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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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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培训

篇1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关系重大或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按照规定严格管理。

3、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质监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视宣传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成果。为政府、企业和群众提供质监法律法规信息服务。做好依法行政信息直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应按市局文件要求及时报送。

4、组织法制培训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学习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和案卷管理规定等内容;做好执法骨干和法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新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

二、推进法制创新

1、推进说理式执法。贯彻省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意见》,加强交流协调,组织宣传报道。

二是推进质监法制庭建设。根据省局调研制定的统一的法制庭参考模式、效果图样,在全市系统推进。

三是继续深化“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继续实施“终端反馈卡”制度。努力提高“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质量,力争在省局组织的说理式执法文书竞赛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各有关单位年内组织“开门审案”不少于两次。

四是努力创新。根据省局将出台的依法行政创新评选细则,推进依法行政制度、方法、理念创新,积极组织申报全省系统依法行政创新奖;年内根据工作实际出台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创新奖评选方案,开展评选工作,对依法行政创新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特别优秀的创新工作向上级推荐。

三、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继续推动行政许可案卷制度、文书制度、集体审议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是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改革。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探索调查取证、复议听证、复议调解,根据省局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局即将出台的《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组织落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工作。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四、强化法制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处罚立案和结案的备案工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备案。对重大处罚决定按照政府要求及时备案,主动接受监督。

篇2

1、配合省局做好质监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关系重大或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按照规定严格管理。

3、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质监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视宣传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成果。为政府、企业和群众提供质监法律法规信息服务。做好依法行政信息直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应按市局文件要求及时报送。

4、组织法制培训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学习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和案卷管理规定等内容;做好执法骨干和法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新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

二、推进法制创新

1、推进说理式执法。贯彻省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意见》,加强交流协调,组织宣传报道。

二是推进质监法制庭建设。根据省局调研制定的统一的法制庭参考模式、效果图样,在全市系统推进。

三是继续深化“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继续实施“终端反馈卡”制度。努力提高“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质量,力争在省局组织的说理式执法文书竞赛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各有关单位年内组织“开门审案”不少于两次。

四是努力创新。根据省局将出台的依法行政创新评选细则,推进依法行政制度、方法、理念创新,积极组织申报全省系统依法行政创新奖;年内根据工作实际出台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创新奖评选方案,开展评选工作,对依法行政创新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特别优秀的创新工作向上级推荐。

三、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继续推动行政许可案卷制度、文书制度、集体审议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是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改革。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探索调查取证、复议听证、复议调解,根据省局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局即将出台的《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组织落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工作。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四、强化法制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处罚立案和结案的备案工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备案。对重大处罚决定按照政府要求及时备案,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及具体行政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篇3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制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健全党组(党委)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

(二)加强执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交通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分层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公职人员。以行政强制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交通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我区推进“七个突破”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编制法制宣传资料,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在有条件的执法站点设立法制宣传栏,利用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广告牌、出租车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的社会法制宣传。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宣传教育,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纵向发展。

二、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各级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各单位要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以法律理论工作者、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组成的法律顾问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

(三)落实完善党务公开及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之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均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严格执行《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强备案审查,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坚持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继续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强化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落实各单位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区上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要求,切实做到对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督实时到位。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权责核准公告、重大行政强制备案规定等制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

(六)依法治理秩序。完善大调解工作衔接制度机制,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述求。建立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

(七)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强化依法治理保障

篇4

当今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及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应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把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1]。因此,《条例》出台以后,我院即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召开护士大会进行动员、制作专题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组织全院护士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宗旨、原则和各项规定,使每位护士明确自己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我们将《条例》全文印发各科室,要求科室结合本单位护理工作特点和实际,组织经常性的学习,不断强化在岗护士的法制观念。下一步我们将把《条例》作为新护士岗前培训和考核的常规内容,从新护士抓起,不断深化法制教育,使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执业成为每位护士的自觉行动。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护理工作有章可循

《条例》第十六条指出,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为保障护士在执业过程中认真、准确地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细化和完善与疗养护理行为相适应的制度、规范来约束护理行为。因此,我们依据《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疗养技术常规》,结合我院疗养护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6项护理人员岗位职责、22项护理工作制度、15项护理工作标准、7项护理管理要求,增加了“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理”、“AMI急救护理程序”等工作流程及“各种药物注射须知”等护理操作告知程序。并结合现代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编写了具有我院特色的《疗养护理服务规范》,对护士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护理服务规范化、人性化,使护士在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服务。

3加强业务训练,提高专业素质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第十七条中还指出,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按要求提出或报告。即护士应履行准确观察判断病情、发现并报告危重病情、有效实施紧急救护、及时发现并指出医嘱中存在问题的义务,这无疑对护士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疗养院担负的任务以保健和康复为主,与医院相比,护士进行护理技术操作机会少,护理人员急救实践少,急救能力相对不足。因此,须结合疗养院实际,加强业务训练。要以“三基”训练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不断巩固和强化护士的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在此基础上,突出强化急救训练,以疗养院易发生的急重症为重点进行模拟演练,通过反复训练,定期考核,达到熟练、准确,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急救技术水平。还要鼓励护士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拓宽知识面,提高护士理论知识水平。只有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履行护理义务,确保为疗养员和伤病员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4加强自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患者的隐私权主要表现为医疗过程中患者不愿让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私人空间的隐瞒权、维护权和支配权等。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2]。因此,要加强自律,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将保护好疗养员和伤病员的隐私作为日常护理工作的准则,在疗养护理服务过程中,保管好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病历(疗案)资料,在进行护理体检或治疗时,要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服务对象隐私部位的暴露,不与无关人员讨论涉及疗养员和伤病员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等信息问题。每位护士要在依法施护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疗养员和伤病员为中心,树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意识,杜绝侵犯疗养员和伤病员隐私权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篇5

护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部分,时间长、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约90%的患者处理由护士完成。护理安全是指在护理工作中减轻患者以及自身伤害所采取的措施。护理安全教育是护生培养的必要内容。本次研究探讨基于护理安全教育的基础护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并提出改革对策。

一、基础护理学教学中开展护理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护理安全问题直接关系护士与患方人身安全。医疗安全问题关系人类的健康发展,有报道显示,护士职业伤害率较高,一线临床护士针刺发生率高达68%~84%,污染针刺伤率达到78%~80%,年人均刺伤2~3次,手术室、治疗室甚至达到100%。另外,约3.5%~16.6%的住院患者接受过不恰当治疗,约1/10的患者受过不当医疗操作的伤害。在我国医疗纠纷年索赔总额约5~6亿元。安全是人类基本需要,是护理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调查显示,6~7成的医疗安全差错发生在护士身上,医疗护理安全是医院服务质量管理的重中之重。管理的核心便是管人,护理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提高护士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构建安全文化是开展安全管理的关键。

2.护理安全教育现状令人担忧。过去,国外许多卫生机构开展了护理安全文化构建,包括互联安全事件主动报告、安全护理教育等,编制了大量的用于护士的安全文化测评量表。在我国,护理安全文化构建工作方兴未艾。新入职的护士是不安全事件的高危人群,入职后开展的安全教育效果差强人意,直接影响护士熟悉临床活动,影响工作效率。在校内开展护理安全教育正当其时,护生有充足的精力与时间进行系统性学习,外界压力相对较小,学习效率高。遗憾的是,我国绝大多数校园安全教育水平欠佳,特别是中专职业院校安全培训水平更低。

3.护生安全意识不足。我国在校护生护理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护理操作技能不熟练;知识面狭窄,沟通能力不足;礼仪缺失。

二、护理安全教育的基础护理学课程教学改革

1.规范教师选拔。安全教育观念的培养与教师水平密切相关。护生初入校园或参加实习,充满新鲜好奇,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保护患者,一个优秀的教师可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并能够以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高度的责任心、积极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管理技巧等进行风险管理,调动护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教学过程安全。

2.强化法律意识教学。近年来的调查显示,实习护生是事故的高发群体,应重点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教学。在入门前,加强岗前培训关,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报纸、网络等媒体案例报道,增强护士的法律意识。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结合案例,将法规法律融入教学中,让护生理论结合实际。带教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如知情权、隐私保护权、医疗安全相关规定等。

3.增加礼仪培训。教师应以身作则,培养学生文明语言、规范举止、仪表整洁意识,并加强护理美学知识的培养。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要求护生尽量向理想的状态靠近。学校可开设礼仪培训课程,作为选修课让学生选修,将课程与化妆学等结合起来,吸引护生的兴趣。

4.注重操作与沟通能力培训。护生实践经验不足,在实习过程中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较困难,大部分护士在操作中只会就事论事,不会变通,语言不委婉。因此应注意护生沟通能力的培养,增加实践课程比重,编写《操作前沟通交流与评估》等教材,强化学习。

5.注重院内感染知识教学。护士行为直接影响感染风险,因此,医院感染是护理安全教育的核心内容。护理过程中感染防控方法多而杂,所以应制订学习内容,包括洗手制度、针刺伤预防等。教师要注重实践教学,不断强化培训,培养护士慎独的工作精神。

三、小结

总之,护理安全教育应贯穿于基础护理学的始终,增加实践教学课程,注重法律意识、礼仪培训、操作与沟通能力和院内感染知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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