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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和马路经济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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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和马路经济

篇1

近段时间国务院法制办就《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有关流动摊贩的拟增条款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在当前面对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重大发展问题时,城管执法部门必须正确处理“繁荣”与“市容”的关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统筹处理好诸如流动摊贩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容问题。

市容环境管理要“有利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在处理诸如流动摊贩等市容管理问题时,要坚持发展第一的原则,始终做到“有利于发展”。占道经营是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顽症,对其管理必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前不久,南京曾在全国首提“地摊合法化”,意欲用“马路经济”来缓解就业难题。今年年初,我市部分政协委员也提出过“小摊合法化,缓解就业压力,增加百姓收入”的提案。其实,开放“马路经济”,就像是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一样,只能是有限开放或有条件开放,绝不是无限开放或无条件开放。市城管执法部门早在20xx年,就在城区内设置了20个不影响交通和保洁,又方便群众的鲜菜限时早市。今年,又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瓜果上市的情况,在城区范围内临时设置了多个农民自产自销点。同时,还安排各区环卫部门前置服务,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保证临时销售点的清洁卫生。我们姑且将这种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相对合法占道经营的模式,称之为“有限马路经济”。也正是这种“有限马路经济”,达到了“繁荣”与“市容”的基本统一,既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又维护了城市市容环境。

市容环境管理要“有利于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城管工作要着力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发展,还要着力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始终做到“有利于人民”。流动摊贩多来自于城市或乡村中的困难群体,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虽还不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他们在人格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其合法权益也必须得到保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无照经营或未进指定地点擅自经营的,城管执法部门可对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物品。但我们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行文明执法、温情执法,对在主次干道上占道销售自产蔬菜的,不取缔、不罚款,并引导他们到就近的鲜菜早市点入市经营,多引一个入市,就少一个上路。如果鲜菜早市点容纳不了的,就引导进边街小巷或者断头路段,以不扰民为标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同时,还对困难群体实行“四不罚四不扣”,即对进城农民、残疾人、低保户、老年人不罚款;对轻微违章、鲜活易烂物品、维持生计的必需品、能够自行改正的不扣押。

市容环境管理要“有利于文明创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需要全民参与、又能让全民受益的社会事业,需要统筹各方力量、兼顾各方利益。每一个人都有享受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每个人又都有保持市容环境整洁的义务。九江作为一个旅游城市、魅力城市和宜居城市,其所具备的最大优势就是一个“美”字。城市之美,关键的是市容市貌之美。目前,九江正处于创建全省第三届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市区两级政府在行动: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并制定了科学、严格的考评办法。执法、建设、园林等职能部门在行动:市执法局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市建设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市园林处全面推进了中心城区拆墙建绿。“城市整洁有你有我”文明志愿者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

“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这个国家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人民”、“有利于文明创建”作为城管执法工作的切入点,那么我们在执法实际工作中就能很好地统筹处理“繁荣”与“市容”的关系,就能很好地兼顾诸如流动摊贩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就能营造出一个与“九江应有地位”相协调、相匹配的城市市容环境。

篇2

2009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称,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路边摊贩解禁”的重大信号。

此前,广州、上海、成都等地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了各种对小摊贩的管理尝试,效果不一。对于“马路经济”走向如何,社会各界提出了不同意见和建议。

热议之一:

限时限地的困惑

记者在街上随机调查了十几个小摊贩,只有三个人表示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过这条信息。对于这条信息他们很感兴趣。毕竟,没有人愿意整天提心吊胆、东张西望地卖东西。“我卖一天的水果刚好够一家三口人糊口,娃娃的学费要靠老婆摆地摊来赚。”一个王姓水果贩子说,“要是能够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安安稳稳地摆摊谁不愿意嘛!”

早在2009年5月,广州就在萝岗区进行首个流动摊贩划定区域摆卖试点,夏港街普晖社区成为第一个试点“流动商贩街”。每个流动小贩每天只需交10元,便可限时限地摆卖。每周一至周五早8点前、17时至22时营业,节假日全天候经营。“流动商贩街”由普晖居委会和普晖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每个摊位每日只收取10元的卫生保洁和治安管理等费用。

目前看来,效果并不好。近30个摊位只摆了一半,蓝色伞棚下商贩闲聊或打牌。卖花生、瓜子等炒货的重庆人刘大姐来广州多年,现在在社区内做“定点小贩”,每天连本带利只卖五十元左右,除去成本和摊位费,所剩不多。之前,她在人流大的主要街区流动贩卖,收入比现在多一倍还多,但苦于和城管周旋。她期望着政府能够把定点区域规划在繁华的街区,不然,只能重新脱离管制,继续做流动小贩。

然而,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称,“以广州的经验看,周边城区可以试点,但主城区选点困难”。选点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不影响市容市貌,按照这“三个不”,主城区几乎无空间可选。

热议之二:

与“正规军”的冲突

各大网络论坛上出现不少个体工商户质疑的声音:他们“转正”了,我们怎么办?

因为一张营业执照,大中城市里城管和流动摊贩的“猫鼠游戏”已经成为近年来饱受社会诟病的现象。有人统计,这些被冠以“游商”、“走鬼”的无固定场所摊贩在全国不少于3000万人,如果征求意见稿能够通过,这些流动摊贩将可以获得营业执照,成为个体工商户,堂堂正正地摆摊做生意。这样,流动摊贩对其他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的生意很可能产生较大冲击。

“摊贩不用办理执照、纳税,不用交店铺租金、卫生费、物管费――本身我们就抢不过他们,如果还让他们申请成为个体户,价格上根本无法与他们竞争,我们就只能等着关门,这样太不公平!如果是这样,正规商家也一起去做摊贩好了。”某个体工商户在网络上大倒苦水,引来不少共鸣。

有人给出在税费上倾斜的解决方式。然而,摊贩作为“马路就业者”,本身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靠走街串巷贩卖一点小东西养家糊口,如果收取比有店铺个体工商户更多的税费显然不可行。像西方国家一样根据资本的大小收取税费就算可行,也是一条遥远的道路。

热议之三:

收费多少才算合适

2008年初,为规范市场,成都市东光小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贩实行了“归点经营”,组织他们进入集中经营管理的市场,很多流动摊贩主动放弃了传统的走街串巷经营方式。社区按照摊位的大小和经营额的大小,向市场内的摊贩收取少量“摊位费”。一般卖蔬菜的摊贩每天只收一两元钱,水果摊收四五元钱,对那些销售量比较小的附近农户,摊位费就更低一些。

没有多久,市场管理者发现这样的收费很不划算,就将“摊位费”提高,一些本来已经进入市场的摊贩承受不住,无奈之下重新回到了街上当起了东躲的游商。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办理税务登记证,那么对转成个体工商户后的小摊贩如何收费也成为一个焦点问题。现实中,摊贩小本经营,利润十分有限,流动摊贩不愿意办理营业执照的最大原因就在于不愿意也无力承担不算轻的税费。

热议之四:

扰民,还是方便生活?

住在临近马路楼房的陈先生每天早晨六点钟就被楼下小贩的嘈杂声吵醒,很烦恼。而他的妻子却觉得每天能走很近的路就可以买到郊区农民新摘的蔬菜,很方便。陈先生的女儿很喜欢逛小区旁边的夜市,但是受不了丢在路边的烂水果发出的恶臭。这个夜市经营到凌晨一两点钟,遇到节假日,还会延迟到清晨。

很多市民对流动摊贩都有着爱恨交加的感情。

篇3

一是加强环卫保洁。在全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共累计出动清扫车辆台次3650余次,人员32300余人次;加大对居民生活和企业自产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每天清运生活垃圾达140余吨,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运,无害化处理;成立了环卫消杀小分队,设置口罩等专用垃圾桶,每天坚持对垃圾收集容器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垃圾中转站每天消杀不少于6次,公厕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二是加强市容管理。以“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全方位开展秩序整治活动,对主次干道市容秩序执法排查,对流动摊贩、出店经营等现象现场进行整改,共劝导临街店铺480余家,查处违法行为180余起;成立临海童城管临时党支部,每天抽调5名党员协助临海童办事处加强市容管理;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日常巡查管理的基础上,落实错时管理等长效管理制度,全力保障学校正常有序复学;联合市场管理、交警等部门,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全面开展整治,对我区2个高速路口车辆进行管控,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市容秩序保障。三是落实服务举措。推行首错免罚制和“马路办公服务”工作模式,对沿街商铺和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免于行政处罚;推行网上审批报备制度,优化业务申报条件,简化网上审批流程,方便企业在疫情期间正常办理业务审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有序开放“地摊经济”“马路经济”,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群)点和便民服务点共计14个;推行对企业“一对一”上门服务活动,给帮扶企业宣传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帮助及时解决复工复产困难和问题,现两个企业已正常运行;

(二)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助推“美丽”建设

坚持垃圾治理,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推进垃圾分类。年初,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建立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源头分拣管控,对有价值的废弃物重复再利用,减少垃圾处理终端处理量,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对我区5个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20余吨,日处理餐厨垃圾8.5吨,无害化处理100%;二是严格监督考核,认真落实考核责任机制,综合督查考核结果拨付保洁费用。1-5月,我局对城区26条主次干道环清扫保洁综合考评36次,日常考评52次,罚款32.0925万元;对三镇一办农村清扫保洁综合考评13次,日常考评4次,共扣款2.0705余万元。加大对工业园环卫保洁监督管理,实现全区环卫保洁全覆盖。同时,加强对雷河大堤公厕进行管理,坚持每日消杀,保障卫生干净、环境整洁。

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道路扬尘治理。我局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清扫冲洗机制,采用高压冲洗车与湿式洗扫车联合作业,加大对道路清扫洒水力度,特别对我区核心范围内的道路严格落实洒水标准,有效抑制道路扬尘。二是渣土运输整治。加强前置审批,截止目前,共对渣土运输进行审批10件;加强源头监管,监督指导围挡施工现场、施工喷洒抑尘、冲洗出入场车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共查扣车辆91台、处罚金51800元。三是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我局对82家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油烟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均按要求运营,确保环境质量优良。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媒体和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共组织2次大型现场法制宣传,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同时,上传各类工作信息50余条,及时报道城管工作动态。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制定《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主题活动方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上半年各项审批共计47件,依法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9件,其中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城管系统的2019年卷宗评比中,忠正建筑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案获得优秀卷宗称号。三是创新执法思路。创新“城管+律师”司法保障模式,探索律师进中队工作思路,推进标准化城管中队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签订律师,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让律师深入城管中队中,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水平。

坚持精细化管理,狠抓市容秩序工作。制定《区智慧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监督对各镇办智慧城管工作落实,提高案件及时整改率,目前为止,共发现上报有效城市管理方面立案2998件,已结案2998件,结案率100%。以“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全方位开展市容市貌“六乱”整治,1-5月份,共计清理辖区内流动摊点1183余个,清理店外店60余家,拆除违建2643平方米,铲除非法小广告300余处,查处违法停放车辆120余辆,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秩序。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深入推进小区内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联合各镇办、住建、公安、消防等单位,按照“疏堵结合、科学规划”思路,协调建设充电桩等硬件设施,为市民提供服务,截止到目前,全区已设立安装室外充电设施157组,安装充电插孔2477个,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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