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9: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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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497(2016)01-108-07
2007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对我国的城乡规划提出了新的原则和要求.2011年城乡规划确立为一级学科,学科建设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历史性关键节点;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城市时代”的到来与城乡社会的统筹发展,对城乡规划学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3年,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式出版了《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对培养目标与规格、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办学条件等提出了全面的指导意见与要求.在诸多学科领域内重大事件的发生均体现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与新要求.因此,辨析当前学科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探明学科走向并架构新时期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生产模式与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城乡社会形态与规划学科的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城乡规划学科与专业的认同问题分析
1.1学科与专业的认同问题
近年来,“城乡发展”已成为相关学科竞相研究的领域,规划师也开始借鉴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借以形成“更科学”的规划方案.但是,我国客观的发展经验显示:几乎很难找出一个完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既定目标发展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80%以上都需要修编[1].学科“竞争”与专业“困境”使我国城乡规划在取得巨大成就与发展的同时,专业认同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学界就城乡规划学科本体的讨论可分为两类观点:其一,认为学科核心领域模糊或不存在,应对城乡发展的实际需求是城乡规划的价值所在;其二,认为学科核心领域是物质性的城乡空间环境,“学科核心理论应向空间化回归”[2-6].客观讲,上述2种观点并不矛盾,前者注重城乡规划的应用学科属性,强调了城乡规划教育及“专业人才生产”的方向;后者是对城乡规划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的讨论.关于学科本体的讨论一直以来都是学界的重要议题.这是关于“规划的理论”的探讨,对其求解需要借助于科学哲学.
1.2认同问题的科学哲学辨析
根据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K)的范式理论,学科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既有框架内进行的科研与实践将面临发展的瓶颈(即反常和危机).此时,需要通过范式转换才能实现学科的持续发展.具有“科学革命”意义的范式转换并不是一种预定目标明确的进步,而是通过背离既往运行良好,但不再能应对新问题的旧框架而取得进步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伴随学科与专业不安全感的情况[7].从这一角度看,专业认同问题与学科本体讨论的出现,说明我国城乡规划正处于学科范式转型(或升级)的过程之中.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一级学科的确立、专业规范的出版,从国家层面与学科高度说明:我国城乡规划学科领域已极大超出了“物质形态”的学科范畴.既往物质规划框架下进行的研究和实践已无法应对城乡发展的新问题和新要求.因此,城乡规划学科的建立具有“科学革命”的意义,这是一个“前范式-反常-危机-新范式”的发展过程.应该认识到,城乡规划已经确立为一级学科,但是距离一门成熟的学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见图1)因此,城乡规划升级为一级学科的意义在于:摆脱遭遇重大困难的物质规划框架的进步,而不是朝向预定目标的进步.学科本体和专业价值的探讨都是对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积极推进.
2现代学科的发展分析
学科与专业并非同一概念.但是,在我国城乡规划语境中,学科与专业常被含糊地替代引用.正确认识学科的概念及其发展规律,对促进城乡规划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城乡规划的学科发展与社会形态转型、主流意识演进密切相关.因此,应在更广阔的研究域探讨学科与专业的发展问题.
2.1学科的概念辨析
“学科”概念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现代科学与社会的发展,学科的内涵不断发展、演化.总结国内外关于学科的定义,大致可分为2个类型(见表1).综上,学科概念有2个层面的内容:其一,指一定科学领域(或其分支),如自然科学中的化学、物理学等;其二,指教学与科研的功能单位,是对教学与科研范围的相对界定.据此,学科的意义在于一定领域内的知识生产和专业人才生产.
2.2现代学科的发展走向分析
现代科学的产生及学科划分可追溯到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的启蒙运动.随着19世纪工业革命的发展,科技理性在科学研究中逐步确立了主导性的地位.至20世纪初,科技理性倡导的功能主义使以实验为基础的经验学科成为现代学科的基本形态[14].此时,学科强调研究领域的不可替代性.不同学科各司其职,专注于特定领域内的知识生产和专业人才培养,不同学科(或专业)之间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见表2).机械化的学科划分曾极大促进了现代科学和工业社会的发展.但是,这种绝对独立的学科形态逐渐强化并形成一种“自说自话”的封闭学科语境.研究视野狭窄、专业协作困难,进而导致学科与专业的认同危机广泛出现[8].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逐步进入后现代社会,中产阶层逐渐取代少数精英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伴随这种社会形态的转换,学科边界逐渐被打破.在20世纪70至80年代,西方城市社会研究领域出现了学术范式从“计量革命向政治经济研究方法”的转型[15],在公共政策研究领域也出现了由“数量与行为地理学范式”向“人文服务区位理论范式”的转换.尤其进入20世纪后,从不同学科角度研究同一对象和研究不同对象之间相互关系的知识生产方式大量出现[13].由此,现代学科的发展从“封闭系统”转向了“开放系统”.例如:以20世纪60年代为界,之前西方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物质空间的规划设计;之后城市规划逐渐由技术性活动转向社会、经济、政治等关系的协调活动.这一发展过程中同样经历了专业认同危机的问题,同时,城市规划的学科领域与职业范围也相应获得了拓展.开放、融贯的学科发展趋势,从本质上改变了绝对独立的学科发展样貌.较之绝对独立的学科形态,这一趋势不再强调学科研究对象的排他性,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由单一学科独立完成转向多学科协作完成.
3城乡规划学科的发展走向研究
3.1学科形态的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城乡规划确立为一级学科,并不是学科等级的简单提升.其本质是:在我国社会形态从现代社会向后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由“封闭的现代学科”向“开放的后现代学科”的升级(见表3).在开放的学科发展趋势下,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生产对象与生产方式也必然具备新的内涵与特征.
3.2学科领域的探讨
现代学科发展的规律显示:研究对象的“排他性”与学科“独立性”之间的必然逻辑联系已被打破.因此,作为一个开放系统的有机体,城乡规划学科已不必强调研究领域的排他性.相关学科开展“城乡研究”的主要价值与意义在于对城乡发展问题及机理的揭示,而具体实施城乡空间发展指引和决策,最终仍必须依靠城乡规划.正如“检验科”之于“外科”的关系,前者在于病因、病理的揭示,而手术的实施则必须依靠后者.同时,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生产方式并不是完全取代强调物质空间的城市规划学科.研究领域也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应是由既有框架的核心“点”(物质空间)向更具开放性的“面”(城乡要素的空间性)的拓展[6].因此,根据后现代学科的知识生产特征,“物质空间”应从城市规划学科排他性的研究对象(或生产对象)、生产工具乃至生产目标转变为城乡规划学科独特的“生产工具”(见表4).
3.3学科知识生产方式分析
作为开放系统的有机体,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生产方式应建立在不同科学共同体的团队协作基础之上.科学问题是在一定时代背景下的科学认识主体提出的关于科学研究与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城乡规划学科的研究对象以及求解应答域必然不同.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乡物质形态背后的经济动因、社会动因、环境动因等已成为城乡规划学科理论体系构建、学科知识生产的重要内容.“城乡研究”已成为时代“显学”,开放、融贯是当前学科的发展趋势.因此,城乡持续健康发展及其规律、趋势、对策的研究,需要不同学科共同体的团队协作.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或规划主管部门)成了各种城乡问题的主要责任承担者.究其原因是“城乡规划”承担了许多不能也无法由其独立完成的任务.这就涉及城乡规划的知识生产模式和城乡规划实践的组织模式.城乡的健康持续发展,不是城乡规划学科“自己的事”,也绝不是依靠城乡规划学科“一己之力”所能实现.事实上,作为第1个比较完整的现代城市规划思想体系,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就综合了经济学、社会学等多种理论与思想.基于对我国城乡社会与规划学科发展的整体把握,吴良镛先生提出的“开放性”科学系统的构建,为城乡规划学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城乡规划的发展应建立在不同学科共同体系统整合的基础之上.
4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的走向分析
4.1学科与专业的关系
“城乡规划学科”与“城乡规划专业”是密切相关却又不同的2个概念.作为应用学科的“城乡规划专业”应是根据社会发展与专业分工需要设立的学业类别,其概念与学科社会价值相关联.因此,城乡规划专业的意义在于根据我国城乡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服务于城乡发展的专业人才.城乡规划专业建立在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之上,同时,城乡发展的实际需求是城乡规划专业存在的基础,离开城乡发展实际的城乡规划专业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城乡规划专业是城乡规划学科与社会分工的交集,当存在多个交集时,意味着应存在多个二级学科和专业.
4.2专业教育的多元化趋势
在传统物质形态规划的框架下,要应对城市“复杂系统”的各种问题,规划师需要个人完成对不同学科理论与方法的集成,并以社会精英的角色来解决城市问题、主导城市发展.但是,个体的规划师所实现的只能是“有限的、片段的学科交叉和融合”.随着我国“城市时代”的到来,城乡规划学科的研究目标和求解应答域呈现极度丰富和多元化的特征.显然,传统的全才式、精英化的教育与科研模式,已不能适应我国城乡社会与城乡规划学科发展对学科间深度交叉和融合的要求.专一学科的精进和不同学科的深度合作既是学科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实施中应有的组织模式.一方面城乡发展问题的复杂性使“城乡规划专业”与现实的社会发展需求存在多个交集;另一方面,城乡规划学科发展也需要和相关学科进行全面、深入的“对话”,这就要架构与多学科顺畅对话的专业桥梁(见图2).因此,城乡规划的专业教育需要从传统的“小而全”式的精英教育模式升级为由多专业构成的多元化教育模式,如此才能实现由“少数精英主观意识主导的规划与发展模式”转向“由不同科学共同体有机协作的‘大而专’式的城乡规划与发展模式”.
4.3从空间到空间性———专业教育内核的拓展
城乡规划专业必须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离开社会实际需求的专业没有存在的意义.城乡规划的应用学科属性与我国城乡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都要求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恪守“空间性”的专业特质.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美国城市推行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建设,到20世纪80年代,城市建设转换为“自下而上”的模式,即通过社区、政府、市场的协作,实现城市的综合发展,而非单纯的物质形态建设.因此,城乡规划专业教育不能局限于物质形态的规划设计,而应注重城乡社会诸要素的空间属性及相互关系.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以及地区发展的差异性使我国对城乡物质空间规划的实际要求广泛存在,同时我国城乡规划教育也具有显著的地区差异和发展的不均衡特征(见表5).根据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网站资料的不完全统计,至2013年全国设立城市规划专业的院校共有263所.不同院校的城市规划专业产生于不同的学科背景,如建筑学、社会学、生态学、地理学,甚至是农学、林学等学科.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基本教育内容,不但无法确保各地规划专业的教育质量,而且会导致因专业教育背景差异巨大而不能顺畅交流的问题.如此,城乡规划学科内部尚不足以形成统一的话语体系,更罔论与相关学科的交流与融合了.因此,为确保规划教育质量、适应城乡发展实际的要求,并使不同地区的城乡规划专业具有统一的专业语境(或平台),应要求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恪守“空间性”的专业内核.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乡规划学科对社会、经济、环境、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与融合,其目的是从相关学科中汲取养分,实现城乡规划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学科知识的生产,并最终回归城乡空间环境规划、决策与管理实施.
5结语
城乡规划一级学科初立,其历史意义在于:摆脱遭遇重大困难的既有框架(物质规划)的进步.在开放、融贯的现代学科发展趋势下,城乡规划学科知识生产方式需要建立在不同科学共同体的团队协作基础之上.我国城乡发展实际与城乡规划专业属性,都要求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恪守“空间性”的专业内核.城乡规划的专业教育需要从传统的“小而全”式的精英教学模式转向由不同专业构成的多元化教育模式.如此才能实现由“少数精英主观意识主导的规划与发展模式”转变为“由不同科学共同体有机结合的‘大而专’式的规划与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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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一种极为复杂且应变能力很强的心理现象,要求有完备而足够精确的数据资料。故科学没有统一的模式和固定的方法,逻辑和非逻辑思维兼备;亦即,科学是精确性和模糊性的统一体。然而在人类发展进程中,人们却是推崇精确,贬低模糊。作为这种偏见思想的集中反映,狭义的自然科学将凡不满足严格意义上科学命题可检验性和可重复性条件的归为非科学。因为规划的社会条件以及环境等背景条件会随着方案的实施而改变,亦即,验证的条件一去不复返,加之规划的主观性大以及诸多随着城市规划实践而表现出的城市问题,致使城乡规划是非科学的观点不胫而走,造成了对城乡规划科学性的似是而非之质疑。
一、质疑的澄清
(一)正视科学的模糊性
科学是为人类解惑和推动世界发展的不可替代之工具,清晰性和模糊性兼具。狭义科学偏向于以普通集合为前提,而普通集合只能表达精确概念,而无法表达模糊概念。因为模糊概念的外延带有不确定性。而人文社会科学系统等复杂系统往往难以获得必要的数据资料以及对其进行系统化与具体化的处理,这就使精确方法失去了使用的前提。当解释科学现象的理论比对应的现象更复杂,或是面对没法用科学理论归纳的随机现象以及靠直觉灵感创作的艺术总会存在不可被理论完全包含的复杂性都会使其失去意义,此时,科学的模糊性就无法被忽视了。
模糊科学是以模糊集合论为基础的,模糊集和普通集的区别在于它的“边界”具有模糊性。因为模糊集合论是建立在多值逻辑基础上的判断,它不知道什么固定不变的界限和无条件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相互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普通集合和模糊集合团结一道才能构成完整的集合,故,只有科学的模糊性得到应有的正视,科学的力量才能完满的发挥,城乡才能走上良性的规划之路。
(二)城乡规划具有科学性和模糊性
城市规划的政策性、技术性、模糊性、不可重复性、利益相关性和预测的不准确性等社会学属性让人对规划学科中心、本质以及核心领域越来越模糊,规划的综合性又使得人们对规划的核心问题越来越难以捉摸,体现了城乡规划的既科学又模糊性质。
城乡规划的稀缺资源配置、空间资源的综合配置、公共政策与管理,提高人们生存质量等等相关核心问题,昭示着城乡规划是调节各种利益集团的工具和一系列的抉择,是一份主观性和客观织的难舍难分的复杂工作。
城乡规划工作实质是一个政治、经济与社会的综合发展过程。其在国内外大致都是不同权力、利益、话语权群体和社会阶层博弈的结果,是人类权利与自然权利博弈的结果。有很多需要权衡利弊的博弈悖论。规划是协议、妥协的过程;规划是利益分配、各种价值观碰撞的过程。
城乡规划秉持的永续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比较实证等规划方法等都是其科学性的体现。我国城乡规划思想及实践受到西方规划的影响较大,与我国国情的结合不足,适合我国规划实际的规划体系尚处在建立完善阶段,加之规划过程中公民参与程度的进展,实事求是的规划探索之路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一定程度的模糊和崎岖。
由上可知,城乡规划相关属性、核心问题、工作实质和规划方法等各个方面体现的模糊性,决定了其模糊的科学性。
二、科学对待规划问题
城乡规划应该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维持和创造城市活力,实现城市生活因规划而美好的梦想,这也是城乡规划的应然,这也决定了规划的科学模糊性。然而,城乡规划的实然却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重实践轻理论,近现代被西方牵着鼻子走。城乡规划曾作为建筑旗帜下的二级学科,摄于建筑的艺术性质,城市规划僭越不到科学的定义上去。城乡规划中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处理的尽善尽美,片面追求经济效率,市民多样性的需求没有得到相应的满足进而桎梏了城乡活力。规划即鬼话的潜在规划观念大行其道。行政力量的不科学干预,造成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规划畸象,也让规划的科学性饱受质疑。说到底,就是城乡规划实践中应然和实然关系的不调和造成了一些关于规划科学诟病的怨声载道。但正是城乡规划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其它难以预料的规划发展问题,构成了对科学的城乡规划的强烈呼唤,这其实也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真理。问题出现以后,适时的抱怨或许正是科学解决之道但是诞生的前奏,但若就此将城乡规划归为伪科学,这是一种科学传教的过激行为,显然违背了科学的本质。
三、结语
效率与公平兼重的双重性决定了其不同于精确的自然科学。正确认识和处理城乡规划应然和实然的关系,不要错把实然当应然而错误的质疑城乡规划的科学性。通过公理化的方法,将支离破碎的城乡规划研究组织起来,建立起一个所有概念互相支持框架,形成一套被所有规划师共享的学术语言,通过理论预言的实现来证明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是当务之急。科学强大的外显作用弱化了其它文化对其的陪衬之恩,但我们对城乡规划的高尚事业应有自豪之心。因为它怀揣着推动人类社会进展的宏阔理想,淡化名义的争执,不去理会那些过眼云烟般的学科强弱势的肤浅评定,城乡规划科学性定位的争议无非是其工作不尽完善的反映,模糊的科学也是科学,城乡规划无疑是一种科学,其既是动态的,也是模糊的。当人类社会进展到能够消弭文化偏见的那一天,全世界都会感激城乡规划科学之王者风范。
参考文献
1 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概念的厘定
论及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必先厘清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由于城乡规划所具有的独特性,从概念上分析,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控责任,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政治或行政责任,它是领导干部违反城乡规划实施管控之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性法律后果。从本质上分析,领导干部对规划实施进行管控,不仅是一种行政职责使然的行为,更为一种职责内含的义务。作为委托行使职务行为的领导干部,不但拥有权力,也须履行权力所要求的职责。在城乡规划领域,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的机关,不仅拥有规划制定、实施的权力,更有组织实施好规划的职责,如果其对规划实施不加以管控抑或通过权力予以“寻租”,这显然就违背了职责本质要求。从词形上分析,“职责”是“职务”和“责任”的组合体,因此职责内含义务是不言而喻的。况且“责任”本身就内含有对由特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负面情形所应接受惩戒的义务。如果职责内不含有义务,权力必会滥用。因此,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管控,应定位于领导干部既有管控的权力,更有管控的义务,如果不作此定位,势必会造成国家对领导干部管控责任进行追究时之依据缺失。
审计是监督行政的一种方式。对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情形进行离任审计,不仅是监督领导干部规范行政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的必要举措,其是我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某些领导干部随意改变规划抑或利用手中权力违规实施规划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就规划实施的情况在其离任时不加以审计,那么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就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从审计的内容上看,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有明显区别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重在审计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即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及项目许可情况等内容,而不是其它。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这就决定了其审计的方式方法、内容等异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2 我国现有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缺陷
客观上讲,我国当前并无统一的关于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的制度规范,但在现实中与此相关的规范还是零星存在于某些规章制度内。依现有规范内容综合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足以反映出现行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并没有完全反映出规划领域内责任的特殊属性。
(一)审计组织实施机关位阶低,难以树立审计应有的权威
据现有的规范内容分析,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之组织实施机关仍由当地审计机关担任,其审计模式的实质就是下级审计上级。在形式上,由审计机关来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并无不妥,这也符合我国现行审计制度要求。但仔细分析之,可明显发现问题。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之对象为省、市、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相对于审计机关而言,其权力持重更为明显。虽我国审计机关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对当地政府的权力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不管怎样,相对于政府而言,审计机关是下级机关,其实际上所拥有的权力显低于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难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涉和影响,进而其审计权威难以树立。据此毫无疑问,现行的下级审计上级模式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难免缺乏公正性和可信度。
(二)审计时间具有滞后性,难以发挥审计监督的应有作用
审计机关对城乡规划管控离任进行审计,通常与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染?济责任审计具有同步性。从工作开展的便利性上分析,这种同步性的审计极大地节约行政资源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问题的关键是,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控责任与经济责任存在交大的差异。譬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绿线”“蓝线”管控执行等对城市发展及其整体利益具有极大的影响,如果在执行期间就存在问题,但直到领导干部离任时才对其进行审计,其造成的损失就难以挽回。更为关键的是,当审计机关在进行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时,确实发现存有重大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原先的规划可以撤销抑或更改,答案显然不是一概肯定的,直接撤销或更改规划所带来的社会风险也是很大的,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存在错误的规划不能撤销又不能更改,显然这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何况,直到离任时才审计城乡规划管控责任,这往往会导致所进行的审计成为“形式”。据此可说明,现有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存在审计时间具有滞后性,难以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需延伸说明的是,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重点应落在“审计”上,而不是“离任”上。因此,在审计的模式上,应采用“先审后离”,而不是采取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同的“先离后审”的模式。
(三)审计方式方法存在局限性,难以适应审计监督的需要
按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的方式方法,主要是采用检查、验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等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即使是其后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南(2012)》对审计的方式方法作了细化,但这些方式方法仍只能适用于领导干部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审计,而不能适用于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城乡规划管控侧重的是“管控行为”,这些行为有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违法违规的抑或未履行。因此,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重点是对管控行为的审计监督。于此,如果依旧采用传统的“检查、验看凭证”的方式对其进行审计,难以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当然,这些行为的“载体”有可能是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的,但这种书面形式与会计凭证是有显著区别的。譬如,用地许可虽是书面文件,但其与会计凭证明显不同。据此,如用经济审计的方式方法对其进行检查、验看,显然是行不通的。
值得延伸说明的是,我国现行已有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没有引入公众参与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第三方评价机制,这使得该项审计工作之结果的正当性及实效性大打折扣。当然,除上述主要问题及缺陷外,我国现行已有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还存在诸多其它问题,限于篇幅原因,本文不再赘述。
3 我国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完善进路
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也不例外。据上内容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是存在问题的。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值得深思的。为达致理论上的自洽,笔者认为根据实体与程序等方面内容对其予以规范上的完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内在理路,这也是我国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得以完善的根本进路。
(一)在城乡规划法中加入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条款
为使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能够顺利推行,应在法律层面对其加以宣示。接下来的问题是,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既与审计有关,更与城乡规划实施管控有关,那其应该在哪部法律上予以宣示?也许有人会讲,既然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作为审计的一种类型,其应在审计法内予以宣示,但笔者则有不同的看法。虽然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是审计内的一种类型,在一般法理论上,其应受审计法的规制,但究其实质,其与城乡规划法更有极为密切的关联,且审计的内容多与城乡规划法所定的实施内容有关。因此,笔者认为,在当下规划实施过程中所生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形下,在城乡规划法中加入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条款更为恰当。如将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强行加入审计法内,这会使得审计法之法条内容变得突兀,且破坏了整部法律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当然,这不是说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不受审计法的规制,而是作为一种单行法上的特例而存在。
那么,将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条款安放在城乡规划法何处为妥?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际,笔者认为将其放在城乡规划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内”为妥,因为审计的目的之一就是需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追责,如将其放在“总则”抑或其它章节之内,就显得没有凸出审计之目的功效。除此之外,还可以将所有与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相关的内容独立成章。当然,对于这一法条放之何处,学界仍可进一步讨论。
(二)在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的程序
依过程论分析,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剑指”的是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控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其是督促纠正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管控不力行为的过程,同时也是国家依法治国的必然结果。于此,不管是作为过程的监督还是作为依法治国结果的监督,其都需要法律程序作为载体。严格意义上讲,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非当前法律上的概念,但该审计具体可概述为相关机关在进行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时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的总和。依通常程序法理,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程序至少应包含主体、客体以及程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主体”解决的是“谁”承担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工作,客体则是解决审计“谁”及审计“什么”的问题,而程序运行机制解决的“如何”开展该项审计工作。
关键词:
城乡;规划;生态;建筑;设计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城乡建设也呈现出了日新月异的态势。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运用生态环保观念,构筑绿色生态建筑,成为城乡规划设计的主要趋势和必然选择。实际上,现代城市的规划与设计是非常复杂的,如何确保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发挥最佳效果,是市政部门和设计人员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生态建筑概念
生态建筑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概念。主要是根据建筑所处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运用建筑技术科学和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对建筑与其他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组织,使得建筑与环境可以成为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具备良好的室内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生物气候调节能力,以满足人们对于居住环境舒适度的要求,使得人与建筑、自然环境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自工业革命开始,人类社会在工业文明与机械的带动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了难以估量的成就。同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使得人们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生态建筑就是其中的一种。运用生态建筑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城市和乡村进行规划和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城乡生态危机,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
2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
2.1城乡规划设计
城乡规划设计是指相关建设部门针对城乡发展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对其发展进行安排和规划,对有限的空间和自然资源进行布置和利用,从而改善城乡现有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因此,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要想对城乡建设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就必须立足全局,从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领域进行统筹,使得其均能够为城乡整体发展的大局服务,实现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事实上,城乡规划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同时满足城乡居民在物质以及精神层面的需求,因此,规划建设部门应该立足实际,不断更新理念,从全局层面做好各项工作。
2.2生态建筑设计
生态建筑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新兴概念,简单来讲,就是在建筑的规划中引入生态环保理念,通过自然环境的协调、人文环境的营造以及各类绿色生态材料的应用,实现建筑与周边自然环境的融合,运用自然的调节能力,对建筑进行生态层次的改造,在保持建筑原本功能的同时,对环境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达到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2]。而想要将生态建筑合理应用到城乡规划设计中,需要关注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制度观念的革新。一方面,要针对现有的城乡规划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摒弃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构建合理、完善、高效的规划体系,将生态建筑设计的相关理念融入的城乡整体规划中,对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确保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中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例如,可以结合城乡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在现代建筑中融入生态理念和人文观念,提升空间的利用效率,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环境效益的良好发挥;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观念和方法上的创新,确保生态建筑设计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例如,设计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身,对一些优秀的设计理念以及经验进行学习,结合城乡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从一个相对更高的层面上去理解城乡规划,改变传统建筑设计中死板的理念和僵化的方式,通过多种设计思路的有机结合,做到因地制宜,对生态建筑设计进行完善。
(2)自然环境的协调。生态环境的主旨就是追求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因此与自然环境的结合是生态建筑设计的关键所在,也是设计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讲,应该将当前的建筑建设放在区域的整体环境中,结合专业的生态建筑知识以及自然的调节能力,对建筑进行生态改造,实现建筑与环境的一致,在不破坏原本建筑环境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更加有效的利用。
(3)人文环境的营造。人文环境主要关系着人们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体验,涉及建筑以及环境所能够带给人身心方面的体验内容。一个良好和谐的人文环境,可以给人更加积极、愉悦的情感体验,进而使得其更好的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时,应该强化对于人文环境的营造,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轻松舒适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3]。
(4)绿色建材的应用。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各类绿色环保建材不断涌现,也为生态建筑的设计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支撑。在资金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选择新型生态建筑材料,在维护人们身体健康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建筑对于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构建绿色生态城市,实现和谐发展。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现代城乡建设意义重大,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将生态理念应用到建筑设计中,从建筑、环境和人三个方面出发,寻求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相关建设部门应该从城市自身出发,将生态建筑设计合理融入城乡规划设计中,更好的完成现代城乡的建设规划。
作者:张娟 单位:北京世纪中天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1 规划决策的公共参与性不够
规划从编制、修订、审批到通过,经常被视为行政部门的操作过程,在制定规划决策时,经常是决策主体单向作用于决策对象,做决策的往往是领导者,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两者之间的互动较少,这使得规划领域的决策缺乏公众监督,代表公共利益的城市规划无法体现公平和公共性原则,导致规划难以贯彻和实施。比如,笔者所在城市公众对规划的了解还仅停留在政府的公示栏、规划局的网站及村民代表会方案文本的传阅上,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听证会、讨论会。往往是方案审批前的公示,几乎听不见任何意见,而在方案实施阶段却出现大量反对声音,造成规划无法实施。
1. 2 过分强调规划的技术性
城乡规划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具有公共属性和技术属性两个方面,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过于强调它的技术性,忽略了公共性。比如,在笔者所在的城市及周边地区,在面对一个规划的修订、实施管理时,大家的关注点都在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及程序要求,很少考虑其是否公平、公正。
1. 3 城乡规划以项目为导向
由于受到权利的限制和金钱的影响,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往往是项目布局到哪里,规划编到哪里,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开发为导向的规划思路,使得规划的力度显得苍白无力,因项目变更调整规划的事时有发生。笔者所在城市就有为引进高铁项目,不惜让铁路线从城市核心区穿过,对城市造成分割。为机场建设项目,忽略机场距离城区过近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最后不得不建设一半中途搬迁。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牺牲城市发展远期用地需要,整个城市核心区被工业用地包围,给城市将来向外拓展埋下隐患。这种规划思路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相适应。如何加快规划思路和规划体制改革,实现由项目导向型规划到资源管治型规划的转变,真正使城乡规划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还任重道远。
2 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与以往城乡规划的差别
2. 1 城市规划价值观的差别
以往城乡规划是以扩张城乡空间与增长城乡经济作为重点,而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则应当将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城乡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点。伴随着人们对城市规划认识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也开始认识到,城乡规划并非一门单纯的自然科学,技术工种,而更是一门社会科学,具有人文特质。目前规划界对城乡规划认识上的改变,就是由于国家与时代对城乡规划的价值观出现了改变。公正与公平是当代公共政策的价值诉求之一,因此,在公共政策视角下,城乡规划的价值取向也必定会发生改变。
2. 2 城市规划的地位需要的差别
在当下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的城乡规划必定需要经历从简单的技术工具向政府公共政策的转变,即转变城市规划的地位需要,城乡规划的公共权力特点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实践表明,城乡规划除了是一门技术外,更是一种公共权力的表现形式,唯有把它当作公共权力行为来研讨,方能对专业实践经验、意识形态及管理上决策之间的关联加以更好的掌握。为了使城乡规划从以物质空间为主的技术规划顺利地转变为公共政策,则务必要将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及政治地位予以提升。
2. 3 城乡规划编制程序和内容的差别
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除了应当赋予城乡规划工作者更大的权限与更高的地位外,还应当赋予城乡规划工作者更大的社会义务及责任,必须全面转变规划者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模式,同时也必须转变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换言之,城乡规划应当从着重强调物质空间的技术层面转变为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层面,放弃描绘理想蓝图,将现实中问题的解决当作重点,提升城乡规划的可行性。
在确定好规划目标后,还应当对规划程序加以转变。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程序应当着重强调公众参与的体现。公共政策与一般的政策有所差别,前者更强调公共二字。这表明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的决策应当注重公共性,应当将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这样一来,以往完全由政府单方面来决定规划的局面必将得到转变。
3 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的建议
3. 1 转变管理观念
管理观念的转变事实上反映了城乡规划管理中城乡规划价值观的改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城乡规划的概念就已经超出了物质空间层面,延伸到了城乡的社会及经济发展层面。然而,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需要进一步改变如下几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层面的管理。应当从以往单纯地重视经济增长,逐渐转变为注重经济健康运作、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发展政策,如生产生活配套建设、产业空间置换、服务保障政策及技术培训等。二是社会发展层面的管理。应当从以往空泛的代表公共利益,逐渐转变为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关注、优美的人居环境的建造以及城乡规划社会公平性的体现,如公交优先政策、就业政策以及公共住宅政策等。三是物质空间层面的管理。应当从以往所谓的指导建设逐渐转变为对城乡空间的控制和指导并行,着重强调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换言之,应当将城乡规划调控城市空间资源的能力充分地体现出来。
3. 2 转变管理内容
城乡规划管理体系是管理城乡建设及综合部署城乡建设的依据,其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规划实施管理及规划实施监督。公共政策视角下城乡规划管理内容,应当对照公共政策过程,弥补现行管理工作内容方面的不足。
一个完整的地政策过程应当涵盖如下八个部分: 一是政策问题的确定; 二是政策方案的形成; 三是政策决策; 四是配置资源; 五是实施政策; 六是评估政策; 七是调整和监控政策; 八是终结政策。通过比较不难发现: 第一,当前的规划过程主要是目标导向型的,与公共政策过程的问题导向有所不同; 第二,规划修编部分并非等同于政策调整,因为政策调整一般是因为先前在评估政策中发现了政策执行中的偏差而实施的,而规划修编则一般是因为转变了城乡发展目标和条件而造成的; 第三,显然缺少评估规划这一部分,因此,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应当进一步的健全原先的环节,尤其需要强调评估规划的环节,不仅应当在实施后进行评估,更应当在实施前进行评估。实施前评估就是在确定规划方案之后,但还未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前,应当落实好实施前的评估工作,如可行性评估、预测性评估等,这样方能使城乡规划的可行性及科学性实现全面的提升。
3. 3 转变管理模式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城乡规划需要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形势,并努力实现由行政规划向公共政策的转型。城乡规划体系必须要具有符合我国国情,并且要结构科学、功能齐全、运转灵活,执行高效,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还必须要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要求。
一、新形势对城乡规划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城乡规划体系要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来实现自己的转型。我国目前正在处于转型期,不管是文化形态、价值观念还是经济结构均在依照自己的发展规律进行着转变。这些转型表现在社会中便是发展模式的转型、各种制度的转型以及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并且这三大方面的转型不是相互独立进行的,而且不断的交织过程中逐渐实现新旧的转变。在新的历史形式下,城乡规划也面临着转型的命运。具体而言,目前的城乡规划已经不是传统观念下依照政府行政命令进行的简单的拆迁、改建的行政工具,也不是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开发商赚取高额利润的途径,而是政府用来对城乡的发展和建设进行指导的手段,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共安全以及公众利益提供保证的措施,更是政府借此来对城市的空间资源进行有效调整的途径。
在新的历史时期,城乡规划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首先,以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为导向。在以往,城乡规划单靠政府的发展计划和行政命令来执行各项城乡建设工程,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将成为城乡规划的源动力,也是新的历史形式赋给城乡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其次,更加突出“公众”在城乡规划当中的作用。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更加关注公共领域和公众利益,有关的政策也被称之为“公共政策”,政策内容也重视社会公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就是“以人为本”理念在该领域的重要体现。最后,强调和突出城乡规划从指定规划到落实执行整个过程中法制性。依法治国是我已经明确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在该方略的指导下以及近年来在大力建设法律体系的努力之下,我国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已经显著提高,重视城乡规划的法制性也是在法制背景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
二、提高了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科学性的措施
(一)强化城乡规划的管理力度
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和法制性。重视在规划当中经常使用的地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工作,为城乡规划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应该严格管理部门内部的各种技术规程和规范流程,精简各种办理手续,提高办公效率,在某些技术规程方面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和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防止因为技术规程规定模糊而出现问题。全面、认真地梳理规划管理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如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批后跟踪管理、规划验收、规划编制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制定、红线图和定点图等等),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二)提升设计水平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原则,完善设计单位数据库与专家数据库,分为建筑类、规划类、交通类、景观策划类4个门类。定期邀请专家进行审查把关[1]。规划与设计方案一旦形成,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出具公告,在城市规划网,规划展示馆同步向社会进行规划公示,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科学采纳建议来完善规划与设计水平[2]。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建筑设计的评选工作,有力推进全市城乡规划与设计水平的提升,同时,加强了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工作,严格控制建筑立面用材的材质和色彩,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大大提升城乡建设水平[3]。
二、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的有效性
(一)公众层面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认识到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及其它和群众日常日常的关联性,并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了让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城乡规划的现实价值和重要意义,因为有意识地宣传一些关于城乡规划管理、编制、执行等方面的知识,让群众能够从更深层次上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在宣传和教育方式方面,可以选择展览、讲座、旁听等传统方式,也可以选择开设网络论坛、定期发送有关短信等现代的方式。总而言之,就是要利用各种方式让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了解城乡规划,并提升群众参与城乡规划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首先,建立长效的参与机制。根据城乡规划的特点,出台一套可行有效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管理办法,使公众参与真正的落到实处,有法可依,保障公众的程序合法、公众的意见得到合理处理[4],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政府或少数官员的主观决策,避免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5]。
其次,定期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信息。城乡规划属于公共工程的范畴,而且城乡规划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强化城乡规划过程中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为群众获取有关知识提供更加更加便利的途径。同时需要重视的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城乡规划的前期论证以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来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完善参与形式
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同,参与程度不一样,参与效果有差别,针对不同的规划项目,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拓宽公众参与的途径,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现代媒体,通过图片、影像、现场讲解等形式,开辟专门的网站、接待管理部门、专用场所(规划展览馆),从规划的科研、编制、决策、实施、监督的各个阶段,全面开展公众参与,自始至终的贯彻公众参与的理念[6]。
参考文献:
[1] 田雪,王文泉. 国家政策在城市规划中的落实――试论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的城乡规划管理策略[J]. 辽宁建材,2009,(04):109-110.
[2] 张晓斌,赵国裕. 基于地块多维分析与认知的规划方案生成探索――以宁波市庄桥区块概念规划国际征集方案的形成为例[J]. 规划师,2010,(10):158-159.
[3] 白磊. 欧洲的绿色城市主义――从《Green Urbanism:Learning from European Cities》看中国城市发展[J]. 城市问题,2006,(07):208-209.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概念及作用
2.1 城乡规划概念
城乡规划即为各级政府科学布局城乡发展建设空间,以遵循自然规律及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它是确保社会公正和公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提及的城乡规划,包含城镇体系规划、镇规划、城市规划、乡规划及村庄规划这些内容。城乡规划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政治、文化、经济及社会生活等,是一项具有较高战略和全局性、较强综合性的统筹工作。科学开展城市规划,必须遵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全局部署与规划工作。并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经济建设同社会发展、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等复杂关系。
2.2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作用
城乡规划是一种操作性强的政府行为,以推动区域发展为目标,有利于政府制定科学决策。合理的城乡规划能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城镇建设的重要保障。第一,城乡规划能宏观调控和指导城镇建设,能调节城乡人口及收入分配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促进工业化进程加快、提高城镇就业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从而推动城乡经济共同、和谐发展。第二,在城镇化进程中,开展城乡规划要遵循超前有度、按需发展的原则,减少城镇建设中多次拆建而损耗大量浪费。在地方财政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应预期规划城镇交通路线、地下空间等设施,解决和消除各类城市病如交通堵塞、高风险土地利用等。第三,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规划是区域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提供者,是处理三农问题、减少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二、目前城乡规划中面临的问题
2.1 城乡规划的指导思想出现较大偏差
有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问题上,指导思想存在很大偏差,片面强调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柏油马路、大型广场,人造景观、人造古董等,造成严重的人力、自然资源损耗, 而相对来说,地下基础设施却得不到重视,甚至严重失衡, 致使群众斥责。例如,某一座人口约40万不到的城市,兴建了一幢9万平米的办公大楼,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楼房资源也得不到充分利用,可谓既劳民又伤财。
2.2 规划工作的功利性较强
现今,城乡规划机构趋向于业主化方向发展,强调功利主义目标,这实质上就变成政府的一种工具、投资方的代表。规划工作中,不少设计单位及人员只考虑自身利益,责任意识不强,未深入考察和了解城乡发展状况,将领导的意图及思想当做设计依据,过于强调技术性的规划细节,而忽略了规划区域的社会、政治等基本状况。规划建设过程中,有的甚至直接抄袭别人的规划模板,不以区情、当地发展实况为基础,导致所制定的城乡规划内容及方法与当地情况严重脱节。这种概念规划工作,既无法突出当地的特色文化,也损耗了大量基础设施资源,最终只会出现城镇周边空间失衡,耕地、农田被毁,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并滞留城镇,失业率上升等多种社会问题。
2.3 城乡规划调控职能减弱,未健全规划监督机制
有些地方下放权力,将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转交给区县, 有些政出多门、审批程序复杂, 开发区搞封闭式建设, 未经过地方规划部门的集中管理。这种现象实质上是对城乡规划管理调控职能的削弱, 将不利于城乡建设的健康和谐发展。此外,未建立、健全科学的规划监管机制,各级规划管理部门间未进行有效沟通。规划工作未积极吸引公众参与,发挥其监督作用,针对不合理的规划管理行为未形成有效的奖罚、行政纠错与处理制度,使得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处于力度小、效率低的窘境中。
3. 城乡的集聚设计工作带来贫富差距
城乡规划往往会聚集产业、人口资源,如行政单位拆并、农村人口搬迁并点,以节约资源与成本,统筹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及资源的利用率。这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发展,但同时也会引起一定的社会矛盾。如企业撤并,势必会导致某些在职人员调岗或下岗分流现象出现,导致其情绪波动与愤怒,甚至可能跟新同事之间发生矛盾、冲突;而迁村并点后的移民,他们面临着重新生活、工作、转变语言、习俗的多重压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他们的就业难度较大,非农经济收入较低,同原城镇居民相比,贫富差距明显。而转化后,由于经济收入水平低,他们还是无力承担住房、生活高消费,生活陷入困境。另外,国内人口转移通常都是由贫困城镇转向发达城镇、农村转向城镇,势必造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浪费。
三、保障城乡规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建议
3.1 降低规划主体及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一,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积极研制能预测规划地区发展动态的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要在政府、规划单位中广泛利用3S 技术和信息化设施,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推进各规划单位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在规划前通过网络全程把控区情,深入探究各类信息,分析和科学预测城乡空间的未来变化,并实时监测规划落实情况。第二,注重各规划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可成立跨部门计划制定组、协调沟通小组等开展关于规划、土地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论证与审批工作,促进各部门间有效交流、及时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3.2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积极培育、监管规划师
针对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纪行为,应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得当,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地方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其处理、处罚条例及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批准该规定, 使之成为受公众监督、执行力强的公共政策。同时,要提高规划队伍的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帮助其有效融入决策程序,科学行使各项权利,要科学监督和管理规划师,将经济、土地集约利用率等作为审核指标及考评标准,针对考评结果未达到或超出预期成果一定比例的规划师和单位,应依法予以奖励或惩处。
3.3 注重公众监督,推进民主规划
要积极听取公众对规划设计的看法和积极建议,并在规划前予以采纳。如在规划设计人员调研阶段,要让规划人员应听取公众对当地民俗、民风等及未来发展的看法,使之充分了解城乡规划内容、步骤及意义,加大企业与民间多个主体、多层面的相互合作,发挥其对该规划和实施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规划后应形成民情考察评估体系,并采取公众听证制度,让百姓在规划落实过程中发表言论,推进区域民主规划与建设。
3.4 减少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生活差异性
首先,应健全城镇化进程中的补偿机制。例如,针对规划中房屋被拆除的当地居民、个体户,要分析房屋类别、面积并核算应得的补偿金额或在后续购买新房屋时予以适当优惠。针对那些无力支付和购买新住房的居民,要给予贷款优惠。在土地补偿方面,要上调农村土地的征用价格,避免因土地征用双轨制而使得征地价格同出让价格之间差距明显,要实现资源共享,让迁移后的农民也享受土地级差收益中的一杯羹。其次,要对居民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政府部门应根据现有规划计划及产业需求,兴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就业的公平性,兴建人力资源免费培训基地,提高群众的就业水平。积极发展三大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帮助因规划中的劳动力人口顺利就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转化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受教育水平。同时,要优先安置转化后居民的工作,给予他们公平的薪资及福利待遇。再者,增加福利投资。针对转化后的居民,要建立和落实医疗、教育等保障体系。
结语
当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加速期, 城乡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将日益突出。在城镇化浪潮下, 各种社会问题、矛盾也随之出现,给政府及城乡规划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规划工作必须以国情、区情为基础,创新城乡规划体制,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通过发展集体经济等方式来解决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其他问题,推动城镇化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陈刚,刘欣葵,张瑾.《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前言
城乡规划是在社会主义的背景下提出的一种加快城市文明的途径,城乡规划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乡村居民,旨在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城乡规划一般由政府投资、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使城乡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对于城乡规划来说,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涵盖的文化、习俗也大相庭径。生态环境对居民的影响较大,生态建筑设计是未来发展建设的必然趋势,它符合中国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生态建筑设计对城乡规划来说至关重要,是城乡发展的推动力量。
1城乡规划中生态建筑设计的概述
城乡规划主要是对经济、空间、资源等多方面进行规划,以刺激城乡经济的发展,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城乡规划的范围较大,需要多层次、全方位地对其进行合理的布局,不仅包括空间布局,对它的经济结构、文化底蕴以及政治管理均会造成影响。城乡规划的主要目标是满足人的需要,因此,需要以人为本,落实可持续性发展。1.1建筑应适应环境生态建筑设计主要考虑了环境因素,它要求建筑物应该适应当地的环境,如果违反了生态法则,则会对城乡规划造成严重的影响。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理应注重创新,但需要结合自然环境。绿色建筑是城乡规划的主体,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能够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自然环境应该与城乡规划互相作用,这是生态建筑设计的理念。与此同时,建筑风格需要与环境相适应,在进行建设时,尽可能的降低对原有环境的破坏。1.2采用绿色材料绿色材料是生态建筑的前提,只有保证建筑材料的环保性,才能打造绿色建筑。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原材料不能达到国家标准,从而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较大的污染,也会使工程质量大打折扣。施工材料存在问题,会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加大审查力度,务必采用绿色材料。生态建筑设计将环保渗透到建筑工程的每个环节,这能有效地降低环境污染。1.3营造和谐氛围由于社会的大力发展,经济水平得到了质的提升,生活在现代都市,人们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压力,城乡规划致力于营造良好、和谐的氛围,有利于消除人们的精神压力和物质压力。人文环境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和谐的氛围可以提高人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保持良好的状态。这种方式可以从精神层面对人们起到促进作用。1.4颠覆了传统的观念对于城乡规划来说,具有一定的规划制度,但在生态建筑设计中,应该不断创新,使其更加人性化、合理化。生态建筑与以往的建筑工程不同,它能够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使建设区域更加理想。生态建筑设计不仅增加了人文、环保理念,还能使城乡规划的结构更加紧凑,从而实现对空间的节约。生态建筑设计是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推动力量,它并非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创新、优化、补充。
2生态建筑设计的分析
生态建筑是时展的产物,利用生态建筑设计能够达到人、社会、自然的平衡。生态建筑设计需要充分了解自然生态环境,采用相关的技术,使建筑与环境相融合,以提高城市的舒适度,优化城市的格局。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生态建筑能够缓解城乡规划带来的一系列生态问题。生态建筑设计的方案需要对实际施工具有指导意义。从多个方面对建筑进行优化,既保证效率,又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的关系
3.1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的区别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城乡规划主要对城乡的发展发挥作用,要考虑规划地区的经济、文化的发展趋势,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以及经济的快速增长。城乡规划更加注重区域的总体发展,旨在增加效益。而建筑设计是一个相对单一的过程,它主要注重工程质量。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它们高效的结合能够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进步。3.2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的统一城乡规划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城乡规划能够指导城市建设,也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虽然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相互独立,但它们的统一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损耗,进而促进生态文明。由于贫富差距日益突显,城乡一体化刻不容缓,而城乡规划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的整体经济水平。生态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相辅相成,它以城乡规划的需求为依据,能从根本上减少生态破坏现象。
4生态建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4.1生态意识不足生态建筑设计需要对施工区域的周围环境进行掌握,并结合生态学理论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规划,从而建设环境友好型工程。将生态与建筑相结合,能到达到一定的平衡,既能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资源利用率,又能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生态建筑工程能够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益于人们的身体健康。但现阶段的生态建筑设计普遍生态意识缺失,没有充分融合生态理念,使生态建筑工程流于形式,因此,取得的效果也相对不明显。生态意识不足和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生态建筑设计不能充分发挥作用。4.2理论与实际未能良好的结合生态建筑设计是城乡规划的指导性理论,它需要长期的经验、总结,并且处于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不同的生态建筑设计需要一定的环境作为基础,脱离了实际,生态建筑设计不过是空中楼阁。目前,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的结合并不紧密,这是未来发展生态建筑的难点。城乡规划如果不能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会影响工程的效率、进度和质量。通常,有两方面的问题急需解决:①理论知识的研究匮乏,在生态建筑设计中,不能设计出科学、高效的理论依据;②不能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在实际操作中变通性较差,这也同样影响着城乡建设的步伐。
5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的策略
5.1深化改革城乡规划制度体制改革是城乡规划的驱动力量,城乡规划制度(如图1)应该满足国家政策和时代需求,并严格遵守流程。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在进行生态建筑设计时,制度是其前提条件。不断优化城乡规划制度,能够实现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的完美结合,进而落实生态工程建设,更好的为居民服务。深化改革制度是加强生态建筑设计的途径,它能使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中得以体现。生态问题是目前关注的热点,深化改革需要结合城乡规划的实际需求以及施工区域的环境进行,从而使生态建筑设计更加合理化、科学化、人性化。通过深化改革制度,能够大大节约建筑空间,使资金结构更加合理,也极大的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5.2加强观念和方法的创新要想维持生态平衡,必须不断提高环保观念,在城乡规划过程中也是如此。城乡规划设计与生态建筑设计相结合是提高城乡规划效率的重要手段,但只有不断改进方法,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更新观念、改进方法,可以改善城乡规划的生态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不断吸收优秀经验并结合实际,从而设计出优质的生态建筑工程规划,以保证建筑与生态、安全、经济等相互融合。不断进行创新应该发散思维,以为城乡规划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5.3结合城乡规划的实际需求城乡规划的范围宽泛,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城乡规划的效果与交通、气候、环境等息息相关,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考察,尽可能的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如果存在不可变的因素,则需要以生态建筑工程的需求为主,从而使生态建筑工程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生态建筑设计的理念是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从原料到工程成品都必须符合这一原则,以合理规划资源。如果存在矛盾的情况,也需要在满足工程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其具备充足的施工时间和空间,以满足生态建筑工程的最大需求。
6总结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是我国建设的主力军,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完成城镇和乡村的良性结合。生态建筑设计体现了环保的意识,为了平衡人与自然、社会间的规律,应该将生态理念渗透到城乡规划中。尽管在生态建筑设计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只要采取及时的、积极的措施,便能使问题迎刃而解。将城乡规划与生态建筑设计融合在一起,能够营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参考文献
[1]姚瑞峰.浅谈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2):154.
【中图分类号】TU985.11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4)01-0080-01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也迅速改变着地球上的生态系统,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困扰着人类社会,我国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是与工业化、城市化相伴而生的。环境污染的中心是城市,但是如今也蔓延到乡村中来。坚持城市和乡镇是相互依赖的统一整体进行规划,构成一个经济复合生态系统。
一、生态型城乡规划的概念
城乡规划是按照城乡的性质、规模和条件,确定各个功能区的布局和各要素的布置,为城乡建设的各方面制定措施。统筹城乡的和谐发展,就要将乡村地区的建设活动尽可能纳入到规划管理的范围内,加强编制相关规划或建设指引,引导合理建设布局,抑制城市污染向农村污染转移,另外要加强城市和城市边缘的规划和改造。生态城乡发展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以自然系统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自然生态良性循环、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人类居住区。
城乡生态化意味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城乡物质环境的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重构,更涉及到发展观、价值观、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科技水平、人口素质、意识观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到城乡的生态化发展。上千年的生态退化和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更要求我们必须现在就行动起来,以新的生态视角开辟一条非传统式又非西方化的城乡生态化发展之路。
二、如何进行生态型城乡规划
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树立生态理念,在生态的视角下进行城乡规划。最根本的就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形成良好的人地关系。我们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注重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治理城乡污染。这样以建设“生态城市”、发展“低碳经济”作为目标,规划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平衡发展模式。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必须以政治文明为前提。没有政治文明,就不可能有体现生态文明的城乡规划。我们要在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程序,并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各阶层的意愿和利益,使其能更加透明,为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条件。
首先,城市政府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例如改变以GDP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引入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为地方政府执政提供更明晰的指导方针,逐步建立有利于营造城市良性合理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公共治理模式,丰富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和激励手段,为促进低碳生态城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变发展型政府为监管型政府,变管制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
其次,社会公众要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探索实现城市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的途径,推行信息公开,使得城乡规划更能体现公众参与的性质,反映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
最后,各个部门要加强联系,在城乡规划中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和增强人大与政协对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实现科学决策。可以实施环境效益评价体系,对于规划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生态的问题要进行相关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并进行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1引言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系统表现更加多元复杂,其物质空间的规划建设中涉及的学科知识也愈加全面,同时也赋予城乡规划专业更多功能与责任。城乡规划专业本科阶段培养的人才不仅需要较好物质空间规划设计能力,还需要全面的知识体系,具备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以应对城乡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现象与复杂关系。而城市社会学以其特有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为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提供多维度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基础,在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知识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社会学与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的关系
2.1社会学研究与现代城乡规划研究的结合
随着城乡规划学研究范围与研究内容的扩展,原有的物质空间规划设计的学科基础已难以满足对城乡环境的分析研究需求,社会学因其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为城乡研究提供了多维与深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从多维视角对人类社会活动进行系统分析,对城乡规划的研究起到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也弥补了城乡规划领域重空间设计轻人文内涵的不足。在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过程中,既有与社会学研究紧密结合的历史进程,也有新时期与城乡规划学科新的结合与创新。社会学以其特有的学科思维一方面为城市研究提供了深入剖析的路径与方法,另一方面则从社会行为空间角度研究更加人性化的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理念。学者们从社会学思维的视角下,分别对城乡规划的制度建设、规划内容与方向等规划实践、以及城市空间环境营造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等具体的理论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更加注重城乡规划中的社会平等与公平、公众参与的价值。
2.2社会学类课程对城乡规划本科教育意义
目前在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的与社会学相关课程如城市社会学、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查、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学以及部分实践环节等,涉及的城市社会学知识包括社会学基础研究内容,如基础概念与理论、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和社会问题等;城市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则偏重于将社会学的调查、统计与分析方法引入城市空间研究;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学则以系统工程的方法解决系统的研究思维与研究技术等内容。此类课程多在本科专业三至四年级等高年级开设,以配合从建筑、街区的物质空间设计转向更加宏观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详细规划设计和乡村规划设计等学科思维转变过程,应对更加复杂的研究对象与内容。
3社会学类课程应用重点
3.1研究方法
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学科,主要有科学主义的实证论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义的理解方法。随着2011年城乡规划专业成为一级学科,社会学在城乡规划本科教育体现中重要性更加凸显,《城市社会综合调查》课程是国家《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中要求独立开设的一门社会学调查方法类课程,以往则是社会学类课程作为相关知识体现在选修类课程中。该课程是以社会调查方法的学习与实践为核心,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为规划与设计提供基础资料的社会调查方法。常见的调查研究方法如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调查、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借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的研究方法。该课程对于城乡的分析和研究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基础资料调查。在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实践中,城乡建成环境的现状调查是规划设计的前期,也是更深层次研究的基础。规划前期常见的调查方法如访谈、问卷、实地观察或勘探等,可从政府、居民等不同利益群体对城乡建设的不同需求出发,针对城乡建设环境进行调查和分析。但往往由于城乡系统的庞杂性和调查范围及内容的有限性,如何选择适当的调查项目以及适度规模的调查范围则尤为重要。(2)城乡建成环境分析。城乡建成环境的现状形成于地域自然与人文环境的积淀与累积基础上,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理念不仅需要对城乡地域物质空间进行分析,亦需对长久以来形成的空间形态、生活方式与社会运行进行深入理解,不仅要技术层面的分析工作,也需求对人文层面有着深入的分析和理解。以社会调查的方式将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后,需有适合的技术方法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以获得对研究对象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寻找城乡发展的规律性线索。(3)人的活动行为的分析。人是城市的主体,城市规划的优劣主要取决于人的城市体验和感知,因此关于人的活动行为的调研分析,是校核城市空间设计成果的重要指标。社会学提供了人的行为方式的系统分析方法,能够从活动的类型、人群的定位、活动的个体心理,以及社会因素对行为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该方法能够从根源上理清人的行为活动与城市空间的内在耦合关系,明确人的社会属性是城市规划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通过自然环境与人居环境的整体联系满足城市人的多元、复合的活动要求,这也是城乡规划学科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的内在体现。
3.2研究内容
(1)宏观层级的城乡系统与结构。城乡的发展不只是城乡物质空间环境的变化,也体现着城乡内在结构的系统性改变,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也是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深化调整做出的实时应对,城乡结构是整个社会宏观结构体系的重要部分,破解城乡规划的实施难题,必须从社会学的宏观视角进行社会结构的剖析,涉及的内容主要包含社会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就业或分工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若干重要子结构。基于上述社会学内容的分析,能够更好地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等规划领域给予充分的支撑和论证,使城乡规划在宏观层面能够发挥协调与解决城乡社会矛盾的更大作用,体现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2)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我国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城乡建设后,新城建设热潮在逐渐降温,从“增量规划”转向“存量规划”,“存量规划”要求在已有的城乡建成区提升建设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从城市空间塑造转向城市行为的再造。应用而生的“轻规划”“微改造”等新的规划设计理念更偏重对于已有空间环境的提升与改善,激发城市新的活力,修正“大广场”“宽马路”等建设脱离社会实际需求的问题或现象。社会学在其长期的研究中所关注的微观层级的社会个体、群体的行为活动以及社会问题等内容,成为建设宜居城乡人居环境研究的重要基础,亦可对规划与设计实施的形成直接有效反馈。
4社会学类课程应用思考
城乡规划本科专业具有多学科背景的特点,多以土建类学科、地理类学科为主。由于各学校基于不同学科背景开设城乡规划专业,丰富了城乡规划专业的内涵,形成了不同学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各自办学特色。但不论办学背景如何,随着最新版国家城乡规划专业指导性规范的出台,规划设计类课程已成为教学体系围绕的核心,空间的设计表达是专业的特色及优势。但同样也会造成课程知识体系的单一,不适应当前城乡规划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现今专业发展趋势和实际,首先应从社会学知识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和植入,体现出社会学对当今城乡规划学科的重要影响。
4.1在理论知识基础构建层面
社会学在城乡规划领域的理论知识构建主要包括:社会学基础理论、社会调查与数据处理的思路与方法、社会阶层和社会空间结构特征等内容,均应为城乡规划专业在本科阶段要掌握或熟悉、了解的知识内容,具体的知识要求为:(1)城乡人口与社会知识单元;包括城市社会学基本知识、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城市社会要素、城市社会的分析方法、社会阶层与空间结构等。该知识单元是宏观层级的城乡系统与结构的体现,关注城乡领域的社会学问题,利于学生从宏观的社会视角对城乡规划进行解读,落实规划的公共政策导向。(2)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知识单元;包括选题与文献综述、社会调查类型与设计、社会调查方法、资料统计与分析。该知识单元属于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的内容,更多为具体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突出社会学应用的实践技能,有助于学生在规划设计中调研分析方法的科学应用。上述两部分知识单元已包含社会学在城乡规划领域研究的重点,但内容较为综合且涉猎较广,如何将社会学类知识在城乡规划课程体系中合理构建是关键也是难点。基于规划设计类课程为专业教学体系的主线,以及学分制改革的趋势,教学计划中社会学类理论课程不宜占较大学时,为了更好地将社会学应用到教学中,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中应注重课程的交叉与互动,使单一理论课程转化为一系列的知识体系。因此将社会学的研究思维与研究体系加入其他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中,则可以通过社会学的选题、调查、分析、结论等逻辑化的研究方式改善以空间设计为基础的思维局限,指导学生以循序渐进的研究方式和步骤完成对城乡环境的研究和分析过程,培养本科阶段初步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加强学生对于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进一步重视理论课程与设计环节的互助和支撑作用。
4.2对规划设计类课程的实际意义
城乡规划专业在以物质空间规划与设计为主线的课程设置中,社会学相关知识课程往往以理论讲授形式开设,教学效果受限于课时学生对此类课程的认知程度与重视程度,往往难以形成良好的效果与反馈。开设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的《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查》,相较之前的《城市社会学》课程而言更加注重社会学知识与方法在城乡社会研究中的意义,注重社会调查的理论与方法,并与城市社会学的基础概念、理论与调查方法、分析方法等相结合,将纯粹的理论课程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能够更好地支撑以规划设计类课程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枯燥的课堂讲授与生动的社会调查大大提升了社会学类课程的教学效果,同时为设计类课程的资料整理与现场踏勘提供了科学化、系统化的调查和研究方法,为后期设计思想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联系实际、关注社会问题的学术态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课程关系如下
4.3实践教学环节层面
城乡规划本科教学在专业实践方面体现社会学知识体系的主要为认识调研,认识调研实践领域包括住区认识调查、社会调查、城乡认识调查、结合规划设计课程的调研四个实践单元,具体的内容如下:(1)住区认识调查研究;包括住区空间结构、住区道路与交通系统、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住区绿化系统,该实践单元注重社区规划导向下的住区研究,内容以空间的类型和层次调研为主,强调住区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和设施的均衡构建。(2)社会调查研究;包括问卷编制与调查组织、调研数据分析的方法、调查报告的撰写,这一实践单元突出调研具体方法的实践应用,注重调研程序和调研成果的关联。(3)城乡认识调查研究;包括城乡功能布局、城乡空间结构与形态、城乡道路与交通系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化体系,该单元的实践内容涉及城乡领域的空间和规划体系,是从宏观到微观的认知调研。(4)结合规划设计课程的调查研究,包括调查研究的内容、调查研究的方法、调研成果的表达,这类调研是与设计课程并行的实践环节,注重设计课程的实践性和真实性。上述认识调研环节作为拓展能力的培养,不作统一要求,可由各校自己掌握。基于实践环节的知识体系要求的自主性特点,如何将上述四个实践单元与实践课程体系相结合以及如何对专业教学起到支撑作用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四个实践单元并非独立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对应的专业课程相结合,设计类课程体系是专业教学的核心,因此必须将社会实践与设计课程的知识体系相关联,起到从课堂内的学习交流过程走向社会实践的真实体验和认知,能够更好地强化城乡规划专业本身具有的实践性特质。同时可以将.大学生暑期活动的实践结合到专业的实践当中,一举两得,会更加具有专业指向性。因此,依据实践教学的知识内容,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提高对于实践环节的要求,从低年级的建筑设计阶段,至三、四年级的城乡规划设计阶段、以及毕业设计阶段均要求设置与设计课程相配合的实践环节(详见表2),以辅助深化设计及理论课程。实践环节中的资料收集、调查、分析和统计等环节等均需与社会调查理论与分析方法紧密结合。
5结语
城乡规划专业学科及专业发展的历程中,社会学的影响如影相随。从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理论与方法的应用,至规划与设计实践,社会学类知识为城市与乡村从视角、方法和内容的研究都提供了更加丰富与多层次的思维与路径,并以更加具体化和实用性的知识点融入了城乡规划专业在理论基础知识构建、规划与设计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为本科阶段树立正确的规划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知识领域。
参考文献:
[1]罗吉,黄亚平,彭翀,刘法堂.面向规划学科需求的城市社会学教学研究.城市规划,2015(10):39-43.
[2]黄亚平,陈静远.近现代城市规划社中会的思想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05(05):23-29.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为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提供了依据,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软实力方面,相关部门有时候一味的注重城乡规划建设中的硬件问题,往往会忽视城乡规划建设的软实力,这些问题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乡规划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对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统筹的归纳和总结,期望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提出改进策略,从而促进城乡的进一步发展。
二、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才能有助于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对于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乡规划建设没有“因地制宜”。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城乡规划建设没有遵照自身的基本特点,提出切实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而是一味的照搬照抄,盲目的遵循其他的城乡规划建设的良好经验。虽然说,刚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现,随着设施的投资加大,相应的运营和维护成本逐渐升高,这样一来最终必将导致东西部的地域差异更加明显。
其次,城乡规划建设必须从全局出发,把所有主客观因素都考虑在内。城乡规划建设是一件关乎生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必须统筹规划,以全局出发。对于我国目前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全面性考虑欠缺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注重个别地区的片面性发展,虽然当时能见到效益,但是只是注重眼前的利益,对于长远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城乡规划建设一味的强调城乡规划建设的唯一性,而忽略了长久的发展,导致多元化发展受到严重的限制。
再者,城乡规划建设没有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在一些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的人员在对城乡进行基本规划的过程中,由于进行民意调查太复杂,而且过程比较繁琐,因此就主观臆断,选择性的忽略民意调查的重要性,这样的城乡规划建设没有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从而导致城乡规划建设没有按照群众的需求实现,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城乡规划建设没有按照群众的意愿进行,无法对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甚至造成怨声载道的局面。
最后,没有彻底的考虑基础设施的设施。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为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提供了依据,城乡规划建设利益逐渐由单一化的利益向多元化的方向进行发展。但就现阶段而言,城乡规划建筑过程中,没有考虑基础设施的设置,只是一味的进行主题的建设,这样造成的局面就是城乡规划建设无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以在考虑主体设施的同时,适当的考虑基础设施的设置。
三、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改进策略
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工作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因此来说所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多。为了有效的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效率,我们必须针对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从而实现我国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快速的发展。
第一,坚持城乡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对于这一原则必须经过紧身的考虑和分析,必须基于某地区的城乡规划建设进行考量,而不是一味的照搬照抄,盲目的遵循其他的城乡规划建设的良好经验。这样虽然道理漫长,但是未来是非常光明的,这样经过一些比较繁琐的考察工作,得到的结果是此地区的城乡规划建设得以快速健全的发展。
第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依据。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指导思想。在城乡规划建设中也是如此,我们不要知识一味的注重当前的利益,必须以长久的发展为最终的目的,因此来说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依据,对城乡规划建设进行统筹的安排分析,从而尽可能的适应科学发展管的要求。并且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对城乡资源进行科学配置,从而尽可能的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的以最有序、规范的姿态发展。
第三,城乡规划建设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的人员要自始至终坚持在对城乡进行基本规划的过程中,意识到民意调查的重要性,切实为人民服务。这样通过对娱乐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就会最大程度的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始终贯彻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使城乡建设有过去的单一化发展向现在的经济和文化共同发展的转变,这就需要在城乡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不仅仅实现工业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这样提高城乡的经济竞争力,而且要注重城乡的文化建设,注重城乡的文化氛围建设。通过对城乡的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不仅能提高城乡规划的质量,而且提高了城乡的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使城乡规划建设逐渐向现代会、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品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工作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因此来说所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多。因此,对于城乡规划建设人员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进行全面思考,“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城乡的基本特点进行分析,这样通过城乡规划建设问题的发现与解决,才能实现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快速的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必将走向国际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赖宇骄.基于城乡统筹的成都地区城镇化实践模式与规划策略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9
【关键词】城乡规划;低碳理念;规划引领;低碳城市
当前,我国己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快速增长与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矛盾问题,是我们城市面临的重要而突出问题。现在,全球气候变化、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在新时期能否从城乡规划层面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强调低碳型城市建设,提高城乡发展质量,是我们城乡规划工作值得研究和深入思考的问题。因此,如何树立城市低碳理念,科学地编制城乡规划并通过高标准的城乡规划引领城市转型升级,是建设低碳城市的关键。
1 低碳内涵与城市低碳
低碳是环保的其中一个代名词。研究低碳经济、低碳城市,已逐渐成为当今世界的热门研究课题。城市是低碳减排的关键,而城乡规划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势必担负着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角色。低碳经济的核心思想是以更少的能源消耗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在历史上,“低碳”一词比较早一点的时候,出现在英国“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低碳经济”概念中。我认为,低碳城市是以城市空间为载体发展低碳经济,实施绿色交通和建筑,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创新低碳技术,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目前,发达国家建设低碳城市的经验主要包括:发展清洁技术、清洁能源;推行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和建筑;制定高效的交通运输规划;倡导资源回收利用和绿色消费。低碳城市的本质是在城市实行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能源生态体系。
2 低碳理念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树立低碳理念有利于全球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当今城市中得以广泛应用。目前,国外一些城市在低碳发展某些领域起到了领跑的作用。例如伦敦指定了包括碳减排、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目标,建立伦敦气候变化管理局、设施分布能源管理供给部门等;东京逐渐普及建筑节能,进行天然气发电,同时充分进行余热利用等;柏林建立了完善的热点联产和区域供热网络,同时发展微型发电等;哥本哈根则建立了广阔的热点联产和区域供热网络,同时大力发展风力发电等。在国内,上海市崇明东滩生态城有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碳中和的区域。据规划,生态城的电力热力能源全部由当地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获得,步行、自行车和燃气电池公交车将作为主要出行方式,建筑屋顶将使用草坪和植物的天然隔热层,同时城区80%的固体废物实现循环利用。此外,当前国外有些城市在新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基本上都以先进的规划设计为基础,运用低碳应用技术,建设低碳宜居城市环境。有些城市还通过联合开发、综合经营城市等方式,在地源热泵应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方面积极合作,进行新能源利用和环保技术应用,从而打造生态城市。因此,在当今低碳的城市建设理念已在城市中日渐得以广泛应用。
3 城乡规划引领城市低碳
城市化必然带来对土地的大量占用和开发,建设与耕作争夺用地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口与耕地的矛盾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目前,我国己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时期,节能型、低碳型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潮流和方向。对于如何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集约、低碳发展,营造高品质的城市生活环境,成为了当前巫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科学编制和高标准实施城乡规划是城市集约、低碳的前提和保障。从总体上说,不同层面的城乡规划,在低碳城市建设过程中所引领的作用也不同,城市总体规划,在更大程度上从决策源头和宏观层面上确保低碳发展,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则从更具体操作层面上实现低碳。
3.1 城乡规划引领城市产业低碳发展
我认为,城乡规划是引领城市产业低碳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要本着科学发展的观点,通过城乡规划深入分析产业发展规律,通过科学的城乡规划布局,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的有利时机,先行先试,引领城市降低高碳产业的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加大污染工业、设备和企业的退出力度,全面完成城区高污染企业的退出;提高各类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排放标准;提高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能耗行业的规划准入条件;制定低碳产业规划战略,将可再生资源、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城乡规划应该对低碳产业的发展规律加强研究,在用地规划等方面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便利和有效的引导。因此,科学的城乡规划有助于城市产业的升级转型,从而引领城市产业低碳发展。
3.2 城乡规划引领城市用地低碳利用
城市集约、低碳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在规模和数量上都得以迅速增长,而农业用地则急剧减少,城市土地粗放利用的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土地必须走集约和低碳利用的道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以城乡规划引领土地集约和低碳利用具有很大必要性。通过高品位的城乡规划,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稳定的高效的城市空间结构,对于防止交通拥挤、空气污染、城市热岛效应等大城市病的发生,提高城市运行效率,降低城市内耗,减少城市能源消耗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要通过城乡规划,适当遏制大城市的无限膨胀,降低城市的热岛效应,从而减少城市夏季的空调能源消耗;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应适当集中紧凑布局,以减少交通能源消耗。事实证明,编制和执行好城乡规划,将会有利于引领城市用地集约和低碳利用。
3.3 城乡规划引领城市房地产低碳开发
房地产业在城市发展中,是一个城市的龙头行业之一。通过城乡规划,大力推行绿色建筑,研究制定适合各地气候条件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以绿色建筑替代传统建筑,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政策与法规的建立;建筑节能设计与评价技术标准、供热计量控制技术的研究;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低能耗、超低能耗技术与产品在住宅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和延长使用寿命等。另外,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规划报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通过建立建筑节能规划设计审批标准与审批制度,以及研究出台精装房规划设计标准,减少装修材料的损耗,有利于在旧城改造中应尽量保留具有悠久历史的建筑群、庙宇和街巷,避免大拆大建。可见,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有利于引领城市房地产低碳而适度开发。
3.4 城乡规划引领城市交通低碳出行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交通与建筑是现代城市能源消耗最大的行业之一。因此,交通是影响城市低碳的主要环节,我们要大力推行绿色交通规划,实施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模式,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倡导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出行方式。据估算,北京小汽车出行比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二十万吨以上。目前,我国城市的公交出行比例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大城市公交出行比例已达到50%~60%。因此,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要通过合理的规划来提高公交出行的比例,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地铁、城铁、机场、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方式“零换乘”,并保留和扩大城市道路上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提倡绿色出行方式。对外交通规划方面,要推行以城际轨道交通为主、高速公路为辅的交通模式,加快城际铁路和地铁建设,打造城际高速立体交通网络。此外,要做好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控制私人交通工具的出行规划管制。因此如何通过城乡规划引导城市交通低碳、节能、环保是我们城市必须长期引以重视的社会问题。引领城市交通环保、低碳出行,
要坚持以城乡规划为原则。
4 结语
关键词:
城乡规划;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现状问题;措施
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升。鉴于此,人们对人居环境的规划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城市化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不可否认城市化的发展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1]。但是我们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化的发展也使得我国的城市用地更加紧张,伴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给城市的交通造成一定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居住环境。当前首要的问题就是提高我国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我国城乡的可持续性发展。
1当前我国城乡发展规划的现状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就获得较快的发展,城市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虽然城市的发展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城市化的发展同样给人类生存的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之前的城市规划虽然可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但是日益紧张的交通情况以及住房情况使得人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恶化。想要实现城乡科学的规划就必须着重的解决这些具体存在的问题。城乡规划的主要目的还是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均衡发展。进而推进我国社会的更深一步的改革[2]。
2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缺乏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体制
完善的城乡建设规划体制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城乡规划的协调发展,因而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建设体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就目前的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发展现状而言,其城乡规划建设的体制依旧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城乡科学、合理的建设与规划。
2.2发展缺乏一定的平衡性
纵观我国目前的城乡规划建设的全过程,都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投资环境的改善等都比较注重,但是对乡村的建设力度却没有过多的投资。这样就会直接导致城市与乡村规划出现失衡的状况,造成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2.3缺乏合理的规划
我国的很多城市往往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没有对城乡建设进行长远的规划,会造成城乡在空间分布上出现严重的失调现象,纵观我国整个城乡规划的现状而言,合理性与科学性是严重缺乏的。
2.4缺乏一定的预见性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这就造成了严重的交通阻塞等问题。之所以出现交通堵塞的问题,除了汽车行业的发展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乡在建设规划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预见性[3]。不管是城市道路的宽度还是其建设的数量等都没有满足私家车的需求。受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城市的交通问题日益严峻,严重影响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3促进我国城乡规划的科学有效措施
当前的城乡规划设计也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但是在当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目前的城乡规划建设是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的。想要促进我国城乡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合理规划城乡建设。下面就我国城乡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措施。
3.1坚持以人为本在城乡规划建设中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原有的建设基本上都是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之上,没有过多的考虑民众的需求,城乡规划要立足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站在民众的角度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3.2将绿色因素渗入到城市规划中
在人居环境的建设中,绿色生态文明城市是建设的重点。绿色不仅仅是颜色上的区分,更是文明以及低碳、环保的的真正内涵。想要将绿色因素渗入到城市规划当中,必须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坚持以人文本,在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彰显安全绿色理念。除此之外,还要保证城市空间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促进产业结构的科学性发展。
3.3社区的低碳化发展
低碳化的发展在本质上也是促进节能环保,想要实现社区的低碳化发展必须要发动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参与,引导社区居民低碳排放。在对居民小区进行建设时不仅要考虑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同时还要对群众生活的习惯以及生活要求等进行全面的考虑,保证生态小区建设的经济性以及舒适性[4]。
3.4促进小区的文化建设
可持续人居环境的建设同样不可以忽略小区文化的建设,小区集聚的居民以及人群其生活文化的都是不同的,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同时还要考虑邻里之间的关系的建立。另外,还要分析当地的自然以及生态环境因素,小区的建设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4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在加速发展,其城乡规划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内容,实现城乡合理科学的规划在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意义重大。城乡规划建设是一项比较复杂系统的工程,其涉及的内容比较广,包括审批以及实施工作,因而在具体的建设中也会遇到各类问题。城乡规划的每个细节都不能懈怠,要立足于人本思想,切实的实现可持续人居环境的建设与发展[5]。
参考文献:
[1]周侃,蔺雪芹,申玉铭,等.京郊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质量综合评价[J].地理科学进展,2011(03):361-368.
[2]颜文涛,王正,韩贵锋,等.低碳生态城规划指标及实施途径[J].城市规划学刊,2011(03):39-50.
[3]何璇,毛惠萍,牛冬杰,等.生态规划及其相关概念演变和关系辨析[J].应用生态学报,2013(08):2360-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