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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产生的历史前提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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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产生的历史前提

篇1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同国家能源的安全、可靠以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不断的进步,对电力的需求也就更加的迫切,同时,当前也是电力企业面临改革的关键时期,这就使得电力的安全生产变得更加的重要。电力的安全生产不但是电力企业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也是改革成效显著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所以不管电力企业进行怎样的改革,电力生产工作中所固有的特点以及存在的客观规律是不会改变的。

1 当前我国电力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1.1 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当前我国很多的电力企业都已经制定出了一定的电力安全生产制度,也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加以明确,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的电力企业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此外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通常只是处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并没有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没有能够对电力生产中可能面临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探讨或者是没有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科学的整改方案。这就导致了电力企业对一些生产事故存在通报不详以及语言模糊等现象,没有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介绍和挖掘。还有部分的电力单位在接到上级的安全事故通报后,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的分析,没有提出防范的措施。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人员对相应的规则制度和生产流程也没有充分的了解,这就使得相关的领导难以提升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

1.2 习惯性违章突出

所谓的惯例违章指的就是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经常出现的一些习惯性的违章行为,包括了违章指挥、操作以及违反纪律等。特别是一些临时性比较高的工作,例如:变电站计量装置安装工作就会经常出现无票作业的现象,工作人员没有严格地根据工作的程序来进行工作票办理就直接进行的工作。还有一些基建线路工程,必须要经过低压线路配合停电后施工,但配合停电单位人员无时间或未提前通知,导致基建施工人员为赶工期直接对低压线路进行停电操作,很多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惯例违章造成的,因此亟需引起相关的电力工程管理人员的重视。

1.3 安全管理力度不够

我国很多的电力企业都存在着对大型作业的管理工作比较重视,却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所忽视的现象。特别是近期所发生的几起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都是由小型施工作业或无计划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的。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很多的电力企业习惯用形式主义来进行经济建设的管理,开展企业的管理,没有重视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不善于运用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此外对事故的预防和事先控制工作也不到位,对相应的设备和工器具没有进行及时的检查,在保管方面也不认真等等。

2 提升电力工程管理工作水平的建议

2.1 增强安全意识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树立起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以身作则,要带头遵守相应的各项规章和制度,对安全网络进一步的加以完善。此外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要对每一位职工的心理变化和工作状态进行观察,不但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要求,还要提高对他们的关心程度。由于电力生产的员工日常的工作都是十分的单调和乏味的,具有很高的重复性和反复性,他们还需要应对突发的安全事故,因此需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的能力。最后,电力工程管理的领导还要对职工进行全面而且深入的安全理论教育,使得他们能够提升自保的意识和互保的精神。

2.2 提升创新能力

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想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质量,就需要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的与时俱进,提升自身的创新意识和开拓意识,从而使得电力工程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所谓的创新能力的提高包括了很多的方面,例如: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以及科技创新等。采用适合当前市场化运转形势的现代化的管理理论,让创新者能够从中受益。推动科技创新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从而将计算机网络管理的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运用网络结构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最大限度地加以降低。

2.3 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要想将安全管理制度加以落实,一个主要的手段就是依靠现场管理,这就要求电力企业的职工在进行现场操作时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流程来进行,按照制度来执行,从而使员工能够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现场安全作业的关键就是班组管理,因此电力工程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班组管理工作。分析电力安全事故,你会发现,现场人员缺乏责任心以及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此外还有一些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存在着侥幸的心理或者是存在着盲目自信的心理,最终导致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不但会对国家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还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导致家庭的不幸。因此电力企业要对多发性的安全事故以及重复性比较高的事故进行总结,对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时的加以调整和优化,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对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

2.4 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电力企业要严格地按照工具的报废制度来对到期的或者是已经损坏的工具和器具进行强制报废,禁止再次的使用。此外还要对正在使用中的工具和器具进行定期的试验和维护,禁止任何个人和部门以任何的形式来对已经报废的工具和器具转售给其他的个人或者是企业。对施工队伍的资质电力工程管理人员也要严格地进行审查,进行工程监理的单位还要认真的行驶自身的安全监督的职能,对安全工具的检修制度加以明确和完善,对正在投入使用的工具和器具要进行维修的记录以及验收的记录,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地做到有据可查,将电力工程管理中安全生产的责任问题加以落实。

3 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整个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电力企业相关的管理人员只有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加大安全监督的力度,对奖励和惩罚作出严格的、明确的规定,对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对违章起到警示作用,才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李发基.试析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途径[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17).

篇2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现代建筑工程中,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如何解决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认为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违背建设程序。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现象时常发生,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二)工程地质勘察原因。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导致提供的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三)自然条件影响。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四)未加固处理好地基。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士、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五)建筑结构使用问题。建筑物使用不当,也易造成质量问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六)施工和管理问题。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钢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等;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等;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

(七)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要严把六关

(一)工程图纸设计关。一项工程的建设首先是施工图纸设计,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因此一定要选拔资质相应的设计单位,不要选择那些个体设计所或个人设计,以免造成设计中的质量问题。同时要重视设计成本,要注意有些设计单位为了多收设计费故意增加材料用量而提高工程造价,所以必须把好施工图纸设计关,防止造成工程还没建,就带来质量隐患问题。

(二)施工队伍选择关。施工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一项工程建设立项批准之后,必须经过招标投标、或议标选择施工队伍,具体方法:一是听,即听取施工队介绍技术力量、设备状况、资金情况以及拟承担工程所采取的措施;二是看,即看正在施工和已经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情况;三是查,即考察施工单位的设备、技术力量、企业等级、资格证书;四是访,即走访己交付使用工程的甲方,征求使用单位工程队伍的评价,以便了解其信誉。在此基础上,按照标价合理、工期短、质量优、信誉高、素质好的原则,综合比较,确定施工队伍。

(三)施工合同签订关。施工队伍选定后,建设单位即应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把甲乙双方的关系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合同内容必须是严密过细,条款详尽,责任明确,奖罚分明,要求合理,手续完备,查核有据。合同签订前与上一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合同签订后,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以便受法律监督。

(四)工程质量监督关。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了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五)质量控制关。进度控制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材料供应要及时并且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抓好关键部位施工,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

篇3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目前,钻孔灌注桩广泛运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明挖车站工程的基坑围护结构施工中,施工工艺已较为成熟。该成桩方法为直接在所设计的桩位上开孔,井孔内注满压力水,然后在孔内加放钢筋笼后,通过导管灌注混凝土而成。钻孔灌注桩属隐蔽工程,且影响其质量的因素较多,如不抓住重点进行有效防控,就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甚至质量事故,对社会和施工企业本身都造成重大影响。

1 钻孔过程中常见施工质量问题及其防治

1.1 钢筋笼上浮问题

1.1.1 原因分析 ①如导管在混凝土中埋入过深或钢筋笼放置初始位置过高,深埋的导管下口流出混凝土,推动导管外上部混凝土整体上升;②如在混凝土灌至钢筋笼下时提升导管,灌注混凝土自导管流出后的较大冲击力,推动了钢筋笼的上浮;③如混凝土灌注到钢筋笼底板附近,混凝土的灌注却因断水断电机、械故障等原因中断,致使混凝土流动性变差,当重新灌注时,混凝土托动钢筋笼整体上移,严重时可能断桩;④钢筋笼在制作、运输、堆放、起吊等过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钢筋骨架内径与导管外壁间距过小,主筋搭接焊接头未焊平,粗骨料粒径太大等问题,在提升导管过程中法兰盘容易挂带了筋笼形成上浮。

1.1.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要准确定位钢筋笼的初始位置并与孔口固定;②保持和改善混凝土的流动性,配制混凝土要按配合比严格控制,灌注要保持快速连续进行状态,缩短灌注时间。也可以掺入适量缓凝剂,防止进入钢筋笼时混凝土的流动性变小;③做好混凝土灌注前的各项施工准备,检查及保证水电供给,检查机具、工器具能正常使用且准备齐全等,最大限度避免中途停工;④防范因钢筋笼不符合施工要求,要在灌注桩的上部分增加钢筋件并设固定装置防止钢筋笼上浮,在加工钢筋笼骨架时要严格控制质量,在运输时要做好保护尽可能防止变形;⑤浇灌过程中,如出现钢筋笼随导管拔出而上浮的情况时,立即控制混凝土浇灌速度及浇灌量,单向旋转或反复上下摇动导管,及时处理好导管与钢筋笼的挂带问题;⑥如因导管埋入过深导致钢筋笼上浮的情况时,立即停止灌注,在适当提高坍落度后方可重新灌注;⑦如无法控制钢筋笼上浮,立即停止浇灌混凝土,在拔出导管后回填粘土入孔内,问题桩作废桩处理,通知监理和设计后确定重新补桩。

1.2 断桩问题

1.2.1 原因分析 ①坍落度不符合要求,当坍落度过大时,会出现离析现象,粗骨料相互挤压则会阻塞导管;当坍落度过小或灌注时间过长时,混凝土下落阻力则会加大而阻塞导管。两者均可导致卡管,终造成断桩;②浇注混凝土时,没有采用“回顶法”从导管内灌入,而是从孔口直接倒入的办法灌注混凝土,诱发混凝土离析而造成凝固后不密实坚硬,少数孔段出现蜂窝、疏松、孔洞,甚至断桩;③如灌注时间过长,混凝土与导管壁的摩擦力势必增大,同时导管提升和起拔过多,若仍采用提升阻力很大的法兰盘连接的导管,在提升时极易造成连接螺栓拉断或导管破裂,产生断桩;④如在清孔过程中未对孔内泥浆含砂率控制不严,监管不力,则会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造成混凝土上沉渣过厚,推动该部份沉渣难以被导管内混凝土压力推动,迫使混凝土浇注中断,易形成断桩。

1.2.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灌注时严格科学地控制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和粗骨料粒径;②必须从导管内灌注混凝土,灌注过程必须连续、快速、有节奏,灌注混凝土要准备足量,且绑扎水泥隔水塞的铁丝要根据首次混凝土的灌入量而定量,严格控制防止断裂;③选用导管必须要有足够的抗拉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加上盛满混凝土的重量,同时内径最好在30cm以上的并保持一致,误差应小于±2mm,内壁无阻光滑;④清孔过程中要及时对孔内泥浆的相对密度进行调整,以保证清孔后泥浆的相对密度要达到设计要求;⑤成孔后必须使用冲洗液认真清孔,当孔底沉渣值小于规范要求时,方可进行混凝土灌注。

1.3 孔壁坍陷问题

1.3.1 原因分析 ①施工工艺控制不当,对地质条件关注不够,未根据土质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泥浆和成孔工艺,导致泥浆护壁质量差;②护筒埋设过浅,护筒的接缝和回填土不够密实出现漏水漏浆情况,造成孔内出现承压水或孔内液面高度不够,孔壁静水压力降低;③对清孔的冲洗液和孔底沉渣控制不严,导致泥浆粘度和密度降低,孔壁静水压力衰减,孔壁牢固度降低;④在松散砂土中钻进过快,或在某一处空转时间过长,或用给水管直接冲刷孔壁;⑤待灌时间过长没有及时灌注混凝土,或灌注时间过长;⑥吊装钢筋笼时,碰撞和损伤孔壁。

1.3.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认真分析地层结构,成孔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机具,如土质为松散砂黏土或流沙,应提高泥浆的比重和粘度,选用密度、胶体率、黏度相对较大的质量高的泥浆;②选择足够强度和尺寸的护筒,遇松散易坍的土层应适当埋深护筒,并用粘土密实填封护筒四周;③成孔后必须使用冲洗液认真清孔,清孔时间应根据孔内沉渣情况而定,清孔后分别从孔的口部、中部、底部提取泥浆,以检测泥浆的各项指标是否达标,只有当孔底沉渣值小于规范要求且孔壁牢固时,方可进行混凝土灌注;④加强钻孔的现场管理,钻进速度和空转时间要控制适宜,采用适当的方法保持水头的稳定;⑤成孔后待灌时间一般控制在3小时以内,并派熟练地技术人员控制好混凝土的灌注时间;⑥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要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钢筋笼接长时要加快焊接时间,尽可能缩短沉放时间;⑦发生孔壁坍陷,应暂停施工判明坍陷部位并认真分析原因;⑧当钢筋笼吊装或清孔造成塌孔时,立即停止施工并将钢筋笼吊出,添加泥浆护壁将坍陷物清理干净,不再继续坍陷后重新安装钢筋笼和清孔。

1.4 护筒冒水问题。

1.4.1 原因分析 ①在埋设护筒时,护筒周围的原状土压实度不够;②埋设时护筒内外的水位差过大;③钻头起落时不慎碰撞和刮损护筒。

1.4.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在埋设护筒之前,根据地质条件,选用最佳含水量的粘土将坑底与四周土壁分层夯实;②开孔时选好护筒适当的高度,护筒水头高度应保持在1.0~1.5m;③应派经验娴熟的技术人员进行钻头起落监控,尽可能避免碰撞和刮损护筒;④如发现护筒冒水现象,不可继续施工,须立即停止钻孔,以含水量佳的粘土将坑壁四周加实加固;⑤如出现护筒严重移位或下沉情况,则停止安装并重新安装护筒。

1.5 缩颈问题

1.5.1 原因分析 塑性土膨胀,使孔径小于设计尺寸。

1.5.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选用密度、胶体率、黏度相对较大的质量高的泥浆,尽可能降低失水量;②将合适数量的合金刀片焊接于导正器外侧,起钻或钻进时可发挥扫孔作用;③成孔时加大泵量,提高成孔的速度,这样孔壁在成孔一段时间内会形成泥皮,孔壁则不会渗水和引起膨胀;④采用上下反复扫孔的办法扩大孔径消除缩颈。

1.6 钻孔桩身偏斜问题

1.6.1 原因分析 ①存在技术性失误,钻孔机械定位不准确,或施工人员放样有偏差;②钻孔时在土层遇到孤石或障碍物,或在岩石倾斜处和软硬土层交界处,钻头因受阻不均偏移导致桩孔倾斜;③钻杆连接不当或弯曲,导致钻头钻杆两点中线处于不同轴线;④钻架就位后未进行调平或场地本身不平整,导致钻机、底座、钻盘不平而产生偏斜;⑤开挖基坑时一次性挖土深度过大,由此产生土侧压力导致桩位错动,桩位偏差超出规范允许范围。1.6.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加强技术管理,减少人为的技术性失误,放样和机械定位须根据技术参数反复校核;②钻入斜状岩层、土质不均匀地层、孤石或碰到明显阻碍地层时,须调慢钻速,不能一味快进;在地质不均匀地层中钻孔时,宜使用钻杆刚度大、自重大的钻机;③钻孔前须平整场地,并夯实硬化,枕木应均匀着地尽量找平。钻机安装时钻架上吊滑轮与转盘中心在同一轴线,钻杆位置偏差控制在不大于20cm,此外安装导正装置也是防止偏斜的有效方法;④在松散易坍地层钻孔时,应尽可能加固地层,钻速不宜过快,注意观察钻杆角度和桩位偏差;⑤应对一般的偏斜情况,可用钻头上下反复扫钻数次削去硬土,如效果不佳,回填粘土至高出偏孔处0.5m以上重新钻入;⑥如偏差较大,应通知监理及设计人员鉴核,桩箱及桩筏基础必要时在基础底板内增设暗梁,单桩基础通常重新补桩。

1.7 桩底沉渣量过多问题

1.7.1 原因分析 ①未对准孔位,吊放钢筋笼时碰撞孔壁泥土坍落桩底;②泥浆注入量不足或泥浆比重过小难以把沉渣托浮;③未进行二次清孔,或清孔不干净,或清孔后待灌时间过长泥浆沉积。

1.7.2 防范及处理办法 ①吊放钢筋笼,桩中心与钢筋笼中心要保持一致,吊装速度不宜过快,应控制好不碰撞孔壁。建议使用钢筋笼冷压接头工艺,加快钢筋对接速度,减少空孔时间从而减少沉渣。钢筋笼置毕,检查沉渣量是否在规范要求控制之内,否则利用导管二次清孔,直到符合规范要求;②泥浆的质量要选好并控制好泥浆的粘度和比重,不能用清水替代。混凝土灌注时,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最好控制在30~40mm,混凝土储备量充足,导管一次最好埋入混凝土面下超过1.0m,以利用混凝土的巨大冲击力清除孔底沉渣;③成孔后钻头在孔底10~20cm上保持慢速空转,循环清孔要超过30分钟。

1.8 卡管问题

1.8.1 原因分析 ①混凝土中粗骨料粒径过大;②初灌时隔水栓堵管;③混凝土流动性、和易性差造成离析;④灌注混凝土不连续,在导管中停留时间过长;⑤导管进水造成混凝土离析。

篇4

政府职能的产生、发展和变革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结果。不同社会或同一社会的不同发展时期,社会对政府职能的需求不同,政府职能供给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政府职能除了共性之外,也都具有该阶段的特殊性,体现出政府职能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参照我国民生发展进程中的诉求,政府职能转变的规律性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职能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即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必须实现政府职能的现代化。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趋势和必然规律。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转变的根本目的是加快实现政府职能的现代化,这也是巩固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已取得一定成就,但距离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解决好现代政府的定位问题,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问题。通过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加强对市场的有效监管,调整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使其更多地向民生倾斜,从而使政府职能与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保持一致性,以实现政府职能的现代化。

管理服务扩大化。社会管理职能并不是国家和政府的衍生,在阶级国家产生以前一直存在,是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同样遵循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趋势。伴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增多,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缓解和处理好这些民生问题是社会管理应有的职能范围。从政府职能发展的历史看,社会管理职能呈现递增和扩大的趋势,由为少数人统治的工具变成为多数人谋福利的工具。而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体现出服务职能的日益扩大化。以我国为例,在工业化和商品经济发展时期,政府的职能重心是经济建设,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前提和面临的历史任务决定的。进入后工业化和后现代化时代,随着信息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职能结构不能适应社会经济转型的需要,需推动其重心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管理与服务的结合是发展民生政治的应有之义,无论管理与服务,作为责任主体的政府部门都应发挥核心作用。社会管理主要以行政管理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约束,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公共服务以政府和公众合作为基础,强调公民权利与民生福祉,强调政府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不能缺位、错位和越位。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以高效规范的社会管理为基础,同时社会管理必须和公共服务有效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

利益需求民意化。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来看,政府是民众通过契约或授权或派出代表组成,民众和政府构成委托――关系,政府通过行使公共事务为民众谋福利,所以政府应以民众和社会意志为转移,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要开门搞改革,哪些事情不管,哪些事情该管,应当让社会公众参与进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才能更好地体现社情民意。[1]改善教育、医疗、住房和就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民众的期盼,对于目前集中存在的环境污染、物价上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民生问题,公众质疑则较多。但在政治运行的实践过程中,由于社会结构的分散性、复杂性和政府信息的不充分,使得民众利益需求的聚合和表达缺乏制度化的参与和决策渠道,或者只是少数人利益需求的反映,形成以政府为中心对社会的管制,措施往往不能充分回应公众诉求,存在很大弊端。因此,政府需要根据社会和公众需求的公共性程度、发展规律和自身能力等条件综合权衡,来界定政府职能,达到政府需求与供给两方面的互动。检验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效以是否能让群众满意为标准,党的十报告也突出强调“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只有真正关注民众需求,解决民生难题,才能使政府真正实现以民之所望施政,达到民生政府的改革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应政府职能发展趋势和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和实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

供给市场化社会化。西方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掀起重塑政府、新公共管理运动等一系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浪潮,我国立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经历了一系列机构改革和调整。纵观其改革成效和发展趋势,集中体现在政府职能供给逐步向市场化和社会化转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其实质是使政府从不该管的事务中抽身,集中力量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简政放权,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职能供给的市场化是指政府按照市场规律和原则转变职能的供给方式,主要表现为:一是放松或取消对市场的某些管制,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发展;二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将政府的权威和市场交换的优势有机结合,借助于市场手段和方式达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社会化是指政府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履行职能的行为方式,将一部分公共职能交给社会承担并由此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有效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边界并不清晰,“越位”、“缺位”问题明显,主要表现在:行政垄断、地方保护,尚未放开对要素市场的管制,没有形成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机制;行政审批项目仍较多较繁,对微观经济干预过细;对社会事务包揽较多,社会组织培育较弱,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推进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和社会化,重点是政府向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民众放权。如减少审批事项,减少企业税费,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放宽民间投资市场的准入,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给社会组织较大活动空间,等等。政府职能通过向社会和市场的转移,政府自身减轻负担,由微观向宏观管理转变,专注于宏观经济的调整和转型,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的发展,也是向民生转变的政府职能必然的发展趋势和规律。

二、民生视角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选择

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在明确民生导向、总结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应找准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路径,集中力量攻克重点和难点,取得令民众满意的实质性进展。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基本问题及面临的现实挑战,概括地表现为:一是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传统经济职能相比,相对显得滞后和弱化;二是政府的经济职能需要进一步在市场化改革中明确角色定位和调整方向;三是政府管理方式、运行机制以及政府透明度、回应度、执行力需要在实践中加大改进和创新力度,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需以改善民生为基础,推进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

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重大的结构调整,需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这表明拉动消费内需对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而改善民生能够有效提升和拉动消费内需。但由于目前的社会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方面应通过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措施,如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推进卫生教育事业、促进就业和公平分配等,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增加民众收入和购买力,提升社会的消费内需拉动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健康的、可持续的推动力量;另一方面,政府应以民生为本,界定政府职能定位,构建顺应市场化改革要求的中国特色政府职能模式,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

改善民生使政府改革得到民众认同。改革是2014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政府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顺利推进的关键在于得到民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而得到民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的关键在于改善民生。只有通过不断改善民生,使民众的基本生活和利益保障得到明显的改善,民众才能普遍认同政府改革,从而使政府执政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加强。民众从来都是政府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如在改革进程中民生状况得不到改善,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度就会下降,政府的执政合法性也会面临严峻考验,改革的阻力就会增加,社会矛盾也会因此增多。对于涉及各方面利益的政府职能转变来说,首先,政府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深化改革的强烈呼声和殷切期待,在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评价各个环节,扩大民众的参与度,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看改了什么,更要看是否回应民众的民生诉求,这样的改革成效才能让民众满意。如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在2013年下放416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4年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这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是回应民意、创新社会创造力的利器。其次,政府应改革不符合职能转变要求的考核方式,着眼于民生而非政绩导向,克服实际上偏重经济发展的考核,不以“GDP论英雄”,同时加入生态环境、资源节约、民生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量化、硬性考核指标,消除官员短期政绩行为,因地制宜整合政府部门职能,使功绩制与行政问责制挂钩,监督公务员清晰明确履行政府职能。如此,才能推动政府职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和公平正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调查显示,近年来中国民众所关注的热点焦点几乎都是民生问题。比如,2010年占城镇居民关注前六位的社会问题分别是:物价、医疗改革、住房价格、下岗及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占农村居民关注前六位的社会问题分别是:农村医疗改革、物价、养老制度和相关方案、农民增收、农民就业、农业政策。这表明民众越来越看重自身的现实生活,而且对生活的期望值也在不断提高。但与经济发展的幅度和成就相比,民生问题的改善相对滞后,同民众的普遍期待有明显差距,已经成为现阶段社会矛盾问题的重要源头。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基础的核心问题在于政府职能转变及在此基础上的国家发展战略的改变。因此,政府是解决民生问题、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关键,必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克服越位、纠正错位、弥补缺位,突出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民生为本,重塑政府的服务精神;以职能为中心,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只有加快建设民生政府,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等社会管理和服务资源,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才能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3]

改善民生,统筹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从政府发展战略的高度对其加以统筹考虑,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从国家层面对民生政策和制度安排进行顶层设计,努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的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建设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民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安排。建立公民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事务的机会均等化机制,通过扩大公民在公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参与,使得政府决策制定民意化和公开化,增加决策执行成功的可能性。其次,完善就业和收入分配更加公平的制度安排。要深化就业和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重点是提高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再次,完善反映和维护公民利益的制度安排,重视倾听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声音,创造宽松的民意表达环境,给人们充分表达的权利。最后,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安排。[4]在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体系维护、资金投入、技术力量投入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推进均等化、普惠化实现统筹发展。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要通过改革逐步理顺政府、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防止政府集权、越权和腐败,努力建设民生政府以实现政府职能的关键性转变。

参考文献:

[1]沈荣华.找准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6).

[2] 王乐夫,李珍刚.论中国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基本趋向[J].学术研究,2002(11).

[3] 孙洪敏.构建以民生为本的中国特色社会管理模式[J].南京社会科学,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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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种方法论对几个关键性问题的解释对比

(一)抽象

地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关键步骤是抽象。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抽象的方式有趋同之处。抽象和具体、单面与多面的统一等观念深深植根于批判现实主义。例如,人类首先按性别划分,然后按阶级等等。同类型的层次化也存在于历史唯物主义中,并且可能是其方法的最主要方面。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不断穿梭于历史无关的和历史主义之间、一般劳动过程和特定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之间、阶级社会和资本主义阶级社会之间等等。然而,仔细考察,两者的差异确实存在。抽象可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类是经验主义的抽象,这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主要方式。第二类是实质的、本质的或系统的抽象,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方式。经验主义的抽象是从具体或多面抽象为单面。它沿着较少的实在、更纯粹的概念的方向远离现实。当然,任何将世界划分为对象的研究都需要概念,即使研究者没有意识到,从具体到概念的抽象法,在批判现实主义看来就是形成无内容方式的一种抽象。AndrewSayer认为批判现实主义主要是对形式或形式上相似的关系的抽象,而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理性的抽象。这要求在所研究事物之间的本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抽象。不能以形式的相似性,如人们的贫困,来区分人,而要以其与他人的丰富的关系来区分,例如,作为国家、雇主或家庭的人。从某个角度来看,马克思也运用了这种形式的抽象,例如,将中世纪以前的古代、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视为阶级社会的具体形式。不过,此处马克思只是部分分析。此后,他更深入地指出,一切社会形态由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方式所规定。这为理解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区别,以及扩大再生产的特定历史形式的积累过程指明了方向。马克思诉诸经验主义抽象形式的主要目的是批判,即反对把资本主义简约为历史虚无或自然形态的做法。资本主义是一种社会形态,因此是历史的创造,它所产生的核心矛盾——剥削行为,绝不能被解释为世界的法则,或某种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导抽象方式是历史的、系统的或本质的,是通过实践而进行的抽象。它与实践的社会历史的具体形式,与现实以及更具体的、多样的、整体的历史阶段相符合。例如,对资本抽象后发现,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地理政治经济学中“区位”这一概念非常重要,它离不开人类生活的具体社会形态。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区位观念,要早于资本主义初期商品贸易所依赖的区位概念。区位成为生产中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房地产对优越地段的追求,是在最近才产生的,也许不早于有多个区位可选择的企业的出现。抽象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抽象层次。经验主义抽象方式的结果是产生了不同的“水平”,它与越来越多的抽象概念的层次相符,趋向具体的层次与趋向其他方向的层次相对立。因此,可以通过整合较抽象的概念与其他概念再现具体:从顶端开始的一系列嵌套的先决条件。地理政治经济学者的研究已经吸收了这种抽象层次的概念,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取决于抽象的层次以及在理论概念上与历史特异性的相符程度,例如,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呈现了资本主义社会更具体的形式。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中固有的一种方式是注重概念的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性:本质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本质。例如,国家不能独立于使之成为国家的物质条件。生产关系在各个时期各不相同,具体的国家处在较低的抽象层次上,在阐明特定时期的国家形式时,要首先阐明生产关系的历史。这意味着,国家从来都不仅是作为经验主义抽象的国家,而是特定历史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或任何其他具体形式。再如,要研究资本,必须首先抽象出剩余价值,然后抽象剩余价值的不同表示形式及其在生产上能够被占有的具体形式——租金,利息和企业利润,而它们处在较低的抽象层次上。

(二)内部和外部关系

批判现实主义在抽象问题上的方法核心是一种内部和外部关系的概念。抽象的目的是要确定一种结构,在这些结构中,通过定义使对象成为由该结构所决定的运动模式的内部关系的产物。外部或偶然关系只影响运动模式的表述,而不影响模式本身。历史唯物主义的内部关系是主体与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关系: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并被进一步看作财产关系。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就被这样理解。“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看作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因此,劳动者不依赖劳动就拥有客观的存在。个人把自己看作所有者,看作自己现实条件的主人”。并且“个人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简单地看作是自己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主体得到自我实现的无机自然。……直接要以个人作为某一公社成员的自然形成的、或多或少历史地发展了的和变化了的存在,要以他作为部落等等成员的自然形成的存在为媒介”。换句话说,这种财产关系,成为一些社会组织形式(例如家庭)扩大成为部落和公社的先决条件。个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拥有生产的物质条件。资本主义消除了这些关系,使个人自我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和物质的客观条件表现为与其自身无关:不是作为他存在的前提,而是既定的、物化的、外在于人的、并作为必要的决定因素被占有,这就是外部关系。物质生产的客观条件似乎独立于任何主观性,而主体显得独立于既存的任何客观条件。生产手段、劳动对象和工具如今表现为资本的社会形式,作为与劳动者无关的事物,它们雇用了缺乏客观性的劳动者(没有与土地等相似的客观存在的形式)。主体和客体在此被主体和客体的逆转所分离。现在,以资本为形式的客体在实现自己的过程中雇用了主体。资本似乎成为主体而工人成为以抽象劳动力为形式的客体。如果现在以劳动对象和工具的形式出现的客观条件外在于个人、物化于资本形式并因此缺乏前提,那么人们参与其中而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也是如此。例如,工资关系现在表现为马克思所说的“外在必然性”: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是必然的,但从工资工作能否被找到来看是偶然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关系表现为自然的、继承的、个人无论是作为部落成员或在奴性的关系中与生俱来的东西。在资本主义关系中,一方面,个人从被认为从自然和不可避免的关系中解放出来,并通过劳动力市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另一方面,社会关系表现出物化的、个人必须适应的东西。因此,虽然个人可以选择他的工资工作的方向,但不能拒绝这种选择。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个人的客观条件在当代社会表现为外在于主体的外部关系。如果与主体有关,则是自给自足的、没有必要前提条件的,因此没有历史的或非地理政治经济学的。无对象的主体和客体似乎独立于任何主观性:只以超出任何主观控制的资本的逻辑而存在,因而产生了矛盾,例如,没有买者的卖者和没有卖者的买者、未投资的资本、无力支付的债务、没有原材料的工厂等。简言之,资本的限制必然产生,如果生产要继续发展,就必须缓和这种限制。历史唯物主义是典型的历史主义主张:人及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内部关系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表现为”那种没有历史前提的事物之间的外部关系。批判现实主义则是历史无关的,具有自然主义(科学主义)的性质,它主张内部和外部可以直接应用而与主体和客体无关。

(三)整体性和多样性

历史唯物主义从整体上来认识世界,整体的组成部分凭借其与整体的关系才成其为部分。整体性就是应对处于变动中的“离心力”关系的问题,即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张力不断重复出现。因此,通过一个整体的整合的力来缓解离心力,整体以其自身具体的形式而不是以其组成部分的形式而变化。批判现实主义对世界的看法是本质上的多元论,也可表示为分化的或多样性的:由众多关系的结构所组成,每种结构都反映组成它的要素之间独特的因果特征,并且这些关系可能包括偶然关系。例如,将劳动分工视为具有因果联系的独立结构,并有别于资本分工。在历史唯物主义中探讨整体性有两个限定性条件。第一点,这并不意味着对世界的决定论的理解。未来仍然是开放的也是无法预测的,不同的部分可以并能够以相对独立的方式发展,但仅是“相对地”。整体化的冲动,一致的必要性,或称之为“社会秩序”,起源于生产,一切都开始并归结于生产,并且生产始终是社会的生产。在资本中,产生的必要性表现为积累的必要性。整体性的不同部分都是生产的条件或关系。同时,整体性不是静态的,而总是在整体化的过程中不断变化。发展的自主性产生了矛盾,这些矛盾又可能产生新的机会。第二点,这是一个集合的整体,不仅是与生产有关的整体性,而且是关于生产参与者的具体活动的整体性。生产的参与者带来了整体的连贯性并重塑整体性,同时整体性又重塑了参与者。例如,人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和一定的生活方式。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人们生产了自己的世界:不仅包括他们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手段,也包括他们的社会关系、文化、政治等等。将世界当作一个整体是把生产及其客观条件、物质和社会、政治、话语权、空间等都看作是生产的瞬间,如同马克思所指明的,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些条件都被视为独立的、物化的、有着自身的逻辑,以自己的方式发展。

(四)矛盾和变化

批判现实主义认可变化的世界。没有变化,它的系统开放性的概念,它对人性的批判,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然而,它无法解释变化产生的原因。历史唯物主义则认为矛盾产生变化,矛盾的概念在空间经济研究中也很突出。历史唯物主义中矛盾概念的核心是对立统一:生产性的个人,或社会意义上的、不能简化掉社会关系的个体与生产条件的对立统一。生产条件可能促进、破坏或抑制生产活动,通过生产条件(制度,技术等)的变化来缓解矛盾,使生产进一步发展,但是,新的生产障碍会不断产生。例如,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国家形式的出现,都是以剩余产品的生产为前提并促进了剩余的扩张。但是,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部分逐渐产生独立的运动形式,可以抑制甚至破坏生产。资本主义中的直接生产者将货币工资作为其生产的必要条件,且是外在的条件,或“外部必然性”。这种外在性有一个历史过程,即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的“自然统一”,在那里劳动者将他的客观条件看成属于他的,作为他的“无机的身体”,这些关系的瓦解让位于资本和劳动的对立统一:劳动力和生产手段被生产关系用货币财富联结起来。劳动通过工资工作有效地实现了自身的再生产。然而,资本也自我驱动去再生产自身,随后产生工资下行压力以及机器对工人的替代,工人自我生产的能力被削弱。在历史上,这是劳工运动的发展、抵抗工资削减和推动建立福利国家的原因,即矛盾的产生与缓解。与此同时,资本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劳动力。如果将劳动力逐出劳动过程,也就排除了能够产生比成本更多的价值因而能够产生资本家的利润的生产条件之一。这反过来,迫使资本需要缓和由其优势(包括其向任何空间的扩展)所造成的矛盾。“缓和”但不能克服,“不能因为资本把每一个这样的界限都当作限制,因而在观念上超越它,所以就得出结论说,资本已在实际上克服了它,并且,因为每一个这样的限制都是同资本的使命相矛盾的,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矛盾中运动的,这些矛盾不断地被克服,但又不断地产生出来”。批判现实主义承认变化,但没有矛盾的概念。它是在二元论下的对立统一,如个人与社会、文化和经济、经济和政治等,其目标是弥合它们的差异并探索、定义、阐述它们组成二元论的两部分之间的互相依赖关系。用批判现实主义的术语来讲,就是探讨它们是如何内在联系起来的:在脱离独立的因果力量的条件下,它们如何能够被归入单一的结构。“文化与经济的辩证法”的研究就是一例。然而,它缺乏对这种二元论的历史、先决条件的考察。

(五)因果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概念非常相似。它们反对原子论式的因果概念,即原因定量地影响结果而不改变对象或结果的性质,都坚持因果关系的行为理论,即变化因人们的行为而发生。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批判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中,根本的真实性和经验世界被区分开来,它从关系结构及其运行的偶然环境中来阐明经验现实。应该指出,这完全符合上述批判现实主义所阐释的内部和外部关系之间的区别。历史唯物主义也认为世界具有层次性,但不是经验和实在之间的区别,而是形式和内容或马克思多次描述的表象和实在、形式和本质、表象和本质以及表现形式和隐含联系之间的区别。虽然表象和实在可能让人联想到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和实在之间的区别,但是马克思说的却是完全不同。他的“表象”是指意识形态的形式,与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的形式不同,是根植于占主导地位的、历史的、社会的生产关系,它们是“实在”的形式,虽然有时是虚幻的形式。如果表象颠倒了我们生活的世界,这仅仅是因为起作用的社会关系本身已经颠倒。例如,工资形式掩盖了劳动者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联系到内部和外部关系,那么,外部关系是表象,是内部关系这个实在的历史发展结果。这种表象被理解为生产的社会条件和所有生产关系的物化自然。事物有自己的历史轨迹,因此,正如马克思敏锐指出的,成为彼此矛盾的一部分,这种矛盾导致人们不断重申生产的中心性,在资本主义的情况下,就是以积累为中心。表象还包括国家、家庭、空间、文化和劳动分工等,它们通过前面提到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主义的抽象得以再现。批判现实主义将低层次的抽象而产生的表象作为关系的构建物。批判现实主义对因果关系的解释遵循如下思路:首先,揭示以社会关系的结构为形式的实在,这种实在需要特定的因果关系性质,并且是经验世界的必要条件;然后指出它与偶然条件的结合是如何作为观察事物的起点。例如,DoreenMassey对企业的新的劳动空间分工及其特定的地理表现之间关系的分析。换句话说,人们需要运用前面所述的经验主义抽象方式,抽象出关系结构,以便从表象返回到实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认为,确实可能从一些经验的形式开始,如同在批判现实主义中一样,例如对地域发展不平衡或城市形式变化的研究。但是,这必须被置于资本和它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中来考虑。批判现实主义分析中被认为是偶然的条件现在表现为构成一个矛盾整体的条件,这个矛盾将要被调动起来、再利用和改造,以便消除积累过程中的障碍。看似偶然的条件得到改造和重新组合成新的关系,以便能够使单个资本或资本整体来应付它们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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