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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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建设项目的利息支出是计入建设成本,还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都是一个需要明确规定的事项。《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建设成本,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这是《规定》中就存在的亟待细化的问题,有必要通过《规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停止将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的时点,应当是建设项目通过工程验收之日。作为实行一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该工程验收可界定为竣工验收;对于实行二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工程验收界定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通过验收次日起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应当在计入建设成本,而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进行财务处理,有助于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调一致。笔者注意到一些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后的交通建设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往往也达到了概算投资的80%~90%,这意味着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的只是主体工程而不是全部工程;剩下的工程还需要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后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期间陆续完工并进行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对此笔者同意徐芳等人的看法,建议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如果还存在较多的其他工程尚未完工,则需要根据其他工程占用的建设借款,将其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处理,直至这些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1]。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工程与《规程》第四十五条中规范的尾工工程并非同一概念。尾工工程应当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剩余工程,而不是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需要陆续完工的其他工程。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
《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
《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建〔2003〕724号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财建〔2004〕369号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即可。
三、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2]。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
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
可以认为,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影响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如果存在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环节的工作规范,由于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办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前提之一;如果不存在初步竣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的工作环节规范,则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Basic construction financial system as a specialized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basic construction project,which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funds and taxation.
Keywords: Project cost;Bidding;Design;Construction;Completion;Stage;Financial system;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是针对基本建设过程的特点制定的,其管理的重点在于保证建设资金顺利、有效地形成资产。通过对“财建[2002]394号”与“财基字[1998]4号”两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研究[1],得出其在对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税务、造价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化,进而强化了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
1规范建设成本管理
我国目前实行独立核算的基本建设单位数量较多,占用的建设资金规模很大,客观上要求有较规范的制度。如果不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资金管理,不仅难以保证合理使用资金、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而且浪费资金,导致工程会计中资金管理混乱的后果。
财建[2002]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财基字[1998]4号文基础上做了修改和替代,重新修订后,相比旧条款而言,“第三条”在对基本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的定义中,纳入了“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这一提法[2]。这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借助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范建设工程会计中的资金管理问题,对不良资金流加以约束,鞭策着工程成本造价走向规范化。
在“第五条”的修订中,在工程方面,财政性资金投资程序更为严格,其提交的主体由“建设单位”变为“主管部门”并增加了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是否获得批准这一条件。其主体角色的变化规范了工程会计的流程,分散了财政部门的权限,削弱了建设单位的权限,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由直接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工程资料的复件,变为按预算管理的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审核,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不但财政部门在工程会计的权限上,有较小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将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标显出来,这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较大意义的改观。
2规范实施环节的工程造价
建设财务制度的针对性,加强了工程项目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等阶段的重点控制,合理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
2.1项目决策阶段
基本财务建设制度的合理授权,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决策范围、投资标准、决策程序和相应的决策权限与职责。使财务部门参与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程序中来,规范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标准,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控制标准和标准变更授权的审批程度[3]。加强了财务部门和工程预算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
2.2设计阶段
通过制度化规定,促使设计单位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工程设计收费方法引入限额按比例提成的机制,增强设计单位的项目投资成本意识。改变长期以来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只注重设计产品安全实用,只强调设计的产值,而对设计产品的经济性不重视的现象,以及不抓设计中的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工作的现状。加强了工程建设领域中设计和造价联系程度,反映出其对工程造价控制的规范作用。
2.3施工招投标阶段
规范了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条件及评标定标方法,合理确定标底价,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机制进行约束。财务部门参与到对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综合审查中,使其对工程的全部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充分行使其财务监督和控制的职能,间接的保证了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2.4施工阶段
规范工程款项的支付控制制度,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条件、方式及会计核算程序,使工程款的支付严格按货币资金的控制制度执行[4]。规范工程采购业务,严格按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相关规定的约束。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规范其合同机制,加强合同中约定条款的付款依据,坚决杜绝无合同付款现象的发生。
2.5竣工决算阶段
作为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财建[2002]394号 “第四十二条”中修订了财政部对大中型项目、国家重点小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统一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通过先委托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认可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批复。这使审核中审减的概算内投资,能够合理的归还投资方,对项目的投资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3 规范工程税务
基本财务建设制度在基本建设收入的处理方面的有关税务税收政策表明,基本财务建设制度增强了工程税务的力度,对工程税务在投资主体的区分方面变得更加明确。
财基字[1998]4号中对资金的来源并没加以区别,无论是经营性项目还是非经营性项目,一律将资金来源作为拨款。而对经营性项目的资金来源,也未按投资主体加以区分,从财务上难以做到产权清晰[5]。财建[2002]394号的修订,使得税收项目的划分更加具体,从整体上区分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区分了投资的主体,规范了财务产权上的清晰度,使税务程序更加具体化。这打击了工程实施中偷税漏税的现象以及从事灰色经营的现象,从宏观上对工程税务的优化起到积极的影响。
4 结语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修订是在国内特定工程建设背景条件下展开的,时光流转,从财建[2002]394号实施至今,虽己过去十个年头,但其在保证建设资金顺利、有效地形成资产并按照相应要求形成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规整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资金流向方面仍发挥着巨大作用。这对我国工程项目的整体造价控制有着较大的规范作用。
5 参考文献
[1]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2]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4号.
关键词 热电企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制度 信息化
一、加强热电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必要性
首先,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热电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电力市场具有竞争力,在基本建设阶段必须建立大成本管理的架构,把强化投资效益的财务管理理念覆盖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开工建设、移交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中,实现基本建设与生产无缝连接。其次,科学理财观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现实要求。科学的理财观是科学发展观在财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在基本建设阶段运用科学的理财观,就是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目标和管理方式统一到讲科学、求规范、有效率、高效益的理念上来。最后,不断强化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执行力的现实需要。制度和流程是需要企业全员来执行,没有执行到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是虚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因此强化热电企业的财务管理执行力,要从制度制定本身到具体制定执行都进行加强,在基本建设阶段,要向全员全过程坚持以效益为宗旨的项目管理模式转变;从强调阶段管理,向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从基建到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转变,保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覆盖全员和全过程,切实用过程控制保证管理效果。
二、目前热电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当属其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财务部门、机构和内部人员结构的不完善,导致其管理职能也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企业财务资金的投放管理不严谨,造成资金的过度浪费;财务管理中的预算管理不能全面覆盖整个项目建设的全部过程,对于资金的使用把控不严;没有科学的方法对预算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造成预决算的比例悬殊较大;项目落成后无法按时针对竣工项目编制决算报告。
(二)资金管理不规范
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缺乏对基本建设资金的专户储存和专款专用; 二是不按规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三是基本建设企业管理费支出不规范; 四是不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财务管理方式落后,信息化进展缓慢
目前热电企业财务管理的方式就是控制资金的利用和成本的核算,没有对企业采取全面预算、全面管理的财务管理方式。财务管理的内容单一,致使财务管理的方式陈旧。另外,信息化在热点企业进展缓慢,网络资源开发滞后,内部信息没有统一标准,造成无法共享,并且部分热电企业还没有认识到财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所在,对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不够,无法实现财务信息对财务管理的保障作用。
(四)概预算编制不规范,“三超”问题严重
所谓的“三超”,即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是财管部门没有严格根据可行性报告进行编制概算工作,甚至不少施工单位为能多取得利润虚构过高得设计概算,导致编制的概算远远超过计划; 二是不少企业为能将项目申报立项,或为降低缴税负担,尚未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就大胆上马,人为压缩概算、预算; 三是成本预算与实际投资差别较大,这主要由跨度时间长造成的。
三、加强热电企业加强热电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的制度建设
应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因为这是贯彻执行会计法规,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其中,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总而言之,企业必须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而从制度上保证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严格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具体做法是:第一,要建立资金审查和专户存储制度。凡对投资资金来源不落实, 来源不合理或重复性、低水平建设的项目,财务部门应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严格控制,计划部门不得下达投资计划。对未经批准擅自上项目的要按违纪处理,严格查处。基建资金应实行专户存储。第二,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财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资金拨付办法来规范资金的拨付。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的程序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资金计划,用款申请。财务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逐期拨付建设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没有履行完审批手续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财务部门应严格控制付款。第三,建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考核和奖励制度,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到收支审计的内容,纳入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的内容。
(三)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
加大力度普及财务管理信息化, 以财务信息建设为突破口, 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现代化水平。一是采用先进的管理思想,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现代通讯技术,实现财务信息的高度集中管理;二是建立内外约束机制,防范会计信息失真;三是畅通财务信息与业务信息,实现集中式的财务管理 四是财务信息系统的功能应从事后的核算,发展到实现全面管理、控制、评价和优化;五是财务信息化应以财务资金的活动为核心,贯穿整个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四)加强概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工作是基本建设单位的核心工作,它与基本建设单位的其他工作有着密切联系,是连接和协调基本建设单位其他工作的重要纽带。只有做好了财务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基本建设单位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我国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基本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在基本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其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日益严重,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财务管理与工程管理没有紧密结合使得基本建设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1.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资金流向不明确造成基本建设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重大问题,也是是基本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资金管理松散、员工素质不高是造成基本建设工程中资金流向不明的两个重要因素。
(1)资金管理松散。当前,许多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对单位资金监管不到位,没有制定相关的资金流动管理措施,使得许多资金的流动方向不明,造成了基本建设单位资金的严重损失。由于资金管理的松散,就极有可能会助长基本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铺张浪费、公款私用等的歪风邪气滋生,导致基本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更好地实现。
(2)员工素质不高。在基本建设单位工作的许多员工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并且缺乏对基本建设工程的了解,这是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资金管理方面缺少经验,就造成了不按工程进度和工程进度进行相关的资金调度的现象,使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呈现一片混乱的局面。另外,员工的素质不高,在财务管理方面就有可能出现公款吃喝、公款挪用等现象,使基本建设单位的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2.会计核算不规范
会计核算是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单位的固定资产、工程成本、管理费用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当前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费用支出的不规范。具体是因为基本建设单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支出费用,甚至存在将工程建设款外借的问题。另一方面,会计科目记录不准确也是造成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重要表现,比如有部分基础建设单位在对存款利息的记录都是“待摊投资――其他投资”,这种记录方式并不准确,应该将记录科目改成“待摊投资――借款利息”。
3.财务管理与工程管理关系不紧密
在我国的基本建设单位中,财务管理人员并不参与到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概算和预算、招标投标、签订执行施工合同等相关工程管理工作中,而且跟工程管理部门人员的沟通不到位,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对这部分工作的了解不够深入,进而使在工程建设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无法得到更加深入的控制和落实。例如,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概算情况不了解,就无法对项目预算概算进行实时监控,就有可能在这方面的财务支出管理工作上出错,给基本建设单位造成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三、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基本建设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规范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及加强对基本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这三个方面做好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管理工作。
1.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基本建设单位必须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监督体系,对基本建设单位的各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能够对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使对员工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出错的惩处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还能够对基本建设单位每笔资金的流向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单位资金都用在实处,有效防止基本建设单位员工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此外,还要设定严格的报账审核要求,对于用途不明、使用不合理等发票不受理报账。
2.规范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会计核算工作
规范财务管理中的会计核算工作,才能使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数据信息更加准确、真实、可靠,才能帮助基本建设单位的高层管理者更好地进行各方面工作的决策。确保会计科目设置的准确性是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第一步,对基本建设单位的相关会计科目的准确设置,能够使单位的账目更加明晰,方便基本建设单位快速获取所需信息。与此同时,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中管理费用提取标准进行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能擅自更改建设管理费用标准,造成基本建设单位建设成本的浪费。基本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具体提取的比例如下图:
3.加强对基本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一、前言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由政府主导的投资行为,其投资资金保障,一方面是依靠财政,另一方面则通常是依靠市场融资手段解决。2010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对2010年信贷工作作出部署。根据《意见》,从2010年到2011年将继续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新开工项目的贷款。而以市场融资方式进行基本建设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被划归为“两高”行业,为此,银行信贷方面对投融资平台搞基本建设项目的大门已基本关闭;财政方面,从2008年开始,面对来势迅猛的全球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全面衰退局面,中央和地方各级地方政府为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充分利用了“三驾马车”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为此,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过热”、“过大”,过多地挤占了地方财政支出,截至2010年,各地财政已基本无力在基本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土地转让收益方面,从1月10日国务院“国十一条”出台开始,宏观政策重拳打压房地产市场,预期的土地收储转让收益已十分苍白,基本丧失了原有的融资空间,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保障面临困境。为此,加强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基本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渡过难关,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不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设置账套和会计科目,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不独立建账,不以批复的工程概预算、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为基础建账和进行明细核算,概算外或超概算使用建设资金,外借、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设成本不实。
2、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简单,胡乱归集建设项目成本支出。
3、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
(二)基建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立项粗糙,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依据不足。
2、没有制定资金拨付程序和工程结算程序,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权责不清,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不规范,无法保证建设项目的廉洁性和公证性。
3、没有专职基建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职能不能真实发挥,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存在问题,难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参谋作用。
4、存在长期挂账现象,结算工作难以推进。
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
三、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首先,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都是政府投资的公共财政范畴,虽然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一致,无论投资主体为哪个主体,但最终的投资支付都由财政承担,基本建设项目对社会投资的基础性(公共性)、带动性、引导性、调节性作用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推进。其次,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充分发挥参谋和监督职能,充分认识到财务管控是防范基本建设风险的核心。再次,应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基建资金使用实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管,确保基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基建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基建财务人员应承担起《会计法》赋予的责任。最后,要建立健全以控制工程投资概算为目标,以控制投资成本管理为主要手段,以控制工程质量为着力点的三大控制体系,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规范和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使财政资金真正发挥最大效益。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协调
首先,应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对涉及项目的所有环节进行规范,把立项、设计、建设、移交等按一定的规则来进行推进,把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开设专户、建立专账、设置规范的会计科目核算。
其次,加强以成本核算为核心,强化资金节约意识,严格按批准的内容和标准开支进行投资控制,严控建设成本;严肃结算纪律,不得以拨代支,统一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的拨付依据,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通知、与工程量和预算定额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等进行审核,不得无理由超过订立合同总价,不得超概算支付。
再次,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严格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制定项目立项规则、招投标流程、订立经济合同流程、工程款项审批支付流程、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工程结算及竣工交付流程;建立预测、订立、实施、监督、反馈的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建设有条件担保,覆盖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及竣工验收质量保证;采用联签制,形成集体决策制,进一步防范风险。
最后,加强部门工作间沟通,以制度规范要求财务人员积极介入涉及项目的各个阶段工作,如项目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工程变更等方面,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控制与监督,及时反馈相关财务信息,使得各方及时掌握情况,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
(三)加强基建财务组织架构,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对省管和跨市的大中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对不具备单独成立财务机构条件的县级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会人员。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按财务隶属关系必须征求财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抓好基建财会队伍的建设,选择有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基建财务人员,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业务培训。基建财务人员需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基本建设的相关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熟悉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经济合同知识,学习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算知识,了解工程管理等相关知识。逐步推动基建管理信息化进程,更新管理手段,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促进风险防范意识,使他们适应新形势下基建财务管理的需要。
(四)建立并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管
首先,对建设项目资金采用一一对应的方式开设专户进行结算;然后,对工程实施单位经常存在拆东墙补西墙,互相拉用建设资金的情况,建立二级监管机制,对工程款使用要求到指定银行开设专户,并委托银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使工程建设资金得到保障,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同时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既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充分使用,也能保障政府与企业间形成良好的融资纽带。其次,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到实处,确保自查和委托审查相结合,克服内部审计的不足,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合法使用。再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严厉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性质恶劣的,不仅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加大审计监管力度,推行项目全程跟踪审计
首先,申请审计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充分利用政府评审这一重要手段,对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制度。其次,对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应从招标环节开始到合同条款中进行明确,强制约定有关编制要求,加强惩处措施,引起实施方重视。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随时做好资料收集、严格归档,可考虑按分项、分步工程结算编制;另外,在内部管理制度上规定责成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时限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于一些公益性项目,应积极与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接洽,一方面要求以行政手段指定接收单位,另一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后续支出。在此基础上,确保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完成,工程顺利通过移交。
综上所述,如何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制度上要进行规范,更重要的是各基本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充分认识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支持财务管理在基本建设管理中的核心控制和监督作用,才能保证把有限的资金在基本建设中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保证基本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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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工作,会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高低将会对财务管理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关键作用,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因为其被公路基本建设的特点所影响,使其拥有自身的特性,依据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有关规章制度与规则,科学、恰当、合理的进行会计核算并充分体现公路基本建设全过程。
一、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意识不强
目前会计核算工作在工程建设企业的财务管理当中都得了广泛应用,并且为工程建设企业财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然而因为我国多数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经营、财务管理中,企业决策层对财务工作缺乏专业了解,对财务核算工作没有清晰的认识,有的建筑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核算有关的规章制度,从而造成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虚报、漏报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部分建筑工程企业把代收的缴纳给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当作是企业资金,纳入到收入科目当中的供方,从而造成无法真实反映资金运用情况,为企业的发展与财务工作规范化产生了不利影响[1]。
(二)会计核算科目建立不合理
在科目建立方面,新制度将权益性科目中的修购与固定基金撤消,把待冲基金、固定资产清理与累计折旧则新增加了科目,并要求在核算资产时,要把资产的应用单位与费用来源当作根据,在旧制度中,资产虚增的情况在建筑工程企业中存在比较普遍,但新制度的建立有效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以前修购基金的提取是依照相关的比例来执行的,所以造成了资产虚增,在折旧上也没程度的造成一定的损耗。倘若始终沿用原始信息来体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即没有准确体现其损耗数据,也不无法体现其现有价值的真实数据,但新制度执行对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和损耗状况进行了更直观、全面的评估[2]。如果财务核算软件是某些硬件设备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将软件纳入到硬件设备中,用固定资产的方式来执行财务核算,反之,应该把其当作为无形资产来执行财务核算,可以运用分期的方式进行推销。
二、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依据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特性进行会计核算
建筑工程企业应该依据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特性,来规范自身会计核算行为,财务部门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重要职能部门,企业决策层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把项目前期的财务评估、工程计量、合同签订都规范到财务管理范围之内,建立并完善企业本身的财务管理体系,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财务核算工作,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资金管理一直都是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工作,通过对资金进行有效运用,进一步做好资金的会计核算是财务核算工作的重点,当前公路基本建设的资金大都来源是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科学合理利用资金是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核算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要关注公路基本建设预算编制方式和会计核算方法的联系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的相关标准,把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用、安置补助费、建设部门管理费四个方面纳入其中,在进行概算编制时则必须依据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来决定,当前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仍是依照96年的《概、预算编制办法》,但由于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概算编制中很多项目都没有反映出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来执行,并且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加强项目与财务科目的连接,当前很多的建筑工程企业在预算中所编制的项目过于简单,这对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产生不利影响[3]。
(三)严格依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在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在公路基本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加强设备采购及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及时管控工程进度。要对建筑工程企业和各经营单位间的核算关系进行梳理,由于经营单位与建筑工程企业的性质不同,财务核算也有着较大差异,所以要依据各自的特点与财务管理工作要求来进行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在对经营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应严格按照相关原则规定执行,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从业人员也应该依照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筑工程企业应该积极借鉴有关成熟的经验以及法规的规定原则,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成本核算办法。
(四)注重公路核算科目和工程账目设置
建筑工程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要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合理的建立财务核算科目,要注重工程账目与财务核算科目的一致性,财务工作人员以及核算人员要参与到工程决算工作中,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财务核算科目的设立要便于和工程账目进行核对,要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概算建立财务核算科目之外,设立财务核算科目还要注重与工程账目相符合,这样有利于会计账务与工程台账的核审工作,财务决算要和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有效、紧密的衔接起来,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决算中包括工程决算与财务决算,工程决算是建筑工程企业财务决算的基础,工程决算编制准确、完整能够为日后的财务决算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保障。
(五)提升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建筑工程企业要加强对内部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财务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且要求具体财务工作人员对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充分认识,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的各项业务流程。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与研究,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理论基础扎实,并能熟悉掌握会计核算工作的优秀人才,不断创新财务工作理念与会计核算方法,有效提高财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要依据市场发展来科学合理的设立会计账目,目前以往的会计账目已经无法适应当前会计核算的要求,要积极对会计账目进行改良,并且用更加贴合实际的财务账目进行补充,使会计账目更加标准化,通过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创新财务工作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促进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结语
公路基本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依据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特性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公路基本建设预算编制方式和会计核算方法的联系,严格依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注重公路核算科目和工程账目设置,并对内部财务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财务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要强化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创新财务工作理念与会计核算方法,有效提高财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要积极对会计账目进行改良,并且用更加贴合实际的财务账目进行补充,使会计账目更加标准化,通过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创新财务工作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促进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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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5.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111-02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补充规定,存在着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的参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以及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等问题。
一、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计划经济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是建设单位按计划供料,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的管理体制,会计工作主要是沿袭几十年的记账、报账工作,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与材料部门以及计划部门等进行有效的配合,起到了有效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在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招标投标体制逐渐得到完善,并被大多数基本建设单位所采用,新的基建管理体制建立后,在运用财务手段控制支出标准和支出项目,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以及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等方面,以记账、报账为主的传统基建会计工作不能有效的发挥其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作用,只能简单被动地接受计划和拨付工程款项,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二)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财会人员的参与
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中,主要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基建财会人员往往只局限算账、报账,由于财会人员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概算构成以及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储备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和概算分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盲点。由于基建时人们对会计工作并不是很重视,会计人员也仅局限于单纯的会计业务,在预算编制时致使一些必需的财务费用项目没有被考虑到,造成了工程预算的编制漏、缺项及有些费用预算不足等问题,如果严重则会导致项目无法按原来的投资完成,打乱了国家或地方对整个投资的安排,也不利于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
我国基建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但是,一些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中有些项目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并不一致,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基本建设项目是公益性的,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对于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只能保工资保运转,并没用多余的资金来进行基本建设。在进行必要的基本建设时,这些财政困难的地方往往以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或农民投工投劳以及投物的方式来进行资金配套,目前还没有制度规定如何对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或农民投工投劳以及投物的方式进行折价,因为这样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这部分资金不再进行会计核算,不利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的反映。
(四)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
基本建设投资应以独立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但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过程中将基建会计核算与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混淆,致使科目设置不健全,核算不规范。一些基建单位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只进行到二级核算,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待摊投资的明晰核算不准确,如应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予以冲回的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本,却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应在“待摊投资―借款利息”科目中进行核算的存款利息,却在“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中进行核算。有的单位把基建支出列入行政事业性支出或经营性支出,掩盖了建设成本的完整性和投资规模的真实性,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由于基本建设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缺乏,致使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与制度,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预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会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二、解决对策
(一)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建设
为完善和规范建设程序,不仅需要计划、建委以及建设单位的协调合作,还需要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一些带有基建性质的修缮、装饰装璜等工程支出,由于财务支出内部的分块管理,经常脱离基建程序的监管,不利于规范管理建设程序,致使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财务支出。为使会计基建支出管理更加完善,节省财务支出,基建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应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投资管理,探索基建项目集中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减少采购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环节,紧抓基本建设资金的归口管理,使基建会计工作与新基建管理体制相协调。
(二)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
基建单位应在源头上做起,选择那些素质高的、真正适合基建会计的的财会人员;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因为建设项目及内容对专业知识技术的要求较为复杂,专业素质高并不一定适合基建财会工作,还应了解一些建筑学、工程造价学、工程预算学等与建设内容相关的知识。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有利于有效的解决一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财会问题。除此之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学懂制度办法,提高对政策的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进一步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
随着投资体制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基建单位财会管理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为加强基建会计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等,使基建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为进行基建会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也使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得到了保障。基建会计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会计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内部规范制度,实现会计工作制度的规范化。
(四)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基建会计核算首先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当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其次,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再次,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最后,应在工程竣工时及时办理结算,使会计核算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是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以及有效使用,为保障资金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约束,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建设资金监督及使用负责,按职责分工落实建设资金的监管。财务部门应主动地向计划部门了解项目申报计划,积极参与项目的验标、开标和投标工作,严把资金拨付关,根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拨付。应经常到工程或项目现场查看进度,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资金。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三、小结
为改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强化监督职能以外,基本建设单位还应总结评价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吸取经验教训,并预测未来前景,作为影响和指导未来的决策活动的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工作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基建单位必须正视本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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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理论;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环境
一、财务会计的职能问题分析
会计职能是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所具有的功能,根据《会计法》对会计的表述,会计基本职能是指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职能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越来越重要,会计职能也相应扩展。人们对会计职能的认识往往存在分歧。这集中体现在对职能数量的看法上。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还有:反映与控制,反映与监督,反映、监督与分析、考核与评价等。此外,认为有相同数目的职能论者对具体的职能又有不同的理解。例如,有人认为核算仅指事后核算。
笔者认为会计的职能应当集中表现为反映和管理职能。反映职能是指财务会计的信息能够充分的展现企业的经济状况,管理职能指会计渗透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也是企业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反映职能是进行管理职能的基础和依据,管理职能是反映职能的延伸。在实践中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会计职能决定的,只有将会计职能与企业的管理进行紧密结合,才能促进企业经营水平的提高,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财务会计的目标问题分析
在理论上财务会计的目标与财务会计的职能是存在内在的联系的。会计目标的研究一直是会计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会计界从上个世纪60 年代就开始探讨会计目标问题,并最终认为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但是在我国对会计理论界的研究中关于会计目标的探讨却被认为低于会计职能问题。对会计目标问题的定性也存在争议,主要分为两个派别观点,受托责任学说和决策有用学说,[1]不同的学术派别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不同。支持受托责任学说的学者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支持决策有用学说的学者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它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普遍认可决策有用学说观点,这主要是基于这一观点的实践意义,从指导实践和发展的需要来说,决策有用学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三、财务会计的要素问题分析
会计要素又叫会计对象要素,是指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也是指对会计对象按经济性质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是构成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主要因素,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用于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各国由于经济环境的不同,对经济要素的界定也不同,我国对会计要素的界定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包括六项内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的划分是进行分类核算的依据,会计要素应当是具有统一性的整体,在我国的会计要素分类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属于静态性质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则属于不断变化的动态性会计要素,在该种意义上明确会计要素对规范会计实务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也便于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实务的业务处理。
四、财务会计的环境问题分析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所处的各种客观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会计有其不同的环境状况。[2]会计环境是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产生根源,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回顾财务会计理论的产生和几次重大变革都与会计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反过来,财务会计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环境也有反作用,包括在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以及有关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影响。
会计环境有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不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内部环境主要包括主体领导对会计的重视程度,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下等。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最关键的就是生产力环境和经济环境,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会计基本理论的水平,经济环境中的体制问题则决定着会计基本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向。
五、财务会计的基本准则问题分析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从财务会计专业性角度来审视财务会计工作,会计准则具有抽象性的特征,是在长期的会计实务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标准依据,会计准则是保证会计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的规范,也是进行财务会计审核的重要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2006 年38 个,2014年3个,共41 个。
会计准则的作用不仅是作为一项技术标准,在一个经济发展完善的国家,会计准则从产生到应用还涉及社会的经济、政治管理等,应用会计准则对社会的经济稳定和良好发展是具有稳定剂和促进作用的。我国会计准则在确定之初,就有为社会经济协调之初衷。在内容上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准则两大体系内容,基本原则是对会计核算进行原则性规范的内容,而具体准则是对财务会计具体业务起到指引规范的作用,两大内容构成了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
总之,从财务会计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会计基本理论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成熟的,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起步较晚,我国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也是从国外引进并不断适用的,但是在发展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生产力的发展,财务会计基本理论也逐渐具有了中国特色,财务会计理论和会计水平也日渐提高,在规范财务会计业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上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关于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对理论的完善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研究较为浅显,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应当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深入并细化。
参考文献: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和改革带来的新的变化,才能为政府会计部门工作找到适应当前新的社会和经济形势情况发展的道路。新制定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将成为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政府工作管理改革思想的重要成果,也是政府建设科学、规范的会计工作体系的重要基础。新《基本准则》颁布与实施后,有利于规范当前政府会计基础与核算工作,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准确反映出政府工作中的运行成本。可以说,新《基本准则》的出台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认真学习新《基本准则》内容,落实准则中各项条例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践工作中的应用,对加强其财务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创新财务管理特征
(一)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
根据国务院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立足于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程度,旨在建立能够满足当前政府工作需求的现代化财会管理制度。同之前的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在编制预决算报表之外,还应编制现金流量表、收入费用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这给政府会计财务报告体系带来了巨大的转变。同以往相比,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告更加能够反映出政府工作中的财务明细,也使得政府财会信息更加的真实、透明。
(二)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标准进行了界定
根据会计工作中的需求,新《基本准则》针对每一个会计要素的定义和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会计要素的规范可以减少会计工作中给的失误和漏洞,并为会计具体准则和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原则和基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和财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的界定充分考虑到了当前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等部门财政管理的需要,保证了会计工作中标准及其体系的一致性。
(三)独创采用了“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
《基本准则》中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会计要素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方面的会计要素。同之前的会计核算模式相比,新的会计核算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的增加,能够更加精确地反映出政府会计核算中的运行成本能力,更加科学合理地对政府资源管理的能力进行评价。
(四)创建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新关系
新《基本准则》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办法开始实行通过“3+5”要素会计核算模式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的会计工作体系。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同预算会计的工作重点区分开来,有助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部门同一般财务部门的分离及全面预算管理的实现。这两种会计工作分别侧重于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的财务工作方面,最终通过分别财务报告清晰、完整的反映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两个不同的方面。在新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两种会计在具体的职能上相互区别、相互分离;但无论是预算会计还是财务会计都要遵照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工作规范,也体现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特征。
(五)政府资产负债计量新方法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资本运作和资金管理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推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也有了很大程度的变动。因此,新《基本准则》中提出,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计量属性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以及名义金额五个方面入手。其中,政府的负债资金的计量主要应该包括其中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三个方面。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计量办法可以有效提高计量的前瞻性,并且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政府会计实务的现状,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并增强了其在资金管理上的能力和效率。
二、新准则下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实现基础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和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尤其是其中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和“3+5”会计核算模式的提出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细致化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务工作发展与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在新《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把提高会计质量作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的第一要务。根据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具体需求,通过对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保证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落实工作,通过统一的计量、确认、和报告编制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二)持续推进财务体系建设
《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首创了会计工作双基础制和“3+5”会计要素核算模式。其中双基础制的实行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核算工作,将原本的会计工作分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个大的方面;即其中预算会计实行责权发生制,财务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两制并行的管理模式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双基础制。新的会计工作准则体现了当前经济环境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理念和会计核算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在新的管理制度下顺利发展并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就要持续推进符合新的会计准则的工作体系的建设,不断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心从会计核算推进到管理决策的拓展上去,逐步形成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和管理会计互相分离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体系。
(三)注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由于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会计制度基本准则同新公布的基本准则之间的差异较大,尤其是其中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各项资产、负债等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管理和处理方法上同原来会计制度基本规则相比都做出了改革并进行了细致化、具体化的规定。尤其是新的“3+5”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会计制度给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改革提出了巨大挑战。针对两种会计制度衔接上的特殊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重新学习《基本规则》规范指导的基础上,对当前实行的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实践当中的会计工作,保证基本准则在颁布后其指导思想和框架作用能够在会计工作中发挥出来。
(四)加强财务工作部门间的沟通
新的《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实施后,为了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定要实现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新会计准则的理解能力的提高和思想转变的实现。新的会计准则由于管理规范的细致化加大了会计工作的操作难度,对于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也就更高。因此,加强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组织新的会计制度实践经验的交流和学习,有助于会计人员提升工作中计量灵活性、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需要、实现更加贴近国际化的政府会计管理办法。
三、结语
《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该项准则的实施将会带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走上新的篇章。但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道路还相当漫长,只有通过不断深入的对新的会计准则进行研究和学习,加上对现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细致的规划与转变才能真正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力的提高,并逐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度、完整性和国际化的要求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岚. 探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化政府会计改革[J]. 财会学习,2016,04:95-97.
一、加强水利基建财务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保证水利基建的规范运行
水利基建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具有政策性强、内容繁杂、投资量大、影响久远等特点。水利基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必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约束。财务管理得力与否,直接体现出对水利基建的监督力度的强与弱。因此,加强财务管理,是水利基建得以规范运行的重要保证。
2、有利于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
水利基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涉及到部门人员、物资设备、工期进度、社会影响等多种关系,贯穿其中的关键就是资金的调拨、使用、监督、控制。只有提前做好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切实落实执行力度,坚持原则加强监督,才能实现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管理目的。在水利基建管理过程中,只有建立完整的账目,加强资金控制,按照设计方案监管基建资金,才能保证水利基建资金的安全。
3、有利于提高资金筹集的效率
水利基本建设具有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会公共项目。在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下,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所有的水利基建项目。因此,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水平,可以帮助政府实施BOT、BT、PPP等资金筹集方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到水利基本建设当中,同时坚持做好资金成本控制与期限匹配筹划,可以实现消除投资风险、增强资金筹集力度,形成水利基建的良性循环。
二、当前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问题所在
1、资金投入计划不规范
我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部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拨款,二是地方自筹。除去全国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国家财政拨款占据多数之外,其它项目大部分是地方自筹占据大头。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两个不好的结果:①资金投入不够,工期被拖延,工程建设进度滞后;②在保证主体完工后,配套设施建设不能得到保证,如若资金投入计划不规范。
此外,受资金紧张的不良影响,如若财务管理力度再不能跟上,往往会出现不良压价竞标、施工偷工减料、工程后期维护不到位等情况。然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仓促间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资金一时的短缺问题,留下了工程建设与维护成本凸高的后遗症,从长远看,很不利于水管部门开展工作。
国家对水利基建项目一般都有自筹减免等优惠政策,资金投入计划如果不规范,极容易造成财务决算编制不够合理,导致资产不能及时移交出去,影响资金发挥应有的有效作用,甚至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的不良后果。
2、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
不可否认,在水利基本建设中,财务工作没有得到领导的重视,形成了唯领导意志的管理定式,导致财务管理不能发挥调控作用,存在着以下不合理的情况:①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投资、建设、管理混为一体,财务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成本责任制和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②资金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违规出借资金,不及时清理债权债务,从而造成应收账款成为呆账坏账,不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③工程项目概算调整审查不规范,导致“ 工程预算突破概算、工程决算突破概算”,影响了投资决策的落实与建设资金的安排。
3、工程款结算普遍滞后
在水利基建管理中,工程款未能结算的原因比较多,导致水利基本建设进程滞后。造成工程款结算不及时的原因主要有:
①甲方不按工程合同约定时间结清款项;
②未使用相应的税务部门发票,结算手续不完整;
③施工队不具备开发票资质,找第三方代开,增加财务管理风险;
④土地征用与移民费用手续不完备,出现资金缺口;
⑤工程量核算出现问题,拖延结算;
⑥不排除个别人随意列支开销及补贴、列支设备购置款,设置假账转移资金。
以上等等诸多问题,从客观上要求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必须跟上建设进度。
4、财务人员配置不合理
在一些水利基建管理部门,财务岗位的人员配置没要达到国家财务专业标准,表现为财务人员不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财务核算准则,甚至不具备财会从业资格,或是符合财务专业标准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另外,在进行水利基本建设的时候,往往采取抽调财务人员临时支撑摊子的做法,当工程结束后,财务工作即告结束,不利于后期水利基建工程项目在使用管理中的连续性。财务人员配置的不合理,从整体上制约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职能,难以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三、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措施
1、掌握并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规法规
项目开工前期财务审计部门要对基本建设项目首先对其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项目经济所做的决策进行研究,对建设工程中的资金来源及其概算进行审计,最后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确认的过程中也进行审计。项目建设时期,进行审计的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的使用、工程资金的概算调整、建设合同的执行、工程建设中的内部控制、以及建设单位中相关的设计部门、施工单位、监控管理单位的监督和财务会计报表。建设工程完工后,财务审计要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概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建设工程的资金以及资金使用的结余进行审计,让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执行更有效。
2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基本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期间不规范
在基本建设工程在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投标期间有些政府部门为了让自己的施工队伍中标,就非法操控其内部施工单位中标,也有建设方因为和施工单位存在利益或者其他关系时,将投标的内部信息透露给关系单位促使其中标。此外,一些基建单位的项目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没有经过招标就开始施工。这些不规范的现象,对于施工企业的公平竞争非常不利,达不到施工质量的要求,以至于施工成本得不到有效降低。
2.2工程建设中存在非法的转包、分包现象
在施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以后,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自己的私利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没有专业技术的建筑队或者承包个体,被分包转包出去的项目在那些不规范的施工单位或者人员手中又会重新被转包,一而再,再而三,最后进行承担施工的单位没有什么利润可以获取就只有在施工材料上做文章,进行偷工减料或者使用次等的材料充当好的,这样一来,工程质量会存在严重的隐患。
2.3在编制过程中预算决算不合规范
编制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规定进行编制和办理结算,工程造价上出现包干的现象,使得工程的造价不真实,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再者,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在编制的时候没有具体化、细致化,加之没有进行认真审核。过高的估算价格和弄虚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
3基本建设工程财务审计的有效控制措施
3.1明确项目费用财务审计要点
(1)会计核算。利用财务审计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查,查看财务收支有没有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
(2)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审查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各项资金来源是不是属于正当使用,有没有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缺口,在建设施工期能不能及时到位,在工程后期,投资有没有保证,存不存在资金拥挤和挪用的现象。
(3)资金使用。一个建设工程的资金是否使用的合乎规范,在开支方面有没有扩大开支的情况以及存在截用资金挪用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都需要财务审计进行审查。
(4)债权债务。债权债务要清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与其的往来的结算清理需要财务审计进行审查。
(5)凭证账簿。财务审计要审查相关的会计账册、财务报表以及凭证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缺损的地方,记录的合不合规范。
3.2财务审计运行在建设项目阶段
实施财务审计,在建设项目阶段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密切的配合以展开研究调查,收集好相关的信息对建筑施工的环境进行分析,通过合理的科学论证,提出对建设项目也已进行选择的有效建议,在此过程中,要把握好三个重要的环节:第一,建设项目要符合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前景;第二,项目设计的可行性和构思要综合分析和解读,给出合理的建议;第三,建设项目中有可能存在的现实风险和有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面建议要切合实际。
3.3财务审计运行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的财务审计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控制好内部机制,保证施工阶段管理的合理化,制度规范化,确保施工质量,把工程建设成本尽量降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损失浪费。这个阶段要进行审查的内容比较多,要做好这一时期的工作首先要严格控制好建设项目中的质量落实政策,注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流入施工场地,注意没有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施工操作,其次,及时审查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根据施工进度严格审查资金的使用权限和责任是否认真执行到位。
3.4财务审计是工程结算阶段的重点
基本建设项目是审计阶段的最后一个部分,属于事后控制,其任务是核算好工程的决算金额。一个工程从开工到完工到底需要多少资金,这是工程施工单位以及相关领导关心的问题和争论的焦点。在这个阶段,工程结算和合同内容的一致性问题市审计人员必须要认真分析和思考的,因此必须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摸清楚其具体情况,把企业的落实规范情况和审计制度有效结合,做好有效的监督和服务工作,把我号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为全面控制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做好准备,提供良好的建设条件。
3.5切实提高工程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项目开工前期财务审计部门要对基本建设项目首先对其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项目经济所做的决策进行研究,对建设工程中的资金来源及其概算进行审计,最后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确认的过程中也进行审计。项目建设时期,进行审计的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的使用、工程资金的概算调整、建设合同的执行、工程建设中的内部控制、以及建设单位中相关的设计部门、施工单位、监控管理单位的监督和财务会计报表。建设工程完工后,财务审计要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概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建设工程的资金以及资金使用的结余进行审计,让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执行更有效。
2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基本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期间不规范在基本建设工程在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投标期间有些政府部门为了让自己的施工队伍中标,就非法操控其内部施工单位中标,也有建设方因为和施工单位存在利益或者其他关系时,将投标的内部信息透露给关系单位促使其中标。此外,一些基建单位的项目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没有经过招标就开始施工。这些不规范的现象,对于施工企业的公平竞争非常不利,达不到施工质量的要求,以至于施工成本得不到有效降低。
2.2工程建设中存在非法的转包、分包现象在施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以后,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自己的私利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没有专业技术的建筑队或者承包个体,被分包转包出去的项目在那些不规范的施工单位或者人员手中又会重新被转包,一而再,再而三,最后进行承担施工的单位没有什么利润可以获取就只有在施工材料上做文章,进行偷工减料或者使用次等的材料充当好的,这样一来,工程质量会存在严重的隐患。
2.3在编制过程中预算决算不合规范编制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规定进行编制和办理结算,工程造价上出现包干的现象,使得工程的造价不真实,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再者,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在编制的时候没有具体化、细致化,加之没有进行认真审核。过高的估算价格和弄虚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
3基本建设工程财务审计的有效控制措施
3.1明确项目费用财务审计要点(1)会计核算。利用财务审计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查,查看财务收支有没有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2)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审查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各项资金来源是不是属于正当使用,有没有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缺口,在建设施工期能不能及时到位,在工程后期,投资有没有保证,存不存在资金拥挤和挪用的现象。(3)资金使用。一个建设工程的资金是否使用的合乎规范,在开支方面有没有扩大开支的情况以及存在截用资金挪用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都需要财务审计进行审查。(4)债权债务。债权债务要清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与其的往来的结算清理需要财务审计进行审查。(5)凭证账簿。财务审计要审查相关的会计账册、财务报表以及凭证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缺损的地方,记录的合不合规范。
3.2财务审计运行在建设项目阶段实施财务审计,在建设项目阶段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密切的配合以展开研究调查,收集好相关的信息对建筑施工的环境进行分析,通过合理的科学论证,提出对建设项目也已进行选择的有效建议,在此过程中,要把握好三个重要的环节:第一,建设项目要符合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前景;第二,项目设计的可行性和构思要综合分析和解读,给出合理的建议;第三,建设项目中有可能存在的现实风险和有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面建议要切合实际。
3.3财务审计运行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财务审计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控制好内部机制,保证施工阶段管理的合理化,制度规范化,确保施工质量,把工程建设成本尽量降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损失浪费。这个阶段要进行审查的内容比较多,要做好这一时期的工作首先要严格控制好建设项目中的质量落实政策,注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流入施工场地,注意没有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施工操作,其次,及时审查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根据施工进度严格审查资金的使用权限和责任是否认真执行到位。
3.4财务审计是工程结算阶段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是审计阶段的最后一个部分,属于事后控制,其任务是核算好工程的决算金额。一个工程从开工到完工到底需要多少资金,这是工程施工单位以及相关领导关心的问题和争论的焦点。在这个阶段,工程结算和合同内容的一致性问题市审计人员必须要认真分析和思考的,因此必须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摸清楚其具体情况,把企业的落实规范情况和审计制度有效结合,做好有效的监督和服务工作,把我号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为全面控制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做好准备,提供良好的建设条件。
一、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存在规避招标现象。一些建设单位把达到法定强制招标限额的项目,采取拆分等方式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招标条件,或“小合同,大结算”,如:某学校,在建挡土墙工程时,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是39万,结算时工程款竟达79万多,超过了原合同价的一倍。一些建设单位以主体工程招标为掩护,而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私下物色施工企业。如主体工程招标后,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就不再招投标,直接就给主体施工单位施工。一些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经常以种种借口规避招标。如有的片面强调工期紧、工艺特殊、项目技术复杂等来规避招标等,造成“合理的不必招标”的假象,以此来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
2、施工单位存在挂靠投标的现在。有的投标人在某项投标中资质不够,就私下挂靠到别的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二)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人员薄弱。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与制度,在基建项目的前期、中期、结尾工作中,主要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财会人员没有参与其中,只局限报账。由于乐清重点基本建设都在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做账,一般的建设单位只设立报账员,而报账员很多只起到跑腿的做用,不懂财务,有的还甚至身兼数职,再加上领导也不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报帐员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概算构成以及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储备并不是很了解,这对我们的工作就有一定的压力。在财务上就不能和建设单位很好的沟通和协调了。会计人员也只能局限于单纯的会计业务,也不利于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问题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放工资人员的劳动报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和业务招待费等16类开支。在本规定别之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现象:1、由于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设单位没有公车,或公车不够用时,很少有办事人员坐公交办事,大多数人私车公用,增加了差旅费的支出。2、基本建设单位指挥部人员过多,增加了管理费用中人员工资的支出,有的单位工程项目均已完工,迟迟不进行工程结算,或已进行了各项目工程的结算,但拖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存在闲置人员发放工资的现象,也增加了人员工资的支出。3、招待费用大,存在招待费超管理费10%的限额,某建设单位2010年财政拨入管理费用152万元,而招待费达26.8万元,大大的超过了10%的限额。
二、解决对策
(一)、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抓住招标投标监管这条主线。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强招标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备案、管理和规范,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单位挂靠投标和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根本上解决影响招标投标的问题。并且围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地方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市场,使之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提高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素质
基建单位应在源头上做起,选择那些素质高的、懂得基建会计的的财会人员;同时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有利于有效的解决一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财会问题。除此之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学懂制度办法,提高对政策的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基本建设单位领导也要提高认识,重识本单位的财务人员,让财务人员参与基建项目的前期、中期、结尾工作中去,这也是有助于协助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更加做好本单位基建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管理。为了规范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应该对管理费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将项目开工日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日之间发生的管理性开支列为建设单位管理费。对完工项目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结算,减少人员费用的开支。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及业务招待费的总额,对私车公用报销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探讨,本人认为没有车的建设单位可以跟私人签订一辆或两辆车协议,说明给予报销的事项和不给予报销的事项,并制定报销的标准,不要所有的工作人员私车公用都拿来报销。这样也有助于工作的展开和减少费用的报销。
三、小结
为改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建设单位还应总结评价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吸取经验教训,并预测未来前景,作为影响和指导未来的决策活动的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工作已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基建单位必须正视本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
参考文献:
[1]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J].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2]吴腊春,周斌.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