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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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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1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构建主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该体系的改革目标是:分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公益性机构、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协调,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是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的立体模式。主要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二是市场力量主导的经营性推广系统。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主要由农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系统、财政部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部分广播电视传媒等组成。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在服务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另一类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公司为主体,表现比较明显的是农业产业化中的各种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公益性部门、中介组织、涉农企业3类主体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及公共部门应将精力集中在公益性的职能上,将经营逐步剥离出来,让给中介组织与涉农企业来承担。并对其在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扶持;对涉农企业应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

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1、转变观念,正确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农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作事业仅仅是农民自己的。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应对入世挑战、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合作事业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到扶持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就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使命感和事业心,放手、放心、放胆地发展合作组织。

2、明确地位,优惠政策。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尽快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合法身份,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要根据其“以合作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兼顾公平与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的特点,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税费征收、金融支持、工商登记、市场准入、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予扶持。政府也要将合作组织纳入执行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优选合作组织作为重要实施载体,创造机会发展壮大合作组织。

3、坚持民办,加强监管。合作经济组织不能走政府包办,政企不分的老路,但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坚持合作制的性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把新阶段的农村合作经济真正办成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合作组织的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原则,强化对合作组织的有效监管,促进合作组织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真正做到民办、民营、民管、民享。

4、立足特色,兴办组织。一是兴办专业合作社,以特色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为依托,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生产的广大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上连市场,下连农户,形成专业化生产实体。二是发展各类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手段为依托,为农户进入市场提供重要的载体,为农民参与生产、流通提供各种服务,开拓农产品的营销市场,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三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把广大农民组织到产业化经营上来。四是发挥“订单农业”的中介作用,协调和促进“订单农业”的履约和兑现,为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篇2

第三,国家应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篇3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完善和深入实施现有各项政策,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1 持续增加农业投入

以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投入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每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加大对旱改水的扶持力度,把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作为调整种植结构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末,全县水稻种植发展到50万亩以上,全部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种植模式,打造出具有饶河特色的水稻品牌。通过预算,50万亩水稻总产量25万吨,总产值约6.5亿元;同等面积玉米总产量为20万吨,总产值约为3.2亿元。同等面积水稻总产值是玉米的两倍,由此可见,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是全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二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我县农业的项目投资,做到建设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以项目资金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完善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机制,统筹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

2 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深入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程,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大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示范性工程作用,提升实施水平,加大推进力度。重点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东北黑蜂基地、特色养殖基地等基地建设,扩大规模,完善标准,提高效益。依托我县生态、口岸优势,以最优的政策、最佳的环境、最强有力的措施,培育壮大具有饶河特色的对俄果蔬出口产业发展,在项目资金、银行贷款、征地审批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加快黑蜂产业园区建设,改善环境,完善功能,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跨越。

3 建立完善补贴政策

坚持“多予不取”原则不动摇。增加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大力实施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深入推进农村家电、农机补贴政策,开展新的补贴种类,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工作步伐,加大对土地流转扶持力度,以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求。“十二五”末,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要达到70万亩以上。

4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加主导农产品科技投入,重点增加农业节本增效、产品加工增值、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的投入水平。加快场县共建步伐,充分发挥地方和周边农场在农机装备、农业科技、动物防检疫、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促进县域内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5 积极推进农产品认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其它建设项目同步发展,制定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生态、优质、安全”作为发展方向,对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施行财政补贴,调整支农资金支出结构,建立对农产品认证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建立以市场为本,政府为盾,各方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带动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全方位加快对产品认证。

6 全面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

篇4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02

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基本上解决了十三亿人口的温饱问题,然而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和人口的增多,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种方式低下,新的农业技术不能充分利用,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一方面应加快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当地实际出发,选准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项目,发挥区域优势,着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用市场拉动结构调整。另一方面,有选择性的在部分地区实行“政策引导、农民自愿、耕地集中、工业生产”,实施“耕地集中、工业生产”的农业经济模式,农业机械化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新的农业技术得到迅速应用,有限的耕地资源充分利用,农业生产力迅速提升。

二、建立新型农业经济模式中各级政府的职责

建立新型农业经济模式,是农村经济的一个重大变革,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从政策上对土地承租予以鼓励和承认

我国农村几千来沿袭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要让农民彻底走出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这需要各级政府在政策上支持,思想上积极引导;对于“耕地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进行疏导。土地承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同时,对土地承租的合法性进行认可和保护。

2.对于“耕地集中”后的工业化生产,政府要把注意力集中在“服务”二字上

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市场、规划、协调等方面搞好服务、进行积极的引导和扶持, 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化和新型高科技农业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各级政府在建立新型农业经济模式的同时,要依据区位资源,确立主导产业,发展区域特色产品,以市场为导向,用市场拉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3.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奔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基础设施对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凡是贫困落后地区,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都很薄弱,这是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各级政府要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发挥财政投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采取多种办法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4.加快城镇化进程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仅为30%左右,远远低于国际同等GDP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在我国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接近一半的人在本乡内就业 ,2/3左右在本县内就业,外出农民主要转移地也是县城。因此,加快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就显得十分重要。在促进城镇化建设中,必须做好以下的配套改革:第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政府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民进城限制,完全放开县和县以下城镇户口,让农民自由进入县城和农村中心镇,还要进一步放开大中城市,积极创造条件使进城农民能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集中,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第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更多的农民都有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义务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解除农民后顾之忧,真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第三,实施新型农业经济模式,把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解脱出来。第四,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素质,为农民增收提供根本保证。

随着农民专业化合作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面对农民专业化合作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趋势,农村中的社会问题主要来自社会生产中的权利关系和利益关系。调节这些权利关系和利益关系,正在成为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重点。这里边既有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但更多的是农民与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投资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乡村政府既要保护投资者和龙头企业的积极性,更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使农民收益与农业生产方式的创新同步前进,确保农民成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受益者。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所从事的农业行业领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认定,并作为培育和扶持的依据。拓宽培养渠道,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广泛开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

2.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鼓励各地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调整财政扶持重点

财政对农村、农业的支持,已经加大,并将继续加大。问题是目前这种支持办法,明显缺乏促进农村发展机制转变的深度效应。年年支持,农民当然年年高兴。但不解决发展机制问题,农民的真正致富和农村的真正现代化,永远不会完成。所以,财政支农应努力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与促进农村、农业发展机制转变统一起来,支持农民专业化合作和产业化经营。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外,财政对农村花钱,要重点花在支持农民专业化合作和产业化经营上。这样,既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又促进农村发展机制转变,一举两得。

4.是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

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立示范社评定机制,分级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5.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深入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共舞共进共赢。

篇5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21-01

农民合作组织介于市场与农户之间、政府与农户之间,其将弱小农户组织起来合作经营,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渠道、抵御市场风险,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个体的农民无法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调整生产活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农民合作组织可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整合起来,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销售,通过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降低市场风险,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1 农民合作组织的主要功能

1.1 组织功能

农民合作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将分散的农户与专业村联接到一起,通过农业生产合作扩大农业经营规模,规范农技标准,提升组织化水平,提高农民的市场主导地位。

1.2 载体功能

农民合作组织目前不仅是组织者和中介,其功能范围正逐渐向产前与产后扩展,建立多种经济实体,将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为兼具社区性与专业性的产业系统化组织。

1.3 服务功能

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不同阶段的有效服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尚不完善,而农民对于生产中各阶段的农技服务又有迫切需要。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中的关键单元正发挥其特有的社会服务功能[1-2]。

2 县级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作组织规模小。90%的组织规模都较小,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服务功能弱,达不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的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数量。二是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决策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组织有章程但不规范;缺乏具体的议事、监事等制度;缺乏财务管理和监事等机构;凝聚力不强,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缺乏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承担机制,保证不了合作社农民的二次返利分配权。三是缺少能人带动。领头人专业化水平不高,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严重缺乏综合能力强的专业性人才。

3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建议

3.1 坚持《合作社法》的法定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经营主体原则。巩固、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扩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独立权,保障农民个体户的资产分配等相关权利。保证农民因承包耕地而获得的孽息权、承包权和合作二次返利权。二是坚持农民加入与退出组织自愿原则、农民合作组织农民自主管理的原则以及农民自主经营、自主生产、自主发展的原则。三是鼓励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3-4]。

3.2 设置机构,明确职能,统一管理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机构,《合作社法》规定由农业行政主管单位管理其运行,政府应将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作为一项新的职能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要设立相关机构专门负责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工作。

3.3 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带动农民合作生产的主动性。二是对农民合作组织实施税收减免。对登记在册的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向农民提供各项技术支持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及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三是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资金支持。财政机构增加支农资金的分配份额,保障各级农民合作组织的正常运行。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四是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立项。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凡是市场前景好、积极效益显著的,应优先考虑。五是允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资料,包括种子、苗木、肥料、农药等,支持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创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合作社市场的产品。

3.4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把人才培养作为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硬件来抓,尽快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引导他们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组织。

3.5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

各级财政列支专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农业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设立专门的农民合作组织联系网,实现各级各地区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网络连通,保障信息互通,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卢昌军,周志斌,曾建民,等.湖北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5(11):2140-2141.

篇6

1、激励发展高效设施农业。(1)对各镇新发展一个连片千亩以上设施栽培(含设施园艺)基地,且每亩设施大棚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成使用,在本地使用期6年以上,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不低于500元,并建立以土地流转农户为主体、运作规范、实行保底分红合作组织的,对投资者每亩设施钢架大棚补助2500元,竹木大棚补助850元。每亩奖励镇村50元。(2)对村(居)新发展规模设施栽培基地、每亩设施大棚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成使用,由当地农民投资经营,使用期6年以上的给予补助,其中1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15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700元/亩;2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20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750元/亩;3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25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850元/亩。符合上述要求的规模基地,每亩奖励镇村50元。(3)对新建一个1万平方米以上的智能温室,每平方米补助120元;新建1个1万平方米以上连栋大棚,每平方米补助40元。每万平方米奖励镇村10万元。(4)对新发展1个100座以上标准食用菌大棚(占地面积110平方米、五层菇床以上),每座补助2000元。每座奖励镇村500元。(5)新建一个300亩以上连片有机稻米等高效基地(亩纯收益3000元以上)的,每亩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元。每亩奖励镇村5元。

2、激励发展规模生态养殖。(1)对新建1个1万平方米以上、当年饲养生猪万头以上(出栏80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养猪场,补助投资者50万元,奖励镇村1万元;新建1个1000平方米以上,当年饲养生猪千头以上(出栏8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猪场,补助投资者5万元,奖励镇村1000元;对现有千头以上猪场实行发酵床技术改造的,每平方米补助投资者30元。(2)对新建1个标准化10万只禽场(6000平方米以上),肉禽出栏或蛋禽存栏8万只以上,补助投资者15万元,奖励镇村5000元。(3)对新发展一个连片100亩以上、万只以上的林间养禽基地或新发展一个面积100亩以上的“水稻+龙虾”等特种种养项目,每亩补助投资者400元,每亩奖励镇村5元。(4)新建一个连片1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基地进行水产等特种养殖(繁育)的,每亩补助2500元,每亩奖励镇村50元。

二、推进高效农业示范带动

3、激励农业产业招商和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1)新招引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或流通项目,对招引单位内资按1︰3、外资按1︰4抵算工业招商引资任务。(2)对新投入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现有农业龙头企业新上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按阜发[2009]6号、28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技改补助标准奖励。(3)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开票销售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且销售年增幅在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4)对被新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

4、激励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品牌创建。(1)对新办农产品专业特色市场或原有专业市场扩大规模,新投入固定资产(不含市场中的住房建设)在1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元。(2)对新办农产品专业特色市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除永久性大型建筑外的用地视为农业用地,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3)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县内行政性收费。(4)凡新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0.3万元;凡获得国家名牌(驰名商标)、省级名牌(著名商标)、市级名牌(知名商标)的,每个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2万元。

5、支持各类人才和“凤还巢”人员自主创业。县镇机关部门、农科人员发展农业项目,县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投资带头创业,在使用土地、税费减免、信贷、办证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县外客商同等优惠。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县直、镇区机关干部、返乡创业人员投资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设施栽培、高效种植、生态养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除享受县鼓励机关干部到工商等企业投资、任职的政策外,本意见的相关激励政策同样享受。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对组织本县农产品营销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员和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组织免费办理相关证照,优先安排“绿色通道通行证”,并给予适当奖励。

6、支持发展高效农业项目与实施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相结合。积极探索扶持“一有三缺”农户脱贫致富的有效形式。凡享受补助资金的高效设施农业基地和生态养猪场必须完成镇区下达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任务,按照入股或入社形式与贫困户签订有效带动协议,确保按期实现脱贫目标,否则不享受补助资金。入股农户的股金按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0元标准由县财政支付,入社的贫困人口在基地务工连续3年以上,年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由县财政每人一次性补助种养基地投资者1000元。

三、推进高效农业创新突破

7、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和合作组织建设。(1)对连片流转土地300亩以上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用于发展高效农业的,给予流出土地农户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2)对新注册登记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入社社员100人以上、或入股土地300亩以上、或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每个补助2000元。(3)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300亩以上、开展合作经营、社员分配年纯收益900元/亩以上(含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实体、当年盈余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4)对新培植1个国家级示范、省“四有”、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

篇7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当前,农村经济的最大的弱点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农业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首先应发展优势特色农业。要更新观念,跳出传统农业发展局限,打破以往农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格局,遵循经济规律,发挥比较优势和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业。要在形成优势农业集群,建设优势特色农业上做文章。其次要培植龙头企业。要围绕工业抓农业,通过建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生产产销对路的农产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围绕市场发展现代农业。三是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尽快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各地情况,又能与国家和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并推广实施。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现代农业说到底就是科技农业,农业科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当前,发展现代农业最为重要的是要解决科技成果应用少,科技转化率低,农民科技素质差等问题,使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首先,要注重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在种植业上要重点推广高效新品种,优质、高产、无公害栽培,病虫综合防治,抗旱增产等技术。在养殖业上要重点推广快速高效饲养,水产优质高效养殖和规模化养殖等综合养殖技术。在加工服务业要重点推广农副产品加工,果品、蔬菜采摘后处理及气调保鲜和水产品速冻保鲜等技术。其次,要重视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建设与引导作用。作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民的素质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科技素质大都比较低,文化底子薄,信心不足。要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做给农民看,引着农民干,由点到面进行推广。要结合当地实际创建示范点和示范园区,引导农民进行效益对比分析,使农民学到实用技术并改变传统种养模式。三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跟踪管理。不论是传统农产品生产,还是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都存在着市场营销的问题。要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落实农产品准入市场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的跟踪,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盘活土地资源 有效对接市场

篇8

湖南农村经济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历程,主要表现为改革农村经营体制,释放农村生产力;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发展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改革农村经营体制,释放农村生产力。1978年,安徽小岗村18个农民首创“”,农村改革开始在全国展开,湖南也不例外。1978年12月,华容县在湖南率先实行“”,而且是一“包”就灵。1981年11月,湖南省委在华容、沅江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开始大力推行。当年底,全省95%的生产队实行以“”为主要形式的,形成了农村改革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写照,更是农民在改革中焕发的豪情。打破了农业生产的“大锅饭”,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

从此,湖南粮食获得了连年大丰收。1977年,全省水稻总产只有1634.8万吨,1978年全省粮食总产超过2050万吨,随后迅速突破2500万吨生产大关,改变了农民吃不饱的状态,农村“万元户”雨后春笋般冒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数据显示,1978年至1989年,湖南农业总产值增加了两倍,其中约有一半来自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重点,逐步推行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取消了粮食购销政策“双轨制”,逐步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1993年,湖南告别了粮票和油票,粮油商品敞开供应,湖南粮食销售价格基本全部放开,实行了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统销制度得以取消。

1995年,中央决定将农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并且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期稳定。告别“双轨制”后,主要农产品价格在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峰值,市场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

顺应市场机制的要求,湖南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广一大批优良品种和高产高效技术,实现稳产高产目标。到1997年,省内有26个县和株洲、湘潭两市双季稻成建制亩产过吨粮,全省粮食产量达到295亿公斤,创下历史最高峰。由袁隆平领衔的两系法杂交水稻研究获得突破,开始大面积推广,湖南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稻谷生产第一省地位。

二十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产品开始进入买方市场,并且出现了经常性的“卖难”现象。在这种背景下,开始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迅速崛起,涌现出了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目前,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5个、中国名牌产品18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65个、湖南省名牌产品170个,增强了湖南龙头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这些企业连接基地6550万亩,带动农户749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0%,实现了米袋子满,菜篮子丰,钱袋子鼓。

3、改革农村发展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一世纪农村改革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特别是2004年以后,中央连续六年下发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逐步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制度。从2004年起,湖南粮食连续5年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中央在全面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围绕这一重大历史任务,湖南省委、省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确立了新的发展理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公共财政更多投向农村。近几年,湖南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水泥公路村村通,沼气建设、造林绿化、乡村清洁工程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建设湖南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此同时,湖南省委、省政府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2005年起全省实行农业税全额免征。湖南向农民的收费由最高年份的人均141.12元降到2007年的36.65元,农民2007年直接从政府财政得到的各种补贴资金人均达到111.48元。

湖南农村生产方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民生活水平也有了质的飞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向前推进:湖南用占全国3%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6%的粮食,每年贡献商品粮50亿公斤以上;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逾350万亩,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80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近300万农户,形成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实现了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的转变,正加快向全面小康迈进。

二、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湖南农村经济发展

湖南农业在资源、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所具有的传统优势要加以巩固,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湖南农业的科技优势和区位优势,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现湖南农业由传统向现代、由封闭向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现由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

1、资源丰富,主要农产品总量大。湖南资源丰富,既是“鱼米之乡”,还是“有色金属矿之乡”、“非金属矿之乡”,也是旅游胜地。湖南粮食、牲猪、苎麻、烤烟、茶叶、淡水产品、油料、甘蔗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丰富的农产品是湖南农村经济发展的明显资源优势,为湖南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具有传统优势。湖南农民聪慧勤劳,善于精耕细作,这是湖南农业人力资本优势的体现。湖南人不仅会打仗、会读书,还会种田。湖南农业在农产品总量、单位面积产量以及农产品品种改良、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在全国占有一定位置,与湖南农民会种田这一传统是分不开的。湖南历届省委、省政府都坚持把农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省有一批懂农业、善管理的好干部,充当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联系纽带,把几千万农民紧紧团结起来,保证了党和政府政策法令的贯彻实施,保证了湖南农业的健康发展。

3、农业科技水平比较高,具有一定的科技优势。湖南农业科技、教育、推广网络初具规模。目前全省拥有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一百多个,平均每年向社会输送科技人员数千人,培训各类实用技术人员一百多万人次。农技推广体系基本健全。湖南农业科研硕果累累,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取得国家级、部、省级的各项农业科技成果数千项。利用这些成果进行产业开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近年来,湖南的农技推广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4、农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湖南地处江南中部,北靠长江,南邻两广,毗邻港澳,具有呼应广东和浦东,承接珠江三角洲和长江经济带辐射的有利地理条件。湖南交通比较发达,公路、铁路、水运等都比较方便。当然,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特别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湖南农业发展也受到一些制约,但只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使农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实现湖南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新的历史条件下湖南农村经济的新发展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湖南的农业农村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全面小康为主线,以提高农民收入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狠抓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小城镇建设,农业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此基础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湖南农村经济必将有更多的新发展。

1、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产品总量增加。湖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渐增强,粮、棉、油、肉类、水果、水产品、蔬菜的人均占有量都超过全国水平。其中人均粮食占有量达880多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以上。农民生产的产品,自给比例越来越小,商品率越来越高。农产品市场丰富,品种多,总量足,绝大部分农产品已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有的农产品已供大于求,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全面转变成了买方市场。

2、以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为抓手促开发增收入。湖南农业生产逐步突破了“小而全”的传统模式,形成了一批适合市场需要,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全省重点抓了粮油、棉麻、畜禽、水产、竹木、水果、茶叶、蔬菜、烤烟、药材等十大产业的系列开发。全省优质稻种植面积已占水稻播种面积的1/3。全省各地都确定了各自的主导产业,并把它作为主攻方向。江永县的10万亩香柚开发、溆浦县的10万亩优质枣开发,郴州至资兴的10万亩松竹工业用材林开发,湘西猛峒河流域的10万亩优质柑开发,道县的10万亩蔬菜开发,炎陵县以新世纪梨为主的优质水果开发,汉寿县的特种水产开发,浏阳市的黑山羊开发,宁乡、湘乡的生猪开发等,都收到了较好的效益。江永香柚连续四年在全国柚类评比中荣获金奖,成为柚类家族中的精品。溆浦的优质枣开发,通过精选良种,科学栽培,深度加工,蜜饯产品已走出国门,外销到韩国、东南亚,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湘西自治州通过10万亩柑核心示范园的建设,带动了区域以柑为主的水果业迅速发展。全州柑面积达到42万亩,占全国柑总面积的11%,成为南方最大的柑基地之一,产量达到13万吨。由于该州柑质量好,批量大,2007年招来了全国各地的1000多名客商,产地平均销价达到1750元/吨,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现在柑已成为湘西自治州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3、以龙头企业为抓手促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效益提高。湖南农产品加工业突破了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组建了一批经营规模比较大、带动能力比较强、辐射范围比较广的龙头企业。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抓了一批集团化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抓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抓龙头企业的带动,促进了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效益的提高。如湖南正清集团,就是在原怀化制药二厂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建立的,坚持以科技为先导,走集团化经营的路子,联合11家企业,先后开发出正清风痛宁、灵芝口服液、灵芝胶囊、天麻酒、天麻片等多种名牌产品,现在,该集团已成为湘西医药保健行业的“大哥大”。

4、农产品营销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湖南农产品营销突破了原有单一流通方式,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湖南省政府在巩固完善配套省粮食中心批发市场、长沙红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岳阳花板桥蔬菜批发市场、常德甘露寺蔬菜批发市场等十大批发市场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把湘粤农贸大市场建设作为探索新的流通形式的重大举措来抓,并在湘粤农贸大市场举办了广州首届湖南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在巩固完善乡镇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各地市也大多扶持1到2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全国各地增设了一些营销窗口。目前,全省已建立了各类农副产品市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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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

(一)发展农村民营经济意义重大。农村民营经济是指经营主体座落于乡镇(包括所辖村),民间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发展农村民营经济是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推动农村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在服务农业、建设农村、城乡统筹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才能富民强省,才能推动农村事关全局的重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民营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抓民营经济,就是抓发展,就是抓改革开放,抓富民强省,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突出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作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全力推动我省农村民营经济实现快发展、大发展。

二、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总体要求与目标

(二)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要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富民强省”的总体要求,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阳光工程”等工程,着力激发农民创业活力,不断增强农村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振兴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三)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

——到2017年,农村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2000亿元,增加值达到3500亿元,分别比2012年翻一番。

——到2017年,农村民营企业实缴税金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占全省税收的比重达到20%。

——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6500亿元,年均增长15%,比2012年翻一番。

——到2017年,园艺特产业实现产值1800亿元,比2012年增长70%以上。

——到2017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50000个,比2012年增长60%以上;加入农户180万户,比2012年翻一番。

三、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主要措施

(四)鼓励和支持农业系统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和创办企业。委机关人员经批准,可以脱岗进行为期不超过两年的创业培训,培训期间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本人意愿,两年内可以回原单位工作,原则上按原职务级别安排工作。超过两年的要办理相关辞职手续。辞去公职的,辞职前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障缴费已缴年限。委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经批准,可以脱岗进行为期不超过三年的创业培训,培训期间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允许三年内回原单位工作,享有与连续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超过三年的要办理辞职手续。

(五)建立完善农民创业辅导服务体系。今后五年,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农民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孵化器,围绕当地产业资源和发展方向,建立一批孵化设施完善、孵化作用突出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新兴产业。充分利用网络为农民提供创业有关项目及政策信息;充分依托现有的工业集中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开展小微企业小老板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同时以县(市)、乡(镇)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在“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工作中,增加农民创业培训内容,具体进行创业辅导。

(六)支持结合农村发展建设开展创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发展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鼓励支持发展种养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鼓励在农村组建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联社;鼓励支持创办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鼓励采用集中采购、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方式,整合农村的代销店或中小型门店,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

(七)支持农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村民营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集成创新,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重点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民营龙头企业倾斜。鼓励和支持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民营企业,有关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八)强化农村民营经济融资服务。2013年起,整合各类省级涉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农民创业就业项目。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发展,开展面向农村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涉农担保公司发展,拓宽应收账款质押等动产担保范围,鼓励降低担保费用,积极支持农村民营企业融资。

(九)扶持发展棚膜经济。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大户等投资建设棚膜经济的给予优先扶持。对集中连片建设棚膜100亩以上,日光温室比重超30%的规模化棚模园区,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并对棚膜园区技术负责人进行免费技术培训。

(十)扶持发展特产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大户等农村民营经济主体种植人参和养殖林蛙给予优先扶持,并由特产部门指导参场和林蛙养殖场开展技术改造,免费进行技术培训。

(十一)支持民营农机企业发展。对民营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免耕播种机等农业生产急需的产品,优先纳入补贴范围。将种子精选加工、烘干、包装、播种、收获等制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补贴范围。

(十二)鼓励和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到海外开展农业合作。把民营企业纳入我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主体,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到海外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参加我省海外农业产业合作区建设。

(十三)加快发展民营种子企业。积极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向种业投资或兴办种子企业,在农村建立便民、利民的种子营销网络。充分利用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和“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联合建立稳定集中的规模化、标准化种子繁育基地。对民营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十四)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承担国家和省有关涉农项目,在农业综合开发、人参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棚膜蔬菜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等涉农项目建设中发挥作用。鼓励合作社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财政奖补。对农机合作社购买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业机械,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数量放宽到8台(套)。

四、改善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环境

(十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扩大农民创业覆盖面和参与度,使有创业愿望的人及时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树立农民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在“12316”“12582”等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民营经济发展专家,专门负责解答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解决民营企业软环境建设中存在问题。

(十六)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规范涉及农民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公开制度。各级政务大厅要开辟农民创业“绿色通道”,采取专人限时办理,为创业者提供“零保障、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

(十七)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护农村创业主体在合法竞争环境中做大做强。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经贸展洽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展位。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家参加国内外论坛,开阔视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品牌打造能力。

(十八)协助农村民营企业办理国际认证。帮助企业了解国际农产品准入体系,获得相关准入认证,为扩大农村民营企业出口创汇创造条件。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开展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22000/HACCP等认证和相关培训。

(十九)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作用。调动各类涉农协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行业自律中发挥作用,开展有益于农村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活动,在招商引资、创业辅导、职业培训、对外交流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组织保障

(二十)成立组织机构。省农委成立全省农村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委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组 长:省农委主任 李国强

副组长:省农委副主任 于文波

成 员:马成武、岳宏、贾志翔、郑建东、王军、

吕子臣、侯晓华、高剑峰、张大明、成洪、

麦朝、王忠华、李伟华、秦吉

办公室主任:马成武

办公室成员:吕中伟、张云学、马宏山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政策制定,服务体系建立和政策落实,针对农村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答疑、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日常工作。主要掌握发展动态、总结典型经验、推进有关工作、考核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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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1-0261-01

当前,工业化进程飞速发展,城镇化突飞猛进,致使大量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业产业涌入,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日益严峻。对于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多种层次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各地也采取了多种方式。所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分散经营农户而言,其具备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能力更强、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生产资料及劳动力资源利用率更高,且以商品化生产为目标的特点。其主体形式较为丰富,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由于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1 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有待增强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普遍较小,在抵抗自然与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经营产出与效益不高。

1.2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土地流转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大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缺乏信心,尤其在长期流转方面存在顾虑,这就直接阻碍了集约化农业经营主体的长足发展。另外,许多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临时性生活用房用地、仓储用地、硬化晾晒场等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在落实过程中依然面临较大的困难,制约了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1.3 农村金融和保险发展滞后

出于系统性风险考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设方面通常采取严格的准入政策,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加之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担保抵押方面的能力不强,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严重限制了其发展壮大。此外,农村农业保险尚处于发展初期,其规模小、范围窄且很难提供较高的赔付标准,加之政府支持的力度不高,对农民参保的吸引力远远不够,无法切实发挥风险保障的作用。

1.4 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自2004年以来,对农村农业政策扶持多集中于传统基础农业建设,主要覆盖农村基础建设、民生事业等方面,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其支持力度尚且不足。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很难得到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各项支农政策还存在脱节现象,政策之间缺乏配套性、衔接性。

1.5 实用人才严重匮乏

目前,农村实用人才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低,生产经营方面的人才较为匮乏;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环境艰苦,在薪资待遇方面不具备竞争力,很难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议

2.1 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承包体系

土地的顺利承包、流转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在确权登记、流转服务、仲裁保障等方面完善、配套出台政策,确保规模经营主体“放心流转,安心经营”。首先,应当做到土地权益明晰。为了避免土地承包、流转过程中出现纠纷,可采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方式,对土地权益进行明确。此外,还应当鼓励对闲置或经营不当的土地进行转出,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与产出率。其次,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服务与管理意识。建立健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完善市场化运作体系和网络化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此外,在土地流转之后,应当对流转大户的土地使用情况、用途等进行密切监管,杜绝流转土地进行非农化、非粮化经营[1]。再次,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在转出农户与转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建立起良好、稳定的利益联合机制,可通过采用租金动态调整、分红等方式优化两者之间的合作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合理解决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难题。提倡使用废弃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作为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如果上述土地资源缺失很少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一定比例的耕地作为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

2.2 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改革

首先,排除农村中小金融体系中过多的约束条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通过培育“内生”性的金融组织,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额融资难题。其次,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涉农金融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新型农业主体相关信息,找准信贷投放切入点,及时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扩大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抵质押品范围,从而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担保难等实际问题。最后,支持参加农业保险。政府在完善农业保险当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可以在现有的险种基础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补贴扶持,也可以针对当地特色产业进行大胆尝试与探索,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经营风险,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农业保险[2]。

2.3 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也离不开政府引导和扶持。各财政支农资金要集中整合,优化投入结构,提升使用效率。首先,为新型农业经营相关项目提供政策倾斜。对于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型农业相关项目,建议安排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进行优先实施。其次,增加补贴力度。适当扩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种类,扩大对其补贴力度,可以根据其土地经营面积、产品量、效益情况等进行细化分级,针对不同级别的经营主体制定不同的补贴政策。最后,不断完善对经营主体的服务支持机制。可以通过创办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在抗旱排涝、统防统治、农机服务等多方面给予服务支持,也可以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对新技术进行不断推广[3]。

2.4 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

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首先,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通过政策扶持、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创新性企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小微企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鼓励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通过创业来拉动就业,解决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问题。其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户籍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使进城落户农工与城镇居民在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享受同等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4]。

2.5 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应坚持“内育”与“外引”并重。一方面,加强内部人员培训。通过“阳光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等培训平台,重点培养现代化农业专业人才,服务于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种养大户等,通过创业培训、市场指导、资金支持等措施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讲奉献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外部人才。在政府税收、社会保障、项目扶持、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农村、投身农业,为“三农”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年会上的致辞[J].农业经济问题,201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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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用仅占世界9.1%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 20.8%的人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我国农业发展基本沿用粗放经营的增长方式。农业的发展伴随着资源的高消耗、污染物的高排放、物质和能量的低利用,最终导致农业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放在重要的地位,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摒弃粗放式经营,根据 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这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实行集约化经营,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采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都会增加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这既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收,走向富裕开辟出新的途径。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农业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们的农业生产存在着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才能有效地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清洁生产,要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减少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遵守生态规律,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产品质量,杜绝了农产品污染问题。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观光农业,带动相应的加工业、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永续利用,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利益,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要求尤为苛刻,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境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对此,我们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三种发展模式

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特点,农业循环经济主要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发展模式:一是以多产业复合的大农业发展模式;二是以生态农业的提升和整合为基础的生态保护型发展模式;三是以农业废弃物资源的多级循环利用为目标的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型发展模式。

1.大农业复合型发展模式

大农业复合型发展模式,就是在同一土地管理单元上立体种植,横向延伸,建设农林牧副渔一体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模式:农林型模式;农渔农畜型模式;农林牧副渔各业兼而有之的综合型模式。

农林型模式是把多年生木本植物与栽培作物或动物,在空间上进行合理组合的土地利用和技术系统的综合(如农林间作、林药间作等),逐步形成规模较大的区域性气候、地形、土壤、水体、生物资源的综合开发,实现多级生产、稳定高效的复合循环生态体系。农渔农畜型模式,是将人工养殖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种群匹配组合,形成一个良性的减耗型环状食物链(如稻田养鱼),这既能有效地利用多种可饲资源,使低值的自然资源转化为高值的畜产品,又能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综合型模式,则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组合。在山区或半山区,可以实施牧、能、林一体化建设,如以沼气利用为主的林果种植及养殖业并举的围山转生态农业工程;在平原地区,可以实施农、渔、能、商一体化建设(如桑基鱼塘),及以沼气为纽带的蔬菜花卉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并举的生态农业工程等。

2.生态保护型发展模式

生态保护型发展模式,是把现代化技术与传统农业通过合理的投入,使农业生态系统维持在理想的状态并能保持良好的物质能量循环,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主要包括:

(1)生态种植模式是利用当地现有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高效的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开发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其他生态类食品成为今后种植业的一个发展重点。比较成熟的种植模式有三种:间套轮种植模式是指在耕作上利用生物共存、互惠原理,采用间作套种和轮作倒茬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空间和土地生产力来提高产量,还可以调剂用工、用水和用肥等矛盾,增强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旱作节水农业生产模式是通过工程、生物、农艺、化学和管理技术的集成,提高自然降水利用率,消除或缓解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的生态环境压力、提高经济效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模式就是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注重农业生产方式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推广农作物清洁生产和无公害生产的专用技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形成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2)生态畜牧业生产模式,是利用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系统工程和清洁生产思想、理论和方法进行畜牧业生产的过程,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永续利用,同时生产优质的畜产品。如在畜牧业生产中构建生态养殖场,养殖场中配备相应规模的饲料粮(章)生产基地和畜禽粪便消纳场所,在实现畜牧业绿色生产的同时,减少废气物的排放,实现良性循环。

(3)生态渔业生产模式是遵照生态学原理,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按生态规律进行生产,保持和改善生产区域的生态平衡,保护水体不受污染,保持各种水生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和食物链的合理结构,确保水生生物、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可供选择的发展模式有:基塘渔业模式和以渔改碱模式。这种模式将渔业生产和土地综合治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创造出比单一养殖或种植更高的经济效益。

3.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型发展模式

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型发展模式,是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再利用,集能源、环保、资源为一体的最典型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主要包括秸秆利用、三沼利用等。秸秆利用是将秸秆加工处理,使其变成肥料、饲料、原料、能源等,消除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有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原料化、秸秆能源化几个利用模式。秸秆还田包括秸秆直接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可以增强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保持土壤养分平衡。秸秆饲料化是将富含较高营养成分的花生、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粉碎氨化,加工成便于畜禽消化吸收的饲料。秸秆原料化包括利用小麦秸秆制取纤维素,用稻壳酿酒,用稻草制作板材;作为造纸原料及制作秸秆餐具;编织草帘、草席;用于蔬菜产区的温室大棚等。秸秆能源化主要是指发酵产生沼气用于生产生活。

三、制约我国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不利因素

近几年来,我国在农业循环经济应用以及三大发展模式推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说形势并不乐观,仍面临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我国农业资源匮乏,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开展

我国的农业资源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水资源不足。目前,我国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只有2627m3,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我国是农业大国,是世界主要产粮国之一,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80%。第二,耕地资源不足。据国土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 2005年人均耕地面积为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而且耕地面积每年仍在减少。第三,森林资源严重不足。国家林业局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公布,我国目前森林面积为15894.1万km2,森林覆盖率仅为16.55%;人均占有森林面积、蓄积量分别为0.128km2和9.04.8km2,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和1/8;这种现状极不利于我国水土保持和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的匮乏使得农业生产很难实现生态系统内物质能源的自我循环,不利于循环农业的开展。

2.我国农业发展比较落后,对循环经济的投入有限

农业生产在我国虽然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村经济现代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农民收入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大部分农村还无力对循环经济给予经济支持。而政府财政的大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业循环经济技术、设施的投入不多。

3.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污染严重

长期的粗放式农业生产,采用了不科学、粗糙的甚至是掠夺性的资源利用方式,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生态失衡和环境恶化。第一,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农药产量居世界第2位,产品结构不合理,高种过多,再加上使用方法单一,因而对人畜、水体、土壤及农产品的污染十分严重。而化肥的大量使用则导致了土壤酸化、有机质含量大减。第二,畜禽饲养对环境的污染严重。我国是畜禽养殖大国,畜禽粪便和废物每年达到17.3亿吨,是工业废物的2.7倍。目前畜禽排泄物主要是直接返田,严重污染周边水域、土壤、空气等环境,最终影响人体健康。第三,大量秸秆的不科学处理,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目前大部分秸秆当作燃料或是在地头直接烧掉,这不仅浪费了能源,降低了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导致了土壤功能的衰退,也污染了大气。

4.科技力量薄弱,农户循环经济意识淡薄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总的来看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偏低。如以不烧秸秆、取消翻耕等为特征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发达国家已经较为普遍,但我国仅处于起步阶段;又如我国的农业灌溉,仍然以漫灌式补水为主,水的利用率很低。加上沟渠河道的渗漏,以及工业废水、化肥、农药污染,使我国水资源更加紧张。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大部分农业生产者文化层次较低,对清洁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对农副产品废弃物再利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关注也不够,使本可以通过循环利用所得的经济效益流失,这也妨碍了循环农业技术的推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相关制度安排

1.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农业循环经济体系

从农业产业和农村消费的可持续与整体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的思路,推动农业生产技术范式的变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实行节约化利用,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农业投入利用效率为切入点,从节水、节地、节能、节肥、节药、节劳等方面赋予传统型农业新的成本节约理念,提高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尤其对秸秆的副产品除传统的沼气利用外,要探索生物质能、微生物资源经济利用的新思路,实行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开发。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条,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清洁化消费。

2.加快循环农业市场体系建设

一方面,要加快循环农业产业化步伐。发达地区的经验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保证农民按照绿色无公害标准生产特色农产品的有效机制,也是使特色农产品生产上规模、上档次、确保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循环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公司+农户为主的产业化形式,实行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租赁经营,使企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以保障参与农业循环经济的农户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快循环农业产品的市场化步伐。首先,要建立循环农业产品的认证机制。循环农业产品是按照特定的质量标准体系进行生产的,实行循环农业产品认证制度可以提高循环农业产品的信任度和透明度,给消费者提供巨大的便利;其次,要进一步拓展循环农业产品的市场。市场对生态农产品的数量需求越来越大、这意味着农产品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因此,循环农业产品应紧跟市场步伐,在满足国内市场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3.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我国农业生产科学力量薄弱已成为制约循环农业推广的重要因素。为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加大创新力度,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第一,建立循环农业技术开发与创新机制。以国家财力为支持,依托于国家农业研究中心以及大学的科研机构,充分发挥企业的科技力量,增加对循环农业新技术的研究;结合中国实情,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第二,重点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不断提升农产品的技术含量,拓展农业空间的技术集成与创新。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与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农村生活消费绿色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与技术示范推广体系。

4.做好技术、资金、政策等三大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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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039-01

一、引言

手工艺是指以手工劳动进行制作的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工艺美术。在传统手工艺中代表有: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纤维工艺、刺绣工艺、木工艺、漆工艺、各类材料的雕刻工艺、玻璃工艺、皮革工艺等,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发展的见证,千百年来为各族人民所喜爱,也是中国人民与全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重要文化内容。

目前,尽管对传统工艺的继承和保护已经获得社会、政府各方面认同,但随着城乡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传统手工艺又各自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与发展趋势,民间手工艺品如同一个小小的世界,浓缩了中国文化的韵味和深邃。民间工艺也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宗教礼节传统特色,同时政治、经济、文化也对它有一定影响。保护和传承本民族文化,顺应时代的需求,通过不断开发民间手工艺品,激活农村旅游经济市场的活力,是当下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研究的课题。

二、民间手工艺品类别及传承保护

中国民间工艺分布于全国各地,因地域、风俗、情感、气质的差异形成不同的种类和风格,各民族为了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在劳动之余创造的。手工艺品由自然材料制成,就地取材,此类产品实用、美观,具有艺术性和创新性,能传达文化内涵,富有装饰性、功能性和传统性,同时具有宗教或社会象征意义和重要性。民间工艺品的特点是:形象古拙、概括、简练,即抓住了形象的主要客观特征,又进行大胆的取舍、夸张、变形。这些工艺品大都与民间传说有关,如:陶瓷、泥塑、、雕塑、布艺、木头、灯彩、吊饰、东阳木雕、丽江木刻、土家族黄杨木雕、桦皮工艺、漆器工艺、 兽皮工艺、砚石工艺、竹编工艺、漆器陶具、玉器工艺、大理石工艺、瓷器、风筝、剪纸、麦杆画、年画、铅笔屑画、唐卡、拓真画、银饰、纸编画、苏绣、鱼皮衣、织绣、壁画、图腾、蜡染、黄平泥哨、纳绣、剪纸、钧瓷,朱仙镇木版年画、淮阳泥泥狗、唐三彩、汴绣、麦烫画、傩面具、春联、花灯、扎纸、服装饰品、龙舟彩船等等。内容大都是赋予精神活泼向上、吉祥如意、长命健康、富贵有余、儿孙满堂等。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致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得以承传的手工技艺面临失传;目前,大多数工艺大师,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而40岁至50岁年龄段的高级工艺师出现断层,年轻人不愿意学传统手工艺,导致部分工艺将面临失传。如享有盛名的东阳木雕、黄岩翻簧、仙居无骨花灯、西湖绸伞、萧山花边等,这些民间传统手工艺的生存和发展面临极大的困难,主要缺乏资金扶持和市场。从民族工艺品发展前景看,在全球信息化日益扩大的形势下,现在人们追求时尚、复古,民族之风悄然兴起,尤其在农村这块富饶土壤中,更有自己的资源潜力可挖。只有对民间工艺品的不断保护传承和发展开发,才会给村民带来安定、幸福、充实、欢乐,同时还有更实在的就业问题和经济收入。艺术正在流失,保护民间手工艺刻不容缓。

三、工艺品开发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通过创意开发把文化艺术活动、农业技术、农产品以及市场需求有机连接起来,形成彼此良性互动的产业价值体系,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信息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是搞活农村经济的必须。如利用科技手段改变农产品形状、色彩和口味等物理功能的同时,融入文化元素,增加农产品的文化艺术含量,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把农产品变为艺术品,让“乡土文化”成为市场上的特色抢手货。(如北京大兴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发的琉璃西瓜摆件等)。同时,利用农闲,组织巧妇制作农村手工艺产品,为当地农村生产服务,激活农村市场,可将农业生产中的一些废弃物,诸如麦秸、玉米壳、蛋壳等变为工艺品,定期邀请专家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技术与审美,拓展创意的想法,打开农村经济市场,利用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资源,设计出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农村产品、创造财富。(如北京顺义“巧娘工作室”,昌平小汤山农业园的鸵鸟蛋雕刻画,北京怀柔的藤式布贴画,北京通州的烙画葫芦,北京延庆的豆画,平谷的桃木雕刻等,全国有陕西户县的农民画、、天津杨柳青的年画、上海金山的农民画等)都逐渐走出地域甚至走到了国际市场,开始赚取外汇。

从农村旅游发展持续性看,发展农村的手工艺文化产业可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拉长农业产业链,是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可行之路。发展创意农业,提到创意的高度才进入文化产业发展的高端,任何民族工艺品如果得不到市场的认同,都是无用的。市场策略离不开文化,没有文化的内涵,市场推广也不会持久。激活民族手工艺品市场经济,虽然也有许多手工艺品已经确立其品牌的地位,有自己的地方特色,但还是感到市场生命力不够强,尤其农村文化产品目前还是没有得到积极面对市场,接近消费者,满足生活的现实需求目的。要让农村文化产品在强大竞争市场上取得成功,就要不断提升自我,依托市场需求进行文化定位、形象包装和营销推广等多方努力,把产品实现为商品,把商品价值附加文化价值,达到了完美的商业运作。它是资源、技能、创意、资金、市场等多方协调必然合作关系,最终达到产业化的收益结果。

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民族工艺品虽然说是在发展和进步,但是仍摆脱不了手工作坊的工作条件。民间手工艺品的开发,必须顺应着社会的发展才会有市场可做。那么,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法规,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合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各级民间艺术协会作用,以弘扬优秀民间艺术为宗旨开展研究和实践,促进民间手工艺的保护与发展。推进技术改造,以机器生产代替部分的纯手工,开发一些适应不同消费层次的产品,降低成本和价格,满足市场大众消费需求。要用精品的声誉为大众产品树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打开市场销路,实现经济效益。此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展览以及手工艺的比赛、评奖等渠道和方式,来普及宣传民间手工艺,吸引广大群众和中外游客参观、购买,扩大民间手工艺在国内外的影响。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们开始追求“田园乡村风格”的艺术品来装饰生活,农村手工艺产品已经在城里市场上开始升温热销。

四、结束语

只有我们真正认识到民间工艺品对于我们当下生活及打开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中国的民间艺术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和弘扬。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和发展,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大家的责任。

[本文为2009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结题论文(项目编号SM200910020004),课题名称:《北京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京郊农村手工艺(纸贴画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参考文献:

1.董晓萍著.全球化与民俗保护.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周云主编.品牌学―原理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3.郑军,乌琨编著.民间手工艺术.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2007

4.张丽君著.中华工艺.农村读物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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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农村经济条件落后、基础教育薄弱以及父母教养的缺失等原因,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其健康成长状况令人堪忧。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和关怀,内心极度渴望被关心重视,使他们存在诸多心理问题:

(一)亲情缺乏,没有幸福感。留守儿童本身缺失家庭关怀和完整的爱,存在心理不平衡的现象,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感到生活单调,出现抑郁、焦虑、逆反、敌对的心理,缺乏幸福感。

(二)学习能力差,学习压力大。在学习过程中,得不到父母的帮助,有厌学情绪,学习中出现强迫症状,害怕考试,造成学习成绩差。

(三)难以适应环境,人际交往能力弱。留守儿童不善与人交流、不能与人友好相处,极易出现情感冷漠、缺乏爱心等心理问题,在与人交往中往往会感到紧张、忧郁、多疑、焦虑,存在情绪与交往问题。

(四)性格孤僻,情绪不稳定。由于缺少父母对其情绪上的疏导,留守儿童遇到问题得不到及时排解,导致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性格抑郁、自我封闭、缺乏自信和自暴自弃的心理,形成悲观、偏执、内向、胆小、自卑、消极、孤僻、不合群的性格。

(五)人格不健全,人生无目标。留守儿童自幼离开父母,在其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由于缺少父母的引导和管束,有的孩子出现意志薄弱、道德品质差、妒嫉他人、憎恨富人、仇视社会等心理,并有撒谎欺骗、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因此,留守儿童问题不可忽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势在必行。

二、音乐教育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

音乐教育对于促进留守儿童塑造完美人格、保持健康心理、实现全面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大多数,是今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他们的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他们的成长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作为弱势群体存在的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更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名支教的音乐教师,我认为成功的音乐教育能提高留守儿童的素质和审美情趣,通过音乐的熏陶促进他们心理健康发展,让他们具备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

(一)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有利于净化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提升道德素质,塑造健全人格。

(二)音乐教育的智育功能,有利于开发留守儿童的智能,培养他们的语言、数学、逻辑、运动、空间、人际关系、内省和观察等能力,提高留守儿童获取知识、积累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审美能力,让学生在感受旋律美、节奏美中培养高尚的情操、塑造美的灵魂。

(四)音乐教育的体育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健康的身心素质。音乐净化人的心灵、调节人的情绪、促进人的心理健康,体育锻炼人的身心、强壮人的体魄、促进人的身体健康,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音乐的娱乐解压作用,能及时疏导、释放留守儿童心理压力,平衡心理,愉悦身体,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全面发展。

(五)音乐教育的凝聚和激励功能,有利于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增强留守儿童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协同合作能力。

(六)音乐教育的传承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成为音乐历史文化的传承者和现代先进文化的接班人。音乐教育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发挥其积极作用能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将他们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四有”接班人和建设者。

三、音乐教育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途径

学校是留守儿童教育的主体,老师是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二者应主动担当起培养教育留守儿童的重任,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以音乐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

(一)培养留守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在音乐教育中,培养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尤为重要。首先,音乐老师要以自己扎实的基本功,在学生面前展现专业的音乐素养,用自己丰富的乐理知识和美妙的歌声,解答学生的疑惑,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其次,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老师在课堂上要营造宽松、自由、愉悦的氛围,让学生心情舒畅地学习;运用电教和多媒体动画手段,将音乐转化成具体的形象,让学生在轻松的情境中学有所获;丰富教学内容,开发音乐课程资源,让学生开阔视野。再次,组织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发展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传授学生音乐基础知识、进行技能培训,让学生了解音乐相关知识,掌握呼吸、发声、共鸣等声乐技巧;成立课外音乐兴趣小组,组织观看演出、开展音乐比赛,举办音乐节,搭建展示学生音乐才华的舞台,吸引更多的留守儿童热爱音乐。

(二)用音乐加强与留守儿童心灵的沟通。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和一名音乐老师,我们采取互动式的音乐教育,注重用心和音乐去与留守儿童沟通,疏导其心理,成为他们信任的朋友。首先,通过家访和谈话聊天,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和其对音乐的认识情况,并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将他们带入音乐的殿堂;其次,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个人音乐的潜能,挖掘孩子心灵深处的东西和音乐天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实践,让留守儿童享受成功的快乐;再次,注重他们的音乐审美观,激发孩子主动对天籁之音的追求,让他们参与到互动的音乐教育中来,让孩子感受审美的意境和对音乐的创造力,让音乐真正走进留守儿童的心灵。

(三)音乐教学中倾注对留守儿童的人文关怀。留守儿童处于特殊的成长环境,他们特别渴望和需要老师的关怀。音乐教师要将教学的过程当成重塑留守儿童形象和信心的过程。首先,在教学的目的上倾注人文关怀。我们在音乐教学中要注重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的熏陶、意志品质的培养,让留守儿童在学习音乐中,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激发其爱国主义热情,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全的人格品质;其次,在教学内容中倾注人文关怀。扩大留守儿童的音乐视野,用音乐优美的旋律和生动的歌词,培养其对音乐的感受能力、理解能力、鉴赏能力,陶冶高尚的艺术情操,形成正确的艺术观;再次,在教学方法上倾注人文关怀。教师要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和氛围,打破“满堂灌”的陈旧教学方法,通过参与合唱、音乐游戏、歌舞伴奏、观看录像欣赏、相互观摩和交流演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音乐教学,激励留守儿童主动学习音乐,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独立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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