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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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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篇1

一、事业单位实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于内部控制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资金的监察度。新会计准则对原来旧的会计准则进行了一定的修订,有利于加强对单位资金的监察。加强对资金安全的流动保护,以及利用资金的用途进行规范,有利于加强对单位资金的进一步监管,从而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也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的进一步良好发展。第二,提高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更加注重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度,要求更加准确的实际会计信息。因此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于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度的提高。第三,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对于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有更高的要求和规定,并且制定了更加完备的方法策略。这就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发展。新会计准则在推行中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内部具体情况进行操作执行,这样有利于事业单位内部更加和谐,有利于内部更好的协动发展从而推进事业单位的进一步良好发展。

二、事业单位采用旧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规范不够完善

旧会计制度准则对于内部控制的规范不够明确,对于内部控制的规定特别宽泛,缺乏明确的针对性,这样使事业单位在进行资金的运转时没有准确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这样就会使内部控制系统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实行,这样内部控制体系就会出现漏洞、缺口。

(二)会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旧的会计制度主要是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形式,这种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大的背景下已经不能够很好的实行,所以就会造成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更好的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管理力度,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推动企业的进步。

(三)审查监督机制不完善

事业单位不同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它的资金来源比较特殊,主要来源于财政的拨款,因此它的资金用途要进行公示,资金使用要公开化,使大众能够了解其资金的使用动向。但是旧的会计制度对于这一方面的公开公示缺乏明确的规定要求,这就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用途不明确,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事业单位采用的旧会计制度审查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不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就会造成事业单位资金使用不够公开透明,从而造成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失调。

三、采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改善旧的会计准则制度从而颁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样有利于改善旧会计准则制度的漏洞,弥补旧会计准则制度的不足,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

新的会计准则制度下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部门,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内部控制部门能够按照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这样可以使内部控制系统可以更加有序的进行管控,明确内控部门的职责、规范权力,制定完善的内控管理流程使内控部门能够按照流程顺序进行,这样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旧的会计信息制度下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但是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内部控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严格要求,这样能够很好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内部控制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新的会计制度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有了明确的规定,这样就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完善与提高,形成良好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的完善。

(三)加强审查监督机制

第一,事业单位的上层管理人员要在自我意识上有提高,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在自我意识提高的情况下进行制度的规范,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使内部的审查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弥补监察漏洞,加强内部控制。第二,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资金利用情况的公开公示,使大众能够更好更清楚的了解事业单位资金的利用动向,从而使资金利用更加透明化更加有效率,这样能够从源头上防范腐败,也可以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内部管理人员,通过民主选举了解民众的意向从而能够更好的做出合理的决策。这样能够很好的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进步。

四、结束语

在大的经济环境下旧的会计准则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从而颁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于内部控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体系,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完善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加强内部监察力度,从而推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事业单位永久的运转,从而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社会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1]宋晓东.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J].科技与企业,2015,(10):50-50

篇2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本文对新准则的变化谈下几点笔者自己的理解:

(1)新准则扩大了统驭的范围。明确增加了行业事业单位要遵守本准则。

(2)明确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明确提出“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双目标。“决策有用”体现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资金多是财政拨付,即这笔钱的所有权是属于公众的,事业单位是受老百姓的委托去使用这笔钱,那就应该把这笔钱用的有效率,从而体现了预算管理的要求,以实现“受托责任”目标。

(3)合理界定了会计核算的基础。原准则规定“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此次,新准则规定明确了采用权责发生制业务的范围——一般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业务或事项,以及行业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

(4)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医院等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行业事业单位,应以“费用”替代“支出”。

(5)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原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性原则”、“真实可靠性原则”、“全面性”的要求 。

(6)扩大了资产的范围,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在建工程”。随着国库集中支付的开展,“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被频繁使用。在原制度下,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于会计大账之外。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位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限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7)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特别针对了各会计制度中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不明确以及实际执行中资产不入账等问题,明确了不支付对价情况下取得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入账;金额不明确的按市场价值入账;在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

(8)新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方面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9)调整了净资产项目的构成。新增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科目。现在强调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着力加强对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以达到对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取消了“固定基金”,新增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10)会计要素中的“收入、支出”类也做出相应调整。增加了“费用”类科目。围绕部门预算改革,增加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11)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工,例如,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出项目;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类列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这些改进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综上所述,新制度的若干重大修订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3

一、引言

我国于去年制定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政策,并于今年一月一号进行了全面实施。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简称会计准则),在保留了原有会计制度很强合理性的前提下,致力于将事业单位的会计政策调整为与其它经济事项的发生相一致。对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改变主要体现在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重新界定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等几个方面,由于会计准则上已给出清晰而且条理的解释,本文不再一一赘述。

二、新会计准则推行中出现的问题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惯性,即企业中原有的一些方式很难被打破。会计准则实施作为一部新颁布的准则,无论在制定过程中考虑的多么周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对会计准则在近半年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个概述。

(一)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不足

新会计准则从确定实施到具体落实给企业留出了相对充分的时间。然而事业企业是组织结构相对复杂的个体,同时具有数量庞大的员工。财务工作作为企业各项活动的核心,相关方面的调整必然引起事业单位相关领导的重视。事业单位领导虽然在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的制度,但在求稳心理的作用下,在真正的对会计制度进行推行时,大多数管理者采取观望态度。对于一般事业单位而言,在缺乏相应的惩罚与约束机制存在的情况下,大约在13年三月份后才开始对员工进行集中培训,这显然是不符合相应规定的。

虽然我国财政部规定了会计准则于2013年一月一日进行全面实施,但是延期实施的后果是什么、实施后的效果应达到一种何种水平等问题都未被做出界定。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实施很有可能变成一种形式上的东西,从而失去了新会计准则推行的意义。

(二)事业单位重视程度不够

事业单位对会计准则的重视不够首先起源于上条中我们所论述的相关法律的惩戒措施不够。而这同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的性质息息相关。我国事业单位的存在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方便广大人民的生产与生活而设置的。虽然历经数年来的改变,事业单位的经济来源不再完全依赖于相关财政支持,然而财政拨款仍是事业单位经济来源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局面,事业单位中员工的薪酬或者是工作变动与该单位的经济绩效正相关性较弱。既然经济绩效不是判断事业单位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那么财务或者说会计处理的重要程度就会降低。事业单位对于新会计准则的推行是以合规性为目的的,当新准则中出现一些问题时,这种按部就班的方式是很难发现不足所在的。当事业单位有其它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时,会计准则的推行并不能获得相应的优先权。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抵触情绪的存在

本文在前文中提到了企业惯性的问题,然而企业惯性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同的个人惯性所构成的。以往事业单位采用的完全是收付实现制的账目处理方式,操作较为简单,可以轻松掌握。而新会计准则将权责发生制部分融入其中,以及新科目的设置大大提高了事业单位账目处理的难度。员工从事较为复杂的工作是需要有较强的激励作为保证,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导致其现基本采取终身制的雇佣方式,内部员工再不出现大的疏漏的情况下不会被解雇的。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梯度较低,工资缺乏必要的差异度,工作人员按照新会计准则工作后并不能有效改变自身的收入,这无疑降低了其积极性。另外就是事业单位现有的部分财务人员不能满足合理处理新会计准则的能力。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与交流情况较差,大多数财务人员已经按原有会计准则工作了较长时间,转变工作方式十分困难。当这些工作年限较长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与学习时,新来的工作人员对于一些事项又缺乏相应经验。事业单位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并不少见,其员工工作职责的不明确也会成为一个重要的阻碍。

(四)技术支持程度不够

事业单位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分系统、分行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会计处理系统存在差异。譬如铁路部门在新会计政策实施后依然只承认自身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资格证,这显然是不合理与不合规的。新会计准则更倾向于大方向上的引导,对于一些细微的特殊问题缺乏相应的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原有的科目应如何对应新会计准则,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技术支持的另一方面则是会计软件的支撑。会计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会计信息系统现已成为当代会计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原有会计处理多种会计软件已有成熟设计,然而新会计准则在保持了与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大部分相似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会计相关软件的开发与运用直接影响着新会计准则的落实时间与程度。

三、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新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毫无疑问,新会计准贼是一种进步,表明了今后会计处理统一化与标准化的一种大趋向。在对以前文献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案例的情况下,本文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够起到一些帮助。

(一)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

财政部门既是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方,又是对事业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的监管方,其所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财政部门能否起到自身应有的作用也就成为新会计制度真正推行的关键。财政部门所做到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首先是对新会计准则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当会计准则开始实施后反而要加大对新会计准则的宣传工作。实施前的宣传工作所对应的客体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让他们明白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并做好改变工作方式的习惯。而当新会计准则具体实施后,宣传的对象则变成了新会计准则所有利益相关者。财政部门要利用好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让广大相关者清晰新会计准则是什么,进而减小推行中的阻碍。作为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方,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最具有说服力。财政部门应该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积极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进行相关交流,以加深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财政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新会计准则实施工作方案。将新会计准则实施时间阶段化、具体化,将责任真正的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之中,将评价结果及时的反馈给相对应单位。同时处理好原有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力求不出现大的交接空白。

(二)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

财会队伍的建设最重要的阵地是高校财会人员的培养。在新会计政策颁布实施后,相应的大学教材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来保证学生对于新会计准则看法的正确性。新会计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同时给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科功底与丰富的财会经验毫无疑问是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要加强训练的。然而财会人员的学习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当新的政策或者是条例颁布时,财会人员应该具有迅速理解政策含义、遵照政策循规工作的能力。

(三)消除相关人员抵触情绪

消除员工的负面情绪的关键在于如何消除老员工的抵触情绪。首先,要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明白新会计准则的合理性与重要性,这是一个需要对员工反复强调的问题。其次,对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采取赏罚结合的方式。例如采用知识竞赛、趣味问答等方式潜移默化的改变财会工作人员对于新会计准则的敌对情绪,并加深其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

(四)尽快做好财务软件的升级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尽快的调整相关的会计核算软件与会计信息系统,提高新会计准则落实后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王彦,王建英,赵西卜.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结构会计要素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9(04).

[2]阎达五,张瑞君.会计控制新论——会计实时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03(04).

篇4

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快速发展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事业单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事业单位对外经济项目不断增加,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效率,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指的是201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规范准则,制度内容涵盖了事业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该准则符合了当代中国的发展需要,符合事业单位新的管理和业务要求,能够有效提升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建立规范、完善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该准则的实施也能够有效推进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对于深化改革我国现行的公共财政体制有促进作用。对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实行,必须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会计制度的不同,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努力做好工作使得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得到保障,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助于单位会计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对于事业单位的范围界定,在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明确说明:事业单位指的是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科教文卫、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等,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等。

一、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优势

(一)新会计准则适应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对我国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的公共服务组织,是改革的重点。原有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了,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改革从2000年开始逐步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和部门预算等制度的实施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涵盖的会计信息更加完整

原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核算中并不包括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基建项目另设帐套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没有反映出这些基建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信息,单位的会计信息并不完整,降低了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增加了财政风险漏洞。财政部颁发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68号令)中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保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障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同时事业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的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新会计制度对“基建工程”的规定增加了建设内容,扩大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新会计准则能够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固定资产的价值会随着资产使用和时间流逝有一些损耗,最后固定资产会以报废或其他方式处置。但是现在许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没有纳入固定资产折旧,对于固定资产在报告期间的损耗信息无法准确地了解和提供,无法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报告时点的实际价值,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造成一定影响。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借记“固定基金-资产折耗”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从从下月算起;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还要计提折旧,下月不再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提足折旧之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都不用在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用在补提折旧。事业单位在出售固定资产时,要按照资产折旧后的价值出售。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的规定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有利于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和资产管理。

(四)新会计制度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财务报告的定义如下: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原有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科目体系并不完整,核算的计量标准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内容给予规定。改革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这种核算方式涵盖的财务信息并不全面,对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会产生影响,新会计制度是在以前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增加了权责发生制核算,新核算方式对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增强和提升,提高了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年度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还要报送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报表的格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更加符合现代事业单位财务改革的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轨,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更能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二、贯彻和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方法

(一)充分认识到新制度执行的意义,高度重视新制度的执行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执行符合当前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发展的根本需要,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效率;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防止财务漏洞的出现;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有利于推动我国会计市场的国际化。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许多国内企业踏上了国外市场的征程,原有的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国外市场的发展要求,新制度是旧制度的更新和完善,能够与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相协调,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新制度的执行对国家、事业单位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单位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新规则执行的意义,高度重视新制度的执行,认真学习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确保新规则的顺利实施。

(二)单位组织新制度统一培训,提高本单位会计人员专业水平

财务工作对于事业单位来说非常重要,事业单位在高度重视新规则执行的基础上,要组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统一培训学习,认真研究新规则,学习新规则,为新规则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单位领导应带头学习新规则,并形成学习新规则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单位人员全面掌握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全面提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本单位财务工作水平有很大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较高能够提高本单位会计审核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本单位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深入学习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能够帮助本单位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更好进行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全面提升单位财务工作效率。

(三)以新制度的执行为契机,加快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制定步伐

各级事业单位应该以新制度的执行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规则,全面推荐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本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我国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各个行业的情况又不相同,情况比较复杂。各级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地财政部门要求建立本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和帮助事业单位建立自身的财务制度。制定本单位财务制度,能够有效防止单位会计工作出现漏洞。事业单位在加强内部人员学习的同时,可以引进高素质和高学历的会计人才,促进本单位财务制度的制定。建立本单位财务制度有助于增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规范本单位的会计核算;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有助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目标的实现。

结论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在原有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新突破,为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促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适应时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我国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推行。各级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单位内部进行新会计准则的统一培训,提高本单位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契机,建立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管理方法,提高本单位资产管理、预算控制和绩效评价水平。(作者单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莱西分局)

参考文献

篇5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的必要性

事业单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服务。政府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问题,1998年前后,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应运而生,不但加快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群众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体系的变革,各事业单位业务的不断深化,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统驭现代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标准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财政部于2012年底,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3年1月1日执行新制度。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

1.折旧与推销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化

在新制度中,对于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折旧、摊销的处理方法与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特别指出事业单位可计提折旧和摊销资产的范围,除事业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动植物、文物以及在事业单位摆放的陈列品、图书、档案等资产外均属于事业单位资产核算范围。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和摊销。

2.事业单位财政投入资金核算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财政收入的支出与分配,将“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细分化,增设了以下五个二级科目,即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明确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支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其中,结转与结余金额不得参与预算的结余分配,也不得转入“事业基金”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科目当中。此项变化,即统一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同时,也有效的区分了事业单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与财政补助结余的不同。

3.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的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资产的成本应以实际成本或类似或同类资产的成本进行计量。如需对事业单位资产进行账面价值调整,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但对于即没有有效凭证,市场上也没类似或同类资产,其资产计量口径也不统一的情况下,资产应以名义金额进行入账管理,并要求在当月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来。这样即确保了资产入账的及时性,也强化了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4.权责发生制将应用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

新制度中引进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有效的反应出了事业单位当期收入与支出的真实情况。同时,也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应该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而行政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发生的部分经济事项或业务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即能如实的反应资产与负债情况,也能满足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

5.基本建设投资核算按月并入单位“大账”核算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单独建账核算,至少每月并入单位“大账”进行核算。并要求事业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二级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成本,其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处理方法大致相同,此处不做详细说明。

6.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结构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项目由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代替,其表内按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分类列示。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账务会计报表应按月度和年度进行编制;附注部分则应当披露事业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变动情况。会计报表结构上的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报表使者理解和分析事业单位经营情况的速度。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联系

1.会计核算账户趋于一致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资产类账户中的“现金”转变为“库存现金”、“对外投资”转变为“长期投资”。并增设了“存货”账户,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材料与产成品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增加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等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科目,这是本次变化中的一个亮点,而“虚提”折旧与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兼顾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即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预算的口径,又可以反映资产的价值消耗情况。

2.统一了会计核算的目标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的主要目标在于明确受托人与被受托人的责任。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目标第一次体现了这一原则,使得企业会计核算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在目标上有了一致性,对以后会计制度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3.账务报告列示内容相一致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采用了企业会计报表的格式,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科学性与通用性,同时,也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业绩评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财务数据。

4.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核算制度更加趋同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内容趋同性很突出,其业务处理与财务管理方式都非常的相似。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财务核算划分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在不久的将来,两套会计的准则将有望合二为―,将有利于财政部门综合考虑企业与事业单位规范的问题。

四、总结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后的内容,更加符合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需要,使事业单位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与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使我国的事业单位组织体系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最终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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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全面反映会计信息 相较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的资本性支出与经常性支出很容易混淆,是一个很大的缺点。例如在一些需要跨期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如跨年的服务费用等)中,收入实现制需要以现金的支付作为会计确认的时点,费用或者收入在确认时很难体现其全部业务的本质。另一方面,针对现今事业单位经费常常被挪用的情况,收付实现制更加助长了这种行为,而权责发生制则可以很好的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它将各种费用支出进行详细的分类,支出信息查询也相对较为方便,对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更为有利。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信息的透明度 政府一般都是通过财务报告的形式来反映财政信息,但对我国的事业单位而言,财政信息不够透明已成为当今政府财政的痼疾,短期内很难根治。政府的财政信息是包括政府财务状况和绩效水平的,不过在收付实现制模式下,政府的财政信息无法全面系统的揭示,而权责发生制则可以将这种情况很好的改善。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报告更为全面,它可以将政府的很多隐性的负债加以揭示,同时避免了政府为粉饰业绩而转移部分成本的行为,提高了政府财政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对国家事业单位改革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强化了现代事业单位为人民服务的社会性质。

(三)有利于与世界会计制度接轨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国经济也渐渐与世界经济相接轨。在经济接轨的潮流下,体制的改革和接轨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自从上世纪开始,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就已经在财务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中逐步确立了权责发生制的基础地位,收到了较好的实用效果,这一制度已成为国际会计核算发展的主流。我国的体制改革也应当吸取西方先进的发展和管理经验,大胆引入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管理,与世界的发展主流相融合,迈出事业单位发展改革的主要一步。

(四)有利于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 现今,大部分事业单位都引入了绩效考核管理,但绩效考核的运作却由于固有体制的限制而欠缺一定的科学性。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支付或者受到的款项来确认收支,所以事业单位管理者可以通过控制收付的时间点来粉饰经营业绩,人为的控制绩效考评结果。而权责发生制则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实的反应绩效成果,为单位的高层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效益信息,从而有利于事业单位办事效率的提高。

(五)有利于事业单位社会职能的发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事业单位也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单位由原来的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渐渐向自给自足型的事业单位过度,在单位财务管理中,也越来越强调成本费用管理,强调单位的社会服务职能,强调以人为本。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体制将更有利于完善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体系,强化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效率,改善单位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二、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一)关于固定资产 严格来说,固定资产自购入直至报废,其价值随时间逐渐减少。以前,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于购买时一次性列为支出。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中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处理时,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折旧方法通常以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为主,应计折旧金额即为固定资产成本,对预计净残值不予以考虑。通过计提折旧这一方式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合理分摊其价值,将其成本按月分摊,客观反映固定资产的占用情况和新旧程度,能够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耗费情况与净值,从而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关于债权债务 新准则正式引入权责发生制之后,对于事业单位的有关债权债务业务,以实际收到现金的权力或实际付出现金的权责为基础,据此确认债券债务。新准则对非经营性的核算业务进行了补充,规定根据收入权利的确认借记“其他应收款”,根据费用及债务的确认贷记“其他应付款”。

(三)关于收入与支出 事业单位根据新准则和财政预算要求,将应划入财政资金收入的资金按照国库和财政专户真实划入的数额加以确认,列入事业收入、补助收入或者其他收入等会计科目,并于当年终了时和中央财政进行账账核对,将应拨未拨却符合收入规定的经费列入当年收入;同理,费用列支也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加以确认,例如属于当年度的绩效奖金虽在年底没有实际发放,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应当列入当年费用支出,利息费用也应根据所属期间进行计提列入当期费用。

(四)关于净资产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与企业会计中的净资产一样,都是资产减去负责后的余额,是衡量单位净财富的数据指标,包括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基金和结余。新准则推行后,固定基金不再出现,固定资产同企业会计核算相一致;专用基金则由事业单位根据权责发生制按月计提,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事业基金则在会计期间终了时根据财务收支确定;结余则根据原先的方法计算所得。

三、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弊端分析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实施成本相对较高 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一个较为突出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实施成本较低。相对于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在操作中更加容易上手。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来说,其会计工作的操作流程较为简单,只需在款项发生时确认收入或者费用,相对的会计上岗培训也并不复杂,只要明白原理很快就能掌握会计核算方法;而权责发生制为了突出政府的受托责任和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引入了部分管理会计的理念,操作流程较为复杂,实施的技术含量较高,对于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要求也相对较高。

(二)降低了财政收支行为的真实性 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上,单位的很多往来款项都与债权债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验丰富的老会计就可以通过这些往来款项的预算授权来对当期的财务成果进行微调,对费用款项进行虚增或者虚减;至于款项的实际支付行为则是对于往来账目的调整,而不再影响损益,这就从一个方面直接降低了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

(三)固有体制的复杂性限制新计量基础的推行 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推行不仅仅有关经济体本身,还与我国的事业单位市场大环境有着很深的渊源。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并不像企业或者民间组织,它们在实行权责发生制时更为顺利。对于部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来说,由于其本质已与企业较为接近,所以在权责发生制改革时不存在较大的难题。但我国还有很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它们在资金来源渠道和管理要求上,与企业存在较大的差异,它们在推行权责发生制时就要面临较大的阻力。

(四)地区差异给新体制推行造成阻力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但从全国范围看经济发展并不均衡,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比西北部高,很多地区还处于贫困线的边缘。很多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经济较为窘迫,财政工资很难足额发放。权责发生制的推行势必引起成本上的需求,因此,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问题重重。

四、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建议

(一)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适当推行制度改革 由于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推行界定适用范围,只说明事业单位附属企业不必使用新准则,所以可以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酌情考虑权责发生制的推行力度。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行,很多自主能力较强的单位已不再依赖财政供给,具备了企业经营的性质;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事业单位对社会服务的公益性质较强,仍然依赖于财政拨款经营,只是经费额度受到了适当削减。鉴于以上情况,笔者建议可以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的经营特点界定权责发生制的适用范围。

(二)强调改革配套制度和局部改革 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体体制改革,在推行改革的进程中,国家应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着力解决改革中不相适应的制度痼疾,努力做好改革中的制度接轨工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当做好以下两点:(1)完善改革中的各项配套制度。新会计制度的推行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不然在实际工作中将会步履维艰。如,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会计科目进行了重新的编制和定义,对各项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对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则没有出台相应的调整制度,造成预算口径与新会计口径的不统一。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避免实际工作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2)逐步推行,局部改革。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财政资金的流动所引起的财政收支确认问题以及财政总预算管理问题都亟待新建配套制度的解决。对于固定资产和往来款项等具体业务,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采用局部改革的方式,对配套制度较为健全的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改革;对于条件还不够成熟的单位还暂时沿用收付实现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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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概述

(一)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核算基础决定经济主体的核算标准以及核算方法。目前,我国主要两种会计核算基础:一种是收付是限制,另一种是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是指按照本期所实际收付的现金或款项来确定本期的实际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主要强调“现实性”,即不论款项是否在同一会计期间,只要是实际发生的都做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进行核算入账。而权责发生制则是对一个会计期间的应当发生的各种收入和费用作为核算标准,权责发生制主要强调“期间性”,即无论款项是否发生,只要是属于本期的账务往来都必须计入本期的会计核算中。

(二)收付实现制的弊端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国家集中支付制度、采购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的不断推进,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收付实现制在我国事业单位核算中所表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1.收付实现制在政府采购制度以及资金集中支付下的弊端

在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及资金集中支付之后,收付实现制的采用就不能真实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真实的会计信息。首先,以往事业单位的各项运作资金都是通过财政拨款,主要是货币资金。而国家实行资金集中支付之后,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的划拨不再是货币现金,而是反应为收入的增加和费用或非货币性资金的增加,而收付实现制并不能反映出资金的流向变化。其次,事业单位在进行材料采购时,需要确定何时进行资产的确认入账。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法下,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发生款项时的单据作为入账核算的依据,如果出现跨年采购,那么该项会计信息就不可能被完整地记录在事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中。

2.收付实现制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固定资产状况

事业单位在收付实现制下对于固定资产是不计提折旧的,不能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最终使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差甚远。虽然目前事业单位会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对固定资产耗费的进行一定补偿的“备用金”。但是这种方法既不科学,也给某些妄图谋取私利之人提供了可趁之机。另外,收付实现制的实际核算方法,使得一些已经归入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反映在账面上,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造成困扰。

3.收付实现制下会计报表信息不全

目前,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并不编制现金流量表,单位内部资金的使用状况和运作效率不能得到完整地反映。另外,事业单位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同时还要编制收入支出表,单位内部收支状况出现重复列支。而且,由于对于资产、负债的核算都存在一定的偏差,最终由这些会计信息所整合而成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也就失去了其作为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依据的意义。

二、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事业单位未来会计核算的必然发展趋势。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可以有效解决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混乱的现象,规范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外,权责发生制相比较收付实现制拥有更多优点,也更适应未来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对于财务管理的更高要求。

(一)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上文中,我们分析了收付实现制的一个很大缺点就是不能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各项财务信息,不管是对于固定资产、负债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等的核算都限于其核算方法的缺陷而存在一定的偏差。而实行权责发生制则可以有效避免这类问题,进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权责发生不仅可以解决跨期收支不清的问题,还可以全面及时地记录事业单位内部的各项费用支出等,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只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为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以及未来财务目标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能够更好地反映政府的财政信息

政府的财政报告是政府财政状况真实的反映,但是政府的财政信息缺乏透明性一直是我国政府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随着我国逐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如何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政透明度成为了政府会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为政府提供全面的财政信息,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同时,运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有效反应出政府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避免政府将相关的运营成本转移。这不仅增加了政府财政信息的真实度,也有助于推动我国政府财政机制的进一步改革,促使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

(三)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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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下称旧《准则》)是1997年财政部颁布试行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所面临的会计业务不断地复杂起来,因此,财政部在2012年5月修订通过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称新《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进行了多方面的改进,更加适应当前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其中,财务报告作为会计主体对内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方式,新《准则》也对其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调整。

一、新《准则》与旧《准则》在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一)财务报告的概念比较

旧《准则》中并没有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相关概念,而新《准则》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新《准则》明确给出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定义,财务报告定义中的“某一特定日期”和“某一会计期间”强调了会计信息的时点和时间段,反映了相应会计报表的特性,使其定义更加全面、准确,与《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定义趋同。另外,新《准则》定义中“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字眼,突出了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使其与企业区别开来。

(二)财务报告体系的组成不同

旧《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新《准则》第四十条指出,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第四十一条指出,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两者相比,区别在于:(1)财务报告的组成体系不同。旧《准则》中只有会计报表,略显单一,而新《准则》中财务报告体系从财务报告到财务报表,再到会计报表最终到各大具体报表,纵跨四个层次,形成了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这一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财务报告组成的规定是类似的,体现了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另一方面也与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相同,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政策的一致性。(2)财务报表包括的内容不同。新《准则》删除了基建投资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表,用来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有助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有助于财政支出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也满足了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需求。

(三)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规定不同

旧《准则》没有明确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使用者,但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这表明旧《准则》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界定过于狭窄,仅仅定位在较低层次的为政府内部管理提供服务上,忽视了公众等外部信息使用者,导致其无法有效督促政府履行广泛的公共财务受托责任。

新《准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意味着新《准则》中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不仅仅是为政府及事业单位自身服务的,更是外部信息使用者(如债权人、其他利益相关者等)监督政府及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依据,而且“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囊括了其他所有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措辞更加准确、合理。另外,该规定还体现了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同。

(四)对资产负债表的规定不同

旧《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新《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两者相比,区别如下:(1)在旧《准则》下,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有结转前的资产负债表和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两种,结转前的资产负债表中不仅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静态要素,还包括收入、支出两个动态要素,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也与《国际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而新《准则》删除了“结转前的资产负债表”,向《国际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靠拢,也增强了报表的通用性。(2)项目列示方法不同。按资产的变现能力和负债偿还周期的长短来列示资产负债表项目,是国内外会计准则的通用做法,也是公认的比较科学合理的资产负债表项目设置方法。新《准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强调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表明新《准则》在资产负债表项目设置上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也实现了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致。

(五)对收入支出表的规定不同

旧《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应当按收支的构成和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新《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的构成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新《准则》在概念中更强调事业成果,与财务报告的概念相照应,同时也突出了事业单位的特殊属性。新《准则》也对列示方法作出了调整,突出非财政补助的结余分配情况,即反映事业单位本年除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之外的结转结余金额,更加清晰直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自身发展能力,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事业单位的真实实力,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二、新《准则》在财务报告方面需改进之处

综上所述,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仍有值得改进之处:

(一)应保留收入支出表附表

旧《准则》要求事业单位编制收入支出表附表,即事业支出明细表和经营支出明细表。新《准则》将这一规定删除,但是保留附表更合理。因为收入支出表附表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细节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对其实施监督,也从另一侧面给事业单位一定的约束力,促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应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新《医院会计制度》第六条明确规定,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特例,其会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事业单位的需求;《企业会计准则》也要求其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新《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各方面都作出了详细又全面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性,但并没有强调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如果只有内部审计,而没有注册会计师等外部审计的话,无疑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新《准则》应吸收和借鉴《医院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增强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公信力,为社会大众更好地监督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为我国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今后引入社会审计提供范例,同时也必将拓展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审计业务,发挥注册会计师保护公众重大利益所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应增加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会计主体在某一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的报表。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原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中现金流量表早已是其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准则》中却没有提及,建议在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中增加现金流量表。原因如下:第一,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的重要会计主体,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向社会公布其现金来源、现金用途以及结余情况,以满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事业单位生成现金、短期偿债、现金支付等方面的能力,促进事业单位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增加现金流量表有助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我国医院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进一步保持协调一致;第三,增加现金流量表有助于巩固新《准则》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统驭地位。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这就表明新《准则》是医院、高校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基础。然而事实却是,新《准则》的会计报表没有现金流量表的身影,而新《医院会计制度》中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如此规定,导致出现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动摇了新《准则》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的统驭地位。

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是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三方面对企业信息进行披露的,考虑到事业单位的特殊性,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表应当从业务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方面对其某一会计年度内的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四)新《准则》中财务报告体系略显冗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可见,《企业会计准则》、《医院会计制度》中的财务报告都是三个层次。因此,财务报表这个层次可以舍去。也就是说,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这样财务报告体系就显得更直观、清晰,并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财务报告体系趋同,而且,《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规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对财务报告的设置也只有三个层次,因此,建议采纳征求意见稿的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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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敏,沈俊玲,肖海英,等.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解读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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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步伐日趋加快。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规定,2012年2月7日修订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准备在2012年适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也显得日趋重要。

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有利于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建立统一的概念框架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形成于1998年前后,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高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会计制度。在该体系中,各项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内容分类、主要项目的计量方法、会计报表构成等。该准则虽对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作了初步的探索,但缺乏系统性,如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问题的阐述。此外,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仅作为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基础,并未对医院、高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起到统驭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统驭我国各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为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制定依据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尚未真正建立。

2.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的内在一致性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项行业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种类及其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差异较大,既影响了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给事业单位的报表汇总,以及未来建立科学的合并报表制度带来难度。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各项制度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进而增强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有关资产等要素的 定义没有真正反映各要素的经济特征,没能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在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中,按照各要素的经济特征重新界定其定义,并明确其确认条件,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有利于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出现的、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

在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由于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业务或事项在具体会计制度中缺乏规范但又急需处理。如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修订前,因原制度缺乏对科研、教学项目收支核算的规范,从而导致医院会计实务存在科教项目收支核算混乱的突出问题。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会计制度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5.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奠定基础

国际及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经验表明,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通常都制定有“会计概念框架”,作为具体准则制定的概念基础和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体系必将包括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先行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建立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而以基本准则为统驭建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并奠定基础。

二、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几点建议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目标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统一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其在内容上规范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会计要素的基本分类、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从而作为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发挥统驭作用。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定位

现行准则仅仅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所有分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同时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制订的成功经验,对现行准则中的一些具体确认计量标准、原则进一步细化深化。

3.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规定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目标及使用者群体。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兼具“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即要“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为财务报告使用者合理配置资源、进行社会及经济决策服务”,这些内容应当在新准则中明确规定,并可以在新准则中列举财务报告使用者群体。

4.关于会计核算基础

现行准则仅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规定其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原来的规定过于简单,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可修改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业务或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部分行业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的考虑有两点依据:一是2012年2月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二是现行科学、测绘、地质勘探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5.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经济特征,同时要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经验,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特点,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明确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对固定资产实行折旧制度,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并适当考虑资产减值情况,以便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净值和资产可收回金额,从而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真实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提出统一要求,为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进行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

6.关于净资产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结合当前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在净资产内容中增加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等项目,同时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调整有关项目。

7.考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将一些新出现的业务和会计事项纳入预算会计准则中予以规范,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大收入”和“大支出”要求等。

8.关于事业单位财务报告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列报格式做出统一规定。

一是要改革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项目和收支科目的结转时间。建议将事业单位的收支科目改为按月结转至结余类科目,收支科目的发生额只在收入支出表中列报,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只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予以设计。

二是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结合国库存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对收入按来源进行分类列示、对支出(费用)按功能进行分类列示。

三是要明确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构成,可以在会计报表体系中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并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适用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

通过上述修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其通用性,同时兼顾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 财预字[1997]286号,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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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重新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全面转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必须要积极适应新转变,更好推动事业单位发展。

一、新会计准则下的事业单位会计挑战

新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会计核算目标更加明确、财务报表及会计工作协调性更高、会计分工更加明确。具体而言,新会计准则下的事业单位会计面临挑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会计核算目标要求更高

会计准则要为适应单位内外发展环境而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事业单位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产生很大影响,面临较大挑战。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要求会计核算工作必须要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发展状况等相关会计信息,对事业单位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真实体现,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作出决策。新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目标的要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需求增加形势相适应,对会计工作不仅要为单位内部管理服务,也要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使用要求。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兼顾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原则,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创新和转变都有很高的要求。

(二)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

在事业单位原有会计准则中,仅仅规定经营性收支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中,则明确规定,对于部分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其引入对于事业单位决策科学性具有很强的推动性,特别是提高了会计管理工作水平,降低事业单位运营成本。会计核算基础直接决定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中,引入某些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的权责发生制,对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有很大推动作用,而且也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预留了一些空间,例如在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在当前财务管理体制还不充分的前提下,留等财政部进一步明确。

(三)会计工作协调性要求更高

和原有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会计报表协调性的要求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以及财务报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必将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产生影响。在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中,会计工作必须要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而且,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会计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产生直接推动作用。

二、新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转变

面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带来的诸多挑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必须要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应对和完善:

(一)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制度

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必须要不断优化和完善,首先就是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工作制度。特别是在新会计准则下,收付实现制更加明确,事业单位必须要更加重视现金支付工作,必须要及时发现事业单位会计财务风险,提前做好预警和应对。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各个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流程必须不断改进和优化,更加注重债务统计管理工作,全面准则掌握事业单位债务状况,使单位管理者更加重视债务,更好避免事业单位财务风险,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更科学和更准确的信息,及时做好事业单位发展规划。

(二)完善事业单位现金流量表编制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虽然不是企业,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在某些业务环节同样会产生现金流。现金流是否明确,是否准确,这些无疑都影响到事业单位现金流量。在传统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对现金流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在月末、季末乃至年末的现金流量汇总后,总现金流量与实际现金流量差距较大,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不高直接体现。但是,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要求更高,特别是在现金管理方面,要求现金记录汇总必须与实际收入相符。因此,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各个事业单位必须要积极做好现金流量表编制工作,通过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为单位筹资、融资、投资提供依据,也有利于事业单位对自身现金情况更好掌握,不断提高单位资金利用效率。因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结合财务报表格式,把财务报表和现金流量表结合使用,对现金流量进行细化明确,强化单位财务风险控制,不断推动事业单位发展。

(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更高。特别是在传统会计准则下,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技能单一,会计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必须要不断培养和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推动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整体水平。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和政策,支持会计人员通过进修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促进事业单位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作者:林迎秋 单位:济宁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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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业单位的新会计准则概述

自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实施以后,事业单位会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新会计准则已经逐步适应现今单位发展的需要。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以单位内部的经济业务为对象,针对预算中出现的结果进行一系列的反映,以达到为管理层以及利益相关者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的作用。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必然存在两面性,如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对事业单位的收支等问题。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表示,事业单位的任何支出都必须明确支出项目的核算以及列报工作。然而目前的大部分事业单位都包含有其他的资金收入,这些收入以现有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不予登记。

二、新会计准则变化分析

自从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具体体现在预算体系的完善,会计核算方式的变更,会计科目的修改以及结账时间,结账结余的变化等四个不同的方面。

(一)会计核算方式引入权责发生制

新准则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采取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但部分经济业务事项可以采取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这些规定有助于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核算基础,有利于以货币为主要的计算形式对企业的资金流向以及材料流向等进行清晰记录,为事业单位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有利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真实性。

(二)会计科目有所增减

会计科目的变化是新会计准则中变化最大的一个部分。在资产科目中,删除了 “产成品”,“材料”等科目,将“现金”科目修改成“库存现金”,同时,将整个基建业务纳入到大账计算。在负债类科目中,去掉了“应付地方(津贴)”,“借入款项”等科目,加入了“长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等科目。这样的科目变化使得整个资产负债业务变得更加清晰,能够精确地反映出整个单位的权利以及义务,减少整个债务风险。

(三)预算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完善了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体系,在进行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时,将所有的收入以及支出纳入考虑范围,通过预算编制细化的方式,对项目的支出以及基本的支出运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同时,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观点,把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视为整个财政定额或者补助的收据,通过对不同年度的转账以及结余的情况进行收入预算的编制。这种方法的出现更加规范了单位的预算制度,满足了事业单位进行决算管理的需求。

(四)结账时间以及结转结余的变化

在旧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以一年结转一次的方式进行收入和支出项目的核算工作,这样的方式使得收入和支出进行相应的会计计算后的结果是净资产的变动值。而在新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改变了这一结算制度,将单位的收支科目结算的工作由原始的一年一结变为一月一结的方式。这种方式在每个月末,将相关的收支类的科目结转相应的“事业结余”,“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以及“经营结余”中,这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变化。这个变化有利于实现整个资产负债表在进行支出以及收入项目的删减之后,可以使各个项目的数据来源于原有的账簿,使得整个财务报表的编制各加科学。在年末时,可能对“经营结余”以及“事业结余”等进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科目修改,将剩余部分转入到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中。在年末时,根据实际情况,将“非财政补助结转”交回原单位或者留下归于本单位。如果归于本单位,则将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进行的这些预算管理的规定,可以进一步地加强整个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分配的行为。

三、对于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思考

(一)调整会计核算基础,改变固定资产核算方式

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事业单位的现金收支工作,这种核算方法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反映单位的当期债务情况,同时无法及时反应出单位现有的财务风险。因此,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一般情况下采用将收付实现制,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建立更贴合实际的会计核算模式,有利于提高整个财务数据反映的全面性以及真实性。同时,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通过改变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实现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现在的事业单位多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法反应整个固定资产的减值状况,这并不能完全反应真实的资产减值状况。新事业单位准则参考国际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可以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者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反映单位内部资产的真实情况。

(二)结合规定编制事业单位现金流量表

新准则明文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单位适用的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编制事业单位现金流量表。这个变化一方面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内容和格式能够与企业会计和国际惯例更为一致和协调,另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提高会计报告的参考价值以及全面性,减小单位的财务风险。通过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可以做出单位的现金流量变化趋势的预测,通过对单位的财务状况分析,有效地防止单位的财务风险;可以充分地反映出整个事业单位的筹资,投资等活动,满足了企业的管理层以及利益相关者对单位内部资金运营状况的了解。同时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更加完善和完整,同时满足了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多方面的需要。

四、结论

自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以来,事业单位的会计运用面临着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虽然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理论上有着诸多的相同之处,但是由于其经营目的不同所形成了各个单位之间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利益主体分配的不同,使得整个会计工作增加了一些复杂性以及多样性。因此,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操作时,不仅需要依靠新会计准则进行企业的财务核算,也需要考虑真实的实际情况,改善整个单位内部的会计制度。(作者单位:诸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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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教育体制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1998年前后形成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在诸多方面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推进会计改革。财政部近日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仔细研读准则,从准则的意义、新旧准则的比较、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趋同和征求意见稿的局限性方面做一解读。

一、新准则的意义

(一)应时之需

2009年8月,中编办正式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指导意见,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为企业,进行企业注册,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这两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将在2015年基本完成。

其中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细分为三类,一类以义务教育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为代表的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等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一类是以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为代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最后一类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

目前,全国事业单位共126万个,拥有工作人员3 089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约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67%,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44%。如果加上离退休人员,这项改革的实际涉及人群将达到4 000万。全国各地区正在推进这项工作,事业单位改革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应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指导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可以对事业单位改革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二)建立统一会计标准体系的需要

1997年5月、自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问题的阐述。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仅作为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基础,并未对医院、高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起到统驭作用。因此,统驭我国各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为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制定依据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尚未建立。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项行业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种类及其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差异较大,既影响了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给事业单位的报表汇总,以及未来建立科学的合并报表制度带来难度。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各项制度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进而增强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

(三)提高信息质量的需要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有关资产等要素的定义没有真正反映各要素的经济特征,没能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在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中,按照各要素的经济特征重新界定其定义,并明确其确认条件,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四)提供分析框架的需要

在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由于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业务或事项在具体会计制度中缺乏规范但又急需处理。如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修订前,因原制度缺乏对科研、教学项目收支核算的规范,从而导致医院会计实务存在科教项目收支核算混乱的突出问题。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会计制度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五)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国际及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经验表明,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通常都制定有“会计概念框架”,作为具体准则制定的概念基础和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体系必将包括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先行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建立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而以基本准则为统驭建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并奠定基础。

二、新旧准则的比较

新的准则共九章五十三条,旧准则也是九章,是五十四条,从整体上看,新旧准则的条款数量没有大的改变,但实质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关于准则的定位

现行准则仅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征求意见稿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为适应这一定位变化,征求意见稿较现行准则的规定更为原则,现行准则中的一些具体确认计量原则将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予以体现。

(二)关于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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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2007年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实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全面提升了我国会计发展水平,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13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都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并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事业单位主要使用财政资金,并以非盈利为目的,其会计准则与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主要从总则、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对两个准则的差异作一比较分析。

一、总则方面的不同

(一)适用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准则体系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没有建立具体准则,具体核算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

(三)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财务会计公告惯例,共列举了八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列举了六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首次将全面性原则列入其中。两者的差别在于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谨慎性(即稳健性)和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没有提及这二个要求。

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赚钱,同时也要强调对风险的控制,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以谨慎性要求来作出职业判断,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外部环境,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需强调谨慎性要求,因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均来自财政拨款,对市场依赖性不大,没必要突出强调谨慎性要求。

三、会计要素方面的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要素。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五大要素,首次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故将费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两者之间尽管要素名称相同,但含义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一)资产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二个定义中的几字之差凸显其中的差别,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单位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处置权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因而事业单位的资产定义为“占用或使用”,而不是“拥有或控制”。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既体现了会计信息全面性要求,也为将基建项目并入财务“大账”提供了依据。

(二)负债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三)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是企业追逐的目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首次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单位净资产仅作为单位运行的结果列支,不是最终的经营目的。

(四)收入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费用和支出(费用)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支出或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财务会计报告构成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财务报告”概念,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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