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0:01:1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创业投资的风险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所谓风险识别是指对潜在的和已经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和全面的认识和区分。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美国风险管理的权威解释者威廉姆斯和汉斯认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办法。按照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的实施主要包含三个过程:即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创业投资的风险与收益一般成正比关系,即风险越大,获利可能性越高。正是因为创业投资存在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对创业投资机构而言,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有效规避风险,尽量减少投资失败的几率,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是获取高额投资回报的前提。因而,创业投资公司必须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避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
就创业投资风险而言,风险控制是指创业投资家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控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按照创业投资活动的整个运作过程,可以将风险管理对策分为两个部分。
(一)创业资本投入之前的风险防范对策
创业资本投入之前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事前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风险。因此,这一时期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形成应建立在如何保证创业投资商能够尽可能得到来自创业企业家和创业企业的完整、准确的信息上。
确定项目是否可行,具体可以通过分析商业计划书、借助中介机构推介以及依靠专业队伍评估来达到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掌握被投资项目的真实信息。同时,在考察项目可行度时,还应该注重对被投资企业企业家素质特别是整个管理团队综合素质的考察。此外,在创业资本投入之前我们还要关注可能出现的投资公司内部人员道德风险以及后期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和投资失败风险,为此我们为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应采取措施尽可能规避这些风险。
1、跟投的投资方式
跟投是指投资公司每投资一个项目要求部分或全部项目参与人以个人名义投入一定比例资本。这种管理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因投资企业内部的项目推荐及决策等相关人员工作不认真或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甚至与创业企业联合诈骗等行为所产生的道德风险。
2、分散投资方式
由于创业投资具有极高的风险性,通常创业投资机构会规定,对某一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所筹集创业资本总额的10―20%左右。这种分散组合的投资方式能尽量大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成功率。
3、辛迪加投资方式
在创业投资过程中几家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对某一项目进行投资就是一种辛迪加投资方式。在创业投资领域,分散投资和辛迪加投资是相互结合的两种投资形式,被大多数机构采用。辛迪加投资可弥补创业投资机构分散投资所带来的资金不足的难题。且通过辛迪加投资形式,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实现优势互补,降低市场竞争风险,减少投资决策失误的概率。
4、分段投资方式
分段投资的方式就是根据创业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将投资分为不同的时间段注入到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而不是一次性提前向项目注入所有资本。分阶段投资允许创业投资家在做出再投资决定之前对被投资企业实施监控,以便对项目的预测更加精准,有利于对终止投资还是继续投资做出正确的抉择。
(二)创业资本投入之后的风险管理对策
1、运用金融工具规避风险
创业投资机构经常运用的金融工具有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等。
可转换债券投资方式,即创业投资机构委托银行贷款给拟投资企业,同时约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委托方拥有将贷款本金(利息)转换为公司股权的选择权,并事先约定转股的时间、转股的价格或价格的计算方法以及其他的转股条件。
可转换优先股投资方式,即将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股份设定为可转换优先股,可以取得固定的股息,且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同时在被投资企业破产清算时,创业投资机构对企业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此外,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分享企业快速发展时的资本增值收益。通过巧妙设计金融工具,创业投资机构将风险转移到创业家身上,并给予创业家相应的收益分配权,强化激励和约束,达到规避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均衡之目的。
但如果创业投资商采取可转换优先股等金融工具进行创业投资,那么,正常情况下是不具有投票表决权的。这样势必会导致对创业企业的失控,从而加大投资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创业投资商可以在投资契约中为表决权制定附加条款,即不仅允许优先股具有像普通股一样的表决权,而且还允许优先股附加超额投票权(比如,一个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可以是其他普通股投票权的两倍等)或者重大问题否决权(对重大问题拥有一票否决权)。这一制度安排保证了创业投资商不管以何种金融工具结构投资都能对创业企业拥有足够的控制权。
2、通过参与创业投资的后续管理控制风险
创业投资商除了防范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风险外,还要应对创业企业本身所面临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创业投资公司必须有意识地推动创业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培育创业企业对规范化管理的意识。
1有限合伙制的经济金融价值
每个国家的法源决定了企业方面法律的特点,不同类型的企业法律对外部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有所差异,从而使不同国家形成了各异的融资模式和所有权结构,进而产生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而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又对企业行为和业绩产生不同影响,最终影响一国的经济增长。发达国家的经济实践充分的证明这一点。有限合伙制作为一种企业法律形式,在美国、欧洲都有,但贯彻的不一样,导致新经济的产生和发展速度巨大差异。“法源—企业法律—融资模式和所有权结构—公司治理模式—公司行为和业绩—经济增长”这一基本逻辑也适用于投资创业型企业的治理。
2投资创业企业治理中的投资者保护:有限合伙制的优势
治理机制的核心是委托关系。委托关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聘选、激励和监督。根据这种内在关系,治理模式划分为如下四种类型:英美市场导向模式;日德银行导向模式;东亚、拉美家族控制模式;内部人控制(转轨经济)模式。从治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合伙制企业是典型的内部人控制型的企业治理模式,公司制企业是典型的市场导向和银行导向的企业治理模式。由于银行导向的企业治理机制不适应风险投资的金融经济行为,在此不作更多的讨论。
美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由于普通法系对投资者权利提供了更完善的保护,由此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度发达。在美国,银行的控股公司不得持有任何非金融企业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并且法律限制了银行在在全国范围的经营。因此,公司控制主要是依靠自由的,充满生机的资本市场来进行的。所以,英美的模式更适合具有高技术和高风险的特征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经营绩效主要取决于对不同投资方向未来前景的正确估计。这恰恰是风险投资的金融经济使命
美国的实践证明,在市场导向治理模式中,外部融资较深的产业中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快的发展。科学的选聘机制是最佳治理结构形成的前提,合理的激励机制也是实现最佳治理结构的关键,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实现企业最佳治理结构的保证。即企业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简言之,就是如何设计企业的最优治理结构,使得有能力的经理人最大程度地为股东(投资人)的利益努力地工作。就这三个方面关系而言,有限合伙制企业几乎达到了完美境界。
3有限合伙制是创业企业治理的必然选择
然而,从风险投资的风险特性分析的角度,比较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治理机制,来说明有限合伙制企业的风险投资的金融经济学依据是科学而严谨的。
由于创业技术经济过程中风险的多元动态性、开放组合性、收益的期权性,风险投资机构的体系显然是不同于传统投资机构的体系。这样的机构体系既要保证风险资本的及时到位,又要保证风险资本的有效投入,还要保证风险资本的有效撤出,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风险投资的金融经济价值。即风险投资机构体系的功能,必须有满足创业技术经济过程需要的融资、投资、撤出的基本功能。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企业制度体系有着承担风险和利益机制的弹性范围,在该范围之内,企业制度是推动企业有效的发展,当风险和利益机制超越了该制度的弹性范围,该制度就会失去促进该企业有效发展的功能。
3.1普通合伙:普通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共同所有人,为其共同经营的商业营利事业而实行的组合。其结构形态表现为:当事人有两个以上;合伙组织无法人资格,即不具有与公司相同的主体资格;合伙中的全体成员至少有一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普通合伙的内部关系,是指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是由合伙协议予以确立。普通合伙的外部关系,是普通合伙企业同第三人的关系,这主要受合伙人相互原则的制约。每一合伙人在执行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为和不作为,对普通合伙企业整体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其中所有的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3.2有限合伙:有限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前者享有具有控制权并负无限责任,后者享有有限经营权,仅负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但有限合伙人介入合伙控制,则失去有限责任性。有限合伙的信息对内、对外的公开,让当事人自主判断,并由此达到合伙经营监督约束的目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在许多方面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投票表决,并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管理行为,因而无须对有限合伙的债务负责。有限合伙人除了查阅账册文书以外,还享有一定的建议权和决策权。这既有利于保障有限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又可增加对普通合伙人的监督。这种精细和灵活的法律设计,可以均衡权益和责任,产生有效的监控和激励作用,保持合伙企业经营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减少各项成本,对于风险创业投资的发展十分有利。
一、引言
在高新技术商品化过程中,创业投资是解决其资金匮乏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创业投资对于高新技术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虽然近几年创业投资在我国发展较快,但是没有形成蓬勃期,特别是没有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孵化高新技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作用。由于高新技术成果在转化为商品过程中的风险较高,创业投资机构为了避免高风险,不愿意介入早期高新技术企业等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新技术的发展。由于创业投资存在着多重财务契约关系以及财务契约明确了缔结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从而更有利于实现缔结各方之间的风险共担,因此本文从财务契约角度来寻找创业投资的风险分担模式,从而促进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以及加速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
二、创业投资风险分担模式
本文以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为主体,提出以下五种创业投资风险分担模式:
1.创业投资机构与保险机构风险共担模式
在现代服务业和金融业中,保险机构在分散和化解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创业投资过程中,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借助保险机构的力量来降低自身所承担的风险。保险机构可以通过提供担保险种间接地参与创业投资过程中。在创业投资机构与保险机构风险分担模式下,保险机构主要通过为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提供保险来分担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失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保险机构在提供保险之前对创业企业的调研以及保险之后的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
2.创业投资行业风险共担模式
创业投资行业协会是创业投资机构的重要自律组织,设立创业投资行业协会有利于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分担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一是代表会员向政府呼吁,要求政府建立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管理条例、税收政策和法律条文等;二是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及理论探讨,并且编撰出版创业投资学术论文和年度报告,这对提高我国的创业投资理论水平,进一步指导创业投资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可以借助研讨会的契机帮助培训创业投资从业人员,向社会普及和宣传创业投资知识,促进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三是设立专门的创业投资机构互助基金,其来自于各会员缴纳的互助费,互助基金可以对会员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并通过专业的角度对项目提出投资意见,有利于创业投资机构控制投资风险,同时专业的互助基金也可以在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失败时根据其损失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与赔付,从而降低创业投资机构的失败风险[1]。
3.创业投资机构之间风险共担模式
创业投资是创业投资机构对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一种股权式投资,在投资过程中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存在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要比传统投资方式要高的多。同时,从国外的创业投资发展历程来看,创业投资机构对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有最高限额的规定。因此,对于那些需要投入较多资金的高速成长的创业企业而言,单一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量根本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创业投资机构必须寻找多家创业投资机构与其联合进行投资。
所谓的联合投资,是指建立在财务契约基础上两家或多家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一家高科技创业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2]。这种投资既可以在同一阶段,也可以在不同阶段投资。根据EVCA(2002)统计,2001年欧洲创业投资额约为22.331362亿欧元,而实行联合投资的金额达到6.979829亿欧元,约占全年投资额的30%。在美国,联合投资的比例更是达到90%以上[2]。由此可见,联合投资已经成为创业投资机构之间风险共担的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投资策略之一。
4.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风险共担模式
创业投资在其运作过程中要经历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包括创业资本的筹集、创业投资机构的建立、创业企业的选择和运营及创业资本的退出四个阶段。创业投资运作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新的投融资财务契约的安排。依据这种财务契约安排,资金从投资者流向创业投资机构,经过创业投资机构的筛选决策,再流向创业企业,通过创业企业的运作,资本得到增值,再流回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再将收益返回给投资者,构成一个资金循环。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创业投资的周转。在资金循环过程中要涉及到创业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创业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双方的效用衡量标准及信息占有状况存在一定差异,其各自的相关行为可能在总体上对创业投资的综合利益目标产生消极影响。同时,创业投资资本市场存在着高度的信息不对称、高风险和高度不确定性,由此而产生道德风险等委托问题广泛存在。因此,为了减少投资过程中的成本,解决冲突问题,创业投资机构必须采取一种有效的投资策略来控制创业企业家风险,同时能够确保创业投资成功。创业投资机构采取的投资策略为分阶段投资方式。
分阶段投资是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分期投入资金,并且在每次资金投入时,都会签署一份契约。在不同的投资阶段,契约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创业投资机构会在契约中注明下一次资金注入的条件。
分阶段投资可以使创业投资机构保留放弃前景黯淡项目的权利,对创业企业家构成压力,促使其努力工作,从而降低道德风险。此外,创业投资机构分阶段投入资金也意味着其需更经常地搜集信息和严密地监督创业企业家,能够对创业企业实现强有力的控制,帮助创业投资机构消除创业者误导后续投资的动机,降低其投资风险。
5.产学研风险共担模式
产学研合作是创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等有关各方从各自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意图出发,为了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抓住新的市场机遇,加快技术创新,实现共同远景、争取最佳利益和提高综合优势,结合彼此的优势资源而建立的一种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正式但非合并的合作关系
这里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主要是建立在财务契约基础之上的,所以又可称之为契约型产学研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是我国目前产学研合作中最主要的一种合作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合作各方以财务契约和经济利益为纽带建立起联系,共同投资(包括技术作价入股),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通常合作内容可以从技术、生产方面扩大到资金、设备、人才、管理销售等多个方面,合作过程也可以由技术协作、技术生产协作延伸到技术—生产—经济合作的全过程[3]。
三、结论
在以上五种风险分担模式中,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风险共担模式是创业投资过程中固有的一种模式,不可任由创业投资机构及创业企业选择。前三种模式主要是针对创业投资机构而提出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根据其内外部环境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而产学研合作风险共担模式是针对创业企业提出的,由于在创业投资过程中创业企业承担的风险大小都会直接影响到创业投资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大小,因此,产学研合作风险共担模式在降低创业企业风险的同时也间接地降低了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此模式只能由创业企业来选择,创业投资机构没有选择的权利。
参考文献:
[1]王一军,林嵩.风险投资的风险结构及分担机制研究[J].经济问题,2009.
物元是可拓学中对事物进行综合评价重要工具,我们可以给定事物的名称U,关于它特征C的量值为V,以有序三元R=(U,C,V)组作为描述事物的基本元,简称物元。创业投资项目的发展,必然会受到风险的制约和影响。由上文对风险因素的分析得知风险并不是单一的,来自很多方面,并且由于项目自身的特点,不同项目风险的种类、大小也是不同的。因此,结合物元矩阵,我们可以把创业投资的项目的风险作为我们要描述的事由物U,具体的风险用cn(第n种风险)表示,风险的大小用vn(第n种风险的量值)表示。从而可以建立n维物元矩阵来描述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状况,进而对其测度,确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的大小。
1.2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综合评价物元模型的建立
创业投资项目经典域物元的确定。设创业投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有n(本文n=5)个,即为M1,M2,…Mn,以这部分指标为基础,根据国内外相关的文献并结合专家的意见,将创业投资项目风险定量的分为m个等级,并把它们进行定性、定量的物元描述,得到以下综合评价物元模型———创业投资项目的“经典域”。
2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的可拓测度方法
现如今,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推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举措,也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对人才的需要。然而与高收益紧密相伴的必然是高风险。由于我国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缺少系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支持,加上创业风险、创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我中国大学生参与自主创业的人数比例只有0.3%~0.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创业成功率也普遍较低。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大学生自主创业在1年以内失败比例达到50%-80%,面对如此高的创业失败率,我们该怎么去界定“大学生创业投资”的概念、正确面对创业过程中的风险和进行有效防范呢?
一、怎样界定创业投资概念
创业投资最先是从 “Venture Capital”翻译而来的。它主要是体现资金、技术、管理以及创业精神的结合。同时“Venture”具有冒险的意思,因此我们可以把“创业投资”简单理解为:冒险创建企业。
“创业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业投资又包含了2中不同形式的投资:其中狭义的创业投资主要是指现代意义的制度化的创业投资;广义的投资包含了一种非正式的私人投资,这种投资量比较小的投资方式一般范围都比较狭窄,它基本是由个人自行做决策的,而大学生创业投资多数都是属于这个类型的投资。
二、大学生创业投资风险分析
融资阶段风险分析:首先大学生创业投资是一种很好的解决现在大学生毕业就业困难问题的方法,但是创业投资也是一个风险与利益成正比的行为,在进行创业投资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认真的做好风险问题的分析,并且采取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规避。创业投资风险一般分为:融资阶段、投资阶段、退出阶段。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阶段出发来分析其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及问题。
融资阶段风险。大学生创业投资因为没有资金支持,所以一般都从融资开始,一旦在融资阶段遇到资金短缺就会对创业投资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大学生融资渠道比较单一。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投资的渠道一般都是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非常有限,这样单一的融资方式是不利于对大学生创业投资后期工作开展的。
信用风险。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由于自身认知有限,所处信息不对称环境等缺点,并不能有效的降低投资活动中的经营风险,从而导致了很多金融机构对大学生创业投资信任缺乏而采取不利于大学生创业投资贷款的审批办法,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不授予基层银行贷款决策权,这些因素都给大学生创业投资的融资增加了风险。
投资阶段风险:在大学生创业投资过程中伴随着多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都对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后期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
(1)技术风险:大学生船业投资初期多数是属于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的科技成果一般都不是很成熟,大多处于向新成品新技术转化过程中。因为都是新技术新产品还没经过市场的检验和规模生产,所以在实际生产中,我们没有办法预知技术的可行度。就这一点来说这方面的投资风险是比较大的。
(2)市场风险:创业投资项目会受到市场定位,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大学生创业投资项目发展不利。其中竞争环境影响比如信息不充分可能会造成几家公司同时开发同一项技术。而市场定位要求对市场的需求分析准确无误,如有偏差势必会提高投资风险性。
(3)外部环境风险:从创业的投资周期来分析,大学生创业投资属于中长期的投资,所以投资阶段会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市场经济的影响,国家政策的变化都会对中长期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退出阶段的风险:创业投资退出时指在企业发展成熟后,投资者可能将投入的所有资本通过某种形式转化为资金方式撤回。大学生创业投资的目的是以获利为前提的,当一个项目成熟之后,只有将资本顺利撤回才能实现自己的收益。
(1)资本退出途径。一是公开发行,这种退出方式是指创业企业转变募资方式,由之前的向个别股东募资转为公众募资。这种方式可以根据股票市场价格来灵活控制退出时间,取得价格优势来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道路。二是收购,这种方式可以根据创业企业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是否转让股权。三是并购,是我国比较常用的创业投资退出方式。四是回购。指的是因为企业经营需要从创业投资企业手中赎回所拥有的股权来实现企业股权的内部化。五是清算,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企业无法继续发展,这时候就会采取清算的方式来获取残值。
(2)退出阶段风险。创业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退出来获得资本增值,但是退出时会面临多种风险:首先如果由于市场因素影响造成市场价值突然猛降,就会造成创业企业的价值下降而造成损失。其次是创业企业不配合,如果投资者和创业企业管理层未能达成共识也会影响到投资企业的退出。三是产权交易市场的缺陷也会影响投资者的退出。
三、大学生投资风险规避
融资阶段风险规避:
(一)拓展融资渠道
想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就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比如政府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开设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1)根据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具体融资情况,政府可以把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分为2种:一种是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另一种是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资金全部由财政专项资金来预算安排。
(2)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还可以根据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扶持,一类是跟进投资方式,另一类是参股创业投资方式,从而有针对性的帮助大学生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3)创业投资风险不投资金为大学生规避融资风险,在国建信贷收紧的形势下,政府设立大学生创业投资发展资金可以有效的帮助大学生解决在创业初期遇到的融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分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方案为大学大学生创业投资服务。
(二)创办大学生创业比赛和培训
在学校创办创业比赛,通过模拟创业练习,帮助大学生提前了解和学习创业投资的相关知识,锻炼大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投资意识,积累创业投资方面的知识,从而提高大学生对融资风险阶段的认识。
(三)金融机构贷款倾斜
大学生在创业投资阶段,由于受到各个方面的音响,社会金融金钩一般是不愿意贷款给大学生的。解决这方面的难题就需要政府机关给于相应的帮助,使金融机构在贷款上做一些倾斜来促进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发展。
(1)优先贷款支持,发放信用贷款!为了解决大学生融资阶段的贷款问题,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或者是有效资产的家庭成员作担保,大学生自己作为借款主体进行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在创业之初需要资金流动性比较大,贷款手续太复杂会影响到大学生的贷款热情,金融机构可以在充分保证贷款流程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简化贷款手续。
(3)利率优惠。考虑到大学生船业投资的具体情况,金融机构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在贷款利率上适当的下浮来支持和帮助大学生规避融资阶段的风险。
投资阶段风险规避措施:投资阶段是影响大学生创业投资的核心阶段,在投资阶段大学生一定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及时规避其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1)合理的选择投资形式。每个项目在不同阶段和领域其风险都是不一样的,创业者一定要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投资方式。
(2)慎重选择投资项目。大学生在选择投资项目时一定要避免依靠理想和想象来选择,创业初期一定要先做好市场调研,了解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分析项目的受众群体从而做出理性的投资。选择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可能会直接造成投资的成败。
(3)要充分的利用合同。创业者选择创业投资项目后一定要充分利用合同条款来规避投资风险,比如,保险保障条款等等。
退出阶段风险规避:
(4)合理的选择退出方式和时机,大学生创业者一定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了解产品发展,掌握发展趋势才能在最适合的时候退出而获得最大的收益。
(5)利用合同的制约作用,为了避免退出阶段的各种风险,大学生在创业投资之初一定要在合同中实现约定条款来保障创业投资的顺利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