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0:5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二、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提升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水平
完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非法网络音乐、网络游戏产品及违法网络文化单位黑名单,从注重刚性管制方式向寓监管于服务的刚柔相济的方式转变,从主要依靠人工查询向人工查询与技术监管结合转变,重点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网络音乐网站及网络文化产品低俗宣传推广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督促网络游戏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驻守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针对中午傍晚放学时段、周末、五一、寒暑假等特殊时期,采取“蹲点检查”、“反复检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建立“重点驻守”制度,开展不间断专项整治行动,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对上网顾客进行登记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没有社会责任、见利忘义、年内违规2次以上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责令退出市场。同时,制定日常巡查与责任落实制度,加大对网吧、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等的检查,实施对市区网吧每周一大查、每天一小查的巡查制度,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和以电子阅览室、培训学校、科技中心等名义行网吧之实的非法经营行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实施“绿色净网”行动,打造“绿色放心网吧”。实施网吧违法经营积分管理制度,针对网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设置相应分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同时,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年内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经营资格。年内评出一批诚信守法经营单位,引导和提升全市网吧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
三、建立完善常态管理机制,不断理顺娱乐市场秩序
建立常态联动机制。在对各类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文化经营场所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跨度大的实际,坚持眼睛向外、加强协作,逐步建立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对娱乐市场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构建常态监管网络。延伸执法监管触角,在现有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依托镇(街、区)文化站,构建社区、村居娱乐市场协管人员网络,把娱乐市场监督协管工作纳入社区、村居的日常工作中,实现娱乐市场社会监管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照娱乐经营场所。
搭建常态教育平台。围绕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健康积极的消费观念,促进娱乐行业在开放、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谋求发展,通过屏、报、声、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多媒介、多频次宣传普及歌舞娱乐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业主和社会公众的自律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思路,使其理解和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为娱乐市场管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以开展“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力度
建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源头的治理,对生产经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商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堵住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
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联合广电、工商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同时,组织联合执法人员深入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发放明白纸,讲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相关规定,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宣传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非法行为,为加快推进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
突出“扫黄打非”工作重点。在及时调整充实“扫黄打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将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作为“扫黄打非”重中之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间断对出版物市场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牢牢掌握监管出版物市场主动权。
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信息行动。加强对博客、微博、播客、论坛、网络社区、网络硬盘等信息平台的管理;加强对移动智能终端、手机多媒体卡、网络电视棒等硬件销售的管理;加强对手机代收费、广告经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范和监管,清除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信息。同时,继续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查处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坚决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记者身份、假冒网站新闻采编人员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聚敛钱财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落实“扫黄打非”职责分工。发挥好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责任管理、预警信息、市场监管、联合封堵、案件查办及群防群治等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措施到位、守好阵地,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对各镇(街、区)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备好1—2名专兼职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联络员,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文化执法监督,确保文化执法安全
强化执法考核监督。按照《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镇(街、区)、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不定期对各镇(街、区)及成员单位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半年通报、年终表彰。
强化提前介入监督。将执法监督工作贯穿于文化执法的全过程,不论是案前、案中和案后,只要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投诉,立即介入监督,调查取证,发现各镇(街、区)、市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包庇、袒护,或是失职、渎职导致文化市场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处理。
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举报电话的宣传,畅通举报受理渠道,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及时给予曝光,震慑不法分子,教育鼓舞人民群众。
七、建设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实现城乡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第32号公告中对公允价值的阐述是: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双方,能将一项资产进行交换或将一项负债进行结算的金额。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7号概念公告中公允价值是指: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清偿)的价格。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所下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市场交易中,如何维护公允价值并对这一过程进行监管?本文进行了如下探讨,以供参考:
公允价值的特征
从各国相关机构和各种文献资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或解释可以概括出公允价值的基本特征大致分为三点:
1、公允价值的本质应是以市场为平台,以交易为动作或动作假设,对某一标的所做的信息评价。
2、强调交易双方对标的的认定。双方的交易应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应以交易双方的自愿为意识形态,以熟悉情况为必要条件。
3、公允价值着眼于当前,强调交易当前状况,是连接过去、未来的一种即时动态表现。
现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我国也在逐步向其过渡。不可否认,公允价值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回避和解决了历史成本计量所带来的弊端,考虑了未来现金流量和当前市场价格对企业的影响,更加公正地评价了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所蕴含的收益或风险。公允价值使会计收益更加真实、全面,有利于企业的资本保全,更加符合配比原则的要求,以及适应金融创新的需要,提高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意识形态”视角下的分歧
然而,深入到公允价值的内涵当中,我们可以提出另一种观点:也许它是在当代的会计计量中所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而并非代表着某种计量尺度和计量技术。它在具体的技术和形式上的表现可能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能是市场公开报价;可能是对未来利益可能流入的估计折现;甚至可能就是过去交易时产生的历史价格。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市场公开报价以及其他的价格技术构成和表现形式却不足以证明其就是公允价值。其原因便是公允价值背后的意识形态及反映这些意识形态的概念和定义。以至于在运用公允价值的过程当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其概念定义及理解的不同造成了一些模糊与分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允价值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而对“公平”的理解却相当广泛,可以理解为法律地位的公平,权利义务的公平;交易各方实力的公平以及各方经济利益的对等公平等。这就提高了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因为有些交易或交易假设也许建立在相互了解、彼此自愿的前提下,但各方所处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就对公允价值概念中的“公平”产生了质疑。
世界上也许没有绝对的公平,但用什么方式方法可以衡量相对的公平以及划分其相对的范围,使公允价值概念中“公平”有据可循或者有较为科学的推导过程呢?即使市场上有公开和确定的报价,但这种报价如果带有明显的价格歧视,即一方获利是建立在另一方减少剩余价值甚至亏损的前提下,或者说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报出的价格,则将其作为公允价值也有不妥之处。
2、对交易的理解。公允价值概念中强调的是交易双方对标的所做的共同认定。而我们在用公允价值确定某一资产和负债时,其目的也许并不是为了交易,而是为了相关利益者能够了解资产和负债所带来的价值与风险。在运用公允价值时往往有这样的一个潜意识,即“我认为当这项资产或负债进行交易时,双方认定的价格或价值应该是多少。”这缺少了双方共同认定这一原则,致使公允价值增添了许多主观因素,丧失了对方的价值评价。也就是说单一一方估计的所谓公允价值,与现实交易当中各方认定的公允价值可能是有差别的。
正是这一主观因素的存在,给评价资产与负债时增加了不小的弹性。而这些弹性可能会使企业部分或整体价值发生严重偏移。于是,在运用公允价值时,是否有交易实质,或当没有交易实质时怎样限定交易假设,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3、公允价值的概念中同时还强调交易的双方是互为熟悉情况的,因此这也间接地决定了其交易价格不会偏离交易标的自身价值太远,其交易双方是从理性的角度来判断交易。这在完备的市场当中是存在的,但所谓的完备市场也只是作为经济研究的一项假设前提,而在目前的客观环境当中却不存在。现实当中的市场是存在分割的,特别是在地域、文化、时间上的不一致,再加上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导致交易双方不可能百分百地相互了解,而市场的分割和波动产生了价格与其真实价值的分离。这就提出了一个疑问,即身处于存在各种差别的不同市场的状态下,怎样认定交易双方互为熟知情况?在价格与其价值分离较大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所谓的公允价值?
综上所述的这三个问题,究其根本是公允价值概念中的弹性产生的。对概念的分歧及理解的深度不同导致操作方法的不同,其中又掺杂着主观因素,特别是近几年的金融危机,致使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褒贬不一。
正确利用
要解决这些问题,对公允价值加以必要的限定则是比较理想的方式。至于加以什么样的限定条件,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市场是否稳定和有效。因为市场的稳定和有效,与信息的相互了解以及公平对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效的市场或者是不稳定的市场不会带来信息的完整有效,更不会带来交易双方的相对公平。遇到市场失效或不稳定时,应停止使用所谓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关事项,而此时也不会有真正的公允价值存在。
2、需要注重交易的本质是否与其真实价值结合。如果仅仅是交易的价格在短期而频繁的交易中不断提高或持续偏低,而其本质却没有增加新的价值或减少原有价值,则应该考虑不使用公允价值。因为此时市场的交易价格与标的的自身价值脱离,采用所谓的公允价值,并不能代表标的真实价值,这样的“公允价值”会使市场步入危机,为市场失效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3、注重交易的实质,减少交易假设,避免估计弹性。由于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交易双方认定的结果,因此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必须考虑并强调对方认定这一因素。如果必须做出交易假设,则应有特定的交易对象,并且对其有深入了解,或者在没有特定交易对象的情况下,通过相关的文件规定和科学的推导过程来确保公允价值或公允价值的取值范围,减少单方的估计或假设。
4、通过交易,交易双方的各自利益是否达到最大化。只有交易双方在交易中都获得各自的利益,才有可能认定交易是公允的,而双方在交易中越能够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才能够说明其公允价值越高。否则,有可能说明交易双方存在关联性,或者说双方有可能没有实现熟悉情况这一判断公允价值的必要条件。
5、交易市场的范围(包括地理及时间上的)应加以限定。市场的分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不同的市场之间必然不会存在透明和全面的信息披露,这致使交易双方不可能得到较为完善的信息。因此按照公允价值的概念,在分割的市场之间必然出现公允价值的偏差和扭曲,分割的程度越大,则公允价值发生偏移和扭曲的程度也就越大。假如交易双方所处的市场环境相差较大,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应予以谨慎。
6、注意风险的衡量。如果资产和负债的风险过高,则不应把超出各方承受能力的风险所可能产生的价值并入公允价值的认定。因为这一部分价值很可能涵盖了交易双方不熟知或不确定的相关情况,具有非理性因素存在。
重视监督机制
除了这些限定因素,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设和发展,笔者认为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增强交易运作过程和其结果的透明度,清理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完备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交易者对交易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效甄别的能力,从而尽快完善与公允价值相适应的市场环境。
2、注重企业的交易是否能真正为企业带来新的价值,如不能够给企业带来新价值,有可能造成对公允价值的扭曲,应逐步对其加以限定。
3、着重披露与公允价值相关的更多细节,如计量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价技术及依据的假设、期初和期末公允价值余额的变化等,便于使用者或相关利益者分析判断。
4、完善相关职能机构,从概念出发,加强规范公允价值确定的标准。对于已经存在活跃、公开的交易市场的,应由国家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明确其中符合公允价值确定标准的市场,其交易价格可以直接使用,形成相对统一、标准的公允价值信息。如需运用估值技术确定的,由相关部门指定研发机构,制定标准的估值模型系统,集中采集有效的市场数据,同时限制系统使用者所能调控的要素,以降低主观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人们对于监管的理解通常是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对目标事物进行干预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维持事物最稳定的状态。而现在法学界对于市场监管的重点通常是集中在对于市场监管体制的制定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要保证监管权力的正当性以及监管内容的合法性。但是行政法当中其实是有对这部分内容做出界定的,因此通常意义上的市场监管法自然也就包括这部分内容了。而对于这部分内容的认识和判定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执行的,这才能够让“市场监管法”发挥它预定的效果,下文对这些内容做出了简要的分析和总结。
1 市场监管法的理论概述
其实市场监管法是具有很明显的经济法的特征的,大概的意思是“以国家干预为核心,以保证社会利益为优先,在政府监管部门的主体作用之下,主要对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其实国有企业有着被监管的对象以及监管过程的收益者这“双重身份”的。
国内有少数学者其实是比较推崇将“市场监管法”划归行政法内容里面的,他们看到了市场监管过程当中行政管理部分发挥的作用,但是这一种分类方式却并没有得到国内外专业的从事行政法方面的研究人员的认同。因为如果按照这种划分方式的话,比如说宏观调控法、军事法和婚姻法是都可以划归到行政法的范畴之内的,而且市场监管法强调的更多是涉及到了交易所的管理职能,以及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内部控制等等,其实这些内容都已经超出了行政法的界定范围。
另外,还有一部分学者会觉得市场监管法和商法之间的概念存在界定模糊的问题,这种看法的依据是因为市场监管法当中的很多内容都能够在商法当中找到相近的定义。但是商法是从商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活动入手,对这些社会关系和活动进行调节和规范的总称,其本质上是一种私法,是以个人角度来进行运作的。它并没有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虽然其中也有维护资本市场安定的功能,但是其本质还是为了维护商人的利益,这和我们进行市场监管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其实从市场监管法能够非常直接的对交易的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来看,是符合经济法的立法原则的。另外,它比商法对于市场运作的维护更为直接,尽管有时候两者的内容是有相似性的,但是市场监管法还包括对专门的监管内容进行了界定,因此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晓,市场监管法应该算做经济法范畴之内的。
2 以“法律制度”治理市场的重要意义
用市场监督法来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能够稳定国内的经济状况,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立场。更重要的相比较市场的自我调节而言,这种方式能够使得我们集中优势资源,去解决国内经济建设事业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有重要的意义的,让我们集中力量去发展我们的优势产业,也能够促进国内各项优势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 让“法律权威”介入市场
3.1 让“法律权威”介入市场的原因
其实市场监管的意义更多的是让“法律权威”介入市场,要说到其中的原因首先应该从“市场监管的正当性”基础来看的。虽然当下国内倡导在经济领域内的自由竞争,并且也有商法这样的法律规范在保障商人合法经营的权利,但是市场的自我调控其实是有一定缺陷性的。如果放弃政府的干预是没有办法克服这种自身缺陷的――其自身因为无法克服的自然原因以及外部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市场失衡”,而一旦出现这种状况是很容易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因此这个时候为了保证国内经济的平稳运行我们就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对进行监管以及调控了。
当下我们提倡的是法治经济,而其中能够依靠的国家力量也是通过法律政策的制定来对“失衡的市场”进行控制的过程。而且完善这方面的工作也能够避免大公司和社会上的少数人奴役劳动人民的情况发生,这对于推进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是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当前不管是现代法律体系当中经济法亦或者是市场监督法都是为了满足这一目标而设立的,而且出发点也不是用严苛的法律制度来监管环境,而是让法律权威对于市场的稳定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督导作用。
3.2 让“法律权威”介入市场的重要意义
当处在现代社会中的某些人服从于一些权威的时候,其实那正是满足了自己内心的一种价值追求,因为内心的认同才会在行为上遵从,因此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如果说存在“权威”那肯定不是在外力的作用附加上的。例如:韦伯就把法律看做了一种秩序性的制度,而法律的权威性可以说是公认最高的,在很多方面它都拥有其他因素无可比拟的强制性。纵观世界各国的历史来看,不管是经济层面还是政治层面,法律或者是政府的权威性也是有“失衡”的一天。因为古往今来不管是任何个人对于权力的追求都会使他们堕入深渊,因此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稳定,我们就有必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对市场的运行进行监督。这样一来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也能够来弥补市场调节机制的不足,避免其因为“失衡”而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最为主要的是与粗暴的“权力治理”方式相比,法律对市场的监管更具有正当性,通过这种方式来分散社会矛盾也能够在最大限度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于市场的监管当中,传统的集权型等级体制是不适合的,因此用法律监管市场方法的同时还要确立监管理念。
3.3 政府在市场监管法当中的地位
政府在市场监管法中主要扮演着法律监管的角色,旨在保证法律的有效落实和正确合理的应用。在市场监管法的落实当中,必须引入政府来作为执法的机关,因为这能够提高办事的效率,保证工作的公正化、高效化。由于经济市场出现波动就会造成巨大的混乱,因此需要政府的行政权力来进行宏观调控。例如:无法解决的大规模的民事诉讼,在个人的诉讼中在搜集资料、控告诉讼的成本费用较高等现状,如果引用政府监管执法的话,可以依法惩治违法行为,节省了上诉时间,也保证了裁决的真实性。权力的实施需要法律的保护,也是法律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政府实施市场监管,坚决维护了我国的法律制度和相关规定。
4 市场监管法的监管对象
市场监管法的监管对象是市场结构利益关系,这一点在监管法的很多规定当中都能够看出来。当下国家干预经济市场的方式主要是调控、规制和监管这三种,而且这三部分分别从属的法律规范也构成了国内的经济法律体系。因此市场监管法的总体精神也要和经济法的总体精神相一致,这才能够真正的为国内的经济环境保驾护航。
经济法的观念认为,其弥补市场自我调整的缺陷的作用作用到具体的经济活动之中是一种调整和被调整的关系。虽然经济法能够调整国家通过调控、规制和干预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但是归根到底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是处于一个相对主体的地位,是处在一个干预者和管理者的地位,而经济市场中的经营者只能处在一个被管理的地位。而为了和这条理念相适应,市场监管法的作用是“调整经济市场运行过程中市场主体对于客体的制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就说明市场监管法的监管对象正是市场结构的利益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法在监管市场结构利益关系的过程中,政府只是经济法的执行者而不是这个法律关系的具体参与者。而市场运作过程中的利益结构关系是各种生产要素在当下市场环境的作用之下形成的,是始终存在竞争和垄断以及供求与需求的,这种矛盾自从经济市场的产生开始就是始终存在的,所以它也需要这样一种外部力量来进行矫正。这对于强质主体损害弱质主体利益的情况也会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法对维护国内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法律概念的提出也标志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但是要让市场监管法更好的发挥其作用,还要去深究其内涵,能够时刻应对经济波动带来的各种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保证市场经济的相对稳定性和公正性,能够利用政府的权利更好更快的解决一些纠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本文针对市场监管法的定性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希望能给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一些建议和思考,也希望能够推进该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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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刚,徐清. 论市场监管法的地位――以市场监管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关系为视角[J]. 天津法学,2011,02:87-92.
首先,从思想意识形态予以重视。工作的开展,认识很重要,要想把违法药械广告整治好,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重视。药品经营企业主要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上获利才是唯一的途径,按照市场调控,自负盈亏。在这样现实的情况下,他们会不择手段来赢得利润,维持生计。然而,赚钱是其行业特点,但不能丢掉人性、忘掉本质,这样做绝对不容许,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也应有一定的责任。做广告的这些药械经销商掌握零售行业特点和业主的思想动机,以提供进店费、营业员工资等为条件进行诱惑,谋取高额回报。药品经营企业业主同样是社会成员之一,不能离开组织,同样需要经常性的教育和学习,如果脱离了组织,脱离了学习、脱离了政策引导,同样会做出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的事情。几年来,我们每半年召集、组织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业主,特别是有药品类广告的企业负责人学习培训活动,邀请医药专家、部门领导讲解正确用药知识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学习,正确引导,加强他们个人利益与社会效益方面的教育,熟知行业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此同时,认真传达、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规范性文件精神,并将各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布置与通报。
其次,将药械广告监测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管之中。广告监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从日常生活中去留心、发现,并且要号召广大老百姓提供线索。县级媒体的广告药械类,若不经过药品零售企业这门槛,很难取得老百姓的信任。如果按照正规的渠道进行操作,加之昂贵的广告费,各方利润都很少。根据广告的监督管理权限,县级药监部门只有监测权,没有处罚权,且要采集好证据,并将收集好的相关证据移交给广告监管部门,手续繁琐且慎之又甚,俗话形容“吃里不讨好”,结果意义不大。为此,我们依据《**县药品(连锁)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暂行办法》,制定了《**县广告药品指定经营企业信用评比办法》,分为否决项十五项和评分项(百分制)十四项,分别发至辖区各涉广药械经营企业,每年年末组织审评。对通过审评企业“aa信用企业”a年度累计并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实现无否决项的同时评分项90分以上。只有将药品广告监测工作与药品经营企业的 “gsp”跟踪、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相结合起来,将日常监管文书、市场稽查文书与企业信用档案两档并一档,有利于现场评审与档案核实。与此同时,对未通过信用评审的企业,实行人性化办法,并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县局负责组织举办为期一周的继续教育,制定周密的教学课程,让他们系统学习法律法规、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操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等,经费由参加学习人员共同承担。这样的实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企业也没有理由不接受,促进了行企和谐发展。
第三,采取约谈的形式,规范经营行为。所谓“约谈”是指对辖区内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之前,将原药品广告剧本摄录下来,制成光盘或录音带,以此为依据,药品市场监管人员约请当事人面谈。对于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其他手段的药品广告,并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广告监测人员认为需要约谈的,也要约谈。首先,通知广告设计当事人、指定经营企业,告知约谈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资料。其次,约谈时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其中一名单位领导参加,并邀请本单位聘请的部分社会监督员参加。由社会监督员、广告设计事人、指定企业负责人、广告监测人员共同观看其违法药品广告录像,并审核纸质材料,当面指出广告画面、配音以及提交材料中具体发现的违规问题,帮助其校正不正规用语和画面,并向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最后,也要听取当事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同时,参与观看人员共同在《药品广告监测登记表》上签字。约谈程序履行后,市场监管人员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继续进行监测。如果依法进行整改,并消除不良影响,将不予行政处理;反之,对于拒绝履行整改的广告设计当事人,则执行《安徽省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通过约谈,系统的给广告设计当事人一次深刻教育,同时也给了经营企业一次深入学习机会,只有这样他们才充分认识到我们监管部门是动真格的,使广告设计当事人不得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时,通过约谈形式,也架起了“做药人”与“管药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净化了药品广告市场,堵住广告药品终端销售违法可乘之机。
第四,市场稽查,逆向取证,有效遏制违法药械广告。县级媒体的广告品种,其渠道往往由厂方、药品商、零售企业三方相互勾结与配合,手段非常隐蔽。每个广告品种在指定的药房基本上只有几盒或样品,他们的经营方式是派员站在药房门口守侯患者咨询,如果要购买马上有人送货等方式经营,如果有检查的来,他们就以顾客身份乘机溜走,从药房入手很难发现违法行为。面对这样的新情况,我们利用他们违法广告上作证明的患者为突破口,找到该患者
,将其在使用的药械进行登记、做好《调查笔录》,再回到指定药房进行核实,跟踪追查此批号的规范记录,这样的举措,企业违没违法,自然就暴露出来。在市场稽查中,经常对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跟踪走访,增加检查频次,对瞒而不报或消极对待的予以从重处理,并将违规行为录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进行市场稽查抽检,多批次进行抽检,从质量上寻找突破,对广告药品质量问题同样录入不良信用档案,不但企业受到处罚,还要被折牌。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措施,扼制药品广告泛滥势头,经营企业就不会与监管部门较劲和打游击战了,对再次参与广告药品销售打了疑问。
其次,将药械广告监测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管之中。广告监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从日常生活中去留心、发现,并且要号召广大老百姓提供线索。县级媒体的广告药械类,若不经过药品零售企业这门槛,很难取得老百姓的信任。如果按照正规的渠道进行操作,加之昂贵的广告费,各方利润都很少。根据广告的监督管理权限,县级药监部门只有监测权,没有处罚权,且要采集好证据,并将收集好的相关证据移交给广告监管部门,手续繁琐且慎之又甚,俗话形容“吃里不讨好”,结果意义不大。为此,我们依据《**县药品(连锁)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暂行办法》,制定了《**县广告药品指定经营企业信用评比办法》,分为否决项十五项和评分项(百分制)十四项,分别发至辖区各涉广药械经营企业,每年年末组织审评。对通过审评企业“aa信用企业”a年度累计并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实现无否决项的同时评分项90分以上。只有将药品广告监测工作与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相结合起来,将日常监管文书、市场稽查文书与企业信用档案两档并一档,有利于现场评审与档案核实。与此同时,对未通过信用评审的企业,实行人性化办法,并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县局负责组织举办为期一周的继续教育,制定周密的教学课程,让他们系统学习法律法规、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操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等,经费由参加学习人员共同承担。这样的实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企业也没有理由不接受,促进了行企和谐发展。
第三,采取约谈的形式,规范经营行为。所谓“约谈”是指对辖区内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之前,将原药品广告剧本摄录下来,制成光盘或录音带,以此为依据,药品市场监管人员约请当事人面谈。对于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其他手段的药品广告,并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广告监测人员认为需要约谈的,也要约谈。首先,通知广告设计当事人、指定经营企业,告知约谈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资料。其次,约谈时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其中一名单位领导参加,并邀请本单位聘请的部分社会监督员参加。由社会监督员、广告设计事人、指定企业负责人、广告监测人员共同观看其违法药品广告录像,并审核纸质材料,当面指出广告画面、配音以及提交材料中具体发现的违规问题,帮助其校正不正规用语和画面,并向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最后,也要听取当事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同时,参与观看人员共同在《药品广告监测登记表》上签字。约谈程序履行后,市场监管人员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继续进行监测。如果依法进行整改,并消除不良影响,将不予行政处理;反之,对于拒绝履行整改的广告设计当事人,则执行《安徽省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通过约谈,系统的给广告设计当事人一次深刻教育,同时也给了经营企业一次深入学习机会,只有这样他们才充分认识到我们监管部门是动真格的,使广告设计当事人不得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时,通过约谈形式,也架起了“做药人”与“管药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净化了药品广告市场,堵住广告药品终端销售违法可乘之机。
第四,市场稽查,逆向取证,有效遏制违法药械广告。县级媒体的广告品种,其渠道往往由厂方、药品商、零售企业三方相互勾结与配合,手段非常隐蔽。每个广告品种在指定的药房基本上只有几盒或样品,他们的经营方式是派员站在药房门口守侯患者咨询,如果要购买马上有人送货等方式经营,如果有检查的来,他们就以顾客身份乘机溜走,从药房入手很难发现违法行为。面对这样的新情况,我们利用他们违法广告上作证明的患者为突破口,找到该患者
上半年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当旗手、作标杆”工作定位和“一四八十二”工作主线,确定了“八项重点、九项任务、三十条措施”,着力在服务产业攀登、强化社会治理、防范风险隐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取得突破,为全区重点工作攻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在服务产业攀登上当旗手作标杆
一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区建设。选树XX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申报了全市优秀企业和企业家代表标杆,帮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第八届省长质量奖,推荐皇城镇创建XX省优质西红柿西葫芦农产品基地,推荐XX思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创建龙头骨干企业,组织XX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泰山品质”认证,组织XX禾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XX标准”标准化试点项目,XX思远蔬菜专业合作社申报2020年“XX标准”标准化示范项目,打造XX产品和XX服务“新名片”。
二是加强标准、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的统筹布局,不断培植壮大“四新产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水平,推动商标、专利国内申请数量合理增长。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商标富农工作。X家企业入选2020年度XX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X家企业入选2020年度XX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XX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入选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位居医药健康领域第XX名,品牌价值XX.XX亿元;XX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荣登2020年XX省民营企业品牌价值XXX强榜单,品牌价值评价为XX.XX亿元。
三是营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监管环境。落实“关爱企业家措施十条”“免罚清单”,统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让企业安心扎根,专心发展。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对XXX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落实“免检免扰”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在强化社会治理上当旗手作标杆
一是加强价格执法。开展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集中整治,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群众负担X%。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直销监管,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网络执法。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广告执法,强化传统、互联网媒体、户外广告监测。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专利机构的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消费领域执法,强化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预付卡跑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消费侵权行为。
(三)在防范风险隐患上当旗手作标杆
一是加强“食安XX”建设。开展生产企业规范化创建,推进小作坊规范化提升,加强流通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和餐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监管抽检为抓手,精准组织四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组织抽检公示XXX次,不合格XX批次,合格率XX.XX%。紧盯不合格食品背后的问题和监管任务,对不合格食品全部实现溯源追查。
二是加强药械妆安全监管。强化药品零售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对XXX家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六统一”标准要求。强化特殊药品管理,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二类精神药品、中药饮片为重点药品,加强药品质量和销售异常情况监管。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XXX例,医疗器械XXX例,化妆品X例。
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抓执法”工作机制,强特种设备保险覆盖,XXXX台电梯保险覆盖率达到XX%。依托系统清理超期设备,建立了设备信息推送制度,提前通知定检,到期发放指令,逾期不改处罚,坚决防止设备超期脱检。全区XXXX家使用单位XXXXX台特种设备实施安全信息化动态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清理,即时定检率XX.XX%。
(四)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当旗手作标杆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打造市场监管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深入开展“当旗手、作标杆”活动。通过专家授课、干部上讲台、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每周一课”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本领;加强工作统筹,局所联动、局所配合,凝聚局所力量;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一四八十二”工作主题主线,继续弘扬“头拱地”精神,咬定目标不放松,万众一心加油干,掀起深度思考工作、精准制定措施、掀起推进落实的新热潮。
(一)坚持围绕“当旗手、作标杆”展开工作。这是市委江书记在参加XX代表团讨论时对XX提出的要求,区里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当旗手、作标杆”行动的实施意见》,我们也制定了实施意见,对怎么当旗手作标杆,谁来当旗手标杆和当旗手标杆的成效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讨论学习这个意见,把当旗手作标杆的要求、内涵、工作目标弄清楚、弄明白,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力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做提高境界的旗手和标杆,对标国内一流,拉高工作定位,调高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成效。
要做快速执行的旗手和标杆,切实按照“快决策、快执行、快突破、快见效”的要求,敢于向好的比、跟快的赛、与强的争,走在前列。要做创新落实的旗手和标杆,各单位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找准攻坚重点在哪里、困难在哪里,哪里有问题就往哪里攻。总之,重点工作必须求突破,日常工作必须求创新,长期落后的工作必须实现位次前移,这是今年全区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追求。要营造人人当旗手、事事做标杆的浓厚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要想到先、做在前,既当“指挥员”又当“主攻手”,既当“施工队长”又做“拼命三郎”,层层立标杆、事事做示范。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焕发斗志,付诸行动,广泛凝聚党员、群众的智慧力量,在各项工作上谋深、想细、做实、争先。
(二)坚持党建引领、以上率下、令行禁止、局所联动。这是我们在过去一年工作中总结归纳提炼的经验,需要我们继续巩固和坚持。党建引领,就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党建水平,提高队伍素质。以上率下,就要发挥“头雁效应”,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躬身入局,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拔最难的钉子。令行禁止,就要严格执行党组决定,党组怎么定,就怎么办,不允许搞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这是纪律。
大队伍必须严格管理,大到一项工作,小到一个会议,都要有纪律。局所联动,就要同心协力,一般工作按分工,重要工作按联动。我们的文明城市创建、食安区复查工作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要进一步抓好工作联动,既形成合力,又促进融合。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1-0241-01
1、前言
水利工程监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使工程节约了投资、保证了工程质量及工期。水利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以来,成绩显著,但水利工程监理体制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其发展仍受到旧的水利建筑工程管理体制的严重束缚,缺乏相关的法规制度的指引,现阶段监理监督引导机制也不健全,水利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清晰。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监理水平和国家对监理行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程度的差距,还要做进—步改进与完善。
2、水利工程监理的现状和问题
首先,水利工程监理市场行为规范不够:①水利工程的业主单位对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不高,一些业主单位认识工程监理是多余的,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不是以监理的工作质量选择监理单位,而是根据单一的监理费用的高低来选择监理单位。形成低价恶性竞争的格局。②由于水利工程监理市场准人制度不严格,且存在社会多头建设水利工程。③由于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地方水利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现象,致使水利工程监理的作用在很多项目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作用。在机构组织上,往往这些监理单位还只是一些水利部门的附属机构,既没有独立核算的能力,也做不到自负盈亏,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以致有序竞争的水利监理市场在一些地方远未形成。④以挂靠有水利监理资质公司方式承接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任务。由于水利监理行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非水利行业的一些监理单位与不法个人挂靠在水利工程监理部门,采取低收监理费来承包业务,这些挂靠成立的监理部门,无固定的监理人员,由于监理工作的任务重,而临时聘用低成本的无证非水利监理专业人员,严重扰乱了水利监理市场的秩序。
其次,当前业主对监理行业认识存在意识形态的偏差:①施工阶段才需要监理工作。其实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都需要监理工作,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而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般只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往往是工程委托了,监理人员匆忙进入,就马上开工,监理人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他们无法对工程进行深入地了解,尤其是部分规模相对较大的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工期长,干扰因素多,使监理工作更难展开。②监理人员是业主雇来的技术人员,把监理工程师当成质检员。目前,因监理单位与业主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因工程监理作用不明显,职责不清,很多工程建设承包商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人员。其实,工程监理是独立的对工程质量进行公正监督的第三方,但由于经济利益及所处的合同地位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理职责,反而受到业主的好评,反过来他们又偏袒业主。在工程建筑中,监理则负责全面检验,其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责任确保提供合格新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质检员。③工程出现问题找监理。目前,很多工程出现问题都找监理。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在设计阶段出现设计质量问题,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就要追究承包商的责任,而不是只找监理了。④视监理费为负担。看不到监理带来的是远高于监理费支出的质量、工期、投资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很多工程的业主不愿意聘请监理,这些业主大多是出于政府的强制规定而聘请监理,他们没有真正领会监理的含义,有的业主对监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聘请监理只认为是分担责任或应付有关部门,视监理费为负担。
再次,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方面随着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监理公司管理与监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监理单位要以服务质量为效益,以业绩求信誉,推动监理单位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业主感受到监理制带来的效益的同时也对监理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现阶段的监理人员由于首先是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工作待遇偏低、工作环境恶劣、工作艰苦、现场性强、流动性大,吸收不了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留不住高智能的综合人才,导致监理企业部门缺乏高素质、综合性的人才。
3、我国水利工程监理的对策
(1)规范水利工程监理市场,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水利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十分重要:①严格做好水利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理行业按照良好的市场秩序进行运行。②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采用多部门投资归口管理的工作模式。③监理工作规范化,成立的监理单位的机构要独立。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是不受控制的公正监督的第三方。④促进形成良性竞争体制,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属同一单位管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⑤要提高监理单位的地位,建立诚信化制度,提高监理的效益。⑤完善水利监理法规、制度,规范水利工程业主行为,使监理单位得到业主的充分授权。要通过以上几种方式规范监理市场,才能使监理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提高监理意识的培养,提高对工程监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有关国家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制的重要性,明确工程监理应是施工各阶段都要进行的工作,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与监理人员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工程监理的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明确监理所处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才能避免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的雇员,必须按规程的要求办事;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人,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监理行业还应创造与之对应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3)提高监理队伍的监理能力和素质。水利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复杂服务性的工作,需要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
1)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都要有高的要求。2)监理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强化廉洁自律,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3)监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知识,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
出版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承中华文明、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公民素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出版物对人们思想影响的广泛性、持久性和潜在性的特点也决定了牢牢把握正确的出版导向是出版工作第一位的政治责任。
当前,出版业正面对着一个复杂多变的形势。从大的国内外环境来讲,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社会思想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的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面临新的挑战。从国内出版业发展的状况来讲,出版体制改革推动了出版产业发展,出版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出版的介质和内容日益多样,出版产业转型升级正在加快;出版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出版单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存在着重经济效益、经济指标,忽视社会效益、出版内容质量和文化价值的倾向;出版从业队伍迅速壮大,一部分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与出版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从我区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来讲,经过多年的努力,在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上取得了新突破。自治区先后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日报传媒集团等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集团公司。随着出版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区出版业已步入了一个“管办分离”的市场化发展阶段,正经历着传统出版与现代出版并存和转型的非常时期。但是,无论形势如何发展变化,社会现象怎样纷繁复杂,出版物作为重要思想文化载体的性质没有变。把握正确的导向依然是出版工作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是衡量出版工作做得好坏的第一位标准,是出版工作的生命线。可以说,国际形势的复杂化、国内社会思想的多元化、出版竞争的白热化、出版内容形式的数字化以及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出版市场监管和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紧迫,越来越艰巨。切实搞好出版审读,加强出版单位的自律,加强出版监管是牢牢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新期待新要求的需要、是推动出版业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是出版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管理科学水平加强服务的需要。
二.我区出版物审读工作现状
为加快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转变职能的步伐,更好地完成为行业监管服务的工作目标,新闻出版局于2007年设立了审读室。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已初步形成了管理比较规范、制度比较严明的出版审读机制。
1.审读制度建设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审读规章制度,制定了《内蒙古出版物审读管理办法》、《出版物审读员任职条件》、《出版物审读员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审读范围、审读内容、审读组织、审读要求和审读经费等五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出版单位自身审读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建立了出版物审读档案制度。加强了审读员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审读队伍,建立了盟市“定向”审读员队伍。截至2009年底,我局聘请审读员40余人。
2.审读方法不断创新。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和我区出版实际,制定了严格的审读工作程序,不断创新审读方式方法。一些出版单位自审意识得以增强,定期或不定期向出版局递交内部审读报告。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将2010年年会的主题确定为“全区高校学报审读工作座谈会暨学术年会”。出版局审读工作已逐渐完善,在审读中,将重点图书审读与一般图书审读相结合;将日常审读与重点审读、专项审读相结合;将书稿审读与成书审读相结合;将通审与精审相结合,并始终注重编校质量检查。3年来,突出重点审读,兼顾日常阅评,审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平均每年审读各类出版物200多种(多卷本套书计1种)、7000万余字。一些有影响的期刊还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读室反馈的《审读报告》刊发在期刊上,将成绩和不足公开给读者,以便更好地接受读者监督,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同时,加强了与出版单位审读互动与沟通。审读室工作人员曾多次到区内有关出版单位就出版规范、出版物质量管理规范、出版物编校规范、编校技能等知识进行培训,面对面地讲解审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还与内蒙古日报社主办的《新闻论坛》杂志合办“编校知识窗”专栏,大力宣传、普及出版审读常识。
为探索将审读与推优、评优、竞赛活动相结合,2009年在全区新闻出版行业开展了编校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编辑校对人员爱岗敬业、学习业务的热情,对于全面提高广大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树立新闻出版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出版物质量提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审读反馈机制逐步健全。为了使审读结果能及时反馈到出版单位,我局创办内部交流刊物――《内蒙古审读》和舆情分析简报――《领导参阅》。及时将有关新闻出版法规、出版单位自审报告、审读室阶段性审读结果,通报各书报刊出版单位,并定期介绍整体质量状况,指出主要质量问题,进行表彰和批评。同时,将审读过程中发现的敏感性、倾向性、趋势性的问题,通过《领导参阅》反馈给局党组和相关出版单位,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对策。《内蒙古审读》真实客观地向领导和领导机关、各出版单位汇报、通报我区出版物现状,既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也为出版单位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同时也是对我区各类出版物进行监督的阵地。3年来,共向被审读单位反馈《审读报告》、《书报刊编校质量检查记录表》各600余份。
为展示我区出版成果,把审读中发现的新书、好书推广宣传出去。审读室与《内蒙古晨报》合办了“内蒙古新书评介”专版,每月出版一期。从2008年开始,现已出版30期,共刊发我区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好书书评90余篇,也起到了公开向出版单位反馈的作用,激励出版单位多出好书。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审读工作虽然已经成为我区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部分出版单位的样书、样报、样刊缴送不及时,导致审读工作时效性差,有些该审的书目不能及时审读。二是审读结果的转化和再利用还不够,对出现问题的出版单位实施处罚及必要的行政限制没有到位。三是出版单位自身的审读开展的不均衡,个别出版单位自审意识不强,不递交或不及时递交本单位年度审读报告。四是专业审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出版内容、形式的多元化以及出版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我区急需一批学识渊博、懂出版工作,能提出建设性、前瞻性意见的专家型审读员。
三.深化出版体制改革,审读工作要有新举措
今年的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提出今后10年我国新闻出版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是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我区也提出要实现内蒙古新闻出版业崛起的奋斗目标。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新闻出版行业几个集团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预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已经到了“迈大步”的时候。加强新闻出版各环节以及管理职能部门的审读工作,是职能转变后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着力提高审读的质量和水平,准确把握出版工作的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为宏观管理部门和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是新闻出版改革对审读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新形势下审读工作要有新举措。
1.继续完善保障有力、运转高效、覆盖全面的审读机制。其一,将审读工作作为出版管理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行业监管、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好。其二,关口前移,狠抓出版工作不同环节的审读。出版单位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强化审读第一道防线。其三,加强审读员队伍建设,要结合我区的出版实际和审读任务,及时调整充实审读员队伍,建设一支熟悉出版政策法规、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审读队伍。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精神文化是工商文化的内层,是内核和灵魂。当前要汲取传统文化精华和当代先进的管理思想,紧密结合工商工作实践和市场监管特色,通过思想提炼和精神升华,建立起一套涵盖基本信念、价值标准、职业道德、发展愿景、历史使命等明确的文化价值理念体系。
(一)提炼核心价值观念,引领价值取向。核心价值观是工商文化的本质,是工商行政管理凝聚力的源泉。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将“国徽头上戴,责任肩上挑”作为行为信条,把“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四个忠于视为基本信念,塑造忠党爱国、勤勉敬业;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知荣明耻、改革创新;勇挑重担、不辱使命的工商核心价值观,通过强化培训、典型示范,引导工商干部把个人价值观的实现与共同价值观的内化有机结合,使自己的行动符合工商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锻造工商红盾精神,提升思想境界。红盾精神是工商文化的精髓,具有导向、凝聚、激励、塑造等功能。红盾精神包涵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公仆精神、协作精神和自律精神,它是广大工商干部优良传统和良好风尚的传承和积淀,是工商事业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各地工商机关要在把握红盾精神实质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当地历史文化精髓和工商创业革新、支撑发展的价值观念,总结提炼出富有本地特色的工商精神,并不断加强以胸怀全局、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勤政廉洁、执法如山为内容的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让红盾精神具体化、生动化、力量化。
(三)确立市场监管理念,培育专业追求。先进的市场监管理念是王商干部监管能力和行为规范的标尺。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只有”和“四个理念”,统一内涵定位,创新文化表述,将“建立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作为发展愿景,“监管执法树权威,服务发展塑形象,消保维权固根基,自身建设强保障”作为历史使命,确立“恪尽职守、科学监管、依法规范”的市场监管理念,“热情服务、诚信守纪、优质高效”的服务发展理念,“秉公执法、公平公正、尽职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有诉必接、有难必帮、有假必打”的消费维权理念。通过这些理念的学习、领悟和贯彻实施,引领广大工商干部以一种专业的工作态度和独具职业特色的行为,推动工商文化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
在构建工商文化价值体系上,要正确处理七个组成方面的关系:坚持以工商核心价值观为内核,武装头脑;以基本信念为引领,提升境界;以发展愿景为方向,凝聚人心;以历史使命为动力,鼓舞斗志:以红盾精神作支撑,锻造灵魂;以职业道德作规范,端正作风;用四大理念作激励,提高素质。按照“坚持核心、统分有度、整体协同,分层定位”的原则,以母文化为根本,各地工商机关探索精神子文化,形成兼容并蓄、包容互补、百花齐放、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文化建设格局。
二、坚持以“体”为基,创新发展工商文化的形式载体
工商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依附、展示、传承和发展离不开具体而生动的形式和载体。古人说:“明体达用”、“循体而成势”。物质文化是工商文化的中间层,要创新和完善形式、载体,坚持以“体”为基,营造具有红盾风格、彰显红盾特色、体现红盾气派的文化氛围。
(一)强化激励约束,推进制度载体建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内容。要注重系统性、导向性和约束性,强调理念引领和精神塑造,将工商价值理念和精神渗透到制度规章修订、完善等的方方面面,使组织领导体制体现统筹垂管、上下一体的职业特色,监管执法业务制度反映公平权威、追求和谐的精神实质,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形成主动高效、科学规范的时代特征,建立起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都有结果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具有职业特色、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工作需要的工商制度文化体系。通过制度上墙、上网、上办公桌,强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使工商干部在遵守制度中养成红盾群体行为和群体价值观。
(二)强化具象直观,推进环境载体建设。环境是吸引力,是凝聚力,是影响力。环境载体是工商文化建设的物质实体和有效途径。要按照简洁、庄重、美观、实用原则,注重文化品位,融人文化元素,突出文化内涵,在办公建筑上,围绕“五化”,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改造。在学习工作上,建设好“五小”的同时提高监管执法现代装备水平,加快网上工商等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文化环境上,有效利用建筑的空间布局、生活设施和实物,达到“五有”,使工商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濡染。
(三)强化规整统一,推进外化载体建设。外化载体建设是借助一定的载体对工商特色标识的外化展示,是工商文化生存、传播、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塑造优良形象、加强社会监督、提升社会地位具有重要作用。要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标识规范方案》,多方筹集专项资金,围绕“十个统一”,本着窗口优先、基层优先的原则,分类别、分阶段逐步推进,最终建立起鲜明规范、严整统一的可视、可听、可感的工商文化识别系统,增强工商人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向社会公众展现专业、权威、为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整体形象。
三、坚持以“行”为要,大力规范工商文化的行为实践
荀子说:“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情然后能修”。行为是精神的外化和表现。工商行为文化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及其干部在尽职履责、社会交往中产生的活动文化,是工商文化的行为层。要全面规范干部队伍的监管执法行为、机关管理行为和社会交往行为,让工商文化立体化、实践化和行为化,达到精神与行为的统一。
(一)坚持文明高效,规范依法履职行为。履职行为文化,是工商文化的“血肉”和建设的关键。要坚持市场监管文化等新理念,界定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细化监管执法程序,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化、工作操作规范化、业务运转流程化。制定《全系统文明执法行为规范》,通过明确仪容仪表、监管维权用语、廉洁行政和文明执法
的相关规定、严禁情形,不间断强化学习、制作并组织观看《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示范片、评选标兵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等方式,让干部时时潜移默化,经常耳濡目染,从一时一事具体规范的监管执法行为升华为一种持久、非情景的行为方式,最终变为全体工商人的共同行为和习惯行动。
(二)注重细节严谨,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机关是组织文化重要的集中展示窗口。工商机关行为文化包括行政管理、日常工作和学习培训等活动文化。要按照“六型机关”创建要求,制定理论学习、业务工作、文明卫生等方面创建标准,通过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督察、季度测评、年度考核,使广大机关干部行动上同频共振,形成风正、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推行文化激励、情感管理、民主方法和亲情关怀等措施,结合经常性、多样化的文体活动,营造融洽团结、共谋发展的工作氛围,把关心人、尊重人、帮助人、发展人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促进工商干部提高素质和培育行为内涵,实现知行合一。
(三)秉持和谐共融,规范社会交往行为。社会交往行为是工商部门在社会交际和往来活动中各种行为的总称。要开展现代社交礼仪常识教育,在本部门举办和参与的各种对外仪式、社交活动中,融入工商文化元素,制定出符合现代社交礼仪、体现社会交往规范、折射工商文化本质的行为准则,大力培训引导,逐步使之成为工商干部在社会交往中普遍遵循的礼仪行为,展示工商职业魅力,凸显红盾角色特质,促进社会和谐共融。
四、坚持以“用”为功,不断完善工商文化的对外传播
唐代易学家崔憬说:“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体用结合、体因用显是古代哲学的重要思想和传统。工商文化除了强化自身建设外,还兼具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引领教化、感染培育、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作用。加强工商文化的社会层建设,要以“用”为功,完善对外传播的方式方法和路径,扩大工商文化的社会认同,提高社会地位和美誉度。
(一)突出互动开放,打造亲民工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历经多次调整,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此并不熟悉,对工商文化的了解更是知之甚少。一要建立常态化的媒体传播机制。通过与媒体建立专栏、互动协作制度,建设工商政务网站,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绩,传递动态信息,传播文化成果,传导优良形象,增强工商文化的辐射力。二要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沟通机制。坚持实行群众开放日、领导接待日、政务公示制和回访走访制,通过面向社会述职述廉、召开专题新闻会,让社会公众走进工商,让工商走向社会,增强人们对于工商文化的尊崇感、认同感。三要建立互动式的监督协作机制。大力实施开门评议、开门纳谏,通过聘请文化建设智囊团、行风监督员、畅通征求意见渠道等形式,改进工作和服务,促进工商文化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引导行政相对人规范行为,形成广域的工商文化建设合力。
进入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特别是在政治领域,其对我国的整个政府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我们必须正视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使之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有待改变。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为了适应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培植资源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进展缓慢,尤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些行政管理观念尚未摈弃,诸如直接干预、微观管理、人治管理等,在部分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相反,许多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如民主参与的管理、法治化管理、自治管理等,又尚未建立起来。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将难以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竞争。因为在市场经济要求下,首先约束的是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必须遵守市场法则,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运行规则,尽快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清除旧的管理体制、观念和垄断利益。我们要尽快摈弃那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被实践证明已经是过时了的行政管理理念,形成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理念。
其次,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市场经济要求在一切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尤其是在对外活动中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接轨。为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中国在加入,-.的谈判中,承诺按照,-.规则办事/即应该按照被时间和实践检验了的、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接受和公认的、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公正和节约成本的国际规则办事,再也不能片面强调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过去,我们虽然也宣称要按国际规则办事,但往往是中国化的“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这样一些国际惯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据国家有关部门对+0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发现,其中真正公开、公平招投标的只有’1,有"21的项目招投标失灵,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我们要切实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建立一套规范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使这套法律体系与国际上的规则相衔接,以便形成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就目前而言,必须系统地清理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对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规、规章,必须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我国行政管理的程序有待完善。我国至今尚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既缺乏行政程序的宪法规范,也没有缺乏法典化的行政程序予以规则。并且在现有的行政程序立法中,往往重事后程序,轻事前和事中程序。行政程序的参与性弱,公开度低,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行政程序的参与性的强弱和公开度的高低,是行政程序民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参与性,没有说明理由、听证程序,甚至于当事人没有申诉权。市场经济需要我们按照行政管理程序办事,提高办事的效率,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这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构建完备、透明、适应国际规则的行政程序体系。
第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在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的要求。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还不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也比较低,开放市场后,国外企业进来了,要求与国内企业平等竞争,从而需要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对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这也是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所以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
二、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政府行为的民主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而非政府才是唯一的经济主体,企业的经济自是其主体地位的真正体现。政府应将蚕食、侵夺企业的权利还给企业,政府行为的政治价值定位是追求民主。通观历史,国家权力重心下移是历史的潮流和内在选择,其趋势表现为国家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官本位让位于民本位。入世后,中国的这一历史进程必将加快。民主在经济纬度上表现为企业主位,在政治纬度上则凸现为人民主位,政府政治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经济民主性的集中体现,社会经济主体的地位不断强化和实现,必然促使其作为政治主体地位的强化和实现,这一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决非仅在经济框架范围,更是政治观念、制度设计及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民主观念下的传统文化改造、构筑民主的生存土壤对我们而言决非轻松,更非过时。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经济民主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运作符合民主的人文关怀,摈除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行为的非民主性及民主不充分性,加快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现代政治行为模式转换。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科学性的前提。广泛、充分地实现民主,汲取社会力量和资源,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行为科学性的实现。
其次,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实行市场经济,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不仅仅意味着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更意味着政府应在全球视角下解读其管理行为。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政府间的交融、沟通进一步加强。借此机会学习、借鉴它国政府行为所体现出的时代进步意义和科技成果,可以促进我国政府行为的科学性。电子政府与网络政府的迅速成长,行政信息的快速膨胀、政府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性等都需要我国政府摆脱传统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陈旧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同时,在加入世界统一大市场后我国与世界的交往将进一步加深,与此相适应,政府间交流也应上升一个更高层次,诸如选派优秀的公务人员出国学习、交流,邀请国外优秀的管理专家到我国讲学,加强政府间信息的沟通等。政府行为的科学性体现的是与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无关的实践理性,是全人类共同的进化文明。从政府行为的行政成本而言,科技界乃至政府内部都应努力提高我国行政技术的科技含量。在追求政府行为科学性的过程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这也是企业化政府、廉价政府的内在要求。
第三,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文明的成熟性是市场经济实现的必要条件。政府行为的法治性是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体对政府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不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不但要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更要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不仅要符合实体正义的内涵,更要符合程序正义的内涵。在法治行政下,社会的主体地位从以往隐性、附从地位上升到显性、主体地位。政府行为的法治性要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诸环节加强法治建设,即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和终裁的法治意识。政府公务人员应该率先垂范,任何对法治的破坏即是对正义的最大讽刺。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应在开放性、全球性的视角下,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更多地与国际接轨,而非盲目自闭地强调特色。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从法制行政到法治行政,对我们而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而言,要有效地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构筑社会权利的保障机制,这是政府行为法治性实现的重要举措。
在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市场化的集中要求是政治民主化、法治化及社会多元化,对政府职能、管理模式、管理观念的准确定位是经济市场化生存的外在需要。从政府行为的民主性、科学性、法治性层面上而言,民主性是灵魂,科学性是基础,法治性是保障。
三、完善行政管理的途径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严格依法行政,将行政行为契合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之内。依法行政就要做到既严格地合法行政,又充分地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的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进入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特别是在政治领域,其对我国的整个政府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我们必须正视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使之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有待改变。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为了适应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培植资源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进展缓慢,尤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些行政管理观念尚未摈弃,诸如直接干预、微观管理、人治管理等,在部分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相反,许多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如民主参与的管理、法治化管理、自治管理等,又尚未建立起来。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将难以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竞争。因为在市场经济要求下,首先约束的是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必须遵守市场法则,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运行规则,尽快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清除旧的管理体制、观念和垄断利益。我们要尽快摈弃那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被实践证明已经是过时了的行政管理理念,形成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理念。
其次,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市场经济要求在一切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尤其是在对外活动中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接轨。为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中国在加入,-.的谈判中,承诺按照,-.规则办事/即应该按照被时间和实践检验了的、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接受和公认的、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公正和节约成本的国际规则办事,再也不能片面强调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过去,我们虽然也宣称要按国际规则办事,但往往是中国化的“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这样一些国际惯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据国家有关部门对+0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发现,其中真正公开、公平招投标的只有’1,有"21的项目招投标失灵,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我们要切实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建立一套规范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使这套法律体系与国际上的规则相衔接,以便形成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就目前而言,必须系统地清理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对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规、规章,必须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我国行政管理的程序有待完善。我国至今尚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既缺乏行政程序的宪法规范,也没有缺乏法典化的行政程序予以规则。并且在现有的行政程序立法中,往往重事后程序,轻事前和事中程序。行政程序的参与性弱,公开度低,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行政程序的参与性的强弱和公开度的高低,是行政程序民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参与性,没有说明理由、听证程序,甚至于当事人没有申诉权。市场经济需要我们按照行政管理程序办事,提高办事的效率,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这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构建完备、透明、适应国际规则的行政程序体系。
第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在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的要求。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还不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也比较低,开放市场后,国外企业进来了,要求与国内企业平等竞争,从而需要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对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这也是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所以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
二、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政府行为的民主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而非政府才是唯一的经济主体,企业的经济自是其主体地位的真正体现。政府应将蚕食、侵夺企业的权利还给企业,政府行为的政治价值定位是追求民主。通观历史,国家权力重心下移是历史的潮流和内在选择,其趋势表现为国家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官本位让位于民本位。入世后,中国的这一历史进程必将加快。民主在经济纬度上表现为企业主位,在政治纬度上则凸现为人民主位,政府政治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经济民主性的集中体现,社会经济主体的地位不断强化和实现,必然促使其作为政治主体地位的强化和实现,这一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决非仅在经济框架范围,更是政治观念、制度设计及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民主观念下的传统文化改造、构筑民主的生存土壤对我们而言决非轻松,更非过时。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经济民主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运作符合民主的人文关怀,摈除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行为的非民主性及民主不充分性,加快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现代政治行为模式转换。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科学性的前提。广泛、充分地实现民主,汲取社会力量和资源,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行为科学性的实现。
其次,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实行市场经济,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不仅仅意味着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更意味着政府应在全球视角下解读其管理行为。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政府间的交融、沟通进一步加强。借此机会学习、借鉴它国政府行为所体现出的时代进步意义和科技成果,可以促进我国政府行为的科学性。电子政府与网络政府的迅速成长,行政信息的快速膨胀、政府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性等都需要我国政府摆脱传统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陈旧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同时,在加入世界统一大市场后我国与世界的交往将进一步加深,与此相适应,政府间交流也应上升一个更高层次,诸如选派优秀的公务人员出国学习、交流,邀请国外优秀的管理专家到我国讲学,加强政府间信息的沟通等。政府行为的科学性体现的是与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无关的实践理性,是全人类共同的进化文明。从政府行为的行政成本而言,科技界乃至政府内部都应努力提高我国行政技术的科技含量。在追求政府行为科学性的过程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这也是企业化政府、廉价政府的内在要求。
第三,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文明的成熟性是市场经济实现的必要条件。政府行为的法治性是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体对政府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不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不但要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更要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不仅要符合实体正义的内涵,更要符合程序正义的内涵。在法治行政下,社会的主体地位从以往隐性、附从地位上升到显性、主体地位。政府行为的法治性要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诸环节加强法治建设,即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和终裁的法治意识。政府公务人员应该率先垂范,任何对法治的破坏即是对正义的最大讽刺。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应在开放性、全球性的视角下,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更多地与国际接轨,而非盲目自闭地强调特色。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从法制行政到法治行政,对我们而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而言,要有效地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构筑社会权利的保障机制,这是政府行为法治性实现的重要举措。
在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市场化的集中要求是政治民主化、法治化及社会多元化,对政府职能、管理模式、管理观念的准确定位是经济市场化生存的外在需要。从政府行为的民主性、科学性、法治性层面上而言,民主性是灵魂,科学性是基础,法治性是保障。
三、完善行政管理的途径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严格依法行政,将行政行为契合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之内。依法行政就要做到既严格地合法行政,又充分地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的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从一定意义上说,城市建设就是城市文化建设,包括建筑文化、园林文化、生态文化、科教文化、文博文化、娱乐文化、旅游文化等。因此,城市建设者必须更新观念,增强文化意识,破除单纯的“居者有其屋、商者有其市、工者有其坊、行者有其道、乐者有其处”的旧观念、旧模式,坚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正确处理人口适度增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和“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在新建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文化区,设计开发具有时代气息和地方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创造优美、舒适、安静、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生态环境。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应体现其历史文脉和传统文化,突出个性,突出特色,尽可能避免对他人模式的简单拷贝和克隆。
二、树立经济文化互动发展理念
金沙县在县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应树立全新的文化建设理念:一是树立“文化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充分发挥金沙县历史文化优势,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重塑干部群众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自觉”,凝心聚力、务实创新,形成了振兴金沙县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树立“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近年来,金沙县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对重要会议实行电视直播等形式,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更新观念、统一认识,牢固树立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跳出文化看文化、跳出文化抓文化,把文化建设融入全县重点工作,实现了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互动发展。三是树立“打造红色文化品牌”的理念。以继承保护优秀文化传统和特色为支点,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突出重点,搞好文化品牌建设,扩大影响,吸引资本,开拓发展空间,着力打造革命文化、旅游文化,发挥文化资源的战略优势,形成结构较为完整的地方特色文化产业体系。
三、以满足群众需要为文化建设根本
1.城市文化建设的出发点是满足群众的需要。由于群众的文化需要存在多元性,因此城市文化自然也不可能满足当地所有人的需要,但这并不代表文化构建者在城市文化建设中就无所作为。文化构建者完全可以根据大多数群众的需要选择一种主要的文化形式作为城市文化的主体,然后根据其他也占有一定比例的群体再发展多种文化发展形式,使城市文化的结构主次分明,兼顾各方,并更趋于合理。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既能够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又能够满足群众就业、创业的需要,使两者有机统一,是最理想的效果。有些城市由产业形成文化,文化又反过来促进产业的发展,两者能够实现良性互动,就是城市所应强调的效果。
2.城市文化要使群众得到愉悦的感受。任何形式的文化都是为满足人们某一方面的需要,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都使人们得到愉悦的感受。愉悦的感受应该是积极、健康、向上的,是促使人们进步的,而不是那种追求感官刺激的、低级趣味的而使人消极堕落。由于传统,以及人们各自的差异等原因,落后消极的、低级趣味的文化客观上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市场,也能满足某些人的所谓需要,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纵容其存在,更不能去发展这些文化,而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它并依法打击和取缔。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这类所谓的文化对人的发展都不会没有好处,对社会的发展也不会有什么积极意义。
城市文化以人为本的根本目标,其内涵也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文化建设者要将其统一起来,全面正确地理解,克服片面性。
四、缔结文化产业制度体系
文化产业从其结构和行业来看,目前可划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层、相关文化产业层三大板块。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发展文化产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规划、有序开发,突出重点、调整结构,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要充分挖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金沙县城市文化资源,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把开发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文化特色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最大化和最佳化。金沙县城市需要采取全面而有力的政策,把保护和复原历史古迹及其周围环境作为地区规划的组成部分,并制定一套有关建筑遗产及其与城市规划相互联系的有效而灵活的规定。同时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监管,进一步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培育工作,探索如何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建设、完善现代流通体制、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如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等。
美国“再工业化”战略旨在以孕育第四次工业革命支撑美国未来增长的实体经济。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1.政府在对未来技术创新与先进制造业等有外部效应的基础性产业进行投资。
2008年美国公布的“综合性能源计划”提出,未来10年要投入1500亿美元支持清洁汽车技术研发推广;《2009年美国复兴和再投资法案》规定,要投入约500亿美元提高能效和扩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24亿美元资助美国制造商生产下一代插电式电动汽车和先进电池零部件。2009年,美国能源部推出总额32亿美元的“节能和环保专项拨款计划”,由联邦政府资助各州、市、县、托管地和原住民区等实施节能和环保计划。其中27亿美元通过“固定拨款”直接拨付给有关单位,其余部分则通过竞标方式授予中标单位。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节能改造”经费,如交通运输节能和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经费等。政府计划在未来10年,投入1500亿美元用于新能源开发,创造500万个新工作岗位;对电网改造投入110亿美元;先进电池技术投入20亿美元;住房的季节适应性改造投入50亿美元;到2015年新增100万辆油电混合动力车,3亿美元支持各州县采购混合动力车;保证美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到2012年占美国发电总量的10%,到2025年占25%。政府还启动一项每年针对100万个低收入家庭的能源增效计划,对居民住房增加绝缘材料,以增强这些住房越冬御寒的性能。对改造低效建筑、购买高效家电的家庭提供奖励,以刺激节能产业的发展。
2011年,美国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能源部、农业部和商务部等先期投入3亿美元,与产业界合作,投资与国家安全关键产业相关的创新技术,投资领域包括小型大功率电池、先进材料、金属加工、生物制造和替代能源等。设立200万美元的就业和创新促进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投入1亿多美元启动“材料基因组”计划,以先进材料制造催生产值高达数十亿美元的产业群。
2.通过立法振兴制造业。
美国先后出台《2009年复兴与再投资法》、《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和《美国制造业促进法案》,形成振兴制造业的法律框架。《制造业促进法案》是美国政府重振“美国制造”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包括大规模投资清洁能源、道路交通,改善宽带服务等,总投资达 170 亿美元,在税收、贸易、能源和基础设施等各项政策方面均设置目标。
3.培育“再工业化”主体,引导海外美国制造业企业回归。
2009年,奥巴马宣布一项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新计划,政府向小型银行和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支持,进而改善小企业获得信贷的状况。计划还将7000亿美元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的剩余资金用于扶持小企业,旨在遏制失业率高企带来的政治和经济不良后果;还准备要求国会修正TARP,放宽小企业贷款机构的薪资限制及其他限制。美国政府取消跨国公司业务转移海外的税收优惠,加大对其将海外业务回归国内的优惠。
4.政府追加投资,广泛组织社会资本,鼓励产学研合作。
《2009年美国恢复和再投资法案》的草案包含增加133亿美元科技投入,其中研究和开发99亿美元,研究和开发设施设备34亿美元。在2010财年联邦部门研发拨款中,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能源部科学办公室和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基础研究主体的研发拨款朝着十年内翻番的目标稳步前进。
对具有国家战略价值的新兴产业,除政府投入巨资外,还借助税收补贴等手段,利用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如设立民用空间项目计划,组建公私合营企业探索清洁煤技术的商业化模式,鼓励私人投资进入宽带服务领域等。
2011年,奥巴马推出“高端制造合作伙伴”计划。该计划由道氏化学公司和麻省理工学院共同领导实施,而非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实施,主要致力于建设国家安全关键产业的国内制造能力,缩短先进材料从开发到推广应用的时间,投资新一代机器人,开发创新型的节能制造工艺。这是美国官产学研协同作战振兴制造业的一项重大举措。
奥巴马政府在俄亥俄州的洋斯顿市废弃仓库里,创建了美国第一座聚焦制造业创新和研究的科研机构,专攻3D打印技术。2013年奥巴马国情咨文不仅宣布美国当年再建造3座同类型的研发基地,且要求国会和白宫一道,努力在全美建造拥有15座研发基地的研发网络,以“确保下一场制造业革命会在美国爆发”。
二、欧盟的产业规划
2012年欧盟委员会《一个强大的欧盟工业有利于增长和经济复苏》的工业政策沟通版报告(简称“新工业政策”)。“新工业政策”规定,欧盟委员会大幅增加对新技术和创新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工业研发与创新体系,优先发展清洁生产的先进制造技术、关键使能技术、生物基础产品、可持续产业政策与建筑原材料、清洁车辆和智能电网等六大技术和产业。2012年底欧盟建立与上述六大优先发展技术和产业相关的专门工作组,以制定实施路线图。为了保证投入,颁发针对新产品和新服务的简化的、可预测的和稳定的内部市场监管框架,在欧盟内部协调安排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投资,确保新技术及时地向商业化推广应用;完善智能电网和能源存储投资等主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及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的部署,等等。
1.为新型工业革命提供资金支持。
《2014―2020跨年度财务框架》简化财政手续并加强其有效性,以支持企业创新活动。“地平线2020(Horizon 2020)”和“企业与中小企业竞争力计划(COSME)”将联合促进新技术从研发阶段走向市场化和工业化,风险共担的融资机制将有助于降低高增长潜力企业的风险。欧盟凝聚政策(Cohesion Policy)提供了一个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综合办法,涵盖了企业的创立和发展的所有阶段,凝聚政策的资金将优先用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欧洲投资银行将提供600亿欧元的中长期额外贷款,其中约有100―150亿欧元用于中小型企业的创新,约150―200亿欧元用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除财政支持外,还提供包括职业培训和创业咨询等网络支持服务,其目的是给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理念,更快地适应本地和全球市场。2011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旨在改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行动计划,措施之一是为欧洲的风险投资基金和一个新的欧洲社会企业基金建立单一市场。
2.为工业革命提供基础设施。
这些基础设施的建立将有可能创造数以千计的新企业和百万新的就业机会。智能电网将可再生能源融入电力系统,有助于提高能源效率,并满足电动汽车等新型电力用户的服务要求。“第三次能源自由化举措”要求到2020年至少80%的欧洲家庭安装智能计量系统,这是欧盟智能电网部署的第一步。欧盟预计到2020年,在智能电网建设上投入600亿欧元,到2035年投资额将上升到4800亿欧元。
3.欧盟实施“环保型经济”中期规划。
欧盟计划筹措130亿欧元用于“绿色能源”,280亿欧元用于改善水质和提高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水平,另外640亿欧元用于帮助欧盟成员国推动其他环保产业发展、鼓励相关新产品开发、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并落实相关的环保法律和法规。总计1050亿欧元的这笔投资,要保证欧盟用5年的时间初步形成“绿色能源”、“绿色电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绿色城市”(包括废品回收和垃圾处理)等产业的系统化和集约化结构。欧盟发展环保经济的做法是,促进节能型产品的生产制造,以提高能效为目的的设备更新换代。欧盟计划到2012年12月31日淘汰所有白炽灯,用绿色环保的节能灯取而代之。再如,欧盟规定,必须将挽救汽车业的资金用于节能型汽车的研制和生产,或者用于小排量、洁净型或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技术的研制和生产,政府辅以消费优惠或补贴政策。
三、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欧美国家的经济计划
在发展失衡的情况下,欧美国家保留干预的权力,一种重要的形式是制定长期计划草案。国家负责“对投资形式和投资程度进行计划”,运用包括税收、补贴、贷款保证、调整银行对不同工业部门的贷款利率,以及风险投资、公共和私人资金的联合投资计划等政策工具去鼓励或阻止某些投资。甚至依托公共事业财政体制、信托基金持有的公有股份和公共金融机构直接投资于特殊的部门。不是通过指令系统,而是国家选择投资方向和投资构成,利用经济杠杆引导计划实施。主要有两个投资方向:一是投资基础设施和科研、教育,其别提到能源基础设施和职业培训;二是投资支撑未来增长的实体经济,重振基础性产业领域制造业,包括信息、通信、材料、清洁能源、环境、气候、生物制造与医疗产业等基础性产业。就制造业投资而言,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支持中小企业。
欧美保障计划实施的经济杠杆手段非常多,主要包括:(1)将振兴制造业提高到国家立法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框架;(2)指定专业协会和委员会规划生产要素、技术和产业互联集成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设立专职推进工作组,制定技术和产业的实施路线图;(3)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均高度重视产业扶持;(4)直接的财政投资,拨款给制造商、地方政府和特定类型居民家庭;(5)设立公共投资基金;(6)运用利率杠杆。支持小型银行和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贷款以支持小企业贷款;(7)运用税收杠杆。对扶持类型企业实施减税,对限制类型企业取消税收优惠;(8)利用公私合营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前沿科技的商业化模式;(9)根据政府部门授意,由行业寡头和高等院校共同领导实施,建设国家安全关键产业的国内制造能力;(10)政府建设聚焦制造业创新和研究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