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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综述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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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综述

篇1

在众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阐述中,较为全面的是阿尔奇.卡罗尔(Archie B.Carrol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从定义可以看出,最基层的是经济责任,然后是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但并不是要履行了经济责任,才能履行法律、伦理或慈善责任,也可以同时履行多种责任。

理论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通常有两种方法:利益相关者方法和企业治理方法。利益相关者方法考虑企业运营会影响或受其影响的各个群体,通过各方的利益平衡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而企业治理方法则以企业为中心,通过企业治理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前者比后者的交易成本低。前者通常使用的工具是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des of conduct,简称CSRC),后者通常为一份利益相关者达成的协议。

在生产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企业将制造过程转移到欠发达国家。当地的供应商的激烈竞争导致竞标价格的降低,进而导致降低劳动力成本和设备成本的压力,出现“血汗工厂”等现象。这种现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政策制定者、消费者、无政府组织者和学者对此十分关注。应对社会的呼吁,跨国企业设计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来规范供应商的行为。中国在19世纪末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但是十多年来效果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实效问题。

实证研究

陈琳(2011)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分为规范性研究、描述/实证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三部分,各部分的研究都比较全面。

国内已有研究多数把影响因素归纳为政府、社会和企业三个大类,试图建立一个描述作用机制的模型,单独对企业的微观研究则不多,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供具体的建议的帮助不大。但确实企业的某些特征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影响。从波士顿大学对美国200多家企业的研究报告The 2010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dex可以看到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得分是不同的。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问题,冯天丽,井润田(2011)对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进行述评,提出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或困难之一是至今没有一个理论上严谨、方法上全面系统、具有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的统一的衡量方法。

European Commission总结了当今世界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量具覆盖范围,发现所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量具在范围、目的、应用到具体企业、发展阶段或价值的方面不是都具有可比较性。

研究启示和展望

现有研究多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缺乏对发展中国家企业情境的考察,由于制度和文化环境的不同,其研究结论的适用性尚有待检验。因此,中国本土化的研究是有意义的。

篇2

【中图分类号】 F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6-316-1

一、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种:①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造成了成本费用,其与财务绩效呈负向关系;②企业社会责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竞争优势和提升生产效能,进而增加公司的财务绩效,呈正向关系;③两者之间并无关系或关系呈非线性。但认为两者之间呈正向关系的文章还是占大多数。笔者总结了国外20 世纪90年代年以来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主要国外文献:

(一)正相关

JeffFreeman(1997)研究了对企业不负社会责任和非法行为反应的实证文献,认为股市对那些不负社会责任和违法的企业持否定态度,证明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绩效的正相关关系。Simpson和Kohers(2002)对美国所有的国有银行1993年至1994年的企业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他们以企业社会再投资行为排序作为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用资产报酬率和贷款损失率评价财务绩效,也发现二者之间有着积极的关系。HuckMepeak和NinaTooley(2008)研究了DJSJ机构公布的美国56家社会责任方面履行良好的公司。发现这些公司从2002一2007年财务业绩表现出众,股票涨幅平均在101%以上,远远超过了标准普尔500指数中其他公司股票66.07%的涨幅,资产回报率更是高达38%,研究结果表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表现有着正相关关系。

(二)不相关或负相关关系

Mcwiliams和Siegel(2000)用KLD评价企业社会绩效,用企业的1991―1996年度价值的平均值评价财务绩效,结果发现企业社会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并无联系。Seifert等人(2004)以财富1000家公司作为样本,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慈善活动与财务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的现金流对企业从事慈善活动的意愿有显著影响,但是企业的慈善活动并没有影响到企业将来的财务表现。Matthew Brine,Rebecca Brown and Greg Hackett(2007)以澳大利亚300ASX指数的277家企业为样本,企业社会责任的数据来源于澳大利亚环境与水资源部门和道德研究中心提供的资料,以资产回报率、销售回报率作为财务绩效指标,研究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没有显著关系。此外Robert W. Ingram和Katherin B. Frazier(1980)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呈负相关。Brammer等人(2006)利用企业股票回报率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表现的关系,发现两者存在负相关关系。

从上述研究我们发现,对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衡量标准、采用的样本、研究方法各不相同,所得出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结论也不一致,但两者之间存在积极关系的结果还是占大多数。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才刚起步,实证研究不多。李正(2006)以200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52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用内容分析法衡量社会责任,用Tobin’s Q衡量企业价值,结果表明,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企业,其企业价值越低。徐光华和张瑞(2007)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采用内部和外部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数据,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表现进行了分等级评分,对财务绩效的衡量采用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指标,实证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正相关。潘煜双和姚瑞红(2008)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与企业财务业绩之间的相关性问题进行了研究,选用2005―2007年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主要对上市公司的半年度报告进行内容分析,结果表明,财务业绩越好的企业,更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可以看出,国外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并没有统一的观点,但多数文章认为二者之间为正向关系,即大部分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国内对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还不是很成熟,大多停留在规范论述的层面,还很缺乏实证研究。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绩效的关系研究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篇3

一、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也不仅仅是创造价值这么简单,也希望他们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近些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得到人们的关注,国内学者也加大了对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

毛洪涛、张正勇(2010)对国内1993年至2009年间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和总结,发现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开始的这段时间,研究领域比较窄,侧重于社会责任审计的基本理论方面,研究方法也较单一,规范研究方法较多,没有案例研究、实证分析、调查研究等研究方法。

笔者阅读了大量的文献,发现在2010年至2014年之间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相关文献的数量有所增多,研究广度和研究深度也有了很大的改进,还有一些学者开始从事实证方面的研究,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以下我将分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部分对近五年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理论框架研究

笔者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发现广大学者对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框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这几方面。

(一)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

在我国,能够对企业开展审计的主体一般包括三类,分别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所以学者对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出现了不一样的认识。

朱贤磊(2010),刘梦馨、朱贤磊、闵婕(2011)等学者们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起步晚,得到的重视不够,研究资源不足,面临着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政府审计来克服,把政府审计所独有的政治属性引入到社会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有一定的帮助。邹相煜、刑小玲(2011)指出,由国家机关进行审计工作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所以在社会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初始阶段,应当由国家审计机关开展。

汤慧臣、王晓震(2010),曾莹(2011),张庆龙、陈凌云(2012),许清雅(2012)等学者认为,由于社会责任审计比传统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要复杂很多,与其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数量众多,所以应当选择具有较强独立性的民间审计为主体。周兰、郭芬(2011)指出,社会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将大大提升审计质量及效率,而具备这些能力的最优人选大多是来自民间审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人员。

张济建、张为为(2010)主张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开展社会责任审计的工作。他们提出“合作内审”这一审计模式,也就是企业委托外部审计机构代为处理一部分内审的工作,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不必要的人力成本,同时也可以利用外部人士的专业知识提高审计质量,给企业内部的审计机构以最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靠单一的审计主体来完成社会责任审计并不现实,他们提出了多元主体的观点。周晓惠、许永池(2011),赵哲(2012)认为,应该采用以国家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双主体的联合审计模式。王卉(2011)在对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审计进行研究后,提出商业银行应构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双层次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体系。张凤元(2013)指出,以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适合建立以社会审计为核心,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为辅助的联合审计体系,这样可以将各个审计主体的优势突出出来,更好地完成审计工作。

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最重要的是要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和观念的弱化使得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予以监督与评价显得尤为迫切,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国家审计机关。所以笔者认为现阶段可先以国家审计为主体开展审计工作,加快推进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步伐,等到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的时候,可以引入民间组织或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主体,一同开展审计工作。

(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是由审计主体开展审计工作时进行审计的范围,是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证,使社会责任审计达到应有的效果。根据我国的现状,还没有关于一套完整的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所以国内学者对于审计的内容观点不一,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体系。

汤慧臣、王晓震(2010),邹相煜、刑小玲(2011),张庆龙、陈凌云(2012)认为审计的内容应当反映企业对职工、对消费者、对生态环境,对政府和广大公众履行责任的情况。刘莎、马春英(2012)认为应当将审计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企业承担经济责任、法律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的评价。张济建、张为为(2010)认为应当包括四个方面:质量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环境审计,道德审计。

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与审计目标相一致,审计目标规定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审计内容应该围绕审计目标展开,将目标完善和细化。所以审计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对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方式

在明确了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之后,我国学者对审计方式进行了总结。汤慧臣、王晓震(2010),邹相煜、刑小玲(2011)将审计方式分为两类:附带审计和专项审计。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是作为财务报告的一部分,随财务报告进行披露的,可以采取附带审计的方法,也就是在进行财务审计的同时,增加一项对社会责任的审计;如果企业单独编制了社会责任报告,则可以展开专项审计,也就是审计机关单独对被审计单位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陈青(2010)提出一种综合的审计方法,他建议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绩效情况、财务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进行审计,既要做明确的区分,不偏重于某一侧面,又可以同时兼顾各个层面上的工作。在实际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方法的选择应该由审计主体以达到最优的审计效果为目的,根据实际的审计环境进行科学的选择。

三、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实证研究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研究方法的比较少,所以只能提出比较粗糙的对于方向和原则的建议,对实务起不到指导的作用。毛洪涛、张正勇(2010)指出,目前国内社会责任审计在实证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由于理论研究出来的结果不能够通过实证研究得到很好的证实,所以这也会阻碍理论研究的发展,这使得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发展得比较缓慢。

笔者阅读了2010至2014年间的大量文献,发现国内学者也开始利用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等实证研究方法。陈晓荣(2011)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检验,验证了社会责任审计对职工权益、外部环境的审计和企业绩效有积极影响。孙岩(2012)采用实验方法,研究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独立的第三方鉴证对个体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独立的第三方鉴证会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股票价值做出较高评价,并提高对公司投资的可能性。王娜(2010),蔡卫敏(2011),肖琼宇(2013)进行了案例研究,将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方法应用于某个企业,或针对特定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社会责任审计程序。

他们发现对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到的不同部分的社会责任,运用针对性较强的方法进行审计,提供了更清楚的审计方法,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笔者发现近五年我国学者研究社会责任审计的方法越来越多,但是相关的实证研究还是很少,且研究还停留在较浅的层面,权威性不够,对实务起不到指导的作用。我们需要用更贴近实际的研究方法,例如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等,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使研究成果更能够为实务起到指导作用,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发展。(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毛洪涛、张正勇,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述评――根据国内1993年至2009年研究的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5):47-53.

[2] 石莎莎、杨明亮,高校领导社会责任审计研究[J],审计研究,2012(2):20-24.

篇4

2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界定

2.1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自上世纪发展以来,学术界对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基本上已没有争议,只是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以及如何履行还存在争议。比较著名的是Carroll在1979年提出的社会责任4分论,他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绝对(慈善)四个维度…。Carroll在1991年又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这对后来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研究企业对各个群体的义务责任以及利益分配,所以之后许多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都是围绕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Fere-man认为企业负有满足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的责任。哈罗德•孔茨和海因茨•韦里克认为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认真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旧1。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对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所以本文采用利益相关者论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分析。

2.2医药企业社会赍任药品可以救人,同样也可以害人,因为其毒副作用,会对人体的健康埋下安全隐患。同时,药品的配伍、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在其采购、生产、流通、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政府也都制定了相关标准和规定,这些都显示了药品的特殊性。作为生产这一特殊商品的医药企业所需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区别于一般的企业社会责任。因为医药产品的专业性强,特别是处方药,普通消费者对其复杂的作用机制等并不知晓,而掌握这些信息的医生就会成为消费者或患者的决策人。在医药企业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时,医生无疑也是受众之一。所以,本文认为医生作为医药企业的相关利益群体之一,也是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组成部分。那么,综合上述各个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理解,本文认为与医药企业相关的利益群体包括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医生、消费者和宏观层面上的政府和社会,所以本文认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医药企业的管理者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也能兼顾供应商、医生、消费者、政府、社会等各个相关群体的利益平衡。

3委托视角下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分析随着生产工业化的大跨越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不断地扩大,逐步呈现规模化、专业化,而股份公司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以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和融资需求,同时,这也使得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也就产生了委托关系。供应商、医生、消费者、政府以及社会等相关利益群体,与医药企业直接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所以医药企业是他们实现期望效用的人。此外,消费者购买某些药品,并不是自己直接购买,而是医生行使权决定患者服用哪些药品。图l为委托视•66•角下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箭头端所指为委托人,而反向为人。图1委托视角下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本文将相关利益群体分为两类: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医生、消费者和宏观层面上的政府和社会。

3.1供应链在药品生产、采购、配送、销售、使用等环节,涉及到很多主体,比如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医生、消费者。本文提取了上下游的主要几个主体作为医药企业的相关利益群体。医生:正是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专业性,才产生了医生这一中介职业。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针对处方药而言,医生具有双重身份,因为他们既是医药企业的委托人,又是患者的人。医药企业为医生提品知识,指导其正确用药,同时医生行使决策权,为患者提供处方,才使得患者的最终消费为医药企业带来利润。医药企业针对医生这一利益群体的社会责任是为医生提供药品的知识,组织学术研讨会,将药品的副作用等诚信告之,帮助医生正确用药等等。消费者:消费者对健康的需求,是医药企业存在的动力。而药品是很特殊的商品,今年的河北江苏的假狂犬疫苗事件,可以看出部分医药企业连最基本的法律责任都没有履行,为了经济利润,偷工减料,置消费者的权益甚至是生命安全于不顾。所以医药企业在药品的采购、生产与流通等环节J菠严格执行GCP、GLP、GMP、GSP规范,保证药品的质量,并积极树立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供应商:医药企业应对其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遵守合同约定,努力建立相互信任的长期合作关系,努力实现双赢。

3.2宏观层面政府:医药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生产、纳税,同时也要遵循政府制定的相关检验标准,在的财务报表上的数据不应有隐瞒的行为。社会:企业是社会的产物。药价虚高一直是近几年的社会问题。另外,药品的采购、生产以及回收等环节,医药企业应减少废气废料的排放,遵循IS014000标准,积极加强环境治理,做到节能减排。

4委托视角下医药企业规避社会责任的动因按照社会契约理论,企业是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联结各个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则是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载体。企业应当缔约对利益相关者实现其义务和责任,确保他们的利益能够被公正、公平地照顾到。但是由于委托的关系,导致医药企业会刻意规避社会责任,这样政府、消费者、医生和社会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4.1目标不一致完美的人关注的是委托人的偏好,而非自己。但委托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之一就是经济人假设,即委托人和人双方所追求的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都有增加自身效用的动机。医药企业与其各个相关利益群体追求的目标可能存在差异,甚至矛盾。医药企业的目标是追逐利润最大化,消费者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购买到疗效最好的药品,医生的目标是利用自己是消费者人的这一特性,向医药企业获取利益等等。这些不同的目标甚至是互相矛盾的目标,必然导致部分群体获取利益,而另外一部分群体利益受损。因为供应链和宏观层面的委托人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权益就无法得到确切的保障,那么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4.2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委托的另一个假设前提。因为对于一些专业化信息,如人的经营禀赋、努力程度以及经营环境中的不确定性等,委托人因其专业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局限性,对信息的解读能力相对较弱,人因此拥有相对于委托人的信息优势¨1。’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相关利益群体特别是消费者对医药知识的匮乏,加上我国医院在采购药品时掌握着“二次议价权”,导致医药企业拥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而供应链的下游即消费者购买药品环节,因为患者与医生之间的委托关系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医药企业往往通过医生这一中介群体影响着消费者的决策权,那么医生对某一药品的偏好,可能并不是因为该药品的疗效好,或最适合患者,而是为了通过回扣谋取自身利益。这一行为甚至会加剧供给诱导需求的现象,诱导医生开大处方,最后导致药价虚高,增加了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负担。对整个医药市场而言,这种不正当的竞争,会产生逆向选择,导致劣质药品把优质药品驱逐出市场,使整个医药市场的药品质量下降,成为柠檬市场,会使整个市场趋向于低效率水平,并且整个社会的不公平问题更加严重化。

5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激励针对上文提出的医药企业规避社会责任的动因,即目标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本文提出应从市场激励、政府激励以及第三方监督三个方面着手,来激励引导医药企业正确地履行社会责任。

5.1以供应链为平台建立市场激励从上世纪90年代,我国从计划经济时代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开始,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日渐成熟和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与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主体都是企业,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正是市场失灵引起的一些社会问题,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也是供求机制作用的产物。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及维护是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基础M1。那么医药企业作为医药市场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参与主体,在进行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药品生产、流通、配送、销售以及最终的药品使用等各市场活动时,对涉及到的相关利益群体包括供应商、医生、消费者等相关利益群体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医药企业作为理性经纪人有刻意规避履行社会责任的偏好,本文认为市场激励可以从医药企业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激励其履行社会责任。

5.1.1弱化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市场激励水平作为与医药企业进行交易的市场的买方(分销商、消费者、医生)、卖方(供应商)等相关利益群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来对医药企业进行市场激励。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消费者、医生和供应商无法观测到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努力程度,从而无法正确有效地发挥市场激励。所以如果能够弱化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消费者、医生以及供应商更容易地观察到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和努力行为,而消费者也能够更轻易地分辨出优质品和劣质品,这样就能够改进市场对医药企业的激励水平。弱化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具体措施包括:医药企业利用声誉的信号传递作用,来降低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比如通过媒介主动宣传企业的产品信息;政府以及相关组织应加强对消费者健康和药品知识的宣传、教育;行业组织应定期医药行业的相关信息和数据。通过这砦方式使得供应商、医生、消费者等相关利益群体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识别出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从而提高他们激励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效率。

5.1.2强化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动机除了利用外部动力激励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外,还必须挖掘内部机制来驱动医药企业自愿地履行社会责任,解决企业和相关利益主体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即让医药企业认识到社会责任非但不阻碍其追求利润,甚至还会为其经济绩效带来增长,国外学者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的关系做了较多的研究,在13项研究中,有12项证明是正向关系。国内学者温素彬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数据为依据得出结论认为长期来看,两者为正向关系”o;吴星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是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在一定限度范围内,企业社会责任增加将会有助于经济绩效的增加,超过这一范围,经济绩效将递减。这些研究都足以让企业对社会责任引起足够的重视【61。但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取决于其发展阶段和规模,毕竟在我国大部分医药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在资金以及技术上都不如大型医药企业和外资企业纯熟。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履行的重点应放在提升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上,在各个相关利益群体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对纯粹的公益性质的社会责任比如捐赠等应量力而行,这样既可以达到追求利润的目的,又履行了社会责任。而大型的医药企业拥有更多的媒体渠道,更多的规模效应,以及更为广泛的商业关系等,所以履行社会责任的效率也更高,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主要体现在提升企业和产品形象,对消费者进行健康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健康基金的建设。

5.2完善政府激励若放任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只凭市场经济来调节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问题,不但会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整个医药市场的激励成本,而且对于某些市场微小的疾病,若市场供给不足甚至匮乏,就会出现药价虚高甚至药品可及性太差等问题,如传染病和疫情,同时也为了避免出现上文所说的柠檬市场。导致医药市场出现低效率水•68•平,作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委托人之一的政府应当给予恰当的监督和激励。

篇5

作者简介:崔锦荣(1960-),女,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2.1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38-04

一、国外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形成

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在他的著作《管理哲学》中最先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他提出企业经理们进行管理的3个社会标准:“①工业的政策、情况和方法应当有助于公共福利;②管理应该努力达到整个社会最高的道德标准,并将其应用到工业实践中;③管理应当有助于普遍的伦理标准和社会正义的提高”。[1]他关于社会责任的思想主要侧重于道德伦理层面,他的论述开创了又一个科学研究领域。

1953年,“企业社会责任之父”霍德华・R・鲍恩(HowardR.Bowen)在其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2]自此,企业社会责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这一定义没有规定企业应付何种责任和义务,对企业应付社会责任的内容界定不够明确。

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中,关于社会责任的定义内容的概述越来越丰富。60年代,约瑟夫・W・麦奎尔提出企业不仅担负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义务,他认为,“社会责任的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的概念延伸到经济和法律以外。7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被广泛关注,出现了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概念,其中卡罗尔的“金字塔”理论现今被应用最为广泛,他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4个层次,自下而上分别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责任、慈善责任。他强调社会责任是分级的,其中经济责任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即企业应确保股东的利益,生产出让消费者满意的产品。经济责任是确保企业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与基础。[5]

70年代以后,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更加发展扩大。Freeman(1984)发展了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所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社会契约理论,并使之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的理论基础。斯蒂芬・罗宾斯(1991)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3]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199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针对社会(既包括股东也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乎道德的行为。”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基于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责任是对企业的一种软约束,企业管理学完全出于个人道义来决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到底要不要担负社会责任呢?对此国外学者持有两种观点。

1.基于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基于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社会责任观认为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盈利性机构,企业唯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尽可能多的创造经济利益,为股东利益服务,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社会责任。他们信奉:“Business’s business is business”。亚当・斯密是这种观点的早期倡导者,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自利的,在这种自利性的激励下人们会自动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财富,而一只看不见的手会引导和提升一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从这个角度讲,企业是一个超道德的实体,它只需致力于提高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社会责任则通过法律法规来实施,这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而非企业。

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是这一思想最有名的支持者。他认为“企业有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利用资源并在游戏规则许可的范围内提高盈利能力,也就是说,在一个开放与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诚实无欺地从事交易活动”。在1970年给纽约时报写的那篇引发了一场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论战的文章中,弗里德曼从经济角度和哲学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自由主义,社会责任以人们的自由捐赠形式履行会获得更大的效益。[4]弗里德曼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认为企业是由股东所拥有的,股东跟企业管理者之间是委托-关系。企业的管理者只是企业的雇员,其责任就是在遵守社会基本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所有者的意愿来管理企业,为股东尽可能地获取利润。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那无异于管理者不经股东、顾客和雇员的同意就用他们的钱来解决社会问题,这实际上是变相地向他们征税,把政治机制扩展到经济领域,从而根本上破坏了个人的自由和市场经济制度,按照这一关系,管理者是服务于股东的利益的,是不允许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的。

2.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观,主要存在两种观点:层级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两种观点都认为企业对社会负有责任,都承认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核心的商业原则。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有着不同看法。

在层级责任理论下,学者认为企业履行具体的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层级,即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主次之分。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基・B・卡罗尔Archie.B.Carroll(1979)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并形成金字塔形状。”[5]他将企业社会责任自下而上分层为经济责任(指企业首先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责任)、法律责任(企业需要在法律要求下履行其经济使命)、道德责任(包括道德标准、规范)、慈善责任(企业自愿开展行动或者项目来促进人类福利的发展)。他强调经济责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企业没有经济利益而想要履行其他经济责任都将成为空谈。

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企业及其管理者对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并认为对各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责任是并列关系,并无主次之分。对于这一主张最具代表性的是弗吉尼亚大学企业管理的教授爱德华・弗里曼(Edward Freeman, 1984),他以契约理论为基础,提出管理者不应该只对股东权益负责,还要考虑满足其它利益相关者的需求。[6]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是契约理论,根据契约理论,企业是由各个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契约联结体”。这里的利益相关者,是与股东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他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那些由于企业行为会受益或受损,以及他们的权力会因为企业行为遭到侵犯或加强的群体和个人,具体包括供应商、顾客、员工、股东、当地社区以及管理者。由此可以说企业不仅仅是独立的生产者或法人,它还是依托于各种利益相关者基础上而存在的一个实体,从根本上讲企业是利益相关者之间一组契约的联结点,因此企业需要等同的对待这些利益相关者。

二、国内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事实上,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体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起步较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远没有西方学者的成熟。袁家方(1990)最早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自此,国内去也社会责任理论探索逐步发展起来。2003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国内频频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特重大事故及环境污染,国内舆论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结合我国特殊国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我国学者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建设和谐社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的深入,无论是实业界还是学术界都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关心人、关心社会的企业是不能长久发展的,为此国内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理论上做了很多分析。

黎友焕(2006)认为:“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享用社会资源获取利润的同时也肩负着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财富优化配置的良好途径、是调节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有效杠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稳压器,并且是公共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屏障构建 。”[8]

杨汉明、邓启稳(2011)通过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可持续增长关系实证研究,得出 “可持续增长企业拥有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即可持续增长为履行社会责任奠定了物质基础”的结论。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增长正相关。他们认为:“在目前环境下,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控股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履行是需要经济基础的,因此企业应该在考虑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履行社会责任。基于可持续增长的社会责任履行才能形成企业业绩与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11]

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心,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不容忽视。因此,企业自主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对企业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对于社会的发展稳定更是至关重要。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关系研究

我国学者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研究基础,基本上都认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温素彬、方苑(2008)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数据为依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关注其社会责任,但社会责任的披露信息仍然很少;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的影响为负;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13]

赖徐楠、徐云叶(2011)以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认为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各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的影响大多为负,但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14]

综合学术界关于此类问题的的研究结论,笔者认为,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财务绩效的研究具有正面推动作用,但是这种推动作用在短期内表现不明显,甚至会产生负影响,然而长期看来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可以说社会责任对企业的推动作用具有滞后性和长期性。

(三)基于财务指标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2006年1月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同时随着2006年深交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2007年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和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引入,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开始达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构建的研究也越来越被重视。

2003年以前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依旧缺乏系统的社会责任理论基础和完善的评价方法,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评价仅限于顾客对公司的评价或外部市场和内部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并且研究仅仅是在观念上突破了传统的公司财务评价理论,对于如何具体评价公司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深入系统的研究。

直至2003年,贾生华、陈宏辉和田传浩的研究才涉及到公司社会责任的财务评价问题。

其后,李立清和李燕凌(2005)从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等5大要素出发,建立了一个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不仅从9个方面囊括了国际较为流行的SA8000所包含的主要内容,而且增设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两类评价因素,秉承了我国文化结构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传统价值观念。[10]

杜剑(2011)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参照ISO26000 的规定,考虑到中国实际情况,建立了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社区、环境资源、竞争者、股东的评价指标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15]

刘奕馨(2011)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依据,以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SA8000为指导,深入企业文化,研究构建了包括劳工权益指标、经营责任指标、文化责任指标、环境资源指标、社会公益与慈善指标、社会责任管理指标、企业诚信指标的七大类25个指标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16]

关于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指标的建立,我国学者基本都是以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并且试图补充其在环境保护、慈善公益事业、股东责任、一般大众等方面的缺失,以利益相关者理论或者层级责任理论为基础,建立企业的社会责任财务评价体系,但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依旧有很多的评价分析只能通过定性分析而不能进行量化研究,因此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我国学者还有待加强。

(四)社会责任践行及评级

2006年,我国公司法修改后, “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被写入其中,为我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法律上依据。而近几年,随着苏丹红、瘦肉精、三鹿奶粉等事件的曝光,民众对于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更是空前强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随着社会对社会责任关注度的提高,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形象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在200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我国本土企业只有区区18家,而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本土企业就超过了600家;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第三方评级机构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KS)数据显示:我国A股上市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较去年有明显进步,平均分达到32.65分,较去年平均得分提升3.21分。[17]

当然,从这些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也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出现的问题。首先,根据RSC的数据,2010年我国共有471家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17]而截至2010年底,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总数是2022家,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只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3.3%,说明对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得到普遍认识;其次,RSC数据显示2010年的报告评级得分分布于11.69分至78.71分区间内,排名第一的中国平安也只得到了78.71分,同时有70%的A股上市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约占总数1/4的CSR报告得分在25分以下,评级低于B-级,这类CSR报告属于垃圾级报告,无法作为有效的非财务绩效报告使用,[17] 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已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仍旧有待提高。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的大部分学者都肯定企业社会责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而且我国正处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有助于企业的财富增长,对于调节社会公平、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也有重大意义。因此,要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倡导企业承担起合理的社会责任都是必要的。

但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的。首先在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界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就会出现企业应该向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的问题。其次,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建设方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就是说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目前很难进行量化考评,目前我国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考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指标体系,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政府都是很有必要的。最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对于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没有明显的引导作用。理论研究也应该注重实用性,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还很淡薄,想要引导企业自主承担社会责任不够现实,很多方面还是需要政府的干预引导,因此理论界可以更注重政府导向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使社会责任的观念更加普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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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riedman M.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N].New York Times,1970.

[5] Carroll, A. B. A Three- 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 [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79.

[6] Freeman R.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M].Boston,MA: Pitman,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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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叶祥松、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评述[J].经济学动态,2007,(05).

[9] 颜剩勇.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评价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08).

[10]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南方经济,2006,(01).

[11]杨汉明、邓启稳.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业绩研究――基于可持续增长视角[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01).

[12]颜剩勇.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财务评价体系[J].财经科学,2007,(04).

[13]温素彬、方苑.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面板数据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8,(10).

[14]赖徐楠、徐云叶.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以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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