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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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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成立十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倾力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品牌。

一是以标准化管理提升规范服务。中心在去年探索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化体系并通过省级验收后,以标准体系的组织实施为切入点,以服务标准化带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岗岗有规范,事事有标准”的运行机制。各驻外大厅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地税分局纳税服务中心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推出的“公开服务、接待服务、办事质量、窗口管理”“四个标准化”服务,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是以精细化管理推进贴心服务。中心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驻外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准绳,以开展“创建全区第一行政服务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对窗口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各项行为准则。另外,为优化窗口布局,中心今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整合相关窗口,增设了“商务中心”区,更好地方便了服务对象。各窗口(驻外大厅)把精细化服务作为创建行政服务品牌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视服务对象为亲人,尽心尽力,带着热心、诚心、耐心、细心去服务,收效明显。民政局窗口的实施的“亲情民政·情暖”活动,房管局办证服务大厅的“零障碍、零距离、零差错、零投诉”“四零”服务,地税分局纳税服务中心推行的“午间值班制”、“导税员服务制”都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三是以制度化管理促进高效服务。中心充分依托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狠抓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指纹考勤、请销假制度、顶岗制度和红黄牌制度,考勤数据和红黄牌情况由网上自动记录统计,并与个人的绩效考核和岗位补贴直接挂钩,强化窗口人员遵守纪律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各窗口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细化落实各项措施,促进了服务质效提升。工商窗口全面推行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零距离指导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四零三办”工作制;国土分局窗口发扬动车精神,主动将窗口前移,推进“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的服务机制,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篇2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方法,更是一种“追求完美、促成完美”的理念。将管理的成本与损失降至最低,使管理的收益达到最大,在税收征管上即表现为以最小的征管成本获取最高的征管效率。通过几年的实践,分局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税收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体系,可细分为“六大子目标”。

子目标1:户籍管理方面追求“零失踪”

分局建立了分级分类的户籍管理办法,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通过日常巡查,轧清户管,为计算机监控提供准确的资料。分级,就是将责任区内所有纳税人按目前状态分成四级:一级,为正常户,即高平台中的“新办且开业”户;二级,为停业户、非正常户、代办注销户;三级,为只登记不纳税户,包括一些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四级,为潜在的纳税人,如企业正在土建,但还没有领照的。对上面的一、二、三级,均应纳入高平台管理,对于四级,可通过征管辅助系统进行管理。分类,就是对上述的“一级”纳税人,区分为二类,一类是遵章守纪、自觉纳税的,统称为“A”类,对于这一类企业,管理员应提供贴近式的管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还有一类,就是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的纳税人,统称为“B”类,对于这一类企业,管理员应通过计算机加强管理,让“B”类企业置于税务机关的监督之下。责任区管理员每月利用不少于五天的时间在责任区内进行巡查,掌握辖区内户管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潜在失踪户。责任区建立三年来,共巡查清理出漏征漏管户307户,税务登记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未发生一起纳税人失踪的情况,

子目标2:依法征收方面追求“零欠税”

建立税收责任区后,分局吸取了以往欠税管理责任不清、手段单一、执法疲软的教训,制定了“清欠责任制”,并严抓落实,到目前为止,分局已实现了连续三年无新增欠税。分局的做法是:每月征期一过,由各责任区管理员负责寄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向科长汇报,调查执行科科长负连带责任,与管理员共同商讨催缴措施;对20日前催缴未成的企业,调查执行科负责向综合业务科报送,清欠责任也随之转移,综合业务科通过及时欠税公告,给纳税人以舆论压力;分局根据各户的具体情况组织清欠措施,清欠责任再随分局的指定管辖而分散转移到具体的责任人。这样一来,就保证了分局不会因某一个责任区管理员迟报、瞒报而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形成新欠。

子目标3:税源监控方面追求“零滞后”

要实现“零滞后”,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就必须是动态的,并建立起相应的预警机制,因为税务机关如果只停留在对表、证、单、书的管理上,就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控。要了解纳税人的“活情况”,只有靠主动出击,监控到户、责任到人,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变“事后才知”为“事前应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责任区、管理员的设立为这种监控提供了可能。分局明确指出:管理员是税源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汇报,未及时汇报造成涉税事故的,管理员负第一责任。“第一责任人”的确立使管理员在责任区管理中随时提高警惕,调查更为细致深入,也使分局能够更多更快地了解并介入一线责任区管理中,对企业“应纳尽纳”、管理员“应收尽收”进行监督,促使税源接近于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

子目标4:岗位协作方面追求“零障碍”

精细化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税收责任区的精细化管理同样离不开其他部门的配合协作。尤其是新的征管改革后,各个科室的分工更为明确,岗位职责更为明晰,部门间也更强调统筹配合。各税收责任区积极贯彻分局提倡的协作精神,在涉税事项申请、案源上报、税收检查等方面主动配合,做好考察、协查、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业务中“承前启后”的纽带作用。

子目标5:业务操作方面追求“零缺陷”

“缺陷”得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弥补,强调“第一次就作对”非常重要。在税收责任区实施过程中应努力追求“零缺陷”的境界,不搞双重标准,坚持精细的工作作风,走出“差不多就行”、“马马虎虎”的思想和管理工作误区。要求管理员真正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不满足于表面的无缺陷,注重执法与服务合乎法律、合乎常理、合乎规范,培养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子目标6:税收服务方面追求“零距离”

近年来,纳税服务作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遵从度,从而有利于征管的一种管理方法,越来越受到各地税务机关的重视。分局提倡税收责任区作为纳税服务的最前沿,要把最快、最新、最具有针对性的税收咨询传达到企业,要把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纳税服务的出发点,人人都应争当“流动服务明星”,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分局为此提出了“简单就是美”“不让纳税人跑第二趟”的服务理念,在日常责任区管理中做到能一次收集的信息一次收集,能一次完成的考察一次考察,能一次报送的资料一次报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提出了“税务就是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并细化到责任区工作的具体环节,如“涉税提醒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负责”等,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可。

二、建立控制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要实现上述这些“近乎完美”的目标,没有一套系统、稳健的控制体系是无法实现的。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首先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实施方案与制度,编订了《税收责任区制度汇编》,明确规定每个税收管理员“应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不这样干会被追究怎样的责任”等,为责任区制度的不断推进提供指导与控制。主要包括“五大步骤”,具体如下:

第一步:学习理解,正确处理专管员与管理员的关系,这一步是“角色定位”的关键,不搞清楚两者的区别,就有可能“穿新鞋走老路”,影响责任区管理的效果。

首先是背景不同。专管员是旧征管体制下的产物,是在全民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落后、征管力量薄弱的条件下产生的,而税收管理员是信息化手段支撑下的专业化管理者。其次,岗位职责不同,专管员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个人说了算,而税收管理员只有调查情况、反映情况的义务,没有税收行政执法的最终决定权;三是采集信息的目的不一样,专管员采集的信息,是为自己所用,因为自己就是执法主体,信息只需贮存在自己的“头脑中”,而税收管理员采集的信息,必须如实、及时输入计算机中,他们都是大征管信息系统的“终端”,是为大征管信息系统准确、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而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知道,因为税收管理员只是税收执法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执法的全部。

第二步:确立管理员岗位职责,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管理员只有调查反映的义务,没有执法决定权的特性,分局将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细分为十三大类,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实地考察、催报催缴、动态监控等,明确界定了管理员的“作为”与“不作为”。同时,与管理员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他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职责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税收基础性管理工作。

第三步:制定管理员工作标准。

分局针对岗位职责确立工作标准,有利于统一和规范不同业务水平、不同工作作风的管理员行为。如日常巡查,分局明确“每个月应不少于5天的巡查,工作日志和台帐登记应详细,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反馈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第四步:制定责任区达标制度、模范责任区和星级责任区评选办法。

分局明确,每一个责任区都必须通过达标验收,达标责任区在每年的十月份由分局组织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为不达标责任区;每一年度从达标责任区中评选出1—2个模范责任区;责任区在验收达标后,可申请一至五星级的星级责任区竞级。

第五步:具体实施责任区管理制度,做到过程调整、逐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文化与理念,需要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以达到“尽善尽美”,所以,分局对税收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探索也一直进行着。目前,随着执法责任的不断加大,执法难度的不断提高,部分管理员出现了“不做不错”的畏难情绪。分局及时进行教育指导,开展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细致度、进一步提高管理责任心”的“查漏补缺”活动,尽量将能预知的问题与矛盾暴露出来。同时,分局引导管理员正确处理三方面关系:一是管理到位而不越位,杜绝管理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二是把握执法与服务的尺度,要求在执法中努力贯彻服务理念,而服务不能牺牲执法原则;三是正确处理惯性与纳新的关系,要顺应形势变化,敢于向错误的习惯做法说“不”,改变凭传统习惯工作的局面。

三、建立考核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监督制约

有人提出,管理员的职责决定了他们与企业交往密切,会不会产生腐败问题?管理员没有行政执法的决定权,如何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此,分局通过灵活的岗位管理、严格的制度管理将每一位税收管理员都纳入考核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敢抓敢管,切实加强对管理员队伍的建设,促进责任区管理向纵深发展。

岗位管理:分局在人事改革中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同时推出了“有限岗位”用于竞争,即向分局25名一般干部推出了24个岗位,未能竞争上岗的一名干部被安排到机动岗位,接受分局临时安排的工作,直至重新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奠定了科长与各管理员之间相互信任支持的良好基础,机动岗的设置使竞争到管理员岗位的干部增强了危机意识,倍加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分局每两年对管理员进行轮岗,有效预防管理员在某各责任区久了,人情世故不利于依法征管的隐患。

制度管理:建立了责任区局长回访制度,对管理员的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法情况、为税廉洁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地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内部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办公室行政监察的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规定税收管理员必须记好工作日志,详细记载外出时间、地点、工作内容,以备考核;将外部评议落到实处,通过向纳税人发放《税收行政执法评议表》,公开设立税收行政监督专线,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对税收管理员实施立体监督;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公务员考核、能级评定、奖金发放等结合起来,让违章处罚风险远远大于既得利益,促使税收管理员不想违章,不敢违章。

四、关于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税收责任区实行精细化管理,有助于使“管户”与“管事”更紧密结合,有助于从实质上探求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征管难题。在实践中,应结合税收业务和本单位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结果与愿望背道而驰。具体说,应尽量预防三个陷阱:

篇3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篇4

“管理问题是税制改革的核心而非辅助的问题”( Richard M. Byrd,1989) ,[1]( P213)精细化管理是在税收常规管理基础上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税收管理部门,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不断引入新的管理方法和理念,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如何有效评估过去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建立全新的精细化管理目标与模式,己成为当前税务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在国外,税收精细化管理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等人,在他们提出的课税原则中,从税制行政成本最小化角度讨论税收管理优化问题。而将税收征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 Musgrave,1973)[2]( P85 -97)提出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与一国经济结构、收入水平及分配结构、纳税遵从度、税收管理部门与法院对税法执行程度等有关。美国学者詹姆斯•沃麦克和丹尼尔•鲁斯( James P. Womack,Daniel Roos,1999)[3]( P247 -289)主要探讨了精细化管理的起源、原则及应用范围,认为精细化管理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是为了防止工业化大生产出现浪费而应运而生的。卡洛斯•西尔法尼和凯瑟琳•巴尔( Carlos Sizvani,Katherine Baer,1997)[4]根据税收差距大小,将税收管理水平按税收差距分为四个区间,分别是小于 10%、10% ~ 20%、20% ~ 40% 和 40% 以上,对应的税收管理效率分别为很高、相对有效、相对无效和非常无效,并指出了对应的征管目标和方法。国外已经对税收管理进行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方法,为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在国内,相对于理论研究,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探索起步更早,发展更快。从 20世纪 80 年代开始,税务部门从征管实践中摸索出许多改革经验,如税收征管模式、税务机构设置、信息化征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在理论分析中,首次从精细化视角分析税收管理的是叶峥、藏显文( 1994)[5],但他们主要是对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进行探讨,所提精细化管理是对“宜粗不宜细”立法模式的检讨和扬弃,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与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理论与实务界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研究逐步深入。在对精细化内涵的理解方面,汪中求( 2008)[6]指出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对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各组织单元精确、协同和持续运行;在税收征管现状方面,张咏苹( 2004)[7]( P89 -138)认为当前税收管理瓶颈在于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线机构偏少且过于集中、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够科学、征管流程不够合理、纳税服务不够改善; 在税收管理改革取向方面,许月刚( 2002)[8]提出应实现组织机构“扁平化”、征管程序“简易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管理方式“人本化”和人员素质“专业化”。黄泽勇( 2006)[9]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由于缺乏个人纳税代码,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困难,存在个人收入与纳税不对称的情况。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健全个人纳税代码制度,制定《个人纳税代码法》,以更好地堵塞偷、漏税现象。曾国祥( 2002)[10]( P67 -98)提出税收征管改革中机构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和便利原则,不能增加机构,增加成本。2004 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指出,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11]虽然目前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研究如火如荼,但其在税收管理领域仍是一个较新概念,众多学者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改革路径形成共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精细化管理,仅仅是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实提出的治税理念,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促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甚至对“税收精细化管理”亦未曾进行准确定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税收精细化管理进行进一步探讨,追溯其理论渊源,定量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在我国税收增长中的作用,并针对我国征管现状提出改进建议。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实际状况,将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相融合,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包括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管理内容精细化和考核评价精细化等。从理论渊源上讲,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在汲取现代西方管理中的流程再造理论、精益生产理论、纳税遵从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成果而逐渐演化发展起来的,并与税务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产生的一种管理办法,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 一) 流程再造理论

流程再造理论是美国首创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简而言之就是以生产流程为中心,重新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为了能够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必须摒弃已成惯例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以生产流程为中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对企业原来生产经营诸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和细致分析,将其不合理、不必要的环节进行彻底之变革。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的运用,需要对税务部门的外部征管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按精细化的要求,彻底改造、剔除不必要的税收管理环节,以税收工作流程为中心,重新整合设计外部征管及内部控制方式。

( 二) 精益生产理论

税收精细化管理发轫于精益生产理论。精益生产源于丰田生产方式( TPS) ,丰田公司认为,在等待、搬运、工艺流程、安排库存等环节及由于生产过量、产品缺陷等原因,如果管理不当均会造成浪费,这些浪费对企业生存发展足以致命。要有效减少浪费,需要在生产、库存、作业再分配等各环节精益求精,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给丰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回报,其生产与管理方式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组织了 14 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历时 5 年,对丰田制造方式进行探索、总结及提炼,并将该生产方式称之为精益生产。精益生产的理论和方法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广为传播,并跨出了制造业领域,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等行业得以应用与发展。税收精细化管理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应用到税收工作中,吸收精益生产理论的精髓,避免粗放式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 三) 纳税遵从理论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自身行为符合税收政策意图和税收立法精神,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遵从理论源自美国,主要包括对税收遵从度的研究和对遵从成本的研究。按纳税遵从度理论,纳税遵从主要分为三类[12],包括由于担心因逃税而受到处罚的防卫性遵从、由于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十分严密而无机可逃的制度性遵从、由于对履行纳税义务的正确认知及获得高质量纳税服务而产生的忠诚性遵从。纳税遵从度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 理查德•伯德、米卡尔•卡萨内格拉•韩舍尔,1994)[13]( P136 -204): 包括潜在纳税人和登记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登记注册的纳税人与实际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税额与根据法律应缴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之间的差额。西方学者研究认为,影响纳税人遵从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水平越高,就越会对纳税人形成威慑力。纳税遵从理论对税收精细化管理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税务部门要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对纳税人进行有力的监控,增加纳税不遵从的风险成本,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提高纳税遵从度,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 四) 公共管理理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手段,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和公共服务质量,以实现社会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强调政府、公民、企业多方主体的互动以及在公共问题上的收益共享、责任共担。公共管理理论既重视制度、法律的前提作用,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的合理运用。税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公共管理的理论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基石,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指明了原则和方向。

三、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以税收征管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为例

影响一国税收增减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 GDP 规模、价格水平、产业结构、税制结构与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能力等。其中,税收征管是影响税收增减变动的重要一环,其对税收变动的影响分析在税制设计、税负分析、税收征管水平测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处通过分析和分解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因素,测算税收征管因素对我国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 一) 实证分析思路及方法

在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的实证分析中,首先描述税收变化量计算公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引起税收变动的因素进行分解,结合相关数据测算出各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税收直接取决于经济规模、价格变动和税收占名义 GDP 的比例。据此,可设定如下关系式:Ti= Gi* Pi* Ri( 1)其中: Ti表示第 i 期的税收收入; Gi表示第 i 期实际 GDP( 按上年价格计算) ; Pi表示第 i 期的 GDP 价格平减指数; Ri表示第期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的比重; i =1,0 分别表示本期与上期。对( 1) 进行因素分解,有:T1T0=G1* P1* R1G0* P0* R0=G1G0P0* P1*R1R0=G1R0G0P0R0*G1P1R0G1R0*G1P1R1G1P1R0=G1R0N0R0*N1R0G1R0*N1R1N1R0( 2)其中 Ni表示第 i 期的名义 GDP( Ni= Gi* Pi) 。公式( 2) 表明,税收增长率等于本期实际 GDP 增长速度、GDP 价格平减指数与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比重变化的连乘积。对( 2) 式两边取对数可得:lnT1- lnT0=[ln( G1* R0) - ln( N0* R0) ]+[ln( N1* R0) - ln( G1* R0) ]+[ln( N1* R1) - ln( N1* R0) ] ( 3)公式( 3) 表示为税收增长率的影响因素,若考虑影响税收绝对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则可作以下转化:T1- T0= ( G1* R0- N0* R0) + ( N1* R0- G0* R0) + ( N1* R1- N1* R0) ( 4)即: 税收收入变化量 = 由于经济增长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税收占 GDP比重变化增加的税收。根据上述影响税收的各因素可知,经济增长主要指 GDP 的增长,表现为上期名义 GDP 到本期实际 GDP 的变动( N0G1) ; 价格变动主要指 GDP 平价指数变动,表现为本期实际 GDP 到名义 GDP 的变动( G1N1) ; 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主要是指产业结构变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因素变化等,表现为上期到本期税收占名义GDP 的变动( R0R1) 。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包括因素较多,但通过具体考察某一产业的税收增长情况可剔除产业结构变动影响,而且税收制度变化一般较为缓慢,在实际分析中予以忽略,此时可将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简述为征管因素对税收变化的影响。如果我们分别计算税收增长额、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和价格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就可以匡算出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这样就为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提供了一种计算思路。

( 二) 数据检验。按照 2001 -2010 年《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根据前述税收增量因素分解方法计算得到结果如表 1、表 2 所示。表 1、表 2 显示了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变动的因素变化趋势。从经济增长、价格变动和征管能力三个因素比较来看,近十年来价格变动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最大,2008 年前价格变动因素所引致的税收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最近两年维持高位震荡格局。2010 年由于价格因素导致的税收增加占税收总增量的一半以上( 58. 15%) ,即有过半的税收增长是由于价格上升导致的“名义性增长”; 除价格因素外,经济增长因素和征管能力因素在促进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的重要性上处于交替变化趋势。从税收征管能力提高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来看,近十年来呈现出先升后降再升的“M”型变动趋势,随着税收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征管对促进税收增长的影响日益凸显,在 2007 年最高峰时贡献了 3364 亿元的税收增长,但由于税收增长的长期性因素在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源增加,税收征管效应在征管能力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前难免“后劲不足”,在2007 年后呈现缓慢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水平,以保证税收的健康、可持续增长。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是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具体表现之一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不高。2002 -2010 年间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最低年份不到 5% ,最高年份也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平均贡献率为21. 34% ( 表 2) ,明显低于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大部分年份也低于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其二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在年度间波动较大,且呈现震荡下降趋势。从表 2 可知,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在年度间呈现剧烈震荡格局,年度标准差为 9. 80,分别高于 7. 12 和 8. 80 的经济增长因素和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年度标准差值,在税收增长的三种因素中是最不稳定的,表明税收征管力度不稳定、不连续,无法形成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合理预期。此外,税收征管贡献率在近年来呈缓慢下降趋势,从 2002年的 36. 19%下降到 2010 年的 16. 71%,表明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乏力,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式微。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不大,表明税收征管某些环节可能存在缺陷,需要借助更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来提升。此时学界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概念应运而生,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信息化的内在要求,是克服粗放式管理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内容和考核评价的精细化等方面:

( 一) 实行科学分类,实现管理对象的精细化

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此,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纳税对象规模大小、行业类型、税种、经营方式、组织方式、信用记录等情况,在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力量解决矛盾主要方面,特别是对税收流失相对严重的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信用等级较差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管理,以实现精细化管理。[14]以企业规模分类为例,对大型企业,应根据大企业信息化程度较高优势,充分利用电子报税、税控装置等现代化管理工具,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 对中小企业,税务机关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分类管理。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指标体系,并运用合理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对个体工商户,要深入推行电脑定税和定税公示制度,并进一步推行重点监控,特别是重点行业( 如移动通讯、建材、家具等) 和个体工商大户的税收管理,严格限制没达到起征点的情况,以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

( 二) 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管理手段的精细化

以信息化为导向的手段精细化是管理精细化的前提。要提高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收监管,充分发挥税收征纳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作用。有几项工作需要深入研究: 一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重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环节收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应广泛推行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电子申报方式,扩大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情报交流交换工作,建立统一入口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建立同银行、财政、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三要适时对涉税信息进行检查更新,确保涉税信息质量。定期对税收征管数据库进行清理,将“失真数据”、“垃圾数据”及时从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清除,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 三) 强化基础管理,实现管理内容的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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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机制。纳税服务中心成立由__任组长、__任副组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带头做表率,干部积极做参与,形成了全员参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障机制。

不断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保障机制。纳税服务中心结合每位干部岗位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纳税服务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前预防、提防备,与干部签订廉政建设岗位目标责任书,并通过监督检查、责任追求等方式形成干部优良的廉政建设工作作风。

三、完善纳税服务内部管理,不断构建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外部环境。

完善的廉政制度需要良好的管理、严格的执行才能形成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__纳税服务中心从干部作风管理建设着手,通过纳税服务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等多种举措,积极培养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奉献纳税事业,将自己的各项行为严格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之内。__纳税服务中心从大力开展廉政建设活动着手,认真开展《廉政准则》等规定学习活动,要求每位职工如实申报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事项,目前,中心形成了人人讲廉、人人促廉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狠抓廉政建设学习,确保教育培训到位。

__纳税服务中心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全体职工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做到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努力构筑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丰富载体,注重实效。中心始终将丰富廉政建设文化载体与党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努力把干部喜闻乐见的读书思廉、教育倡廉、文化育廉有机地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干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有效促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正反结合,拒腐防变。中心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等正面教育方式,使干部牢固树立了依法提供纳税服务的思想观念,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反向教育方式,引导干部以反面典型为警示, 对照自己查找问、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大大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觉悟和实践能力。

五、狠抓对外政务公开,确保外部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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