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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1:5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代建工程项目管理

篇1

Abstract: China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implemented relatively late, the relevant laws and policies is not perfect, between the investor and the agent has the role is not clear and the coordination degree is not high, this paper briefly analyzes some problems of ou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xists, proposed the new train of thoughts o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innovation;

工程代建制就是投资方不直接出面组织施工,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责交给一家比较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由这家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其行使有关职权,全权负责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并且在建筑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交付给投资者管理的制度。代建制工程的项目管理一般比较专业化与规范化,具有比较强的科学性及针对性,能够很好的指导决策和建设施工。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代建制工程项目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加强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思路的探讨,可以更加有效的整合产业资源,有利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控制。

一、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覆盖面不广

由于我国的建筑工程代建制起步比较晚,各项法律与制度还不够完善,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大,涉及到的环节也越来越多,这就对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由于很多代建单位专业化不高,造成了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的覆盖面不广,在实际的项目管理中不能全面与全过程对代建工程进行管理。

2、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缺乏经验

与一些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推行代建制的时间还是比较短的,因此也就造成了在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缺乏一些可以借鉴的一些经验,并且在我国不同地区的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甚至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这就使代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项目管理流程及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招标工作的管理、设计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的管理缺乏必要的经验,经常会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

3、项目前期工作的风险加大

代建工程的项目管理完全是由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来完成的,建筑工程投资者不能详细了解项目管理者在前期管理中的信息,甚至有的一些项目管理公司按着一些其他的目的对建筑项目进行管理,这就有可能使工程总投资增大,不利于建筑工程投资者的利益。

4、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代建制起步晚,行业入门门槛比较低,这也就造成了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强,知识面比较窄,同时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缺少精通经济、法律与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管理人才,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造成了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甚至有的一些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了在最大程度上节约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成本,没有投入与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代建工程的项目管理。

二、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程序创新

代建工程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程序与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程序不同,因此在现代代建工程项目管理中作为代建工程投资方应该首先编制项目建议书,然后委托资质比较高的招标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通过具体的招标来确定具备条件的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然后代建单位对建筑项目进行勘探与设计,接着开始公开招标。同时代建单位必须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代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标准对代建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并且在项目完成后代建单位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代建工程投资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在整个过程中代建工程投资方必须要全程监督,保证代建单位项目管理的质量。

三、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思路创新

1、加强推行工程代建制

由于我国工程代建制起步比较晚,各项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因此政府部门必须要加强工程代建制的推行,使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得到广泛的应用。各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鼓励并支持有关企业的升级与转型,尽可能使企业向着全资质全过程建筑服务行业的方向发展,积极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使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更加合理,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向代建方向发展。

2、严格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推行建筑工程代建项目管理的力度,在最大程度上建立与完善各项制度,尽量使代建工程的项目管理能够做到有章可循,加强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管力度,进而在最大程度上使代建工程的项目管理更加趋向专业化管理,并且能够使代建工程的项目管理有效监督落实到实际管理之中。同时还必须重视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管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工程项目中介审价机构与质检等专业部门的作用,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措施考核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反馈机制,加强对代建单位管理工作的监督,使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廉洁、高效,不断规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使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市场规范化。

3、建立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经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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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所谓“建设工程代建制度”是指政府投融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投资人或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自2006年12月30日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以来,项目代建管理如雨后春笋般地在江苏的建设行业内勃勃兴起,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几年间,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一点工作经验,下面就简单谈一谈工程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

一、组织

1、组建代建项目管理班子

根据项目复杂的特点,配备项目经理、副经理、土建、安装、设备、装潢、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人员,以最精干的专业力量,进行有效的管理。

2、负责进行工程招标策划

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选购招标活动。

3、负责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审批及签订工作。

4、负责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

5、负责商签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各种技术服务合同

6、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二、计划

1、编制《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纲要》

在项目正式开始实施前,对项目实施的总体规划进行构想,确定总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编制《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纲要》,报委托人认可后实施。

2、研究并制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

为了便于委托人对工程信息的实时掌控,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在工程实施前,制定信息与文档管理的流程和各项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和各项要求,研究并制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项目集成化管理网页,并通过分级授权的方式实现委托人对工程项目实时信息的集成化管理、动态查询的掌控。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实时汇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3、对项目任务进行结构分解

在项目总目标和总任务确定后,在对项目进行认真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详细、周密的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分析,系统地剖析整个工程项目,按系统工作的程序,在本项目实施前,将项目分解为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项目单元,并把这些项目单元作为以后进行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的对象,在实现对各个项目单元进行管理控制的基础上,利于本项目总目标和总任务的顺利实现。

4、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范围及变更管理程序、沟通协调等流程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代建工作的规定,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范围及变更管理程序、沟通协调等流程,报委托人认可后实施。

5、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代建人在分析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积极应对建设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并积极通知委托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管理

1、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确定对整个项目,整个合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工程将分解为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的实际工程范围,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条件,合同中一些重要付款的确定,各个合同在内容、时间、组织、技术、价格等因素上的协调等,合理确定合同界面,规范各方的行为,以减少工程索赔事件带给建设单位的损失。对索赔事件,由监理单位审查提出意见后,由代建人向委托人提交《索赔事件处置建议报告》。

2、参与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代建人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协助监理单位以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承包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检查并督促承包商,落实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按有关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3、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四、协调

代建管理的核心是协调。

1、外部协调:涉及现场的临时安全用电、多个设计部门的各类设计变更、关于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的监督手续、消防部门对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以及电力、电信、移动、网通、燃气、自来水、热力等单位进场部署设备和管线的入楼方案,并督促总包单位做好上述部门的管线预留工作。

2、内部协调:为了保证现场施工有序,避免各工序施工互相干扰或重复施工情况发生,对各参建单位做了大量的内部协调工作,包括临时用电、生活设施、材料堆放、交叉施工等内容,涉及到土建、安装、内装、外装、强电与弱电、暖通与消防等多个专业。协调甲供材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供应,督促材料供应商及时提供施工材料,尽量避免停工待料情况出现,确保工程进度。

3、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配合

为了及时领会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充分发挥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我们认真学习项目管理的相关规范,汲取其他两家代建单位的优秀经验,结合多年来的项目建设监理的相关知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了各项预期工作的实施和计划推进。

五、控制

1、负责施工进度计划与控制工作

为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审查各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不断收集、整理施工现场的实际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进行分级管理,通过不断的检查、控制、调整、预测,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力求实现工期目标。

2、负责施工质量计划与控制工作

在工程实施前,负责审查各方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材料的进场检验和保管工作,与委托人一起参加施工各方的协调会议,采取科学合理技术与经济措施,实现对本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3、负责项目投资计划与控制工作

负责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和项目资金计划,并报委托人批准;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由代建人审核各方的工程付款申请,报委托人审批后由委托人支付,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系统的考虑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支付手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对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

六、竣工移交

1、参与项目收尾与核实工作

参与项目收尾与核实工作,对各个合同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评价和范围核实,并提交合同执行情况报告。

2、会同委托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与项目交接

会同委托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3、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结算

在项目移交过程中,经委托人授权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结算,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完成竣工结算工作。

4、负责项目文档资料审核移交工作

负责项目文档资料审核移交工作,并做好与代建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工作,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泄漏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5、提交工程项目代建工作总结报告

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项目代建工作总结报告,委托人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七、廉洁方面与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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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开展中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工程项目复杂性较高,容易受到环境等因素的较大影响。例如:原材料价格、气候、政府法规的改变以及周边社会关系等因素,都会直接制约项目进程。工程项目中利益相关者较多,例如:监理、分包商、业主、政府监督机构、总包商和供应商,会有较大变数存在。其次,由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的逐渐改善,会存在较高的不确定程度,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

③工程项目目标交易的明确,通过对较多目标管理的运用,使目标处于稳定状态。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在多年来得到运用,积累了较多的丰富资料和经验。一般,项目目标不太确定。在工程项目中,目标式责任承包管理被较多运用。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逐渐从粗放型向现代化项目管理转变。

2“代建制”的概述

①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运用“代建制”,在发达国家中应用的时间长达数百年。我国从1999年开始,最先在上海某工程项目中运用“代建制”,相同时期内,安徽、福建、重庆等地区最先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法,委托公司替代业主对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建设。自2002年开始,北京、深圳和成都等地也逐渐对“代建制”进行使用,从此,投资体制改革的最新模式逐渐形成。

②作为政府建设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项目代建制与目前建筑市场中还会有较多不适应的问题产生,作为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代建制本身又包括了项目投资、进度、质量以及技术项目等较多因素的管理和策划。代建方主要承担了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将项目移交和保障服务得以提供,这一切都有效确定了项目代建的多方位风险。始终保持一种科学严谨的态度,总结分析项目施工管理产生的新进展,最后将符合项目代建管理的创新体系得以提出。

3工程项目管理中“代建制”的作用

3.1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合理性、专业性和科学性的特点代建单位在编制早期策划方案,应使其与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流程相符,完成通过审批后不会轻易进行修改,过程更具有严肃性和专业性,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同时,在代建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管理目标,并在代建合同中将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的处罚措施进行表明,避免有合同风险产生。

3.2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效率性代建工作中主要包括招标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通过代建单位,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传统的建设工程量较大,相关专业人员和管理成本较高,相比而言,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更具备专业操作能力。3.3杜绝腐败代建制各自将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建设与使用分开,打破了传统的模式,促使工程承包、各类原材料供应、机器采购等方面的招投标活动处于透明化。代建单位有权利将自身的自主决定权发挥出来,同时接受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公正、公平和公开。

4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的现状分析

4.1代建覆盖面较小,且代建管理单位的资质不足目前,代建制仍处于初步阶段,覆盖面相对较小,在相关管理方面的措施还有待完善。与此同时,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具有投入大、项目多等特点,对于项目代建单位来说,无论是专业素质还是承担能力,都会有较高的要求存在。一般,党建单位需要有多项资质存在,例如:招标、设计以及机电安装等,且应有各专业高素质人员负责人力,所以,能够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相对较少。

4.2建设单位容易影响到代建管理工作虽然在代建方法和合同中已经将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使用方进行了明确,主要是负责对代建人的工作开展协助和监督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代建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是与建设单位直接开展的,而建设单位通常会过多参与,超出了原本监督定义的范畴。通常情况下,代建单位会考虑到后期的经营和客户满意度,因此会对建设单位的意见实施尽可能考虑。实际上,建设单位发挥着代建企业的上级单位作用。其中,代建的作用则是参谋,向建设单位进行技术和管理建议的提供,不存在较大的决定作用。在相关单位中,代建管理的威信受到了制约,在代建工作开展中,还会由于业主主管因素的作用,对代建工作的开展造成直接影响,一些专业管理建议很难得到落实,无法根据合理的建议进行运用,对代建单位实现管理目标产生较大难度。

4.3代建起步晚,管理经验不足由于代建制的实行和推广时间较短,在不同的地区内,代建管理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存在。因此,借鉴到的代建管理经验相对较少。只能从代建管理工作的开展中找出问题并得到解决,从中获取建设经验和教训。在后期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具有针对性地完善。然而,在实际管理中也会有一些问题产生,例如: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管理设计单位和招标工作,完善招标时间计划和清单截面的管理等。

5工程项目管理中“代建制”的应用措施

5.1完善合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在合同中将材料品牌、性能参数以及材质等进行详细指出,严格把握材料关,总包方必须对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进行全方位深入了解,严格的材料采购控制制度,使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将分包商的空子堵住。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动态检查,对质量缺陷进行研究,查明原因,明确改进计划,对分包商的改进工作进行督促。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办事,客观评价项目质量,使施工质量得到保障。规范化管理,合同管理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项目正式信息沟通进行规范,真正意义上将工作和程序的严格和规范运用得以实现。

5.2队伍建设的加强,使工程代建管理综合能力得到增强注意在合同报价阶段对总分包商、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以及施工人员自身速度进行考察。在项目施工之前,应通过样板工程作为引路操作,深入考察,对入场手续实施严格规范,避免较低素质的队伍进入。增强队伍培训学习,紧跟时代的发展,使业务水平及分包商信用名誉得到有效提升。构建文明队伍,做到文明施工,运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使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5.3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做到按时交工总包应对现场进度检查监控进行加强,制定激励和奖罚措施,及时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通过现场的指导监督工作,当有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产生时,应重新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状态即可,再对其进行依法惩处,彻底追究。对于满足标准的项目,应对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进行提供,树立榜样形象,使代建单位信用度得到有效提升。完善进度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开展。

5.4整体工程的注重,使个体项目得到有效兼顾要求在合同中总包商和分包商对协调配合义务进行承担,运用奖惩等激励措施对现场实施管理,使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得到强化,进一步将分包商内敛行为得以减缓,从而使分包商树立出整体的系统观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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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代建工程与普通建设工程均为工程建设模式,但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于代建工程项目而言,本质上来讲其属于委托关系,法律层面上要求非常严格的要求。实践中,应当科学、高效的加强代建工程项目组织管理,这样才能确保代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以此来满足工程施工造价管控要求,提高项目整体效益。在代建工程项目组织管理过程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代建单位资格选择

对于代建单位而言,其应当具备基本的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有独立履约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当具有总承包资质、与代建项目建设相对应的资产,并且要具备建筑组织管理机构以及项目组织管理能力。代建单位还应当具有与代建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造价、技术以及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人员,具有从事工程建设的经验。规定对已被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停业的,或者出现了非常严重信的誉危机且没有及时提供担保者,不可作为代建单位,更不能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在选择代建单位时,注意有以下三种方式可选择。第一种方式,招标。委托方基于招标方式优选企业单位作为代建单位;第二种方式,直接委托。委托方委托具备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代建单位;第三种方式,统建模式。该种方式,主要是指政府建立专门的代建组织机构,由其负责代建项目的管理。事实上,很多地方均根据代建项目要求和特点,采用多元化的方式优选代建单位,有利于代建项目的顺利建设。比如,交通以及能源和一些跨地域代建项目,采用统建模式进行组织管理。从当前的代建单位来看,多为国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经过多年的激烈竞争,仍可依然持续发展的国企,而且是一些实力不凡的龙头企业。然后,随着代建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很多有志发展的二线企业,比如股份制企业以及一些民营企业,甚至连外资企业也逐渐加入到代建市场,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朝着社会化、职业化以及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二、代建单位定位与约束

对于代建单位而言,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业主,需对代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并且协调好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工种和环节,并且对委托方负责。对于委托方而言,需提出代建工程项目功能的配置,同时还要参与、配合以及监督管理项目;代建单位委托方,需通过法律法规以及代建合同,对代建单位的责任感以及积极主动性进行严格控制。由于当前的代建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其中有部分单位的能力以及主人翁责任感态欠缺,因此委托方的认知和行动积极性比较差,加之行政干预比较多、资金拨付以及招投标等方面的影响,工程代建单位比较尊重雇主意见,以致于代建单位嫣然成了一个“傀儡单位”,代建组织管理流于形式。实践中,代建单位应当承担组织项目的业主责任,但是其权利却很难实现,有责无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该种情况下,代建单位已然成为监理单位,对代建管理行业的发展非常不利。针对这些问题,实践中代建单位应当真正的发挥项目组织管理作用,必须充分行使合同权利。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应当尽可能完善配套法律规制,明确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法律层面上还应当明确工程项目代建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即实质意义上的业主,并且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利和承担风险。

实践中,还应当对代建单位进行严格的约束,既要行使权力,又要履行义务。一方面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管好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权的实施;另一方面还要对代建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在代建合同中,双方均需明确权利义务,尽量做到详细具体,而且奖罚一定要分明。履约担保设立以后,从经济风险约束机制和实施方面入手。履约担保形式应当多样化,额度也应当保持适中。比如,某投资项目,按规定和要求代建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当提供项目总投资百分之十(大约一千万)的银行保函,需压住一千万元的流动资金,给代建单位在管理资金应用方面进行了制约;值得一提的是,要想推进代建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进程,特别是一些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必须提前垫付项目施工管理费用;对此,我们可利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质押等方式来确保安全可靠性。实践中,不仅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一种形式,可选样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代建单位结合自身的情况优选其中比较适合的方式。

三、代建单位职责与报酬管理

对于代建单位而言,通常按照批准建议书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以及报告编制,并且组织开展代建工程项目的勘察以及设计招标;同时,还要组织开展代建项目初设、概算编制以及报批,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编制和报审,并且组织开展代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监理以及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招标,将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代建单位还要负责办理计划、土地、施工、拆迁以及消防和环保等方面的手续报批,并且负责代建项目合同的签订,编制代建项目年度计划和基建预算,然后报送省代建管理部门及其利用单位;根据省级投资计划以及政部门批准的基建预算,提出代建项目拨款申请并报送到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最后报省财政管理部门;向利用单位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一并将档案以及财务档案和资料移交有关部门。从上述工作内容来看,代建单位就像是建设单位的,工作的重点要比监理单位更高层次,更应当加强组织协调管理,并且对专业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

实践中,部分代建项目需基于市场竞争对代建单位进行选定,则必然会触及到相关的报酬和经济问题。企业与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经济效益,零利润生产运营以及过分关注社会效益是不行的。当前国内代建单位的工作任务非常的重,而且责任也非常的大,特别是重点项目,能否顺利完工,建设效果以及社会评价等,关注的焦点均从原来的政府业主逐渐转向代建单位,而且取费标准也相对较低,若遇到外界某些因素而陷入纠纷,则会延长工期,这对代建单位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实践中,对于那些投资额相对较小、影响不大的一些代建工程项目而言,代建单位的动力明显不足。比如,某投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代建项目,以取费为其概算的2%,则200万的服务报酬比设计以及监理费用要低;加之开工前期以及竣工后继管理费,缴交履约保函,仅150万元而已,代建管理利润非常的低。从这一层面来讲,代建服务费不宜作为代建单位选择的指标,也不能对其随意进行下浮压低。代建制是将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利用单位相互分离开来,然后委托有资质的代建人建设管理,直到拟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采用代建机制,可使拟建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而且可以使组织管理工作更加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高代建项目的投资效益。

结束语:

总而言之,代建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改革的有益探索,同时也是拟建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得以改进的重大进步。主管部门应当保持与时俱进,加强引导和统一管理,以此来提高代建工程组织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篇5

代建管理,也可称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代建管理可以实行全过程代建,由代建单位(也可称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有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也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项目前期阶段工作或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代建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合同为依据,按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取得最佳效益的过程。

1、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市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工程项目代建制,各省的代建制做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差异,但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项目为主。

从整体情况看,代建制实施过程中普遍取得了良好成效。代建制构建起政府投资约束机制和多方利益制衡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了政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但同时也有很多值得总结和改进的地方。

2、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项目代建制度的落后

工程项目复杂性程度高,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因此,项目夺标竞争非常激烈。这就为埋下伏笔。项目代建准入制度不健全,门槛低,使有能力的单位失去机会和平台,浪费了一个好项目,耽误宝贵的时间。不按照合同要求办事,不按时交工。拖延工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无法正常生活;损害了总包商利益,无法进行资金周转。

2.2风险转移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从当前情况来看,代建制还并不是一个法定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重大责任与义务,并没有因为实行代建制而产生转移,这基本上违背了代建制的初衷。[1]

实行代建制就是想要依靠代建方使建设单位能够从非专业领域当中很好的摆脱出来,不去承担那些无力承担的责任。但是当前的代建单位因为较少的代建取费并不愿意去承担太多的代建责任,同时建设单位也因为风险无法进行转移而对委托代建持怀疑态度。

2.3代建单位主体地位不是很明确

在进行代建制的过程当中,项目的代建人的责任还没有一个法律上的确定,主要是因为代建单位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当中没有法律给与的地位。所以,不能够得到政府、备案部门的认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产生着很大的问题。

2.4代建项目管理工作易受建设单位影响

代建办法及合同中虽然明确建设单位是项目的使用方,其职责是监督和协助代建人的工作。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代建工作的沟通及汇报直接面对的还是建设单位,包括代建费的支付也必需经建设单位签认,有关工作的最终确认都需经过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又往往介入过多,超出了原本监督定义的范畴。代建企业又往往考虑以后的经营及客户满意度等,因此会尽量顾及建设单位的意见。这样建设单位实际上也就变成了代建的上级单位,代建在其中就相当于参谋,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及管理建议,没有太大的决定权。代建管理在相关单位中的威信也受到了相应的影响,在开展代建工作中,还是容易受业主主观因数的影响,专业管理建议有的也很难完全落实,很难按最合理的建议去实施,给代建单位的管理目标实现带来了较大困难。[2]

3、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问题的解决措施研究

3.1完善法制建设,确立代建制度的法律地位

由于代建制度出现而产生的风险转移问题,主要因为委托代建的法律不明确,以及责任无法转移的情形,应通过立法来确立代建制度,将委托代建后的行政责任转移给代建人,使代建制项目进入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轨道。[3]

3.2完善合同,严格把守施工质量

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严格的材料采购控制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客观评价项目质量,保障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规范,工作程序会规范和严格。

为了更好的解决分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先必须从源头加强控制,严格队伍引进,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尽量减少或杜绝那些不具备实力的企业。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3.3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工程代建管理综合能力

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总分包商、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严格规范进场手续,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加强队伍培训学习,紧跟时代脉搏,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分包商信用名誉;建立文明队伍,文明施工,采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知识思想素质,提高综合能力。

3.4严格规范代建单位责权范围

代建单位既然作为代建项目建设期的建设主体,其权力和义务必须平衡,代建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代建阶段,严格履行相应的建设管理职责,防止代建单位与其他建设参与单位在各自职责上相互侵扰或渎职。同时,应实行代建单位回避制度,即代建单位仅负责项目管理工作,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代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活动。

3.5注重整体工程,兼顾个体项目

在合同中要求总包商、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在项目运行中,总包方必须改变以往一味地强调自己的甲方地位,应该积极地实行柔性管理,树立“一盘棋”思想。营造双赢的环境,构建和谐项目,使分包方意识到彼此是整体,只有整体利益最大,个体利益才能最大。加强沟通交流,减少摩擦,拉近彼此的距离;参加团队会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团队集体感。

3.6专注项目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

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建筑企业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对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队伍来说,提高管理能力,培育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适应变化,总承包商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为提高效率从而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

3.7明确代建移交工作

在推行代建制后,代建单位履行有限的业主职能,但又不等同于业主单位,一是由于受建设进程变化;二是专门应对重大社会活动而进行建没的项目,代建合同未对使用单位进行明确定义,项目交付对象、交付时间、交付程序存在诸多不定因素。管理指引文件,提高标识系统,严格组织整理竣工资料,为项目顺利移交的重要工作。

4、结尾

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工程项目的成败。作为建设工程的有效管理资源,将成为建设项目的发展途径。通过完善工程代建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有效对工程项目的工期、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创造出较好的社会、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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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项目代建制简要概述

项目代建制由美国建设经理制发展而来,随着长期实践发展,项目代建制不断完善。在项目代建制度下,项目投资人将项目委托给代建企业,这样的代建企业必须具备特定资质、了解建设法律法规、详知建设程序,并具有代建所需的技术力量。代建企业中标后,参与到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管理,待项目竣工以后将其交付使用人。

二、国内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现状

近年来,项目代建制在国内应用愈加广泛,工程项目代建优势及劣势都凸显出来,具体论述如下:

1、实施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的优势

1.1、使项目决策更为科学合理。

实施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将项目建设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代建企业,由代建企业制定前期项目建设决策,不但能符合国家建设规定的深度要求,也能满足后续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前期决策所决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幅度等,不能随意加以改动。除此之外,根据代建合同内容与工程进度,政府或投资方拨付工程款,使项目资金按计划应用,实现代建项目的循序渐进建设,改善当前阶段政府应项目过多而出现拖欠工程款或负债建设的现状。

1.2、大幅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及效率。

自建体制下,许多工程项目施行的是行政式管理,项目负责人及基建班子在组建上都存在不合理之处,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兼任,基建班子则大多由单位临时抽调而成,且项目管理团队中缺少工程建设方面行家,致使项目单位人力和物力分流,影响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委托专业代建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发挥其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实施项目建设计划,这能有效完善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提升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率,使建设企业在完善自身结构的同时,能够以更充足的精力投入于本职工作中去。

1.3、加强政府对项目监管的力度

政府工程投资缺乏有效投资约束机制,易于出现“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状况,项目建设的诸多参与者,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三超”现象的受益者。审批部门进行项目立项,虽依照相关政策加以限定,但却缺少对“三超”现象的有效调控与制约。实施工程项目代建后,能够突破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模式,使项目建设处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之下,由有资质的代建企业接手项目建设,不但能够强化工程项目实施各方责任意识,而且能够强化职责分工,实现项目建设各方之间的监督合作,也大幅提升了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

1.4、充分发挥出竞争机制优势。

市场竞争机制是企业发展与创新的源泉,也是代建企业做好自身工作的推动力。近年来,国内市场体制日益完善,实施工程项目代建,可以实现多道环节招标采购,每个环节都可以实现平等竞争,使得前期咨询、投标代建、材料供应等诸多单位都各尽所能,提供最为优化的方案和最为合理的报价,能够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也能更有效地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及产品。

2、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认识到实施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存在的优势同时,也应认识到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代建单位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现阶段,各地政府投资建设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市政、水利、交通等多个行业,对工程项目代建企业形成严峻考验。部分无良代建企业受私利驱动,只强调节约施工及管理成本,却忽视对工程建设资金、人力、物力等的投入,无法全面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由此可知,工程项目代建企业必须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

2.2、工程项目代建体制有待完善

现阶段,各级政府重视项目代建制度,并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应看到,工程项目代建制发展应用年限不长,工程项目代建还有覆盖面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继续完善工程项目代建制度。

2.3、有待加强对代建工程的监管

工程代建体制是对以往工程项目建设模式的巨大转变,在规避了诸多弊病的同时,也应看到,工程项目代建各方间存在的利益关系,容易产生自身利益交换及腐败行为,代建企业也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有必要对其加强监督与管理。

2.4、代建企业与监理单位职责紊乱

国内已推行工程监理制多年,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工程监理地位及作用逐步弱化。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专业化的项目代建单位的介入,有些监理单位认为又多了一层把关者,思想上有松懈,而为降低成本,聘用的监理经验少,且兼职现象严重,责任心不强,将监理的部分职能推卸给了项目代建单位,造成了工程监理的进一步弱化。

三、加强与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策略

为更有效地利用建设资金,建设好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策略,推动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间的协作,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制定细则,完善代建项目工程建设与管理。

为推动社会代建行业发展,我们应该严格执行代建单位管理责任、代建项目实施程序、代建项目资金管理、代建项目奖惩等规定,加强对代建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签证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代建项目资金管理及廉政监督等重点工作的管理,建立规范的申报审批程序和明确管理责任,强化代建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将每个代建工程做成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

2、制定合同,编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实施代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应结合代建制特殊要求,重新编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对代建项目概况、代建工作内容(包括全过程代建和建设过程代建的工作内容)、项目投资控制金额、计划工期、质量标准、代建管理费、委托方职责(包括确定工程负责人)、代建单位职责(包括确定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预算及财务资金管理、竣工移交、违约责任和部分专用条款进行明确,报市建设局、市财政和市工商局批准印发执行,这将有利于规范合同内容,强化合同管理,促进代建工程顺利开展。

3、和建设单位协商,对风险责任主体予以明确。

现阶段,因为委托代建法律不够明确,代建制度出现的风险转移问题,无法实现责任转移,代建企业事先与建设单位相协商,从而明确项目建设的风险承担主体。

4、培训员工,有效提升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代建企业属于“智力服务业”,它与其他产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成果是在从业人员的知识、经验和智力中产生的。为此,从业人员的素质极为重要,这就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因此,要使企业有充足的发展动力,就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

5、积极探索,建立利于代建企业发展的体制。

国内具有代建制资质的企业几乎清一色是隶属于某一个政府机关,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机构的原班人马。现阶段,这个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相当不利的,行业的垄断限制了竞争,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们应该借鉴成功的经验,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深化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结语

总之,为了更好地适应建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全面推行代建制的要求,必须在体制、机制、科技及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创新思维,为推行代建制,提升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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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投资项目与项目代建制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首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政府投资项目种类较多,有的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的环节很多,非专业部门管理效果不佳,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其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资金是无偿拨付和使用的。因此,政府投资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投资超计划的“三超工程”现象。再次,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受到较大的影响,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不完善。

为改善和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现在所推行的“代建制”是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它形成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的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工程代建管理的主要参与方为委托方、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委托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政府所属投资公司,代建单位主要是指社会化的项目管理企业,使用单位主要是竣工建筑产品的使用管理者。代建单位的产生引入了竞争机制,除个别特殊项目由政府指定外,均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和代建单位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工程项目代建制与现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有本质的区别。首先,项目的管理责任范围不同:项目法人的管理责任范围覆盖项目全寿命期,包括项目策划策划、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偿还贷款及资产的保值增值。代建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只是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即从项目审批立项后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后向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后止。其次,项目建设资金的责任不同:项目法人需要在项目建设阶段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期间负责借贷资金的还本付息及对投资方的回报。代建单位不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只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保质保量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二、工程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问题:

1、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说明。这样就导致双方责任不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暴露出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法规不全,尚未建立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操作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致使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甚至处于无序状态。这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2、 现行体制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发展。代建制度中的参与方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门、政府所属投资公司和代建企业,代建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将极大的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对代建制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3、管理不严,委托方即政府不直接与建设项目的其他当事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施工承包商等打交道,与之打交道的是接受政府授权作为一个实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它政府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 另外,代建企业与项目使用单位的经济利益也未完全割断,致使投资失控,“三超”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对代建企业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的代建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代建没有明确的代建资质,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项目经理、复合型人才。并且代建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也尚未健全。

三、完善代建制度的几点建议:

为工程项目代建制健康有序发展,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范完善工程项目代建制度: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制定、修改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文件。明确代建企业应具备的管理能力或业绩、注册资本金、技术力量、企业资质等标准。确立代建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规范各方行为和相互关系。对于现阶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现而产生的风险转移问题,应通过立法来确立代建制度,将委托代建后的行政责任转移给代建人。同时制定合理的代建取费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责权利不对等的现象。

二是转变经营机制。代建制不应只停留在国内或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内。近年来随着投资数量的增加,投资主体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应该立足现在,面向未来,扩大服务范围,将其延伸至民营、外资领域;

三是强化管理。代建制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利用代建企业独立的、强大的专业化项目咨询管理力量,强化和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工程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整体化、系统化代建管理。因此,代建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开始,直至工程项目建成移交及责任期满为止都要负起法律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强化管理。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代建企业和项目的监督。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从代建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开始实施就应介入,进行监督,代建企业直至工程项目建成移交及责任期满为止都要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代建企业属于“智力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极为重要,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因此,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素质培养。

五是强调各方主体的责任和目标。要强调的每个主体在满足本身的利益前必须满足服务整个项目的利益,所以各个主体之间即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各方必须明确责任,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结束语

“代建制”使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管理思想更专业、更先进;通过市场的方式转移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风险。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因此,完善加强项目“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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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建设项目集成管理的内涵

1.1集成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集成管理即是以管理原理为基础,实现各种要素的集中、合成并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管理者的全面思维,能够对管理项目之间的联系进行更好的把握,从而达到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工程建设是众多持续、复杂、多变的管理项目的结合体,本身就具有相当的管理难度,在传统管理中往往会产生不同管理工作之间相互矛盾,或者是由于管理权限不明导致管理漏洞的出现等情况。因此,工程建设项目集成管理,实际上便是运用各种先进的管理科学为依据,对工程建设中的人力资源、财务、物品、设备、市场、制度等进行综合统筹,以实现管理的集约化、高效化,从而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1.2集成管理的运作

查尔斯・萨维奇在《第五代管理》一书中提及:“集成不仅是一种技术手段,集成正在影响着组织的结构,集成的过程是保持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的关键模式。”集成管理的运作关键还在于“统一协调”,也就是全面管理为基础,共同协作为过程。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项目如人工、技术、物资等,每一个项目都需要与其他项目相配合,才能对建设本身产生良性的辅助,而单一的项目管理工作正是为了统筹单一项目,使其与其他项目产生协作功能,但是相对独立的管理以及权限的划分,无形中为整体管理与调度划出了一定的界限,造成部门之间行动的不协调,甚至是相互背离。因此,必须营建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尽可能地消弭原本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促使整个管理系统融合为一体。

1.3集成管理的作用

集成管理的运用,具有一系列的优点,这也是它广受社会重视的原因之一:①有助于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在传统的管理中上层管理者往往不清楚基层管理的难点和矛盾,因而在发生问题时不能及时地进行调节。通过集成管理系统的构建,部门之间的信息处于公开、实时流通的状态,不仅能够快速地传递问题、传达指令,同时还能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便于管理者分析和预见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前做好准备。②有助于减少管理开销。削减了原本较为冗杂的管理层,实现了不同部门的统一化管理操作,因此减少了管理所需的开销。③提高了建设效能。更快更准确地下达指令、配送物资、处理问题,减少了传统管理中同一指令或申请需途经多个部门才能到达的不合理情况,整个建设团队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效率执行工作。

2. 如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集成管理

工程建设的集成管理到目前为止,仍旧处于探索、研究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能完全让人接受的理想体系,而不同类型的工程所开展的集成管理也不尽相同。但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集成管理都具有一定的共性,即是意识、体制(构架)、评价(绩效)、制度四个方面存在共性,这四个方面也几乎涵盖了管理的重要领域。因此,要实现工程建设的集成化管理,必须从这四个方面入手。

2.1树立新式管理意识

管理层是能够左右整个建设团队的关键主体,在管理过程中,所有的指令、规划等问题,无一不蕴含管理者的思想认知。管理者树立起集成化管理意识,并且积极学习相关的知识理论,结合实践对管理工作进行改变,才能使集成化管理得到彻底的落实。首先要明晰集成管理的优势与相关理论,通过主动学习、专题讲座、相互讨论等办法,不断摸索集成管理的精要,树立起以工程建设为核心的全局观念,强调一切以促进和保障建设为根本。其次要多搜集基层项目管理的相关信息,采用循序渐进的办法,先将关联性较强的项目进行整合管理,例如:人力与技术、财务与物资、设备与后勤等,逐步实现整体集成化。

2.2管理体制上的革新

通过对管理体制形式进行改变,促进集成化管理的实现,不同的切入点或者是不同核心造就不同的体制。①过程集成化。以工程建设整个过程为核心,实现管理的连续性,虽然在准备(事前)、施工(事中)、竣工(事后)三个阶段可能主体有所不同,但是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却很大,由此三个阶段的管理主体必须联合起来,采取相互监督、协同工作的办法开展管理工作,该体制不宜以建设周期为界限划分权限,而应当建立起一种全新的统一性管理系统。②组织集成化。在以往的工程建设当中,往往因为不同主体申诉各自利益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导致管理工作出现问题,正是因为投资者、业主、建设方等多方面均有权对工程进行一定的管理,因而产生一些矛盾。基于此,可以考虑构建出以某个单一主体为核心,其他主体集中授权管理的模式,同时授权对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授权主体有义务配合授权对象的管理工作,如此统一管理部门,令出一处,有利于防止“政出多门”的尴尬局面。③信息集成化。通过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打造贯穿于所有部门的信息渠道,便于信息数据的搜集与传递。例如财务信息、人员信息、建设进度等各种信息的统一化,可构建一个以信息为载体的工程全貌,再由管理者进行分析之后,逐一安排下一阶段的事宜。

2.3管理绩效的再思考

管理绩效是评定管理工作的标尺,同时也是刺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的重要事物,对管理绩效的思考主要是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两种。①评价指标。集成化管理并不是随意作秀,而应当是有目的有原则地改革管理,进而保障工程建设。因此,指标应当具有的特点为: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效率,有效地解决了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优化了部门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②评价方式。通过营建综合性的评价主体对管理工作进行持续性和整体性的评价,评价主体可以包括所有的工程建设参与者。

2.4管理制度的明确化

既然是管理创新举措,就应当有创新性的制度对管理工作进行保障,新的管理制度向如下方向进行设计。①制度应当明确新的权力和义务,权力的划分应尽可能地减少界限,实现真正地集成。②制度的内容还应当更加细致,原本各部门的不同条款,可以采取吸收兼并的形式,变成数个部门都可以遵守的条款。

3. 配套软硬件设施的辅助

集成化管理,信息工具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必须加大信息设备投入,将局域网、工地通信设备、电脑、配套管理软件、监管设备等一系列配套辅助设备的建设提上议程,为集成管理打下物质基础。

4. 总结

集成化管理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发展特别需要借鉴和学习的内容,但是由于该模式的不成熟性,因此还需要不断研究和改良。未来集成化管理还应当注意复杂理论的实践过程,以及在实践中升华理论。我国工程建设仍旧处于紧张进行状态,未来的发展不仅要积极地向国外先进管理科学学习,同时还应当立足于我国实情,做好自身的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祥.建筑工程项目集成管理的发展前景[J].民营科技. 2014(07);

[2]赵婧.建筑工程项目集成管理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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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moder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for object, by project manager responsibilities as the foundation,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project goals for the purpose, to constitute a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elements of the market, in order to adapt to this set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the management system as a guarantee, the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system.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oder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代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本产业, 对国有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现在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 建筑业在各个行业的竞争和发展中起到了表率的作用。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活动,要是搞好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经济提高效果。 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在符合合同目标的前提下,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

一、现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研究如何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对项目按照其内在逻辑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 、协调和控制,以适应内部及外部环境并组织高效率地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 、科学性和程序性。

项目管理的目标就是项目的目标,项目的目标界定了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 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费用控制、 安全管理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 、材料、 机械设备 、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具有集合性、 相关性 、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项目是具有系统性的施工,施工项目管理是具有系统管理的特点的。

二、加强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1、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 施工中精心组织, 精心施工, 创一流管理一流的施工质量 ,强化质量意识。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程序 ,对工程施工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 ,实施质量目标管理 ,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及创优意识 ,加大质量奖罚力度, 管理层将权益与质量管理挂钩 ,用内部合同形式进行约束, 实施重奖重罚。

2、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a建立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的安全管理制度 推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保证现场的施工安全 防患于未然 减少或者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灭安全隐患的产生 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b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要以事前控制为主安全无处不在, 无时不在, 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 ,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 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时刻处于 “在控和可控 ”状态。 学会在事前抓安全, 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c 加大安全投入, 严格按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管理。 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计划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费用 ,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管理实施; 包括:施工场区道路硬化、 现场围挡 、三宝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四口防护到位等, 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 :深基坑支护 、脚手架工程 、大型模板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且要经过专家论证。 d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 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抓落实要在基层、 在现场、在作业面 、在工人中。 必须做到谁管理、 谁检查、 谁签字 、谁负责。

3、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属于全面而综合性的管理方面的工作,具备全过程、系统性与全员管理的基本特点,建筑工程要充分结合建筑的基本特点,充分做好计划管理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基本特点制定科学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的合理进度进行明确的说明,来将其变成施工进度的指导原则。

4、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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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民用建筑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种类日益丰富,这也导致了建筑材料管理难度的加大。很多施工现场还存在着施工材料分配放置混乱的现象,一些建筑材料没有进行系统的归类就随意的乱放,会降低其使用效果,或出现过期废置的现象。

(2)没有进行严格的施工现场环境监管

虽然现在很多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了屏障,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施工人员的随意进入,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很难被切实地利用去保证施工的安全性、环保性、优质性。不仅如此,一般的施工现场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导致周围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威胁到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因此,相关的施工管理者针对这种状况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整治是迫切需要的。

(3)施工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完备常常使原有的施工管理标准与规定成为摆设,不能真正发挥其实际的监察管理作用。很多施工现场都存在着施工管理秩序模糊混乱、建筑材料摆放不分不明、材料没有进行及时有效利用、废弃及浪费资源等不良现象,这些都是导致施工现场秩序混乱、施工效率低下的原因。另外,对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不正当使用操作和缺乏科学、合理的故障维修处理应对措施,都减少了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期限,还导致了很多材料资源的废置。

(4)施工管理人员缺少施工安全管理意识

一些施工现场只设置了很少的警示牌与安全标识,而且是设置在一些隐蔽区域,不容易被及时的发现和回避,这种现象如不进行及时的整顿与处理,就很可能导致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使建筑施工正常、高效率地进行,就必须保证施工的优质质量。然而,现在的施工现场仍存在施工人员不注重对自身的保护,误戴或不戴安全帽的行为,一些危险地带施工者没有进行安全防护准备等现象。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威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2、实行有效的施工管理控制措施

(1)对建筑材料与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充分发挥各种建筑材料的作用,规范的操作施工机械设备能够促进施工管理控制的有效进行。对于购买来的建筑材料一定要进行严格的质量与性能检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类放置,对一些重要的材料进行复检以保证其有效的发挥使用效果。与此同时,施工材料负责人也要对施工材料进行系统、合理的分配与储存,避免材料漏用、误用情况的发生。最后,还要重视对建筑废料的回收再利用和施工完成后剩余材料的有效利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及时的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

(2)落实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或破坏,那就是得不偿失了。因此,在选择施工材料时,应尽量使用环保性能强的材料,这样能够实现环保与好的材料使用效果的双丰收。根据施工场地所处的地理、生产生活环境情况,对噪音较大的施工机械使用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适时改变,做到较少的打扰到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生活、工作,维持一个和谐、安静的生活、生产环境。合理分配施工设备、材料、办公地点的布局,力求把施工污染降到最小。另外,还应在施工场地建设一定面积的绿化带以及采取一些清洁措施来有效的减少施工灰尘污染。

(3)形成系统、有序的施工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具有实际意义的管理制度来确保民用建筑工程的有效实施,使施工管理控制措施的核心手段。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应对各种问题的制度,统一规范施工行为与标准,实行明确的职责分配和有序的施工程序制度。根据施工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不断地丰富和改进施工管理制度,使施工管理控制能有一个明确、有效的遵循标准。鼓励全体施工管理工作者进行相互的监督与制约,使监督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增强民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必须把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否则会对施工的有序进行产生严重影响。建筑施工管理者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的施工安全知识与机器设备合理、科学操作等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来减少由于施工保护或操作不当而引发的悲剧。管理人员也同样要具备全面、系统的管理知识,积极主动的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责任,保持工作热情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真正保障民用建筑的施工与有效的施工管理控制的同时实行,派遣专业人员实时、有效的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动态也是一个不错的监督管理方法。最后,还需要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建筑工作者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的安全施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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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目前,国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推行实施代建制,真正形成了依靠市场配置资源、遵循市场规则、辅之行政手段的市场化政府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代建制对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及其作用如下:

1.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

长期以来,在我国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中,一直采用的是在投资方、使用方和审计建造商之间,由使用单位设立一个临时机构(筹建处等)来管理建设项目。这些临时机构通常缺乏应有的建筑技术和工程经济等知识,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和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问题。如决策不够成熟,随意调整方案,前期及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拖工期,损害了政府投资人的利益,。

不少项目在前期也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但仍有不少项目在决策时还是不切实际、跟风上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批项目所做的可研报告实际上是“可批性”报告。实施代建制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由代建人在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提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对投资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体制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又便于政府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真正向市场化和目标化管理转变。其优势:

(1)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的要求,按照批准规模和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如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控制投资,难避免随意改动、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突破投资。

(2)咨询公司必须主动依靠和尊重使用单位的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合理建议,在项目实施中予以实现。

(3)充分发挥了咨询公司专业技术力量和积累的工程经验,为业主把好技术关、造价关和各类采购的质量关。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使投资人对项目的监督真正落实到项目建设过程中。

2.提高了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

代建制下,通过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是专业从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咨询机构。通过发挥代建企业的专业优势和工程经验,可切实保证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有效控制。如代建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建设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可以按照规范的招标程序,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和技术设备供应商;可以准确核定工程量和工程进度,避免高估冒领建设资金;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带来的各种损失。通过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合理安排工作,极大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代建合同,代建企业有责任随时向投资人报告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进展情况,便于政府投资人心中有数。

3.工程项目控制得到了真正的落实

在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下,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前期工作的不够深入,决策的随意变更等因素,造成投资一超再超;通过各种关系挤进项目的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难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政府官员偏好于抢工期,以项目提前竣工为进度控制目标,不顾是否科学合理。

代建制为政府投资项目引入严格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法制建设机制,在满足项目功能前提下,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要求在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的委托合同中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代建单位将全心全意做好项目控制工作,使用单位则侧重于监督合同的执行和代建单位的工作情况。

4.竞争机制发挥了充分的作用

代建制采用多道环节的招标采购,竞争充分,投标代建单位,投标前期咨询、施工或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都会尽其所能,以合理的报价提供最优的技术方案、服务和产品,代建制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公共资源的占用,有利于降低项目总成本。

5.更加有利于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

代建制的实行将打破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使各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使用单位不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建设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的招标定标活动,代建单位在透明阳光的环境下进行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地定标,遏制了在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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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模式的特点是将工程项日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代建代管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

1 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主要方式有:

1.1 项目管理服务(PM)

即工程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在项目的决策、实施阶段为业主编制相关文件,提供招标、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管理和服务。

项目管理(PM)的定义为“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P)和项目控制(PC)以达到项目的费用目标(投资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即PM=PP+PC.项目管理(PM)分为业主方的PM、设计方的PM、承包方的PM和供货方的PM四种类型。其中业主方的PM起主导作用,项目策划以时间划分包括决策期的策划、实施期的策划(又分为进度策划、投资策划、质量策划)及经营策划。策划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项目控制(PC)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具体来说,项目管理服务(PM)是指工程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程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承担一定管理责任的服务方式。

1.2 项目管理承包(PMC)

即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总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设计、采购、施工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PMC是受业主委托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的项目管理承包商,PMC管理模式分成两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为定义阶段,第二阶段为执行阶段。在定义阶段,PMC要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提出一定的合理化建议;根据有关标准、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与经验做出投资预算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参考;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工程设计、采购和建造的招标书,确定工程中各个项目的总承包商,视不同的项目总承包商可以是EPC或设计―建造。在执行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详细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PMC在业主的委托管理合同授权下,进行全部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直到项目完成。在PMC介入的各阶段,PMC要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业主则派出少量人员对PMC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加强“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研究

由于项目管理是国际上一种科学通用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在我国又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和发展,所以单纯区分政府投资的运作模式已不是很必要,因为不管是哪一种投资方式,对于工程建设过程而言,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都是一致的,但是“代建制”既然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的一种管理模式的提出,必然有着它重要的内涵,还是有必要加以重视并进行深层次研究的。

2.1 首先是明确概念定位,规范表达方式,坚持基本程序。代建制运作方式实际上就是系统、完整、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其基本程序为:编制项目申报建议书,批复并确定代建单位,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办理开工手续,组织项目实施至竣工验收,政府审计与稽查等。

2.2 规范代建合同,加强对代建行为的管理,确保代建项目建设目标,最大限度地提高代建质量,消灭和降低投资项目风险。

2.3 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明确代建人的社会、经济的法律地位,明确其与投资者以及其他承包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

2.4 建立和健全工程保险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工程项目代建行为的责任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

2.5 疏通行业监督管理渠道,理顺行政管辖关系,规范代建行为、严格合同签订,严密招投标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代建行为不当造成项目风险。

2.6 加强代建资质管理,明确代建单位的资质条件和资源条件,将代建单位的项目承担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严格挂钩。

2.7 明确代建业务范围和责任期限,划定代建服务费取费标准,严格合理取费下的有序竞争,确保代建单位的合法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保证代建责任的可实现。

2.8 合理规划专业结构,强化人员素质的提高。

2.9 加强行业从业力度,建立相关法律保障体系,避免代建人业务职能与其法律资格不相称、诸多关系无法协调的问题。

3 加大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推进的力度

发展和推进工程总承包是促进加快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和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资源不断优化组合的过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最大特点是把资源最佳地组合到工程建设项目中,减少管理链与管理环节,集中优秀的专业管理人员,采用先进科学的方法,真正体现风险与效益、责任与权力、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是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的有效运行载体。因此必须提高业主方的认识,从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人手。根据建筑业企业新的资质调整和跨国承包商的介入,外资和先进管理模式的引进,一些有能力、有远见的施工企业和业主也将适应时代要求,成为先进生产方式的领头羊。特别是工程质量终身制、项目法人制的推出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必将把工程建设从分阶段、分专业、分体块的分割、小生产化管理,推进到全过程、全方位、集约化和大系统管理,真正落实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效益责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所以加快工程总承包的推进是今后工程项目管理再深化的必然趋势。

4 代建制的缺点

4.1 设计的“可施工性”较差,设计时很少考虑施工采用的技术、方法、工艺和降低成本的措施,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多,导致施工效率降低,进度拖延,费用增加,不利于业主的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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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4—016—03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对所投资的建设项目一般都采用由使用单位设立一个临时机构来管理的模式。随着项目通过各项审批后,设计和建造商的重心就转向了使用人,政府投资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被明显弱化,进而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拖工期成为常见现象。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地方政府在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中也涌现了各种创新模式,“代建制”就是其中相对比较先进的一种。

代建制,是指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等方式择优选择有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期法人,按照合同约定全权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组织项目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和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是一种项目组织和合同安排的方式,是一种项目管理模式。它能更好的控制投资,提高管理水平,有助于节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社会成本。

我国各地的代建制大致来说,项目参与者有投资方、使用方、方、设计方、承包商。代建制的运作程序分成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投资方决定需要投资的项目;然后由使用方提出投资额,经政府审批后,有使用者主管单位选择方;方进行设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图完成后,方选择招标机构进行施工招标,待施工承包商确定后进行项目施工。代建制的管理组织机构大部分是由使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与方签定合同。

“代建制”即投资人利用国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委托以赢利为目的的招标公司,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在我国,从1993年开始福建省厦门市就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并在改革中不断地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实施代建制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即政府投资人从市场采购项目管理服务资源,这样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和力度,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又能使政府的项目管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转变,规范了政府自身投资行为,遵循市场规则。

在房价疯涨的背景下,两会上许多代表都提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来平抑房价的建议,商品房降价之外,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重视并探索适应调控的另一条路径——建设保障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主要形式就是代建,即政府出钱,开发商代建,政府同时会支付开发商一定管理回报。

保障房项目一般具备体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将贯穿全程,其中业主方(政府)提出的工程变更是造成项目目标变化的主要根源,且影响是多方面的。代建项目团队(开发商)只有加强了业主方(政府)工程变更的管理,项目的计划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本论文的研究目标是通过对保障房项目政府工程变更的分析研究,向代建人(开发商)提供管理业主方(政府)工程变更的有效流程,以优化工程变更管理,利于保障房项目的目标的实现。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对于已有的条件、要求、计划等的改变和修正。由于工程项目在技术、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复杂性,工程变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干扰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质量缺陷等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工程变更的类型、原因及后果,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按照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一般包含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两大类。设计变更,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洽商单两种。工程签证,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需要由建设、监理、施工

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如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按照提出者不同,工程变更又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由设计部门提出。由于设计部门在原设计时时间偏紧、工作不仔细、工作深度不足、设计基础资料不齐全或不准确,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不合理设计或设计错漏。因设计者本身造成错误设计,以致施工中无法按原设计实施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及其功能实现,必须进行设计修改或优化。

第二类,由业主(建设单位)提出。一般是提高设计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或业主在合同限定范围内,根据工程投资、建设、进度需要提出变更。

第三类,由监理提出。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为满足质量要求,认为有必要提出修改设计,或由于原设计过于保守、浪费或施工不便等,对原设计进行优化。

第四类,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以及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加快工程进度等情况下,可提出工程变更。

第五类,由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而提出变更。

按照可预见性与否,工程变更可分为可预见的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变更。可预见的变更属于事先有计划的变更,或打算进行的变更,如项目团队有计划地进行人员调整;而不可预见的变更属于自然发生的变更,并不存在事先人为计划的任何成分,如无法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所引起的变更。可预见的变更是一种主动的变更,项目团队事先进行周密计划,然后采取必要的步骤或行动实施变更计划;而不可预见的变更是一种被动的变更,一旦发生这类变更,项目团队只能被迫进行应对。对于项目团队而言,主动变更往往意味着机会,而被动变更往往意味着威胁。项目团队应充分利用从以往变更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尽量采取主动的方式,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进行成功的变更管理。 根据变更引起的后果和影响,变更还可分为有利的变更和不利的变更。有利的变更不仅会在短期内取得正面的效果,而且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不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有利的变更,如改用先进的技术或管理方法,可以创造持续改进的有利环境,从而提高项目的价值,因此应该受到充分的鼓励和支持。相反,不利的变更,如被迫赶工,往往导致管理混乱的不利局面,从而降低项目的价值,因此应当尽量加以防止和避免。

根据可选程度划分,工程变更可分为强制性的变更和可选择的变更。一些工程变更是必须进行的,例如伴随着法令或规范的修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另外一些变更则是可以选择的。

理论上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都有可能提出工程变更,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但实际工程施工阶段的绝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很少提出工程变更,并且都要涉及增加投资、延长工期。

通常人们将工程变更描述为“设计变更”,但不是说只有设计方能提出工程变更,之所以称谓“设计变更”,是因为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在技术上、实际中都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确认,也只有设计进行了确认,各方特别是施工方才能合理的提出增加费用,延长工期。

政治环境主要包括:政府的有关政策发生改变,政府机构办事效率低下,各种许可批准程序繁杂,速度缓慢等。经济环境主要包括:经济动荡,通货膨胀,劳动力、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价格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

法律环境主要包括:劳工法、安全法、建筑防火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等发生变化。

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差,工程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反对等。技术环境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应用,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普遍加大等。自然环境主要包括:无法预见的不利的现场条件,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风、雨、雪、温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

业主引起的变更。由于业主没有明确定义项目目标,改变要求,缺乏资金,没有及时付款,没有及时决策,没有及时提供施工场地等原因,都可能在工程项目中造成工程变更。其中,业主改变要求的情形包括:改变工作范围(新增工作或取消工作),减少预算,缩短工期(要求赶工),提高质量标准等。

设计引起的变更。没有正确理解业主的要求,设计人员缺乏技能,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失误和疏忽,与现场条件不一致,缺乏可施工性,价值工程实践,所有这些与设计有关的原因都可能在工程项目中导致工程变更。

承包商引起的变更。与承包商有关的变更原因主要指没有正确理解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没有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成本、进度、质量计划),现场管理混乱,劳动生产率低下,不良的沟通和协调等原因。另外,分包商也可能引发工程变更,上游分包商的工作延误也可能造成下游分包商的工程变更。

直接影响。①工作范围变化,如新增工作、取消工作;②时间变化,如工作时间延长、赶工;③成本或资源变化,如成本超支、资源浪费;④需要修补缺陷,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校正、施工返工。

间接影响。①劳动生产率损失;②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③打乱工作流程;④索赔和争端;⑤士气降低;⑥声誉受损。

正面影响。少数的变更能给项目带来正面的影响,如在设计阶段利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优化,通过成本效益分析,从若干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而该方案最能使变更带来的效益大于为此付出的费用。

负面影响。大多数的变更只能带来负面的影响,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对于这样的工程变更,项目团队必须加强变更管理,尽量减少变更带来的负面影响。

工程变更控制的管理,应该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的相关责任方进行必要的界定。

同时,对工程变更的目标进行确认,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进行论证,对工程变更的方式进行优化,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权衡,对工程变更的工期影响进行评估,对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所以对工程建设相关各方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必要性、费用变化、工期影响、工程风险进行全面的论证;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进行费用、工期、风险的最终核算,下发设计变更单,按变更单施工。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工程变更提出方的目的,往往提出工程变更的主体不同,其对工程变更所要达到目标是不同的,如设计单位是以相关规范及条文为变更底线进行基础性把关,但现在设计人员为了逃避责任往往在满足各种规范条例的前提下,做出非常保守的变更,相应地也增大了费用。而施工单位在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时,往往是会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其最终目标是为了修改合同价格,增加工程费用。

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程师,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价值性。

在工程管理的活动中,事前控制是必须加强的工作。变更涉及建设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根据经验,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发生的大多数变更,均是因为前期决策考虑不周或设计时的错漏,所以一定要在实施以前就要想办法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前瞻性,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手段控制设计质量,从源头上遏制变更的发生,提高变更管理的水平,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规范项目管理。如果项目从启动开始就按规范进行管理,真正实行专业的项目管理,在项目决策时就使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度,有效的控制变更的发生,进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在建设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设计就成为关键。据有关资料显示,项目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建设工程费用的1%以下,而这小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以上。故应当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方案的优劣、设计质量的高低,与设计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人员配备、专业设计之间相互配合,三级设计审核制度及设计院质量事故责任制度均有密切联系,因此要在设计合同中对设计质量和返工等作约束、考核;同时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提高设计施工图质量。第三,遵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杜绝“三边工程”。 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的“三边工程”,往往为保证工期,大部分的设计图纸都是在催促中提交的,出现错漏再所难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变更。而这一类变更通常是在合同外的,这对于工程的投资控制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要保证工期,那么赶工加班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业主一定要按照科学的建设程序,杜绝“三边工程”,将工程

变更的出现频率降到最低,从而使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加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最大的节约,加强变更的全过程管理,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决策,对设备的选择、结构形式的选用等,要与设计院一起研究、管理,否则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设计方案能优化到什么程度,同时由于业主参与设计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设计阶段限额设计,边设计边算帐,能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

第五,加强对施工图的审查。每当施工图到时,及时交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设计院联系并交换意见;加强总图的会审和审查工作,做到合理使用,综合布置,节约使用土地,一次考虑到位,杜绝重复投资;加强施工图的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工作,还可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

第六,要加强管理人员的配置、素质和责任心,否则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提出优化的方案和意见;而且在工程变更控制的诸多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加强对变更控制人才的培养是一件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第七,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对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作出明确规定。招标是合同谈判的第一步,对于中标单位来说,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业主的经济利益。如果在招标时没有详细的条款进行约束,那么将会给项目的投资控制带来巨大的困难。所以,变更调价的原则必须详细列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为下一步的施工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尽量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出现。

必须制订详细的变更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变更审批原则。为变更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避免发生扯皮现象。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明确审批变更的权限层级,做到有章可循,审批严格,职责明确,做到每一次变更都有完整的审批记录。

从变更管理的程序上看,要有完善严密的审批程序。特别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在设计院提出方案后,还要再次组织审查会,对新方案进行再一次审查,通过后才进行施工。在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必须要求以标准的形式(例如表格) 上报,并且要有完整的内容叙述。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类型的工程变更,给业主和监理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带来一些困难,影响项目实施管理的效率。要做到科学、有序地应对各类型的变更,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变更管理程序,从变更的受理、审核、审批以及后续工程量的确定、签证、结算等方面要有明确的管理办法,确定变更的管理程序。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职责及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审批,杜绝工程变更处理的随意性。对于提出的变更方案要从经济、技术、工期、安全、质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在审核的时候一定要对方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杜绝那些不必要的或是方案没有优化的变更发生,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工程变更是项目投资失控和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它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都会产生影响 。工程变更涉及了从设计到施工的整个过程,并且每个项目的变更发生各有各的特点。但变更的产生一定有其共性的一面,所以在项目的管理中须重视对变更的总结研究,不断查找变更产生的原因,寻求有效的管理途径,将工程变更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将其对工程项目的影响控制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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