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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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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范畴的概念

篇1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2)05-008-07

关于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是一个永恒范畴还是历史范畴的研究和争论,在国内学术界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争论各方都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中找到相应的理论依据。根据笔者掌握的文献资料,苏联学者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探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两重性,卫兴华先生在1957年就提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是一个永恒范畴的观点。此后,许多学者围绕这个问题展开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和争论,并一直绵延至今。

笔者在《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探析》(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09年第8期,以下简称“原文”)一文中,提出从生理学与经济学两种不同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这种观点得到学术界同仁的关注和批评(参见胡爽平:《正确理解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11年第6期,以下简称“胡文”)。鉴于劳动二重性学说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与学术界的长期争论,笔者深感对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及其当代意义的研究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同时,本文也对胡文的批评和指责做出必要的回应。

一、两种不同意义的抽象劳动及其相互关系

在进一步探讨两种不同意义的抽象劳动及其相互关系之前,让我们首先重温一下作为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方法的抽象法。对于马克思的抽象法来说,抽象过程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本质上是人的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具体到思维的抽象,再从思维的抽象到思维的具体,从而科学地把握客观对象整体的认识过程。抽象就是在分析的基础上抽取对象的某一个方面、属性或关系,而舍弃其它方面的思维过程,作为抽象的结果的东西,就是对象的某个方面、某种关系或某种属性。抽象法虽然否定了感性具体的整体性,但能使人们深入到客观事物的内部从而在纯粹的状态下来研究和考察对象。因此,抽象只是客观对象的某个方面或某种属性,它是人们认识事物过程的一个阶段,也是进一步实现从抽象上升为具体进而在思维中再现具体的前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有必要思考这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如何确定?这个逻辑起点应当具有怎样的特点?从抽象方法本身来看,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应当具备以下三个特点:其一,它应该是反映研究对象本质的抽象;其二,它应该是研究对象本质抽象的极限,是一种最简单的规定,在研究对象范围内,它不以其它方面、其它因素为其存在的前提,相反,对象的其它方面、其它因素都以它为前提;其三,它应该包含着进一步发展的源泉、动因、契机和胚芽。

篇2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术语。像: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投资资金,服务,投资基金, 公债买卖业务,债务人欠款,固定基金,周转基金等。有的术语对大家来说已经很熟悉了,所以很容易接受。这样的术语概念还可以找出很多,像:合作社,农业综合体,破产,利益,贸易折扣,股东,利润,租赁,承租人,商品生产者,供货商,承包商,债务人,行政管理模式,计划经济,贷款,竞争,购买力等等。但是,由于在社会经济范畴里的全球变化,很多这种术语开始具有附加的意义。

我们对这么一个例子进行分析,货币/钱/资金和贷款,原则上说,这两个单词并不新鲜。然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情况下这些概念表现了新的内容,比如:以前不能自由兑换的纸币(被称为死板的货币)变成了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贷款,也有钞票的涵义, 术语的概念界限从本质上分化了,如果以前这个术语仅仅和贸易领域有关,比如用钞票买东西,那么现在这个经济术语的概念界现从本质上分化并且延伸了,例如在银行业里得到贷款给商业团体或房屋建设等,在对外经济活动范围里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的外汇通道贷款给人文计划。

这些术语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汇率,外汇通道,浮动汇率,固定汇率,存款,信用证,发行等等。由于这些术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碰到,所以对它们的理解我们不需要任何的专业手册和术语词典。基本上我们明白它们的含义,虽然是比较简化的,也就是说并不像这些术语在经济,财政,银行业等专业领域所理解的那样。

语言使用者是如何在他们的语言意识与某个经济学术语单位接触的过程中慢慢理解它的呢?

当然,在语言交流学里术语被看作是思维单位不可分割的具体表现。每一个术语都表达一个固定的概念。很多经济学术语都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另一方面,经济学术语即与基础经济学的术语概念有密切的内部联系,也与其它的许多科学领域关系紧密。例如,普通科学领域里的术语(如系统,体系,制度)的概念,也被应用于很多其它的知识领域,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专业经济领域中的这些术语的含义了,像经济体系,税收制度,财政系统,对外贸易体系,收入分配制度等。

对于那些对某个具体学科的术语体系进行研究的语言学家来说,广泛的有条理的意义体现了该科学领域的不同概念之间在名词性层面上内容的和逻辑的关联。

在科学领域的概念或理论的名词性层面上,概念间的内容关联一般用于同一层面的各个领域的课题的系统化,而概念间的逻辑关联则用于不同层面的各个领域的系统化。例如,在整理经济学概念时,在概念间内容关联的基础下可以分成《社会生产》和《工业(专业)生产》两部分。第一部分涉及到反映社会生产本质特性的概念体系,如经济领域,而第二部分则与民族经济体系中的各个生产部门的发展有关。

在社会生产部门和专业生产部门的某些概念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联,把一些最通用的概念划分成独立的一部分。以下这些术语或术语词组所表达的概念就属于这一类:物质财富生产,进款,利润,劳动生产率,生产费用,生产能力/设备,周转资金,固定资金,需求,供应,最大利润,价格),价值等等。

在某一课题领域的范围内概念的内容系统化取决于它们所属的对象,性质,关联,条件,数量,进程等范畴。这些范畴是概括名词性内容信息的工具。在任何科学领域里这些范畴中的每一个都有与其相符的具体的型式。在“市场及其结构”的领域内,概念(如价格制定和价格歧视)是属于对象范畴的,那么在“国家财政和预算政策”的领域内,这些概念转变为别的内容方面的概念(比如:制定价格过程中的国家干预,价格制定的国家调控等)。因此,一方面,术语概念内容的特性在每个科学知识领域继续保持下去,而另一方面,再其它的科学领域里也出现了它们与术语结合的联系。

经济学术语领域里,在名词性的知识层面上,内容的系统性具有不同属性的范畴间的种类关系“现象――本质”,“对象――状态”,“对象――关系”,“对象――数量”,“对像――过程”等。例如,在投资政策和投资活动领域的基本概念里,直接投资和直接投资流入这两个概念就是被范畴间内容的关系“对像――过程”联系在一起。

在科学概念的亚系的范畴中随着名词性的科学知识的层次范围的逐渐缩小,也体现了概念分类的层次。内容的系统性给定了各个范畴内部的关系“整体――部分”,“系统――元素”,“原因――结果”,“独立的――派生的(导出的)”等。在经济学范围内经常能够碰到“整体―部分”,这种概念关系的例子:税―所得税,资本―信贷资本等。

分出范畴间和范畴内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内容关系的意义在于,确立任何与这个关系有关联的所有的经济领域的原始概念特性。这些特性包含在相应的概念的属―种的差别里。

个别的名词性层面在概念分类的范围内形成了科学概念的不同的细分,这是对同一类型的概念的主体根据不同的划分原理来合理划分的基础。内容的关系在这个层面上与各种类似的分组有关。这一类的例子有:概念“交易”在国内贸易里和“贸易业务”在国际贸易体系中。

最后,在概念的分类次组的范围内不同的并列从属的概念可能与内容的关联有关,这些内容的关联制约了对这些对象(现象)的概念符号的特性的总结。在对相应的并列从属的概念的内容进行平行的多元划分的情况下,形成了所有划分原理的特征结合的条件。例如,在表现通货膨胀过程和经济危机的概念的分类次组里,比较概念失业和滞胀(当通货膨胀与失业结合在一起时的经济状态)之间的内容的关系,在一元划分的情况下是比较相应的并列从属的概念内容。

科学概念除了在组分类,次组分类和细组分类中的内容关联外,还在同属的和从属的特定概念之间有逻辑关联,这些关联是以用合理的方式对该概念做出相应的说明并得出正确结论的前提下从种的概念内容中引出同属的概念内容的方法为基础的。例如:下列概念就体现了逻辑关系:行业壁垒和价格歧视,这个概念内容“行业壁垒”就是从概念内容“价格歧视”引出的。

篇3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033-02

一、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概念的分析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通过批判旧哲学而使实践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进而使哲学问题实现转向的。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1]16在这里,马克思的实践一词,必须从人的感性活动的角度去理解,且马克思认为,若正确理解人的感性活动——实践,一方面,必须承认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人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也就必须包含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活动意义。另一方面,此处人的主观能动的活动不是人的抽象活动,必须具有现实的、具体的意义。

那么,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的人的现实的具体的体现着能动力量的活动怎样将人的事物统一起来的呢?他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16。这就是说,在人的实践行为中,事物(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同时的、一致的。事物(环境)的改变是人的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时时处处体现着人的力量,而人的活动也体现在事物的改变之中,事物是对人生成的过程和结果,且事物的改变也体现着人的改变。例如当第一块石头被打制成石制工具时,猿手也就变成了人手。属于人的真正的人类劳动就开始了,人类出现了。就是说,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体现着人和事物相互作用互为对象的意义,否则就不是马克思认为的实践。也正因为马克思的实践体现着人和事物相互作用、互为对象的意义,所以,马克思的实践才能真正将人和事物统一起来,进而将实践作为哲学的核心范畴,进一步,哲学问题就不是形而上学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则哲学的发展也就实现了问题的转向。

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17。这里,马克思用其实践概念消解了哲学中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即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将哲学的问题归结为实践问题。必须从实践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实践是人存在的方式,所以他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7。社会关系总是在人的实践中产生的,所以,马克思又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18既然马克思将实践作为理解人及其活动的核心范畴,作为其哲学的核心范畴,且使哲学的问题发生了转向,那么马克思对哲学任务如此理解也就是必然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理解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19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确定以实践为核心范畴批判了旧哲学,构建了新哲学,且使哲学的问题和哲学的任务发生了转向。而且,马克思的使哲学问题发生转向意义的实践概念与别派哲学的不同,体现着人的能动力量,是人和事物相互作用、互为对象的过程。那么,我们不仅问:为什么马克思能够提出与别派哲学不同的实践概念,这种实践概念,这种实践概念的理论渊源是什么?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马克思在其他著作中怎样涉及的,又是如何论述的呢?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蕴含着马克思的实践概念。

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理论线索

1.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互为对象的对象化活动,我们就此可以推论出: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而这一点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所论述。他说:“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他人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的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2]105

马克思认为,人既然有自然力、生命力、有欲望,则人必然需要对象,又因为人是受动的、受制的和受限的,则人的欲望或需要的对象存在看,且不依赖于人必然存在着。由于人需要且必然需要对象,人才能是现实的,而这也是人是生命的表现,也只有对象才能使人表现自己的生命。所以,就人的生命表现而言,人必然是对象性存在物。

2.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是能动的,自由的存在物

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且人必以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但人的表现生命的本质和动物是不同的,人是能动的、自由的以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57“……人的生产是全面的……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生产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人在生产整个自然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2]58

马克思认为,动物的活动只是本能的活动,而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即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活动和活动的意识。人不仅能够以他自身之外的东西为对象,而且还能够以他自身的意识、自身的活动为对象,因此人是最安全的存在物。人的活动是全面的、自由的,可以按照任何尺度、按照美来进行。

3.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与对象是互为对象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事物的存在,必然是对象性地存在着,即必须以他物作为对象存在着,否则就是非存在物。那么人和对象的关系到底如何呢?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2]106这就是说,只要人有对象,人就必然是对象的对象,除非对象不作为对象存在着即对象不是对象。食物必须以吃食物的人为对象,食物才是人的对象,才能被人食用,同时,人只有吃食物,食物才是人的对象。如果人不以食物为对象,又或食物不以人为对象,那么就不存在食物,也没有以食物为对象的人。所以,在马克思那里,所谓对象性的存在物,其存在必然是互为对象性的存在,否则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即非存在物。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的活动是全面的、能动的、自由的。与人自身,人之外的事物即人的对象是相互作用、互为对象的关系。正是这一思想的发展线索,使得马克思能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与其他哲学派别不同的实践概念,并以此实践概念批判旧哲学,将实践作为哲学的核心范畴,并使哲学的问题发生转向。但是,我们不禁问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为什么能够提出“人是互为对象性的对象化地存在着”这一思想呢?马克思通过提出这一思想,究竟要说什么呢?

三、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的活动探讨的线索

《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固然是未完成的、不完整的和不成形的著作,且是后人加以整理和编排的,在表面上的内容混乱不能掩盖马克思清晰的线索和完整的逻辑结构。笔者认为,马克思从讨论经济学问题入手,即通过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入手,进而提出人的一系列异化的表现,进而又讨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和劳动的问题。既然异化是人与其活动对象的分裂,人被对象奴役,即人只是对象的真正对象、而对象只是人虚假的对象,一句话,既然人丧失对象,则消除异化,必须是在逻辑上提出人的能动的自由的问题,必须提出人同人的对象是互为对象的问题,最终又必须提出只有对象性的存在才是真正的现实存在,非对象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的思想。而马克思所以提出或能够提出这一思想,在其哲学线索中,又必须是以批判黑格尔辩证法及其整个哲学为理论探讨线索的。笔者认为,这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整体逻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方面,马克思从现实的经济生活入手,批判旧的国民经济学,并以现实中的人的一系列异化问题进行讨论和思考。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从思想的逻辑上,从对旧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中,从费尔巴哈等人对黑格尔的批判中对对象化的问题,人的自由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最终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孕育了他的实践观点。进一步,马克思又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正式、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实践概念,并将实践概念作为其哲学的核心范畴,使哲学的发展出现了问题的转向。

篇4

二、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的本质分析

篇5

中图分类号:F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7)06―0084―03

近年来,文化经济问题已经成为中西方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但纵观之国内外学术界对文化经济问题的研究状况,这些研究成果大都主要局限于探讨文化与经济的各种联系,而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产业的研究还不多见。一方面,传统上的大多是从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生态学等角度,把文化作为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精神活动,乃至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来研究;另一方而,即使国内外现有的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产业的研究,无论是研究文化产业内部运行,还是研究其具体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技术,往往就事论事.缺乏一个必要的从经济学角度全方位、整体的研究框架支撑,更没有建立系统的文化经济学理论体系。因此,在吸收周内外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经济的角度系统地研究文化生产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一、文化经济学的概念界定

关于文化经济学的定义、内涵和外延,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影响的权威性的科学概念。如国内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学者用把整个社会的一切经济现象都看作文化现象来进行分析与认识的大文化视角去界定文化经济的概念:认为文化经济学是用一种大文化视角去审视社会经济现象(包括物质的与精神的各种现象)的学问,是探讨经济现象与经济发展的文化意义,揭示文化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及相互影响的客观规律,以及社会经济运行的深层动因,推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的学问。同时,也有更多的学者(方家良,1991;程恩富,1999;胡惠林,2003)则比较倾向于以经济学的角度定义文化经济之概念,认为文化经济学就是关于文化艺术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经济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侧重从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来考察文化产业中的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

本文认为,所谓文化经济学,就是关于文化艺术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环节的经济现象、经济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从经济范畴的角度和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来考察文化的经济性和蕴涵的经济逻辑,以揭示文化经济活动的特征、变化趋势和客观规律。虽然传统上,经济学分析方法主要被运用于物质生产领域,所以,给许多人造成了似乎经济学只适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假象。但是,近20多年以来,经济学当作一种方法论,运用于分析了政治、家庭、制度、历史等多种社会现象,已经把经济学的分析领域拓展到了多个领域。可以说,文化经济学也正是这些拓展逻辑的合理延展,它是经济科学向文化领域的延伸和渗透,是经济理论与文化理论相融合的结晶。因此,文化经济学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涵义:

一是文化经济学是从经济理论和经济现实出发,运用有针对性、适应性的经济学(主要是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范畴来说明文化之本体,并把如何最大程度的提供文化及相关产品以及有效配置文化资源作为文化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二是作为整体的文化经济学,它并不研究文化经济各分部门的特殊经济规律,而是关注点集中于文化生产诸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文化经济运动规律的考察上,是透过这些规律的分析,揭示其共同普遍的经济规律..

三是虽然文化经济学着重考察和研究文化活动中的经济要素,揭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活动的经济学品格但由于文化经济学研究的是文化领域中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原则,因此,对文化经济的研究不能脱离文化的本质特性。

二、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文化,这一广泛地被使用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的概念,是一个不断向广延度和深刻度拓展的概念,因此,关于文化的定义较有影响的就有200多种,其中较为著铝的是1871年英国“人类学之父”E・B・泰勒(E-B-TYh)的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能力和习惯的复合体”。我国《辞海》曾为文化下过较为权威的定义:“从广义上说,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或者说,是在一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社会精神生活方式的总和”根据以上定义,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都可以被视作文化现象,文化表现的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内涵。

然而,作为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文化本身。“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文化经济学也不例外,它之所以能形成一门独立的利学,就因为它也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文化生产活动为研究对象,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和视角对文化资源、文化商品、文化商品价格、文化市场、文化投资、文化发展战略和文化经济管理等一系列主要范畴的具体分析,深入研究和探索文化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因此,作为文化经济学的对象性研究范围,主要是指和文化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有关的文化活动现象,包括文学艺术、广播电视、图书出版、文化娱乐、文物博物、音像制品、文化旅游,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设施与组织机构、如艺术表演团体、出版社、影剧院场、影视制作公司、书店、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

文化经济学建立的主要依据是的经济哲学观,的经济哲学是关于社会经济运动和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产的三种基本形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既需要消费物质生活资料,也需要消费精神生活资料。文化生产属于精神生产,是精神生产的一部分,文化生产以文化产品来满足社会的文化精神需要。而且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他就曾指出,由于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从而生产的某种新的方式和生产的某种对象就会产生。并指出:“宗教、家庭、国家、道德、法、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他所说的“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实质上指的就是广义的文化生产或精神生产。因此,文化艺术生产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虽然不同于哲学、科学、教育和宗教等其他精神生产,更不同于物质生产,但文化艺术生产同样也要“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

总之,文化经济学是以文化生产活动中的微观和宏观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的角度和视角深入分析和研究文化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动规律的利学。其关注点集中于文化生产诸要素的合理配置、文化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和文化经济运动规律的考察上。

同时,文化经济学是一个独立的、涉及面相当广的兼有文化和经济双重特性的领域,它有着自身的矛盾运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在自己的活动领域中表现出种种特殊的矛盾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经济学是文化生产活动与经济生产活动相互融合而衍生出来的一门边缘学科,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并在根本上把自己同其他经济学分支和文化学分支区别开来的经济分支学科。

此外,要注意文化经济学与经济文化学和知识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区别与联系。文化经济学分析的应是各个文化领域的经济问题,而经济文化学分析的应是各种经济活动中的文化现象,如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消费文化、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东亚经济崛起中的文化因素等,而文化经济学与知识经济学的分析对象和范围也不尽一致,知识经济学是单纯研究知识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

三、文化经济学的概念范畴和理论框架

由于文化经济学是侧重从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深入分析和研究文化生产活动的运行机制和运动规律,因此,文化经济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和研究内容应是一般经济学的拓展。如经济学中的资源、商品(产品)、价值、价格、供给、需求、消费、市场、成本、效益、资本、投资以及分工、贸易,竞争力等。文化经济学则有文化资源、文化商品(产品)、文化价值、文化供给、文化需求、文化消费、文化市场、文化生产率、文化资本、文化投资以及文化分工、文化贸易,文化竞争力等;另如经济学中的市场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而文化经济学中的市场是以文化商品为经营对象的市场。这两个市场的活动,都要受到价值规律的支配。从以上罗列对比可以看出,文化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的概念、范畴和内容应是经济学的拓展和延伸,并以这些基本范畴为核心,再加上其他派生的范畴,一起构成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和理论体系。并且,通过对这一系列范畴的分析,阐明整个文化经济系统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

正如概念、范畴和内容是经济学的拓展和延伸一样,文化经济学的也应需要吸取经济学科学体系的精华,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同时,要注意经济学研究的是物质生产:的一般规律和特点,而文化经济学研究的则是文化生产中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如经济学和文化经济学中研究的“商品”(产品)都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物质产品本身没有特殊的社会属性和阶级属性,但文化产品一般都有鲜明的社会属性和阶级属性,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文化经济学没有必要也不应机械地模仿经济学,应根据自身特点以一定的逻辑顺序构建本学科的理论研究体系。

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资源的配合,因此,如何最大程度的提供文化及相关产品以及有效配置文化资源是文化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具体来讲,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应着重从文化资源配置角度,以文化资源的分析为开端从微观、中观、宏观乃至全球层面层层展开其他内容。微观上阐明文化资源配置与开发、文化供给与需求、文化产品的价值与价格、文化投资与消费、文化市场等现象的特点和运行规律中观上研究文化产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与发展等问题;宏观上研究文化经济与国民经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及宏观调控等问题;全球层面上阐述文化经济的国际贸易、国际分工、国际竞争力以及国家文化安全等问题。总之,文化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基本内容如下:

微观基础篇中观产业篇宏观发展篇国际竞争篇

1.文化与文化资源2、文化产品及价值决定3、文化产品的供求机理4、文化投资与消费5、文化市场6、文化产业的结构7、文化产业的组织8、文化产业的管理9、文化产业的发展10、文化经济与国民经济11、文化经济与收入分配12、文化经济与劳动就业13、文化经济与宏观调控14、国际文化分工15、国际文化贸易16、国际文化竞争力17、全球化与国家文化安全

四、文化经济学研究应注意的几个矛盾

不断推进文化经济的发展,就是要根据不同种类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然而,文化经济它不仅引出了诸如民族文化资本化等“经济”问题;文化产品、文化产业、文化背景等对一定国民经济体系的作用、影响和意义等“社会”问题;而且基于文化产品的特殊性质,甚至扩及于文化安全等“政治”问题。因此,在推进当代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密切注意文化市场机制发展中的众多的尖锐矛盾。比如文化产品的物质商品属性与非物质精神属性的矛盾、文化产品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矛盾、文化市场规律与文化艺术自身规律的矛盾、市场运作方式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矛盾;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矛盾以及文化经济效益与文化社会效益的矛盾等等。这众多矛盾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多重矛盾之间。在众多矛盾中,最根本的矛盾就是当代市场条件下文化发展的物质商品经济性与非物质精神文化性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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