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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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力
建筑工程涉及施工、监管与业主单位等各个要素,只有建筑工程各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安全。但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存在招标环节不规范的情况;施工单位有的盲目追求利用最大化,不注重加强安全投入,忽视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设,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普遍存在;监理单位没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标准等施行安全监管,未能真正落实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存在不少设计单位安全意识不强,没能充分考虑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等,导致对工程安全生产缺乏有效指导。
(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数量虽已不少,但随着市场经济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不少缺陷与问题。一方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健全,有的标准存在重复与交叉的现象,容易造成各方相互推脱、无人管理的情况。另一方面,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具体适用到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太少,导致在实际进行监督管理时存在难度。
(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够,政府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现阶段存在不少建筑工程仅仅局限于大检查与标化验收,很多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观念不强,不能严格按照工程安全规范操作,经常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使得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能很好地落实,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政府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安全监督与检查执法力度不够。目前政府监管的方式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单一,不少需要进行监管的项目尚未施行,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不够规范与明确,且现存建筑行业门类多,安全职责权属存有差异,缺乏规范统一、权责分明的政府监管体系。
(四)建筑工程相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安全的好坏。目前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他们缺乏规范的岗前培训,未经专业教育,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不具备基础的理论知识,难以满足施工安全需求。而有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由于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投入较少,缺乏安全训练与救援设备,甚至出现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以降低生产成本的现象,造成安全隐患,不利于及时应对安全问题。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各方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职责是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建筑工程各方应注重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落实安全管理的项目工程,不断增强其建筑专业安全知识,以提高其安全意、应对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建筑工程各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全面检查,针对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创造良好的安全建设环境,落实各方安全职责,以有效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规范市场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首先,应注重加强建筑工程建设的市场准入管理,对建筑工程参建方进行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应注重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分包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准则,使工程安全管理有法可依,越来越规范化。建设业主应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资质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而设计单位应结合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进行设计,为施工安全进行指导。其次,我国应制定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以体现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加强安全管理。
(三)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部门应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监管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做好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安全责任管控,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以有效监督工程参建方将安全责任与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为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需求,应在制定与完善施工安全生产国际与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建筑工程安全专业标准。各工程应根据地区与工程具体情况细化实施标准,并应结合建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标准机制。
(四)重视安全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建筑工程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与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应进行严格的上岗考核与评估,注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提高其业务素质,并可以通过对其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其逐步提高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做到安全生产。此外,建筑规程管理者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增大安全投入,采用合理安全管理模式,以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三、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意义重大。只有坚持安全生产与工程效益并重,才能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从而有效保障国家与人民的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安定。
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隐患,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等挂牌率严重不足,年检工作不到位,管理难度逐年增大。拖拉机等车辆设备无牌、无证驾驶情况较为严重。农业生产操作人员对于车辆安全的认识不足,对于车辆管理挂牌、申请驾驶证、主动年检相对不积极。拖拉机等车辆设备由于在农业生产中需求逐年降低,燃油费用、车辆费用也成为农业生产人员的重要负担。农业机械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较低。
1.2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足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可以依赖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为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并且,执法人员权限不足,不能与其他执法行政部门有效的配合执法,导致安全监管力度的不足,从而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1.3安全生产投入不高
我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投入与发展严重不符,在安全监管队伍中,组织网络不够健全、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管理装备落后等都不能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安全生产管理的队伍中,人员配备不足,不足以完成相应的监管工作。工作难度高,人员装备配备不齐也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重要表现。当前很多安全监管工作中,由于人员不足,导致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全面进行。
2对于改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对策
2.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人员培训
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的安全意识,普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对于农业生产用的拖拉机等车辆设备,严格进行挂牌、年检、驾驶证件的相关管理。对无牌、无证、违规驾驶、违规载人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治理。对于机械生产相关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机械操作知识水平,增加操作的规范性,使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工作,保证生产的安全,减少机械生产的事故发生,减少农业机械生产的损失。
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扩大安全监管的深度与广度,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技术保障能力与水平。
2.3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由于目前安全生产投入的普遍严重不足,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对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有着根本的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现有的工作设备和工作水平不能适应现在高速发展的农业经济,不足以应对当前农业机械生产的安全管理形势,增加投入势在必行。应该充分利用现今高速发展的农业经济形势,抓住各种机会和利用各种项目,增加资金注入渠道,争取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监管设备的投入,降低监管的工作难度。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发展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监管设备的技术含量,提高监管的机动性与灵活性。
本次清理整顿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条款规定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二、各部门清理整顿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市委“三个一律”要求,对矿山企业清理整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确保矿业生产规范有序、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一)涉及未办理用地手续、采矿许可证过期、越界开采、以采代探、未缴纳植被恢复费和未对征占用地进行补偿的矿山企业,由国土部门牵头,农牧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和涉及到征占地的苏木镇积极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涉及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缴纳风险抵押金和未申请复工生产的矿山企业,由安监部门牵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涉及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非法越界采砂、尾矿、弃土和废渣占用行洪河道以及未申请办理采砂许可证违法开采的矿山企业,由水务部门牵头,国土、农牧、林业和相关苏木镇积极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涉及水循环池无防渗漏措施、粉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的矿山企业,由环保部门牵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涉及营业执照未进行年检和无照生产的矿山企业,由工商部门牵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涉及火供品供应的矿山企业,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核实是否供应火供品。
三、矿山企业整改验收标准
旗矿山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国土、安监、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整改到位的矿山企业可以恢复生产,对于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将依法实施关闭。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局合理,探、采矿权有明确的探、采范围,与相邻的探、采矿权范围无交叉重叠,并有一定的隔离距离,经矿产主管部门认定合格。
(二)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认定合格。
(三)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合格。
(四)符合水务部门有关规定,经水务主管部门认定合格。
(五)符合林业部门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有关规定,经林业部门认定合格。
(六)具备有资质单位制定的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有比较完善的生产、技术资料,包括矿区地形地质图及矿区总布置图、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等。
中图分类号:T D922. 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国内外对比
时代背景、经济发展使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起步较晚,并且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相比之下,西方国家最先进入工业革命,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先进的技术和各种工业涉足领域为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较为落后,但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改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介绍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达到了一个覆盖全方面的阶段,向着“整分合”的趋势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全面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既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也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更加严格地强调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既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又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全面系统且符合实际地规定了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及形式;二是它涉及到除去消防、公路、铁路、水上和航空交通以外的安全生产各行各业,无论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还是是高危行业,如矿山、建筑等。
3安全生产法律特点的国内外比较
与我国相比,国外的安全生产法更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其特点如下:(1)立法层次高,权威性强;(2)法律体系严密,完整性强;(3)法律条款明确,操作性强;(4)技术规程、标准上升到法律层次。这与各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直接关系。拿我国来说,我们中华民族讲究以和为贵,因此在处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上主要采取社会监督和法律制裁的体系。而对于外国,比如美国,他们有私家枪做自为用途,为了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必须强调法律的地位。因此,社会文化背景影响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立。
4《安全生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处于中心的位置,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因此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中,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根本,与其他相关法律相结合,一道解决安全事故。以一个案例说明其中的关系:
"3.17"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2005年3月17日凌晨4时,浙江省衢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浙H00517大型卧铺客车行至江西省梨温高速公路上饶境内路段48公里785米处,追尾碰撞前方同方向行驶载6吨黑火药的赣A24929货车(该车挂靠江西省银轮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引发爆炸,造成31人死亡(客车28人,货车3人),直接经济损失924.9万元。
经分析,这起事故违反的法律法规有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的第四十四条烟花爆竹的运输,由购买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方准运输;省外购进烟花爆竹的运输,购买单位应凭省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合同和核发的封签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方准运输。到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在运输证上签注货物到达情况,并在七日内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违反《汽车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第二十四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是一个覆盖面广的综合性法律,其内容还不够完善和具体,因此必须依靠相关法律才能够合理、全面地处理事故,才能增强其可信度和权威性。
5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分析性总结
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中华民族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具备基本法律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特点,因此从对它的分析可以总结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
5.1趋于完善依然需要健全;
国务院二十三号文件的出台使得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更加健全,是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
5.2体系存在漏洞,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来完善;
5.3不能够满足工程技术飞速发展的要求,有些恶劣行为依然处在法律规范范围之外;
5.4安全生产法律的普及任务依然艰巨。
参考文献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扩大安全监管的深度与广度,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技术保障能力与水平。
3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由于目前安全生产投入的普遍严重不足,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对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有着根本的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现有的工作设备和工作水平不能适应现在高速发展的农业经济,不足以应对当前农业机械生产的安全管理形势,增加投入势在必行。
应该充分利用现今高速发展的农业经济形势,抓住各种机会和利用各种项目,增加资金注入渠道,争取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监管设备的投入,降低监管的工作难度。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发展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监管设备的技术含量,提高监管的机动性与灵活性。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长立即决定处理方案。通过24小时电讯联络,指派人员到事发现场会同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监控技术
2.1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施行个人责任制由于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必须按照国家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使用。需要有关部门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记录好何时何人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要想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需要具有有效力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许可证,保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每一环节都能够做到安全合理,从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2.2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因素危险化学品必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其生产使用单位必须有上级管理部门的生产使用许可证明,并在工厂、企业中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并雇佣有相关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对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划分,使管理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
2.3建立危险化学品知识的培训机制为了工厂、企业的安全运营,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掌握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方法,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前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现代建筑工程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逐步的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在新时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成为影响建筑工程企业经济发展和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的关键。如何在新时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成为值得相关人员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处于上升期,规模巨大,从事该行业的总人数超过了两千万。但是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管理者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减少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得安全事故频发,建筑质量也逐年下降。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为降低生产成本,将一些老旧设备超期使用,无形中为施工过程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进行建筑施工的人员往往为外来打工者,缺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在生产过程中面对安全隐患而不自知,发生安全事故之后也不懂得运用各种有效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企业经营者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管理。
面对这一情况,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缺少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者依旧将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各方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足等原因,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现状仍然达不到一个较高水平,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现状令人堪忧。
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政府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缺少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我国目前存在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法律仅有《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两部,法律体系不完善,使得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缺少有法可依的条件。特别是监督管理机制的缺乏,造成政府无法随时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监管,也做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难以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这就使得相关企业管理者钻法律的空子,一方面在表面上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问题,使得相关法律流于形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成为一种表面文章。
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较淡薄,也造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难以得到落实。随着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相关企业为节省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对施工过程中必须设备的资金投入,超期使用施工设备,或者减少必须的安全管理设备,都在一定程度上为建筑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并削弱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能力。伴随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的还有不择手段的包揽工程,造成部分企业无法承担相应级别的建筑任务,面对这种情况企业管理者往往会忽视安全生产,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完成相关建筑任务,给建筑施工行业带来了恶性的市场竞争,不利于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还体现在参与建筑施工的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较低上。由于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造成了对参与生产的员工在身体素质上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忽略了其文化水平的现状,文化水平较低也就造成了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部分员工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忽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无形中给施工者带来了安全隐患。部分人员缺少相关技术生产的培训,无证上岗或者跨行上岗,在面对突发问题时缺少应急能力,也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面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各阶层在多方面做出改进,以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首先需要国家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予以重视,并在法律法规上做出完善,建立针对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并逐级下发,在各单位得到落实,各基层单位再对建筑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相关单位还要加强监管力度,对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做好备案,派出专门人员对建筑施工进行跟进,随时监督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提出,督促其及时进行改正。并随时监督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自身安全进行保护,并安全使用施工设备,合理利用保证安全施工的工具。要做到在法律法规上对企业管理者做出规范,让其有法可依;而出现问题时也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时刻对建筑施工进行监督。
其次要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要认真学习国家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作出系统的安排。相关管理人员要在重视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将安全生产摆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对相关施工设备的投入,淘汰老旧设备;配置足够的安全生产设备,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设备利用起来。企业管理者还要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同时企业管理者要与政府下派的监督员随时进行交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企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施工人员偷懒等现象的出现,从而提升了建筑施工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共同发展。
还要注意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企业管理者可以根据国家下发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安排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定期对员工做出安全培训,以提升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让员工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规范生产,利用好管理者下发的安全生产工具保护自身安全。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计入绩效考核之中,促使施工人员在追求施工效率的同时重视安全施工,将建筑施工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对于一些特殊的职位,企业要聘用有相关证件的人员上岗,有条件的企业要为其购买保险,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其人身安全。当企业引入新的生产工艺时,要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要在施工人员熟练掌握新技术之后再投入到建筑施工的过程之中。这样在各方面按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难度,使得建筑施工能够更加安全的进行,促使建筑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不容乐观的现状,发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国家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者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并提升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得到落实,使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好的实现,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党宏斌. 浅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努力方向[J]. 建筑安全,2007,04:36-38.
[2]钱伟. 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 经营管理者,2010,06:226.
[3]朱国洪.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探讨[J]. 经济研究导刊,2013,22:209-211.
一、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意识薄弱,责任落实不力
建筑工程涉及施工、监管以及业主单位等多个要素,只有工程参建各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保证工作安全。但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建筑工程安全责任基本完全由建筑工程企业承担,其他各方承担的责任很有限。很多建设单位招标环节不规范,安全管理意识不强;施工单位盲目追求利益,忽视加强安全投入与安全保证体系的建设,对分包队伍资质审核不严,使得施工安全问题频繁出现;监理单位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工程相关标准进行安全监管,没有真正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使得违章违规造成建筑坍塌事故多发;不少设计单位没能充分考虑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等,未能对建筑工程安生产进行有效指导。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数量虽然已经不少,但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之前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随着当代市场经济与建筑业的快速发展,逐渐不能满足工程安全生产的需求。一方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仍存在个别标准存在重复与交叉现象,很容易出现参建各方互相推脱、无人管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具体适用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相对太少,有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的漏洞较多,导致实际进行监管时存有难度。
(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够,政府监管存有盲区
目前有部分建筑工程企业仅局限于大检查与标化验收,不能及时、有效地对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进行安全管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政府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安全监督与检查力度不够,且目前采用的监管方式手段相对单一、落后,存在不少需进行监管的项目尚未施行,对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不够规范与明确。且现在建筑行业门类较多,安全职责权属存在差异,缺乏统一规范、权责分明的政府监管体系,导致有的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监督,严重影响工程安全管理。
(四)建筑工程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
建筑工程拥有一支高效、高素质的施工队伍是做好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现阶段存在不少工程从业人员大多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的农民工,他们缺乏规范、专业的岗前培训,未经安全教育,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很难满足施工安全的需求。同时,有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投入少,不仅缺乏一定的安全训练与救援设备,甚至存在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以降低生产成本的情况,导致安全隐患,不利于及时、有效应对安全问题。
二、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强化安全意识
完善安全责任机制、加强参建各方安全职责是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首先,建筑工程各方应注重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对其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安全管理落实较好的项目工程,不断增强其建筑工程安全知识与安全意识,以加强其对安全知识的运用,提高其应对安全事故与安全防范能力。其次,建筑工程各方都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其职责,认真落实其安全职责,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建设环境,并注重制定合理的安全预警方案,以有效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市场准则
一方面,我国相关部门应制定内容完整、针对性强,能够具备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市场需求与建筑业发展要求,健全工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以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应注重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工程建设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筑工程企业与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指标。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各分包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准则,保证工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单位应增强安全生产资质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与安全操作进行合理设计,为施工提高安全指导。参建各方落实职责,确保工程安全。
(三)强化内外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施工情况细化施行标准,结合建筑工程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安全标准机制。同时建筑工程应注重强化内外监督,真正保证工程安全。首先,工程本身应加强内部的自我安全管理,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环节职责,实行奖惩制度,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其次,政府是安全监管的主体,应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对工程施工前、中、后的安全职责管控,强化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以确保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再次,强调群众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有利于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工程现场的情况,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工程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身及财产的重要问题,不断提高对建筑工程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条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企业应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理念,组织安全知识教育,使其认识到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技能的实施与演练,使其不断提升安全操作技能。此外,随着当代科技的发展与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筑工程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工程企业应注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上岗考核与评估,通过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技术规范与操作流程,不断提升其业务技能与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
三、结束语
总之,安全是人们生命的基本保证,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生产与工程效益并重,不断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以有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从而有利于保障国家与人民的财产安全。
(一)狠抓在职人员学法力度。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五个一”为抓手,构建学法准则,确保每名在职人员每周一次自主学法、每月一次集中学法,保证职工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2次40学时,并建立个人学法档案,保证每季度一次法治培训、每半年一次法治实践、每年度一次法治考试,不断提升公职人员法律水平。
(二)塑造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深入落实“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总牵头、负总责”,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亲自督导考核,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保证单位中心组专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二、学习内容
(一)日常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学法对象
县应急管理局全部干部职工。
四、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五、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细化措施,处理好工学关系,确保年度学法任务的完成。
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印发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我院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开展全院全覆盖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月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通过职代会、院周会及各科室晨会、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宣讲卫生系统典型违法案例,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学法,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以《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征订普法教材,安装普法学习考试软件,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医院统一征订了普法教材,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法治知识宣传。一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向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书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穿插到医院春节晚会等各种文体活动中,切实丰富法治宣传内涵,提升法治宣传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将《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融入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并按照成绩予以奖惩兑现。三是结合“送医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义诊、健康体检活动,广泛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平安医院创建等相关法治宣传。
三、依靠法治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1.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院进程。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结合等级医院创建,本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医院先后修订完善各类院级制度规范1021项,编订应急预案406款,明确岗位职责372个,还修订了各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对全院所有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三是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治理医疗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职工廉洁行医和依法执业意识。四是举办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意识。
2.坚持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治院。一是医院决策注重民主,办事注重民意,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定期召开院党委会,对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提高院务工作透明度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医院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都主动进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监督,做到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去年4月,在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调研”工作以后,我们积极行动,周密安排,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执法调研小组,抽调17人参加,其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区人大代表4人,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和干部以及区人大机关干部10人。调研小组组长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德华,副组长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和财经工委主任。二是制定执法调研方案。为搞好这次执法调研,我们制定了调研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式。三是组织培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结合实际,组织全体调研人员进行培训,请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实际情况和调研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四是开展执法调研。5月23日至7月上旬我们对区域内的新路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路达商管公司)、徐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房集团)(国有)、杉德金卡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德金卡)、红子鸡海鲜酒店、川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琦食品)、智恒加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恒房产)(民营)、大计数据处理公司(以下简称大计数据)、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半导体)、黑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森林食品)、新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电子)(外资或合资)共1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调研。另外还专门听取了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书面汇报。
截止调研时,全区职工159107人,工会会员149778人,专职工会干部180人,基层兼职工会干部2880人。已建立工会组织1430个,覆盖单位8699家(其中408家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会员11161人)。年全区签订集体合同3150份,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921份,与年相比,分别增长了63%和18%。
二、关于《工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企业工会组建情况
在执法调研的10家企业中有9家企业组建了工会,只有1家企业(红子鸡海鲜酒店)未组建工会,原因是店方认为该酒店虽然是独立法人单位,但其与红子鸡澳门路店关系是分店与总店的关系,总店已于2003年7月成立了工会组织,故分店不需另外成立工会。区总工会和徐家汇街道工会与店方曾联系过多次,但店方态度均不明朗,以需要研究、请示等理由使这一问题悬而未决。组建工会的9家企业中,有1家企业(黑森林食品)参加小区工会。6家企业为工会提供了办公场所,7家企业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8家企业依法设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者女工委员。新路达商管公司对工会干部在调动岗位、解除职务时能够听取工会意见,没有违法操作现象,其余企业没有发生过调动、解除的情况。
(二)企业发挥工会作用情况
已组建工会的9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了集体合同草案(其中徐房集团还签订了女职工特殊保护合同),1家企业(先进半导体)的集体合同由部分职工代表讨论通过,3家企业与街道社区工会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1家企业(智恒房产)没有签订集体合同。
组建工会的9家企业中,8家企业有职代会或工代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但有些企业的职代会等民主管理机构不能够正常活动。
三、关于《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职工对《劳动法》的了解情况
这次调研10家企业有100位职工参加座谈或者个别访谈,绝大多数职工知道《劳动法》,但了解《劳动法》主要内容的人很少。有69.7%的职工知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于举报投诉电话,有58.59%的职工选择了12333,但其中部分职工完全是猜想的。对如果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是否会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选择“是”的比率达到了97.98%,这其中有部分职工表示会先向工会反映,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等。
(二)关于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情况
所有10家企业均能做到每月及时全额发放工资,大多能够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如实记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月加班时间都不超过36小时,录用职工时也不存在收取押金的行为。但也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个别企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条款表述不够规范。新路达商管公司的两个合同对工时规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同时又规定“同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可以按规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但后两项规定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该公司的劳务合同第九条规定,违约造成损害须承担赔偿责任,支付2个月岗位工资的违约金。这里赔偿责任与违约责任的重复适用和违约金的设定都违反了相关规定。黑森林食品公司在年签订的合同中依然引用了已经废除三年的《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
2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企业尚有欠缺。红子鸡海鲜酒店有外来务工人员73人,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有单据可查的只有48人,其余员工据称由红子鸡澳门路店缴付(无资料证明)。新路达商管公司有2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费,1名外来从业人员自2002年5月26日进入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综合保险费。先进半导体、新芝电子公司通过劳务公司聘用外地工人,据称公司将综合保险费交给劳务公司代为缴纳,但没有缴纳保险费的相关证明,而且劳务公司都没有相应劳务输出资质。黑森林食品公司工资单、劳动合同书中出现的姓名与综合保险参保人员的姓名不一致的情况。
3有的企业职工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新路达商管公司劳务人员中,有3人年3月份、4月份出全勤但每月只拿到500元工资,而且以此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该公司下属的东方体育用品公司10份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员工资低于635元(其中1份600元,9份是500元)。徐房集团公司下属物业公司的部分劳务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保洁、保绿、保安岗位)的收入也没有达到最低标准。
四、关于《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调研表明,政府有关部门一年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还是比较积极的。10家企业中85.86%的职工知道安全生产法的一些内容,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大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规范不系统。杉德金卡虽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红子鸡海鲜酒店缺乏齐全的规章制度,并且片面地将安全生产等同于消防安全。大计数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全,缺乏应急预案。新芝电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陈旧,没有及时更新。
(二)安全生产教育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虽然有73.74%的职工表示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实际演练,但仍有部分职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生产教育,杉德金卡公司职工不了解消防知识,红子鸡海鲜酒店的安全教育则完全集中于消防安全方面。
(三)存在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徐房集团、大计数据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公司员工超过300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用电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杉德金卡公司用电操作部门没有经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大计数据公司职工工作场所部分电线没有加安全套管。红子鸡海鲜酒店厨房间地面潮湿,用电存在不安全隐患。
(五)其它问题。先进半导体公司的安全检查纪录只用英文表述。黑森林食品公司缺乏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大计数据公司职工工作场所有两处门,其中一处门为电子门,发生事故断电后需要用钥匙打开,另外一处门较小,且平时上锁,一旦有事,可能造成疏散不及时,易导致人员伤亡。所有10家企业均能够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但检查中发现职工存在不正确佩戴和使用的现象。
五、评价和建议
(一)评价
110家企业都较为重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成立工会组织的9家企业能够开展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如组织外出旅游等,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领导也能关心职工的生活,职工对企业的认可度较高。(2)10家企业能够较好贯彻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较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认真执行加班与加班工资制度,在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方面执行得也比较好,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3)10家企业都制定了一些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工作场所设置较为明显的警示标志。另外,区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指导、检查是比较到位的,但效果还不太理想。
210家企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1)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对工会、劳动、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多数职工不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不少职工不知道应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相关法律的细节要求也不了解,如工会机构的设置、加班工资与调休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等,甚至片面地将消防安全制度等同于安全生产制度的全部内容。(2)企业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时存在疏漏或者明知故犯的情况。个别企业没有成立工会或工会会费拨付不到位。一些企业的劳动合同尚不规范,少数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不到位,有的漏交保险费。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3)企业工会对自身工作宣传不够。有些企业的工会组织在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方面与企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协商,但调研中发现企业的职工大部分对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等一无所知,这大大影响了企业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不利于工会自身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职工自身的原因使维权行为无法开展。部分职工对企业工会等维权组织的成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还有个别职工不希望成立工会组织。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个别职工在回答问卷时承认被强令违规操作时不敢拒绝。(5)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到企业进行过多次检查,但由于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人数的有限或其它原因,效果不够理想。
(二)建议
这次调研中发现10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和职工自身因素,但我们认为区有关部门工作还存在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为此建议:
1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要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内容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充分了解和知晓。要使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要执行我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主体,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要使职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为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同时,一定要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 S23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4-54-1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补贴工作的开展,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呈大幅度增长趋势,推动了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
农机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农机监理工作成败、实施农机安全监理的关键。一是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入手。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首先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方针、政策,领会和把握好上级文件精神,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作为引领工作发展的行动指南;其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权也由原来受委托相应转变为行使独立执法。这就要求农机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更新执法观念,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的农机监理员。二是从提高规范管理入手。提高规范管理,建章建制。建章建制是约束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要针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如:《八项禁令》、《八项服务承诺》、《外勤岗位责任制》、《内业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度规范后,关键看执行。领导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实行跟踪问效,使规章制度真正发挥效能。
2 从加强宣传工作入手
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提高农民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最有效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的宣传。只有取得各级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而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宣传。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只有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后,才能在依法行政执法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从而避免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发生。通过举办监理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监理员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加强理论学习,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安全意识;定期对监理员进行培训和岗位练兵,使相关法律法规牢记在每个监理员心中,做到熟练掌握,运用自如。三是要加强对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教育。广大农机手是农机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是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机能否进行安全生产。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农民重视安全、监理抓好安全、政府保障安全的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 从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入手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加强路检田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由于广大农机手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经济基础差,对农机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认识程度不够,往往容易造成逃避检查的现象。违法、违章操作农机更是屡有发生,为农机安全生产埋下了极大的事故隐患。要减少事故隐患,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一是要认清当前农机生产形势,结合本地本区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事故隐患工作方案,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二是要从源头上治理排查,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把部门行为变成政府行为,结合年度检审,进行入户整治。三是要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问题车辆的管理力度,在开展经常性路检田查的同时,对事故多发地段、多发区域的重点车辆进行重点集中整治,起到监督、震慑作用,强制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4 转变工作作风,更新服务理念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