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17: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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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方位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广大城乡居民构建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我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设置科学、方便群众、符合环保、有利疫情防控的良好格局;城乡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为我镇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环境助力。
三、实施内容
(一)切实做好餐饮企业油污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餐饮企业(含中餐、火锅、面馆、食堂等)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实现干湿分离、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回收作无害化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固体废物由餐饮企业就近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设施,去油后的废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直排。同时要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管,督导收集企业规范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严格封闭运输,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督促收集、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场(户)喂养生猪。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狠抓场镇街道、公共区域(主街侧街、医院、车站、广场等人口稠密区域及周边区域)、镇村结合部、老旧院落、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清扫保洁及卫生死角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场社区、社区、环卫分公司
2.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市场摊区,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落实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及卫生死角整治,确保各类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宝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环卫分公司
3.及时清运垃圾池(库)内外、果皮箱内的生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垃圾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因地制宜及时增添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洗垃圾桶(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面上的灰尘、污垢、“牛皮癣”等,做好消毒灭菌,保持环卫设施卫生干净。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4.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厂内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三)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持续开展镇中心场镇、场镇、村民居住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乱拉标语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持续清理场镇的大件垃圾、陈年垃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提高全民参与度,强化垃圾源头管控,严厉查处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做到有稳定的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制度。落实环卫保洁分段包干管理等责任制度和镇村组保洁员等管理制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收集点爆桶爆池。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3.开展大清理行动,清理农村各级道路两侧垃圾、杂土,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整,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垃圾池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改善环境卫生。清理田间地头积存的农残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彻底清除场镇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贸市场垃圾露天乱倒乱放。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4.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正能量,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卫生户”等评比活动。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扭转农村部分存在的事不关己的风气。落实“农村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督促村民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觉开展垃圾减量,纠正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较多、污水横流、焚烧垃圾等现象,做到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持续做好县乡道及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继续做好县乡道公路沿线卫生治理。集中清理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引导周边农户定点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镇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强化水域水面环境治理,集中打捞水库、河道、塘堰等水面水葫芦、浮萍、枯枝、落叶及白色垃圾等漂浮物,保持水面干净。二是强化水域周边环境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彻底清除水域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白色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确保水域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环卫分公司
(五)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化学药物消杀并重的病媒生物防控策略。镇爱卫办要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控制达标工作;牵头负责全镇“除四害”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杀灭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除四害”防治知识,制定防治措施。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要积极配合和参与“除四害”活动,抓好本单位及有老鼠、蟑螂居民户的灭鼠灭蟑工作,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加强环卫作业防控管理
1.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3.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由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要求规范消毒,就近直送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4.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镇卫生院等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七)严格抓好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1.设置专用容器。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注“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2月上旬完成设置。
2.加强宣传引导。为了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鼓励群众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口罩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3.及时清运消杀。一是加强有害垃圾清运消杀,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三是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4.强化规范处置。各村(居)的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由村(居)负责人交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代为处置。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四、时限要求
疫情期间的环境卫生治理,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后为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阶段。
五、保障措施
二、目标任务
1、强化学生自治管理的创新,召开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会议,增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校园卫生教育工作,要求各班按时将校园公共场所的卫生打扫好、维护好、保持好。
3、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中来,去真切体验参加劳动是光荣与快乐的。
4、彻底治理校园“五乱”(即乱贴、乱放、乱丢、乱涂、乱停)现象,还校园一个富有清洁、幽雅、美丽、有序的环境。
5、值周组要将校园的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做好,特别要将垃圾处理好、污水处理好。
6、加大安全法纪宣传的力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将学生行为习惯、规则意识培养好,发挥文明出行示范作用。
7、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力度,教育学生不到校外流动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将学生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培养好。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
主要成员:** ** **
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落实制度。
**:协助组长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指导,资料收集、归档整理。
**:协助组长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布置、考核奖惩。
2、教职工职责:
(1)各班主任、德育导师负责安排、指导、督促搞好本班教室和教室外走廊的清洁卫生工作。
(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工作。
(3)全体教职工应利用课间操、班会课、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平常的课堂教学适时渗透环保、卫生等知识。
四、办公室、教室、寝室及卫生保洁责任区规范化管理要求
(一)办公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脑 、饮水机、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按学校要求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污点,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作业本、教具等摆放整齐,无乱堆放现象。
6、办公桌椅、办公橱柜、电脑:(1)必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摆放。(2)桌面必须干净整洁,无多余的书籍、纸张等杂物,桌底无堆放杂物。(3)必须做到堆放整齐。(4)人不在办公室时,所坐的椅子必须归位;整个办公室没有人的时候,门窗要上锁。
7、办公室卫生工具按照学校统一指定的位置摆放,垃圾桶等干净并天天清理。
(二)教室和教室外走廊保洁区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按学校要求统一悬挂,无出现故障长期没有维护的现象。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等,其他要求如下:
(1)除规范的学习园地、制度外,一律不得乱贴乱挂,力求教室整洁美观。
(2)按学校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学校统一制作的国旗、班风、班级公约、“三表” (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值日表)等。
(3)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美观、大方、整齐划一、有激励性的标语口号,能体现浓郁的班级文化氛围。
5、学生课桌面必须干净整齐,无乱放书籍、纸张等杂物。
6、卫生清扫工具必须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7、教室的所有用品必须干净、无灰尘,统一摆放;教室走廊外的小花坛上无垃圾。
8、讲台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教室内多余的椅子摆放整齐,教室走廊的墙壁上无乱张贴现象。
9、黑板每天放学时擦干净,黑板槽内无粉笔灰。
10、教室内各宣传板块外框干净无灰尘。
(三)师生个人卫生要求
全体师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五、考核与奖惩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为目标,以创建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村镇,增强镇村综合竞争力、吸引力和创造最佳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治理脏、乱、差、丑为突破口,按照高效能管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镇村内在品质和对外形象,全面开创城乡发展新局面。
二、范围、标准和责任分工
(一)镇驻地和104国道、路沿线的镇容镇貌长效管理
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实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使城区内“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改善我区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为元旦、春节营造干净、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人员
为全面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临时联合督查组。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毅峰(副区长)
副组长:王国强(区创建办)
成员:区政府督查办、淡水街道办、爱卫办、区工商局、区市容环卫局、区城监大队主要领导,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区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临时联合督查组组成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共6人)区创建办1名、区政府督查办1名、区市容环卫局2名、淡水街道办1名、爱卫办1名。
联合督查组检查各系统单位、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效果,并进行评比总结。
三、集中整治范围、任务
范围:淡水城区居民区、花园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各进出口、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宿舍周围,城区内卫生死角、曝光垃圾的清理整治。
任务: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单位、企业、学校内部及周边以单位自行组织整治为主,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以集中专项整治为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和曝光垃圾,重点整治乱摆卖、乱丢乱倒、乱堆放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两河四岸、市场周边等环境卫生。
四、整治要求、标准及责任区分
1、对城中村、结合部、两河四岸、出口等地段卫生死角、曝光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整治标准:无积存垃圾、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无渣土堆积、硬底化道路两侧成片杂草各清理1.5米。
责任单位:区直各机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具体任务见附表)
2、对办公、生产、生活、市场、服务场所、楼院小区、花园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内部及周边地区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院内、周边的杂草、废弃物、堆积物、曝光垃圾。整治标准:区内及院外周边卫生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无渣土、无弃物、无积水,排水目沟干净、畅通,空地、花池整洁。
责任单位:上述整治内容中的单位、业主或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整治实施,活动中区直各系统、工商局、物业管理总站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协调落实。
3、对居民区、行政村的巷道、楼与楼之间小巷、房前屋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曝光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整治。整治标准:巷道干净、沟渠干净,无积存垃圾、无渣土堆积、无碎瓦砾、无柴草乱堆、硬底化地区无杂草、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
责任单位:上述内容的清理由居委会及村委会组织辖区内居民进行清理,区市容环卫局配合,淡水街道办负责检查落实。
4、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前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活动中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电视、报刊报导。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
五、实施步骤
此次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限期整改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各区直机关、团体按责任划分,牵头做好整治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并召开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加以贯彻落实,进行整改。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区创建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7日—*年1月20日)
在前期宣传动员、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区市容环卫局做好全面配合,安排调度好车辆。着力抓好人民公园、市政广场、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出口等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堆放的垃圾、杂草、确保达标。
(三)巩固提高,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20日—*年1月30日)
由临时联合督查组对各责任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使城区面貌进一步改观。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卫生整治活动当成创建文明城市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逐条落实。
1.整治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
2.拆除沿河非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整治无证采砂(石)和在禁采区内非法采砂(石)行为。
4.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渣违法排放、填埋等行为。
5.整治电鱼、炸鱼、药鱼行为。
6.整治其他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
三、参与整治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局:负责打击处理阻挠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3.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相关厂矿、居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污染数据,配合城管局开展执法工作。
4.县水务局:负责提供采砂船舶的办证情况,配合城管部门执法工作。
5.县规划局:负责对沿河两岸违规建设的建筑物进行审查和鉴定,配合城管局对违规建筑进行。
6.县城管局:负责河道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7.*镇*乡: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参与河道清理,自觉维护河道环境卫生。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初)
对县城河道两岸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召开沿河两岸各机关单位、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整治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印发整治工作通告和宣传资料,制作重点地段永久性宣传警示牌。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10月31日)
(1)组织县城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县城河道垃圾清理活动。
(2)依法现场查处向河道乱丢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3)依法沿河搭建的违章建筑。
(4)对县城河道内的所有采砂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缔无证采砂和在禁采区内采砂的行为,平整疏通县城河道。
(5)对向县城河道违法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渣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