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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创新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2 17: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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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创新

篇1

1.1土地流转缺乏活力

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民农民集体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集体,但是农民个体或农民集体并不拥有对土地的最终支配权,土地流转需要政府的批准和主导。此种情况下,我国土地流转形式单一,而且农民土地流转所得的收益受政府的主导,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我国土地流转所得到的收益不高,廉价征地现象时有发生,农民没有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甚至会抵制土地流转,这就导致了土地流转缺乏活力。

1.2社保制度不健全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若是农民失去了土地,那么就相当于失去生计。农民失地后的养老、医疗、就业、入学等社会保障问题,现在并没有统一规范的解决方式,这就导致了农民对土地流转有后顾之忧,无法积极地参与到土地流转之中。

1.3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安置矛盾突出

如今,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都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仍有部分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农民失地后所得的补偿款并不能进行今后的生活,而且安置矛盾十分突出,失地农民并没有得到政府的妥善安置。由于盲目的政绩观,部分官员为了追求政绩,甚至强制征收农民土地,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4征用土地适用范围过大

我国法律规定“若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是为了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有些当地政府不论需地企业进行何种项目,只要他们提出土地需求就一概满足,甚至为了留下项目,还提出大量的如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甚至还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损害农民的利益。另外,还有部分企业的的经营范围并不满足土地批给条件,申请被斥后,这些企业为了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公然向主管部门领导行贿,个别不坚定分子接受贿赂后,帮助其大肆买卖土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完善

2.1试行集体土地有偿流转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的价值属性越来越突出,进行土地的有偿流转将会给农民带来极高的收益。政府部门应该注意到这种变化,对土地的价值进行充分的估计,确保农民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政府可以出台专门的文件,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指导,积极的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例如,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政府可以联合企业,开展作价入股、合作联营等有偿转让模式,这样既可以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又可以满足企业的用地需求,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为农民提供了一条致富之路,一举数得。

2.2不断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改进补偿支付方式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根本的保障,是农民在市场中生存下来的唯一希望,可以说失去土地之后的农民将一无所有,只有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提高,使补偿标准适应被征土地的市场价值,这样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才不会因为失去土地大幅度降低。在提高补偿金的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要对补偿支付的方式进行积极探索,为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着想,例如,可以采用让农民以地入股,享受企业的分红,或者让失地农民优先进入需地企业工作,通过这些方法,保障农民今后的生计。

2.3改革现行土地征用制度,严格限制征用土地适用范围

有些政府为了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对征地范围不加限制,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发展模式,竭泽而渔,严重影响了当地未来经济的发展。在土地征用的范围上相关部门应该进行严格的管控,不能因为某些企业可以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就允许这些企业的占地请求,在实际的审批中除军事项目和国家机关用地,国家重点扶持项目、交通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用地外,其他项目的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通过所有审批流程后方可给予该项目土地使用的权利。

2.4调整有关土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

化经营在对土地征用范围进行严格的限制的同时,还应该对一些项目进行扶持。例如,对于关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的企业,由于这些涉农企业可以带动当地农业的发展,所以,可以对这些企业进行适当的扶持,对其用地指标优先进行安排;对于农副产品的加工场所用地,只要这些企业不在耕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破坏土地的耕作条件,易于进行复耕,那么可以在企业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后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期满后复耕;对于发展养殖业的企业要充分利用非耕地、低洼地和废水塘等区域,尽量的不占耕地。另外,对于合同到期的土地积极开展复垦工作,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篇2

所谓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征用、收购、置换和到期回收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土地储备机构统一进行土地整理,然后进行储备,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将储备的土地有计划投入市场的制度。[1]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代表的是我国城市土地制度革新的方向,是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有人将其誉为我国解放后第二次土地管理革命。土地储备制度是我国土地市场的一项管理创新,对于政府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1 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土地储备制度是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变过程中的革新,其建立有相应的历史以及制度原因。1987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所谓三无制度,城市中大量的土地被长期闲置,这一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属于否认了城市土地的商品属性。 1995年以后,我国政府开始鼓励企业自行盘活自己使用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但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这些企业可以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转让土地的方法,使自己成为土地供应者,最后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存量土地多头供应的情况大量出现。

1996年我国在上海市成立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1997年杭州土地储备制度开始启动,2001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2]

2 土地储备运作模式

纵观我国目前实行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全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运作模式。

陈建设将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运行模式分为三种:

一是,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土地储备机构根据自己的收购计划和本级政府的要求,通过与被收购单位协调,确立土地收购价格或约定收益分成,按照约定由储备机构支付收购金。取得土地并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储备机构取得土地后负责对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对易于转让的储备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给新的用地者。

二是,行政指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收购土地的范围由政府行政法规规定,规定范围的土地统一由储备机构根据计划进行收购、储备、开发。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用地需求用招标、拍卖方式对储备土地实行统一出让,规定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者不能像过去一样通过补办出让手续的方法自行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是,行政指导、市场运作与土地资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规定用于储备的土地范围。对可收购的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原用地者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储备机构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的储备机构还受政府委托作为国有土地资产代表,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部分进行管理。收取企业改革中以租赁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和其他用地者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的租金。[3]

3 土地储备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土地补偿形式与内容不尽合理

土地储备中心在征购、回收土地时,对土地征地补偿的形式过于单一,例如:在目前的土地储备制度下,对农民一般采取一次性补偿一定数量的费用的方式进行安置,虽然短期内看起来对失地农民的生存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没有在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上思考,会造成某些劳动技能相对较差的农民会出现因为失地致贫的情况出现,从而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3.2 土地储备制度管理结构有待完善

由于缺少现成模式经验可以借鉴,我国土地储备制度一直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现行土地储备管理模式是市、区两级政府管理,两级土地储备机构除名称差不多外,在行政上、经济上等方面都呈现出了各自独立运行的状态。同时,当地政府有时为了增加城市重大项目的建设,会特批一些具有城市土地储备职能的企业。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多而散、小而弱,在城市土地储备上形不成合力,甚至在某些时候会出现互相牵制的情况,反而制约了土地储备的发展。

3.3 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未形成垄断

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储备制度能否有效实行的一个关键方面。然后从目前来看,各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并不能垄断当地的土地一级市场,还有很多相关部门能够对一级市场的土地进行回收整理和开发。

3.4 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短缺

由于土地收购储备中不仅要对被收购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同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前期开发。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储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目前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一是银行贷款,尤其是银行贷款,往往能占到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80%左右。

3.5 城市土地储备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对土地储备尚未进行统一立法,各地现在主要还是依靠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来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同时,2004年颁布的新的土地管理法对于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土地储备制度缺少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4 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的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学者对土地储备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土地储备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例如:贾生华提出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发展对策为把城市地价水平调控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理顺体制加强协作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强化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功能,加大规范土地市场力度,积极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城市土地基金,努力探索采取一次测算"分阶段分期支付补偿费。[4]

综上所述,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对策如下:

(1)制定适用于当前土地储备制度发展的法律法规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我国城市土地流转、房地产经济发展以及政府财政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制度的推广,必须要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只有制定了与当前土地储备制度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土地收购储备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因此,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首先要从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

(2)完善土地储备补偿机制

合理且有效的土地补偿机制,是土地储备制度良好运行的基础,目前的土地收购补偿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思路两个方面。在补偿标准方面,要坚持土地权利与土地收益相结合来确定土地价格,利用地价评估中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等多种方法评估土地价格,同时也要在充分考虑单宗地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所在区位以及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地价评估。而在补偿思路方面,主要在对应失地农民方面,需要一个有效的补偿以及帮助机制,能够让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比较迅速的转换身份,实现经济可持续。

(3)积极整合土地储备机构,实现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首先应在法律法规上严格限制批准新的土地储备机构,从根源上制止一拥而上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的情况;其次政府应该逐步取消企业公司从事土地储备的资格,实现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一级市场垄断;第三应从行政或资产关系的角度理顺现在两级土地储备机构的关系,按照携手合作、利益共享、互补优势的原则,使两级土地储备机构形成合力,协调发展。

(4)大胆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

在目前土地储备融资方法的基础上,要广开融资渠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甚至可以考虑相关债券,吸收城市内中小型投资者的资金。同时,还可以考虑对已进入土地储备中心,但尚未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土地,进行短期出租,以加快资金回笼。

(5)完善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监控机制

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所运营的资金是巨大的,但是其本身应该是一个处于政府管理下的非营利机构,所以必须要完善对储备中心的监控和管理,让储备中心的资金运营透明化、公开化,从制度管理上减少个人和集体腐败的可能性。

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相信只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大胆实践,一定能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

【参考文献】

[1]朱学敏,徐健.认识提高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J].价值工程,2010(23).

[2]李艳红.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与政府干预[J].生产力研究,2004(9).

[3]陈建设.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实现政府垄断土地机制[J].经济问题,2001(1).

篇3

2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以及管理的现状分析

2.1基本状况

为了使土地资源更好的发展,需要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该地的工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能够合理的规划土地,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和论证,进而更好的解决土地的使用问题和就业问题,这样将使地方经济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良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制度也是良好经济环境的保障。

2.2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

在进行土地开发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土地开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土地的集约利用,地区的产业发展需要以土地资源的规划为前提,这样才可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企业在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需要有良好的消费观念,让土地的利用和经济的发展形成统一的整体,将有力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步。

3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驱动力及原因

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和土地资源的多宜性,但是冲突发生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是人口及其需求的增长。土地利用冲突受到文化、社会、机制和政治、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可以概括为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外部因素;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自然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内部因素。因为内部因素具有不可变性,外部因素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土地征用法律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强加于农民身上

我国法律限制了农民和集体组织转让土地的权利,政府行政采取国家经营土地市场的方式垄断了土地的转让。“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用。”而没有具体的界定“国家利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征用部分集体土地时,通常由政府从集体手中以低廉价格征得土地再以高额的价格出让。农民既没有参与整个过程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甚至连最基本的土地利益也保证不了,在丧失土地之后,面临着无社会保障和失业的困境,使农民的基本生活也维持不下去,政府的行政权力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本强加在农民身上。

3.2集体主体界定不明确导致土地产权模糊

我国《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我国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是指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一部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描述和界定,其合理性与存在性都受到置疑。在法律中由于集体主体概念的模糊使得政府干预和影响土地所有权的实施,从而缺失主体功能。具体表现在农业生产的公共建设跟不上,农民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保障不了。

3.3各级政府规划理念的不同造成的土地利益分歧

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理念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不同而产生土地利用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指标数量的扩张和控制之间的矛盾。中央政府要求把节约用地放在第一位,原则是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对建设用地对耕地占用进行严格的控制。盘活城市存量土地的成本比征用土地的成本高很多,地方政府更加乐意新增加建设用地的指标;中央政府的基本国策是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但是地方政府一致认为发展第二、三产业经济的产出效率高,而忽视了对耕地的保护。

4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方向

土地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合理利用土地的一项根本制度。经过不断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成一套成熟和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土地利用的矛盾越来越加剧,目前土地的管理制度也有不足。创新是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对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就非常必要了。

4.1明确土地产权的所有

造成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产权所有模糊。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体的使用开发具有特殊性,没有清晰的土地产权,多方都非常想从土地开发中获得利益,进而造成严重的问题。使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就会使土地的开发、使用、所有的流程变得更加规范,大大提高土地开发工作的效率,明确土地利用各方的责任,进而避免权钱交易、越权管理问题的出现。

4.2统一土地市场,健全土地监督惩罚机制

土地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土地市场进展非常缓慢,使得城乡分离、独立运行,市场化程度无法提高。所以,必须健全土地监督管理体系:①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规划过程监督。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过程社会公众参与新机制,增强重大决策过程的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多元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协商型编制、管理和监督体系[1]。②通过法制的建设不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城市规划、工商、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相联合的土地执法机制,将执法的力度提高。与此同时,动态监察时运用3S等高科技手段,避免土地利用冲突,避免地方政府违法利用土地的发生。

4.3统筹城乡发展

在不断推进城市化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治理、人口迁移、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现状,将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控制好,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新技术第一时间解决住房、交通等基础性的建设问题。同时制定与之对应的措施,统筹城乡的发展速度,合理使用农村的土地资源,保护好农民的耕地,在国家的整体发展中使得农村能够扮演其应该有的角色。

4.4合理规划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对土地进行开发,需要有长远的眼光,除了要考虑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耕地规划、林业规划、水利工程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产业经济园区的开发要和市政建设接轨,同时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方案中,加大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经济发展三方效益的平衡。

4.5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应该充分发挥土地流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确定了开发用地大多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土地。土地流转因为我国特有的土地政策而变得更加便利,主要有几下集中,包括:储备经营、反租承包、置换、出租、转让、入股。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其优势,不断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对土地性质进行不改变的前提下,和村集体公司达成用地的协议,把土地以租赁的方式而不是出让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不仅对珍贵的土地资源进行了有效的保护,还能节省大笔的征地资金,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5结语

随着我国实行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状况差别很大,土地利用冲突在不同时间、不同区位的表现全然不同。所以,在分析在具体区域冲突的具体表现形式、发生冲突的原因及驱动力、利用冲突的发生与发展变化跟踪土地的同时开展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必须对土地利用制度进行改革,规范土地利用制度以及不断健全土地交易市场机制。为了建立优势互补、功能明确的区域发展格局,使土地资源空间结构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作者:刘会容 陈曦 单位:湖北联众土地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篇4

一、问题的提出

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于1986年,其间历经1988年、1998年、2004年三次修改,基本确立了以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土地权利制度。《物权法》对土地物权依传统法理和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禁止抑或放开?

《送审稿》第97条第3款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 经济 组织同意,在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将其房屋以及宅基地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员转让、赠与或者出租。 农村 村民转让、赠与或者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一规则明显不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精神,其根本出发点在于“制止滥建住宅或变相商品房开发,以保证耕地和维护宅基地分配公平”(王卫国、王广华,2001)。

第一,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就使得农村房屋和宅基地顿时“沉淀”,成为不具有充分市场价值的“死资产”,体现着对农民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歧视。城镇农民所享有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自由流转,但农民所享有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却限制流转,使得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法成为真正的财产,明显体现了城乡差距,加剧了城乡二元分治,使城乡不平等现象更加突出。对于农民而言,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往往构成其主要财富形态,严格限制其流转,直接导致资产消费,农民无从以之变现或担保融资,农民财产权益被制度性损害。同时,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也造成农村大量住宅闲置,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张新宝等,2009)。“随着我国 工业 化和城市化的深入 发展 ,在城市经济辖区范围内,农村尤其是 交通 便利、地势优越的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满载着巨大的可以近期实现的经济利益,催生了宅基地交易隐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张新宝等,2009)由宅基地使用权隐型交易所引起的大量纠纷直接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患,由“小产权房”所引发的各类问题不断显现,久而久之,又将成为新的悬而未决的 历史 遗留问题。

第二,不可否认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既是农民的一类财产,同时又是农民生活保障的一大手段,亦即,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具有了财产性和保障性。制度设计之时,我们应当置重的是其财产性,还是保障性?如果它是一项权利,却为何又不具备权利的基本权能?宅基地使用权在设立方面固然有其特殊之处,但它一经设立,就成为农民的私权,理应可由其权利人自由处分,不能仅因其福利性而限制其自由处分。试想,城镇居民福利分房一定年限后还可以自由流转,为何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福利色彩,就不可自由流转了呢?我们既承认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类财产,但又基于其保障性严格限制其流转,表面上看好像是保护农民的生存利益,防止农民陷入“失地、失房”的绝境,但是,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本身使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无法显化并得到实现,这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如果允许流转,农民就可以增加财富收益,农民的权益将会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张新宝等,2009)。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虽然 法律 上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作为“经济理性人”的农民并不一定会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出去,其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及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选择自己认为最能发挥宅基地效益的利用方式。

综上所述,本文作者认为,现阶段宅基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应当置重于宅基地的财产性(用益物权),将其保障性放在次要位置。

五、土地登记制度:主要争议及其解决

土地登记制度无疑是土地权利制度中的重要一环。《物权法》中关于土地登记问题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送审稿》第三章“土地登记与调查”专门规定了土地登记制度,但从条文内容来看,《送审稿》并未把握《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原意,有些规则甚至直接与《物权法》相冲突。

(一)土地登记与发证之间是什么关系?

在物权法之下,包括土地在内的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其中,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登记机构依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向权利人颁发的证明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11]。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不动产物权的最终法律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仅仅是一种证明,其目的在于简化不动产交易当事人之间证明不动产物权的成本,并不享有法定的公示公信力。因此,在土地登记中,土地登记簿是土地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土地权利证书仅仅是权利人享有相关权利的证明,土地权利证书极易伪造、变造,但土地登记簿却难以伪造或变造,在相关制度设计中,置重的应是土地登记簿,而非土地权利证书。《送审稿》第23条规定:“土地权利登记,由土地权利人自己或者委托土地登记机构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应当登记的土地权利经依法确认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并未厘清登记与发证之间的关系,应予修正。

(二)土地登记机构统一了吗?

《物权法》虽然规定了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但在我国目前房地分离的行政管理模式之下,尚难执行。《送审稿》先统一土地登记,实为可取。但其条文之间却并未做到此点。统一土地登记意味着土地登记机构的统一,但是《送审稿》第23条规定:“土地权利登记,由土地权利人自己或者委托土地登记机构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第2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中央国家机关的土地由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的工作机构确认使用主体和用途后登记,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在这里,土地登记机构一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未统一。

此外,《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12]。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权利证书也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土地登记簿颁发。而依《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职能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1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管理,也就成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同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14]。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15],从而产生了“多头登记、多头管理”这一广受诟病的弊端。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颁证,为何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上所设定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颁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地役权等集体土地之上的他物权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颁证,为何唯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集体土地之上的他物权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颁证?为此,本文作者建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应当突破行政管理权限的区分,还原土地登记的公示属性和服务功能,规定统一的土地登记机构。

(三)土地登记究竟是土地物权的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

登记依其内容、效力等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指物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发生效力的要件,换言之,未经登记,物权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在当事人之间也无约束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物权依当事人间的合意即设定,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当事人之间依合意成立物权后,对于第三人而言,未经登记者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不能主张其有效。《送审稿》第25条第1款规定:“土地权利的设立、变更和消灭,自载于土地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前述各种土地权利,未经登记,不生效力。但是物权法之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须登记即生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也无须登记依审批即可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送审稿》与《物权法》之间明显存在冲突,应予修正。

六、结 语

《土地管理法》修改实为关涉芸芸众生的大事,以此为契机完善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无疑是修法时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土地权利本属一种私权,但《送审稿》在有关土地权利制度的设计中,行政权力对土地权利的过多干预,直接导致了土地权利的公法化,影响了土地权利作为私法权利的基本属性。这也导致土地权利很难从《土地管理法》中走出来而进入《物权法》中去。《送审稿》中有关土地权利的制度根植于计划经济时代。淡化土地权利的行政色彩,还原其作为物权的本性,是改革现行土地权利制度的第一步。

注释:

[1] 如《物权法》第151条和153条分别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 虽然《土地管理法》以土地管理关系为其调整重心,但不容否认的是,《土地管理法》也调整土地权利关系(民事关系),并且以土地权利关系为其基础。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几乎全部是调整土地权利关系的规范;第五章“建设用地”中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转让等的规定也属于民事规范。

[3] 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也属于土地权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前者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后者在《物权法》中已作详细规定,实施近三年来并无大碍,无需在《土地管理法》中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有鉴于此,本文未将这两种土地权利纳入讨论范围。此外,土地用益物权之上所设定的抵押权主要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和地役权抵押权,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已在《物权法》中作了充分的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在物权法之下极受限制(基于《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在调整范围上的区分,土地管理法修改未将此纳入调整范围);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为物权法所禁止;地役权抵押权和地役权所依附之其他用益物权的抵押权同时设立,不具有独立讨论的必要,因此,本文未将抵押权的创新问题纳入讨论范围。

[4] 就本类农用地而言,实行什么经营制本是土地所有权人——农民集体自主决定的事项,但依现行法的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就多少带有了点强制性的味道。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未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地区毕竟只是少数,而且各有其不同的原因,再就此规定一个“农用地使用权”来稳定一个当事人本不想稳定的土地利用关系,是否妥适,还值商榷。

[5] 就本类农用地而言,《物权法》第134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此种农用地可以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另行规定即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发展。

[6] 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经登记,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即可设立;登记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物权性流转时起着对抗第三人的作用。

[7] 当然,依《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7项关于“法律、行政法规与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均可以抵押的规定,有可能出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该款第2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该款第3项)之外的权利抵押权,如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等。

[8] 不过,在我国现行法之下,为防止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促进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无偿设立(划拨)受到了严格限制。

[9] 既然是依行政许可所取得的权利,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这也成了我国现行法上和物权法立法讨论中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予以严格限制的逻辑起点。

[10]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仅限于:(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 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 企业 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即使是上述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也可以不设行政许可:(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11] 《物权法》第16条和17条分别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12] 《土地登记办法》所新创的“集体用地使用权”一语有违物权法定原则(郑清贤,2008)。

[13]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第9条、第10条。

[15] 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内容来看,所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可供农村土地承包方查阅、复制,使之具备了物权登记的性质,又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所规定的“登记”的职能不一致。

参考 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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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然而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许多农村土地问题日益增多,急需解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城镇建设、农田保护生产建设集中等。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不是说把城市的资源调到农村,让城市盖盖房子就可以的,更重要的是让农民、让农村自主地发展,让其慢慢地发展经济,然后附带地让其社会福利等慢慢地发展,所以最为关键的是落实农民的自主发展权,而这方面最为关键的是解放土地、赋予权利,去掉农民的身份,实现农村和城市资源的平等、城市人和农民的平等。

1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产权不明,造成城乡发展差距加大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确。第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不知道该怎么使用。长期以来,虽然我国一直有在法律方面在集体用地时,行使权利的主体有了多重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使很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争夺土地。这样一来,更加加大了农村土地产权划分难度,同时也阻碍了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因为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很难行驶他们具有的支配农村土地的权利和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的行使权往往在农村干部手里,一旦有需要征用农村土地时,农村干部就会与农民针对这个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但是农民往往处于弱势群地位,对土地的权利就会得不到保障。

1.2农村土地规划制度不完善

一直以来,相对于农村,我国忽视农村的建设发展,而更重视城市的发展,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目前对农村土地的规划存在很多问题,造成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就目前存在的土地规划制度中,主要是针对农村耕地的使用管理方法,而对用于建设的土地很少做出科学的规划。所以,土地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农民的生活条件也一直无法改善。

1.3强制征用土地损害农民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的发展建设能够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迅速发展,其中一大部分原因是征用农村土地,而且基本上都是强制性征用,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有土地征用的农民获得的补偿十分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土地征用后关于对农民的补偿制度不够完善,补偿只根据土地以后所能获得效益进行制定,而不考虑土地的成本,这就使得对农民的补偿不够充足;2)长期以来,我国对土地征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向来都是先征用再规划发展,这很不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2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

2.1农村土地产权制的创新

因为农村土地产权的主体不清晰,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所以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来明确土地产权,另外,还要就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改革。一般来说,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谁。具体到明确所有权是哪个农民的,或者哪个村民集体的,又或者说是哪个乡镇集体的。这样做才能提高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第二、立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进行制度改革创新时要避免偏向城市,建立一种新型的城乡发展关系,使农村能够得到相同程度的发展。

2.2农村土地规划的创新

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管理和市场经济要求,应该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进行全面的评估规划,建立一种新型的、利用率高的土地规划制度。农村的土地管理要与城市的建设同步进行,并且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的评估,充分考虑该区域的风景、文化、特色,因地制宜,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要多听取该区域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

2.3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创新

随着城镇化策略的不停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因此对农民的补偿也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关于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要进行改革创新。首先,用于公共建设的土地,要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减少征用面积。第二,改进征用后对农民的补偿制度,使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生活得到保障,加大补偿力度。最后,赋予农民开发权的问题,这是发展农村的核心。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土地有一部分用于工业发展,它价值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它与农业价值是有很大区别的。当前的土地制度仅允许城市而禁止农村做商业开发,这肯定是不公平的安排。解决赋权的问题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让农民也有所有权,让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真正的私权,肯定农民所创设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来解决开发权问题。

3结语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因此要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创新,过去往往偏向城市的建设而忽视农村的土地建设,今后应关注全社会,要把农村纳入到整个视野内。本文主要对农村土地的产权、土地规划和征用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总结了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有关问题,希望对改善农村土地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刘永强,苏昌贵,龙花楼,等.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J].制度创新研究,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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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测绘在土地开发管理中的作用

1.1 提供可靠依据

环境、资源、统计、公共设施以及经济状况这些数据收集和获得对土地规划管理有重要作用,这些数据的收集和获得对于决策有重要作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测绘技术,这样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数据,可以提供有效的判断信息。一般而言,测绘结果都是由很多数据组成,因此,在进行测绘之前需要建立起数据库,这样可以更进一步的提高数据使用有效性。而且在工作开展时,可以根据一定的人口、地形进行集中处理。

1.2 节约投资

土地资源在进行综合开发使用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做好资金的分配问题,从节约的角度研究问题,做好预算工作,一般预算是控制的最好方法。另外,也需要合理且科学的制定出实施方案。因此,需要获得精确、精密的测绘成果,应该将详细的土地状况呈现出来,当信息反映出了实际问题,更好的保障测绘结果。在进行测绘过程中,如果精度比较低,这会影响到方案设计优化问题,影响到优化步骤。

1.3 规范工程行为

在进行土地开发管理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的施工验收标准问题。但是这些标准执行,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因此,在进行工作开展时,需要做好科学、合理的工程设计工作,需要做好科学、合理的工程设计。这些工作得以实现,需要获得测绘数据支撑,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保障数据全面性。另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设计流程开展。

2 土地测绘在土地开发管理中的应用

2.1 土地测绘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管理中的应用

农村进行集体土地开发和管理,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范畴也比较大,在实际进行开展工作时,难度比较大。就土地纠纷问题而言,就是缺乏了相关的法律效应还有相关的地籍资料从而引起的土地纠纷。解决该问题最根本的方法是进行科学的测绘,需要政府部门和双方法人一同测量获得精确土地图文信息。在进一步协商,使得测量得出数据更具法律责任,还需要在该文件上进行签字。解决土地变更问题。现在土地是稀有资源,土地的使用关乎每个人的利益。随着不动产不断变化,土地使用面积不断变化,出现归属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获得准确的信息进行反馈,这样可以获得精准的土地资料信息。应用土地测绘正射影像技术可以轻松的应对该问题,对需要测绘的位置定位,做好科学权属划分,精确的勘测和划定出准确位置,该技术被广泛使用于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管理中。另外,土地测绘在土地开发中,相关的部门也会使用星影像技术以及数字正射影像技术,该技术可以更好的对违法土地进行检测。这样可以更好的管理土地,可以及时发现违章占地行为,掌握占地面积还有占地地点等等。这些信息的收集给监督部门进行非法土地处理提供了依据。

2.2 土地测绘技术在土地资源检测与调查中的应用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国土资源丰富,国土资源的调查和检测面临着很大的困难。集体土地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了集体土地的等级、征集以及对其以管理区为权属单位的开发工作,因此在农村土地管理时,一般都会使用到测绘技术,而且使用的范围会比较广。土地测绘技术具备较高的分辨力,可以帮助测绘者测绘相应的数据。当前土地测绘技术不断发展,融入了遥感技术,大量的高分辨率技术出现,而且发展非常快。在进行资源调查和管理时,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进行土地筛查、土地资源现状调查、还有土地动态综合监测等等。在这些工作的需求中,土地测绘技术发挥着巨大作用。

2.3 土地测绘在土地规划审批中的应用

土地测绘工作,可以给规划审批提供充足依据,可以给土地规划提供重要的资料。基于土地使用规划图进行对比,可以更好的整合土地使用方案,从而更好的进行土地综合开发使用。众所周知,科学的规范方案,可以更好的开发土地,保障土地开发合理性和科学性,也是判断规划工作质量的关键。因此,可以看出土地测绘技术在其中的重要性。另外,使用以往的测绘资料和当前的测绘资料,可以清晰的看出城镇土地扩建情况,可以更好的把握扩建规模,从而明确该地区土地综合使用情况。这样可以合理、科学的规划方案,实现土地综合利用,保障环境可持续发展。同时,土地测绘在土地开发管理及信息系统建立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第一,土地测绘技术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使用,一开始起到的作用是进行土地管理,土地资料库数据更新以及地籍管理等等,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当下这些基本的土地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而且还可以为今后的土地规划提供依据。技术发展给土地开发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当前土地测绘使用了全球定位系统,该系统对土地采集工作可以提供精准的依据,可以提供可靠的信息,对监督管理能够提供依据。而且,在执行土地管理时,一般系统比较侧重的是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还有评价,这些可以为地籍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可以获得数据支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被建立起来之后,可以更加广泛的应用于地籍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中,为系统数据更新提供依据。而且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这些系统发挥出的作用越来越大,更为社会发展提供依据。大量的系统可以为地籍管理实现一体化建设进程提供依据,在城乡土地综合使用上可以发挥出积极作用,更好的为城乡土地管理和建设做出贡献。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土地供求矛 盾越来越复杂。矛盾日益加剧。这对土地开发管理而言,有了新的要求。在技术不断更新发展的当下,应该不断使用新技术,新技术可以为土地测绘信息收集提供保障,在进行土地开发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这就要求相关的测绘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需要根据测绘标准进行,科学的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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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中存在问题

对于我国西部地区来说,它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因此,这就使得西部地区民族特色比较浓重,因而,这就对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图书馆藏书要有一定的民族特色。但是,就目前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来看,由于基层图书馆经费不足,其藏书资源比较匮乏,群众对于基层图书馆的认同度并不高。其次,由于基层图书馆的经费建设不足,从而使得图书馆内的各项设施比较陈旧,基层图书馆内并没有现代化设备,从而不能将更多的群众吸引到图书馆中来。另外,由于传统的图书馆管理理念的影响,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依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服务理念,管理方式陈旧,不能与社会发展相统一,再加上基层图书馆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并没有将管理与服务进行有效地结合,从而使得基层图书馆管理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西部基层图书馆管理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从而也不能将基层图书馆应起到的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

二、促进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创新的措施

(一)不断加大对基层图书馆建设的重视,扩大图书馆资源

在基层图书馆管理中,要加强对地区群众特点的分析,根据阅读人群的特点来对藏书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为了使得基层图书馆吸引更多的群众,可以加大具有当地特色与民族特点书籍的收藏,不断提高群众对基层图书馆的认知度与认可。加强对图书馆藏书种类与质量的提升,不断开展对读者人群的分析,加强对读者阅读需求的了解,从而根据读者的需求对图书馆的藏书进行完善与补充。

(二)加大基层图书馆建设的经费投入

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要取得有效地创新,就要不断地加大对图书馆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图书馆基本配套设施的建设,将先进的F代化设备引进到基层图书馆管理与建设当中。同时,在基层图书馆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网络技术的运用与深入,从而更好地促进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另外,对于基层图书馆建设的经费投入上,不能只是单纯地依靠政府拨款来开展,图书馆管理工作中要加大对经费来源的扩展,可以根据当地的发展实际,充分利用图书馆的优势,来吸引一些企业家投入一定的资金建设,更好地促进基层图书馆的建设与管理发展。

(三)不断加强对管理理念的创新

促进西部地区图书馆管理的创新,那么就要从管理理念上对其进行创新,促进基层图书馆管理人员对先进的管理理念的认识,加强管理人员对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知识的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可以更好地促进基层图书馆的良好发展。在西部基层图书馆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强对以人为本思想的运用。人是图书馆管理中最直接、最活跃的因素,图书馆促进了知识与读者之间的联系,图书馆是知识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因此,在图书馆创新管理中,必须要加强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运用,真正实现以人为核心。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以以人为本的创新管理,更好地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与读者进行良好地沟通。另外,在基层图书馆管理中,要加强服务理念的创新。基层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人,是广大的群众,因此,在图书馆管理中,要将服务放在重要位置。要为读者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将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在图书馆管理工作当中,使得读者真实地体会到基层图书馆的服务。

(四)加大对基层图书馆管理人才的引进,更好地提升图书馆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实现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的创新,那么就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图书馆管理人才的引进,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基层图书馆管理中的运用,对图书馆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就要不断加强对图书馆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的提高,加强对网络技术的操作熟练度,同时,也要注重对工作人员一定的计算机安全知识的培训,从而使得网络环境下基层图书馆管理的优越性更好地体现出来。另外,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要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引进,扩宽人才的引进渠道,从而更好地改善长期以来基层图书馆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对于人才的引进,不要局限于本单位人才的引用,同时也要加强对外部人才的选拔,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引用,以更好地满足基层图书馆建设需求,促进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

总之,图书馆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公民综合素质的提升,在西部地区基层图书馆管理中,要将民族特色有效地融汇到图书馆管理与建设中来,从而更好地促进图书馆特色的发展。同时,在西部基层图书馆管理中,要将以人本为、服务至上的理念有效地进行运用,从而更好地提升图书馆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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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自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设以来,不断的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和一系列的课程体系改革工作。目前,学校已建立了通识课程—学科大类课程(专业必修、专业选修)—专业课程-个性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及实践这一阶段式循序渐进课程培养体系,为土地行业培养了一大批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学中还存在不足。

1实践教学现状

1.1课程体系设置较完善,但缺乏科学的安排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包含管理学原理、土地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经济学、不动产估价、土地法学、土地资源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制图等核心课程。在这些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我校还开设有土壤学、环境生态学、地图学、资源与环境价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专业外语、地质地貌、矿产资源管理、土地调查与评价以及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等选修课程。纵观全国众多高校,我校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例如,《地籍管理》与《土地管理学》内容有重叠之处。其次,一些重点课程如土地政策分析与评价、国内外土地管理前沿、房地产相关课程并没有在我校课开设;不仅如此,一些应用型很强的课程如CAD专业制图并没有在必须课的设置当中,加之专业选修空间较少,不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

1.2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是在公共管理学院下开设。在公共管理学科背景下的“三无”学校——“没有建设专门的实验室,没有成立相应的研究机构,没有建立实习基地”,仅以课堂讲授作为培养学生的全部环节[1]。由于教学设备缺乏及教学经费不足,以及教学师资水平有限,导致不得不重理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无法满足教学要求,除在第一、第二学年开设了校内测量实习外,甚至没有开设有专业比较重要的实习,如土地调查、不动产估价等;一些专业重要软件如Mapgis、Mapinfor、Arcgis也未能在相应学年向学生开设。

1.3实习基地建设滞后,学生缺乏良好的实践条件

实践教学建设滞后,校地合作甚少,学生没有一个良好的实践条件。仅仅学习理论知识,不能发挥很好的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缺乏实践动手能力。本科教学中缺乏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基地,甚至没有专门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验室,很多实验课和课带实验课程都只是借助别的学院的实验室完成,严重发阻碍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学习[2]。

1.4缺乏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理论教学考核体系,但是,由于学校缺乏实践教学基地和教学条件,因此,完全忽略了对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仅以实践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制情况作为唯一的考核评价标准,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体系。

1.5实践教学水平不高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但我校土地资源管理系中,虽然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较高,但是缺乏专业的实验人员,且实验人员自身能力有待加强。因此,实践教学水平滞后,造成教师不得不只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

1.6缺乏实践教学创新精神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验教学基本从属于各门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未理顺,实践教学环节与实际应用脱节,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设施及基地不健全、不完善更加阻碍了实践教学的开展。一些教师总体设计和开展实践教学的能力欠缺,对实践教学目标的定位模糊加上由于长时间开展教学工作引起的由于教学倦怠等等这些主管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决定了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缺乏实践教学创新能力,这将会降低了实践教学的质量,严重阻碍该专业的发展前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理论性与实践并重、各学科交叉的专业,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针对性的培养社会急需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是实践教学改 革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本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探索性的措施。

2实践教学改革创新

2.1调整实践课程体系,优化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突出“技术+管理”复合应用型人才的专业要求,培养具有计算机应用、测量、制图、规划、估价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和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土地管理、不动产评估、房地产经营管理,能胜任管理、科研、工程和教学等工作人才。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积极开展了实践课程体系的调整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包括课内教学实验实习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两个部分。构建了包括课内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包括一、二年级的课内实验和实践,三年级的软件应用实习,四年级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为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

2.2创新土地资源管理实践教学模式——基于知识-能力-实践-创新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在完善学科教学体系的基础上,遵循“循序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3],针对不同学年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开设相应课程,分阶段培养:在这个新的循序渐进的教学模式下,明确各阶段的学习方向及任务,让学生更好的掌握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达到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更多创新型优秀人才。

2.3分析国际形势,与时俱进,有针对的培养国家急需创新型专业人才

众所周知,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最基本的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资源消耗快速增长,加之我们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未根本转变,经济的发展仍然以环境为代价,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资源问题已成为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土地资源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因此,必须分析国际形势,有针对的培养急需创新型专业人才。这类人才不仅注重培养学生在学术科研方面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更注重培养以适应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研究型与应用型两种模式并进共同构建学生应用知识和技术解决生产、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2.4结合实际,搭建实践平台,构建“单位-学生-学校”三位一体的教学培养方式,共创三赢模式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专业,各高校应按照“循序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分阶段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践条件,构建“单位-学生-学校”三维一体的教学培养模式。将各项实习与地方政府或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公司有机结合起来,给予学生适当的报酬。实习中学生技能学以致用又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进一步提高了其实习的动力,可以促成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共赢的局面。

2.5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实践教学团队

坚持“理论教学为基、实践教学为要、科研教学为辅”的教学原则,加强教师培训,尤其是专业实践教师,以中青年教师和实践教学团队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合理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致力于建立一支结构优良、实践教学及科研能力较强、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学团队[4]。

2.6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管理长效机制

真正的实践教学应当是一个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各高校应改革“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思路,秉着理论教学服务实践教学的原则,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以“全过程实践教学”为主,将整个实践教学贯穿到整个学习过程中[5]。

3结束语

实践教学是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6],我校应本着“基础+特色”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技术型专业定位和社会急需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办学方向,结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自身的广泛性、实践性、交叉性等特点,制定了最优的实践教学方案,遵循合理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将实践教学贯彻落实到本科生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去。学校也将继续努力探索,从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等对土地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并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管理和考核机制,完成实践教学的任务和目标,为社会培养一代代优秀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袁中友,汤惠君.新形势下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的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09,(130).

[2]张惜伟,张裕凤,郝润梅,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强化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7):165-167.

[3]王承武,马瑛,周长江.“阶段式”实践教学模式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与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3,(32):208-209.

[4]赵中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思考[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3,(1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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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开发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建设的周期较长,工程量大,涉及到很多行业和很多方面的内容,所以进行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是一项重难点问题。房地产项目管理包括了一系列的内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资料、技术、设备、合同、安全等各个方面。

1 房地产项目管理原则分析

要实现房地产项目管理的目标,保证项目组织高效有序的进行,在房地产项目系统复杂和时效性等的影响下,项目管理必须要保证一般的原则来配合房地产的正常运行。

1、目标统一的原则。使房地产项目管理有效的实施和运行需要各个参与者要能够有明确统一的目标,这是项目管理的首要保证。在项目的设置和运行的时候需要采用统一的政策和方针,是参与者有着共同的目标,是设计、施工、组织、合同等规范性文件能够贯彻实施到位,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2、责任权平衡原则。房地产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能够明确设置各方的责任范围,是参与者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益,在参与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将有关问题和文件严格的执行到位,确保项目责任明确到各方。

3、适用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多样化的,项目的大小和环境以及业主的要求都是有着很多的变化的,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变化空间和灵活性,针对于不同的项目和业主要有相适应的解决办法。项目的管理办法是有很多种的,即使是一个项目的管理,由于过程是有很多的程序的所以也可以有很多灵活的变化,这样可以保证管理的过程中更加的具有适应性和合理性。

4、组织制衡原则。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于不同的组织之间制定一定的制约关系,各方应该有自身的管理原则和范畴,保持一定的平衡原则。这样可以避免在管理的过程中遇到一些由于管理的范畴或者是制度问题出现的矛盾,沟通的障碍等,管理的工作实施起来更加的流畅,有着较好的工作氛围,实现了高效的管理模式。

5、管理人员责任连续性的原则。在管理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会遇到由于责任性不强而出现的问题,在项目众多的管理问题中出现了矛盾交叉、找不到责任人的状况。在这样不明确的责任体系中,房地产项目的管理将会出现很多的漏洞,工作人员也会出现责任的推卸问题,管理的难度加大,责任无从承担。这些都是工作人员的责任不连续性导致的,在管理的时候要注意做好工作人员管理衔接工作。

2 房地产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1、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

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时,开发商只是讲究一味的拿下土地,以“招拍挂”形式进行土地的开发,没有在前期进行土地状况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盲目的进行投资和建设,对于市场的前景没有准确的把握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了策划、研究和设计,这样的模式是具有很大的市场风险的,政府的要求和政策的变化等会造成更大的风险问题。

2、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没有全面专业的设计理论指导。

在进行房地长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的时候,应该是具有专业的设计指导的,在设计的时候要结合地形进行前期的规划和设计,而后才能开始进行房屋设计和施工图的绘制。很多的项目在实施的时候就忽视了设计和施工图纸的问题,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很多的变更和漏洞,造成了规划的失误,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导致工期加长,设计方案不合适等严重问题。

3、建设施工的阶段项目管理出现问题。

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现场的管理问题是重要的,而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现场,很多时候由于管理机制的问题,造成了责任方混乱不明确或者是权限问题,导致施工的进度受到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资金问题都遭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工程中出现了变更就会影响到施工的各个方面,施工的进度和费用都会超出预期的标准。

4、项目管理中存在管理的漏洞和弱点。

在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的弱点,由于复杂性对于一些问题没有重视,如项目的前期

划和市场的调研、客户的服务和销售控制以及融资问题。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出现此类问题造成了项目开发成本加大,管理出现纠纷等问题。

5、物业服务没有得到重视,服务不到位。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过程中,物业服务就是其售后服务,是项目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这是客户和企业保持联系的方式,是企业品牌树立的标志。在管理的过程中物业公司会由于管理的懒惰或者是自身赢利等关系没有对于双方的售卖关系进行及时的处理,维修设施等处理不到位等,这样对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将会导致企业信誉下降,品牌下降等问题。

6、项目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协调性。

项目管理的部门需要与相关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才能将问题实施下去,在管理的时候由于两部门各司其职,管理部门在对自身工作负责的情况下对于其他的问题却没有相应的责任心,导致问题出现后相互之间出现责任的推诿,整体的管理水平都受到影响。

3 房地产项目管理的创新途径分析

房地产项目管理的创新途径,主要表现为以下的几个方面

1、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化。这是现代化企业在经营和作出决策时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的战略发展起到很大的参考,同时保障企业的资源都发挥出有效的效用。同时房地产信息反映出了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企业内部的状况,对于房地产方面的信息更新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时候需要对于信息进行及时的分类和收集,进行相关专业的分析和评价,作出决策。引进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及时准确的获取房地产信息,保证企业的良好运转,实现信息化加强对于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建设。

2、做好房地产策划。投资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做好房地产的策划和开发,规范化操作,将品牌化观念来占领市场。减少在策划中的失误,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增强企业和项目的竞争力。社会资源、人力资源、概念资源、物力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前所未有的优势。

特别是在营销策划中要结合市场对于楼盘的消费层次和消费人群、价格和户型等进行决策,以销售的情况来进行楼盘的再建设,这是一种长远的销售眼光,培养出客户区域市场,主动去创造效益而且实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品牌的塑造有很好的作用。

3、培养高素质的房地产管理人才。这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客观要求,对于企业的发展是一种强大的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人才的竞争才是市场竞争的根本。提高管理者自身的水平,完善奖励机制,同时建立一定的员工培训体系。

4、加强企业管理的文化建设,营造出良好的企业氛围。企业的管理文化决定了全体员工的核心价值观,对于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都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具有很好的规范和调节作用。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时候需要对于核心的管理对象的管理意识和水平进行一定的培训和提高,在企业的实践过程中塑造出以人为本的核心文化体系,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和培养人,在企业文化氛围中聚集人才,使房地产企业成为竞争中的赢家。

4 小结

本文从房地产项目管理的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由于其工作的复杂性,在管理的时候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的同时兼顾各方,统筹全局的同时抓住细节。在实践的过程对于管理问题不断学习和提高是做好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最根本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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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创新理论的理解和阐述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

创新作为一种理论,形成与20世纪。在1912年,哈佛大学的教授熊彼特第一次把创新这个概念引入了经济领域。换句话说,是他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创新,他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生产函数,实现生产要素的从未有过的组合。同时,他还从企业的角度提出了创新的五个方面:产品创新,就是指要生产出一种新的产品;工艺创新;市场创新,就是指市场的开辟;要素创新,也就是在生产中引进新的生产要素;以及制度创新,也就是企业的管理制度,管理体制和管理结构方面的创新。

美国的管理大师德鲁克也曾经在20世纪50年代,把创新的概念引入道管理的领域,形成了管理创新。他认为,创新就是指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的能力的一种行为。

现在“创新”的概念已经扩展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例如,人们常常挂在口头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经营创新、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等等。

二、创新学习的启示和体会

创新需要我们改变固有的思维方式,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力求将工作做得更好。作为一名普通中学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反思我所负责的工作,发现工作中有如下需要创新的地方。

1.改变布局。在日常的管理中,发现目前的藏书布局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如目前绝大多数中学图书馆均是按照文献类型及读者对象实行“一库四室”进行布局,即分设学生书库、教师书库、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及教师资料室等,这样的布局模式,不分藏书新旧,不考虑图书利用率高低,使馆藏资源不能 科学 地分散于各室中,势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管理。另外,图书馆将读者区别开来对待,学生不能够借阅到教师书库中的书刊,这也给学生造成一种不平等的心理状态。在图书馆这样一个传播知识的重要窗口,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不应该有违学校工作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

2.服务至上。图书室应当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学校发展为己任,努力利用现有条件为师生提供最基本的服务,满足师生日常教学的需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3.指导读书。学无止境,读书有益,学生读书多,即他们读的书达到一定数量时,就会对所读之书有“反刍”之欲,也会影响到他们的现实生活之中。作为率真的学生这个时候身心也正在成长,他们很自然地进入到思考个体人生的阶段。他们在学校里、同学中、社会上耳濡目染得到的,在大量的书籍中得到的浩如烟海的信息会给与他们充足的营养。于是,他们在“反刍”――即回味以往的学习岁月时,就可能对某些事物或某一领域产生浓厚的兴趣。当学生进入到这一阶段后,他们会有读书的选择性,作为学生引路人的教师,就是要在这个时候向学生做一些引导,让他们学会智慧地阅读。

三、我的创新工作实践

(一)创新定位,力求图书管理与课改目标一致

根据新课改的要求,我们把图书管理的重点目标定位在“支持教学,服务课改,引导创新”上,围绕它开展图书的征订,购置与管理工作,常规管理与特色建设并重,充分体现在图书管理方面的创新意识和校本特色,从而实现图书馆工作和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一致性。

例如,配合我校创建学习化校园、书香校园、校本课开发和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活动,我们在图书采购和筛选上,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相关书籍,可供领导和师生借鉴,如《如何创建学习型组织》、《新世纪教师教育丛书》、《校本研究丛书》、《多元智能新视点丛书》、《成长文学系列丛书》以及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杜威、苏霍姆林斯基的作品等,这些都促进了学校校本教材的开发和研究性学习的大力开展。

(二)优化功能,实现图书管理与教学内容的统一

从服务到引路和导航的功能转化,是新课改对中学图书馆工作的全新要求。单一的储存和保管功能,不能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从内容和实质上,积极为教育教学服务,应该成为图书管理的主要任务。它要求图书馆工作的重点从简单的日常管理,转移到功能创新,实现“以教定书,以学导购,以新为旨”的功能优化。

首先,我们根据“教”的需要,系统引进了各学科知识的理论和课例及案例丛书,有针对性地购买了有关教学创新的系统理论书籍和创新教案集。如《学校高绩效教学与管理丛书》、《万千教育丛书》、《新课程教学问题与解决丛书》、《大厦书系》、《世界课程与教学新理论文库》等。

其次,从“学”的需要出发,我们除重视常规书籍的购置外,重点建立了学法经验和实践“丛书链”,即同一学科的学法书籍系统化和不同学科的学法书籍各成系列,如《素质教育・新学案》、《初、高中优秀教案》和《初中风向标同步拓展大课堂》系列等。这些都对教学创新和课改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引路和导向作用。

(三)改善服务模式,营造书香校园

为了掌握学生的阅读现状,我们对全校学生的阅读行为倾向,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表明:部分学生对课外阅读的认知程度偏低,从他们的参与倾向方面,反映了中学图书馆课外阅读的指导工作仍处于低谷状态。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们做了初浅的尝试,来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阅读率。

――以听诱读,就是老师要经常给学生介绍好书讯,以诱发学生的阅读欲。

――以编引读,组织学生出好黑板报和手抄小报,在编写过程中促进阅读。

――以讲激读,通过举办演讲比赛,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

――以写促读,让学生撰写读后感和读书笔记,来促进读书。

同时,分别编制教师、学生书目,进行好书推荐。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推荐一些格调高雅、质量上乘、知识容量大的好书,使他们懂得什么是内容健康、品德高尚的书籍,培养自觉地鉴别和选择图书的能力。

此外,配合课堂教学,推荐藏书,做到书目推荐与课堂教学同步,以课外促课内,为学生学习文化知识“雪中送炭”。

总之,各环节的优化管理,使图书馆管理成为学校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做到创新图书管理,为新课改服务。图书管理是一门艺术,创新思考和尝试还刚刚起步,期待更多的同行共创中学图书馆管理的绚丽明天!

参考文献:

[1]樊亚非.论我国图书馆管理创新[D].湘潭大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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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整个80年代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一个地区。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迅速进程,使原来隐藏在以“均包制”为特征的土地制度背后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在珠江三角洲变得异常突出。

第一,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珠江三角洲普遍出现了半自给性小规模土地经营基础的农户兼业化。农户的抛荒,土地的分散使用,经营规模的狭小在资源配置上造成了巨大的效率损失。由此,按照效益原则配置土地资源,改变现有分散的、狭小的、低效率的土地使用格局,造就土地集中机制,从而实行规模经营,使土地流转制度的创立提到了议事日程。

第二,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珠江三角洲每年都有大最的农地转为工业用地,地价及土地资本收益也随之提高。尤其是1992年4月广东省粮价放开,取消合同定购任务,过去隐含在粮食平议差价中的“暗税”随之取消,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得以强化,加之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土地的机会利润大幅度上涨,从而进一步刺激了土地价格的倍增。农户原来视土地为不可或缺的福利保障,现在却进一步视土地为增殖手段。在此情形下,土地的集中与流转对土地的管理使用制度提出了重新调整的要求。

第三,由于土地资源增值收益的直线上扬,如何合理地分配列益,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社区集体的关系,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直接涉及到土地制度的产权安排问题。

第四,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角度而言,在产权所包含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中,转让权是最重要的。从产权界定是为了促成交易的角度说,对转让权的不当限制乃至禁上就会导致产权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首先,在转让权受不当限制的条件下,资源不时能流向对其评价最高的地方,资源配置效率不能不受到损害,其次转让权受不当限制必然导致有效竞争的缺乏。若产权主体相互间的冲突不能通过竞争性的转让(即“你不合适,再找别人”)的方式解决,而只能“吊死在一棵树上”,就是容忍低效率的存在成者陷入无休止的“内耗”。最后,转让权受不当限制以会导致收益权受限制。应该说,家庭承包制的产权残缺,尤以转让权受限制(这种限制既来源于产权界定上的原因,因为农户出卖土地是违法的,也起因于土地的福利保障功能)所导致的后果最为严重。

基于上述背景,珠江三角洲沿着“农地集中--使用权流转――规模经营”的线索,拉开了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序幕,进而推动了整个广东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在广东农村,尽管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基本的思路是:将土地所有权以宪法规定为基准,置其于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并规范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及与之相应的收益权利转让权,进而对平均地权(均田问承包)的资源配置低效率格局进行修正,从而以产权制度建设为中心,培育土地流转的集中小机制,逐步推动土地的规模化与企业化经营。从1993年开始,顺德市、南海市、番禺市、龙岗区、宝安区等地尝试土地使用权入股进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尤以南海市最为典型,南海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试验区之一,在这方面的变化利制度安排格外值得注意。

二、制度创新的价值

1、制度安排与环境的相容性。南海市在土地制长和社区产权构造出现的变化,至少满足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克服土地的细碎化与分散经营,从而使土地集中与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二是既促导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又充分保障了土地的福利功能:三是为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2、产权运作成本的节约。从产权界定成本来看,南海的土地用权入股,使产权的界定与调整由实物对象转为价值形态,不仅降低了技术难度,而已操作相对简单。第一,使原来的实物形态上无法确立的排他性产权能够在价值形态上顺利得以确立;第二,农户使用权入股,社队所有权折价,使集体与农户的产权关系异常明了,从而界定费用大大降低;第三,价值形态上分散的独立产权可以在实物方面合并起来,从而提高了规模经济与资源配置效率。

3、节省内部管理成本。南海市的土地使用权入股,也使其内部管理费用大为节约:第一,单个农户的经营决策转为董事会决策,决策成本降低;第二,减少了农户之间在土地利用方式的摩擦,降低了均包制条件下农户转包发生的交易费用;第三,土地的集中招标与投标,避免了集体与多个农户承包合同的反复签订;第四,集体由对众多分散农户的组织管理转为对专业化农业公司的监督,也大大降低了管理运作费用。

三、制度涵义及启示

珠江三角洲的土地制度和社区经济产权构造的新变化,对于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制,推动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制度涵义与启迪意义。

第一,产权的可分解性造就了产权结构的多样性,从而使得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选择出交易费用最小,运行效率最高的产权制度形式。产权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不管产权属于何方,只要产权界定清晰,人们就可以通过自愿交换的合约行为来达到资源配置的满意效果。这表明,过去那种单纯地强调土地归谁所有或改变土地所有者的变革主张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此,从土地所有制改革转向土地产权形式的选择安排,为我们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珠江三角洲的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实践表明,土地制度进一步变革和新的激励机制的培育,并不意味着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经营权的基本界定格局要重新选择。相反,在此基础上强化农户经营权并进而对平均分配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进行修正,促进土地产权流转市场的发育,恐怕是土地制度变革最为现实而有效的选择。

第二,土地使用权入股形式的土地集中机制与投资激励机制,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新的线索。应该说农户在耕种其占有的承包地时,其土地产权是相对(但绝不是充分的)明确的,但当土地需要转包时,产权的不确定性就表现出来了。首先,原承包者转出承包地所获地租具有不稳定性,而且面临着与新承包者可能是高昂的谈判费用:其次,由于没有新的福利手段替代作为福利均包的土地,退包土地使农户面临着机会收益的损失和风险成本的增加;最后,出让土地使原承包者在土地投入的资本和分动未必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因缺乏规则保障)。由于这些原因,出让土地将是农户产权的严重侵蚀。正因为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户宁肯将土地抛荒也不转包或退包的现象普遍存在。

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既为农户提供了福利保障,也保证了对土地经营和增值收益的获取。更为重要的是,珠江三角洲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既不同于农户之间利用土地使用权市场转让土地,更是与前些时候一些地方的社区集体强行收回农户土地位用权有着原则区别,而是由集体出面以入股方式集中使用权,使农户稳定地分享一块地租,从而有效地集中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篇12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与安装任务渠道通常是委托承包给建筑施工单位来完成的,所以开发项目的工程管理,主要以合同管理为主要手段,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检查、验收等方法。对开发项目施工的技术手段,经济成本控制、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合同的目标,进行严格监督、落实,控制和管理。确保开发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最终完成。为此本文阐述了房地产工程管理的一些方法的分析与创新途径,主要以采取进度控制为依托去解决和分析问题。

1 工程施工管理

房地产开发商在工程管理中的主要任务如下:

1.1 项目组织与协调工作

一方面选择施工参建单位,明确各自在业务往来中应遵循的原则;另一方面落实项目施工阶段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包括落实设计意图、施工方案的选定、审核材料与设备供应种类以及供应方式。

1.2 成本控制

主要包括编制费用计划,审核支出费用,研究节支途径。

1.3 进度控制

主要进行进度分析,适实的调整计划,协调各参建单位进度。

1.4 质量控制

提出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监督,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工作验收。

1.5 合同管理

对施工前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妥善管理,并处理工程量增减、和同纠纷、索赔等事宜。

2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控制

不论是开发住宅小区还是金融、商业区等,开发内容构成了一项系统工程,而施工控制是房地产开发产业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也是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所以,必须加强施工控制,以保证开发项目有序地实施。

2.1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制度控制关系到建设工程能否如期竣工完成交付,而工程进度则由工程计划来实现,工程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总工程进度计划是由承包单位计划部门,技术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在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监督工程师主持下编制。根据工程所需的工时数以及人力、物力、设备情况,得出施工工期、进而编制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开发商应有相应的节点要求和控制。

2.2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指开发项目管理机构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或以国家标准、规范为目标所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活动。质量控制的任务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施工工艺等是否满足设计需求和合同规定,对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评价,对整个工程的工作质量水平进行预测评估,将取得的质量数据和承包商履行职责程度,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比较、并作出评判。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包括,确保原材料验收和对工程中的配套设备进行检验以及确保施工中控制质量的相关措施,并建立有关质量文件的档案制度。

2.3 工程管理要素的控制

房地产项目本身是商品,是一种耐用消费品,需要进入市场流通,接受市场检验;面对的是广大消费者个体,而个人购房较之以往福利分房使人们更加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我们现在要面对的业主都很挑剔,容不得企业有丝毫马虎。概括来讲,房地产工程管理主要有以下五个要素:

2.3.1 成本:直接影响项目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建筑成本在房地产项目所占的比重较大,在一些土地成本尚不是很高的地方,建筑成本是最大的成本,加上随着市场土地及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利润空间主要来源于管理效益。

2.3.2 质量:质量是产品品牌的基础,也是企业品牌美誉度、忠诚度最好的注解,现在有些品牌企业近四分之一的客户是来自于老客户的介绍,产品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

2.3.3 进度:产品的交货期是产品流通的一个重要环节,加上房地产产品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等特点,进度的问题对企业的信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3.4 安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首先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对选择施工企业实施招标制,对因故不能公开招标的,也要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其次对施工企业实行监督,监督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再次要求监理单位督促监管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2.3.5 技术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来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提高项目的技术含量。

3 房地产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1 对所开发的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预备不充分

开发企业对地块关注的焦点大多是位置、商业环境和周边配套。而作为建筑产品的建设单位,往往对前期工作预备不充分,尤其是对技术资料普遍把握不足。可能会有开发企业为加快开发速度或是对此类工作不了解,匆匆上马。由于没有把握有关工程管线情况,没有在基础设计前委托地质勘探,设计依据不充分,出现基坑开挖到地下管线、打桩打打到流沙层完全沉没的情况。也有的开发企业对城市有关配套管理规定不清楚,发生了交付业主使用的建筑仍使用着施工用临时水、临时电的情况。

3.2 对有关施工许可的规定重视不够

开发企业一旦决策了开发项目,就希望工程进度尽快满足销售的要求,实现收入。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施工巡查制度之前,加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手续较多,不少房地产企业对办理许可证的要求不重视,往往要求施工单位不等办完有关施工许可手续就匆匆施工。也有开发企业打球,先办理基坑开挖的手续,在没有得到上部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连续施工,结果导致城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罚款及通报、对房地开发企业罚款等结果。对此环节的薄弱管理使得企业处于被动,影响工程的顺利推进,还有可能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4 房地产工程管理创新途径及解决措施

4.1 施工阶段技术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技术是项目的重要生产因素,是否对一技术进行管理及管理的程度如何,关系到项目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针对管理技术的不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对施工图纸的评审和会审工作,把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与设计单位、甲方协商解决,避免由于图纸问题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文件资料管理,是技术管理内容之一。技术文件应做到内容完整、规范数据科学、准确、清晰、签证应及时,并具有可靠的管理、存档、保管措施。

4.2 始终把握工程管理的控制权

作为开发企业,其拥有的核心资源和能力主要是对房地产需求的猜测和判定、资金运筹、策划和营销。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对自己销售的建筑产品本身的控制。开发企业必须对整个工程建设有全局的统筹,在整体的质量、进度、各专业之间的配合等方面,要有统筹和控制能力,要有具备相应经验的管理班子。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监应全面把握工程情况,制定计划,明确目标,督促各参建单位完成各自任务。

5 结语

房地产工程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重要部分, 是保证项目的安全,按质按期完成的保障, 提高房地产工程管理的效能是保证开发企业投资回报和促进项目营销的关键环节, 不断推进房地产工程管理的发展将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戴达人.浅谈房地产方向的工程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 2010,(21).

篇13

一、结合投影图以图释文,相辅相成

在讲“北美气候”一课时,把“北美地形图”、“地形对北美天气变化的影响图”、“北美气候图”制成复合投影图片。通过图示讲解,让学生对北美的气候形成原因能从根本上了解认识:各地理要素的内在联系、纬度因素和海陆因素以外,地形在某种情况下对气候的形成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北美高大的山系的阻挡,当西风带来的湿润气流流动到沿海山地迎风坡使之降水较多,内地降水较少;由于东西高,中间是广阔的平原,使冬季的北风、夏季的南风可长驱直入影响内地,使之冬寒、夏热,年差较大,大陆性气候特点加强。这样讲解,学生既掌握了北美气候的特点和成因,又增强了学生的读图用图能力,从中又加强了辩证思维的训练。

又如讲“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一节课时,我们是这样设计的,先用投影展示上海的地理位置和政区图,然后通过录像简明扼要地展示上海的市容,顺便介绍上海的面积、人口、政治、经济以及近年来上海浦东的开况。伴随着电教屏幕上的美妙画面和清晰的伴音解说使学生即使未到过上海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轻松地掌握了上海的有关知识。这样变抽象为直观,既简明又易懂,同时还解决了教学难点,使学生想学爱学,从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课堂学习效率,还有效地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我们向学生传授知识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运用电教媒体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确实有很大帮助。

二、以图提问,启发思维

图像是课文的再现和补充,利用电教以图提问能起到培养学生观察、思维能力的作用。如讲:“欧洲西部河流”一节时出示欧洲西部地形图和降水图,让学生分析为什么河流短而数量少,但水流量大(由于地处平原且面积小因而河流较短,但降水较多因而河流量较大)。

三、指导读图,培养能力

如果教者课备得好,图片制做得科学,除可配合课文教学外,还可帮助教师指导学生读图,提高学生用图的能力。

如讲“英国的气候和农业”时,在屏幕上打出“英国年降水量图”、“乳畜业为主的地区图”、“小麦种植图”后,然后提问:说出英国乳畜业和种植业各主要分布在哪里;上述两种农牧业的地区分布同气候有什么关系?通过引导看图,学生可以分析出:英国乳畜业和种植业的主要分布区是同降水多少有密切联系的,而降水的多少不仅直接与海陆位置有关,还受地势起伏的影响。西部沿海山地迎风坡降水多,但云量大,光照弱,只能发展乳畜业;而东南部平原降水适中,气温较高,可发展麦类等作物的生产。

四、承上启下,温故知新

在讲世界主要高大的山脉,如喜马拉雅山、阿尔卑斯山、落基山、安第斯山脉等成因时,就先制做出“六大板块示意图”动画片,通过放映出板块接触地带的挤压,地势抬升来说明世界上高大山脉的成因(都是由于地处板块交界处,受岩层水平挤压而形成的)。讲气候类型的成因时就要利用“气压带和风带模式图”、“世界地形图”来讲解,如讲“地中海气候”成因时,用投影映出动画片“气压带、风带随太阳光直射点南北移动图”来讲,冬季受西风控制“温和多雨”;夏季受到热带高气压带控制“高温干燥”。这样在教学中通过复习以前讲过的知识和新奇的投影片解释新课,前后知识连贯,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显得轻松,记忆比较扎实。

五、图表总结,省时明了

有许多的课时在课后的小结时可在投影片中画出表格来综合、小结,如我国的各地形区,世界各大区的主要气候类型等。如将我国的四大高原,首先出示表格,边总结边填写效果就更好。

六、对比练习,记忆深刻

通过对比练习,列出表格,节省时间,效果显著,如秦岭-淮河以南、以北的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的比较;黄河、长江流经的各省区,上、中、下游的分段及各段水文特征的比较,治理和综合利用情况的比较,用投影复习,先打出表格,然后逐个问题填出(可事先写好,用时放出,也可边说边填)这样对比复习,鲜明清楚,便于学习记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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