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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分析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2 17: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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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分析

篇1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1 举国体制下竞技体育的优劣势分析

1.1 优势

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通过统一规划、调配、布置来保证部分重点项目的形成优势,攻击尖端,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它使得中国体育在国际体坛上树立了正面的形象,增强了国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使得中国的竞技体育在十几年时间里不但在亚洲称雄,更是奥运会的佼佼者,充分显示了我国竞技体育在举国体制下发展的高速度,证明了举国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

1.2 劣势

(1)由于政府包办一切,统得过死,严重地束缚了下级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束缚了下级的智慧和进取心,也极大地阻碍了社会办竞技体育的进程,不利于放手发动全社会办体育,抹杀了体育的竞技功能,与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道而驰。

(2)“举国体制”严重挤压了群众体育生存空间。举国体制下,将重点过分投入到竞技体育而忽视了群众体育的建设。

(3)“举国体制”影响到学校体育的发展。国家对于体育经费的投入更多的是倾向于竞技运动,没有落实到全部青少年学生上。使得学校体育的资源配置方面处于劣势状态,从而导致了青少年体质的下滑,如肥胖率增加、近视率增加等。

(4)运动员的早期培养,成才年轻化,重心投入专业训练,导致运动员文化素质较低,退役后就业困难。

1.3 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还能走多远

1.3.1 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存在的基础日益弱化

(1)国际大环境的变迁动摇了“举国体制”的存在根基。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特定的政治背景已经消失。

(2)物质条件的丰富弱化了“举国体制”存在的前提。“举国体制”的产生与当时经济实力薄弱有着直接因果关系。如今,我过国经济实力在快速崛起,当然“举国体制”存在的物质前提就不复存在了。①

(3)竞技体育价值回归的需要改变了“举国体制”存在的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多元价值追求逐渐形成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当李娜在澳网半决赛胜出后颇具个性的发言与一味强调国家荣誉的部分奥运选手呈现鲜明对比时,我们体会到人性的回归,人文价值的回归消解了“举国体制”以金牌为追求目的的合理性。

1.3.2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还能坚持多久

(1)“举国体制”从竞技体育向群众体育的转移。我国近年来颁布的一些促进全民健身的条例,这些政策的实施标志着体育体制逐渐实现着由“竞技先行”到“群众为重”的转移。

(2)市场经济下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是“举国体制”解体的社会原因。职业化、产业化是当前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同于“举国体制”所追求的金牌效应的价值取向。因此中国体育的职业化将为“举国体制”画上句号。

(3)多元化价值追求,必然消解“举国体制”存在的精神文化理论依据。追求金牌是“举国体制”最直接的目的所在,随着价值多元化的发展,人们对体育的要求已经不局限于对成绩的追求,更偏重于对健康、自身感受以及内在价值的实现等。这种多元价值追求必然淡化了竞技体育中金牌唯上的意识,消解了“举国体制”存在的精神文化理论依据。

2 项目优劣势分析

2.1 优势

如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射击等优势项目。因为这些项目都不是世界上的主流项目,更不是职业化项目。而在举国体制下,我们可以专门培养和储备这些项目的人才,于是拿到世界上,我们优势就是国家打个人,专业打业余,并没有真正的职业对手,因此这些项目才能够长盛不衰。

2.2 劣势

团队球类项目和田径、游泳这些项目,在世界上都是主流项目,而在举国体制下发展的这些项目,在世界上并没有什么战斗力。这些项目人才的成长周期、成长规律、成才概率,不是那些非主流项目能比的,不是国家砸钱圈养一群人苦练、傻练、不计成本拿钱堆,就能堆出天才和一个整齐的团队来的。需要的是参与这些运动的青少年的人群基数。由于举国体制,国家将大量人力财力投入到竞技体育上,而忽略了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建设。而在欧美一些国家,他们重视学校体育,让那些主流项目在学校得到普及,在普及基础之上,去海量的青少年当中发现人才、再进行提高。这样人才储备面相对于我们这样的体制要大得多,于是对选的人才的要求也更高,也就是后备人才资源优于我们,当然最后的成绩也就优于我们了。

3 运动员年龄结构优劣势分析

3.1 优势

我们不难发现在举国体制下,我国的运动健儿们出成绩的年龄要比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小。比如说跳水项目,一般我国一些十三四岁的年轻健儿们在世界上就成绩显著,甚至夺金的也不胜枚举。就是因为在这种特点的制度下,我们的健儿可以从很小就开始进行某项项目的专门培养,有的甚至从三四岁就开始。而在一些欧美国家,这么早就进行专业项目的苦练是不符合法律的。而我们就是秉着人才要从小培养的信念来培养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使得他们能够早出成绩,并在世界上为国家争得荣誉。

3.2 劣势

在举国体制下,我国的许多运动项目是有年龄限制的,许多项目可能运动员的年龄过了二十三四岁就要求运动员退役。另外在早期培养中,也有年龄限制。比如说进省队就有一定年龄限制,如果在与别人相同的年龄下你没有发展出优于别人的运动水平,那么你就很有可能被淘汰,进不了省队的大门,就意味着进不了国家队进不了世界。但是我们不排除这样被淘汰出来的运动员,也许只是潜力还没有被激发出来,如果继续进行专门的训练说不定会比之前较早发挥出潜力进入省队的运动员实力更强,可是在举国体制的制度下,我们并没有为这些被早期淘汰的运动员提供这样的一个机会。因此,在改体制下,由于对于年龄的一些限制,我们很有可能会与更好的人才失之交臂。

4 地域差异性分析

4.1 优势

对于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省市,对其竞技体育的投入也会较多,更利于这些省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而对于一些体育强省,社会关注度会明显较大,那么在该省发行的体育彩票和企业赞助会更加景气,资金来源渠道更多,加大了竞技经费的投入。

4.2 劣势

(1)由于各省区地域的经济实力有差异,对体育的投入也有差异,而有关部门领导只看重该省的体育成绩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来评估该省体育部门的进步显然是不合理的,也影响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导致经济实力较弱的省市的竞技体育发展越来越艰难。

(2)体育之路艰苦且成才率低,这对于一些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的发达城市的青少年缺乏吸引力,从而导致后备人才基础薄弱。

(3)由于后备人才的早期培养需要自掏腰包,如在少体校进行专业训练时,高额度的训练费、伙食费、住宿费对于一些经济实力较弱地域的家庭来讲是难以负担的。这导致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受到阻碍。

5 结论

(1)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使得中国成为体育强国,但其由于政府包办一切,严重地束缚了下级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同时严重挤压了群众体育的空间。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及竞技体育价值回归的需要,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存在的基础日益弱化。“举国体制”将从竞技体育逐渐向群众体育的转移,并随着多元化价值追求而被逐渐消解。

(2)由于举国体制的优势,使得我们国家可以对世界上的非主流竞技项目培养职业选手,在非职业化的项目中长盛不衰,但对于世界主流的职业化竞技项目中取得的成绩却不尽如人意。

(3)在举国体制下,中国运动员从小训练,使得其职业化年龄普遍低于其他国家。但存在运动员过早被要求退役的情况,不少有潜力可挖的运动员被埋没。

篇2

中图分类号:G8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2-0263-03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关竞技体育体制改革问题已成为研究热点,但研究多侧重体育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运行机制等,较少涉及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方面的研究。因此,从体制成本的层面对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概念界定、内容构成、相互关系和优化评价等问题进行探讨,对我国竞技体育持续良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体制与竞技体育体制

新制度经济学派樊纲、盛洪、刘世锦、汪洪涛、陈维、卢现祥等学者认为:体制就经济学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公共产品,其供给、需求和均衡都是社会总体实现的;它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则体系;研究体制必然关注成本,而注重成本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检验其效益,所以在体制改革中体制成本与效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图1)。

体育体制是体育管理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是实现体育总目标的组织保证。世界各国依据本国国情和管理权限的归属把体育体制分为政府管理型、社会管理型和政府社会结合型三种类型。[1]竞技体育体制在体育体制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是负责竞技体育事业的领导机构和组织的隶属关系、责任范围和制度策略,以及其运行方式、管理方法和控制手段的统一体系。

2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界定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的界定有很多:有学者认为它是在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利益格局变动所造成的矛盾、冲突、以及给改革所带来的阻力,使国民收入受到的损失[2];有的学者认为它是指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支出,包括人、财、物等经济的投入,还包括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非经济因素[3];还有学者认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就是改革的社会代价,即体育体制改革的社会代价与社会改革消耗的成本是相通的[4]。综合上述观点可以认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是在体育体制改革的计划、实施、运行过程中的投入及社会成员因利益调整而付出的社会代价。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效益是竞技体育改革过程中,个体、单位或社会因体制的变迁所取得的效果和利益,由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与竞技体育经济效益组成。第一,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竞技运动员各种体育赛事中展现的“更快、更高、更强“和"更真、更善、更美”体育风采对增强人们体育参与意识、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的作用。第二,竞技体育经济效益。它是指人们在体育赛事、体育用品或体育债券等经济活动中所消耗和占用的一定的社会劳动与所取得的体育劳动成果的比较。[5]

3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主要内容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的主要内容有:1) 体育体制改革准备阶段的信息成本、决策成本、宣传成本。信息成本是指对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体系、资源投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益主体结构及国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运行模式的调研和剖析的费用。宣传成本是提高人们对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体制的弊端和新体制的优势的认识,使原体制下的利益主体接受和实施体育体制改革的投入。决策成本是通过对竞技体育体制的各因素分析后,然后经过决策机构论证,并决定实施推广的所有投入。2)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的体制摩擦成本、体制脱节的真空陷阱成本、体制公共性的搭便车成本、权力介入的寻租成本。摩擦成本是因为有竞技体育行政放权让利与市场机制的矛盾;靠市场与找市场的矛盾;运动项目中心与单项运动协会的管办矛盾等因利益的调整而给予补偿的投入。真空陷阱成本是当新体制还没建立而原体制又失去作用而造成经济和生活的混乱,需用于人们的稳定所支出的费用。搭便车成本是因原体制的部分成员没有参与改革,但受到改革的效益,而使新体制的改革增量超过预计成本的投入。寻租成本是竞技体育向运动协会实体化的市场管理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吃体制双轨饭”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如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具有双重身份,即是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而进行竞技体育的事业经营和企业经营,这种行政权力介入市场经营中必然出现寻租现象。3)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完善阶段成本。它是当新体制如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后,为了确立改革后该体制的合法性和规范其体制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的费用(图2)。

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侧重公益性,其主要内容:1) 政治效益。在国际体育实践活动中,竞技体育是人民外交的重要手段,是外交的先行官,如我国的“乒乓外交”、东德与西德的统一、朝鲜与韩国共同组队参加奥运会等。2) 育人效益。竞技体育是造就人全面、协调、完善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促进人的社会化的作用。可分为两个阶段即进入竞技体育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into sport)和通过竞技体育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via sport),通过不同阶段的竞技体育活动来教育年轻一代。3) 文化效益。竞技体育是一种庄严肃穆的礼仪庆典的文化;是记录人类潜能的人体文化;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规范文化;是提高审美意识的情感文化,是体现现代城市现代化水准的体育建筑文化。[6]其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7]各种体育赛事的成绩对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对美化生活、陶冶情操、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对培养人社会意识和心理素质,激发聪明才智的作用。

竞技体育经济效益侧重产业性,其主要内容:1) 以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培养与培训为主的体育本体产业经济效益。[8]2) 体育本体产业外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依据曹可强博士的研究,体育产业与其他行业有一定的关联度(表1)[9],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体产业外相关产业主要有:实体相关产业,如体育用品、器材设备、体育服装等以体育为重要资源和手段进行生产和服务的部门经济效益;体育延伸产业,如体育与其他行业形成的体育彩票业、体育信息传播业、体育广告业、体育金融保险业、体育经纪业、体育商业服务业等在体育周围形成综合网络的部门效益;体育边缘产业,即为实现体育产业目标服务的综合服务部门如餐饮业、交通旅游业、体育建筑业、体育场地服务业等等;他们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将有助于竞技体育的经济效益的提高。

4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关系

研究表明,改革越抓得早,工作质量越高,成本就越低,效益就越好。[10]其相互关系一,改革成本与效益的货币计算的数学关系,收益是成本的函数,即效益=收益/成本。依据刘世锦博士体制效益的研究,成本与效益有三种衡量方式。假定SE是体制效益,SR是体制收益,SC是体制成本。第一种,有体制与无体制的比较。用公式表达:SE=(TR―PR)/SC=SR/SC式中TR代表生产过程的全部产出,PR是无体制收益。第二种,同种条件下两种体制的效率比较。假定有两种体制A与B,若有TRA/SC大于TRB/SC时,则SEA >SEB。。第三种,体制变动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比较。假定MSE为体制的边际效率,MSR为体制的边际收益,MSC为体制的边际成本,则MSE=MSR/MSC。故成本的扩大,导致收益的减少;成本的节省或是成本利用律的提高,将导致收益的增加,从而使效益的提高。关系二,改革成本作为一种社会成本,其效益针对全社会而言,成本与收益是相互转化的[11]。

5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优化评价

在竞技体育改革实践中有以下几种现象:成本大,收益小;成本大,收益大;成本小,收益大;成本小,收益小。据函数效益=收益/成本不难得出只有“成本小,收益大”的情况下,其效益是绝对升高的,因此如何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成为改革的关键。

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提高效益的措施。第一,科学管理和充分利用成本。对用于竞技体育改革的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投入等资金实施合理的成本预测、科学地的成本决策、完善的成本计划及控制和有效的成本核算与分析;达到优化成本控制,提高成本效益的目的。[12]第二,不同改革主体与速度的合理搭配。首先,利益格局变化大、收益大的改革如体育管理与竞赛管理制度等,易采取政府强制性改革;同时诱导体育团体运用自身协调机制制约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某种主观性。其次,收益很小,而预期收益大的改革如协会实体化改革,俱乐部制改革等,采取“放权让利”进行诱导的改革方式;同时利用政府的强制行为制约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某种盲目性。第三,选择适宜的改革时机。参照樊纲博士《论改革过程》的研究,不管何时改革,其改革效益总是先下降后上升(见图3:T代表时间,R代表体制收益,AB代表不同体制,C代表成本;图4同此);改革时机越晚,成本越大(图4);因此,在改革初期人们要选择恰当的改革时机和正视暂时利益的下降,要着眼长远利益。

第四,利益主体多元化,多方协调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竞技体育是高度集权管理体制,政治利益驱动突出,国家和政府成为唯一的利益主体;而单位,个人的利益而被忽视,使得成本高而效益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都有兼顾,利益得到调整,产生了经济效益,提高了效益。第五,成本的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相结合。在传统经济体制条件下是以公有制为财产制度,其约束形式是以外部约束为主;而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充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体制,以内部约束为主;因此,二者结合优劣互补,提高效益。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体制自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型逐步向结合型转化,并有向社会型目标发展的趋势,其效益已处于回升期,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得到了兼顾,因此尚未改革的项目易早日改革。选择何种体制运行,始终离不开效益的指挥棒,因此对发展过程的体制效益进行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效益的检测评价。第一,改革的社会效益评价。其一,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的程度。竞技体育竞赛规则的社会示范作用、竞技体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社会影响。其二,满足人民精神需要的程度[13]。竞技体育对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的促进、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其三,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的程度。体育对社会成员身体建设、对社会成员劳动力质量、对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社会成员科技文化建设和对社会成员全面教育的影响。其四,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和资源利用方面的程度。主要包括竞技体育改革中大型建筑物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对土地使用价值提高、对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使用率和体育产业对生产力布局的影响。[14]第二,改革的经济效益评价。其一,对竞技体育改革经济效益的定性分析。[15]竞技体育改革的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协调。其二,对经济效益的定量分析。[16]反映竞技体育改革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如全部投入生产率=体育成果/全部体育投入要素价值;全部投入要素边际生产率=一定时期体育成果增加量/相应时期全部体育投入要素的增加量。反映竞技体育改革投入资金占用的指标:如工资产出率=体育成果/工资总额;资金产出率=体育成果/(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流动资金余额)。反映竞技体育改革劳动消耗的指标:劳动生产率=体育成果/体育工作人数;技术增长率=体育成果增加量/技术进步投入 等等,选取指标时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6小结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必然立足本国国情,协调好短期效益与长远效益、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的相互关系,合理控制成本和有效利用成本。从总体而言,竞技体育改革成本与效益可以通过科学管理和利用成本、选择适时的改革时机、选择合理的改革方式、兼顾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和成本的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制度相结合的途径实现优化;可以通过社会效益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来检测效益提高的程度。但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从理论到实践、从定性到定量还需进一步探讨研究;固对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进行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还需要一套完整客观的体制改革效益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 秦椿林,张瑞林.体育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7:88-89.

[2] 罗华敏,李艳翎.转型时期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成本[M].体育学刊,2005,5:10.

[3] 范彦华,张鸿文.中国体育改革成本问题研究[M].天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8,3:29-30.

[4] 贾高建.社会发展的成本/效益与代价问题[J].理论前沿,2004,7:14-15.

[5] 钟天朗.体育经济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1:173.

[6] 吕树庭,卢元镇,体育社会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6:147-151.

[7] 体育概论教材编写组.体育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5:29-30.

[8] 黄晓灵.体育经济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6:54-55.

[9] 曹可强.体育产业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3:121-137.

[10] 魏在禄.改革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关键[J].世界经济与政治,997,5:77.

[11] 陈维.制度的成本约束功能[M].上海:上海社会学院出版社,2001,3:22.

[12] 孙素梅,王茹燕.改革和完善现代成本管理体系[J].内蒙古统计,2000,5:30-32.

[13] 卢元镇.体育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7:63-66.

篇3

1研究对象

体育舞蹈选手的竞技能力。

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 、专家访谈法 、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体育舞蹈选手竞技能力的构成

竞技能力是指选手有效的参加训练和比赛所具备的物质条件。竞技能力是选手参加竞技比赛,创造运动成绩必须具备的能力。体育舞蹈选手像所有运动项目的运动员一样,竞技能力由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心理能力和艺术实力构成。

3.2影响体育舞蹈选手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研究

3.2.1体能因素

体育舞蹈属于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项群,对选手身体形态的要求比较高,它不但要符合美学的特征,还要有利于比赛动作的完成。影响体育舞蹈选手竞技能力的体能因素按照重要性的排序依次是运动素质、身体机能、专项形态、健康水平。运动素质是运动员体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运动员在运动过程中,机体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基本运动能力。体育舞蹈专项身体机能是指体育舞蹈选手满足于体育舞蹈专项需要的各器官、系统的功能水平,它包括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肌肉结构、感官功能及神经系统的功能。体育舞蹈选手的健康水平是指选手的机体水平能够适应体育舞蹈专项训练的需要,能够保证运动技术持续、正常的发展,满足于比赛负荷对身体条件的需求。

3.2.2 技能因素

影响体育舞蹈选手基本竞技能力的技能因素重要性的排序依次是身体姿态控制、平衡能力、时空能力、准确判断音乐、动作编排结构合理。体育舞蹈技能是保证选手完成动作时足部配合身体在运行方向、步法、脚位、旋转角度上的准确性,运行中的稳定、控制,髋部摆动,躯干部位向侧延伸,髋部与躯干部位用力的衔接以及手臂的摆动与躯干和髋部动作的配合等等。

3.2.3心理因素

对于优秀运动员来说,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比赛取得胜利的关键。对于体育舞蹈技术水平相当的选手来说,心理因素就成为选手比赛时是否能够战胜对手的关键因素,正确地了解影响体育舞蹈的心理因素,有助于提高选手的发挥能力。对影响体育舞蹈选手发挥能力的心理品质因素重要性的排序依次是自信心、意志力。自信心是选手在拉丁舞训练及比赛中自我肯定、敢于挑战自我的竞技状态。在竞赛过程中选手只有具备充足的自信心、高昂的激情和精神状态,才能出色的将自身所具备的实力正常或超常发挥出来,取得良好的运动成绩。

3.2.4艺术实力因素

对影响体育舞蹈选手基本竞技能力的艺术实力因素重要性的排序依次是动作技术技巧、气质与性格、对成套动作编排的理解力、综合艺术素质的创造性表达能力、运动智能。随着体育舞蹈的飞速发展,艺术实力将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体育舞蹈动作的技术技巧是以最大的准确性完成动作的能力,即选手高规格完成动作的准确性、创造性表达成套动作的能力,它是获取较高完成分的重要保障,也是影响体育舞蹈选手艺术实力的重要因素。

3.2.5竞技能力内部各组成要素的关系

体育舞蹈选手竞技能力是运动员的“硬件”,是体育舞蹈选手的核心因子,直接决定运动成绩的优劣.体育舞蹈的竞技能力包括体能、技能心理能力和艺术实力。体能是专项素质,技能是动作技术掌握的程度,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比赛取得胜利的关键。艺术实力是动作的表现形式、风格特点、个性魅力以及运动员综合艺术素质得以彰显的创造性表达能力,它与编排有关,与音乐有关,与理解程度和表现的技巧有关,四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促进体育舞蹈基本竞技能力的发展。我们只有在比赛中全部提高并其内在关系达到一定协调和整合,这样才能使体育舞蹈选手场上的基本竞技能力涌现到极致。只靠某个因素的提高是不能代表整体的提高的,只靠各个因素的总和叠加也是达不到涌现的。

4小结

体育舞蹈选手竞技能力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专项体能因素、技能因素、心理素质因素、竞技智能因素。良好的专项体能能为体育舞蹈选手艺术表现力的展现提供基础保障,为提高体育舞蹈选手的专项体能,应对其力量素质、柔韧素质、耐力素质、速度素质及协调性进行科学系统的培养。精湛的技术需要过硬的心理素质作保障,心理素质的培养是提高体育舞蹈选手艺术表现力的关键要素,应采用模拟训练法、自我暗示法等方法培养舞者的心理素质,使选手形成长期高标准训练的习惯和较强的竞争意识。

参考文献

[1] 毛进红.我国拉丁舞选手艺术表现力制约因素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2004.

[2] 黄俊雅.艺术体操专修学生表现力培养的探讨[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1995(2).

[3] 何忠.论影响体育舞蹈选手舞蹈表现力的因素[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3(3).

篇4

1.1研究对象

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教学现状。

1.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据统计法、访谈法进行研究。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专项课课时

竞技体育学院专项课课时以北京体育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教学大纲》为依据,以下为大纲安排的竞技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学生大学四年内各学期训练内容及时数分配。

2.2教学内容

根据《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教学大纲》要求,竞技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包括专项训练课和专项理论课。关于学生对理论课教学组织形式的接纳形式调查见表3。

表3:学生接受的理论课教学形式与其个人对理论课组织形式的喜好的一致性

由表3可见,绝大多数学生对老师所组织的理论课形式能适应并且接受,不同的教师采用不同的理论课组织形式,但都为大多数学生所接受并且喜欢。另外,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理论知识穿插在实践教学中这一组织形式是最常用的理论课教学形式,并且也是为大多数学生所接纳且喜欢的教学形式,这样可以使学生在学习技术动作的同时有技术理论参考和指导,更能促进学生技术动作的进步和改善。

3结论和建议

3.1结论

(1)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学生的实际学习过程与学校的教学大纲相一致。教师的教学内容以及课时安排都是以大纲为依据,按照大纲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

篇5

关键词 竞技体育运动员 退役 再就业 社会流动 政策制度 社会保障

一、前言

在我国特有的举国体制下,竞技体育运动员为国家争得荣誉,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妥善解决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及再就业问题,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的应有回报和鼓励,同时这也关系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随着我国竞技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入,旧有的安置模式已经难以适用于现今退役运动员。退役运动员由于自身素质与能力的不足,加之社会变革和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在就业竞争中陷入困境。我们应当在借鉴国外退役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帮助退役运动员走出就业困境。

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国家队、省市级运动队和各类体育学校中在役和退役的竞技体育运动员。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围绕竞技体育运动员退役再就业状况等方面的相关研究,通过中国知网、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和本校图书馆等文献采集方式,分析研究现状,揭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2.深度访谈法

设法联系国内现役和退役的国家队、省队以及各类体育学校的竞技体育运动员,采用深度访谈的形式,对不同竞技体育运动员进行面对面的互动式访谈,了解他们的运动训练经历、退役后的现状和再就业想法等方面,获取较为全面的一手访谈资料。

3.逻辑分析法

采用归纳和类比等方法,总结出现代体育发展过程中竞技体育运动员退役再就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国内关于运动员退役再就业的研究

在中国想要发展成为体育强国的今天,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工作依旧是体育界讨论的重点问题。

陈柳红在《运动员职业转型和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独有特征及指导对策》一文中认为,运动员退役后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运动员基本素质较差、工作技能不足、退役总体人数多、政府安置难度大等。建议通过改善社会环境、鼓励运动员自主择业,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从而能够使他们找到新的适合自己工作和学习的岗位,而且能够取得新的成绩,甚至实现人生的第二个创业的成功和辉煌。

姜明、舒宗凯在《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考》一文中提出,应确立以“终身发展”为核心的运动员培养的观念,加强优秀运动员的培养体制的改革;结合运动员自身情况,加强对运动员的文化课教育,实施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各种健全的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保障制度,以及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问题是今后为退役运动员解决就业难的重要着力点。

四、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员退役现状分析

(一)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困难的原因

1.客观方面原因

(1)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滞后,就业渠道难以拓宽。

随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逐步深化,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政策性安置的渠道越来越窄,退役运动员由于文化素质较低被无情地拒之门外,国家对于运动员退役等一系列情况没有出台相对完善的政策法规予以保护。

(2)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项目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相对困难。

再就业难度因运动项目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像篮球、网球等项目在全民健身领域开展较为广泛,市场化程度较高,运动员退役后可以较为顺利的进入社会和市场,再就业的难度相对较小;但是如举重、击剑,还有一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项目,人们了解较少、兴趣不高、市场开发率低,因此运动员退役后一般都要放弃原有专业,选择新的谋生方向,再就业难度较大。

2.主观方面原因

(1)退役运动员的文化素质不高。

运动员技能学习能力强,但大多文化素质不高,对社会了解不够,退役之后在融入社会和再次就业上普遍存在一定困难。

(2)运动员就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的短缺导致了就业竞争力不强。

我国90%以上的运动员是自少儿时期开始从事专业训练的,再加上体育行政部门和教练员过分重视运动成绩的提高,忽视了运动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从而使其与同龄人相比,在就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有明显劣势。

(3)运动伤病的影响。

竞技体育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运动员需要不断挑战身体极限,致使运动员大多数都被伤病缠身,这也是造成部分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在国家计划安置时,有伤残或疾病的退役运动员,即使被列入安置计划,也因身体等各方面原因常常被接收单位退回。这样就造成了退役运动员社会流动受阻的现象,同样也给运动队自身增加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五、结论

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是我国迈向“体育强国”行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问题面临诸多的困难。从制度层面来看,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导致退役运动员就业难的根源。此外,现行退役运动员在就业保证制度还存在注重形式保障而轻视实质性的扶助,重视货币补偿而忽略就业保障,强调制度保障而缺乏立法保护等问题。我国在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方面应该借鉴国外竞技体育强国的经验,不断探索并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退役运动员安置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新的运动员退役安置办法和标准。国内各省市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m合本省市的具体解决措施,制度要有创新,安置办法要合理可行,力求公平对待每一位退役运动员,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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