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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4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

篇1

一、融资渠道

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创业资本、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最近一段时间国内谈论最多的是创业投资和公司上市,企业能否在国外上市,应该上市还是另外谋求融资或银行贷款等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资金需求或者在不同市场情况下,为了不同的目的,企业应该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不能一概而论,也没有统一的答案。

作为高科技领域的企业家,应该了解不同融资渠道的特点和要求。首先是创业资本的特征。创业资本是由专业人士管理的基金,用于新建高速成长和极具发展潜力企业的股权投资,创业资本只占投资企业的少数股权,但它不是一个被动的投资者。创业投资家往往会亲自参与企业管理,凭借其以往的投资经验来协助企业发展,以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创业资本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三到七年的时间,需要以退出的方式结束他们的投资。退出是一个通过套现获取回报的过程。一种退出方式是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上市企业的投资资本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收购兼并是将投资股权转让给企业创立者或其他投资者。由于创业资本所承担的风险较高,所以期望的投资回报也相当高。当今众多成功高科技企业,比如微软、英特尔、太阳、康柏、苹果等发展的初期都曾通过创业资本获得投资。

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问题在今年才获得广泛关注,国际适用的融资工具也是刚刚被国内高科技企业了解,因此外国创业资本在中国的投资案例屈指可数,只有四通方利、金蝶科技、爱立信和瀛海威等少数几例。中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建立专门的创业投资机构,如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等,为高新科技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一些地方政府附属机构和地方政府发起的投资公司也开始从事创业投资;此外,中国各高科技园区设立的创业中心也具有创业投资性质,然而,目前中国还未形成成熟的创业投资体系。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不同于西方以私人为主的创业资本体制,中国创业投资的机构以官办为主;

第二,创业的资本来源不足,规模较小,高科技园区的创业中心更缺乏实力;

第三,投资方式以信贷和信贷担保为主,不同于西方创业资本以股权投资为主;

第四,缺少市场化的投资机制,既缺乏高科技项目的来源,又缺乏筛选、鉴定高科技项目的能力,创业资本缺乏一个灵活有效的套现机制。

资本市场是高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对于中国高科技企业而言,A股市场仍然是目前主要可以利用的市场。从1997年A股市场掀起了高科技热潮以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如中国最大的软件企业清华同方,另外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也通过买壳上市,四通、方正和联想等公司以红筹股方式在香港上市。除主板市场以外,香港将在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适合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将拓宽中国高科技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渠道。美国的NASDAQ市场为推动美国高科技的发展作了重大的贡献,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其成功上市的案例。据报道,NASDAQ正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商讨今年挑选三到六家企业上市。

另外一个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的理想贷款对象是经营稳健、财务风险较低的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承担的风险极大,银行贷款的收益只是固定的利息,在风险和收益不兑现的情况下除非创始股东有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否则创业高科技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另外中国高科技企业规模比较小,资产额也较低,其中不少是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即使获得商业贷款,其成本也很高。中国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已采取措施鼓励银行向民营高科技企业贷款;因此,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贷款环境将会有所改善。成熟高科技企业在具备了稳定的产品和市场,良好的前景和稳健的财务状况后会有机会获得银行贷款。

三种融资渠道各有其特点,从风险回报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投资者应承受的风险不同,要求的回报也不一样,风险资本是高风险高回报,股票投资的风险高回报也高,银行贷款只能承受较低的风险,要求的回报也比较低,一般只有固定的利息收益。

从资金规模来看,资本市场汇集了基金、机构投资者和散户的投资者,所能提供的资金规模比较庞大;风险基金由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小部分投资者提供,规模比较小;银行贷款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少量或大量资金。

从参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者往往要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股票投资者一般不会参与公司日常的业务,商业银行也绝对不会参与公司的管理。

从退出变现的角度来看,风险资本以上市和转让投资退出,股票投资者在市场上投资股票,商业银行以回收本金利息退出。

中国高科技企业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可考虑的范围很广,包括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经济因素包括外界因素,如企业未来的融资优势,吸引力以及价值;这里还有一些主观因素,如高科技股东对融资成本的判断和接受的程度。就非经济因素而言,高科技企业股东会可能会考虑自己投资价值的变现、资产和投资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对员工利益的照顾和奖励等,这些非经济因素有时会对高科技企业选择融资产生重大影响,但过多考虑这些非经济因素,忽视企业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有着不利的影响。

二、融资策略

股东在选择不同融资渠道时,应该衡量自己企业的特点、优势和对资金提供者的吸引力,考虑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融资量、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融资成本的影响。

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成五个阶段。第一个是创立阶段,在这个阶段,新发明和新技术已经产生,需要对产品和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企业尚未投入生产,资金需求量比较小,但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第二个是研究和开发阶段,在这个阶段经过对新产品的不断研究和开发,产品已经符合市场需求,企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大,风险也很高;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导入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进入市场并被不断推广,发展潜力已经初步显现,企业开始获得销售收入,风险减小,但仍然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生产和组织销售;第四个阶段是增长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被市场接受,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企业开始盈利,风险降至很小,但是需要巨额资金来满足市场增长的需要;第五个阶段是成熟的阶段,市场已经稳定,企业大量地盈利,资金需求相对稳定。

高科技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融资渠道的特点进行融资:创立阶段由于风险巨大,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但由于资金需求不大,一般创业者个人投资就可以满足,也有一些风险基金在这个时候进行投资,这被称做种子投资;研究和导入市场阶段由于风险大,上市和银行贷款几乎不可能,风险资本正好可以满足这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增长阶段由于业务发展迅速,企业开始盈利,前景已经很明朗,风险比较小,企业有机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此时一些商业银行愿意提供贷款,同时一些风险资本也进行投资,上市以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退出;成熟阶段高科技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成熟企业类似,以

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作为融资渠道,风险资本基本上套现退出。

根据亚洲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到1996年底,亚洲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97亿美元,其中大概47%分布在扩展阶段,23%分布在成熟阶段,20%分布在起步阶段,创业阶段的基金只有5%,因此从吸引风险投资来说,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股东应该考虑到其企业的特性和对风险投资基金的吸引力。

基金需求量也是高科技企业寻求融资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应针对企业特点,根据资金需求量来确定融资策略,未雨绸缪,作出资金预算,并根据不同融资方式所需时间和市场情况来进行策划。例如,创业阶段所需资金量不大,融资可以通过担保或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解决;创业者还应考虑融资的成本和回报因素。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和可换股债券要求固定回报,这些资金的提供者不会与创业者分担风险,但也不能共享收益。创业投资承担高风险又追求高回报,有苛刻的要求,对创业者来说,风险基金投资者对企业的股值一般很难出现偏高甚至失重的情况,相比之下,上市的企业股值最高,融资成本最低,而且筹集基金量最大,但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也对上市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上市。

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创业者还要考虑融资所需的时间和灵活性。一般来说能否取得银行贷款,取决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还贷能力,较少受外界资本市场因素的干扰,而上市时机较易受外界资本变动的影响。由于从开始筹备到上市发行一般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国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因素更加重了上市的不稳定性。风险投资也需要一定时间进行项目评估和取得内部审批。虽然不象上市受外界资本市场影响那么大,但很多风险投资都以上市作为主要套现方式,所以对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的预测,对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来说非常重要。高科技企业创业者在作出融资计划时,需要全盘考虑,甚至准备在某些情况下牺牲短期利益以获得长期较大的利益。经常有些企业界人士和我们商讨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我们坦白的告诉他们,现在不是上市的好时机。这家企业应该在现阶段引入风险投资,争取在未来一两年内上市。因为有些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业绩不够稳定,市场份额不大,管理不够成熟,基本结构不合理,根本难以达到短期内上市的要求,利用风险投资则可以提高效率,对企业长远发展和未来上市大有好处。有些风险投资基金侧重于较长期的投资,希望通过注入资本金、改进管理和开拓市场使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有一定规模的发展,然后上市套现获取厚利;表面上看与上市相比,风险投资者以较低价格入股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创业者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风险投资对企业的无形影响,如提高知名度,对投资者大有裨益。

三、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策略及要求

了解如何利用海外上市融资非常重要,不仅对正在操作上市或者打算在短期上市的企业有很大的意义,而且对正在策划风险投资的企业也有密切关系。如上所述,许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时,都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投资企业上市套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甚至会影响到投资项目价格的评估。我将从香港市场独特的优势,国际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的素质要求,上市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上市时机的掌握等四各方面加以介绍。

香港市场上市获得的独特优势包括:第一,全球主要的投资基金和机构都集中在香港,把香港作为在亚洲、特别是大中华地区的投资基地;第二,香港与大陆在经济、贸易、文化和地理上的联系最为密切;第三,香港的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大都熟悉中国业务,香港媒体对大陆的经济和其他方面有广泛的宣传报道。可以说香港市场已形成一个红筹股和H股等中国股票的板块,有大量专门的中国股票销售人员和研究人员,所以中国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性比较高,远远超过同期在纽约或者海外其他地方上市挂牌的股票。以往香港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以金融、房地产、贸易服务为主,为了改善香港的经济结构,提高香港的长期竞争力,香港政府计划建设数码港,推动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高科技公司纷纷看好香港高科技发展的前景,微软公司和香港电信宣布了合作计划;英特尔公司总裁认为香港在金融、贸易、基础、电信、基础设施、人才、基金等方面的优势使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随着香港高科技产业的起动,香港市场上与高科技或与网络有关的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科技类股票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

选择在主板市场还是在二板市场上市,相对比较简单,企业只需要把企业状况同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主要要求相对照,符合那个市场的条件就可以在那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都比较成熟,二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是创业阶段的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比较严格,二板市场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但在信息披露、公司管制等多方面有进一步的要求。中国高科技企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大部分高科技企业还在创业阶段,二板市场将会成为主要的关注点。

有些人认为只要是高科技,上市就会成功,但是事实并不尽然。一个企业要想上市成功,必须满足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投资者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行业、业绩、前景和管理四个方面。不同的行业在不同时期都会受到追捧,这代表了投资者口味的变化。目前高科技股票容易受到投资者追捧,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缺乏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因此中国高科技股票上市应该比较具有吸引力。高科技牵涉很多行业,包括:网络、电信、生物化学等。投资者会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和产品的不同情况进行决策。此外,上市公司对其优势、弱点、机会和威胁的分析也可以使投资者更容易相信企业发展的潜力。

业绩方面,通常认为企业赚钱就能吸引投资者,但并不一定。企业有强大的盈利能力固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企业盈利的数值和资产负债的稳健性。营业数值往往体现为业务是否稳定增长,若营业额稳步增长而营业比例同样向上,则表示企业业绩比较可靠。除此以外,主营业务必须突出。财政状况是否健全主要来自对资产负债的分析,所以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往往盈利较小,甚至于没有盈利,但这并不代表没有业绩。只有那些行业概念比较突出,营业额和盈利前景显示可以高增长的高科技公司才会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企业的前景好表现为所处行业具有发展空间,企业本身在该行业具备比竞争对手更多更强的优势。

管理方面必须要做到:一是管理专业分工,企业内各主要部门由不同的专业人才负责;二是管理层必须了解行业的最新趋势和变化;第三,管理层、骨干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四、海外上市应该注意的问题

公司的架构必须简捷,企业的股权变化必须清晰,以避免出现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不易披露的问题。披露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运作最直接的方法,披露资料时,要做到不夸大、不遗漏,决不能有不尽不实的披露。为了确保招股书内容的正确和董事责任的保障,企业应配合保荐人和律师进行验证。企业盈利增长可分成两大类:有机和无机增长。有机增长指公司本身业务的内部扩张,是自然的发展趋势,也是吸引投资者的关键;无机增长指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产生的规模上的增长,但收购兼并的机会不可强求,投资的回报率依据收购价格而定,故无机增长很难测试;很多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收购兼并一些具有特定技术优势的小企业,这类收购如果能比企业自身研究开发产生更大的效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筹集资金的用途必须明确和合理,并且可以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使用资金的回报必须有合理的测算。公司上市后要依据招股书的披露使用筹集资金,紧密

篇2

知识经济时代,高科技发展成为全球经济的热点,融资问题和高科技企业成长密切相关,是企业界关注的一个主题,我将从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策略和存在的问题等几个方面和大家进行探讨和交流。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包含四方面内容:第一,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的渠道;第二,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策略,亦即如何结合各种融资渠道的特点和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进行融资;第三,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策略和要求;最后,中国高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一、融资渠道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创业资本、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最近一段时间国内谈论最多的是创业投资和公司上市,企业能否在国外上市,应该上市还是另外谋求融资或银行贷款等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资金需求或者在不同市场情况下,为了不同的目的,企业应该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不能一概而论,也没有统一的答案。作为高科技领域的企业家,应该了解不同融资渠道的特点和要求。首先是创业资本的特征。创业资本是由专业人士管理的基金,用于新建高速成长和极具发展潜力企业的股权投资,创业资本只占投资企业的少数股权,但它不是一个被动的投资者。创业投资家往往会亲自参与企业管理,凭借其以往的投资经验来协助企业发展,以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创业资本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三到七年的时间,需要以退出的方式结束他们的投资。退出是一个通过套现获取回报的过程。一种退出方式是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上市企业的投资资本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收购兼并是将投资股权转让给企业创立者或其他投资者。由于创业资本所承担的风险较高,所以期望的投资回报也相当高。当今众多成功高科技企业,比如微软、英特尔、太阳、康柏、苹果等发展的初期都曾通过创业资本获得投资。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问题在今年才获得广泛关注,国际适用的融资工具也是刚刚被国内高科技企业了解,因此外国创业资本在中国的投资案例屈指可数,只有四通方利、金蝶科技、爱立信和瀛海威等少数几例。中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建立专门的创业投资机构,如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等,为高新科技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一些地方政府附属机构和地方政府发起的投资公司也开始从事创业投资;此外,中国各高科技园区设立的创业中心也具有创业投资性质,然而,目前中国还未形成成熟的创业投资体系。主要问题包括:第一,不同于西方以私人为主的创业资本体制,中国创业投资的机构以官办为主;第二,创业的资本来源不足,规模较小,高科技园区的创业中心更缺乏实力;第三,投资方式以信贷和信贷担保为主,不同于西方创业资本以股权投资为主;第四,缺少市场化的投资机制,既缺乏高科技项目的来源,又缺乏筛选、鉴定高科技项目的能力,创业资本缺乏一个灵活有效的套现机制。资本市场是高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对于中国高科技企业而言,A股市场仍然是目前主要可以利用的市场。从1997年A股市场掀起了高科技热潮以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如中国最大的软件企业清华同方,另外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也通过买壳上市,四通、方正和联想等公司以红筹股方式在香港上市。除主板市场以外,香港将在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适合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将拓宽中国高科技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渠道。美国的NASDAQ市场为推动美国高科技的发展作了重大的贡献,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其成功上市的案例。据报道,NASDAQ正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商讨今年挑选三到六家企业上市。另外一个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的理想贷款对象是经营稳健、财务风险较低的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承担的风险极大,银行贷款的收益只是固定的利息,在风险和收益不兑现的情况下除非创始股东有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否则创业高科技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另外中国高科技企业规模比较小,资产额也较低,其中不少是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即使获得商业贷款,其成本也很高。中国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已采取措施鼓励银行向民营高科技企业贷款;因此,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贷款环境将会有所改善。成熟高科技企业在具备了稳定的产品和市场,良好的前景和稳健的财务状况后会有机会获得银行贷款。三种融资渠道各有其特点,从风险回报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投资者应承受的风险不同,要求的回报也不一样,风险资本是高风险高回报,股票投资的风险高回报也高,银行贷款只能承受较低的风险,要求的回报也比较低,一般只有固定的利息收益。从资金规模来看,资本市场汇集了基金、机构投资者和散户的投资者,所能提供的资金规模比较庞大;风险基金由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小部分投资者提供,规模比较小;银行贷款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少量或大量资金。从参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者往往要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股票投资者一般不会参与公司日常的业务,商业银行也绝对不会参与公司的管理。从退出变现的角度来看,风险资本以上市和转让投资退出,股票投资者在市场上投资股票,商业银行以回收本金利息退出。中国高科技企业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可考虑的范围很广,包括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经济因素包括外界因素,如企业未来的融资优势,吸引力以及价值;这里还有一些主观因素,如高科技股东对融资成本的判断和接受的程度。就非经济因素而言,高科技企业股东会可能会考虑自己投资价值的变现、资产和投资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对员工利益的照顾和奖励等,这些非经济因素有时会对高科技企业选择融资产生重大影响,但过多考虑这些非经济因素,忽视企业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有着不利的影响。二、融资策略股东在选择不同融资渠道时,应该衡量自己企业的特点、优势和对资金提供者的吸引力,考虑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融资量、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融资成本的影响。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成五个阶段。第一个是创立阶段,在这个阶段,新发明和新技术已经产生,需要对产品和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企业尚未投入生产,资金需求量比较小,但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第二个是研究和开发阶段,在这个阶段经过对新产品

的不断研究和开发,产品已经符合市场需求,企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大,风险也很高;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导入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进入市场并被不断推广,发展潜力已经初步显现,企业开始获得销售收入,风险减小,但仍然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生产和组织销售;第四个阶段是增长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被市场接受,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企业开始盈利,风险降至很小,但是需要巨额资金来满足市场增长的需要;第五个阶段是成熟的阶段,市场已经稳定,企业大量地盈利,资金需求相对稳定。高科技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融资渠道的特点进行融资:创立阶段由于风险巨大,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但由于资金需求不大,一般创业者个人投资就可以满足,也有一些风险基金在这个时候进行投资,这被称做种子投资;研究和导入市场阶段由于风险大,上市和银行贷款几乎不可能,风险资本正好可以满足这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增长阶段由于业务发展迅速,企业开始盈利,前景已经很明朗,风险比较小,企业有机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此时一些商业银行愿意提供贷款,同时一些风险资本也进行投资,上市以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退出;成熟阶段高科技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成熟企业类似,以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作为融资渠道,风险资本基本上套现退出。根据亚洲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到1996年底,亚洲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97亿美元,其中大概47%分布在扩展阶段,23%分布在成熟阶段,20%分布在起步阶段,创业阶段的基金只有5%,因此从吸引风险投资来说,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股东应该考虑到其企业的特性和对风险投资基金的吸引力。基金需求量也是高科技企业寻求融资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应针对企业特点,根据资金需求量来确定融资策略,未雨绸缪,作出资金预算,并根据不同融资方式所需时间和市场情况来进行策划。例如,创业阶段所需资金量不大,融资可以通过担保或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解决;创业者还应考虑融资的成本和回报因素。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和可换股债券要求固定回报,这些资金的提供者不会与创业者分担风险,但也不能共享收益。创业投资承担高风险又追求高回报,有苛刻的要求,对创业者来说,风险基金投资者对企业的股值一般很难出现偏高甚至失重的情况,相比之下,上市的企业股值最高,融资成本最低,而且筹集基金量最大,但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也对上市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上市。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创业者还要考虑融资所需的时间和灵活性。一般来说能否取得银行贷款,取决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还贷能力,较少受外界资本市场因素的干扰,而上市时机较易受外界资本变动的影响。由于从开始筹备到上市发行一般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国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因素更加重了上市的不稳定性。风险投资也需要一定时间进行项目评估和取得内部审批。虽然不象上市受外界资本市场影响那么大,但很多风险投资都以上市作为主要套现方式,所以对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的预测,对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来说非常重要。高科技企业创业者在作出融资计划时,需要全盘考虑,甚至准备在某些情况下牺牲短期利益以获得长期较大的利益。经常有些企业界人士和我们商讨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我们坦白的告诉他们,现在不是上市的好时机。这家企业应该在现阶段引入风险投资,争取在未来一两年内上市。因为有些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业绩不够稳定,市场份额不大,管理不够成熟,基本结构不合理,根本难以达到短期内上市的要求,利用风险投资则可以提高效率,对企业长远发展和未来上市大有好处。有些风险投资基金侧重于较长期的投资,希望通过注入资本金、改进管理和开拓市场使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有一定规模的发展,然后上市套现获取厚利;表面上看与上市相比,风险投资者以较低价格入股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创业者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风险投资对企业的无形影响,如提高知名度,对投资者大有裨益。三、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策略及要求了解如何利用海外上市融资非常重要,不仅对正在操作上市或者打算在短期上市的企业有很大的意义,而且对正在策划风险投资的企业也有密切关系。如上所述,许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时,都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投资企业上市套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甚至会影响到投资项目价格的评估。我将从香港市场独特的优势,国际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的素质要求,上市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上市时机的掌握等四各方面加以介绍。香港市场上市获得的独特优势包括:第一,全球主要的投资基金和机构都集中在香港,把香港作为在亚洲、特别是大中华地区的投资基地;第二,香港与大陆在经济、贸易、文化和地理上的联系最为密切;第三,香港的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大都熟悉中国业务,香港媒体对大陆的经济和其他方面有广泛的宣传报道。可以说香港市场已形成一个红筹股和H股等中国股票的板块,有大量专门的中国股票销售人员和研究人员,所以中国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性比较高,远远超过同期在纽约或者海外其他地方上市挂牌的股票。以往香港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以金融、房地产、贸易服务为主,为了改善香港的经济结构,提高香港的长期竞争力,香港政府计划建设数码港,推动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高科技公司纷纷看好香港高科技发展的前景,微软公司和香港电信宣布了合作计划;英特尔公司总裁认为香港在金融、贸易、基础、电信、基础设施、人才、基金等方面的优势使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随着香港高科技产业的起动,香港市场上与高科技或与网络有关的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科技类股票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选择在主板市场还是在二板市场上市,相对比较简单,企业只需要把企业状况同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主要要求相对照,符合那个市场的条件就可以在那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都比较成熟,二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是创业阶段的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比较严格,二板市场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但在信息披露、公司管制等多方面有进一步的要求。中国高科技企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大部分高科技企业还在创业阶段,二板市场将会成为主要的关注点。有些人认为只要是高科技,上市就会成功,但是

事实并不尽然。一个企业要想上市成功,必须满足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投资者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行业、业绩、前景和管理四个方面。不同的行业在不同时期都会受到追捧,这代表了投资者口味的变化。目前高科技股票容易受到投资者追捧,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缺乏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因此中国高科技股票上市应该比较具有吸引力。高科技牵涉很多行业,包括:网络、电信、生物化学等。投资者会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和产品的不同情况进行决策。此外,上市公司对其优势、弱点、机会和威胁的分析也可以使投资者更容易相信企业发展的潜力。业绩方面,通常认为企业赚钱就能吸引投资者,但并不一定。企业有强大的盈利能力固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企业盈利的数值和资产负债的稳健性。营业数值往往体现为业务是否稳定增长,若营业额稳步增长而营业比例同样向上,则表示企业业绩比较可靠。除此以外,主营业务必须突出。财政状况是否健全主要来自对资产负债的分析,所以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往往盈利较小,甚至于没有盈利,但这并不代表没有业绩。只有那些行业概念比较突出,营业额和盈利前景显示可以高增长的高科技公司才会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企业的前景好表现为所处行业具有发展空间,企业本身在该行业具备比竞争对手更多更强的优势。管理方面必须要做到:一是管理专业分工,企业内各主要部门由不同的专业人才负责;二是管理层必须了解行业的最新趋势和变化;第三,管理层、骨干技术人员保持稳定。四、海外上市应该注意的问题公司的架构必须简捷,企业的股权变化必须清晰,以避免出现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不易披露的问题。披露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运作最直接的方法,披露资料时,要做到不夸大、不遗漏,决不能有不尽不实的披露。为了确保招股书内容的正确和董事责任的保障,企业应配合保荐人和律师进行验证。企业盈利增长可分成两大类:有机和无机增长。有机增长指公司本身业务的内部扩张,是自然的发展趋势,也是吸引投资者的关键;无机增长指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产生的规模上的增长,但收购兼并的机会不可强求,投资的回报率依据收购价格而定,故无机增长很难测试;很多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收购兼并一些具有特定技术优势的小企业,这类收购如果能比企业自身研究开发产生更大的效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欢迎。筹集资金的用途必须明确和合理,并且可以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使用资金的回报必须有合理的测算。公司上市后要依据招股书的披露使用筹集资金,紧密遵从联交所的要求进行有关资料和股东董事的披露,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和兴趣。发行股票的时机和效果,对发行的效果至关重要,因此掌握上市时机非常重要。把握良好的上市时机不但可以提高发行使用率,而且公众认购的反应也比较热烈,反之就会导致发行定价低甚至发行失败。企业上市必需的准备很多,包括重组法律、会计方面的准备,监管机构和联交所的审核等,企业必须尽量配合各中介机构的按时完成。优秀的财务顾问和保荐人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企业完成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掌握上市时机。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A股上市采用额度制度,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尽管中国政府在A股审批方面已经开始向高科技企业倾斜,但由于申请额度的公司众多,国内没有形成二板市场,能够获得上市额度的只是少数较为成熟的高科技企业;已经上市的A股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业务以传统产业为主,规模一般较大。以红筹股方式上市的公司受到红筹指引的规范,经过中央政府的严格审批,这对高科技企业以红筹股方式上市有很大的限制。香港二板市场比较适合中国高科技企业,但目前二板市场的国内审批程序还不明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比较宽松的审批程序,以有利于中国高科技企业利用二板市场融资。另一方面,中国注册的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这对高科技企业不利。主要的表现为:一、高科技企业创业者无法使其股份获得市场价值,无法最大程度实现增值或者鼓励高科技创业;二、创业资本无法通过上市套现投资,缺少了一条主要的退出渠道,不利于吸收创业资本;三、无法享有海外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灵活性,如以香港公司常用的一些方式去配售股份,就不能以发起人股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并发行可换股债券等;四、缺乏内部激励机制,人力资本对高科技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建立一套有利的激励机制,中国很多高科技企业还作不到这一点,我们建议中国高科技企业在上市以后应该借鉴国外公司的激励机制,制定员工持股和认股计划是将员工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这些方法还需要政府部门相应的法规予以配合和支持。

篇3

中图分类号:F2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308(2012)05-0117-06

1993年,复华实业(现复旦复华)在上交所上市,拉开了高校企业上市的序幕,截至2012年2月底,深沪两市共有高校控股上市公司25家,此外,在香港上市的高校控股公司为7家,高校参股公司为l家,为了解高校上市公司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寻求资本市场支持高校校办产业的正确途径与方式,本文对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最近10年来发展基本情况、公司治理、经营绩效及市场表现等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几点启示。

1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本文数据主要取自2001-2010年《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以及万德数据库。2010年,我国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总股本106.03亿股,总市值1290.71亿元,总资产759.54亿元,净资产367.0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77.55亿元,净利润27.26亿元,平均每股收益0.22元,从总体情况看,高校控股上市公司(下称“高校上市公司”)呈现如下特点。

1.1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少

截至2012年2月底,曾为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有42家,其中有22家公司在深沪市场直接上市,有20家通过收购借壳间接上市,曾由高校控股但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等失去控股权的公司有16家,退市1家,从总体趋势看,高校上市公司呈现不断减少态势,2004年高校上市公司最高达到33家,2012年2月底深沪两市高校上市公司已经减少到25家。

1.2在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数量较少

从各板块分布看,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在深沪主板上市的数量相对较多,在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的数量较少,截至2012年2月底,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在深沪主板上市的有20家,中小板上市的有3家,创业板上市的有2家,所占比重分别为80%、12%和8%,2004年中小板及2009年创业板开板至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共计达946家(中小板655家、创业板291家),其中高校控股上市公司仅有5家,占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的0.53%。

1.3高校上市公司分布相对集中

从各高校上市公司分布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控股的上市公司数量居前三位,这3所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分别有6家、4家和3家,分别占高校上市公司总数的24%、16%和12%,另外,多所高校共同参与设立的有1家,从行业分布看,高校上市公司处于高科技行业的比重明显高于市场整体(见表1)。

1.4市场份额有所下降

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但高校上市公司市场份额相对有所下降,高校上市公司总资产占市场比重在2005年以前保持在0.6%以上,2006年下降到0.2%,2010年进而降低到0.09%;高校上市公司总市值占市场比重在2005年以前保持在1.6%以上,2006年以后则降低到0.5%以下,这主要是相对于市场总体规模的快速扩张,高校上市公司的发展相对滞缓所致,2001-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总市值与总资产占市场的比重如表2所示。

1.5再融资相对规模逐步缩小

高校上市公司多属于高科技行业,上市后融资需求较大,但从实际募资金额看,高校上市公司近3年再融资规模相对于市场整体逐步缩小,2008-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分别为22.18亿元、26.35亿元和12.79亿元,占当年市场再融资金额比重分别为1.03%、0.92%和0.26%,占比呈现不断降低态势,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再融资情况如表3所示。

2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状况

高校校办企业要有长足发展,除了要发挥学校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外,还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办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持股结构较为分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比例较低与激励机制不足。

2.1高校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较低

从股权集中度水平看,最近10年高校上市公司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以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41%、44.43%,均低于市场平均的36.11%、57.71%,从股权集中度变化趋势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市场整体股权集中度都呈现逐步降低趋势,但前者下降的幅度更大,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从2001年的37.61%到2010年的24.41%,下降了13.20个百分点,而同期市场平均仅下降8.17个百分点,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也表现出类似特点,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情况如表4所示。

2.2内部治理差异主要体现在专门委员会设立

高校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与其他公司差异不大,主要体现在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比例上,以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在内部治理变量和设立专门委员会比例的对比分别如表5和表6所示,从董事会规模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没有差异,平均都为6人;从两职兼任情况看,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没有董事长与总经理同为一人的情况,而其他上市公司这一比例平均为14.93%;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重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较为接近,分别为61.51%和59.13%,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设立情况看,高校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比例与其他公司非常近似,都接近或达到100%,而设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比例低于其他上市公司,2010年,设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高校上市公司比例分别为47.62%、52.38%,而其他公司则为71.12%、70.50%。

2.3激励机制有待健全

从2010年当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来看,已经计划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共43家,但其中仅有1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达安基因),从2011年情况看,已经计划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共125家,但仅有3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是同方股份、泰豪科技和浙大网新。

3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表现

最近10年来,高校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群体,经营业绩并不理想,盈利能力和业绩成长性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3.1盈利能力略低于市场整体水平

2001-2010年期间,大部分年份中高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都低于市场整体水平,以2008-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70%、3.47%和7.43%,而整个市场分别为11.33%、12.27%和14.22%,前者明显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对比情况如表7所示。

3.2业绩增长慢于市场整体水平

除个别年份外,高校上市公司业绩成长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2001-2010年期间,有8年高校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仅有2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仍以2008-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68%、10.88%、15.26%,而整个市场分别为23.20%、8.17%、42.68%,除2009年外,前者都远远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如表8所示。

3.3估值表现不如市场整体水平

除2001年外,高校上市公司近10年来平均市盈率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2008-2010年情况看,高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市场水平的差距有所拉大,但2010年有一定的恢复,这说明市场对高校板块评价不高,对高校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前景并不乐观,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表9所示。

4 对我国高校上市公司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高校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市场表现与公司治理的分析,得到如下启示。

(1)高校上市公司发展不够理想,资本市场对高校产业发展支持不够,本文发现,近年来高校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减少、市场份额下降、业绩及成长性不尽如人意,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及质量都有待提高,尽管高校上市公司集中于高科技行业且规模较小,但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数量较少,且集中于清华、北大等少数高校,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发展较不平衡,而高校公司新上市数量较少、再融资相对规模不大,则说明资本市场支持不够,两方面的对照说明,高校校办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不畅。

(2)与高校科技优势结合不够紧密,高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够,国内校办企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而高校与科研院所公司上市能有效完成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功能,高校上市公司曾因高科技概念而受到投资者青睐,高校板块曾一度被视为高科技上市公司的风向标,但较多高校上市公司与高校科技优势结合不够紧密,高校高科技成果转化为高校上市公司经营优势的力度不够;部分高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广泛,与所属高校科研优势关联不大;不少高校企业技术创新实力较为欠缺,能够将高校先进研究成果转化成具有竞争力科研产品的案例不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性也不强,阻碍了高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例如,2011年工大高新(证券代码:600701)营业收人主要来自大豆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及商业服务,主营业务与所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工科方面的科研优势相关性很小,基本没有起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作用。

(3)发行上市标准不适应创新型高科技校办企业上市,高校企业往往是学校投入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而创立,学校的品牌、资源、科研支持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部分校办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产品技术水平领先、市场潜力巨大,但需要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迫切需要资本市场资金支持,但当前首次公开募股(IPO)对于独立性和盈利性的要求较严格,把一些创新型高科技校办企业挡在门外,阻碍了资本市场对这类校办企业的支持,如清华控股旗下的博奥生物公司主营生物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重大疾病判断与检测、运动员药检等,技术在国外权威专业杂志排行始终保持在全世界前4名,市场潜力巨大且技术一流,其持续的研发与市场开拓急需资金支持,但囿于新股发行对盈利性的要求难以上市,目前仍然由清华大学给予支持。

(4)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不适应也不利于高校企业上市,财政部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在国内上市含国有股的公司,须按IPO发行数量的10%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相对于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的一般国有企业,高校企业往往以学校拥有的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投入企业,国家实际投入资金较少,比照一般国企相同处理不一定合理,若上市前高校持股低于或接近发行数量的10%,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规定意味着上市后高校股东没有收益或收益很少,这可能驱使高校股东在上市前将股权转让或高校及相关科研人员利用掌握的技术与科研成果另起炉灶而对高校上市公司形成竞争。

5 政策建议

为解决我国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除继续推进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高校技术和智力资源对高校校办企业的支持外,资本市场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适应高校校办企业所代表的“小而新”公司的特点,促进资本市场与高校校办企业的对接,具体提出如下建议。

(1)借助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科技、经济和资本的有机结合,高校企业本身具有科研与技术优势,科技创新能促进经济转型和持续增长,而上市公司具有融资便利优势,应大力推动真正有科研竞争力的高校企业与上市公司间的并购重组活动,通过高校企业并购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收购高校企业,借助资本运作平台,孵化创新技术,培育创新企业,实现科技、经济和资本的有机结合。

篇4

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杰科技”)设立于2000年10月8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2008年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主营业务为实时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开发、发电企业SIS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在上市前三年(2006年年底)现金流量状况还不错(在没有大规模投资情况下,公司有比较好的现金净流量),但与创业板上市条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①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企业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从2006年年底数据看,无论是净利润还是收入规模,麦杰科技都不能达到上述要求,需要将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大幅度提升。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麦杰科技的所有者权益大大低于这一水平,需要大规模扩大权益资本。考虑到麦杰科技属于高科技企业,其创新能力有一定的保障,因此如何在短期内培养收入增长、盈利能力和权益资本就成为其上市培养的三大目标。为实现这三大目标,麦杰科技做了以下主要培育工作:

1.募集权益资本,增加公司净资产。截至2006年年底,麦杰科技总股本50万元。为扩大权益资本,公司多次增资扩股,股本逐渐增加,2007、2008年年底和2009年9月30日其股本分别达到220万元、3650万元和4015万元。以2008年为例,2008年3月17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麦杰科技增加100万元注册资本,由深圳元雨出资72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6万元,由新增自然人股东栾东海、徐志明和法人股东深圳杭元福分别出资400万元、400万元、480万元,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万元、20万元、24万元。本次增资溢价1900万元全部转为麦杰科技的资本公积金。2008年6月21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骨干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卢学东等14名员工以每股1.23元的价格认购公司股份150万股(参照公司2008年3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1.2268元/股)。短短3个月,公司进行了两次扩股,股本增加240万股。

2.通过改变营销策略等方式,增加企业收入和盈利能力。麦杰科技2006年营业收入只有1400万元,需要大幅度增加营业收入,使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30%。为此,公司通过并购同业企业、改变营销策略等方式,扩大收入。2008年,公司先后收购内蒙古麦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麦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扩充其收入规模。公司为扩大收入,在各地区都做了大力度的市场开拓,尤其是东北地区用不到三年的时间,收入从140万元上升到1083万元,并新开辟了西北地区的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完工百分比法等会计方法,将未完工项目部分收入提前确认,扩大收入规模。收入增加带动了利润的增加,公司利润由2006年的300万元上升到2008年的近2000万元。公司利润增加还得益于政府的扶持政策,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以下优惠政策:①对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所得税应税收入。②同意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适用所得税率12.5%。③2007、2008年度和2009年1-9月收到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分别为5万元、37万元、69.6万元。

二、麦杰科技上市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培育以及其他相关工作,麦杰科技基本达到了创业板上市的素质要求。但在培育工作中由于没有周全考虑,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并最终导致上市申请被否决。

1.增收培育中过于关注收入增长速度,忽视了收入增长质量。收入的增长既需要市场的拓展,也需要有一定的赊销标准作为保障。否则产品销售后形成大量应收账款,不仅占用资金,而且容易形成坏账。从麦杰科技的销售情况看,随着收入逐步提高,麦杰科技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显著下降,在资产中占有比例上升,影响了公司资产周转速度和资产质量。结合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看,公司2007~2008年在收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出现大额负值,只能依靠融资活动给予支持,这是一个不健康的财务状况。收入扩张过快也导致了公司的税务问题。招股书显示,公司2009年补缴2008年增值税309.25万元。根据公司的理解,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按完工百分比确认销售收入时,如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未按合同的约定收到销售款,则不需申报增值税,但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应申报销项税金和缴纳增值税。因此公司于2009年5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主动补充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尽管上海市税务部门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增值税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出具了证明,但公司2009年补缴2008年度增值税的行为仍存在将来被主管税务部门追加处罚的风险。

2.企业规模扩张中过于依靠股权融资,忽视了债务融资方式。企业收入增加需要扩大规模,而规模扩大需要投资。麦杰科技从2007年起大幅度融资,股本从50万元上升到2009年9月的4015万元,所有者权益也从432万元上升到6758万元。与此同时,公司负债总额从770万元上升到906万元,负债融资只增加了130万元,导致公司在2009年9月的资产负债率只有0.118307。因此,发审委认为公司负债太轻,应考虑负债融资,而不是发行股票上市。

3.股权扩张过程中存在明显瑕疵。2008年4月1日麦杰科技大股东卢学东、詹翔、杨永军、郭若愚分别将其持有的麦杰科技3.69%、2.77%、2.77%、2.44%的股权向北京中通和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和达”)转让最为令人关注。中通和达于2008年2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而实收资本仅600万元,引进这样一个刚刚成立又缺乏资本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是否合适,令人疑惑。

4.后续成长不足导致上市后的前程不明。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看,2009年1~9月、2008和2007年收入同比增长13.87%、46.54%、80.54%,增长速度明显放慢,让人怀疑营业收入的后续成长性能否得到保证。究其原因,固然有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公司主营业务过于依靠发电企业的SIS系统开发显然不能保证收入稳定增长。在国家对发电企业总体规模控制的情况下,麦杰科技如不能在短期内开发其他产品市场,则后续成长就无法得到保证。

三、创业板上市培育的建议

1.规模扩张要保持稳健均衡。创业板上市有一定的规模要求,这种要求使得拟上市企业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营业收入水平和利润水平,以及权益资本的规模。为此,拟上市企业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和所有者投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两方面关系:一是负债融资和权益融资的关系。企业扩大规模投资的资本来源不能主要来源于权益资本,要注意引入银行信用,积极利用国家对高科技企业信贷支持政策,获取银行的支持,确保企业负债比例达到一定水平。二是股权扩张过程要积极稳妥。首先要保证股权扩张后公司控股权不发生变更;其次对引进的战略投资者要有一定的资本量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尽量引进一些大的、成熟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确保股权管理的稳健和公司经营的稳定。

篇5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状况

高校校办企业要有长足发展,除了要发挥学校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外,还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办企业的经营和管理[3].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持股结构较为分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比例较低与激励机制不足.

1高校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较低从股权集中度水平看,最近10年高校上市公司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以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41%、44.43%,均低于市场平均的36.11%、57.71%.从股权集中度变化趋势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市场整体股权集中度都呈现逐步降低趋势,但前者下降的幅度更大.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从2001年的37.61%到2010年的24.41%,下降了120个百分点,而同期市场平均仅下降8.17个百分点.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也表现出类似特点.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情况如表4所示.

2内部治理差异主要体现在专门委员会设立高校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与其他公司差异不大,主要体现在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比例上.以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在内部治理变量和设立专门委员会比例的对比分别如表5和表6所示.从董事会规模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没有差异,平均都为6人;从两职兼任情况看,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没有董事长与总经理同为一人的情况,而其他上市公司这一比例平均为14.93%;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重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较为接近,分别为61.51%和59.13%.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设立情况看,高校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比例与其他公司非常近似,都接近或达到100%,而设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比例低于其他上市公司.2010年,设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高校上市公司比例分别为47.62%、538%,而其他公司则为71.12%、70.50%.

3激励机制有待健全从2010年当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来看,已经计划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共43家,但其中仅有1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达安基因).从2011年情况看,已经计划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共125家,但仅有3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是同方股份、泰豪科技和浙大网新.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表现

最近10年来,高校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群体,经营业绩并不理想,盈利能力和业绩成长性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1盈利能力略低于市场整体水平2001—2010年期间,大部分年份中高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都低于市场整体水平.以2008—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0%、47%和7.43%,而整个市场分别为11.33%、127%和14.22%,前者明显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对比情况如表7所示.

2业绩增长慢于市场整体水平除个别年份外,高校上市公司业绩成长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2001—2010年期间,有8年高校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仅有2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仍以2008—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68%、10.88%、15.26%,而整个市场分别为220%、8.17%、468%,除2009年外,前者都远远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如表8所示.

3估值表现不如市场整体水平除2001年外,高校上市公司近10年来平均市盈率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2008—2010年情况看,高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市场水平的差距有所拉大,但2010年有一定的恢复.这说明市场对高校板块评价不高,对高校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前景并不乐观.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表9所示.

对我国高校上市公司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高校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市场表现与公司治理的分析,得到如下启示.

(1)高校上市公司发展不够理想,资本市场对高校产业发展支持不够.本文发现,近年来高校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减少、市场份额下降、业绩及成长性不尽如人意,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及质量都有待提高.尽管高校上市公司集中于高科技行业且规模较小,但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数量较少,且集中于清华、北大等少数高校,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发展较不平衡.而高校公司新上市数量较少、再融资相对规模不大,则说明资本市场支持不够.两方面的对照说明,高校校办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不畅.

(2)与高校科技优势结合不够紧密,高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够.国内校办企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4],而高校与科研院所公司上市能有效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功能.高校上市公司曾因高科技概念而受到投资者青睐,高校板块曾一度被视为高科技上巿公司的风向标.但较多高校上市公司与高校科技优势结合不够紧密,高校高科技成果转化为高校上市公司经营优势的力度不够;部分高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广泛,与所属高校科研优势关联不大;不少高校企业技术创新实力较为欠缺,能够将高校先进研究成果转化成具有竞争力科研产品的案例不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性也不强,阻碍了高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例如,2011年工大高新(证券代码:600701)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大豆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及商业服务,主营业务与所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工科方面的科研优势相关性很小,基本没有起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作用.#p#分页标题#e#

(3)发行上市标准不适应创新型高科技校办企业上市.高校企业往往是学校投入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而创立,学校的品牌、资源、科研支持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部分校办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产品技术水平领先、市场潜力巨大,但需要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迫切需要资本市场资金支持.但当前首次公开募股(IPO)对于独立性和盈利性的要求较严格,把一些创新型高科技校办企业挡在门外,阻碍了资本市场对这类校办企业的支持.如清华控股旗下的博奥生物公司主营生物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重大疾病判断与检测、运动员药检等,技术在国外权威专业杂志排行始终保持在全世界前4名,市场潜力巨大且技术一流,其持续的研发与市场开拓急需资金支持,但囿于新股发行对盈利性的要求难以上市,目前仍然由清华大学给予支持.

(4)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不适应也不利于高校企业上市.财政部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在国内上市含国有股的公司,须按IPO发行数量的10%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相对于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的一般国有企业,高校企业往往以学校拥有的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投入企业,国家实际投入资金较少,比照一般国企相同处理不一定合理.若上市前高校持股低于或接近发行数量的10%,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规定意味着上市后高校股东没有收益或收益很少,这可能驱使高校股东在上市前将股权转让或高校及相关科研人员利用掌握的技术与科研成果另起炉灶而对高校上市公司形成竞争.

政策建议

为解决我国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除继续推进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公司治理[5],进一步加强高校技术和智力资源对高校校办企业的支持外,资本市场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适应高校校办企业所代表的“小而新”公司的特点,促进资本市场与高校校办企业的对接.具体提出如下建议.

(1)借助上巿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科技、经济和资本的有机结合.高校企业本身具有科研与技术优势,科技创新能促进经济转型和持续增长,而上市公司具有融资便利优势.应大力推动真正有科研竞争力的高校企业与上市公司间的并购重组活动,通过高校企业并购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收购高校企业,借助资本运作平台,孵化创新技术,培育创新企业,实现科技、经济和资本的有机结合.

篇6

作为备受关注的群体,自高校上市公司出现以来,知识资本对高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起显著促进作用。知识和技术、资本市场在高校上市公司中结合,使它既有高校雄厚的科研机构做后盾,又能在市场上募集资金,具有高校科技产业化和产学研一体化的特点,体现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方向。我们应该承认高校上市公司作为知识经济引领者的地位,看到其在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家经济增长方面的显著作用。但是从近几年高校上市公司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绝大多数高校上市公司的业绩并没有体现其依托高新知识的独特发展优势,没有代表我国未来知识经济的发展方向,甚至一些较早成立的高校上市公司存在着较大的经营管理困难。一直为学者们看重的业绩问题显示出高校上市公司的潜力并没有充分显现。

(二)知识能够转化为生产力,但效率不高。

高校上市公司将产品投放到市场上才真正体现了知识到生产力的转化。它的优势体现在依托高校强大的科研实力和借助新产品的经营,能反过来为高校提供经费和生产基地,并推动校办企业产业化、市场化和资本化,加快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但是,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我国高校,高校科研体制存在着机制僵硬的弊端,很多教授和科研人员将研究的重点放在要求发表的论文数、课题数上,以并无实际意义的研究替代了科学研发,造成了知识在转化过程中遭遇瓶颈,致使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产业化率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加之很多高校上市公司并没有将高新技术作为主要经营业务,未能发挥依托高校的科研优势,导致知识资源浪费,市场竞争力不足,如由36所高校共同组建的中国高科,由北大方正入主后主营业务已经与“高科”没有关联。

(三)运转整体可行,但存在管理风险。

在现有的高校上市公司中,有的已经有20余年的经营历史。但高校上市公司没有实现业内外人士的预期成为中国股市迅猛的力量,与公司内部管理不无风险。高校隶属于国家机构,政府机关和国家机构特有的效率低下、官僚作风、机构臃肿的现象在高校中也有所体现。有的高校上市公司高校控股与高校参与管理同时进行,结果可能出现企业经营管理呈现政府化的低效率。应该说我国高校上市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出现问题的情况,但这种问题不是高校上市公司独有的特点,而是国有控股公司的通病。当前,我国高校上市公司中缺少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缺乏既了解先进技术又能掌握市场需求的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具备科学意识和市场意识是高校上市公司的重大缺陷。

二、高校上市公司发展对策

高校作为高科技汇集的场所,兴办科技产业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直接形式,高校上市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上市公司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处于不败之地,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企业经营体制不规范、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慢、对市场认识不充分等。要解决其不足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加速知识到生产力的转化过程。

按照预期,在高校上市公司中科技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而不需要经过市场上的技术转让和出售,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和比例,还可以节省市场上的交易成本。但是从实践来看,由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仍存在效率不高问题。针对转化的效率问题,我们应做到:坚持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以高科技产业推动经济增长。据相关专家分析,我国科技成果转换率在30%左右。要改变知识成果被束之高阁现状,高校上市公司必须实现高校与企业的紧密结合,高校为公司提供知识、技术与产品,公司为高校提供资金支持与科研方向;高校学者与科研人员应该改革传统的高校科研体制,减少基础性研究数量,做到高校科研力量以市场为导向,充分体现知识经济的优势,为高校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自建或加强建设高校的研究与开发机构,重视对于知识的有效转化,增设研究与开发人员,设立研究与开发专项基金,提高科研人员的激励水平等。

(二)进行科学的经营与管理。

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上市公司,高校的发展背景会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信任与投资。高校上市公司作为利益的创造者,要求经营管理主体在科学技术知识外熟练掌握科学管理知识,成为具备全面知识的企业型科学家。高校要实现上市公司的良好运作,要在对高校产业全新认识的基础上探寻新的高校产业模式。即将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等长项发扬广大,加强企业管理、市场开拓和风险投资的经营与管理。坚持以高新技术为特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之间的制衡关系,实现政资分离、政企分开、监管职能与资产经营职能分离,将高校上市公司建成产权清晰、权责分明、自负盈亏的市场化组织。在经营管理上应抓好主营业务。在目前高校上市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中,既有涉及高技术项目,也有其他非高技术项目,高技术项目始终应该是高校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多元化经营固然迎合市场需要,但对于高校上市公司而言,多元经营意味着经营业务分散、资金周转率下降、单项经营规模缩小、易产生资金风险等,这将给原本竞争力不强的高校上市公司带来风险。只有使主营业务规模达到相当水平,才能取得较高的收益,吸引投资者,进而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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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的方式分析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通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方式:

直接投资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直接通过收购兼并或参股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这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方式。具体操作:上市公司首先通过资本运作方式,从投资者手中吸收足够的闲散资金,形成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之后,上市公司开始寻找一些把握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经过项目评估后,进行风险投资,较多情况下,技术的提供方为高校或某些科研院所,这样以上市公司出资,高校或科研院所出技术,共同组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就成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参股或者控股的子公司,如乐山电力出资980万元参与组建成都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又如河池化工出资5100万元与南开戈德集团成立天津南开生物化工公司。

另外,直接进行收购兼并的也不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减少了委托成本;扩大公司的规模和科技实力;可以因此而提升公司的科技含量。其缺点是:风险比较集中,一般只适合上市公司介入与自身产业比较接近的高新技术产业,否则介入不熟识的产业,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不合适。其理由如下: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行业,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机制和人才,而大多数上市公司大都从传统体制改制而来,在机制和人才上有着明显的缺陷;对单个上市公司而言,无法形成规模投资,单一项目风险过大。

参股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不以控股为目的,与其他公司一道联合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但在公司中所占份额不会超过0%。如上海港机参股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深宝参股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出资额可大可小,灵活性好;投资相对分散,风险比直接投资要小得多;手续比较简单,不用担心不能发起成立。其缺点是:在风险投资公司中,发言权不大,处于被支配地位;不利于公司全面提升主营业务科技实力和改变业务方向。这种方式一般适合资金实力相对不强的上市公司。

以参股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的上市公司,由于其本身面临股东回的压力,为防止大股东控制和操纵资金的使用,一般都要求风险投资公司采用资产托管方式进行经营,从而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对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参股风险投资公司是相对可行的方式。

控股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本身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并在公司占有相对或绝对的控股地位。这种方式在美国比较流行,一般是以产业附属公司的形式存在。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依附于某家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方向与该集团的发展方向一致。如美国的微软和国际数据集团等都有闻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上市公司中如清华紫光发起设立清华紫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常柴发起设立华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就是控股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优势,在投资同类公司中轻易取得成功;拥有在公司的主要发言权,以小博大,控制更多的资金;可以利用风险投资强化自身的业务优势或者延伸到其他领域,分散风险。其缺点是:一般出资额比较大,实力不强的上市公司难以承受;风险相对较大;投资局限性相对要大一些,而不象有金融机构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那样熟悉资本市场运作。以控股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的上市公司,直接派出人员,以创业投资家的身份参与治理投资公司。

值得注重的是,目前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与券商联合从事风险投资事业,产业资本与金融进行结合。上市公司利用自身处在市场竞争的最前沿,行业地位突出,经营治理、风险治理经验丰富等优势,结合券商的专业资本运作经验,加大了所投资对象在资本市场运作成功的概率。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的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为什么青睐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有什么样的魅力吸引着上市公司呢?

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应该说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因素。

理论上说,主要有三个机制促使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

技术机制

高科技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智能密集型产业,高投入与高风险的特征在客观上需要有专门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从风险投资的整体过程来看,不但需要有科学的资本运营与资本治理体系,而且需要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而达到这些要求或能承担这些智能任务的最好角色莫过于拥有丰富资本市场运作经验的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公司天然就与最为熟悉投资银行业务的券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在新经济的挑战下,为获取高额回,必须以风险换收益,介入那些高风险,高回的行业,从而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样,两者的特征不约而同地实现了对接。所以,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是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相融合的必然产物。

委托机制

我国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严格地说是类似私募的封闭基金,只不过由于目前尚没有法律答应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而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这种私募封闭式基金方式的作用体现在促进资本性融资机制的形式,从而使资本形成更具有长期性资本积累与聚合效率。一般来说,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的大股东要么有金融机构背景,熟悉资本市场运作,要么是业内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大型上市公司。参股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了这种优势,降低单独组建的风险。

融资机制

从资金供给来看,高新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大量投入,非凡是在初创阶段,且投资时间长,另外在公司成长过程中还有可能需要追加投资,这就要求投资者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初始资金,有相当的后续融资能力,还要有较好的耐心等待,直到被投资公司上市或产生效益回。这是一般借贷资本不能忍受的。同样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高回特性,使得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会成功,这与作风稳健、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资本经营目标相矛盾的。反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如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多次筹集大量资金。这些募集资金多为权益性资本,没有强制性的还本付息的约束。因此,上市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在资金这一关键环节上有着明显的优势。

当然,我国上市公司之所以现在热衷于风险投资,应该说与一些现实情况是分不开的:境内外风险投资高收益的诱惑,尤其是美国风险投资的巨大成功。据统计,美国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共500多家,风险投资额近1000多亿美元。几乎90%的高科技企业是按照风险资本模式发展起来的。这些企业已经成为90年代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国内风险投资事业呈咄咄逼人之势。至1999年,全国22个省市已创建的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及科技信用社已达80多家,具备了65亿的投资能力。北京设有北京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设有上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设有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广州设有广州科技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都在3亿元以上。境内许多机构正在着手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党中心、国务院对科技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尤其是1999年国务院出台了105号文件《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明确支持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风险投资事业,并将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16.7%,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香港创业板的设立以及我国深沪两市即将设立二板市场为境内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渠道;从项目资源看,据科技部统计,每年约有3万项省部级成果,而真正形成产品的只有20%左右,实现产业化的尚不足10%,项目资源之大为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与上市公司业务的相关性。许多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除了考虑收益之外,还将其与本身的业务联系起来,要么希望通过介入风险投资提升主营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市场份额。要么希望以此改变自身的主营业务,或拓展业务活动空间。上市公司需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大多数上市公司从事传统行业。受市场规模、产业结构、同业竞争、技术水平以及即将加入WTO等诸多因素影响,其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增长变得缓慢,在本行业的发展已达到或接近某种极限,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显得迫在眉睫。所以,对这些上市公司而言,从事目前产业获得稳定利润,保持融资和再投资能力,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寻求新的增长,是其发展的必然方向。而对于那些本来从事高新技术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方面它们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在该领域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单独冒险进入其他高新技术领域,所以采取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的形式。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开始介入风险投资,并在投资参与度、项目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不少问题:

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目前的现状是我国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事业才刚刚起步,绝大多数仍然停留在培育项目的基础上,把风险企业直接与公司的概念形象联系起来,而对于直接从事风险投资还停留在可行性研究的水平上,还没有深刻熟悉到风险投资的巨大投资收益。而且,大量的上市公司根本还没有考虑通过间接的方式参与风险投资这件事。他们都认为,我国风险投资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风险大,收益小,即使是那些新兴风险投资公司尚存在着规模小、数量少、政府色彩浓、运作尚待规范等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参与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的积极性。

相关的业务和人才还不能与风险投资匹配

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刚刚起步,上市公司的业务仍然局限在固有实业的领域,对资本市场运作还了解不深,而且我国上市公司与券商的关系是一次性的,很少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导致相关的风险投资人才非常缺乏,风险投资家仍然处于培养之中。短期内,即使上市公司有这样的实力和精力,也没有成功运作风险投资的把握。

资金实力还不足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小,资金实力弱。这些资金只能勉强用于日常业务的开展,连科研开发资金都不够,而风险投资是纯粹的资金投入型企业,占有资金量大,资金周转的周期长。假如资金投入后,暂时不能变现,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所以,许多上市公司在决定是否参与风险投资时不得不考虑自身的实力。

篇8

国内最大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在纽约、香港中选择上市目的地;中文网站去哪儿网、58同城登陆美股后暴涨;澜起科技等科技企业排队海外上市……在暂停新股发行的背景下,一大批优质高成长创新型科技、网络企业,冒着“做空中概股”的风险,一轮接一轮掀起海外上市热潮。

稍加分析就可看出,海外上市似乎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一股道是香港,上的多是内银股;另一股道是美国,上的多是科技股。

先看香港这方面:2013年11月6日重庆银行上市,11月12日,徽商银行挂牌,还有已经通过聆听,即将定向增发H股的光大银行也于12月10日开始公开招股,三家银行招股募资超过500亿元人民币。这些赴港上市的内银股有一个共同特点:发行价一概“破净”。如以6港元发行的重庆银行市净率0.9倍,上市首日破发,探底5.91港元。徽商银行发售定价区间为3.47~3.88港元(市净率0.82-0.89倍),结果以接近下限的3.53港元定价,市场曾传出索罗斯认购徽商1500万美元的股份,然而,直至最后的国际配售名单亮出,索罗斯也并未出现。要知道,我国《证券法》曾明文规定不得折价发股。

美国市场方面,2013年10月31日,58同城登陆纽交所,每股发行价17美元,融资1.87亿美元,成为国内分类信息第一股,也是2013年第4家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58同城上市首日股价表现优异,截至当天收盘大涨42%至24.12美元。此外,11月1日,去哪儿网在纽交所挂牌上市,最多融资1.47亿美元。

企业为何热衷海外上市?

对此,广大股民不禁要满怀遗憾地问一句: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优质公司为什么没能留在内地资本市场?在高成长企业流失海外的同时,A股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却有待提升;境内投资者也无法通过购买高潜力公司股票,以分享其成长红利。

从2013年上半年业绩预报来看,在超过1500家公司中,业绩减少的公司超过三成。银行、机械、煤炭“三驾马车”盈利增速不同程度下滑。而约180家在美上市公司中,百度、搜狐等“高科技板块”却表现抢眼,已公布业绩增速在三至四成不等。

高成长企业为何热衷海外上市?据了解,我国资本市场实行发审制,“持续盈利能力”是决定发行人能否登陆A股市场的重要标准,也是创业型公司的最大障碍。如对于拟在创业板IPO的公司来说,其在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必须符合成长性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续增长”等。此外,在内地等待上市的时间较长也是迫使企业出走的重要原因。投中集团执行总裁金建华认为,在海外市场上,只要企业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完整,且能够被投资者所认可即能上市,且等待上市的时间不会太久。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海外上市更重视财务内控,一般公司初期估值较低;而我国股市则更重盈利规模,尽管估值较高但上市流程复杂,并不利于真正具有成长性、但目前规模有限的小公司融资。“大量的新兴产业成长企业均选择海外上市,这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是极为少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认为,缺乏高成长价值投资企业,加剧了A股“炒新、炒小、炒差”现象。

专家建议,监管层应积极采取措施,促使在海外上市的优质公司回流,让内地投资者有更多机会去投资高成长性的企业。除应淡化持续盈利能力标准、尽可能缩短上市等待的时间以外,还应大力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升A股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企业出海是重要一环

盘点形形的“出海”公司,互联网、高科技企业是本轮海外上市热潮的两大主力,而且海外上市的企业股价也屡创新高。中文旅行平台去哪儿网11月1日登陆纳斯达克,两次上调发行价至15美元,开盘仍暴涨报于28.43美元。前一交易日,信息分类网站58同城赴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开盘报21.22美元,午盘一度上涨53%。

不少海外上市的企业股票获得了华尔街投资者追捧。按首日开盘价计算,去哪儿网市值达37亿美元,获得40倍超额认购。此前,总部位于上海的芯片制造商澜起科技也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融资额为7100万美元。国内汽车网站汽车之家11月5日也提交上市申请。

我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目前仍在纽约、香港间选择上市目的地。如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交易规模有望超过100亿美元,将成为Facebook上市后,全球最大规模的互联网企业上市个案。

除了网络、科技公司扎堆,本轮企业海外上市的目的地也更多元。中国培新国际公司10月登陆波兰华沙证券交易所,成为首家在波兰上市的中国公司。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强调,证监会支持境内企业在符合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证监会也愿意与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在内的境外交易所、监管机构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事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制度安排。

某世界500强企业在华财务总监表示,企业热衷海外上市不仅是上述资本市场差异造成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高科技企业从创业融资到上市的全程中,海外PE等投融资中介的介入机制更加成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资本市场难以适应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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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上存在着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不规范的现象,有的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与实际经营不符,甚至出现个别公司仿冒上市公司名称的现象。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治理,将对股市产生负面效应。

一、规范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的必要性

公司名称及股票名称是上市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上市公司创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确立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广大股民认识上市公司也是从名称开始。股票名称一经确定,就具有了专用性,沪深两市的每只股票都有自己的唯一的名称和代码,股市的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股票名称和代码区分不同的股票。股票名称在股市中起着一种识别和说明企业经营性质的双重作用。上市公司的行为是否规范决定着股市能否健康发展,而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的规范是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第一步,是促进股市健康发展的前提。要引导上市公司创造独特的名称或与其自身经营内容相符的名称,进而形成独特商标权,使之转化为无形资产。杜绝名不符实的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的出现,也可以从一个侧面治理恶意炒作和上市圈钱的现象。规范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还可以促使上市公司重视无形资产,促进我国无形资产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中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中一部分公司的字号缺乏新意,上市公司字号雷同,股票名称重合类似现象严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对名称问题并不重视,大多数厂商名称单调、毫无特色,缺乏核心要素“字号”。没有“字号”的厂商名称是不规范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竞争力,难以形成无形资产,甚至还会产生负面效应。股票名称类似重合现象也很严重,如以“投资”为名的股票有现资、旭飞投资、悦达投资、银鸽投资、中纺投资、鲁银投资、锦江投资、湖南投资、长江投资、博盈投资等;以“国际”为名股票有华能国际、新天国际、国际实业等;以“东方”为名股票有东方宾馆、东方电子、浙江东方等;以“发展”为名的股票有深发展A、银基发展、金泰发展等。股票名称雷同不但无法形成标志性的特征和独特的无形资产,还会使股民分不清彼此,也对上市公司不利。

2.股票名称不能清晰反映出公司主业和地域等主要信息。股票名称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清晰表达公司的主业和地域,让投资者能够快速了解。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简称只限于3字或是4字,ST类股票最多只能用3个汉字,部分上市公司名称比较长,但股票简称最多4个字,当简称容纳不下更多信息时,公司一般会将商标名作为股票简称,这就造成了信息的缺失,名称重合类似。A股市场要求所有股票名称都在四个字之内,本身就已经容易表达不清,偏赶上一些上市公司在起股票名称时随意性太强,很容易给投资者误导。如太极实业、太极集团、太极股份,这三个“太极”只是名字相似,彼此之间毫无联系,所处行业也大相径庭。其中,代码为600667的太极实业最早上市,1993年7月便登陆A股市场,其全名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化纤产品,大股东是无锡产业发展集团。代码为600129的太极集团是1997年11月上市的,是只医药股,全名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大股东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而太极股份是中小板新股,代码002368,是一家来自北京的软件企业,全名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其大股东是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但就是“太极”两个字将这三家行业迥异、毫无瓜葛的公司搅和到了一起,光看股票简称还真是让人一头雾水,太极实业、太极股份、太极集团,从名字上根本分辨不出其行业特征,来自于哪里,不免造成许多误会。

3.股票名称与公司行业类别无关。有些股票名称往往让人看不出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什么。例如豫园商城,听上去像个商城股的名字,但实际上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是黄金产业,这只股票是一只地地道道的黄金股。但从股价表现来看,豫园商城始终不如山东黄金、中金黄金等黄金行业龙头股那么抢眼,究其原因,跟名字有很大的关系。很多时间,商业板块股票涨了,豫园商城跟着起来了;黄金板块动了,豫园商城似乎没反应过来。还有高新兴、向日葵,股票简称均来自公司名,但仅看股票简称根本弄不清公司到底是做什么业务的。有些上市公司在完成重组之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甚至是行业类别都发生了改变,而新的上市公司仍旧沿用原来旧的股票名称,像中关村就是典型的“重组后遗症”。

4.上市公司和股票名称没有对反映公司重要类别的词语进行禁用和限制,造成名不符实现象严重。如公司名称(股票名称)中“科技”、“高科”和“高新”上市公司有将近100家,但这些挂着“科技”的名头的上市公司真正拥有“发明专利”的很少,有公司的就连科技含量较低的“实用新型专利”都没有。甚至出现了以“科技”为名欺骗股民的事件。

5.上市公司借用高等院校的名称。高校的校办企业参与股市有积极的一面,但弊大于利,实际上是透支高校的“无形资产”。高等院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不同于市场上经商的公司。公司在经营上有盈亏和损益、决策方向是否正确和经营过程是否遵纪守法等问题。如上市公司出现上述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就会给高等院校造成负面影响。

6.对上市公司名称(股票名称)保护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对那些具备无形资产要素的独特上市公司名称(股票名称)保护力度不够,上市公司的名称和股票名称被冒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目前还没有专门规范上市公司名称(股票名称)的有关法规,惩罚办法等。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建议采取的措施

1.为规范与保护上市公司名称,建议制定有关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管理的法规,通过相应的法规保护上市公司的名称。建议该法规考虑的内容有:(1)上市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的确定原则;(2)名称的禁用和限制条款,如名称中含有“科技”、“高科”、“高新”、“科创”字样的必要条件是必须要有发明专利证书或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的认定证书,名称中有“国际”二字的必须提交国际上其他国家获得批准的《专利证书》或《注册商标证书》;(3)名称申报审批程序;(4)名称的法律保护;(5)名称纠纷的解决等。对于新的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法规实施。经过核准的上市公司名称在全国应有“独占性”,任何人不得以相同或近似的名字登记字号,不得注册为商标。

2.要求上市公司名称反映出其行业类别地域等重要信息,规定股票名称应该是“地域+主业”,例如沈阳机床,一看就知道这是沈阳的股票,做机床的,再如济南钢铁、鲁西化工等。还有一种方法是直接将公司简称作为股票名称,但必须是众人皆知的公司,例如长安汽车、葛洲坝、同仁堂等。对股票名称如果4个字不能表述清楚的,可以适度加长。如在香港等成熟市场,股票名称虽然也多是四个字,但如果表述不清楚,就可以加长,例如“中国大亨饮品”、“香港生力啤”、“广州广船国际股份”(和A股的广船国际是同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名称都应像贵州茅台、五粮液、宝钢股份、上海机场、黄山旅游、葛洲坝、同仁堂、海螺水泥那样,一看就知公司在哪里,主营什么。

3.清理不规范的上市公司名称。根据上述所说的制定出的相关法规规范,对上司公司名称和股票名称按照成立和上市在先的原则进行审核清理。第一步,“无字号”的上市(下转第23页)(上接第21页)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字号”;第二步,对重名和近似的上司公司名称进行清理;第三部,对已经在名称中有“科技”、“高科”、“高新”、“国际”等字样的上市公司,由有关主管部门查验其相关证书,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公司,取消其不符合的名称。对于进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如果其主营业务、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令其限期修改其上市公司股票名称。

4.建议高校名称与上市公司分开。对于股票名称含有高等院校名称的要限期令其改正,以保护好高等院校的无形资产。

综上,上市公司的行为是否规范决定着股市能否健康发展,而上市公司名称及股票名称的规范,是促进股市健康发展的前提。有关方面应明确名称规范的监管和法律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创造独特的名称,并与其自身经营内容相符,进而形成独特的商标权,使之转化为无形资产。

参考文献

[1]蔡吉祥,马宇泽.让“金子招牌”真正含金――规范上市公司和股票名称的建议[J].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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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市—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融资难的现实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在对上海市资金融通问题的调查中发现:在生产经营上融资“较困难”、“很困难”和“不存在困难”的企业比例分别是68%、14%、18%。在有项目投资的企业中,37%的企业依靠自有资金,29%的企业依靠银行贷款。调查样本的平均银行长期借款额是49万,平均短期借款额是554万,两者之比是11:1。可见贷款在中小企业项目投资中作用不大。《新闻报》1998年4月9日的资料显示,63%的中小企业近期内没有投资打算,其主要原因就是资金难以落实,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大企业。

    2.创业板市场是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创业板市场又被称作二板市场、小盘股市场、自动报价系统及可供选择的投资市场等等。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主板市场门槛太高、无法满足成长性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需求而产生;是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级形态。

    低门槛的创业板市场的到来,无疑是给处于困境中的中小企业带来一场及时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民营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则可通过发行新股或后续配股进行直接融资,从证券市场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其次,以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为契机,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起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由于创业板市场其严格的上市条件和监管措施,特别是财务监管措施,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状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且,企业寻求上市的努力本身就促使企业在各方面提高水平。另外能上市是企业进步和发展的一个标志,可以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提高企业的信誉。

    二、创业板市场应当向非高科技中小企业敞开大门

    目前,全球各主要创业板市场大都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NASDAQ培育出了一大批高科技公司,他们大都定位于支持高科技企业。2000年3月,以美国NASDAQ为代表的创业板市场进入调整期以后,各主要创业板市场纷纷转向支持更多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为了挤掉高科技“泡沫”,不少创业板对高科技公司进行了清理。不少国家与地区甚至通过重新筹建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来替代原有的市场。

    这体现在:

    第一,从准入条件上看:在国际上现有的创业板市场中,并没有关于企业科技含量的准入条件,以美国NASDAQ小盘股市场的上市标准为例,它所包括的九个指标为:净有形资产、股票市值(总资产、总收入)、税前收入、公众持股数量、公司创立时间、公众持股市值、最低投标价格、股东数量和做市商数。而即使是以发展地区科技产业、推动创新为本的香港创业市场也没有关于科技含量的硬性规定。香港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区别在于:相对较低的上市要求、“买者自负”的原则、资料披露为主的原则和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在其市场制度特点中并不存在关于企业科技含量的专门要求。所以,无论是否属于高新科技行业,中小企业只要达到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就可以申请进入公开上市。

    第二,从市场发展现状上看:创业板市场是高新科技公司,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场所,但是它绝对不是一个仅仅包括高科技产业的市场。美国的NASDAQ市场是一个新兴高科技公司云集的市场,它们的市值增长幅度惊人,但是尽管如此,NASDAQ市场并不是一个只包括高科技产业的市场。有数据表明,1998年底,NASDAQ市场上市公司的产业构成为:制造业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7.5%,金融保险业占20%,零售与批发占11.2%,计算机编程和数据处理占10.6%,服务行业占10.5%,交通和通讯占7%。可以认为:在当前各国和地区存在的创业板市场都是向非高科技中小企业开放的。高科技类公司占据的显赫地位是市场自身选择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立制度约束的结果。

    在我国现存的中小企业中,很大的部分属于传统的加工和服务性行业企业。就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为市场发达程度来,这些企业也具有相当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但是长久以来,由于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金融体系不健全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十分狭窄,严重地影响了这些企业的建立、经营和发展。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可以为那些优秀的非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重要的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它们的发展。

    三、非高科技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的战略定位和拟上市的策略

    创业板市场上的风险投资者们看中高科技企业的是其高成长性,希望能够通过大量的投资对象中的一家或几家企业的暴利增长来获得巨额的回报。但是对于非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期望着一夜暴富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传统产业的特点就是缓慢但是稳步的增长。由于我国产业结构近期内学是以制造业为主,从政策因素和国际贸易因素上考虑对传统产业都较为有利。非高科技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即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获取比较利益。非科技类中小企业在强化自身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谋求发壮大,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完成技术升级换代。这样的过程虽然成长较慢,但风险也相对低的多,可以吸引到一部分风险弱的投资者。

    1.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最终取向与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一个没有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方案的企业,其发展必然遭遇种种。投资者愿意把钱企业,是因为投资者看好企业的发展前景。因此,应把企业上市筹资的目的同发展替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企业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与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中小企业就从巨人集团、沈阳飞龙、三株集团等企业中吸取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合理的教训。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对拟上市企业的要求就是企业产权清晰,企业建立科学的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四个层次的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3.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日益复杂,企业必须相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与变化的经营环境相适应,并使企业融入国际竞争体系中,按国际惯例建立人事、资产、负债等一系列科学化的管理制度,使企业拥有强大综合的竞争能力。

    4.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目标与企业的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统一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有效结合,增强企业的核心能力,享有成本、研发、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绝对优势,由此增大企业的资产,提高企业的抗风险的能力。

    拟上市中小企业,在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定位后,应针对企业自身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为企业在创业板市场成功上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1. 建立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拟上市企业在进行公司化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创业板市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动作。

    2.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拟上市的企业,无论是准备上市前还是上市成功后都有着严格的披露要求。因此,拟上市企业可通过聘请财务顾问公司协助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责任会计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聘任一名全职的合格的会计师,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应成立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审核委员会,监督审查企业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报告、财务申报及内部监控程序。

    3. 运用资产重组措施,扩大企业资产规模。拟上市企业,一方面,可采用兼并手段将专业相同、规模较小的,但行业发展前景和产品市场前景具有吸引力的企业进行重组合并;另一方面,可以参股的方式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技术和价值规律。

    4. 建立一套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入策略投资,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引入策略投资者能够为企业带来两方面的策略价值:行业和领域价值;金融和财务价值。前者指策略投资者从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或所处地域对企业的支持;后者指策略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风险资本注入企业。拟上市企业若能够从着名的策略投资者那里获得风险投资,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解决上市前的最低规模要求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上市的可能性,有利于企业上市价格的制定和上市后市场价格的稳定。

    5. 认真委任保荐人,为上市创造有利条件。拟上市企业应全面了解保荐人的职责和作用,聘请保荐人的意义远超出协助企业上市,一个好的保荐人对于企业构建一个运作顺畅的管理机制、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并真正实现其成长和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6. 全面地了解创业板市场,在企业调整改造的过程中,不断积累资本运作经验。拟上市企业对创业板市场,对资本运作的了解和熟悉,关系到企业与风险投资者、上市中介机构、上市审批机构之间的沟通,对企业策略投资者的引入、企业能否成功上市、企业股票发行价位的制定、上市后企业的运作有着极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中小企业金融环境的思考,王琦、章启宇,商业研究2000年第四期

篇11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066-02

引言

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的股权激励在美国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是美国高科技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激励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可以说股票期权激励打造了美国的硅谷神话和整个高科技产业。我国政府对股权激励一直都是支持的态度,从1998年后中央公布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高科技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为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铺平了道路。2006年,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下文中均简称《办法》)为高科技上市公司具体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了依据。

一、高科技上市公司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概述

根据我国2008年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文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指在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上市公司。高科技上市公司具有技术性强、创新性高、成长性高、风险性高的行业特点;同时它的人力资本具备人员素质高、工作难以评价和监督、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这些特点都为公司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是公司为实行股票期权激励专门制定的计划方案。计划方案包括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多方面要素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激励目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待期、有效期、行权价格、授予日和授予条件、可行权日和行权条件、支付方式和沟通宣传方式等等,它们是激励计划能否有效实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2006年至今,已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较长,一般为4~5年,因此,目前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还处于执行阶段,具体的计划方案还在不断修改过程中。本文选取了《办法》颁布后的17家高科技上市公司(见表1)公布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进行分析,分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重点内容,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二、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分析

笔者选取了42家上市公司公布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2},在这42家公司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有21家,占选取样本的50%。42家公司中,有31家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占选取样本的73.8%,其中17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方案,占31家上市公司的比例是54.3%。笔者针对这17家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进行了分析,由于各公司都按照《办法》的规定制定的计划方案,其中一些内容只是叙述法规条文,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分析。

1.激励目的。通过分析各公司的激励计划方案,可以归纳出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公司的关键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倡导价值创新的绩效文化,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所有公司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作为首要目标。

2.激励对象。根据《办法》规定及各公司公布的激励对象,本文在分析时将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类是除前一类以外的非经理层人员(包括所有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管理人员)。17家公司中,所有的计划方案的激励对象都包括第一类员工。其中,福星科技公司只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股票期权。这些公司中,47.1%的公司将计划中70%以上股票期权授予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2.9%的公司将计划中50%以上的股票期权授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说明这些公司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的重点。

3.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在17家公司中,5家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了8.1%,8家公司的比例超过4%,其余公司都在4%以下。主要原因是《办法》规定激励计划方案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新的《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票奖励员工,不得超过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5%,而且考虑到股票期权对公司股票价值的稀释作用,大部分公司会谨慎考虑,不会贸然大量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17家公司在规定授权条件时都根据《办法》中规定的授权条件列出,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两方面。为了在授权时减少限制,公司基本上没有对授权作出其他限制条件。

17家公司规定的行权条件主要以公司的业绩为基础,包括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和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一般在15%~20%之间,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一般不低于10%。其中,鹏博士不但规定了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额的增长率,还规定公司市值的增长率不低于上证综指的增长率或公司市值的降低率不高于上证综指的降低率。博瑞传播将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增长率作为行权条件。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和有效期。17家公司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是等待期1年并采用分期行权的方式。在等待期满后,公司的激励对象在公司的利润增长率和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达到各期的行权条件,可以按照规定行使相应的股票期权。各公司都规定在等待期满并达到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须在有效期内行使股票期权,超过有效期后,未执行的期权作废。其中分别有35.39%的公司选择了4年和5年的有效期,大部分公司4年或5年定为公司的一个发展阶段,而且高管的任期也基本上以4到5年为一个任期。这样的安排有助于提高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使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依据。17家公司都按《办法》规定制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规定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金发科技的行权价格是在较高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上浮8%,博瑞传播的行权价格是在较高的价格基础上浮5%。由于单日股票价格并不一定能反映公司的价值,所以各公司都会取一个折中价格作为行权价格。

7.禁售期。17家公司的计划方案关于禁售期的规定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票{3}。这些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方案所获得的股票自公司离职后,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离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

三、对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建议

1.明确激励目的。在高科技上市公司中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国外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将吸引和留住高级人才作为股票期权激励的重要目的。在分析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激励计划方案的激励目的时发现,几乎所有的公司的激励目的都是套用固定格式,连文字表达都是一样的,《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在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时必须表明激励目的,但是这样套用格式的表达有些牵强,建议公司考虑把更加具体的目的写入计划方案中,使计划更加贴进员工的实际情况。而且上述激励计划方案中没有涉及新进员工是否能够获得股票期权,这样应该只能起到留住现有员工的目的,很难满足吸引优秀人才的目的。

2.明确主要的激励对象。从现有的计划方案可以发现,公司的激励对象主要是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基本上还处于管理层激励阶段,技术人才获得期权只占激励计划方案很小的一部分。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应该考虑管理层拥有过多的股票并不一定就能促进公司业绩的提高,公司应该在制定激励计划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公司情况的主要的激励对象。除了考虑现有的员工外,还应当考虑未来将要进入公司的员工,因为根据现有情况而言,公司一般不可能每年都推出新一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因此,公司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应考虑预留出一部分,用于未来奖励员工。

3.谨慎考虑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高科技上市公司根据《办法》(试行)制定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授权条件很宽松,一般员工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无重大过失,且公司无重大过失,被纳入激励对象的员工就可以获得股票期权。但是行权条件比较严格,必须满足一定的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后才能行权。这样安排与国外的激励计划相差很大,激励效果是否能像国外公司的激励计划一样好还有待考证。而且,仅仅根据公司的业绩作为行权条件并不十分合理。上市公司的业绩的提升不但受到公司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影响,也受到国家、行业、证券市场等诸多方面复杂地影响。建议公司在制定激励计划方案时应谨慎地考虑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可以适当严格授权条件,放宽行权条件,将个人业绩加入行权条件中,并适当地降低公司的业绩要求。这样使员工有为获得股票期权而努力的干劲,才能达到激励的目的。

4.制定宣传沟通计划,形成公司所有权文化。17家公司的激励计划方案都没对激励计划的沟通宣传方式作出规定或介绍。股票期权只是一种购买股票的权利,如果没有充分的宣传和沟通计划,激励计划没有引起员工的兴趣,再完善的激励计划都起不到有效的激励作用。研究也表明,只有在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的同时,也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才能真正达到激励的目的和效果。高科技上市公司现在可能只单纯地看到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并没有从企业文化上实现员工的所用权文化,这也可能造成股票期权激励效果不明显甚至没有效果。因此,建议公司应在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同时,通过宣传沟通,在公司内部形成一种所有权文化氛围,才更有利于激励计划的实行,才能充分发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作用。

结束语

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总体而言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情况和激励要求。虽然为了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划中有的内容只是照搬法规条文,但是在激励计划方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条件、行权价格和有效期的确定以及业绩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还比较完善。说明公司是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激励计划方案,不是盲目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高科技上市公司在制定激励计划方案时要注意不能只看到股票期权激励的优点,应该先转变员工的价值观念,消除“大锅饭”、“平均主义”等传统观念,还要防止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之间薪酬差距过大,使员工产生消极的思想。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普通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实行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才能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达到最佳的效果。

(项目经费来源: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级课题《会计专业双语教学改革研究》)

注释:

{1}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省略info.省略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参考文献:

1.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08,4

2.王德武.公司股票期权方案要素设计[M].东北大学出版社,2004

3.弗雷德里克・D・李普曼著,张新海,吴增涛,刘敏恒译.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指南[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4.美国国家员工所有权中心编,张志强译.股票期权计划的现实操作[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篇12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投资以及管理,与此同时,在企业财务报告之中也越来越注重对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不仅要关注自己的企业,还应该关注企业的外部相关者。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这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是十分重要的。

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1 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有失规范

当前高科技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高科技企业的一个新的经济发展点。伴随知识经济产品以及技术更新换代频率的加快,高科技企业应加快其相关技术的改进速度,切实保证其持续高效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高科技企业经济的发展也逐渐由传统的资源依赖型向知识型方向发展。无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已越来越大,此外,在R&D费用披露这一方面也不是很清晰,投资者很难深入的了解公司相关的具体研发费用,对于其中相关的费用有过实际的数据分析,如下就是对我国2007、2008年沪、深两地上市公司R&D信息披露现状的相关数据分析:在这两年中有1647家上市公司,其中有182家上市公司曾经对相关问题进行过研究,下表为对上市公司R&D报表数据与附注信息披露统计:

由此表可以看出,R&D数额在2008年就比2007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就无从在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挖掘该公司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等资源所具备的内在价值。

2 未将自创品牌列入无形资产之列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只将“外购品牌”列入无形资产品牌之列。虽然在主观上承认自创品牌的客观存在价值,但是由于在对其核算方面主要是以积累已发生的费用作为入账的价值。

品牌是公司的形象,也是代表其获利能力的一种象征,一个拥有知名度的商标属于企业长期经营的成果,虽然企业自制的商标不能被计入无形资产之中,但是为了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都会通过对品牌的评估来达到其宣传的目的。对于这种品牌的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主观的判断,在国际上还没有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形成一种统一的认识。

3 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详细披露

如果只从企业历史的财务数据去判断其盈利情况是很难的,这既要披露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又要披露大量的非财务信息,从而可以保证投资者能够全面的掌握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但是在实际的财务调查报告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的上市公司对该方面的情况进行披露,如下是非财务信息披露状况统计表:选取了59个公司,其中披露核心竞争力的公司有26家,在报表附注中简要披露的有8家,单独在董事会报告中的行业分析中简要披露的有13家,披露成为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要素的有5家。由此可以看出,多数高科技上市公司都没有披露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只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在报表中披露了非财务信息。高科技上市公司对于非财务信息方面的披露缺乏主动性,且披露的方式也不够规范。

二、加强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对策

1 加强对R&D费用这一方面信息的披露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企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上市公司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就必须拥有高新技术。对于企业有关的研究、开发投资规模以及投入方向、投入后的收益等方面都是投资者十分重视的。如果没有对相关的研发费用项目进行披露,将会加大投资者的投入风险,从而不利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因此,在高科技上市公司相关的财务报告中披露当前的研发费用数额,投资者可以从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了解其发展的潜力,为其投资指明方向。

2 完善内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系统

内部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系统是公司内部对于进行披露的基础。因此,公司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系统的完善,切实提高其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于其中涉及到能够改进企业成本会计以及管理会计工作的相关信息,即使企业内部管理人员都难以获得,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并完善对其内部无形资产信息的收集与汇总。此外,对于资本市场的监管者以及证券分析师等也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此改进对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

参考文献:

[1]袁微: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披露及规范趋向浅论[J].青海社会科学,2006(5).

[2]黎玉琴: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及建议[J].企业经济,2006(9).

[3]刘义媚,潘一相: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计量及其信息披露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7(15).

[4]蔡吉祥: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研究[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0(3).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彭贵芝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的无形资产发展极为迅速,对于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受到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这一方面。本文主要针对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现状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投资以及管理,与此同时,在企业财务报告之中也越来越注重对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不仅要关注自己的企业,还应该关注企业的外部相关者。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这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是十分重要的。

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1 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有失规范

当前高科技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高科技企业的一个新的经济发展点。伴随知识经济产品以及技术更新换代频率的加快,高科技企业应加快其相关技术的改进速度,切实保证其持续高效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高科技企业经济的发展也逐渐由传统的资源依赖型向知识型方向发展。无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已越来越大,此外,在R&D费用披露这一方面也不是很清晰,投资者很难深入的了解公司相关的具体研发费用,对于其中相关的费用有过实际的数据分析,如下就是对我国2007、2008年沪、深两地上市公司R&D信息披露现状的相关数据分析:在这两年中有1647家上市公司,其中有182家上市公司曾经对相关问题进行过研究,下表为对上市公司R&D报表数据与附注信息披露统计:

由此表可以看出,R&D数额在2008年就比2007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就无从在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挖掘该公司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等资源所具备的内在价值。

2 未将自创品牌列入无形资产之列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只将“外购品牌”列入无形资产品

牌之列。虽然在主观上承认自创品牌的客观存在价值,但是由于在对其核算方面主要是以积累已发生的费用作为入账的价值。

品牌是公司的形象,也是代表其获利能力的一种象征,一个拥有知名度的商标属于企业长期经营的成果,虽然企业自制的商标不能被计入无形资产之中,但是为了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都会通过对品牌的评估来达到其宣传的目的。对于这种品牌的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主观的判断,在国际上还没有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形成一种统一的认识。

3 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详细披露

如果只从企业历史的财务数据去判断其盈利情况是很难的,这既要披露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又要披露大量的非财务信息,从而可以保证投资者能够全面的掌握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但是在实际的财务调查报告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的上市公司对该方面的情况进行披露,如下是非财务信息披露状况统计表:选取了59个公司,其中披露核心竞争力的公司有26家,在报表附注中简要披露的有8家,单独在董事会报告中的行业分析中简要披露的有13家,披露成为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要素的有5家。由此可以看出,多数高科技上市公司都没有披露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只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在报表中披露了非财务信息。高科技上市公司对于非财务信息方面的披露缺乏主动性,且披露的方式也不够规范。

二、加强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对策

1 加强对R&D费用这一方面信息的披露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企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上市公司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就必须拥有高新技术。对于企业有关的研究、开发投资规模以及投入方向、投入后的收益等方面都是投资者十分重视的。如果没有对相关的研发费用项目进行披露,将会加大投资者的投入风险,从而不利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因此,在高科技上市公司相关的财务报告中披露当前的研发费用数额,投资者可以从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了解其发展的潜力,为其投资指明方向。

2 完善内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系统

内部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系统是公司内部对于进行披露的基础。因此,公司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系统的完善,切实提高其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于其中涉及到能够改进企业成本会计以及管理会计工作的相关信息,即使企业内部管理人员都难以获得,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并完善对其内部无形资产信息的收集与汇总。此外,对于资本市场的监管者以及证券分析师等也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此改进对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

参考文献:

[1]袁微: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披露及规范趋向浅论[J].青海社会科学,2006(5).

篇13

国防资产证券化

国防工业市场化和国防企业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改制上市。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外主要的军工企业都是上市公司。我国要在未来二十年内基本完成新军革,并达到国防科技产业化、充分发挥国防科技投资效率,必然需要社会资金的大量参与。证券化的途径包括军民两用产品企业的改制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

第一阶段首先是民产品率先推向市场。上世纪90年代初,国防工业市场化较早时期,国防科工委系统内部分企业适应全球民的转变,部分企业以民资产率先上市,其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的广船国际1993年10 月上市,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的建摩B、中国嘉陵、长安汽车以及航空地第二集团的南方摩托、航空第一集团的力源液压等摩托车、汽车及通用基础件生产企业又在1995~1997 年先后上市。

第二阶段为军民两用资产企业改制上市。1999年,以航天科技集团的火箭股份、中国卫星和航天科工集团航天长峰等军民两用产品企业的买壳上市真正拉开了我国国防工业上市的序幕;2004年,中国航空二集团将旗下直升机、教练机以及汽车等经营性资产整体打包,在香港上市,将国防工业证券化、市场化推向一个新的,当年有7家企业重组上市,至此军工系统上市公司已达到49家。

2004年6月2日,国防科工委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国防科技工业产业政策纲要》,对国防工业企业改制指出更加明确的方向,其中包括“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军民两用产品生产企业改制上市。”

第三阶段则是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推进国防资产证券化。2005年,我国股改启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国有控股公司在本次股改中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这次股改中,航空航天类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充分体现了国防资产证券化的思想,成为股改行情中最大的亮点。

国防军工企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推进国防资产证券化的思路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非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如航天电器、西飞国际、中国卫星等都有一定比例的送股,火箭股份、航天长峰以未分配利润定向转赠提高社会股东的持股比例;二是通过大股东国防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国防资产证券化,如已经完成股改的火箭股份、西飞国际、中国卫星和航天长峰都是以承诺注入集团公司国防资产作为部分对价,洪都航空则直接推出洪都飞机整体上市的方案;三是原来以民品上市的企业,借助股改机会,将集团公司部分国防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如航天动力、航天通讯等公司将通过股改承担部分军品任务,也是集团公司借助现有上市公司平台达到国防资产证券化的有利途径。

军工投资新机遇

国防工业转型升级机制建立为证券市场创造机遇,目前,正值我国国防工业企业实施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上市公司股改对国防工业上市公司的市场化大大推进了一步。

股改的本来目的是真正实现上市公司同股同权,长期以来,国防科工委特别是涉及国防工业较多的航空航天企业相对封闭,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且订单也主要来自政府采购,所以,企业基本上没有压力,实际仍然带有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企业观念比较落后,经营效率比较低,对我国国防工业长期发展非常不利。

而引进社会资金,建立国防工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是提高国防工业效率、推进国防工业企业走向是市场的良好途径。公开上市的企业面临更多的社会监督和业绩增长的要求,经营体制更加健康,企业由被动完成任务转向主动开拓市场,经营效率和科技转换效率更高。

在我国国防工业快速发展阶段,应借助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推进我国国防工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与国防工业产业化的进程,也为下一步国防工业企业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思路。

军工投资重点公司

目前,我国国防工业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国防科技巨大的产业化空间为我国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投资机会。

我国国防军工企业包括两大航天集团、两大航空集团、两大船舶集团、两大兵器集团、两大核工业集团和中国电子工业集团。面对国防工业的转型升级,“转型”是从国有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从武器生产转型到军民两用产品的生产,最大程度发挥国防科研成果的转换空间;“升级”是通过军养民、民养军提高军工企业的经营效率,提升企业科研水平和市场开发水平。

“十一五”期间,具有成长新的国防军工企业可分为三类,我们应该从产业化空间和企业科研能力来选择投资对象。

第一类是按照我国“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即航空航天产业和船舶工业。这类公司包括中国卫星、西飞国际、洪都航空、成发科技、ST 宇航、广船国际、沪东重机、江南重工。

国防科工委下的相关上市公司如西飞国际、成发科技、洪都航空、哈飞股份等目前都从事航空制造产业,同时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洪都航空大股东几乎实现了整体上市,西飞国际业将承担更多的航空制造任务,有希望成为航空一集团重要的资本化平台。ST 宇航通过资产重组,进入航空零部件制造;广船国际和沪东重机是我国船舶工业的重点企业,在长兴岛建成后,江南重工将重新定位船舶制造。

从产业成长空间和行业门槛来看,我们更看好民用航空制造业和卫星应用市场。认为西飞国际、成发科技和中国卫星将具有持续稳定的成长空间。

第二类是大股东具有大量的技术储备,这些技术具有较大的产业化空间,主要是扩大航天科技的应用空间,上市公司对成熟技术的应用迅速提升盈利空间。

这类公司主要是两大航天集团的上市公司,如火箭股份、航天长峰、中国卫星、航天机电、航天动力等。航天制造企业是我国高科技的孵化基地,集团公司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实施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将是这类企业转型升级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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