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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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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管理案例

篇1

(一)企业税务风险理论 企业风险指的是,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一般企业风险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企业风险还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两类。税务风险,属于企业风险的一种,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其结果导致企业多缴了税或少缴了税。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有多种可能。从外部原因看,包括税收法制建设水平、税收制度的变化、国家反避税政策的变化、政府对逃税避税的态度等。而从内部因素看,包括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对税收环境的了解和解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的执行力等。

(二)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企业风险管理涉及的风险和机会影响价值的创造或保持。是一个从战略制定到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待风险的一系列信念与态度,目的是确定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并进行管理,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针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解,人们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从传统风险管理观点到全面风险管理观点发展的过程。传统的观点认为风险管理是一个具体而孤立的活动,范围是局部的,多指的是具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应的风险管理也以各个职能部门为单位,主要是由会计、内审部门负责。但随着时间的发展,企业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了,人们认识到风险管理并不是某个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应该上升到整个公司的层面上,去考虑企业作为一个整体面对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存在的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指的是,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税务风险管理,就在人们的认识发展到全面风险管理观点时产生的,属于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侧重于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风险管理,从而减少甚至避免企业发生涉税风险。

(三)一般反避税管理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反避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存在以下避税安排的企业,启动一般反避税调查: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利用避税港避税;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办法》中关于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内容有六条。综观这六条内容,提炼出与企业关联交易有关的税务风险:风险点一是《办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考虑了明确了在评定调查对象时会考虑到交易的形式和实质。如果企业的行为被确定为不可接受的避税,税务当局可能会基于商业环境重新定义税务安排,或者取消企业的税收优惠,或者重新确认或重新分配涉及各方之间的收入、成本、亏损以及税收减免。风险点二是《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利益。对于没有经济实质的企业,特别是设在避税港并导致其关联方或非关联方避税的企业,可在税收上否定该企业的存在。”此规定强调要对一般反避税调整所涉及的交易重新定性,取消企业由于避税安排而获得的税收利益,否定避税实体的存在,尤其是对于一些壳公司。风险点三是《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实施一般反避税调查,可按照征管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要求避税安排的筹划方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因此,同期资料的准备是否齐全,在企业应对税局的一般反避税调查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篇2

目前,国家颁布的税务法律还不健全,税务法律的有关内容还存在瑕疵。在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范下,企业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财务制度和税务处理制度,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有关的国家法律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有关企业税务风险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文件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文件的内容很呆板,实际操作性不强,该文件给出了具体的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岗位职责,也包括具体的监督和改进机制以及信息管理的内容。但是每一个企业的行业性质、经营特点、企业规模不一样,在笼统的制度规定下,进行实际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不可行的。

2.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力度不强

在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中,还有一些企业没有组建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具体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人员开展工作,税务风险的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当真正发生税务纠纷事件时,企业的领导者不知道从哪里可以发现税务风险,更别说找到税务风险发生的原因和如何降低风险,这也给税务风险的善后工作制造了困难。目前,税务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定性的指标,可信度不强,说服力较弱,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税务风险控制的定量指标。目前,企业还不存在反映企业全面税务信息的报表,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大都是在财务报表中找到,财务报表中一般会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等会计科目,但是这些会计信息的反映一般比较笼统,不具体不详细,不能达到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税务量化指标,从而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大多是借鉴国外的研究经验,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理论研究还很不成熟,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随着税务风险案例的不断涌现,现在的企业管理层已经注意到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有些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在缺乏拥有税务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在税务筹划和风险控制方面。另外,有的企业设置了税务风险管理的专门的岗位,但是这些职位的岗位要求很高,有的企业招聘不到具备专业资格的人才,从而出现这些职位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企业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对策

1.增强对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重视

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管理者应该增加税务风险的管理意识,防范风险的发生,只有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提高警惕,才能及时的发现风险,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企业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及时处理税务风险外,还应该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领导者应该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要求财务人员重视税务风险,还要要求其他职员重视提高税务风险的意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更应该加大重视,规模大、利润高的房地产行业涉及8个税种,包括金额较大的土地增值税。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大幕已经拉开。在往年的税收专项检查的数据统计中,房地产行业成了查补税款的“大户”,有些年份甚至占到全部查补税款数额的一半。

2.不断完善税务法律制度

为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符合单位经营特点和业务规模的税务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目前,正在实行的是2009年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随后有地方的海南省国税局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引导帮助大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以及广东省茂名市地税局三措施提升大企业防范税务风险能力等地方性的政策指引。但是,这些税务风险法律制度,不能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要求。另外,企业应该依据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地传输税务风险信息。

3.增强税务风险的控制力度

企业应该进最大可能控制风险,最大化降低损失。在税务风险发生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当企业面对税务风险时,应该及时地找到风险发生的原因,找到应对风险的方案。增强税务风险控制强度时,首先是确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健全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作为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可以采用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的开展、进行税务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并客观处理税务风险,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实施不同的、实用的风险管理应对方案。企业可以采取资金储备的方式应对税务风险,在风险发生时,利用储备资金应对资金紧张的压力,同时,企业也可以提高银行信用,这样才能保证及时的筹集到资金。

4.培养高素质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人才

现在,在高校的课程中已经出现了税务筹划方面的课程,但是,讲授课程的教师一般是做理论研究的学者,并没有实际的税务处理经验,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的经验更是欠缺,并且课程讲授的对象主要是高校的学生,受众面较窄,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输出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众多企业的需求。另外,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要求高,需要改专业人员必须具备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具备税务风险识别、管理、控制方面的知识。税务风险管理人才还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的学习和了解最新的财税政策,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工作中去。

篇3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的定义,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理论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它针对各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笔者认为,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围绕总体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在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二、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源管理中运用现状及不足

在日常税源管理实践中,有许多管理方式已无形中引入了风险管理理论。如我国在纳税评估、涉外税收审计中所做的工作已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性。再如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也是防范税收风险所采取的一项组织协调措施。还有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税源管理中建立税负、物能耗指标、成本构成指标等预警体系,加强税源监控。这些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税收风险,具有税收风险管理雏形。但与风险管理理论要求,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一)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就纳税人而言,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道路”上,往往采取不计较任何风险希望以最快的方式获得回报,以侥幸的心态对待税收风险。而税务机关在风险意识上,则过多地从规避执法责任方面考虑税收风险,错误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没有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即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征收率的最大化,减少税收流失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税收风险管理重点放在对内监控上,而对纳税人没有建立一个长期防范税收风险策略,对税收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评估,缺少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以致重大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性或地区性税收流失,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重大工作失职等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二)没有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相适应的风险信息收集标准及传递渠道。当前税收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这是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这些信息只反映纳税人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由于部分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低,财务信息“失真”、不完整。同时税务机关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考虑,没有建立旨在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标准和制度,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基础尚未建立。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要想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采集和核实信息,由于税源管理中管户多人手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

(三)没有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要进行税源管理风险评估必须要有“参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预警系统。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因素分析,系统的梳理税收的风险要素、风险环节、风险行业、风险区域、风险时期和风险来源,找准风险控制点,就必须要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才能使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卓有成效地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以提高税收风险预警与控制能力。而目前尚未建立一套有效、完整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利于风险管理。现行的税收征管理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分权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几次征管理改革,建立以县(区)局实体化为基础的税源管理体制,实现了县局集中征收,税源管理权分散在各个职能分局(部门),由于配合、联动不够,未形成税源管理一体化与集中的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体系,难以集中优势重点加强对重点风险点的管理,很难达到的分类管理目的。

三、如何在税源管理中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要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税源管理中,按照税源管理的特点和业务流程,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和双向控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集风险管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或采集。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信息也就无法作出税收风险评估,不完整或失真的税收信息直接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税收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工作是根据税收风险管理业务需求对纳税人有关信息进行采集,信息来源于外部和内部,对收集的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1)收集内部信息。主要是企业申报信息和税收管理员管理过程中收集和采集的信息。(2)收集外部信息。主要是与纳税有关部门的信息,如海关、银行、地税、工商以及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3)收集风险管理典型案例。主要是由于风险失控导致税收流失的案例以及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收集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三个步骤,这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主要是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辨识是指查找纳税人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对税收管理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计算机模拟等。在进行税收风险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3、制定解决方案。根据税收风险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及应对解决方法。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4、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务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税源管理部门应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条件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总局在2001年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提出:“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思想,推进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重在治内就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与风险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一是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二是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三是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四是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五是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六是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七是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八是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①

篇4

1. 税务风险概述

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中指出“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从该通知中我们可以对税务风险有一个大致的概括。税务风险即是指企业没有正确的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进而给企业未来可能造成损失。企业税务风险可以概括为量方面:企业涉及不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没有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法规而导致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2. 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

2.1来源于税收立法层面的税务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法体系,而现有的税务法律法规也并不是很完善,进而导致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增加。现如今我国对于税收的正式立法比较少,较之行政法规比较多,但是主题的税种还没有立法,税法的基本法现在并没有正式的出台。在现行工商税收税种中,只有《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两个有法律效力,其他的则都是些暂行办法或者是规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2.2来源于税收行政方面的税务风险

2.2.1税收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大多数具有适用性、比照性的政策处于非公开的状况,其结果除了影响到法律的公正性之外,要求纳税人遵从并不可能知道的法律及政策规定。

2.2.2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对税务行政机关使用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以及税务官员对自由裁量权不能有正确的使用,进而造成对纳税人权益得不到良好的保全,导致纳税人承担比较大的税务风险。

2.2.3税收机关和税务官员缺乏正确的执法观念。由于税收征纳关系的存在,使得征纳双方关系并不能处在平等的状态,即使如此,也并不是说征纳双方在适用具体法律法规时地位上也是不平等的关系。征纳双方在法律关系中,双方是处在平等的地位,双方当事人都依法享有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与身份、资格。要建立平等的法律关系,双方通过行使各自的权力以及承担各自的义务,分别承担各自的职责:征税人可以依法对纳税人不合法的行为进行查处,例如偷税、漏税等等;纳税人也依法享有申诉、上诉、控告、检举等权力,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进行斗争,依法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2.3来源于纳税人自身的原因

2.3.1依法纳税观念薄弱

首先,纳税人并没有完全树立与征税机关的平等地位,在纳税时往往以税务机关的意见作为税务责任的界限,就算出现意见向左的情况,也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不主动维护自己正确的权力;其次,纳税人往往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双方面对面进行讨论远没有跟税务官员搞好私人关系要来的重要。

2.3.2纳税人自身的专业素质不高,着重表现在对税法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3. 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从以下几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稍有不慎,企业税务风险将转化为利益损失,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甚至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商誉损害。

案例一:某物资贸易公司是该市纳税大户之一,往日里与税务局私下的关系很好,因而使得该企业的管理者对税务问题的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在2008年年底,企业应该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款共计350万元。因临近年底,公司采购量大,资金相对比较紧张,加之税务管理观念的淡薄,因此就没有及时缴纳该笔税款。2009年初,市国税局出具书面的缴税通知,催促该公司缴纳税款,但公司有关人员对此并没有加以重视。随后,税务局有关部门多次打电话到该公司电话催缴税款,但公司方面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延期缴税的日期。然而,另公司没有想到的是,紧接着税务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缴纳此笔税款,并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处以欠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540.75万元。至此,公司这才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后果,但是已经晚了。

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措施追缴税款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外,可以并处未缴税款的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虽然税法中有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地税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公司应及时缴纳税款,决不能忽视问题的严重性,并报以侥幸的心态。

案例二:某一注册资本两百万的钢材涂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预处理、预涂装制造等经营活动。2008年7月份,国税稽查局接到有群众举报该公司存在税务问题,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对该公司2005-2007年期间资金账面情况进行检测,查获了该企业“账外小金库”账册、凭证,同时查实了该公司在这几年期间,采用开具“内部结算单”的方法,将出售废料、出租房屋收入(均为现金)列入账外,以偷逃各项税款。其中,隐匿废料收入50.6万元(含税)、隐匿房屋租金收入3.78万元。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公司在三年时间中,通过“小金库”支付给管理人的各项补贴,均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查处情况,市地税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19.17万元并处罚款18.34万元的处理决定。

“小金库”是指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不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财务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账外账”和“小金库”在违背国家资金管理规定和单位财务制度的同时,也构成了偷税行为。

偷税,即是指纳税人伪造、变更、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或在账簿上做手脚,私自多列支出或者少列、不列收入,又或者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一系列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5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开始面对不同的经济环境,并且不同经济环境对事业单位的影响以及对事业单位提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经营性活动内容得到了一定的丰富,促使事业单位在综合管理工作中不得不提升对税收风险问题的重视程度,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规避风险,提升管理质量,促进事业单位税务工作能够得到规范有序的进行,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创造条件。

一、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受到传统管理理念和税务单位非营利性的影响,事业单位的税务风险管理一直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限制了税务风险管理质量的强化,对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也产生了相应的不良影响。具体来说,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不足

事业单位本身具有非营利性质,因此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往往对税务管理工作相对忽视,认为税务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影响相对较低,因此将工作重点放置到其他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事业单位税务管理工作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甚至出现税务风险和税务管理问题,对事业单位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可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自身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对管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最终导致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效果不理想,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人才相对匮乏

由于前期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相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阶段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也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对自身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方面法律意识也相对缺乏,最终造成风险管理效果不理想,无法满足新时期事业单位建设发展对税务工作的要求,进而对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人才匮乏的问题不仅对事业单位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导致风险管理漏洞,进而致使国家和集体财产流失现象的出现,严重限制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运行。

二、新时期有效防范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的措施

1.事业单位逐步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要想有效规避税务风险问题,就应该首先对事业单位税务风险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明确税务风险的内容、形成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基础上,逐步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管理人员的风险规避意识加以培养,促使风险管理人员能够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防范和规避风险,进而取得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效果。唯有如此,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人员才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承担税务风险防范工作,促使税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事业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

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要想有效防范税务风险,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税务工作的重视,只有全面保证日常税务工作质量,才能够为税务风险的合理防范奠定坚实的基础,促使税务风险管理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

如对于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事项的税务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在防范税务风险的过程中应该对应税收入和非税收入进行合理的区分,对应税支出和非税支出进行合理的区分,并通过明确的计算明确事业单位的税务问题,为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的防范提供相应的保障。如对于学校这一非盈利事业单位来说,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财政拨款、专项补助就应该纳入到非应税收入的范围,不得向学校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在涉及到增值税事项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也是重要内容,一旦出现管理失误,极易造成巨大的损失。

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某在校生5000人左右的学校在管理过程中被查出一直使用收款收据对学生的学费进行收取,税务部门经过调查后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开展了听证会,对罚款项目加以明确,认为学校未按照规定取得和未按照规定并开具发票的行为取得财政收入,因此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学校使用收款收据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日常税务工作中发票管理的规定,因此按照规定对学校提出罚款的惩罚,既能够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保证税务机关的执法正确性。可见事业单位要想获得稳定发展,避免出现违规现象,就应该加强对税务风险防范和管理的重视,为税务工作的良性开展奠定基础。

3.事业单位逐步提升税务风险防范人员的综合素质

人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事业单位要想保证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能够得到顺利推进,就必须加强对人的重视,通过对税务人员的综合管理促使税务人员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得到显著的提升,为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因此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将提升税务风险防范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内容,促使事业单位税务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都能够顺利推进。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税务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的发展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事业单位认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才能够有效规避税务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该保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改善当前管理现状,为事业单位税务工作的良性推进以及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高黎珠.中小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实务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18):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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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管理活动,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从美国通用公司发生的火灾开始,到随后的美国三里岛的核电爆炸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核事故等一系列巨大损失发生,公司高层决策者开始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目前,风险管理已经发展为企业管理中一个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管理领域,在围绕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目标方面,风险管理和企业的战略管理、经营管理一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分支,税务风险全面、客观地存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税务风险的管理是企业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保证。若不加以控制,将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及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税务风险界定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有涉税行为就可能会存在税务风险。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对企业来说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好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二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二、集团企业税务风险形成的因素

与一般企业相比,集团企业由于组织机构庞大,经营业务涉及多个分公司、子公司、行业众多,股权结构复杂,税务风险要比一般企业高得多。集团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仅是来自于账务处理风险,还来自于公司管理层的纳税态度,相关的管控能力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总的来说,企业税务风险产生主要来自于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两个方面,包括以下具体的原因。

1、集团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因素

(1)集团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务风险。集团企业经营业务多而繁杂,采购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资产管理过程中都会产生税务风险,企业采购业务中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发票的取得和传递,货款的结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销售业务中商品价格的制定,商品出库,商品销售发票的开具;生产过程中材料的领用,领用材料的计价方法,资产的构建、处分、保管、减值准备的计提等业务是否符合内部工作流程和是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如果缺乏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不规范,权责不明确都有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2)集团企业关联交易产生的税务风险。集团企业关联交易普遍存在,它对集团企业的经营状况有重要影响,但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规定:“企业实施其它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实施条例》第120条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因此,如果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报表进行调整。集团企业是否确立了关联方交易标准,关联方的价格制定是否合理,关联方来往款项的结算方式及关联方对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相对应等都存在税务风险。

(3)集团企业投融资业务产生的税务风险。投资业务中投资项目涉及的行业、投资地区的选择,投资项目是否为高新技术行业,是否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企业的融资方式、金额、利率等因素都对企业所得税具有重大影响,这些投资业务都要求企业对国家政策及税收政策十分了解,否则极易产生税务风险。

(4)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纳税意识重视不够产生的税务风险。一直以来,很多集团企业虽然风险意识加强,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但大多未设立单独的税务部门或税务管理岗位,涉税工作多由会计或出纳兼任,影响了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多年来企业还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企业的税务工作应由财务部门来处理,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应由财务部门来进行防范。其实不然,税务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更多的税务风险是由经营部门的业务活动而产生,并不是财务部门的税务处理,需要企业从战略层次上加以重视。

(5)涉税人员专业水平及会计基础工作欠缺引起的税务风险。一方面很多企业的办税人员多由会计或出纳兼任,由于平时工作较多使他们不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系统的税务知识学习,日常经营业务中不能熟练地运用税收法规政策。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和责任心的原因,存在会计核算与税收资料的管理不规范管理,处理会计核算与税法存在差异调整事项也不准确,可能会存在多缴或少缴税款甚至被罚款的现象。

2、集团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

(1)宏观环境引发的税务风险。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外部经济环境在不断的变化,以及社会纳税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一方面为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税收杠杆作为政府对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将会不断更新和调整,同时我国税收法规政策多而杂,各地的执行细则又有差别,企业财务人员难免会对涉税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我国税收政策对一些企业的经济事项阐述不清晰,仅在原则性上作了规定,具体的执行方法由下级税务机关进行细化和补充,并给了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和解释权,给税务人员执法留下了空间。在目前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的情况下,执法依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时有产生,不但影响了税务执法的公正、公平及严肃,还会造成企业缴纳税款的偏差。造成税务风险的产生。

(2)上下游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给集团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2013年1月25日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称:由于该公司的两家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取得了上游供应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上述两家子公司共补缴税款2734万元,对两家子公司当年净利润的影响2734万元,减少母公司当年利润2638万元。但是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一贯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税务稽查部门、公安经侦部门检查及公司自查,在上述事件中,子公司与供应商的交易过程中,从合同的签订、货物交易的过程、付款的程序和方式等各个环节,均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单据完整齐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不存在工作上的故意过失或者失职的行为。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和采购流程及制度,但作为下游的采购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监管体制下,公司无法、无力也无权对供应商在同公司贸易前与其它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从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为虚开进行核实和监管。上述案例说明在目前税务监控环境还存在缺失的情况下,上下游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很容易导致企业受其影响产生税务风险,特别是集团企业由于业务繁多,涉及的金额大,易成不法分子的目标。

三、集团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管理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务风险的防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保证。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引》为我国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供了首个指导性文件,但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指引》的内容相对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笔者认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以下措施对税务风险加以防范控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有效的防范税务风险。

(1)集团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按制衡性原则建立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集团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负责收集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对公司的涉税业务进行核算,指导和监督各业务单位、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对集团公司的税收进行筹划,本企业业务流程进行税务风险监控。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组织税务培训,并向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承担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2)集团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下设专职的税务风险管理委员,负责执行公司风险管理机构制定的政策,具体负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制定,识别、评估企业税务风险。

(3)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为税务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专业能任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人才。集团公司要对税务管理人员定期举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素养,使其能正确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税收法律法规,办理涉税业务,发现涉税业务中所蕴含的税务风险,并能运用一系列的方法技术对涉税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为集团公司领导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提供决策依据。

2、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涉税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和控制

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控制度是一切风险防范措施的保障与基础。降低企业税务管理风险必需健全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规范内部管理流程,依据成本效益原则加强对以下重要控制点的管理和控制。

(1)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集团公司的经常性业务做到明确分工,分清每个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处理每项业务原则上都要求由两个部门、岗位或人员负责,相互制衡。如采购环节中采购合同的签订,进项发票的取得、传递流程和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销售环节中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货款的结算方式,能作为所得税加计扣除抵减项的研发费用归集,生产环节的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等等都要有规范的流程和明确的责任机制。对非常规性税务事项确定事发沟通机制和第一责任人。

(2)税收风险管理人员参与集团公司的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对其从税收角度提出建议和可行性报告。如集团公司的并购重组、重大投资融资、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重大经营模式的改变等重大决策制定前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要进行税务影响分析和规划、税务尽职性调查和相关的税务合规性复核并随时与重大决策实施部门沟通。

3、设计科学的税务风险内控运行机制

科学的税务风险运行机制能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集团企业税务风险运行按高效实用的原则分为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三个模块。

(1)税务风险识别。是指在税务风险发生之前,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运用各种方法系统的、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税务风险发生的潜在因素。一方面可以通过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的历史经验从信息特征库中分析出可疑的税收风险点,再用风险指标加以审核,进行比对分析,从而排查出税收风险点。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实地调查、询问、财务状况分析等方法对各种客观的资料和风险事故的记录来分析,归纳和整理,从而找出各种明显和潜在的风险及其损失规律。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生产流程法、环境分析法、财务状况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分解分析法、图表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等。同时由于风险具有可变性,因而风险识别是一项持续性和系统性的工作,要求风险管理者密切注意原有风险的变化,并随时发现新的风险。

(2)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是集团公司在税务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评估税务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集团公司承受税务风险的能力和风险偏好,并对税务风险的相对重要性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可选用风险因素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内部控制评价法、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及定性风险评价法等方法进行评价。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税务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税务风险等级判断。

(3)税务风险应对。集团公司运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法对税务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根据成本收益原则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税务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策略时即考虑将已经识别的税务风险降低或规避,还要思考提高企业价值的机会。具体可采用以下四种策略:一是当预期损失极高、税务风险超出企业可承受范围时采用合理的税务筹划规避税务风险策略;二是利用政策或措施将企业税务风险降低到企业可承受范围内的风险降低策略。三是在采取其它措施产生高成本、高费用的情况下对现有税务风险进行承担的策略。四是通过购买保险或签订合同、建立同盟等方式实现税务风险转移的策略。

4、建立完善的税务信息沟通机制

信息不对称不仅制约着集团公司的发展,也是产生税务风险的诱因。集团公司与税务之间、与子公司之间、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等有效的信息沟通不仅能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能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信息与沟通是税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保障,集团公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实施:一是加强集团公司税务信息系统建设。集团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息化、自动化的优势,借助财务会计信息运行机制建立高效可行的税务信息系统。税务信息系统中应涵盖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可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办税流程、企业交易活动中所涉及的税种、税率、涉税风险的典型案例、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提示及风险点等。通过建立有效的税务信息系统,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人才能够及时发现、快速解决税务风险。二是加强集团公司各公司、各部门的税务信息的沟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务事项涉及人、才、物等事项,税务风险存在于整个交易环节及经营层和业务层,因此,税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集团公司其它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给其它各部门和管理层提供税务信息咨询,定期组织税务培训,强化集团公司全员税务风险意识,实现税务风险前瞻化。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税收政策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的调整更新,企业税务人员难免会对涉税政策理解产生偏差。集团公司应定期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建立税务信息沟通平台,由其对集团公司进行税收政策的辅导,并与税务部门共同对集团公司的重大涉税政策进行探讨,约定税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防范税务风险。同时企业还可通过税务部门对集团公司重要供应商和客户进行纳税交流,通过交流了解其纳税信誉,学习其先进的纳税管理经验以提高自身的纳税管理经验,降低纳税风险。

【参考文献】

[1] 胡玄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解读[M].新华出版社,2010.

篇7

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9-02

一、引言

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到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企业的风险防控要求被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众多企业尤其是国资央企都在积极制定或者完善自身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作为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重要一环“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被越来越多企业了解和推行,企业的税务管理不再仅仅是“照章纳税”,“防范风险”成为了税务管理的新要求。正如国税局的《指引》中提出的,“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与企业财务部平行的税务部门和配备专业税务人员。企业内部税务人员应深度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与重组、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使经营决策从一开始,就能保持正确运作,有效控制税务风险,从而达到企业税负最优化目标。”对于大企业集团来说,多层次的管理结构,复杂的内部公司构成,对于实行有效的税务风险内控而言是极大的阻碍。本文将从实例出发,阐述大企业集团建设税控面临的难点,并提出在税务风险管理中应注重“评估为先、全程控制、多方沟通、长期跟踪”的观点。

二、股权交易案例回顾

不久前,笔者经历了一桩大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转让交易,在该项交易中,由土地权属问题而引发了一起税务风险。首先为读者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

集团公司(简称A集团)欲将下属的一家全资子公司(简称B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另外一家关联方集团公司(简称C集团),就在双方即将签订合同的时候,却发生了其他的情况:在B公司账面上存在着近10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而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注的权属公司却不是B公司,而是A集团。原来B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由A集团的前身(集团上级总公司的直属分公司简称A分公司)下属的几家子公司共同投资的。1996年国家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政策,作为国资央企的A分公司统一出资,并为统一管理的需要,以A分公司的名义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土地统一办理了“权属A分公司的土地证”。此时该项土地的价值开始分属于两家公司,A分公司的账面上记载着该土地的出让金,B公司的账面上记载着该土地的占用费。

其后的十年中,B公司的股权在A分公司内部几经转让,直至2007年A分公司经国资委批准改制为A集团。2006年B公司的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更,按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机关要求,重新补缴了地价差额,该笔价款补记在B公司的账面价值上。2007年在A集团的改制评估工作中,A集团将所有土地整体评估后,将该土地评估增值记载于B公司账面,并于2009年将100%的股权投资自下属子公司全部上收于集团。至此,该项土地的价值仅记载在B公司的账面上,因此出现了该资产“会计记载与法律权属分属于两个法人”的情况。由于土地的法律权属不对应,土地管理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依据股权转让将B公司的土地过户到C集团,因此该项股权交易被迫暂停。

为了能够将该项交易进行下去,必须首先理顺A集团与B公司的土地关系,为此我方研究了两个解决方案:

A方案:依据2007年的改制方案,由A集团把土地作为增资投入,变更土地权属为B公司;再履行股权转让,将B公司转让给C集团

涉及税种:

土地增值税:可免。财税[1995]48号文《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及附加税:不征。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契税:不征。国税函[2008]514号(2008年之前执行财税[2003]184号)“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依照本方案,企业税负最低,但是由于改制已于2007年结束,B公司土地评估增值当年入账,已经摊销了3年,对所得税有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对2007年进行调整,还是在2010年重新做增资股权变动手续,都要对税务部门做相当多的解释、说明工作。

B方案:由A集团单独将土地转让给C集团,直接变更土地权属为C集团

该方案需涉及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经测算总税负高达交易金额的45%左右;对企业而言税负相当之重。

无论执行哪种方案,对交易双方而言都需要相当繁琐的审批手续,因此该项交易只能继续向后推迟。而且潜在的税务风险,可能发生的高额税负都是企业所不愿承担的。

从1996年到2012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中,无论是国家的税收法律、会计制度、国资管理制度,还是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管理人员都发生了多次大大小小的变动;可以说纷繁复杂的历史原因是造成本次交易税务风险的主因,是主要的客观因素。同时,在事件回顾中,我们发现相关的涉税文件最晚于2003年,也就是说2003年以后企业就有条件“以最低的税负理顺土地权属关系”,而且从2006年的土地性质变更、2007年的国资改制、到2009年的股权上缴至少出现过三次机会,可使企业完成权属变更来解决这个潜在的税务风险。但企业都未能把握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风险还会愈加难以解决。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三个难点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在这次税务风险的形成和发现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借此了解多数大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建设中面临的难点:

1.企业现有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中,一般都缺乏“对重大涉税事项尤其是重要涉税资产”的税务跟踪。对于大型的国企集团来说,内部构成复杂,经营时间长,历史问题众多是共性的特点。为了支持国家政策或者自身的产业调整,而对内部的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包括分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集团之间甚至跨集团、跨地区、跨国的资源流动都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在这些资源流动的同时,诸如税收优惠不再适用、资产转移视同销售、纳税地点变动等等一系列税务风险也就随之产生,再加上年深日久、几经辗转之后,有些涉税事项几乎成了“无头案”,更重要的是一些涉税资产本身就成了税务风险的藏身之所。这些风险一旦爆发,不仅要耗费大量资源来查清来龙去脉,而且由于时间关系,风险更是被成倍放大。

2.税务风险控制滞后,重大事项发生时往往是企业的税务部门最后得知。众所周知,企业税务风险产生于决策和日常经营过程中,在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中就有“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企业内部信息和沟通情况”这一重要因素。2009年上市公司中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也提出“企业税务风险控管的重点应侧重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过程和包括环境在内的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体制”。而对于多数企业来说“业务先行”是不成文的惯例,重大的方案、决策往往是在已经形成共识或者成熟后,才提交税务部门审批,此时税务部门往往已经没有时间对复杂事项作充分的评估,而且即使发现了潜在风险提出修正意见,也会使业务部门因为要耗费大量精力和资源去返工而带来极大的抗拒情绪。“事前缺乏沟通,事中评估不足,事后难于补救”形成了一个促使企业税务风险加剧,税务风险内控流于形式的“恶劣循环”。

3.涉税沟通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来说,内部信息沟通的层级多,环节多,上传难,反馈难是一个通病。对于一个最小的涉税单位来说,发生的涉税问题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往往需要母公司、集团公司乃至总公司来做全盘考虑来解决。而一个漫长的沟通过程往往会使人失去耐心,因此不可避免会使一些问题被掩盖起来。除了内部沟通外,与外部的信息交流沟通,是保证税务人员及时了解税务政策,解决企业外部税务风险问题的最重要的渠道。一旦失去这个渠道,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便形同虚设。

四、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四个注重方面

根据以上的情况,作者认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注重“评估为先、全程控制、多方沟通、长期跟踪”这四个方面:

1.“评估为先”就是要求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应在第一时间介入涉税业务,在涉税事项产生的最初即开始税务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只有税务工作出现在第一环节,才有可能达到“税务管理事前控制、税务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2.“全程控制”是指不仅“税务风险评估作为事前控制而存在”,而且要求将税务控制延伸至具体的业务流程中去,包括合同控制、采购立项、付款控制、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费用发生、人工薪酬等企业全部的流程环节,都要有税务风险管理“环环相扣、层层跟进”。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涉税环节的疏漏。

3.“多方沟通”是要企业在内部各部门之间、集团各层级之间、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企业与其他外部相关机构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传递通畅。可采用的手段包括建立内部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借助第三方机构搭建税务咨询交流渠道等等。

4.“长期跟踪”是指企业对重大涉税事项尤其是重要涉税资产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对重要资产的涉税流动建立跟踪机制,使资产在购建、转移、增值、减值、损毁、变卖、报废各个环节都有涉税记录可查,有法规依据可循。无论资产的权属在集团内部如何变化,自身的涉税点依然明晰,就能最大程度防范税务风险。

大企业集团是国家税收的重点来源,自身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越强,就越能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经营,也就越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建设,将有力地保障企业能够走上一条“利国利民利自身”的长盛之路。

参考文献:

1.盛立中.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上海国资,2009(6)

2.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9

篇8

(一)成立机构,提供风险控制组织保障

为适应岗位风险全过程、动态化、常态化、预案化的控制要求,成立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XX县国家税务局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分别由县局领导兼任组长和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征管科为工作牵头科室,全面负责对岗位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统筹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集体研究全局性的工作思路、意见和工作部署。

“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局长担任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副主任,各科室分局分别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员担任小组成员。为保证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根据岗位调整的需要,我局于初分别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办公室”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二)整章建制,规范风险控制管理程序

为加强税源管理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深化防范岗位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市局《关于深化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意见》和《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管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意见》,2014年,我局制定了《XX县国家税务局查考问一体化风险控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严格确定了“收集风险信息—网上布控督办—岗位人员自查—季度复审复查—风险通报—严格考核问责”的工作程序。《办法》主要通过“组织领导”、“控制方法和程序”、“防范结果的运用”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形式、考核范围、考核标准及程序、考核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同时,县局成立岗位风险复审复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局相关人员组成,按季对各单位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并形成书面《岗位风险控制复审复查报告》,向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二、标本兼治,构筑风险防范控制堤坝,做实事先准备

(一)营造氛围,增强全员风险管理的意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近年来,我局为了加强风险防范,密切结合国税系统实际情况,从人员意识、案例宣讲、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等多方面着手,加强风险教育,有效提升全员风险防范、管理和控制意识。

1、深入浅出,多形式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活动

坚持每年年初邀请县纪检部门的廉政教育培训专家,在全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防范职务风险”主题专题讲座;多次举办风险警示活动,2015年,我局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到XX县看守所参观,听取犯人现身说法,用实际案例触动干部职工心灵;通过“夜校”形式观看了“警示录”和“警示录”。另外,广泛发动全体人员,通过专题展座谈会、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兴起全员识风险、全员避风险的良好风气。

2、普及常识,组织编写《岗位风险防控手册》

我局组织专业人员,结合系统实际,认真编写了《岗位风险防控手册》一书。此手册主要分为“税务机关风险”和“企业风险”两大部分内容。在“税务机关风险”篇中,主要围绕历年来发生在系统内部的违法案件,详细地阐述了“”、“渎职罪”等犯罪种类,对犯罪成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逐一提出了防范对策。在“企业风险”篇中,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从企业的角度明确了风险所在,对今后风险管理与控制起到了一定的指导意义。

3、征集素材,建立廉政教育基地

突出风险管理宣教的直观性、形象性和警示性,创新教育载体。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格言和系统内渎职犯罪案例征集活动,在各个基层单位征集格言条,案例个。共制作格言警示12条,案例展板14个,全部放置和装饰于教育基地,供本系统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观。2015年6月,我县孝直分局廉政教育基地被县纪委评为全县廉政教育示范点。我局组织全员分5批次到进行了参观学习,有效提升了同志们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全员查找,大力开展风险点梳查活动

风险点查找是认识岗位风险的第一步,近年来,我局大力开展了全员岗位风险自查活动,先后梳理岗位123个,查找风险点217个,通过多种多样的风险点查找,使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透视环节,通过案例查找。针对以前年度风险点查找上存在的不够准确、不够到位的情况,将引起岗位风险的一些税务案例和典型进行解剖,逐一列出案件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防范措施,作为全员风险查找教材。同时,制作风险查找模板,分环节、分节点,按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所涉规章制度等标准,提出风险查找基本需求,指导全员查找岗位风险点。

二是反省重点,横向结合查找。在个人自查定位自身风险基础上,业务相关岗位和部门之间互查共同风险点。如税务登记设立执法项目,既涉及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岗,也涉及税源管理部门的调查核实岗,两个部门的两个岗位共同查找在录入信息、资料审核以及实地核实等环节的各个风险点,逐一明确到岗位。

三是集中初审,纵向反馈查找。全局按业务流程汇总评查岗位风险,组织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包括12个单位和146个岗位在内的《岗位职责说明书》集中初审,按照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环节的节点分布,整理汇总同岗不同风险点,梳理不同岗位共同风险点,逐一确定各岗位的风险点,提出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反馈各岗位人员,各岗位人员对照检查后再反馈修改意见。

(三)甄别信息,提升风险识别分析层次

1、千方百计,完善风险识别。由于风险往往处于潜在和深层状态,掌握正确的风险识别方法非常重要。为此,我局完善了三种风险识别方法:一是附表分析识别法,利用增值税申报附表监控税负率、利润率、冲减收入、存货奇大,货币资金、应收应付等异常风险点;二是物流偏差识别法,结合实地巡查,掌握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占比和主要原料的投入产出比,测算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于申报销售情况的差异,查找风险点;三是外部信息比对识别法,通过外部信息比对系统、投资部门、社会传言等信息,梳理有价值的风险点。

2、利用微机,全方位做好涉税分析。充分调动信息化手段,从海量的数据中,挖掘出风险点。一是开展信息采集,我局采集了636户企业的生产要素信息1280条、申报信息7632条、附表信息2544条、发票信息11448条,建立了县级数据仓库;二是确定风险分析项目,结合数据分析指标确定了税负率、成本利润里、物流偏差、电费与收入弹性、存货异常等18类风险指标;三是建立风险输出模型,将风险分析的内容、指标、方法固化,借助数据库的命令,并按月输出。四是将“疑点信息库”作为发现疑点和风险的渠道之一。疑点信息库是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子模块,是税收执法督察决策支持平台的前期项目。疑点信息库的推行对加强执法监督,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规范税收执法具有重要意义。疑点项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税款核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多方面业务的13个疑点项。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疑点信息库防范风险的治本功能。

三、由内及外,风险防控全面覆盖,落实事中内容

(一)强化布控巡查,风险防控全面覆盖

风险布控,是国税局岗位风险控制中的最为重要的良策之一。为此,我们从税收征收管理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税务机关监控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入手,进行企业风险采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内容分行业特点、信用等级、纳税遵从度等进行税收风险点梳理。在两个试点企业中,共采集信息5类71条,确定风险点3大类8个。

1、全面采集风险信息,及时组织布控

布控工作人员在具体操作中,主要完成以下“四个结合”。一是结合本单位的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等,筛选发现的问题指标,和日管、税收执法督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科学的分析,设计出合理的风险布控点;二是结合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信息,建立起与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配合机制,集中收集风险信息以及反馈建议;三是结合风险信息的情况,提升布控人员的风险意识,并对现场布控人员的布控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提升风险识别以及布控的针对性;四是结合本单位的布控一体化应用平台,即“岗位风险控制模块”的流程控制,积极开展县局、分局“两级风险布控”,实现上下联动、联防联控。2014年以来,我局累计在一体化应用平台发起县局层面的风险布控26条,分局层面的风险布控5条,内容涉及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发票管理、公文处理等多个岗位,涉及工作人员275人次。

2、认真解除风险布控,确保布控质量

对于本单位来说,确保布控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对于处在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来说,结合所收到的布控通知里确定的时间、内容、范围以及布控解除的工作标准后的第一时间就开展调查,贯彻落实布控的反馈工作。其次,发起布控的工作人员结合自己的监督职责,对下属所反馈的情况进行核实,要求反馈的信息要有实际的数据,不能够因为一句话或者是表面现象就下定论。再次,相关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责任,致力于强化对布控工作的巡查及其质量的审核,确保所制定的每一项布控措施都能够落到实处,促进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回头看,坚持按季度开展复审复查

深入落实“查考问”管理办法,我局岗位风险复审复查小组坚持于每年的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对稽查局和5个管理分局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复审复查。复审复查的内容主要为上季度岗位风险布控内容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疑点信息,通过复审复查,有效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避免了乱作为和不作为。今年,我局税收执法正确率始终保持100%。

4、开展税收风险疑点信息库的核实工作

——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接市局文件通知后,局领导对疑点库上线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疑点库上线运行和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措施,全力推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疑点信息库上线运行的背景、意义、要求,参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疑点信息库V2.0版用户手册及初始化设置说明等资料,设置调查人员的权限角色,并在模拟环境实施基本操作演练。

——研究疑点,扎实做好税收疑点信息库调查核实工作。根据我局接收的11类指标,逐个研究疑点项设计说明,充分做好案头分析,确保疑点库信息核实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015年,我局共承接市局下发的两次疑点库核实任务,共涉及11个问题的651条记录,经过核实,共发现存在问题记录512条,占总问题总数的78.65%,问题都已及时处理。开展了外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确定了两户企业为试点企业,从风险采集、风险点评估、出具管理建议书三个具体管理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外部风险控管制度建设,力求管理制度化、长效化。

(二)开展风险点评估,分类制定措施

召开专题会议,从税款流失、法律责任、管理责任等方面对试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并告知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风险评估等级,制定分类管理措施,对于低风险点,及时帮助企业分析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提醒企业整改。对中等风险点企业,采取督导自查和特别纳税调整的方式。对高风险点企业,采取纳税评估的方式,处理税收风险。

(三)出具风险管理建议书,提升控管实效

根据风险点等级及时对试点进行布控巡查,做好风险反馈和管理建议。重点针对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阐述企业存在的风险,出具了《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书》,指导企业内部形成规范的涉税机制,从而达到让纳税人重视涉税风险和防范税款流失的双重目的。同时,及时向县局管理科室上报《税收征管服务建议书》,提升控管实效。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外部风险制度控管,两家试点企业共补缴税款171万元。

四、强化事后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奖罚分明,强化内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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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从宏观层面看,集团企业的税收风险主要包含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以及税企关系风险三大领域。其中,内部风险税务监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等;外部风险税收政策和环境风险;税企关系风险主要包含集团企业同税务机关的沟通不畅或信息不对称等。在当前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集团企业要仔细识别和精确分辨各种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并构建系统、完备的税收风险管控模式,进而为营造集团企业内部良好的税收环境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和可靠的智力保障。

2加快构建税务风险作业标准化流程体系

集团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税收风险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念头,时刻严守不发生全局性税收风险的底线,从各方面建构税务风险作业标准化流程体系。具体地说,在战略调整和重大运营决策层面,可把涉税因素分析作为一个重要的认证节点,要开启税收风险的科学分析与系统防范的标准化作业流程,对于并购环节税务的每项参与领域要严格把关,并在税务风险的识别和分辨上全面发力,特别是并购之后利益格局的重塑,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取得上。在集团对外投资、并购或者兼并重组等事关全局的事件发生时,要增强涉税管控定力,对这些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各项协议签署或运作模式的变更应有及时有效的调整举措。在日常运营方面,集团要加大对纳税政策的管控力度,在纳税政策的调整、税务登记、发票监督和管理、涉税会计业务的处置、纳税申报、税金缴纳等业务事项上均达至完全流程标准化作业。

3推动税务人员整体素质

“更上一层楼”从集团企业的整个宏观维度看,要增强全员税收风险防控意识,在集团总部要延揽各方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务专业型人才,统筹健全集团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好、划分好税务风险防控机构的岗位、职责,集团要大力培育子公司决策层的税务风险观念,学懂弄通税务风险的基本防范之道,不断搜集企业内部、外部典型涉税案例,并将其层层传导至子公司的管理层,以引发集团和子公司上下的共同关注,形成共担风险、共迎挑战的强大合力。子公司的各项税务岗位调配,要优先选拔和任用税务专业技能过强、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才,并加大对子公司税务从业人员在最新税务法律、规范的学习、培训力度,使之始终以税法领域的最新法律、规范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进而升华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使诸多业务人员在业务前端有意识地辨识和预防潜在的税务风险,提升税收法律的遵从度,捍卫税法的权威。

4加快建立健全税法跟踪机制,完善税务考评机制

在集团企业范围内,要牢固遵循共享的税务信息系统加快构筑税法运行、税收优惠等跟踪性机制,科学掌握和系统分析税法法律、规范的宣贯、执行状况以及税收的具体进展情形,以此宣传推广良好的经验做法及问题建议,不断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税收案例库重点用作建构税务稽查以及涉及税收、财务方面的法律案例库等,在这个案例库中,要明确税务预警指标,集团可对照预警指标同案例分析集团内部的具体涉税风险,并力求形成信息监督和沟通机制,以避免类似业务重复所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税收管理全过程中大力实施“纠偏”。要结合税收业务的日常监控、运作情况,不失时机地创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考评机制,并运用政策监控表、纳税业务核查表等对比查看,强化业务监管、考评预警,重点突出涉税风险事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千方百计调动集团内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育锻造主人翁精神,形成一整套奖励标准,提升税务人员参与预防税务风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5完善上下级沟通运作机制

税收风险管控的沟通机制是调控风险、稳定税收环境的必由之路,通常细分为内部上下层级的沟通机制以及外部税企互动机制。在内部沟通机制层面看,内部要畅通上下级信息沟通,依托共享的税务信息库联动下属子公司的税收进展状况,同时命令下属子公司结合可能出现的涉税问题或者需协调解决的税企互动事项及时有效地传导上级公司和集团总部。要着力畅通税企对话交流管道,企业同税务机关要实现互动、双向的涉税信息沟通,必要时可构建常态化的互动机制,引领税务机关及时宣讲最新税收政策,密切了解企业财务运作情况,并将纳税人对涉税风险事项的防控策略及时加以传导,进而在实践中不断形成相对平稳的长效化对话、沟通机制。

6结语

集团企业税收风险的管控和调节离不开集团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要从制度、形式、举措上加强内部、外部风险管控力度,不断地增强税收风险管控意识,补齐税收风险管理短板,实现税收风险管控全面发力、向纵深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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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务风险 策略

房地产企业成立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存在税务风险。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当前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中,也逐渐成为企业必须重视的部分。基于税务风险的本质来分析,主要是我国税收制度与企业纳税之间存在的差异,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税务风险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很多后果,直接体现在房地产企业会支付一大笔资金用于缴税与罚款,而这笔资金会一定程度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会让房地产企业失去享受某些指定政策的机会,较为常见的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发票开具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等等,而这些资格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务风险,无论什么企业一旦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就必然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最后,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整个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与声誉,房地产企业必然会涉及到各大银行、供应商等等,而这些合作企业必然因为企业的信用问题而不愿继续合作。由此可见,税务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基于这些影响度,房地产企业也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科学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合理规避。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性提出房地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一些策略,如下:

一、建立管理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多达十余项,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贯穿土地竞拍、前期准备、项目开发、房子销售、后期物业管理整个过程。难怪房地产行业流传着“房地产每个毛孔都含着税”。同时房地产交易金额比较大,缴纳税款的金额也很大,不同算法对税额的影响也很显著。根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国民税收收入为77390亿,同年真正的房地产税收收入为17025.8亿元,占22%,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增长超过1/4是房地产行业增加的,说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率偏高。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销售收入5%缴纳营业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率为30%到60%的。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管理、应对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而且还必须明文规定房地产旗下所有涉及到税务的工作都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尽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的涉税事务专业化处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相关业务的实效性、准确性与客观性。税务管理机构的规模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规模与实际要求来进行规划,针对大企业来说,推荐设置税务管理部,而且需要配置专业能力与责任心都比较强的人才来进行管理与实施。房地产企业根据实际的需求,来确定其规模的大小,中小型可以设立税务管理科。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管理机构来有效管理税务风险,并且可以及时全面的获取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机构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这样便能帮助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更好的规避。

二、对税务风险控制活动进行规范

税务风险涉及到的控制活动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房地产企业相关经营活动能否正常稳定的开展,是由控制活动的质量来决定的,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控制活动具体由一系列流程、授权、分权以及集权等等环节与制度构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也指出:企业需要在考虑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效益的基础上,来对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设计,主要从这些环节入手,例如:风险评估办法、应对策略、流程处理等等,进而制定出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应对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面临的税务风险。

案例:青岛国际轻纺城拥有一块土地500亩,拟转让其中的400亩,另外100亩建写字楼自用。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其土地并为轻纺城建设写字楼。

税务风险管理措施要注意取得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和单据,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土地储备中心、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轻纺城签署“拆迁补偿费协议”,同时,轻纺城与甲公司“委托代建协议”,写字楼以轻纺城名义立项、报建,所有与写字楼有关的建造成本单据抬头必须开给轻纺城,由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装订凭证(先预计拆迁补偿费,支出时冲减),竣工决算后,整体移交给轻纺城,由轻纺城做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轻纺城给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政府收回土地文件、拆迁补偿合同、拆迁补偿费收据确认拆迁补偿费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税费共同构成400亩地的成本。根据财税[2004] 134号,为取得土地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农民安置费、青苗补偿、市政配套费,均作为契税税基,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证时要先预估这些费用。

三、重视建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房地产企业如要真正实现科学规避税务风险的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防线防范体系是重要的实施手段。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结合《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当中的一些规定,进而构建相关税务信息的传递渠道与沟通制度,要收集、处理、传递信息的责任真正明确到每一个岗位上,建立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将责任进行划分,不仅能保障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相关工作能够一一落实,其中相关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也能实现有岗可查,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涉税信息反馈,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改善。例如: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利用这个优惠政策对土增税进行筹划,可以利用销售定价临界点筹划法,就是建立一个计算模型,计算出房屋定价,使得增值率控制在上述20%以内,这样也能很好的规避税务风险。

又可以做好营业税策划,例如:合作建房。一方提供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建造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有纯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营企业”两种方式。成立合营企业,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符合营业税法中“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规定,故不必缴纳营业税。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将营业税策划工作做好,有利于规避营业税务风险。

四、加强内部审计与自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通常由内部审计与自查两个部分组成。通过内部审计与税负自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房地产企业能有效提升涉税事务的处理质量,能够合理保障房地产企业安全纳税,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率,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具体来讲,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坚持定期对涉税业务进行审计与自查,若是发现有问题的环节要针对性进行改善与纠正。而针对一些阶段性涉税的工作。可以以统一检查或者专项审计等等方式,例如:一些专业性或者规模较大的涉税业务,可以请专业税务机构来进行指导,进而提升房地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水平。例如:融资阶段。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应该做好以下的风险管理: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意识到利息费用虽然有税遁的优势,但是过重的负债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利用税遁优势时应该考虑到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虽然现在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限制越来越多,但是为防止税务机构对于超额利息的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要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比如说向非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是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作为扣除项目的。

我国在 2009 年 5 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企业防范、评估、应对税务风险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和阐述。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前税法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很多办税环节还停留在比较粗略的条例框架之下,当然税法体系的不健全也会造成政策的真空地带与更大的弹性空间,而这种尺度不好把握,很容易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基于这样的背景,房地产企业要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要及时全面的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要善于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与提醒,这样才能保障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法的理解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进而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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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设立税务信息共享,设置企业相关税务专栏,提供员工关于这方面的交流平台。监督与纳税申报、退税等结合,年末税务结算。分析:决策是税务风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全流程多头参与,沟通和问责,独立税务,增加话语权。要想落实好企业的管理,绩效管理是很有效的举措,相关的企业领导部门应该予以一定的重视,加大企业员工的考核和奖励,制定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每个流程实行无缝连接,把定期检查与长期监督相结合。全过程全环节,抓源头和重点,评估机制应适合企业,信息与税局共享,借中介搞外包,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信息管理系统要稳定,当然,人才依然是税务风险的关键。

内税信息与外税信息,纵向和横向信息,建立完善的税务信息系统,强化制度改革,对企业中可能存在的税务管理问题要及时地提出,对于存在的风险要做出有效的评价和管理,积极的采取措施,从而完善税务风险的体系。策略:实施企业税务危机应对机制,交叉监督,制定流程,变二级审核为三级审核,完善税务内控制度,定岗定责任,统一集团税务管理,加强领导力,建立循环监督机制。

二、税务检查

只要正确地理解这么一种关系,检查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手段,如果一味的抵制,就只会增大企业的税务危机,让企业的税务危机提前到来,反之,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危机,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缓解企业中可能存在的税务危机。检查是法律的实施;全国性的打击假发票检查是行动;全国性房地产税收方面检查是税务总局的指令性计划;检查情况下对违法的严厉处置使企业避免更大的危机。分析:企业的主动接受检查和被动接受检查不仅是意识上的差距,这也体现了企业在税务危机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通过社会化的保险和中介的保险参与,可以将企业的税务危机降低最小。策略:积极配合,参与社会保险或者中介保险,强化训练,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共享平台,善用税务信息,确定核心税种,实施外审报告制度。

三、税务稽查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保障税法,贯彻执行,规范税务,强化监督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的目标,重新定位税务稽查,使得任务明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职责扩大添加检查处理和其他相关工作。原则增加,定性范围,维护法律尊严,强调回避制度,用信息分类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到执行四个环节呵护一体,加大对企业的管理力度,也加大了企业违法被查的几率,作为公司必须加强企业税务危机管理,才能避免外部成因税务危机。积极应对税局的稽查,避免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企业税务危机下,确立方案,至关重要。税务税务检查与会计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会产生风险。策略:对媒体和公众要给予足够的尊重,加强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沟通,了解和掌握税务检点,通过科学的工具进行有效的税务危机检查和评价,企业通过税务危机管理策略进行影响分析,评价交叉监督,人工和自动互动,将企业的税务危机外包,评价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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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源风险;税务机关;纳税人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119-02

税源稳定是实现税收增长的基本条件,加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几年,受宏观经济形势、财税政策变动、企业经营行为等因素影响,税源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增加了税收收入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在税源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科学检测和防范税源存在的风险,并及时针对问题化解税收风险,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称为现代税源风险管理。税收经济关系中的征纳双方是税源风险的直接来源。本文试从税收征纳双方的角度,分析税源风险的成因,并提出了应对措施,以强化税源风险管理,降低税收收入的不确定性。

一、基于税务机关的税源风险来源分析

(一)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力度的影响

税收征管力度是影响税源的重要因素,具体包括征管协助、征管技术、征管风险管理体系等。

1.税收征管协助

税务机关涉税信息的获得及验证,需要部门之间的大力协作与配合。但目前我国税务机关与各涉税政府部门各自为战,税务机关难以从第三方获取与纳税人相关的信息。一方面,在法律层面,各政府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的法定义务不明确,相关条文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差;另一方面,在技术层面,我国迄今没有统一的纳税人税务代码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各有自己的一套编码,使得部门之间分散的纳税人信息难以实现共享。

2.税收征管技术

税收征管中所使用的硬件、软件以及征收、稽查技术会直接影响税收收入的筹集。这些因素包括硬件设施在数量和种类上是否适当、征管软件是否方便实用且相互兼容、稽查选案程序等是否适当、税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业务素质等。在既定的征管模式下,税收征管技术会对税收的征收具有直接的影响。

3.税务机关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对税收风险缺少足够的认识,多数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完善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一方面,税务机关没有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相适应的风险信息收集标准及传递渠道。当前税收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些信息只反映纳税人基本生产经营情况,要想全面了解企业的纳税相关信息,就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采集和核实信息。由于税源管理中管户多、人手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另一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进行税源管理风险评估必须要有“参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预警系统。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因素分析,找准风险控制点,就必须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而目前建立有效、完整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的税务机关很少。

(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情况

在传统税收理念支配下,税务部门一般把完成税收任务作为税收征管的唯一目标,而不是把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我国居民纳税遵从度作为税收征管的核心。这导致不论是我国税收征管理念、税收征管模式还是税务稽查实践都过分强调税收的强制性,突出了税收执法的刚性,而忽视了对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满足和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基于企业纳税人的税源风险来源分析

(一)企业产品结构调整

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改变产品结构,这会对税源产生较大影响。如国家开始征收燃油税后,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石化企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所生产产品的结构,减少了柴油的产量,而相对地提高了所生产汽油的比重,导致缴纳税款也发生巨额变动。

(二)企业纳税待遇变动

国家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以及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出台了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企业开发利用高新技术,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这种有差别的企业纳税待遇会对企业行为产生影响,进而间接传递至税源上。

(三)企业纳税遵从状况

潜在税源变为现实的税收收入与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遵从程度密切相关。税收是一种财产的转移,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需要通过纳税人支付货币或实物才能实现,因此,由于利益的直接性,自从税收存在以来,就始终存在着征税与反征税、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而税收遵从度的高低不仅与税收征管服务质量有关,通常也与税收违法成本的高低一致。目前,受企业对各种税收政策的把握程度、对税收的认知程度,以及纳税人的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整体纳税遵从度是比较低的,因此税源流失比较大。

(四)企业的特别经营行为

在企业的持续经营期间,纳税一般是稳定的,变动不会很大,但是也会有特别的经营行为对纳税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偶尔发生的巨额股权转让可能导致所得税大增,如某公司本身无经营业务,通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零,但在某一年,公司因处置部分分支机构资产形成投资收益及营业收入增加,从而缴纳了所得税税款。

三、基于税收征纳双方的税源风险管理措施

(一)完善税务机关的税源风险应对能力

1.完善税务机关税源信息资料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沟通

一是要健全以纳税申报资料为基础的信息采集制度,努力提高纳税申报率和申报数据准确率,建立申报资料数据库。二是要设计严密的抽样调查体系,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定期收集主要税种税源变化资料,为税收收入预测和纳税能力估算提供详实的数据来源。三是要加强对重点税源信息资料的等级、日常监管。四是建立全社会的信息资料网络,将工商部门、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纳入统一的税源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实现税源监控管理。

2.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健全税收风险控制机制

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风险预防等一系列管理过程。

(1)风险识别,即收集充足的的税收数据信息,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企业从开业登记到原料购进、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产品销售、计提税金直到注销清算,每个环节都潜藏着税收风险,因此,必须不断畅通信息获取渠道,确保各个经济环节的涉税资料纳入税收管理范畴,为风险评估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

(2)风险评估,即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建立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在综合治税平台建立以后,还要对税务系统若干偷、逃、骗税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寻找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各种因素和表现,对收集到的内部和外部信息进行归集和系统分类,把纳税人的各类信息按一定规则量化,并对不同企业分别做出标记,再建立起风险指标,对税源与税收之间存在差异的状况加以判别,区分不同的风险级别,计算风险分值,并分别按照不同颜色进行警示。

(3)风险处理,即依据不同的税收遵从度,确立分类、动态、个性化的管理服务机制。对待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应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税收管理中所耗用的税务资源和对纳税人的介入程度应有所区别。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规管理措施,如案头分析、巡查,再辅之以相应的程序即可;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可使用约谈、实地核查和税收检查等手段。

(4)风险预防,即建立税收预警监控系统。在税务机关内部,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和二次利用,建立预防职务违法违纪预警监控系统。由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数据采集中心,采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常信息,经预警系统的风险预警评估,进行一般、轻度和严重等级的评估预警,对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预警提示。对预警处理信息初步分析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警情事务处理流程核实查处,对警情信息进行警示和跟踪处理。

3.完善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

完善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来保障纳税服务严格、统一、有序进行。可以考虑进一步修改《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围绕规范纳税服务,完善税务行政法规或规章等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机关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这主要指建立有纳税人广泛参与的税务机关与税务人员纳税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服务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的结果与对税务人员的职务晋升、薪酬安排有机衔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4.完善反避税管理,减少不确定性收入

当前,我国反避税管理仍显薄弱,完善反避税管理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减少由于企业避税而造成的税款征税滞后,需要与加强税源管理相结合做好税收基础工作,重视企业基础信息的收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检查,从而及时发现企业避税行为,及早介入调查,确保税款及时征收。

(二)企业应对税源风险的措施

1.提高会计核算能力

企业是纳税的主体,企业的各项活动均会导致相应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方法又会直接导致企业税务核算,因此,企业应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和财务风险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会计核算能力,进行内部税务培训,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做到不偷税、不漏税,实现税款应缴尽缴,提高纳税遵从度。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一方面,企业需着力于加强内部控制,做好整体流程管理,降低企业内部风险;另一方面,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合理规划生产经营,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增强企业自身经营弹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通过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冲击,保证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持续稳定的发展,从而能够从根本上保证税源的持续稳定。

3.把握好国家各项政策

目前,国家为鼓励高新技术、新能源等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进出口关税方面都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抓住机会,顺应政策引导,将政策支持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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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涉税风险 规避 因素 涉税风险管理 筹划 沟通

当今经济运行环境中,企业的财务人员、税收征管部门,尤其是很多企业高层都意识到了规避企业涉税风险的重要性。只是大多数公司对于涉税风险虽有防范意识,却未能注重深入研究,未能在实际工作中真正重视税务基础工作,未能真正实施税务筹划;没有专业人员去研究,或是人员税务专业性不强,对政策掌握和利用不够;对税务的不了解、不认可,因而使企业面临涉税风险而不自知。那么,究竟什么是涉税风险?为什么会面临涉税风险,引起涉税风险的因素有哪些?怎样降低和规避涉税风险、加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呢?本文就以上三个问题浅淡企业涉税风险管理。

一、何谓涉税风险?

我们这里谈的涉税风险,不是指税务部门角度的“税收风险(Tax Compliance Risk)”,而是从企业角度所谈及的“涉税风险”。企业的涉税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即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其目标界定为“税收成本最小化”及“税收成本效益最大化”。企业涉税风险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纳税义务而导致的现存或潜在的税务处罚风险。这主要是因为涉税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不全面或有偏差,导致遭受税务部门查处而增加税收滞纳金、罚款支出的可能性;

(二)因未主动利用税法安排业务流程导致的应享受税收利益的丧失。也就是说企业因对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和使用的不全面、不到位等而减少了应得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三)对政策及税收法律法规理解的不透彻,企业财税人员专业水平低下造成多缴税赋。例如:某公司财务人员对就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的税基确定掌握不准,本应就实收资本变更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在每一次实收资本变更时,都以变更后实收资本总额为税基计算印花税,导致公司几万元的损失。

二、引起涉税风险的因素

引起涉税风险的因素,笔者认为归纳起来无外乎两个因素,一是企业内部因素,二是企业外部因素。

(一)企业内部因素:一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风格、个性、法律意识等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对企业的税收风险产生影响;

二是企业从事涉税工作的人员税法知识浅薄、不够专业、对税务政策领悟的偏差,对政策不能有效利用和严格遵守;内部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对待税收态度不端正、提供的会计信息错误、不及时、失真。

以上都是造成税收风险的重要内在因素。这也就很容易给企业带来比较大的税收风险。在实际工作中,像这样的案例很多。下面笔者以“私车公用”举例说明。什么是私车公用呢?私车公用就是职工或管理者私人产权的车辆,在履行职务或者执行自己所在单位临时指派的任务时使用。它的涉税风险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相关流转税及附加。其具体表现为: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面临的风险: 企业给职工个人报销的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车船税等是否能税前扣除就是风险;对“私车公用”的双方签订有租用协议,与之相应的租用汽车发生租赁费费用,凭合法票据是可以扣除的。但如果以报销费用代替支付租金,其报销费用的支出在税前扣除将存在涉税风险,同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四)的规定,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单位,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面临的风险:个人报销取得收入,往往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在“私车公用”时应企业应与个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否则报销的费用将作为单位给的福利计征个人所得税;3、在流转税及附加税方面面临的风险:在“以票管理税”的情况下,个人将车租赁给企业,应让税务局代开发票给企业,同时个人还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否则在流转税方面也会存在风险。

(二)外部因素:一是税制因素,即税制政策的合理性。我国现有税制相对复杂,税种众多且变化频繁。2008年我国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9年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 ,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拉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大幕,同年8月“营改增”试点分批扩大。与此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省每年颁发的税收法规有千余条,如果企业对其掌握不全面、不及时,这必然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收风险。

二是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人员自身素质。有些税务人员在实行征管权力时,对税法及法规的理解也不透彻,征管方法不合规、不合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就遇到这样的一个事例:公司签订对外投资协议并以现金方式对外投资。税务机关在年度税务排查时,强制要求企业就投资金额缴纳印花税。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企业以现金方式对外投资签订的协议根本就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列举范畴,何以要缴纳印花税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财务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税收专业水平,有足够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要善于与税务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做好事前涉税风险的防范,减少或规避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面对以上难以回避的企业涉税风险因素,我们应该怎样降低和规避涉税风险呢?下面笔者仅就企业就怎样降低和规避涉税风险,浅淡企业涉税风险管理。

三、如何规避和降低涉税风险并加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

规避涉税风险不是少交税,更不是偷、漏税,而是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使企业的资源达到最优化的配置及最有效的利用。企业如何做到这一点?

(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义务及权利,熟悉税法,增强税收风险意识。充分了解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在纳税态度端正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不会少缴税;知悉了纳税人的权利,企业往往不会多缴税,还会积极争取享受国家、政府给予我们的税收优惠。在面对一些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的情况或与税务机关对某些涉税事项存在争议时,企业财务人员如果能够对税务政策掌握的到位,便可与征管人员充分沟通,从而有效的回避涉税风险。

(二)重视中介机构的作用,防范涉税风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做企业专业的税务顾问。企业在中介机构的指导和建议下,事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事中把握处理企业的涉税事宜、做好税收规划,规避涉税风险;事后在年终进行税务审计时,准确进行决算、汇算清缴及税务业绩评价。企业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指导及帮助,可以有效回避涉税风险。

(三)企业财务部门的构架可以实行税务、财务并行管理。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开始设立单独的税务组或税务部,配有专业的精通本国、他国税法的财务人员。财务部人员会按照财务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出具报表。同时,税务部(组)的人员会按税法口径办理涉税事项。针对有跨国业务的企业,一方面要跟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便于报表使用者进行报表分析;另一方面因各国税制不同,我们需要掌握诸如居民身份、非居民身份在本国、他国的税收法律及政策及差异。在企业组织构架中,税务与财务并行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管理和专业水准,其也能有效规避企业的涉税风险。

综上所述,税务风险虽然客观存在,但却是可以化解和规避的。企业要做好涉税风险管理,在宏观上,要掌握政策、法律;在微观上,就某个具体事项,要与专管员及主管税务机关良性沟通;在主观上,要端正态度、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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