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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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一月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镇位于**市**区,紧邻**市中心城区,是**市的北大门。东依**镇,南邻**区**镇和**乡,西接**区**,北接**区**镇。随着**老城区开发已具规模,其吸纳人口和产业聚集的潜力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建区十六年来,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改善,今后将成为城市发展的主扩展空间之一。由于**城市结构式组团集中型城市,由于开发**区**镇片区基础建设,必须解决与其它各片区组团之间的交通通道,以及解决**镇片区作为**市城市北大门,承担疏通国道212线过境车辆的作用。同时,**河的防洪问题也是影响整个**镇城镇安全的重要因素。
**河蜿蜒曲折,左岸较平、地势较低,加之原有河道防洪标准未达到20年一遇洪水要求,故极易引发河堤两岸地带遭受洪灾。同时因两座石河堰的影响,更加剧了洪水的危害。
此外,河道管理不明确,有弃土、垃圾乱倒、乱堆现象,多年未曾进行清淤,目前河内水草丛生,污水横流,淤塞严重,致使本已狭窄的河道断面更趋于萎缩,影响了河道行洪能力的发挥,每逢汛期,遇有大雨,洪水难以及时排放。加之右岸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污水直接排入河中,如遇干旱,导致河水发臭,水环境极差,严重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和场镇形象。
**河左岸为为规划的“**镇职教园”,目前场区内以农场环境为主,无重要的建筑物;右岸为场镇所在地,农贸市场桥上游150m,下游110m部分楼房修建靠近水边或临水坡地上,房屋采用桩基础,离水面最近处仅为4m,其余河段无重要的建筑物,沿河两岸均无已建堤防。左右两岸以公路桥连接,规划路网未形成,主要过境道路穿越城区,干扰影响较大。
目前,**镇区内没有污水处理设施,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管渠,大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由于污水量大、河流自净能力差,水质已急剧恶化。
为适应当前和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对河道整治、完善道路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已是势在必行。因此,为完善并加快实现**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市**区建设局拟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进行河道整治、完善道路及附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根据工程内容,本项目确定总投资10247万元人民币,其中拟向世界银行贷款6500万,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本身,地方配套374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附属设施、设计、地勘等其他费用。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8月24日出具了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外[2009]10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重点分析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该项目进行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同时由中国**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协助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工程设计、地勘人员一并进行了详尽的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在走访当地群众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世行贷款四**小城镇发展项目**市**区**镇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四**省环境保护局、四**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环境保护局、**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建设单位的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1.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经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世行贷款四**小城镇发展项目**市**区**镇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外[2009]1067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国发[**]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五条“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的要求,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明确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253号令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环境,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
(1)详细调查和了解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及环境质量现状,获取工程建设区域的环境背景资料,找出项目建设的可能环境制约因素;
(2)根据工程建设、运行特点,结合工程区域环境现状,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分析和识别,预测工程建设的可能环境影响,评价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可能导致的环境变化趋势;
(3)针对项目建设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防治或减缓的对策措施,使工程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达到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4)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建设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2.1.1拟建项目规划情况
(一)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镇城市规划》和《**市职教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位于**市职教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职教园内道路规划中,两条横向主干道和一条纵向主干道构成整个园区的道路骨架体系。两条32米的横向主干道,一条为教育园区的主干道,一条为生活居住区的主干道。园区中部的32米纵向主干道为园区与联系的主要道路,该道路向北与**工业园联系,向南向**镇联系,本项目左岸滨江路属于规划道路之一。
(二)配套设施规划
根据《**市**镇总体规划》和《**市职教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供水工程:**镇镇区距**市区仅3.5公里。**场镇原有建有一自来水厂,因**河水质差,水量不足等原因,现已停用。目前,**镇供水管网已与**市城市供水管网并网,场镇用水将由**市自来水厂统一供应。
排水工程:城镇污水量为2.85万吨/日。城镇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接纳场镇生活污水及拟建职教园产生的废(污)水,经截污干管收集的废(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经无害处理后用于农业生产或直接排入水体**河。污水站最终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3ha。
(三)**河相关规划
——**镇城市规划
防洪规划:**镇域内**河防洪按20年一遇设防。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市**区**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综合整治、沿河两岸的截污干管、新建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等。
1、**河综合整治:起于潆新公路黄石岩桥,止于欢喜桥,两岸整治总长约5.2km,其中左岸2.52km,右岸2.68km,整治内容包括堤防建设、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
2、截污干管建设:两岸埋设截污干管总长度约4.322km,其中左岸截污干管起于潆新公路黄石岩桥,沿河左岸堤顶公路绕行,止于欢喜桥,线路长2.608km;右岸截污干管起于**镇来龙桥,沿河右岸绕行,止于污水处理厂,线路长约1.714km,截污干管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埋设、检查井、倒虹管等。
3、沿河左岸滨江道路建设,总长度约2.616km,宽24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及路面、雨污水管、弱电线预埋、路灯、行道树等。
2.1.3工程组成
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
表1项目组成表
类别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环境问题
施工期营业期主体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河疏浚工程本次河道疏浚范围为**河2.75km河段,起于潆新公路黄石岩桥,止于欢喜桥处。清淤平均深度0.6m,疏浚总方量约45360m3。淤泥、恶臭、
水土流失、
施工噪声防洪正效益、恢复植被、改善环境
复合式生态护坡工程本项目整治**河2.75km,起于**河黄石岩桥,止于欢喜桥处,采用复合式生态堤岸5.2km(其中左岸2.52km,右岸2.68km),即常年洪水位以下为C15填砼基础和挡墙(5.01万m3),挡墙上部采用粘土岩石渣碾压填筑均质斜坡堤身,堤身采用生态袋;采用C15细石砼压顶(576m3);生态防护及景观绿化面积58300m2;同时河堤工程每隔300m左右设置M10浆砌条石河梯步。工程总土石方量44.5万m3,填方量25.84万m3,弃方量为18.66万m3
道路工程路线
工程依据**河道整治地堤线及规划路网,起于黄石岩桥桥头,与既有潆新路平交,止于**镇两河口村原欢喜桥以北95m处,与规划建设的纵向主干道平交,总长度约2.616km,宽24m,设计速度30km/h,公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I级,永久占地面积94亩,拆迁建筑面积2614.1m2。占用土地、植被破坏、拆迁工程交通噪声汽车尾气
管线事故
风险
路基
路面
工程宽度为24m,断面布置:5m人行道+7m车行道+7m车行道+5m人行道=24m,路基挖土石方6440m3,路基填方325240m3,外借填方量318800m3;路面采用10cm沥青混凝土,面积36624m2,路基采用35cm天然砂砾石底层和20cm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土石方
水土流失
施工扬尘
施工噪声
施工废水
市政管线工程管线工程沿道路右侧布置于人行道下。
①雨水管线:D450~900,C30承插式钢筋砼管,2608m;
②污水管线:D300~800,C30承插式钢筋砼管,2608m;
照明
设施全线设置双臂道路灯175套
交安
设施路面标线523平方米、标志标牌(单悬臂式铝合金标志)15处
道路
绿化总计绿化面积5232平方米,绿化植树665棵
截污干管工程两岸埋设截污干管总长度约4.322km,其中左岸截污干管起于潆新公路黄石岩桥,沿河左岸滨江公路绕行,止于欢喜桥,线路长2.608km;右岸截污干管起于**镇来龙桥,沿河右岸堤顶绕行,止于污水处理厂,线路长约1.714km,左岸截污干管倒虹过**河与右岸截污干管碰管,采用直径D300~800的C30承插式钢筋砼管,截污干管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埋设、检查井、倒虹管等。土石方
水土流失
施工扬尘
施工噪声
施工废水管线事故
风险
辅助
工程施工场地1个,位于两河口村2社较空旷地带,占地面积2亩,主要为原辅料临时堆放点和机械停放点;本项目不设沥青搅拌站,外购商品沥青。噪声、废气----
临时堆场1个,位于**河下游较空旷地带,占地面积1亩;用于淤泥晾晒
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不设施工便道
施工营地就近租用民房,不新建施工营地
挖填方道路挖方量6440m3,路基填方325240m3,外借填方量318800m3,借方由**教育园区场地平整产生的弃方和本项目河道整治和截污干管工程弃方供给;
截污干管工程挖方量12966m3,填方10373m3,弃方量2593,用于本项目道路路基填方;
河道疏浚总方量约45360m3,晾晒后用于堤岸绿化;
复合式生态护坡工程总土石方量44.5万m3,填方量25.84万m3,弃方量为18.66万m3。水土流失
施工扬尘
施工噪声-----
拆迁安置拆迁建筑面积约2614.1m2,拆迁户数14户拆迁扬尘
建筑垃圾----
工程占地工程永久占地300亩,主要是针对道路占地和河岸两侧生态护坡工程占地,其他的如管线工程均为地下铺设,不占用土地。--------
2.2施工方案
2.2.1施工组织
成立专门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及专职的监理部门,以便对施工计划、财务、外购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质量要求、施工验收及工程决算进行统一管理。成立专职的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计量与支付,确保工程质量与工期。建议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分项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施工,通过工程招标选择资质条件优良的施工队伍,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严格的合同管理也有利于工程的实施。各施工单位进行周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精良的施工队伍,配合先进的机械设备,采购充足的建筑材料;加强各分项工程施工的精密衔接与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施工。
施工组织应结合本项目区域特有的气象水文资料,比如气候湿润、河流汛期与雨季基本一致的特点,路基工程、排水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安排在枯水季节施工,以免雨季造成水位上升或雨水冲刷对工程的影响,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当采用分项目招标施工时,对合同的划分应注意挖填方数量的相对平衡,避免产生跨越合同单元的土石方调运给施工带来的相互干扰。各分项工程应遵循从准备工作认可施工报告施工验收合格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作好各分项工程和各工序施工间,特别是道路工程与环保工程之间的衔接、协调与配合,做到有条不紊。
2.2.2河道综合整治方案
1、河道疏浚工程
本次河道疏浚范围为**河2.75km河段,起于潆新公路黄石岩桥,止于欢喜桥,清淤平均深度0.6m。经统计计算,疏浚总方量为4.536万m3。本项目河道疏浚淤泥用于堤岸绿化。
2、堤身结构形式
本项目整治**河2.75km,起于**河黄石岩桥,止于欢喜桥处,采用复合式生态堤岸5.2km(其中左岸2.52km,右岸2.68km),包括常年洪水位以下的砼基础和填石砼挡墙,挡墙上部的生态护坡工程,以及细石砼压顶和下河梯步工程。
(1)砼基础和填石砼挡墙工程
根据地基冲刷深度,本项目防洪堤基础埋设深度为3.0m和3.5m,基础采用C15砼,总方量为1.83万m3,挡墙高度为常年洪水水位以下,挡墙高度约为6m左右,采用C15砼,总方量为3.18万m3。全线土方开挖量33.51万m3,砂卵石开挖量10.99万m3,基槽卵石回填量为4.2万m3,挡墙背后土方回填21.64万m3。
(2)挡墙以上堤身边坡工程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挡墙上部堤型采用削坡和粘土岩石碾压填筑的均质斜坡式堤。根据堤身的稳定计算,结合已建堤型和滨河道路的走向和运行情况,粘土岩石渣碾压填筑的均质斜坡式,采用的边坡1:2.5~1:3;墙后回填部分的边坡为1:1.5;削坡而成的堤身根据地形及堤身稳定要求,在堤身预留马道,马道宽3m,马道以下采用1:3削坡,马道以上采用1:2~1:2.5削坡,坡面采用三维土工网植草绿化。
(3)生态护坡防护工程
本项目堤岸生态绿化工程5.2km(左岸2.52km,右岸2.68km),绿化红线宽度11m,总绿化工程量58300m2。
(4)下河梯步工程
**河河堤工程每隔300m左右设置下河梯步一处,以方便市民的休闲,增加工程的亲水性,以及便于河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维护,下河梯步布置在河堤红线的外侧,总宽度为2m,采用M10浆砌条石铺砌,梯步下坡方向与河流水流方向一致,下河梯步应设置栏杆。
2.2.3道路及配套工程
本项目道路工程仅为**河左岸滨江道路,道路总长度约2.616km,路宽24m,道路工程量总计62784m2。
道路配套设施工程内容包括:照明设施、交安设施、市政管线工程(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弱电线预埋、路灯等)、绿化工程。
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量统计如下表2-2:
表2-2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量统计
工程类型工程量滨江路
道路道路长度2.616km
道路宽度24m
行车道14m(机非混行)
人行道5m×2
路面类型沥青砼
建设类型新建
管线雨水管道D450~900,C30承插式钢筋砼管,2608m
污水管道D300~800,C30承插式钢筋砼管,2604m
电力通道13095m
照明设施双臂道路灯175套
交安设施路面标线523m2
标志标牌15处
道路绿化绿化面积5232m2
绿化植树655棵
2.4.5截污干管工程
右岸截污干管工程量及工程特性见表2-3。
表2-3右岸截污干管工程量及工程特性
管线
类型序号名称规格材料单位数量
污水
管线1污水管D300~800C30承插式钢筋砼管米1714
2污水检查井1100×1250砖砌矩形座68
2.4.6工程特性
本项目工程特性统计见表2-4。
表2-4项目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及特性
道路工程长度km总计2.616km,
道路平面交叉处总计2处,
1处与潆新路T型交叉和1处机耕道十字交叉
桥涵工程/不涉及
道路绿化工程m2总计5232m2
照明及交安设施km沿全路段2.616km布置
管线工程污
水
管
网滨江路配套截污干管m总长2608m,D300~800
右岸截污干管m总长1714m,D300~800
滨江路配套雨水管网m总长2608m,D450~900
河道疏浚km总长2.75km,疏浚总方量为4.536万m3
河堤工程km总长5.2km
堤岸生态绿化km总长2.75km×2,绿化面积58300m2
占用土地永久占地亩300
临时占地亩3
其
中施工场地亩2
临时堆场亩1(临时占用堤岸生态绿化用地)
土石方平衡土石方的挖方万m350.9766
土石方的填方万m359.4013
借方万m38.4247
弃方万m30
拆迁建筑面积m22614.1
2.3项目进度安排
(1)道路及截污干管工程
工程计划2010年1月开工,预计2010年12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
(2)**河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计划在一个枯期内完成防护堤,工程工期12个月,回填土及绿化工期安排在2011年7月-2011年12月,2011年12月完工验收。
2.4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2.4.1规划符合性分析
2.4.1.1与相关规划符合性
(一)**镇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2004-2050)》提出**镇城市总体规划目标为:“实施产业化带动城镇化战略,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合理配置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等资源;面向城市,服务城市,依托城市,与城市产业互动,加强区域合作,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产业经营模式,提高民营经济成分,提高产业技术含量,产业整体推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镇域经济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市**教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建设目标为:带动**经济发展,促进**镇建设,加快**镇城镇化的步伐;建设环境优美的园林式校园和生态居住区。
相关规划内容简述如下:
根据**镇总体规划,规划将城镇**河两侧地区设置5-20m的滨江休憩带;同时根据《**市**教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网规划为:两条横向主干道和一条纵向主干道构成整个园区的道路骨架体系。两条横向主干道,一条为教育园区的主干道,一条为生活居住区的主干道。园区中部的纵向主干道为园区与联系的主要道路,该道路向北与**工业园联系,向南向**镇联系,同时沿**河规划为滨河路观光景观线。
因此,本项目**河综合整治和道路及截污干管项目符合**镇总体规划和**教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二)防洪规划符合性
根据《****总体规划(2004-2050)》,防洪规划:**镇域内**河防洪按20年一遇设防。
根据**市**区水利局“关于《世界银行贷款四**小城镇发展**镇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的防洪意见(南顺水[2009]107号)”,**河多年没有维护河道,影响河道畅通,本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河的防洪能力,从防洪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因此,本项目**河综合整治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2.4.1.2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0亩,为道路工程和堤岸绿化工程用地,其中道路工程占地面积94亩,管线工程沿道路敷设,不涉及占地;河堤及绿化工程占地206亩。
根据**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用地意见,本项目用地范围在**镇城市规划区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2.4.1.3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符合性
根据**镇总体规划和**教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道路属于规划中的次干道,属于滨江景观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河左岸滨江路的建设符合**镇总体规划和**教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详见线路网规划(附图3)。
因此,本项目道路建设符合路网规划要求。
根据《**镇总体规划》预测,**镇城用水量将达到3.56万m3/d,由**市区管网供给城镇污水量为2.85万吨/日。位于城镇下游设污水处理厂,规划城镇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集中污水处理站,经无害处理后用于农业生产或直接排入水体**河。污水站最终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3ha。
根据《**市**教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城市用水由**市供水管网供给,预测整个园区用水量为1.8万m3/d,预测该教育园区产生的污水量约1.2万m3/d,全部污水经管网收集并输送至**镇规划的城市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
另外,根据《**镇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规划区污水量为1.00万m3/d,该工业区污水管与工业园区管网并网,片区污水进入**镇规划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镇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规模为5万m3/d,受纳水体为**河。
因此,本项目给排水管网建设符合**镇给排水规划。
2.4.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区人类活动频繁,项目沿线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及饮用水源取水口,在项目沿线原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本工程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天保工程林地,项目用地规模适当,符合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原则。(相关证明详见附件12)。
本项目沿线无无名木古树,不会对名木古树产生影响。
本项目涉及河道综合整治,因此特进行水体功能保护调查:根据**市**区水利局“关于《世界银行贷款四**小城镇发展**镇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的防洪意见(南顺水[2009]107号)”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工程路线经过的河流以及项目河堤下游8.5公里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集中取水口。
根据**市**区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09]16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2009]34号),本项目建设符合**镇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建设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
因此,本项目用地合法,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
第3章环境影响评价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非污染型的工程,除施工期产生部分污染物外,工程营运期无任何污染物向环境中排放,因此本项目分析的重点为施工期及营运后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环境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3.1.1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项目道路工程所需要的沥青为外购,不设置沥青拌和场,因此本次评价不对沥青搅拌产生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进行评述。
Ⅰ、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尾气
由于施工场地车辆和各种燃油机械比较集中,尾气排放源强相对较大,主要污染因子以CO、THC为主,为非连续间歇式排放。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场地较空旷,空气流通较好,因此项目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Ⅱ、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粉状物料在运输、堆放等工序中将有扬尘产生,车辆运输过程也有道路扬尘产生,如果防护不当,特别是在风力较大时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产生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要基础开挖,平整土地,施工过程中扬尘对环境产生的一些不良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施工现场扬尘尤其是在风力较大和干燥气候条件下较为严重。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场地上风向50m范围内TSP浓度约0.3mg/m3,施工工地内TSP浓度约为0.6~0.8mg/m3。下风向50m距离TSP浓度约为0.45~0.5mg/m3,100m距离TSP浓度约为0.35~0.38mg/m3,150m距离TSP浓度约为0.25~0.28mg/m3,一般至150m处能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工程在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施工道路及场地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3.1.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需借助于各种机械进行,据调查,目前常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等,各主要施工设备在作业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值见下表。
表6-1施工设备噪声源强表
序号机械类型声源特点距离设备5m处噪声值
1轮式装载机不稳态源90
2平地机流动不稳态源90
3振动式压路机流动不稳态源86
4双轮机流动不稳态源81
5三轮压路机流动不稳态源81
6轮胎压路机流动不稳态源76
7推土机流动不稳态源86
8轮胎式液压挖掘机不稳态源84
9摊铺机流动不稳态源87
10卡车流动不稳态源92
11沥青撒布车流动不稳态源85
2、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
施工噪声源可视为点声源。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施工期间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
Lp=Lpo-20lg(r/r0)-ΔL
式中:Lp—距声源r(m)处声压级,dB(A);
Lpo—距声源r0(m)处的声压级,dB(A);
r—距声源的距离,m;
r0—距声源1m;
ΔL—各种衰减量(除发散衰减外),dB(A)。室外噪声源ΔL取零。
根据预测公式,计算出各类施工机械在满负荷运行时的噪声值距离衰减值见下表。
表6-2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
序号机械类型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dB(A)
5405060100150200300500
1轮式装载机9071.947068.4263.9860.4657.9654.4450
2平地机9071.947068.4263.9860.4657.9654.4450
3振动式压路机8667.946664.4259.9856.4653.9650.4446
4双轮机8162.946159.4254.9851.4648.9645.4441
5三轮压路机8162.946159.4254.9851.4648.9645.4441
6轮胎压路机7657.945654.4249.9846.4643.9640.4436
7推土机8667.946664.4259.9856.4653.9650.4446
8轮胎式液压挖掘机8465.946462.4257.9854.4651.9648.4444
9摊铺机8768.946765.4260.9857.4654.9651.4447
本项目建设场地呈线状,另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本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根据上表的预测结果,建设项目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在60m处约为54.42—69.42dB(A)之间,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昼间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期距离噪声源150m和500m以外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昼间60dB(A)和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夜间影响范围更大。因此,建设单位应合理优化工程组织,夜间禁止施工。评价认为施工期噪声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3.1.3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水
工地施工废水为拌和废水、设备及车辆冲洗水、作业面冲洗养护废水等,该废水悬浮物浓度较高,PH值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的油污,类比同类工程,其浓度SS约2000~4000mg/l,石油类<10mg/l,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可循环使用。
由于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处理,环评要求在各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淀池,临时沉淀池10~20m3不等,设备冲洗点应修建隔油池,设备冲洗水经隔油后进入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或沉淀处理。施工废水经过12小时以上沉淀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SS可降至200mg/l以下,可循环使用,如用作道路、设备冲洗、环境绿化、防尘增湿等,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2、生态护坡施工废水
①涉水围堰施工废水
项目涉水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斜江河水深较浅,因此,选用土袋围堰施工。在土袋沉入水中的初期,可能会产生部分土壤颗粒被水流冲进水域内,使局部水环境混浊度提高。但随着层层土袋的互相错缝与压实,土袋内的土壤颗粒被水流冲进水域的可能性会减少。围堰工序完成后,这种影响亦不复存在。
类比资料表明在采用土袋围堰施工在施工点下游800m左右的SS基本降到10mg/l。在下游1000m左右时远低于评价标准,基本恢复河流的本地水平。
②挡土墙施工废水
1、本项目防洪堤采用竖直挡土墙结构,挡土墙根据原地面线高程高度有所不同,挡土墙每15m为一段,每段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每5m设置一10×10cm泄水孔。
沿河岸河床挖掘基坑作为基础,基坑开挖后,如基坑遇砂砾土则直接砌基底水泥稳定砂砾,如遇粉土则换填砂砾土后砌基底水泥稳定砂砾。挡土墙体采用75#浆砌块石,挡土墙道路一侧设粘土层、反滤层作为道路排水通道。在挡土墙施工过程中基坑开挖造成坑内泥沙直接进入大夏河,造成地表水质混浊度增加,悬浮物浓度短期内明显升高。基坑采用人工开挖,无其他污染物进入水体。
2、挡土墙体施工过程中采用浆砌片石砌护,建筑材料如块石、水泥、砂浆等洒漏直接进入大夏河,造成地表水体混浊度增加,悬浮物浓度短期内升高。建筑材料中PH较高,对地表水体影响甚微。
3、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渗水
本项目河道清淤淤泥晾干过程中产生带恶臭废水,这部分废水悬浮物较高,SS约1500~2000mg/l,直接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大。
本项目淤泥晾干场拟选择在距离居民点较远或居民点下风向较空旷地区。晾干场位于河道两侧,为避免淤泥渗水直接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大,要求施工单位在淤泥晾干场四周设置导排沟,在导排沟汇集处修建沉淀池,收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晾干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抽水泵抽排入**河,减少淤泥渗水中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另外,禁止在雨季开挖淤泥。
4、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区域距离场镇较近,不设供施工人员生活食宿的施工营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CODcr:350mg/l、BOD5:200mg/l、NH3-N:150mg/l、SS:250mg/l。经类比分析,本项目施工人员高峰期可达60人左右,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3m3/d。
工程施工期作业人员分散,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较为困难,可通过场镇周边公厕就近收集处理。
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所涉及的**河、闹溪河等均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存在,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基础施工的结束,这种影响将逐渐消失。
3.1.4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中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在基础、地下室开挖过程中,若地层中有水头较高的承压含水层,在开挖过程中如不采取一定措施,可能会产生突涌,导致基坑失稳。为确保施工安全,有必要对基坑开挖采取降排水措施。本项目采用近年来成熟可靠、技术经济效果较好的降水井方法进行开挖基坑的降排水工作。采用此法降水,一是要在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防止出现流砂,保证基坑内正常施工作业;二是要防止基坑外的地下水位下降对周围已建建筑物、管线、道路路面所造成的各种危害。
为了保证项目基础、地下室开挖的正常施工,减少对周围邻近建筑、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需采取如下措施:
(1)应优先采用挡水作用较好的支护结构,如深层搅拌桩、钢板桩、砼灌注桩或地下连续墙等,并尽可能把降水井点立管埋设在靠近支护墙的内侧(基坑一侧),井点立管的深度应浅于支护墙的深度。
(2)合理确定井点立管的深度,控制降水曲线。当基坑附近无建筑、管线、道路时,坑中井点水位应降至基坑底面以下1米为宜;当邻近有建筑、管线时,井点主管埋深可适当提高,其深度以保证基坑不出现流砂为宜。
(3)合理控制抽水量或离心泵的真空度,确保不对周围建筑地基及其主体结构等造成负面影响。在开挖基坑时,井点降水用最大的抽水量或真空度运行;在垫层、桩承台、地下室底板完成后,可适当调减抽水量或调小真空度,使基坑外的降水曲面尽可能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但要在坑内、外设置水位观测井,及时控制水位。
(4)降水井钢筋笼采用整体吊装入孔,为了吊装时有足够的刚度,要求主筋与加强箍筋必须全部焊接。下放钢筋笼时不能转动或上下串动,防止滤网破损,导致泥沙涌入水井。钢筋笼在下放过程中要注意保证其垂直度。在钢筋笼下放到位后,井点管四周及时用粗沙回填灌实,距地面1.5m深度内用粘土回填密实。
(5)为防止由于降水对砂卵石层可能产生的潜蚀作用而破坏其天然结构,降低土层强度,在管井抽水时应严格控制井内出砂量,同时还应特别注意降水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影响。
(6)根据基坑规模和深度以及基坑周边的环境情况,结合眉山地区的基坑设计和施工经验,本项目基坑建议采取喷锚支护措施。基坑支护应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所需岩土参数综合了本项目的勘察成果和眉山地区深基坑支护设计、施工经验。
由于项目场地内表层为第四系堆积人工填土,其下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粘土、粉质粘土、粉土、中砂及卵石,稳定性较好,且项目施工开挖时间较短(约3个月)。因此,项目地下室开挖对地下水影响只是暂时性的、局部的,随着项目基础开挖施工结束,其影响将随之而消失。
3.1.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道路工程为新建项目,根据土石方平衡估算,本项目道路工程无弃方产生,施工开挖土石方用作工程回填用土和绿化用土;按照“临时弃土少占地,就近回填”的原则,道路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就近堆放于施工红线内,临时堆土应采取防水防风措施。
本项目总挖方量为50.9766万方,填方量59.4013万方,河道疏浚工程的淤泥、管线工程和堤岸工程弃方可用作借方,因此总计需借方量为8.4247万方。
河道清淤过程中,清除河底淤泥,预计淤泥总量为45360m3,刚清理出来的淤泥含水率较高,需晾干,可用于堤岸生态绿化工程和路基填方。
4、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高峰约60人,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工程施工高峰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kg。环评要求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并在施工驻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聘请专人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溢洒。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并应定期对堆放点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1.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道路绿化的总体目标是恢复植被,以绿化为主;**河两岸绿化工程以绿化为主,兼以景观和自然河岸的加固。对工程用地界内受征地影响的树木,将长势良好、无病虫害的树木进行移栽。绿化公共的物种的选择中,优先选用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根据区域内分布的植物物种和沿线苗木调查,结合工程区的立地条件,本方案推荐植物物种:乔木,当地生长迅速,易成活的杉木、柏树、桑、果等;灌木:黄荆、马桑、杜鹃、乌泡等;草本类:狗芽根、芭茅、丝茅、马胡草及蕨类等。该地区植被覆盖较好,树木规格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低规格小苗虽然成活率较高,但生长速度较慢,高规格大苗成活率较低,因此根据苗圃供应情况,灌木可选用1年生的苗木,乔木选择2—3年生苗木。
根据区域现场调查,本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较稳定,本项目绿化植物物种优先选用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对区域生态安全影响不大。为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生态安全问题,应制定严格的绿地施工和生态安全管理制度。
①合理配置植物群落,提高绿地的生物多样性。在对城镇绿地进行规划设计种植时,应充分考虑物种的配置,既充分利用环境资源生长良好,又能形成完美的植物景观。使之成为具有观赏型、环保型、保健型、科普知识型、文化环境型的植物群落。
②适地适树,多选择本地树种。城镇绿化应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资源,体现地方风格,才能提高园林绿化品位,本地树种对当地土壤、气候条件比较适应,病虫害较少而易于管理,应得到重视。
③本环评要求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④要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合,在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清除治理工作。要定期对辖区内外来物种引进和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现引进的外来物种是入侵物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和清除,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1.7拆迁安置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社会经济影响主要来自于拆迁安置的社会影响。
1、拆迁数量
本项目用地范围涉及的**镇两河口村1、2、4、5、6组和赵家沟村6组用地范围都已统征,属于国有土地,目前两河口村2、3、4、5、6组由“职教城”建设项目正在拆迁补充安置,本项目新征地范围内仅涉及14户农户的房屋拆迁,拆迁建筑面积2614.1m2。拆迁建筑主要为砖混结构。具体数量见表6-5。
表6-5项目占用土地﹑拆迁建筑物估算表
项目名称单位数量
拆迁建筑物m22614.1
拆迁民房户14,约61人
2、拆迁安置方案
项目征地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标准以《**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充安置暂行办法》(南府函【2009】214号文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安置。
(1)补偿方式
被拆迁户按照相关标准,以货币补偿或在本镇规划区内代购商品房的形式进行补充,保证不降低涉及拆迁户的生活质量。
3、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搬迁安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对拟建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情况,制定有利于该项目拆迁安置的优惠政策,以帮助拆迁户重新就业,使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②对拆迁安置过程中的旧房拆除施工中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在施工中采用严格防尘、防污染等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
综上所述,本工程拆迁安置计划较为合理可行,对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不大。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交通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
1、扬尘
根据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TSP、PM10等监测因子均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新建的滨河道路为沥青路面,建成营运后,道路扬尘污染较小,因此,只要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道路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集中在交通道路沿线,随着距道路边线距离的增加,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预测浓度逐渐降低。根据类比得到在距离道路路面中心线200m处CO浓度约为0.27~1.21mg/m3、THC的浓度约为0.0275~0.3687mg/m3、NOX浓度为0.032~0.078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建成以后,随着道路交通量的不断增大,汽车尾气排放量也呈增加趋势。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同时在道路两侧边沟外种植绿化带,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因此,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在营运期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
1、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区域道路建成后,路面为不透水的沥青路面,在运输过程中洒落路面的少量尘土、油污及垃圾等污物,降水时被冲刷随路面径流进入地表水,对地表水造成一定污染,尤以降雨初期时的污染最为严重。路面径流流入附近地表水体。
为减轻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需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排水沟等,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其浓度对河流的影响降低;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有条件时可采用植被控制措施,即:在道路沿线两侧密植植物,通过吸附、沉淀、过滤和生物吸收等作用,能将污染物从径流中有效分离出来,达到改善径流水质和保护地表水体的目的。
2、风险事故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道路均为城镇道路,主要承担日常出行、城乡通车等功能,不承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作,因此风险事故较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主要包括过路车辆漏油、交通事故等影响。
本评价建议相关部门制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及时处理、清除,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
3.2.3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营运期间交通道路两侧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根据“**镇职教园”的规划,滨河路东面后期主要为教育用地,为减小交通噪声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本评价建议当地规划部门对道路两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在道路两侧预留一定的噪声缓冲带,噪声敏感建筑如教学楼、住院部等不应建设在临道路一侧,同时,建议采取一定的吸声降噪措施,如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增大种植密度、选择吸声效果较好的植被,特别是在噪声敏感点较多的区域,选择高大植被,如此可降低交通噪声5~8dB(A)左右;加强交通管理,在居民、学校等噪声敏感点较多的地方,禁止汽车鸣笛,设置减速带等,加强道路噪声监测管理。
综上,本评价认为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滨河路运营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2.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道路清扫垃圾、道路维修过程产生的垃圾,产生量不大,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其环境影响较小。
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4.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国发[**]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五条“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的要求,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明确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4.1.2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可行。
4.1.3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河评价河段水体中各项评价参数基本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闹溪河评价河段水体中COD、BOD5、NH3-N监测数据超标,其余监测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其现状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声环境现状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1.4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随建设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在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情况下,可以将工程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评价认为工程各施工活动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作业面冲洗养护废水、机修含油污水、设备及车辆临时冲洗水等。施工废水主要通过10~20m3不等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机修和冲洗点设置临时的废水收集池,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可用作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综合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水体或下水道;在做好梅家桥河沿线建筑垃圾管理、及时清运、加强雨季施工管理,杜绝弃渣等固体废物下河的前提下,绿化整治施工作业对评价段水体水质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评价认为在做好各项污染治理和预防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活动对评价区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③声学环境影响分析:施工中需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以控制,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规范操作;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人、物、材料等,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时间段;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高噪固定声源采取远离居民点和学校等布置,并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设备严禁夜间22:00~06:00在居民集中区进行机械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避免发生扰民纠纷;作业时间应避开中考、高考时间段,同时在午休时间减少施工,最大限度减轻对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综上分析,项目施工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得影响,通过采取合理的噪声控制措施后,评价认为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结束其影响即可消除。
④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采取回填利用处理,施工中无弃土外排;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避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集中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评价认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置,环境影响较小。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变现为水土流失影响,其具有短期性和临时性,在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后,其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⑥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在做好移民拆迁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及**市相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合理分流,确保不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等造成较大干扰,做好文明施工管理等措施的前提下,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活动对社会环境不利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改变其现有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和级别。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认为本项目营运期校内各类污水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外排污水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对当地地表水体金马河、龙水河等评价河段水体水质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认为,在落实噪声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可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标,做到噪声不扰民,同时有效避免场外噪声对项目自身的不利影响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原则,各类废物去向明确,环境影响较小。
4.1.5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性分析
对施工及营运期间“三废”和噪声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和预防后,项目实施不改变评价区域各环境要素功能和级别,评价认为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均技术、经济可行。
4.1.6建设项目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评价认为,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控制污染方针,采取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均技术、经济可行。工程实施后不会改变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的现有功能。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外环境对本项目无明显制约因素,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在**市**区**镇两河口村、赵家沟村范围内建设是可行的。
4.2要求及建议
(1)本工程必须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以实施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治污措施;
(一)实施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已完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县污水收集管网、县农村生活了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县城区(更庆镇)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县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工程项目、县污水管网恢复重建工程、县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正在建设县镇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竹庆垃圾填埋厂正在建设;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启动了我县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的编制工作。
17年来,我县实施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3个(2个新建项目,1个改造提升项目),为县城区(更庆镇)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县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工程项目、县竹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工程项目;实施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个(2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个配套管网项目),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县污水收集管网、县污水管网恢复重建工程、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了110个村村级垃圾池建设,配套75村垃圾转运车辆及垃圾箱;通过广东援建资金,为阿须镇、竹庆镇购买大型垃圾运输车一辆;新建农村公厕115座。
(二)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全县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快入河排污口污水乱排整治,防止污水直排,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出现黑臭水体。
(三)大力实施污水垃圾三年行动。按照《州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已完成县城区(更庆镇)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县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加快推进县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我县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四)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竹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县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服务周边乡镇;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五)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推动老旧污水管网和河流排水管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对接入河排污口工作,防止污水直排;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对县城附近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对州级“百镇”附近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和转运、镇处理”的模式处理。对高山半高山和偏远、人烟稀少的村庄,采取低温热解等方式,实行就地分散处理。对相邻较近的村庄,建立相对集中的垃圾处理站,采取卫生填埋、低温热解等方式,实行就地联合处理。
(六)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根据我县污水处理厂实际位置情况,结合实际,计划将污泥转运至垃圾厂处理进行填埋处理,并制定污泥清运方案,确保污泥日产日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我县为深度贫困县,县财政资金缺乏,垃圾污水建设项目资金短缺,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二)、垃圾、污水处理运行维护需要专业人员,我县与之对应的专业人员少,存在困难。
在人口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地、环境等问题的大背景下,各种综合体的出现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必然。商业综合体具有高度集约化的建筑形制已然成为城市建设的新宠,这种集办公、购物、餐饮娱乐等一体化的建筑模式,具有多功能、高效率的特点,这种特点也很好的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中心元素,大部分的商业圈带,和综合体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在这种看似繁荣的大背景下,回到本质问题,由于建筑形式的自身特点,建筑面积过于庞大、人口密度集中,功能繁多等特点,使得所需土地面积庞大,即使在原址改建,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环保,节约背道而驰,那么有没有一种既节约土地同时又可以减少消耗,是我们需要探究的问题。
在土地比我国还要严峻的日本,各种最大化利用土地的案例比比皆是,其中作为商业综合体,最著名的莫过于难波公园和波多依运河城,我们就以难波公园为例,看看一个废弃的棒球场,如何改变成为一个集环保和美观为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为我国的建筑发展提供参考。
1 大型商业综合体设计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城市中心、枢纽中心或者商业中心均出现了象征城市中心圈的商业综合体,可以说商业综合体的出现是必然,这种把商业、办公、会所、酒店甚至公园这些形态集中在一起形成耦合关系,各功能分区间成为一种相互依托,成为一种高效多元化的建筑组合。它的主要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彼此间的功能作用,来吸引不同人群,创造出多样化的现代都市消费及生活模式。
大型商业综合体外部特征方面主要包含了高可达性、高密度性、整体统一性、功能复合性,即需要较为发达的城市交通系统,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可以紧密的与外界相联系,同时这些建筑大部分为城市的标志,人口密度较大,工作日人口与周末人口有着互补关系,建筑风格统一,有着完整工作生活配套体系,互相补充。内部空间主要特征为较大尺度空间、树道型交通体系、现代城市景观和高科技设施。
商业综合体的设计背景牵涉到几个问题,首先是定位,通过对于商业综合体的了解,加之它的地理位置,我们常见的综合体所在位置有以下几种,交通枢纽、城市CBD、开发区、商业街区、大型交通设施聚集地、会展中心和风景区。这是我们常见的商业综合体的区位选择,也融合了当今城市发展的几个关键要素,交通、人口、环境这些因素。
日本,我们口中常说的岛国,从这里就体现出这个国家的寸土寸金,我们见过很多典型的日式建筑,胶囊旅馆,各种小户型建筑,都是日本土地资源匮乏的标志,如果在市中心建造大型商业综合体,新的土地资源不可拥有,只能在原有得旧的土地资源上进行重新规划,因此,如何在旧有的土地上进行规划,如何在庞大的交通枢纽中建立一个新的建筑,或许难波公园会给我们答案。
2 难波公园概况
2.1 难波公园的建筑设计
难波公园可以称作一个集人文、娱乐为一体的自然生态综合体,难波公园的原址是一座棒球馆,临近难波火车站的一片商业区,开发商为日本NK电器铁道公司,开发商邀请美国捷得设计事务所为其设计一座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作品,捷得因此将难波定义为城市公园,这样的设计为喧闹的城市带来了城市中的绿洲。难波公园的整体构思为一个斜坡公园,采用空间向上退台的方式,形成高地公园,并且在外部采用暖色石材模拟成为自然峡谷,与大阪城市中的灰色混凝土饰面的建筑群形成鲜明对比,同时与建筑本身的植被交相呼应,形成具有特色的城市景观。因为建筑本身具有的高差,绿色植被可以很好地消除高差所带来的心理障碍,使得与周边景观和谐过渡。颠覆了传统建筑的机械僵硬的印象。这种开放的公园氛围,为人们提供了完美的游乐场所,这种所谓“场所制造”理念展现得淋漓尽致(如图所示)。
2.2 项目功能构成
难波公园主要由空中花园、商业中心、写字楼及公寓构成。首先入口做岩石覆盖处理,仿佛至于峡谷之中,商业中心与传统商业综合体相仿,2层-8层为商业中心,涵盖了多种购物空间,办公大楼毗邻难波公园,主要作为商铺及写字楼。这种开放空间将商业餐饮娱乐等完美融合,是人们能够享受到公园漫步、参观、娱乐的效果,是消费者置身植物海洋,成为一种特殊经历。
2.3 园林景观
项目的景观规划主要利用了相比与周围环境较少的自然元素,其独具特色的树林、岩石、峭壁草地、溪流、瀑布池塘以及露天花园,这些看似与城市环境几乎没有任何牵连的景观元素,都被一一用在这座商业建筑之中,充满自然气息。使顾客产生一种全新空间体验。首先植被挑选多为耐寒植被,能够适应寒冷冬天同时为了能够丰富植物层次,会有些季节性植被被引入,可以达到变换颜色目的。内部每层景观都有不同主题,包括花卉、林木、剧场、游乐等。为顾客带来不同层次间的感受。这种自然景观的结合与利用,极大地丰富了商业情绪,使人们能够在城市中也能体验和自然的接触。
3 对国内商业综合体的启示
根据上文对于难波公园的建筑形式以及内部空间进行初步探索后不难发现,难波公园的成功并非偶然,设计师对于旧址的利用以及空间的重新规划,让这座建筑重新焕发生机。对于我们建筑师来说,应该如何采取有效方法做到既节约用地资源,同时又做到建筑本身的绿色,有以下几点建议。
(1)建筑本身。就建筑本身来说,首先在选址上首先应该考虑能否在原来的基础上重新划分空间,最大限度的节约旧建筑的拆除产生的巨额费用。因为相对于在边界的新城区的建造,旧城区中心的建筑选址及建造首先的难题在于如何对于原有建筑物或者原有规划的拆除,但往往旧建筑所占面积或者所占区域面积较为庞大,如果选址条件允许,借鉴外国优秀案例,大部分商业建筑对于原有建筑重新划分,这样既节约了拆除成本,同时又能节省建造成本,做到一举两得。
(2)建筑内部空间。内部空间的处理上,首先是动线空间的人性化设计,随着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其内部空间不再仅仅要求基本的功能,同时追求动线上的人性化合理化,甚至趣味化。我们要把内部动线空间纳入设计中,合理进行划分,要更多地关注人们的移动过程中的移动路径和节点的方向性,识别性和趣味性。可以加入不同功能的元素,使其满足购物者心理感受,更好的设置公共活动空间。
(3)建筑走向城市。建筑是城市基本单位,建筑和城市的有机结合形成了规划,面对地少人多的窘境,建筑和城市的连接需要站在城市的角度,实现功能化、立体化的效率空间,合理使用综合体内外部交通空间,构造垂直式交通环境,不仅高效的创造出商业娱乐办公空间,同时这种交通流向更好疏导拥挤交通,不仅优化本身交通环境同时也大大优化城市空间。类似于难波公园的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很好的做到了人车交通环境的立体式分流,大大节约人车时间,其合理的交通流线组织成为商业建筑典范。
(4)建筑绿化。以难波公园为例,商业建筑不仅仅应该满足消费者的购物休闲方式,同时为人们的娱乐休闲提供一个全新的“自然场所”。这里的自然,虽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自然,但是这种场所意境的营造,应该更加接近自然属性。我们应该注重如何把绿色元素引入城市中来,同时也要考虑如何连贯综合体内外部绿化和动线空间,找到建筑景观和动线空间的平衡点。
(5)建筑文脉。建筑外观形式多种多样,是不能忽略商业综合体和城市关系,虽然现代社会综合体内部空间形态都变化多样,但建筑与地域文化结合,建筑文脉的丢失是当前最大的问题。大量的照搬模式,虽然其形态多样化且与地域结合点较差,丧失原本自己处于地域的文脉特色,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文化的传承不仅体现于文字上,建筑的体现或者说建筑文化的体现及传承使我们作为地域设计的必要使命。综合体的规划要注意与当地的风俗、气候、文化、习惯相结合,建筑无论从外观还是内在空间再到与城市的结合都要参照当地文化特色,当每个不同的城市有了其本身的地域属性,那么我们的商业建筑将迎来属于自己的一笔。
结语
1 人类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人类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对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为了防止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星球,就需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正确、科学的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沿着科学的轨道稳步前行,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的工作内容比较广泛,既关系到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也涉及到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测评等工作,不同的工作单位,对相同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有不同角度的认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也是不尽相同的,有效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环节,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环保工作的质量,也对环保单位与基础设施施工单位的和谐相处,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是我国法律的基本要求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修建于对环境保护要求比较高的地区的基础设施,更应该注重对环保工作这一重要环节的重视,把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因素,与环境保护部门分享,把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对环境的破坏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达到甚至超过国家法律的标准,协调经济发展。
2 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环保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在我国现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贯彻我国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的相关政策和指导精神,充分运用各种科学的管理监管手段,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高效运行,相关审批部门要充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指导精神,对基础建设施工进行有效、透明、公正的监管,对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报告,要详细审批,确保环境保护部门工作有法可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要密切关注我国相关环保法律的动向,确保有法必依。要根据法律程序,对符合要求的水利水电施工集团办法相应许证书,设计水利水电工程的远景规划,制定环保工作的具体任务,向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提交环保问题报告,同时开展工程建设可行性报告的征集工作,对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要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普及相关环保法知识,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工作,目前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日趋完善,一般具备基本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够自觉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从事相关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施工工作,监管工作,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全方位、多层级的展开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水利水电基础建设的法规,有计划的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积极进行环保方面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人员,有责任完全了解国家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内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应该对专业技术人员,顶级开展考核工作,确保水利水电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进行,环保部也要密切关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展,在合适的实际展开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3 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
地方政府要积极与施工单位以及环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对不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坚决不能授权,定期开展相关执法与教育活动。环境问题测量是环保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它能及时展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如:固体废料的处理,污水的处理以及废气的排放,相关专业人员和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和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以法律为依据,对废弃物处理和废气排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具有时效性的监管,对环境破坏问题,生态平衡的保护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强力指导。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施工的单位,要组建相关监管团队,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实行分级管理,不可轻易委托他人,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充分发挥监管制度的优越性,有力推动我国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4 完善环保监管的技术性手段
完善环境监测手段,定期向相关环保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报告,督促项目经理在严格保证施工制度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行监管,推行:专款专用,责任到人等机制,定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已经造成的破坏,要责令整改,尤其是对树林、植被的破坏,更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加强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职工薪资待遇,积极配合水利水电施工单位的工作,保证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如期完成,严格督导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情况,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可能承担的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这种认识,最终要产生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引导作用,深入实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我国环境保护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对相关环保标准,也有明确的标明,对已经竣工的大型工程,只要是具备环保能力和营业资质的,都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对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评估,确保未来长时间内,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工程最终验收的重要组成部门,明确任务,统一思想,邀请相关环保专家,提前对环保问题做出准确的测评,保证大型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如期竣工。
5结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发展,经济建设水平日益提高,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的建设也日趋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有赖于全面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具备一定的推动作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加强,对于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具有重大积极影响,国际国内环境的快速变化,也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值得深入探索的经验。
参考文献:
一、引言
在许多亚洲城市中,特别是中国的城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发展,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废物管理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影响了亚洲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目前还处于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中期左右的水平。巨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已对中国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形成了“瓶颈”障碍。因此,中国急需大力建设和发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面临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快速城市化和滞后的处理设施,使中国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突出。
2.设施短缺和处理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和运营效率不高。具体表现是:一方面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设施,建成了又没有充足资金来维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由于运营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不少运行中的设施,并未发挥出设计的处理能力、效率和质量。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打破政府建设政府运营的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建立多元投资主体模式,实行建设与运营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BOT是一种以私营力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在提高政府部门效率、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而且也是目前在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方式。
二、BOT融资方式概述
1.BOT的概念及特点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方式,是一种国际经济合作的新形式。这一投资方式是指政府以契约方式将通常由政府部门或国内单位承担的为某重大项目进行设计、施工、融资经营和维修的责任让渡给国外投资者,该企业在负责建成此项目后,在协议期内拥有、营运、维护该项目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和服务费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特许权期满后则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1\2]。BOT模式主要用于收费公路、电厂、废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BOT模式将是我国今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式。
2.BOT融资模式的优点与风险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用BOT模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
对政府而言,BOT项目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可以融通社会资金来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政府对项目的支付不再是一次性巨额财政投入,而是通过出让“特许经营权”,用污水和垃圾费(以及少量财政预算)分期支付给投资者。
对企业而言,由于有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做担保,所以BOT项目具有风险低,投资回报稳定的优势。表面上,BOT项目由于民营企业介入后需要有一定的利润回报而使项目的总成本增加,加大居民和政府的负担,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民营企业的介入,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所以,与政府建设和运营的项目相比,BOT项目实际成本增加与否取决于上述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BOT也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政府面临的主要风险有:①当政府对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潜力和价格趋势把握不清时,可能对投资者盲目承诺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加大居民和政府负担;②如果政府管制不佳,容易造成民营企业的不规范参与和竞争,甚至造成私人的垄断经营,将损害社会公平,并使得政府丧失控制权;③少数不具备资金和技术实力的环保企业,为在建设期获得巨额收入,不顾建设质量和建成后的运行状况,采用不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把设施的运营风险全部留给项目本身,实际上是留给了政府。
项目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①政府不讲信誉和政策不稳定,它是民营企业介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最大障碍和风险;②项目设计和建设中的风险,包括项目设计缺陷、建设延误、超支和贷款利率的变动;③项目投产后的经营风险,包括项目特有技术风险和价格风险等。
3.我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发展BOT模式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包括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优先发展基础设施是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据分析,GDP要增长l%,基础设施必须至少增长1%作保证,并应适度超前。我国城市特别是西部城市在开发和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的步伐,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突出。通过BOT社会融资模式,利用社会资本直接投资和经营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可以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主要问题,大大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2)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利用BOT融资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私人资金增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
(3)有利于改善投资结构,加快环境公用事业的制度创新
目前我国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投资体制格局单一,政府指令性投资比重大,资金缺口较大。采用BOT方式,利用国际和国内商业资本直接投资和经营环保基础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我国环保基础设施产业的投资结构,有利于加快制度创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增强我国环保产业的生机和活力。
(4)有利于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高环境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有许多属于技术密集型项目,而目前我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一些单项或成套综合技术还没有过关,一些先进设备还不能制造,在设备引进上又存在资金缺口。采用BOT方式,把私营企业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BOT方式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全部设计、施工和建设,这意味着对先进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的取得和先进管理经验的积累。
三、我国应用BOT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已有的BOT实践项目来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用还远落后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环境设施建设领域中还存在一些关键性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认识、政策和管理体制方面,这些制约因素成为BOT是否适用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应用速度的基本前提。
1.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今天,人们对政府与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正确定位问题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但对二者在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领域中的定位问题,仍缺乏正确理解。目前,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偏差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
(1)受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和对公共物品理论的片面理解,过分强调政府直接提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作用。这一认识在中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
(2)没有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清楚市场机制的实质和风险,片面夸大市场化的作用。与第一种认识偏差相反,一些人被少数成功的市场化案例和媒体报道上的渲染所迷惑,认为市场化方式是发展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主要办法,有的甚至将BOT项目误解为不是由政府和居民而是由投资者最后承担项目成本,有误导政府不发挥主导作用的危险。
2.现有政策还不能满足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1)现有有关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政策仅为部门指导意见,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政策的权威性和力度不够。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法律规范,以应对BOT项目投资数额大、在项目周期内不确定因素多、投资周期长等特点。我国当前还没对BOT项目专门立法,现有的相关法规各部门之间不协调、权威性差、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低,严重制约了BOT模式的应用。
(2)现有政策只是框架性的指导政策,对一些关键问题如企业改制和优惠政策,既缺乏可供操作的实施办法,也没有明确地方政府实施的权限,给地方政府落实相关政策带来较大困难,往往造成有政策无作为的局面。
(3)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和法规的关系未完全理顺,影响了标准的效力。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率先建立了禁止超标排污的法律规范,规定了超标排污的法律责任,但其他环境法律还没有建立禁止超标排污的法律规范。
3.地方政府应用市场化模式的能力严重不足
(1)缺乏统一有效的环保监管体制,横向部门责权交叉多,职能配置不明晰;缺少有效机制和监督力量,宏观调控能力薄弱,对一些跨区域重大问题协调困难。缺乏环境与发展议事协商机制。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普遍存在。基层环保执法监管手法落后,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问题。处罚力度弱,强制手段缺乏,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难以到位。目前,按我国法律规定,违法排污处罚多为10万元以下,最高额度100万元,与排污企业造成的损失相比微不足道,没有震慑力。
四、稳步推进我国环境基础设施BOT融资模式的几点建议
1.在推进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过程中,必须首先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市场化方式为辅,在中长期法律政策完善以后,可以期望市场化方式发挥较大作用。
2.建立较完善的法律规范,提高BOT投资保障制度,降低投资风险和价格要求水平。法规建设需要包括明确公私各方的责任制、界定产权关系、制定收费和补贴及自有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地方与外国企业的比例、项目的资金流的财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行为、规范市场以及监管体制等重要因素。
3.切实加强在融资、收益等方面政策调控的力度,提供赢利的政策保障,创造BOT模式应用的基础条件。
4.政府要准确定位,发挥创建市场、规范市场和扶持市场的作用
在推进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要发挥三方面作用,即创建市场、规范市场和扶持市场:
(1)创建市场
通过严格执法,将污染治理的潜在市场转变为现实需求;按照“污染者付费”、“投资者受益”的市场经济规则,建立相关收费体系,并尽快将收费标准提高到微利水平;完善产权制度,改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纯公共物品属性,使之变成价格排他的准公共物品。
(2)规范市场
全面制定城市相关设施建设规划,避免市场化过程中设施建设的盲目性;清除行政性壁垒和地区分割障碍,实行项目公告和公开招标制度,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调控收费价格,保证所有人都能享有设施服务;严格监管,避免二次环境污染。
(3)扶持市场
加大政府财政扶植力度,建立污染治理专项基金;通过税收、土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和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扶持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建立社会公益行业名录,对包括改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BOT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BOT作为一种有效的项目融资、建设、运营方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它是开发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较理想的选择方案。
BOT模式对于利用社会资金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应全面认识BOT模式,通过形成有利于BOT推行的政策、收费和监管环境,积极稳步地推进BOT试点,降低BOT项目的风险,并以此为契机最终形成多种社会资金多种形式地进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局面。
总之,利用BOT方式进入环保建设项目,应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是我国投融资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引入国际先进的投融资方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功效。相信它的引入,对于制止一直困扰我国的环境污染严重、重复建设、乱上项目和严重浪费稀缺资源等现象,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增长,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西部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
Key words: western development;infrastructure;investment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3-0065-03
1 绪论
1.1 国家相关政策解读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相关研究表明,基础设施是制约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最主要的“瓶颈”[1],
从国家层面上讲,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基础设施建设都将是西部地区的工作重点。
2000-2010年是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拟规划、打基础”的十年,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果足以影响该地区未来的发展。本文拟以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以下简称“甘、青、新”)为例,总结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革措施,为西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1.2 西北地区要发展经济,基础设施投资必须先行
基础设施是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石,为经济发展提供平台。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周期长,前期投入很难取得效益,建成后也是直接效益较小而间接效益更大,具有显著的经济外部性特征。已有研究表明基础设施对GDP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如在“九五”期间,沈阳市每年的GDP增量中,平均约有25%是由基础设施投资拉动的[2];基础设施增加投入1%,总产出将增加0.13个百分点[3]。按照计量经济学模型,通过计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对GDP的边际贡献率,可以得出基础设施投资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GDP具有更高的边际贡献率的结论。从而得出,西部地区要发展经济,基础设施投资必须先行,这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是相吻合的。
2 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
2.1 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取得阶段性进步
2.1.1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变化趋势
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变化趋势。基础设施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市政工程、电信工程、公共设施和水利环保设施等建设的投资,不同地区所相应的基础设施行业不同。由于西北地区基础设施投资资本存量数据难以获取,本研究以各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基础设施投资的参照系进行分析研究,主要经济数据来源于《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4]。
西部大开发战略自2000年启动后,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得到不断提升。由图1、2可知,2001-2010年西北“甘、青、新”三省区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甘肃省年平均增长率为24%,青海省年平均增长率为20%,新疆自治区年平均增长率为19%。西北三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也逐年增长。
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走势。据分析可知,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一般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左右,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有必要作为一项衡量发展的指标进行探讨。参照《中国环境统计年鉴》[5],西北三省近十年来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本呈上升趋势,“十一五”期间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要整体优于“十五”期间。
③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发展的关系。
由图2可知,西北三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例从2001年的46.7%上升到2010年69.7%,十年间增长了23个百分点,说明西北三省的固定资产投入逐年加大,城市化建设水平逐年提升。
但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并没有同步增长(见图3),在“十五”期间有显著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2%下降到2006年的0.9%,2007~2010年有小幅回升。这说明在西北三省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旧账未清,又欠新账”,环保投资落后于城市化进程,不能为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环保支撑。
2.1.2 西北三省与西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对比
①现状。2010年甘肃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最大,高于西部和全国;新疆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最小,低于西部和全国;青海水平居中,西北三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GDP基本呈正相关关系,具体数据见表1。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求,未来青海、新疆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还有待加强。
②变化趋势。2001-2010年西部、全国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变化曲线基本平行,均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西部的投资比重高于全国。西北三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增长,其中,2001-2004年高于西部和全国,2005年低于西部高于全国,2006-2010年低于西部水平,与全国持平,趋势见图4。
2.2 西北三省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扩大明显 本文依照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分别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电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全面分析2001-2010年西北三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本文选择“公路里程”、“邮电业务总量”、“年末供水管道长度”、“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四个指标,来定量评价2001年、2005年、2010年西北三省、西部和全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情况。
由表2可知,西北三省“十一五”期间的公路建设里程要远高于“十五”期间,这与相应时段内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呈正相关关系;西北三省这10年间的邮电业务总量上升势头明显,当地的通讯水平得到了较大改善;西北三省这10年间的年末供水管道长度增长速度要低于西部和全国,“十一五”期间的差距比“十五”还要大,未来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得到突出和加强;西北三省的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十五”期间提升较快,但到“十一五”期间有所放缓,低于西部和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未来需要不断提高西北地区的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西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交通运输、电网通信、水利、环境四个方面均取得了很大成就,其中交通运输和电网通信类的指标年增长水平比较乐观,水利和环境类的指标未来发展还有待加强。
3 目前尚存问题
3.1 总体规模明显不足 西北三省的国土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32%,公路里程占全国的8%。2010年西北三省的公路网密度为1176公里/万平方公里,为全国的公路网密度的28%;铁路网密度为30公里/万平方公里,为全国铁路网密度的32%。相对于辽阔的国土面积,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总体规模明显不足,路网密度小、连通性与网络性差,对交通运输的速度与效益造成很大影响。
3.2 西北地区的交通设施很不配套,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异较大,技术水平也不高 该地区交通设施高等级路段少,低技术等级路段长,总体质量较差。2010年西北三省的公路里程为33.4万公里,其中31%为二级标准以下的等外公路,高等级公路比重比全国低13.4个百分点;2010年内河航道里程为1335公里,仅占到全国的1%,通行能力较差;航空发展起点低,规模有限及经济效益差。
3.3 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程度低 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也更多地利用了社会投资、私人投资与外资,西北地区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滞后,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程度低,筹资难度大。2010年西北三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外资仅占0.8%,低于全国2.4个百分点。缺乏市场化的投资机制,将极大影响西北地区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4 西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存在重复建设和环境破坏的风险 重复建设将造成大量的土地和资金浪费,同时影响环境、阻碍经济发展。西部大开发10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面对国家大量投资,如何统筹、一体化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是推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发展的关键。
4 探索解决的途径
4.1 联合国提出,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应达到9%~15%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北地区的城市基础设建设投资的比重,虽然在弥补历史欠账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仍然远远没有达到联合国提出的要求。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长期处于占全社会固定资投资比重的较低水平上,由此造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长期欠账。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同步或高于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这样才能使城市环境保护投资“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以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4.2 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准要适度超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必须赶在别的开发项目之前加以实施,而且建设规模和标准要留有一定的发展余地,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以满足未来发展要求。
4.3 不断改善西北地区投资环境,动员和引导全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为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创造条件
通过引用BOT等先进融资模式吸引国际优秀企业参与西部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入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西部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4.4 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治理 西部大开发是在国家财力支持下的一项战略决策,其投入的每一分钱都十分珍贵。从环境污染和治理的角度来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复比生产性项目的重复建设危害更大、浪费更大。所以西部地区面对中央、地方巨额投入,要认真做好规划和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给出预判并留有余地,避免盲目上项目、重复上项目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曹翔.运用BOT模式促进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探索[J].当代经济,2011,10,106-109.
[2]马树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测算研究[J].统计研究,2001,(10):30-33.
中图分类号:F29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1-0063-05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污染愈演愈烈,据统计,我国每年环境污染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达近千亿元。在由污染所造成的损失中,20%~25%的损失来自于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和效率低下,为了改善环境、减少损失,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见图1),以加快经济发展。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作为基础产业中的一种,它具有明显的公益性。正是基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公益性特点,长期以来我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一直以政府资金为主,辅之以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及其他。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财政统收统支作为资金筹集与使用渠道的格局已不复存在,如今政府的积累已大为减弱,近几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均未超过20%(见表1),远低于发展中国家32%的平均水平。国家财力不足,环境治理资金自然缺乏。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状况与发达国家20世纪60~70年代的情形相似,当时发达国家污染治理费用占GDP的比例:美国为1.54%~2.0%,日本为1.8%~2.9%,联邦德国2%~2.1%。在我国,虽然中央政府对环保投入不断增加,但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仍一直在1.4%(见表2)以下徘徊,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当然就更少了。有研究表明,中国如仍按照现有的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筹资方式,未来10年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资金缺口将达到30%~60%[1],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如何去筹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
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特点
要解决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问题,必须了解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特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包括市容环境卫生、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和绿化等设施,它同时具有非生产性和生产性特征[2],这种双重性使其与一般性竞争的行业相比,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公用和公益性;利益计算上的不确定性;价格机制不灵活,政府和社会干预;投资大,回收期长,市场化程度低。
作为特殊的自然垄断产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具有独特的契约问题――因巨额专用投资产生的沉淀成本削弱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产生一流绩效的能力。消费者要低廉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运营者要维护他们的资产并企图获取垄断利润。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具备垄断产业的一般性质,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既有民营化的可能,又有管制的必要。
首先,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的生产环节可分性、分配消费的有偿性和排他性及现代生活必需品,使其与一般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供给与需求基本相同,企业可以盈利为目的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同时,它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定价给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和实际需求作出生产消费的决策和选择,只要预期可以获利,企业就会生产和提供该种产品,因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可以利用市场机制由私人部门来供给――民营化。
其次,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在一定区域内,其生产供应常常是单一的,消费者难以有选择的可能。作为具有公益性的环境基础设施,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具有一定的让利性,同时,由于环境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标准关系着大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定,它需要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稳定性、质量的可靠性和信赖性。由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具有这几个基本特点,城市政府必须对其实施管制――管制正是基于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可以利用市场机制由私人部门来供给的认识,当前在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掀起了私人资本参与的浪潮,如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墨西哥等。有关数据表明,从1990年到1997年,发展中国家私人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项目从无到近100个,累计使用私人资金2.97亿美元(Gisele,silva,etc,1998),这种变革的本质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机制和筹资结构的创新,这种创新满足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巨大资金需求,同时提高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3]。
越来越多的实践表明,积极推动筹资机制的创新吸收私人资金,是改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对政府资金过分依赖局面的关键所在。为促进私人资金的吸收,我们应当首先了解国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主要市场筹资方式及特点。
3.国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及特点
3.1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主要市场融资方式
3.1.1市政债券。市政债券是一种以城市政府为发债主体,或以城市政府下属部门或机构(如污水处理厂、水务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公司等)为发债主体,以地方政府的信用保证为基础,并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本身价值和预期的收入流为保证,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它是一种低成本,风险相对较低的融资工具。其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西方发达国家,发行市政债券筹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是一种通行作法,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在美国,水务公共事业领域每年的建设投资需求约2 300亿美元,其中85%来自市政债券投资,政府财政投资仅占15%[4]。美国市政债券不仅可以直接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融通社会资本,而且产生了一定的引导和挤出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投资回报高,或回报不高但利润稳定可靠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这样政府可以将节省出的有限财政资金用于回报率较低的城市公益项目。
3.1.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是组建基金管理机构,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设立基金,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上,待所投资项目建成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殖,其收益与风险由投资者共享、共担。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聚集社会上闲散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运作流程如图所示[5]:
这种融资方式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如美国的State Revolvlng Fund(SRF),专门提供污水处理和给水领域的借款和利息补贴,借款还要求项目有20%的配套资金。自该基金建立到1997年末,美国25个州已利用其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融资88亿美元(John C Wise.1998)。
3.1.3企业证券融资。企业证券融资包括企业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分为优先股融资和普通股融资。优先股融资可以有效地防止私人对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不良控制,普通股可以有效的吸引私人参与到企业管理中,以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作效率,在国家控股的情况下,也可以防止私人的控制。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利用资本市场上广泛的私人资金,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有较高的要求。债券融资一般比股票融资更加简洁、快速,具有操作简单,筹资迅速的特点。企业证券融资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已得到许多应用,如实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私有化后的英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收入流相对稳定,它主要通过该种方式进行融资的(Davidarmeyer,1998,lanAlexander,1996)。
3.1.4BOT。BOT是指由政府与私人企业者就某个通常由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定合同,由投资者筹资、设计、建设,政府特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经营这些设施,偿还债务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回报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地转移政府。该模式将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给私人企业,减少了政府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政府也可避免大量的项目不确定性风险:同时,由于该模式打破了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绝对垄断地位,增加企业的竞争意识。其运行程序如图所示:
BOT方式成为近20年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在许多国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领域都有所应用,如马来西亚、墨西哥、澳大利亚的水项目等(David haarmeyer 1998.PenelopJ.Brook Gowen,1997)[3],我国第一座以BOT方式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001年年底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竣工并运行。这座污水处理厂由美国金州集团北京金源环保公司投资建设,建成后通过向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来维持运营和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的利润。预计10年后收回投资,20年后将污水处理厂移交给开发区政府。
3.1.5TOT。TOT指政府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移交(T)给私人企业经营(0),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的从私人投资者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项目。待经营期满后,再把原来的项目移交(T)给政府。该模式可避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期的巨大风险,期限相对较短,通常为10~15年,同时能够为已建成的项目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作效率的提高[5]。该模式的运作程序如图所示:
TOT融资方式在几内亚和波兰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都有所应用(Penelop,J.Brook Gowen,1997)[6],我国的深圳污水处理厂建设也采用了该方式。
3.1.6PPP。PPP是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的方式。是政府将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权通过特许协议交给私人部门开发。由私人部门进行融资和建设、政府租赁投产的特许项目,然后再通过特许权协议安排,政府将所租赁的项目委托私人部门运营。该模式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减少了私人企业的投资风险,降低融资难度,同时参与项目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7]。其运作流程如图所示:
3.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主要市场融资方式的比较
为了加深对国外私人资本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筹资模式的理解,使之能够为我国所借鉴,有必要对这几种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比较研究,分析其各自的应用特点及存在的差异(见表3)。
从政府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来看:政府完全拥有所有权的为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政府部分拥有所有权为PPP,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完全丧失所有权为BOT、TOT。从项目的盈利性看:企业债券对项目的盈利性要求最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BOT、TOT、和市政债券对项目的盈利性要求比较高,PPP对项目的盈利性要求最低。从短期内融资的难易程度来看:BOT由于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风险完全由私人资本承担,在短期内获得资金最难,其次为企业债券、PPP,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TOT由于风险小,在短期内获得资金最易。从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来看:市政债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BOT、TOT、PPP都能较高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
4.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方式的选择和对策
4.1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方式的选择
为彻底改变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困境,实现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私人资本的顺利吸纳,我们应当从宏观上确定哪些筹资方式在实际运用中应优先采用。基于国外筹资方式的上述分析,考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不同特点,政府在确定市场筹资方式的优先顺序的过程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归纳起来这些因素主要包括:项目的盈利性、项目的运行条件、项目的产权变更、业主的特殊需要。
4.1.1项目的盈利性。众所周知,不同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盈利性是不同的。有的项目如管道煤气等项目盈利性较强,应优先采用企业证券筹资方式。有的项目诸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盈利性居中,应优先采取比较成熟的BOT、TOT方式,对于待建项目,可以采用BOT的方式,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一定时期内交由民营部门来完成。对于已建成的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经营特点(如经营收入稳定、项目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等)可以通过TOT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例如,北京市采取了市场化方案,将能直接推向市场的自来水、污水、垃圾、高速路等项目通过BOT或TOT的方式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有的项目诸如污水管网等项目融资,由于收费费率的限制,其回报率低或较长时期内难以取得回报,虽然项目本身能产生一定现金流,但完全推给市场企业却难以承担,因此,政府还应承担一定的投资责任,用政府的财政、税收资金来完成这一部分的投资。这类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进行筹资。
4.1.2项目的运行条件。BOT项目由于发展较早,目前在国际上已经拥有了比较完善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国际上成功项目不少,国内运行环境也基本成熟,因此运用上会比较规范,同时也有许多经验可以借鉴,应优先采用。又如我国证券化水平很低、法律法规不完善,甚至一些法规的规定与市政债券方式相违背,在我国现阶段采用市政债券有很多不便之处。
4.1.3项目的产权变更。不同的筹资模式的产权变更方式不尽相同,如BOT、TOT是非政府资金介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其实质是项目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在项目特许经营期,政府完全丧失对其控制权,因此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即使它有良好的盈利性,也不宜采用BOT、TOT。对于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因为其建设和经营权并不发生转让,政府在项目经营期拥有控制权,政府只需用项目的未来收益做抵押,因此相对而言,风险较小,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应优先采用。
4.1.4业主的特殊需要。由于上述各个筹资模式的原理及参与程度不同,因此各筹资模式都有自己特点,而其中更有些可以给业主带来额外的优势。如BOT、TOT、PPP由于投资者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因此能够带来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企业证券、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能够促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同时还能催生出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的证券中介公司和经纪人队伍。因此业主若要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应优先采用BOT、TOT、PPP。业主若要促使证券市场的发展应优先采用企业证券、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为更加清晰反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模式选择与影响因素的关系,将其列表如下:
从表4可以看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模式的优先选择因政府考虑项目因素不同而不尽相同。例如,一个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部门若考虑项目盈利性可能优先选择以企业债券为筹资模式,若考虑项目的控制性可能会优先选择PPP筹资模式。
这就使政府部门在选择筹资模式时应该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同时也要注意不能生搬硬套外国的筹资方式,而是应该根据我国国情,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加以应用,只有通过反复的完善和创新它们,才能更好为我国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所用。
4.2现阶段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开展市场筹资模式的对策
我们在开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模式的创新时必须考虑我国国情,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开展市场筹资模式的最大障碍在于没有良好的筹资环境,而要创造良好的筹资环境,根据我国现有的筹资环境,最为重要的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在于: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环境服务收费。
4.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投资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私人资本的流向与流量,而在形成投资环境的众多有形与无形的因素中,法律因素居主导地位,因为影响私人投资的各种因素往往是通过法律形式与体制反映出来,并直接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决定性影响。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市场化刚刚开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经营过程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会使投资者感到风险难测,投资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影响私人部门的参与热情。因此,为了推进我国环保领域市场化的进程,为国内、国外私人资本的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项目中政府、私营部门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要保障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也要兼顾投资者的利益。
4.2.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环境服务收费政策。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来安排,由政府财政支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费用,这种投资管理体制导致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和经营陷入困境的局面,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因此环境保护领域必须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和经济主体对利益的竞争以及供求关系的变动,自发地调节经济运营。然而就我国目前城市环境服务收费状况来看,很多城市还没有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而征收了用户费用的城市,其收费水平也远远低于设施的运营成本,市场无能力对资源配置起到调节的作用,私营部门自然也不会把资金投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领域。为了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建立环境服务收费体制。一个合理的收费制度不仅能够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良性发展,还可以通过把污染和经济挂钩,提高人们的保护环境意识,改变一部分消费者的行为习惯,从而减少污水、垃圾的产生量,从根本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结束语
从上述讨论中我们知道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实力还很薄弱,以政府资金为主,辅之以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及其他的传统筹资方式很难满足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我们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开展BOT、TOT、PPP、市政债券、企业证券、城市环境投资基金等筹资方式,吸收私人资本满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而在这些筹资方式的实际运用过程中,还有很多障碍摆在面前,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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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我国二十一世纪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最大课题之一。其本质是发展小城镇。国内外实践证明,加快小城镇建设可以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城镇人口,有效解决工农两大产业间的利益失衡问题,扩大农产品市场的空间范围,提高农民的相对和绝对收入水平。所以,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市化过程的必由之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战略性选择。
一、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问题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产生了质的飞跃。然而经济的增长与人类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人类的生存问题也随之产生。工业化范围的不断扩大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悖的因素。比如:空气的严重污染、气候急剧恶化、城市能源危机、交通堵塞、耕地面积骤减等一连串“城市病”的存在。面对城市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导致“城市病”的蔓延,这样的严重后果就是生态环境破坏的加剧,城市的发展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停滞不前。
城市的工业化进程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增长趋势和综合国力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提出的同时,我们首先应该考虑整个城市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是城市建设中处于基础且核心地位的重要环节。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仅提供给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各项基础生活设施,保障人们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居民的高品质生活,同时为城市环境与人的和谐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般是着重对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建设规模的扩张,其目的在于经济效益的提升,片面强调城市的外在美,从而忽视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种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而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威胁的行为本身就是盲目的、片面的、有一定风险性的。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充分建立并完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体系,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和谐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重要意义
在最大程度上满足现阶段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又尽最大努力照顾下一代人的利益,为下一代人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创造必须的条件,这就是可持续发展的准确概念界定。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们的城市已经拥有了一半以上的全国人口数量。因此,面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严峻形势,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部分。如果我们把城市建设比喻为人体,那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是组成人体必不可少的人体脉络。因此,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城市建设水平的高低。下面笔者从三个角度具体阐述一下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重要意义。
2.1在城市社会发展层面存在的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交通运输、居民水电气热的提供、环境绿化、消防、娱乐设施、通信设备、文化传播、医疗服务、卫生环保、科学技术等方面。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以人的需求为先决条件,并承担着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人们提供便利服务的重要职责。可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始终践行着“以人为本”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出发点是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做到无贫富阶级差距的平均占有社会财富。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就是福利及扶助的确立与实施。这些与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为了提供给城市居民各种不同方面的社会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同部门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并且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最终目标。比如:卫生环保部门为城市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及纯净的水资源,在最大范围内减少了居民的发病率,保证了人们身心的愉悦。医疗服务设施部门将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到人们的生活中,为人们身体健康的保持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科学技术设施的发展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部门以不同的方式为人们提供着不同层次的社会服务保障,从而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重大推动意义。
2.2在经济发展层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商企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其主要目标一般为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国家前列的城市。因此,如果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了,那么必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也会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从而引起领城市产业链的形成,对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正面作用。
其次,在城市的工业化进程中,可以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生产成果作为原材料,这种产业模式不仅减少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加快了城市总体经济发展速度。
此外,一个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是由城市的产品需求量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不仅改变了产品的生产模式,增大了产品的生产领域,同时使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得到了扩大,进而影响了城市产业结构的重大改变。
2.3在生态环境层面的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绿化与卫生环保部门为城市环境的绿化与清洁做出了重要贡献。一般而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环境绿化与卫生环保部门对人们的生活和城市整体建设是有双重作用的。一方面,环境绿化部门合理配置园林绿化面积,不仅增大了城市绿地的占有面积,美化了城市环境,同时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愉悦。卫生环保部门清理了城市垃圾,净化过滤了工业生产污水,从而减少了城市水污染的产生,保障了城市居民的饮水质量,同时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中,往往忽视了对部门之间充分协调与合作的重视。例如:科学技术设施部门在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便利城市居民生活的同时,随之而来产生的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就会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相背离情况的产生,破坏了和谐的环境氛围,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3. 传统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非可持续发展问题
3.1对基础设施的重要性认识不明确
在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建设中,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并未占据城市建设的基础位置,从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处于从属地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某种意义上是可有可无的,其实施过程也就不可能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很多部门均涉及到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产业结构变化等要素,而这些因素的存在恰好组成了城市建设的核心,关系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产业链的形成、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及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3.2实施数据过于笼统化
以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均是以人均指标作为参考数据的。这种情况下数据的产生不仅忽略了地区差异的影响与资源需求量分析的不同,同时在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可操作性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设施及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单一指标的引用不仅会引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局思想确立的偏差,而且如果将其运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中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将会彻底忽略对工程具体施工条件及环境要求的具体分析。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并指导实践进行的,而单一指标的生成是以人均占有量作为衡量标准的,而人均占有量不能称为实质意义上的理论,因此,人均指标方法的施行将施工单位局限在了一个小范围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生产技术的革新,创新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必备的技能已逐渐被人们所认可并接受。因此,只有突破原有人均指标的束缚,在施工实际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施工技术的创新,才能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3忽略长远利益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主要放在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求方面,而忽视了对环境、资源等有关生态平衡要素的发展。以人们的需求为核心的设施建设更加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短期发展,但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且不稳定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动力,因此,只有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着力点放在维持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方面,注重长远利益的发展,才能以环境促经济,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
3.4缺乏对项目后期维护工作的正确认识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实施不仅有利于城市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于城市内需的有效拉动及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战略意义。一个项目的实施不仅是为人们带来眼前经济效益,后期连锁效应的产生才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所在。近几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人们虽然越来越多的认识到其在城市建设中不可忽略的作用,但人们的主要认识还仅限于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的初级阶段,并未对项目后期的维护工作有正确的认识。一些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长时间的维护才能突显其综合效益,而在项目之初往往达不到人们预想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放弃了项目的后期维护工作,进而转向新项目工作的开发。比如:城市基础设施环境部门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弥补城市经济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面对现阶段生态环境已严重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的严峻形势,短时期的修复工作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长时间生态环境的保持工作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4. 加强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几个可行性指导意见。
4.1完善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民主法治建设
首先,建立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保证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的法律保护范围内进行,同时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其次,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相关管理部门的社会职能。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在以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前提条件下,结合居民的生活、生产需求,制定出与城市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及相关保障制度,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沟通与统一规划,避免项目之间冲突的产生,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稳步前进。
4.2打破城市建设政府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的局面限制
传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是政府与企业统一制定与决议的。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这种管理制度不仅不能使企业的市场竞争机制得到有效实现,同时政府过多干预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企业行为的严格约束。面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现状,我们迫切需要改变其内部管理结构,努力实现政府与企业管理职权的分离,彻底打破某些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垄断地位,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竞争作用。
4.3建立有效的群众反馈机制
在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才是社会项目发展与实施的核心要素。因此,积极响应群众意见,建立有效的群众反馈机制,发挥群众的广泛监督职能,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生活及生产需求,才能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从而实现项目本身存在的实质性意义。
4.4大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技术方面的革新
随着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及创新机制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应用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应将最新的科学技术应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着力发挥科学技术先进性的优势,努力通过技术方法的深刻变革来减少项目投资成本,提高项目基本经济效益,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面对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平衡矛盾关系,只有我们充分认识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发展中的关键地位,完善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民主法治建设、打破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与企业管理混为一体的局面限制、建立有效的群众反馈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技术方面的革新,才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修复生态平衡,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沈阳,周珂.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化发展思考[J].城市规划学刊,2008(1).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060-03
引言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与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自建国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比例较低。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城市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也在逐渐增多。从1986—1997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例为2.7 %~5.4%,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10.3%~16.5%,投资比例达到了联合国的推荐值,但低于同期世界银行在部分发展中国家的调查值。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互动的关系,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力度,也会带动和刺激城市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以推进中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资金是制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因素,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的收入分配逐渐向民生等问题倾斜,政府的财政赤字在不断地增加,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不断地下降,国家预算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日渐减少,因此必须改变现在这种依靠政府投入的融资模式,开拓更多的融资模式,在资本市场上实现更大规模的融资,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
1.城市基础设施的含义。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城市基础设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环保系统以及防灾系统等工程性基础设施;广义的城市基础设施除了上述的工程性基础设施以外,还包括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以及社会福利等社会性基础设施,中国通常所指的城市基础设施单指狭义的工程性基础设施。
2.城市基础设施的特征。(1)社会性。基础设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设施,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如城市的给排水系统如果设计的不够合理,建成后经常出现停水事故,必然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使得人们怨声载道。(2)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对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即公益性。如环保系统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水污染的发生,也可以消除恶臭气味的影响,这有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3)共享性。城市基础设施是全社会共同享有的公共服务,即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具有排他性,人们在享有某一基础设施服务的同时不能独自占有,而剥夺他人享有该服务的权利。(4)投资规模大。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它们的使用寿命比较长,一般是几十年,投资规模相当巨大,往往是上千万、上亿元。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的造价相当昂贵,一般每公里的平均造价是5亿元左右,如果轨道交通后期的维护得当,它的生命周期甚至可以达到一百年以上。(5)空间、地域和时间的不可挪用性,城市基础设施对空间、地域和时间有着极强的依附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成本具有沉没性,建成后不能挪作他用,基本没有残值。基础设施建成后必须按照设计的用途继续下去,否则巨大额度的投资将无法收回。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必须具有超前性,即必须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面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中国现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现状
作者简介:常杪,女,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北京100084);郝思文,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100084);马云,男,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黑龙江 双鸭山 155100)
中图分类号:F123.3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3)02002205收稿日期:20121218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全社会环保投资总需求约达3.4万亿元,并提出了在这五年中的重点工程,这部分投资需求约1.5万亿元。面对巨大的资金需求,如何筹集到所需资金成为是否能够保障“十二五”既定目标实现的关键。在这一背景下,基于与“十一五”规划环保重点工程投融资相关特征的对比,系统识别“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工程对应的主要环保项目,分析不同项目的投融资特征差异,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在不同项目中的参与空间及参与方式。
一、“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与“十一五”时期的特征对比(一)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类型的变化
相比“十一五”时期的十大环保重点工程,“十二五”环保规划明确了在重点领域优先实施八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虽然在工程类别上有所减少,但通过内容上的调整,尝试从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民生等角度进行划分,将原来独立出来的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等,分别纳入到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等大类中,从而使其系统性与定位性有所加强。
同时,通过重新定义与划分,“十二五”环保规划扩大了重点工程覆盖的领域范围,一批新的重点领域被提上日程,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电力行业脱硝、地下水污染防治、受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等,体现了不同时期环保工作重心的转移(如图1所示)。图1“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新变化在“十二五”规划中,虽然政府对环保重点工程给出了子领域大致的项目范畴,但总体上还是比较粗略,不能直接和实际项目挂钩。通过分析与环保相关的已出台的“十二五”规划政策,以及一些即将出台的规划草案,可以更为清晰地识别出“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对应的主要环保项目(如表1所示)。表1环保“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工程与对应项目
环保重点工程1213主要涉及的环保项目主要污染物
减排工程1213水污染物减排
(氨氮、COD)大气污染物减排
(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121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脱硝其他非电力重点行业脱硫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机动车尾气处理改善民生环
环境基础
设施公共
服务工程1213城镇生活污染、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1213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水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与改造垃圾填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渗滤液处理等)垃圾堆肥设施建设垃圾焚烧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飞灰处置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工程(隔离带、导流渠、蓄水池等)水源生态修复与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及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213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应急和评估能力建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与运行,人才、宣教、信息、科技和基础调查1213环境监测、预警、应急设施与能力建设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常杪,等:中国“十二五”环保项目投融资特征与趋势分析可以发现,“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覆盖的主要环保项目的范围很广,但也有一些项目在不同的工程分类中有所重叠,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在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工程、农村环保惠民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中均有涉及。
总体来看,“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相比于“十一五”更凸显公益性特征。除了传统的生态保护、环境监管等政府主要负责的内容外,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工程、农村环保惠民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等大类也都以“民生”、“公共服务”等字眼为核心,表明政府着重强调的公益性理念。同时,从上述识别的“十二五”规划中新增的一批重点领域来看,诸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大多也属于公共性较强的工程。因此可以肯定,相比于“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在环保领域的财政支出规模与占比,主导实施更多类型、更多数量的环保重点项目。
(二)环保重点工程投资规模的变化
从“十二五”时期规划实施的项目数量与结构来看,同样可以发现上述规律。
“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其中8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投资需求约1.5万亿元,较“十一五”增加了一倍多。
具体到重点领域来看,根据有关规划,“十二五”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约4 300亿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近2 636亿元,分别比“十一五”实际投资额增长14.1%与370%。在投资配比上,污水处理领域的管网建设、垃圾处理领域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分别达2 443亿元和1 730亿元,分别占各自领域总投资的56.8%与65.6%。虽然政府多年来在污水和垃圾处理领域积极推进市场化,但相对来讲,作为“十二五”重点工程的管网建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由于公益性较强,其多数项目尤其是管网项目仍会以政府投入为主。
二、“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各项目的投融资特征分析不同环保项目的投融资特征有较大的差别,首先与项目的投资原则及自身特点直接相关,同时也会受到相应的投融资机制设计的影响。
为了能更清楚地加以分析,对表1中主要涉及的环保项目,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重新进行了归并和调整,分为工业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资源回收再利用、其他等五大类以及若干小类。
在我国,对于一些公益性较强、影响范围较广的大型环保项目,根据“公共物品效应最大化”原则,政府负有主要的投资事权;依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企业对治理自身的环境污染负有责任;依据“使用者付费”和“投资者收益”的原则,企业及个人对清洁改造等有益于自身的项目,具有投资权责\[1\](P50-55)。但同时,伴随市场化进程,部分政府事权项目的投资主体也开始呈现多元化特征。
环保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通常是相对而言,并没有一个特殊的标准。通过调研国内“十一五”支持的部分环保项目,可以总结不同类型项目的投资规模。其中,规模较大的项目主要以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投资规模能达到几亿甚至几十亿;规模一般的项目主要以工业污染处理及资源化设施建设、县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投资规模为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规模较小的项目主要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代表,投资规模一般在几万或几十万以内。
环保项目并非完全没有经济效益,而是随项目类别的不同有所差异,一般可分为三类。有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主要包括可以直接给企业带来回报的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及能够依靠政府定价或者政府补贴获得经济产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电厂脱硫设施建设等项目;本身没有经济效益的项目主要包括绝大多数的工业污染治理、生态防护等项目;有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主要包括含排污权的工业污染治理、捆绑地产的土壤修复等项目。
综合上述分析角度及结论,可得到“十二五”环保重点项目各自的投融资特点(如表2所示)。表2“十二五”环保重点项目投融资特征分析
项目类型1213项目投融资特征投资主体1213投资
规模1213明显的
经济效益1213企业自身废水处理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危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1213政府/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工业场地修复1213企业1213较大1213无工业污
染治理1213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有(电价补贴)1213电力行业脱硝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钢铁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工业除尘设施建设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无1213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1213政府/企业1213较大1213有(处理费)
环境基础
设施建设121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1213政府/企业1213较大1213有(处理费)121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213政府1213一般1213有(处理费等)1213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213政府1213一般1213有(处理费等)1213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213政府/个人1213较小1213无生态及自然1213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建设1213政府1213较大1213无资源保护1213生态及自然资源破坏修复1213政府/企业1213较大1213无121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有(节约成本)1213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有(节约成本)1213硫磺回收工艺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有(节约成本)资源回收
再利用1213建筑废物资源化1213企业1213一般1213有1213秸秆综合利用1213企业/个人1213较小1213有1213农村沼气工程1213企业/个人1213较小1213有1213畜禽粪便资源化1213企业/个人1213较小1213有1213放射性污染防治1213政府1213较大1213无1213机动车尾气处理1213企业/个人1213一般1213无其他
1213环境监测能力建设1213政府1213一般1213无1213噪声控制设施建设1213政府/企业1213一般1213无三、“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政府财政与社会资本参与性分析(一)政府财政投入重点
近年来,受国际经济状况和国内抑制通胀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影响,国内的经济增速明显下滑。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硬着陆”,政府一方面采取逆回购、降存准、降息等货币手段来刺激经济复苏,同时财政的支持力度也出现了一时间的“热闹”局面。2012年3月底以来,发改委已经明显加快了项目核准与审批速度,4月份批准的项目数达328个,远高于上年同期的173个\[2\](P64-68)。
就推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来看,出口由于受制于他人,复苏回暖的可能和速度取决于国际社会发展和变化;以国内经济的现实状况和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稳定体系来看,用消费带动经济在国内缺乏稳步推进的可操作基础;而只有投资是国内各级政府最容易实施,也能够最快见到效应的手段。
相对于货币政策旨在启动经济的基本面,财政的发力带有明显的领域偏好和支持倾向。2012年5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启动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节能环保等领域“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这说明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意识到财政支持的着力点应不仅考虑经济的回暖,更重要的是要重视结构性分布。
综上所述,伴随城镇化进程具有巨大衍生需求,能够拉动上游多行业发展,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质的环保项目将会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未来几年,政府主导下的环保投资应进一步放松,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及信贷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根据上文对重点环保项目投融资特征的分析可知,政府财政主要投入的项目包括:城镇和农村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危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噪声控制设施建设、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应着力增加在这些领域的投资,给予更好的政策性支持。
目前,我国在上述环保领域的财政投入主要有财政拨款建设、设立专项资金补助、特殊电价、税收优惠等形式。相对来讲,前两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更广、更直接,而后两者则更多地使与项目相关联的环保企业得以获益。
通过梳理和对比不同领域专项资金的特点,可以发现,目前已有的专项资金基本上覆盖了传统上政府主导的全部种类的环保项目。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领域有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生态湖库专项资金、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领域有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危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领域也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相对来说,一直以来重点关注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极强的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两个领域的专项资金设置更为完备。另外,在支持方式上,多数专项资金均从以前单一的补贴转变为补贴与奖励相结合,激励机制更为成熟。
目前,针对“十二五”期间的环保投入,政府已公布了部分领域的财政支持额度,相比前几年都有大幅提升。其中,2012年中央投资1 700亿元推进节能减排,主要涉及领域包括管网建设、农村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规模2012年达55亿元,2013年将增至135亿元,并要求地方予以配套资金;中央财政在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上至少投入10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资500亿元;中央财政将以百亿元为单位增加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的投资。
未来几年,除了要进一步扩大拨款建设金额外,政府还应重点加强专项资金补助的扶持力度,扩大受益范围至新兴领域,并及时调整和规范资金使用办法,在坚持补贴与奖励并行的基础上逐步增补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等支持途径,更大程度上促进各地兴建环保项目,推动有关企业的发展,带动资金的融通。
(二)社会资本参与途径
虽然政府着力强调加大各级财政在环保项目和促进结构调整方面的投放力度,但同时也在积极尝试拓宽环保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以扩充投资总量,弥补资金缺口。
2010年,相比“非公36条”更突出操作性和执行性的“新36条”出台,即旨在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其中明确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包括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在内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这无疑对“十二五”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项目投资有着很大的刺激作用。在配套政策及时跟进,给予民间资本合理的回报空间,并得到有效执行的基础上,可能会加速环保项目市场化的进程,促进相应项目数量的快速增长。总的来看,“十二五”期间,社会资本介入的环保重点项目在参与范围与方式上将有着更多的灵活性。
相对来讲,社会资本更加青睐市场前景广阔,投资事权主体是企业或政府,但市场化程度较强的环保项目。综合考虑回报率、收益稳定性、投资回收期等要素,规模过小的环保项目由于投入小、持续时间短、单个项目的操作成本过高,通常难以引起社会资本的兴趣,大型项目仍是社会资本的首要偏好。另外,社会资本更倾向于有明显经济效益或是间接经济效益形成机制较为成熟的环保项目。
通过对比上文重点环保项目的投融资特征,可以筛选出满足社会资本参与偏好的项目,包括: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硫磺回收工艺、建筑废物资源化等。同时,鉴于脱硝电价优惠补贴政策于近期试行,电力行业脱硝设施建设项目也适宜社会资本参与。在这些领域中,涉及政府事权较强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可以采用目前较为流行的BT、BOT、TOT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协同;而通过为企业节约成本或买卖再生价值盈利的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则可由回收利用企业直接建设运营。此外,类似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项目,虽然由政府主导且无直接经济效益,但该类项目中会涉及到环境监测等设备提供企业,这些环保企业可通过买卖设备获益。
对于自身条件不适宜社会资本参与的环保项目,有一部分可以通过模式创新来改变投资主体、投资规模或投资效益,从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除了上面提到的BOT等已经成熟的优化投资主体的PPP模式创新外,运用场地修复与土地资产捆绑的模式,生态及自然资源破坏修复中的涉及污染场地修复的部分项目可以通过土地开发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涉及保护区生态修复的项目能捆绑旅游开发的数量较少)。在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地区,由于总量控制下的环境产权实行市场化流通,使得污染减排的效益可以更好地实现货币化,因此对应排污权标的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可以通过买卖减排价值、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获得经济效益。另外,目前主要由政府投资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以通过项目打包及BOT等模式改变项目的投资主体、规模和收益,提高社会资本的参与度。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于目前试点地区较少、收费标准不一,探索应用上述模式进行推广仍需较长时间。
此外,在酝酿出台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政府明确提出将在环保重点领域大力探索推广“合同环境服务”。这一模式是最近出现的崭新概念,强调用户依据实际的环境治理效果付费给治污企业。目前,国内对“合同环境服务”的定义及内涵尚未形成共识,该模式一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取得突破,势必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项目的领域和方式,需要重点予以关注。
(二)河堤、自来水管网设施。近年投入20万元资金对集镇上马桥、__三桥、下马桥两侧河堤进行加固;改造3000米老化供水管网,新增5000米供水管网,新添2台11千瓦抽水机。集镇供水量由原来的每日80余吨达到了200多吨。目前,__镇的饮用水基本达到环保要求。
(三)小港咀垃圾焚烧场。为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投资68万元,占地1.2亩的小港咀垃圾焚烧场已建成投入使用,达到环保建设标准,全镇垃圾全部清运至小港咀进行分类焚烧。
(四)石咀水库饮水管网工程。为解决大部分群众饮水问题,__年共投入200万元资金,新建蓄水池、过滤池、消毒设施、厂房等,铺设管路7000米,能解决7000余人的饮水问题。
(五)配齐配强保洁员和保洁工具。全镇13个行政村共配备了82名的村级保洁员,新设环卫所,配备环卫所长一名,负责管理环卫所日常事务,集镇配备了10名环卫工人,聘请保洁人员6名。另外,我镇加大资金投入,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再配备1辆垃圾中转车、10个垃圾收集大板车、6辆手推车、50个垃圾箱,新建7个垃圾池。
1、进一步争取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上级财政拨付、镇财政投入、征收垃圾处理费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1)06-0092-04
[作者简介]胡绍雨(1980-),湖北武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教师,南开大学博士,研究方向:公共政策、财税研究。
环保投资是解决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决定性因素,也可以说是实现清洁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研究如何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环保投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环保投资状况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体制和政策的发展,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环境管理理念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投资格局逐步由单一的投资渠道转变为多条渠道,由单一的投资主体转变为多个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但就目前情况看,环境投资的主体仍然是政府。
从环境保护投资的规模来看,随着环境保护投资体制的变化,环保投资规模也是逐年增加,环保投资总量一直呈上升趋势,环保投资占 GDP 的比例显著提高(如表1和图1所示)。从“十五”和“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例看,我国已经达到了法国、瑞典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这并不表明中国的环保投资已经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这是因为:其一,中国和发达国家处于污染控制的不同阶段。中国处于污染治理初期阶段,复合型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不仅要解决新的环境问题,还要解决历史欠账问题,而这些发达国家污染治理已经步入正常途径。其二,中国处于实现工业化阶段,产业结构与这些国家不同,而这些国家已经完成了工业化,实现了产业升级。因此,中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然需要更多的环境保护投资。
从环境保护投资的结构来看,环保投资主要集中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防治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①三个领域。由表2和图2、图3、图4可以看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三项投资,从投资量来看其绝对数额呈上升趋势,其相对数额增减变化不是很明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绝大部分比重,平均为55%;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例最小,平均为16%;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约占总环保投资总额的29%。
二、我国环保投资存在的问题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保投资具体实践相对照,可以看出我国的环保投资存在以下诸多问题。
(一)环保投资总量不足
中国环境保护投资总量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历史欠账太多。不少专家在总结发达国家污染治理的情况后认为,只有当环保投资占 GDP 的 1.5%以上,中国的环境质量才会呈现明显改善。而实际上,自 1981 年以来,中国的环保投资从未达到过这样的水平,而是长期在1%以下。环保投资占 GDP 的比例最高的 2008 年才有 1.49%。综合自 1981 年至 2008年 28 年的情况看,中国的环保投资平均大约只占到 GDP 的 0.7%~0.8%,也就是说,环保投资缺口一半。
二是环保投资远远低于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据中国首次的绿色 GDP 称,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 GDP3.05%。而中国当年的环保投资只有 1908.8 亿元,占污染损失的 37.3%,占恢复环境所需全部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的14%,差距很大。现在一个普遍的估计是,中国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占到当年 GDP 的10%以上,而每年的环保投资只占到不到 1.5%,若以这种情况发展,中国环境污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状况难以遏制。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求量很大,现有的投资很难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的资金需求。从四川省 14 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的投融资差距分析中可以看出,从 2000~2020 年,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缺口很大,维护费用的缺口也越来越大(见表3)。
四是从现实看,环境问题仍很严峻。现有的污染投资只是遏制了污染进一步严重扩大的趋势,环境质量没有整体改善的迹象,局部污染仍在加剧。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2008 年,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污染严重;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但东海、渤海污染较重;城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但部分城市污染仍然严重。近期又有报道,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上游的水源地也发生了严重污染。而要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客观上都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投资。
(二) 环保投资效率不高
环保投资效率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资金投入效率不高。用于污染治理设施的资金存在被挪用现象,在建设过程中浪费现象严重,从而造成投入资金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未形成应有的规模。国家用于生态环境的投资也大多存在浪费现象。如用于植树造林的资金,不少是只重过程,不管结果。植树是“管种不管活”,从而造成“年年造林不见林”,资金浪费十分严重。
二是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者不运转而影响治理效果的报道经常见诸媒体。其原因有:不能保证严格执法的持续性,阶段性执法运动过后,存在一个松懈期,使污染者有机可乘;工业污染治理技术落后或成本高,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大大增加污染企业负担;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与企业生产不相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超负荷运转。总之,污染治理设施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处理效果,从而影响了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效率。
(三)环保投资结构有失公平
近年来,农药、化肥、地膜等造成的污染日益加剧,污染企业向农村的转移也使得农村的环境状况令人担忧。目前,中国农村还有 3 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 5 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 1. 2 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而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一直是环保投资的盲点。现在,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为零。与城市系统较严密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比,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几乎是一片空白。城市环境的改善往往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而农村没有得到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
三、实现清洁发展,
完善财政环保投资政策的建议
1. 继续发挥政府环保投资主体的作用。在环境基础性设施或生态建设初期,环境投资具有耗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不可划拨等特点,此时市场不愿意或没有能力介入,需要政府投入资金“筑巢引凤”。财政资金主要投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或区域污染整治、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同时,也要改革投资体制,要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污染治理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等方式,转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对于重点地区的治理项目、有明显污染削减的技术改造项目等,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或排污费补助,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 提高财政环保投资规模。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环保投资规模必须不断增长,并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全社会环境总支出增长速度,不低于 GDP 的增长速度;二是确保财政用于环保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三是确保当年的环保投资总额不低于完全治理当年污染所需的资金总额。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看,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要使环境状况不继续恶化并有所改善,环保投资总额不宜低于GDP的2%。
3. 优化环保投资结构。要合理配置政府环保投资在城乡之间的分配、地区之间的分配。同时也要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在加大政府财政投资的同时,吸引各种力量进行环保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及其投资范围和责任。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政府投资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地方政府在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方面负有更大责任。中央财政应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行投资、建设、监管、运行四分离,建立合法、高效、廉洁的建设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预决算制度和监管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提高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政府环保资金投入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停止后续项目的拨款,并且实施严格的处罚制度。建立透明、公正的项目选择和管理制度。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必须进行费用效益分析,在分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在项目选择上严把关,不合理的项目决不上马。积极做好已建项目的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政府投资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确保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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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Investment Policy f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Based on Clean Development
Hu Shao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