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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条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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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条件

篇1

协调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的一项内容,在国家制定的标准监理委托合同格式范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已经明确。之所以在标准合同中进行反映,说明了协调工作是监理业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统筹配合,正确处理各方的关系,调动上下左右的积极因素,聚合相关建筑工程进行过程的各项事项协调推进的正能量,最终能够保质保量、安全如期的圆满完成建筑产品交付使用。

一.协调工作的必要性

1、社会转型时期的服务性行业需要

监理工作作为建筑工程中咨询服务行业的一个内容,决定了它的服务性质。特别是当今,国家提出了深化各方面体制改革,提出了政府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理念,应该说是执政理念的一个很大改变。而工程监理作为建筑工程领域内的一个政策性很强的行业,更应该扮演好自身的角色。作为从事工程监理行业的工作人员,如果质量更好、效率更高、实力更强地开展工作,则应该在工作观念从传统的监督管理调整为服务系统全局的转变。为此,协调工作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显得更加重要,从而也为提高监理工作能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好口碑提供了一种解决方式。

2、建筑工程的系统性、复杂性的需要

建筑工程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一个建筑产品的完成牵扯到包括土地、建材、环境、机械、人员等很多要素,要把这些要素在比较短或者有限的时间内整合起来,同时还要满足相关的建设程序,满足各种国家、地方、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建设单位、设计要求的使用要求、规范标准等,而形成建筑产品的这一过程,会由于在满足上述各种规定、要求的同时出现很多涉及相关单位的矛盾与问题,这就决定了施工过程中必需一个统筹协调各方关系的职能部门,通过协调工作,公正的平衡处理这些事宜,和谐的推动工程项目向前进行。

3、施工过程的预防为主、主动控制及时效性的需要

施工过程是主动控制为主,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一个控制过程。需要经常性的组织各参建方的协调工作,通过协调工作,做到预防为主、主动控制及时的达到预控的目的,提供了必要性解决途径。

二.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

一般来说,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主要分为三类,前一种为内部协调,后两种为外部协调。具体为一是监理项目组内部协调工作,二是近外层协调工作,三是远外层协调工作。

1、监理项目组内部协调

(1)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总监作为项目的委托人,不仅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是监理组的总负责人。首先,与公司层面的协调,总监应该尊重公司的安排。其次,与监理组人员的协调,总监应该在各方面起垂范带头表率。这种以身作则的榜样力量自然会赢得监理组人员的好感与尊重,内部协调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监理组内部人际关系的的协调;一个团结、融洽、合情合理的人际关系必将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拧成一股绳的团队。做到量才用人,性格互补。调解做到要不计恩怨,要顾全大局,要尊重当事人,平等待人;不要恃强凌弱,以“权”压人,要有理有据,有章有法,有的放矢;要采取主动、宽容、友善的态度,通过及时沟通、个别谈话、会议和必要的批评等灵活的方式方法,使全体监理人员处于团结、和谐、热情高涨的气氛中工作。

(3)监理组内部的职责分工协调,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合作分工统一无遗漏,安排细致、制度严格。发挥团队中每一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潜能,实现团队的价值的最大化。

2、近外层的协调 即协调好工程各参建方的关系工作。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2)勘察设计单位的协调;(3)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的协调;(4)专业(劳务等)分包单位的协调。近外层的协调工作,是整个工程监理协调工作量较大的一部分工作,必须本着不偏不倚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远外层的协调 即协调好建设项目没有合同关系的相关工程外部的工作。这其中包括(1)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2)与社会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3)与社会团体、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协调等,必须做到做到严格遵纪守法与遵守公共道德。

三.监理协调工作的方式

协调工作虽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处于尾项的职责,但是它却是其它两项 “控、管”的工作的起桥梁作用的基础。缺乏协调工作,其它几项工作夜将很难开展起来。监理的协调工作为了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及矛盾,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的。

1、口头交谈 包括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

2、书面协调 当需要精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3、会议协调 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性监理会议等。

4、访问协调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请两种形式。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进行的。

二.做好监理协调工作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尚有不规范之处,少数人的守法观念薄弱,不正之风猖獗,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是做好协调工作的思想基础。

2、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很强的善于学习的能力 我们熟知,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的技术水平外,还必须是一名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懂法律的,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这方面的“全才”。并且,当今世界,科技知识日新月异,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不断涌现,如若做到与时俱进,跟上形势,具备相当的技术、管理知识,必需具备善于学习的能力,不但能够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也会避免经验教条方面的错误,赢得各方的尊重,才能在协调工作中运用自如、如鱼得水,达到客观、公正的处理解决好各项事情。

3、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物质世界较为发达,而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的背景下,更需要心中“有杆称”。只有坚持好底线,把握好原则,协调工作开展起来才能到位,才会有说服力,效率才会更高。

总的来说,做好工程监理的协调工作,需要汇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面信息与智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及时高效的解决处理各项问题与矛盾。汉代王符说:“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就是说大鹏冲天飞翔,不是靠一根羽毛的轻盈;骏马急速奔跑,不是靠一只脚的力量。协调工作要做好,工程监理要做好,就得需要协调调动项目全体参建各方的力量,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质量更好、工期更快、成本更低的完成建设项目任务。

参考文献:

篇2

Abstract: the project director as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company representative, exercises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with the authority of the contract, and performs the obligations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and is responsible for the entrusted supervision work. To the company responsible for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to the project owners are responsible. Project director is in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work center, an organization coordinated ability strong governor can make working more smoothly to develop, he is the whole project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organizers, coordinator and the supervisor.

Keywords: total supervision engineer,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role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中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

什么是组织协调工作?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含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它单位等要素。这些要素各有自己的特性、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活动的目标。这些要素之间互相联系,也互相制约。为了使这些要素能够有秩序地组成有特定功能(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和共同活动目标(按工期、保质量,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的统一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进行组织和协调,这个力量就是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而总监的组织协调作用尤为突出。

“组织”的含义是“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完整性”。“协调”的含义是“配合得适当”。组织协调就是通过外力使整个系统中分散的各个要素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整体性,并且使之配合适当。换句话说就是力求把系统中原来分散的各要素的力量组合起来,协同一致,齐心协力,实现共同的预定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是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监理单位必然要承担起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这项组织协调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领导者,因此在组织协调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自觉地始终处于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地位并积极地发挥作用。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

监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性,甚至有人认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只需要做一项工作,那就是组织协调工作。当然这是广义的,它包括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进度控制、工质量控制、造价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本人认为:

(一)总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的技术水平外,还必须是一名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懂法律的“全才”。另外由于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事务复杂多样,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是“通才”,即总监理工程师还应该通晓其它有关专业的基本知识,例如总监理工程师是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他还应该通晓有关水、电、暖通,甚至关于预算、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这样才能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好项目监理机构的领导工作。“全才”和“通才”是总监理工程师的物质基础。

(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因为总监理工程师会遇到形形的人,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尚不能规范,少数人的守法观念薄弱,不正之风猖獗的时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站稳立场,洁身自好,带好项目监理机构一班人,在不良风气的浪潮中努力拼搏,为了项目监理机构和所属监理单位的声誉而努力。另外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有坚定的敬业精神,能够看到工程监理事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愿意为国家建设和所属监理单位的发展作出贡献。这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思想基础。

(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度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才干和综合能力的体现。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面对种种错综复杂的情况,接触形形的人,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有能力把情况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理顺关系,找出经纬,分清主次,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接触形形的人,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有能力把情况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理顺关系,找出经纬,分清主次,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才能把所有的力量组织起来,向共同的目标前进。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基础。

总监理工程师能够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基础,一是靠本人的素质;二是靠本身的修养和锻炼;三是靠上级领导层的培养和教育。

三、构建项目沟通协调的平台

(一)内部协调

1、公司内部协调:(1)与法人代表的协调:取得授权及授权范围;(2)与对口职能部门的协调:取得公司种类资源的支持,包括人员、技术、费用等待;

2、项目部内部协调:(1)项目部组织协调:建立工作制度和沟通方式,优化工程程序,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各专业部门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界面;(2)各层次人员:人员选派,定位定岗,客观评价,和谐相处。

(二)外部协调

1、近外层协调

(!)建设单位的协调:贯彻建设单位实施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进展和问题,协调其与施工方的关系;

(2)设计单位的协调:协调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组织实施工程变更;

(3)施工总包单位的协调:施工准备协调,对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纠纷、违约行为、资料文档管理、工程验收等的协调;

(4)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分包范围和内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督促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篇3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有关监理责任和责任风险的问题,已成为业内专家和学者关注的热点之一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监理行业无论是政府管理层还是企业的操作层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防范监理责任风险的重要性,对监理责任风险可能对监理行业产生的严重影响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旨在通过实际调查分析,探讨在现有法律制度下,我国的工程监理将会面临着哪些主要责任风险,同时,对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进行剖析,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及监理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形成分析

1、责任风险形原因

可以分为人为和非人为两种情况来谈责任风险的形成问题,由于与业主、开发商等的沟通与关系不明确、或者监理人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风险,属于认为风险,占主要的责任形成因素。非人为责任风险政策变动、气候等外在环境的变化导致的风险出现和存在。

2、责任风险的类别

(1)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了工程损失,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于工程中某些涉及到需要由设计者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内容,如钻孔桩和桥梁基坑的地质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利用自身的权力或者接受业主单位的口头授权单方面指令承包商进行相应的作业,而工程因此发生了损失,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了失职行为。例如,对于工作中该进行检查的项目未作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因此而使工程留下隐患或造成损失,就必须为此承担失职的责任。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工程损失。例如,由于疏忽大意,对某些该实行检查或监督的项目未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查监督,却未发现隐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同样要负相应的责任。

(2)工作技能风险

工程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需要监理人员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来提供技术服务,所以监理工程师即便是严于律己并对自身义务职责进行了贯彻和履行,但是由于自身专业技能水平的限制而仍旧有可能导致自身工作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如监理工作人员在对一些需要进行专门检查与验收的施工环节和施工部分按照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检查,并且检查和验收方法也相对科学,但是却由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缺陷而导致了工程质量隐患与问题的产生, 虽然工程师在主观意识上并不希望出现工作纸漏,但是事实上在新工艺、新材料更新速度较快的背景下,任何一位监理工程师都难以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握全部相关技能和知识,所以这类风险也无法完全规避。

(3)管理风险

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问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4)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5)社会环境风险

社会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以及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在业主方面. 主要包括业主不执行项目建设程序. 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选择素质较差的承包商对项目投资的不规范介入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干预现场管理工作, 不遵守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对质量要求过高等。在承包商方面主要包括承包商投标时不诚实. 缺乏职业道德. 施工中偷工减料. 管理手段落后. 在履行施工合同中违约等。在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方面. 一部分监理企业为了承揽项目相互压价只好减少投入、降低成本监理人员缺兵少将设备不到位, 监理效果大打折扣监理企业责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升局。

二、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防范措施

1、 对监理合同进行严格履行是对监理行为风险作出防范的基础

合同意识是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的开展中必须树立的基本意识之一,这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根据工作中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心中有数,在清醒认识到自身义务与职责的同时不仅要对自身的义务与职责进行严格的贯彻, 同时要重视在自身义务范围和职责范围之中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 将合同作为问题处理的依据。在业主委托范围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合同赋予的权利进行正确行使,通过对所需技能的充分掌握与利用来勤勉、谨慎的提供监理服务。

2、强化自身的专业技能是对监理责任风险进行防范的保障

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提供优秀监理服务的基础条件, 努力学习并提升专业技能也是工程监理职位对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如果忽略学习并墨守陈规而仅仅以经验为依据来进行工作的开展将难以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的要求, 同时自身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也难以避免,所以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与自身技能的现状, 而应当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技术功底并锻炼自身协调组织能力,从而对因技术不足所引发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3、 热情服务项目业主,劝解纠偏不当行为

由于监理是中介技术服务行业,监理的活动依据是业主的委托监理合同。因此,监理的质量方针必须是服务业主,满意业主。对于来自业主方的风险干扰,监理应该从热情服务的角度出发,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耐心做好劝解工作, 尽力纠偏业主的不当行为,减少这类风险带来的责任后果。

4、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禁止施工违规操作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也是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的强制性法规。只有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 禁止施工违规操作, 才能有效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此,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施工生产的工序操作和环境状况的检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从而使监理工程师真正履行职责,彻底规范责任风险。

综合分析,建设工程责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缺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监理责任界定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建立健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来公正、合理、合法地界定监理责任。作为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增强监理责任防范意识并且有所作为,避免承担不相应的监理责任。

篇4

一、概述

“三控三管一协调”是一种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工作建设监理工作的“三控”、“三管”、“一协调”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 “三控” 是: 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三管” 是: 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是:对内、外的全面协调,作为桥梁和纽带将项目人员形成一个整体。

二、 投资成本控制

在工程前期,监理人员是接触不到成本控制的,比如,同种材料,甲方和乙方的定价都不一样,这时候我就会在中间调节,寻求最优价格,既维护甲方的利益也不损害乙方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原则,我认为不能有私心,要站在业主的角度,同时维护施工单位的正当合法利益,双方都要考虑。

三、 施工进度控制

在学校的时候,进度控制作为主学科,比如施工进度计划分为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季度(月、旬或周)进度计划4个层次。进行进度控制首先必须按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施工计划书。以图纸为前提,根据合同要求编写好施工进度计划。一方面,对材料进场把关严密了,也可以保证工程进度;另一方面,施工单位按合同保证好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时,做好工期索赔。只有主动地为工程积极考虑,才能在施工进度上进行严格控制。进度得到良好的控制,需要优化进度计划。利用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优化,就是通过改变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充分利用关键工序的时差,科学地调整工期,不断地改善初始计划,在一定约束条件之下寻求优化的项目进度计划。

工期调整。工期通常是进度计划编制首先考虑的问题。在一定的资源用量与成本消耗条件之下,常常需要适当地调整计划工期,以满足规定工期的要求。

合理排序,工期最短,做好资源利用与平衡。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时,必须进行资源的平衡。不很明显,资源用量越趋于均衡,资源用量高峰就越小,资源使用的一次性费用就越少,经济效益则越好。

四、 施工质量控制

三大控制中以质量控制为目前国内监理的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监理工作开展

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监理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为降低影响,监理人员要及时与施工方进行交流和谈话,提出办法和方案,共同探讨。

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理体系

要使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就要有一定的监理体系、制度保障。对出现的问题能够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3、在施工前强化监理工作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在工程开工前就开始监理工作,对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设备进行抽查,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安全,为开展后续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对于质量、规格出现问题的材料设备,坚决禁止进行工地,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始终,在施工前落实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更要加强监理工作,施工过程是整个工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5、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当前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紊质和能力普遍较低,对工程监理有着很大的影响,为改善这一状况就要监理部门对监理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使其学会更多的监理知识和技能。 五、 施工合同管理

首先,要完全熟悉合同,带着监理部的人员对合同进行解读,对复杂的合同内容进行分析,全面了解合同实施产生的结果,及时发现合同中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早制定出相关策略,做好防范措施;其次,应将合同的具体责任有效地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程实践当中;再次,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要通过分析发现偏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以达到合同目标。

我在进行合同管理时,会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利,并根据合同条件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处理合同事件,较好的实现三大目标控制。

六、 施工信息管理

施工信息的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个工段和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保证项目施工信息方便的获取、存储和流通,以控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收集整理,学会总结,不走回头路,对上次犯的错,第二次、第三次坚决不能再犯,人不能犯两次同样的错误,这是名言,也是红线。

七、安全管理

根据监理规范与要求,目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越来越严格,体现出社会本身的进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性。因此,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监理工作比较重要的事情。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结合项目本身的特质和业主要求,比如在江浙地区,需要创立标化工地,有省、市、区标化之分,越往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就相对越简单些。但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具体实践中,我做到坚决执行规范,无论到哪个地方,规范是根本,对强制性需要完成的一定要执行。过程中多检查巡视,遇到不整改的原则性问题,上报业主,甚至建设主管部门,直至安全事项得以整改到位。

八、与施工相关的组织协调

工程项目的监理,离不开人、物、时、空等多方面的科学组织和相互协调。在具体的人力物力、主要与次要、供给和消耗、使用和储存、运用和修整、时间安排和空间排向等各个层面进行科学的组织部署,达到建设项目最优化的目标。在具体的实践施工过程中,要以工程技术经济为基础,兼顾国家建设政策和相关技术法规,协调运作项目计划和整体要求,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协调好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工种、各项资源能源之间的关系,为按时按质完成施工管理的任务而不断努力。

协调是最难也是最容易的事,如果不熟悉社会上的事,不懂得为人处事的道理,很可能难以做好,本人根据多年实践,一些方面的体会拿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

1、把握主要问题,善于抓大放小。小问题随时指出整改,大问题决不放过,适当给予施工单位空间。

2、灵活利用好现场情景,不能更改的错误,或整改的代价太大,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也不影响验收的,适度给予放宽,以后承建单位会给予较高的配合协作。

3、进度款审核提前,加快。

4、有自己的信息渠道。比如从施工班组和民工了解信息,作为参考。

5、对付强人要用强盗逻辑,不行的就是拆掉也不放过。

6、适当进行人情往来,比如隔三差五的和业主部长、经理层面的人吃个小饭。

结语

这就是我对监理工程管控的体会。在具体实操中,每个人的体会都不同,要做到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灵活利用自身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更快更好更完善的履行监理职责。

篇5

Discussion on How to Do Well Coordinated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ite by Supervision Engineer

Yang Wei-ming,Shen Jiong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HuzhouZhejiang313000)

【Abstract】Supervision engineers on-site coordination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to do a good job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an important part. Good coordination requires not only the professional staff of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level, theoretical quality,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need to have the ability to organize coordination, coordination methods and techniques.

【Key words】Supervision engineer;Construction site;Coordination role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已进一步提升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现就自己工作的体会,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再作讨论。

1. 监理工程师现场协调的作用

(1)协调是“三控制、三管、一协调”工作主要组成部分,它穿贯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之中,是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有关建设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和发挥投资效益的基础。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单位等要素。这些要素各有自己的特性、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活动的目标。这些要素之间既互相联系,也互相制约。为使这些要素能够有秩序地组成有特定功能(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和共同活动目标(按工期、保质量,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的统一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进行组织和协调,这个力量就是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即是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

(2)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牵涉很多部门和单位,各个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目标任务。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主要是业主、设计方、施工方、设备供应方和监理方。他们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但其出发点和侧重面各有不同。建设单位(业主)着眼工程质量,侧重于投资效益;设计单位主要注重设计意图的实现;施工单位侧重如何实现最低的工程成本。因而监理单位一方面按有关的法令、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与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另一方面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总体协调作用,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

(3)项目管理目标与各参与方项目管理目标以及各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相联系又相矛盾的。如对业主来说,进度目标包括设计进度、施工进度、设备安装与调试周期等,要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周期,就要求设计方缩短设计周期、施工单位缩短施工周期等,而设计单位为了保证设计质量总是想方设法延长设计周期,施工单位要赶工期就要增加支出并要冒质量方面的风险。因此,要实现项目管理总目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协调好各方之间的矛盾,总目标的实现和各分目标的实现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是各分目标矛盾统一的平衡结果。

(4)监理单位是接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对监理目标实现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现场监理工程师,既要充分理解工程总目标,明白业主的意图,要尊重业主的委托,认真、严肃地依法行使监理权,做好服务工作,以求得业主的高度信任和对监理工作的支持配合,还需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注重协调方法和技巧。在与工程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上,建设监理单位则是工程承包合同之外的独立一方,在建设过程中监督双方执行合同,公正地分配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公司之间的风险。

2. 监理工程师现场协调的方法

监理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单位的工作来实现的。因此,做好与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作中监理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的态度。监理要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及时汇报,以掌握信息,寻求解决对目标控制可能产生的干扰。要善于运用语言艺术、感情交流等有效形式,使工作中的分歧得到比较好的化解,并注意把握好适度用权问题。从大的方面把握好以下三点:

2.1坚持原则。

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是原则性问题,必须改正。如:肢解工程、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等。对此,无论施工单位无论如何强调客观因素,业主、熟人、朋友怎样暗中讲情,监理人员都不能妥协和放之。做好协调工作,首先要确保自身的素质,要过硬,要严于律己,做到行为上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工作上不故意刁难,处理问题有理、有据、有节、公正无私。只有这样,协调起来才会有说服力。

2.2把握工作的灵活性。

在监理工作实践中,随着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遇到原则问题的争议不是太突出,因为,多数承包商和业主质量安全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基本能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可是偶尔碰到个别的不正规的施工队伍和素质较差的业主,出现问题协调起来就比较困难。在监理过程中会出现如下一些问题,例如:为赶工期,进场材料送检结果没出来施工单位就坚持要用,突击赶工,不按施工程序进行,未经监理验收进行下一道工序,业主方工程代表也默认。这些问题通常均与业主有关,处理不好,容易形成矛盾。因此,在协调这些问题时,要开动脑筋、灵活处理,避免把问题搞得僵化,而不易处理。

2.3避免出现盲目性。

在监理过程中,有些监理工程师常犯一些经验主义的错误,不认真审阅图纸、不了解设计意图和业主方建筑使用功能的意图,凭经验监理,甚至有时会出现态度生硬、乱发号施令、盲目地说一些不该说的话,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使本来可以很简单化解决的问题变得很复杂,甚至出现僵化的局面。对此,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首先要吃透图纸,及时了解工程详细情况,要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讲话一定要十分注意场合和分寸,不能一味地站在施工单位的立场上,为施工单位辩解、强调客观,有意或无意地为施工单位开脱责任,给业主造成错觉,产生意见。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性质虽然有差别,但都是为业主服务的,只不过是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分工的不同,双方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因此,监理单位不应凌驾于承包单位之上,在工作中应注意充分尊重对方,营造一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目标同向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监理工作,甚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实现工程目标的双赢。

3. 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方式

3.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

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进行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项目监理工作和项目监理人员的意见。在召开监理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事故、支付工程款、工程变更的签认等监理活动开展之前,征取建设单位的同意。

3.2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

监理单位依照有关的法令、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与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目标实现最佳效果。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时,监理单位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予以维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并热诚地帮助解决困难,促使承包单位能够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3.3根据需要召开监理例会及专项、专题会议。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主持召开协调会,统一步调,交流意见,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及会议程序。会议内容于会前约定,会前明确开会的目的,会议的决议事项应对与会各单位有约束力。凡涉及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或单位,聚集一起开会共同研讨协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取得共识,使问题得到解决。

3.4协商是沟通双方之间情况,减少分歧,解决矛盾,统一意见,共同做好工作的重要方式与方法。

在监理例会和专项、专题会议召开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做好协商、协调工作,以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无效的争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T参加有关的会议,对于重大问题的协商与决策,也可召开由建设、承包、监理单位领导层参加的高一级协商会。

3.5协商的基础是信息。

(1)信息沟通包括通过各单位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如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与设计工程师之间、与承包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之间、与设计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之间、与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信息沟通也可以通过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进行。监理项目全过程控制是一个有机整体。但是从工作内容来看又由若干环节组成一个整体。根据各个环节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手段,环环扣紧,条条落实,是监理工程师实施项目全过程控制的重要职责之所在。

(2)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操作规程,并监督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管理网络,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组织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问题积累,造成协调困难。

篇6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每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各不相同,作为总监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协调工作上,不仅要团结内部,还要将近外层、远外层关系协调好,才能将监理工作顺利进行下去。做好协调工作首先要摆正心态,在监理部内部要有极强的亲和力,密切注意项目部人员的心理动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冲突的发生,如冲突已不可避免发生,则积极主动地消除误会,纠正错误,必要时可以先冷处理,待问题缓和后再处理;对外要分场合、分对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一、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

1、监理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与单位多

工程监理的协调工作随工程建设的系统环境一致,分为内部环境的协调和外部环境的协调。从工程内部的协调情况来看,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供应商等等;从外部的来说,主要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的政府机构或是公共事业单位如交通、水电等等。

2、监理项目具有工作协调的“磨合期”

参建各方的项目部都是根据工程的需要临时组建的,在协调方面难免有各自的方法方式,尤其是工程前期阶段,尽快协调好各方利益,统一项目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协调制度是该“磨合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3、监理协调工作的对象以人为主体

建设工程系统就是一个由人员、物质、信息等构成的人为组织系统。人员与人员的协调工作是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困难的。做好工程项目参建人员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

4、监理协调工作重在沟通联络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座桥梁,通过沟通能够直接和最大程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实现工程管理5要素(人、机、料、法、环)中“人”的要素管理。

二、工程项目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与业主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是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处理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工作前,应征求业主的意见。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应配合设计单位作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

3、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有关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

4、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监理项目部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政府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指导。

5、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首先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在委托监理范围之内采购合同,应明确监理责权,按正常监理工作执行;对委托监理范围外的采购合同,应要求供货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配合协议,并依此进行协调。

三、工程项目监理内部协调管理

1、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并使之正常运行, 是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前提条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为此必须掌握组织的基本原理。此外, 为了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监理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

2、内部应有明确的分工和协作。分工和协作是相互对立、 相互联系的, 只有分工没有协作会造成各自为政, 只有协作没有分工会造成职责不清、 管理混乱。具体地讲, 分工应把监理目标、 监理内容分配到各个层次、 各个有关专业及落实到个人头上, 明确各个层次、 各个专业乃至各个监理人员应该做的工作。协作是指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 专业与专业之间、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协调关系与配合方法。

3、分工的同时必须授权。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监理单位应根据承担的监理任务, 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行使合同授予的权限, 他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于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使其能够正确行使权力, 具体履行监理职责, 并领导其他监理人员的工作。

内部协调影响因素很多。与监理人员性格、才能、工作经验、个人精力、授权程度以及被管理的监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很大。此外,还与监理职能的难易程度、 工程地点远近、 工作的相似程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等客观因素有关。需积累经验并在实践中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

四、工程项目监理协调工作的策略和技巧

协调管理的核心就是处理好人际关系。而处理好人际关系就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沟通能力的关键是语言表达。要高屋建瓴、言简意赅,最好是妙趣横生。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协调能力。监理人员的言行往往可以反映自身的专业水准和自身素质。监理与各参建单位直接接触比较多,语言沟通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既不能唯唯诺诺、唯命是从,也不能盛气凌人。要做到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全面细致对本工程的了解,才能不卑不亢、有理有据地沟通解决问题。

做事先要会做人。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处理方式会导致不同的后果。有些业主思想偏激,认为监理就要保证工程质量,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先拿监理开刀。对于一些不冷静或不理智的做法,最好不要针锋相对、反唇相讥。要顾全大局,理智的面对。待对方冷静下来,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问题自然会解决。

时刻密切关注整个工程的动态,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及时发现不利事件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控。要有预见性、前瞻性,才能尽量避免不利事件的发生,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正确妥善的处理。

结束语

监理人员在处理各方关系问题时的方式尤为重要,监理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须具备公共关系学知识、超强沟通能力。最重要的是注重良好品德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水平,培养挑战自我的精神和境界,追求以德、才为基础的影响力和凝聚力。首先,要严格自律,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强化自我约束,时时提醒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进行监理活动。要从点滴小事做起,廉洁自律。其次,要讲奉献。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执着的敬业精神,无论工作条件多么艰苦,环境多么恶劣,都要无怨无悔地与项目参建人员一道,同甘共苦,共同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所建树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理人。

参考文献

[1]周振华.浅谈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J].山西建筑,2011.

篇7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如下: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条件如下: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除要求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五种条件外,还特别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物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如下: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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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项晓晓(1971-),女,浙江温州人,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副经理,工程师。(浙江 温州 3250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6-0107-02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五、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六、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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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空调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抓住了空调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点,注意各个工序的质量检查,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密切与专业工种配合,采取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措施,就一定能做好空调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保证整个建筑物的空调使用功能。

一、空调安装前工程中监理质量控制

1、注意与空调工程有关的 “预留”与 “预埋”

一个空调工程中的预留孔洞、预埋件成百上千, 一般又要求在土建施工阶段即完成这项工作。因此, 在对施工图图纸会审时, 监理工程师就要特别注意对设备、结构专业图纸中的安装孔、管道穿剪力墙预留洞、设备及管道支吊架预埋件、管道穿楼板预埋套管、设备基础等的平面位置、标高、几何尺寸进行审查, 检查是否有遗漏, 各专业之间要求是否统一, 是否满足设备工艺要求和管道走向要求, 图纸是否能够指导空调工程安装。有的空调设计图中注明、 预留孔洞、预埋套管详见、结施, 但相应的结构设计图中又是、 预留孔洞、预埋套管详见、暖施, 实际上两个工种都未交待清楚预留孔洞与预埋套管。有些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图中只对800 mm x 800 mm 以上的穿剪力墙孔洞注明尺寸,而其它孔洞不予注明, 这给监理和施工都带来不便。如某座18 层的宾馆, 合用前室和防烟楼梯间正压送风口都设在剪力墙上, 需预留24 个600 mm x 600 mm 的洞, 但在土建施工时遗漏, 到空调安装时才发现, 结果不得不在剪力墙上重新开洞, 既增加了投资, 又破坏了结构, 虽经加固处理但还是留下了结构安全隐患。有的工程按某一厂家的冷水机组外形尺寸预留了安装孔洞, 但是业主为了缓解资金压力, 冷水机组往往在土建工程后期才会招标定货, 特别是将电制冷的冷水机组改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时, 预留的安装孔洞尺寸太小, 不得已时只得将冷水机组解体后再搬入, 这样严重影响了设备的性能。碰到这种情况, 应充分考虑几种型式的设备进入的可能性, 将设备安装孔适当留大一些。有的工程采用预制空心楼板、水磨石地面, 这时一定要注意先预埋设备及管道吊杆后, 再进行水磨石地面施工。对于高层建筑中的主立管穿楼板时的预埋套管, 各层套管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并要考虑楼面贴地砖后楼板面增加的厚度。

2、空调系统安装前, 督促设计或安装单位提出尽量全面、准确的管道平面定位尺寸及标高

现在许多设计施工图上, 设计者只给出了主要设备的定位尺寸, 没有注明风管、水管的定位尺寸及标高, 或者即使有尺寸, 但不同专业之间管道碰撞、所注数据很不实用, 甚至管道与结构、装修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 图纸会签形同虚设, 给工程监理和安装带来许多麻烦, 往往先安装的管道施工很方便, 后安装的管道施工很困难, 施工单位互相扯皮,造成有的工程装了拆、拆了装。对于一个功能较齐全的建筑物来说, 在有限的吊顶净空内, 会有多个专业的管道。如空调专业的送风管、回风管、排风( 烟) 管、冷水管、冷凝水管, 给排水专业的生活给水管、排水管、喷淋管, 电气专业的强弱电桥架、母线等, 如果总承包方的施工技术力量强, 能够解决好各专业之间的互相配合问题, 则施工较为顺利。但目前比较多的情况是, 土建工程、室内上下水、强电等由一个建筑企业承包、空调、消防、弱电、装修则分别由多家专业公司直接向业主承包, 如果监理不力, 则会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笔者认为, 对于大、中型空调工程, 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督促设计人员在图纸设计阶段就解决好专业之间管道碰撞的问题, 绘制安装大样图, 监理工程师也应协调相关施工单位, 本着、小管让大管、有压让无压的原则, 制定详细的安装计划, 做到心中有数, 按图监理。

3、材料验收

空调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应由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对设备开箱检查,并做好开箱检查记录,施工前对于风机,水泵,空调机组等设备必须对应设计图纸与其他文件一一核实,且对于空调设备的性能做好有关试验工作,检查其各类参数和设计是否相同,风机盘管、空调器等要进行单机三速试运转及水压检漏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观察时间为2min,不渗漏为合格。风机盘管、空调器与管道的连接采用弹性连接,且宜在冷冻水管的进水管上安装水过滤器;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的基本要求,冷凝水要畅通地流到设计指定位置。

设备在安装前,机房地坪必须做好,墙面粉刷完毕,设备基础验收合格。设备的摆设方位尽量与管道走向相对应,还必须留

二、空调工程设备、管道安装监理质量控制

1、空调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空调送、回风系统;空调冷冻水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这些系统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对空调设备安装、风管制作安装、部件安装、水管安装、风口安装、支架制作安装、防腐与绝热、冲洗试验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空调冷冻水管堵塞, 保证空调效果空调冷冻水系统最常见的问题是管道堵塞,造成空调系统达不到设计要求。如笔者监理过的福州中亭街项目空调工程调试时一层某店面空调效果很差,散流器和百叶风口处有风吹出,但出风口处的温度却达不到要求。检查发现空调机组冷冻水管上的阀门已经全部开启,但压力表上的读数几乎为零,冷水机组的出口处温度计、压力表显示的温度、压力正常,根据这些可推断流经空调机组表冷器管束的冷冻水极少,可能是空调机组附近管道内有杂物堵塞,拆开冷冻水供水管压力表前的水过滤器,结果发现管道严重堵塞,堵塞的杂物经过清理后,店面的空调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因此空调管道施工中的敞口要得到保护、水系统管道清洗要认真、彻底,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监理,才能保证空调系统正常工作,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以下监督、协调工作。

(1)安装水管,操作人员要避免焊渣、塑料带等杂物掉落管道。管道临时敞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2)在管道的最低处安装一个口径稍大的排污阀。

(3)每根主立管的顶端设1个手动排气装置,系统注水时开启,注满水后迅速打开排污阀,将管道内的水尽快排走。

(4)管道清洗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监理记录。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配备空调系统的建筑工程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许多宾馆、商场、高层办公楼等建筑为改善室内的环境条件,提高人体舒适度,都相继配置了空调设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对这种专业性强、质量要求高、技术复杂的工程,空调安装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素质低的安装队伍进入到空调工程安装行列。这些安装队伍管理体系不完善,技术、设备、人员力量薄弱安装质量令人担忧。对空调系统来说,能否正常地运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安装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为确保工程质量,空调安装工程迫切要求监理的介入。根据多年的监理实践,空调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应重视主动和被动的控制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我认为施工监理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监督、控制。

参考文献:

[1] 储继瑞. 浅谈空调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J]. 科技创新导报.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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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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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在房屋建筑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其工程监理无论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还是设计图纸的审查都至关重要。以下是笔者在多个工程监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看法。

1 设计上发现的问题和看法

1.1设计深度不够

随着设计行业的规范化,设计部门的无序竞争得到扼制。但专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某些设计单位只重视经济效益而不重视产品质量,大院出图,新人设计,审图人员敷染了事,图纸质量可想而知。例如,某一商场建筑面积一万多平米,设置有通风、空调和防排烟排烟系统,分四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设有独立送风和排烟系统。设计人员竟将重达500公斤的落地式通风机和排烟机设置在吊顶内,也无安装详图。经向设计单位讯问,答复为“按规范安装”,但规范中并无相关对应条款。设备安装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监理亦无依据。为安全起见,后来通过监理协调,设计出变更,采用落地支架和吊架并用的方式予以解决。设计者对规范的理解不够,也是影响设计深度的原因之一。例如某政府办公楼属于二类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汇编》第8.4.1条明确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但图纸会审时,发现很多应设置机械排烟的部位均未设置。很多应该设置的场所均未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结构上相应的也就未留专用管道井。经监理和消防部门提出后,设计院虽然作了补充设计,但结构专业未做相应调整,致使新风口和排烟口均穿窗或通过主立面玻璃幕墙而出,导致建筑立面效果整体破坏,结构不合理,设备安装困难等问题,同时亦引起业主的不满。

1.2 基本原理问题:上述送风系统,设备均选用普通风机。设备均设置在吊顶内,于送风机出口配置消声装置。因为商场为大空间结构,设备没有被屏蔽,单在风管送风处设置消声器,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经监理协调,设计单位修改了设计,选用低噪音送风机组,既满足使用要求,又为业主节约了资金。

1.3 气流配置不合理:某医院大楼,根据功能分区,一般分为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例如手术室为无菌区,应设置独立空调系统,不应与其他区共用通风系统,以防止污染空气进入无菌区造成污染。某甲级设计院在设计中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方式,风机盘管设置在内廊吊顶内,新风虽然直接送入室内,但回风却经吊顶内混合后,再次进入室内,造成各区窜气,即使无菌区保持正压,也会造成污染。监理将问题提出后,设计单位保持原设计,工程按图施工,监理虽无责任,但给患者造成感染病菌的隐患。

1.4 盘管布置:对风机盘管的安装,通常有安装详图。风机盘管一般位于供、回水干管上方,风机盘管上只设有手动排气阀,当维修后重新注水时,风机盘管内极易存气,形成气塞,降低盘管效率。因此必须逐个手动排气,工作量大,给维护带来不便。但设计规范对此无特殊规定,笔者认为对大型高层建筑的空调系统,均应考虑自动排气装置,或者将盘管安装在回水干管下方,供水干管上方,以便由回水干管高端集中排气,供水干管低端设卸水丝堵,以便维修时集中排水,达到便于维护的目的。

1.5 系统形式不合理:空调系统水路通常分为同程和异程,对于布局较复杂的建筑,局部可能有二者混合系统方式,设计时除应满足使用要求外,同时还应以为业主节约投资为前提。同程系统的优点是冷、热媒供给均匀,易调节,缺点是多一根回水管;异程系统结构简单,但水量极易失调,要想调节必须加节流孔板或平衡阀,并且水力半径不宜超过50米。例如,某高层建筑12层的办公楼,由某甲级院设计,各层水系统全部采用水平异程系统,水力半径超过100米,且每组盘管均装设有平衡阀和电动调节阀,大大提高了工程造价,给施工、维护均带来不便。经监理建议并请来专家论证,建议系统改为同程方式,取消平衡阀和电动调节门,既节约造价又能满足使用要求,维护管理方便。

综上所述,由于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专业技能不同,设计阶段图纸质量、系统布置的合理性、投资控制等也因人而异。因此,监理在设计阶段介入是非常必要的。

2 施工阶段的常见问题和看法

2.1 吊架安装

在设备安装阶段,支吊架是否牢固涉及到设备安全运行问题。目前许多施工安装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并且以常规施工方法代替规范要求,楼板下吊架安装习惯采用膨胀丝固定吊杆,特别对质量大的设备也用此法。笔者认为不妥。笔者认为:1)支、吊架的固定应采用以下几种方法:a. 膨胀螺栓法。本方法仅适用于规格较小的风管支、吊架的固定。b. 焊接法。本方法适用于风管规格大,使用膨胀螺栓固定不能满足强度时,采用预埋件焊接固定支、吊架。2) 支、吊架安装前,按风管中心线找出吊杆敷设位置,单吊杆在风管的中心线上;双吊杆按托架的螺孔间距或风管的中心线对称安装。3) 支、吊架不得安装在风口、检查孔等处,以免影响操作。吊架不得直接吊在风管法兰上。支、吊架的间距按设计要求进行,每隔3 m 设支、吊架一个,风管垂直安装时,间距不大于4 m ,但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少于2 个。保温风管支、吊架必须在横担上衬垫外刷防火漆的硬木垫,木垫的厚度以风管保温的厚度为准。4) 不保温风管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1 要求。5) 保温风管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2 。6) 托架与风管间镶以垫木并不得损坏,所有阀门操作装置均设开关指示牌,操作装置露出保温层30 mm~50 mm。7) 风管支、吊架做法见下图。

风管支、吊架做法示意图

2.2 玻璃钢风管制作

目前风管生产企业很多,但有些企业既无生产许可证,也无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报告,靠私人关系大量销售其产品。有些监理对产品质量无法控制,便以监理通知的形式通知业主,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以推脱责任不了了之。玻璃钢风管制做应:1) 操作工艺如下:领料清洁板料展开下料剪切倒角咬口折方法兰下料打眼冲孔运至现场检验合口成型铆法兰洁净处理检验密封待安装。2) 金属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 mm ,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 mm 时,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 mm 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 2 m2 、中、高压风管大于1.0 m2 ,均应有加固措施。3) 风管弯头按《91SB6》标准图制作。空调、通风系统风管软接头可采用帆布制作,排烟系统可采用不燃软性材料制作。4) 金属矩形风管与角钢法兰连接时,当管壁厚度不大于1. 5 mm 时可采用翻边铆接,铆接应牢固。矩形风管法兰用镀锌铆钉铆固,法兰在铆固前先除锈再刷樟丹两道,矩形风管咬口处应严密、平整、无毛刺。5) 通风管道的连接方式为角钢法兰连接,适用于高压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及超静压系统) 。6) 风管的咬口形式做如下选择:矩形风管或配件的四角组合采用联合角咬口。咬口宽度和留量根据板材厚度定。7) 风管咬口缝结合要紧密,咬缝宽度要均匀,操作时,用力均匀,不宜过重,不能出现有半咬口或胀裂现象。8) 风管外观质量应达到折角平直,圆弧均匀,两端面平行,无翘角,表面凹凸不大于5 mm;风管与法兰连接牢固,翻边平整,宽度不小于6 mm ,紧贴法兰。9) 平时通风管道不得穿越各防护单元的防护墙板。

总之,监理应严格把关,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勒令退场。现阶段暖通规范过于简单、粗略,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3 进口设备:现阶段对进口设备报验有明确规定,但对进口设备经组装后销售的产品没有明确界定。如某工程,中央空调采用地温空调主机,其主要部分为进口,和其他国产设备配套组装后整体销售,设备进场时,审查报关、商检手续均无。供方只有本厂的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合同上也没有明确哪部分是进口设备,供方称“进口设备是批量进口,不可能每台都有报关”,商检手续,监理与供方不能达成共识。经与业主协商,业主认可后,准许进场安装。监理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明确责任由业主自负。由于多方面原因,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业主可能承担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

2.4 室内装修:室内装修对空调系统的影响很大。装修设计往往只注重美观而不注意功能使用,严重时可能影响空调效果,因此对装修设计的方案审查尤为重要。例如某酒店工程,空调安装在先,装修设计在后,但装修设计通盘没有考虑设备布置,将大量风口、排烟口全部封死。装修效果很好,但空调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装修效果一定要跟空调系统的布置综合考虑。

2.5 排烟口、排烟阀、防火阀的调试:排烟口、排烟阀均是消防排烟的控制器件,通常处于关闭状态。当火灾发生时,其自动或手动打开,并且均与排烟风机联动。手动装置应设置在儿童不易触及的部位,标高宜设在1.8米以上,并设有玻璃防护门和明显标志。调试时应检查其灵敏性和可靠性。由于设计原因,未明确手动装置安装方法,此时应通知设计单位,以补充说明的形式加以明确。

防火阀是防止火灾漫延、扩散的重要设备,通常处于常开状态。火灾时,当气流温度达280℃时,易熔金属丝熔断,防火阀关闭,排烟风机停止。调试合格后应及时安装易熔金属丝,切勿遗忘,以保障其正常状态。但经常有些安装企业,安装调试完毕,忘记安装易熔金属丝,造成质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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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1.质量和安全工作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

2.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

3.投资控制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

三、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四、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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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1. 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1.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1.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1)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1.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1)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2)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2. 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3. 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4. 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4.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4.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1)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2)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5. 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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