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工程监理的条件

工程监理的条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0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工程监理的条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协调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的一项内容,在国家制定的标准监理委托合同格式范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已经明确。之所以在标准合同中进行反映,说明了协调工作是监理业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统筹配合,正确处理各方的关系,调动上下左右的积极因素,聚合相关建筑工程进行过程的各项事项协调推进的正能量,最终能够保质保量、安全如期的圆满完成建筑产品交付使用。

一.协调工作的必要性

1、社会转型时期的服务性行业需要

监理工作作为建筑工程中咨询服务行业的一个内容,决定了它的服务性质。特别是当今,国家提出了深化各方面体制改革,提出了政府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理念,应该说是执政理念的一个很大改变。而工程监理作为建筑工程领域内的一个政策性很强的行业,更应该扮演好自身的角色。作为从事工程监理行业的工作人员,如果质量更好、效率更高、实力更强地开展工作,则应该在工作观念从传统的监督管理调整为服务系统全局的转变。为此,协调工作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显得更加重要,从而也为提高监理工作能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好口碑提供了一种解决方式。

2、建筑工程的系统性、复杂性的需要

建筑工程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一个建筑产品的完成牵扯到包括土地、建材、环境、机械、人员等很多要素,要把这些要素在比较短或者有限的时间内整合起来,同时还要满足相关的建设程序,满足各种国家、地方、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建设单位、设计要求的使用要求、规范标准等,而形成建筑产品的这一过程,会由于在满足上述各种规定、要求的同时出现很多涉及相关单位的矛盾与问题,这就决定了施工过程中必需一个统筹协调各方关系的职能部门,通过协调工作,公正的平衡处理这些事宜,和谐的推动工程项目向前进行。

3、施工过程的预防为主、主动控制及时效性的需要

施工过程是主动控制为主,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一个控制过程。需要经常性的组织各参建方的协调工作,通过协调工作,做到预防为主、主动控制及时的达到预控的目的,提供了必要性解决途径。

二.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

一般来说,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主要分为三类,前一种为内部协调,后两种为外部协调。具体为一是监理项目组内部协调工作,二是近外层协调工作,三是远外层协调工作。

1、监理项目组内部协调

(1)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总监作为项目的委托人,不仅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是监理组的总负责人。首先,与公司层面的协调,总监应该尊重公司的安排。其次,与监理组人员的协调,总监应该在各方面起垂范带头表率。这种以身作则的榜样力量自然会赢得监理组人员的好感与尊重,内部协调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监理组内部人际关系的的协调;一个团结、融洽、合情合理的人际关系必将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拧成一股绳的团队。做到量才用人,性格互补。调解做到要不计恩怨,要顾全大局,要尊重当事人,平等待人;不要恃强凌弱,以“权”压人,要有理有据,有章有法,有的放矢;要采取主动、宽容、友善的态度,通过及时沟通、个别谈话、会议和必要的批评等灵活的方式方法,使全体监理人员处于团结、和谐、热情高涨的气氛中工作。

(3)监理组内部的职责分工协调,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合作分工统一无遗漏,安排细致、制度严格。发挥团队中每一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潜能,实现团队的价值的最大化。

2、近外层的协调 即协调好工程各参建方的关系工作。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2)勘察设计单位的协调;(3)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的协调;(4)专业(劳务等)分包单位的协调。近外层的协调工作,是整个工程监理协调工作量较大的一部分工作,必须本着不偏不倚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远外层的协调 即协调好建设项目没有合同关系的相关工程外部的工作。这其中包括(1)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2)与社会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3)与社会团体、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协调等,必须做到做到严格遵纪守法与遵守公共道德。

三.监理协调工作的方式

协调工作虽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处于尾项的职责,但是它却是其它两项 “控、管”的工作的起桥梁作用的基础。缺乏协调工作,其它几项工作夜将很难开展起来。监理的协调工作为了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及矛盾,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的。

1、口头交谈 包括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

2、书面协调 当需要精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3、会议协调 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性监理会议等。

4、访问协调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请两种形式。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进行的。

二.做好监理协调工作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尚有不规范之处,少数人的守法观念薄弱,不正之风猖獗,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是做好协调工作的思想基础。

2、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很强的善于学习的能力 我们熟知,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的技术水平外,还必须是一名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懂法律的,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这方面的“全才”。并且,当今世界,科技知识日新月异,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不断涌现,如若做到与时俱进,跟上形势,具备相当的技术、管理知识,必需具备善于学习的能力,不但能够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也会避免经验教条方面的错误,赢得各方的尊重,才能在协调工作中运用自如、如鱼得水,达到客观、公正的处理解决好各项事情。

3、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物质世界较为发达,而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的背景下,更需要心中“有杆称”。只有坚持好底线,把握好原则,协调工作开展起来才能到位,才会有说服力,效率才会更高。

总的来说,做好工程监理的协调工作,需要汇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面信息与智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及时高效的解决处理各项问题与矛盾。汉代王符说:“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就是说大鹏冲天飞翔,不是靠一根羽毛的轻盈;骏马急速奔跑,不是靠一只脚的力量。协调工作要做好,工程监理要做好,就得需要协调调动项目全体参建各方的力量,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质量更好、工期更快、成本更低的完成建设项目任务。

参考文献:

篇2

Abstract: the project director as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company representative, exercises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with the authority of the contract, and performs the obligations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and is responsible for the entrusted supervision work. To the company responsible for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to the project owners are responsible. Project director is in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work center, an organization coordinated ability strong governor can make working more smoothly to develop, he is the whole project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organizers, coordinator and the supervisor.

Keywords: total supervision engineer,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role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中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

什么是组织协调工作?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含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它单位等要素。这些要素各有自己的特性、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活动的目标。这些要素之间互相联系,也互相制约。为了使这些要素能够有秩序地组成有特定功能(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和共同活动目标(按工期、保质量,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的统一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进行组织和协调,这个力量就是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而总监的组织协调作用尤为突出。

“组织”的含义是“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完整性”。“协调”的含义是“配合得适当”。组织协调就是通过外力使整个系统中分散的各个要素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整体性,并且使之配合适当。换句话说就是力求把系统中原来分散的各要素的力量组合起来,协同一致,齐心协力,实现共同的预定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是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监理单位必然要承担起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这项组织协调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领导者,因此在组织协调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自觉地始终处于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地位并积极地发挥作用。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

监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性,甚至有人认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只需要做一项工作,那就是组织协调工作。当然这是广义的,它包括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进度控制、工质量控制、造价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本人认为:

(一)总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的技术水平外,还必须是一名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懂法律的“全才”。另外由于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事务复杂多样,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是“通才”,即总监理工程师还应该通晓其它有关专业的基本知识,例如总监理工程师是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他还应该通晓有关水、电、暖通,甚至关于预算、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这样才能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好项目监理机构的领导工作。“全才”和“通才”是总监理工程师的物质基础。

(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因为总监理工程师会遇到形形的人,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尚不能规范,少数人的守法观念薄弱,不正之风猖獗的时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站稳立场,洁身自好,带好项目监理机构一班人,在不良风气的浪潮中努力拼搏,为了项目监理机构和所属监理单位的声誉而努力。另外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有坚定的敬业精神,能够看到工程监理事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愿意为国家建设和所属监理单位的发展作出贡献。这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思想基础。

(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度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才干和综合能力的体现。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面对种种错综复杂的情况,接触形形的人,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有能力把情况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理顺关系,找出经纬,分清主次,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接触形形的人,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有能力把情况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理顺关系,找出经纬,分清主次,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才能把所有的力量组织起来,向共同的目标前进。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基础。

总监理工程师能够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基础,一是靠本人的素质;二是靠本身的修养和锻炼;三是靠上级领导层的培养和教育。

三、构建项目沟通协调的平台

(一)内部协调

1、公司内部协调:(1)与法人代表的协调:取得授权及授权范围;(2)与对口职能部门的协调:取得公司种类资源的支持,包括人员、技术、费用等待;

2、项目部内部协调:(1)项目部组织协调:建立工作制度和沟通方式,优化工程程序,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各专业部门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界面;(2)各层次人员:人员选派,定位定岗,客观评价,和谐相处。

(二)外部协调

1、近外层协调

(!)建设单位的协调:贯彻建设单位实施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进展和问题,协调其与施工方的关系;

(2)设计单位的协调:协调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组织实施工程变更;

(3)施工总包单位的协调:施工准备协调,对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纠纷、违约行为、资料文档管理、工程验收等的协调;

(4)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分包范围和内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督促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篇3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有关监理责任和责任风险的问题,已成为业内专家和学者关注的热点之一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监理行业无论是政府管理层还是企业的操作层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防范监理责任风险的重要性,对监理责任风险可能对监理行业产生的严重影响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旨在通过实际调查分析,探讨在现有法律制度下,我国的工程监理将会面临着哪些主要责任风险,同时,对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进行剖析,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及监理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形成分析

1、责任风险形原因

可以分为人为和非人为两种情况来谈责任风险的形成问题,由于与业主、开发商等的沟通与关系不明确、或者监理人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风险,属于认为风险,占主要的责任形成因素。非人为责任风险政策变动、气候等外在环境的变化导致的风险出现和存在。

2、责任风险的类别

(1)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了工程损失,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于工程中某些涉及到需要由设计者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内容,如钻孔桩和桥梁基坑的地质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利用自身的权力或者接受业主单位的口头授权单方面指令承包商进行相应的作业,而工程因此发生了损失,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了失职行为。例如,对于工作中该进行检查的项目未作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因此而使工程留下隐患或造成损失,就必须为此承担失职的责任。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工程损失。例如,由于疏忽大意,对某些该实行检查或监督的项目未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查监督,却未发现隐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同样要负相应的责任。

(2)工作技能风险

工程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需要监理人员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来提供技术服务,所以监理工程师即便是严于律己并对自身义务职责进行了贯彻和履行,但是由于自身专业技能水平的限制而仍旧有可能导致自身工作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如监理工作人员在对一些需要进行专门检查与验收的施工环节和施工部分按照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检查,并且检查和验收方法也相对科学,但是却由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缺陷而导致了工程质量隐患与问题的产生, 虽然工程师在主观意识上并不希望出现工作纸漏,但是事实上在新工艺、新材料更新速度较快的背景下,任何一位监理工程师都难以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握全部相关技能和知识,所以这类风险也无法完全规避。

(3)管理风险

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问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4)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5)社会环境风险

社会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以及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在业主方面. 主要包括业主不执行项目建设程序. 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选择素质较差的承包商对项目投资的不规范介入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干预现场管理工作, 不遵守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对质量要求过高等。在承包商方面主要包括承包商投标时不诚实. 缺乏职业道德. 施工中偷工减料. 管理手段落后. 在履行施工合同中违约等。在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方面. 一部分监理企业为了承揽项目相互压价只好减少投入、降低成本监理人员缺兵少将设备不到位, 监理效果大打折扣监理企业责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升局。

二、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防范措施

1、 对监理合同进行严格履行是对监理行为风险作出防范的基础

合同意识是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的开展中必须树立的基本意识之一,这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根据工作中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心中有数,在清醒认识到自身义务与职责的同时不仅要对自身的义务与职责进行严格的贯彻, 同时要重视在自身义务范围和职责范围之中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 将合同作为问题处理的依据。在业主委托范围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合同赋予的权利进行正确行使,通过对所需技能的充分掌握与利用来勤勉、谨慎的提供监理服务。

2、强化自身的专业技能是对监理责任风险进行防范的保障

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提供优秀监理服务的基础条件, 努力学习并提升专业技能也是工程监理职位对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如果忽略学习并墨守陈规而仅仅以经验为依据来进行工作的开展将难以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的要求, 同时自身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也难以避免,所以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与自身技能的现状, 而应当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技术功底并锻炼自身协调组织能力,从而对因技术不足所引发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3、 热情服务项目业主,劝解纠偏不当行为

由于监理是中介技术服务行业,监理的活动依据是业主的委托监理合同。因此,监理的质量方针必须是服务业主,满意业主。对于来自业主方的风险干扰,监理应该从热情服务的角度出发,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耐心做好劝解工作, 尽力纠偏业主的不当行为,减少这类风险带来的责任后果。

4、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禁止施工违规操作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也是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的强制性法规。只有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 禁止施工违规操作, 才能有效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此,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施工生产的工序操作和环境状况的检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从而使监理工程师真正履行职责,彻底规范责任风险。

综合分析,建设工程责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缺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监理责任界定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建立健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来公正、合理、合法地界定监理责任。作为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增强监理责任防范意识并且有所作为,避免承担不相应的监理责任。

篇4

一、概述

“三控三管一协调”是一种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工作建设监理工作的“三控”、“三管”、“一协调”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 “三控” 是: 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三管” 是: 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是:对内、外的全面协调,作为桥梁和纽带将项目人员形成一个整体。

二、 投资成本控制

在工程前期,监理人员是接触不到成本控制的,比如,同种材料,甲方和乙方的定价都不一样,这时候我就会在中间调节,寻求最优价格,既维护甲方的利益也不损害乙方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原则,我认为不能有私心,要站在业主的角度,同时维护施工单位的正当合法利益,双方都要考虑。

三、 施工进度控制

在学校的时候,进度控制作为主学科,比如施工进度计划分为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季度(月、旬或周)进度计划4个层次。进行进度控制首先必须按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施工计划书。以图纸为前提,根据合同要求编写好施工进度计划。一方面,对材料进场把关严密了,也可以保证工程进度;另一方面,施工单位按合同保证好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时,做好工期索赔。只有主动地为工程积极考虑,才能在施工进度上进行严格控制。进度得到良好的控制,需要优化进度计划。利用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优化,就是通过改变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充分利用关键工序的时差,科学地调整工期,不断地改善初始计划,在一定约束条件之下寻求优化的项目进度计划。

工期调整。工期通常是进度计划编制首先考虑的问题。在一定的资源用量与成本消耗条件之下,常常需要适当地调整计划工期,以满足规定工期的要求。

合理排序,工期最短,做好资源利用与平衡。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时,必须进行资源的平衡。不很明显,资源用量越趋于均衡,资源用量高峰就越小,资源使用的一次性费用就越少,经济效益则越好。

四、 施工质量控制

三大控制中以质量控制为目前国内监理的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监理工作开展

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监理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为降低影响,监理人员要及时与施工方进行交流和谈话,提出办法和方案,共同探讨。

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理体系

要使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就要有一定的监理体系、制度保障。对出现的问题能够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3、在施工前强化监理工作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在工程开工前就开始监理工作,对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设备进行抽查,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安全,为开展后续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对于质量、规格出现问题的材料设备,坚决禁止进行工地,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始终,在施工前落实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更要加强监理工作,施工过程是整个工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5、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当前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紊质和能力普遍较低,对工程监理有着很大的影响,为改善这一状况就要监理部门对监理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使其学会更多的监理知识和技能。 五、 施工合同管理

首先,要完全熟悉合同,带着监理部的人员对合同进行解读,对复杂的合同内容进行分析,全面了解合同实施产生的结果,及时发现合同中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早制定出相关策略,做好防范措施;其次,应将合同的具体责任有效地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程实践当中;再次,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要通过分析发现偏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以达到合同目标。

我在进行合同管理时,会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利,并根据合同条件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处理合同事件,较好的实现三大目标控制。

六、 施工信息管理

施工信息的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个工段和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保证项目施工信息方便的获取、存储和流通,以控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收集整理,学会总结,不走回头路,对上次犯的错,第二次、第三次坚决不能再犯,人不能犯两次同样的错误,这是名言,也是红线。

七、安全管理

根据监理规范与要求,目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越来越严格,体现出社会本身的进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性。因此,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监理工作比较重要的事情。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结合项目本身的特质和业主要求,比如在江浙地区,需要创立标化工地,有省、市、区标化之分,越往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就相对越简单些。但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具体实践中,我做到坚决执行规范,无论到哪个地方,规范是根本,对强制性需要完成的一定要执行。过程中多检查巡视,遇到不整改的原则性问题,上报业主,甚至建设主管部门,直至安全事项得以整改到位。

八、与施工相关的组织协调

工程项目的监理,离不开人、物、时、空等多方面的科学组织和相互协调。在具体的人力物力、主要与次要、供给和消耗、使用和储存、运用和修整、时间安排和空间排向等各个层面进行科学的组织部署,达到建设项目最优化的目标。在具体的实践施工过程中,要以工程技术经济为基础,兼顾国家建设政策和相关技术法规,协调运作项目计划和整体要求,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协调好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工种、各项资源能源之间的关系,为按时按质完成施工管理的任务而不断努力。

协调是最难也是最容易的事,如果不熟悉社会上的事,不懂得为人处事的道理,很可能难以做好,本人根据多年实践,一些方面的体会拿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

1、把握主要问题,善于抓大放小。小问题随时指出整改,大问题决不放过,适当给予施工单位空间。

2、灵活利用好现场情景,不能更改的错误,或整改的代价太大,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也不影响验收的,适度给予放宽,以后承建单位会给予较高的配合协作。

3、进度款审核提前,加快。

4、有自己的信息渠道。比如从施工班组和民工了解信息,作为参考。

5、对付强人要用强盗逻辑,不行的就是拆掉也不放过。

6、适当进行人情往来,比如隔三差五的和业主部长、经理层面的人吃个小饭。

结语

这就是我对监理工程管控的体会。在具体实操中,每个人的体会都不同,要做到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灵活利用自身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更快更好更完善的履行监理职责。

篇5

Discussion on How to Do Well Coordinated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ite by Supervision Engineer

Yang Wei-ming,Shen Jiong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HuzhouZhejiang313000)

【Abstract】Supervision engineers on-site coordination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to do a good job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an important part. Good coordination requires not only the professional staff of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level, theoretical quality,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need to have the ability to organize coordination, coordination methods and techniques.

【Key words】Supervision engineer;Construction site;Coordination role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已进一步提升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现就自己工作的体会,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再作讨论。

1. 监理工程师现场协调的作用

(1)协调是“三控制、三管、一协调”工作主要组成部分,它穿贯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之中,是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有关建设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和发挥投资效益的基础。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单位等要素。这些要素各有自己的特性、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活动的目标。这些要素之间既互相联系,也互相制约。为使这些要素能够有秩序地组成有特定功能(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和共同活动目标(按工期、保质量,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的统一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进行组织和协调,这个力量就是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即是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

(2)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牵涉很多部门和单位,各个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目标任务。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主要是业主、设计方、施工方、设备供应方和监理方。他们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但其出发点和侧重面各有不同。建设单位(业主)着眼工程质量,侧重于投资效益;设计单位主要注重设计意图的实现;施工单位侧重如何实现最低的工程成本。因而监理单位一方面按有关的法令、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与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另一方面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总体协调作用,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

(3)项目管理目标与各参与方项目管理目标以及各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相联系又相矛盾的。如对业主来说,进度目标包括设计进度、施工进度、设备安装与调试周期等,要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周期,就要求设计方缩短设计周期、施工单位缩短施工周期等,而设计单位为了保证设计质量总是想方设法延长设计周期,施工单位要赶工期就要增加支出并要冒质量方面的风险。因此,要实现项目管理总目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协调好各方之间的矛盾,总目标的实现和各分目标的实现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是各分目标矛盾统一的平衡结果。

(4)监理单位是接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对监理目标实现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现场监理工程师,既要充分理解工程总目标,明白业主的意图,要尊重业主的委托,认真、严肃地依法行使监理权,做好服务工作,以求得业主的高度信任和对监理工作的支持配合,还需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注重协调方法和技巧。在与工程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上,建设监理单位则是工程承包合同之外的独立一方,在建设过程中监督双方执行合同,公正地分配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公司之间的风险。

2. 监理工程师现场协调的方法

监理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单位的工作来实现的。因此,做好与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作中监理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的态度。监理要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及时汇报,以掌握信息,寻求解决对目标控制可能产生的干扰。要善于运用语言艺术、感情交流等有效形式,使工作中的分歧得到比较好的化解,并注意把握好适度用权问题。从大的方面把握好以下三点:

2.1坚持原则。

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是原则性问题,必须改正。如:肢解工程、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等。对此,无论施工单位无论如何强调客观因素,业主、熟人、朋友怎样暗中讲情,监理人员都不能妥协和放之。做好协调工作,首先要确保自身的素质,要过硬,要严于律己,做到行为上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工作上不故意刁难,处理问题有理、有据、有节、公正无私。只有这样,协调起来才会有说服力。

2.2把握工作的灵活性。

在监理工作实践中,随着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遇到原则问题的争议不是太突出,因为,多数承包商和业主质量安全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基本能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可是偶尔碰到个别的不正规的施工队伍和素质较差的业主,出现问题协调起来就比较困难。在监理过程中会出现如下一些问题,例如:为赶工期,进场材料送检结果没出来施工单位就坚持要用,突击赶工,不按施工程序进行,未经监理验收进行下一道工序,业主方工程代表也默认。这些问题通常均与业主有关,处理不好,容易形成矛盾。因此,在协调这些问题时,要开动脑筋、灵活处理,避免把问题搞得僵化,而不易处理。

2.3避免出现盲目性。

在监理过程中,有些监理工程师常犯一些经验主义的错误,不认真审阅图纸、不了解设计意图和业主方建筑使用功能的意图,凭经验监理,甚至有时会出现态度生硬、乱发号施令、盲目地说一些不该说的话,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使本来可以很简单化解决的问题变得很复杂,甚至出现僵化的局面。对此,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首先要吃透图纸,及时了解工程详细情况,要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讲话一定要十分注意场合和分寸,不能一味地站在施工单位的立场上,为施工单位辩解、强调客观,有意或无意地为施工单位开脱责任,给业主造成错觉,产生意见。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性质虽然有差别,但都是为业主服务的,只不过是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分工的不同,双方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因此,监理单位不应凌驾于承包单位之上,在工作中应注意充分尊重对方,营造一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目标同向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监理工作,甚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实现工程目标的双赢。

3. 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方式

3.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

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进行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项目监理工作和项目监理人员的意见。在召开监理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事故、支付工程款、工程变更的签认等监理活动开展之前,征取建设单位的同意。

3.2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

监理单位依照有关的法令、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与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目标实现最佳效果。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时,监理单位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予以维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并热诚地帮助解决困难,促使承包单位能够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3.3根据需要召开监理例会及专项、专题会议。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主持召开协调会,统一步调,交流意见,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及会议程序。会议内容于会前约定,会前明确开会的目的,会议的决议事项应对与会各单位有约束力。凡涉及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或单位,聚集一起开会共同研讨协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取得共识,使问题得到解决。

3.4协商是沟通双方之间情况,减少分歧,解决矛盾,统一意见,共同做好工作的重要方式与方法。

在监理例会和专项、专题会议召开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做好协商、协调工作,以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无效的争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T参加有关的会议,对于重大问题的协商与决策,也可召开由建设、承包、监理单位领导层参加的高一级协商会。

3.5协商的基础是信息。

(1)信息沟通包括通过各单位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如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与设计工程师之间、与承包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之间、与设计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之间、与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信息沟通也可以通过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进行。监理项目全过程控制是一个有机整体。但是从工作内容来看又由若干环节组成一个整体。根据各个环节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手段,环环扣紧,条条落实,是监理工程师实施项目全过程控制的重要职责之所在。

(2)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操作规程,并监督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管理网络,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组织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问题积累,造成协调困难。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