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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项目评估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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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项目评估

篇1

传统城市建设是钢筋混凝土的产物,平面硬化直接减少了城市绿地面积,阻断了雨水补给地下水的途径,使城市地下水水位难以回升,从而进一步造成了城市的干旱缺水以及地面沉降等问题。雨水降落到建筑物顶层、路面、广场等下垫面上,冲刷大量的污染物质,暴雨还会造成污水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排入受纳水体,给城市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城市地面硬化还加剧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加重环境污染。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因此被称为“水弹性城市”,国际上的通用术语则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75号文)指出,“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当今中国正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水危机:水资源短缺,水质污染,洪水、城市内涝,地下水位下降,水生物栖息地丧失等,问题非常严重。这些水问题的综合症带来的水危机并不是水利部门或者某一部门管理下发生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问题,我们亟需一个更为综合、全面的解决方案。‘海绵城市’理论的提出正是立足于我国的水情特征和水问题基础上。”

本质――改变传统城市建设理念。传统城市习惯于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建设模式,其结果造成了严重的“城市病”和生态危机;海绵城市则是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低影响发展模式。在城市排水系统上,传统的建设模式是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海绵城市”则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功能――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海绵城市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三大功能。

途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低影响开发。首先,针对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如水系、山地、林地等,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维持自然的水文特征;其次,针对已经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采用生态手段进行修复;最后,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以低影响开发理念为主导,减少硬化面积,提高城市滞蓄、渗透、净化雨水的能力。

二、温岭东部新区海绵城市建设路径

温岭东部新区的前身为经海涂围垦而成的东海塘,面积36.9平方公里,是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域,也是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经济开发区。如何在一张白纸上描绘最新最美的图画?如果沿用传统的发展模式,东部新区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功能单一、低效、低质量开发的陷阱。因此,开发之初东部新区就以新型城市化的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在高质量完成《温岭东部新区总体规划》、《东部新区中区城市设计》、《东部新区水系综合规划》的基础上,探索“生态化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路径,力主闯出一条“绿色发展”的新路数。

东部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将“低影响开发、生态网络、生态补偿”等理论融入城市规划,有效探索水径流控制、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控、水景观营造和水生态保护,设计了科学合理完整的使雨水“停一停、流一流、渗一渗”,能够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规划,使“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体现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让“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东部新区完美呈现,让投资者感受到优质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居住者拥有“天蓝地绿水清”的理想家园,实现城市、产业、环境协调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一)清洁产业

为避免低层次和重复扩张,东部新区瞄准产业转型升级这一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的项目评估机制,严格审查引进项目,通过创立产业准入评估体系,将环保设施的检查列为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内容,严格同时检查同时整改,生产工艺、流程必须达到低碳、节能、环保、绿色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之初的合同约定条款;项目竣工严格对照“环评”报告,实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态排水

东部新区规划的生态化排水系统引入新西兰和美国的LID低影响开发理念,达到城市雨洪防治、雨水初期污染控制和水环境生态保护等多重目标。东部新区对全区的主干道路实施生态化排水设计,路面上看不到窨井盖,绿化隔离带设计成“下凹式”绿地和植草希雨水全部进入低于路面的植草沟,使道路中间和两侧绿地具有渗水、滞水、净水的三重功能。按照《温岭市东部新区北区生态化排水方案》和《温岭东部新区生态化排水设计、施工及维护指南》的规范要求,新开工道路全部按照“海绵”道路的标准实施;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完成已建的港湾大道、松航中路、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生态化排水改造和管委会庭院生态化排水示范项目建设。

(三)雨水花园

借鉴东部新区企业雨水收集利用方面的成功案例,全面落实《东部新区工业企业设计、建设和管理准则》,将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作为与所有新入区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之一,落实对企业实施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奖励措施,全面推进所有工业厂区和政府公用设施生态化集水系统和“雨水花园”建设,实现雨洪管理的“净、蓄、用”功能。在此仅举一例。东部新区的浙江金鸿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有一处占地3亩的露天雨水池,系企业雨水花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厂房屋顶的雨水被收集到蓄水池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厂内场地雨水通过绿化和土壤过滤后排放到雨水池,消除了大量的污染物质和泥沙,有效减缓了市政雨水管道堵塞,减轻了河道污染。而当强降雨发生时,蓄水池和雨水池则可以发挥调蓄作用,延缓河道的行洪压力。

(四)生态湿地

湿地是典型的城市“海绵”,它既能调节城市雨洪,又能净化河湖水质,具有强大的生态修复和雨洪吸纳能力,是不可多得的多功能的“城市之肾”。东部新区在规划之初就把一批洼地、海沟、湿地划入保护范围,并将雨洪管理、湿地保护、慢行系统等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必备要素,通过建设人工湿地、修复生态湿地,提高新区水体的自我修复能力,保护好水环境,储备好水资源,利用好水资源,进一步提高了新区水体的自我修复能力。

三、海绵城市:将大自然的恩泽惠及人类

海绵城市的提出和实施是我国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城镇化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和城市建设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城市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敏感区,结合绿色建筑、低影响开发建设(LID)以及绿色基础设施建设(GI),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调节雨水径流,充分利用天然植被、土壤、微生物净化水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当前,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政府的职责需要重新定位,除了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外,生态责任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政府的生态责任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自然的生态责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价值,统筹兼顾人与自然的关系,最大限度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解决人类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问题,这个重要职责理应由政府承担。二是政府对市场的生态责任。市场是整个生态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政府对市场的生态责任主要在于如何规范、引导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比如,责令企业履行其生态环境的恢复责任,支付其占用资源环境容量的费用,赔偿其相应的损失;改变企业无偿使用资源生态的观念,减少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占用;鼓励产品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各个层级的生态经济指标体系;淘汰落后的高污染产业等等。三是政府对社会的生态责任。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要求处理好代内需求和代际公平之间的关系,要求既要注意代内需求,更要关注代际公平。这个重任毫无疑问是政府十分重要的社会和生态责任。

(二)海绵城市建设是城镇化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

城镇化是个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虽然从国内外的视角来看,城镇化是一个老问题,但是对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又是一个新问题。这一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要科学分析新常态下新型城镇化有哪些趋势性变化,如此才能更好地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二是我国新型城镇化所处的时代特色明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绿色化”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旋律,能否突破发展瓶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决定着新型城镇化的成败;三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保障城市生态空间,涵养水源,净化水|,调节城市小气候,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同时也为生物特别是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恢复城市生物的多样性,营造生态优美的景观环境。

(三)海绵城市建设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

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的线性经济而言。它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效益、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旨在促进物质循环流动,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单向流动,以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为特征的线性经济。在这种经济活动中,人类高强度地提取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然后又大量排放污染和废物,对资源的利用完全是单纯索取、粗放和一次性的。这里,正如法国著名学者克罗齐耶所指出的:“19世纪与20世纪的一切发展,都是以对环境的损害为代价的。诸种错误造就的结果终由环境来承担。然而,我们已不再能够承担得起犯这类错误的代价了。”

循环经济要求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模式,将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流动的闭路过程,其所强调的是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共处。循环经济强调“生态价值”的理性回归,主张生产和消费领域向生态化转型,承认“生态本位”的存在和尊重自然的权利。在这个范式中,人类不再是自然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是自然的享用者、维护者和管理者,人与自然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赋予人类维护、管理自然的神圣使命。海绵城市把人类的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中,维护自然的生态平衡,是建立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基础上的新型城市建设模式。

(四)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载体

从宏观层面分析,经济总量分为总供给和总需求。总供给指的是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和利用;总需求则包括投资、消费和出口。其中,投资、消费是内需,出口是外需。中央高瞻远瞩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因为供给侧发生了问题。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由供给决定的,有什么样的供给就会有什么样的载体。传统城市建设过分倚重钢筋混凝土所带来的“热岛效应”,正使人类难以承受其重。而海绵城市的设计从起点开始就规划了人居环境的未来景观,是城市建设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载体。

四、结语

党的十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从此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绿色成为发展的新常态和主旋律。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绿色”成为发展的新常态和主旋律,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性变革,海绵城市则是“绿色发展”的底色。海绵城市的提出和实施是我国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如何让城市新区建设走出功能单一、低效、低质量开发陷阱,避免重蹈传统城市建设的覆辙?温岭东部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实践在一张白纸上绘就了最新最美的图画,达到了城市雨洪防治、雨水污染控制、水环境生态保护的多重目标,实现了雨水资源化,成为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

参考文献

[1] 俞孔坚等.“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06).

篇2

浙江省已设立39家绿色专营支行,60个绿色金融事业部,1个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湖州市成立全国第一家绿色金融事业部、第一家绿色专营银行;截至2021年一季度,广东省内金融机构共设立26家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专营组织;江西赣江新区设立7家“绿色支行”,3家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绿色保险创研机构入驻新区,建成绿色金融示范街,成立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评价认定三个中心;贵州省共9家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国有银行设立“绿色金融支行”,建成全国首个“绿色金融”保险服务创新实验室;截至2020年底,新疆三地试验区共有5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7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政策支撑体系

(一)浙江省

央行等联合《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全国率先《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6+1”重点领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地方绿色技术规范10余项。湖州市出台《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制定《湖州市绿色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湖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衢州编制《衢州市“十三五”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绿色金融纳入“双支柱”政策框架暂行办法》。

(二)广东省

央行等联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率先出台《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广州市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花都区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1+4”配套政策体系,随后区市场监督局制定出台支持绿色金融企业创新发展九项措施,推出《服务广州市花都区绿色金融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制定106条地税优惠政策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三)江西省

央行等联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相继出台《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细则》,形成了长中短期搭配、金融财税产业融合的地方政策框架体系。省银监局制定《绿色信贷工作考核评价及差别化监管暂行办法》《江西银行业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意见》;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加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制定《关于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绿色金融重点推进的试验任务》等政策指导意见;环保厅印发《江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四)贵州省

央行等联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省政府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提出建立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等12大任务,《关于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抵押品创新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贵安新区管委会联合《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重大绿色项目评估办法及程序,减少金融机构对接绿色项目的识别成本。

(五)新疆

央行等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支持领域,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通过货币政策、宏观审慎评估和准备金优惠政策等,支持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金供给。

三、产品及服务体系创新

(一)浙江省

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排污权、碳交易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一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如:“两山贷”、绿色园区贷、生猪活体抵押贷等。湖州创新推出“绿色园区贷”等产品;市政府部门与当地电力公司创新推出“能源碳效码”,并联合银行推出“能源碳效贷”,为纳入“能源碳效码”管理的企业融资提供利率优惠;德清创新推出基于单个项目生态价值核算结果的GEP绿色金融贷;长兴农商行推出“轻纺行业转型升级贷”,并根据企业实际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衢州首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大力推广五水共治贷;创新推出排污权质押贷、合同能源管理贷、天然气分布式项目贷、金屋顶光伏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安环险”,为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全国首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组建信保基金,与省担、国担公司以及14家银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二)广东省

广东省花都区创新推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金融产品;设计“绿色e销通”业务模式;建设银行花都分行创新了“绿色租融保”业务模式,支持广州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创设“电桩融”产品,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场建设;创设“绿色可转换为股票(股权)的公司债券”,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全链条覆盖;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创新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服务,帮助广州地铁集团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产品(ABN),有力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和清洁交通产业发展。

(三)江西省

江西省创新推出“绿票融”等特色金融产品;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在全国首创“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推出“云电贷”“掌上微贷”“微企贷”“云企链”“智享贷”“订单通”等符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兴业银行南昌分行采用“投行+商行”模式,支持孚能科技成为江西首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兴业银行赣州分行创新推出风控产品;建设银行江西分行联合省林业局推出“林农快贷”,是全国首个基于林业大数据的线上林农普惠信贷产品;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研发推出农业特色保险产品——南丰蜜桔低温冻害气象指数保险;中航信托等联合设立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江西水投集团成功发行3亿美元高级无抵押绿色境外债券,是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首单绿色境外债。

(四)贵州省

贵安新区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审批专项通道服务绿色客户,助推地方绿色发展。例如,农行贵安支行和平坝信用社采用“信用担保+抵押后置”模式,支持试验区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项目建设;贵安新区运用PPP融资模式,解决了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项目融资问题;运用绿色资产证券化方式,支持清洁供暖和助力清洁能源发展;采用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方法,实现绿色扶贫与生态补偿相结合。(五)新疆工商银行昌吉州分行开发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助力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克拉玛通过“银团贷款+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支持国电投新疆公司风电项目;昌吉农商行开展供应链绿色金融业务,为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业务,推动当地绿色农业发展。新疆引入绿色金融智库,推动试验区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等5大智库开展战略合作。在全国五省试验区中率先建立绿色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制定形成全国首个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和公约。

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一)浙江省

湖州市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三个金融服务子平台,为绿色企业提供银行信贷、融资担保、政策申报、资本对接和绿色认定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衢州搭建绿色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衢融通),开发金融机构碳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农信系统绿色银行服务平台,设计开发全国首个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系统,有效解决绿色信贷统计难的问题。

(二)广东省

央行广州分行依托“粤信融”平台,推动广州开发建成绿色融资对接系统,集企业绿色项目申报、推荐、融资需求以及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

(三)江西省

“绿色企业信息平台(一期)”上线,旨在建设绿色企业信息数据库。目前,省内企业可以通过省金融监管局网站链接登录绿色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完善“绿色企业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技术驱动整合形成江西绿色企业数据库、绿色金融产品数据库,为省内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支撑。

(四)贵州省

贵安新区依托大数据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四位一体”动态管理。

(五)新疆

2019年8月,新疆首家绿色金融与科技创新管理中心在昌吉国家高新区成立,该中心通过绿色金融支持推进绿色农业、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建材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昌吉州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云签约”“云推介”“云洽谈”“云订单”等“云”上操作助力绿色企业和项目发展。

五、配套政策支持

(一)浙江省

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信贷贴息、绿色金融机构培育、绿色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2018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台推进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三年发展目标和21条举措。湖州制定“绿色金融25条”“金融10条”等配套政策。衢州设立了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启动“绿色金融资金风险池”项目,将绿色金融指标纳入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支持。

(二)广东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对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500万元,对金融机构总部和专业子公司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含)以上的银行机构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利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补偿合作银行贷款本金损失。鼓励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给予绿色企业上市、挂牌交易等、股权质押融资等提供一次性补贴。按标准发放绿色人才补贴。

(三)江西省

省财政统筹金融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绿色信贷进行贷款担保或贴息,对绿色债券认证费用、发行评估费用、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等给予费用补贴,根据对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评估结果,按年度进行专项奖励。赣江新区本级财政出台绿色金融优惠政策,从金融机构入驻、办公用房、人才、财政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贵州省

贵州省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落户贵安新区并开展业务达到一年的按标准给予奖励,设置绿色金融人才、金融机构绿色业务、绿色上市等奖励。另外,对获得绿色项目认证的企业和项目,开辟行政事务“绿色通道”,提高政府服务绿色企业(项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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