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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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及知识
(一)知识
在农业社会,土地与劳动力的结合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工业时代,以石油为代表的物质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进入信息与知识经济时代,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
知识是用于生产的信息(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报告——知识促进发展》)。从知识归属角度考察,知识可以分为个人知识与组织知识。从知识的属性角度考察,知识可以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指可以编码,可以记录的知识,其传播空间理论上可以不受限制。而隐性知识则指难以编码,一般只能通过面对面交流进行传播,在传播空间上有所局限。个人知识一般以隐性知识为主,而组织知识基本都是显性的。根据Delph
(二)知识管理
对于知识管理的界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和组织从不同的
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将知识管理定义为:以增强竞争
知识管理大师达文波特(Davenport)认为知识管理的关键涵义是“通过特定的信息技术,创造一种环境让每位职员能获取、共
积极实施知识管理的IT巨头微软公司指出知识管理的关键是“组织、流程和技术合成一体
尽管对知识管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但通过分析以上学者
第一,知识管理是对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管理,对显性知识的管理重点在对知识本身的管理,而对隐性知识管理的实质是
第二惠普公司,知识管理不同于信息管理,因为信息管理重在对信息——显性知识的管理,而知识管
第三,正如日本知识管理大师野中郁次郎所说:“只有人类才能在知识创新过程中扮演核心角色。”
第四,知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工程,包括知识获取、知识共享、知识转移、
二、知识管理发展与存
(一)知识管理
斯威比(Karl E. Sveiby)博士在1986年到1990年一系列著作(《知识型企业》,1986;《知识型企业的管理》,1987;《知识管理》,1990)被认为是知识管理的开创者。从各国知识管理的实践看,知识管理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到1990年),此阶段主要是对知识资本的认识。第二阶段(1991年到1997年),此阶段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动知识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微软和IBM等著名IT大公司纷纷开始实施
(二)企业知识管理存
如上所述,自1998年以来,知识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理论界和工业界对知识管理作为一种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及其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众多企业开始实施知识管理项目,建立自己的知识管理系统(KMS)及子系统(如客户知识管理系统,CKMS)。但由于知识管理不仅仅涉及技术,还与企业管理流程、组织文化、组织结构有关,是
实施知识管理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知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与企业高层战略、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文化、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等方面关系密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涉及到企业内部不同群体的利益问题。因
商业目标不明确。正如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主任欧戴尔(O’Dell)指出那样,知识管理无法在企业有效推行的首要原因是:“推行者不能将知识管理与真正的商业目标连接”。实践中,大多企业认为推行知识管理就是管理“知识”或者管理“人”,认为只要实施
在企业组织文化层面,知识共享机制不畅通。知识管理自1998年伴随着知识经济进入我国,到现在不过10年多时间,应该说国内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起适应知识管理的企业文化。“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留一手”等传统观念在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这为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制造了的困难。同时,知识共享的激励和
知识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容易形成信息孤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很多企业在知识管理系统建设的不同阶段,选择了众多不同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如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RM等。这些系统间缺乏任何联系,无法
三、实施知识管理的关
随着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知识管理应用模式。如联想的知识库专用系统——专家库,对于隐性知识显性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惠普公司,有效地降低了重复劳动,避免了组织失忆。青岛啤酒共识通过在企业内部网上建立跨部门的知识频道,改善了部门间的知识转播模式,有力
(一) 知识管理的关
关键成功要素(criticalsuccess factors, CSFs)是确保管理者或组织获得成功的核心要素,知识管理的CSFs可视为确保知识管理成功而必须关注的重点要素或行动[1]。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是什么?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提炼。
表1 成功实施知识管理的
层次
要素
策略与规划层
知识管理必须配合企业经营战略
组织与制度层
建立了知识管理组织并确定了负责人
有专门知识团队研究和设计知识管理方法
具有制度保障知识贡献和共享
知识共享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正在形成
技术平台层
建立了分类存储知识的企业知识库
建立了沟通与交流的知识协作中心
建立了保证知识沉淀、共享、传播和交流的信息技术平台
br> 识管理遇到了一定的挫折,但这不能全部否定惠普进行知识管理的经验。同时,这也再次印证了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知识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理;基于培训师网上讨论库的产品知识汇总数据库;基于工艺流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的全球网上共享知识中心等。同时,积极对员工积极IT技能培训,为全公司开展知识管理铺平了道路。
公司内部的共识是:要成为管理者,只有通过讲课等形式与大家分享经验,扩大自身影响力。惠普还把这种分享与和员工的个人业绩评估紧密结合。员工乐于分享,将获得额外的加分。另外,惠普在管理制度上给予名誉上的鼓励惠普公司,对那些乐于与大家分享知识员工个人铭牌上加上星形标志,同时在物质上加以奖励。
的负责人——CKO(首席知识官),从组织和制度上积极进行知识管理的实践。
和管理方法参差不齐的问题等。同时,从这些问题和具体业务需求进行驱动去寻找知识管理要管理的内容,如:从产品销售中相关知识的传播,找到的关键问题是培训师获取知识和传播知识的效率。这样的知识管理与企业经营战略保持一致,同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为成功实施知识管理打下了战略基础。
倡导下就尝试开展知识管理,下面结合表1对惠普的知识管理进行分析。
识管理分析
er>建立了沟通专家、领导、员工的知识网络
同时,在进行了大量文献和实际案例分析基础上,“高层管理者的领导与支持”、“组织文化”、“信息技术设施”、“培训学习”、“知识结构”、“绩效评价”,被公认为是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3]。
3层次9要素
其中,知识管理大师达文波特(Davenport), 在归纳了众多知识管理实践案例后,提出了现代企业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三层次九要素”[2],见表1。
键成功要素
促进了知识共享与转移。依托清华大学建立的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CNKI),为知识共享与知识增值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下面以惠普公司实施知识管理项目为例,具体分析实施知识管理系统的关键成功要素。
键成功要素
相互提取和利用,大量孤立的数据、众多独立的系统为知识获取、知识共享、知识创新带来阻碍,从而形成了信息孤岛。同时,在这些系统中,信息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信息并没有真正转化为知识。
补偿机制不完善,对知识输出方的物质和精神补偿不到位,企业一些富有经验的老员工和管理人员倾向于“守住江山”——“垄断知识、巩固岗位、守住优势”,而不愿让自己的知识被共享,这样导致知识共享机制不完善。对于大型跨国企业而言,在兼并收购以及进行本土化策略过程中,还必须克服企业文化“水土不服”与文化冲突现象导致的知识流失。
知识管理,企业内各部门将“自然”地进行知识分享,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实际上,成功的知识管理是知识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知识管理不单单是“技术问题或者人力资源的问题”,知识管理必须在管“知识”和管“人”两方面都要同时取得成功。
此,在由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向知识管理系统迁移过程中,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的生命周期比一般的信息系统(如ERP)系统要长。因此,期望通过知识管理项目的实施,能快速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思想,是不切实际的。
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实践上看惠普公司,据英国电信PLC组织研究负责人Daniel Morehead调查,知识管理项目成功的比例不到50%——“不能说这些企业的知识管理项目完全失败,但这些项目没有最终达到规划时的最初目标。”总的来看,目前企业实施知识管理有以下主要的问题和困难。
在的主要问题
知识管理项目,一大批知识管理的软件问世。美国此阶段知识管理的重点是基于信息技术的显性知识收集、储存、共享。欧洲和日本则把研究焦点放在知识的创造(包括隐性知识的传播和共享)及知识资本的测度上。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知识管理进入全面纵深发展阶段,实践中人们开始反思知识工程项目实施成功和失败的原因,理论上对知识管理的实证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
发展
在的主要问题
知识存储和知识创新等,成功实施知识系统工程对知识和人的管理不可偏废。
因此,人是知识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要素,知识管理的核心是对组织内以人为本的管理。
理则建立在信息管理基础之上,是对知识的综合系统管理,重在实现知识的共享。
对人的管理。同时,知识管理的另一个重点是对知识迁移模式的管理,即对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互相转化的管理。
和组织对知识管理的分析,可以归纳出知识管理的内涵。
”,“技术是实现知识管理系统(KMS)的手段,包括技术应用于技术创新”
享、使用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信息”,“最终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对市场反应速度的管理理论和实践”。
力为目标的识别、获取和利用知识的战略和过程。
视角出发,给出了不同的知识管理的定义,以下是一些代表性观点。
的内涵
i Group的调查显示,企业中的最大部分知识(42%)是存在于员工头脑中的隐性知识。日本知识管理专家野中郁次郎(IkujiroNonaka)提出的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换的SECI模型(Socialization:群化;Externalization:外化;Combination:融合;Internalization:内化)对于知识共享与知识转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克博士在1965年所言——“知识将取代土地、劳动、资本与机器设备,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因素”,知识与知识管理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增长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助推器。
管理概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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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成本管理和控制的宣传力度,使员工真正认识到成本管理和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要仅仅重视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要重视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整个过程。其次,重视成本预算编制。企业一定要在了解自身发展状态的前提下,编制出与企业实际的施工进度相适应的预算,防止成本预算编制流于形式。再次,在施工材料的领用和费用支出方面要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并做好记录。最后,切实认识到成本管理和控制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各个部门之间一定要加强沟通交流,避免出现单打独斗的情况,使成本管理和控制切实落实到位。
二、提高成本管理和控制人员的专业素质
成本管理和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涉及范围较广,专业性也较强,相应的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但是,目前很多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和控制团队是根据某一次工程临时组建的,并且大多没有系统学习过成本管理和控制的专业知识,使成本管理忽然控制的水平低下。首先,施工企业在组建成本管理和控制团队时一定要选择具备成本管理和控制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其次,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有关内容,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同时还有严格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最后,实行成本管理和控制的责任制,规定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端正管理人员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态度,迫使其积极主动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
三、做好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
做好招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主要是指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合理的进行工程报价。施工企业在投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合理低价原则,切不可为了赢得竞标就盲目的压低报价。否则不仅会违反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还为以后的工程建设埋下安全隐患。比较常用的报价方法有增加建议方案、多方案报价法、突然降价法等,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还要积极学习外国先进的报价方法,尽可能的获得最大经济效益。
四、注重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的主要手段。首先,施工企业要重视合同管理,并成立专门的小组负责合同的审核与签订。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的一切有关内容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保障合同管理有法可依。最后,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合同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对有可能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地方及时做出反应,以减少损失,争取使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
五、量化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指标
在成本管理和控制中,一定要做好成本管理指标的量化工作,切不可泛泛的以成本降低率来考核成本管理的效果。首先,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企业一定对项目成本进行详细的预测和计划。注意将成本管理的目标层层细化,并与经济利益相结合,最终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其次,施工企业要制定自己企业的“企业定额”,使其成为施工企业衡量自身成本管理的指标之一。
六、树立全员参与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意识
施工企业一定要树立起全员参与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意识,切实认识到成本管理不完全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它需要整个企业的全体参与,特别是要强化技术部门的成本管理意识。首先,技术部门在参与工程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施工方案、材料选择、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力求达到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其次,技术部门要加强与成本预算人员的沟通,使其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不丢项、不落项,进而为工程索赔争取最大利益做好保障。
七、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成本管理和控制的质量。因此,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施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至关重要。首先,对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出详细的规定,并签订责任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其次,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严格的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与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挂钩,以此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高成本管理的质量。
1、成本管理与控制意识问题
当前我国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意识淡薄,而且片面认为成本管理与控制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仅仅重视财务方面的登记与账务管理,却忽略了施工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一方面施工企业领导阶层缺乏成本管控意识,进而无法推行行之有效的成本控制策略;另一方面领导阶层在成本管理方面的认识误区也会对施工企业员工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整体成本控制意识匮乏,最终无法实现施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引起建筑工程造价总成本的提高,不利于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长远发展。
2、成本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问题
完善的成本管理与控制制度体系是强化成本管控的重要制度保障,然而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与控制都不完善,首先表现为缺乏相应的成本管理机构,而且没有专业的成本管理人员,导致很多成本管理措施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其次表现为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无法对施工企业的各项成本支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控,忽略了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监管,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源浪费的现象频发,而且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此外,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以及政策支持,从而导致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效率低下。
3、全过程的动态成本管理问题
成本管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从施工设计阶段到现场施工阶段再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然而我国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成本的管理和控制仍然局限在事后控制,忽略了事前和事中控制,缺乏对建筑工程全面的管控,很容易导致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资源浪费,甚至时常发生工程返工,不仅延误工期,增加工程造价总成本,甚至还无法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仅靠事后成本控制往往于事无补,后果不堪设想。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措施
1、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意识
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成本管控意识,主要是为了促进全员参与,贯彻执行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提高成本管理效率。具体而言,需要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施工企业全体职工对成本控制的正确认知,领导阶层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可以结合典型的案例分析,强化其成本控制责任意识,鼓励职工积极配合成本控制工作。而且施工企业要加强财务部门、管理部门以及施工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及时反馈成本管理信息,提高整体的成本管理效率,节约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成本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健全完善成本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
健全成本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成本管理机构,并聘用专业的成本管理人才,注重成本管理人才的引进以及后期培训和教育,同时要明确成本控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贯彻执行成本控制措施;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奖惩机制,对建筑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管,对于任意浪费施工资源的行为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以示警戒,而对于积极配合成本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奖励,通过奖惩结合,并严格监管,可以实现良好的成本控制效果。此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控离不开国家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支持,企业需要利用法律保障来强化成本控制的执行力度,降低建筑工程总成本,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
3、重视建筑施工企业全过程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在施工准备阶段,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充分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规范要求以及施工企业的具体施工条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进度、技术方法、以及质量和安全等各方面进行统一筹划,优化施工资源配置,并制定相应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施工资源的目标措施。同时,还需要明确目标责任成本,并将其作为编制施工工序标准成本以及确定施工作业层的考核指标,而且要通过市场调查,明确工程项目施工风险,以便及时做出应对和调整措施,对相应的施工方案进行不断优化,强化成本控制。
在现场施工阶段,首先,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规划和布置,并利用施工企业的技术优势,调动有关成本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参与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并对施工技术、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具体的施工工艺进行综合分析,优化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地降低施工资源消耗,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开支。其次,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以及安全操作流程,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增加工程项目总开支,同时要及时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因素,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再者,对于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管理,要确保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机构冗余以及人员闲置,同时要加强对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材料和设备的检测,保证其规格以及质量达标,而且要控制材料设备采购的数量,避免资源浪费。具体而言,就材料成本管控来说,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领料制度,明确材料去向,避免施工材料不必要的浪费和损耗;而对于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避免机械故障延误工期,同时对于不经常使用的而且购置成本非常高的机械设备,可以通过租赁手段来降低成本开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影响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逐渐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主要经济实体,而企业所追求的发展目标也就是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面对我国现阶段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总体造价水平相对较低、低价竞标等问题,各个施工企业只有不断强化成本管理工作力度,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
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项目成本意识
我国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的思想相对陈旧、不能够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以及新规范,其表现如下所示。首先项目经理部门表面呈现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现象,但是,总体缺乏成本管理意识以及思想;其次,项目经理成本意识相对淡薄,很多建筑施工项目在开工之前没有编制系统的项目成本工作计划,有的项目成本工作计划在实际编制过程中不能够考虑各种成本降低的相应措施。
(二)成本管理以及控制体系有待完善
在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成本管理过程中不能够有效落实管理工作人员的“权、责以及利”,从而导致工程项目各个岗位、各个部门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成本管理责任,难以对其优劣进行考核,无法把项目成本和管理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有效结合,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权责利有效结合的成本管理工作体系。所以,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只是一味地追求项目质量、产值、进度以及安全等相关指标,对于可能会对成本费用造成直接影响的材料机械、人工等因素的节约以及控制很少关注。
(三)没有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除了包括成本核算之外,事后控制中的成本核算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以归类、记录以及计算,从根本上反应具体的计划执行状况,也是下一阶段循环成本控制的依据所在。因为建筑工程生产过程有着一次性的特征,其成本管理工作重心要能够有效转移到事中以及预控过程中控制。我国现阶段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工作时,不能够有效进行施工管理以及事前控制,大都是在项目完工或者进行到具体某一阶段时才核算期成本,这就导致成本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二、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一)转变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意识
项目成本核算表示和项目成本核算相关的范围、原则、办法、程序、责任、内容以及要求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想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能够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以及成本核算制度。而这两个制度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是基础所在,也是成本管理的依据。任何缺乏成本核算的控制、考核、计划等工作都将成为空中楼阁,企业经营核算部门属于施工成本核算以及管理的职能部门,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其相关职能,不断挖掘其存在的潜力,从根本上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意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施工成本核算监督工作力度
各个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要能够认真学习并贯彻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所制定的成本核算管理以及控制制度,保持一定的纪律性,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来扰乱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成本核算工作人员还要能够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和施工成本相关的变更项目做好资料整理以及收集,并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并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相关状况,从而保证企业管理和领导阶层能够更好地控制施工成本,掌握建筑项目施工的具体状况,降低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出现各种损失的可能性。
(三)做好建筑施工材料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材料管理作为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一个主要环节,一般性的建筑施工项目材料成本占整体造价的60%左右,因此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显得较为重要。企业材料采购可以实施的招投标方式,不同项目部门在施工预算中所用的材料需要安排企业采购部门加以采购,其余的材料则可以通过项目部门自行采购,其采购单价以及采购量需要引导专门机构进行监控。项目部所指定的委托书需要对采购裁量的价格、质量、验收办法、服务以及交货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
三、结束语
项目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一个主要窗口,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形象的主要体现,项目管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最基本、最基层的管理。因此,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以及控制工作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意义,对于降低项目施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升建筑施工项目运行成本有着显著的作用和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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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石油企业的整体工作绩效,更好地实现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需要研究职工心理压力形成的原因,研究减轻心理压力的疏导机制。
1.职工心理压力的形成
心理压力是压力源和压力反应共同构成的一种认知和行为体验过程。拿破仑·希尔认为:压力“是身体对一切加诸其上的需求所作出来的无固定形式的反应”。也就是说,任何加诸于身体的负荷,不论是源于心理方面,还是物理因素,都是压力的来源,就会引起“一般适应综合征”。
1.1安全生产带来的职业压力是职工心中的无形压力。
安全是企业头等大事。企业生产调度是否科学、生产组织是否合理,作业流程是否规范不仅关系到企业产品的质量也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利益甚至是生命财产的安全。任何环节出现技术问题,任何一项管理出现漏洞,任何一个现场作业人员工作疏忽、违章违纪,任何一个治安环境出现盲点,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因此,在职工心目中安全就是天,安全责任是职工最大的责任。职工在安全问题上心里最敏感,每时每刻心里都惦记着安全:怕事故影响企业安全记录;怕因为事故影响企业的声誉;怕出事故砸了自己的饭碗。这一系列的“怕”像无数把刀一样悬在职工的头上,无时不让职工的心里发紧,造成职工心理紧张和烦躁。
1.2企业改革、调整带来的竞争压力是职工心中的头等压力。
近年来,由于石油企业改制、主辅分离、布局调整、机构重组、人员分流以及企业生产力布局调整等政策措施的实施,使其中一部分职工被迫离职离岗,有的会面临新岗位新工种新的人际关系的挑战,有的会下岗待业,随之而来的是经济收入减少,家庭生活受到影响,因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岗位竞争的压力,产生了从未有过的紧迫感、压力感和危机感。面对岗位竞争的压力,不同年龄段、不同工种、不同文化程度的职工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态度。有些职工还利用业余时间抓紧时间自学技术、苦练基本功;有些没有竞争优势的职工则被动地等待命运的安排。无论哪种情况都会形成心理压力。
1.3异地工作两地分居带来的家庭生活压力是职工心中的沉重压力。
石油企业职工异地上班、异地作业比较普遍,特别是企业布局调整、连锁经营、境外工程技术服务等带来很多职工长年工作在异地,甚至异国。职工异地工作,只有周末或更长时间才能和亲人相聚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诸如牵挂亲人、老人子女照顾问题,夫妻分居带来的情感问题等,这些问题在职工心中久而久之累积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目前消费品物价上涨过快、购房困难、子女就业艰难等让很多普通一线职工感到家庭经济生活压力偏大,昔日国企职工曾经有过的自豪感已不复存在。
1.4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及高速度快节奏带来的压力是职工心中的现实压力。
现代石油企业生产环节紧密衔接,工作流程紧凑,稍有疏漏就可能酿成大祸。很多流水线24小时运转,各岗位人员不允许分神,不允许差错,特别是那些关键领域的技术研发人员、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人员,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的精神紧张和疲劳程度,是非亲身经历者难以想象的。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对各项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系统性、对生产组织模式、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都达到极高的程度。因而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求也前所未有。而职工现有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与这些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为适应要求,各岗位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在短时期内强化业务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这一切对相应工作岗位的职工来讲,无疑构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当然,这和每个职工的个人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个人生活态度以及对压力的适应能力等有很大关系。
2.建立健全石油企业职工心理压力的疏导机制
我国目前还处在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和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面对迅速变化的社会现实,职工的心理压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应引起足够重视。近年来,职工因为心理压力问题而导致的工作失误甚至犯罪的情况日益增多。石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应通过组织援助的方法缓解职工压力。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和措施:
2.1转变思想观念,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范畴。
加强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应对职工整体心理压力问题所采取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企业应大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借鉴一些著名的现代企业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将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范畴。要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中,科学安排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对职工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或咨询,对重点职工进行重点援助,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职工正视心理压力,挑战心理压力并有效地缓解心理压力,及时主动地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职工以必要的援助。把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贯穿、渗透、体现于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中。通过心理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让职工了解自身心理发生变化的规律以及心理调适方法,在遇到心理压力时能恰当地进行自我调适,通过情绪转移、自我宣泄、改变认知、寻求支持等方式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2.2建立心理引导机构,为解除职工心理压力提供组织保证。
企业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心理健康管理体系。首先要建立心理引导机构,通过培训考试使具有一定理论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达到心理咨询师水平。组织有针对性的讲座和培训,开设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心理疏导、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热线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职工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职工心理压力的形成,有的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得到缓解,有的却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难以自身解决问题。心理引导机构的介入就能及时根据职工的心理状况加以适当的心理疏导,以减少心理焦虑的发生。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心态情绪汇集和反映调节机制,加强职工心态状况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完善职工心态疏导、调适与平衡工作体系,通过政策调整和心理疏导,帮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消除不平衡感,促进职工情绪交流渠道畅通,避免不良心态的不断累积,引导职工心态朝良性方向发展变化,达到内心世界的自我调适、自我和谐。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生活工作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针对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尽可能地降低企业职工所面临的风险因素,减少职工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消除引发职工群众心理失衡、失调的诱因。并通过一定的工作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处理、权益保障的心理疏导长效机制。
2.3开展多样化的企业文化活动,拓宽释放心理压力的渠道。
对航空项目建设前景较明确的型号项目,由航空业务部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提出,经上级领导确认,任命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总师,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工作。
总设计师组织和参与型号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是型号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技术决策人。
航空系统重点型号工程项目及项目管理特点:
型号重点工程往往规模大,周期紧,涉及专业范围广、采用的新技术多,投资额度大,保密性强。因此合理的总体规划,前期初步设计显得尤为重要。成功的项目设计总师在缩短规划设计周期、合理控制经费、降低项目风险和减少设计失误、培养综合性、专业性的团队方面有很好的掌控。
层次分析法(AHP)
层次分析法AHP是由美国运筹学家萨蒂(T.L.Saaty)教授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提出的一种用于决策和规划的新方法,它是将复杂的决策问题按照过程把各种因素进行分解,形成层次化的分析模型,包括目标层、准则层、方案层等,通过因素间的两两相对比较、一致性判断,确定各决策因素的重要性和权重或相对优劣的排序值,从而对多目标决策过程提供决策支持。运用AHP方法,大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步骤1: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将元素按属性分组,按支配关系分层,层次结构模型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子准则层、方案层;
步骤2:分析系统中各因素间的关系,对同一层次各元素关于上一层次中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T-L Saaty提出了一个1~9的标度法标度,下表列出了1~9标度的含义:
表3-1 Saaty相对重要性等级表
倒数 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具有相同重要性
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稍重要
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明显重要
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强烈重要
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极端重要
表示上述相邻判断的中间值
若元素i与元素j重要性之比为aij,那么元素j与元素i的重要性之比为aji=1/aij
步骤3: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对于该准则的相对权重;
各因素的权重,特征向量
步骤4:两两比较矩阵的一致性检验。两两比较矩阵的元素是通过两个因素比较得到的,而在很多这样的比较中,往往可能得到不一致性的结论。要安全达到判断一致性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允许在一致性上有一定的偏离,为此要进行一致性检验。
矩阵的最大特征根,采用一致性指标,
其中,RI表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见表3-2。
表3-2 1-9阶矩阵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
当CR<0.1时,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步骤5:计算各层元素对目标层的总排序权重,并逐层进行总的判断一致性检验。
航空工业重点型号工程建设总设计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以ICB3.0(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的认证标准作为指标体系设计基础,在对航空重点型号项目及其管理特征进行分析后,将总设计师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如下四个层次即:目标层、准则层、关键要素层以及指标层。
请20位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型号工程项目研制专家根据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值建立判断矩阵,对其相对重要性经过中位数处理,得到确立的判断矩阵,并通过sas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并对其进行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
表3-3A-B层权重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表3-4C-E层中的C1层权重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表 3-5C-F层中的D1层权重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D1 D2 D3 D4 D5 D6 初始权重系数 相对权重系数
表 3-6C-E层中的E1层权重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评价步骤及说明:
组建评审小组。该小组成员要求稳定,具有型号项目评审经验。评价结果要求保密。
权重审核微调。由评审小组向项目专家咨询,对本评价模型权重进行复核和微调,以反映项目的独特性,利于获得更准确的评价结果。
指标解释及评价标准说明。细化评价指标,使得评价指标量化的更好,给出具体的得分指标。
一、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密切,可以说,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现出来,对此,人们的认识是非常不够的。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推动监理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逐步推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建设监理事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在个别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办了一些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设计职业责任保险。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于2002年在上海诞生,上海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取得了1000万元的监理责任保险。但上述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试办阶段,远未形成规模。与其他险种相比,职业责任保险从总体上仍然是最为滞后的保险业务。
纵观几年的发展历史,我国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业务量极其狭小,与巨大的职业责任保险潜在市场不相适应。虽然我国的职业责任风险大量存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处于低迷状态,难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2)发展不稳定,无规律可循。职业责任保险自从在我国起步以来,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保费收人等指标不是平稳地上升,而是上下波动,起伏不定,为保险人分析评估该险种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保险人目前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上找不到规律,无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办法以及其他实务操作规范,不能像其他险种那样放手经营。
(3)风险巨大,效益不佳。尤其是近几年,国内职业责任保险暴露出高风险的性质,赔付率居高不下,个别年景赔付率甚至超过1000l0,保险人几乎无利可图。为此,很多地区对这一险种望而却步,不敢问津,有限的几个地区开办这项业务,也是本着极其谨慎小l:的态度。
上述特点,也可以说是我国职业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有:
(1)我国目前缺乏完备的法律制度,还没有足够的能够作为职业责任保险开办依据的各种职业责任赔偿条例。职业技术责任事故的处理,需要各种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我国,职业责任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民法通则》的损害赔偿原则来解决,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还很少。具体到建设工程监理,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限的几个法规条例对监理单位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却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且赔偿数额相对较小,致使监理单位风险意识薄弱。其他行业也类似。这就使职业责任保险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从而无法大规模开展。
(2)缺少权威的鉴定机构来明确判断职业责任归属,对职业责任纠纷进行仲裁。由于职业责任与专业技术有关,保险人不可能对各行各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像专家那样深人掌握,一旦发生事故,对于是否属于职业责任,是否应该赔偿损失,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判断的。因此,必须有权威性的责任事故鉴定机构充当职业责任者与受害者及保险人之间的仲裁人,对责任事故做出科学的鉴定,才能明确责任归属,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从而有利于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
(3)保险公司缺乏经营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因此难以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服务。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服务的做法,也极易引起投保人的抵触情绪。即使在法规、政策等配套措施到位后,如果不尽早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将阻碍职业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
因此,受上述条件的制约,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缓慢,步履维艰。
三、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1.完善相关法规和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责任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是否明确、完善,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能否有效推行的关键。《建筑法》规定了监理责任赔偿制度,这是实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与之配套。此外,与FIDIC条件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没有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做出规定,对其中涉及监理工程师赔偿责任的条款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解释,使得我国现有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过小,不足以补偿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所造成的业主和第三方的损失。应参照FIDIC合同条件,在监理合同中加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专项条款,使职业责任保险真正为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所重视,全面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
2.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宜采取强制保险的形式。
这是因为:第一,从保险原理分析,责任保险的基本社会目标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开展,则工程监理单位有可能不愿投保,保险人则有可能拒绝承保。这样,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将会降低。第二,从社会现实分析,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还不强,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赔偿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靠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去贯彻落实。鉴于这些情况,只有实施强制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才能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促进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在目前尚无强制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制定一些倾向性的政策,来推动工程监理单位投保的积极性。在这方面,上海市的做法值得借鉴。《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权。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案应当有体现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优先中标权的内容。
3.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在发生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时,由何种机构判断责任归属,是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专业性极强,保险人以及一般仲裁机构不可能对复杂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做出权威判断。目前,能够成为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判断的权威机构有两种:一是人民法院,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经上述权威机构认定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
4.提高保险公司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保险费偏高,服务质量较差,专业人才缺乏,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的要求相去甚远,也难以适应加入WTO后面临的国际竞争,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才和工程保险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制度,联合社会上现有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不仅是推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艾幼明,关惠清,沈晓凤.责任保险与建筑安装工程保险[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6.
随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监理行业不诚信行为再次被推到公路行业舆论的浪尖,监理工程师职业应当何去何从引发我们的思考!
1、公路工程监理行业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监理行业取得的成绩
中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制度始于1986年,是国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的管理经验,通过引入工程监理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进度,使公路建设项目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改革之举。
在公路工程行业推行监理工程师制度之初,国家聘请西方国家的监理工程师为国内监理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派去了一支业务水平高,个人素质好的技术人员配合工作,学习取经。在这一批监理工程师的辛勤工作下,涌现出来一批如陕西西安—三原一级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等优质工程,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专家和人才,监理工程师制度获得公路全行业的一致肯定,并迅速在全国推广执行,监理工程师也成为公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趋之若鹜的职业。
1.2 当前监理工程师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然而,随着国家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伴随着交通建设监理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一些监理工程师登记多家企业,监理人员在各监理公司无序流动,更换频繁,中标时的监理人员和到位人员不符,合同履约差,监理人员持假证,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水平低,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项目管理中监理工程师的作用不断边缘化,现场管理地位不断弱化等问题日益突出,集中概括为监理工程师个人诚信缺失、监理企业诚信缺失。
1.2.1 监理工程师个人诚信缺失的原因
2000年以后,公路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作为当时利润最为丰厚的监理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诞生,随着监理公司的迅速增加,高度竞争的监理市场导致中标监理费用持续降低,监理企业为了生存,也不断降低监理工程师待遇。以陕西市场为例,1997年陕西监理行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年收入约为15000元到18000元,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199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监理工程师年收入是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倍,在公路行业中收入是最高的;到2010年,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年收入约为36000元到42000元,同期国家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监理工程师年收入是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2倍,但在公路行业中收入已跌至最低。由于监理工程师收入大幅降低,大批优秀监理人员纷纷改行。截至2011年,全国持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的约5.8万人,执行岗位登记的仅3.3万人,这里面还包括虽登记但并未在工程一线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所需要的监理工程师数量与持有监理工程师资质的数量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而不论是监理招标还是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履约检查,都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资质,由于“监理工程师资质”资源的稀缺,监理企业通过监理工程师资质“一对多”的挂靠、持假证等来应对政府监督和业主检查的办法应运而生,具体就表现为监理工程师个人诚信缺失。
1.2.2 监理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
由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所需要的监理工程师数量与持有监理工程师资质的数量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监理企业在投标时为满足公路工程项目招标规定以谋求中标,就只能按照标书要求逐一寻找所有符合资质、业绩要求的监理人员编入投标书,一旦中标到位监理人员必然和投标监理人员不符,导致合同履约差,具体就表现为监理企业诚信缺失。
1.2.3 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地位弱化和边缘化的原因
由于公路建设监理市场竞争激烈,监理费用不断降低,优秀监理人才大量流失,监理企业中标后选派的监理人员个人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也必然大幅降低,这些监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由于个人工作能力的不足不能有效行使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所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甚至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导致业主的不满意和投诉。为了弥补监理工作的不足,建设管理处一般都增设了与监理工程师职责重叠交叉的质量管理部或监理管理部,直接插手施工现场管理。如过去监理工程师可以直接行使的“暂停施工予以整顿”的权力、“单项工程数量审批”等权力悉数被业主收回,改为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不断被弱化;在工程变更、单价审定等工作领域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更是不断被边缘化。
2、监理工程师职业制度改革的建议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引进监理工程师制度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过去二十多年的经验已证明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如何加强、改进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笔者建议:
2.1 国家制定《建筑工程法》,从制度的顶层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责、权、利,做到依法监理,彻底扭转监理工程师职业管理地位弱化、被边缘化的境况
1 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评估、对策及实施
监理工程师首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规避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考虑从如下方面着手:
1.1 严格履行合同
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起巩固的合同意识,对工作中涉及到关于合同内容的,都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对自身在监理过程中的义务及责任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基准,在业主委托的范围之内,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及义务,正确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的权利,合理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
1.2 加强自身专业技能
对监理工程师来说。专业技能是其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墨守成现,不注意学习,仅凭以往的经验办事,就无法适应现代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显然风险也就无法避免。因此,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1.3 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关节。
1.4 加强职业道德约束
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显得较为粗糙、薄弱,虽然对职业操守作了一些定义,但缺乏实际上的操作性。因此,有必要结合监理工程师工作特征、责任等对其职业道德做出界定,便于监理工程师遵守;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5 实行合同转移
合同转移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二是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如承包商相对于业主能更好地把握施工技术风险,专业分包商相对于总包商能更好地完成专业性强的工程内容。但是,合同转移的媒介是合同,这就可能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而导致转移失效。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被转移者无力承担实际发生的重大损失而导致仍然由转移者来承担损失。合同转移一般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时转移代价可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损失,从而对转移者不利。
1.6 实行职业保险
监理工程师对自身因工作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而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这在国际上是一种通行的办法对于保障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切身利益起到很好的作用。需要强调的是,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你的是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他的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力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以可行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试行监理职业责任保险。
2 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规避和防范措施
针对各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在监理实践中,监理工程师要充分调动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冷静应对。实践证明采取下列应对措施和监理方法可有效地降低或规避建设行为不规范所带来的监理风险。
2.1 充分利用合同条款,规避风险。
业主片面追求施工进度导致工程在施工质量和安全无法得到保证且又向更不利方面发展的趋势而又无法控制时,监理工程师要当机立断,充分利用合同条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处理。即按监理合同或监理规范中“监理机构签发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的条款,向业主报告请示后签发停工令,此举措有两个好处:第一经过业主同意,停工整改有利于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第二即使业主不同意停工,也对业主起到了忽视质量与安全带来的严重后果的提醒和警示作用。但应注意的是,若停工草率,则对施工进度将会带来极大的被动,只有在涉及质量、安全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停工的方式解决。
2.2 控制施工节奏,掌握主动权。
作为投资方总希望工程尽快投入使用产生效益或是缩短资金周转期,因此大多数业主是强调进度并且设有进度奖,而受监工程基本没有设安全奖和质量奖的。业主掌握工程建设监控主动权,关键在于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要严格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及质检程序,并且向业主通报,使业主建立各阶段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和质量意识基调。在此条件下,当施工准备阶段和开工初期即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磨合期,业主就会支持监理按程序和进度计划狠抓质量,在施工阶段的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方遇到暂时困难时就不会心慈手软而迁就施工单位,业主和监理目标一致共同以铁的制度和手腕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也就不会被施工方牵着鼻子走,从而控制施工节奏,保证工程质量,掌握主动权,才能游刃有余。
2.3 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问题。
深入现场要一看、二查、三问、四想,通过细致的实际工作要掌握质量与安全的第一手资料,经分析而发现问题,并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若施工单位对处理事项有异议可召开专题会议或向施工单位签发整改指令,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即监理报告、联系单等形式向业主报告,尽快将发现的问题予以处理。当有些问题不能立即解决时要举一反三,善于沟通与交流。与此同时,处理问题的监理文件该签发的要及时签发,一遍不行再签发第二遍直至下发停工令。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引起业主、施工方的高度重视,使业主与监理共同督促施工单位着手解决问题;二是降低监理风险。监理在施工过程中除了对施工单位的监督责任外,许多情况还负有法律责任,因此只有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规范的有关条款处理问题,才是规避或降低监理风险和增强自我保护的良策与方法,才能不至于因监理工作没有做到位而承担额外风险。
2.4 勤于动笔作详实的监理记录备查。
监理记录是监理工作的真实写照,也是监理档案的重要资料。该资料也可起到自我保护作用,并且是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佐证。因此监理工作除外业工资外,平时应勤于动笔,本着实事求是、以规范的用语和科学的态度,认真记录在工作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用以备查。
2.5 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对业主负责、对监理公司负责、为业主服务为工程建设服务的精神,切实履行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义务与责任,监理工程师应突出其技术服务的特点,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自身的技术素质提高了,才能有遇见性地处理问题,也才能判断是非而规避风险。
2.6 监理工程师发挥领导主观能动性。
在尊重客观规律和客观实际的前提下,将原则性和灵活性高度统一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实现规避监理风险之目的。
3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的案例分析
3.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分析
因支架失稳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受到刑事制裁的典型案例。2000年10月25日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裙楼大演播厅舞台顶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模板支撑体系失稳,屋盖坍塌,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9余万元。2001年5月26日南京白下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监理工程师韩**有期徒刑五年。主要原因是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默许项目部进行模板支架施工。
因现场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未到位受到刑事制裁的典型案例。2009年6月27日5时许,上海“莲花河畔景苑“楼歪歪”倒塌事件,总包单位把总包范围的地下车库开挖工程,违规分包给没有公司机构且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违规开挖堆土。明知地下车库尚处于基坑围护期内,也未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计算,为赶工程进度而地下车库进行开挖,并将开挖出的土方继续向现场附近堆放。在短期内堆土过高,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整体倾倒,造成作业人员一人逃生不及,躯体受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2010年2月11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经几名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总监3年。监理方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乔磊对土方施工人员资质怠于审查,虽对违规挖土、堆土曾提出过安全异议,但未依监理职责进行有效制止。
3.2 防范措施
3.2.1 向业主或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及其有关各方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3.2.2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检查验收的项目应按规定及时检查验收,不应将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进行验收。
3.2.3 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包商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 该审批的应及时审批,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建筑节能方案、进度款支付申请、签证等应进行及时认真的审批。
3.2.5 该巡视的应巡视,该旁站的应进行旁站,对本应该发现的问题应能及时发现。
3.2.6 应按规定签发指令,如及时按规定签发开工、停工、复工、变更等有关指令。
4 结论与展望
总之,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涉及面较广,专业技术强。正确认识和掌握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提高监理工程师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监理职责,防范职业责任风险对监理工程师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监理行业不断壮大,不能只单纯发展而忽视了监理工程师的风险防范,如何提高监理工程师的风险防范能力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可借鉴一些国外先进项目管理公司的做法,推行,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一条安全而经济的途径,来转移由于职业责任给业主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双方的利益都得到合理的保护。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编.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3.1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我国建筑监理行业一直实行公司企业制度。监理企业按照监理制度必须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该行业工作人员,依据工作业绩和企业资质水平进行升级,从而开展下一级别的业务。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为企业的合同员工,工资、福利均由企业决定,各企业内部根据自身情况形成不同水平的福利待遇,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开展就缺少独立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甚至毫无规章可言。企业制度下形成的竞争,使得各监理企业为了揽到工程,无原则的降低监理费用,导致实际发到监理工程师手中的劳务费大打折扣,所以就出现真正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监理工程师并不在监理企业工作,即所谓的挂靠现象,具体的监理工作是无证人员在完成。再则,企业制度下出现的监理行业腐败现象也是屡禁不止。
本文从制度角度入手,尝试用“监理协会制度”来代替现有制度,将企业制度下的正确的部分在协会制度下继续运用,同时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每一位取得监理工程注册证人员必须将职业资格证在某个协会注册,由协会向业主介绍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的规模请求协会派遣人员数量,并直接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用,再由监理人员根据收入给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协会运营经费,但业主不得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形成交易,否则视为违法,将受到相应处罚。
协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基本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比如:监理人员的档案必须放于协会内,协会根据要求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会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协会的预从事监理行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专业背景、工作背景,并负责本协会内从业人员的资格晋升和注册考试报名工作;协会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严格的工作岗位晋升制度,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晋级岗位级别,而不同的岗位级别直接和服务费用挂钩,这样只要一个人在这个行业里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坚守监理职业道德准线,其工作岗位就可以得到不断地晋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也就杜绝了腐败的诱惑,从而做到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协会还负责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如果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监理规范的现象,将对其信用记录进行修改,并反应给业主,这样业主会参考其信用等级决定是否聘用,而监理人员是否被聘用是直接和收入挂钩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监理人员违规的风险。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职业管理使得监理工程能够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不再由企业或者是协会来决定,而是变成一种固定的标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完全按照监理大纲来执行,一旦不能完成业主交予的任务,业主可以随时更换,从而影响到监理工程师的收益和声誉。由于协会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方式、内容形成任何的影响,所以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就相对独立,不再受来自于自身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在业界的声誉比什么都重要。好的声誉会得到业界的认可,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等级,还可以承揽到工程,也就是收入会增加。监理工程师在此种制度下只要是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积累声誉,其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尤其是收入水平会得到很好的保障,这就减少了其违规的可能性,极大的增加了违规的风险,因为,此制度下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则监理协会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轻则败坏声誉,以后必定影响到承揽工程数量,直接影响收入;重则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从此不得从事监理行业。
2工程监理责任风险因素
工程监理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非法律责任等,造成工程监理责任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在对工程监理责任风险进行识别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搜集相关资料、分析不确定性、确定风险事件、得出责任风险因素。
2.1工程监理责任风险因素的识别方法
工程监理责任风险因素的识别方法包括核对表法、因果分析图法、工作分解结构WBS法、事故树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历史文献分析法等。本文综合釆用了工作分解结构WBS法、专家调查法、历史文献分析法三种方法对监理质量责任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2.2工程监理质量责任风险因素分析根据上文所述方法,可将工程监理质量主要责任风险因素归纳为:①监理工程师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②质量管理体系未被有效实施;③内部缺乏良好的沟通机制;④监理工作未得到业主的积极配合;⑤业主未及时提供资金;⑥施工所用机械设备不配套;⑦施工材料以次充好;⑧施工方案缺乏合理性,作业人员未接受良好的技术培训,作业水平较低;⑨工程被施工方挂靠承包,甚至多次转包,其设计规范脱离实际,所设计的施工方案可行性不高;⑩主管部门未规范管理监理中的问题。
3对责任风险因素的防范策略
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和热情,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必须完善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体系,从而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管理风险。监理单位应强化内部约束制度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制订明确的方针政策。
3.1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内在约束
3.1.1从合同管理方面降低质量责任风险
监理合同的订立过程不仅复杂,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风险性在合同内容上有所体现,因此,监理单位必须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分析其是否存在风险,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监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不仅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还要积极防范欺诈、串通和胁迫等合同风险的发生,对违背我国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如何解决争议以及对不同语言文本的解释和效力界定等风险也要作出防范。
3.1.2重视对项目部人员的管理
专业技能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监理服务的优劣,因此,监理工程师需要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提升专业水平,这是现代化工程项目建设的客观要求。如果不注重业务学习,只是依赖以往的经验,墨守成规,那么必然会与时代脱节。监理工程师只有通过主动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强化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在现有技能不足的情况下抵御潜在的风险。
3.2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外在约束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还有待完善,加之行业标准和相应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还未能全面覆盖工程监理领域,因此,建议该领域的专家学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下,科学、合理地规划监理质量服务的各个环节,对服务深度作出具体规定,细化和量化“三控二管”,并具体阐述监理成效。业主、监理和承包方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参与者,约束三者的问责机制直接关系到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因此,为防止失责行为的发生,必须加强制度实施机制,强化监控力度,完善管理、约束和激励等机制的建设,杜绝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只有严格管理现场监理人员的行为,完善约束制度,从根本上避免承包方寻租行为的发生,才能大大降低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风险。
3.3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和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3.3.1完善职业道德教育
要防范监理工程师因职业道德缺失而造成监理质量责任风险,就必须建立该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还未对此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现有的一些职业道德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应在充分考虑监理工程师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制订明确的职业道德标准,以便监理工程师依规行事,并基于此标准强化其职业道德建设,使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变被动为主动。另外,监理行业协会也应在日渐完善的监督机制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3.2完善监理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当前,人们的社会信用观念和意识较为淡薄,不同的人,对信用的认知、认同和信赖程度各不相同。一般来说,人们较为认可由政府部门的信息,因此,我国监理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总体上应遵循以下思路: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发挥其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依靠社会各界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提高监管市场信用工程的建设和发展速度。
3.4推行质量监理职业责任担保与保险制度
质量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监理单位所承担的质量责任风险。投资巨大、与社会和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监理单位所从事工作的特点,因此,一旦出现重大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可能会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在此情形下,监理单位根本没有应对事故赔付的能力。如果监理单位投保,那么经济赔偿将由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承担,会大大缓解监理单位质量责任风险的压力。此外,由于监理过程中存在潜在的质量责任风险,因此,监理单位可以采用保险这一方式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这样更能体现出公平、合理的精神。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实施,促进了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3.4.1引入监理质量责任担保制度
监理质量责任保险已经获得我国学术界的认同,知名学者谭庆链(我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曾经谈到,在世界范围内,工程质量保险已被广泛使用,而我国才刚起步,因此,可逐步实施监理质量责任担保制度。一旦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就可通过保险来避免更大的损失。这无论对建设单位来说,还是对使用者来说,都是利大于弊。保险公司在接受监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业务后,可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比如对工程前期规划设计的审查、对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等,防患于未然,降低自身风险。
3.4.2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
监理工程师的麻痹大意和过失会损害建设单位和委托监理工程师工作的第三方的利益。如是是故意行为,则不属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赔付范围。例如在某工程项目中,监理工程师由于自身疏忽,未进行检查,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查,但未发现质量问题,从而导致建设单位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承包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而且担任监理的工程师也必须为此负责,承担职业责任。
环境监理工程师会对施工区污染源进行摸清和调查,分析其对环境污染的底数,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对承包商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分析其施工造成的废弃物,废水,噪音等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污染防治和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并与承包商和业主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其内容行使环境监理的职能和责任。移民区环境监理主要采取的是两种监管办法,一种可根据当地移民安置人员填写的环境报表,总结移民安置的环境状况;一种是直接到移民安置点进行调查和巡视,将其存在的问题和执行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建环境设监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水电建设监理企业制度不够健全,环境监理发展不完善
水电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上级部门和领导单位,虽然这些监理企业拥有企业的合法法人地位,但是大多数监理企业缺乏企业产权和自主管理能力,这就导致企业不能独立决定企业经营、生产组织方式,据调查,在我国绝大多数的监理单位和企业均已设计院,施工企业为依托,甚至部分监理企业只是一些单位的职能部门,根本没有自己的独立财务和监管人员,多数企业过度依赖于母体单位的支持,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则会担忧如此巨大的水电建设工程,独立的监理企业是否真的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完成对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理工作。
2监理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随着我国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关于监理行业的法律文献也已逐步健全,但在环境监理内容方面,一些具体的法律条例还不够全面,只在理论上限定了监理的范围和内容,但环境监理跟随施工单位实施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出现但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目前我国水电建设工程跨度大,涵盖区域广,各地区的生态环境都存在很大差异,环境监理内容没有的得到合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环境监理工程师缺乏职业培训,职业素质需加强
由于监理企业独立于承包商和业主之外,环境监理的公正性和权力也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深远,有些环境监理工程师可能会放松对企业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不能及时的发现一些潜在的环境破坏因素,其中大部分原因在于监理企业不能持续加强对环境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环境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坚强自身的职业素养,本着为环境负责,公正律己的态度,保障施工区域的环境问题得到真正预防和改善。
水利水电建设过程中环境监理问题的对策
1完善监理企业制度,加快环境监理进程
水电建设工程中,监理企业作为三方中独立的一方,需要加强企业自身的企业制度和规模建设,摆脱过去对上级企业的依赖,加强监理企业文化建设,监理企业协会也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保障监理行业的利益和前进方向,环境监理作为水电工程建设中重要的部门,对工程区域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监理企业有足够的技术和经济支持,完善监理企业制度,加强环境监理进步,对监理企业发展和环境治理有着重要作用。
2健全监理企业法律法规建设
虽然目前我国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但是仍有一些法律条例不够清晰,准确。环境监理是一项特殊而又影响深远的职业,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条例,才能保证环境监理工程师在监管过程中更有说服力,同时也能约束行业间不合理的竞争,在三方合作过程中,完善的法律规定和标准,对施工单位和承包商以及监理企业都意味着更健全的法律保护,同样,环境问题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的重任主要在于环境监理,环境监理过程中在施工区与移民区环境调查中都少不了法律强有力的约束和保护。
3监理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提高环境监理工程师职业素养
近几年,我国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建设监理制在我国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提高,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可以说;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一方面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显出来,监理工程师如何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性
建设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提供的一项专业技术服务,监理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专业技术技能,以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其工作有以下特点:
1.1 工作具有委托性;《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
1.2 专业技术性强;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服务。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与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
1.3 主观性与集体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主观能动性有三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的约束;二是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三是业主的支持。监理又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更多地体现为集体行为。我国的监理推行总监负责制,但是监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只有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有效的运作,监理的绩效才能得到体现。
1.4 工作责任大;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担负非常大的责任,一是工程项目投资比较大,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损害发生,涉及到的经济额度比较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二是工程质量的好坏及工程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
2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从以上监理的工作特征来分析,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2.1 行为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未按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履行职责义务,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随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
2.2 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有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2.3 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另外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
2.4 管理风险: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师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2.5 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2.6 社会环境风险: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的人士认为,既然工程实施了监理,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了质量问题,首先向监理工程师追究责任。应当知道,承包商的工作属于承包性质,承包商有责任为业主提交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委托性、咨询性的,是代表业主方进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的任何工作并不减少或免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推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是起到积极作用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能替代承包商来担保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3 责任风险的规避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 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3.2 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
3.3 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