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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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Xx县银行卡产业发展现状
xx县位于乌蒙山脉西北面的金沙江南岸,总面积xxx平方千米,海拔xxx米,距xx市xxx公里。距昆明(省会)xxx公里。全县辖十五个乡(镇)、xxx个行政村、xxx个村民小组。常年居住汉、回、彝、苗等xx个民族。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xxxx人,其中农业人口xxxx人,农村实有劳动力xxx万人。目前有正在建设中的中国第二大,世界第三大水电站,距离县城三公里。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内营业网点xx个,遍布城乡。截至2011年末,各项存款余额xxx亿元,各项贷款余额xxx亿元,实现营业收入xxx亿元。累计发卡xxx张,累计新开卡xxx张。安装ATM机xxx台,发展POS特约商户xxx户,安装 POS机xxx台。我社营业网点点多面广,并随着近年来深化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及监督体系,金融电子化迅速发展,资金运行平稳,资产质量逐年提高,为开展银行卡营销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发展银行卡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
xx县城有工行、建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社五家金融机构,竞争激烈。从目前xx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市场发展的现状看,产业化程度低、用卡率低、受理市场发展缓慢已成为制约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瓶颈,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xx农村信用社目前发展金碧卡,主要是通过工资、农民工外出打工开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惠农卡)等方式发出,绝大多数人仅将银行卡作为收发工资和取款的工具。加之刷卡消费宣传力度不够及县级乡镇刷卡受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卡人的积极性,发卡率不高。同时,也有的网点只是为了完成发卡任务,没有认真挖掘市场潜力,银行卡宣传力度不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卡量不大,用卡率低,持卡消费不积极。xx县农村信用社所发出金碧卡近半数以上的持卡人处于被动用卡状态,绝大多数人仅将银行卡作为收发工资和取款的工具,特别是乡镇一级信用社,有的为完成发卡任务,对农户大量发行金碧卡,农户觉得记密码麻烦,不如用存折直观,因此“睡眠卡、半睡眠卡”大量存在。
2、受理市场发展缓慢,特约商户数量少且发展的商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持卡人用卡消费意识不强。据调查有80%的消费者愿意使用现金消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持卡人的用卡率。
3、受理环境建设滞后。受经济条件影响ATM机数量较少,乡镇镇信用社还没有被覆盖,多数客户的银行卡在外出时才使用。
4、银行卡功能单一。银行卡多以存取款作为业务重点,结果是银行卡仅仅是作为一张“电子存折”在使用,卡的内涵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只是一行一卡,一张卡不能处理所有的缴费业务,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
5、特约商户手续费较高,使商户望而却步。目前商业流通领域已进入微利时代,商户要按交易金额交手续费,安装POS积极性不高。一些特约商户虽然安装了POS机具,但却将其放在不起眼处,且收银员嫌操作手续麻烦,除顾客要求刷卡外,一般收银员不愿主动提醒顾客刷卡消费,特约商户积极性不高。
6、银行卡知识宣传不到位。首先是客户对如何正确使用银行卡知道不多,有些持卡人认为银行卡只能到ATM机取款,却不知道还可以刷卡消费等等。其次,许多商户不清楚如何申请安装POS机具及安装费用,主动申请安装的少。加之县域小,大型点的商户都已安装POS机。
7、银行卡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银行卡业务自身的特点,客观上决定了银行卡业务人员既要懂传统业务和中间业务,又要掌握高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信用社银行卡专业人员明显不足,尤其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一些业务员甚至不知道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如何分配。
8、银行卡犯罪层出不穷,持卡人的用卡安全感有待提高。
四、加快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建议。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21. 070
[中图分类号] F83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21- 0134- 02
1 社区银行概况
社区场景成为当下各大商业领域的热点,从商超类社区O2O到上门服务类社区O2O,再到小区社交,物业O2O模式等,社区已经成为用户需求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其中,金融行业与社区场景的切入点即社区银行。在北京,社区银行已经达上百家。虽然目前社区银行的发展态势良好,但仍有许多缺陷和不足。
为有效解决城市社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年来,社区银行在一些高档社区得到了蓬勃发展,这些社区银行基本上都选取人口密度大、规模大、定位高端的住宅小区入驻,一般都设在社区内部或临街,通常面积不超过20~30 m2。为社区居民的食衣住行、休闲娱乐、商贸往来等提供诸多个人金融服务,如借记卡、信用卡、个人贷款、理财、代扣缴费、电子银行业务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10余家银行都存在不同形式的社区银行试点。
社区银行普遍主打“亲民、方便、基础金融”等招牌,布局结合社区特点:门口设立存取款一体机、电话银行、银联便民自助缴费机、自助开卡机等电子设备;里面设立咨询区、儿童活动区、休息区等便民区域,这些区域还配备电视、电脑、玩具、读物、急救箱等。有些社区银行还提供代收快递等服务,但需求量不大。
2 社区银行现状分析
2.1 主要特点
(1)社区银行普遍选取入住率高的大型高档社区。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高档社区居住人口财务状况良好,一般具有稳定资产和收入,属于银行的优质客户;二是人口密度大,特别是市区一些相对成熟的社区,老年人较多,对金融服务产品不甚了解,社区银行可以发挥亲民的优势,老年人不用走出社区就可以了解更多的理财知识,在目前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不佳的情况下,社区银行相对安全、可靠,成为吸引社区客户的因素之一;三是对于工作比较忙碌的年期客户群体来说,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在节假日就可完成金融服务的办理。
(2)社区银行都以理财产品作为主打产品,分析原因如下:一是社区银行一般配备员工3~5人,自助设备相对较多,国际汇款、对公业务等现金业务无法办理;二是社区银行根植于社区,专注于社区,社区为个人居住生活场所,业务需求以个人对私业务为主,大多为存取款、个人理财等;三是社区银行对入驻社区周边情况、小区定位等情况比较了解,对小区客户群体可以合理定位,适合推出量身定做的产品。
(3)社区银行对小额贷款业务手续较为灵活简便。因为社区银行工作人员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文特点和居民消费倾向及消费结构等信息比较了解,对借款人信息容易做到知根知底,具有地缘优势和人脉优势,借款人难以对社区银行进行欺诈;其次,社区银行管理灵活,手续能适当简化。
2.2 主要优势
(1)定位优势。社区中老年居民不用走出社区即可办理银行基本业务,产品推出要结合客户群体特点,安全、收益稳定。随着我国逐步跨入中老年社会,社区银行将具有越来越好的前景和发展空间。
(2)信息优势。社区银行的员工通常十分熟悉社区周边市场,这对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开办十分重要。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大银行而言较小,风险识别能力较强,因此条件灵活,手续简化,速度较快,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这使社区银行在对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获得比更大的安全赢利空间。随着利率市场化,个人贷款业务方面的优势将逐步显现。
2.3 竞争战略优势
(1)目标市场蓝海状态。社区银行主要市场定位于个人零售业务,是大型银行所不能兼顾的区域和客户,挖掘“低端”市场潜力,以填补金融空白。
(2)经营机制灵活。资产规模较小,组织形式也相对简单,管理链条短,彼此的协调性好,有利于相关软信息的传递,管理人员可以据此及时做出经营决策,从而灵活应变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3)信息资源优势。社区银行立足于当地,与大银行倾向于根据从财务报表和 信贷报告中得到“硬信息”向大企业贷款不同,社区银行对社区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居民情况的熟悉和了解,依靠人际关系,收集借款人的个人品德及管理能力等“软信息”,并作为决策依据,有效的解决了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能较好地防范风险。
3 社区银行的发展趋势
3.1 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从高端客户到普通客户,都应有相对应的产品和服务。社区银行在现有阶段的业务仅仅局限在存取和理财等几个少数的业务上,并没有实现社区银行O2O的最初设想。未来,社区银行将主要提供一个服务平台,满足对客户的沟通、理财建议、辅导服务等多方面的业务,甚至为每个用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3.2 社区化和便利化
一是社区化,比传统网点更加贴近客户,了解客户,便利客户,挖掘出每个社区的用户偏好和习惯,更加贴近社区用户;二是便利化,加强与网银业务的结合,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模式,大力推广远程视频服务,形成24小时全天候的社区金融服务。
3.3 探索与地产物业类合作模式
地产物业类社区O2O合作目前发展良好。地产物业一方面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帮助社区银行推出符合社区定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地产物业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更多的线下渠道,更加贴近居民的生活。
3.4 加强安全隐私保障
对于社区服务这样的生活场景,安全隐私是困扰用户的一大难题。社区银行不仅仅要保证居民信息的隐私性,更要保证线下的安全性。目前多数社区银行的线下安保措施不足,日后应该加强社区银行安全意识,真正发挥社区银行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满足大家各类金融需求,实现银行和社区的双赢。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创新策略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属于发展中国家,且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打造富裕和谐的新农村是目前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农村市场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积极作用,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不稳固、城乡经济差距明显、以及农村居住人口整体收入水平偏低等情况,造成农村小微机构发展情况不理想,因此,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增长,是目前首要任务。
一、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1.金融服务单一
目前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虽然比以前有所增长,但是相对别的国家而言依然缓慢、干预力度不强,目前贷款依然是主要集资形式,进而成了小微金融机构企业主要经营的支柱,但社会发展更倾向多元化的趋势,单一的集资方式,无法满足当今金融发展的需。就湖南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就是几大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作为我省首家村镇银行,于2008年3月开业。随后,上海农商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长沙银行、汇丰银行等银行业机构,作为主发起行共在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覆盖13个市州(除怀化外)的38个县(市)。至去年底,资产总额达328.37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65.1亿元。但是,这也不能满足湖南广大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资金需要。
2.缺少政府支持
证券公司针对小型企业的资金方面,制定了高要求和过高的标准,使小型企业在贷款时出现了很多不便之处,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大多数小型企业单位没有办法在证券公司得到赞助。并且我国目前的小微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单位没有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在风险筹资形式和鼓励小型企业服务机制上没有过多鼓励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微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困难处境。这些情况的发生的根本和政府的政策有很大关系,政府没有适当的鼓励政策,给予一定力度的扶持,加上不明智的决定,没有为小微金融机构带来发展平台,因此,政府加大财政的支持,合理决策,从而小微金融的更好发展。
3.信用体系不完善
对目前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的形式来看,m然我国的信用体系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针对小型单位的服务举措上有很多不足,造成小型企业单位没有良好的筹资平台。主要由于我国信用保障体系制度发展较晚、速度缓慢,在贷款力度小、程序复杂、资金风险责任承担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我国没有形成完整有规模的信用征信系统,相关制度和政策尚未建立完善,造成很多小微单位的许多公司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缺乏信用记录,也是造成小微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有很多困难,影响了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进程。
4.小型企业贷款困难
我国目前没有和小型企业相匹配合作的银行,加上目前农村信用社和一些农村私有的商业银行机构整体的金融规模太小,不能为小型企业资金提供足够的支持。并且现在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当时成立之初是参照国家国有银行的经营模式而构建自己的机构系统,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从这种现象中脱离出来,由于大型银行机构与农村商行规模不同,一味的参照和借鉴,会使现有农村信用社类型的银行机构在管理中存在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影响其发展,侧面制约了对小微企业单位的服务项目。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制度改革,制定符合小规模金融机构的经营体系与管理政策,从而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政策落后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2-0124-02
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便是金融,经济金融化趋势的加快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城市金融体系日趋完善,但是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要求往往无法得到满足,而且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在农村地区依然存在。因此,本文基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现状分析,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完善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一、 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具有不同发展特征,主要体现在农村每一个行业中经济所占的比重不同。在农村经济发展初级阶段,还没有工业,大部分经济活动仅停留在农业活动,手工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大。到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传统农业活动所占比重越来越小,农村服务业这类第三产业的比重越来越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农业化程度加深,农业经济活动相对减少,仅占农村经济中非常小的一部分。可以说,当前农村经济的主体主要是第三产业与农村工业。而从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农村地区的文化工业水平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然农业结构在政策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支持,在不断地优化与整合,例如:渔业、林业、畜牧业占第一产业的比重也得到了快速提升。改革开放前只有不足10%,如今已经超过了50%。2004年国家提出的三农政策,连续11年锁定农业问题,全面推进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对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提升,农民才会有更多的收入,而农业生产条件才能不断完善,但是农业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与城市经济发展相比,无论是投资力度、居民收入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
(二)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以政策性质为主的金融手段占据了主要地位,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国农业银行在正规农村金融中占据主导地位,农村信用社是以合作性金融机构形式存在,农业发展银行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不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逐渐削弱了对农村金融的投入力度,部分农村地区的信用社被逐步撤销。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存在,在农民融资等方面给予了很大的便利,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偏远地区金融机构极度缺失,随着金融服务网点或者试用网点的退出,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的严重性。第二,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以往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可以说占据了农村金融的半壁江山,但是垄断局面之下必然是较低的效率,目前很多农村信用社已经无法真正承担金融领头羊的角色。第三,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目前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求发展,中西部地区劳动力逐渐流向东部发达地区,他们的收入也随之通过金融机构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这样就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业生产得不到有效的资金支持。
二、 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第一,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培育符合标准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在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商业银行,同时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研究银行改革实施的总体方案,目的是对政策性职能进行最大限度的强化。让更多的商业银行能够主动参与农村经济建设中,然后根据农村经济的实际需求,对目前的金融战略进行调整。例如,战略调整应该坚持以“三农”发展为基本目标,通过金融手段不断强化对“三农”支持力度,建立“三农金融事业部”,从而探索出符合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第二,从农村地区经济实际情况入手,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主体,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当地农民经济状况适当降低金融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民间金融机构能够参与进来。政府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度引进民间资本,从而建立新型金融机构。例如,村镇银行可以放宽对发起人的限制,允许民营资本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参与运营农村信贷公司。第三,积极拓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来源方面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要解决融资难问题,就必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由于目前农民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比较陌生,应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政府更应利用自身平台优势,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宣传工作,让更多农民真正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宗旨,充分利用“口碑效应”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优势在农村地区积极流传开来,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在村镇银行存钱的积极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广泛收集存款信息,重视把握储户的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适当为储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真正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二)建立农地抵押制度
虽然我国农村金融经过多次改革,但是农村资金剥离现象依然严重,主要就是农民的基本金融需求与目前金融服务存在“错位”现象,因此,应积极发展农村内生性金融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内生机制的作用过程体现着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金融发展与本国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唯有深化地区金融服务才能真正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农民贷款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抵押品,这样的金融风险也会更高,而且会影响到金融渠道的流通。农村经济发展依赖的基本资源便是土地,但是土地资源必然受到现实因素、历史因素的制约,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引入农地金融模式,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让农民将农地当做抵押品,建立更加灵活的金融C制,需要注意的是农地抵押制度要以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为前提,如果农民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金融机构必须能够收回本金,降低风险的手段就是变卖抵押品。但是,农地抵押制度并没有得到全面实施,这是农地金融模式需要克服的第一个障碍,唯有建立农地抵押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农村金融配给方面的问题,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三) 大力l展乡镇企业
第一,积极鼓励与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农村金融结构指标对农村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所谓金融结构指标也就是用乡镇企业贷款余额比上农村地区贷款余额,从而相互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与研究之后进行衡量的。重视乡镇企业发展,才能更好地做活县域地区经济,从基层经济一步一步向上发展,逐步完善整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从而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与渠道,才能保障劳动力不会持续外流,不仅能够增加农民收入,还能保障资金在农村地区更加稳定地凝聚起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全面发展,要发展乡镇企业,资金固然关键,技术创新也非常重要。传统的粗放型发展道路已经无法满足目前发展的需求,在强大的资金支持下,积极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增强技术开发的应用能力,努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优质产品,向集约化发展目标一步一步靠近。第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存在的主要矛盾,包括产业结构方面的矛盾、农产品结构的矛盾,而要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必须要建立流通的市场,才能真正将城乡之间的壁垒冲破。因此,需要加强小城镇建设,从而带动非农产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地区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一旦形成规模,就能增加非农业就业人数,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真正促进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1]田杰,刘勇,刘蓉. 信息通信技术、金融包容与农村经济增长[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2):112-118.
[2]张丽娜,王静. 农村金融规模、结构、效率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3-59.
[3]赵洪丹.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吉林大学,2016.
移动支付是指交易双方使用移动设备进行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支付交易,其中移动设备包括可链接到移动通信网络并为支付可能的手机、PDA、移动PC等。移动支付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为用户提供货币支付、缴费等金融业务。方便快捷和涉及面广泛是其最主要的特征。
一、我国移动支付发展与现状
目前,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价值链,主要形成了银行主导模式、运营商主导模式和第三方支付主导模式、合作模式(运营商与金融机构合作)等运营模式。一般来说有三种形式的移动支付标准:SIMpass、RF-SIM和NFC。
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发展条件已经具备:银联POS机改造过半,超过130万台POS机具备“闪付”标志,可以支持移动支付功能;全球NFC手机渗透率快速提升,各大品牌旗舰型号手机多数均支持NFC功能,未来NFC或将成为手机标配。NFC手机的普及有利于移动支付的推广;三大运营商一致选定国际通用的NFC-SWP方案,手机厂商及SIM卡上摆脱多条战线同时战斗,产业链将加速成熟。
从目前发展的技术环境来看,中国联通退出了NFC技术,中国移动适用RF-SIM技术,而中国电信应用SIMpass程序。移动支付虽受专家、企业、银行、运营商等等的垂青,但大部分消费者仍对其缺乏安全感。政策环境中,从“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可看到如今支付服务获得多元化的发展,鼓励整体态势是为促进移动支付健康发展的。
二、移动支付存在的问题
1.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由于每个合作方在其中的角色不同,他们的利益分配、责任、义务、权利、费用等方面的结算存在许多。此外,目前用户和加盟商家仍然不是很多,各个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大部分商家和用户处于观望态度,且很多百姓对其相关业务知之甚少,这便导致了产业链脱节的现象。
2.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我国移动支付目前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统一的标准,导致了资源浪费和合作难通,阻碍了其大规模发展。此外,我国对移动支付缺乏监管和法律约束,对于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不明确,没有建立良好高效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无法有效保护用户的财产权、隐私权等。
3.安全性问题:安全问题是消费者、商业机构、移动运营商、银行和支付平台营运商最为关心的问题,不仅是实际操作中密码管理、通信安全,更是心理上的安全顾虑。解决实际安全问题,打消用户心理安全顾虑,是移动支付行业需长期面对的方向。
三、推动移动支付可持续性发展的对策
1.调整产业链,加强行业合作:移动支付是一条新兴的产业链,链接多个网络,包含多平台。在这个链条中,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是支付工具的通信通道,银行掌握着大量账户、拥有强大的电子平台和清算设施以及成熟的信用体系,银联和非金融支付机构拥有自己的技术优势,连接着国内大部分银行。因此,只有构建一个开放与合作的平台,以移动运营商和银行紧密合作为基础,以银联和非金融支付机构作为重要补充,整合运营模式,整个产业才不会过度竞争,各参与主体才能充分发挥核心能力,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移动支付立法应对商业机构、移动运营商、银行、支付平台营运商和认证中心规定相应的资格,对他们的市场准入做出科学的规定。尤其是严格确定移动支付平台营运商的主体资格。为了进一步开拓和发展移动支付市场,相应的立法不应该完全否定非银行企业进入移动支付市场,而是规定他们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还应加强移动运营商、银行、支付平台营运商和商家之间合理分工、密切合作,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统一的法律规则,开拓国际市场。
3.为缓解安全问题带来的阻碍,首先应重视对系统编制和技术应用方面的投入,减少系统漏洞,立法时必须对有关安全控制技术做出具体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在移动支付中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财产权,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逃税或赌博;另外,消费者自身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给诈骗者任何可乘之机。
4.运营商可以在不同的时期推出不同的优惠政策,且针对不同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活动方式,着手于重点对象,赢取他们的好感,转变他们的观念。 培养客户的使用习惯
四、结论
移动支付技术迎合了4G时代的需要,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其巨大的发展前景必将在信息时代开辟出一片新天地。移动技术、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互联网公司侵袭传统金融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合作是有重大意义且十分必要的,也可由国家政府提供指导意见,产生相互性高统一的移动支付标准,优势互补,金融机构和移动运营商作主要组成部分,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定位于辅助协调。在统一移动支付标准和技术的同时,在监管、标准、安全等领域的配套技术、制度和规则都需尽快出台予以规范,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定的移动支付运营环境,以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洪心.网上支付与结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从萌芽期到发展期再到成熟期,数量上从少到多,品种上从单一到丰富,整体来说,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调整,法律法规的日渐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
从2003年11月中国银行发行了我国第一款外币理财产品―“汇聚宝”外汇理财产品,到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了我国第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再到2005年底,我国约有26家银行开展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余额约为2000亿元,这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了以外资银行产品、结构化产品、外币理财产品等为主,种类趋于多样化,设计创新有了明显突破的萌芽阶段。
(二)发展阶段
从2006年起至2008年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逐步开始规范,发展速度也逐步加快,投资方式也开始多元化,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也丰富起恚获取了大量的理财客户。但也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矛盾,如市场稳定性不足,导致泡沫积聚以后引致的市场低迷;投资者忽视投资潜在的风险进一步助长了市场泡沫的膨胀;金融机构自身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不能合理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从而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
(三)成熟阶段
从2009年至今,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多项规则制度规范的相继出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数量与种类上取得了很大突破,理财产品在发行数量与规模上也呈现了高速增长态势。人民币理财产品占比较大,成为主流产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
根据“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6上半年)》,从机构类型来看,自2015年3月份开始,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理财资金余额超过国有大型银行以来,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一)期限上趋于短期
根据“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6上半年)》,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按期限划分只有2015年以及2016年上半年的数据(图1),但也可以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期限上呈短期化的趋势。
(二)主要为标准化资产
在我国理财产品的结构中,债券与货币类的产品占比较大,且仍有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这一类投资产品易受市场利率的变化面产生波动,能够将现阶段资金成本的具体情况较好的表达出来。在市场资金较为紧缺的时候,对这类产品进行投资仍可能获得理想的收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由于其监管限制较为严格,导致其投资量下降。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
(一)金融市场透明度不高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至今,对信息披露这个问题始终未有效解决。近几年来,银行理财产品被客户投诉的事件频频出现。为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出,必须要提高理财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主要体现在披露时间上不规律不及时,披露内容上不完善不明确。
(二)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
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不断发展,我国现有的监管模式与制度已无法满足理财产品发展的需要。现阶段虽然有相关法律政策与制度的出台,但仍有许多方面并未涉及到。
(三)产品同质化趋向严重
在了解各个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时,发现在形式上虽然多种多样,但实质上在结构功能上基本相似,缺乏个性化设计。各个银行相互效仿,在核心的理财产品上同质化严重,很难具备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
理财产品也是一种金融产品,其自身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些投资者,特别是个人理财产品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认识,还受着传统理财观念的影响,对理财产品存在错误的理解,未与银行传统存款产品等进行区分,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很少认真去看产品说明,风险意识较低,缺乏金融理财知识。
四、应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建议
(一)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透明度
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在理财产品的开发、销售、投资、到期兑付等各个阶段应及时、准确、完整的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制度与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产品信息披露进行检查。
(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首先,应结合我国当前国情,逐步形成适合我国金融业发展需要的监管体制,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目前发展状况,构建出银监会、银行、银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联系,使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
(三)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
银行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产品,并且要保证投资期限的合理性,真正做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适应不同客户。打破传统观念,加大创新力度,立足实体经济,实施差异化战略。
(四)培养投资者正确理财意识
一方面投资者应主动学习相关理财知识,对理财产品有一个更加充分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大力宣传理财知识,使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五)培养高素质的理财队伍
商业银行应把专业知识纳入考评范围,定期对理财经理进行培训与考核,倡导终身学习制。提升理财经理素质,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将“合适的理财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参考文献
[1]林业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经界.2016.
[2]于婷婷.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15.
一、前言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到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人们消费行为以及消费思想的转变,为我国消费信贷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契机。目前,根据接收消费信贷的对象不同,其主要可以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针对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而言,面对不断发展的消费信贷市场,其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自身思想观念,以推动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在此过程中,却出现了传统消费信贷思想的制约以及个人信用制度的弊端等发展阻碍。
二、制约个人信贷消费发展的因素
1.传统消费信贷思想的制约
一方面,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约束,导致其主要以国有企业或其他中大型企业为主要信贷对象,忽视了其他个人消费者,严重阻碍了个人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过程中设定了过多的约束条件,从而导致个人消费信贷极难申请。个人以及中小型企业作为目前消费信贷的主要对象,只有确保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实现对传统信贷思想的转变,才能从根本上扫除发展个人信贷消费的障碍。
2.个人信用制度存在弊端
目前,我国尚未对现有的个人信用制度进行完善,其存在诸多弊端。通过对近年来的个人信贷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可以发现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消费者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无法有效的选择担保形式,这就使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时,更加担心其会出现的一系列财务风险,从而建立了相应的申报制度,以实现对消费者的强制性规范或制约,最终阻碍了消费者的信用消费积极性。
3.缺乏有效的信贷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现有的信贷消费体系还不够完善,加之其在我国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因此缺乏针对消费信贷的有效保护。一方面,受到我国目前经济转型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的数量及其所对应的国有经济份额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却在此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受到传统消费信贷思想的影响,我国尚未实现对个人消费信贷者的有效保护,同时也缺少对其实施有效的担保,仅根据现行的《担保法》并无法实现对个人消费信贷行为的有效保护。
三、发展个人信贷消费的对策
1.树立现代化的消费信贷思想
首先,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应当实现自身消费信贷思想的转变,加强对个人消费者的支持,为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其次,实现个人消费者消费心理和思想的转变,树立现代化的消费信贷思想,并在政府以及媒体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下,形成现代化的消费观念,为我国的综合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2.建立有效的资信体系
目前,我国并未针对个人消费者设立有效的资信体系,从而导致个人信用透明度相对较低。一方面,银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信用评估体系,针对个人的信用消费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统计,建立消费者的基本档案,通过对其以往消费行为的分析,从而为其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贷消费;另一方面,我国应当成立更多个人信用评估或者调查机构,通过相关机构对消费者基本信息的查询和整理,结合国外金融机构所采用的“5C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建立有效的资信体系。
3.健全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
首先,针对资信相对较好的个人消费者,银行等机构应当赋予其更多的优惠特权,并为其提供更多的还款选择方式,降低其现有的贷款成本,并通过对相关收费原则以及利率的优惠制定,为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对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对消费信贷的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和约束,同时加强对其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的贷款优惠方案,实现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完善。最后,积极保护债权人以及金融资产的权利,并对个人消费信贷者的基本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实现违约行为与交易行为的挂钩,提高其当前的责任意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在此过程中,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应当树立现代化的消费信贷观念,并建立有效的资信体系,予以个人消费信贷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从而提高个人消费信贷能力,使其逐渐适应现有经济环境的转变,为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带来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主要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行业规模迅速增加
自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我国以来,其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用户数量持续攀升,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在它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互联网支付领域,获第三方网络支付业务牌照的机构有100余家,2016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C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在网络借贷领域,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数量为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在众筹领域,据市场研究机构统计,在2016年末,国内上线互联网众筹平台608家,正常运营平台337家,整体筹资规模估算在220亿元左右;在互联网保险领域,2016年共有117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签单保费2347.97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和丰富。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与到这个行业,这也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进行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三、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尚未建立明确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些企业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打球,甚至违规发行理财产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底线。此外,我国的信用体系有待完善。与国外模式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缺乏完善的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网络借贷的风控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实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交易双方都具有较显著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身份认证、信用核实等方面的难度。二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在一些融资模式下,网络平台不监控借款人的资金用途,这就使得平台无法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承诺用途。三是缺乏对借款人的有力约束。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网络平台一般采取公布黑名单的处理办法,缺乏有力的催收制度和法律手段,存在维权难的问题。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开展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否安全与互联网金融能否健康地运行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数据传输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的出现,都会给该系统带来一定的麻烦,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瘫痪,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就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人才严重短缺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人才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人才供不应求,有专家表示,未来5到10年内,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缺口将达100万以上,人才需求也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解决对策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但是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是相对落后的,完善的监管体系尚未确立,分业监管已经不能满足这种跨领域经营新型金融模式的监管需要。因此政府应加快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二)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应当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企业应当就自身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担保机制、风控体系、网站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识别技术和应急管理措施。其次要守住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底线,提高对金融行业运行规律和监管法规的认识,严防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最后设立客户准入机制和第三方保险服务业务。为了能够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应当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客户必须在满足多项资质认证之后方可进入相应的系统 。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减少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逐步发展起来的,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产生的风险都会造成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因此构建安全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变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基础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大力度开发先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安全保障,提高互联网金融交易系统的风险抵御能力。
(四)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兼备金融知识和互联网技术知识的人才还很缺乏,因此对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才和监管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该加强培养既具有金融知识又具有计算机知识的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在各大高校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定期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操作能力、风险监管能力和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瓶颈”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还比较弱,融资结构不平衡的矛盾比较突出:如大银行做小额信贷的灵活性不够,尤其是针对农户和小企业的业务则更加适合于小规模的金融机构来做,从而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并已成为制约和阻碍发展农村金融的一个“瓶颈”。
从目前发展现状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种类不够丰富,其市场功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其实,这需要有一个基础条件、一种内在的动力和目标,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始终围绕着服务“三农”的目标转,真正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支柱。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存款额约1.1万亿元,贷款额约1.2万亿元,其存贷额基本上接近;而目前农民投入使用的资金95%以上属于他们自己“腰包”的钱。
其中,1.2万亿元贷款包括农发行的贷款,如果去掉农发行那部分资金,农村资金情况是存大于贷。
事实上,由于农村投资市场还不十分完善,农村的存款并没有完全用于农业,从而导致农村资金在不断外流。
农村资金的外流,并不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的水平高――可以输出资本了;而是由于其本身的体制问题或政策问题,没有有效的措施促使资金留在农村,相反从政策上形成一种资金外流。因而,农村金融机构可以用改制、完善政策、开发市场等方式将资金返回农村,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把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在农村。
农村金融的市场化必然促使农民大批地去城市,导致农业生产不稳定。所以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中国不能没有政策性金融。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市场化手段要用,政策性手段也要用,两个都不能少。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农业是我们生存的基础,不能不看到国际化的形势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如果没有这样的眼光,农业要成为生存的基础,要参与国际竞争,将是一句空话。
所以,金融业和农业都要围绕国际竞争、国际市场,要有这样的眼光和思路来创新农业、支持农业,把农业做大做强。
所以,农村金融不仅仅是解决农民当前问题,还要具有世界眼光、发展战略眼光,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目前这方面考虑得还不够。
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在这次全会上,中央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业政策性金融是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为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农发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必须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加大创新力度,同时,要着力推动和积极配合外部配套改革,努力把农发行打造成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和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同时,国内银行业必须通过体制、机制、经营模式、经营结构、业务等全面的自主创新,迅速扭转综合经营和转移风险能力上的相对弱势,化解结构性与体制性风险。
银行业必须强化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在推动业务发展中,尽量避免因内控不到位而导致的风险;中小商业银行尤其要注意防范宏观调控带来的政策风险。对此笔者认为,农村金融的思路是要构建多元化信贷主体,所有参与农村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农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应该一视同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性,否则会影响其他机构的积极性。
从现代金融管理体制上讲,农信社产生最初由人民银行管理,后委托农业银行代管。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脱离农行,1996年后由人民银行管理。在国家银监会成立以后,规定农信社由省(市)政府统一管理,成立了省联社,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出现农村商业银行。
内部管理方面,农信社这些年也有很大进步,提高服务质量、贷款审查制度,并根据农民需要和农村发展开展一些新的贷款门类,从2000年开始他们也很重视在农村推行信用制度和联保贷款,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此前,也有人提出针对业务而不是机构提供税收优惠的思路,但在操作程序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争议。然而,这样在操作上的确有难度,如对于一些全国性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业务减免营业税存在总部汇缴的问题,由于分支机构不缴营业税,如果营业税减免,最后还涉及扣除、返还问题,处理上需要一些技术手段。
如何开拓农村市场?
在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金融业如何应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变化?面对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主动实施结构调整和经营转型,全面调整资产结构、负债结构、收益结构和客户结构,实现经营模式由以规模扩张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
今后,农村金融应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大力推动我国农业“走出去”,为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大力支持农产品出口,探索搭建支持中小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融资平台,解决中小农产品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提供对外优惠贷款、开展“一揽子合作”等方式,积极培育我国的农业跨国经营企业,推动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走出去”。
根据“三农”金融服务特点,以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资料、现代农业加工以及菜篮子、生猪、奶牛、禽蛋生产等行业为切入点,在抵押、担保等关键症结上寻求突破,努力确保涉农贷款稳步增长。
(2)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的发展现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资本证券市场的不断形成和发育,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成为我国当前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的主体格局。其现状主要表现为:第一,房地产股票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企业从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来的资金均有一部分流入房地产业。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除了可以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办理一定的手续上市外,还可以在NET和STAQ两个场外交易所系统上市。这都为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第二,房地产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上,为房地产开发而发行的债券已有两种:第一种是房地产投资券。第二种是受益债券。没有债券市场就没有准确的定价,就没有中介机构,就没有真正的金融衍生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是我国扩充投资品的重中之重,也是发展中国式金融衍生品和必经之路。有了发达的债券市场,房地产作为重要投资品种的作用自然会有所下降。但是目前我国房地产债券的发行规模还是很小,房地产债券基本上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二、我国当前房地产证券化运行存在的一些问题
(1)缺乏专业性人才,在房地产证券化认识上很局限。房地产证券化业务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并且专业分工又极其细致的一种业务,其需要专门的证券化组织机构和高精尖的专业人才。但是,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对其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现有的这些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比较缺乏,目前的金融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在短期内很难达到要求。
(2)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要以良好的信用基础为前提条件。而目前我国尚无完整意义上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作出准确判断,银行为了减少信贷风险,更愿意把借款贷给信用比较好的个人,这无形中就限制了信贷市场的规模,而萎缩的信贷市场和房地产证券化的推行是背道而行的。
(3)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房地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众多的市场主体,包括原始债权人、证券特设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贷款服务和证券投资者等,并且房地产证券化的过程就是调和他们利益的过程。但是,我国现行的《证券法》相关条款中缺乏对资产证券化在融资业务应用的规定,这势必增加资产证券化的推进难度。同时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所需要的相关法律《破产法》和《信托法》出现的时间不长,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诸多困难。
(4)配套的金融中介设施不完善。房地产证券化整个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套的完善的金融中介组织通过会计、审计和税收等方式为之服务,可是我国当前阶段市场主体水平还未达到如此的完善阶段。特别是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独立性差,投资者对资信评级机构认识不足,这些问题导致现有的评级机构做出的评级结果在投资者心日中没什么影响力,资信评级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一级市场不够发达,交易不够活跃。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福利住房制度,金融市场又有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垄断,因此,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了以非专业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体系,房地产金融市场缺乏为其解决一级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流动性、资金来源、信贷集中性等主要矛盾的二级市场,从而导致房地产金融市场没有获得真正发展,一级市场交易不够活跃。
三、推进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顺利发展的建议
(1)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对其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我国国内的相关机构要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或者设立专门的教育模式,采用多种渠道,针对性的培养有关人才并对人才定期进行相关培训,促进更多人学习国外先进的经济技术,借鉴国外的丰富经验,提高我国经济监管和发展水平,建立一支既懂先进的金融知识,又了解我国国情的专业化队伍,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金融业务。另一方面,可以对相关证书进行严格的年审制度,来满足证券化的实践需要。
(2)建立并完善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应尽快建立包括个人信用登记、评估、风险预报及规避在内的一系列个人信用制度,对借款人就业和收入变动状况及财产增减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和跟踪调查,以利于银行扩大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规模。
(3)完善房地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证券化过程离不开政府的适度管理和法制的保障。政府必须对房地产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证券化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强有效管理。要求对我国现行《证券法》等进行修改,还要对《土地法》、《房地产法》等基础性法规进行完善,而且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也要对各个法律法规以及资本市场的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房地产证券发起人、中间人和投资人的权益,以促进房地产证券化在我国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资产证券化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1.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以往的证券发行,如IPO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以特定的资产组合作为基础来发行证券。在此过程中发行的以资金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69年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是最早的形式,然后在其他欧美国家,如英、法等国发展迅速。自1990年以来,澳大利亚、中国、中国香港、韩国等亚太地区也相继引入了资产证券化。
2.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1992年我国在海南首推“地产投资券”,标志着我国开始第一次证券化尝试。而在2003年,华融信托公司的一项资产处置项目可谓是在此之前最有价值的一次试点,这个项目基于国外资产证券化及信托的基本原理,参考了大量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并以特定资产为支撑的投资结构,同时使用了信用增级等分级证券交易模式,因此被称为“准资产证券化”项目。2005年12月1日银监会所制定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正式启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12月起至今,我国国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从无到有,已经成功发行了两大类共10单资产支持证券。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因素
1.对资产证券化认识不足
我国的中小个人投资者大多属于风险厌恶型,缺少有效的产品投资和风险鉴别能力。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如银行和券商,对资产证券化目前也不太感兴趣。因为认识不足、不够深入,延缓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2.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
发达的资本市场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先决条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属于不成熟阶段,这一方面影响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缺少流动性 ,资产风险的分散也难以实现,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也被较大程度的限制。
3.缺少大众接受和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化的信用评级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所以一定会涉及若干个中介服务机构。但目前,中国证券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信用评级体系不是很完善,导致市场仍然缺乏投资者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三、对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建议
1.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涉及大量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承销、信用评估、担保、投资咨询其他服务机构, 其中担保和评级机构是最重要的。必须规范中介机构、制定严格的职业标准,规范、真实、及时的披露抵押证券市场信息,有效地保证证券发行、流通交易。
2.增加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在资产证券化的近几年试点中,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严重不足的状况已然显露。第一,应努力扩大交易市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第二,应努力扩大投资者范围,允许普通投资者、PE、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入市。第三,应努力探索做市商的报价机制。
3.建立全面、真实、客观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建立在资产信用上的新型证券,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剩余利益或现金流的要求权。因此,基础资产池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证券投资者识别风险、科学地做出投资决策,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语
资产证券化市场对于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任重而道远。笔者相信,随着试点的深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必将从试点变为常态、从信贷资产延伸到更多资产项目,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一定能在正确的运用下,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赖黄平.对我国资产证券化问题的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2(上半月)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的财富和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人们的理财意识日趋增加,这就为个人的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在此新形势下,了解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目前发展状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找到问题根源,与外国先进的银行理财业务相比较,提出可操作性的发展建议,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健康发展。
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存在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
(一)个人理财产品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目前存在严重的同质性。经常是一家银行推出了一种产品之后,其他家银行跟着“复制”,导致产品大同小异,对客户的吸引力低,各银行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大打价格战。同时其他银行的效仿,也抑制了一些银行的创新的积极性,造成不良的市场循环。像在2009年至今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中存在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当资本市场形势大好时,各商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就纷纷推出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比重占到了人民币股票产品的近一半。在2007年牛市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从5月底至6月初,有近十家银行推出了新股申购理财产品,其中既有系列产品,如招商银行的新股申购第八期、深发展第二期“聚财宝”新股等,也有全新面世的品种,如民生银行“全球新股投资计划”,还有与其他投资品种联合推出的,如北京银行推出优先型申购新股理财产品。但对于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每家银行的设计结构大致相同。基本上是银行设计出理财产品,交给券商或信托公司运用募集来的资金进行新股申购;当资本市场振荡走低时,理财产品又纷纷转向债券票据产品,若长期限无人问津了,就“蜂拥”改成短期的。可见,产品细分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对期限的划分欠科学,期限结构的集聚效应明显,不能满足投资者对长期产品的需求。
(二)个人理财产品缺少市场细分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不准确,没有做好客户细分工作,只为客户提供预先设计好的大众化的理财产品,缺少对不同客户群的需求分析,缺少真正意义上的针对客户的个性化设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很少有提供高端私人银行的理财服务,在中资银行中,大部分为贷款类、债券与货币市场类期限短、稳健性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适合普通大众,而对于具有风险偏高、期限长的高端客户,国内商业银行很少有提供给适合他们的理财产品。并且,目前国内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方向和重心还是处在简单的储蓄投资产品和消费贷款上,或者银行只是提供简单的咨询服务,没有将客户的生活理财作为其理财的首选目标。我国当前的理财产品主要属于投资类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外汇、黄金。而非金融类理财产品,如教育基金规划、住房规划、养老规划、医疗保险规划以及税务筹划、遗产规划很少提供给客户。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只是为客户提供一些预先设计好的理财产品,不能为不同客户群量身定制差别化的理财规划。
二、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分析其对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启示
(一)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步伐
外国的银行处于混业经营的模式,而我国银行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银行业与保险,证券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尝试与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努力发展交叉性金融业务,运用“分业管理,混业合作”的思路,不断推进产品整合、开发能力,推出设计优秀的理财产品。比如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银保”理财产品等,向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我国商业银行也可以在加大对人民币理财产品和理财产品流动方面的创新。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本币或本币与外币连接的理财产品作为未来国内银行业理财产品创新的重心。如民生银行推出的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收益率达到3.6%,与高盛生物能源商品指数挂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的最高收益率高达6%,创下人民币理则产品的收益新高。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注意提高产品的流动性来吸引客户。如招商银行推出的一款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它在客户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为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开辟新道路。
(二)做好市场细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
在我国,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涉及较少,而根据“二八法则”:20%的高端客户给银行创造了80%的利润,这些客户理财需求旺盛,是银行中间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而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市场绝大多数定位于大众化的理财服务,高端私人银行理财服务并未大规模涉足。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注重对富裕阶层的理财服务,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选择有条件的分行推出针对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服务,吸引富裕人群。国内商业银行需要设计出适合富裕个人客户的理财产品,在提供传统银行产品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偏好,利用金融衍生产品或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主动开发或按照客户需求设计产品或产品组合,向高端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三)调整理财产品设计方向,保持低风险原则
国商业银行要提高理财产品自行开发能力。国内商业需要不断提高理财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理财人员和理财产品开发人才。提高设计产品的科学性,全面分析市场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客户的利益;同时提高自身产品的研发设计水平,提高产品开发的创新能力,不断推出个性化的理财产品,避免产品的同质化;设计出符合我国市场的理财产品,进而降低风险系数。并提高对货币利率、汇率风险的预测能力,向西方商业银行借鉴先进经验,分类别的对不同种类的风险采用具体不同的控制管理工具和技术,组建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是从宏观上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进行把握和控制。
参考文献:
2013年笔者有幸同医药行业中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简单接触,包括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及大型医药商业企业,通过不断的接触加深了了解,也了解到医药商业企业当前发展现状以及日常经营需要承担的各类成本。
一、医药商业企业发展现状
医药商业企业在中国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上世纪九十年代,打破国药的市场垄断地位后,医药商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自1998年开始一批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应运而生,这些医药商业企业最初多以医院合作为起点,随着企业规模扩大,药品品种增加,受制于医院回款账期时间长,下游客户逐渐发展为医院及分销商两类。医药行业自主发展迅速但缺乏必要自律管理,造成了混乱的行业局面,商务部于2010年对外了《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纲要》,要求全国性和地方性医药商业集团加速并购,以提升产业集中度,由此医药行业并购拉开了序幕,并逐渐形成了三大医药商业集团为首的局面,这三大医药商业集团分别为国药、华润及上药,且已在药品流通行业形成了三足鼎立局面。
二、我国药品经销企业日常经营需要承担的成本
(一)税费成本
不论医药商业企业规模大小均面临较高的税率。以下仅就主要税种进行分析,首先企业对应税收入需承担17%的增值税,还需对应纳流转税额承担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除此以外还有营业税以及其他税费。也就是说企业缴纳的税费远远高于25%。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药品采购到销售不乏从一级经销商到二级经销商再进入药品使用者手中的情况,即便是由医院流入使用者手中,这部分税最终会变为成本,承担者不仅是参与流通的企业,还有药品使用者。
(二)运营成本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主要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包括批发、零售两个环节,提升了公司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这一管理规定的执行,不仅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也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仓储及物流标准的提高,使得一些无法满足条件的医药商业企业被市场淘汰,软、硬件条件符合标准的企业虽然侥幸逃脱淘汰厄运,但是由于对面积、温度等因素的考核成本使其自身也显著提升。从服务使用者的角度讲,运输、仓储等冷链执行标准的统一,优化了药品保存的条件,保证了药品疗效,这为药品使用者带来了福音。
(三)“份额战争”带来的成本
此前有媒体报道该项目的投入需要医药商业企业花费巨资,但是医药商业企业仍有动力的原因很简单,这种药房升级、改造及托管服务的提供,使其具有更多的话语权,地位也更稳固,份额得到保障的同时综合收益显著提高,此前华润针对中山医院的软件建设投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额资金的投入换来了稳定的份额,获得了稳固的地位,完胜竞争对手上药。
(四)融资成本
医药商业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受制于上、下游付款、回款的速度,目前大型医药商业集团对自身的资金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均有考核指标,为了集团的整体发展对子公司的考核也明确了具体的指标数值。由于医院销售需求量大、回款账期长,企业与医院合作发展到一定规模使其具有银行融资需求,融资的方式目前普遍为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
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例,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是5.1%。大型医药商业企业的资金实力雄厚,议价能力较高,取得银行融资的成本相对较低;而小型医药商业企业的议价能力较之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则逊色许多,部分小型企业甚至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20%提款。
但无论是采取贷款还是贸易融资都会产生融资成本,因此公司融资成本难以被存款带来的收益消化,医药商业企业的融资成本势必成为企业的沉重支出。
(五)结算账期带来的成本
目前,国内医药商业企业的采购与销售均伴有账期,对于内贸采购企业一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上有所伸缩,但是进口采购方面则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付款,逾期对企业药品会产生影响,严重者影响进口药品商业企业的新品种拓展。企业的下游结算分为医院和商业两种,两种模式结算账期有很大区别,医院的回款虽然有保障但是账期较长,可达半年以上;分销商的结算一般与企业内贸采购相似,如在结算期内回款会伴有反利,如期限与约定相符则无反利。医院的回款一直是医药商业企业垫付的主要部分,由于医院是事业单位,因此,销售回款较医药分销企业有保障,最初医药商业企业更倾向于销售给医院,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规模大与医院回款晚等矛盾逐渐暴露,使得医药商业企业存在了长期融资的需求,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对医院销售比例降低或仅维持份额的局面,以缓解账期长融资成本增加带来的支出。
(六)其他事项产生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