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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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认识,现阶段市政债完全可以逐步推进,打开突破口。中国的财税改革、地方政府的融资格局和债券市场的发展态势,均将因此而发生深刻变化。 数字背后的反差与思考
据审计署报告,截至2013年6月,在地方政府10.89万亿元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合计5289.06亿元,占比4.86%。若再加上6146.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合计1.14万亿元,占比10.5%。
但与地方政府有关联的债券规模(只能说有某种关联,但关联性究竟多强,则需另做分析,不可简单等同),可能比数据显示的要大。
这里提供几组数字。一是城投债规模(这里所指城投债,用的是Wind资讯的定义,即发行人股东为“当地地方政府或下属机构”,业务范围为“当地城市的基础设施服务或公用事业”,并将全国性公司、上市公司排除)。数据显示,城投债余额2013年6月底、2013年底和2014年6月底分别为2.28万亿元、2.56万亿元和3.32万亿元,较审计署报告高出数倍。
二是2013年底,地方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称为产业债)余额为1.85万亿元。其与审计署报告有多少交集很难估算,但视采用的标准,不排除会有一部分是属于地方政府性的(虽然估计量级不大)。
三是各类发行体数量。按照银监会定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在银监会的大名单上,截至2014年6月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共有11327家。而被审计署审计过的融资平台则有6170家,占融资平台总数的54.47%。作为对比,共有835家平台公司发行过债券,而发行过城投债的企业有1193家(城投企业中包含了绝大部分的融资平台)。
根据上面几组数字来推算,可能与地方政府有关联的债券,体量则要较官方显示的大出很多。这说明,其实不必太过担心给地方政府打开市政债的口子,因为绝大部分城投债的性质其实与市政债无异,只是没有按照市政债来对待、来管理而已。
是时候还城投债以本来面目了,这样反而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融资效率,并有效降低成本。
虽然债券体量较审计署明显偏大,但占比仍然偏低。我们看一下美国地方政府融资结构的数据,就可看出其中差距。
截至2014年3月末,美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5.1万亿美元,其中市政债2.9万亿美元,占比57.2%,应付养老金款项1.37万亿美元,占比26.9%,商业应付款7961亿美元,占比15.6%,贷款只有163亿美元,占比0.3%。市政债券和贷款相比,完全不成比例。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方政府的资本性支出期限长,而只有债券才能够提供长期负债,银行很难提供大额的长期贷款。
数字的反差带给我们如下思考:一是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方向是正确的;二是城投债已为市政债铺路。中国应致力于改善债务来源结构,减少银行贷款,在还城投债以本来面目的同时,增加债券所占比重,并降低对影子银行的依赖。 “软约束”与“硬约束”
必须承认,地方政府及其关联机构确实有很多“软约束”的地方,有时为拿到资金不顾一切:
一是不怕成本高。敢于背负10%甚至更高融资成本的,除了房地产企业,大都是融资平台或城司。有些公司一边以7%的成本发债,一边以14%的成本通过信托融资,并行不悖,令人惊诧;
二是藐视规则,经常做出非市场的扭曲行为。比如,各种不规范的注资,资产的随意划转,信息披露经常不及时、不到位,等等。
但是,也应该看到,资本市场能够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软约束”逐渐变成“硬约束”。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地方政府公开发债,其行为会受到两方面约束。
一是信息披露。
除发行前信息披露外,发行后还有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定期或不定期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还要及时公告。虽说不能都做到,且有时进度慢,无论怎样已有很大进步。
另外,评级公司会跟踪评级,投资者也定期评估。从投资者角度,一旦觉得有问题,用脚投票会非常彻底,毫不犹豫。所以,这个市场在信息披露、产品甄别方面约束力是很强的。
二是信用定价。
因大量城投债的发行,对地方政府的信用定价已经开始。这一点在2011年体现得非常明显。
当年,有多家城司违规划转核心资产,并遭监管部门处罚,投资者反响也十分强烈;也有企业因现金流不足暂停利息支付,引起轩然大波。因城投债利率高,投资者一度十分偏好,大量参与投资和交易。
但从5月份开始,这样的事件频繁出现,加上当时的经济环境和宏观调控,导致城投债大跌,几百个基点的信用利差很快就上去了,有很多机构尤其是基金和一些保守机构迫于各种压力,大量卖出甚至清仓,加剧市场下挫。自此各方对城投债风险定价开始高度关注,并全面评估。
总之,以上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的多重监督,有助于把当前城投企业和地方政府还比较软的约束逐渐转化成“硬约束”,这个很重要,也会很有效。 正本清源“城投债”
城投企业因其政府出资并服务于当地基建背景,加之地方政府承担的连带偿还责任,使之具有与政府关联性强的显著特征,其发行的债券与市政债并无本质差别。因自身生存能力有限,评级和估值主要看能得到多大力度的政府支持。
这使其成为债券市场成分复杂的“异类”,且已占据信用债30%的巨大份额。尤其是在“城投债”的偿还和存续对再融资的依赖相当强的情况下,对其正本清源、回归市政债本质的要求十分迫切。
我们对城投债发行人进行了整体评估,发现其特点是盈利能力较弱,短期偿债压力大,极度依赖再融资。城投企业货币资金/短期债务呈逐年下降趋势,现金生产能力不强,经营性现金流偏弱,不足以支付利息和到期短期债务,必须依靠借债维持资金周转。
但这种非企业内生的现金流具有天然的脆弱性,一旦融资紧缩将导致短期偿债指标迅速恶化,其流动性风险始终值得关注。
今年以来,为应对城投企业的流动性风险,虽然其通过信托等渠道的非标融资在收紧,但其债券渠道发行却大为松动。
比如,发改委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交易商协会放宽了城投发行人标准,使得城投债发行量显著增加。再融资压力减轻,短期偿债能力提高,城投债一度受到投资者追捧,信用利差也明显下降。
但这只是暂时的,因监管部门的再融资政策时紧时松,难以捉摸。由于大部分城投债资质较差,若无隐含的政府支持,风险溢价也会更高。
这种隐含的政府支持,就是所谓的“刚性兑付”预期,对透明度不利,扭曲债券市场,更妨碍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应该将城投债隐性的政府支持和还款来源显性化、透明化、阳光化,还其市政债的本质。 为市政债定规:标准与分类
我们理解的市政债,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或授权实体发行,所募资金用于城市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或弥补当期运营的长期预算赤字的债券;但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领域项目支出,同时限制借新还旧。
在现阶段,可将我国的市政债券划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入债券。
前者由政府的全部财力或某一特定税种做担保,通常用于公益性较强而很少产生收入的项目。这类债券的融资与偿还应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并计入政府赤字。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一部分城投债,可以划入这一类。
收入债券一般对应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主要以项目运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辅之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这类债券可不列赤字,但应纳入预算管理。城投债中减掉被纳入一般责任债券的部分,余下的大多可被归入这一类。
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谁用钱谁发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让资金使用和债务主体相匹配。所以,市政债券也应该是谁使用谁发债。要避免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代替下级政府发债,或者由上一级政府发债之后转贷下级政府。
它的负面效应堪比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容易导致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和滋生腐败,并由此带来预算约束软化。这一原则既适用于当前正在试点的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债券,也适用于未来正本清源后的其他类别的市政债。我们遗憾地看到,在自发自还试点的部分地区,其发行的债券中仍涉及对所辖市县的转贷,应逐步取消。
关于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问题,有一些地区尝试在编制。它有待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建立,以及对资产的有效评估。初期可以使用相对简化的办法,一些流动性差的资产或不易估值或归属不清的,可以先放在一边,留给市场去甄别。
目前人民银行已开始编写各地的社会融资规模表,审计署的审计保持一定频率,加上一些定期信息披露,透明度在逐渐提高。
就当前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来看,信息披露涉及债券概况、信用评级、近三年经济情况、财政收支安排及截至2013年末债务情况,多属已公开数据。但不包含收支变化的有关说明,债务情况有总数,尚无细项,逾期债务率等相关数据及存在的问题等鲜有提及。
如何选择发债主体?怎样厘定发债额度?包括当前这批十个省区市的地方政府自发自还试点,就有不少地方政府问:为什么有宁夏?其实很清楚:主要是因为其财政纪律有效,经常性预算平衡具有持续性,负债率和债务率都比较低。
这就是标杆效应,它体现了正向激励的作用,应该强化。 从一类产品到一个市场
市政债不仅是一个债券品种,更是一个市场。有效推动这个市场,有很多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
一是信用评级。中国债券市场评级存在不少问题,经常不能准确反映信用差别,且易上难下。
以城投债为例。与相同评级的非城投债相比,城投债的利率普遍较高,最高时利差高达180个基点,大多时候都有几十个基点。非但如此,同等评级城投债之间也有利差,且十分明显。市场对此只有自己鉴别,对于缺乏甄别能力的投资者,只能一头雾水。
还有不少AAA评级的债券,其实是按AA+或更低级别的价格在交易,反映出评级下调滞后于市场的现实。
二是税收政策。在美国,投资市政债一般会免除联邦所得税。日本、德国也都有类似的税收优惠。
中国地方政府发债试点也有企业和个人利息所得税减免的规定。但中国国债本来就是免税的,所以即便地方债免税,也无法建立起税收优势。而现有城投债视同企业债,利息收入要征收20%的所得税。
三是完善投资者结构。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试点,引入了评级,无论评级多高,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风险权重都应为20%。而城投债的风险权重则为100%。
在市政债启动时,如果能够适当降低风险权重,有助于投资者积极参加认购。另外,应大力发展个人投资者,开拓OTC市场。
四是流动性支持。如果债券缺乏流动性,则投资者认购和交易意愿会显著下降。
目前试点的地方政府债券,虽然政策规定可以质押融资,但愿意接受的机构寥寥无几,因其流动性不佳,不被视为好的质押券。
五是合理定价。中国的地方债发行有个怪现象,就是其利率有低于国债的倾向。
今年新的自发自还试点办法规定,如果地方债利率低于前五日国债均值,则需向财政部重点说明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非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重点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三条市重点项目从下列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
1、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项目;
2、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3、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第四条市发改委、规划局要会同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根据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做好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并由市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建立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具体运行办法由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五条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储备库的重点项目,于每年的10月份,认真编制下一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意见书(包括项目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项目概算编制要科学、真实。在此基础上,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各分管副市长要按照部门上报的项目建设意见书,牵头组织市各有关部门进行会审,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资金来源的平衡性,并于每年11月底将初定项目及会审意见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于每年12月中旬研究审定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落实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对会议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向市委汇报,市人大、政协沟通制度)。
第六条市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根据市下达的重点项目建设批文,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于次年1季度前完成重点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报批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市重点项目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确保重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在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原则上免于征收。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市重点项目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市重点项目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职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市重点项目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及时依法订立合同。并要有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签约方按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市重点项目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实行廉政责任制。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并交纳廉政保证金。
第八条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招投标内容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其他实质性内容。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建设规模及增加投资的,要按照规定权限规范报批。变更权限标准为:所涉资金在五万元以内的(元条市重点项目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合理安排施工力量,健全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施工工艺水平,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并严格履行合同,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开工报告,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在重点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和矛盾,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协调解决。
第十条市重点项目严格执行重点工程项目统计月报制度。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在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报送市重点工程的形象建设进度和投资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同时抄送市发改、规划、财政(城投)、效能办等部门。市效能办对市重点项目要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生产等情况。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市政府授权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司)对重点项目实行资金台帐管理制度。市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分项目及时向市城司报送下列资料(市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台帐资料登记表附后):
1、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文件;
2、项目资本金以及中央、省、市配套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文件;
3、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及外部条件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4、经过论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施工图纸;
5、项目公开招投标的相关文书;
6、施工合同、征地协议、拆迁补偿协议、监理合同等;
7、市城建交通投资公司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城司统一供应。市城司对进入资金台帐管理的项目,要按项目建设的进度序时进行拨款。对项目竣工后资金的拨付,按工程招标合同的总金额65%到位。同时要及时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并按项目合同要求,在保修期满后结清剩余建设资金。
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杆线移位等费用按实际支出拨付。
第十三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财务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应缴税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资料或严重失真的;
(六)挪用、转移、截留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
(七)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八)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其他实质性内容的。
第六章审计验收
第十四条市重点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查、审计制度。市财政部门对市重点项目要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市审计部门要对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进行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决算审计要在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齐决算资料后,6个月内完成。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__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__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 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__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__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__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__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__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__年10月17日__市建设委员会与__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__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__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来源:文秘站 6.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20__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__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__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__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__年及20__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 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__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 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__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 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__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市审计局于2008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03年10月17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08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06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07年及2008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城投类公司作为各级政府的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为城市基础建设和重点投资项目作好资金保障。随着现阶段城市基础建设的不断扩大,重点投资项目推进,对资金的需求急剧增长,涉及资金体量巨大;而随着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平台公司的融资将受到限制。在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而融资受限制情况下,对城司的资金战略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是迫切和必要的。本文通过分析资金战略管理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及管理会计在资金战略管理中具体运用,实现预期资金管理效益。
一、城投类公司资金战略管理转型升级必要性分析
(一)是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定位和外部环境要求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出台,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公司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融资行为受到限制;而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面临着由于大规模城市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资金问题,为应对这种现状,目前城投类公司还是各地政府向国内外金融机构筹措资金用于市政建设的主要融资平台。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始终是公司资金战略管理的一大核心问题。
(二)是资金合理配置、提升整体运用效益的内在要求
城投类公司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将其自身的资源充分调集起来,将整个公司所具有的融资议价能力和金融资源整合能力发挥出来,达到低成本融资、少资源浪费的目的。资金战略管理中实施资金预算管理、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等,能够有效克服资金管理的分散F状,实现集中资金管理,降低闲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收益率,并利于统一筹划控制资金,提升企业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管理会计在资金战略预算管理、风险管理与绩效管理中具体运用
(一)资金战略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根据战略规划(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等)、投资预算的资金计划、融资预算的资金计划等编制公司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制定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和投资计划。
2、预算指标分解。 一方面,将各项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明确责任部门和最终责任人;另一方面,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细化为月度、季度预算,通过实施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3、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管理最关键在于执行和控制,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就应当严格执行。对城投类公司来说,建设工程项目多,涉及资金体量较大,建议建立重大项目预算特别关注制度,对其关键性预算指标,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严格监控;对超预算或预算外的资金支付,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和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4、预算分析。实行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差异,要分析其内在因素,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素,是可控的还是非可控的,如主观的可控的预算差异,应分清责任归属,纳入业绩考核;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析该变化是否长期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影响因素。
(二)资金战略风险管理
1、建立危机管理计划。 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的理念,从企业投资决策风险、经营合作风险、融资偿贷风险、 抵押担保风险等为重点,建立公司危机管理计划,并纳入年度经营管理体系。
2、建立和健全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实行立体化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加强重大决策论证,加强重大经营事项流程和环节的岗位控制管理,并加强监事会、监察部门的监管和审计监督,防范债务、投资、 盈利、现金流等风险。
3、资金集中管控。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企业能够实时掌控公司资金的变动信息,全面提升资金管理效率。
4、强化财务风险防范。通过设定合理的目标控制线等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结合速动比率、流动负债比率等指标分析,防范债务风险;同时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保障能力,防范财务风险。
(三)资金战略绩效评价
绩效管理体系作为一个系统管理工程,首先,要对战略目标和定位进行梳理,分析关键驱动因素;其次,考核目的在于激励、 创造价值、加强协作、实现目标。
1、资金战略绩效的框架。 清晰的战略愿景、定位与目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的前提。资金战略愿景,融资能力强、财务风险低、流动资金充裕、资产效益良好、盈利能力稳健等。 资金战略定位,城市重大项目筹融资主体、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城市资产开发经营主体。资金战略目标, 根据未来三年、五年行动计划,新增融资、总资产规模、项目投资有效投资额、收入等达到一定目标。
2、资金战略绩效的关键驱动因素。 财务层面: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需要政府政策支持和优质资源注入, 还需要自身不断强化“造血功能”,培育收益高的经营性项目。 客户维度: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类公司,公司的顾客就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它们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是公司资金战略绩效的重要驱动因素。内部流程维度:强化资金管控能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学习与发展维度:大力倡导公司核心价值理念,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增强员工凝聚力、向心力和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3、资金战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多为政府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和公众是其“购买者与消费者”。公司资金战略绩效评价应充分反映股东的财务绩效诉求,以及客户(地方政府和公众)的需求和满意度。同进,还需要实施内部流程管理,将上述目标转化成各部门和个人的绩效目标,构建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资金战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下图列示:
三、通过管理会计在资金资金战略中应用预期可带来的成效
(一)管理会计应用将对资金战略制定与实施起到较好的支持作用
1、协助企业找到战略目标定位。利用价值管理分析工具,结合内外部环境分析,协助企业找到战略目标定位,重构价值创造模式。
2、在战略执行中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通过预算和绩效管理落实经营目标, 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量的提升。预算管理系统和业绩评价系统的有机融合,将战略规划通过业务流程贯彻到具体的作业,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3、有效管控战略风险。战略管理关注方向性、长远性的问题,风险性问题尤其重要,在风险管理中,管理层通过风险控制机制、风险评价指标等最大限度地规避和控制风险,从安全角度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二)管理会计应用将提升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1、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 通过预算技术来规划资金筹集, 包括时间安排与总量安排; 公司将资金预算作为项目的前置管理,确保资金预算与各个项目进度计划的高度匹配。
2、在资金筹集决策中较好地突出了资金战略导向。有些城投类公司,为了完成城市建设任务,什么钱都要,不计成本,不计风险。通过对资金筹集建立了一系列的评价标准,基于资金战略导向需求,从风险性、筹资成本多角度进行评价,引导资金筹集。
(三)管理会计应用将提升了公司的绩效管理水平
1、资金分级归口管理强化了预算责任人的执行力,进而促进资金管理效率提高,这类绩效管理的成效充分体现在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的效益上。
2、强化战略绩效评价是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有利于引导公司提高资本经营效益与资本管控能力,为实现绩效目标而努力。
3、多角度全方位考核企业、经营管理层和员工绩效,全面清晰地传递企业战略目标。
结束语
在城投类公司资金战略管理中,充分运用管理会计的手段,通过资金预算管理、过程控制、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等,创造价值,并为平台公司积极应对外部政策环境不利因素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利率产品市场研判
按照中债银行间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数据来看,2011年10年期国债收益率最高点发生在8月30日,是4.1303%;而最低点发生在11月10日,是3.5563%。虽然12月份的回购利率可能会处于高位,但是在乐观预期之下,收益率大幅反弹的可能性基本没有。从前期市场的交易盘的情况也能看出来,随着收益率的下降,获利了结的投资者不在少数,那么在未来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若不降息,10年期国债收益率向下突破3.50%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收益率低点在二季度,曲线平坦化
2012年的流动性将有明显好转,回购利率无论是均值还是震荡区间都会低于2011年。2011年曾主导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预计在2012年对于市场的影响和冲击都将偏小,债券市场将重新回到宏观基本面和通货膨胀“双轮驱动”的格局中。基于对于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分析和预测,2012年有利于债券市场的时间段将是上半年。CPI同比增速在上半年将在翘尾因素下降以及食品价格回落的双重推动下呈明显的下降走势,GDP虽然环比增速有望出现反弹,但是基于基数的原因,2012年一季度同比增速将较2012年四季度继续回落,二季度则会与一季度基本持平。即使考虑到信贷放松、经济反弹、需求上升可能会导致CPI同比增速下降幅度低于预期,但是其下降的趋势至少在上半年很难被改变。CPI和GDP的双降也将会推动债券收益率、尤其是利率产品收益率的下降。另外,2012年一季度将是欧债、尤其是意大利债务的首个到期高峰,届时可能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于国内债券市场也会构成利好。预计2012年的通胀低点大概率将出现在年中附近,而且届时很可能也是经济增速的底部,不过考虑到资本市场的行为更多地是参考预期,所以债券收益率的低点应该更早一些,预计将发生在二季度前半段,即4~5月份。
收益率曲线形态方面,经过流动性的连续释放,回购利率回落至较低水平,这也带动短端收益率下降,国债的期限利差较前期已有明显扩大。虽然2012年回购利率可能更低,这对于短端收益率构成有力支撑,但是如果央行不降息的话,那么短端的基准利率――1年期央票发行利率――在当前3.4875%的基础上很难大幅下降,这将直接制约短端收益率的下降空间。所以我们更倾向于收益率曲线在2012年上半年呈平坦化走势,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与1年期国债收益率之间的期限利差将会收窄。
收益率降幅有限
从收益率下降的幅度来看,在央行不降息的前提下,空间可能相对较为有限。按照惯例,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进行判断的首选指标。如果将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与1年期定存利率相比较,从2002年至今的数据来看,前者平均比后者超过100个基点(日度数据),但是历史上也确实曾有两个阶段出现过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低于1年期定存利率的情况,一个是2008年的2~5月初的某些交易日(主要是3月份和4月份),另一个则是2008年9~11月份。对于第一个阶段,当时主要是因为市场流动性较为宽松,外汇占款在2008年前4个月共增长近2万亿元,同期央行仅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回笼不足7000亿元的资金,虽然也曾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但是整体上还是向市场净注入资金。再加上当时恰好是股票市场走势非常差的一个阶段,上证指数从1月中旬的最高5522点下跌至4月底的不足3000点,三个月内降幅超过45%,使得大量避险资金从权益类资产转向固定收益率产品。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市场环境,10年期国债收益率最低时也仅比1年期定存利率低不到14个基点,即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未下到4.00%以下的水平(当时1年期定存为4.14%)。第二个阶段恰逢次贷危机爆发,全球经济陷入困局,各国央行纷纷降息。在对于经济下滑、央行将降息有着非常明确预期的情况下,债券投资者转向进攻,在央行还未开始降息前,长端收益率已经迅速下降,从而出现倒挂现象。
如果从两个阶段的市场环境来看,2012年上半年与第一个阶段的情况更有可比性。2012年存款准备金率存在下调的可能和空间,但是央行降息的概率非常小。我们不否认当前经济仍在下滑过程中,但是随着政策微调、四季度贷款规模上升,经济增速在2012年上半年将见底开始反弹。不管准备金率的下调以及GDP增速反弹是否会推高通胀,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至少不会拉低通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央行选择降息的理由并不充分。当然不排除近期的政策微调对于抑制经济下滑没有起到任何作用,2012年GDP增速同比、环比均继续下降,央行为保增长而被迫降息的可能,但是至少从我们目前的判断来看,出现这一结果的可能性很小;甚至我们认为出现因为经济反弹导致通胀回落速度低于预期的可能也要相对更大一些。另外参照中信证券研究部策略组对于2012年股票市场走势的判断,在一季度冲高之后,股市将在二季度进入调整阶段,这与2008年的第一个阶段也比较相近。如果我们这一判断(与第一个阶段更为接近)成立的话,参考当时的数据,我们认为2012年10期年国债收益率的下限预计在3.35%~3.40%之间,比当前的1年期定存利率低10~15个基点。当然,如果市场情绪非常乐观,不排除短期或者个别交易日突破这一下限的可能,到那时我们认为即使出现这种情况,也不会持续太久,应该只是一个超短期行为。当然,如果经济走势与我们的预期相反,即央行2012年采取降息的操作,那么10年期国债收益率的下行空间将被打开,在降息一次的前提下,下探到3.0%~3.1%之间也不是没有可能。由于2012年上半年债券市场所面临的宏观、通胀和政策环境都要好于2011年下半年,所以没有太多的理由支持债券收益率比2011年下半年要高。我们预计10年期国债收益率2012年上半年的上限在3.80%之下,比当前的水平高10个基点左右。至于2012年下半年的情况,我们认为更多的需要参考上半年经济和通胀的具体走势才能够给出更好的判断。
在以上的结论和逻辑支持下,我们认为利率产品方面的投资主线应该是:2012年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通胀数据的走势,如果不出现超预期的结果,那么在收益率曲线平坦化后可以考虑将仓位向中等期限品种调整,因为过平的收益率曲线意味着骑乘收益率明显偏低,届时由哑铃型转为子弹型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城投债:2012年的投资标的
2011年以来,城投债的表现明显弱于利率产品和高等级信用产品。五六月份,媒体连续曝出多起城投类公司的信用事件,其中包括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资产重组,将其电力核心资产划入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上海申虹公司(负责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部分贷款出现逾期,公司要求展期或转为固定资产贷款等。此外辽宁铁岭、江苏华靖等多个相关城投被曝出各种各样的潜在问题。类似事件的频繁爆发也使得市场对于城投类公司的信用开始担忧,投资者曾经非常喜欢的品种因为其“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及时”而开始受到质疑。各个部委相继披露其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数据,更加引发市场对于融资平台负债规模过大的担忧。再加上当时市场流动性偏紧,城投债变现能力太弱,部分机构被迫对流动性好的品种进行减仓以满足头寸需要,导致债券市场整体出现一轮大跌。8月份起,虽然债券市场整体环境向好,但是出于对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的担忧,城投债收益率并未随高等级信用产品收益走低而有所下行,基本维持在高位震荡。9月中下旬,由于部分机构止损或者清盘而不计成本卖出所持有的城投债,导致价格下跌、折算率下降,部分通过杠杆操作的持仓机构被迫降低仓位,引发恶性循环,部分城投债出现年内第二跌。其实从9月份至今,利率产品和高等级信用产品收益率均出现明显的下降,但是城投债的收益率却因为市场对其信用风险的担忧而未有明显下行。10月份之后城投债价格虽然有所反弹,但是也仅相当于将9月底时下跌的部分涨了回来,所以目前的信用利差仍处于较高的位置。
尽管目前城司仍存在着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就最终的结果来看,我们相信城投债出现违约(无法还本付息)的概率将非常小。从当前时点来看,正是由于城投债收益率本轮并未下降,所以其恰好成为当前的估值洼地,2012年有望成为表现较好的投资标的之一。2012年投资者需要考虑的可能只是信用事件的短暂冲击,而不是违约事件的发生。
对于城投债未来的信用风险和走势,我们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利好:
2011年各个部委纷纷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表态,认为其风险有限。2011年8月11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部后续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8月底,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在我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出于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不合理判断,并进而对城投债券进行唱空或做空,是没有必要的”,“城投债券是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条件最严格也是最透明的债务”。10月24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参加某论坛时表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贷偿性风险得到有效缓释,未来将重点推进存量贷款的整改增信”,“对原有期限安排不合理的贷款,在其满足担保抵押落实、合同补正到位等条件后,根据现金流与还本付息的实际匹配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展期一次”。按照审计署的数据,银行贷款在地方政府债务占比接近80%,而债券不到10%,所以在贷款风险能够被控的情况下,城投债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小。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启动。2009年3月,为配套国家2008年提出的四万亿元投资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此类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这2000亿元资金列入省级预算管理。之后连续两年,国务院均批准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并纳入地方政府预算。2011年10月20日,财政部向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委)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地方政府政府自行发债正式启动。四省市可以自行组建承销团、选择主承销商、确定发债定价机制以完成年内剩余的2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虽然“自行发债”还未进一步变为地方政府能够完全市场化地“自主发债”,但是相比于之前的财政部“发债”,已有很大进步。而且从这四省市地方政府债券的招标结果来看,中标利率基本上均低于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水平。虽然这其中存在着地方政府对于承销团成员考核标准较严,承销团成员为获得地方财政支持而主动压低利率等非市场化因素,但是无论如何,低成本的融资将有助于地方政府缓解债务压力。
未来债务偿还压力较小。2010年起,地方政府债务过大的问题已经逐渐被国家、媒体所关注。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个部委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这其中包括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等。2010年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速只有18.86%,这一数字明显小于1998年至2002年的平均增速。虽然目前还未公布2011年的数据,但是在国家和各个部委的严格管理之下,我们有理由相信2011年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速不会太高。按照审计署公布的数据,2010年底的债务从2012年起到期比例将连续四年下降,如果在这期间债务的增速并不太高的话,我们相信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融资方式的拓宽,未来几年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的压力将逐渐减小。
城投债存续期监管有所加强。2011年城投债第一跌始于“云投事件”,即云南最大的平台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过债券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准备将核心资产转移至新组建的能源投资集团。由于发债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资产转移,极可能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直接涉及到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问题。所以该消息传出之后,引发市场对于城投类公司诚信方面的担忧,引发城投债的暴跌。经过媒体曝光后,云投集团该项资产注入计划已经被叫停。发改委也专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发债企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规范运作程序,及时诚信披露信息,合规使用债券资金”。我们认为随着制度逐渐规范,对于市场的约束将逐渐加强,这也有助于减少信用事件的发生。
利差优势明显、需求仍然较为旺盛。由于本轮利率产品和高等级信用产品收益率均已大幅下降,前者收益率已经创出年内新低,而后者也基本已经回落至2011年年初时的水平。相比之下,经过近两个月的下行,城投债的收益率也仅仅回落至2011年9月中旬的水平,绝对收益率处于高位,而信用利差更是处于年内的高点附近。按照公募基金三季报统计,其城投债持仓规模已经由年中时的9000多万张大幅下降至7000多万张(为避免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此处不用市值而用债券数量进行比较),降幅较为明显,风险已经得到一定的释放。目前刚刚结束募集的、正在募集的、已经获批的以及正在审批的债券型基金均不在少数,尤其是其中包括有一定数量的封闭式分级品种,这类产品对于流动性的要求较低,当前高收益率的城投债可以作为他们的主要投资标的。由于2012年股票市场走势可能不会太好(此处参考中信证券研究部策略组的观点),对于那些对于流动性非常不敏感、更追求绝对收益的投资者(比如个人投资者、有固定封闭期的非公募基金产品),当前8%以上的城投债收益率已经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另外,证监会之前表示,将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将城投债与创业板私募公司债相比,前者的风险更小应该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
从以上几点来看,城投债所真正蕴含的信用风险正在逐步缓解和释放。在政策逐渐放松的预期下,2012年流动性较2011年将有所宽松,一方面回购利率下降将降低债券成本,另一方面投资者因为流动性紧张而被迫减仓的概率也会小于2011年。随着城投债“虽然表面高信用利差、但是实质低信用风险”的优点被更多的投资者所接受和认可,我们认为其将成为2012年债券市场中表现较好的投资标的之一。如果投资者还是担心其信用风险的话,我们建议可以首先关注省级以及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或者存在第三方担保的品种,这些品种的风险相对更小一些。
2012年债券市场投资策略
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引发市场对于地方债务清理甄别的关注;10月23日,为落实43号文中存量债务处理工作,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以下简称《清理甄别办法》),标志着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即将进入实操阶段,这将对地方债务风险产生深远影响。在上述文件出台之后,2014年11月,华创证券宏观研究小组先后赴中部两省、东部一省及西部一省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地方债务甄别的具体状况。
关于存量债务甄别
《清理甄别办法》规定,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进行清理甄别,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清理甄别工作按照先清理、后甄别的顺序开展。其中,甄别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进行逐笔甄别。对于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对于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对于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资金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对于项目有一定收益但项目收益无法完全覆盖的,无法覆盖的部分列入一般债务,其他部分列入专项债务。
(一)各地均力求客观并反映本省实际
1.进展及安排
从各地进展来看,大部分省份都要求各市(州)财政部门在2014年12月10日左右将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上报至省财政厅。目前,基本情况是大部分地方都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2013年6月30日以后新发生的债务,其截至2014年12月31号数据根据债务系统统计数据及审计口径填报,总体上是能够划分清楚的。有西部省份明确表示,当前正在准备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方法,将会在43号文的基础上出台规范性方法、细则,以规范如何举债、管理、偿还,以及完善风险管理、预算管理、统计制度等。
2. 各地债务甄别标准差异化,整体上以“谁借谁还”、“实事求是”为原则
地方政府试图寻求到一个有效的平衡点,既不会因债务率过高而导致2015年在发债额度、利率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也不会采取甩包袱的方式伤害政府信用,总体强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把握债务额度。
西部某省份提出,按照偿债资金来源确定是否纳入政府债务,并且凡是债务率超出警戒线的地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经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中部某省份在实践中认为,债务的甄别主要是针对项目而非举债主体;政府债务的认定有一定的边界,只要是政府为了实现施政目标而发生的债务,都应该算作政府债务。
3.债务甄别标准留有一定自由裁量空间
东部某省份财政部门表示,将由各县市级政府对各自债务进行甄别分类,之后由同级审计部门出具意见和认定,再向中央进行汇总报告,其中,公益项目债务归政府,营利性项目主要归平台企业,而混合性(即有公益属性,又可以营利的)部分有一定模糊性;西部某省某银行强调,在具体债务甄别中,银行的积极协调介入能够发挥作用;中部某省表示,在甄别中确实有不少存在争议的地方,财政部门做出说明,最终由省政府来裁定,而主要争议的领域集中在学校、医院、高速公路,比如高速公路是否该划为或有债务或偿还责任债务等。
(二)去政府化后的城投债和融资平台会加速分化
1.城投债审批放慢、发债门槛提高
有省份表示,现在城投债获批变难,平台发债门槛提高,其上报的近百亿元债券在最近几个月没有一只获批;另外上报的一批50多亿元的债券,由于不允许政府背书,也被退回来。
不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城投债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务实态度,其总体基调是:提高准入门槛,严控系统风险,稳步推动城投债市场健康发展,结合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品种创新。
2.融资平台公司将会整合、分化、去政府化
自身没有现金流、完全为政府投融资、由政府背书承担还款义务的项目或业务将从融资平台中剥离出来,在剥离的同时,地方政府会对这些平台公司注入有效的新资产,进而做实平台、整合平台,聚集优质资产以使其具备发债资格。发债主体必须是去政府化、独立运营、有现金流的实体运营公司,因此平台公司不只有投融资功能,也要有自己的造血功能。现在各地市一般拥有多家平台公司,预计政府最终会选择资质较好的几家作为注入资产的对象,有些市甚至是仅保留1~2家平台公司。2015年,这些平台公司仍会按之前的计划继续上报发债申请。
平台公司的融资功能将向建设、管理、运营功能转变;通过资产的剥离和注入,实现各融资平台之间的协同效应。省级平台资源将以分工合作为基础进一步整合。
(三)商业银行抓紧做沟通工作、转变放贷评判标准
1.各银行都在抓紧做沟通工作
对于融资平台,商业银行有两个统计标准,一个是小口径平台,即监管部门所认为真正意义上为政府融资的平台;另一个是大口径平台,即经过清理后有自己的还款资金来源、符合商业化运营特征的平台。除此之外,实际上在平台清理后,地方政府还成立了一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台,但是具有融资功能,政府对其有一定的隐性担保和救助义务。基于不同融资平台类型,商业银行正抓紧与平台债务人及地方财政就未来债务偿还细节作沟通。
2.商业银行对平台还款能力的判断,将由评估财政实力转为分析平台公司自身状况
之前的平台公司承担了许多政府赋予的职能,还款来源是政府财政收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判断的重点在于对地方财政实力的评估,而非对公司自身状况的判断。在实现平全市场化经营后,银行将把重心放在分析公司自身状况上,看公司的发展战略、担保情况等。
3.在债务甄别过程中,城商行、农商行承担的债务风险更大
一般大型商业银行对区县级平台的贷款占平台全部贷款的比例不到10%,承担县级平台债务的更多是合作性金融机构,如城商行、农商行等。在这些大型商业银行看来,即使部分平台债务没有被纳入政府性债务,其偿债压力也并不大。因为有些平台项目本身(如说高速公路)就有收入,完全可以当作公司运作;原来就是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运作的平台,也不用政府救助。
PPP:中央、地方又一债务博弈新战场?
《清理甄别办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一)为避免地方政府把PPP模式作为地方债务扩张的新途径,财政部要求把使用者付费项目作为初期PPP模式的重点
财政部鼓励六类项目,即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使用PPP模式来建设,因其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不会大幅增加政府债务,并且强调要建SPV(特殊目的机构)。当然,从国际经验及公共品的需求来看,政府付费是PPP模式存活的基础,如城市道路、生态湿地等,恰恰是政府最需提供的公共品。因此,在财政实力比较强的地方,PPP模式是完全可以运用到城市道路建设领域。这种口径差异也体现在国务院43号文与财政部76号文(《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务院43号文对PPP模式运用领域没有要求,只要能引入社会资本都是可以的;而财政部76号文主推六类项目,都是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可能有部分合理的财政补贴。
PPP模式的空间有多大,不同城市是不一样的,这跟城市的存量债务、可用财力、剩余空间都密切相关。
(二)为降低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率进而为2015年发债做准备,财政部更希望将PPP模式用于存量债务升级而非新增项目
PPP模式是政府债务框架的转型,财政部要求加快通过PPP模式实现存量债务升级,也就是将存量BT(建设―转让)形成的优质资产证券化。但从地方政府目前推动的PPP模式来看,由于面临可能的融资断档,不少是增量项目。
(三)PPP模式不能完全承接融资平台在地方政府融资中发挥的作用
融资平台为一个项目或者一批项目融资、服务,但是PPP模式只是单一项目的融资方式。此次调研的省份均在陆续向社会公布PPP模式项目,部分省正加紧举办推荐和签约项目仪式。目前各地市热情很高,报上来的项目数量庞大,财政部门正严格把关梳理。个别省份将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指导意见,预计省级平台将深度开展PPP模式运作。
在整合平台、推行PPP模式的基础之上,各地也将开拓新的融资模式、拓展融资渠道。预计将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1)基础建设专项基金的组建。政府通过一定的财政投入,引导或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来组建专项基金。(2)发展融资租赁。对于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和沉淀资金,减轻财政压力;从政策方面鼓励在铁路、机场、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设备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3)对商业银行向平台贷款实施鼓励措施,在加大国库现金管理规模的基础上,将财政资金存放规模与商业银行贷款额度挂钩。(4)鼓励探索资产证券化。
关注债务重组中的潜在冲击
(一)不同主管部门沟通不畅可能给市场带来短暂冲击
具体的债务认定、重组过程,涉及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多个部门,要实现债务置换的平稳过渡需要多部门协调,其中一个环节沟通不畅都有可能给市场带来惊吓。但考虑到总体信用风险可控,我们认为更多是有惊无险。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结合县情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融资金,规范管理堵漏洞,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用好钱,念好找、管、用“三字经”,在开源节流、提升效益、惠民利民、助推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书写出金融扶贫新篇章。
多措并举融资金 全力破解融资瓶颈
由于区位边远,交通闭塞,金融机构少等原因,务川自治县融资到位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县委、县政府着眼长远,打破“怕负债”的观念,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找到融资突破口。
盘资产,筑牢融资“奠基石”。2014年10月底,务川动员全县力量,组建强有力的工作团队,在县域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国有资产清理,大到国有林场、矿山、水库,小到房屋、门面、办公用品,实现了全方位、各领域、多层次的清理,成功将流失在外、私人侵占、失管失控的资产悉数追回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县政府有效管理的国有资产规模从10亿元提升到50亿元。
同时,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投入近3000万元资金在一年内完成县城规划调整、12个乡镇集镇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围绕规划,重点针对县城集镇区域、景区景点周边、干线道路沿途的土地资源进行收储。近两年来,全县土地收储从无到有,县政府储备土地从零增长到5000余亩,按均价每亩100万元计算,土地储备资产市值达50亿元。
接下来,务川将打造国有资产清理和经营的“升级版”,重点针对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进一步清理追收,探索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源、村集体入股获益、农民分红致富的综合运营管理模式,奠定融资基础,提升资产效益。
搭平台,打造融资“航母群”。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效益,务川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于2014年底组建了国有独资、市场化运作的企业――洪渡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司”),将全县国有资产注入,通过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经营,形成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良好格局。2015年,该公司融资到位资金18亿元,同比增加两倍多。今年初至今,公司融资到位资金16亿元,为全县实施金融扶贫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扩大融资规模,务川因势利导,纵向、横向延展完善平台体系。一方面,在洪司旗下成立文化传媒、矿产开发、融资担保等子公司,进军全县各行业领域,力求做大做强,成为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航空母舰”。另一方面,依托洪司人才、资金、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基础,比照其组建模式,在全县建立或完善旅投、扶投、城投、水投、工投等企业,向全行业、各领域进军,打造促进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导航舰”。
拓渠道,摘除融资“紧箍咒”。立足进驻金融机构少的实际,务川自治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引银入务”计划,成功引进贵州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入驻;超前对接贵阳银行、工商银行,有望年内开业运营。两年来,全县商业银行数量从3家增长到7家,为经济社会发展引来了源源不断的“甘泉”。
此外,务川还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对接,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年,政策性银行对全县信贷支持规模同比增长300%以上。
规范管理堵漏洞 有效节省财政资金
务川自治县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乡财县管、严格预算、规范直接支付的同时,立足实际,针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遵义市率先成立财评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堵塞支出漏洞。
组建财评中心,从严把控项目建设造价。从住建、水利、交通、林业、国土、环保和审计等部门抽选精兵强将组建评审专家团队。同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评选方式,选取有资质、信用良好的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重点对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等安排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进行造价评审把控。从2015年3月开始运营至2016年7月底,财评中心共接审项目230个,总金额31.54亿元,审减金额3.67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1.63%。节省的财政资金相当于2015年本级财政收入的88.8%。
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严把控采购程序。出台《务川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25个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和评标专家备选库,重点对全县范围内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股权)转让、国有资产租赁等公共资源交易进行规范管理。目前已经征集评标专家258人、中介机构123家。2015年3月至今年7月底,共完成项目交易699宗,成交金额9.32亿元,节约资金0.92亿元,节约率为9.5%。有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保障公平竞争,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
筹建运营一年多以来,财评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节约出资金4.59亿元,能修建1条出境二级路、2间医院、2座小型水库或10间小学,相当于全县46万人每人增加997.83元的收入,规范化管理带来成效明显。
保障民生用好钱 扎实推进金融扶贫
务川自治县委、县政府统筹调度,整合资金,着眼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结合实际,精准施策推进金融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实施“特惠贷”,充实困难群众“钱袋子”。务川结合实际,坚持“政府宣传引导、县信用联社自主放款、贫困户自主贷款、发挥资金效用”的思路,按照贫困户自主用款和“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特惠贷款,走出一条“三方共赢”的金融精准扶贫新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稳定获取4000元净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每贷款一户获500元发展基金,政府投融资平台集中使用贷款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和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目前,全县共发放“特惠贷”资金4.3亿元,86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获益3440万元。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新要求新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六件大事、六件急事、六件难事”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全镇重点项目进程,为加快建设“五个”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实施“项目建设攻坚年”是全年的一场硬仗,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全员上阵、突破突围,在全镇形成“坚定不移抓项目、全力以赴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创新驱动原则。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乡镇机构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转型升级,推动镇域经济跨越发展。
3.保障运转原则。要通过聚力项目攻坚,强化发展支撑,切实增加镇级财政收入,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全力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全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4.发展优先原则。要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发展上来,做到“一切为了发展、一切围绕发展、一切服从发展、一切服务发展”。
5.强化服务原则。要持续深化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服务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6.民生托底原则。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织密编牢民生保障网。
二、主要任务
认真对标县“三个六”工作安排,紧扣我镇“1333”工作布局,2020年重点攻坚“六类项目”。
1.资产盘活项目。梳理与天铁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合同,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划拨建投等国资平台管理的国有资产强化管理,参照县隆盛公司、城投、水投等平台做法,搞好国有资产的开发和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筹措资金,增加镇级财政收入,确保全年刚性支出;加快东郊田园综合体建设进度,与周边又上、南池等未开发土地统筹协调、共同发展,力争打造县城郊野最休闲、最浪漫、最生态的“美丽田园”。
2.旅游发展项目。6月底之前完成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大洼村的景区打造;6月底之前实现江家龙观台对外营业;6月底之前完成后何、前何、江家等村景观节点的提升打造;9月底之前完成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南漫驼村的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张家庄花灯非遗申报、宣传、推介力度,让花灯产业尽快形成富民带动力;加强与新天钢天铁公司的对接,打造4A级工业旅游区;加大九峰山、南洞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吕祖祠管理,规范景区秩序,美化周边环境,提升景区品位。
3.基础设施项目。配合好234国道和将军大道东延建设;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运等部门,全面落实征地拆迁政策,最大程度保障群众权益;按要求完成红线内拆迁任务,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4.招商引资项目。优化镇域营商环境;加大项目谋划、包装、宣传、推介力度;组织精准招商活动;帮助落地项目跑办手续、协调关系、解决难题;全年新落地项目不少于5个,新增规上企业不少于5个。
5.农业农村项目。完成春季、雨季造林绿化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太行山高速绿化任务;完成美丽乡村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审计;完成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审计;完成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审计;完成小流域治理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审计;完成安全饮水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审计;完成土地复垦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审计。
6.民生民心项目。谋划实施好民生民心项目,解决好群众养老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就业难等问题;全年实施民生民心项目不少于10个;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搞好“平安”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分包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政委,政府镇长任总指挥长的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切实加强对各个项目的组织领导。总指挥部下设六个分指挥部,相关领导任分指挥长,点对点、实打实推进项目进程,解决好项目谋划、项目推进、现场协调、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困难。
(二)建立工作下沉机制。各项目分指挥部要“挂图作战”,按照项目工作进度,把控关键节点,倒排月度工作计划。项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率先垂范,下沉一线,现场办公。强力推行“责任在一线压实、队伍在一线锻炼、办法在一线寻找、作用在一线发挥、服务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的“六个一线”工作法,全年在一线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三)建立竞赛拉练机制。坚持“周调度、月观摩”。总指挥部要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对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观摩互评打分。项目和项目之间要进行横向比较,同一项目之间要进行纵向比较,着重看哪个项目推进快、措施实、成效显,哪个项目进展差、推动难、效率低,并将打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竞赛拉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追赶跨越的浓厚氛围。
王周喜:天津市委、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进行了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的有益探索,力求走出一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依靠或少依靠财政资金投入、有天津特色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之路。2003年初,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理念的引导下,天津在全国率先实践开发性融资,市政府将外环线以内96平方公里未来15年土地出让的政府收益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大额授信贷款合同,专项用于海河开发、市区快速路、地铁、城市环境、京津城际铁路和土地收购整理项目。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并从整体上推动一个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当时讲应该是一大创新,这一经典案例必将载入中国金融发展史和中国城市建设史。
为管好、用好开行大额贷款,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和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把有限的财政投入和土地出让金放大,实现对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投入,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搭建一个投融资平台,构建一个市场运作的主体和项目实施的载体,通过不断向其注入财政资金或土地出让金收益的方式,做大这个平台的现金流,使其具备承贷、偿债和资本运作的能力。为此,天津市委、市政府组建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城投集团作为承接国家开发银行城市基础设施大额贷款的投融资主体,负责海河、地铁、快速路和城市环境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下辖海河公司、地铁公司、道路管网公司和环境公司,与开行四大债项相对应。这样,就搭建了一个“以市场为导向、责权利统一、借用还一体,能够实现公司化、资本化运作”的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平台和投资主体。
记者:天津城投集团的成立实现了对旧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请您谈谈它在城建领域的经营机制。
王周喜: 天津城投集团成立于2004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金为161亿元,天津市政府承诺到2007年,通过逐步向城投集团注入城建财政资金、规费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的形式,将资本金提高到300亿元以上。
天津城投集团的经营机制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公司化规范运作,通过自我积累,滚动发展,实现城建资金“投资一经营一收益一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其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二是运用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经营城建资产;三是通过培育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资金等途径,募集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负责城建相关资产的盘活和监管。
天津城投集团的成立,实现了对旧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一是投资来源从单一财政转向多元化,融资方式由单一借贷融资向借贷融资与直接融资并举转变;二是投资项目安排由行政主导型向市场驱动型的转变;三是工作重点由项目融资推动向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的转变;四是产权结构由单一国有型向多元主体转变。截至2005年底城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有正式员工1000人左右,资产总量达到627.74亿元,资本金到位205.91亿元,累计实现融资376.6亿元。
记者:天津城投集团的建立与成功运营,标志着新型投融资体制框架的形成。请您谈谈有哪些宝贵的经验。
王周喜:天津城投集团的建立与成功运营,标志着一个“立足于不需政府担保、实行政资分开,以市场为导向,有借贷银行、有承贷主体、有项目依托、有监管机制、有偿贷来源”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框架的形成,使开发性金融理论在天津实现了实践与创新,获得了宝贵的成功经验。
一是将土地作为资源和商品,实现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与全国大多数城市政府一样,天津如果仅仅依靠财政资金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很不现实。因此,根据天津土地资源丰厚、土地需求稳定增长的实际情况,天津市政府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加强土地管理有机结合,因"地"制宜,以土地出让收益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开发性融资推动,创造了一种新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
一方面,经过近3年时间的持续大额资金投入,使得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了一个质的提高,增加了政府收入,截止到2006年8月底,市土地整理中心已公开出让、转让土地31宗、总面积337公顷(5055亩),实现政府收益103亿元。另一方面,天津市按照经营城市资源的理念,科学地制订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市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价值转移,形成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后发优势”。
二是推动了天津市相关政策的建立,带动了城建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在开发银行大额融资推动下,天津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带动了城建领域的改革深化。2006年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将天津市,作为开发性金融服务创新的试验区,这也是列入全国省级政府报告的第一次。两年多以来,天津市将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银行的融资推动优势相结合,运用组织增信原理和方法,不断完善投融资领域的法人制度建设、治理结构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形成了“政府导入、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带动了城建领域投融资体制和运营管理模式的深化改革。这是国家开发银行大额贷款项目在天津得以成功实施的突出经验。
三是“借用管还”机制,丰富了开发性金融的实践体系。城投集团按照天津市领导的要求,在市贷款资金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围绕“借、用、管、还”四个环节,从集团内外两方面创造性地建立了对贷款资金使用监管的封闭管理机制:(一)由市贷款资金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和审查项目进展、审批资金使用计划,保证了使用资金目的明确;(二)是通过资金调度例会制度和干部交流制度,建立了一整套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资金的银企合作新模式;(三)对贷款资金实行追踪审计,以预防为主严把资金使用关;(四)按项目类别实行切块管理,根据要求平衡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五)对贷款资金的投放使用实行封闭运行,设立建设项目专门账户,对资金流向实时监督,同时加快资金周转、提高效能。
记者:天津城投集团投融资平台的成功运作,对加快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王周喜:天津城投集团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确实为天津加快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一是提升城市载体功能,整体交通水平进入全国一流行列。开行大额贷款项目经城投集团实施三年来,天津市区共新增道路面积1200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由2002年的8.46平方米提高到2005年的10.5平方米,增长24.1%。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市区快速路系统实现通车120公里,中心城区的行车速度和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随着地铁一号线的运营和二、三号线的实施,我市的综合交通体系开始出现,这将极大改变居民出行方式,使天津市的整体交通水平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二是实施生态保护建设,促进了“创模”目标的实现。城投集团对大额贷款项目实施2年多以来,我市共新增绿地600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由5.63平方米提高到9.6平方米,增长70.5%;铺设各类市政公用管线3000多公里。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从44%提高到7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55%提高到81%;治理了长泰河、月牙河等10条总长104公里的市区二级河道。正是由于这些硬件条件的改善,使天津市形成了生态宜居型的新城区风貌,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得以实现。
三是提高了城市经济活力,增强了对内外资金的吸引力。基础设施投资的不断增加对拉动我市GDP连续两位数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仅以海河开发为例,两年来投入80多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已引来了近800亿元的房地产投资。预计到2010年海河沿线新增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334亿元,平均每年拉动全市经济增长3个百分点,新增服务业增加值将达到172亿元,增加就业岗位24.5万个。自2003年以来,我市的GDP年均增幅达到15%左右,财政收入年均增长达到25%以上,均高于“十五”期间平均增幅。三年来,直接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以上,兄弟省市来津投资年均增幅达到50%左右。
这表明,依托政策性银行大额信贷资金支持,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适度超前建设,不仅仅是做成了几个项目,而且达到了以此促进财政增收、就业增加、城市竞争力提高的效果,从全市的宏观层面形成了大的良性循环局面。2004年,我市被世界银行评定为全球最具有投资潜力的城市之一。
记者:“十一五”期间,围绕天津滨海新区的改革开放,天津城投集团的投融资规划和主要建设目标是什么?
王周喜:天津城投集团按照《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了《城投集团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十一五”的主要战略任务是以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融资为中心,实现融资1200亿元、资产规模超过150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80亿元,围绕构建中心城区交通体系、海河开发、市区环境改造、区域轨道交通等方面,建成一批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逐步把城投集团发展壮大为一个由政府主导的、以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政策融资为主、有一定的创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实现公司化、资本化运作的专业化投资集团。
十一五期间城投集团的主要建设目标:
建成海河开发上游段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地铁2、3号线、东站枢纽和京津城际快速铁路,开工建设地铁5、6号线;全面建成总长220公里的市区快速路系统;以开放式街头公园为点缀,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为骨架,以6大风景区建设为重点,全面建成绿色家园项目。
启动海河中游段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72亿元,基本完成海河中游段的堤岸、绿化、水体治理、通航等配套工程建设等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改造总长146公里的13条骨干道路;完成6座桥梁的新建和改造工程;
加快构建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区路网。到2010年,计划新安排投资50亿元,用于拓宽改造市区总长153公里的88条道路;开工建设环外快速环路,完成投资100亿元;投资20亿元,建成90处公交场站及部分公共停车场。
参与京秦城际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建设,为构建城际区域交通体系贡献力量。十一五期间,城投集团作为投资方之一,将承担津秦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天津段的投资建设任务,这意味着城投集团的经营态势已经从构建城市交通体系上升到构建国家区域交通体系上来,意义十分重大,任务也十分艰巨。
“十一五”期间,天津城投集团将进一步发挥和完善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在争取获得政府财政性资金注入以及增强自身造血机能的同时,采取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举的方式,将投融资平台的功能发挥到更高的层次。主要融资模式有:
合理负债,利用政府规费预期收入贷款融资。继续采用负债融资方式,依据已经政府批准划拨的规费(如大配套费、环境改善费等)预期收入向银行贷款贷款,同时积极寻求地方政府新的支持政策,增加新的规费收入(如中水管道和公交场站配套费、向机动车用户开征拥堵费等)扩大融资资源。
发行企业债券,实现在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积极推进企业发债工作,将海河开发区域配套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发行企业债券。目前在天津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发债方案已进入国家发改委审批程序。同时还推进资产证券化融资。计划将我市贷款道路通行费配为快速路项目的经营收入,发行8~10年期,30亿元规模的资产支持证券(ABS)。
滚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稳步实现内部资金良性循环。2006年10月,天津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投集团大额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在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周边选择部分地块,将土地出让、转让及经营开发的收益授予城投集团。“十一五”期间,城投集团将充分利用政府授权,加大利用土地融资和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实现“利用储备土地远期收入融资进行地块整理通过招拍挂实现收益土地再整理和设施建设”的内部良性资金循环机制。
增加自身盈利能力,多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城投集团还将在充分挖掘城市基础设施可经营潜力,加强自身经营性项目的盈利能力方面着手,以经营性项目开发、特许经营权项目股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BT/BOT/PPP等方式,吸引和引入社会与民间资本,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中来,逐步实现融资手段的多元化。
二、政策扶持
(一)企业按照上市要求,设立股份制公司,并正式进入辅导期,企业上市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后,再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其中50万元奖励给企业主要发起人。异地企业在我县注册上市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对企业因上市而改制、重组、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土地、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产生的营业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上市过程中因审计评估净资产增值部分应补缴的所得税,省及省以下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给原企业股东;上市后备企业属于新建企业的,在2016年以前,其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三)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3年内其年缴纳税收较辅导期前新增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上市和弥补上市费用。
(四)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时,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属于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设置的,其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企业上市募集资金在县域内的投资计划项目,优先保证其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和及时报批,优先供地。
(五)企业上市后,县政府在符合城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规划区内以成本价供应15亩左右的土地,用于公司建设总部办公楼及研发中心。
(六)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县本级部分一律免收(按规定上交省、市的除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七)企业将上市首发融资或再融资所筹集资金的60%以上部分在县内投资的,其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享受县内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的,可按程序申请纳入省“861”重点项目库。
(八)鼓励上市公司采取股权招商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大财团、大公司参与资产重组,直接融入国际市场。实施资产重组时,涉及的具体问题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解决。
(九)企业上市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是该公司必须将总部注册在县域内;企业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本县且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本县的,视为本地企业上市,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对企业故意以上市为名套取税费奖励的,将依法予以追缴到位。
三、组织保障
(一)县政府成立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建设局、房管局、商务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行、金融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具体任务是负责指导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研究制定培育企业上市的规划、目标及措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县企业上市项目库和县领导对口联系帮扶制度。企业上市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上市项目库的企业确定一名县负责人对口帮扶指导,并明确项目责任人,协调和服务企业上市工作。
1月1日,新《预算法》施行,首次在法律层面突破地方政府可举债融资这一限制;去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称43号文),亦提出“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央行会否就地方债置换“出手”,且多大程度“出手”,成为判断QE与否的关键。
尽管如此,财政部之举仍瞬间引爆了人们关于“中国版QE”的各种猜想。央行会否就此“出手”且多大程度“出手”,成为判断QE与否的关键。
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置换主要分两种:一为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契约行为,另一种则是央行借助政策性银行“出手”,且具体将包含多种途径。“如果是后者,不排除货币政策的宽松。”
一位财政部匿名司局级官员称,后一种模式确实可能相机而出,财政部此招之所以出得有点“陡”,皆因类似模式早在十年前就曾在重庆尝试,用于解决当地政府平台“投”和金融系统之困。 两会之后,财政部的相关债务置换安排将逐渐清晰。要在置换过程中防控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处理过程就一定要审慎、平稳。
朱光耀及多位接受本刊采访的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人均否认了央行参与的说法。“中国版QE是不实之词。地方债务置换是在国务院对地方债批准规模之下、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契约行为。”朱光耀说。
然而,即便置换体系顺利推进,地方债化解仍然面临诸多难题。如地方政府每年高达万亿元的还本付息又该如何处理?地方债已有结构中的地市级和区县级负债,又能有多少项目、多大机会通过甄别纳入财政预算,等待置换?后续的大量在建、续建项目如何产生现金流来覆盖所巨额债务?金融系统又将背负多少压力?
“倘若风险逼近,还是只有宽松货币来救火。”一位银监会相关人士感慨。
央行会否“出手”
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小组会一结束,几名记者迅速围住了央行副行长易纲――“央行会在这次债务置换中出手吗?”接手货币政策仅数月的易纲,低头收拾桌面,没有表态。
前述43号文指出,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可能的债务置换方式主要为两种:
一为银行购买,是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正常契约行为。例如,商业银行A用超额存款准备金置换商业银行B的城投债务。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的资产结构发生改变,但总体超额准备金不变,地方债由高息、短期变为低息、长期。
二为央行参与,通过PSL(抵押补充贷款)或再贷款等形式,给商业银行A或政策性银行注入资金,用于置换商业银行B的城投债务,类似QE且可绕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的限制。商业银行整体超额准备金增多,资产结构改变。
对于究竟采用哪一种方式,坊间的学者、官员和金融机构人士,炸开了锅。
朱光耀首先表态,称“中国版QE”是不实之词,此次债务置换仅是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契约行为,即第一种方式。
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朱光耀明确指出,新《预算法》的实施为地方政府融资关了“后门”,但“前门”如何打开还颇费思量。中央对此非常审慎,一方面要保证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既看当前又看长远;一方面要从风险角度把握,建立解决地方融资问题的平稳过渡计划,做到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调速不失势”。
“债务置换不可能一两年内完成。”他说,要在置换过程中防控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处理过程就一定要审慎、平稳。此次两会之后,财政部的相关安排将逐渐清晰。
但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13日在媒体上表示,地方债置换计划无异于“影子央行”的QE,将着重采取前述第二种置换模式。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则认为,本次置换的债券可能大部分为银行持有,其中一部分可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转变为非银机构资产。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置换将由于政府债券收益率明显低于贷款等债务利率,银行利息收入下降而地方政府利息支出减少,利于地方政府而不利于银行。当然,银行资金流动性增强,不良率风险走低。
两者博弈不一定就能走向共赢,关键是银行在收益和风险两者中,如何权衡。
“这让我们很被动。”浙江一位城商行行长表示,城商行很大部分是依靠地方债务利息维持经营,在小微、三农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往往“投入不起,亦不敢投入”。例如,该行每年所获市级融资平台的贷款利息收入就超过4千万元,债务置换后将可能被砍掉四、五成,“等于砍掉我们一个市级分行的年收益”。
贾康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早前,国开行获得了央行1万亿元的三年期PSL,利率6%,还款来源是其住宅金融事业部在银行间债市发行的住宅金融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需求。“PSL成本低,是银行资金来源的优选”。
与PSL仍需抵押不同,央行再贷款则“更进了一步”,属于无抵押信用贷款,基本可视为“纯放水”。这两种方式,均被一部分受访学者、官员视为后续地方债置换的最可能解法,以及真正为银行扫除后顾之忧的方式。
“重庆模式”
“财政部之所以未强调试点先行,一定程度上是源于已有的‘重庆模式’。”前述财政部司局级人士称,借助政策性银行之手来处置地方债和银行不良资产,重庆早已有所尝试。
早在2002年,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的黄奇帆,牵头整合分散的政府资源,组建了掌控重庆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公共领域的八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投”,一度成为各地争相描摹的典范。
一位重庆市发改委人士曾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外界一直认为重庆近年来基础设施大量上马,政府负债肯定极为“难看”。但实际上,早年的确对此颇有担忧,但近几年的创新性化解方法出台,风控十分到位。
早在2011年下半年整顿地方平台呼声高涨之前,重庆就对债务风险出以重拳。当年7月,重庆银行业协会《重庆银行业平台贷款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名单表》中,8家市级平台和总数70户区县平台均实现了现金流对贷款本息和的全覆盖。同期的《重庆银行业平台类贷款名单表》显示,“投”中除重庆交旅集团、水利投资集团两家现金流未基本覆盖外,其余均为全覆盖;除重庆地产集团涉及平台贷款外,其余几家均属于保全分离类贷款。
“‘投’的资金状况普遍优于外界猜测。”前述发改委人士坦言,这两年更是愈发审慎了。
解套之法,与前述第二种置换模式相似。以“驾临于‘投’之上”的城司重庆渝富投资公司为切口,以政策性银行为抓手来实现低息、长期对高息、短期债务的置换,甚至直接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包。
从2003年起,渝富开启了堪称样板的资本运作模式:
首先,渝富从商业银行大量回购“打折售卖”的不良贷款包,其中包含了市级、区县级诸多国企债务。随后,少量财政资金注入,加之某政策性银行预先支付了部分“搭桥贷款”,用于将不良资产从“大包”分解为“小包”,逐一出售给负债企业。
企业资质尚好的,要么等待资产包出现收益,要么逐步打折赎回。资质较差的,则要么实行债转股,要么用前述政策性银行贷款再解包出售给其他企业,换取流动资金。
“当时有人说是‘空手套白狼’,但几经折腾,平台负债和银行不良率双降。”前述重庆发改委人士称,渝富同时是重庆商业银行、安诚保险的第一股东和西南证券第二大股东,并投资了三峡担保、银海租赁等金融类企业,成为了重庆的“淡马锡”。
该政策性银行的“搭桥贷款”和解包出售所需的贷款,均需要央行在背后注资支持,尤其是可能扩大至全国范围以后。
记者了解到,该模式2003年就成功为渝富处置了工行重庆分行一笔107亿元的不良资产包。当时,工行乃当地国企最大的债权银行,拥有当地国企高达157亿元的不良资产包。
直到2011年8月,渝富与重庆两江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重庆阳光旅业集团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不良债权6876万元。9月1日,两江假日付清全部债权处置价款,才标志着工行不良资产包中80亿元市级债权全部处置完毕。
“由‘重庆模式’选择性地复制到全国,可能成为地方债和银行不良率解包的突破之举。”一位央行地方支行官员称,他所在地区的省政府也曾派人前往重庆学习,但法律法规尚未有明确允许之前,绝大部分人不敢尝试。
此次全国范围的债务置换,一定程度上是为灰色的“重庆模式”正了名。
后续难题
在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地方债务算了一笔账。
国开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在政协小组会议上指出,中央提出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但现实中,仅棚改这一项基础性设施建设就有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据他估算,从2013年至2020年,我国要实现棚改约4000万套的目标,以每套建设成本25万元计算,总建设成本将高达10万亿元;若以每套50万元计算,则总建设成本将高达20万亿元。
贾康也表达了类似担忧:现有地方债务存续期大多为3至5年,一年需要置换的债务规模高达2.5万亿元以上。财政部提出的1万亿元,还差得较远。
“研究还不深透,定性和定量决策也不够精准。”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认为,此前还提出了债务展期等方式,但部分项目一展期就是20年甚至30年,风险未减反增。“如今的置换额度,也需要再好好考量”。
同样,前述银监会前部级官员也算了一笔账,根据审计署2013年的审计结果,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万亿元,加上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近两年新增债务,粗略估算将达20万亿元左右。按照基准利率6%计算(大部分银行贷款利率有上浮),每年地方政府至少要支付1.2万亿元利息。
“仅仅是利息,就超过了目前1万亿元的置换额度。”他说。
事实上,自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以来,各方就掀起了对地方债风险的担忧。7月25日,云投集团资产重组的公告首次曝光遭到各方的关注。7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10云投债”、“11云铁债”列入观察级名单,债信市场因“云投事件”而产生波动。
“云投事件”发生后,使城投债一级市场发行骤然减速,二级市场出现恐慌抛盘,收益率持续走高。
云投资产重组的猜想
早在今年1月,云南省国资委提出并上报云南省政府《省电力资源整合重组方案》,提出了组建云南能投集团的计划和方案。4月26日,云南省政府56次常委会议决定组建云南能投集团并听取了云投集团相关资产组建方案汇报。
根据方案,云南省最大的平台公司云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电力、煤炭资产及云投集团控股的云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电投”)账面总资产进行整合,组建云南能投集团。新的云南能投集团将成为云南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省属重点企业,由国资委持有其不低于51%的股权,云投集团不再是控股股东。
这表面看似平常的资产重组方案一出,业内却纷争一片。
大多数人担心,这是云投集团资金链紧张的一种应急举措,是债务违约的先兆。更可怕的是,有可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地方债务违约的连锁效应。
时隔两个月,6月30日,云投集团总裁刘一农在云南省上半年金融运行分析会上,对此类质疑进行了澄清。他表示,“组建能源投资集团是云南省政府能源投资战略的重大调整,并不是应对资金链断裂的应急措施,更不会是倒下的多米诺骨牌。”言外之意就是,资产重组完全是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各项债务还款均有保障,不会违约。
其实,一家企业的资产重组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云投集团重组的不平常现象在于,它剥离出去的不是不良资产而是优良资产。退一步说,剥离优良资产也没关系,但恰恰云投集团的很多债务大都是以这部分优良资产作为银行抵押的,其还款来源也是被剥离的电力收益。这部分资产一旦被剥离,投资人及债权人利益都将发生重大调整,势必造成债务“悬空”。
地方债将迎来还款高峰期
截至今年6月30日,云投集团负债总额为425.9亿元,集团合并资产总额573.6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25%。到2010年年底,云投集团还有两只在上证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为 35亿元;云电投发行的两只债券,总额为7亿元;云投集团还为其他公司发行的3只总额为40亿元的债券提供担保。
如此高的负债和担保额度,难怪让很多业内人士担心。云投集团电力资产剥离后,可能导致债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下降;还会造成债券融资主体与募投项目不一致,给企业债监管部门造成监管困难;还有人质疑,云投集团电力资产重组是“先以优良资产发债,后剥离优良资产,然后再以该优良资产重复发债”。
其中,人们最关心也最重要的问题是,核心资产划转后,债务又该如何处理,数百亿元的债务由谁来还?云投集团内部对此给出的回复是:云投集团在转移资产的同时,将剥离等额不超过86.91亿元的负债至云南能投集团,具体债务划转还需经债权银行确认后确定。
这样的说法,似乎很难有说服力。
据了解,云南省国资委主导的这次云投集团重组,通过其循环担保链,牵扯进来08云投债、10云投债、10云电投CP1、11云电投CP01、08云煤化债、11云南铁投债、08昆建债7只债券,涉及企业债和短融债券两个品种;同时还牵扯国家发改委和央行下属的交易商协会等两个审批及注册机关,还有中银国际、东方证券、国泰君安、中国银行4家主承销商。
如果云投集团发生了资产重组,进而会影响到它的主体信用评级,那么,所涉及的各种债项信用评级也将被调低,相关机构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的很多此类问题最后大都会转移到银行身上,企业生病,银行成了病体。”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表示,企业发生债务和坏账,最终受伤的是政府,“企业酿成的恶果大都会转移给银行和各大金融部门,从而导致资金链短缺,最后只能由国家注资,政府替企业、替银行背包袱。长此下去,中国也有可能发生像美国那样的次贷危机”。
地方债违约政府伤不起
云南省对于旗下融资平台重组所引发的信用风波,或许仅仅是中国地方债问题的一个缩影。
地方债的不断积累,一方面,可能危害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引发经济滞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无法抑制大量资源投入低效领域,中国经济结构失衡将越演越烈,影响转变发展模式战略的实施。
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中央政府投鼠忌器,为了避免债务危机爆发无法真正收紧信贷,控制通胀。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通胀压力不断上升,央行虽然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却因担心触发债务危机而不敢大幅加息,无法有效抑制通胀。
2011-2013年,地方债进入偿债高峰期,预计约有50%以上的融资平台在此期间面临流动性风险,其中部分还可能面临清偿性风险和倒闭危机。
由于大多数贷款和债务投资在周期长、收益低的公共工程,在2011-2013年期间获得足够收入用于偿债的困难很大。所以,在此期间,大量融资平台将陷入瘫痪并可能拖累大批运作良好的地方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