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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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供电企业其实与其它国有企业基本上是相同的,在财务管理中实施纳税筹划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避税筹划:也就是利用非违法手段实现少交税或者不交税。
2.节税筹划:对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税负差异、优惠政策等进行充分地利用,从而使节税筹划更为合理。
3.转嫁筹划:在调整和变动价格的基础上,让他人承担税负。
二、纳税筹划方法的应用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供电企业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模式,针对供电企业而言,依法纳税是其必须要履行的义务;相同的,供电企业对于国家税收政策、合理节约税负支出的研究也是很有必要的,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在供电企业中,增值税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税种,不仅包含增值税的税金缴纳,而且还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两个与利润以及所得税相关的税种。
1.进项税额的筹划。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因此,进行税额的筹划重点是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增大,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购置货物必须索取合法、完整的购货发票。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供电企业所购买的货物一定要具有增值税发票。纳税人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要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委托对货物进行加工的时候,要向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产生一定运费时,应该获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供电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事实上,相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外购和自制存在一定的不同,自制固定资产所耗用的原材料可以抵扣,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抵扣是完全不一样的,它所耗费的人员工资等费用不能扣除。
供电企业所架设的供电线路,这个线路是不可移动,但是因为供电企业自身具有的特殊性,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备中这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它的进项税额应该抵扣。
(2)向小规模纳税人索要代开增值税发票。税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领用专用发票。这样的话,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货物的时候,进项税额是不需要计算的,从而使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是在税法中有一定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使增值税税负有所降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货物,一定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代开的专用发票。
2.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价的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销售,只要其归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范畴中,并且是企业结合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货物,它的销售价格没有超过购进固定资产原值的货物就可以不纳税。若是不同时具备上述的三个条件,那么不管企业会计怎么样实施核算,都需要在4%的征收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销售应该首先筹划价格。当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与原值相比较低的时候,企业可以将销售价格进行提升,销售价格越高,那么净收益就会越大;而当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比原值高出的时候,由于要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在此基础上,净收益并不是绝对随着销售价格的提升而随之提升。只有当销售价格与原值之差比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超出的时候,净收益才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供电企业需要将一个净收益增减平衡点计算出来。在最近几年中,供电企业实施了大规模的城农网改造工程,在变价销售那些更换下来的线路以及变压器等电力固定资产的时候,效益分析是必须的,确定适当的价格,从而不会使国有资产出现流失现象,在此基础上,供电企业的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护。
3.取得以物抵债资产转让时的筹划。供电企业未来可以使电费及时足额回收得到一定的保障,对陈欠电费实施及时清理,从而使坏账出现的几率降低,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一系列考核管理办法,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难以控制的因素使电费无法正常回收。
为了可以使资产得以保全,供电企业可以和债务人配合,对债务进行重组,这样的话,可以获得抵债资产。针对这个部分抵债资产的处置,同样也需要在纳税筹划问题上进行。例如,某企业欠电力企业1000万元的电费,因为这个企业资金不充裕,在短时间内容无法将欠费全部还清。为了可以使电费最大化地收回,通过双方的协商同意,这个企业需要利用市值1000万元的交通工具作为抵偿债务。这个店里企业又将抵偿债务的原价1000万元将其销售给另外一家企业。站在税收角度上来看,供电企业转让行为已经归属于增值税范畴中,应该按照4%的征收率减办征收增值税,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1+4%)×4%×50%=19万元
若是供电企业将其操作方式进行转变,由“先收回再转让”变为“先联系购买方后再由欠费企业直接销售”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供电企业只是将购买方联系过来,而并不是在交易这批交通工具的过程中占有主置。因为操作方式的改变,供电企业没有产生增值税的相关行为,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税款支出可以得到有效地节约。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供电企业要采用相应的措施,使这批设备货款处于受控状态。
三、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纳税筹划是一个全新的课程,为了可以使纳税筹划获得成效,在现代企业财务中,纳税筹划就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我国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时候应该对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引起重视:
1.必须具备高素质的人才
纳税筹划所涉及的范围是尤为广泛的,财务学、会计学、税法、法学、统计学、运筹学、管理学、营销学等等都可以出现在纳税筹划中,在此基础上,筹划者的专业素质一定要很高,不仅要对法律、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有明确地认识和掌握,而且还需要对工商、金融以及保险等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和了解。
2.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纳税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种情况下,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中所涉及的面是十分广泛的。因此,在操作企业税筹的时候,合法性、效益性、综合性和公开性原则是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合法性原则,因为在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时候,与国家税收政策相符合的导向是其实施的基本依据和条件。
3.争取涉税零风险
因为当前我国的税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和健全,税收政策时刻更新,筹划者应该可以预测政策变化可能会带来的影响。这样的话,纳税筹划操作就会更为准确,从而使税务行政中出现各种出发得以防止。
4.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为适应经济发展而进行改良,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很多企业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按照预定好的纳税筹划方案,在适当时期以及位置进行经营活动,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带给企业诸多好处。如果筹划进行不当,就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即造成企业税务负担。企业税务明细化的发展让其税负转变成企业发展的活动空间,尤其是在有关财政部门进行紧收或者是税务局发票催收的情况下。因此企业正确开展税务筹划活动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新税务体制的企业纳税筹划
在新税务体制下,为了自身更好地发展很多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企业纳税筹划是一种操作性强、综合性也很强的企业纳税运作技巧。它只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业务中出现,抛开企业经济活动业务讨论纳税筹划就是纸上谈兵,涉及不到纳税筹划的实际应用。由于纳税筹划是一种预先行为,企业应在经济活动业务出现之前就要根据企业正常运营的各个环节或者是经济活动业务各个流程的有关纳税方面问题,通过总结并加以研究论证来设置纳税筹划大体方案和详细的设计思路。对企业整体纳税筹划大体方案的设计是把熟知财务税务等相关法律作为基础,对财务、税务和相关运作管理流程加以整合,加强税务检测,以免涉税风险。企业把握好纳税筹划是相当有必要的,需全方位考虑纳税筹划的前期、中期、后期方面。
一要对国内纳税筹划存有的局限性有所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提升纳税筹划的效率和完成效果。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体现在以下方面:税务法律法规与有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在内容上有某些的差别;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有不确定因素,以致影响筹划方案;企业纳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较低,并不能做出高水准的筹划方案;征收税务的一方与缴纳税务的一方二者所处的地位存在很大的差异等等。
二要在全面认识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明白怎样改进企业纳税策划方案才能达到节约企业税务成本有效企业纳税策划。可通过以下方法对企业纳税策划进行该进:充分研究并了解有关税制变化的规律;掌管好企业纳税筹划与企业避税、偷税的差别和界限;企业纳税筹划要拥有超前的意识并且具有高瞻远瞩的目光;整个过程中体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理念。
三要明确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在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时要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企业要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根据实践效果,我们得出,良好的企业纳税筹划可为企业带来以下效果:直接对企业税务负担有所减缓;筹划过程没用相关税务风险;得到企业资金合理应用的价值;完成企业的财务目标。
二、新税务体制下的企业全过程纳税筹划方法及有关分析
(一)企业在正常运行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高薪的认定要格外注意,因为近年来国家税务部门越来约为严格。如果一个工厂要从某段时间启用节水节电节气,绿色环保、安全生产专用机器设备来抵免工厂所得税的申报工作,就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把节税重大项目当做工厂运营的重点来抓,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学习,仔细研究有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机械设备所得税的优惠目录,尽可能收集、整合、检查符合条件的机械设备,并列出清单统计,相关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设备型号以及以及相关机械设备质量性能数据等方面的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机关的要求,多次改进和完善所申报的材料,经过于当地税务局反复的沟通了解,达到工厂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因此,广大企业要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与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为积申报地面企业所得税做好充分的准备,进而向企业良好的发展提供适当的税务空间。
(二)在收益分配的企业税务筹划
作为一个企业分配自身利润的最主要的方式,企业收益分配也是企业税务的主要源头。根据新税务体制的有关规定,相关条款明确了纳税人与企业资产在重组时的营业税问题。企业收益分配方面,在纳税人员与企业重新组合资产过程中,可按照进行出售、资产置换、合并、分立等有效方法。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把全部或是一部分实物的资产和与其有关的债务、劳动力、负债权转让给其他企业的行为过程中,涉及到不动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不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这样推动企业之间兼与重组,对体制机制进行深刻整改,可促使企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抛却落后的生产技术,强化节能减排,提高企业在社会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企业在收益分配的活动当中,应该对资产重组进行合理的应用,达到降低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三、结束语
基于以上论述,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的不断加剧,在新税务体制下,企业通过有关措施进行全过程纳税筹划,针对企业有关面临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解决企业税负问题,减少企业经营的压力,通过税收筹划控制支出的税收,让企业有余力进行发展壮大,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因此企业进行全过程税收筹划工作非常必要。
参考文献:
[1]翟云霞.新税务体制下的企业全过程的纳税筹划分析[J]. 财经界,2013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与作用
1,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仔细分析后。使纳税支出最小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它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组织、交易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具有合法性、政策导向性、且的性、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
2,纳税筹划的作用
(1)企业的纳税筹划以税收政策法规为导向,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中的纳税问题进行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2)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政策意志转化为企业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国家宏观调控得以实现的载体,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可协调企业微观经济决策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运行效果。(3)纳税筹划使纳税人主动学习和运用税收政策法律和国家税收政策,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4)在目前国家政策性减税有限的情况下,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降低税负,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十分有利;只有企业的长足发展,才能有效的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源泉。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
3,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它的特点决定它和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一样,也存在着风险。而且纳税筹划风险贯穿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选择和实施的整个过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风险,只要一经发生。就会结合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损失,甚至会企业信誉来来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1)存在触犯法律的可能性,形成或潜在损失。(2)纳税筹划的直接筹划成本大于节税收入,即筹划费用过大,收不抵支。(3)纳税筹划的直接筹划成本虽然小于节税收益,但其机会成本又超过节税净收益。(4)纳税筹划的机会成本虽小于节税净收益,但因片面强调纳税筹划动机导致的筹资、投资、或经营行为短期化,使企业奖金运作的受到干扰,影响企业资金未来的获得能力。
二、企业经营阶段的纳税筹划措施
1,合理选择纳税人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基本为17%或13%,其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做进项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基本为6%或4%,其获得的增值税不允许进项抵扣。只能计人企业成本。由于两种征税方式的不同,对企业的纳税成本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北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模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特点是高科技含量非常高,耗用原材料成本低、价格很高、净利率高达70%,可抵扣进项少之又少,同时营业额非常高,为了减少增值税税负,公司向北京国税局详细说明产品的实际情况,得到北京国税局的全力支持,并向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因该技术添补国内空白,最终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该公司设立小规模纳税企业,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下,获得国家科技局专项扶持资金朋B800万元。
2,合理选择企业进货渠道
企业采购物品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国值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材料很难作为进项税额中抵扣,于是许多企业在购货单位筹划中便出现一边倒的现象。即总是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购货单位;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管理科学、核算精确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专用发票可由税务机关核准后代开。特别是作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因为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作为成本列支,不做进项抵扣,小规模纳人开具发票的税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所以盲目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购货单位不一定能够节税。我们认为。采购人员要充分利用价格折让的临界点分析方法对供应商供货价格进行比较,只要所购货物的质量符合要求,价格折让能够达到相应的临界点指数,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的比例明显增多,即可节省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又增加集团效益。
3,合理进行无形资产转让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已成为纳税筹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和重视。我国原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扣除;此外,为了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税法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照规定据实列支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随着“二税合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对优惠政策重新规定: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然对转让金额免征营业税。北京某大型集团旗下有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庞大”的研发团队:集团近三年研发费用合计支出约1.2亿元,2009年计划投入研发资金1亿元之多。集团税务策划部进行了合理的税务筹划。(1)整合人力资源,集中所有与研发相关的人员组成专业的研发团队。根据海外市场部对产品信息的反馈,设计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领先占领国际市场。研发中心在项目开始建立项目档案等作为科技局签批“技术贸易转让合同”及税务局“减免税”的依据。(2)在账务核算过程中,由专职的研发会计跟踪,设立研发费用保障金,建立保证金台账制度;为了计税的需要,设立研发费用同时进行核算项目核算,便于研发成果的计量,也便于税务机关、科技局审核。(3)研发活动结束后,集团持研发成果及相关档案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料齐全,由北京市科技局批准签定“技术贸易转让合同”,将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到子公司用于产品的生产。同时基于税法规定,集团在与子公司签订“技术贸易转让合同”时,按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约定合理的使用年限,子公司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摊销。至此,该集团就满足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免征营业税和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使该集团2008年免交营业税及地税附加698.26万元,免缴企业所得税350.6万元。
2008年1月1日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如分公司,需汇总计入总公司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总、分公司盈亏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情况下,具有抵税作用,汇总纳税比分开纳税更能节省税金,但分支机构若是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不能汇总计算纳税,所交企业所得税将会更多。这意味着总分支机构要合并纳税,而母子公司则是分别纳税。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一、新税制与制造业纳税筹划概述
(一)新税制
1.所得税
新税制对企业所得税过渡期进行全新规定,即原有享有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能够得到更长的5年所得税过渡期,此外新税制还对有关过渡期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再次明确。新税制中新增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进而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发展政策支持,同时通过实现小微企业的节税空间最大化,继而给予小微企业资金链调整的空间,全面提升小微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制造企业需要紧紧抓住新税制全面实施的发展机遇,了解新税制与以往税法之间的改变趋势,抓住制造企业内部依据新税制改革的改革要点,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节约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
2.增值税
从我国近几年来的税制改革政策中可以了解到,我国增值税纳税范围正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下,新税制中有关增值税改革的最具代表性改革政策就是“营改增”政策,即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规定。这一规定的出现有效解决我国以往出现的重复性征税问题,减轻纳税企业的纳税负担,有效优化我国的税收结构。当下我国有关增值税的相关税收规定仍旧处于试点修改阶段,因此不同领域行业的增值税征收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当前增值税改革试行情况来看,我国增值税规定解决以往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不同行业税率的规定极易导致个别行业的税率征收过高,造成该行业纳税负担增加的问题。整体来看我国的增值税改革较为明确,制造行业企业需要对增值税改革趋势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根据考察相关税收政策,进而制定全新的纳税筹划策略,实现制造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制造业纳税筹划
制造企业开展的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纳税成本,减少企业的税务资金支出,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相应节税设计方案,进而实现企业节税发展目标。制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策略是必要的,由于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瞬息万变,制造企业要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屹立不倒,就要打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学会在转瞬即逝市场危机中发现可推动企业长久发展的商机。企业资金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金流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制造企业需要利用纳税筹划合法节约自身的开支成本。制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策略的可行性,企业整体层面考虑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以及企业税负最小化的发展目标,为此企业需要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以及企业自身利益的条件下,有效应用税收体制改革发展机遇为制造企业的合理纳税筹划发展奠定基础。
二、新税制对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新税制对于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转变制造企业的纳税主体形式,同时制造企业的制造结构发生了一定的调整,制造企业需要借助产业结构调整形式实现制造企业纳税形式的转变。第一,帮助制造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方向发展。新税制前的征税政策的征税对象为制造企业的销售总额,制造企业中所有的生产产品以及购买的技术都是需要被征收营业税的。制造企业在纳税过程中需要根据产品服务提交相应数额的税款,在这种税务体制下的企业纳税行为极易出现重复纳税问题。而企业要想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竞争发展水平,纳税筹划管理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实现纳税筹划管理向服务型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方向转变,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开展新税制的下纳税筹划工作。第二,督促制造企业实现发展技术的有效创新。制造企业与其他服务型企业仍旧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制造企业在新税制下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将企业的内部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转变,明确新税制对于企业发展规划的影响,明确制造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并不需要担心重复纳税的问题。此外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根据新税制将企业纳税筹划管理重心进行转变,将省下的部分纳税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发展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制造技术水平。
三、新税制下的制造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制造企业针对增值税开展的节税措施较多,第一,利用免税政策来分析制造企业内部主营业务中是否存在免税项目,借助这一政策规定实现对企业内的相关免税项目进行免税,进而全面节约制造企业的纳税成本资金。第二,利用即征即退税务政策实现制造企业的节税,即征即退税务政策是对制造企业极具针对性的政策规定,即征即退政策就是利用废弃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仅能够节约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企业利用废弃材料生产出的产品还能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制造企业的纳税压力。第三,增值税政策中对于录用残疾人的制造企业也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即制造企业录用残疾人员达到一定数量后,即可享受即限额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
新税制中的改革关键点就是“营改增”,营改增政策对于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有着极大的参考借鉴作用。新税制中的交通运输服务仅按照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为此制造企业的运输费用抵扣也就有6%的提升空间,进而有效降低制造企业的纳税金额,减轻制造企业的纳税负担。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一,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指出,企业研发产生的税务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进行扣除,因此制造企业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在不会大幅度增加企业技术研发成本的环境下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行为也可应用税收政策优惠,企业由证券市场得到的收入并不会计入纳税范围之中。
四、新税制下制造企业纳税筹划防范措施
(一)认定制造业企业纳税资质
制造企业通过认证企业纳税主体资质,可全面提升纳税筹划工作部署效果。在进行企业纳税主体保障资质审核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规模对纳税工作进行纳税主体分析,如制造企业的年应税销售额大于五十万则代表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五十万则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需要抵扣增值税进项额,小规模纳税人则不需要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纳税主体资格认定后,制造企业按照增值税率13%缴纳。而存在销售纳税发票支出的企业可将发票作为纳税进项税抵扣依据,减少企业的纳税资金支出。
(二)完善制造业企业进项税抵扣管理
将新税制作为企业纳税进项税抵扣的主要控制因素,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调整企业的进项税抵扣资金,企业将由原有的16%增值税缴纳转变为13%的增值税缴纳,纳税筹划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纳税政策来部署企业的纳税工作,实现进项税与纳税筹划工作的管理协同性。
(三)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筹划纳税
一引言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入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企业被推向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因而税收决策已逐渐成为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要部分。将企业财务活动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及其他生产经营环节同减轻税负结合起来,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就成为企业理财的基本出发点。纳税筹划作为对经营事项的事先筹划选择和管理,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而引起人们的关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煤炭企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税制改革使煤炭企业纳税数额大幅增加,主要税种纳税增长过快,总体税收负担加重,对煤炭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煤炭行业有了危机感,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和国外市场的冲击,许多煤炭企业开始认识到,唯有加强财务管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许多企业把纳税筹划作为加强财务管理的有效手段。
纳税筹划对于煤炭企业尤为重要,一方面,煤炭企业的经济总量较大,纳税筹划的效果比较明显;另一方面,煤炭企业的业务复杂,税收筹划的空间较大。因此将纳税筹划与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从企业的全局出发,降低企业总体的纳税成本,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提高煤炭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煤炭企业的行业特征和纳税特征
(一)煤炭企业的行业特征
我国是世界上生产和消费煤炭的大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7%,占消费总量的69%。随着煤炭工业经济方式的转变,煤炭用途的扩展,煤炭的战略地位愈显重要。
1.煤炭资源的有限性。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随着开发利用的不断进行,煤炭资源的储量会越来越小,直到枯竭。
2.投资建设规模庞大,煤炭产品单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煤炭生产的产品必须考虑满足社会市场的各种需求。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影响,现在国有生产企业也只是为生产忙碌,产品单一的状况没有改变,距离社会对煤炭产品质量的需求标准还有不少的差距。
(二)煤炭企业的纳税特征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税收政策是政府对煤炭行业进行干预的一种重要手段,一个稳定的有吸引力的煤炭税制是煤炭行业得以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但现行税制还不完善,尚未体现公平税负,对煤炭企业来说主要体现在增值税负担过重。煤炭是典型的资源开采型行业,税前抵扣项目少,导致实际税负过高,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一倍多。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造成各地区各企业间税负不公平。企业所得税扣除范围争议多,对国有煤炭企业改制资源枯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没有优惠政策。这样就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煤炭企业短期化行为,生产性投资的减少制约了产业的集成化发展,落后的机器设备与劳动力密集型相结合的经营方式降低了煤炭企业
的竞争能力。
三煤炭企业纳税筹划谋略
1994年新税制改革以来,煤炭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煤炭企业可以在充分了解国家针对该行业的所有税收基本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行业特点,围绕经营活动的不同方式,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作为切入点进行筹划。这就主要看税种的税负弹性,税负弹性大,纳税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来说,税源大的税种其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主要包括税基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煤炭企业应该立足行业特点抓住政策契机,按经营活动发展所涉及的税种,进行整体规划逐一设计。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筹划
煤炭企业在煤炭销售过程中要涉及混合销售行为。所谓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这种可选择性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比如,煤炭企业在销售煤炭过程中提供运输服务,可以选择将从购货方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一并计算销项税,也可以选择将运输处设立为运输子公司而缴纳营业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以企业整体税负为目标,以成本效益为原则,为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还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负。
(二)资源税的筹划
资源税是煤炭企业应纳的一个重要税种,资源税纳税人生产或开采应税产品,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交资源税,同时又符合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以该纳税人既要交纳增值税,又要交纳资源税。在实际操作过程别要分清哪些资源征税,哪些资源不征税。目前资源税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特别要注意的是,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征资源税。若煤炭企业在产业链延伸过程中投资新建一个以煤矿在建井采煤和煤炭洗选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煤矸石和煤泥为主要燃料的电厂,不久可以消化矿区大量堆积的废弃物改善生态环境,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还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负。
(三)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为煤炭企业的所得税规定了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出台的这项重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改造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重大的政策支持。这样一来,企业应当及时把握政策优势,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合理的利润调节,比如企业可将某些收入提前实现,将某些费用推迟列支。但是比如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如果筹划不当,税务机关要求调整,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
四煤炭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充分发挥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煤炭企业决策者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纳税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煤炭企业应注意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建立合法的纳税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被税务主管部门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二)全面了解与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和处理惯例
税收筹划方案主要来自对不同的投资、经营、理财方式下的税收规定的比较。因此,对与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处理惯例的全面了解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基本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或筹划决策。事前筹划包括在组建过程中对企业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投资时间的选择,在经济合同签定前对交货数量、时间、地点、结算方式的选择,集团企业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销售方式的选择等;事后筹划是指在企业经营行为发生之后进行的筹划。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费用分摊期限的选择、利润分配方案的选择属于事后筹划范畴。事前筹划与事后筹划都能为企业带来好处,因此应结合使用。
(三)注意税收与非税收因素,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直观上看,纳税筹划是为了节约税收支付,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不能仅仅停留在节约税收支付这一点上,要通过节税达到增加收益、有助于企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成为纳税筹划的核心问题。这就要求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由上而下、由粗到细,逐渐达到所期望的最优的总体效益。
首先,不能仅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应以资本收益率的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的目的,即要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
其次,要用长远的眼光来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有的纳税筹划方案可能会使纳税人某一时期税负最低,但却不利于其长远的发展,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选择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是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目标,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纳税筹划方案。
再次,企业还应该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规定的非税收的奖励等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五)要正确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对税务机关而言,对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正确、合理的支持和引导,并通过纳税筹划达到促进依法征税、推动完善税制和加强征管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的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纳税筹划是其应当享有的权利,但企业往往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得不全面、不透彻,而使得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未能享受或未能享受到位,因此煤炭企业要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随时关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的特点和具体方法,及时咨询相关信息。这也是规避和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之一。
参考文献:
一、相关的税法规定
(一)主要的年终奖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若纳税人一次性获得全年奖金,那么应当将其作为单月薪资来计算纳税,首先将一次性的全年奖金除以12,计算出每月的金额,然后再利用每月的金额来计算扣除数,若工作人员所取得的薪资大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那么应当运用的计算式为:所需纳税的金额=规定的税率×工作人员每月所取得的一次性全年奖金-扣除数。反之,所使用的计算式为:所需纳税的金额=规定的税率×(工作人员每月所取得的一次性全年奖金-本月薪资和扣除额的差值)-扣除数。
(二)主要的劳务费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可知,如果劳动报酬所得额小于4000元,那么应当纳税部分的金额为收入减去800;若劳动报酬所得额大于4000元,那么应当纳税部分的金额就是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对于一次性获取高额报酬的状况,即当所得的应纳税金额大于两万元时,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加征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中纳税筹划的主要原则、特点及实施路径
(一)纳税筹划主要原则
通常来讲,在个人所得税中,实施纳税筹划应当遵循相应的原则,主要为事前筹划、事中调节及事后评估等,其具体内容主要为:1.事前筹划。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与上一个年度的经营状况及本年度的经营目标相结合,通过多元化的分析,对自身经营结构加以综合考虑,基于此制定各个类型的纳税筹划方案。2.事中调整。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纳税筹划是一种合理化的构建,国家政策以及同行业的竞争压力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极大阻碍,基于该角度,企业应当与相关制度相结合,创建各个月度、季度所预期的纳税筹划表,并在经营过程中对规划表进行及时有针对性的调整,同时重视个税的创新,这可以极大促进纳税筹划目标的完成。3.事后评估。企业必须基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制定针对性较强的综合评价指标,这样才能精确掌握纳税筹划的执行状况,促使下年度纳税筹划工作得到较好实施。
(二)主要特点
基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具有多个特点,如专业性、目的性、合法性、针对性、风险性等。专业性指的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多个学科知识,并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风险性指的是纳税筹划应当紧紧围绕着我国相关法律政策来展开,充分把握法律制度的变化趋势;针对性指的是企业应当与行业及个人实际状况相结合开展纳税筹划;目的性指的是在纳税筹划开展初期,企业应当明确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合法性指的是企业应当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开展纳税筹划。
(三)具体路径
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前,应当充分把握整体思路,首先制定科学有效的避税计划,换言之,对目前的税法进行研究,根据每个人近期预期收入状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再基于收入的时间及数量来转变支付的形式,以降低名义收入额,促使税率的等级得以降低,降低或免除税负。同时,为了使纳税筹划具备合理性及科学性,必须选择有效的避税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途径:一是提升工作人员福利,降低其名义收入;二是平衡各月收入;三是对每种费用的扣除机会加以把握与利用;四是充分利用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而言,其详细的实施路径主要有改变收入形式、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等。1.改变收入的形式。根据我国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通知,相关人员在得到一次性奖金之外的季度奖、年度奖等各种奖金,都应当归入到本月的薪资中,之后再基于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为了激励工作人员而发放了其他奖金,就会归入到本月总工资中,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由此可知,企业应当基于固定的纳税税率来发放员工奖金,这样就可以通过对收入形式加以转换来为个人实现合理避税。2.税率差别技巧。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制度,利用税率的差异技巧来完善税基的形式,有效选择低等税率,规避高等税率,企业以此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薪资制度,针对不同员工发放不同薪酬,通过个人所得税税率差别技巧使员工税后收入得以提升。3.优惠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在我国有着较多类型,其优惠政策的类型也较多,例如,企业某些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却因工作需要将退休年龄延迟,而不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个税征收上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这样的规定可以促使企业鼓励工作能力较强的已退休员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此外,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不具备较高的税率,对残疾员工的个税征收也有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对招聘的外籍员工及残疾员工的工资支付也可以降低或免除个人所得税,这是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一个有效路径。
三、以税制改革为基础的纳税筹划实际应用
(一)纳税筹划应用于专业服务
在新的个人所得税中,主要存在两个目标:一是建立合理综合的税制;二是将直接税的比重加以提升。但是,目前对税收的征收与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相关的立法也逐渐趋于技术化与烦琐化,此时,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应当取得各个专业领域的全力支持。1.纳税申报。对新个人所得税进行综合分析可知,在某种程度上,新的个税方案极大提升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专业性及烦琐性,并且引入了住房贷款、儿女教育及继续教育、疾病医疗等各个额外的专项加以扣除之后,促使扣除的标准及税款的计算越来越复杂,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来开展。2.个人涉税争议。在个人所得税中加入了一个新的条款,如“有关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合理途径调整纳税”,而该条款适用于“个人运用各种项目所获取的不正当收益”,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纳税人依靠各种不正当方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新加的反避税条款进行分析可知,该条款存在着规定超出原则的状况,以至于在进行商业内容判定中产生了涉税争议。应当安排专业人员来处理和解决个人涉税争议。
(二)纳税筹划应用于年终奖
在新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中没有确定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形式,无法判断其是依据月度,还是根据年度来进行计算,导致2018年10月1日至今仍然存在根据一次性全年奖金的计算形式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但是自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之后,以上这些方法是否具有有效性尚无法明确,因此对于企业年终奖而言,可以将其暂缓发放,待政策明朗之后,再具体确定发放年终奖的形式。
(三)纳税筹划应用于劳务报酬
关键词:建筑安装企业 流转税 纳税筹划策略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筑安装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建筑安装企业必须尽自身最大努力来提升企业整体实力,不单是提升经济效益,更要科学的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建筑安装企业的流转税纳税筹划影响着自身未来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基于流转税角度,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筹划的概论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地来降低税收风险和负担的一种经济行为,它是指纳税人以税法为导向,在既定的税制制度里,合理的规划纳税人的经营、战略、投资活动等,从而帮助纳税人实现涉税风险最小化和价值最大化的财税管理活动。
建筑安装企业指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是降低纳税成本,有效的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最佳手段之一。而纳税筹划工作必须以合法为前提,筹划者要充分掌握财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运营等多种知识和技能,能够自觉地综合运用各种合法手段来最大限度的降低纳税成本。
(二)建筑安装企业流转税的内容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体,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建筑安装企业涉税种类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从流转税的定义和建安企业行业特点来看,建筑安装企业的流转税主体是由营业税和增值税构成,主要内容包括,结算工程价款及其他业务收入所产生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建筑安装过程中销售货物、材料所产生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全国“营改增”试点改革所涉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流转税是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繁杂,纳税金额较大,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非常必要。
二、基于流转税角度,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筹划,不仅给企业节约了税收支付金、增加净收益以及提升了企业在投资、理财、经营等发面的预算和决策能力,而且促进了建筑安装行业的前进发展。但纳税筹划有着自身的局限性,任何种类的纳税筹划是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都必须以特定的经济活动为背景,在一定的时间、地区和法律法规等条件下进行,它有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可能在任何时候、地点适用,纳税筹划若一成不变,终会影响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损害自身利益。
总体而言,在流转税角度下,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筹划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改变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
流转税的角度来说,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筹划基本的目的是帮助企业节约税款支出,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它增加了国民收入份额量,相应的减少了政府所分得份额,分配结构的改变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
(二)有利于促进税制不断完善
总体分析,纳税筹划就是寻求低税点,而部分抵税制度就存在不完善性,通常在纳税筹划中体现。国家必须通过纳税筹划行为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从中发现税制问题,不断促进税制的完善。
(三)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行为的判断决策能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建筑安装企业流转税的纳税筹划,在合法的节税或非违法的避税基础上,不仅可以让企业节约税收成本,还在某种程度上,给企业提供了正确的投资、生产经营决策方向,从而保证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的流转税纳税筹划,对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不止为整个行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也提升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三、基于流转税角度,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的策略
通过以上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意义的分析,它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以后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模式。因此,基于流转税角度,以下是完善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的几点策略:
(一)利用营业额进行纳税筹划
应缴营业税= 应税营业额×税率,从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营业税的税负,最有效、合理的方式是降低应税营业额。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可见,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凡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但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也同时规定,只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征收营业税。所以要在建筑安装合同条款里注明设备由建设方采购,其价值就不会纳入计税营业额,建筑安装企业可以适当采取这种方式,跟甲方商议好建筑安装设备的供应方式,从而可以实现营业税节税,降低企业成本。
(二)利用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纳税筹划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根据此项规定,利用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纳税筹划核心策略是要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从而避免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入货物的销售额中去,现行应税劳务的营业税率为3-5%,如果不分别进行会计核算或者核算不清,将面临从高征收13%-17%增值税的风险,不仅企业会增加无法挽回的税负损失,还将面临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应处罚。所以建筑安装企业对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纳税筹划,必须吃透税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准确地核算不同应税项目,以免从高适用税率,从而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三)选择适合的纳税时间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开工时收到的预收款项以及开工后收到的预收工程款,在收到的当天即发生纳税义务。所以建筑安装企业选择的结算方式必须建立在保证款项按期到账的基础上,尽量不要把预收款来当作结算时间,推迟结算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也相应的推迟,从而达到合理节约资金的目的。
(四)加强纳税筹划人才培养
纳税筹划是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它有着高层次、高智商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税收、会计、财务等知识,必须熟知投资、筹资活动和经营,选择一个最优的纳税方案。目前,在建筑安装行业里,完全能够胜任企业税务管理的人才并不多,从而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继续要加强培养纳税筹划人才,打造一支复合型财务管理的团队,提高行业经营的核心竞争力。
(五)增强建筑安装企业的管理层意识
管理者的意识和能力极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单位的发展。建筑安装企业在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纳税筹划意识势在必行的。管理层人员首先要掌握透纳税筹划的内涵及特点,充分的了解纳税筹划在建筑安装行业中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带动全体人员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让员工获得最大化利益。
四、结束语
流转税角度下的纳税筹划是企业运营中重要的理财活动,也是合法纳税及获得最大化利益的核心。它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合法的税收,而且帮助了整个建筑安装行业中获得利益最大化,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因此,本文在研究流转税角度下,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的特点及意义,分析了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策略,也为其他行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的整体负担中,以税收所占比重最高,且税负具有强制性、无偿性。且税负是企业的净现金流出,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额外的经济收益。所以,要想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增加现金流,降低资本成本,进行成功的税收筹划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纳税筹划有利于税法的不断健全与完善
由于纳税筹划是合法地运用税法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最优化安排,达到少纳税的目的。税务机关不能对企业加以处罚,只能从加强税法建设角度,不断从纳税人的筹划方案中发现税法的不足之处,堵塞漏洞。
(三)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进行税务筹划,是以现行税收法律为依据,在熟悉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差异进行税务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现代税收是依法制定出来的,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纳税筹划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由此可见,进行纳税筹划是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原因分析
虽然在近几年的理论和实务中,纳税筹划之风有流行之势。但都是一些表面文章,并没有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企业中并没有专门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其所进行的纳税筹划不能称为实际意义上的纳税筹划,仅是在变相偷、逃税款,未能严格按税法规定进行,活用税法。
企业管理人员不重视纳税筹划,怠于进行纳税筹划。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人们对纳税筹划认识上存在误区
不管是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税务机关,均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逃税。其实不然,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全面财务规划方案,它是从企业成立之初的组织方式选择到成立之后的供、产、销,人、财、物的最优化配置,是企业税务、会计和财务管理以及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检验。所以说纳税筹划是一种高难度的企业管理活动,但我国企业往往忽视如何成功节税,而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方式去偷逃税款。
(二)纳税筹划方案缺乏综合性
人们在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时,往往不能通盘考虑,而是单单盯住某一种或某几种税上,经常是增值税少交了,但企业所得税反而多交了。所以,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始终要明确最终目的是获得最大利润,纳税筹划只是手段而已。
(三)纳税筹划成本偏高
这应该是我国现阶段纳税筹划不被企业所广泛接受的一个最重要原因。企业是理性的经济人,收益不大于成本的事,所有企业都不会做的。由于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活动,有效进行纳税筹划获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时间效益以及零涉税风险,对纳税筹划技能有较高要求。在纳税筹划的整个过程中所耗费的大量财力、时间,会大大抵消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甚至得不偿失,从而使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积极性不高。
(四)税务机关的寻租导致纳税人不愿意纳税筹划
这是很多企业不愿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在各税种征管上存在漏洞。纳税人心存侥幸,即便有偷逃税款行为,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从而规避税法的处罚。但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进行,“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这一税制改革思想的执行,这一非法节税空间正在被挤压,要求企业还是要合理、合法节税。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路径选择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筹划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在对收入总额的筹划之中,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分解收入;二是延迟收入确认时间。
由于现代企业竞争的加剧,很多企业都是混业经营,以求得规模效益的最大化。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产品的同时还会提供售后服务、以及为控制成本而并购一些上游供应商,达到集成效应。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往往为了方便,将生产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合并在一起计算。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果企业既生产产品,又提供应税服务,当然这里指的是两个行为。企业分开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则关键看其应税行为是否涉及到减免税,不管是销售产品还是提供服务。
企业可以自行设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需要对节税的时间价值与采用现销方式下净现金流入进行比较。或许采用延迟纳税所节省的税负不能抵顶企业尽早收款进行投资所得的收益。因此,企业不能仅考虑税负,还是要从整体的投资收益来考虑筹划方案。
2、免税收入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看,主要涉及到股息和投资转让所得。股息和投资转让所得承担的所得税税负不同,前者根据投资双方的所得税税率差异补缴所得税,如果投资双方的税率相同,则股息不再补税;后者全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投资方转让股权时应避免将股息转化为投资转让所得。可采取的方法是投资方转让股权前,由被投资单位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进行分配。因为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免税。所以说,企业在进行投资转让时应尽量选择在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之后。扣除项目不变,转让收入越小,企业税负便越轻。企业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可以大大减轻税负,实现转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3、各项扣除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中的各项扣除应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其扣除项目主要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成本支出。企业的成本支出在很大程度上是销货成本。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影响着企业不同时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负规定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其所影响的还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前面已做阐述,在此不再赘言。
(2)费用。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中主要是企业的利息费用,也就是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问题。企业可以选择权益筹资和债务筹资方式。选择权益筹资,向股东分配股利是税后利润进行的分配,其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并且,股东分得的股息、红利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可以达到45%的税负水平。而选择负债筹资,在严格控制财务风险的情形下,企业是可以得到利息抵税的好处的,也就是利息税盾的作用,降低了企业的资本成本。如此利用利息避税时,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发的反避税条款,即资本弱化管理。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企业在进行负债筹资,调整资本结构时,一定要注意反避税条款。
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有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对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我们可以测算出一个临界点,根据往年的销售水平和今年的经济环境可以应该有一个大概的测算,只要按这个临界点来做本年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就不会纳税调增。
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企业的广告费用过多的话,如可以另外单独设立一个独立的销售公司,将销售额做大,从而提高扣除标准。
4、捐赠支出的筹划
其他支出中要强调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社会遇到自然灾害,像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的玉树地震,很多企业都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捐赠。在捐赠的税收筹划时,要从以下两点入手:选择捐赠时机;选择捐赠形式。
(二)税收优惠的筹划
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投资方向的选择
企业在项目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国家鼓励类的投资方向,享受税收优惠。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雇佣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工资薪金加计100%扣除等方法,增大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负。
伴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若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应注重税制改革,强调“营改增”体制的全面实施,由以往的营业税转为征收增值税,能利于社会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进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对未来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建筑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头戏,其社会存在价值较高,为实现企业的全面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应实行“营改增”机制,若想达到自身经济体系的全面建设,应对纳税筹划策略进行有效的完善与调整,是实现建筑企业全面发生的重要所在。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中所存在的缺陷
“营改增”税制改革发生后,企业的增值税增收情况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能有效缓解重复性征税问题[1]。从建筑企业角度来看,名义上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表示缴纳税种在逐渐减少,然而,纳税的税率会逐渐上升,通常会由3% 上升至11%,会大大加重企业在纳税方面的负担,所要缴纳税额参数并未出现降低的情况。实现营改增税制的不断改革,具有客观性与必然性,然而,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一)上游材料供应商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中会需要大量的材料,且这些原材料的种类繁多,可选择的供应商数量多,竞争激励,其中所涉及到的材料进项税额核算抵扣会出现一些缺陷。供应商数量繁多且杂,常常出现开具发票不合理的情况,且关于基础的货源质量问题也层出不穷[2]。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无法及时获取材料的相关发票,进而会降低进项税的可抵扣数额。由于受到以往理念或经验的影响,供应商缺乏足够的发票意识,甚至会出现当发票数额过大时就会在运输或提价的过程中结束交易,影响交易双方间的关系,影响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合同不规范引发问题
建筑企业在参与各项工程项目建设时,会签订各种合同,如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以及劳务合同等,若想保证企业的高效运行,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科学化管理。实施“营改增”后,由于合同缺乏规范性,导致企业的权益受到破坏,无法受到法律系统的保护,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时,始终属于被动境地。在合同中关于增值税的问题,若合同设定不科学,就不可称之为有效合同,而相关的税务工作就会受到阻碍,税务抵扣难度增大,进而增加税务筹划的成本负担。
(三)财务方面的问题
“营改增”实施之后,建筑企业在发展与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纳税筹划工作体系出现了一系列的缺陷,如企业的资金供应力度不够、财务管理不科学、核算方法不当等等。在资金供应方面,“营改增”之后,建筑方需要垫付先前的增值税资金,尤其是交易额度较大的项目,若企业遭遇信誉不良的企业,未能及时将拖欠的款项进行缴纳,进而会导致资金供应不足问题的滋生。
二、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策略
(一)与材料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从建筑企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税额筹划问题是纳税筹划系统中的首要任务,若想达到理想的纳税筹划效果,应加强建筑企业与上游材料供应商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施股东参股的投资方式,也可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以此来约束与规范双方的行为。实施营改增后,建筑方应处理好与材料供应商间的关系,加深彼此间的合作,其中涉及到的财务与材料成本应及时结合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进而可适度降低税务的成本。此外,建筑方若处于相对弱势的条件下,应选择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材料供应商进行合作,旨在可以获取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二)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性
建筑企业在实施各类工程项目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操作行为与执行过程,若想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通过相应的合同条款来约束双方。但是,由于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一系列纳税筹划问题异常突出。营改增实施后,应强化对各项合同的有效梳理,其中涉及到大量的材料订购合同、施工合同、劳务合同等,尤其是在劳务合同与材料订购合同两个方面,必须保证合同的规范性,进而可减轻企业所存在的赋税负担。若建筑方无法向被承揽方提供相应的建筑材料,获取一定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法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进而会无法降低成本。营改增实施之后,要求合同签订要更为规范性,若前期已经确定被承揽方的材料供应商,那么供应商与建筑企业间就无法开展合同签订,此时,建筑企业应要求材料供应商与被承揽方进行协调与合作,共同制定材料增值税筹划,利于达到共赢的目的。
(三)财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若想促进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除了选择诚信度高的供应商,制定科学的合同内容之外,还要重视会计核算问题,及时消除纳税筹划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建筑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值税中所涉及到的会计核算内容较多,若会计核算不科学,会导致报表中的利润值发生变化,势必会增加会计人员核算的工作量,还会增加核算的难度。为此,建筑企业应控制资金的有效发供应,加强对财务数据的高效管理,打造更为专业化的会计管理团队,打造更为完善的纳税筹划体系,以促进建筑企业的全面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提出,标志着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与优化,成为各行各业最为关注的话题。新时期,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的佼佼者,且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是不容忽视的,若想打造更为完善的经济结构,应加强施工企业建设,了解“营改增”带来的变化,从中寻求纳税筹划的切入点。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我国纳税筹划理论起步晚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本身起步晚。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才真正意义上得到发展。目前发达国家的纳税筹划服务已经非常普遍,专业队伍也比较完善。近几年我国的纳税筹划才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我国纳税筹划的理论主要援引自西方,还没有自成体系。
2.我国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缺乏
大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是在偷税,漏税,在心理上产生排斥。同时纳税筹划需要一定专业性,目前我国税务工作者对税务会计的认识不是很深刻,国家对税务人才的培养体系不够完善。
3.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变革
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大步调改革,造成了许多纳税筹划的方案来不及制定推广,就被快速变化的税收法律制度所。高收入者没有及时纳税,隐性收入缺乏监管,纳税的重担压在了工薪阶层的身上。这样原本就处于劣势的纳税人群,更加没有纳税筹划的积极性。
二、进行有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的财政税收体系当中,工薪阶层的税收占很大一部分比重。进行纳税筹划,可以帮助纳税人在多种筹划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的一种,进而做到减轻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纳税人想要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必须深入了解税法和税务会计的相关知识,熟知我国税收法律法规。随着纳税人自身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收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在我国,企业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因此,个人所得税看似与企业无关,实际却与企业息息相关。每个纳税义务人从企业中获得收入,支配自己的日常开销。如果通过纳税筹划能够有效的增加企业中员工的收入,员工的满足感和依赖感就会提高,企业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才流失,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4.有利于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一直以来人们对纳税筹划的认识存在偏见,事实上纳税筹划是运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弹性,达到节税的目的。要做到不打“球”,就需要对纳税筹划进行严格的界定,而这种界定恰恰需要在实际应用中反映出来。因此有效进行纳税筹划可以促进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
三、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法律原则:合理合法性
合理合法性是指在个人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筹划受到国家保护,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有着严格的界限,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也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2.经济原则:便利性、节约性
我国纳税筹划的普及度不够,纳税人还不能够独立完成一项纳税筹划方案,需要靠专业人士给予法律、政策方面的指导,因此容易出现节税效益不足以支付雇佣专业人才的佣金。这就造成大部分人宁愿缴税,也不愿意耗费人力和时间进行有效筹划。所以在进行筹划前必须进行有效分析,达到便利性和节约性。
3.社会原则:社会责任性
依照法律纳税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一套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不仅仅要着眼于个人,更应在全局系统的眼光下发挥一定的社会责任。税收强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助于国家有效的安排生产经营。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1.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方案
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在3500起征点以上,收入越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越多。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将一部分收入缴纳五险一金。我国规定个人的五险一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做不仅仅增加了个人的合法可支配收入,也是对个人退休后和购房时的一种保障。其次可以将工资薪金福利化。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远离自己的家乡到大城市工作,这样就出现了住房,交通,餐饮等问题。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员工宿舍,办食堂提供就餐补助,交通补贴等方式来抵减一定的现金收入。这样既为员工提供了福利又做到了纳税筹划。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筹划方案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同样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其筹划逻辑与工资薪金所得相似。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以采取扩大成本费用,降低收入的方法达到有效纳税筹划的目的。一般来讲个体工商户的收入主要用来满足自家的生活支出,但有时两者又无法完全分开。个体工商户正可以利用这一点,在合理合法筹划的前提下,将一部分家庭的收入和支出与生产经营的收入和支出合理转化,达到节税目的。
3.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方案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的非雇佣关系,增添了企业的活力,为个人创造了发展的空间。现阶段,劳务报酬在我国征收范围非常广。充分利用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使用税率不同的特点,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当劳务报酬使用的税率较高时,与公司建立一定雇佣关系,将劳务报酬转化为工资薪金进行纳税。
4.稿酬所得的筹划方案
在我国,稿酬所得规定不同的作品要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而同一作品不论是一次性支付稿酬,还是分别支付稿酬,或是加印都要合计计算应纳税额。因此纳税人可以在保证图书质量的前提下,将一本书分成几个部分,形成一套系列丛书,并且保证每本书的稿酬小于等于4000,以这样的方式节税,增加合理收入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志耕,帅晓建.税务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05,(2).
[2]袁秀云,王萍.浅析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价值作用[J].价值工程,2014,(4).
[3]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1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政策的重大改革,同时也是一项减税政策。自2013年开始在各个地区的各个行业得到试行,有效减少了重复纳税。但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不但税负不减反增,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在营改增税制下如何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以最大限度降低税负成为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营改增的最终目的是减少重复征税,并有效调节过高的税率。通过实施营改增,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若将原有的增值税率降低,采用11%和6%两档低税率,与现行的17%和13%的税率相比,可使试点区域纳税负担降低。通过实施营改增,可将所购买的服务作为进项抵押,可有效降低原本缴纳增值税的负担,可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中小企业而言,在企业内部实施营改增后,多数可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可明显降低税负,有利于其在市场中竞争力的提升。
但实际中,对于某些企业而言,实施营改增政策后,不但没有降低税收,反而相应增加了税费。这主要是因为某些企业长期实行营业税与增值税同时缴纳的税制,实施营改增后,刚开始应付较困难,进而压力逐渐增大。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索取问题,由于过去大部分企业并未缴纳增值税,使得所合作的客户也并未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实施营改增税制后,由于缺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索取手段,缴纳的税费增加,如上海试点交通运输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对税率进行了上调,然而由于缺乏增值税专用发票索取渠道,最终增加了税负负担。
二、营改增下企业的纳税筹划
1.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通常情况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并且对纳税筹划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根据相关文件中的规定,以500万元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具体的标准,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由财政部门进行小范围的调整。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500 万元,如:在试点的过程中的公路及内河运输业;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年销售额超过500 万元的非企业单位。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可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税负比等方法,确定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选择,从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标,降低企业税负。通常,一般纳税人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获取时可向对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进行。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可直接纳入到产品成本中,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也就不必负责对方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而有效降低销售价格。
2.充分利用过渡期税收政策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已经对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包括直接减、免税、即征即退等方式的增值税过渡期优惠形式,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而确保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在改革的过程中,免征增值税后,对部分营业税给予减税,则相应调整即征即退政策。而对于税负相对较多的企业,则应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而这些企业均能够通过过渡期的优惠政策来加以筹划。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到营改增政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计划、有目的及有步骤实施的,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跟上营改增的步伐,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最终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能力,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3.做到销项税额的合理核算
根据相关营改增试点的文件,试点纳税人主要有不同税率、征收税率的销售货物,进而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宜的销售额。因此,对于试点企业而言,纳税人应根据不同税率的经营业务而实现 “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包括账务核算、合同条款及原始票据,实现三者的统一,若缺少任何一个环节,试点企业势必面临较高的税务风险,不利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还应充分利用“差额征税”政策。由于在试点期间,联合实行“差额征税”与进项税抵扣两项抵减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因此,试点企业应抓住这一机遇,熟知“差额征税”的应用条件,并得以充分利用。
4.做好进项税额的抵扣工作
由于营改增的试点在有限的范围内得以开展,加上受到各个地区的差异、行业的差异,进而难以获得统一的税额抵扣,并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为此,试点企业应通过纳税筹划做好进项税额的抵扣工作。一方面,应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在供应商的选择上,选取一般纳税人身份,并为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实施营改增政策后,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有所扩大,而成本也扩大费用及固定资产上。为此,试点企业可通过纳税筹划来实现进项税额抵扣。另一方面,应严格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进项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核算方法有着较大的差异,这就需要对可抵扣与不可抵扣进项税进行严格区分,进而有效控制企业纳税风险。如企业所购入的车辆用于运营,车辆的进项税额可以作为抵扣;而企业员工班车等福利则不可抵扣,但两者联用,则可实现全额抵扣。
三、结语
税收制度的变革必然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纳税筹划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改增税制下,企业应积极实行纳税筹划,通过合理规划经济活动,实现减少税负的目标。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5-0062-02
1 纳税筹划的概念以及特征
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和其他一些税务法规的基础上,利用税法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对自己在经营、理财以及投资过程中的各种事项进行策划和安排,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优的方案,从而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的活动,实现股东财务最大化和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纳税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避税、节税、转嫁筹划、规避税收陷阱以及实现涉税零风险。避税指的是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空白和漏洞获得税收利益,这种方法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偷税漏税有很大的区别。纳税人在避税筹划的过程中需要对现行的税法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出其中的漏洞。节税指的是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的各种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税费减免政策,从而对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划,降低企业所要缴纳的税费。这种纳税筹划活动是一种有效的减免税费的方法,现阶段被很多企业采用。转嫁筹划指的是为了减小自己的纳税负担,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例如对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自己应该缴纳的税费转移到别人的身上。规避税收陷阱指的是纳税人在经营的过程中,要对一些被认为是纳税陷阱的税收政策的条款特别注意,避免陷入其中。涉税零风险指的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对于自己所要缴纳的税款有清楚的认识,在申报税款的时候要及时足额,在缴纳税款的活动中要避免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
纳税筹划的特征主要有五个方面:①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纳税人在对各种纳税方案的优化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这也是纳税筹划的最基本的特点,不仅符合国家的税法的规定,而且也合乎国家制定税法的意愿。②纳税筹划的政策导向性指的是国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对纳税人的行为产生导向的作用,为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服务。③纳税筹划的目的性指的是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选择的各种方法和一些经营活动的安排都是为了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和企业股东的最大利益。④纳税筹划的专业性指的是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对目前的税收政策有充分的认识,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优化,组成最优的方案,节约税收成本。⑤纳税筹划的时效性指的是由于在不同的时期内国家的纳税政策以及税法都在进行不断变化,面对这种变化,纳税人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采用与现行税法相适应的策略,从而达到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2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21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纳税人必须进行纳税筹划,降低纳税成本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企业在市场中面临激烈的竞争,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需要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在企业的成本中税费占了很大的比重,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对于降低企业的整体成本是有很大好处的,因为企业的税款支付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是企业利益的损失,所以企业要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活动。随着全球市场的形成,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贸易往来越来越紧密,国外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有很高的水平,所以刺激我国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意识。
22 我国税收管理制度迫使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在税收政策和征税管理制度方面都在进行不断的完善。国家对于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企业要想通过偷税漏税来降低自己的成本是很不现实的,不仅要承受更加严厉的惩罚,而且会对企业的形象产生破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所以企业就要借助一些合理合法的方法来降低纳税成本,理所当然的纳税筹划就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23 我国现行的税制为纳税筹划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现行的税制可以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调整产业结构,现行的税制针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纳税人的税负有不同的征收标准,给企业的纳税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空间,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以选择最合适自己的方案。
3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
31 有助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
国家制定税法的目的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企业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阶段的税收政策及时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寻求企业最大的经济利益和长远的发展。
32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按照税法的要求对会计报账结算等工作进行优化,进行及时的纳税申报,提高企业的会计工作效率,从而加强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使企业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33 有助于增加企业的财务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