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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情况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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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情况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

一、概述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国际金融机构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纷纷从分业经营迈向混业经营,综合利用集团内资源,提升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并逐渐完善金融混业的经营管理。

我国金融业依据《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实行分业经营。2005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启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标志着银行业开始探索混业经营。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积极稳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引导试点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和比较优势选择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未来混业经营将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9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7家设立投资保险公司、3家投资信托公司、6家持有境外投资银行牌照、2家持有境内投资银行牌照。

我国金融业的各个板块处于相对独立快速发展的阶段,集团层面的管理距离西方银行还有一定差距。在学习西方银行先进管理和监管经验的同时,更多的是根据自身情况摸索。我国加入WTO承诺要开放金融市场,因此银行业需要做长远规划,不断提高集团综合竞争力。本文以国内的工商银行 (总资产约3万亿美元)和英国的某金融集团B(总资产约2.2万亿美元)为例,比较分析国内外金融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的异同并提出建议。

二、国内外金融集团架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分析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作以分析。

(一)架构

金融集团B设有集团控股公司,将下属机构分为商业零售银行业务集群及公司业务、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业务集群。商业零售银行、公司业务和财富管理等机构主要经营银行户业务,投资银行主要经营交易户业务。集团中心包括合规、财务、企划、司库、风险管理、公共关系、法律、投资者关系等部门。

国内平安、中信和光大集团的顶层架构是金融控股公司,工商银行虽然没有控股公司,但相关职能在银行总部,其集团管理职能架构与金融集团B基本一致,并日趋完善(见图1)。

(二)资产负债业务结构

本部分从以下两方面作以分析。

1.工商银行资产负债结构

工商银行以存贷款传统业务为主,资产负债结构比较稳定,规模稳步增长。

2013年底工商银行总资产为18.9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4%,主要构成见表1。

此外,衍生品名义本金余额2.2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货币衍生工具名义本金1.64万亿,利率衍生工具0.32万亿。

2013年底工行总负债为17.64万亿,同比增长7.47%。其中客户存款余额14.62万亿,占总负债的83%;金融机构往来(存放、拆入)1.27亿元;发债0.25亿元。

2.B金融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及比较分析

与工商银行不同的是,B集团处于成熟的金融市场,其业务也处于相对成熟期,资产和负债规模步入了稳定期,各业务比例的变化由集团策略决定。

(1)传统业务和衍生交易业务结构

该集团的投行业务占有重要位置,衍生品业务规模远远高于传统存贷款业务,但公允价值变动对资负表影响较大,造成不稳定因素。2013年底,集团B交易性投资组合余额达1331亿英镑(用于流动性管理的可供出售类投资组合余额918亿),交易性衍生品名义本金达41.49万亿英镑。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资产方为3243亿,负债方为3206亿。而2013年底该集团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帐面余额仅为4304亿英镑,远远小于其持有的衍生品名义本金。

与之相反,工行的贷款及垫款余额是衍生品名义本金的4.4倍,是传统业务占主导的资负结构。

(2)筹资结构

集团B交易类投资业务(2013年底交易性投资组合1331亿)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买入返售类交易(1967亿);传统银行业务(2013年底贷款及垫款余额4304亿)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客户存款(4279亿)。同业存款(548亿)和证券发行(867亿)是集团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工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占比较小,2013年交易类投资余额为0.37万亿。因此,工行以传统银行业务为主,主要筹资方式为客户存款。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投资银行风险偏好较高,从事的交易性投资业务交易频繁,流动性较好,因此与之匹配的主要筹资方式为买入返售类负债产品。而传统商业银行风险偏好较低,从事的贷款业务平均期限偏长,筹资方式主要是规模较稳定的客户存款。

(三)收入结构分析

本部分从以下两方面作以分析。

1.工商银行收益结构

2013年工行营业收入5896亿元人民币,其中净利息收入4433亿元,同比增长6.1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23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5.38%,其中结算清算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以及银行卡是主要来源。税后利润2630亿元。净利息差2.4%,比上年减少9bp。

2013年工行利息收入为7671亿元。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收入5486亿元,同比增加5.5%;投资利息收入1485亿元,同比增加7.5%。由规模增长带来的收入增加约为735亿,由利率增减引起了收入减少约为278亿。

利息支出为3238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支出2738亿元,同比增加9.8%,占全部利息支出将近85%。由规模增长带来的支出增加约为264亿元,由利率增减引起了支出减少约为62亿元。

2.金融集团B收益结构及比较分析

B集团2013年净利息收入为116亿英镑,税前利润28.68亿,税后利润12.97亿。自2009年以来,B集团的净利息收入没有明显的趋势性变化,集团自身的信用风险升/贴水(own credit gain/charge)导致利润波动较大,具体见图2所示。

国内银行利润贡献最大的是传统存贷款业务,投资银行利润贡献约为其十分之一。而金融集团B的投资银行利润贡献最大(税前利润占比为88%)。银行卡业务受益于集团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支持,利润增长最大。

从客户净利息差指标上看,B集团银行账户业务的资产方利息收入比率为2.19%(2012年2.09%),负债方利息支出比率为1.00%(2012年1.12%),由此得到B集团客户业务净利息差为1.19%。

B集团结构性对冲交易对净利息收入贡献约10.51亿英镑。加上这部分非客户业务的净利息收入,该净利息差为1.76%。

西方投资银行是在一套较为成熟的激励机制下发展起来的,然而其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也导致了集团经营风险加大,对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出较高要求。

三、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比较分析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作以分析。

(一)混业经营监管和内部交易中心

本部分从以下两方面作以分析。

1.监管环境

混业经营监管比分业经营更具有挑战性,尤其是监管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管理。而且,交易的手段不仅是借贷和股权交易,还有衍生工具等,交易方式更加隐蔽。英国实行由FSA单一监管的模式,2000年曾颁布《金融服务和市场法》(FSMA)巩固FSA地位。目前英国央行正在筹划合并FSA,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力度。

2.内部交易中心

西方金融集团在开展内部交易时,通常要确认不会触犯违规关联交易的。在监管的规范下,集团能够更有效的发挥协同优势。例如,金融集团通过司库搭建各类业务机构在筹资、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展的平台,集中管理内部交易。其中最重要的是,司库在运营过程中运用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工行等部分金融集团已成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完成相关制度,正在开发建设系统,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待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集团司库

资产负债管理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最初是针对利率风险发展而来的。随着1979年利率市场化后,金融产品价格有了较大的波动,因此金融机构更加关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此后资负管理从狭义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扩展为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心。

1.国外银行集团司库架构

国外成熟的金融集团通常采用的集团司库职能架构如图3所示。

2.集团司库运作模式

集团司库是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心。司库为资产方业务配置资源。先是通过资产负债表计划与预测,管理资负表增速;在既定风险偏好下,平衡风险与收益,制 定利润目标并分配;再根据业务需要、风险偏好和资源约束进行资本分配和管理,并制定增资计划;同时,对于具体业务条线,按照业务发展计划和资负管理需要调节FTP。其中,集团司库FTP给分支机构的价格,是按照无差别原则定价的,即集团内拆入价格等于拆出价格。

司库为负债方业务统筹协调管理,匹配资产负债结构,制定筹资计划,经营市场风险,保证运营。一是制定筹资计划和策略,根据筹资需求,分期限、品种等做筹资安排,定期检查进度,更新计划安排;二是制定对冲计划和策略,根据风险限额和业务情况做对冲计划,用系统测算对冲效果,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更新对冲后相关资负指标。三是将筹资、流动性管理、资负匹配的结果最终反映在FTP上,FTP第一时间传递市场价格,为资产业务提供准确定价。

3.目前我国金融集团司库情况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基本已搭建银行层面的司库管理框架,在流动性风险管理、FTP和银行账户市场风险计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不能完全达到在集团层面集中管理资负业务,制定计划,配置资源的程度。

(三)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

本部分从以下两方面作以分析。

1.工商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

根据利率增减对工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可估算出工行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规模约200亿元人民币,占监管口径总资本净额的1.3%(2013年底总资本净额15723亿元人民币)左右。

根据年报,工行利用缺口法和情景分析法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具体见表2和表3。

2.金融集团B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作以分析。

(1)风险计量

B集团主要应用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进行银行账户风险管理(主要应用VaR来计量)。该指标涵盖三种风险:提前还款风险、承诺未签风险(由提前对冲引起)和剩余风险。

2013年底,B集团银行账户市场风险占用的经济资本为2.1亿英镑(总资产1.3万亿),B集团市场风险占用的经济资本为32亿英镑。

(2)风险转移

通常,国外金融集团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转移的过程是,各业务部门根据敞口和限额的情况,发起与集团司库进行的内部交易(例如利率互换交易),集团司库集中梳理交易后再与投资银行进行内部交易,交易价格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由此将非交易性市场风险转变为交易性市场风险,将风险由商业银行转移给投资银行。在结构化对冲交易项目中,司库根据风险收益配比的原则将综合收益分配给业务机构和投行,自身不留任何收益和成本(见图4)。

(3)风险对冲交易

B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持有的衍生品名义本金为3036亿英镑,其中用于现金流套期的衍生品名义本金为1608亿,用于公允价值套期的名义本金为1235亿,用于投资套期的名义本金为194亿。与贷款及垫款余额(4304亿)、存款和证券发行余额(5694亿)规模相比,B集团对相当一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负债产品进行了风险对冲管理,并用套期会计进行管理核算。

由表4可见,2013年B集团风险对冲收益大于损失。

四、我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相关建议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作以分析。

(一)以监管促进金融业混业经营健康发展

我国银行资负表结构变化趋势以及混业经营的发展主要受利率市场化进程、国内外经济发展以及监管等因素影响,其中监管者起到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1.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

目前,除了澳大利亚监管局(APRA)之外,美国、英国、中国等国家的监管部门尚未明确要求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计提监管资本,但巴塞尔委员会将考虑要求全球银行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计提监管资本,这对大部分西方银行影响较小。

由于我国存贷款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银行业资负表中相当一部分存贷款业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若用西方银行首选的VaR方法计量我国银行业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则将夸大风险。若监管当局能够考虑到中国银行业的特点,允许用收益法进行计量,则能够较为实际的反映我国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若考虑到该指标具有短视等缺陷,则可以考虑先用VaR方法计量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账户资负业务的利率风险,例如投资、回购等业务,待计量和风险转移管理成熟后再计提资本。

2.混业经营监管

英国的单一监管模式与当地的金融业发展特点和当时的监管需要紧密联系。未来我国混业经营监管可参考美国多头模式。美国混业经营是以1999年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为标志开始的,但仍然采取“功能性监管”(多头监管),同时由央行职能的联邦储备委员会(FED)牵头监管,形成“伞形监管”模式。

目前,我国银行业主要由银监会发起集团并表的监管要求。当混业经营发展到盈利模式发生实质性转变,银行不再独大,金融集团多数设立集团控股公司的情况下,则可采用伞形监管结构。无论哪种监管结构,都需要注重各个功能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以期有效解决金融业关联交易等混业经营监管难题。

在金融机构向混业经营转型的过程中,监管当局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既引导金融业的市场化运作,又保证政策性渠道的畅通;既推动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转型,又创造公平规范的环境促进其它类型的银行健康发展;既推动监管更加全面的覆盖金融业务,又以更加灵活的监管来营造促进创新的金融生态多样化的环境。以这样的顶层设计,不仅发挥金融业对经济的贡献,还要尽可能减小金融业的波动对实体经济和社会的冲击。

(二)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作以分析。

1.混业经营趋势

从中长期趋势来看,我国金融集团的资负结构可能向国外逐步靠拢。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若净利息差在5年内降到2%左右,国内银行将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若继续下降至2%以下,则多数银行将会采取重大战略调整,重点发展盈利能力更高的业务领域,如财富管理、投资银行等,而传统银行业务的利润可能逐渐降至占集团利润的一半,这种趋势将对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带来较大的挑战,因此需要抓紧时间进一步提高集团管理水平。

2.全面风险管理和资负管理均不可忽视

全面风险管理更侧重于风险管理和监控,而资负管理更注重于业务运营和市场风险运营管理。2008年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银行普遍加强了风险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资负管理,但是西方银行并没有忽视加强资负管理水平。B集团两个业务条线的资负管理部门在不断的互相学习和整合,并开发了集客户行为模型、业务行为模型、市场数据和业务数据为一体的系统,能够更全面有效的支持日常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我国金融集团需要进一步了解全面风险管理和资负管理的差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加强资负管理两手抓。

3.集团集中管理银行账户市场风险

若司库的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心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则集中管理银行账户市场风险将具有明显优势:将各业务机构与筹资、交易等部门连接起来,在这些部门各司其职,专注于主业发展的同时,争取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随着市场化的深入,若传统银行业无法忍受市场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则可考虑剥离高风险资产和负债,或借鉴国际银行经验,转移、对冲风险。在司库的统筹协调下,由风险偏好较高的相关机构或部门专门管理。

(三)激励机制建设与风险防控、企业文化建设齐头并进

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集团内各业务机构之间的有效协同需要强有力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进行推动。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不可能将追求利润作为其唯一的经营目标。因此,在向集团化的混业经营转型过程中,金融机构一方面需要根据具体业务的风险与收益特点,积极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包括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及系统建设,设立防火墙和相关奖惩制度,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持续推动社会责任、职业修养等企业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巴曙松,牛播坤,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新进展.金融时报[N].2004-7-13.

[2]张瑞霞.从关联方交易的管理提升集团企业内部控制[J].电子财会,2009(11).

篇2

中图分类号:F810.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031-02

中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这种方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1.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原因在于,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内部研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例如,某企业于2008年度共发生研发支出4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12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24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假定该无形资产于2008年7月30日达到预定用途,采用直线法按五年摊销。该企业2008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2008年按准则规定计入管理费用金额= 40+120+240÷5÷12×6=184(万元)

按税法规定2008年应计入损益的金额=184+184×50%=

276(万元)

2008年应纳税调减金额=184×50%=92(万元)

2008年应交所得税=(1 000-92)×25%=227(万元)

2008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40-240÷5÷12×6=216(万元),计税基础=216×150%=324(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24-216=108(万元),但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承租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对于承租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例如,甲钢铁公司2008年7月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套生产设备,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十年,最低租赁付款额合计为1 500万元,最低付款额现值为1 200万元。该生产设备公允价值为1 400万元。则该生产设备会计入账价值为1 200万元,按税法规定该生产设备的计税基础为1 5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元,但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

(3)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对于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类似。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方实现净损失而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各期损失。而税法中并没有权益法的概念,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通常并不发生改变。这样就存在暂时性差异。但如果企业准备长期持有,则该投资成本的调整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不大可能转回,因而也不会产生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一般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3.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1.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该类交易或事项在中国企业实务中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有关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均会为税法所认可,不会产生两者之间的差异。

2.商誉的初始确认。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在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如,A企业以增发市场价值为15 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B企业100%的净资产,对B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A企业与B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B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下表所示):

分析: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期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该项交易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商誉的金额计算如下: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2 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25%)18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125×25%)1 031.25

考虑递延所得税后

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11 756.25

商誉 3 243.75

企业合并成本15 000

因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当事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的情况下,购买方在免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有关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原计税基础不变。被购买方原账面上未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

该项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金额3 243.75万元与其计税基础零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照准则中规定,不再进一步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商誉=15 000-12 600=2 40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

贷:商誉 187.5

借:商誉 1 03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 031.25

需要说明的是,在非免税合并的情况下,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若将被合并方出售时,商誉的价值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初始确认商誉时,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

3.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而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各期收益。同样税法中并没有权益法的概念,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通常并不发生改变。这样就存在暂时性差异。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总之,中国现行所得税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之间暂时性差异有许多,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仅是基于平常个人理解,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可作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1]崔刚.暂时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特殊处理[J].财务与会计,2009,(12).

[2]柳一波.新会计准则下递延所得税如何确认[J].西部论丛,2009,(8).

[3]王思敏.长期股权投资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J].资治文摘,2009,(6).

篇3

2.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盖时间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括的日期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之间。在这个期间内对上市公司而言涉及了几个时间,包含注册会计师完成拿出审计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制造日、董事会准许财务会计报告能够对外具体公布日、公布日对外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1.整改相关项

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出于得到全新或更一步的凭据,依据资产负债表日以阐明存有编制状况的会计报表不拥有实用性,对资产负债表日要依据新出现的情况所表现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甚至所有者权益实行整改。

2.税务处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新准则全都执行会计所得税处理,对于原本核算所得税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相关项,此法采取会计处理时只需思虑两个层面。同时,资产负债表法可拿出更加实用、周到的会计所得税信息,对所得税费用其核算更是精准和简练。在进行资产负债表13后企业所得税整改时只需思虑两点因素:企业可否汇算已清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企业应按此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是否纳税已整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纳时,在年终依据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企业能够算出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费用,在下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能够选择计算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作为日后整改相关项。因为只要思虑以上两个层面,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降低了会计处理的难度。在会计处理中出于上述两个因素,可能出现下面三个状况。企业未执行年终所得税清缴汇算,未纳税整改。在此种情况下,如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等所得税清缴汇算日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未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体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要交所得税的,能够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不过因年终已确定了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动,应整改原有早已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顺延。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已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表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所得税应交的,不可以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而应通过所得税资产顺延或资产负债科目顺延体现,和第二种情况类似,因已确定了年终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应整改原本已经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及其所得税费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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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财务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资产负债表的一个补充和说明,但是在运用过程中有着很多的注意事项,尤其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本文结合实际情况,谈一下新准则下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认识。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日;调整事项;新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147-01

一、资产负债表基本含义

1.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在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以下几个问题:12月31日为我国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怎样确认会计年度,其在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都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制度,提出对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可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认的年度会计当作凭据;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指的是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相同于机构准许财务会计报告报道的日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全部有利和不利的事项,即在会计核算中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利或不利事项采用相同原则实行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盖时间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括的日期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之间。在这个期间内对上市公司而言涉及了几个时间,包含注册会计师完成拿出审计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制造日、董事会准许财务会计报告能够对外具体公布日、公布日对外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1.整改相关项

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出于得到全新或更一步的凭据,依据资产负债表日以阐明存有编制状况的会计报表不拥有实用性,对资产负债表日要依据新出现的情况所表现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甚至所有者权益实行整改。

2.税务处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新准则全都执行会计所得税处理,对于原本核算所得税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相关项,此法采取会计处理时只需思虑两个层面。同时,资产负债表法可拿出更加实用、周到的会计所得税信息,对所得税费用其核算更是精准和简练。在进行资产负债表13后企业所得税整改时只需思虑两点因素:企业可否汇算已清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企业应按此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是否纳税已整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纳时,在年终依据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企业能够算出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费用,在下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能够选择计算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作为日后整改相关项。因为只要思虑以上两个层面,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降低了会计处理的难度。在会计处理中出于上述两个因素,可能出现下面三个状况。企业未执行年终所得税清缴汇算,未纳税整改。在此种情况下,如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等所得税清缴汇算日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未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体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要交所得税的,能够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不过因年终已确定了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动,应整改原有早已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顺延。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已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表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所得税应交的,不可以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而应通过所得税资产顺延或资产负债科目顺延体现,和第二种情况类似,因已确定了年终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应整改原本已经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及其所得税费用顺延。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所谓非整改相关项,指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这情况根本不存在,然而过后才发生的相关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产生的相关项,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但对外提供为了更有用的会计信息,需要以恰当的方法披露这些事项,作为这些事项非调整相关项。非调整相关项的特征是:资产负债表日并没产生或存有,根本是期后产生的相关项;对分析和理解财务会计报告有极大影响的相关项。出于非调整事项在会计处理上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所以,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发生的非整改相关项,资产负债表日不可以整改的财务报表,但出于事项重大,需要会计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产生的非整改相关项,通常涵盖下面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很大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资产负债表日后债券发行和股票乃至其余巨额债务;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处理子公司或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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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 调整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就是:对资产负债表日与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出现的,需要调整或者需要说明事项的简称。通过披露这些事项,可以给企业资产出现的问题提供新的证据,也可以给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或企业的效益做重要的参考标准,从而提高投资者投资判断的准确性,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浅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包括: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即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已有的情况提出一些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的有关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非调整事项,则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情况的有关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探析

一是当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诉讼案件已经结案,法院的判决证实企业在会计年末和会计中期期末已在现行的条件下承担义务,需要调整原来已经确认并与该诉讼案件有关的企业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也可以确定一项新的负债。

二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得到了确切的证据,能表明一项或多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或是需要调整一项或多项资产已确定的减值金额。

三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更加确定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已购资产的成本或者已售资产的收入。

四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找出财务报表有舞弊的嫌疑或者出现差错。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探析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重大诉讼、仲裁和承诺

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重大诉讼、仲裁和承诺等事项,给企业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为避免出现投资者和财务报告使用者误用,所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及外汇汇率出现的重大变化

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及外汇汇率出现的重大变化,固然对资产负债表日的企业财务报表中有关项目的相关数据没有很大的影响,但是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日后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负面的影响,所以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由于自然灾害致使资产出现重大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后由于自然灾害致使资产出现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财务状况。应当予以披露,否则就会导致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作出错误的抉择,所以应以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及其它的巨额举债

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及其它的巨额举债等重大事项,虽然这些事项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与否没有什么关联,但披露这些重大事项能够让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加了解与这些事项有关的情况和带来的重大影响,所以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对企业的资本结构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巨额亏损

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巨额亏损会给企业报告期之后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所以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事项,从而为投资者或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投资、判断的能力。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合并或者处置子公司的行为

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合并或者处置子公司的行为给企业的股权结构和经营范围带来很大的影响,从而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四、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之间的区别

判断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出现的事项是调整事项或是非调整事项,主要就在于该事项存在是时间,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就存在还是在这之后才出现。假如该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就存在,且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那么该事项就是资产负债表后的调整事项;假如该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资产负债日之后才出现,并不是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那么该事项就是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

五、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调整时注重科目使用

即凡是与损益事项有关的全部损益科目都应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核算;凡是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进行科目核算;凡是不符合以上两种事项的,直接将其调整至各相关科目。

(二)财务报告年度调表不调账

即调整报告年度中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报表附注、利润表及有关附表的有关项目,而不调整账项的会计账簿记录,只是将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时期所在的年度账户之中。

(三)应做好会计分录工作

对损益类科目的调整和报表中的损益类项目调整经常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例如对销售退回进行调整时,与损益类有关的调整有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所得税等项目,当进行分当编制调整时则应反映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之中,但进行利润表调整时,则应一一调整主营也无收入、成本和所得税等项目。

总而言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通过对一些事项的披露,能够为企业资产问题提供相关的证据,也是企业财务实际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参考,能够使投资者判断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资产负债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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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4-0015-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4.03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特殊的政府机构,既负有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金融市场等政府属性,同时又具有经营管理国家储备资产、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等市场属性。当前,各国经济都受到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作为宏观货币政策的制定者与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各国中央银行在应对这次金融风暴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08年金融危机可看出,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质量直接影响一国金融体系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决定着一国是否拥有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实力[1]。自本次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人民银行总行高度重视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健康性。在这样的情况下,探索围绕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将维护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作为内审工作的目标,是有其必然性和内在合理性的。

本文在分析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构成及其影响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资产负债表审计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的,对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必要性和内容等进行初步的探讨,设置了金融机构贷款的评价指标,探索性地对资产负债表的健康性进行评价,最后结合审计试点的经验,提出几点针对性建议。

一、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构成及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其资产负债表是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综合体现,也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综合反映[2]。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了央行各项活动所引起的资金来源分布状况和资金使用配置状况,它涉及到诸多复杂的经济活动和金融活动,其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对宏观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构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规定,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某一特定日期人民银行财务状况的报表,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公式,在每年年末根据当期业务状况报告表各科目的余额归并后编制[3]。依据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人民银行会计科目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内科目包括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表外科目核算业务确已发生而尚未涉及资金增减、需要记载实物库存数量变化和备忘登记的事项。

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主要项目有三类:资产类主要包括贵金属、外汇储备占款、国际金融组织资产、金融机构贷款、再贴现、有价证券、买入返售证券、专项贷款、投资、固定资产、支付清算借方汇差、暂付款项、其他资产等13项以及调整项[4];负债类包括流通中货币、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邮政储蓄转存款、金融机构缴财政存款、金融机构特种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卖出回购证券、支付清算贷方汇差、暂收款项、经理国库款项、其他负债等11项及调整项;所有者权益类包括国家资本、固定基金、总准备金和收益等4项。补充资料有应收未收利息。

(二)资产负债表规模和结构调整变化的影响

1.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对宏观经济将产生重要影响[5]。一般来说,资产负债表扩张的效果更多表现为国内信贷规模扩张,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资产负债表紧缩则意味着紧缩信贷,收缩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抑制通货膨胀。相应地,货币政策的执行也将改变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和规模,并具体的表现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和科目中。因此,从历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科目的增减变化中可以看出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执行的效果等重要信息。

2.重要资产负债的安全性、流动性、增值保值功能将受到影响。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及货币政策的执行,其结果往往会使得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其资产负债的安全性、流动性、健康性以及增值保值功能等都将产生重大变化。如汇率的调整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外汇占款项目的变化,而当前庞大的外汇储备资产增值保值以及盈利的能力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党委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资产负债的安全性、流动性、健康性以及资产增值保值功能的监督。

二、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的

通常的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的是为证实资产负债表所有项目余额的真实性。通过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余额的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从而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评价判断。而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的更具有特殊性,是以维护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为目标,从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计评价入手,通过对重要资产的安全性和质量以及各类交易业务风险的审计,对央行资产与损益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而提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改进意见,为维护央行整体运行和促进充分履职服务。

具体的说,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确认资产负债表的准确、完整性。这是编报资产负债表的基本要求,也是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基本目的和实现其他审计目标的基础。对不真实或不完整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所得出的任何审计结论都是没有信服力的。因此,审计时,一是要检查、确认资产负债表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完整程度。二是确认、评价业务活动的真实、合规性。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填列数字所依据的业务活动审计,以确认资产负债表所涉及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并对其合规性、真实性做出整体评价。三是评价重要资产的安全性和质量,提出增加其经济效益的建议。这是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特殊性的主要表现。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重要资产(如金融机构贷款、外汇储备占款项目)审计,确认、评价重要资产的安全性和质量,提出增加其经济效益的建议,为维护人民银行整体运行和促进充分履职服务。四是以风险和绩效为导向,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维护资产负债表的健康。通过对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一方面要发现并确认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各业务活动和交易事项的重要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对重要项目的审计,如金融机构贷款、外汇储备占款、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等项目,对辖区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和金融生态以及对资产的经营状况做出评价等。从而促进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风险和绩效管理,维护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

三、开展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必要性

(一)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是央行内审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

内审部门要紧紧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开展审计。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可从两方面来看:从职责形态看,就是通过执行货币政策实现币值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从价值形态看,就是要维护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保证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和履行有关金融服务职责,在过程上体现为资产负债活动,在结果上则体现为资产负债表。因此,关注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是内部审计的天然义务;围绕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发达国家央行都要定期公布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目前我国中央银行还没有完全做到,而有关国际组织一直都有这方面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探索围绕央行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将维护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作为内审工作的目标,是有其必然性和内在合理性的。

(二)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是与国际社会接轨,逐步完善央行资产负债表等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需要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重要的行政部门之一,法律赋予其经营国家储备资产、经理国库的特殊使命,其经营成果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的信用[6]。人民银行的会计信息和资产负债直接反映了我国货币政策执行和金融稳定状况,更加完善、透明,更加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标准的建立和使用,能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报表信息,能更好地促进人民银行职能的发挥。

(三)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是维护央行银行资产负债表健康的重要手段

本次金融危机,各国央行在应对危机中采取了多种手段,扩张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向市场注入流动性,救助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恢复和稳定[7]。而各国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状况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郭庆平行长助理多次提到要围绕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将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作为维护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健康的重要手段。通过资产负债表审计,一是可以对资产、负债及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全面准确的鉴定;二是能够对人民银行资产管理的能力以及重要资产的状况和安全性做出客观评价;三是可以对辖区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金融生态状况做出客观评价。因此,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能够促进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切实维护资产负债表的健康。

四、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内容

(一)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常规审计

资产负债表的常规审计,主要是审查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填列的内容是否完整,表内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平衡,有关项目填列是否准确等[8]。

1.审查资产负债表填列内容的完整性。一是检查填报日期是否漏填;二是审查表内应填项目是否填列齐全;三是审查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2.审查资产负债表内相关数字的准确性。一是复核表内小计数是否正确;二是复核表内合计数是否正确;三是将表内左右两方项目数字分别相加,看资产负债表的总额是否平衡。

3.审查资产负债表内综合项目的填列是否准确。对与各有关台帐的期末余额、发生额相对应的项目,应与各有关台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发生额相核对;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与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内“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相核对等。

4.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方法是否合理。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具有特殊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规定,人民银行的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当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按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确认。通过审计确认编报部门编制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使其能够真实反映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总体规模和结构。

(二)围绕人民银行交易业务和重要项目、特别是重要资产项目进行审计

通过对资产负债表近三年年初、年末数的审查,重点是各项目的期末数据,了解前后会计期间各项数据的连续性,并通过与前期会计信息的比较、分析,确定变动异常项目,作为重点进行审计,以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主要项目有再贷款、再贴现、固定资产、外汇储备占款、其他资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权益项目下的收益等。

1.再贷款、再贴现及应收未收利息。可能存在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一是要对各科目下发生的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及还本付息情况逐一进行审计,审查各项再贷款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二是对再贷款、再贴现的风险及健康性进行审计分析,确认可能形成损失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2.固定资产。由于在建工程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存在安全风险,其安全性应成为审计重点。固定资产折旧与净值存在质量风险和效率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在表内不计提折旧。因此,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即原值,而(表外)实际已计提的折旧、固定资产净值情况却没有反映,导致资产价值不能得到真实反映,从而产生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效率风险,影响资产负债表的健康。

3.其他资产。各分支机构融资中心及自办经济实体的挂账情况都在该项目的“166待清理资产”科目下反映。通过审核融资中心及自办经济实体各挂账审批、挂账明细账、有关部门台账等资料,核实相关科目数字,对融资中心和自办经济实体的清理收尾及市场退出工作进行审计,特别要关注处置过程中潜在的法律纠纷和风险等。

4.外汇储备占款(本项目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专用)。在当前汇率制度下,我国外汇储备面临着基础货币被动投放和被动增加流动性问题,如何保证其安全性,做到可测量、可监控、可回收,并在此基础上避免汇率风险,减少可能的损失,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可通过对其进行审计,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

5.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主要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缴存情况的审核、日常管理监测和账务核算情况。营业部门是否每月初对存款准备金报表进行审查,按旬考核,每日监督法人金融准备金存款情况,对缴存存款准备金不足情况及时移交货币信贷部门查处,确保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权益项目下的收益。收益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仅仅为一个数字,但也是资产负债表审计的重点,可看作是对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延伸。从审计损益明细表着手,确保收益科目列示真实、合规。此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损益往往为负数,如何从实际为亏损的收益科目中体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工作业绩,也应是资产负债表审计需要进一步探索的内容。

五、基层央行围绕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的实践与经验总结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内审工作部署,人民银行海口中心内审部门于2010年9月开展了资产负债表审计试点工作,对基层央行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进行了初步探索,以下对试点审计取得的进展和经验进行简单介绍。

(一)确立审计目标,把握审计方向

围绕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是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新课题、新挑战,海口中心支行内审部门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在全国人民银行省会中支以上单位中,最先探索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以维护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为审计目标,并做为审计的探索方向,通过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为更好地执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履行有关金融服务职责提供审计监督和保障。

(二)理顺审计思路,明确审计内容

考虑到对资产负债表全部项目进行审计的难度、深度和审计成本,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内审部门按照“先个别、后整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围绕资产负债表部分重要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分别确定审计侧重点。经对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调查,并从重要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究分析,最终确定重点对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开展试点审计。

(三)转变观念,创新审计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审计,是一项新课题,也是一个新挑战。在审计理念上,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内审部门努力实现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分析向业务运作、管理活动以及体制机制上拓展,由以揭示问题为主的监督型审计向提供增值服务型审计转变,凭此作为审计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重要标准,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发展。在审计方法上,一方面高度重视审前的调查研究,比如在项目选择上,通过调查发现金融机构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高达47.95%,而固定资产、暂付款项、其他资产所占的比重都较小,仅有4.16%、0.01%和6.99%,因此该部门将金融机构贷款作为本次审计试点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综合运用核查、计算、统计分析等的审计方法:一是继续运用传统合规性审计的思路和方法对资产负债表的有关数据进行查证和核实,检查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对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下发生的再贷款及还本付息等交易事项逐一进行审计,并对再贷款的还本付息、是否展期、贷款人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三是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对再贷款的风险及健康性进行审计分析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根据审计内容对影响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科目进行审计分析

1.对资产负债表“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的状况及变动情况进行审计。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对应4个一级科目,分别为110流动性贷款、111专项政策性贷款、112金融稳定贷款和120质押融资。本文以对金融稳定贷款审计为例进行说明。

(1)对再贷款的审批、合同协议、展期等进行审查,检查计息是否准确,免息罚息是否符合规定等。

(2)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进行对比,检查审计期内的变动情况,并以此为线索深入检查余额变动的原因。

(3)对每笔金融稳定再贷款的安全性和健康性进行审计分析。设置评价指标,如是否逾期、是否展期、本金归还率、利息支付比率、还款人经营状态、再贷款预计损失比率等。现场审计时可设置金融稳定再贷款统计评价表对再贷款逐笔进行统计分析(见表1)。

2.对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变动情况进行审计。根据人民银行基本会计制度,外应收未收利息未列入资产负债表,而是作为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放在表外进行核算。但金融稳定再贷款利息的支付情况可以反映出再贷款的质量和安全性,因此此项内容也应是审计的重点。

(五)围绕资产负债表的健康性,做出审计评价

根据审计情况,对金融稳定再贷款呈现的特点及其安全性、健康性进行结论性审计评价,以及由此反映出辖区金融生态的状况、金融风险的程度等进行探索性评价。如本次审计中发现,自2002年以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辖区就再也没有发放新的金融稳定再贷款,由此可知辖区金融生态已得到逐步优化,金融高风险的状态已得到缓解的审计结论。

(六)结合辖区实际,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

一是对1993年以前的老贷款以及几笔违规发放的再贷款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维护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二是对部分已破产清算完毕的承贷人的再贷款提出审计建议,研究如何对其进行核销,确保资产负债表能够真实反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情况,确保资产负债表的真实与健康;三是对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建议。

六、推进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创新审计方法

在审计理念上,努力实现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合规性分析审计向业务运作、管理活动以及体制机制上拓展,由以揭示问题为主的监督型审计向提供增值服务型审计转变,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审计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重要标准。探索形成一个审计项目包含“合规+内控+管理+绩效”的审计思路,并扩大信息渠道,由内部审计检查和外部延伸调查并存的多样化转变[9]。在审计方法上,一方面继续运用合规性审计的思路和方法对有关工作进行查证和分析评价;另一方面从内控视角和管理绩效视角进行查证和分析评价,积极引入统计分析、对比分析等现代内部审计方法[10]。

(二)积极探索,逐步深化,围绕资产负债表审计重要项目开展审计试点

考虑到对资产负债表全部项目进行审计的难度、深度和审计成本,应按照“先个别、后整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围绕资产负债表部分重要项目进行审计试点,并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分别确定审计侧重点,不断探索、深入研究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评价标准等。

(三)从细处入手,抓住高风险的领域进行审计

对于资产负债表的资金使用效率审计,应以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确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集中优势资源对高风险和关注度较高的领域进行审计,例如外汇储备是否真正做到保值、增值,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是否产生预期的效益等。

(四)加强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审计水平

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审计的水平。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是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综合体现,也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综合反映。一方面,资产负债表体现了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结果;另一方面,资产负债表又体现了人民银行在行政运行和履行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配用。因此,资产负债表审计既涉及到财务知识,又涉及到经济金融知识,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金融、审计、财务等多学科的知识,才能在资产负债表审计时进行准确、高效的研判,最终得到正确的审计结论。因此,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跨学科的知识储备,将为资产负债表审计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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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1-0118-0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这类事项的披露,或者对企业资产存在状况提出新的证据,或者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收益评价有重要影响,因而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规避潜在风险。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定义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本准则中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指12月31日,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含12月31日发生的事项。如果母公司在国外,或子公司在国外,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是如何确定会计年度的,其向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均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提供相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能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定的会计年度作为依据。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向企业外部公布的日期,这里的“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一般是指所有者、所有者中的多数、董事会或类似的管理单位,由于本准则是在上市公司的范围内施行,因此,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因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股东大会有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报送给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财务报告已经报出,因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不是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期,更不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8.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四)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

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发生的事项是属于调整事项还是属于非调整事项,取决于该事项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就已经存在。如果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就已经存在,而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该事项就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调整事项。如果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日之前并没有存在,只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该事项则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正确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对于应调整的日后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已编制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由于上年度的账目已经结转,损益类科目也已无余额,因此,对日后事项的调整有其特殊之处。

1.调整时的科目使用。涉及损益事项的所有损益类科目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涉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既不涉及损益,又不涉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各相关科目。

2.对财务报告年度来说只调表不调账。即对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以及相关的附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但对账项的账簿记录不加调整,反映在日后时期所属年度的账户中。

3.分录中损益类科目调整与报表中损益类项目的调整存在不一致现象,比如销售退回调整时,涉及损益类的调整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所得税等,在编制调整分当时均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但在调整利润表时,则应分别调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所得税等项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1.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2.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在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后,如果是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尚未办理纳税申报的,应按调整后的会计处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已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重新按调整后的会计处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是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后已汇算清缴的,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1.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2.在税务处理上,因为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对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产生影响,企业只要根据会计处理的结果,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进行纳税调整即可。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披露

1.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2.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3.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需要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已经作调整事项调整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数字的,只需以报表附注形式说明事项的内容、估计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提供会计数据来补充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无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或存在的事项对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做出估计,应说明其无法估计的理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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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7月24日

会计准则的制定,需遵循一定的概念基础,以特定的会计理念为指导。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和非环接观三种不同的会计报表概念基础是基于三种不同的企业收益计量理论,其中非环接观(认为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各自独立,数据不需衔接)已被摒弃。目前争论比较激烈的是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其中资产负债观是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再计量资产或是负债的变动。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都是财务会计的计量主张,对企业收益的确定有着重大影响、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两者之间存在诸多不同,主要表现在认识、理念不同,主张、出发点不同,确认范围、计量方法、属性、步骤、程序不同,目的、侧重点、服务对象不同,等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各有侧重,能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理性化认识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可以增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自觉性,更好地提供会计信息。现分别阐述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1、会计目标。它是指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中,人们希望通过会计活动达到的境地或结果,主要分为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收入费用观强调以交易为核心,收益的计量以利润表为核心,且须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通过收入和费用的配比直接计算收益,这决定了其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即向资源所有者如实反映资源的受托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其理论基础和计量基础是交易观和历史成本。而资产负债观强调交易事项的实质,收益的计量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更加关注企业一定期间内资产、负债价值的变化情况,并引入“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强调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这决定了其会计目标是决策有用观,即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其理论基础和计量基础为事项观和公允价值。

2、企业收益的计量。它包括传统收益计量和全面收益计量。传统的收益计量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收益计算的混乱,也使得收益计量缺乏逻辑一致性;全面收益计量是指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变动,包括这一期间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的权益的一切变动。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和实现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这决定了计算的收益属于传统的计量收益,不考虑外界造成的资产负债的价值增值,确认收益仅包括已实现的收益,导致该收益只能反映账面业绩而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业绩,以及收益的易操作性均给企业留下了盈余管理的空间。收入费用观只注重当期的经营成果,是一种非常狭隘的经营成果观。而资产负债观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关注的是净资产的计量,收益确认的实质,是对企业期初与期末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过程,收益只是资产和负债计量的副产品,这一点与全面收益的确定不谋而合。同时,对与全面收益息息相关的资本保全理论,资产负债观也符合“实物资本保全”,即所有资产、负债的价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都计入收益的基本要求,而收入费用观仅仅体现了“财务资本保全”的概念。我国新会计准则中,虽然还没有规定编制全面收益表,但在收益的确认原则上已体现了全面收益(如政府补助)的要求,对部分未实现的收益也予以确认。比如,在利润表中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将未实现的资产的持有利得和损失计入利润表,资产负债观比收入费用观更符合经济收益的概念。

3、资产的计量。资产计量是以特定的计量尺度对资产进行的货币性量化过程,资产计量一般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一种是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一种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收入费用观与本期营业观是一致的,所关注的是当期的利润,强调收益的“本期”和“营业性”,关注的是当期收入是否实现,当期费用是否与其相配比,而资产的计价处于从属地位。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更符合可靠性原则,也更能体现收入费用观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观下,从资产的实质出发,强调资产要素的定义是其他会计要素定义的基础。资产负债观关注的是净资产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资产的价值才最接近现实,向投资者提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才是最相关、最真实、最有用的。因此,我国新会计准则在17个具体准则中不同程度引用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由于我国资产市场并不成熟,导致会计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仍较为谨慎,企业采用何种计量属性是一项由具体准则明确规定的会计政策更能体现资产负债观的要求。另外,存货核算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其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引入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这有助于加大科技与研发活动的投入。

4、财务报告。收入费用观下,将会计视为一个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过程,确立了利润表在会计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资产负债表反映一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并不代表整个企业以及企业各种资源的真实价值,其精义在于反映当期企业经营者履行职责的信息,为受托责任观服务。收入费用观主要目的是确定一定时期的收益,不重视资产负债表的经济实质,使得资产负债表只是确认与合理计量收益的跨期摊配中介,大量性质不明的递延费用和递延贷项等进入资产负债表中,而其本身并不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资产负债观强调是经济交易的实质,要求在交易发生时须先弄清因该项交易产生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或者该项交易对相关资产和负债所造成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和计量企业收益。由此,资产负债观的核心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是对用资产负债变化计算出的全面收益的附属说明。如果资产负债表信息不完整或不可靠,则收益表信息必然不完整且没用,因此认为资产负债表是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和一切会计核算的首要出发点。另外,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利润分配表,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充分反映了一定时期所有者收益变动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面收益”的概念。

5、所得税会计。所得税准则中引入了新概念,即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在所得税会计目标、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分类以及会计处理方法选择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第一,资产负债观下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标是确认并计量会计与税法差异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而收入费用观则强调过去交易或事项,强调实现原则;第二,资产负债观下产生暂时性差异,而收入费用观下划分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第三,资产负债观要求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而收入费用观则允许采用利润表债务法、递延法或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仅强调暂时性差异,更强调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根源在于资产和负债,因而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缴纳过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的递延项目揭示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在缴纳所得税时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在未来期间导致企业现金流入或流出的情况,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并做出决策。

综上所述,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其核心是利润表,强调反映当期企业经营者履行职责的信息,这种观念可能更为会计实务界所欢迎,但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得资产负债表成为垃圾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变化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广泛应用,传统收入费用观所提供的信息已不能完全满足决策的需要;资产负债表的会计目标是决策有用观,其核心是资产负债表,强调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由于资产负债观下的收益以价值计量为基础,尽可能排除了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更具有决策价值。从传统的收入费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观,强调了资产负债观的基础地位,真正实现了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然而,收入费用观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过去,产业资本占统治地位,产业资本的盈利模式是: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通过产品或服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差额来盈利,所以自然持收入费用观;后来,金融资本(包括房地产业)逐渐占据统治地位,它的利润来自资产本身的升值,收入费用观对它不适用,它要求净利润的确认采用资产负债观。而对于传统行业来说,大部分收益仍来自提供商品和服务,因此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利润表,很好地体现了收入费用观对资产负债表的包容,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大部分科目仍是收入费用科目,仍然是以收入费用观为主体,这表明收入费用观的主体地位不是人为能够改变的。

主要参考文献:

篇9

中图分类号:F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5-0086-02

中国和越南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促使中越两国企业的财务报表尤其是资产负债表成为投资者进行投资、贸易等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中越两国资产负债表存在的差异,给双方报表信息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只有明确中越两国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差异并理解其运用时可能存在的风险,才能更好地使用资产负债表进行决策。

一、中国和越南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理论

在财务报表列报中涉及到两种不同的理论:资产负债表观和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认为,资产负债表是第一报表,应主要关注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收益则被视为企业在某一期间内资源的净增加额,即收益是根据资产、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入费用观认为应首先对收入和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收益计算的关键是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配比,然后再以此计量资产负债的变化。这两种理论其实原本是对收益计量的理论,但不同理论的选择会对资产负债表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财务报表的核心,利润表等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说明,而在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是财务报表的核心,资产负债表则成为利润表的补充。由于资产负债表观是通过交易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来确定损益,更能体现交易的实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也更可靠更相关,因而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大部分国家都采纳资产负债表观。我国在2006年以前比较倾向于收入费用观,2006年之后主要采纳资产负债表观,其中典型的体现就是所得税会计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早期的越南也主要采用收入费用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引进,越南财务报告系统逐渐向资产负债表观转变,主要表现是小部分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

二、中国和越南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情况

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体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流动性进行列示,先列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后列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都是以扣除备抵科目后的金额列示。在计量属性上,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主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但同时对一些项目引入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2014年准则修订将这两个项目名称分别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也是按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资产负债表上的相关项目计量属性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计量属性的组合。因此所计算出的合计数实际上就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等的合并数。

越南《第21号准则――财务报告列报》要求企业披露的财务报表包括会计平衡表、经营活动成果表和资金周转报表。其中的会计平衡表实质就是资产负债表。与我国要求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需遵循统一格式和规定不同,越南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并没有那么严格,只是做指导性的说明,因此企业选择的空间相对大些。实务中常有企业使用报告式的资产负债表,也就是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越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列示顺序与中国的大体相同,资产项目是先列示短期资产后列示长期资产,负债项目则先列示短期负债后列示长期负债。资产项目具体包括短期投资、短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不动产投资等,负债项目具体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对于应收款、固定资产等项目是将原值及备抵项目金额分开列示的。在计量属性上,越南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计量主要以“原价”(即历史成本)为主,2003年越南开始在少部分准则中适当引入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例如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可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企业实际上执行的仍然是单一的“原价”计量模式。

三、中国和越南资产负债表的异同比较与风险分析

(一)中国和越南资产负债表的异同比较

对中国和越南的资产负债表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两者主要存在以下差异。第一,在报表结构方面,中国企业对外公告的资产负债表要求必须采用账户式结构,而越南没有强制地进行统一规定,实务中企业有的采用账户式结构,有的采用报告式结构。这主要是越南为应对经济业务复杂性和多样性而形成的一种政策安排。第二,在报表内容方面,中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包括了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等项目,越南资产负债表里则没有这些项目,这可能与其经济发展程度有关。此外,中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都是以扣除备抵项目后的金额列示,而越南的资产负债表则是将备抵项目金额单独列示。第三,在报表项目计量方面,中国的资产负债表虽然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但同时涉及多种计量属性,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以及类似于余额宝等新型金融产品的不断涌现,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的运用将会更多。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颁布就是顺应社会发展需求,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规范。由于市场经济发展限制,越南资产负债表计量属性则相对比较单一,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的运用比较有限。从以上差异可以看出,中越两国的资产负债表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两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所致。当然,越南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起步比中国稍晚,国际化速度比中国稍慢,这也是造成两国资产负债表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和越南资产负债表的运用风险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和越南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差异是报表内容及其计量,而这也是我们运用资产负债表进行投资等决策时可能产生风险的来源。

1.由报表内容不全面而带来的运用风险。由于越南的会计确认目前还处于核算型会计确认为主的阶段,因此对于市场上可能存在的衍生金融工具等新兴经济体产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因而报表也就无法反映与此有关的经营风险。尽管越南新兴经济体产物还不多见,但如果以资产负债表来对越南企业进行评价进而作出投资或贸易等决策,就必须关注由于报表内容不全面可能带来的运用风险。而我国的会计确认已经进入以经营管理型确认为主的阶段,衍生金融工具等已经纳入资产负债表进行核算,因此我国的资产负债表相对越南资产负债表更能全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

2.由计量带来的运用风险。由于越南资产负债表项目目前主要还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在价格波动的情况下,按历史成本反映的资产负债表信息预测性较弱,难以有效地预测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及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因此当越南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运用资产负债表进行预测就可能会出现偏差甚至会误导投资者决策。此外,两国相同的报表项目可能会存在计量属性不一致的情况,这使得使用者在对报表项目进行比较分析时面临口径不一致的问题,降低了两国报表信息的可比性。当然,随着越南经济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以及向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趋同,未来越南也会和中国一样,资产负债表项目将会更多地运用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然而,混合计量模式的报表又会产生新的使用问题,即拥有金融资产或承担金融负债的企业,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数字不再代表主体的资产和负债总额的真正含义,也就是实际的金额(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和估计的金额(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相混淆。根据这样的报表金额来对企业进行评价和预测,自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不过这一问题无论是中国、越南还是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普遍存在。

中国和越南在制定本国会计准则时都采用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策略,但是两国都没有完全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是根据本国国情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此外,两国经济发展程度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中越两国资产负债表的差异只可能是减少而不会完全消失,上述所提到的由差异而产生的运用风险也会一直存在。

四、建议

鉴于以上所提到的运用风险,本文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在运用越南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投资和贸易等决策时,首先应明确资产负债表不可能全面反映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特别要关注企业是否存在金融工具交易或者其他未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经济业务,如果存在这些交易或业务,需将这些交易或业务与资产负债表相结合进行风险分析。其次,在越南出现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应结合物价指数变动等信息来对越南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分析。在出现相同报表项目计量属性不一致时,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转换成一致的计量属性再进行比较分析,如果成本较高或不可行则无须转换,但需要谨慎使用比较分析的结果。最后,由于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也就是说未来对资产和负债的混合计量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未来无论是中国还是越南都必须面对混合计量模式下资产负债表所带来的使用风险,这也是我们未来研究的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 池昭梅,周知.中越企业财务报告准则比较评析[J].会计之友,2012(2):126-128.

篇1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或[R=la100%] (1)

式中:R代表资产负债率;l代表负债总额;a代表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通常是资产负债表中最主要的分析指标。企业是以创造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机构,追求的价值标准是持续且有提高的稳定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创建初期投入的资金,通常需要多渠道筹资和融资以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所需,并将所获得的资金转化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从而构成了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资产负债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理解式(1)时,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企业一段时间内资产负债率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量,且在某一数值范围内不断变化。

假设某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两个时间节点分别表示为时刻1(t1)、时刻2(t2),对应的资产负债率分别用R1、R2表示,从t1到t2过程中资产负债率的增量用[R]表示,因此,两个时刻的资产负债率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R2=R1+R] (2)

式中:R1代表t1时刻资产负债率,[R]代表资产负债率增量,R2代表t2时刻资产负债率。

如果企业经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利润增长,且利润增长额大于资产负债额的增长幅度,则资产负债率增量[R]为负数,导致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R2小于t1时刻的资产负债率R1,结果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数值呈下降的趋势,此种情况可以称为企业的良性经营,良性经营可以为企业带来正面效益。当企业良性经营时,企业的净现金流呈现增大的态势,说明企业在t2时刻有较强的支付能力、能够偿债,可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增强了债权人的信心,这将反过来提高了企业再融资的能力。反之,[R]为正数,R2大于R1,导致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呈增长的趋势,此种情况可以称为企业的非良性经营。

用式(1)获得的资产负债率数值作为衡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债权人资产的安全性指标时,不仅要看该数值的大小,还应对资产、负债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并弄懂各个微量之间的数值关系,只有如此才能确定该数值的资产负债率是否处于合理的状态。

(一)资产分析

一般情况下,认为企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等几个方面。

1. 流动资产分析。流动资产的数额大小及占总资产的比重、结构及质量与企业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高低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流动资产数额较大且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也较大,说明企业资金周转速度较快、变现能力强的流动性资金占据了主导位置,此种情况下即使企业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略高一些也可以认为是合理的。

企业的流动资产结构一般是指企业t2时刻的账户资金(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占企业全部流动资产的比重。企业的全部流动资产除了上述内容外,有时还包括待处理资产、待摊费用以及相对固化或社会费用挂账资产等内容。若前者所占比重较大,就可认为企业的流动资产结构合理,反之认为流动资产结构不合理。当结构合理时,表明企业t2时刻具有较强的付现能力。 企业流动资产的质量指企业账户中的呆账、坏账数量及比重。

2. 固定资产分析。控制好企业固定资产的规模对企业的良性发展十分重要,并且还应该注意如下两点。①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一般在50% ~ 60%比较合理。过高会导致流动资产不足,使企业生产发生困难,企业的变现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变差。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占总固定资产的比重。如果比重过低,表明该企业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比重过大,将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面临困难,对扩大生产不利。另一方面,企业列入t2时刻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就较多,使企业的效益变差,结果将增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3. 长期投资分析。目前在很多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都会将一定比例的资产用于投资以实现财富增值的目的。企业的投资是否合理和可行,一般要考虑投资额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重还要考虑所投资项目的回报率能否高于融资利率,若投资回报率高于融资利率,就表明该投资项目是合理和可行的。

(二)负债分析

从式(1)可以知道,企业的负债总额越高,则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但不能简单地只看企业负债的总额,还应对负债的结构、性质进行较详细的分析。

企业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期的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 流动负债分析。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贷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等项目。

(1)短期借款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表明企业向银行等债权人借入资金越多。因此企业决定向银行融资时(尤其是短期借款),首先应分析市场形势、市场经济环境等因素,进而决定是否举债,以及融资规模的大小。一般来说,当市场经济形势良好,企业的主要产品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领域,企业属于朝阳行业,就可以大胆进行举债,可以较大规模的融资。比如几年前房地产行业处于大发展阶段时,全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达到了74.1%也被认为是合理的。

其次,企业融资时应分析融资后的获利水平的大小,即与举债利息相比的结果。如果企业获利高于举债利息,说明举债是有利可图的,高出的越多,则企业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就可以越大些。

(2)结算负债分析。结算负债分析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内容,结算负债分析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商业信誉。如果企业的商业信誉较好,则可以存在较高的结算负债,并适当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数值。

2. 长期负债分析。企业的长期负债与短期流动负债相比,具有所借贷资金使用时间长、应付利息相对较高、负债绝对数可能较大等特征。针对该特点,如果企业能够根据自身主流产品所处的阶段和盈利大小状况,有效地利用长期负债,则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和合理布局的时间。反之,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就会使企业面临着较短期负债更大的经营风险,甚至使企业陷入绝境。

因此,企业进行长期负债融资时,首先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①长期负债临界点。即总资产获利率等于举债利息率的时值点。举债前应慎重分析临界点,总资产获利率应大于临界点,且超过的越多越好。总资产获利率超过临界点的数值越大,就应该进行越大规模的长期负债融资。②市场形势。企业长期负债融资时应进行慎重、 细致、全因素的市场形势分析。如果市场前景看好,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益回报,就可以进行较大规模的举债。若前景不明朗,或不确定的因素较多,就不宜进行大规模的长期负债融资。

(三)资产负债率公式的修正

经过对式(1)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后,应将资产负债率公式修正为式(3)的形式:

[R=i=1nlii=1mai100%a1=i=1pa1i] (3)

式中:R代表资产负债率;[i=1mai]代表资产总额(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内容),a1代表流动资产,[i=1pa1i]代表流动资产总额,[i=1nli]代表负债总额(包含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内容)。

确定企业合理的资产负债率应考虑的其他因素对某一特定的企业来说,某一时期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是个在一定区域内的变量。可能出现某一时期资产负债率较高,而另一时期资产负债率较低,这都是合理的情况。确定某一企业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时,不仅要结合式(3)进行上面所述的详细分析,找到影响因素,确定每一个子项合理的数值,还应该作其他的必要分析,下面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为例进行说明。

1. 企业所在行业的历史阶段分析。表1所示为1997 ~ 2010年14年间中国房地产行业平均的资产负债率数值,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1)。可以看出,1997 ~ 2003年的7年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而2004 ~ 2010年的7年间,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负债率略微有所降低。

原因是前期中国房地产业国家政策大力扶持,而后期国家进行了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尤其2008年是国家宏观调控较严重的一年,结果本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也最低为72.3%。

2. 企业的属性分析。应分析本企业在行业内的属性、规模,是否是上市公司等方面,这些都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产生影响。例如,表2所示为1997~2010年14年间中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平均的资产负债率数值。结合表1可以发现,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小于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原因是上市公司具有更多的融资渠道。

表3所示为2010年几类不同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表3中的数据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率最高的行业是第三产业,因为该行业的利润较低。其次,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负债率也已处于高位,一旦国家政策对其实行较大的调控,就有泡沫破裂的风险。但到目前为止,虽然中国的第三产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却没有大面积的破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两个行业的流动资产较充足,其中房地产行业的流动资产主要由房屋的预售制度提供。

3. 企业的成长阶段分析。对某一特定的企业来说,在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其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推动企业资产负债率变化的核心因素主要是投资规模、盈利能力和融资方式。一般而言,企业创建初期投资规模较小、融资信誉不高、盈利能力较差,企业处于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但该阶段的资产负债率是低质量的合理资产负债率。在企业的高速成长期,投资规模加大、盈利能力较弱、债务融资比重高,会使其合理的资产负债率不断攀升。在企业的成熟期,投资规模趋于稳定、盈利能力强,权益融资比重上升,企业合理的资产负债率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4. 政策与形势分析。主要包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政策和某一阶段的未来国际形势分析。

在用式(3)确定企业的合理资产负债率时,应注意的一点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不一定就不合理,也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着较高的债务风险。如果企业的主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扶持的规定,即使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但若该企业的现金流稳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合理,则该企业的财务风险就不高。如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1997 ~ 2003年的7年间虽然房地产行业的合理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75%,但绝大多数的房企都赚了个盆满钵溢,房地产行业蒸蒸日上。

反之,如果企业的现金流波动较大、流动负债远高于流动资产,则即使企业t2时刻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也是不合理的,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如近阶段低效益的传统钢铁行业就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就应降低合理的企业资产负债率。

如果分析的企业是跨国公司,确定企业的合理资产负债率时还应考虑国际形势方面的因素,包括:战争、国外主要经济体的经济政策、汇率水平、世界经济形势等。

结论

资产负债率是国际公认的衡量企业偿还债务能力和警示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根据财政部《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修订)》(2002)规定的指标,认为50%是企业合理的资产负债率参考指标(国际上公认该指标应为60%)。

本文从资产负债率的概念出发,探讨了资产负债率公式的理解与运用。本文研究认为,当使用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和警示财务风险时,应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不仅要关注资产负债率数值的大小,还应结合考虑企业当期的流动资产大小和结构,以及企业融资债务的结构,并进行企业的其他影响要素分析。只有如此,才能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合理的水平,才能使企业既规避了发展风险,又抓住了发展良机。

篇11

中小商业银行和其他企业一样都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盈利的方式就是存贷利率差,因此就很有必要就银行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良好的管理,同时加强整理整合银行自身的客户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在如今金融市场环境不佳的情况下取得发展机遇和空间。

一、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虽然在资产和负债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不管是事前预测、事中控制还是事后的监督方面相较以前都有十分明显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产负债管理规模不断扩大

本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和国内那些大型的商业银行比起来资产负债规模就相对更小,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不断努力,目前他们的资产负债管理规模逐渐扩大,盈利水平也得到了更大的提升。究其原因有二:首先这些年来,我国绝大部分的中小商业银行为了提高整行的利润,往往都将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作为首要目标,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制定了不少策略,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在产品、业务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规划,接触新产品,拓宽业务范围。其次是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服务态度方面做出了极大的改善,在维持原本客户良好关系的基础上,不断发掘新客户,间接性的扩大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这些年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为了盈利的终极目标在不断的努力,国外先进银行以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给他们指明了一条道路,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同时,注重对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不论是事前预测、事中控制还是事后监督都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与此同时,还注重对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来源、使用的方式方法、期限以及利益相关者等等都进行了适当的配置和改善,提高了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三)中间业务盈利收入逐渐增加

其实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盈利的主要方式是靠存贷利率差,存贷利率差越大盈利越大,但这些年来,中小商业银行在吸取了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上,也逐渐拓展自己的中间业务,不断创新,不断引进新产品新理念,拓宽业务范围,利用当下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做到与时俱进,既多元化又独有化,提高中间业务的盈利收入。

二、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负债结构单一

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来说,资产的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靠客户的存款,很少主动寻求资金,诸如发行相关的金融债券,一方面是由于资格审查不过关、资质不合格;另一方面金融债券只能作为辅的资金来源,所以很多中小商业银行这方面的资金相对较少。而负债这块中小商业银行大部分的都是被动性的放贷出去,主动借款的比例还很少,一旦客户还贷不及时,后果可想而知。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资产结构单一,一旦一方面出现一点问题,蝴蝶效应十分严重,可能危及整行,经营中的风险间接性的增加了,不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

(二)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单一

对于资产负债管理来说,西方的中小商业银行管理方式方法都多种多样,比如利率敏感性管理、声誉风险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等等,管理的效果也很好;然而对比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来看,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主要应用的是资产与负债的简单比例管理,管理效果也不甚理想,并没有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管理方式方法的过于单一会增加中小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

(三)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落后

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十分重要,我国目前中小商业银行整体管理办法都比较落后,使用的主要是事前的一些比例确定办法,这种管理的方式方法还比较传统,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在未来的应用价值并不大。不单单是资产负债的管理办法落后,资产负债管理的工具也并不先进,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目前来说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对资产负债的数量进行管制,还没对其进行数据的分析比对,很难实现银行利润的最大化。其次,目前A段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还主要使用净利差。静态的缺口管理等方法,而动态的管理方法却基本没有涉及到,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四)风险管理系统不完善

首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还不强,大家对风险管理还没有很清楚的认识,整个行业的风险管理系统也不健全不完善,很多的地方都做的不到位,风险的事前预测、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监督反馈等整个流程都缺乏有效的机制,对风险没有详细的等级划分以及当风险切实发生时如何及时有效的应对等等都还需要向西方发达国家中小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有梯度的风险意识管理人才,配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团队,共同为银行的风险服务,降低整行的总体风险。

三、完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建议与意见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

中小商业银行有其本身的特殊性,建议一套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对加强资产负债的有效管理十分必要。在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中结合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引进一些西方先进的决策模型作为设计相关统计计量软件的标准,增强软件的性能和实用性;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需要从资产负债的整个使用流程加以强化,资产负债的来源、使用方式、期限等等,从各个方面进行信息系统的记录,并运用相应的科学合理的模型进行对应的分析,对银行业务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体系

前面我们谈到了目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还比较单一,这对中小商业银行防范风险还十分不利。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在综合考虑和衡量资金的安全性、盈利性以及流动性的情况下,对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对象、地区以及时间上都进行合理的搭配,实现银行的终极目标即利润最大化。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体系的措施主要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对于资产负债结构的单一化可以考虑从产品的多样性和独有性方面作为突破口,扩大产品的种类,经常对金融产品进行更新,给客户更多选择的余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降低中小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其次,在资产和负债的搭配上可以下功夫,两者之间很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有效的对应的,时间较短、成本较低的负债可以搭配收益更低的资产,而对于那些时间更长、成本更高的负债则与收益更高的资产进行匹配,实现资产负债之间的相互转化。最后,建立一套专门针对自身的风险指标体系,诸如借贷比以及资本的充足率等等,控制和约束银行的风险资产的总体规模,降低整体风险。

(三)加强资产负债的主动管理

相对于西方中小商业银行来说,我国目前阶段的中小商业银行还十分被动,对资产负债的管理也不够积极,很少主动管理整行的资产负债,造成目前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混乱,银行整体有多少资产,有多少负债其实银行的管理者很多情况下都不甚了解和清楚,资产负债的期限以及用途等也都模棱两可,就是中小商业银行疏于对资产负债的管理,使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不足,所以很有必要加强资产负债的主动管理,可以通过建设专门的资产负债管理团队,培养每一位员工的资产负债管理意识,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执行,提升银行的核心的竞争力。

四、加强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意义

(一)宏观上对社会经济稳定有促进作用

从宏观角度上来说,中小商业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对整个社会经济来说意义重大。首先中小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经济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的发展是建立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社会生活环境中的,这是中小商业银行所必须的社会空间;与此同时,中小商业也应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两者之间是相互的,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中小商业银行加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不单单是能降低银行自身的各项风险,实现银行资源的有效配置,更重要的是能够维持更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微观上有利于银行自身的长远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小商业银行要想更好地适应这个新的时代,提高自己的发展动力,更大部分是取决于对整行的有效管理。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不仅可以帮助自身优化整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也能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盈利性水平;还能增强银行产品的多样性,实现服务的优质化,降低银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等。诸如此类的益处还有很多,对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长远发展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也能帮助中小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

五、结Z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家整体的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都不稳定,想要在如此经济不景气的情形下取得发展的空间,中小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压力还很大,资产负债的管理任务还很重,需要做出的努力也还很多,中小商业银行理应在结合我国的国情下,有针对性的改善目前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实实在在的解决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问题,提高中小商业银行在行业里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韩冰.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4

篇12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定义及其内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用指南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解释是: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的事项。其实,要真正理解这一概念,还要对另外两个概念有所了解,那就是“资产负债表日”和“财务报告批准日”。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则是指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于2008年2月18日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为2008年4月5日,董事会批准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是4月10日,实际对外公布日期是4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是2008年5月10日。

根据定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区间是200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如果在10日和12日中间又发生了重大事项,则需要对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后,如果重新批准报出日是23日,实际报出日是25日,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期间是1月1日――4月23日。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进一步证据的事项。例如,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售出的产品因严重质量问题而导致全部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就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事项能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提供追加的证据,并会影响财务报表的最终报出数据。

(2)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例如,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使企业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就属于非调整事项。相对于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的发生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仅仅说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了某些情况,用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估计和决策。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销售退回的会计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销售退回按其发生时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销售退回,第二类是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销售退回。因此会计人员在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时要分情况处理,不可一概而论。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1.对于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销售退回,如果日后调整涉及损益的,则企业可以直接对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进行调整,同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调整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2.对于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销售退回,企业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中的收入以及成本,但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交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则就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而只能调整发生当期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上述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销售退回核算举例

华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

2007年10月向东方公司销售一批产品,销售价格是180000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120000元,华美公司已经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2007年12月15日华美公司收到对方通知,东方公司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而要求全部退货。截至12月31日,华美公司未收到货款和退货,并按0.5%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3月5日,华美公司收到了退回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4月20日,期末按净利润的10%提取了盈余公积。假设华美公司已经按税务部门批准的应收账款余额0.5%的范围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除应收东方公司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1.假设2008年3月15日华美公司完成了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即销售退回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则该公司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1)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贷:应收账款 210600

(2)调整坏账准备余额

借P坏账准备1053(210600×0.5%)

贷P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53

(3)调整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1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000

(4)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4736.75[(180000-120000-1053)×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736.75

(5)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4210.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4210.75

(6)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4421.08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421.08

2.假设2008年2月15日华美公司完成了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即销售退回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此时该公司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除了涉及所得税调整的会计处理和第一种情况不同之外,其他的会计处理均同第一种情况相同,即把上述第四个会计分录改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4736.75[(180000-120000-1053)×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736.75

参考文献:

[1]尹 芳: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几个特殊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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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资产负债观

资产负债观指的是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它认为会计是计量资产和负债的一种手段,企业净资产的保持和增值是衡量企业的主要指标,并通过资产负债表加以反映,当资产价值增加或负债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其目的是通过定期和经常地估价来计量各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乃至整个企业的价值。资产负债观是先关注资产负债再考虑收益,认为企业的收益是企业期末净资产比期初净资产的净增长额,只要企业的净资产增加了,就可作为收益确认,其方向是资产负债到收益。由此衍生的资产负债法是以净资产作为确认收益的方法,即净资产由资产减去负债计算得到,因此利润表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产物,用公式表达为:

收益=期末净资产价值-期初净资产价值-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分配

在会计活动中,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的形式体现出来,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的原则,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充分体现资产、负债、股东权益这些符合会计原则的交易科目,并进行分录、转账、试算等一系列会计程序制成的会计报表。

二、资产负债观的现实意义

在过去,收入费用观占我国会计准则的主导地位,认为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结果,

直接从收入和费用的角度来确认与计量企业收益,不以现实的资产、负债为标准,收入费用观只是强调结果,认为盈利好的企业就是好企业,而忽视了其实现的过程,导致许多企业管理层为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透支企业的资产及生产市场能力,收入费用观下的会计报表运用递延、应计、摊销和分配等会计程序,使收益数据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从而削弱了资产和负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利于企业高层做出经济决策。而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由此衍生的资产负债观正切合了这一目标。资产负债观非常注重相关性原则的应用,强调交易和事项的整体面貌和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其后果,分析期间内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为确定当期收入和费用提供基础,提供的信息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资产负债观注重企业的整体价值,而不仅仅是某个期间盈利实现,凡是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都被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为操纵利润的可能,防止管理层,以企业净资产的增加作为衡量企业的标准,促使企业管理层努力通过生活活动、市场活动,把企业的资产提升到一个更好更优更强的层次,以强化企业的优质资产,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运营。

三、资产负债观的运用

早在1986年,美国财会准则委员会就以《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提出了采用资产负债法来计算企业所得税,1996年由国际会计委员会颁布及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确立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会计中的重要地位。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也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目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已成为代表所得税会计处理国际惯例的主导方法。 在资产负债观下,传统意义上单纯的利润观念得以有效突破,企业只有规避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的实行,提升资产负债质量,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实现企业净资产的增加,才能真正体现企业的价值,有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资产负债观下的基本准则有所变化,其中会计核算将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基本假设中,将历史成本融入到会计要素的计量中,取消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基本原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注重强调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质重于形式,注重现有资产的质量及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切合了资产负债观中企业的收益是期末净资产高于期初净资产的净增长额的观点。资产负债观下的存货核算中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能更真实的反应企业所拥有的资源。资产负债观还引入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利于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现行的所得税核算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是资产负债观运用的具体体现。以往的收入费用观下,所得税费用是与会计收益相配比的,其收益不包括直接计入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因此不能真实体现企业的权利及义务,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要明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确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得出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从而明确企业的权利及以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并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再乘以适用所得税税率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1×适用所得税税率

总之,随着全球化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只有实现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透明且可比的财务信息,才能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使我国成为市场经济国家,才能在反倾销诉讼、关税等方面获取更多优势。而资产负债观的提出及运用,提升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有效实现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这一形式对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掌握资产负债观下的核算方法,并在工作实际中有效执行,以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运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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