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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造价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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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造价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S61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交通与国民经济发展及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是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便利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居高不下给政府和纳税人以警醒,虽然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在逐渐增大,但是项目实施后,项目实际的投资和预算不相符,人们在关注工程质量的同时更加关注交通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是否得当。

一、我国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公路交通是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基础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不论采取何种投资方式,其产权最终归国家所有,政府特许的收费运营公路,在偿还了投资本息后,其经营权及产权仍归政府所有,因此建设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到使用成本高低。造价同质量、工期共同构成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要素和目标,但在公路建设中存在着重质量轻造价现象。

2、现行计价依据滞后,工程造价监管机制未形成

现行公路工程计价定额是1997年的,反映的是90年代末期我国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机械化装备状况;90年代中期开始,公路建设得到很大发展,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1997年部颁定额已不能全面反映现行的施工技术和机械化作业水平,概算建安费(可比部分)与中标价差距较大(也有市场竞争激烈因素),表现为价格失真。概算确定办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不一致,口径不统一,实施过程造价监管不易到位。各级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的控制多在设计阶段进行概(预)算审核,侧重于工程造价的确定而未能有效地对实施阶段的造价进行监管,项目实施中工程变更事项多、金额大,导致工程决算超预算、超概算。

3、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执法依据不强

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政策性强,造价管理应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达到规范交通建设各方从业人员的造价行为。近年来,全国只有云南、四川、广东、黑龙江等9省区以省人大或政府令形式了相应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等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交通行业内也有广东、湖南等十多个省区(市)交通厅根据《公路法》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省区交通建设管理需要,制订了省级“交通(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和行政规章虽然支持和规范了公路行业的造价监管,但存在着各省造价监管的侧重点不一致,国家层面缺少一部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公路建设的巨额投资缺少国家层面的造价管理法规。

4、造价(定额)管理机构职责不清晰

目前交通部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疏竣工程三个专业定额管理站,各自独立开展工作,省一级的交通(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其职能、名称也各不相同,地市一级的造价管理机构差别更大,有些省区根本没有设立地市级造价站,有的设立了也没有正常开展工作。作为造价管理部门多局限在工程概(预)算审查阶段,所以,造价管理域面狭小。而对工程造价起主要控制作用的设计和施工阶段,造价管理部门虽介入而不是主要的组织实施者,使得造价管理经常处于被动局面,难以真正起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作用。

5、交通工程耗资巨大极具吸引力,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

工程设计中,虽然实施合同管理,但管理中也常发生合同之外的事,如变更超工程量,拖延工期,追加投资等,也易发生纠纷出现索赔问题。诚实守信的信用评级也不完善,也常因偷工减料、减低等级、以次充好、减短必要操作流程、监管不力影响造价。施工企业“围标中标”、“转包”、“分包”、“挂靠”等违规行为,甚至向业主行贿,追求非法利益,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工程成本的合理构成。

二、采取对策和改进的建议

1、建立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针对目前工程造价管理过松,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这个机构要有控制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求从事造价管理的人员除了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外还要对经济管理、计算机技术、施工工程有全面的了解。该机构负责有效的控制项目前期阶段,严格审查设计阶段图纸,动态监督检测施工过程,严格把关项目验收投运。在项目发生偏差时及时纠正,确保能够将投入该项目的资源充分利用,达到项目建设的最初目标同时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2、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决策部门的专家组在工程的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对建设标准、建设地点、路线走向和投资额度进行初步估算。这个估算过程对工程造价的高低起着关键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各个建设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成本指标确定是否科学合理。统计资料显示,工程决策阶段对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影响程度可达到50%-90%。所以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在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应该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对交通沿线的自然条件进行仔细的勘查,针对不同的自然地域条件选择合适的软基处理方式,并注意造价的浮动,防止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二是选择合理的建设标准,标准定的太高会引起造价大幅度增加,否则会不能满通的需求。三是慎重选择交通路线走向,要考虑沿线的特殊路段,多做方案进行比较,防止出现因线路走向的改变引起工程的重复施工。四是要深度调查征地赔偿相关问题,对该项费用进行合理的估算。

3、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定额与造价计价依据

交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则,造价编制办法应根据近年来公路建设中累计的数据及出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有关计价依据。使定额的编制更为科学合理,保证根据定额编制的造价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水平,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打下基础。

4、完善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依法行政才可控制

立法确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工程造价管理、监督上的权威地位。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监督上的职能,使其切实履行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有责任和义务用法律来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有法可依,造价监管才能有效实施,造价才可控制。

5、应加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造价管理机构专业资质的管理方式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重视交通建设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和造价从业机构资质的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逐步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熟练的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队伍和具有专业资质的懂管理、会管理的从业机构,以便他们能担负起越来越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有的省已实行了造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对从业机构的资质管理,从效果上看已收到实效。要进一步与人事部门协调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确认工作,尽快建立交通建设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

6、应加强交通建设全过程的造价监管

造价管理工作应从单一的标底、概算审查转变到对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实现以设计和实施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对招标过程中低于成本价(成本价可以由造价管理部门指导报价和报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使中标人的报价能够真正满足不低于生产成本的合理最低价标准。同时,要加强对承发包单位合同的监管。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配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为保证工程造价的管控,工程造价管理应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

结束语

工程造价是一项复杂的活动,要搞好公路建设的工程造价与管理,只有控制好招标、投标、施工各个阶段的造价,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才能有效的控制公路造价,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篇2

一、通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长远设计意识

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设计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且责任意识薄弱,没有将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实处。设计单位工作人员普遍遵循着“重技术、轻经济”的设计原则,有些设计人员为逃避责任,在不影响工程功能与作用的条件下,其设计过于偏向保守。进而造成不必要资金的浪费。有些投资人员缺乏长远投资控制理念,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流程不够了解和熟悉,从而导致投资失利、投资机制不够健全、投资控制不到位。

(二)执行力度不足

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单位没有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导致三边工程大量出现。这样不仅会资金影响造价管理效率和质量,还会大大增加投资控制难度。

(三)设计深度不达标

交通工程建设之前,展开造价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工程建设单位领导对造价方案设计工作的不重视,导致设计方案深度不达标。这样不仅会造成工程的复杂化,还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和投资方案设计目标的实现。

二、具体解决措施

相较于其他以收益为目的的工程而言,交通工程展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因此交通工程的显著特征为公益性,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占据主导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决策不够科学、正确,造成各种技术受到限制,这就需要在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展开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

(一)投资决策阶段

交通工程作为市政工程,在决策阶段,政府行为的影响较大。无论是规划变动还是城市形象维护,政府各部门应加强监督与管理,对交通工程建设提出新的意见和要求。因此在决策阶段,应注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并加强对年度工作的审查和造价管理、投资控制。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提高资金利用率的重要途径。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应展开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即交通规划布局。其目的是提高工程项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提高资金计划的准确性是有效解决工程项目前期决策阶段造价和投资控制问题的关键点,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城市交通监管力度,并找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从根源上杜绝“可行性”成为“可批性”现象。

第一,保障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展开项目投资预测之前,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勘察环境,并检查主要材料是都齐全。规划资料是财务部门展开财务评价、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也是提高投资预测科学性和正确性的关键要素。

第二,制定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市场研究是对项目和产品展开可行性分析,其目的是确保项目建设标准的规范性和造价的合理性。分析方法主要包括SWOT分析法、波士顿五力模型等。这样既可以避免政府的过分干预,又可以从根源上做到控制投资和造价。

(二)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核心环节,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投资管理是提升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主要途径。可行性报告或者勘察报告是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时,应制定合理的投资分配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估算工程造价指标和指数。确定投资计划之后,造价工程师应加强与设计师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并选择最为合理的施工图和施工方案、投资方案,从而提高设计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和针对性。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的造价师应严格按照项目标准控制项目规模,并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对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与管理。

首先,重视“三位一体”。所谓“三位一体”是指政府审批、设计和造价工程造价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作为政府,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展开审批工作。设计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可行性报告展开设计工作。造价工程师需要依据施工规模和项目标准展开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但是,现阶段,“三位一体”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政府的审批流程不按照规定执行、审批制度不严格;设计单位对造价控制工作不够重视等。因此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健全和完善投资机制,并减慢前期策划和设计速度,进而将可控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实现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和正确性的目的。

其次,限额设计的推行。限额设计不是一味节约投资成本,而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和设计科学合理的造价方案,并引导设计人员改变传统的设计思想,加强对经济的重视。并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通过比较技术、分析经济,提高投资方案的针对性。其中,最为有效的限额设计方法包括两种,一是投资分解,二是工程量控制。

(三)招投标阶段

建设单位应依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或者删减合同条款,项目投资成本是否科学合理,与合同条款编制是否全面、工程变更等因素息息相关。尤其是合同变更和设计变更问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频率较高。引起设计变更的因素较多,发生设计变更之后,无论是施工进度还是工程成本,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这就需要建设单位站在工程成本角度,积极探索设计变更因素、制定解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设计变更带来的经济损失。针对设计变更问题,需要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审核图纸可以减少设计方案的变更。并仔细分析施工方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对比分析类似工程项目,进而在分析中找出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结束语:

解决城市交通压力的最佳途径为加快对交通工程建设步伐。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加大宣传和关注力度,提高自身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建设单位应在各个阶段做好造价管理与投资控制工作,注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并加强对年度工作的审查和造价管理、投资控制,应制定合理的投资分配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估算工程造价指标和指数。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提高投资方案的针对性,站在工程成本角度,积极探索设计变更因素、制定解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设计变更带来的经济损失,最终提高交通建设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郑晓,李春云.城市轨道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管理措施———以某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先行节点为例[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2,05:30~33.

[2]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分析[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2,06:18~22.

篇3

一、我国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公路交通是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基础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不论采取何种投资方式,其产权最终归国家所有,政府特许的收费运营公路,在偿还了投资本息后,其经营权及产权仍归政府所有,因此建设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到使用成本高低。造价同质量、工期共同构成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要素和目标,但在公路建设中存在着重质量轻造价现象。

(二)现行计价依据滞后,工程造价监管机制未形成

现行公路工程计价定额是1997年的,反映的是90年代末期我国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机械化装备状况;90年代中期开始,公路建设得到很大发展,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1997年部颁定额已不能全面反映现行的施工技术和机械化作业水平,概算建安费(可比部分)与中标价差距较大(也有市场竞争激烈因素),表现为价格失真。概算确定办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不一致,口径不统一,实施过程造价监管不易到位。各级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的控制多在设计阶段进行概(预)算审核,侧重于工程造价的确定而未能有效地对实施阶段的造价进行监管,项目实施中工程变更事项多、金额大,导致工程决算超预算、超概算。

(三)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执法依据不强

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政策性强,造价管理应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达到规范交通建设各方从业人员的造价行为。近年来,全国只有云南、四川、广东、黑龙江等9省区以省人大或政府令形式了相应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等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交通行业内也有广东、湖南等十多个省区(市)交通厅根据《公路法》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省区交通建设管理需要,制订了省级“交通(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和行政规章虽然支持和规范了公路行业的造价监管,但存在着各省造价监管的侧重点不一致,国家层面缺少一部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公路建设的巨额投资缺少国家层面的造价管理法规。

(四)造价(定额)管理机构职责不清晰

目前交通部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疏竣工程三个专业定额管理站,各自独立开展工作,省一级的交通(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其职能、名称也各不相同,地市一级的造价管理机构差别更大,有些省区根本没有设立地市级造价站,有的设立了也没有正常开展工作。作为造价管理部门多局限在工程概(预)算审查阶段,所以,造价管理域面狭小。而对工程造价起主要控制作用的设计和施工阶段,造价管理部门虽介入而不是主要的组织实施者,使得造价管理经常处于被动局面,难以真正起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作用。

(五)交通工程耗资巨大极具吸引力,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

工程设计中,虽然实施合同管理,但管理中也常发生合同之外的事,如变更超工程量,拖延工期,追加投资等,也易发生纠纷出现索赔问题。诚实守信的信用评级也不完善,也常因偷工减料、减低等级、以次充好、减短必要操作流程、监管不力影响造价。施工企业“围标中标”、“转包”、“分包”、“挂靠”等违规行为,甚至向业主行贿,追求非法利益,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工程成本的合理构成。

二、采取对策和改进的建议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应将现有的公路工程定额站、水运工程定额站,疏竣工程定额站整合,组建全国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隶属于交通部,并明确其职能;同时各省区(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设置统一,职能一致。

(二)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定额与造价计价依据

交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则,造价编制办法应根据近年来公路建设中累计的数据及出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有关计价依据。使定额的编制更为科学合理,保证根据定额编制的造价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水平,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打下基础。

(三)完善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依法行政才可控制

立法确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工程造价管理、监督上的权威地位。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监督上的职能,使其切实履行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有责任和义务用法律来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有法可依,造价监管才能有效实施,造价才可控制。

(四)应加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造价管理机构专业资质的管理方式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重视交通建设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和造价从业机构资质的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逐步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熟练的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队伍和具有专业资质的懂管理、会管理的从业机构,以便他们能担负起越来越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有的省已实行了造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对从业机构的资质管理,从效果上看已收到实效。要进一步与人事部门协调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确认工作,尽快建立交通建设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

篇4

    一、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

    1.1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涵义

    工程全过程是指建设工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覆盖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策划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项目融资方案分析、项目不确定性分析;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方案比选、概预算编制;招投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与决算等。

    全过程造价管理哪,是对工程进行全程造价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具有不确定性工作,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可预见的事项发生,因此,需要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系统计划与控封贡少。

    1.2全过程造价管理阶段的划分

    根据工程的实施进度及管理内容和侧重点的不同,可将建设工程的阶段划分为策划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始于策划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在项目策划基础上,建设工程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投资估算,通过编制估算文件对拟建工程所需投资预先测算和确定。从费用构成来看,估算内容包括从筹建、施工直至竣工投产所需的全部费用。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后,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阶段。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和使用安全、环保水平等,直接决定施工成本的投入。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采用方案竞选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通过设计招标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推行限额设计动态跟踪控制造价等。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对工程造价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招投标阶段形成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等,都是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做好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对于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索赔、工程计量方式的差别以及工程实施中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存在,使该阶段造价管理难度加大,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因此,,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实施阶段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进入生产使用阶段的标志。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及时组织验收,进行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最后阶段,有效控制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造价最终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代建制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代建制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全过程造价管理主要是指轨道交通工程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且本文在讨论过全程造价管理的同时,将同时考虑到各个阶段的全要素造价管理,实现工程造价的全过程与全要素的集成化管理[v8]。全要素造价管理是指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要素进行的全面综合管理。除建设工程自身建造成本外,工期、质量、安全及环保等目标的实现,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进而对工程造价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打破仅考虑建造成本的传统做法,将工期成本、质量成本、安全成本及环境成本纳入造价管理体系中,对于合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水平、保证建设及使用安全、提高环境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代建制下全过程与全要素集成化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2.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最终成本的影响仅次于策划决策阶段。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虽然费用一般只占工程总投资的2%-4%,但本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35%-75%。在设计阶段,并不只是由业主和设计单位来管理工程造价,除政府和行业协会外,造价咨询单位也是重要的管理主体。造价咨询单位通过为业主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加强业主与设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并进一步建立设计与施工间的桥梁。当实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时,工程总承包单位也是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由于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目标的实现,因此,各方管理主体应贯彻全过程造价管理思想,优化设计方案,初步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措施,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在最适宜的水平。

    2.2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建设工程承包价格、形成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主要阶段。招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的编制或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投标报价的确定、合同价的确定都是建设工程市场价格形成的主要过程。在招投标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能够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招投标阶段,各有关主体均参与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无论是业主方的招标公告、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还是评标标准,都应充分反映出对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全要素造价管理的内容,政府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也应明确对这方面的具体要求。

    2.3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也是建设工程费用发生的主要阶段;是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实现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过程。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变更与索赔、工程计量与结算等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在这一阶段,各有关主体都有各自的工程造价管理任务,承包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其施工方案应包含确保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目标实现的各项措施,并严格实施。业主方通过设计单位和监理、咨询单位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其中,设计单位主要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控制,监理、咨询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计量与结算进行严格审查与管理。

    三、代建制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

    3.1约束机制的内涵

    按经济学和管理学定义,“约束是指对被约束对象的行为加以规范,使其符合一定的方向,并将其限制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作为一种反向激励,是指政府投资单位为了克服委托关系中代建单位的机会主义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串谋等问题,对代建单位进行有效监督,运用法律、制度和道德等多种手段抑制代建单位纯粹追求自身利益,激励代建单位努力工作。在发挥代建单位积极性方面,激励和约束制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激励制度离不开约束制度,没有约束制度的激励措施就好像没有监督的权利,会引发代建单位纯粹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投资单位的利益;同样,约束制度也离不开激励制度,离开了激励制度的约束措施就会缺乏动力,直接后果就是降低甚至丧失造价管理的效率。所以,激励制度与约束制度应双管齐下、互相协调配合,使代建单位的行为选择与政府投资单位的利益最大化达成一致。但激励制度与约束制度必须适度,约束过度则激励不足,而激励过度必然约束不足,如果两者都过度则必然会消耗过多成本,应将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维持在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

    3.2代建制下造价管理约束机制的基本内容

    (l)约束机制的构建原则

    代建制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原则主要包括:

    l)依法监督原则。应严格依法执行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市场机制的建立,行政府监管机构应认真履职责和界定清晰监管方式、公众的监管渠道以及人大的监督程序等。

    2)过程控制原则。对代建制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该实行全过程的监管。即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所有阶段这一全过程。

    3)独立公正原则。严格杜绝“同体监管”,保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使监管机构不受利益驱使和干扰影响。

    4)注重效率原则。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共享监督信息,互相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力量。

    5)责任追究原则。任何参与方应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当而承担责任,保证权责对等,严格执行问责制。在代建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约束机制主要解决代建单位对工程的操作规范问题。由于工程规范问题的解决既需要外部约束的配套,又需要代建单位内部约束的完善,因此,本节拟从外部约束和内部约束两方面来建立全方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代建中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体系,以有效防止代建单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进行造价管理。

    (2)外部约束机制

    外部约束机制来自代建单位的外部,控制和监督是其核心,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单位的法律约束和监督约束。各约束方式的主要内容如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具有高度资产专用性的公共产品,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保障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制定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及政策,从制度上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代建制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的一种管理方式,必然应该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对代建参与各方行为的约束,否则将受到惩罚。因此,代建双方的法律约束机制即为这种借助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威慑力来规范代建双方行为的约束力,该机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是其它约束措施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篇5

二、我国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公路项目的增加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飞而迅速发展的。公路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投资也就随之增大。交通造价的管理工作是为了可以使投入的资金有效的发挥作用。我国也开始越来越重视这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很多省市都开始成立专门的造价管理机构,而且伴随公路建设的日益壮大起来,所有造价管理机构都会对公路建设的投资进行审核,核减了许多不合理的费用,节省了大量的国家资金,从而以更少的资金建设更多的项目。为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赁献。

然而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建筑业自身特点的影响,国家的经济体系由计划经济模式全面转向市场经济模式,旧有的交通造价管理方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市经济的需求,比如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多是采取政府定价,这样就映乏了其竞争性。如果不能紧跟交通遣价管理的发展趋势,那么现有的造价管理机构就有可能在木来的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能力。所以,我国的造价管理应该把重点放在设计阶段,充分发挥出工程造价咨询的作用。

三、交通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发展

在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交通造价的管哩部门应该借鉴国际规则,使交通工程造价体系趋于完善。通过我们对造价管理的改革和创新理念,让整个交通建设市场与国际接轨,提高整个设计施工、管理以及服务的水平。

1、实行量价分离。一般市场形成的价格部是遵循政府的指导量。包括针对工程的规模以及工程的方案,都是由政府来进行设计规范的,通过政府的审查之后确定实施。所以这其中的计价方式和方法都要与国际接轨。可以把定价的权利转让或者以一种下放的形式分配到企业当中,让企业根据自身的成本控制水准以及市场的供求来对项目进行准确的造价,政府则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利用法律和法规进行实施指导。

2、完善造价管理的规则依据。早期为了迎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已经大幅度的修改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造价管理以及定额方面都进行过修改,明确了不同投资方法的汇率变动费用,包括静态和动态投资等。另外也针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四个方面进行明确的定额费用,其目的是为了市场的平等竞争。

3、造价管理体制机构的改革。交通运输会放开,公路、铁路、航运、水运综合大交通运输格局将与世界接轨,交通的基本建设、养护、运输的成本的综合规划、研究及宏观管理将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随着改革的推进,建议设立专职机构做好这项工作以适应大交通、大运输的需要。

同时我们需大力培育造价中介咨询业的发展,协助拓宽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机构的服务领域,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与国际惯例接轨。政府可委托中介咨询机构对建设、养护、运输的造价成本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评估、审查等工作。

4、按照不同的投资主体分别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影响下,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各种投资者对其投资的效益要负起全面责任,也就是要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享受收益的权利。因此,造价管理也要适应这一市场经济的要求,本着“谁投资谁负责,谁决策谁承担风险享受收益”的原则,通过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根据投资主体的性质,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以充分发挥各投资方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对于政府投资或政府贷款项目,政府在造价管理从建设项目可研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项目管理基本按目前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

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应推向市场,由项目法人对工程造价实行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随着发展还出现特许权经营等多种投资主体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市场规则、进行监督和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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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要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和不可控因素多的特点,其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要从项目规划,方案比选、设计,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监控等阶段加强造价控制。项目的实施,是造价控制和管理的重要阶段,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重点是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的造价管理合理与否直接决定项目建设的投资、质量和工期。为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在工程实施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招投标法,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及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如发现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处理。评标专家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投标人编制的经优化的网络图施工组织及相关措施项目是否符合工程特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水平认真做好施工队伍工程筹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投标人的资质、资金等能否满足施工的要求。通过招标,对各投标人的施工方案从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分析对比,从中选出最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

2.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当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原设计不能实施或者满足工程要求需要变更时,施工单位必须阐述不能实施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意见对工程数量及投资增减原因分析,最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如变更后投资突破总概算,必须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进行概算调整。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做好设计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工作,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客观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必须规范变更手续,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的认定和费用处理原则;施工单位应按照合法的变更手续进行申报。

3.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实际测量、检验、确认,例如:基础钢筋的尺寸大小、间距的多少;基槽的宽度、深度;垫层的厚度等,这些重要的数据都是建设单位最终结算的依据,一旦工程被隐蔽之后,倘若没有进行及时的验收,在没有数据记录的情况下,会对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做好隐蔽验收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我们应当建立包括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在内的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资料库,对隐蔽工程及其变更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及时跟踪记录。虽然有些工程在事后可以进行破坏性检查,但如果能在事中做好这些工作就能避免以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4.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对工程施工和设备监造进行监理,是督促施工方和设备供应商按合同办事,并是对建设工程实行“三控制、三管理和一协调”目标控制的有效方式。要认真选择监理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理制度。特别是负责造价管理的监理人员一定要提高责任心,现场监理人员要做到“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实现“责任到人”的制度,现场监理对各自签证量真实性负责。对工程监理中的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5.严格执行项目结算程序

项目结算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为主要依据进行项目结算。在项目结算前期,建设单位从支付起扣点开始,在项目结算时按规定逐月从结算金额中开始扣回备料款,直至将备料款全部扣完为止。在项目结算时建设管理单位尚应扣留施工方5%的质保金,直至保修期满,再将质保金返还施工单位。

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城轨建设发展至今,全国各大中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均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城轨建设理念在不断创新和拓展。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81号)文件的颁布,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和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总结在城轨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中的问题和经验,我们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节约、环保为指导,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根本,以做好造价管理为宗旨的原则。现对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1.建立专业的城轨造价管理体系

随着各大中城市陆续开建城轨项目,且投资费用高,在基建中所占的投资比例也越来越大,因此,建立专业的城轨造价管理体系为大势所趋。比如,重庆市从2001年第一条轨道线路开建,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计价体系。

2.补充、修改和完善城轨有关造价计价标准、依据等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

为有效进行城轨造价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投资进行有效管理,应修改、进一步完善《重庆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1》等行业水平指导标准,健全有关城轨建设的计价标准、依据文件。

3.加强城轨造价的动态管理工作

随着城轨建设的不断发展,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出现,有关造价管理的相关文件也在不断修改和完善,其政策性和时效性非常强,因此城轨建设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我们更加需要加强城轨有关计价标准和依据的动态管理工作。

4.加强城轨造价管理的调研工作

城轨建设具有多种管理模式,各种管理模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应分别进行调研。另应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运营筹备费、工程保险费等费用、计费基数和费率进行调研,以规范和统一其计价标准。

5.规范城轨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过程

招投标也是进行造价管理的重要一环,应针对城轨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和颁布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相关管理文件或法律、法规性文件。

6.加强城轨施工过程中细节规范和管理工作

城轨施工过程中各种细节问题对投资的影响、控制和管理更为复杂化和多元化,所以,应针对城轨工程与市政工程的不同特点,并借鉴铁路系统较为成熟的经验,编制和颁布有关《城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城轨投资控制和管理办法》、《城轨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等。

7.全面提高城轨造价管理水平

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是以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它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实践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综合性学科。因此,造价管理者除应对本专业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外,尚应对项目设计内容、设计过程、施工技术、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法规等作全面的了解,并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

为充分发挥城轨项目投资效益,造价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必须全方位提高其管理水平。造价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不仅仅是靠理论,而更多的则是靠来自于造价管理者自身的素质和实践经验,尤其是在我国城轨建设迅速而有序发展的今天,从国家利益、国家经济核算及发展等方面,都充分证明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作为工程造价工作者,对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竣工后的经营效果,而对于建设管理者来说,则是取得一项合格的建设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资金的投入,使投资更大的发挥其整体效益的有效手段。

三、结束语

在造价多种管理模式并存的今天,创新造价管理模式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同时向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为其涉及到政府、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利益相关方。在轨道交通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过程中,做好计量支付和工程商洽、设计变更管理等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需要调动参建各方的造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严格的控制制度,进行全方位控制和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贺巧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J].中国建设信息2007(13)

李玉周基于成本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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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 A

交通与国民经济发展及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是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便利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居高不下给政府和纳税人以警醒,虽然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在逐渐增大,但是项目实施后,项目实际的投资和预算不相符,人们在关注工程质量的同时更加关注交通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是否得当。

1、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问题

经调查统计,在交通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管理时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忽视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没有制定详细的计划,没有明确的人员分工、责任划分,导致管理人员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管理人员肆意浪费国家资源,节约成本意识淡薄,甚至将国家财产纳入自己私囊中。发生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领导没有提前规划清楚。二是交通建设项目规划人员对工程各个阶段所需要的成本并不熟知,并没有经过实际的考察研究,脱离实际的去分配工程各阶段成本定额指标,以致一些低成本工程阶段的费用偏多浪费,而另一些高成本工程阶段费用紧缺,这些都会影响工程的总体进度和质量。三是管理人员缺乏对工程成本控制管理正确认识,认为高质量的工程是以充足的资金投入为保证的,资金充足时,成本管理控制不严,造成资金浪费,资金不足时,会出现偷工减料,投机取巧的情况,豆腐渣工程频现,导致悲剧发生。四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测不到位,流于形式,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靠人情办事情况较多,资金被一些人中饱私囊,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要点

2.1建立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针对目前工程造价管理过松,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这个机构要有控制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求从事造价管理的人员除了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外还要对经济管理、计算机技术、施工工程有全面的了解。该机构负责有效的控制项目前期阶段,严格审查设计阶段图纸,动态监督检测施工过程,严格把关项目验收投运。在项目发生偏差时及时纠正,确保能够将投入该项目的资源充分利用,达到项目建设的最初目标同时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2.2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决策部门的专家组在工程的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对建设标准、建设地点、路线走向和投资额度进行初步估算。这个估算过程对工程造价的高低起着关键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各个建设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成本指标确定是否科学合理。统计资料显示,工程决策阶段对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影响程度可达到50%-90%。所以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在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应该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对交通沿线的自然条件进行仔细的勘查,针对不同的自然地域条件选择合适的软基处理方式,并注意造价的浮动,防止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二是选择合理的建设标准,标准定的太高会引起造价大幅度增加,否则会不能满通的需求。三是慎重选择交通路线走向,要考虑沿线的特殊路段,多做方案进行比较,防止出现因线路走向的改变引起工程的重复施工。四是要深度调查征地赔偿相关问题,对该项费用进行合理的估算。

2.3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的另一个关键是工程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在进行前期设计时,要能够在重视技术的同时树立经济核算的意识,和工程经济人员加强联系和配合,结合国情联系实际,克服保守浪费的传统模式。在设计过程中不断的进行工程造价估算的分析对比,不断优化设计方案,能动的控制造价。

2.3.1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设计招标和方案竞选优化设计方案

实行公开设计招标,把竞争机制引入设计中,培养设计人员的竞争意识,增强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危机感,在多种设计方案中优中选优,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2.3.2做细现场勘察和调查工作

人员配合方面尽量和当地的市政设计院和规划设计院联合勘查,加深了解当地的市政规划以及管线布置,将交通建设纳入到规划的远景图中,深入现场,搜集一手资料为后期设计打下基础,为造价控制明确思路。

2.3.3 提倡限额设计和鼓励优化设计

限额设计是指初步设计要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再根据初步设计的总概算进行,环环相扣,以使得总投资限制在批准的限额内的基础上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要求。加强设计人员培训,培养专业设计人员和造价人员的节约理念,不断的通过对各类资料的反复研究,精心设计,选择最优的方案。

3、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影响交通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因素较多,不可能面面俱到,最主要是分清哪些是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且可以通过主观努力能获得实效的的因素。然后将资源整合,提炼分析,为工程施工量身定做工程项目管理方法, 这样才能让有效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基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造价控制。

3.1加强施工招标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交通建设项目实施施工招标的出发点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来选择优质合适的施工单位,从而控制工程造价。所以要制定严格的招标管理体制,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进行,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制裁,选择真正有实力的施工单位来施工是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

3.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始终,包括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管理。合同的备案审查的严格与否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逐条审查,看其是否和当今的法律法规相符,而且要与招标时的要约和承诺相一致,同时要在合同内或者合同附加条款中列明合约履行检查监督制度,加强监督的频度和深度,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防止返工造成的造价增加。

3.3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需要对最初设计进行改动的地方,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提高工程造价,因此对图纸审查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最好进行三方会审工作,尽量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否则若在施工的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容易造成工程造价的浮动。尽量将设计变更提前以减少损失。对于变更较大的地方,要先进行造价估算和方案可行性论证,并且根据规定的合法的程序进行手续的报批,只有签发变更文件后才能进行工程的调整。因此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避免因变更造成建设规模扩大,建设标准提高、或者增加建设内容。

3.4 实行动态管理工程造价

交通建设项目周期长的特点会引起计价的多次性和浮动性,项目的总造价会随着建设过程各阶段性造价浮动,所以要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将设计图纸和现场施工进度进行对比,发现不相符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同时随着施工过程的深入,设计阶段没有考虑的因素,进行及时的修正,因此动态管理工程造价是控制造价的必要手段。

3.5 加强计量审查, 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监理按照合同进行准确的支付,将施工现场的高估多算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

4、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待验收合格之后,开始竣工结算阶段,这个阶段是造价控制最后一个阶段。搜集整理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变更的资料以及国家相关条款,对工程的立项决策、资料完整性、计费、工程签证、变更设计、索赔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进行最后一个环节的造价控制。

5、结语

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人民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也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而交通建设项目的造价问题也涉及到国家资源的利用率和每一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工程造价管理涉及面广,实施起来较为复杂和困难,但是只要从建设各个阶段进行扎扎实实的管理控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是可以实现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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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燕玲. 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J]. 现代商业,2011,05:152+151.

[3]黄闻,余伶伶. 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造价控制的关键点[J]. 江西化工,2011,01:14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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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施工合同价款的组成、确定与支付,只要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本着平等互利,双方协商的原则,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认真详细,明确约定各项条款,并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实现各自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组成

施工合同价款是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造价。轨道交通工程的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4部分组成。它是以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工程地质资料、测量网络图,并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计算原则计算的各类工程实物量为基础,按有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及计算标准计算或自主报价确定的。

对于合同价款总额的计算,国家计委等部门在《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实行什么工程用什么定额的办法。”各专业部门结合专业特点补充制定的预算,应具体明确适用于什么工程,以便有关单位采用。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各专业部门结合专业特点补充制定的预算定额,仍应按间接费定额的管理分工,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对于实行招标投标承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对各项定额可适当浮动。这里所指的浮动,一般是对间接费而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情况和自身的实力可以降低取费标准或承诺其他优惠。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时,应根据招标文件写明如下内容:①工程量计算依据的图纸、设计说明、采用的计算规则;②工程项目价款计算采用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配套的间接费定额名称;③如果承包方对间接费定额承诺浮动的话,应具体写明如何浮动等;④补充缺少定额项目的原则和方法。

2 合同价款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工程结算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的结算办法;也可实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按工程概算包干等办法”。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按规定对合同价款进行约定。约定合同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1种形式是由甲乙双方编制建筑施工图预算,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以审定后的工程造价作为确定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这是由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共同确定合同价款的形式,也就是可调价款施工合同价款的组成确定调整和支付方式,一般在议标工程中用得较多。

第2种形式是根据建工程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其标的和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书提供的实物量清单以综合单价形式编制。其中材料单价采用项目所在地价格管理部门的信息价或市场价编制;标书中还应列入风险费、技术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和优良工程补偿费。其中“风险费”主要是中小型工程实行固定包干时考虑的市场材料价格、人工费波动所造成的影响。“工期补偿费”是指合同期在工程定额的基础上压缩一定限度时考虑的赶工费。“优良工程补偿费”是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按国家工程质量等级,经验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时应考虑的补偿和奖励,一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这是工程通过招标投标,甲乙双方确定合同价款的形式,也称为固定单价包干形式。任何施工合同均可采用上述两种形式之一,但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中应写明如下的内容:

(1)约定本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预算定额和相应估价表的名称和颁发部门;执行各种取费名称和颁发的部门;参照的材料价格和部门;人工、机械费调整文件名称、编号及部门;其他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名称和颁发机关。

(2)约定本工程造价的方式:约定方式是按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共同审定的工程预算,还是招投标工程定标的价,并应把标的或预算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约定本工程造价的调整方式:约定调整方式是实行投标包干固定价,还是执行预算加签证的可调价。若执行包干固定价,一般应考虑一定比例的包干系数,以应付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等因素;若执行可调价,合同中应写明可调因素,如材料代用、现场签证等。并对这些调整的有效性作出具体的规定。如能在施工合同中写明这些内容,则对双方以后的合同履行和办理结算均作出明确的规定,给合同价款的调整也提供了依据。

3 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的调整是有条件的可调价款。国务院在《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规定:“属于包干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国家规定的材料设备价格调整、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包干范围之外的设计变更很多,如地质资料的不太准确造成的超挖或地底断层、溶洞等需要的处理均属于这个范围,还有施工场地的狭小和施工条件的恶劣所引起的材料二次倒运、材料变更代用等等。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写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①因设计图纸修改引起的实物量变化;②经审核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③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增减;④招标文件认可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⑤招标文件认可国家或地方的费率计算调整。

对于执行固定价的招标投标工程,还应补充如下内容:①招标方提出的工程实物量与工程实际不符的;②工期在18个月以上且风险费未列入合同价的。这些因素的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般是难以预见的。

因此,只有明确上述可调因素,分清双方的责任范围,才能有效地避免纠纷和相互扯皮。在合同中规定了可调整因素后,合同价款的调整,可用单调法和系数调整法两种方法。

单调法是指在组成工程造价的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和取费标准有较大变化时采取的单项调整。施工合同如执行这种办法应约定可调内容的名称,有无幅度限制,调整的依据及其颁发的部门。

系数调整法。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综合不同类型的工程加权平均计算的调整期工程造价费用与基准期工程造价费用进行比较,制定不同时期的调整系数,用以调整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中如执行此种办法,承发包双方应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工程采用单调法的较多,其主要优点是与工程结合紧密,因而结算也比较准确。而系数法因工程的个体差异较大,不如第1种方法切合实际,因而用得较少。

4 工程价款的支付

取得工程款是承包方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的合法权利,支付工程款是发包方享受了规定的权利后应该承担并履行的合同义务。工程款的支付是轨道交通施工合同的重要履行方式。工程款一般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结算尾款,还有留取的保修金。

4.1 工程预付款

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承包时,因开工前乙方需要备料、订购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和其他工程准备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按国家规定,甲方可在开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也可以分批付给,并在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预付款额度时起,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材料所占比重陆续扣回。

4.2 工程进度款

该款是按月支付的已完成工作量的价款。一般是承包方每月底向发包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月报表,经审核后按核定的工作量支付工程款项。

4.3 竣工结算尾款

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按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一般应在合同中约定送交时间和审核时间,经双方核算认可后加盖公章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工程造价即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甲方在支付结算款时应扣留约定比例的保修金。

5 结 语

综上所述,工程价款的支付应写明支付的期限,包括预付款的付款期限、工程进度款付款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款付款期限、剩余工程保修金退还期限等。还应考虑甲方一时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停工索赔,最好是与乙方协商,达成协议,明确列出在几个月内不计该项索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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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原则

交通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原则一般我们要遵循技术要适当,安全标准要可靠,主次要分明,一定要把工程建设的初期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要降下来。同时交通工程建设要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和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这样就会有利于资金的筹借,同时还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对建设规划线路要尽可能沿线城市道路,有利于减少拆迁工程量的基础处理,同时还要有意识和计划的与现有的旧城改造相结合,降低投资水平。

3交通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目标

在交通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全方位采取相对专业而且是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来保证交通工程的施工完成与交付。工程造价监督管理需要我们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原因就是在保证质量可靠的前提下,对交通工程实施成本控制,做到经济最大化,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样对提高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才能有序、正常、规范化运行。

4交通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措施

4.1实现招投标阶段中的管理。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招投标阶段中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要想做好交通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就必须做好这一阶段中的监管,在规范性与招投标方式的科学性方面,不断推进合理最低评标价法,同时要保障公正与审慎,避免低于成本价中标,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要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不断透明招投标活动,减少合同纠纷等,确保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2做好施工中的造价管理。在施工中的造价管理一般体现在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选择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还有就是尽量减少设计图纸的变更,对于涉及到的费用变化的设计变更,需要得到相关部门及监理的共同认可。除此之外就是加强现场签证的监督与管理,主要是工程技术人员要与工程相关的会计人员做好配合,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4.3做好成本计划的实施。在交通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分包成本和责任成本的情况后,我们要把总成本进行控制,分成两个小部分,区分的标准是项目成本的可靠性,其中可控成本是控制的主要内容,它是在工程开工前对对施工条件、组织等的基础上决策,所以制定一个成本实施计划是对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4.4做好对工程造价的审核。由于现在的工程施工每个部分的施工难度施工条件不同,就会出现成本的增加,所以要对这部分的资金进行审核管理,及时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4.5加强材料采购和管理。在具体的施工中我们要尽可能地对材料实行计划、供应、结算、调度等的全过程统一。进一步做好材料质量、供应进度的检验与监督,以及对现场设计和施工现场变更材料的管理,减少不合格材料和材料变更引起的经济损失;还要做好对入库材料的验收、清算及保管,实现材料零库存,降低材料的管理成本和采购单价,减少材料消耗损失,减少材料采购成本。

4.6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交通工程中施工的合同体现了参与者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项目参与者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管理的法律依据。要对招标文件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原则和合同条款不断进行改善,以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对工程造价影响大又不可控或者难以确定的因素进行包干,对难以计量的措施性项目“以项”为单位进行综合合价包干,激发承包商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4.7做好竣工结算中的造价管理。在工程竣工之后,我们要对结算进行全程监督。首先是对工程量中的每一个阶段的费用计算判断是否合理,其次是在结算中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过硬。同时对发现的不合理的造价计算问题要及时指出,避免造成投资浪费的问题,确保真实有效,依据明确。除了做好上面的几个措施之外,我们还要做好当遇到造价纠纷出现时,还要有条理地协调造价纠纷产生的矛盾。具体的可以采取要对纠纷双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对矛盾较大的工程,同时分别找双方了解情况,核查事实,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找准纠纷的主要问题,然后我们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以双方确认或协商的价格确定,对有争议的洽商,一定要找知情的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三方对证,签字确认,力求实事求是,合理合法。

篇10

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至关重要,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工艺复杂、周期长、项目大,且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路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都需要资金的投入,所以在造价管理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它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个特殊性的难题。科学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是公路工程项目的重点,下面针对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现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一、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加快了发展的脚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共工程项目从开始到项目验收,都涉及到资金的投入,整个过程中用于公路建设的所有资金就是公路工程的造价。2007年,我国颁布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作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工程实践过程中,仍然出现很多问题,许多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工程造价管理不规范。

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从项目决策到项目完成整个阶段的资金投入都应该控制在批准的金额范围内,并且对于出现的偏差给予及时的纠正,做好项目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公路工程建设中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的分配,最终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理念落后

多年来,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观念落后,管理工作不能与时俱进,而是停留在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指令性和工、料、机价格的静态性的基础上,造价管理时不能全面反应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不符合现有的经济体制,这样既阻碍了施工建设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合理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重点偏离实际

现如今,在我国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工作重点偏向于施工过程,却忽略了项目前期的资金管理需要,实际上,公路工程前期工作是整个公路工程顺利完成的保障和前提,忽略工程前期造价管理不利于整个工程造价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因此,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缺乏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规划。

(三)公路工程造价得不到后期改进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通常以前期图纸编制好的预算为主要依据,而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得不到合理优化,致使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不能很好的衔接,工程报价管理工作贯穿公路建设的整个过程,所以工程造价的概预算不可能在各个阶段都做到完美,如果后期得不到相应的改进,则会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四)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无法满足造价管理需求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起步较晚,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中,70%以上的人员都没有获得证书,能够担当起这个过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少之又少,所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缺乏高素质的人才。

(五)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依据。但这些法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在许多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违规行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较为混乱。

三、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一)加强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全动态的造价控制

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到事前预控和事中控制工作,在做好前期图纸编制好的预算的前提下,在实际施工时,根据具体的工程施工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相应的改进,根据公路建设全过程、全动态的造价控制需求,做好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衔接。

(二)改变观念, 提高认识

新时期工程造价的管理要摒弃旧式的经济体制与观念,与现阶段的经济模式相适应。不断探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规范公路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和决算工作,改变观念,重视起项目前期的造价管理工作,工程造价管理必须能够适应新时期形式的要求。

(三)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造价工程师队伍

高素质的适用性人才是造价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工程造价管理离不开一批高素质的造价管理队伍。由于工程造价管理要求很强的技术性和实践性,所以要注重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的设计能力、管理能力和高技术水平的综合性人才,实现我国公路工程事业的发展。

(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造价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所以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中,而且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要做到环环相扣,国家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国际造价管理体系接轨,在工程造价管理工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规范工程造价管理行为。

四、结束语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在项目前期阶段到验收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不仅能够为施工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又能为社会创造价值。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时,要加强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和全动态的造价控制,改变旧式的观念和认识,加强高素质的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造价管理体系,促进我国公路交通施压的发展,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卞艳艳,高雪申,刘春秀.浅谈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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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Highway construction cost management in the early stages of the project to the acceptance stag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not only reasonable scientific cost management can bring considerable economic benefits for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an create value for society. In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cost management, to strengthen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entire process and dynamic cost control, change the old idea and understanding,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high-quality talents and improve the cos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perfect cost management system,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way traffic pressure in China, to achieve a win-win economic and social the interests.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U723.3

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至关重要,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工艺复杂、周期长、项目大,且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路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都需要资金的投入,所以在造价管理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它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个特殊性的难题。科学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是公路工程项目的重点,下面针对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现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1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加快了发展的脚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共工程项目从开始到项目验收,都涉及到资金的投入,整个过程中用于公路建设的所有资金就是公路工程的造价。2007年,我国颁布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作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工程实践过程中,仍然出现很多问题,许多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工程造价管理不规范。

2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从项目决策到项目完成整个阶段的资金投入都应该控制在批准的金额范围内,并且对于出现的偏差给予及时的纠正,做好项目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公路工程建设中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的分配,最终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2.1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理念落后

多年来,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观念落后,管理工作不能与时俱进,而是停留在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指令性和工、料、机价格的静态性的基础上,造价管理时不能全面反应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不符合现有的经济体制,这样既阻碍了施工建设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合理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

2.2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重点偏离实际

现如今,在我国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工作重点偏向于施工过程,却忽略了项目前期的资金管理需要,实际上,公路工程前期工作是整个公路工程顺利完成的保障和前提,忽略工程前期造价管理不利于整个工程造价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因此,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缺乏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规划。

2.3公路工程造价得不到后期改进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通常以前期图纸编制好的预算为主要依据,而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得不到合理优化,致使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不能很好的衔接,工程报价管理工作贯穿公路建设的整个过程,所以工程造价的概预算不可能在各个阶段都做到完美,如果后期得不到相应的改进,则会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4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无法满足造价管理需求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起步较晚,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中,70%以上的人员都没有获得证书,能够担当起这个过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少之又少,所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缺乏高素质的人才。

2.5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依据。但这些法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在许多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违规行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较为混乱。

3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3.1改变观念,提高认识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把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范围之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加大公路投资的今天,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已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应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今天,旧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造价管理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由于风险不能共担,显失公平,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必然加大。因此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势在必行。其次,公路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存在造价控制,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环环相扣,这就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再者,如何合理地确定造价,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实际上,这是对现在“重后期,轻前期;重决算,轻概算”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上,算细帐,这样做尽管有一定的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更新观念,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上来,尤其设计阶段这个关键,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2合理确定,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不可能在工程项目伊始,就能确定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造价。而是随着工程的开展与深入,使造价趋于合理,如估算、概算、预算、决算等的编制都是在不同的建设阶段完成的。因此工程造价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2.1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公路建设工程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所决定的。它不仅是优质、高速完成公路建设任务,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路建设的科学管理方法,也是合理确定造价的科学依据。

公路建设项目,由于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财物消耗大,并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即按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以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建设项目的程序化是合理确定造价的基本前提。

3.2.2以设计为重点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但必须突出重点。显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项目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3.2.1.1、实行前期阶段的监理制度

应该说这是一种较为客观公正的方法。通过设计监理的监督,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反过来,也促使设计单位改善管理,优化结构,提高水平,真正做到“量体裁衣”。

3.2.1.2、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制度

这是控制设计阶段造价的另一有效途径。实际上这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技术问题。按结构的部位或功能的不同,将资金错分为若干单元,设计人员根据限制的额度进行设计。通过这种“限额设计”,能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投资及造价,同时还可以确保重点项目的重点分项的资金投入。为推行“限额设计”必须解决设计中的技术总是有经验的设计师设计的成果往往经济而又实用;而没有经验的设计师的成果往往能用而不经济。

3.2.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应有造价工程师来完成。fidic条款中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计量与支付的权利。因此造价工程师必须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书,抓住工程量清单和计量支付这个关键环节,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每一笔支付申请,使资金能得到合理控制和正常的流动。

由于fidic条款在我国的推行,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已日臻完善。但我国目前沿无造价工程师这一专职人员,使得造价控制不尽人意,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只停留在工程结算这个环节上。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控制外,还需要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规定,收集各种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分析整理各种造价资料等,显然,一般的工程师是难以完成上述工作的。因此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离不开高额的资金投入和高端的技术投入,如何控制和管理资金投入直接关系着国家财政支出和人们正常的交通出行,所以公路造价的合理控制和管理十分必要。本文针对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探讨了公路工程造价管的相关策略。

参考文献:

[1]卞艳艳,高雪申,刘春秀.浅谈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12-14

篇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以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按照调放结合、配套改革、小步快走、逐步到位的指导思想,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1985年成立了中国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1990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1996年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已确定并行文建立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标志着该学科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学科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应该说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前苏联模式,是适应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体制,目前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目前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正常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忽视价格机制,行政干预过多。二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财政投资渠道。三是割断工程造价和流通领域价格的联系。四是缺乏信息加工和传递。五是投资主体责任制未完全建成。六是领域内的从业人员严重短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有80多万。这80多万的从业人员中本科毕业生还不到三分之一,绝大多数是大专、电大、函大毕业,有的甚至还没有专科文凭。从专业上来看,正规高等院校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毕业的还不到1%,大部分都是工程经济、投资经济、工程管理、概预算等相近专业,这些人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往往只侃在概预算上,他们不能也不可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工程造价管理。另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刚刚起步,目前取得证书的还不足1%,能够充当总经济师的更是凤毛麟角。所有这些都铸就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素质的低下,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2.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与特点

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健全和成熟。工程价格通常由市场双方自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保障工程造价的科学性,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管理方式,所以WTO并不能让每个成员接受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随着国际建筑业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已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运行,已形成了许多好的国际惯例。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在工程造价管理上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科学、严谨、完善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使工程造价从投标报价到中标后的实施,得到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这些成功的经验在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中均可借鉴。

(1)德国工程造价管理。在德国,任何一项建设工程,不论是政府的还是私人的投资项目,其项目管理不外乎是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成本)的控制,这是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不可侵害的管理,最终是达到优质的建筑产品。项目投资额(或是投资估算)的确定,必须要根据国家质量标准DIN要求,慎重地计算所需要的费用,而且必须要有一定的预测与浮动,投资一定要估计充分,留有余地,这就是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确定。确定投资额一般由社会性工程咨询顾问公司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

德国工程投资控制是动态的,影响投资的因素有设计、市场供求价格和特殊情况等。关键在于建设前期的成本确定和控制。所以,在德国凡从事工程管理的部门(机构)必须从事和参与设计审定。

(2)英国工程造价管理。英国同其他的西方国家一样,依据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不同,政府投资工程和私人投资工程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也不同;但二者之间仍然有一些相同的做法。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必须执行统一的设计标准和投资指标,工料测量师要协助建筑师核算和监控。对于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政府不干预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由于英国政府没有统一的计价标准,价格是通过市场确定,投资者一般是委托中介组织利用已建类似工程的数据资料和近期的价格及相关指数,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来确定投资估算,作为控制设计、招标和施工的造价限额。

英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是通过立项、设计、招标签约、施工过程结算等阶段性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3)日本工程造价管理。日本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市场经济机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与美国等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日本实行的是由政府导向型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坚持通过行政计划对市场进行管理,形成一套有特色的经济管理模式。日本国土交通省负责全国各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运营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国土交通省下设国土规划局、都市土地整备局、河川局、道路局、住宅局、铁道局、港湾局、航空局等机构。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土木工程,包括矿山、水利、道路、港口、环境卫生、国家机关、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项目。国土交通省大臣官房下设官厅营缮部,主要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运营和造价管理等具体工作。官厅营缮部在全国各地有派出机构营缮部计划课,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日本政府通过行政计划对市场进行调控管理的市场经济体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一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由具有专业技术的政府公务员直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等的日本特色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效地降低了公共工程成本,提高了国家投资的效益。

(4)美国工程造价的管理。建筑业是美国第二大行业,大约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近两年来,美国建筑市场的投资总额每年都高达六千亿美元。在美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业主经营所需费用,称之为软费用,主要包括基础上所需资金的筹措,设备购置及储备资金、土地征购及动迁补偿、财务费用、税金及其它各种前期费用。二是由业主委托设计咨询公司或者总承包公司编制的建安工程基础上建设实际发生所需费用,一般称之为硬费用,主要包括施工所需的工、料、机消耗使用费、现场业主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和其它杂项费用,承包商现场的生活及生产设施费用,各种保险、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因此,工程造价计价主要由各咨询机构制定单位建筑面积消耗量,基价和费用估算格式,由承发包双方通过一定的市场交易行为确定工程造价。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述几个经济发达国家的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的经验可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

三、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

1.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化趋势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化正形成趋势和潮流,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已成必然趋势,各国都在努力寻求国际间的合作,寻找自己发展的空间。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行业壁垒下降,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外市场全面融合,外国企业必定利用其在资本、技术、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国内市场,尤其是工程总承包市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企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转换经营模式,增强应变能力,自强不息,勇于进取,在竞争中学会生存,在拼搏中寻求发展。另一方面,入世后根据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我们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并能更加容易地进人国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作为一名成员国,我国的企业可以与其他成员方企业拥有同等的权利,并享有同等的关税减免,在“贸易自由化”原则指导下,减少对外工程承包的审批程序,将有更多的公司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并逐步过渡到自由经营。

2.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趋势

如今,INTERNET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已成必然趋势。作为当今更新最快的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普及应用的速度令人吃惊,而且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这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很多新的特点,在信息高速膨胀的今天,工程造价管理越来越依赖于电脑手段,其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已成为信息战。另外,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也开始被大量使用,同时还有专门从事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开发研究工作的软件公司。种种迹象表明工程造价管理将更多的依靠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

四、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建议

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将以怎样的姿态来应对加人WTO的挑战,我想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已经相继实施,相信中国建筑市场将越来越规范,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应该积极贯彻这两个法律,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国家法律只能对工程造价管理从宏观上加以规范,不可能对工程造价的各个方面都作出详细的规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自身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中国建筑业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就必须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面对变幻莫测的国际竞争市场,我们只有懂得并真正吃透国际惯例、法规、标准等,才有可能按国际惯例进入国际市场,同时受到国际法律的保护。

2.规范国内工程造价咨询市场。首先,要积极开展人才培训,提高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资质等级。其次,对现有从事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合格的要清除。最后,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积极推行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主要模式的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立在充分完善市场和工程担保制度基础之上的国际通用计价方法,也是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的主要计价模式,是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行。众所周知,“量价合一”的定额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是不相符的。然而定额又是完成单位产品消耗量的标准,它是客观的、科学的,具有法定的属性。既然定额是标准,其属性是法定的,因此定额实际上是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量标准。

4.加强项目库的组建。项目库的组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社会平均水平,一是企业个别水平,这样我们也可以避免在评标时去判断企业报价是否是低于成本报价这一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香港工料测量师协会是相当于中国造价管理协会组织,他们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参考过去的类似项目,根据经验来确定工程的造价。实践表明,这种做法是非常有效的,其优势在于,类似的历史项目资料相当丰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项目库相当完善,能为准确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可靠保证。近年来,也有许多人把神经网络理论用到了工程造价管理中,神经网络方法也就是模拟人脑的思维进行各种活动。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神经网络模拟人脑搜索类似历史项目资料,最后凭经验来确定工程造价。实际上神经网络方法与香港的模式是一样的,只不过把这一复杂工作交给计算机来完成而已,我们有必要入这些先进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相当丰富、完善的项目库,这恰好也是我们所缺少的。

5.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才培养。目前我国的造价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造价工程师还不能得到国际互认,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上承揽业务更有困难。我们之所以与国际同行相比较缺乏竞争力,除了体制问题外,归根到底是个专业人才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培养更多的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造价工程师。

篇13

国外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在16世纪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使劳动规模日益扩大、劳动分工与协作既精细又复杂的基础上,出于对工程建设消耗的测量与估价的需要而产生的,经过了40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其基本模式是造价人员依靠多渠道的工程造价信息和有章可循的计价依据,使估价贴近市场实际,政府对工程造价进行行之有效的间接调控,在项目实施中对造价实行以市场为中心的动态控制。

1.1美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大部分州设有工程造价协会,从事研究分析工程造价信息,并定期,供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计算工程造价时参考,同时为建设市场提供造价服务。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

1)重视建设项目的前期投资控制。项目投资者拟建一个项目,都有一个关于投资控制的设想,然后委托工程造价协会研究论证编制投资分析报告,由投资者审核认定即可。

2)顾问公司造价专业人员独立估价。除了表现形式具有规范化要求外,编制估价时所执行的程序、采用的方法、引用的价格参数以及计算依据没有强求一律,而是由估价师自行独立判断,十分强调各自的“可信度”。

3)重视全过程造价控制。建设项目管理一元化,从工程方案选择、优化设计、施工组织等各阶段的造价控制,业主只委托一家顾问公司来全面负责。保证前后工作的各环节衔接一致与协调呼应,这样也容易分清责任。

4)社会服务功能强大。社会上有专门的估价公司,有专门编制造价资料的商业性公司,有社会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有从事公益工作的造价协会等,它们均可提供工程造价服务。

1.2德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1)德国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作为首要问题,项目投资估算的确定是根据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该标准规定在计算所需费用时,必须要有一定的预测与浮动,由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根据各自掌握的大量已完工的工程数据,结合建筑市场和材料市场的发展趋势,应用相关软件,严格、准确地计算投资额。工程项目投资额确定后,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地按照投资估算(概、预算)执行,不能随意修改和突破。

2)在德国普遍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企业已能按经济规律、价格规律、供求规律等办事,从而不会出现随意压低造价的情况。另外,社会的监督、法律的约束使招投标中一些不正当的行为不易发生。

3)工程总造价的确定。是以过去承建工程的工程费为基础,从中抽出各工程项目的单价,加上地区差价和不同施工期造成的差价,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风险、利润、增值税等影响因素,然后确定每一个工程项目内新的各项单价,用其乘以数量即为工程合价,各项合价和即为总造价。

4)德国有很多工程项目控制行业,并且竞争激烈,各家项目控制单位均在优化设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质量、缩短工期以及科学的管理和监控手段等方面,对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以控制的成功实例和业绩争取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

1.3意大利的造价管理模式

在意大利,测量师受雇于政府或投资者,为其工程进行造价管理。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受地方政府委托,负责当地公共工程的建设工作,其中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工作性质类似于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站,是由中央财政拨款的独立机构,但不是政府机构,委员会设立三个职能部门:技术服务中心,主要工作是为公共工程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技术服务;检查中心,主要是对公共工程投资执行情况、建设标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的情况、安全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给予处理;观察中心,根据反馈的信息,对各类型、各级别的工程,按照建设标准、建设时期、建造地区的不同,分别整理,专项比较,在考虑原材料价格因素的同时形成资料得出结论,并就单项工程造价的高低、工效比等,经过统计、比较,向政府提出报告,供决策参考。

1.4国外公路造价管理现状的共同特点

1)在市场中,形成法制化造价管理模式。随着各发达国家的法规制度的完善,造价管理趋于合理,使得在市场竞争中开展的公路交通建设市场有了法律保障,能得以顺利进行。

2)通过政府授权或工程造价协会研究制定公布计价参考标准。政府制定或授权相关协会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间接约束建设单位,同时给建设者提供相应的工程计价标准,提供其参考,而不是强行干预。

3)通过健全法律,杜绝不正当的竞争,择优确定承包人。健全的法律保证了公平、公正、诚实的竞争环境,对工程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同时也保证了择优选择造价合理的工程建设者。

2我国现行公路造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建国以来的造价管理演变,1952年前,公路造价控制基本上属于事后算帐性质,但已有了人工工时定额。“一五”时期,交通部颁布了公路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已开始编制概、预、决算,方法主要为实物量法。1958~1971年由于历史原因,管理混乱,造价管理处于实报实销状况。1972年,概、预算编制办法公布,随后造价管理工作有所起步。1976年以后造价管理逐步受到重视,1984年开始编制了估算指标,出台了造价执业资格制度。1990年以后,随着公路工程项目国际(内)招标投标制度的推广,造价编制办法进行适当的改进,解决了施工企业报价不受编制办法约束的缺陷,造价管理机构主要提供价格信息、造价编制依据和咨询服务,同时对造价纠纷进行调解。

对照国外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几十年来公路造价管理发展的方向是正确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指标),由建设市场竞争定价,业主全面控制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我国公路造价管理部门目前介入的工作内容在西方都可以找到实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又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外国相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整个市场机制的运行水平还不允许造价管理过分依托市场。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个人诚信的建立,西方国家在这一方面已经花费了数百年时间。我国市场化改革才进行了二十余年,法制水平还不能保证诚信者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监控手段及措施不足,分配制度及与之配套的法规尚不足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全力投入工作(症结在于所有权的缺失)。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政府造价管理的退出,会形成权力真空,造成造价管理方面的漏洞与混乱。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政府对公路造价管理不能简单退出,而必须开展系统的研究,以把握好公路交通建设市场的秩序。

2)定额更新严重滞后,日常管理的信息化技术利用少,信息封闭,使得许多造价工作参与者不能利用已完工程的大量工程造价信息。

3)管得过多。大部分交通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定额管理、造价信息测算及公布、工程各阶段造价审查及部分工程的造价服务工作。但有许多省的公路造价(定额)站,仍承担着大量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利于造价服务市场的发展。

3深化改革,搞好公路造价管理

由于我国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改革起步不久,许多规章制度尚处于摸索阶段,还需在以后的造价管理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在改革过程中,积极开展造价管理工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把好造价控制关。

1)积极为公路建设提供服务,做好工程定额管理工作,编制工程补充定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主要依靠市场经济杠杆调节形成,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往往使工程价格偏离了工程价值。怎样衡量工程价格的合理性,只有靠工程定额。工程最低建设成本确定以及工程投资确定都离不开定额,作为造价管理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应该积极做好定额管理工作,为公路建设提供计价依据。

2)加强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的审查,明确不同设计阶段的造价对应关系,能动地影响工程设计,达到控制、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主要包括:①抓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对工程投资进行审查,使投资估算基本反映工程实际,不搞“钓鱼”工程;②处理好工程设计与工程经济的关系,严格工程设计造价文件审查、使建设方案经济合理,合理控制公路建设造价;③加大施工图的审查力度。施工图未执行初设审查和审批意见的项目,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业主单位负责解决,审批单位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3)严格工程变更增加工程费用审查,控制工程造价增加。变更设计要从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层层把关,重大变更设计方案必须注重技术经济比选,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控制变更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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