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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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8-0059-02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它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思想教育和宣传,使公民树立依法治国,并以法律的规定来规范并用法治思想来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教育活动。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在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旗帜鲜明地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并积极投身于其中,能够敏锐地意识到法律与自身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可以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深度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二、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联性
党的十以来,就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做出重要论述,明确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建设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在作用范围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在思想来源、主要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
(一)从思想来源来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其共同基础
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二者的目的均在于为青少年构建统一的精神家园,使青少年群体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导向,树立起共同的精神信仰。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与其所处社会的特定传统文化是紧密相联的。在此过程中,中华民族几千年累积沉淀的优秀文化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培育和践行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点。
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以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文化是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精神家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逐渐演化、渗透成为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为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提供厚实的文化土壤。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形成了以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土壤,也是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
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他们有着共同的思想渊源和精神目标。
(二)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蕴含了法治精神,二者存在整体与部分、包含与被包含的紧密关系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都是青少年在特定人生阶段创造、发展、认同的社会价值,其作用均在于引导青少年保持崇德重法的精神状态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塑造青少年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行为准则。二者各有侧重,法治精神侧重于从法治的社会功能、精神动力等方面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出发,总体阐明全体社会成员赖以生存发展的共同价值准则。其中,社会层面的法治价值是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搭建了整体框架。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充分说明法治精神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
(三)从功能目的上看,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价值判断力,通过对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强化规则意识,树立契约精神,砥励蓬勃向上的个人品格;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共同倡导的价值追求,满足了青少年对精神信仰的追求,指引青少年的生活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青少年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藏着内在的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契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价值力量的重要支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直以来,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成绩斐然,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问题,弱化了法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用,阻碍了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法律修养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充分解析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探索提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方式,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对接融通,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们既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理论教育,又要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实现二者的有效融通,促使二者相互转化,有效提高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和把握。
1.充分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强教师理论宣讲与学生实践养成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与践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其中理论知识的教育与学习是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基础阶段,也是提高青少年法治水平,培育法治价值与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在此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充分有效地融入到各教学环节中,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表达、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赋予其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和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使其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追求、外化为青少年的行为自觉。最后,要鼓励青少年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去体会、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进而提升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遵从生活实践的逻辑,在日常生活及其社会活动中寻找支持和证明。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排埠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高陂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棋坪中学与棋坪交警中队和棋坪派出所联动,在棋坪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46-02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治意识观念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看,培养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合格公民,进而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也经历了历史发展的充分考验和证明,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我国的实际,更是符合时代进步和发展要求的良法,宪法的这种根本地位也决定了宪法教育处于大背景下法治教育内容的核心地位,
一、宪法教育的重要性
(一)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的关系
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念、意R是法律制度良好运行的精神内核,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国家的整体法治状况不仅依赖于公民是否具备一般的法治意识,更需要具备一定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法治意识的特殊组成部分,法治意识与宪法意识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宪法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人权保障的重要精神动力。
宪法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们基于宪法精神和内容而产生的理解、认同等思维情感,是法治意识的核心和基础,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包括初级感性的宪法心理,即对宪法现象直观、具体的意识,还包括系统、抽象的宪法理论,是在宪法心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宪法的理性认识[1]。
(二)宪法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育事关国家未来法治的普及程度,在国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应做出新布局,根据教育部新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国当前法治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宪法教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育上,而宪法教育应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国家最新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下面简称“七五”普法规划)也强调了要突出学习和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美国关于宪法教育的结果是非常明显的,他们有专门为儿童准备的人权法案的儿童适用版,省去了法律一般教材的历史背景介绍和法律名词解释,为儿童提供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例如,该法案的第一条在儿童试用版里是这样讲述的:“国会不能就你的制定任何法律,或者阻止你信仰自己的宗教,阻止你说你想说的话,或者不准你发表你想发表的东西(例如在报纸和书籍中)。国会也不能阻止你和平地集会,要求政府去改变某个事情”。美国的儿童普法教育它不要求儿童理解宪法文本中的有关国家制度等复杂的概念,而是把相对简单的人权修正案告诉他们,提醒他们注意政府和司法机构不该做什么[2]。
二、宪法教育的目标
(一)了解宪法的发展过程,尊重宪法
引言
初中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这时的他们一般都具有很强可塑性,而且也有很大的求知欲望。很多学生在深入高中后将会面临很大的升学压力,这时正常的政治教学都难以取得良好效果,更不用提法治教育,这样的局面一直到大学时期都是流于形式,有些初中毕业后直接进入社会的学生,更是没有接受正规的法治学习。这些青少年都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因此加强初中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对推动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初中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初中法治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要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自身的增强综合国力,就要提升国民的综合素质,尤其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加强初中法治教育,更是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另一方面,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开展初中法治教育能培养青少年懂法、守法的习惯,提高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矫正各种不规范的行为,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当前初中法治教育的现状
近几十年来,我国不断进行普法教育,更是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已经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果,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犯罪和被侵犯的案件却越来也多,成为了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与缺乏法治教育具有很大的联系。
1、学校缺乏相应的教育制度
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但和其他课程相比,法治教育却被严重的忽略了。初中法治教育属于思想品德课程的一部分,但受长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这个课程根本就得不到正常的保障,虽然素质教育已经被倡导了很多年,但学校家长和社会还在以升学为标准评判教育的好坏。很多学校虽然开展了法治教育,但没有规范的教学内容,没有统一的法治教材,学校也不设定教学任务,还有的教师把法治课变成了自习课,或是直接变为政治课,致使法治教育的效果很差。
2、教育经费不足
法治教育工作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很多的各种投入,但因为法治教育没有列入国家的教学大纲,初中学校也就缺少相关的专项经费,致使很多有这方面教育欲望的学校也是无能为力。现在很多法治教育都是以专项活动的形式开展的,没有全面和可持续性,这也损害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效。
3、没有法治专业教师,教学方式不合理
现在法治教育还没有列入国家的教学大纲,学校也就没有配备法治教育专业教师,即使聘请了专业兼职法律教师,也因时间或精力的限制不能满足教育需要。很多普通教师都没有足够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教学方法也很枯燥,只是实行照本宣科的灌输式教育,缺少生动的案例,课堂气氛枯燥低沉。现在的法治教育只是停留在了课堂上,教师很少组织学生深入切身生活,开展课外法治活动。
4、学校、家庭与社会缺乏配合
很多中学学校都只是追求升学率,不注重学生的价值观培养和法治教育,而且校@内的风气也很乱,缺少规范的管理。学生在放学或放假时期,就需要家庭与社会的监管,但很多家长都把教育推给了学校,而且只是关注学生的文化学习。走入社会缺没有工作的青年更是脱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社会上的法治宣传还很不足,再加上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多青少年就开始误入歧途。
三、加强初中法治教育的策略
开展初中法治教育,有助于提高青少年的思想素质,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且这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必然选择。初中生可塑性强、识别能力差,还需要不断强化他们的心理、法律意识和价值观,因而加强初中法治教育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要想做好初中法治教育工作,就必须要用长久的眼光,应该从制度入手,加强顶层设计,把初中法治教育纳入国家规范的教育体系,使其更加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应该建立完善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将其作为一个重要学科写进教学大纲里,并列入考试范围,明确规定法治课程的学年、课时、每周安排等内容,要依据初中生的年龄、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编写统一规范的法治教材,可以使用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通过生动的案例更好的理解和运用,从而使学校的法治教育更加有目标、有计划也更有层次性,保证学生接受到系统的法治教育。此外,国家还应该明确规定社会上各种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合力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观念,逐渐树立对法律权威的信仰。
2、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要在各方面加大对法治教育的投入力度,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方面的支持,应该设置专项的法治教育款项,并要监督学校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应该用到组织编写法治教材及资料、培养专业人才、开展实践活动、推广先进经验等法治教育方面。政府还应该在社会上进行大力的宣传,提高社会上各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教育的关注,鼓励他们捐款捐物、献计献策,逐渐形成全社会的有力支持,保障初中法治教育长期深入的开展。
3、建设一批强大的专业师资队伍
初中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各项素质,要壮大师资队伍,逐渐配备专业法律教师,聘用那些学习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作为任课教师,充分借助他们自身法律理论丰富、法治观念强的优势,从而更深入的理解和传授法律知识,运用更加灵活的创新教学方式,激发学生们的学习热情,不但要让他们学会法律知识,还能形成良好的守法和用法习惯,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4、突出重点,密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相互配合
全社会都应该加强思想创新,积极探索出高效的初中法治教育的新方法,要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初中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学校应该注重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课堂的教育作用,要把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大对学校治安综合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家长更要言传身教,严格监督孩子的遵纪守法,社会上也要继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从而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的“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系统。
结语
总之,初中法治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作用下,让青少年逐渐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培养一批具有法制观念的有用之才,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进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刘素超.浅谈在农村中学开展法制教育的途径[J].教育与管理学报,2013(7).
一、基础教育阶段公民法治教育的现状
要想真正落实公民法治教育,我们必须要客观了解现阶段青少年公民法治教育的现状,这样,才能把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一)法治教育停留预防和惩戒的主观认识层面
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对于法治教育持认可态度。但是,大部分学生认为法治教育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严惩犯罪。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认识,笔者分析,这和学校选择的教学内容和大众观点有关。大部分学校,都会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会深刻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切实加强自我防范。从大众观点来看,很多时候,法律等同于刑法。不可否认,预防和惩戒的确是法治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依靠外力的预防和惩戒,并不是在基础教育阶段主要的目标。真正的目标是实现以内在驱动力为根本的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停留知法层面,内容缺少共同思想支撑
以原人教版《品德与生活(社会)》为例,从小学到初中,人身安全生活规则民主权力义务责任等内容安排显得零散而不聚合,缺乏连续性和统一性,缺少共同思想支撑。例如俄罗斯的公民法律教育,其共同思想就是法律的民主原则、人道主义伦理价值观。日本的公民法治教育,围绕规则这一共同思想展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后简称《大纲》)分学段制定了法治教育内容。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各个法律部门,知识量大覆盖面广。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光是了解都很难做到,知识的简单积累不代表可以转化为主观能动法律意识的养成。
(三)重知识的讲授,少活动的实践
法治的实现不依赖于国家的强制,而必须以公民对法律的直觉和积极遵守为前提。遵守法律的理由是多样化的,但是,在这多样化背后存在着某种恒常的因素,某种更为基本的力量,这就是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学校的法治教育,形式简单,教学方法缺乏多样化,许多学校的法治教育仅局限在校园和课堂之中。调查显示,教学的形式,课堂教学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主题班会和主题讲座。其他也会有法治宣传专栏、国旗下讲话等形式。从教学方法来看,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主题班会,都是以讲授知识为主,尤其是主题讲座。而法治宣传专栏,也是以法律知识呈现为主要方法。真正让学生接近法律,体会深刻的实践活动却很少。
美国法治教育强调互动与合作策略的广泛使用,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历,为学生提供实践所学技能的各种机会。比如模仿审讯和上诉,解决冲突和调解工作。尤其是社区参与,在社区的真实情境中试验、内化和运用在课堂内学到的知识,从而获得法治教育期望在学生身上培育出的技能、态度和价值观。相比较而言,我国的法治教育明显缺乏实践性,缺乏思考、商议、讨论,缺乏把所学的知识付诸实践的机会。
(四)整体有效的法治教育体系没有形成
法治教育体系包括纵向的教育阶段体系和横向的教育知识体系。当前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一般是指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两个阶段的学习。而本文基础教育阶段是指幼儿园阶段、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之所以把幼儿园阶段纳入其中,是参考借鉴了美国和台湾的公民教育,年龄下限划至幼儿园,是因为法律意识养成,幼儿阶段是非常重要的潜移默化渗透时期。
横向的知识体系,既可指内容体系,也可指课程体系。由于我们现有的知识体系缺乏共同思想支撑,导致知识的零散。我们在选择教学内容的时候,首先应当梳理现有的法治内容,围绕共同思想,按照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结合不同教学方式,有梯度、有层次的安排教学内容。例如,幼儿园和低段小学生可以采用绘本阅读和讲故事的方式,高段学生和初中生可以采用相关教材(包括视频)增加讨论、互动的方式。而在颁布《大纲》之前,法治教育没有正式纳入课程体系。如果从课程设置来讲,应当有校内课程与社会课程、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显性课程和隐性課程相结合,从而建构完整有效的课程体系,从而建立完整的法治教育目标体系。
(五)师资和教育资源保障机制不健全
据调查,现在从事法治教学的老师,几乎都是非法律院校或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初中,有专门思政专业毕业的老师执教,多为政治老师,而小学,几乎没有专职的思品教师,多由语文老师或者班主任兼职。法律知识,本身极为专业,这就对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师资上看,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很多教师自己都是一知半解,更不要说在教学方法上的创新了。因此导致在教学中无法深入浅出,只能照本宣科。而有些教师则会避开这些内容,无法真正落实教学。例如八下年级整册教材内容可以归纳为权利义务公平正义四个词语。从专业角度看,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容,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尽管教材的内容看似简单,但是,什么是人身权利文化权利经济权利?分别包含哪些?这都需要教师要有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储备。而公平正义,实质上是法的价值体现,这册内容均是法理学的知识点,也是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构成内容。而现有教师是否真正具备了专业的理解和讲授呢?
在美国,律师协会资源被带入法治教育领域,建立青少年公民教育特别委员会。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教育资源信息中心(ERIC)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支持。在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资源有青少年法制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但是,这样的网络资源屈指可数。此外,社区资源人士,例如律师、法官等,还没有进入法治教育领域。正因为如此,学校的法治教育,很难在校外开展实践活动。
二、教育现状的思考和启示
根据现有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现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主要是:
法治教育目标全面落实
《大纲》明确了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具体来看,包括了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态度目标。从现状来看,知识目标落实得较多,而技能目标和态度目标则被忽略。如何在日常教学中培养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这就要求在教学中落实实践环节,培养学生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对法律事件进行思考、要论、处理的能力。如果只注重法律知识能力目标的实现,会出现学得高大上,实际生活中却无法内化运用,最后导致学不能致用的现象。因此,教学中真正落实法治教育目标的全面实现,要从主观认识到实践运用,充分做到位。
(二)确立共同思想,由此展开教學内容选择和课程设置
尽管《大纲》有明确的目标制定,但是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课程设置上,我们依然需要确定共同思想。可以借鉴日本法治教育的做法,以规则为共同思想展开法治教育。《宪法》是母法,是基本大法,其他法律法规均是依据《宪法》而制定。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说规定的教育内容看,已经涵盖了《宪法》的主题部分。因此,我们的法治教育也可以以宪法教育为共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