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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概念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1:4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土地管理概念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土地管理概念

篇1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0-0281-02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以下简称土管专业)是横跨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区域学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公共管理专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主要为培养具有土地规划、测量、土地信息系统、地籍管理、土地规划、不动产投资与估价等基本技能,能够胜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建部门、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国土资源调查和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国土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土地经济学》、《土地管理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学》、《土地资源学》和《土地信息系统》为专业的6大核心课程。其中,《地籍管理》作为为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学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无论是在时机上还是在授课内容上,都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探讨《地籍管理》课程体系优化与授课技巧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籍管理》与专业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

1.与《土地管理学》的关系。《土地管理学》课程系统地介绍了土地管理的原理、内容和方法。在学科体系中,《土地管理学》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于管理学的土地管理原理与管理活动过程;第二部分为基于系统学的土地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三部分为基于应用学的土地管理案例分析与操作实务。在第二部分中,就主要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和土地信息管理等内容。其中,地籍管理常作为《土地管理学》教学的一个章节进行介绍。在设立土管专业的高校中,《地籍管理》课程普遍是开设在《土地管理学》课程之后开展教学工作的,因此,《地籍管理》与《土地管理学》教学关系应为细节与整体的关系。

2.与《土地经济学》课程的关系。《土地经济学》属于经济学的一个学科分支,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土地资源利用活动中人地关系(生产力)和与此相关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生产关系)的经济规律。课程研究领域涉及到土地资源经济、土地财产经济、土地资产经济等方面。从课程性质来看,《土地经济学》既是一门应用经济学、生产要素经济学,同时又是一门边缘叉学科,它与土地科学、资源科学、房地产经济密切相关。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中的“土地分等定级”以及《不动产投资分析》与《不动产投资估价》共同构成了专业人才培养的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方向的主要教学内容。因此,《地籍管理》中的“土地分等定级”教学内容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3.与《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的关系。《土地利用规划学》是强调土地利用分析与规划的课程,其主要教学内容包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制定与修编,也包含了例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规划后评价、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土地资源质量评价、规划基础数据预测、土地利用滚动调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在土管专业课程设置中,《地籍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学》一般同期开设或《地籍管理》先于《土地利用规划学》开设,其中《地籍管理》课程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地籍调查”等教学内容可以同《土地利用规划学》相得益彰,互为补充。

二、《地籍管理》课程体系优化

为处理好《地籍管理》与上述课程教学整体效果之间的关系,《地籍管理》课程教学必须进行相应的课程体系优化。《地籍管理》课程应在充分优化的基础上,分为三个主要教学部分。

1.《地籍管理》的通识教育教学内容。《地籍管理》的通识教育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在课程体系教学中,授课教师必须对一些土管专业的通识概念进行一定基础的重复讲解。“温故而知新”,在《地籍管理》课程教学中,有的教师认为有些专业的基本概念就不必再强调了,有些以前课程讲授过的内容就不必要再重复了,其实此种观念是相对错误的。“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每位专业授课教师可能在讲授同一个概念或问题的时候所处的认知角度是不同的,这些与教师个人专业方向、知识构成等不无相关。在当今广泛采用的群体式教学模式中,我们认为有多个教师重复讲授某一个特别重要的专业问题也很有必要,因为不同的讲授方式可能会有效提升更多不同悟性的学生的整体学习效果。

2.《地籍管理》的基础教育教学内容。《地籍管理》的基础教育教学内容主要是指课程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强调的一些基本概念,如:地籍的概念、地籍管理的概念以及五大工作内容等。常有教师认为这些都是一些非常浅显易懂的内容,没有必要跟学生强调,但是殊不知教师对教授课程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和感悟等做支撑,而学生可能只有有限的次数来接触相关内容。因此,强调这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有必要的。就过去多年的教学经验来看,如果不强调《地籍管理》课程中的一些基础教学内容,学生则连地籍图、基本地籍图、宗地图和宗地草图四者的异同、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异同等涉及基本概念基础教学内容都分不清楚。

3.《地籍管理》的专业教育教学内容。《地籍管理》的专业教育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对于一些属于本课程的特定内容的重视和讲授。每一门功课的教学都必须分清楚主次,突出重点。《地籍管理》课程中也是一样,虽然类似于《地籍管理》这类的管理课程感觉内容涵盖包涵很多,但教学还是应该突出重点。对于那些属于多门课程包括《地籍管理》的通识知识点,必须让学生“学而时习之”;对于特属于《地籍管理》课程的专识知识点,则要让学生“有的放矢”地学习;对于《地籍管理》和其他课程有交集或者前后逻辑关系的知识点,则要讲清楚各知识点的具体联系,让学生对这些专业问题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三、《地籍管理》授课技巧探讨

针对于《地籍管理》课程体系优化的剖析,结合本门课程的教学经验,特提出授课建议和技巧以求探讨。

1.适宜开展双语教学。鉴于《地籍管理》课程是管理学科类的综述性的课程,课程牵涉的专业术语、概念和理论知识较多,因此,适合进行双语教学来培养学生专业英语方面的综合能力。参照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的要求,可在课程中适度引入相关的专业英文文献,同时结合教师的英文讲授,来达到丰富学生专业英语见识、提高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的双重能力的目的。从笔者多年教学经验来看,现在国内还缺乏原版的英文《地籍管理》教材。同时,因为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与国外的土地管理工作的差异,能够直接在课堂引用和借鉴的专业英文文献也较少。因此,在《地籍管理》课程教学中,需要更多地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把握好一些教师起主导作用的教学环节,提升《地籍管理》课程的学习质量。

2.可适当增加实习内容。参照课程的综合教学内容,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教学章节上适当增加室内实验环节;在校园内或者大型综合性实验室完成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等实习。此外,可结合《地籍测量》等课程增加地籍管理综合实习内容。综合实习可针对学校附近的一些乡镇进行分小组调查,以培养学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技能,以及掌握土地调查、土地动态遥感监测的技术操作流程。

3.可有选择性地重点讲授。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本门课程的特定内容,其他课程虽有涉猎,但都是简短概括,因此必须重点讲解;土地条件调查属于本门课程的兴趣内容,由于包含土地自然条件调查和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两部分内容,知识点几乎涵盖物理、化学、地理、经济学和管理学等五大学科,授课教师如果能够根据此部分的教学内容来一个大串讲,则能更好地吸引学生兴趣,增强学生主动学习和研究的欲望。

4.可开展专题讲座,培养初步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学阶段虽然强调的教学重点是本科学生对专业所涉及的学科门类、专业术语等方面的认知能力,但从素质培养的角度考虑,知识不是简单地填鸭式灌输,因此,在完成课本所对应的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教师最好能够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开展某一个专业方向的专题讲座,以达到提高本科学生专业能力成熟度和综合把握能力的目的。

5.开展网络教学。当代教学当然离不开网络教学手段,利用网络教学,可以将《地籍管理》课程中的特别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制成微课,提供给学生进行课外学习。如:课程中“宗地编号的方法”中,教师可采用纸笔现场绘制,同时加上口头讲解,制成微课后,学生只要观看2~3遍就可以很深刻地理解诸如正弓、反弓、仰弓以及我国现行宗地编号等4种编号方法的异同,非常值得尝试。

四、结束语

诚然,一门课程的体系优化与授课技巧并非一成不变的,我们应该把握时代的特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建立严谨的课程教学质量要求,多进行诸如授课技巧等内容的讨论和交流,才能有效提高课堂的学习效果,突显课程的特色,为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篇2

几十年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伴随着社会经济制度不断地发展变化着,人们对传统意义狭义的土地制度理解上已经改变,注重对土地管理制度广义概念上的理解,特别是我国推行以后,农村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这一制度改变了农村旧的经营管理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国家管理制度得到重视的同时,土地也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在这种新形势下产生了新的土地发展关系。一方面土地管理制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变迁另一方面也表现相对不足的地方,其中突出问题就是农民收入增加的减缓,主要原因即是受到制度的制约,所以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我们还要进行积极地改革,解决现今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农民各项收入都能得到快速地增长。

1我国现今土地制度

目前我国土地制度已不是狭义上的概念,不是人们理解的仅仅局限于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更是一种广义上概念,实际意义上它不仅是一种法权制度,还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反映出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广义上的土地制度囊括了一切土地问题,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及土地利用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

2我国现今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1)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矛盾问题。我国《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及《民法通则》都有条例明确表明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土地所有权里的“集体”一词定义较为模糊,没有指定是哪一级别的集体,就会有土地所有者上的缺位,加上土地关系的法律法规不清晰及农民们各自的不同理解,土地权属问题更是形成了混乱的局面,农民对土地使用权上会产生许多疑问,这会直接影响到农民土地经营的热情,可能就会导致土地的荒置,土地盐碱化、沙化、荒漠化等恶劣现象逐渐加重,笔者身处内蒙古,目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矛盾尖锐,亟待政府进行来改变这一现状。2)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使用率的矛盾问题。随着科学的进步,时代的不断发展,现代农业较多已经开始采用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规模化生产加大了农业生产规模,专业化分工则是生产组织内部的资源的优化配置,两者的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进而使农业经济效益得到大幅度提升。时代变迁而目前我国沿用的《土地制度法》是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制定的,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弊端与漏洞,土地承包时在土地使用审批管理方面有所偏重,缺乏与土地经营管理有关的明文条例,土地有偿期限抵押、转让、出让等方面规定也比较含糊,对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不能起到统一规范的作用。土地归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已经不适合现在市场经济的需要,土地不能通过市场而流动,整体来说土地没有真正流转起来,应运而生了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使用率的激烈矛盾。3)农民利益与征地补偿制度之间的矛盾问题。我国《物权法》里确定对农用地进行补偿范畴主要有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农民其他方面的损失不予补偿。征地补偿是按照土地原用途的年产值的倍数来进行补偿的方式,没有体现出土地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担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从而导致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没有体现土地市场供需状况,不符合现今市场经济规律,实属不完整的补偿标准,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显得很不科学。

3讨论问题的对策并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1)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珍惜国土资源为前提,为了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快更好的发展农业经济,我们必须要制定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土地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核发证书还没得到全面的开展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政府强占土地所有人的地权,国家可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发给土地所有者地权证,对全国土地进行统一编码的工作,积极全面负责农村用地的分配、经营及管理。同时国家应建立土地调查机构,并派监督人员对土地调查机构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且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全方位且准确地提高国家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掌控。2)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改变农村用地的抵押权的现状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比如农村用地可以抵押的话,即能保证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这样一来其一可以有助于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其二可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此面对前面阐述的相关矛盾,能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在集体范围里的自由流转,以“依法、有偿、自愿”为原则,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看准时机实现农村用地在农民间的自由流转与规模经营。3)继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依据市场原则,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应依法给予公平补偿,增加农民收入,其中公平补偿是按照反映出土地真实价值的市场价格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标准制定后,还要全面考虑,即有土地用途补偿,又要有土地用途转化后的补偿差异,着实充分为农民的生产权益和发展权益着想。

4结论

结合上面的阐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与农民密不可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要切实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文中对我国目前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些许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可行的对策,希望能给有关工作人员一些建议。政府工作人员在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时,从农民利益出发的同时还要把各条款落到实处,最后达到促进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作者:韩飞 单位: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 DF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7)04-94-2

0 引言

近年来,关于我国闲置土地处置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给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闲置土地的形成,一方面使得我国土地利用效率明显降低,不利用土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闲置土地的形成也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缓慢,不利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有关政策,但是由于处置力度不到位,导致闲置土地问题依旧存在。因此,现阶段我国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将闲置土地处置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而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1 闲置土地的形成原因

1.1 土地规划不合理

土地规划不合理是导致闲置土地形成的最主要原因。政府通过土地规划的手段,对土地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然而由于土地规划手段的不合理,使得土地规划过程出现一系列投机行为,导致土地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的情况出现,进而造成大部分土地资源被闲置。

1.2 土地供需矛盾

土地供需矛盾使得大量土地资源被闲置,使得土地利用效率明显降低,进而给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而导致土地供需存在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部门地区土地管理部门受利益的驱使,将管辖的土地进行转让,目的是减少财政支出,用土地的使用权换取一些项目建设,例如将土地转让给相关企业,以换取企业的无偿修桥建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这些企业不具备开发土地资源的能力和资质,那就导致这部分土地被闲置,得不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给土地管理工作造成困扰,也为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第二,土地供应存在计划和市场两种机制,一旦两者没有达到平衡,必将导致土地供需出现矛盾,其中土地供应如果过大,便会超出了社会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使大量土地被闲置。

2 闲置土地的危害

2.1 导致耕地资源减少

闲置土地的形成使得我国耕地所需土地资源大量减少,一方面导致农业发展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给社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造成困扰。除此之外,减少的耕地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商业应用和开发,而是被大量的闲置出来,形成一种虚假的市场信息,从而给土地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困扰。

2.2 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提升

闲置土地的形成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土地所有者没有及时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这就使得用于该土地资源的项目建设工程迟迟不能顺利进行,使得社会无法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同时也造成就业机会降低。由此可见,闲置土地的形成给社会经济的提升造成严重影响,所以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避免闲置土地的形成,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3 加强闲置土地处置策略探究

3.1 做好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工作

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工作是对区域内的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从而为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提供便利,其中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内容主要包括闲置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闲置时间以及形成原因等。由于闲置土地的形成原因相对较为复杂,使得土地调查认定工作较为困难,因此在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认定时,一定要在考虑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拟定相应的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细则,从而更好地对闲置土地信息进行了解和掌握。做好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工作是处置闲置土地的前提条件,只有对闲置土地的各方面基本情况都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对闲置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从而给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 转变土地需求方式

众所周知,我国地少人多、耕地资源短缺,而闲置土地的形成使得我国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给农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解决闲置土地问题迫在眉睫,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而转变土地需求方式是解决闲置土地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国现阶段土地供需存在很大的矛盾,这也是导致闲置土地形成的最主要原因。土地供需矛盾,使土地资源的使用超过社会发展所需的量,进而导致大量土地被闲置。而转变土地需求方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平衡土地供需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3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完善法律法规是加强闲置土地处置的重要手段,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不能对闲置土地进行有效的处置,使其流于形式化。另外,在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中,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大量的闲置土地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置,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要想更好的解决闲置土地对我国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必须要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加强执法力度,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约束和处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造条件。

3.4 认清土地储备的概念

土地储备是具有政府性质的一项工作,它是指政府和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储备,以协调土地市场供需关系,使土地供应和需求二者达到平衡。然而现阶段一些商家由于没有理解土地储备的真正概念,以土地储备的名义私立囤积大量土地,这些土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开发,便成为了闲置土地。这一问题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商家没有认清土地储备的真正概念,导致闲置土地的形成,为土地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另外,我国一些媒体对于土地储备概念也是含糊不清,对商家囤积土地资源这一现象,不但没有给予谴责,反而大肆宣扬,并将土地囤积称作土地储备,使得二者概念被混淆,造成大量的土地资源被商家囤积,得不到有效、合理的利用,从而影响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因此,商家和媒体必须要对土地储备概念加以了解,将土地储备与土地囤积进行有效区分,减少土地资源过度囤积所导致闲置现象的出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5 政府对闲置土地进行收回

由于商家大量的囤积土地,使得土地不能被及时的开发和利用,不能体现其实际价值,给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影响。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商家所占有的闲置土地进行收回,同时对商家囤积土地行为进行合理调查,了解商家不能及时开发土地的原因。如果是由于资金不足而导致土地被闲置,政府可将收回的土地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资金给予土地所有者一部分作为补偿。总之,政府在对闲置土地进行收回时,一定要考虑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分析土地闲置的确切原因,在不影响土地所有者权益的基础上,对闲置土地进行收回,提高其自身的实际价值,从而给社会经济效益的迅速提升创造条件。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闲置土地处置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一旦处置不到位,不仅会降低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率,而且还会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闲置土地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危害较为严重,加强对其的处置力度十分关键。因此,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加以重视,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制定相关的调查认定细则,对其实施有效的处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另外,政府部门也应当对闲置土地问题给予重视,不断完善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降低闲置土地的形成概率,加快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给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参 考 文 献

篇4

二、“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方式

基于土地管理学课程所具有的先导作用和课程特点,在教学中应综合考虑,由浅入深、理论结合实际,多种教学手段有机融合的模式展开课程的教学活动。

(一)“图表”教学方式

“图表”教学是一种以图形、表格为材料呈现方式,展示地理事物或揭示其本质特征,以激发学生跳跃式思维,增强学生地理素质,加快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4]。该方法虽然在地理教学中应用较广泛,但在土地管理学的教学中巧妙使用后也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讲土地功能这部分内容时,针对土地不同的功能,首先给学生展现土地功能的不同图片,之后让学生指出每一种图片所表示的土地功能,从而总结出土地5大功能,并用一句话概括土地的功能即土地的有用性。这种图表教学虽然看起来简单,但通过图片的直观教学可起到让学生更直观地认识土地,了解土地的属性及土地的功能,感受到土地与人们生产活动的密切相关性,进而使学生自发地产生重视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

(二)“主题引导”教学方式

土地利用及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在具体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实践中原有的土地利用政策、土地利用规程等都在发生变更,这样就导致教科书上的部分内容与实际土地管理活动产生不一致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在教学中给予直接补充完善是一种教学方法,也可以巧妙地设置一个主题并围绕该主题让学生广泛的收集和整理资料。具体做法是先将全班学生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2-4人为宜),其次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置一个主题,围绕该主题要求各学习小组通过各种学习手段搜集、整理资料并自己动手制作课件[5],之后每一组派一位代表就所准备的内容向全班同学讲解,同时要求各小组的其他同学做记录,主要记录其他组的讲授内容与本组内容的不同之处,之后要求各小组将听课记录整理后统一提交给老师。因为面对的是刚踏入大学的一年级的学生且初次尝试讲台讲课,所以教师可根据每位学生的讲解情况给予及时的肯定与鼓励,最后就设置的问题进行统一的归纳与总结。其教学效果可达到以下几个目的:拓宽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丰富学生的知识面;客观的肯定与鼓励可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从而达到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

(三)“案例”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最早于1870年首先在美国哈佛大学兴起。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一般是基于教学的需要和一定的教学目标,由在实践中所收集或撰写的原始材料、案例报告或案例研究等组成的教学案例[4]。在土地管理学的教学中可根据本门课程的理论知识,将土地领域中发生的案例或从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中心案例库中选取典型案例引入课堂。具体做法是,把课程中的理论知识和选取的案例事先布置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预习理论,熟悉案例。在课堂上,教师把学生已经了解的案例故事情节,通过简明扼要的方式重现给学生,从而尽快引导学生进入案例的情境之中。其次以将要讲授的理论为基础,围绕提前布置的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发表自己的观点、再进行讨论和辩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始终要把握不偏离设置的主题。讨论之后,教师对学生的观点进行提炼,对达成的共识给予肯定;对讨论中遗漏和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讲解、梳理,使学生通过案例掌握理论,对理论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此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案例教学重在原理,重在举一反三,案例本身不是学习内容。

(四)“框图”教学方式

框图是用框型符号如流程图、结构图等图式,将抽象事物具体化,描述系统中部分之间联系的一种手段。“框图”教学方式可以将相对分散的知识单元进行有机融合与衔接,使学生既可以看到一个整体、全局的知识体系,又能明确各知识单元的位置与联系[6]。在内容的讲授中可使一个章节的内容,在整体框架下,沿着层次结构逐层深入细化。例如,土地管理学中土地利用管理这一章内容,共包括了5个小节,而且第一小节中包括了土地利用及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土地利用管理理论依据,使得教学内容的涵盖面过大和层次不突出,基于此在讲授这一章内容时通过拆分和归并,首先把全部内容整合成3大模块构成框图的第一层,其次根据知识结构的从属性和关联性构筑框图的第二层,第三层,逐层细化知识点,在讲授的过程中强化重点内容,第四层,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个别知识点。这样既从整体框架结构上做了全部内容的概括,又把分散为各小节的知识块,通过框图有机联系在一起,从而达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教学效果,教学框图见图1。

篇5

房屋产权是指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产权本无大小之分,只有完整或残缺与否,因而小产权房是在特殊背景下形成的一种俗称。目前,学界还没有形成小产权房统一的概念,因此,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所研究的小产权房特指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上建造的、主要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的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

(二)小产权房形成的原因分析

导致小产房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也颇多,但笔者认为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因此,本文主要从土地所有权制度及管理制度出发,来阐释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

1.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

(1)土地所有权制度: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2)土地管理制度: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2.小产权房的成因

从上述对我国土地制度的梳理可知,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并存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宪法赋予了两种土地所有权平等的自由转让权,而土地管理制度却限制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自由转让权,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丧失了土地的自由处置权和完整的收益权,致使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被稀释或残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产权的残缺,导致农村集体及农民丧失了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合法途径。国家却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在一级土地市场上将其出让给开发商,获取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处置权的残缺所产生的收益权的丧失,强烈的激励着农村集体和农民寻找其他途径以实现对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诉求,最终激励农村集体及农民群体通过小产权房的建设及转让等“不合法”的行为实现对土地利益的诉求。

二、小产权房问题解决的路径分析

(一)小产权房问题解决的具体方法

小产权房如火如荼的发展形势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部分学者认为出于维护土地所有权制度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性,认为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应该坚决抵制。另一些学者认为从目前的土地制度缺乏效率及公平性出发,认为应该使小产权房合法化。笔者以产权为分析的视角,认为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仅缺乏效率而且于宪不合,因此主张在坚持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基础上,通过重修土地管理制度,消除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制度障碍,使小产权房合法化。

1.维持现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

小产权房问题的实质是产权制度问题,即经济意义上的产权没有被正式的法律制度承认,是导致产权稀释或产权残缺的重要原因。要想实现小产权房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上产权的统一,必须依赖于政府的制度供给,而制度供给的成本将影响制度供给能否实现。保持现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不变,有利于减少清除旧制度的成本、消除变迁阻力的成本等制度变迁的供给成本。笔者主张维持目前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不变,以增加政府制度供给的可能性,以顺利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2.重修我国土地管理制度

通过上文对小产权的成因分析可知,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限制了小产权房的自由流通,农村集体及农民通过正常渠道无法获得土地增值的收益,激励农村集体及农民通过建设和出售小产权的方式来获取对土地利益的诉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必须遵循《宪法》的精神,确实落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而重修土地管理制度,既可以消除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制度障碍,又具有可行性。

(二)小产权房问题解决方法的可行性分析

笔者在上文提出在维持国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对土地管理制度的修改,解决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制度障碍,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1.重修土地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产权的实质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约束并激励着人们的行为。因此,产权的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如果产权主体的权能是残缺的,产权主体的权利将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就会降低产权主体充分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导致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根据产权理论,完整的土地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在土地管理制度的限制下,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权是不完整的,收益权不是独享的,利益在很多时候受到侵占。残缺的产权,降低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价值,导致产权主体缺乏充分的激励去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致使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因此,重修土地管理制度,赋予农村集体及农民清晰、完整的土地产权,有利于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利用效率,保证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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