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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事档案托管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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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大学生的人事档案是其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记载,下面我想就大学生在非国有单位就业时人事档案出现的几种情况以及如何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

一、大学生在非国有单位就业时人事档案的几种情况

按国家规定:目前我国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多种体制经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这些单位按国家规定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而这些非国有单位如果聘用大学生的话,只能把他们的人事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并向他们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这笔管理费用有的是非国有单位交纳,有的是大学生自己交纳。有的非国有单位为了节省一笔费用,根本就不去管理大学生的人事档案的来龙去脉;而在非国有单位工作的大学生由于刚刚参加工作,人事档案意识薄弱,再加上非国有单位“重能力、轻档案”,于是遗弃人事档案的现象经常出现。据某咨询公司最近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约有80%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根本不关心员工的人事档案,而在乎员工的外在形象和潜在的工作能力。据统计,广州市人事档案托管中心聚集了2000年以来遗弃的档案多达7000多份。

根据资料统计分析,目前大学生在非国有单位就业时人事档案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从国有单位跳槽后,自己开办公司、下海经商或从事自由职业的,人事档案从单位调出后就不再加以理会;二是大学生在非国有单位工作,由于单位不能接受人事档案,而自己一时也用不着,于是放弃档案;三是由于没有找到工作或选择到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往往不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于是出现遗弃档案现象,而且第三类人群所占比例在逐年增大,已成为“死档”的最大原因。

二、对应管理措施

社会学专家普遍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事档案的功能确实会相应淡化,“人档分离”是一种社会发展趋势。针对中国目前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广州市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人事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因为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的文件材料,仍然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大学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因此,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学生一定要“善待”自己的人事档案,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从思想上重视人事档案。一方面,大学生自己不管在何地、何单位,从事何种职业,要从思想上重视人事档案保管的连续性;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也不能忽视大学生的人事档案。在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与当地的人才市场或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挂靠手续,使学生有一个安定放心的工作环境。

(二)应及时到托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大学生到不具备人事托管权的非国有单位就业时,应及时将自己的人事档案托管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并定期跟人才中心保持联系。

(三)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没有申请待业的,人事档案将回转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放弃档案”。

篇2

独立学院已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属于民办性质,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职工采用聘用制的用人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2006]101号):“各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民办高校教师的人事档案。”独立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绝大多数托管在学院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独立学院人事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尚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这里面既有独立学院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

为使人事档案更好地为独立学院规划、预测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准确的信息,为考察、任用人才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为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个人权利提供法律凭据,笔者根据多年在人事部门工作的经历,提出一些看法和措施。

一、独立学院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独立学院普遍办学历史短,工作重点是学科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工作,教职工人事档案建设目前还是处于边缘化的地位,没有引起学院足够的重视,没有把档案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人员、经费、管理还不十分到位,档案管理制度没有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独立学院人事部门没有完善的归档制度和章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部门又缺乏有效的控制和制约机制,使得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存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不能适应独立学院对人才队伍的考察选拔、规划预测、开发利用等工作的需要。

2.人事档案材料记载不连续、缺乏完整性

独立学院聘用的大多数是青年教职工,有些教职工毕业后到外企、私企等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工作了几年,由于这些企业本身人事档案意识就非常的薄弱,存在“人档分离”的现象,没有对职工相关材料进行归档,造成了档案里没有对其毕业后工作的工龄、业绩、职务、职称等经历进行延续的记载,无法体现其工作业绩和技能水平,致使其到学院工作后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聘任或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3.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收集、鉴定等日常管理不到位

独立学院人事部门一般不配备专职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对人事档案的鉴别特别是档案价值的鉴别缺乏专业的档案知识,致使该归档的材料没有归档,不该归档的却归档,导致人事档案比较混乱,材料缺失或不够准确。

独立学院广大教职工对人事档案归档内容、管理范围更是缺乏了解,不会主动向人事部门提供个人材料,导致符合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不全,常造成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形成诸如年度考核、职务提拔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材料、工资调整材料、后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材料、入党材料、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体现个人经历和水平的重要人事信息档案材料缺失。由于收集、归档工作不扎实,反映教职工教学工作、科研成就和个人专业特点的原始材料不全或遗失,将导致教职工部分历史经历产生空白的严重后果。

4.独立学院(托管单位)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之间的矛盾

独立学院(托管单位)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空间上的距离使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

其一,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沟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是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对独立学院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但由于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单位之间的联系非常少,缺乏协调沟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被动地等待独立学院上交档案,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移交制度。独立学院有许多应当及时归档的材料比如学历的变化等,往往不能及时归档,甚至不能保证一年归一次档,不利于人事档案的及时更新。

其二,档案管理与利用产生矛盾。由于空间的距离和档案管理技术的落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无法为独立学院提供及时、方便的档案利用。人事档案的最终目的在于利用,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目前开展人事档案的服务只限于收集、整理、保管、转递、开具档案证明等,并且是原始的手工管理,对信息的查询依旧是人工查找档案实体,没有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量大,效率低。独立学院需要利用教职工档案时,凭单位联系函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部门办理,远距离的、频繁的来回查询,对学院来说既低效又花太多的精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只是被动的存档管理,不能对委托的独立学院提供主动的、个性化的服务,在人才选拔、培养、开发及预测上无法为独立学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1.独立学院人事档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独立学院领导要重视人事档案工作,人事档案是人才开发的重要资源,是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职务、职称等方面的真实再现,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在独立学院发展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独立学院要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工作,可根据独立学院自身的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细则》、《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及《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出适应独立学院特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合理的、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这样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就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既维护了档案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让独立学院的人事档案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2.加强人事档案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

独立学院人事部门应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把加强档案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学院刊物、网站等多种媒体对教职工进行档案知识的宣传,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了解人事档案制度及条例,了解哪些材料应归档,使教职工自觉地配合人事部门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经过不断的宣传教育,使档案意识深入教职工心中,化为自觉的行为,为人事档案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使档案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3.加强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人事档案工作需要依靠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做好。笔者从事多年的独立学院人事档案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从来没有联系过独立学院,没有就档案工作进行过交流、讨论,只是坐等独立学院上交档案。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联系,召开工作会议,就人事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把档案工作做好。

4.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独立学院档案事业的发展前景,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就显得十分重要。

由于独立学院的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以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必须包括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独立学院二支队伍。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必须高起点、高要求。这支队伍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精通档案学知识,熟悉档案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独立学院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思想。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信息技术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既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又懂得信息技术的复合型档案管理专业人员。

另一支队伍建设是独立学院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首先,独立学院应充分重视这支队伍的建设,在人员配备上,最好配有专职的档案人员。即使是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也应保证他们有充足的精力放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其次,应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才能保证档案收集、整理的质量。

这两支队伍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地深入到各独立学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去,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一方面使独立学院档案归档工作做到正确、完整、规范;另一方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在业务指导的过程中会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使他们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第三方面,这给双方提供了一个思想沟通、工作协商、信息反馈的平台,通过双方的互动协作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好。

5.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独立学院在人事管理工作中随时需要查阅、利用教职工档案信息,以便对教职工作出及时、正确的评价。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仍然使用传统的服务方式,需要独立学院派人前来查阅档案,则费力费时,很难满足独立学院人事管理的需要,这也使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受到限制。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与时俱进,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利用信息技术,把传统纸质的人事档案,制作成数字化的人事档案信息库,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独立学院可以通过网络对人事档案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查阅,实现远距离地对人事档案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省时省力,这样可极大提高人事档案利用价值。因此,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人事档案管理软件,建立人事档案信息库,将是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1]杜玉兰.论人才流动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的新问题与对策[J].北京档案,2012(6):36-37

篇3

人事档案制度是单位将新录用人员的档案,统一寄存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管理的人才服务机构,由其代为管理,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时,到该人才机构办理。人才档案制度的优点主要有:

1.减少人员录取、流动等行为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医院人事工作效率。

医院采取人事制度后,人才服务机构在一定区域内保存有医疗行业所有新录用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求职人员的档案。在该地域内,办理人员录用、流动等工作中,不需要进行档案的传递等过程,甚至不需要重新审阅档案,只需办理基本的人动手续,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与资源,提高了人事工作效率。

2.简化了人才管理与流动程序,有利于人才交流与发展。

在传统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下,有时会出现医护人员有调动意向,但所属单位不同意医护人员的去向选择,通过拒绝传递档案的方式,强制医护人员留在本单位工作的现象。这既不尊重医护人员个人的意愿,也在医院内部形成矛盾,不利于人才流动和医院发展。而医院将人事档案寄存在人事机构,人事机构对人事档案只有管理的义务,没有限制档案传递的权力,当医护人员和其他单位完成双向选择时,只需要办理调动手续或签订工作协议,就可以完成人动的过程。

二、对医院人事制度的几点建议

随着人事制度的进一步推行,用人结构的不断变化,与实行人事制度的初衷相比,医院人事档案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人事机构与医院职责模糊、衔接不紧,在具体操作实施时没有落实协调机制,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档案管理的条件及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材料散乱无章、杂乱无序,利用极不方便等。针对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实行以下措施对提高人事档案制度深有意义。

1.转变思路,规范档案管理操作程序。

认真制订实行人事后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人事人员人事档案目标管理方向,实行人事后的医院人事档案工作须由医院与人事档案机构合作才能完成,这就要求双方在管理工作上观念要有所转变。医院要积极配合人事档案机构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人事档案机构也不能仅仅停留在保管档案上,双方都要在档案管理方面做好协调工作,制订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明确医院和人事档案机构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着力解决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程序不规范、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弄清楚哪些是机构的职责、哪些是医院的职责,明确收集归档时间、归档内容和归档范围,建立健全一整套包括材料收集、人事档案保管与保护、鉴别、查(借)阅、转递、与人员和医院定期联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管理。使医院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的方向逐步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大力宣传人事档案机构及其职责范围,实现人事人员的知情权。

加强对人事人员的宣传力度,切实执行现有规章制度,将有关人事档案政策和规章制度让人员知晓,让更多的人知道人事档案机构及其职责,人事人员档案管理原则、管理范围、对象及转递、收集、整理利用规定等,让更多的人事人员了解档案托管的实际意义。只有将人事档案托管在人事档案机构的人,才能享受到某些应有的待遇,如身份保留、工龄连续计算,转正定级等。在一定范围内将不属于保密范畴的档案内容向人员公开,实现公民知情权,让当事人对自身的档案状况有清晰的了解,认识到档案是自己的业绩、信用等方面的一个体现,逐步改变人员对档案的神秘感和漠视感,增强人员的档案价值意识,提高对人事档案的重视程度,从另一方面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3.重视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

篇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

二、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乙方在托管期间,其本人发生因病及伤亡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托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甲方之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单方终止合同,脱离托管关系,托管费不予退回。

六、在托管期间,如乙方由于调动原因需要调阅档案或转至其他单位,需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甲方才给予办理阅档或转档的有关手续。

七、本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八、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托管费除按规定交纳托管费外,每人每日加收滞纳金_________元。

九、乙方如变更地址及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联系。如不及时,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单方或自动终止时,托管关系自然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5

关键词 退休人员 档案管理

一、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退休人员档案是由证明其个人经历、职业能力、工资水平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组成,是历史、全面、真实反映退休人员情况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国家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各省(区、市)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当地《档案管理条例》分别出台了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而明确了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主体、条件、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岗位设置、档案材料保管等程序和档案利用流程。

(一)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需要

按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设计,用人单位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不宜再承担管理社会保险对象的日常工作,建立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既是管理链条的重要环节和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基础,也是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完善的配套设施。

(二)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和破产兼并企业的增加,一些企业退休人员会失去原单位的依托。如果不建立公共的社会档案管理机构,既不利于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也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果实现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统筹管理,就会减少因企业倒闭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压力,保证国家的政治稳定。

(三)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轻装发展

实行人事档案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一旦因达到退休年龄退出劳动领域后,将人事档案转移到相关社会托管机构,打破了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也就打破了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破除了退休人员由传统的“单位人”“一包到死”的观念,真正实现与企业脱钩,可有效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让企业从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解脱出来,促进企业经营发展,防止出现企业越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压力越大的局面。

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有利于增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服务功能,有利于真实反映退休人员的情况,保障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各地已经加大了对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力度,但在档案管理制度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发达地区在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方面较为先进,而有的落后地区、小城镇等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影响了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整体发展;又比如有的管理部门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对退休人员的资料收集不完整,在档案管理制度中对档案借阅、保密、利用等方面没有进行规范化管理,导致档案混乱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档案移交接收管理不规范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分别由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市(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等承担,并由各级各类企业的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指导。综观各地管理办法,均要求各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单位尽快完成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不够规范,导致退休人员档案材料不齐全、档案分类混乱、缺少关键材料等现象十分突出,不仅影响了档案利用,也容易引发关于档案管理的纠纷。

(三)档案托管机构工作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由于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建设衍生出来的配套服务工作,但由于退休人员数量多、专业性强、档案利用量大,需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投入。由于种种原因,作为公共服务重要组成部分的托管机构一直没能纳入机构编制、财政部门的管理,其正常的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一直靠收取托管费来维持。2015年国家取消档案托管费收费项目后,一些托管机构面临经费无源的严重问题。有些社会化档案管理机构也就以种种借口拒绝接受新退休人员的档案,给档案的社会化管理带来不和谐因素。

(四)档案利用率低,检索效率低下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办理复查工龄、工伤转退休、更改户籍信息查询、经济房及拆迁宜查询、提供退休人员补办《退休证》材料、为退休人员医疗清算提供材料、提供退休人员子女入党与参军政审材料、办理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等方面,涵盖的内容较广。但由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不规范,加之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薄弱,导致档案利用率低下,档案查阅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是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大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力度,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把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转变为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二)加强宣传,提高对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认识

有关部门应加强《档案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档案管理部门、企业、退休人员对档案管理的认识,营造人人懂档案、人人关注档案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及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应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强化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接收工作,从而在企业退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退休人员档案频繁移交的形势下,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转变档案管理观念

进一步转变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观念,把以往的管理意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提高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发挥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对社会和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的重要作用。

(五)建立专业的退休人员档案管理队伍

由于这种社会化托管机构是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人头经费的情况下开设的,可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责任心的大学生,通过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也可以通过在系统内部选择具有较强责任心,且具有档案管理经验的人员充实到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并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使档案管理人员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管理水平,更具有甘于寂寞、默默奉献、热心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品德,更好地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方面的服务工作。

四、结语

总之,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及相关经办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⒖嘉南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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