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7: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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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晨静.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分析[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3):92-96.
[4]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70.
[5]于天龙.学会关心:与内尔·诺丁斯对话[J].全球教育展望,2010,(11):10-13.
[6]内尔·诺丁斯.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M].于天龙,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32,42,1,2.
[7]侯晶晶,朱小蔓.诺丁斯以关怀为核心的道德教育理论及其启示[J].教育研究,2004,(3):36-43.
尽管现代学校的进步在于以新的人性假设为基础,实现了对大多数人的道德教育,但是,现代学校依旧面对古老的道德教育难题:道德是否可教。现代学校进行道德教授所预设的人性基础及使用的手段,只是为了方便达成它所追求的现实目标,即对人行为的规范和控制。而着力于此目标是以放弃仰望更高的道德,以及偏离道德教育的真正目标为代价的。因此,人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学校道德教育的限度,并为人更高的道德追求和道德需要开辟空间。
古希腊的柏拉图把闲暇分为四层含义:空闲;从活动中获得自由;一种自我控制的自由状态;休闲的状态。一般说来,闲暇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时间空闲、活动自由、精神悠闲的存在方式。通常,社会学家把闲暇作为时间概念,个人时间分为个人必需时间、工作时间和闲暇三部分。个人必需时间通常包括:睡眠、用餐、卫生、健康等时间。闲暇是除了工作时间和个人必需时间之外的个人自由的可支配的时间。
本文中闲暇有三个含义:一是时间层面的,指闲暇的自由的时间;二是活动层面的,指闲暇的实践活动;三是精神层面的,指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的心理状态。闲暇有三个特征:第一,闲暇是一种精神态度,是人所保持的平和与宁静的心理状态;第二,闲暇是一种为了使自己沉浸在自己所从事的活动中的机会和能力;第三,闲暇是一种自由自在的存在方式,这种方式是在社会规范内的自由。从时间上说,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本身就是财富;从活动上说,闲暇活动具有相对性或结构性,也就是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性;从精神层面说,闲暇是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体现。
不管是从时间层面、活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来看闲暇,闲暇之所以为闲暇的根据就是自由。从时间层面看,闲暇是除了满足生理需求和工作以外,个人可以支配的自由的时间,自由的时间才使得个体得到充分的自由的发展。从活动层面说,闲暇是在自由时间内,由个人自主选择从事的活动,自由是闲暇活动的必需条件。从精神层面说,闲暇是一种自由的心理状态,是一种自由的存在方式。所以,闲暇的本质是自由。
但是,自由是有限度的,个体生活在社会中,个体是社会中的个体,个体在不断追求自己福祉的过程中,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为此,社会建立起一套制度体系,来保护生活在其中的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任何个体侵害了他人的利益,社会都有权利制裁。这并不是说要限制个体自由,而是说在不对他人造成有害的影响的前提下,个体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如果个体的发展对他人的发展造成了潜在的危害或者现实的危害,但没有触犯法律,那么冒犯者应该被正当的惩罚和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因此,闲暇的本质是有限度的自由。
二、闲暇自生命诞生之日
就与道德教育相识
劳动创造了人,但是并不完整。史前人类在满足生存需要的时候,同时也在游戏、玩耍。托马斯•古德尔认为,游戏是文化的基础,并必然先于文化而存在。事实上,游戏先于人类而存在。这说明,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游戏比文明更古老。如果说劳动满足了人类生存需要的话,那游戏就是群体内部建立亲密关系的粘合剂。游戏与劳动一样,对古人类同样不可缺少,因此,与其说劳动创造了人类,还不如说游戏闲暇与劳动共同创造了人类。
游戏还孕育了人类文化。这不是说文化从游戏中产生,而是说在文化的最早阶段里蕴含着游戏的特质。道德同样蕴含着游戏闲暇的特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一般有两个解释维度,一个是外在的,一个是内在的。所谓“道者,认知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也”。前者体现的是道德的外部规定性,是指个人在社会中生存所遵守的各种规约;后者体现的是道德的内部规定性,是指个体道德内化的内在规定性。
闲暇是为了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因此要站在生命的高度理解闲暇。生命生长的过程是艰难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在这一过程中,为了生命的延续,就要为自己创造一个坚硬的保护壳,这就不可避免地把生命的真实掩藏起来了。而闲暇是生命在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压力下释放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状态,是在内心自由的驱动下的行动方式,它使个体能够本能地选择自己喜欢的生命存在方式。
闲暇使得生命的真实不再遮掩,真正彰显了生命的本色。首先,在闲暇状态下,开放的生命卸妆了,不再戴着面具生存,在一定程度上回归了生命的本真。我们可以做真正的自己,倾听内心深处的呼唤,感受自己真实的存在。其次,闲暇的生命是与自己协调一致的生命。只有在闲暇时,生命中真实的自己才真正展现,生命才返璞归真。但是,闲暇不同于懒惰与工作狂。懒惰是不想做自己,放纵自己,放弃自己的尊严与责任。而工作狂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懒惰:不愿意反思自己,以工作为由来逃避自己真实的想法,逃避现实。最后,生命的有限性阻碍了生命的无限发展,而闲暇则是摆脱了人自身的目的性,超越了人的内在限度。因此,“闲暇的能力和沉浸在存在之中默想的天赋以及在庆典中提升自己的精神能力一样,能够超越工作世界的束缚,进而触及超人的、赋予生命的力量”[1]。
道德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就以一种隐性的、尚未规范化、制度化的形式存在。闲暇是生命的内在需要,而道德是生命得以升华的催化剂。道德提升了人内在的修养与情操,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与动物的内在差别的标志。从某种意义上讲,生命的提升需要道德,而生命的进化发展同样需要闲暇来捍卫生命的真实。因此,闲暇与道德在生命的内在需要上真正相识。
三、闲暇教育在生态意义上
与道德教育相逢
21世纪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也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生态问题日益严重,需要人类改善自己的行为,提升生态道德。“生态道德不仅是指个人在自然界中生存所应遵守的生态规律及由此制定的生态规范的总和,更指个人根据自然的承受能力,以最优的方式解决人类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生态情感和生态自觉性。”[2]而生态道德教育就是要通过传授生态知识、生态规律和相应的生态规范,提高受教育者的生态道德觉悟和生态水平,培养出既能协调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能协调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性生态人。
这种理性生态人是生态道德的践行者,范围涵盖了个人、企业、政府和各种社团组织。这种理性生态人既是理性的也是生态的。理性是指生态理性――不仅要实现对有限的生态事实和问题的正确认识,而且能够把握生态事实和问题背后的规律,以此来摆脱表层的生态现象的迷惑。生态是指理性生态――符合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能挖掘生态现象背后的本质,而不是任凭表面的生态现象摆布。
生态道德教育培养目标――理性生态人要秉持“敬畏生命”的思想信念。面对大自然中的一切生命,理性生态人不仅仅要怀有尊重生命的情感,还要怀有几分敬意,培养一种对生命负责的理念和关爱一切生命的精神。敬畏生命承诺的是一种无限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理性生态人的内在同情心,对生命保持高度敏感的感受性,敬畏所有的生命,避免随意地、粗心大意地、麻木不仁地直接或间接伤害和毁灭其他生命。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为一种有教养的精神关系,赋予自己内在的道德约束,过上真正意义上的生态道德生活。
闲暇教育同样需要生态化。生态闲暇教育是指通过传授闲暇知识、相关闲暇技能,培养受教育者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前提下合理支配自由时间,达到自由自在的存在方式的精神境界。只有这样,闲暇才能够成为真正的闲暇,不损害他人的自由的闲暇。闲暇与道德教育在生态理念上达到了和谐统一。
四、闲暇教育在本质上与道德教育契合
从共性论的角度来看,现代德育实践的本质是一种以追求人生的价值、意义为内容的精神性实践活动。现代社会提倡民主、释放个性,德育为弘扬人生价值,探究人生意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阵地。而闲暇道德也是为了探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而进行的实践活动。
从属性论的角度来看,现代德育的本质体现在它对学生价值观的建构上。道德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提升道德情操,形成有意义、有价值的道德生活,形成处理道德问题的基本标准,从而超越现实平庸的生活的制约,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也正是如此,德育的手段不是思维改造、情感感化、行为规范,而是重塑价值观。现代德育的本质是引导学生价值观的建构和道德理想的形成。
从特殊矛盾论的角度来看,教师与学生的矛盾、学生的现实道德生活与理想道德生活的矛盾是德育过程的特殊矛盾。前一矛盾决定了学生道德生活的建构与价值观的形成不能离开德育工作者的价值引导,而后一矛盾决定了德育工作者对学生价值观的引导要立足于学生自主建构价值观的主观能动性上。道德是个体选择的结果。道德教育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动性、主体性,让学生自己选择。现代道德教育的本质是德育活动的教育性与学生道德的发展性之间的矛盾,同时考虑学生道德的最近发展区。闲暇道德教育的矛盾依然是教师的教育性和学生的发展性之间的矛盾。
总之,现代德育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建构人生意义的精神实践活动,是一项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学生价值观的活动,是以教师的教育性与学生的发展性为主要矛盾的。而闲暇的本质是自由,有限度的自由,是学生在可自由选择的活动中学会有意义地利用时间,达到人生的自由自在的一种精神境界。闲暇教育的本质就是让学生在自由的实践中探求人生的价值,是以教师的教育性和学生的发展性为特殊矛盾,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重塑学生的道德价值观的活动。闲暇教育在本质上与道德教育达到了契合。
参考文献:
从教育活动的专业特性上考察,道德教育需要为人师者具有教育智慧。道德教育直接指向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情理相融,知行合一,化规范为德性,化德性为德行,是道德学习的根本特性。为人师者能够基于教育理念,理解教育对象,细化教育目标,关注教育情境,把握教育时机,做到因人、因时、因境施教,便是教育智慧。在道德教育意义上,这种智慧的核心便是道德教育专业能力,包括:掌握价值(道德)教学的专门技巧,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微型课程,组织教育性的活动与交往,培养学习者的道德实践能力,保持与各种教育力量的沟通和分享,等等。
二、在参观游览中渗透德育教育
带幼儿外出游览也为道德品质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例如在带幼儿去公园踏青或者游览名胜古迹时,幼师可以教育幼儿爱护花草树木,不应践踏花草;爱护环境、不应随地乱扔垃圾,大小便要去厕所,在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喧哗、打闹跑跳等。除了游玩的活动之外,也可以带幼儿去参观美术摄影等艺术展览,以此来培养幼儿的艺术情操,从照片中让幼儿感受到家乡的变化,教育幼儿理解劳动人民的伟大,在潜移默化中渗透对爱国主义的教育。
三、在节日活动中渗透德育教育
我国丰富的节日文化也是幼师可以利用起来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条件。尤其是对于“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这种节日,幼师可以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让幼儿懂得尊敬父母,教会幼儿表达爱;“劳动节”就可以教育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成为老师和妈妈的小帮手;“国庆节”则可以对幼儿进行爱国教育等,有了节日气氛的烘托,道德情感教育更容易触动到幼儿的小心灵,在心中扎根成长。
熟悉这一问题之前,必须强调幼儿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这不仅是因为后者是前者的逻辑前提,而且没有对这一必要性的科学熟悉或者根本上认为幼儿德育没有必要,那么在思想上就不会有幼儿德育应有的地位,从而实践上也就不会有幼儿德育的现代性。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构成,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因此幼儿德育也就是人完整道德教育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幼儿时期是个很非凡的时期,这一点从心理学研究即可证实。对道德教育来说,这也是个很重要的时期。幼儿时期心灵纯净,各种思想观点还没有形成,不论受到好的教育与环境影响,还是不好的教育与环境影响,都会在心灵上留下深深的烙印,所谓“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正因如此,自古以来就不乏仁人志士尤其是教育家十分重视儿童早期的道德教育,从古罗马的昆体良(MarcusFabiusQuintilianus)、普鲁塔克(Ploutarkos)到近代大教育家夸美纽斯(JohannAmosComenius),从中国古代的颜之推到近代鲁迅等,他们都是早期道德教育的倡导者,其有关思想也早已成为德育思想史中最可宝贵的财富。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这些思想难免会带有与各自时代、社会结构相一致的印痕。然而,对历史的批判和继续正是现代德育重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德育现代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传统德育给予现代德育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其思想内容和方式方法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至今在部分教育者的观念里还余迹犹存。比如,以讲究“使为则为,使止则止”(《颜氏家训·教子》)为核心特征的重命令轻理喻、重权威轻个性、重控制轻选择、重规训轻德性、重服从轻体验等道德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家庭和幼儿教育里还大量存在,道德教育内容有教(习俗教化)无德(道德)现象仍较普遍等。应该说,这些都与德育现代化发展方向不相一致。现代社会已在工业文明基础上凭借现代科技的强力推进,正大步朝向现代化,而社会现代化必然要求人的现代化,道德教育在帮助人完成现代化并进而促进社会现代化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道德教育本身要尽快完成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的现代性需求。在这一过程中,幼儿道德教育同其它各级各类道德教育一样,增强自身现代性是当前的首要使命,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说更具有基础性作用。
现代性是相对于传统性而言的,从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上看,它体现于道德教育的性质、目标、功能、价值、内容、过程、方法、手段、途径等方方面面,而从存在特性上看,道德教育现代性则是现代德育(相对于传统德育)综合特征的表征,含有科学性、民主性、终身性、全面性、主体性、发展性、全民性、世界性等特性,其核心特性是主体性与发展性。“现代德育以促进人的德性现代化为中心,或者说是以促进主体现代德性发展为根本。主体性、发展性是现代德育的本质规定。”[1]幼儿德育现代性就是坚持以幼儿为德育主体,在发展性德育理念指导下,通过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启发、引导与幼儿的认知、体验、践行的互动,促进幼儿德性健康发展。德育现代性要求对幼儿的道德教育必须走出以往片面主知、主情或主行的德育模式,走向知情行协调发展的德育模式。在现代性的吁求下,幼儿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使自身工作更贴近幼儿心理特点,而且要不辱使命,认真反思在社会现代化背景下幼儿德育的发展理路及其功能价值。因此,幼儿教育者就要从理论上来充实幼儿德育的现代性基础,即道德教育哲学和道德教育心理学。
二、幼儿道德教育现代性的哲学基础
从哲学视角观照道德教育已有几千年的历史,道德总是哲学在思考伦理价值时的首要选择。道德哲学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是引领一个时代道德发展的航标。美国闻名道德教育家柯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曾说:“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是研究道德教育的两个基本领域,道德心理学是研究道德发展是什么的问题,道德哲学探讨道德发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在我们为道德教育找到一个合理的基础之前,必须把心理学上的‘是’和哲学上的‘应该’这两种研究结合起来。”[2]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道德实践领域并没有很好地实现这两者的联姻,不仅如此,教育者的观点和行为也较少明确从道德教育哲学和道德教育心理学出发。这种现象在基础教育包括幼教阶段的学校道德教育中非常明显,直接表现则是道德教育的人为痕迹随处可见。“假如说人们对道德哲学家很少直接就道德教育问题发表言论还只是感到遗憾的话,那么教育工作者不能或很少自觉利用道德哲学的成果,则可称之为教育的不幸了。”[3]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教育工作者还缺乏对道德教育价值深刻的反思,对当前如何进行道德教育和进行什么样的道德教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也缺乏主动寻求道德教育研究成果的意识。一百多年来,道德教育在现代化的征程中已取得丰硕成果,它们对更新教育者的教育观念以及推进道德教育现代化进程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正如闻名教育哲学家乔治·奈勒(G·F·Kneller)所言:“哲学解放了教师的想象力,同时又指导着他的理智。教师追溯各种教育问题的哲学根源,从而以比较广阔的眼界来看待这些问题。教师通过哲理的思考,致力于系统地解决人们已经熟悉清楚并提炼出来的各种重大问题。那些不应用哲学去思考问题的教育工作者必然是肤浅的。一个肤浅的教育工作者,可能是好的教育工作者,也可能是坏的教育工作者——但是,好也好得有限,而坏则每况愈下。”[4]因此,与所有教育工作者一样,幼儿教育工作者首先也应是一位道德哲学家,对幼儿道德发展应有自己的且符合时代要求的思考,从而使人的德性在生命的幼年就能得到深深的培植。
现代化和多元化发展的社会对人已从多方面提出了要求,而最根本的是要求人从唯知是求、唯知是德的“知性人”困境中解脱出来,将人的发展融入社会、自然及环境和谐发展之中,建构起全面发展与和谐发展的德性人。自然,要完成人自身这一伟大转变的任务就要从幼儿抓起,要让幼儿德育走出传统重智轻德、重护轻养(修养)、重教轻育等诸多一重一轻的怪圈,真正使幼儿德育建基于现代性之上。从道德教育哲学的角度来看,当前幼儿德育要认真反思并处理好以下若干重要问题:
一是道德教育与习俗教育的关系。学界普遍认为,道德与习俗同属社会规范,但习俗是非道德性社会规范,道德既有个性也有共性,而习俗则是特定社会的一致性认同或权威的规定。对幼儿道德教育来说,如何看待道德与习俗的关系,涉及到对幼儿德性价值的不同熟悉。有些幼儿教育工作者倾向于认为幼儿还处在道德睡眠时期,对幼儿谈道德不切实际,有“小题大作”之嫌,他们往往以习俗教育代替道德教育,认为幼儿需要的只是遵守。显然,“单纯服从并不是道德,道德不只是盲目地接受习俗和传统”。[5]
二是道德、社会准则与个人选择的关系。幼儿是否需要自己的道德选择?不少人认为幼儿太小,还不懂得选择,其实这是对幼儿作为道德主体这一事实的极大漠视。无视幼儿的道德选择,道德教育就只能是成人的意志,是成人的随意干预和强迫控制,所培养的也只是一种“听话”道德。作为道德哲学的一个公设,“‘道德的’不仅指服从和适应特定社会所认可的习俗和规则的行为,而且指个人在面临各种不同原则和行为时所作的选择行动”。[6]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William·K·Frankena)也说:“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7]与这一现代德育思想相映照,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幼儿园必须“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克服困难的尝试”。(关于此点还可见下文道德心理学的进一步分析)
三是纪律与道德发展的关系。教育者习惯将纪律诠释为对外在强加的各种社会准则的服从,是控制孩子的一种手段。这种纪律观值得认真反思。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纪律是整个教育过程的结果,而不是个别的非凡的方法”,作为一种教育的结果,其目标状态表征为“自觉纪律”(即不论有无监督,主体能始终做出正确的行为)。[8]比较上述两种不同的纪律观,可以发现包含于其中的各自不同的道德主张和明显不同的道德教育取向,在前者纪律是一种工具,有很强的成人取向,而在后者纪律则成为发展的目的,是一种儿童取向,纪律不再是束缚儿童自身的一种手段,而成为有益于儿童发展的发展性纪律,即实现了纪律教育由外在控制到内在自我调节的恰当转换。
以上三方面相互联系,集中到一点就是道德哲学要求人们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对幼儿道德教育的建设路向、德性培养等问题予以重新思考和判定。
三、幼儿道德教育现代性的心理学基础
正如柯尔伯格所言,道德心理学主要是研究幼儿道德发展是什么的问题。对幼儿教育工作者来说,研究这一问题就是要了解和把握幼儿道德发展的心理特点和规律。幼儿有灵有情也有智,他(她)不是行为主义者手中操纵的机器,也不是认知主义者所解读的那样冰冷的理性,甚至也不可以当作等待解读的“文本”。幼儿道德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既不是成人经验的总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随幼儿生活的发展一起发展,随幼儿的成长一道成长的。幼儿生命的鲜活性使得他对生活有着无比的热爱,对人类道德有着不尽的探索爱好,他对道德有着一份天然的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善。幼儿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会构成他对道德理解的一部分,也是今后道德自我建构极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教育者有责任呵护并珍视幼儿对待世界的这份情感,并使对幼儿的道德教育能很好地适应其自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
作为道德心理学领域的旗帜性人物,皮亚杰(JeanPiaget)和柯尔伯格已于上个世纪先后研究了儿童以道德认知为核心的道德发展规律,从总体上揭示出了道德发展遵从由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路向。而从20世纪下半叶以来,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以及人本主义心理学和建构主义心理学的启示,道德心理学领域关注的问题更为转向儿童自身及其与社会相互作用方面,这使得传统单向度的社会决定论道德教育彻底走向它的尽头。突出的表现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体验、移情与社会行为,二是关于选择、建构与道德发展。这两个方面的理论及其应用对于提高幼儿德育现代性水平,增强其实效性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当代道德教育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转向之一是确立道德品格自我建构的普遍范式。根据建构主义心理学关于“学习是一个积极的建构过程”[9]的观点,人的道德品格就不再是一些固定不变或与情景无关的特质,正如“人们并不像拥有一定的眼睛颜色和身高那样,拥有人格特质和道德德行”,[10]道德品格是儿童对情景选择并与情景相互作用而整合的结果。自我建构观强调品格建构的主体性和情景性特征,突出了品格变化形成过程中的自我选择、情景支持等因素的作用,应该说对幼儿道德教育富有指导意义。皮亚杰对幼儿的研究表明,幼儿到晚期时已有自律道德的萌芽,而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幼儿4岁时就已经基本能摆脱成人的影响,做出许多独立的判定,7岁时主观性判定已有明显发展,到9岁时这种判定基本取代了客观判定(李伯黍,1981)。既然幼儿时期已有初步自律道德的意识(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是一种自律的道德),那么发展幼儿自律道德就要尊重其自我选择的权利。其实,儿童心理学家格塞尔(A·L·Gesell)早已提出“2岁危机期”这一概念,埃里克森(E·H·Erickson)对此解释说是幼儿向父母寻求自我选择的反抗,在他的理论中,主动性与自主性被视为幼儿阶段发展的核心任务。
其次,体验正被学界认为是道德生成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就幼儿来说,研究表明,幼儿一般还不会明确考虑行为的道德后果与做出道德上的自我批评或自我反思,其道德体验源于行为的直接结果。这种特点的体验方式连同成人对他的处置方式一起共同决定了幼儿是一个“愉快的生活者”还是一个成人眼中的“侵犯的快乐者”。心理学家吉尔·诺姆(GilNoam,1993)的研究很好说明了这一问题,他认为“一些儿童早期不良的经验会导致一种‘不良意愿’模式的建构,而长期的伤害和同伴的拒绝则会扭曲儿童道德互惠的建构,以至于这样的孩子感到‘有权力’以攻击和剥削的方式对待别人”。[11]显然,对教育者来说,防止幼儿建构“不良意愿”模式并代之以“良好意愿”模式是件极为重要的事,否则当幼儿将这种不良模式整合到道德自我建构中时,就会在以后生活中,尤其是解读社会道德情景时形成个人偏见。最后是移情(empathy),一种替他人着想的道德能力。目前,国内外大量相关研究一致表明,儿童亲社会道德行为同移情能力密切联系在一起,而禁止性道德行为则同负疚、羞愧以及厌恶感联系在一起。这说明移情有助于儿童做出亲社会道德行为或利他行为,而且它同儿童的道德判定、道德推理甚至道德习惯的形成是整合在一起的,是影响儿童道德图式建构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这种研究喻示了幼儿道德教育新的方向,并成为培养幼儿合作意识的道德心理基础。
总之,发展幼儿道德教育现代性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在尊重幼儿道德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转变观念、改革教育模式,从而不断增强道德教育对幼儿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注:
[1]班华:《现代德育论》,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2][美]柯尔伯格著,魏贤超、柯森译:《道德教育的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3][6]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4]陈友松:《当代西方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35页
[5][7][美]威廉·弗兰克纳,黄伟合等译:《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47页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251-02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在长期的文明创造中形成了优良的传统道德文化和道德规范。今天我们学习发扬其中优秀的传统美德,加强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们结合传统道德规范中“和”的思想谈谈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问题。
一、传统道德教育中“和”的本义
“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达了一种和谐平衡的哲学理念。《尚书・尧典》有“协和万邦”、“律和声”,《多方》有“自作不知,尔惟和哉”、“不克敬于和”等记载,可见已将“和”作为一种和谐安定的状态,也是天下太平的体现。《辞源》注释:“和,顺也,谐也,平也,不刚不柔也。”《中庸》云:“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可见和的本义为协调和谐,适度之义。
“和”在传统道德教育中,意思有二,一是做出的行为符合规范、节度。这最初来自音乐。如别人唱歌你来打拍子,正好和上,是为中节;发而皆中节,就叫和。就行为来说,符合了规范的要求,就是和。二是指多种不同的成分、因素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关系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当然,和不是盲目附和,也不是不分是非,更不是无原则的苟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就是此意。在行为处事上,孔子认为和是允许有矛盾、有意见的,但只要能够在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之下达到统一和和谐即可。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中,和是一种根本的目的,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内在精神。“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即可说明这一点。
二、目前道德教育中存在的不“和”因素
1.道德教育规范不“和”。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效果不明显,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道德教育的行为规范不是恰如其分的,内容不具体、不适当,不能贴近学生的生活,与学生的行为目标不“和”,这使得他们感到很隔膜很遥远,于是对待教育就无动于衷,德育自然就流于形式了。
2.道德教育知行不“和”。在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中,家长、老师长期以来偏重于知识道理的教育灌输,忽视行为实践的落实,忽视对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如在学校常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往往是“坐而论道,不能起而行”,知行不统一;还有很多家庭,把孩子供奉成小皇帝,霸气十足,自私任性非凡,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稍不如意还要发脾气使性子,更不用说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了。
3.家庭、学校、社会三教不“和”。在对青少年道德教育实践中家庭、学校、社会往往是不沟通、不联系、不协调、不配合,三教不“和”。我们知道,和对于音乐来说,各种乐器和曲调的高低、强弱、快慢、长短、清浊如果能够和,就会奏出美妙的乐章。和对于做饭来说,各种佐料配合得好,就会做出美味佳肴。那么如果家庭、学校、社会能够和谐地组合在一起,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就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4.解决矛盾和斗争方法不“和”。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师生之间、父子之间、家庭学校之间经常会出现一些矛盾和斗争问题,这时双方往往不能和谐统一,拿不出可行的方法来解决,结果矛盾还是矛盾,问题不能得到解决。
三、运用“和”法进行道德教育
以上存在的问题是不利于青少年道德素质的提高,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究其原因就是不 “和”,因此我们在现代的道德教育中就要落实和法思想进行道德教育,具体如下:
1.“和”的德育内容要适当、具体、生活化。落实道德教育就要从“天上”降到“人间”,回到现实;在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在“和”字上下工夫,做文章。比如尊敬老师可具体规定为见到老师问好、上课注意听老师讲课、不说话、不做小动作等。从最起码的、最容易的入手,寻找德育目标与学生内心情感需要的结合点,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获得道德体验和道德进步,从身边小事做起,日积月累,循序渐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提升学生道德行为能力。
2.“和”的德育实践活动要大力开展。道德教育过程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是知行统一的过程。道德教育要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离不开人们的道德实践,只有在道德实践中,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化为内在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品质。因此,家长和学校要经常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到和谐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比如学校可组织学生到法院考察,体验公民的责任;到革命纪念地扫墓,提升爱国情感;到敬老院帮老人干活,培养爱心等。
一、中职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薄弱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来说,对学生进行一定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将为他们尽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奠定基础。然而在现实中,中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又是一个常常被忽略的方面,也一直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为什么当前中职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非常薄弱?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三点。
1.学校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职业学校培养的是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学校特别重视抓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有的领导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并不是学校教育的重点和中心工作,只是作为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由政治课教师上上课就行了,等学生以后走上工作岗位,在实践中再去学习怎样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也不迟。在这种认识思想的指导下,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自然就不会落到实处,效果自然也就不会好。
2.市场经济对职业道德的消极影响波及校园。在实际的社会生活当中,市场自身的缺陷和不平等不断暴露。比如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面前,市场原则向各个领域的渗透,导致了人们交往行为的工具化,个人私利与社会功利的冲突与矛盾、道德裂变在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极大地腐蚀了各行各业的职业原则。学生通过各种途径接触社会,这些消极影响不可避免地传入校园,影响着学生的思想。
3.学校职业道德教育手段单一,缺乏实效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是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德育课内容。像其他的德育课一样,学校通常采用课堂教学的手段,都是教师讲、学生听的方式,而且课本上的内容与学生接触到的社会现象有很大的出入,他们总是能举出很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的反面事例,这样教师所讲授的内容就很难被学生接受。
二、加强中职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加强中职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学校除了要提高重视程度以外,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更新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职业道德教育首先要渗透到德育的第一课堂。政治课与其他学科教学是培养学生道德素质的基本渠道,要合理设置德育课程,改革政治课教学,切实有效地发挥这一德育主渠道的作用。学校应该针对职业中专学生的不同层次和特点,以及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对政治课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活动进行改革,打破以学期为期限的传统教学模式,实行模块化教学,对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有重点的、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还应该开发校本课程,形成职业特色,将就业教育贯穿于系统学习的全过程。学生从进入校门开始,关注就业前景,从形成职业概念,具有职业意识,到培养职业理想、职业态度,掌握职业技能,从而规划职业生涯。就业指导课除课堂讲授外,邀请校内外的专家、企业家、有成就的校友等知名人士举办专题讲座,为学生剖析就业方而的热点、疑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努力成才的意识,确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通过举办模拟招聘、简历制作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学生能更好地接受职业指导教育。还可以采取德育系列讲座等灵活的教学形式。总之,要把德育作为学生的一种能力来培养,并在实践中锻炼巩固。
教养是道德教育的重要概念。日常生活的话语把教养变得肤浅,即谈到教养,经常与“开会、赴约的守时、不迟到;谈吐有节从不随便打断别人的谈话,总是先听完对方的发言,然后再去反驳或者补充对方的看法或意见”等等联系在一起,全然不顾教养深刻的道德哲学内涵以及教养的道德哲学意义。诚然,日常生活所谈论的教养,是教养这一概念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具有直观性,但是它未能深刻体现教养的本质。就教养的道德哲学内涵而言,它是教养概念及其现实运动,即教养概念本身与教养形态的同一,是道德教育的意义世界。
一、教养的道德哲学概念
教养是文化和品德的修养。现在社会,教养常常特指道德修养。为此,教养被认为是伦理学或者道德哲学的重要概念。按照黑格尔的学术资源,道德和伦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严格意义的区分。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认为道德和伦理都是特殊的法。道德是自为存在的自由,它是主观意志的法,具有主观性、个体性和特殊性;伦理是自在存在的意识,它是“伦之理”,具有客观性、社会性和普遍性。如果从道德和伦理严格区分,教养应该属于伦理概念,它应该具有伦理性。如果深入教养概念,教养是指向普遍性的,但是人作为个体,特殊性是重要的环节,如何扬弃人的特殊性,使人达到普遍性,或者说从文化和品德中达到普遍性,到达人们所认为的良好的文化和道德品格,就需要通过道德教育这个中介。根据教养的概念,它应该是一种稳定的性格和精神。展开来说,如果说某一个人有教养,那是因为这个人的言谈举止和行为符合普遍性,即符合教养概念和现实形态的同一。就具体的形态来说是某一个人表现出和蔼可亲的态度、信守承诺和关怀他人的行为、不自傲的自尊等,而这些具体的形态恰好与教养的概念同一。但是,如果这个人仅仅一次表现出以上的这些行为举止,还不能算得上是有教养,它只能算得上是偶然的“善举”,它不具有普遍性,它没有固定在人的性格当中成为人的本性。就教养的本性而言,它应当是一种精神,一种普遍的精神。教养是精神和心灵的完善的追求,并非朝向某些狭隘目标的艰难跋涉,而是我们的自我意识的增强和扩展,一直达到普遍性。精神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普遍性是精神的肯定方面,它是通过扬弃特殊性而获得的普遍性。为此,教养概念还与特殊性、任性等相联系。
教养概念发展进入它的另一个环节,即反对特殊性和任性。黑格尔认为,“有教养的人首先是指能做别人做的事而不表示自己特异性的人,至于没有教养的人正要表示这种特异性,因为他们的举止行为是不遵循事物的普遍特性的。”[1]社会中那些标新立异的人,往往是缺乏教养的人。任何特异性,或者特殊性,它的真理性是个性。教养的真理是普遍性,所以从概念上来说,如果要有教养,要获得教养,首先要扬弃的是特异性,即那些与众不同的念头、想法,还有行为举止。应该使自身的行为符合普遍性。教养还反对任性。黑格尔认为,“没有教养的人还容易得罪别人,因为这些人只顾自己直冲,而不想到别人如何感觉。”[1]只顾横冲直撞,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是一种任性。任性是自然的冲动,是人的直接性和自然性,这也是没有教养所表现出来的形态。为此,“未受教养的人在一切事情中听从暴力和自然因素的支配”。[1]相反,有教养的人,是能够扬弃任性的,因为“有教养的和能内省的人,希求他本身在他所做的一切事情中”。[1]由此,教养扬弃个体的特殊性和任性,回归普遍性,并在社会生活中以具体的形态表现出来。
教养概念从普遍性出发,经由扬弃特殊性和任性,最终展现教养的道德哲学本性。就道德哲学本性而言,教养是一种普遍性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反对特殊性和任性的。进一步考察的是,如何获得教养,如何获得这样一种普遍性的精神?这个问题所要考究的是教养实现的路径问题。从教养的道德哲学本性来说,它是道德教育重要的内容,教养形成的过程就是道德教育的过程。正因为如此,教养与道德教育具有天然的联系。
二、道德教育:教养现实化路径
道德教育是教养现实化的中介。教养的本质是普遍性,然而要达到普遍性,则须要通过道德教育这一中介,必须诉诸道德教育这一手段。黑格尔认为,“教育就是要把特殊性加以琢磨,使它的行径符合事物的本性。创造事物的这种真正创造要求真正的教育,至于假的创造性只采用无教养的人们头脑中所想出来的荒诞事物。”[1]教养的获得,需要通过教育这一手段,而道德教育就是获得教养的手段。就道德教育的形式而言,表现为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两种方式。这两种道德教育的方式具有各自的特点,教养形成的道德教育最主要的方式从理论教育向实践教育过渡。道德理论教育的优点在于能够获得各种各样的观念和知识,并且能够训练思维,把握住各个概念,能够从思维和观念上来把握复杂和普遍的关系。现在的道德教育比较注重理论教育,即注重把思想教育或者德育中的各种观念进行灌输,使学生能够认识一个又一个的观念,使学生从思维和观念上把握住思想道德中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但是,这样的道德教育是抽象性的,是主观性的,所以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道德理论教育最大的弱点在于有关教养的理论可能永远成为主观性的东西,成为无限性的,没有通过外部形态表现出来。为此,就目前道德教育而言,学生们可能在观念上支持教养的理论,把它当成一种知识,或者死的观念,但是没有付诸实践。没有实践,教养就不可能形成,因为教养作为普遍性的精神,本身就是实践性的。
因此,摆脱理论教育的弱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理论教育向实践教育的过渡。道德实践教育就在于养成做事的习惯和需要。[1]即“实践教育首先在于使做事的需要和一般的勤劳习惯自然地产生;其次,在于限制人的活动,即一方面使其活动适应物质的性质,另一方面,而且是主要的,使其能适应别人的任性;最后,在于通过这种训练而产生客观活动的习惯和普通有效的技能的习惯。”[1]道德实践教育最为重要的是使理论教育的知识和观点有了外部的表现形态,这外部形态教育概念辩证运动的结果是直接包含在教育概念当中。因此,思想道德教育或者德育的真理性是获得教养,获得普遍性。道德实践教育使这种普遍性有了客观的定在,个体通过实践教育的客观形态达到与观念认识上的主观形态的统一,从而成为了有教养的人。为此,道德教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促使一个有德性和修养的人形成。
道德教育促使教养得以实现,它最终以德和修养两种形态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也就是说考量一个人是否具有教养,具有这种普遍性的精神,德与修养是两个主要的衡量因素。一般说来,如果说一个人是有教养的人,那么它肯定是有德的人,同时他也是有修养的人。反之,没有教养,则没有德性,也没有修养。那么,德性就是教养的第一个现实形态。何谓德性?为什么德性是教养的现实形态?“德”的意思是“得,获得”。德性是外在于主体的东西对主体的输入和影响,而“德”使主体接受外部事物因此形成一定的标志和品质。为此,黑格尔说,“伦理性的东西,如果在本性所规定的个人性格本身中得到反映,那便是德。”“这种德,如果仅仅表现为个人单纯地适合其所应尽――按照其所处的地位――的义务,那就是正直。”[1]“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就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德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1]为此,道德教育首先是要塑造一个有德性的人,或者说是正直的人;“德”或“德性”就是道德教育使人获得教养的现实表现形态。因为就德性而言,它是普遍性的概念,它是一种获得性的品质,道德教育就是使人获得一种普遍性的品质,那就是教养。
教养的第二个形态是修养。修养是主体经过长期的学习、训练而获得的一种心灵状态。这种先验的主体状态表现为习惯。亚里士多德说,修养是一种习惯。良好的习惯便是修养,“因为善良的行为,第一,赋予善举以可能性,第二,除了可能性,它还能够赋予它正确的用法”。这和我们日常理解的习惯与修养的关系是一致的。习惯:持续性、反复,它是主体的行为状态。这种行为状态,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说,是形而上者。当这种行为状态进入人们(包括行为者自己)的经验视野以后,它才具有了形式,成为形而下者。从人类经验来看,习惯显然是人类经验之前的主体状态。[2]修养通过良好的习惯得以定在,如果一个人持续反复地实施某一种善举,成为主体状态,是有教养的表现。因此,思想道德教育的具体定在是使人拥有一种良好的习惯,良好的习惯确证了修养的实存状态,实现个体良好习惯和修养普遍性的有机结合,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教养概念经过道德教育中介,最终以有德性的人和有修养的人两种现实形态呈现于社会。因此,德性和修养既是教养的现实形态,也使教养概念回到自身,呈现出道德教育的意义世界。
三、教养:道德教育的意义世界
道德教育是教养概念现实化运动的方式,它使人成为有德性和有教养的人,使教养概念和现实形态统一。进一步的问题是道德教育的最终意义是什么?它要展现什么样的意义世界呢?
首先是道德教育使个体性获得合理的存在形式。人是精神性的存在,人的社会生活就是一种精神性的生活。因此,精神是人的本性。黑格尔认为,“人间最高贵的事就是成为人”,而“人既是高贵的东西同时又是完全低微的东西。他包含着无限的东西和完全有限的东西的统一、一定界限和完全界限的统一。人的高贵处就在于能保持这种矛盾,而这种矛盾是任何自然东西在自身中所没有的也不是它所能忍受的”。[1]因此,成为一个人就是主体的永恒追求。教养是成为一个人的一个环节,人通过教养中介得以定在。主体只有具有反省自身的时候,才是有教养的。主体首先是个体性的存在,个体性存在是人的差别所在,扬弃个别性和特殊性是教养的否定性环节,教养通过主体的德性和修养得以定在。教养作为一种普遍性,它一方面包含着个体性,另一方面又呈现出与自身概念的同一性。可以说,个体性在教养中获得了合理的存在形式,之所以认为是合理存在的形式,是因为在教养中个体性和普遍性得以相互渗透,统一起来了。因此,当我们说一个人是有教养的时候,我们就指这个人的言谈举止符合了普遍性的要求,即这些言谈举止被认为是有教养的。教养在这里就成为了个体性的合理形式,它扬弃了个体性和特殊性,使人们对行为不再有任何特异性或者任性的猜疑,成为了行为的榜样,成为一种普遍和永恒的东西。诚然,这是当前道德教育所追求的,也确证了教养本身就是道德教育的意义世界。
教养使人成为理性的实存。教养是通过道德教育中介得以实现,“教育的绝对规定是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1]解放是教育的绝对本质。道德教育绝对规定性则是使人得以解放。作为个体性的人,具有自然性和直接性,更确切地说具有任性,任性是自然性的表现形态,其源于自然性。道德教育就是要把人的任性进行琢磨,使他的行为符合事物的本性。但是,有待澄清的观点是,进行道德教育并不是说向学生灌输某种知识和观念,而是对学生所表现出来的任性或者直接性加以琢磨,使学生的行为更能符合事物的本性。所以,道德教育如果单纯地进行知识和观念的灌输,是不会取得好的效果的;相反,可能会产生逆反心理,使人的本性向坏的方向发展。因此,道德教育要重视道德实践教育,使道德教育所教导的德性、修养成为学生的一种习惯,成为学生的“自然”。这样一来,学生就获得教养,换句话说就是学生成为有德性和有修养的人。如果从意志上来说,他们就是自由的,不再被某种冲动、欲望等任性所束缚,最终成为一个理性的实存,这也展现了道德教育的意义世界。
四、结语
教养概念是抽象的,具有普遍性,只有在思维中才能够理解和把握;教养的绝对性规定具有普遍性,它是一种普遍性的精神,必然要求扬弃个体的特殊性。道德教育则是对特殊性加以琢磨,使其扬弃个体的自然性或直接性,从而获得教养。因此,道德教育的绝对本质是通过教育使人获得解放,而解放的重要表现形态则是使人获得教养,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也就是成为一个有德性、有修养的人,这既呈现教养的现实形态,也展现了道德教育的意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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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人是双重生命的存在,既具有和动物共有的种生命,又具有自己独特的类生命”。①种生命是具有新陈代谢的自然生命、是本能的生命,自在的生命,为每个生命个体所承载,是人人和动物所共有的,它代表一种实然、一种现实。类生命是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它是社会历史积淀的文化、科学、智慧等在个体身上的反映,是具有价值和意义的“超生命的生命”,它代表一种应然,一种理想。人类的生命是由种生命和类生命组成的,但种生命和类生命并非两个生命,在人身上也不是单独存在的,它们之间和人的关系是“三位一体”的关系。我们要从人的双重生命观出发,把握人的整体的发展,同时,也要摆脱自然生命的支配,不断地否定自身,超越种生命,从而达到一种新的应然。
一、生命及其特性
(一)生命的概述。
何为生命?生物学上的生命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由不同的组织、器官所构成,它们以各种方式相互联系,互相结合,聚合在一起,发挥着整体的功能。西方学者萨特勒(Sattler)认为,“生命系统即自我复制、自我调节、呈现人体性的开放系统,并从环境中馈入能量”。这些定义都是对人作为直接的自然存在物的认识,揭示了自然生命的生理本质。以柏格森为代表的生命哲学使世人对人的生命的研究已不仅仅停留在纯生物的含义上,而是上升到具有本体色彩的哲学意义上,于是对生命意义的探询成为他们思考的重要问题。生命是人的本体,因为生命不但是人存在的前提和依据,而且是人追求的价值和目标。“人是一种双重生命的存在,即具有自然生命,又具有超自然的价值生命,是自然生命与价值生命的统一体”②。自然生命是价值生命的载体,价值生命是自然生命的灵魂,二者是生命中的“肉”与“灵”原始内在的统一,舍弃了二者中的任何一个,生命都将是残缺的。
(二)生命的特性。
生物学哲学的研究认为,生命系统具有个体性、层次性、代谢性和生长性,生命哲学提示的生命的根本特性包括生命的有限性(如柏格森认为时间是不可逆转、不可重复的,生命之流的第一瞬间都融会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生命的无限可能性及独特性,(生命是从“无”中创造,“无”的观念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包罗万象和充盈,如同“全有”的观念一样充盈,一样元所不包。③)和生命的超越性(如西美尔提出的:生命有超越生命的能力)。可以看出,以上的对生命特性的理解是生物学、哲学等学科视野中的产物,而不是从教育学的视野出发加以观照而来的,那么,在教育学中,生命的特性是什么呢?
1.全面性与可塑性
人的生命是一个双重生命的存在,是一个肉体与精神和谐的统一体,若舍弃了价值生命,人就降低为只具本能的动物,就异化为无所不能的神。因此,生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发展的全面性。全面性是基于生命发展的内容而言的,就生命发展的前提来说,正由于人的生命自始至终充满了可塑性,人才能不断地否定自身、超越自身,人的双重生命才能够获得再生性。“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就是学生的可塑性”。④正是这种塑性使教育成了可能。
2.自由性与超越性
存在主义、自由主义和与此有关的人性论都主张自由是人的生命的天赋权利,“人生而自由”教育学承接了这种观点,但同时又认为人虽然有主动自由的天性,“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⑤,这种天赋的自由不会自动实现,常常受到不应有的抑制和束缚。因此,自由是基于主体人的生命的内在超越性,是主体的“应然”对自身的否定、超越的自由,是主体自我实现的自由。
3.独特性与创造性
生命不仅意味着生存、活着,更在于生命的意义,在于自主支配自己的生命,在于凸显生命的独特的个性。人通过对自我,对现实世界的否定,重构着新的自我和新的世界,这就是人的创造性,它和独特性都源于人本身的未完成性,源于人是一人文化动物,最终源于人的生命的双重性。
任何生命都是处于某种社会关系之中的,在教育学的视野中,生命所具有全面性与可塑性、自由性与超越性、创造性与独特性是处于教育关系之中的。从根本上说,“教育对生命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人的生命的获得主要是通过广义的教育来实现的”。⑥教育学的“生命观”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始终处在不断的生成与丰富之中,新世纪的教育应该走出“异化的洞穴”,回归生命本身。
二、生命与道德教育的关系
(一)生命是道德教育的前提。
人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他“首先是作为一个活泼的感性存在去感受世界与自我,感受世界与自我的关涉,逐步建立自我与世界的各种各样的关系”⑦。人有三重生命:肉体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精神生命作为一个“中介”,将肉体的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自然生命是人存在的物质载体和本能性的存在方式,是最基本的生命尺度。道德教育建立在对生命尊重的基础之上,是为生命服务的,为的是让生命焕发出活力。离开了人的生命,道德教育就无从谈起。
(二)道德教育是对个体生命的超越与提升。
个体的自然生命是人类发展的载体与基础,道德教育绝不能忽视自然生命的发展,但并不意味着道德教育仅仅是消极地依附于个体生命之中,道德教育必须超越自然生命。“超越性是人的双重生命,双重生存方式的反映,它是人的双重生命、双重生存方式的反映,它是人的生命本性的需要”⑧。“人的存在就从来不是纯粹的存在,它牵涉到意义,意义的向度是做人所固有的,正如,空间的向度对于恒星和石头来说就是固有的一样……他可能创造意义,也可能破坏意义;但他不能脱离意义而生存”⑨。人不仅仅要为生存而活着,还要思考活着的意义和价值:生命为何而生存?人生的意义何在?对意义的追寻,是人的生存方式,人只有在追寻意义中实现精神生命的自我超越。因此,道德教育必须超越人的生命,提升生命的意义,提升生命的品格,使自然生命由支配性地位转变为基础性地位。
三、生命在道德教育中的缺失
生命与教育是融合在一起的,雅斯贝尔斯说:“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的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交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的生成,并启迪其自由的天性。”⑩道德教育是引导人走向完善的过程,从根本上来说,它关涉到人心灵和灵魂的问题。反思我们的道德教育,长期以来,我们的道德教育习惯于将道德送上远离生命的神坛,倡导“神圣的道德”,道德教育就是要培养“哲学王”、“圣人”、“神人”,超越普通人的世俗生活,用道德来否定个体的生命及其需要。我们大量地宣扬“毫不得已,专门利人”的焦欲录,“死得光荣”的英雄人物,过分地苛求为了集体的荣誉,即使“牺牲生命”也要坚持到底。如果在“逃跑”中保存了生命,则有可能被社会唾骂为“懦夫”。这种培养“无根的生命”的道德违背了生命的本性,异化为道德重负,生命与道德的亲和性被简单粗暴地破坏。
道德教育需要传授一定的道德规范、养成符合一定规范的行为,但规范不是目的,而是个性生命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手段。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把儿童的品德看作是“一袋美德”因而在道德教育内容上选择特定社会中公认的道德戒律或美德条目,在道德教育方法上,把儿童心理看作是等待填充的“道德之洞”或“美德之袋”,因而强调道德条目的灌输,以传授规范和秩序的形成为最高目的。这种规范的至上性压抑了自由的生命,异化为规训。
而随着教育界对“教育的起点是人”这个命题的认同,为了保护个体的生命,我们不再号召小学生向赖宁学习,勇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同时允许个体在遇到生命权冲突时拒绝自我牺牲,实施自救。我们转换了“英雄”、“无私”的观念,给个体的自然生命留下了它就应有的位置,应该说这是时代的进步。然而,有些人却轻易地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比如,用个体的自然生命来否定道德。在一些人的观念里,事不关己,少插手为妙,于是他们以保护生命为借口,在任何情况下,为了活命,可以不顾职业道德,不顾他人的生命,这些人很轻松地从种种沉重“历史”与“传统”中走出来,用生命的生物学层面否定了生命的心理和社会层面,将整体的生命简单地分割,用生物性来否定对生命的意义追求。这样,走出来后的结果与走出来前的结果几乎是同样糟糕。因此,精神与灵魂的自卫和拯救是当代道德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
四、道德教育的内在和谐:“肉”与“灵”融合于人的生命
人是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的统一体,道德教育只有尊重、保护和关怀人的完整的生命,才能开发人的精神生命意义和提升生命价值。在生命的视域中,身体生命与精神生命构成了完整生命的二维。道德教育不能割裂肉体生命的基础性与精神生命的超越性之间的统一,而应该追求身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融合于人的生命。
(一)尊重生命,关怀生命。
人的自然生命是一种生存存活状态。个体的生命首先是个体的有机体,在机体中进行着生命不可缺少的新陈代谢。生命首先是一种生物性的存在,脱离此,谈论生命的意义追求,谈论人的自我意识,谈论人的生命体验,就毫无意义。“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抛弃了生命,便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因为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抛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反自然同时也违反理性的”。因此,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是道德教育的主题所在。
道德教育应该使学生树立“生命可贵”的人道主义思想,培养他们认识生命、保护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保护个体生命存在的权利,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他人的生命,亲将自己的生命与他人、天地间建立美好的共存共荣的关系。我们不去盛赞“英勇无畏,舍己救人”的英雄,如果一个人道德高尚,是以牺牲生命的健康发展甚至牺牲生命为代价的,那么这种道德至少对他本人来说是不道德的。生命是道德存在的基础,没有生命就没有道德,没有健康的生命,健康的道德难以充分地实现。生命的道德是强调自我,强调自爱的,正如卢梭把自爱看做道德的源头,他说:“只要把自爱之心扩大到爱别人,我们就可以把自爱变成美德,这种美德,在任何一个人心中都是可以找到它的根底。”{11}
道德教育是作用于人的心灵,使人的灵魂发生转向的活动,因此,要真正地触动人的心灵就必须摆脱“美德袋”式的道德教育,避免单纯地防范、约束、灌输,“生命只有在扩散自身中才能维持自身”{12},道德不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的强制,不是一种外在的重负,而是生命发展的需要,“是为生命的自由和谐发展营造一种健康而富有张力的秩序”{13}。道德教育的目的不是传授或接纳已有的东西,而是从人的生命深处唤醒他的生命感和自我意识。
(二)提升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人的生命不是纯生理的,不是肉体的,也不是与动物相同的,人不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叠加的产物,也不是超越了自然生命的精神性存在。精神不是生命之外的超生命的东西,精神是人的生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生命的“真谛”在于追求意义,人总是为寻求意义而生活,总是要超越“存在”而创造“意义”,生活在意义世界中。道德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活动,它反映的不是“实是”而是“应是”,它一方面正视人的现实生活,另一方面又追求一种可能的生活,“正是这种应是与实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运动,构成人类的道德活动,也不断地推动人类向至善方向发展,也使每个个体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升华”{14}。因此,道德教育必须立足于现实生活,在人的现实生活和可能生活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引导个体认识生命的意义,创造有意义的生活和有意义的人生,实现生命的价值。
生命视野下的道德教育必须教人体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只有深刻认识到生命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才会对生命爆发出无限的热爱,人生才会活出价值和精彩。从整体而言,从生命的视野看,道德教育的任务始终是双重的:一方面要摒弃我们根深蒂固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抑制个体生命的道德教育化传统,树立生命可贵的人道主义思想,凸显个体生命价值的尊严,保护个体生命存在的权利,保持生命个体的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和谐和必要的张力。我们要努力反思权威性道德教化在现实生活中的积淀,倡导个体道德自律,反对道德教育的权威化。另一方面要从今天的实际的道德问题出发,支持道德教育对个体生命的引导和超越,教人思考“为何而生”的意义,找到人生航向,创造有意义的生活和有意义的人生,实现生命的价值。道德教育源于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和谐发展的需要,在尊重生命的基础上超越生命,实现二者的和谐发展。
注释:
①冯建军.生命与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7.
②同上:8.
③亨利・柏格森.创造进化论[M].华夏出版社,1999:255.
④[德]赫尔巴特.教育学讲授纲要[M].李其龙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207.
⑤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8.
⑥冯建军.生命与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3.
⑦刘铁芳.生命的叙述与倾听:道德教化的基本策略[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2):38.
⑧冯建军.生命与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28.
⑨[美]赫舍尔.人是谁[M].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46-47.
⑩[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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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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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赫尔巴特.教育学讲授纲要[M].李其龙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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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赫舍尔.人是谁[M].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
[6][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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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铁芳.生命的叙述与倾听:道德教化的基本策略[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2).
现代生物学研究表明,从低等生命到高级生命的进化,从哺乳动物到灵长类动物,从猿人到人,其中真正的发展标志是脑的进化。和古猿的脑部结构相比较,人脑的细胞数量成倍增加,神经元相对活跃,神经元之间的突触明显增多,各联合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且每个区域之间都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凭借神经元以及大脑各个部位的联系使得人脑聚集信息的密度特别高,如果以比特(bite)做单位的话,它与计算机之比是10,000倍。脑科学的最新研究还表明,能把人和猿人更多地区别开来的是大脑额叶皮层的发展,正因为额叶皮层的生成和发育,人才能对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情境做出最恰当的反应。换句话说,额叶皮层的条件越好,人对复杂情境做出反应的基础条件也就越好。进言之,正是由于生物种系的不断进化以及相伴随的大脑构造和机能的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才使得人具备了对复杂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和积极反应的能力。
不过,大脑作为一个基本的生理条件,它毕竟只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人脑基于人体(包括心智和人格),人体基于文化环境。事实上,人一出生就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而且现在我们进一步知道,人没落地还在母腹中就已经构成和母体的关系。在10年前,哲学家们根据生理学的研究认为,人在1岁的时候产生联系感。但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神经心理学家最近的研究发现,胎儿在发育到三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和人产生联系,如果胎儿的父亲每周有两次对着胎儿说话、和胎儿进行交流,那么在其出生后对人的声音的辨别和人的生命气息就特别地敏感,想要和人相联系的欲望就特别强。这就证明了人作为高级生物,由于其脑部的特殊构造与生俱来地就有一种要和他人发生联系的需求,所以说,人的社会性本身就是人的自然天性。在我看来,人的社会性和人的自然天性原本就不是两件事情,传统的观点往往把这两者割裂开来,似乎人的自然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性是教育所给予的。因此,过去我们常常把教育的目的规定为把一个自然人变成一个社会的人,似乎人天生只有兽性而没有社会性的人性。其实,在人的进化过程中人的社会性联接的需求也是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社会性需求和自然天性的需求在这个基础层次上是一致的。当然,越往上发展,它们越会有矛盾,教育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根据也就在此。
既然降生于世的人要结成一种关系,人要靠集群性的方式生活,于是在考察道德起源时就发现,人因为要过这种生活,因此就渐渐地形成了彼此间的契约关系。最早的契约概念出现在希腊罗马时期,它是和人类早期的经济生活相联系的,因而最初是经济学概念,后来又发展为政治学概念,最后才是伦理学概念。其实,道德最早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由于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换以及交换中的彼此交往,需要一种相互承诺,进而就要求守信和遵守规则,从中就演绎出一系列的风俗习惯,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之后,舆论又演变为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意识形态。
所以考察道德的起源,我们发现存在着两个视点(或者两个角度、两条视线):一是社会性的视点,由生活中的契约生发出了诚实、守信、善待他人等日常生活要求,由这种要求又不断积淀、发展成为风俗、习惯、舆论和社会意识;另一是个体性的视点,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考察都证明了,其实在动物中人是孤立的和最弱小的,因为人的很多器官的外在功能在进化过程中以大脑的发育为代价而丧失了,但人又要过最高级的精神生活,所以就需要更长的教育期,如果缺失了这一过程,那么人的生存就比其他动物来得更加脆弱。故而,人需要靠他人的扶持才能得以生存,这时人就需要构成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生活的个人就需要有一种自我要求,因为道德所要求的规则终究要靠个人来把握并加以主动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最终应当是变成个人的,如果道德不是个人能够遵守的,那道德就会成为外部的强加和强制,因而也就不能够变成个人真正的德行和内在的习惯。
实际上,对道德理解的这两个视点的分歧在亚里斯多德时代就开始产生了。具体而言,亚氏的“德性论”道德哲学和后来康德的“律则论”道德哲学的取向是不同的。亚氏强调道德是习惯,是在早期的生活中养成的,通过个人的持守变成个人的态度,这才是德行,它并不靠外在的规约和要求而产生外在的不得不为之的行为,这才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所以,他很重视道德习惯和道德态度,重视道德的人格,甚至也重视道德情感,他提出人对外部情境的情感反应模式会逐渐变成对道德的态度。可见,亚氏强调的“德性论”的道德哲学所突出的正是对道德考察的个体性线索。而另外一条线索开启的就是“律则论”的道德哲学,强调既然道德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准则,由准则而舆论,由舆论而社会意识形态,并进而成为一种道德律令。
事实上,当我们由对道德起源的考察而述及道德概念的时候,有必要对道德的基本范畴做一梳理。最近,美国哈佛大学教育心理学家H?加登纳在原有的“七智理论”的基础上又相继提出了“自然生态智能”和“道德智能”。他认为:“一旦我们继续研究多元智慧的概念,迟早会有人提出道德智慧的看法。事实上,如果我们把智慧的标准推广至包括对全人类的知识,那么在道德范畴内的智慧是很可能的。”最初,加登纳在研究智慧理论的时候认为智慧与道德性无涉,但后来他发现人在道德领域中是存在着智慧高低的。这一命题的提出客观上就要求我们考虑,在学校教育中是否存在着道德作为智慧而不仅仅是社会品性的培养的问题。当然,加登纳也认为提出这一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一种冒险,因为至少目前还无法对这种智能进行测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在《道德的范畴》一文中首先就对几类不同范畴做了区分:所谓的道德范畴有别于物理范畴,物理范畴是探讨支配物体以及物体彼此之间的关系;又区别于生物范畴,生物范畴是探讨支配有生命个体的基本生理现象的规则;还有社会范畴,社会范畴是探讨支配人类所有活动及其人际关系的规则;还有心理范畴,心理范畴是探讨支配个人思想、行为、感情和行动的规则。
显然,加登纳是想提出更加独特的能够表述道德特殊意味的范畴。而按照我的理解,道德范畴中最核心的是两个:一是尊重,主要是指尊重生命,包括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包括尊重他人的生命以及有生命的物种。另一是公正,因为人要过社会性生活,他要过得美好和幸福,最终有赖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各方面条件是否有益于人生活和生长,所以道德必须要关注到人怎样去追求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如果说道德最终是为了人,道德不是一个工具,道德最终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话,它就必须要关注社会关系如何才能变得恰当(因而也是比较地善),这就需要我们在道德中提出公正的范畴。所以,人尊重生命,追求公正的社会秩序,并进而把它们内化为对自己的根本要求,这时我们就可以说有了道德的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道德不是法。道德本质上要求的是在各种关系中的个人的自觉行动,即自持。既然人必须过社会集群性生活,那么社会生活就必然存在着一种规约,存在着更大社会关系中的更多人的利益,所以道德或多或少就一定包含着对自我的约束和自我牺牲。当然,道德的这两个核心范畴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历史展开,而且在不同的文化条件下对它们所做的具体解释和它们的具体表现方式也都存在着客观差别。正如即便时展到今天也还有一些原始部落仍旧保持着其独有的、对我们而言几乎是不可思议的道德思维习惯和风俗习惯。不仅如此,这两个范畴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还会有不同的表现特征。由此可见,道德的范畴虽然是人的思维抽象的产物但它们决不是道德教条,因而也就不能同样抽象和教条地在道德实践中加以运用。换言之,对道德范畴的具体把握首先就需要对不同的道德生活情境给予必要的、适当的尊重和理解,这才是我所以提出道德的核心范畴的本意。
基于对道德概念的清理,我认为应当把道德教育的内涵界定为“指向人的德性培养的教育”,以区隔于人们在现实学校教育中对道德教育所做的笼统理解。这样说来,当我们意在开展道德教育的时候就有必要首先反躬自省:我们究竟在做什么?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虽然目前的学校道德教育由于国情的需要还不得不更多地受制于外在目的或要求,但这丝毫无损于道德教育内在本性的自然绽露。相反,它和德性培养的本质关联必将随着道德教育实践的不断展开而被我们认识得越来越清楚。一旦我们从理论上恢复了道德教育的本来面目,那么,它对于教育的整体而言就必然是具有统摄性的。进一步说,相对于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的分野和五育的划分导致道德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错位,我认为今天就有必要提出: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灵魂。
众所周知,现代学校教育立足于人的完整生命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而道德教育就构成了主宰、凝聚和支撑整个生命成长进而获得幸福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倘若缺失了德性的生长,那么人的生命的其他部分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可见,教育中人的生命的完整性规定了道德教育的统摄性。实际上,居有统摄状态的道德教育又必然是通过渗透的方式而并非依赖于独立时空展开的。在此问题上还存有误区,很多人认为只有安排了单独的时空,道德教育才有了现实的抓手,这在实际的学校教育生活中就表现为德育工作与学科教学活动在时空设置上的冲突。其实,正如德洛布尼斯基所认为的那样,道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现象,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侵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道德的表达方式也是多样的。因此,真正的道德教育更多地只能借助于各种复杂的渗透的方式完成,而由此所产生的影响最终也就变成人的内在稳定的心性品质。
那么,学校对道德教育的作用何在?20世纪6、70年代以来,人们在反思“制度化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各种局限性的同时提出了“非学校化”的主张。针对这一思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学校的功能是不可以取消的,青少年一代不能够拒绝学校教育。2001年香港教育署明确提出“学校是社会发展的摇篮”,再次承认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表明,对于人的道德发展而言存在着三个台阶(或三块基石):第一个台阶是人在早期发展中,主要是对自己父母或养护人的道德标准加以内化;第二个台阶是人在更加扩展了的公共生活中,由于不断做出同情、共享的反应而掌握价值标准;第三个台阶是,人能够主动地判断、选择价值标准并加以持守。显然,家庭教育是人发展的第一个摇篮,而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则超越了家庭教育中所包含的血缘关系,为现代人的成长拓展出最初的公共生活领域。因此,学校教育旨在为现代文明社会培养公民,换言之,它要求一个人会过民主和法制的生活,会在民主和法制的社会条件下过尊重法律、尊重道德和尊重他人的生活,而这种公民的基本素质是需要在学校生活中逐步养成的。其二,与家庭教育不同的是,学校教育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学校教育不光要考虑教什么和怎样教,考虑为什么而教的问题,还要考虑在此之后去过何种有意义的生活,所以学校教育是和价值、和追求生活的意义相关联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经过完善的学校教育的人才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并且不断创造出新的生活样态。
学校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为着发展人的。在我看来,道德教育是发展性的事业,道德教育着眼于人的发展,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并且着眼于学生的整体发展。学校道德教育是以人为本身目的,是通过创造出一个合乎人性的、宽松、健康、向善的环境而发展人的。根据我们在上海一所幼儿园的调查发现,许多入园不久的孩子因为恐惧过于繁多的道德规约而要求回家,事实上我们认为,如果道德教育的结果是使受教育者恐惧道德,那么这恰恰就违背了道德教育的初衷而沦为反道德的教育,因为道德的根本在于尊重生命、尊重生命成长的自然规律、尊重人的正常需求。所以,道德教育需要调整到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倘如此,我相信道德教育就会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因而也一定是可爱的和有魅力的。
最后,我认为学校道德教育不应该成为对青少年的一种外部强加,相反,它既然以人的发展为本,那么它也应当成为青少年儿童主动理解规约、选择价值和体验意义的过程,这在客观上构成了他们重要的学习经历。
二、学校道德教育的目标、工作与方法
我认为,学校道德教育应当传递正向价值,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态度。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世界道德教育界曾经走过一段弯路。比如在美国,人们为了突破传统的单一价值传递的所谓“美德袋”式的道德教育模式,曾一度认为道德教育的核心在于发展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而使其学会在多元文化中进行自主的价值选择,而不必明确提出传递某种正向价值。这在理论上得到过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和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支持。但在经过短短的一二十年的实践之后,就有学者开始对这种道德教育模式进行反思。一种意见认为,固然道德判断能力很重要,但当一个人尚不能清醒地、健全地和理智地区分各种价值的时候是无法使其具备基本的价值观念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既然存在着多元的价值文化背景,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各种价值之间是无法沟通和相互认同的,换言之,在多元价值中是否也还包含一些基础性价值。基于这种责难,加拿大有学者就明确提出,人类要过美好生活就需要传递正向价值,而其中包含的一些基础性价值又具有相对的恒常性,因而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中都是需要尊崇的。2001年香港教育署制定的《21世纪香港的德育及公民教育(初稿)》同样建议把由一些核心价值、辅助价值和态度构成的正向价值体系纳入学校课程。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我们主张的一种积极回应。
围绕这一基本目标,我认为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应当着重于三方面工作。第一,执行国家德育大纲,订立校本德育目标,设计和推行相关课程。事实上,在国家德育大纲的基本框架内,学校道德教育必须借助于具体的课程载体和活动载体才可能实现各种正向价值的传递,而另一方面,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种比较灵活的、因而也更加强调地方学校自的课程思想和课程模式开始受到重视。有鉴于此,我认为当前的学校道德教育应当首先着力于订立校本德育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推行校本德育课程,从而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和风格。进言之,真正的道德教育塑造的其实就是一种风格和特色,而且只有依赖于经过历史积淀形成的不同的校际文化风格,道德教育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因为道德教育实际上是模塑人的道德文化生命的过程,任何生命都是独特的,而在一个缺失了道德文化风格的教育氛围中要凝聚这种独特的生命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就需要通过课程的方式,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校本文化。学生浸其中,所获得的是一种表现其真实人性的独特方式(包括语言、情感和行为),是一种不竭的生命滋养,它最终将融入个体的血脉和精神,内化为人的心性品质,从而形成独立的道德个性。可以说,没有道德的个性就意味着道德的失落,没有校本文化支撑的学校道德教育就不可能真正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近年来,人们已经认识到开展校本德育的重要性,在实践中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淮阴师范附小的“生活教育”、江苏丹阳师范附小的“情育课程”和四川成都七中的“公民教育”,在这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二,灵活调度时间表、学校空间、环境和各种资源,以配合德育、包括德育课程的教学需要。这一点是由道德教育所固有的渗透性和全时空性的特点决定的。在一个日益现代化和民主化的教育体系中,校长被赋予比较多的决策自,他可以通过创造性地调度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时空达成具有校本特色的教育目标。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校长仍然固执传统的应试教育思维,把学生禁锢于课堂和“题海”之中,剥夺了学生的自主存在,使他们既没有时间阅读课外书籍,也没有时间去丰富自己的人际交往经验。对此,苏霍姆林斯基早有批评,他认为,如果教师编排了学生所有的时间、而学生却因此没有时间到图书馆去阅读他喜爱的书籍的话,那么我们的教育是令人悲哀的。事实上,道德产生于交往,倘若一个学生没有时间去和多彩的历史文化交往,没有时间去和身边的同学、朋友交往,那么他就不可能获得由这种交往所生发的心灵体验。没有交往,没有体验,一个人就不可能真正懂得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同样也就不可能懂得体面生活的真义。因此,当人与人生动的社会关系被枯燥的人与课本、“题海”之间的认知关系所取代,属于生命的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也就不复存在了。由此可见,灵活地调度和安排教育时空直接关系到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效。比如,四川成都七中就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需求的特点,为不同年级编制了各自的教育时间表以实现不同的教育目标。其实,我认为在教育实践中,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供挖掘。
第三,检视学校的文化、校规、各种制度与措施,营造有利的环境,让学生于学习、生活中体验这些价值与态度。我有一个基本观点:大脑存在于人中,人存在于文化中,因此,建树一个合理、向善和健康的道德文化环境对于道德的成长至关重要。虽然今天的社会环境十分复杂,但是我相信学校作为社会发展的摇篮,是可以通过精雕细刻和符合道德成长规律的日常教育活动为学生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的道德文化氛围的。江苏张家港高级中学就十分重视道德文化环境的建设,不仅给学校所有的道路、楼房和景点加以命名,而且还专门编写了校园文化读本进行诠释。他们相信通过营造这种校园文化环境可以潜移默化地刺激起学生的合理动机,可以激活作为动机核心的心理需要。前苏联心理学家鲍诺维奇就认为,人和外部存在之间的关系构筑起一种文化,由文化刺激就产生了各种需要并形成了所谓的“动机圈”,动机的强弱直接影响人的行为和态度。张家港高级中学的校园文化对学生而言是一个很强的文化刺激情境,学生浸其中就会形成比较高的成就动机。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最近有生物学家提出“基因表达”理论,认为大脑中的神经元需要被激活发挥功能,如果某一部分的神经元长期不被激活,它就不能进入某种功能的工作区,而由其他的神经元所替代。推广之,如果一个人在某方面长期处于高成就动机状态,那么他在这方面所做的表达就越来越多,他的这种智能就获得呈现,而其他方面如果长期不被表达那么这些方面的能力就越来越弱。既然学校教育注重的是人的均衡发展,而人的发展性向和潜能又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处于不同境遇中的人会产生不同的价值需求和道德认识,所以,学校道德教育就要求形成刺激多种动机、满足多种需要的多层次的文化环境。
检讨现行的学校道德教育,事实上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道德教育“人为、表浅化”、“孤立、封闭化”,德育课程知识化;单向灌输多,双向理解少;集体受教多,个体选择少;道德教育僵化而少活力,实效性不够,缺少魅力;德育未能成为有助于人生命发展、生活质量和精神心灵成长的工作。有鉴于此,我认为应当在方法上做三个基本调整。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15
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是中国德育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批判地继承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仁”与“义”相结合的德育理念,孟子曰,“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1]。孟子指出“仁”即满怀爱人之心,而“义”即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要恪守的行为准则。本文试图通过对孟子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及主要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出高校德育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探索出不同历史时期德育间的契合点,通过在高校德育中运用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促进大学生群体道德修养的形成。为大学生良好人格的塑造奠定基础,可见,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与高校德育之间存在着契合性,因此,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对高校德育的发展具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1 孟子道德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
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孟子秉持的理论基点是“性善论”思想
在我国的德育史上,孟子首创性地提出了“性善论”思想。孟子以“性善论”思想为理论基点构建其德育思想体系。孟子发展了孔子的“习相近”思想,提出了“性本善”思想,他认为“善”是受教育者与生俱来的基本道德品质,孟子称之为“善端”。他认为人生而既有“仁、义、礼、智”四端,具体来说,便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2]孟子认为,受教育者要通过德育使“四端”逐渐演变为“四德”。孟子认为,人尽管生而便有“善端”,但仍需对其进行道德教育,这样才能使受教育者的德育萌芽逐渐演变为自己的道德准则。
1.2 孟子认为道德教育与物质基础密不可分
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3]孟子认为受教育者要实现生存发展需要以一定的物质基础为前提,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那么德育便会成为“无根之水”。受教育者想要接受道德教育必须拥有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受教育者对学习没有后顾之忧,一言以蔽之,即“仓廪实而知礼节”。
1.3 孟子高度重视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教育
孟子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他认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实现“得民心”,首先是满足受教育者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其次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持续性地道德教育。孟子高度重视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教育。“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4]理解为教育者要通过德育,使受教育者促进道德修养的形成,只有这样才能使受教育者贯彻忠孝仁义的原则,最终实现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2 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的德育方法体系
孟子非常重视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教育,他不仅把德育看作是受教育者修身的首要对策,而且把德育看作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方略。孟子总结出了言传身教、因材施教、引而不发、反省内求、学思结合等一系列的德育方法,构建出自己宏大的德育方法体系。
2.1 “言传身教”的德育方法
言传身教主要是指教育者要发挥其榜样作用,使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接受教育者的思想行为。孟子特别注重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言传身教,孟子曰:“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5]此句意为,“大丈夫”为人行事应当如同射箭一般,弓箭手只有摆正身形,才能将弓箭射好。孟子认为教育者要坚持以身作则,这即所谓的“教者必以正。”[6]孟子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7]可见,孟子认为教育者将自身的良好德行传递给受教育者远比对其空谈德行要好得多。
2.2 “因材施教”的德育方法
因材施教主要是指教育者要充分认识受教育者之间的个体差异,进而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德育对策。孟子特别重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主张教育者要结合受教育者的个人实际去制定相应的德育对策。孟子认为,“教亦多术矣。”此句意为道德教育的方法复杂多样。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是以“性善论”为基础的,他认为,受教育者尽管有着相同的“善端”,但是由于受教育者的道德修养与后天所处环境的差异,这就造成了受教育者间的个性差异。通过调动受教育者德行、帮助受教育者获益的方法,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将因材施教方法论述得更加详细。
2.3 “引而不发”的德育方法
引而不发主要是指教育者要尊重受教育者的学习规律,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激发受教育者进行主动的学习与思考,使受教育者能够主动地培养自己的良好道德品质。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学习积极性,尊重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孟子曰:“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8]。孟子的“引而不发”思想从根本上说是启发诱导式的教育思想,他将教育者隐喻为弓箭手,指出教育者要像弓箭手一般,将弓拉满,使箭呼之欲出,却不放箭,通过这种方法积极引导受教育者自主学习。
2.4 “反省内求”的德育方法
反省内求主要是指受教育者要主动反省自身的言语和行为,找出自身的优缺点,进而通过扬长避短,最终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准。孟子认为受教育者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使受教育者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调动受教育者的能动性是孟子“反省内求”德育方法的逻辑前提。孟子提倡“反省内求”思想,其思想核心便是自身反省。他曾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已”。[2]此句意为,我爱戴他人,他人却拒绝我,就要反省自身是否拥有充足的爱心;我监管他人,却没有管理好,就要反省自身是否拥有足够的才能;我礼貌的对待他人,却没有得到他人的回应,就要反省自身会否拥有良好的态度。
2.5 “学思结合”的德育方法
学思结合主要是指学习与思考要实现辩证统一。孟子特别强调学习的重要性,他认为,“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同时,他对思考也做出了自己的阐述,孟子曰:“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句意为,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要反思其道德素质,孟子对“思”最好的诠释便是他推崇“反省内求”的德育方法。
3 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在高校德育中的应用路径
孟子的道德教育思想与高校德育处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也存在着各异的道德教育目的,但是孟子主张的道德教育方法对我国高校德育的健康稳定发展依然具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对孟子道德教育思想的合理借鉴,我们可以为解决高校德育的现实问题提供新的研究路径。
3.1 提升高校德育地位,坚持高校德育优先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的重要时期,由于受到西方社会思潮的冲击,造成了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存在着多样化现象,这就亟需高校切实提升道德教育的地位。从孟子的德育思想中可以发现“道德高于智力”的现象。要切实提升高校德育地位,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德育优先。
首先,坚持德育优先就是要关注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将培养大学生做人置于高校教育的首要地位。高校通过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和促进高校德育发展能够有效地巩固高校德育地位。其次,坚持德育优先,就是要建立健全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道德教育的原则,为贯彻“道德高于智力”思想提供制度支持。具体来说,高校管理部门要为高校德育工作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通过保障高校德育队伍的各项权益,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为高校德育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撑。应当走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认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使高校德育更加具有针对性。最后,坚持德育优先,就是要在整个高校教育体系中渗透道德教育的内容及方法,充分发挥高校的教书育人作用,积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大学生。
其次,坚持德育优先并不是机械地将大学课程划分位次和等级,而是要在高校教育中突出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教育中,我们要转变教育思想,强调道德教育的作用,因为教育的最终目标便是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孟子特别强调道德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对于高校而言,需要借鉴孟子德育优先的教育思想,突出道德教育在高校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3.2 完善高校德育方法,优化高校德育效果
我国高校德育方法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在高校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未能充分地展现“言传身教”的作用,教师未能充分地考虑大学生的不同特质而进行“因材施教”,教师未能充分地对大学生进行“引而不发”式的教学等等,上述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高校德育的效果。
第一,孟子的“言传身教”思想启示我们,高校道德教育要以加强教师队伍的道德素质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道德修养为目标。教师的榜样作用在高校德育中意义重大。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大学生往往会表现出与教师类似的思想行为,大学生良好道德素质的培养与教师优秀的思想品质,执着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密不可分。因此教师要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生活中以争做大学生榜样为荣,从而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水准。高校教师队伍需要接受持续性地德育培训,保证其能够在教育过程中向大学生传播道德教育的内容,向大学生传授正确的为人处世原则,使大学生实现“智”与“德”的协调发展。高校需要明确地规制、构建出教师道德行为评价指标体系,来提升教师的道德水准,使教师能够充分地向大学生展现出自己的人格魅力。
第二,孟子的“因材施教”思想启示我们,教师既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又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大学生的学习需要,实现高校德育中的“因材施教”。因为德育工作远比其他学科教育工作困难,所以更加需要德育教师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在德育活动中,高校要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的对象要涉及到不同学科的教师,以便使教师能够在其课程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知识。鼓励教师学习德育理论知识,教师要学会准确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会深入剖析大学生的思想情绪,学会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
第三,孟子的“引而不发”思想启示我们,孟子主张教育者要激发受教育者自主学习、自主思考的能力,把握时机对受教育者进行启发诱导式的道德教育。在高校德育的现实情境下,借鉴孟子“引而不发”的教育方法可以有效地完善高校德育方法。教师要不失时机地对大学生进行启发诱导式的道德教育。孟子非常赞同孔子“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的思想,这句话体现出要培养受教育者举一反三的能力,培养受教育者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将孟子“引而不发”的德育方法引入到高校德育中,那么就需要处理好尊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与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之间的关系。当前高校的德育方法主要停留在灌输知识的层面上,通常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这种德育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忽视了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导致了师生间缺乏知识互动。高校通过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可以有效地发挥教师在道德教育中的“引而不发”作用,充分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终实现师生间情感与知识的良性互动。
3.3 拓宽高校德育路径,开展高校德育实践
广义上的道德教育是一种通过知识传授、观念养成、性格培养等途径来提高受教育者在思想观念、政治意识、行为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素质的教育活动,也就是说它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四个方面组成的,这些教育活动是一个有机体,统一地存在于广义的道德教育中。政治教育培养政治素质,它解决与政治立场和政治信仰有关的问题;思想教育培养思想素质,它解决与思想认识和思想工作方法有关的问题;伦理道德教育培养伦理道德素质,它解决与社会伦理和个人道德有关的问题。当前所说的道德教育的内涵就是这三种教育的总和。它尤其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以社会为本的德育活动,即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施加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影响,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需要的人。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内涵有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培养个人健康的心理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防治心理疾病、保持心理健康的德育话动。具体而言,心理教育就是教育者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受教育者施加一定的影响,使其心理过程正常、健康发展,从而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形成良好的个性,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减少和预防心理疾病的教育活动,它解决的是心理素质上的问题。心理教育的这一概念,概括了心育、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以及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治疗和普及性的心理知识教育等。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只关注传统意义上的德育,忽视了与学生身心发展更为密切的心理教育部分。因此,心理教育的提出,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差异
第一,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产生的渊源不同。自古就有以德治国的说法。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道德教育源远流长。道德教育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也正是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心理学相对于德育而言,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当人们分析各类社会现象,发现许多问题无法从既定的道德标准中找到原因并作出合理的解释时,便开始关注个体的心理现象,从而开始了对个体心理的研究,提出了心理教育的概念。笔者认为,心理教育是道德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第二,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内容不同。道德教育要解决的是思想、政治领域和道德生活中的是非、善恶以及如何提高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问题;而心理教育要解决的是提高心理素质、发挥心理潜能以及维护心理健康的问题。道德教育针对的是政治方向、思想倾向和道德价值观念的问题,解决人的社会倾向问题;而心理教育主要是帮助受教育者认识自己,认识自己与社会的关系,发展潜能,使受教育者更好地适应学校、家庭和社会。相对来说,心理教育解决的是育人任务中基础层次的问题。
第三,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采用的方法不同。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道德教育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行为准则和标准的道德规范。所以,道德教育常用灌输和树立榜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工作。灌输式的教育方法使受教育者被动地接受既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个体没有任何自由发挥和自主判断的空间。榜样式的教育方法通常通过榜样的事迹促发人们深藏在内心的道德情感,从而促使人们以榜样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自身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使受教育者的道德觉悟得到提高。榜样式的教育方法比灌输式的教育方法更易于被受教育者接受,且教育效果更为明显。进行道德教育的这两种方法,属于被动式教育。而心理教育常通常采用倾听、讨论、鼓励、辅导等方法开展教育工作。这些方法都属于互动的、主动式的教育方式。心理问题源于个体的内心,表现于个体的语言、行为,要做好心理教育,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个体的心理,只有通过倾听、讨论、观察,才能对个体的心理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通过讨论、鼓励、辅导,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对个体进行心理教育。由于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方法存在主动式与被动式的差异,因此笔者认为,在教育过程中,道德教育可以采用面对群体集中教育的方式,而对于心理教育则更适合采用面对个体单独教育的方式。第四,推进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的动力不同。
从上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方法上的主动式与被动式的差异中不难看出,推进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动力是不同的。道德教育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外部,它是一些道德规范和要求,往往要求被了解、被接受;而心理教育的动力则是来自于内部的、自身的需求,它是主动的、积极的。第五,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对个体发展阶段性要求的程度不同。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虽然也需要针对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不同内容的道德教育,但不同阶段的道德教育内容并没有非常明显的差异。在心理教育过程中,必须针对个体心理发展的不同阶段开展不同内容的心理教育,这样心理教育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说,心理教育对个体发展的阶段性要求程度高于道德教育。
三、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联系
第一,道德教育离不开心理教育。良好的道德素质是建立在良好的心理素质之上的。没有良好的心理教育、受教育者没有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道德教育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心理教育到位了,道德教育才会易于被受教育者接受,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受教育者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是非面前辨清方向,明确目标,经受考验,从而使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所以说,道德教育离不开心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