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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培训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0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公司法律培训计划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公司法律培训计划

篇1

1、进一步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管理工作,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仍保持自收到文本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提出详细的书面法律意见同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同时对制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及增加完善,不断完善公司制式合同资料库。

2、进一步完善法律咨询及培训工作。认真针对各部门法律咨询及时给予答复,对于咨询情况予以登记,同时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情况,拟重点就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进行培训,每年度培训一至二次,可根据需求增加培训内容和次数。

3、建立并完善法务工作档案。继续加强规范完善公司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管理工作,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在流转结束加盖公章后均应进行登记,并要求归口部门及时向法务、财务等部门存档,按照集团要求及时将合同履行及管理情况上报。

4、不断学习提供自身素质。我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设日新月异,新兴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因此要将学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认真学习新知识,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和结构,增强自身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跟上社会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更好的服务于公司。

二、人力资源工作

1、进一步做好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定岗工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全力保障公司各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项目组织架构的搭建及工作人员的配置及定岗定编工作。

篇2

尽管背负着债务过日子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但债务问题引起的压力和焦虑逐渐影响了工人的工作效率、健康问题和逐渐增加了工人们辞去工作去寻找更好薪酬的工作的几率。

“他们常常会在工作的时候把时间花在财务问题上一一打电话给债权人,试图获得贷款,”德国个人财务专家E.Thomas表示。

个人债务可能属于个人问题,但许多老板现在意识到这种潜在的负担已经接近了他们承受的底线而影响工作。逐渐地,有些公司开始针对这一问题开展包括基础的财务教育课程作为员工帮助计划的一部分。

员工帮助计划的开展

这项培训是必要的:德国在2005年3月的研究表明,美国工人有30%的员工在他们的财务问题上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在2005年底。总部在芝加哥的员工帮助计划(employeeassistanceprograms。简称EAP)的提供者ComPsych公司要求员工描述他们的财务状况。有28%的人说他们不仅比去年情况更坏,而且在远离财务灾难中遇到了更大的挫折。

ComPsyc㈠的金融专家KathyStoughton说,看到公司的业务,比如基础的财务管理、预算战略和债务管理课程方面的需求有了很大的提升。其中在电话咨询中,提问率最高的问题是“我如何做我的财务预算?”以及“我如何处理我的债权人的问题?”

财务策略公司CEO Liz Davidson说她的公司过去常常处理与解雇或合并有关的客户问题来帮助员工考虑做什么对他们有利。现在Davidson说几乎所有她的公司的客户都全部询问有关财务培训课程。

总部位于哥伦布的国际保险公司Aflac开始为员工提供财务课程。其中较大一部分集中在退休计划、投资战略、大学储蓄计划和家庭购买。但在过去的几年里,有一半的公司已经补充几个基本货币管理课程来教员工如何建立一种预算,目的是使开销不超过收入。

尽管不知道有多少员工因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培训计划已经改变了他们的习惯,但很多这样做的公司明确表示员工的士气和凝聚力为此更好了。因为员工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司对他们的关心

篇3

1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额贷款这种新生行业也得到了社会以及国家的认可。小额贷款能为我国的三农经济以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利的建设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国家在对小额度贷款公司进行税收征管的过程中,公司法律定位不明确、税收政策界限比较模糊以及税收负担相对较重,这些问题逐渐地呈现出来了。因此,我国相关部门需要思考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对策。

2小额贷款公司特点

就我国而言,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区域范围比较狭窄,所进行的业务也只是限定于当地的一些业务。当满足了小额贷款公司相应的贷款申请条件以后,当事人就可以与贷款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所申请的贷款金额比较少,但都是要各个省级的金融办批准以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贷款服务,同时需要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一个新生行业,其正在社会上兴起。

3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存的问题

3.1税收政策针对性不清,法律不完善

在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问题上,存在着针对性不清的问题。国家没有制定针对性的法律制度进行税收征管管理。同时,企业以及相关的税务部门在对政策的理解上存在着差异性,其计算方式不统一。贷款公司在按照优惠政策执行税收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直接增加了基层税务机关对小额贷款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3.2财务核算不科学,制度不完善

就当前而言,我国针对小额度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制度规定不够完善,没有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财务核算。这容易导致在税款征收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漏洞,最终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收入,减少了国家税款征收来源。其次,在税源管理方面,我国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对税源进行有效管理。这促使公司在贷款方面没有按照国家制定的政策制度开展工作。

4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对策

4.1完善法律政策

针对我国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税款征管方面法律政策不完善的问题,我国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征管的法律政策。当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征管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无法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性。当解决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问题以后,其他的问题也会相应地达到解决。当确定了贷款公司属于金融企业以后,就需要按照金融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税收征管工作。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相关部门需要对该行业的政策制度进行及时且深入地研究,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业务规范、监管主体以及相关的行为准则都确定下来,从法律层面上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

4.2完善财务管理核对制度

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方面,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地方性的政府需要将审批设立、监管以及处置风险落实到具体的主体上。对监管主体进行明确,当发生问题时能尽快地找到监管主体,查明原因。监管主体需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并为其制定相应的风险预案,当发生各种金融风险时,可以按照风险预案进行处理操作。首先,要及时地采取行动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可以采用现场检查以及非现场检查的方式,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其次,要建立起社会评级体系,综合性评价行业相关的经营情况、营利状况、风险控制水平等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完善财务管理核对的制度。再次,确定惩罚以及强制退出的机制,对于一些有问题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关部门要明确其整改的时间。对于一些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公司并且严重地违法经营法规的人员,可以视情况撤销关闭该公司。最后,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则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政策,并联合地制定出年审的方式,避免出现不符合政策规定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现象,最终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严重。

4.3强化监管

强化监管是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重要保证。为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以及公司经营者的满意程度,促使其能严格地按照税法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则需要研究并制定出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的纳税服务的标准,强化对小额税款公司税收征管的监督与管理。在监管过程中,首先要加强税收法律宣传,对公司进行相应的税收法律指导。同时,还可以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培训机制,为办税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优化,最终促使财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提高。其次,成立一支具备高素质的综合能力的税务干部管理队伍,建立起一套风险涉税数据模型。在监管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扩充咨询渠道,这能为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涉税风险提示。同时,纳税人员可以针对不懂的问题向纳税人询问,从而能正确地理解自身的税收权利以及义务,有效地减少涉税风险。再次,在开展特色纳税服务的过程中,需要确保纳税人指导相关的税收规定。及时地将最新更改的政策公布到网上,促使纳税人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地在网上公布信息,这样能促使纳税人及时地了解最新的政策,学习税收政策,减少小额度贷款公司的涉税风险,能严格地按照法律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5结语

综上所述,当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征管的力度。通过完善法律政策,促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按照相应的额法律规定开展贷款工作。其次,完善财务管理核对制度。最后,强化监管确定监管的主体,明确监管责任,通过组织办税人员培训,促使办税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提高。借助以上方式总结管理办法,促使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水平提高。

参考文献

[1]陆晓东.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5(17).

篇4

[作者简介]李隆琼(1964- ),女,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学。(重庆 401120)

[课题项目]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专业实习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1ZD1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7-0159-02

一直以来,在我国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法学专业实习被当作是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但近年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学专业实习越来越形式化。当前,一些高校在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习基地是增强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学生接触并了解社会实践情况的重要场所,也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本文将梳理、总结我国高校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必要性及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希望对法学专业实习研究有所裨益。

一、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必要性

1.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改善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现状的需要。根据2009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我国高等法学院系30年增长了一百多倍,但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在文科毕业生中位列最低。①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学教育脱离实践、学生实践能力不强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通常要积累较长的工作经验后才能适应实践需要,这是有些单位不愿接收法学毕业生的缘故。法学专业本身是实践性极强的专业,法学理论必须联系司法实际,方能解决错综复杂的司法实践问题。为改善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现状,必须着力解决法学教育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而要有效解决该问题,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教育。

2.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有效实现法学专业实践教育的需要。法学专业实习模式通常有两种:一是自行联系模式,即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二是统一组织模式,即由学校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组织安排学生定点实习。在统一组织模式中,高校通过与实务部门达成协议,在实务部门建立实习基地,每年安排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单位则为学生指定指导教师,同时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相对而言,自行联系模式难以监管,部分学生为了有更多时间复习考研、找工作,对实习敷衍了事,托关系盖个章应付学校检查,使实习流于形式。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可为学校管理学生专业实习提供便利条件。

3.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实现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学院式教学法是我国长期实行的法学教育模式,这种教育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将法学专业知识系统地传授给学生,但其缺点也十分明显。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足够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还要具备相当的法律运用能力,而在学院式教学法中,单调刻板的抽象理论无法与丰富具体的实践需要实现有效衔接,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不强,难以满足实践部门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如何培养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成为困扰国内外法学教育专家的普遍性问题。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使学生有稳定平台接触、了解社会实践,对提高其实践能力有实际意义。

二、当前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1.管理不到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成效。如今,大部分高校对实习基地的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使法学专业实习基地难以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这主要体现为:(1)部分实习单位出于其自身利益考量,乐于将实习学生当作免费劳动力使用,安排学生的工作随意、简单,对学生实习目标的实现没有益处,而高校对此缺乏相关的应对办法。(2)思想上不够重视,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学生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实习单位一般不愿投入过多经费,而高校方面,一直不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经费投入十分有限,地方性的本科院校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②实习基地的建设经费得不到保障,相应的实习效果显然会大受影响。(3)高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缺乏良性互动,双方没有建立常态化联系,合作内容仅限于学生实习,较为单一。(4)为不影响学生顺利毕业,高校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走过场,流于形式。(5)实习时间的安排不尽合理。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年需参加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而实习由于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一般也安排在大四上学期,与前述相关考试的复习时间存在一定冲突,导致学生想方设法在实习问题上“偷工减料”。

2.法学专业教师的实务教学能力不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务问题,需要高校教师为其及时释疑解难。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的法学专业教师缺乏法律实务经验,难以帮助学生解答实践问题。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师基本上一直从事某一特定专业的教学、研究,对其他专业基本不涉足,知识面较窄,且以理论见长,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高校法学教师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弊端,成为制约法学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的一大瓶颈。建设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急需一支实务教学能力较强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

3.实习基地数量偏少。前些年,由于高校扩招,全国法学专业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长,而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数量并未成比例地增长,导致很多高校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学生实习的需求。部分高校只好退而求其次,通过增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的比例来缓解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偏少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管理制度。高校应制定一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使实习基地的建设更加规范化。(1)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实习基地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增加经费投入,合理规划实习时间,切实保障实习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2)带队实习的工作指引,规范法学专业带队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指导,促进实习有序开展。(3)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量化指标来评价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并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强化对学生实习的管理,避免实习形式化。(4)加强论证,框定高校与法学专业实习单位之间的协议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积极履行义务,同时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5)加强对已建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考察、评估。应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协调解决,督促相关管理规范的落实执行,保障学生的实习质量,实现实习效果的最大化。

2.建立一支实务教学能力较强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高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学专业实习基地资源,培养、提升法学专业教师的实务教学能力。(1)合理规划实务教学能力培训的流程。为确保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应充分论证、合理制定法学专业教师实务教学能力培训的培训计划与流程:首先,安排实习单位有丰富经验的业务骨干引导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锻炼其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其次,组织法学专业教师与实务骨干进行跨部门、跨专业的讨论,要求专业教师对在参与办案过程中所发现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文章,以巩固、提升法学专业教师的实务教学能力。(2)采取高校与实习单位双向交流的方式,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的实务教学能力。一方面,考虑到实践部门的部分业务精英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一些个人的思考,可以在校内开设实务讲座或专题研讨会,将这些实习单位的业务精英“请进来”为教师、学生传授实务经验、个人积累,使法学专业教师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获得更多实践工作的信息、经验。另一方面,加强与实践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法学专业教师“派出去”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使其通过实际参与办案,对司法实践有切实了解。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将法学专业教师在实务部门的挂职情况与其年底评优、职称评定等进行挂钩,激发其参与实践办案的积极性。高校还可以与若干实践部门合作,设立教学科研实践点,采取物质报酬、精神奖励等方式鼓励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与教师共同申报、研究课题,合作调研,以提高课题文章解决实务问题的针对性。这种“请进来” 和 “派出去”的交流方式,促进了法学专业教师与实习单位业务精英之间的互动,对建立法学专业教师实务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的实务教学能力具有积极意义。(3)健全培训机制。对教师实务教学能力的培训进行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是避免实务培训“走过场”的前提条件。为提高培训实效,建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是与实习单位建立常态化的互动交流机制。选派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法学专业教师与实习单位的业务精英结成“对子”,双方互助、互补,在课题申报、研究,案件讨论,撰写调研论文、报告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二是建立专业教师参与实务培训的奖惩机制。为充分调动专业教师参与实务培训、提高实务教学能力的积极性,建议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定时,将专业教师参加实务培训的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同时,对不参加实务培训或违反实务培训管理规范的专业教师,给予一定的惩罚,确保实务培训的质量。

3.建设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如前所述,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数量偏少,满足不了学生的实习需求,增加实习基地数量、优化现有实习基地资源势在必行。(1)扩大校外实习基地的选择范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是传统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随着我国法治事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范围也越来越宽泛,高等院校选择实习基地时应开阔思路,扩大合作范围,与政府法制部门、人大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等加强沟通协调,在这些单位也建立实习基地。(2)建立校内实习基地。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在校外的拓展较为缓慢,高校可以将眼光放在校内资源的充分挖掘上。当前,部分高校设立了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这样的对外机构,可考虑在这些机构设立校内实习基地,招录学生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或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当前,司法行政部门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基金,高校可积极争取,为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解决部分学生的后顾之忧。(3)在层次上拓展实习基地建设。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基层单位是实习基地的通常选择。这主要是因为基层单位案多人少,更需要实习生帮忙。但实际上,层级较高的单位,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等,也有招录实习生的需求,高校可与之沟通协调,建立实习基地,实现双赢。

篇5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企业合同是市场经济下确定不同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以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

企业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两个阶段。不同阶段可能产生的问题不同,其相应也要有不同的管理控制措施。

一、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当对交易对方进行资质调查,在初步确定拟签约对象后,双方当事人围绕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进行协商谈判。企业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并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为了使合同从签订时起就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避免和减少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不利因素的出现,必须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

这一阶段易出现的问题是:合同主体不合格;谈判时对合同履行的细节及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考虑全面,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履约标准、违约责任限定、争议解决条款等表述不严谨、不准确,发生歧义和误解,最终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第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客户档案,逐步充实客户资料,实行客户信用分级管理;第二,谈判前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相关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不遗漏任何可能产生的风险。第三,公司法律部门严格审核合同名称、交易内容及交易程序的合法性;第四,公司业务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起草、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其准确。如“买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及时付款”中的“及时”二字不严谨,会导致具体时间约定不明确,不利于后续催款。应具体约定支付时间如“买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第五,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审核程序应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相应条款做出评审,如合同是金额较大的重要合同,需由公司级负责人评审,以保障合同的审核充分准确。第六,对外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七,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评审、编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字后,方可由专门人员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完后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第八,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订的合同被更换,如在合同各页之间加盖骑缝章等。如有附件,应尽量在合同中将附件材料的名称标注清楚。

二、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的履行就是交易的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整个交易的中心环节,如果合同履行的不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目的就不能很好的实现。合同签订时,双方对交易的过程做出了预测,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按合同条款去执行。但是合同是双方事先对交易的模拟,在具体履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当初预测不到的各种问题。

这一阶段易出现的问题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合同条款的要求按期履约,并且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需要变更或终止的经济合同,不按章办理,只是口头协商,简单了事;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导致陷入仲裁或诉讼,有损企业形象;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合同档案不全,合同重要信息泄密。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第一,企业应指定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第二,对于条款有误及因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受损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终止事宜。合同变更或终止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样进行合同评审程序,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第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企业应当依法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并注意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此外,要注意妥善保管好合同原件及合同履行中的其他书面和电子记录。这些记录是索赔的原始证据,应至少保管2年。第四,可以规定相应的合同负责人在合同符合付款条件时,向财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申请上标注付款时间、方式、金额等内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付款申请无误后办理结算业务。第五,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份合同、附件、变更、终止及评审签收记录,均应妥善保管。企业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相应的合同台帐,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合同方、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加强合同保密工作,职能人员应按相关保密规定的程序流转合同。

上述针对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措施,需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切实落实。而实际上,很多企业缺少真正的合同管理,只是流于形式的评审、盖章和归档,并没有把合同管理作为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没有形成一个职责分明、架构完整的管理体系,导致企业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缺乏监管。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从而真正实现从合同调研阶段到履行完毕,利用资源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评审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合同变更终止制度、合同章管理制度、合同登记归档制度、合同监管检查制度、奖惩考核制度等,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特别强调合同履行阶段也应给予足够重视,不能将大部分精力、经费和人员只投入合同谈判签约阶段,而忽视之后的履约监管。企业可以实行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负责制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从合同准备、谈判、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终止直至立卷归档整个过程,实行专人负责。责任人对合同谈判记录,往来电传,涉及价格、数量、质量等重大事项变更做好记录,并监督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整理形成完整的客户交易信息档案。专人负责制可以使责任明确到人, 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约。

篇6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

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

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篇7

我叫xxxx,主要负责核算、行政、人力、等基础性工作,一个多月来,及时转变观念,适应工作环境,顶住工作压力,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主管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在日常行政工作中,以办公自动化为依托,做好各类文书的起草,记录、文印,以及相关文书上传下达,对需落实的文书及时布置、落实,对落实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收集归纳,分类整理,变被动为主动,确保一切工作向既定的方向发展。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对实行中的制度和规定需要改进补充的,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学习国际先进管理理念,降低工作流转环节,减少耗能;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定额领发,同时做好库存管理。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认真统计使用情况,对油耗和行驶公里做好统计,正确反映车辆运营成本。在对职工的档案和公司合同的归档工作中,联系实际工作通过管理,研究和发现人的有利因素,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人这个重要因素能在不同工作岗位中发挥各自才干,各尽其能;其实公司效益的体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各类资源的合理搭配,如果资产闲置,人才搁置,这对公司都是极大的浪费,在合理配置的基础上协调各类因素的关系,特别是人的关系,在出勤率等制度的约束下,关键是让人的因素发挥到极致,首先要饱满工作热情,融入到工作中,劳逸结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样的工作才有成效,因为疲倦的工作是没有效率的,只能在消耗财力,物力。

(二)做好核算,正确反映公司成本核算过程

按照我一贯的工作习惯,在核算工作中时刻遵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职业道德理念,对财务核算按照公司客观发生的业务事实,及时、客观、准确的记录,反映,上传,对发生的反常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查找原因,客观公正反映经济事实;记录核算台帐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正确反映机械设备的收入、通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对各工地的机械及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材料的消耗及时统计、对比,掌握动态变化,对出现较大变化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掌握变化方向。对各部门的上报的报表认真汇总、审核,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各职能部门。对主管交办的工作,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合理分配工作,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在搞好核算工作地同时,注重和企业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工作事项的发展进程,及时总结经验,摸索工作地发展规律,增强对工作事项的预判力;通过对工作地完成,极力提出工作建议,为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建议,提高效能。对公司的业务及核算数据,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三)做好人力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

人是公司最活跃的因素,是创作价值的更本,因此对本公司的人员情况,要及时掌握和更新人员的信息,利用工作之便充分发现个人的优势,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实际认真统计人员的绩效考核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薪酬福利制度认真上报。为实现公司的不断发展,要不断更新职工的知识结构和专业化知识,因此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时间,拟定合理培训计划,并注重实施,要通过培训,要对提高公司效益,增强公司知名度,树立品牌意识起到促进作用。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注意工作各环节的顺畅。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感自己工作岗位的重要,有些工作可能做的不够好,但我用心学就一定能胜任,尽管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在工作中摸索和改进,各项工作的管理知识掌握的还不够,但我有信心做好自己的工作! 工作心得:干一行就要爱岗敬业;做人就要诚实守信;做事就要客观公正;要做好工作就要提高技能、不断学习;要想提高企业品质就要参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在工作中摸索和改进,各项工作的管理知识掌握的还不够,还需在今后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鉴定:热情大方,待人和蔼,工作有条理,语言表达清晰,很快能融入新的工作中去,善于与人沟通。具有团队意识,工作认真,自觉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业绩:正确核算机械设备、通用车辆的租赁和使用情况,对各工地的机械及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材料消耗及时统计、对比,掌握动态变化,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原因,掌握发展趋势;对各工地上报的报表认真汇总、审核,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档案和部门合同的归档分类,及时掌握和更新档案信息;按照各种工作计划,注重落实。

行政人事部工作总结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的行政人事部门,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工作也千头万绪,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人事管理、体系管理、薪资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20xx年度,围绕公司年度的经营目标,在人力资源、行政后勤、安全环保和企业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战略性地管理,落实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本部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管理工作业绩。过去的一年,行政人事部在公司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为2015年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促进部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人力资源战略管理:

结合公司近年来的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公司人力资源6大管理模块的框架,从真正意义上把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从以前人事管理提升到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行政人事部的角色也从以前单一的行政、人事管理的控制、改善演变到目前的服务和协助各部门管理的角度,完成了从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本的逐步演变。

2.组织设计和优化:

20xx年重新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和结构上的调整,全面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定位,1月份根据GMP相关要求建立和完成了公司各部门新的组织架构 ,对人员进行了定编,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各部门涉及岗位重新进行了岗位分析,并组织各部门重新对各工作岗位进行了《工作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和确认工作并及时下发实施到位。

3.员工入职管理

A.招聘管理:根据需要,及时做好人员招聘及现有人员潜力开发工作

人员招聘是行政人事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今年采用多元化招聘手段,建立了合理的招聘渠道,通过职介机构、58同城网站、本地人才中心进行招聘;建立了公司的招聘和面试管理流程,20xx年度累计招聘人数为16人,通过试用留用12人。行政人事部在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前提下,努力把好招聘环节,力求提高员工整体文化素质,使高中生以上员工录用和在册高中生以上人员学历比例由年初的72%提高到80%,提高了8个百分点,为本公司员工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人员学历分布上看,我公司基本具备了一支高学历、知识丰富的人才队伍。

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配置,不单纯是开几场招聘会如此简单。要按照既定组织架构和各部门各职位工作分析来招聘人才满足公司运营需求。也就是说,尽可能地节约人力成本,尽可能地使人尽其才,并保证组织高效运转是人力资源的配置原则。所以,在达成目标过程中,今后将对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进行必要的分析与控制。力争使人事招聘与配置工作做到三点:满足需求、保证储备、谨慎招聘。

B.员工入职和转正管理:

以前公司在员工入职方面比较随意,既不进行体检,劳动合同也未及时签订,导致存在的后遗症不少。08年1月1日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这就要求,对每位新入职员工都须签订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贯试用期后签订合同的做法,新的规定在无形中加大了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办理的工作量,对新进的人员在入职后一周内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确保了用工的合法性,转正后全部购买了五险。同时对新进人员进行了入厂体检,从源头上控制了员工队伍整体的健康性。对公司主要骨干人员签订了商业保密协议,为公司技术和商业秘密免除了相关后顾之忧,防患于未燃。同时每月定期做好新入职员工的培训上岗和转正考试,确保每位员工均能跟踪到位按时转正或对不胜任岗位的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4.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积极展开各项培训

为了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行政人事部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上,20xx年度是做得较为出色,有显著效果的一年尤其在培训工作的展开方面:建立了新进人员的培训体系、操作工培训体系、营销业务人员的培训体系,对近20个岗位制订了相对应的考核试卷,汇总了各部门员工岗位技能培训教材。全年培训计划为12次。

同时,通过进行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为新进人员很快熟悉公司、熟悉岗位业务、很快融入龙城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组织人员相关人员进行了GMP培训和相关执业药师的培训,今年公司员工有2人通过了国家的执业药师考试。为公司20xx年的新版GMP认证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良好的铺垫。

本部门全力以赴把培训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教员、教材,调配教学时间,合理分工考试,批卷考试成绩公布,通过培训,使新员工很快能上岗工作;通过培训使管理人员提高了管理技巧、开阔了视野。

培训出效益,培训加速了全体干部、员工思路的不断转变和创新。

5.薪酬和福利管理

建立绩效导向的薪酬体系,用绩效考核与薪酬结合激励人,奖效挂钩,绩效决定薪资水准,绩效决定升迁奖罚,坚定不移地对优秀人才实施倾斜激励政策,鼓励员工积极创造价值,并建立与公司分享价值创造、分享回报的氛围。在物质激励的同时,不断提高精神激励的水平,将成为企业持续激励的重要方式之一。

A.薪酬体系管理上,建立了二级薪酬管理制度:从以前未成体系的工资管理规定提升到薪酬管理制度,完成了生产体系员工薪酬制度和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B.善了公司的福利保障体系:对公司的社保保险范围进行扩大化,增加了员工门诊医疗的模块,使全体参加医保的员工免除了后顾之忧。在8月份为26名员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降低了公司在安全和经济损失上的风险。

C.据公司设备产能的提升对公司的产能工资体系进行了前后三轮改革,尽管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员工群体性事件,但改革的最终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改进后的产能工资激励方案使全体生产一线的员工有了长远的、稳定的收益,激励方案较合理,确保了公平性、合理性,使大多数人受益,同时使公司整体的人工成本也控制在了合理的范围之内,不会再出现由于以前由于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员工收入大起大落和制造成本居高不下。

D.根据近半年来的测算,结合日常员工沟通中汇总的建议,本着建设和谐龙城的宗旨,在广泛征求了大多数管理部门员工和生产一线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加班管理规定》进行了合理的完善和修正,降低了大多数员工的抱怨,总体上使员工加班后得到了较为合理的劳动报酬,同时也降低了公司法律方面的风险。

E. 对公司的社保体系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使员工不仅在住院上而且在药店购买药品时均能自己的医保卡,让员工在医疗方面免除了后顾之忧。

F.员工体检:20xx年对全厂员工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情况全部合格,同时通过了职业病防护标准。通过体检,也体现了公司对员工安康的关心。

6.绩效考核和管理:

A.以业绩为导向,既是公司的经营目标,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是:考核什么,就得到什么。对股东而言,要的是利润;对经营者来说,要的是业绩;对员工来说,要的是个人成就和个人发展。而这一切的基础都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公司对业绩的考核,对考核目标的设定,对考核标准的选择,对考核内容的要求将直接体现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思想,并直接作用于企业对员工的激励。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对岗位业绩、员工素质、工作态度和领导能力多方面的量化考核,规范了月度的基础考核,不断完善和增加新的月度绩效考核表,加强计划与过程控制,加强了会议纪要的执行,强化了公司奖优罚劣、重在激励的分配制度,并成为激励人才成长的重要手段和管理方式。

B.逐步完善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把管理思路从绩效考核转变到绩效管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各部门在20xx年12月底对各部门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面谈,确定了各级管理人员2015年的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通过评估,一方面把员工年度最佳业绩和优点得到了展示,另一方面,也让每位员工了解到自己工作中的短板,有利于员工通过自找差距,逐步提升不断改进自我工作的意识,为全面实现公司2015年新的管理任务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7.员工发展和职业规划

A. 师徒结对

20xx年共进行师徒结对,为公司直接培养了共13名操作工。

B.多岗位技能训练

对品质部化验员进行了多岗位技能训练,对检测岗位也进行轮岗作业确保了员工能不断提高自身岗位技能。

C.5-6月份行政人事部组织对部分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外部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经过二轮的评比和筛选,最终有7位员工在7月份如期拿到了申报的技术职称证书,为下一步开展公司内部员工技术职称评定作出了一个良好的铺垫。

8.员工关系管理

A.老员工退休欢送会

公司在8月份对退休老员工XXX举行了退休欢送会,共有部门经理、老同事等10余位同志进行了座谈会,并在会后进行了拍照和留念。此次活动为公司今后即将退休和将来要退休的员工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

B.公司举办了一次老员工座谈会和一次迎中秋员工座谈会。加强了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让员工从内心感受到公司对自己的关怀真正体现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C.员工离职管理

人性化、多样化的员工离职面谈和管理,使公司员工离职时均很平静,加上完善的离职手续的办理,降低了劳动争议的风险,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20xx年1月-11月,累计离职员工为6人,其中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1人,退休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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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

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篇9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Going global” Enterprises and Tax Support

Li Chun-gen1,Bao Shao-jie1

(1.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330013 ,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empirically the development stage of China’s 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 the empirical research deduces that China is now in the starting point of in second stage of IDP, and on the point of turning to the third stage of IDP. On the transitional phase and financial storm, it needs guidance and support from the governments in order to support “goingglobal” enterprises. Using international tax theory and practice for reference, on the basis of a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issues in tax support system concerning “goingglobal”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formulating the tax policy and promoting the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Key words: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 “going global” enterprises; tax policies; tax service

在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疲软、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我国外贸的内外环境趋紧等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如何让我国企业规避风险,摆脱困境,一如既往地高速、持续发展,是我国企业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在看到金融危机对我国不利影响的同时,应该看到这也是加速实施“走出去”企业战略极佳机会。在金融危机重创全球经济的情况下,我国积极扩大政府投资有结构性地刺激内需,将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在世界各国中率先复苏,强大的国内市场和比较旺盛的内需为以国内市场和产业为目标的海外投资并购提供了有利支撑,这些都是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优势和难得机遇。我国应以此为契机,坚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通过有力政策的积极引导,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

一、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阶段实证分析

本文使用投资头寸指数(IPI)、和实证分析探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所处阶段。采集1982年~2008年共27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相关数据,所有数据以美元计价。考虑汇率折算因素,GDP数据来源来源于联合国英文数据库统计信息(UN data―A world of information)①,单位:百万美元。外商对我国直接投资额(FDI)、我国直接对外投资额(QI)、对外直接投资净额(NOI)数据来源于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历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单位:百万美元。人口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人均GDP(GDPP)、人均对外直接投资净额(NOIP)数据在原始数据基础上计算而得,单位:美元/人。

(一) IPI分析

设置思路源自邓宁投资发展阶段理论②。具体来说,若邓宁投资阶段理论成立,IPI的数值呈如下波动趋势。第一阶段:完全没有对外投资,而只有外商对内投资,IPI=-1;第二阶段:该国对外有少量投资,但是该国对外投资远不及外商对内投资, -1

图1IPI指标1982-2008年

可见,1982年~2008年我国IPI值在-0.621至-0.997范围内波动,初步认为我国目前处于第二阶段,即主要以接受外商投资为主,同时也有少量的对外投资。1983年~1994年我国IPI值涨幅较大,1994年~ 2004年一直很小。但是从2004年后IPI值逐渐上涨到2008年已达-0.64,这与我国2004年实施大力扶持“走出去”企业的战略有关。

图 21982-2008年我国FDI和QI时间序列图

由图2可见,虽然外商对我国直接投资增长较快,但是我国直接对外投资在1982至2004年基本保持平稳直到2004年我国对外投资开始持续快速增长。

由以上分析,虽然自1982年~2008年,我国IPI指标处于-1到0之间(-0.621至-0.997),但是从2004年开始我国IPI指标和对外投资规模同步开始突飞猛进式的增长。同时考虑到最近几年我国政府大力扶持“走出去”企业未来几年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投资可能进一步增长,我国对外投资发展阶段应处在会第二阶段末期,并会较快过度到第三阶段。

(二)计量模型分析

(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趋势分析

以对外直接投资额为因变量,以时间为自变量,构建半对数模型,结果如下:

Ln (QI) =5.0857+0.1604*TIME

Se= (0.4289)(0.0267)

t= (11.8556) (5.9897)

P= (0.0000)(0.0000)

R2=0.689334 F=35.87666 Prob(F)= 0.000003

Time 是一个从1到27 的趋势变量。上述t统计值和F统计值均非常显著,可决系数虽仅为0.689,但只有时间趋势TIME作为解释变量,R2的水平可认为较高。该回归方程比较理想。可推断1982年~2008年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平均每年以16.04%的速度增长。该式拟合值与中国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的比较,显示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明显向上趋势,说明今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保持继续增长的势头。

(2)回归模型分析

模型1: NOIP= + + +

模型2: NOIP= + + +

其中,t表示时间下标,α为截距,β和γ为系数, 为随机误差。Dunning(1981)、Dunning和Narula(1996)、Dunning和Kim等(2001)使用模型1即二次函数描述投资发展路径, Buckley和Castro(1998)用模型2即五次函数来描述投资发展路径。以下将通过实证分析来加以考察。分别对模型(1)和(2)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OLS),结果如下③:

模型(1):NOIP= -10.16+0.047 -6.69× × (1)

(-2.39,0.0249)(6.61,0.0000)(-2.70,0.0124)

=0.87 F=82.43D.W.=1.56

模型(2):NOIP=12.35+8.30× -

(4.45,0.0002)(5.84,0.0000)(-4.35,0.0001)

=0.74,F=34.28, D.W.=0.46

两个模型的常数项、一次项、二次项均高度统计显著。从调整可决系数和F统计量上来看,两个模型拟合性能均很好。但是第二个模型则显示存在较为严重的一阶序列相关,而模型一则不存在这一问题。再从调整的可决系数和F统计量上看,模型一都要较之模型二更优。因此我国投资发展路径适合用该模型来(1)描述。对方程(1)求导,预测投资发展曲线转折点。推出在GGDP=3512.7美元处方程(1)取得最小值,到达IDP U型曲线谷底拐点(即投资发展路径理论二阶段向三阶段过度临界值)。这说明当中国人均GDP达到3512.7美元的时候,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吸引外资的差距达到最大, 过了这个临界值阶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速大于外资流入速度,对外直接投资净额的负数值开始逐渐缩小,中国对外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而中国2008年人均GDP为3261.238美元,已经接近IDP曲线的谷底,说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阶段正处于第二阶段后期,向第三阶段的转变过中。

(三)实证分析结论

尽管IPI分析初步证明中国处于第二阶段。但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趋势和我国QI时间序列图分析,显示中国对外投资总额在2004年后呈明显上升趋势,27年平均每年以16.04%的速度增长,并且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同时结合回归模型分析结论,本文认为我国现阶段应处于投资发展周期中第二阶段末期向最富有战略意义的第三阶段转移过渡的关键时期。

二、我国“走出去”企业发展机遇及税收扶持

(一)过渡的阶段现状急需政府政策扶持

通过以上分析,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走出去”战略的鼓励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发展仍不成熟,还处于第二阶段后期向第三阶段过渡时期,这与中国目前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现阶段经济发展速度是不相称的。投资阶段与经济地位的偏离一方面说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还没有形成综合性力量,仍处于探索性转型过渡阶段,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具有深厚的潜力。这个过渡时期是一个国家对外投资转型的关键时期,逐渐从偶发性投资转变为经常性较大规模的投资时期。在这个阶段,本国企业的所有权优势有很大增长,这些优势存在于围绕着初级产业而发展起来的支持性产业和半熟练的制造业及适用性技术密集的产业中。“走出去”企业所有权优势不再集中于无形资产,而更多表现为技术等创造性资产积累。此时国家政策对于形成国内企业所有权优势中创造性资产优势培养的良性循环有重大影响。因此在过渡的现实经济背景下,发挥政府的政策性引导作用对于促进我国“走出去”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西方金融海啸带来巨大机遇,我国企业“走出去”正当其时

目前正在席卷全球的国际性的金融危机,对于中国“走出去”企业无论是从

外部环境分析还是从国内条件分析都是加快海外市场国际化脚步的难得机遇。从国外来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国家经济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为促进经济复苏、避免大量失业,各国政府纷纷推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减免企业税收负担,简化审批手续以吸引和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本国经济。实体经济下滑导致一些国家出现产业空档,使一些国家放松对战略资源、高新技术和命脉企业购并的限制,同时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不少国外企业在自身资金回笼较慢、外部融资难度和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出现经营困难,急需外部资金的注入,企业价值随之缩水,此时中国企业可以更少的成本开展对外投资。从国内环境分析,在金融危机重创全球经济的情况下,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的增长和相当的稳定。这些都是“走出去”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跨国重组面临难得战略性机遇。

(三)税收扶持是关键

在此关键阶段,面对有利机遇正需要我国政府在政策上更好的鼓励和支持我国“走出去”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上发挥作用,增强其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灵活性,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促使我国企业更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成长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支持“走出去”企业的政策涉及财税、信贷、保险、外汇等多个方面,其中,税收扶持是关键。税收扶持体系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企业经济利益的获取,关系国家的维护,对于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企业国际化经营和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就中国税收扶持体系在调节国内企业海外投资方面所存在的局限性分析展开分析。同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现行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扶持体系的构想,包括税收政策、税收服务两方面,以期为推动更多的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当前支持“走出去”企业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对外投资税收体系在积极支持国内“走出去”企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我国实施“走出去”企业发展战略高度,结合我国对外投资现状及发展态势,参照其他国家有关对外投资税收制度建设经验来考察,我国现行对外投资行相关税收体系仍存在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税收政策、税收服务两方面。

(一) 税收政策

1、税收抵免不尽合理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目前的税收抵免政策依然有不少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直接抵免采取分国不分项抵免限额法,间接抵免缺乏具体操作方法,国内总机构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得到分摊、境内外盈亏不能互抵。这些不合理的税收抵免政策已成为严重制约“走出去”企业发展的瓶颈。分国不分项抵免限额法加大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使企业在投资于税率高低不同的国家时各国抵免限额不能流通使用。相比之下,美国实行的在区分不同所得类别基础上的不分国综合限额抵免法(即纳税人获得的境外所得按照类别进行归类,每一类按照不同的税率计算抵免限额,直接抵免外国所得税税款)无疑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也降低了征管的难度。目前我国企业的跨国投资经营,普遍采用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甚至多层法人公司的形式,以有利于获得注册地国家的法律保护并负有限责任以减少投资风险。这就涉及到境外多层公司的间接抵免问题。我国目前和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议中虽然规定可以运用间接抵免消除双重征税,但我国国内税法却没有很好的处理这个问题。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间接抵免,又加入了对从外国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可以纳入抵免的间接抵免规定,但对于多次抵免尚无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办理企业办理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要求20%以上。这势必直接增加境外所得的税收负担,形成较多的重复征税,不利于企业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不少国家在多层间接抵免问题上早就有明文规定。其中德国、日本、墨西哥和挪威多层间接抵免规定为两层子公司,西班牙为三层,美国政府的规定最为详尽为六层,其规定允许给予多层间接抵免的母子公司,除了每一层公司都要拥有其下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不少于10%外,其有表决权的股票百分比总乘积不得少于5%[2]。

2、纳税申报方面有待完善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统一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同时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款以人民币为单位。这实际上造成三个问题。首先很多国家会计年度不是公历制,如也门、沙特采用伊斯兰历,与公历相差7个半月,如果按照我国税法统一申报汇算清缴难以衔接。其次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照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申报并缴纳所得税,这使得企业往往在并未取得实际收益的情况下,为履行纳税义务长期垫支大额税款,不利于“走出去”企业拓展境外业务。而国外发达国家早就实行“延迟纳税”制度:即对境外所得汇回本国时才征税,已实现但未汇回国内的不征税。英国、新加坡等国都早就利用此优惠鼓励资本输出。再次虽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以人民币为单位但目前对于纳税人缴纳外国税款折合人民币时应使用的汇率是历史汇率还是当期汇率尚无具体规定。

3、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且缺乏导向性

实质性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且导向不明。目前我国对外投资只有零星的优惠规定,缺乏系统、规范、有效的境外所得税收优惠制度。现行实质性优惠主要政策实际上除去属于税收饶让的规定外只有一条:对纳税人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失较大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给予一年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无论支持的范围还是力度都明显不够,缺少像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免税,尤其是跨国投资储备金制度等税收优惠。这类储备金制度目的在于应付国际市场上不可预测变化或发生不可抗拒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损失的情况。韩国政府目前就实行多种储备金制度:多种海外市场开发准备金制度,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海外营业损失准备金制度,并承认该类金额为损失费而享受免税优惠,准备金积存后,如果蒙受损失,则从第三年起分4 年作为利润加以计算[3]。这些储备金制度使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海外经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刺激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兴趣和动力。

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既没有体现在投资产业上的区别,也没有体现在投资地区、投资形式上的政策导向。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主要分布在亚洲、欧洲,同时存在偏重于发达国家而忽视发展中国家的现象。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在非洲和拉美国家的发展中国家亦有其区位优势,如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中低层次的消费需求规模庞大等,并且制定不少吸引外资的政策。目前不少发达国家企业已经开始大范围的进军这些地区。因此无论是从区位分布战略布局出发还是从市场多元化角度出发,我国应制定相关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投资于此类地区。另外虽然目前我国制定了我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如:2009年4月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重点鼓励5个重点领域④的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但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中并没有体现出对这些方面投资的优惠,对特定项目和产业的对外投资的税收优惠还几乎是空白,体现不出产业发展导向,也不利于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国外在这方面有着多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借鉴。日本对某些海外所得实行所得扣除制度。某些应课税的所得作为费用处理,体现了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海外支持,其中包括:科技产业海外所得特别扣除、海外新矿床勘探费特别扣除等。新加坡对境外租赁的所得、境外保险所得从26%的一般税率减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

4、境外所得的确认有待明确

企业在境外发生的成本费用所得等项目在计算时,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但是由于各国财会制度不同,成本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标准千差万别,企业的所有境外所得都要按我国税法进行纳税调整,这就严重增加企业的负担。特别是如果同时一个企业在多个国家投资,那么就需要应对巨大的财务调整的工作量,这无疑不适应当今企业多国、跨洲的投资趋势。同时对于具体的调整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如:境外发生的费用需要哪些凭证资料才能扣除,扣除标准是多少,境外发票、报表如何认证,母子公司之间垫支的费用怎样分摊才合理等,现行税法都未明确。一些特殊行业的费用应如何列支,也还属于无章可循的状态。国外不少国家就承认本国境外企业按所在国规定的列支成本费用,不必进行调整。澳大利亚、新加坡税务部门规定,承认本国境外企业所在国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标准,据此汇总计算本国总公司的应纳税额,然后抵扣境外分公司已纳税款,而不再按本国税法进行调整[4]。这种办法的特点是清晰简便,节约了企业和税务部门双方的人力资源和时间。

5、税收协定面临新形势

目前关于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存在的问题,一般认为税收协定的谈签速度过慢⑤,已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相互给予税收饶让协议过少(对我国居民企业在投资国所取得的税收优惠,很少做出饶让的规定),股息所得的税收协定条款不明确等问题。但是随着我国政府加大对“走出去”企业在国外发展壮大的重视,逐步加快税收协定的谈签进度,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2009]81号)》的实施,以上这些老问题都已得到一一缓解。现在面临的新问题是:如何确定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应当坚持的原则而不是仅仅强调速度。如何适时修订我国与一些国家的税收协定已使这些协定条款能够和2008年出台新修订OECD税收协定范本接轨。全球范围内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跨国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的认定。近来才出现的存在较大争议的多边税收协定这些才是应当关注的重点。但是目前这些问题在我国还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相应的对策。

(二)税收服务

1、税务机关提供信息服务意识淡薄、信息服务渠道有限

当前,税务机关对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关注度不够高。这一方面由于“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在国内缴纳的税款数量较小,而不少地方考量各级税务机关的业绩又以税收收入规模论“英雄”有关。另一方面与不少企业隐瞒相关情况,显现的信息服务需求并不旺盛有关。企业想要了解投资国的税收情况,目前主要的官方渠道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该网站的“走出去”企业指南专栏,为企业提供了165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制度的基本情况。⑥但是不少国家税收情况介绍过于简单,尤其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只有短短几条或者仅有一个简单的表格。对现在大量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为吸引外资而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介绍更是几乎没有。

2、信息服务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企业个性化要求

税务机关所能提供的信息资料主要是框架性的国家、税种、程序的介绍,其针对性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满足企业个性化得信息要求。而现在“走出去”企业投资的国家、地区越来越多,不同国家的征税办法和征税标准各不相同,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相关法律和税收协定,就需要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宣传和指导工作。在这方面国外一些政府和中介机构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学习。荷兰政府当局就成立大公司纳税人管理局。该局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投资目的国的税收信息,以此为基础,为跨国公司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纳税辅导,为他们提供所需要的特定投资项目的国的税收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他们解决税收问题的信息,提供相关的培训。而德勤、毕马威等国际性大型中介机构则积累了大量的对外投资企业税务实战案例,并为这些案例建立专门的税务咨询信息资料库。虽然这些中介机构目的在于盈利,但其“案例库”的方法值得借鉴。

3、预约定价缺乏经验,存在不足

随着走出去企业的逐步壮大,预约定价安排必将越来越多地被用以降低转让定价风险。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探索建立适合本国基本国情的预约定价制度(APA)。2007年3月的《企业所得税法》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预约定价所做出的原则规定,中韩、中日、中美双边预约定价的签署这些都是我国发展和推广预约定价制度的表现。但从总体上来看,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税收实践上都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APA回溯效力较为有限,影响其作为未来一种预测的精确度与可靠度;临界假设过少、范围过窄只有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利润率或毛利率做不低于的假设,易出现临界假设的非控制性变化;保密问题内容过于简单和抽象,尚未对违反保密义务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纳税人信息掌握不足,实施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

可比性分析不够细化未对可比方选择、可比因素分析提出具体细化的要求;双边预约定价经验和操作能力不足,税务机关难以高效配合开展相关的实施工作。

4、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涉税部门协调不力

为配合“走出去”企业,我国一些沿海发达省份的国、地税务机关也开展不少形式的配套措施和服务,如:境外投资企业座谈会、远程答疑、面对面咨询解答。但这些方式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质量参差不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因其国际税务特性,难度较大、要求较高,对于从事此块业务的税务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要求。而目前从事该项业务的基本为基层税务干部兼职从事涉外税收管理工作,对于国内税制、税收协定和税收专业援助的研究水平都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在美国,国税局把雇员技能满意度作为大公司管理局的战略优先事项,并通过大公司的不同岗位的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帮助员工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对于“走出去”企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审批、审核的监管机制,并由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和海关等相关部门负责,上述部门的信息对于税务部门行使税收管辖权十分有效。但由于未形成协调运转、信息共享的配合机制,造成境外税收服务效率低下。税务部门掌握的信息要么滞后,要么不全面,对“走出去”企业实施有效税收服务极为不便[5]。

四、完善“走出去”企业税收扶持体系的若干设想

(一)税收政策的完善

1、税收抵免

目前比较实际的做法应采用大多数发达国家采用的综合限额抵免法。这种抵免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境外所得税的实际整体抵免额,对于征纳双方来讲简化了计核则,因为综合限额抵免只需综合各个外国所得,计算一个抵免限额、一笔抵免即可。同时从某种意义来说,综合限额法也是对企业投资于多个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或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行投资采取的一种优惠政策,有利于优化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地区结构。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税务征管现代化和税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应适时考虑采取免税法。采取免税法可以解决抵免法下确定抵免限额、核算境外所得纳税额、结转抵免额等带来的不便,降低税务部门和企业的纳税成本,避免抵免法下因采用优惠措施而可能与WTO规则相冲突的情况发生[6]。同时免税法实质上是一种早期开源、后期收益的方式,从长期来看即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又有利于税源的涵养和持续增长。

明确间接抵免规定。在目前一步到位采用免税法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下,就应逐步完善我国的税收间接抵免机制。在新税法关于间接抵免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具体内容。一是持股比例的确定。从鼓励企业“走出去”角度出发,同时兼顾考虑到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的标准(持股10%以上)和目前跨国公司股权分散的现实,将20%以上的持股比例要求降至10%以上比较适宜。二是间接抵免层次。虽然从现行征管水平来看,抵免层次越少越好,但考虑到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层次一般少的也有三层,多的多达四至六层。因此建议对间接抵免的公司法律层次不做限定,但对中间层次间的股权比例应做严格限制,最好要求100%控股,最后运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必须达到10%以上[7]。同时,为限制我国居民公司以投机为目的拥有外国居民公司股份,规定持有股份的时间必须在一个纳税年度以上,否则不予抵免。

2、纳税申报

制定更加灵活的纳税申报制度。对于调整会计年度如果本着对企业从宽从简的原则应允许境外所得按照投资所在国的会计年度计算。但是鉴于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仍相对较低的现状,建议采取以下方法:1、修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境外所得实行单独申报,不与境内所得统一清算。2、不统一规定境外所得年度清缴时间。由境内投资企业将境外经营地规定的年度所得清缴期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为便于落实境外所得的盈亏互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境外汇缴的最迟期限(可以考虑准许企业在6个月或更长的申报期内申报),确定年度清算时间。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实施“延迟纳税”办法。目前不少境外投资企业难以取得投资国银行的贷款,同时境内银行因担心风险难以控制,一般也不愿意直接向境外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因此允许未汇回境内的境外投资所得“延迟纳税”,就形同从我国政府取得一笔无息贷款,对“走出去”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汇率问题,因历史汇率换算比采用现行汇率换算更有确定性,建议采用历史汇率折算纳税人缴纳的外国税款。

3、税收优惠

参考各国经验和我国实际,根据投资是否属于国家鼓励项目,结合行业自身特点,按照投资风险高低和投资成本大小,实行行业间有差别的投资准备金制度。具体建议:允许对外投资企业将海外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自然资源开发行业按100%,自然资源经营行业按40%,一般行业投资按15%)提取作为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计入当期费用允许税前扣除。分5年从企业国内经营费用内平均列支,单独设置明晰科目,专款专用。5年内如有亏损从准备金得到补偿,5年后没有发生投资损失,准备金分5年均匀摊入每年的应税所得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8]。对于一些国家特殊鼓励的行业,成立“特定准备金制度”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

依据产业政策,制定体现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导向和产业导向的以间接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适应我国经济从传统的低层次、粗放型平面扩张发展模式向集约化高度化的发展模式跃迁的趋势。一方面,根据产业选择理论和动态优势理论,引导企业对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进行投资,实现中国某些产业逐渐向国外转移;另一方面重视对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的学习型投资,引导企业瞄准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具有直接推动作用的投资方向(特别是那些高新技术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型)给予所得税优惠税率[9]。对于以上鼓励发展的产业和地区除采用普遍适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措施外,应适时引入对税收豁免、优惠退税、投资准备金等优惠手段的运用,进一步放宽科研与开发费用等各项扣除标准,同时适当扩大流转税的优惠力度,实行投资扣除政策提高出口联动效应,逐步建立起以间接优惠为主、多种优惠手段协调运作的优惠体系。以促进企业对特定行业和地区的投资以及再投资,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先发和后发两种优势,保持经济的长久活力。

4、境外所得

虽然2006年我国会计制度做了较大修订,但从国际实践来看,各国会计制度仍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虽然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境外投资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按国内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但在实际征管过程中,由于这些项目核实困难,目前对于其审核仅仅停留在申报的材料是否齐全上。与其因为政策不具备可操作性造成无法执行,还不如考虑采用从宽从简办法处理。对于在非避税地和低税国的境外投资项目采取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应纳税额或境外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作为境外所得额的依据。对非全资境外机构的股息、分红收入,则可考虑将这笔收入直接按其境外实际适用的税率还原为税前所得,以此降低税务风险。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不产生收入的境外代表机构,将境外机构的成本、费用等项目完全并入境内的账务,按国内财税标准进行处理。对于一些行业的费用列支考虑允许境外资本性摊销、境外人员工资和境外捐赠等成本费用据实在税前列支,不再作纳税调整。在考虑以上建议同时,还须将这个问题与反逃(避)税结合起来。对于境外所得申报明细表中的重点和特殊项目进行稽查,对有问题的按照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进行调整,以此确定纳税人境外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5、国际税收协定

在未来对外商谈税收协定时在加快税收协定的谈判签署速度的同时,更应当注意区别不同的谈判对象,采取个案分析的方法,全面分析谈判双方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双方政策导向、比较双方税收制度和国际税收原则,在此基础上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同时对于已经签署的税收协定有必要与时俱进,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双方切磋、修订协定部分条款、明晰协定内涵、更新协定内容。

对我国企业在境外享受所在国的税收优惠给予税收饶让的确有利于更多“走出去”企业在国外发展壮大,使其产品本土化,从而缓解出口压力,减少贸易争端,缩小出口退税缺口。因此对于已签订的税收协定应修订税收协定条款实施全面的税收饶让。但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对于要修订税收饶让条款还是对于将要签订的税收饶让条款,首先应该合理规定税收饶让的比率,应尽量避免采用核定税收饶让的方式,最好双方能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税收饶让抵免比率或者设定一个浮动范围,以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饶让条款。

2008年出台新修订OECD税收协定范本对居民身份的判断、非居民营业利润的归属、境外投资的财产收益和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处理等都有新的规定⑦,这些新的修订条款反映了国际税收的最新变化和发展趋势。对我国未来税收协定谈签中的立场选择与利弊权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认真研读吃透新修订OECD税收协定范本。跨国电子商务活动所带来的常设机构认定问题目前还没一个广泛的共识。对于我国在对于电子商务税收中常设机构的判定的问题上,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怎样把握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如何确定电子商务所得等等,从而更好地对其进行征税。缔结综合性多边税收协定是目前各国都在探索的热点问题,对此我国应当积极、主动关注世界其他国家在此问题上的动态。

(二)税收服务完善

1、建设复合型的信息服务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网站的建设。国税总局应逐步完善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走出去”企业指南专栏,在原有基础上还应包括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的情况及协定内容,世界主要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各国为吸引投资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跨国投资经营发生税收争议如何应对以及境外投资涉税问题解答等内容。同时应逐步建立外国税制资料中心,方便纳税人直接搜集外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协定的执行情况,有利于纳税人运用国际税收协定保护自身的利益。各省市地方税务机构在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专栏的基础上,针对地方产业结构、企业特色、东道主集中地等,增加适合本地企业的税收信息服务内容。此外、可以考虑设置税务专家栏目,解答包括填写申报表的指引、启动磋商程序、办理税款抵免等方面的疑难问题。

2、建立案例库,编写税收分类指南,整合社会力量和政府力量

建立“走出去”企业的涉税处理案例库。首先,要强化走出去企业涉税处理案例库的应用意识。当前,税务机关在处理境外投资经营涉税事项方面缺乏足够的工作经验。因此,任何一个已经发生的案例库都将为今后提供宝贵的启示或参考。税务机关要在人员、机构等方面安排专门的力量,及时将掌握的案例整理成可用的资料。其次,要拓展涉税案例的搜集范围。一方面,可以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将其他省市发生的案例搜集起来,另一方面,要积极与外汇、贸工等部门合作,将分散的信息汇总起来,此外也要有计划地搜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的案例。再次、要将积累进行有效的分类、归纳。对搜集到得案例,可以分别按照产业行业、组织类型、国别地区、涉税事项进行归类,将共性的线索信息归纳起来,逐步形成不同情况下的涉税办理模式。最后,要对涉税案例进行科学、规范应用。同时对案例库资料也要做好案例的保密工作,对涉及相关企业的商业机密,必须进行特殊的处理,才能加以应用。

组织编写入门级的境外投资经营税收分类指南。分类指南要结合本地情况,根据不同的产业行业,不同的境外投资经营组织形式、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的经营业务种类,给予基础性的办税指引。目前,税务中介机构已逐步成为走出去企业的重要助手,特别是象普华永道、德勤等国际会计事务所在一些大中型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上文提到的作为一般意义上的税收政策信息,属于社会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免费提供。而对于企业特殊的政策信息服务如跨国税务咨询、筹划、和审计等服务,这是税务机关所不能代替的服务。因此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信息交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尽快促使其在“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事务中发挥应有的服务功能。形成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税收服务体系。

3、改进预约定价细节,提高审核磋商效率

延长追溯适用年限(国际惯例3~5年)。对于初次申请的企业原则上以3年为限,以后可视协议实施效果和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期限;对于市场情况变化不大、波动范围小、相对成熟的产业和产品可适当放宽期限[10]。补充详细具体的假设内容。假设应包括:相关的国内法律和税收协定条款;关税、税收、进口限制以及政府管制、市场份额、最终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企业的本质职能与风险、存贷款利率和资本结构等。建立完善的保密机制,使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受到国内法的保护。在相应立法中规定没有纳税人的许可,税务当局无权向第三人或外国税务当局泄露相关信息,同时规定对泄露相关秘密的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适当补偿等惩罚措施。设立相关数据库,促进APA管理的信息化。实行转让定价的地方税务机关通过预算申请购买商业数据库,根据使用的权限和区域分别付费,同时借助中介力量收集信息,或者利用工商、海关、物价、统计等部门的公共数据。完善可比性因素。结合我国国情需要考虑的可比性因素有:产品或服务、功能分析、合同条款、经营策略、经济环境。大力提高双边预约定价的审核磋商效率。国内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处理外资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的工作经验,提高审核评估的技能水平,提高磋商谈判的技巧水平。

4、培养税收干部,协调涉税部门

针对境外投资经营涉税事项政策性强的特点,对税务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税收知识培训,让专业税务人员掌握我国签订的主要国家的税收协定,熟悉走出去企业主要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模式。注重培养既懂国内法,又懂国际法的专业人才,提高分析、驾驭涉外税务事项的专业能力。提高税务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税收主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增强其统筹协调国际税收业务的能力,带动和促进整个税务系统国际税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注重培养的同时也要重视税务人才的开发,建立投资性开发、层次性开发、学习性开发、使用性开发的人才开发体系,全面实施现代化的税务系统人才队伍开发战略。

针对境外投资经营涉税部门,目前比较切合实际的做法有,一是建立部门协调运作机制,如跨部门信息公共平台和共享机制,加快涉税事项在各部门之间的传递处理速度,实现涉税信息的有效共享。二是将分散于不同内部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有效梳理、整理使得相关各部门紧密配合、联动服务。“走出去”企业前后的行政管理事项、金融货币业务和货物投资、技术投资、劳务输出等涉及商务部、统计局、外汇管理局、发改委、海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让“走出去”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得到必要而适时的涉税服务。在此基础上需要各地方政府牵头统筹,明确各部门、机构的协作职能和责任,围绕“走出去”企业要求的提出-服务-评估三个环节,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无缝衔接的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支持。此外,建议各地方政府向本地企业的主要投资地统一派驻税收、商务专家,定期统筹分析和公布主要国家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状况和评价。

五、结语

在国际贸易和投资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走出去”企业面临的新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无论是税收政策还是税收服务必在须保持必要的连贯性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托国内外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证我国相关对策的发展开放性和灵活性。稳定从来都是相对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在不断调整着自己的战略和政策目标,相应地要求我国支持“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扶持体系必须适时调整,建立整体协调的介入、调适、退出机制,绝不能搞原则不明或一成不变的税收扶持体系。

【注 释】

①UN data―A world of information 网址:

⑦(adopted by the OECD Council on 17 July 2008)

详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英文网址:省略/home)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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