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农业类托管

农业类托管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1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农业类托管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农业类托管

篇1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土地托管实现了土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也拓展了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多方共赢的新渠道。土地托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

一、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产生的背景

乐源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笔者深入乐土驿镇调研发现,土地经营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2)种植作物种类复杂,科学化管理程度低。(3)第三产业和家庭养殖业居多,导致种地劳动力短缺。在以上背景下,乐源合作社通过长期摸索坚持土地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土地实行“六统一”土地托管经营模式,即“乐源模式”有效的解决土地细碎零散程度大、机械化程度低、效益低等问题。

二、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分析

(一)土地托管效益理论

(二)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对比分析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乐源合作社托管的土地主要以种植棉花为主,占总种植作物的98%,所以此次调研就以棉花作为样本进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对比分析。

1.土地托管前后总体经营效益对比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种植棉花土地托管后比托管前净收入每亩增加380元,生产成本每亩降低了540元,其中采摘成本降低幅度最大,每亩降低了550元。

2.土地托管前后生产成本效益对比分析

本文把所有的生产成本进行整合归纳,最终归纳为物资成本和用工成本,用工成本在表1中已经分析,在此只对物资成本进行详细分析。

由表2数据说明土地托管后土地整合形成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机械化的作用,提高机械使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机械作业成本、合理配置了资源。

三、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实现了社会资源最优配置, 土地托管,实现了农业生产从家庭生产到集约经营的转变,实现了土地零散化到规模经营的转变。

2.提高了管理标准化、种植科学化水平,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和农资成本, 乐源合作社对托管土地实施“六统一”管理,通过对不同条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良种推广、精量播种、病虫害科学防治等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使农业种植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并且降低了农户的种植风险。

3.提高了农机具使用效率,降低了农机具、水电设施的使用和投入成本,土地托管后合作社对土地进行整合规划形成土地连片,机械化效率显著提高。

4.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业服务成本。

四、总结

土地托管是新时期深化土地流转模式的新探索,也是开拓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第一步。乐源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虽然乐源合作社的土地托管还在发展阶段,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依然走出了一条在稳定农村家庭责任制前提下,农业科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参与各方互利共赢,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新道路。

篇2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036-02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由之路,但这个过程要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水平和农业人口转移程度相适应,要与农业科技水平和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要适应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悄然出现。

一、土地托管的主要做法

(一)主要做法

以封丘县亲耕田种植合作社为例,它是封丘县托管土地规模最大的,最多时达到20 000亩,其主要做法是:

1.“一包产”给农户吃上“定心丸”。封丘县亲耕田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探索土地托管初期,农民普遍观望,态度不积极。合作社在对农户承诺小麦每亩最低产量不低于当地平均产量的情况下,流转200多亩地作为托管试点。通过对土地进行统一供种供肥供药,全程提供高质量农技农机服务,在当年全县赤霉病严重的情况下,托管田小麦最低产量达到了1 060斤/亩,而与此同时农民自耕地的小麦最高产量只有960斤/亩,强烈的对比极大地调动了当地农民土地托管的积极性。

2.“三牵头”协助合作社搞托管。一是科技服务站牵头,亲耕田合作社在全县设立28个新农村科技服务站,每个服务站设一名负责人,协助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工作;二是村委会牵头,托管合作社与村委会合资购买农机,合作社负责提供技术、农资服务,村委会则负责农机服务;三是种粮大户、种粮能手牵头,以种粮能手为依托,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农户加入托管行列。

3.“六统一”为农户量身定制托管服务。根据农户的不同需求,合作社提供了全托、半托两种土地托管服务。“全托”主要针对不愿种地又不想丢地的农民,由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施肥、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并按照高于国家最低粮食保护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半托”主要针对种地劳动力少、技术不足的农民,合作社负责“耕、种、收”等主要作业环节,农户自己负责田间管理,甚至只负责浇地等简单业务员的点单式服务。

(二)成效凸显

1.实现农业增产。以封丘县亲耕田种植合作社为例,小麦良种亩产高达1 200斤左右,玉米良种亩产高达1 300斤左右,每亩能实现增产200斤以上,切实保障了粮食高产稳产。

2.实现农民增收。一是农业收入增加,比如,亲耕田合作社在粮食收获后按照国家收粮最低保护价加0.05元~0.1元收购粮食,农民每亩直接增收300元~400元左右;二是非农收入增加,土地托管后,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丰富了收入结构,实现了农民增收。

3.促进农业转型。土地托管实现了从家庭生产到规模经营的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托管后土地成方连片,机械化效率显著提高,据测算,农机耕种效率比以前提高50%~60%,收割效率比以前提高40%左右,土地的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生产助推农业转型、实现农业现代化。

4.实现科技兴农。土地托管推广良种化、精量播种、配方施肥、科学除草、科学防治病虫害,将农业科技落到了实处,解决了多年科技兴农上热中喊下盼难落实问题。

5.提高水电设施利用率。土地托管前,灌溉所需的水泵、电线、龙带,各家各户自购自用,利用率低。土地托管后,灌溉动用水泵数仅为以前的1/6,动用电线、龙带数不到以前的半数。水电设施利用率成倍提高。

6.促进劳动力转移。土地托管后,在保障农民承包经营权主体权益不流转的前提下,解决了外出务工者的后顾之忧,农民可以“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利,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二、土地托管的特点

(一)土地托管不必让渡土地承包经营权

无论是把土地出租还是入股都可以认为是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让渡——前者让渡的是承包期,后者则让渡了部分经营权,这在事实上造成了农民失地。而土地托管不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平衡了土地的商品属性和生活保障属性,既实现了规模经营和土地效益最大化,又消除了农户对长期流出土地的担忧,顺应了农民的恋地情结,维持农地对于农民的生活保障基本功能。

(二)土地托管适用于城镇化工业化较低地区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土地托管的对象都是位于城镇化、工业化水平较低地区的农民,这些地区的农民一方面不愿放弃转移就业带来的可观的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务工经商的农民在城镇从业的不稳定性和未来前景的不确定性,让他们不敢轻易放弃土地这一保障,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于是出现了农闲时出外务工、农忙时返乡抢种抢收的现象,而土地托管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自己的地还是自己说了算。

(三)土地托管能扭转土地流转中非粮化倾向

从调研中我们发现,各县土地流转非粮化倾向严重,非粮化比例最低的也超过了当地流转面积的50%,最高达到80%~90%。面对粮食种植投资大、利润低、周期长的特点,非粮化成为经营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选择,但随着非粮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张必然影响当地的粮食产量,这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粮食安全。但就目前土地托管的情形来看,托管后土地用于粮食种植的占绝大多数,再加上托管主体的良种化、科学管理,实现稳产增产就有了保障。

(四)土地托管表现为渐进型土地流转模式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加快、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认知的不断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小,土地托管终究会被土地出租、入股等流转形式所代替,比如,封丘县亲耕田合作社初期托管土地面积达20 000亩,到目前为止已减少到5 000亩,其余15 000亩全部以出租形式流转给了合作社,因为农民在土地托管后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实现了打工收入和土地收入“双丰收”,他们切实体会到了脱离土地的好处,自觉自愿地实现了从托管到出租、入股的转变。

三、土地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形式的一种新探索,对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解决未来我们国家“谁来种地”、“怎样种地”两大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会产生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一)存在问题

1.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往的流转形式中,农民有偿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经营主体,获得流转收益,而土地托管不同,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主体地位不变的前提下,需要农民向托管主体缴纳一定管理费用,通过托管主体的规模经营、良种推广、科学管理,达到农民增产增收的目的,而缴纳管理费正是农民无法接受的地方。

2.托管主体存在资金瓶颈。在托管服务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特别是发展中、后期,随着托管规模的扩大,购买大型农机具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封丘县做过测算,1 000亩地从种到收的农机投入最少要60多万。但由于缺少抵押物,托管主体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取贷款。融资难、贷款难是影响土地托管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一方面是农田水利设施配套不到位,原来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土地规模小,对土地平整度、道路等要求不高,农用机械都是小型化、家庭化,托管后土地成方连片,对土地平整度、道路、水利等要求高,加大了土地托管成本。另一方面是仓储和晒场等农业生产场地配套不到位,尤其是秋玉米的储存和晾晒问题是目前阻碍土地全托管的重要问题,也是土地流转经营主体面临的严峻问题。

(二)对策建议

1.坚持农民自愿,在政府引导下开展土地托管。政府牵头、合作社与农民共同认真核算农业经营成本,制定区域性的土地托管管理费用标准,确保将农民成本降到最低,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土地托管这一土地流转模式。

2.依托托管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重点培育几个托管主体提供“耕、种、收”等主要作业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对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这一方面提高了农机具利用率,增加了托管主体收入,另一方面也解决了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经济的事情,降低了他们的经营风险,从而带动更多农户或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尤其是粮食种植,有利于扭转非粮化倾向,加快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步伐。

3.加大政策扶持,提高托管主体抗风险能力。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扶持。一是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土地托管的发展,对托管主体给予一定农机补贴;二是金融部门要积极创新适合合作社的金融产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一是整合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优先投入到土地规模经营地区,高标准建设水利、田间路渠等设施,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制定地方性农业基础设施用地标准,解决粮食的储存和晾晒问题。

参考文献:

[1] 刘同山,孔祥智.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形式及其比较[J].现代管理科学,2013,(6).

[2] 张艳霞,刘全清,张宏彦,孟昭峰.当前农村土地经营现状及托管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农业科学,2012,(16).

篇3

一、基本情况

我镇下辖19个行政村,耕地总面积9.1万亩(其中路桥流转2.72万亩,栽植苗木及中药材1.89万亩,谷子0.83万亩)。今年玉米播种面积5.23万亩;薯类、小杂粮等作物约1.5万亩;各类蔬菜种植1.3万亩,其中大白菜、茴子白6000亩(含二茬白菜2000亩);林果类种植2千亩,以大结杏为主,另外平头村种植玉露香梨40亩、钙果100亩。全镇现存栏猪1.2万头,存栏鸡10.2万只,存栏羊6186只,存栏牛169只,驴40头。今年已出栏生猪15306头,肉鸡39150只,蛋鸡47895只,羊3828只,牛97头。农产品加工场一个,兴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酸菜生产,年产量900吨左右,年产值约120万元。

二、2021年农业倍增工程完成情况

2021年我镇推进6个农业倍增项目,并初显成效。

(一)土地流转托管方面

2021年我镇与山西路桥集团继续深度合作,今年共流转富韩村、南庄村土地5455.67亩,打造了山西路桥建设集团万亩谷子种植园区。

(二)农业调产方面

1、平头村绿发专业种植合作社,在沟北村界口小组托管土地300亩,运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种植大白菜及茴子白,被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提升了我镇、乃至我县蔬菜产业的发展级次。

2、寿阳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7个日光温室,主要生产西红柿(亩产1.3万斤)、黄瓜(亩产4万斤)、西葫芦(5万斤)等蔬菜,主要销往太原、榆次等市场,年产值65万元。

(三)林果类种植方面

1、百僧庄填沟造地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计划填沟造地626.6亩,投资0.98亿元,今年已完成填沟造地60亩,园区内种植玉米60亩、荞麦30亩;秋收后将栽植樱桃树、葡萄树、核桃树共85亩10400棵。

2、寿阳县森淼林业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边坡地、撂荒地发展林果种植建成百亩"钙果种植园”,其中种植钙果5.6万株、杏树520棵、桃树200棵、李子树200棵,树下间种西瓜、南瓜、白菜等,实现林上林下经济带共生。全部挂果后,将发展以采摘为主导的农业观光旅游,为农户增收开拓新途径,为我镇农康旅发展添加新动能。

(四)规模养殖方面

2021年我镇在平头村新建大型猪场1个,占地100亩,目前投资额310万元,新建猪舍2624平方米,化粪池170平方米,环保设施170平方米,蓄水池50平方米。投产后预计饲养生猪2000头,年出栏6000头。

三、2022年农业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我镇将在双层托管上下功夫,打破镇域范围内

“0”托管的困境,将持续推进林果类、养殖类、农产品加工等农业倍增项目,实现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一)双层托管

1、在罕山片区推行双层托管。罕山片区包含罕山村、李家山村、郭家庄村,耕地总面积2943.82亩,其中承包地2578.87亩,非承包地364.95亩。沙质土壤、气温偏低,适宜种植马铃薯、谷子、荞麦等杂粮作物。2022年将依托寿阳县福顺林康养民宿项目,采用“合作社组织实行从种到收全程服务,对整村土地进行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防治、统一收获,规定内土地作物的产出由农户所有,农户定期向合作社缴纳托管服务费及生产资料费用”的模式,实现土地双层托管,打造千亩杂粮园区。这样企业在打造小杂粮展示厅、农产品展示厅等室内展厅的基础上,拓展室外实地观摩区,丰富园区展览内容,增设农事体验项目,吸引游客,增加效益。

农户可以节约生产成本,解放劳动力,开拓务工等增收新途径;村集体也可以通过非承包地发包为村集体创收,改变非承包地发包难的被动局面。

2、依托龙栖村康养小镇项目,计划流转西雷公小组土地1480亩,种植向日葵、油菜花等景观类油料作物,打造“千亩花海”,开发商通过开展科普教育、农事体验、农业观光等休闲项目创收,村集体通过流转非承包地增加收入,农户通过流转土地获取一定的收益外,还可以在乡创业,发展餐饮、旅游服务等项目增加收入。

(二)蔬菜种植

1、继续扩大平头村绿发专业种植合作社土地托管面积至1000亩,总投资约250万元,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农科院”的产业发展模式,发挥露地蔬菜产品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等项目优势,辐射带动平头村、石河村及周边农户规模化种植白菜;与省农科院深度合作,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实现产品标准化转型升级为品牌化。

2、百僧庄填沟造地项目扩规提质,2022年预计绿化12.6亩,主要种植玫瑰花、月季花等观赏类花卉;规划设计修建16个日光温室,进行栽植西红柿、黄瓜等反季蔬菜、有机蔬菜。

(三)林果类种植

2022年我镇将继续推进两个温室大棚项目,借助大企业。大集团的资源优势,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创新发展花卉、“南果北种”等新兴产业。

1、继续推进山西苗木培育基地温室产业园项目,位于黑水村,规划占地150亩,预计投资3600万元,主要研发花卉、苗木新品种,将打破北方地区经济、气候的局限性,打造北方交通花木基地。

2、继续推进龙栖村现代农业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设智能化大棚100亩及拱棚50亩,将种植火龙果、无花果、草莓等优质水果,实现“南果北种”,目前,整体规划已完成,土地已平整,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四)规模化养殖

2022年我镇准备新建1个生态园区、一个养殖场、扩建3个养殖场,具体介绍如下:

1、继续推进神农集团生态养殖园区项目,该项目选址在百僧庄村牧场,占地约2448亩,投资额1.5亿元,建设养殖牛、羊等畜禽与有机肥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循环农业,目前正在与农业局沟通划转牧场。

2、猪队友养殖场一期进入投产,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包含3号猪舍1500平米,4号猪舍600平米,争取年出栏达到1万头。

3、寿康专业种养殖合作社,2022年计划租赁土地30亩进行扩建,新建育肥场5000平米,增加出栏育肥猪8000头左右。

4、科多种猪养殖有限公司,2022年将开始二期工程建设,预计投资3800万,占地30亩,建设面积12750平米,计划饲养1200头生产母猪,可提供仔猪1000余头,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5、山西彬江养殖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0万元,在潘沟村新建畜禽养殖及饲料加工为一体的企业,投产后预计年出栏5000头生猪。

篇4

为了研究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对江苏、山东等10多个省(区)进行了调查。本文结合课题组调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归纳当前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发展现状和实现形式,对比分析流转、入股和托管等方式对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城镇化的影响,从而为理解和推进规模经营提供决策参考。

一、 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现状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重要抓手,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中央的重视和各地政府的支持,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迅速。农业部2012年的农村经管工作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经营耕地面积在10亩~100亩的农户达到了3 033.3万户,其中经营面积30亩以上的种植专业大户超过900万户,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万户。据农业部估算,经营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的土地耕种面积超过5.1亿亩,已经成为最重要的规模经营主体。

从各地的情况来看,规模经营也在快速推进。至2011年6月,山西省土地规模经营已从2008年的84万亩增加的260万亩,占总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也由不足2%增加到6%。黑龙江省2009年农地规模经营的耕地总面积仅为1 803万亩,占农村耕地总面积的13.87%,2012年7月规模经营面积已突破4 000万亩,比例增加到30.77%。2011年底的规模经营主体为10万户,耕种面积达到2 231万亩。在现代农业较为发达的江苏省和浙江省的一些地方,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速度更快。据江苏省农委的数据,在2012年7月,该省规模经营比例高达50%(高峰,2012)。而浙江省的宁波市2011年底规模经营面积比例已经超过60%。在山东、黑龙江、河北等地,受多方面因素的推动,规模经营情况也显著改善。

当然,由于人均耕地面积不同,各个地方对规模经营的界定也不同。黑龙江一般将面积在30公顷(450亩)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在山西、浙江、江苏等地则将规模经营界定为不少于50亩。其他的大部分地方,如内蒙古、山东、安徽、河北等地都认为100亩以上可称为规模经营。各地对规模耕种面积的不同要求,既体现了当地的实际情况,也符合中央要求的“适度”精神。

二、 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形式的对比分析

调查发现,尽管各地在规模经营的界定、规模经营发展的速度上存在显著差异,但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形式却具有很高的相似性,依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放弃程度,可以分为土地租赁型、农户合作型和统一服务型。

1. 土地租赁型规模经营。土地租赁型规模经营是指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使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集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目前专业大户和涉农企业是土地集中的主要力量,因此土地租赁型规模经营也相应地分为专业大户规模经营和涉农企业规模经营。

(1)专业大户。种植非粮作物难以实现机械化,劳动力投入成本过高,因此流转土地规模较大的专业大户都以种粮为主,即种粮大户。这些种粮大户的经营规模大多在1 000亩~10 000亩之间,特别是在一些劳动力输出大省,种粮大户的作用明显。种粮大户规模经营一般是种田能手、村干部、返乡民工或比较富裕的人,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集中归片,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这类经营模式是当前农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最重要力量,对节约种粮成本,提高粮食产量,稳定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陈洁、罗丹,2012)。

专业大户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并且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经营能力。种植面积越大,对这些能力的要求越高。湖南祁阳县的种粮大户邓冬胜在打工积蓄100万资金后,2004年返乡种田。为了开展规模经营,他先后添置了大、中型农业机械24台,实现了水稻种植全程机械化。到2011年,邓冬胜种粮面积达到2 300多亩,先后被评为祁阳县、永州市、湖南省和全国种粮大户。从经营效果看,除去成本705.6元(其中租地成本一般为400元~500元),每亩平均利润为400元左右,总面积2300亩,邓冬胜每年的种粮净利润约为92万元(贺利云,2011)。但是,随着化肥、农药、用工等成本的持续走高,种粮大户的利润空间日益受到挤压,扩大经营规模的动力和能力不足。福建福鼎市店下镇的种粮大户邓正钟从周围3个村流转了300多亩稻田,预计亩产可达475公斤,早稻收购价为每公斤2.40元,加上政府的种粮直补、农机补贴等,每亩粮田收益约为1 400元。由于种植的各种投入费用增加,据邓正钟估计,2012年每亩土地的种植成本高达1 304元,流入土地搞规模经营的亩收益不足100元。一些种粮专业大户认为,经营土地实际就是露天工厂,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而且水稻种植投入大、利润低,若没有政府支持,规模经营将难以维持。

通过专业大户实现规模经营,并辅以一定政策支持,不仅有利于保障粮食生产,而且由于大户对一般农户有带动示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和提高农业生产率。但是,调查中发现专业大户经营收益的稳定性不足,不是所有的经营大户都能获得收益。种粮大户的经营规模少则三四百亩,多则几千亩,效益很容易受到农业生产风险的影响,需要政府有效引导和扶持。

(2)涉农企业。与种粮大户的土地流转合同相比,涉农企业签署的合同期限一般较长。而且流入之后一般以种植果蔬和养殖畜禽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产品为主,更倾向于改变原有种植结构。虽然中央多次提出,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规模的直接参与农业经营(陈锡文,2010)。但涉农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和农地规模经营,能够大幅度提高农地流转的价格,甚至为地方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因此受到了农户和地方政府的欢迎,在各地发展较快。

涉农企业进入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有利于农民增收和规模经营。例如,2011年5月,山西河津市赵家庄村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将村里的两个生产小组的1 000亩土地整体出租给康培集团,用于建设优质苗木培育基地,租期为20年。很多村民表示,租给别的农户耕种每年每亩租金150元~200元,而公司给800元,比自己种的收益还要多。而且除了每亩800元的流转收益外,村民还可以在苗木基地打工,因此绝大部分的村民赞成把土地出租给公司(杨霞,2012)。二是涉农企业会改变原有的种植结构,增加复垦的难度,企业面临经营风险时可能会中止流转合同,导致农民利益受损。2010年,大自然食品公司与山东寿光市一个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共流转承包该村土地1 380亩,租期为30年。初始租金为每年每亩1 100斤小麦,后每5年增加100斤;而如果农户将土地租给其他农户一般为500(元/亩年)左右,远低于流转给公司的价格,因此农民更愿意将土地租给公司。该公司流入土地后,修路、建加工厂占去100亩,其余土地主要用来建设蔬菜大棚,发展设施农业,而不再像原村民那样种植小麦和玉米。2011年,公司流入耕地的平均产值约为2 000元/亩,除去各项经营开支后,每亩地实际亏损840元,亏损总计达92.4万元。如果该公司扭亏无望而中止经营,将会给农户复耕带来很大困难。

可见,涉农企业进入农村大面积流转土地,在促进村民增收、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确实有所助益。但企业对市场效益的直接追求会改变传统的小农经营的种植结构,推动农地的“非粮化”、“非农化”趋势,这对于我国粮食供给紧平衡的现状是极为不利的。涉农企业无序、过度地流转土地搞规模经营,可能会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

2. 农户合作型规模经营。农户合作型规模经营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合作制原则,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把分散的作业统一起来,把分散的经营联合起来,推进农业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转变。这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主要包括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农地股份合作社。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日益减少的情况下,为了节约劳动力和获得农业机械规模经营产生的效益,合作社以多种方式推动规模经营。

合作社作为“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农民联合性组织,在进行土地整理、实现土地连片后,或者自己从事农业生产,成为规模经营的新型主体,或者将土地连片出租给其他经营主体,推动规模经营的形成。合作社的规模经营,一般立足于本地的优势和传统产业,不改变种植结构。如河北栾城县立杰合作社于2010年3月成立之后,通过成员农户的土地入股,合作社的耕地面积连年扩张。到2012年8月,合作社经营土地1 680余亩。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合作社配置了6台农业机械,对经营的土地进行机械化耕作。种植结构方面,合作社流入的1 680余亩土地中500余亩用于种植甜瓜,1 000余亩种植小麦、玉米,100余亩种植蔬菜,与原先的种植结构相比,变化不大。又如安徽宿松县碧岭村在2009年被批准为“城乡统筹实验区”之后,为了改善土地的细碎化程度,进行规模经营,在村委会的主导下成立了土地合作社。至2012年6月,成员入股土地合作社的土地已经从2010年的1 700亩,增加到4 000亩,占本村农地总面积的30%。除了将400亩土地以每年每亩520元的价格出租之外,合作社其余的3 600余亩土地仍然种植玉米、水稻。但相对于土地平整、兴修水利基础设施之前,土地使用现代机械化进行连片耕作更加容易,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高。

与专业大户、涉农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成员的土地入股来进行统一生产经营,成员农户部分放弃土地的生产经营决策权,获得联合后的规模效益和产品效益,这种形式一般会部分改变原有的种植结构。尽管合作社有破产的可能性,但合作社成员有自由退出权,农户一般不会失去土地,土地仍然可以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3. 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是指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受托方通过全方位、高标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全程生产服务,实行统一产业布局、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专业化服务。在实践中,这类规模经营主要通过农机合作社、植保队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土地托管”服务来实现。所谓“土地托管”是指在不变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无力耕种或不愿耕种的农户把土地委托给农机合作社或其它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其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由其提供农地耕种和管理服务,最后收成归农户所有的做法。

篇5

一是抓好园区建设。园区建设是我县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举措,按张书记指示精神,要把航天科技农业产业园建设成我县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的样板和典型,建设成我县加快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成我县加快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和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建设成我县“三生三园”的重要园区。园区立足于农业招商招大商,共引进经营主体6家,目前重点引进是青岛昌盛日电光伏农业公司,该公司与6月15日与我县签订合作协议 ,流转土地4000亩建设光伏大棚,农委将积极做好该项目落地的各项服务工作。安农大皖北综合实验站、隆平高科综合服务中心以及中国科技大学苏州功能农业研究院硒谷公司院士工作分站即将在园区开工建设,目前已启动拆迁工作。该园区带动贫困户120户,主要是通过务工带动贫困人口320人。

二是抓好“两带建设”各个项目对接、服务和指导。重点抓好屏山现代农业产业园、长沟徽商光合庄园、墩集草莓示范园、泗城现代农业博览园以及瓦坊张楼、山头惠庙、刘圩张谷等园区建设,设施大棚蔬菜由2015年初的1.2万亩发展到近3万亩,增长60%,带动园区务工3000多人。同时做好山头、大庄、草庙、泗城、大杨设施农业园区帮扶、指导、规划等前期工作,利用省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建设设施蔬菜大棚,目前5个乡镇全部完成选址规划,大庄镇、山头镇已进入招标程序。

三是支持和服务好经营主体。今年上半年,为22家经营主体进行了设施农业登记颁证,办理抵押贷款1200多万元。由农委牵头开展了“劝耕贷”试点,目前向阳牧业、新联禽业等已通过“劝耕贷”办理贷款1000多万元。经营主体获得融资后通过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吸纳贫困户入社、流转土地和务工就业,带动脱贫解困。

四是抓好 “双包”工作。上半年共争取各类资金500多万投向结对帮扶村。在黄圩镇东北村、曹场村、王宅村、大路口皇姑村建设玉米、大豆和花生高产创建片,重点推广良种良法、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近期拟安排为每个贫困户送2—3袋复合肥,约520户,帮扶复合肥50吨。争取市农委项目资金120万元,在大路口网周村、屏山镇彭鲍村、长沟镇汴河村和邵庄村建设设施蔬菜大棚等。

二、存在不足

(1)、产业发展,还存在认识不高,农委和相关乡镇存在一定程度畏难情结,认为缺乏资金、人才;

(2)、园区缺乏整体规划,标准偏低;

(3)、我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2015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4年增长10.2%,低于全市10.5%的水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时间过半,产业扶贫工作距县委、县政府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倍感压力,下半年农委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和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扶贫攻坚工程的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全力以赴投入2016扶贫攻坚加速年建设中。

1、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积极推动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托管和订单农业。如安徽金色家园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已托管3000亩;龙宇农业联合社,已托管700亩。我们将对土地托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现经营主体和被托管土地的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