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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意义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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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意义

篇1

关键词 体育产业化 竞技体育 人文价值 民族性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体育的发展也面临多重分化和选择,现有的体育技术、规则都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参与体育活动的价值追求和情感满足,也无法彻底抑制各种违背体育道德的活动,逐渐迷失了自己,找不到体育对自身价值的存在感和定位。

一、我国当前体育竞技中的人文主义内涵的缺失及表现

(一)一味追求竞技成绩,严重透支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

在“更高、更快、更强”竞技体育精神的激励下,现代竞技体育不断向人的生理极限发出了挑战,许多运动退役后伤病缠身,甚至有人尚未到退役年龄就因伤病被迫放弃了体育生命。另外,在过度追求体育成绩的训练导向下,许多运动员严重透支身体健康,不仅明显缩短了运动员职业生命,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人力资源损失。

(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忽视了运动员的体育德育思想的培养

当前,不少高水平体育运动员暴露出了骄奢、傲慢的个人品德问题,这引起了观众的普遍不满。另外,随着我国体育联赛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体育经纪人活跃在运动员与体育市场上。在市场经济利益的推动下,体育经纪人过度干预运动员训练和生活计划,导致部分运动员失去管理和控制,运动员被屡次被曝出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新闻,严重损害了国内体育竞技形象。

(三)过度强调集体主义,而忽视了体育竞技中人文价值的教育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主管部门和教练员过度要求运动员从大局出发、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并严格限制了运动员个人利益,这不仅损害了运动员比赛积极性,导致比赛成绩不佳。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系中各种诱惑不断增强,运动员更加关心个人利益,使得不少优秀运动员流向海外,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人才损失。

二、新时期提升体育竞技的人文价值的必要性及对策

(一)提升体育竞技运动人文价值的必要性

1.竞技体育的人文价值内涵有利于激发运动员的创造性。每个运动员都有一套个性化的比赛技能和策略,即使是同一个项目的运动员,比赛技能和方法也存在诸多差异。而运动员特点的形成,很大程度是由其创造力决定的。运动员人文文化越深厚,其眼界也会月开阔,领悟力也会越高,创造力也就越强。

2.竞技体育的人文价值内涵有利于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我国传统文化一直强调人的“悟性”。运动员要在比赛过程中发挥出更高的水准,也要注重提升自己的“悟 ”性。换言之,优秀的运动员不仅掌握了扎实的比赛技能,而且还具有良好的悟性。良好的“悟性”必须要经过长期的人文文化激烈来形成的。

(二)提升我国体育竞技人文价值内涵的有效途径

1.重视运动员民族精神的培养,提升运动员的国家荣誉感。科学文化没有国界和地域之分,它不专属于某个国家和民族,具有很强的共用性。民族魂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升华结晶而成的,它对于中华体育的发展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用民族魂来武装体育健儿们的思想,帮助其培养正确的体育发展观和人生观。

2.培养运动员的道德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体育比赛竞争日益激烈,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而这些又是体育比赛独特的魅力所在。体育运动员如果不能全面认识和了解自己祖国的文化,那么其爱国主义思想就好比无本之木,无法真正发挥有效激励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在面对强大的对手、巨大的比赛压力面前,许多运动员选择逃避或者开拓责任,国家荣誉感十分淡薄,一旦运动员存在这种思想,那么其必然难以取得优秀的比赛成绩。

3.提高体育教练员的人文素养,提升体育运动员的综合素养。教练员个人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运动员今后的发展,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对运动员的价值观、道德观产生深远影响。当前我国教练员大多为退役运动员,他们的综合知识储备十分有限,人文素养相对较低。人文素养水平偏低,其人文素质也会较差。这样教练员与运动员早朝夕相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后者人格培养方向的偏离。

4.完善体育人文素质教育体系,丰富我国体育竞技人文价值内涵。其一,是要重视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和学校在开展德育教育中的联动作用。随着国内素质教育工作不断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呼吁要重视在素质教育中做好家庭与社会的协同作用。其二是要明确区分德育教育与人文教育的本质区别。德育主要侧重于学生的思政道德、心理素质方面;而人文教育前面介绍过,其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后者是前者的重要前提,而后者又能够促进前者的提高。因此,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而是要区别对待,有针对性的制定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 林萌.论竞技体育文化的价值及发展趋势[J].职业技术.2010(06).

篇2

中图分类号:G633.9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2-0147-01

引言:初中阶段是学生身体和性格发展与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在初中体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竞技意识将会对初中生今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况且,新课改实施后,也要求初中生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竞技意识融入到初中体育教学过程中符合了新课改的相关要求,提升了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1.融入竞技意识培养学生坚韧顽强的品格

众所周知,体育可以磨练人的意志,使人们获得健人的品格。初中体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将竞技意识引入其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学生内心的惰性,将学生的竞争意识充分地激发出来,通过体育教学,不断地完善学生的性格特征。在竞技意识的引导下,绝大部分学生在面对体育教学任务的时候将会努力去完成,无论是团队任务还是个人任务,都能够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这样一来,在体育锻炼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在身体素质方面得到提升,而且还在意志品质力方面有着快速提高。

初中体育教师在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合理地运用竞技意识,引导学生不断超越自己,提升自身素质,塑造品格[1]。在初中体育教学项目中,最普遍要属田径项目了,而在众多田径项目中,竞赛又更加普遍,100m跑、200m跑、400m跑、3000m跑等,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就拿长跑项目而言,由于长跑项目距离长,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去完成,甚至就算花费时间也不一定能完成,而那些能完成长跑项目的学生往往都是意志比较坚韧,具有坚持精神。在进行长跑训练的时候,体育教师可以将竞技意识引入进来,开展长跑比,学生在竞争意识的引领下都能够坚持下去,最终完成比赛,没有哪个学生愿意中途停下或者放弃,因为竞争意识的存在使得学生的的潜能得以挖掘,提升了学生自身品质。

2.采用竞技体育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

当今社会,各行各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都离不开竞争关系,初中体育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活动的开展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2]。竞技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人在竞技中都是平等的,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体育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的时候,特别是对抗性较强的运动项目,比如篮球、足球等,这面对这些项目的教学时,体育教师可以采取竞技体育的模式。例如,在篮球课上,教师可以将全班男生分为两个组,两组之间进行对抗赛,当学生各自代表自己小组比赛的时候都会非常努力,非常拼命,没有哪一个想拖后腿,小组每一为队员都向为团队共享出自己的力量,向他们展现自己,这种竞争模式下的教学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

3.通过竞争意识引导学生形成积极进取的性格

初中阶段是学生学习生涯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学生的身理和心理正在逐渐形成,再加上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叛逆期,教师必须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合理引导[3]。体育教学作为初中教学的重要部分,初中体育教师将竞争意识引入到体育教学过程中并进行合理引导,能够逐渐激发学生内心潜在的竞争意识,促进学生积极进取性格的形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让学生正视比赛中的输赢,形成稳健的人格,不能为了赢得比赛而不择手段。同时,教师还需要让学生明白,不能满足于现在自身的能力,其实每个人还有潜在能力有待开发,学生一定要不断挖掘潜能,将自己的特长充分发挥出来,积极进取,如果能做到这样,任何人都将会取得成功。比如,在开张初中体育教学活动的时候,体育教师可以将整个学期的教学以运动会的形式进行,采取积分制的形式,根据学生课堂上的表现以及训练中表现进行打分,每项内容或者每个项目从0-10分不等,如果是团队,表现优秀的话,则每个队员都给予10分。

4.运用竞争意识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竞技体育中的团队协作精神非常重要,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相辅相成,互不分离。竞技体育本来就是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竞争,只是有些时候团队的表现形式不一样。因此,竞技体育势必会有合作存在。初中体育教师在开展体育教学的时候,应当提醒学生相互配合,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够赢得比赛。比如,在进行足球教学的时候,体育教师就可以很好地向学生传递团队协作意识,足球是团队项目,仅仅依靠个人的理想是很难取得最终的胜利,通力合作才是取胜的关键。此外,体育教师也可以从战术层面出发,专门制定一些团队执行的战术,经过不断的训练,学生的合作意识自然而然会增强。

5.结语

总而言之,竞争意识融入到初中体育教学中,不仅能够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还能够提升学生的意志品质,使得学生积极进取,完善了学生人格,促进了学生的综合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G8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2-0263-03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关竞技体育体制改革问题已成为研究热点,但研究多侧重体育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运行机制等,较少涉及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方面的研究。因此,从体制成本的层面对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概念界定、内容构成、相互关系和优化评价等问题进行探讨,对我国竞技体育持续良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体制与竞技体育体制

新制度经济学派樊纲、盛洪、刘世锦、汪洪涛、陈维、卢现祥等学者认为:体制就经济学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公共产品,其供给、需求和均衡都是社会总体实现的;它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则体系;研究体制必然关注成本,而注重成本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检验其效益,所以在体制改革中体制成本与效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图1)。

体育体制是体育管理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是实现体育总目标的组织保证。世界各国依据本国国情和管理权限的归属把体育体制分为政府管理型、社会管理型和政府社会结合型三种类型。[1]竞技体育体制在体育体制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是负责竞技体育事业的领导机构和组织的隶属关系、责任范围和制度策略,以及其运行方式、管理方法和控制手段的统一体系。

2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界定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的界定有很多:有学者认为它是在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利益格局变动所造成的矛盾、冲突、以及给改革所带来的阻力,使国民收入受到的损失[2];有的学者认为它是指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支出,包括人、财、物等经济的投入,还包括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非经济因素[3];还有学者认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就是改革的社会代价,即体育体制改革的社会代价与社会改革消耗的成本是相通的[4]。综合上述观点可以认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是在体育体制改革的计划、实施、运行过程中的投入及社会成员因利益调整而付出的社会代价。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效益是竞技体育改革过程中,个体、单位或社会因体制的变迁所取得的效果和利益,由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与竞技体育经济效益组成。第一,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竞技运动员各种体育赛事中展现的“更快、更高、更强“和"更真、更善、更美”体育风采对增强人们体育参与意识、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的作用。第二,竞技体育经济效益。它是指人们在体育赛事、体育用品或体育债券等经济活动中所消耗和占用的一定的社会劳动与所取得的体育劳动成果的比较。[5]

3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主要内容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的主要内容有:1) 体育体制改革准备阶段的信息成本、决策成本、宣传成本。信息成本是指对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体系、资源投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益主体结构及国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运行模式的调研和剖析的费用。宣传成本是提高人们对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体制的弊端和新体制的优势的认识,使原体制下的利益主体接受和实施体育体制改革的投入。决策成本是通过对竞技体育体制的各因素分析后,然后经过决策机构论证,并决定实施推广的所有投入。2)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的体制摩擦成本、体制脱节的真空陷阱成本、体制公共性的搭便车成本、权力介入的寻租成本。摩擦成本是因为有竞技体育行政放权让利与市场机制的矛盾;靠市场与找市场的矛盾;运动项目中心与单项运动协会的管办矛盾等因利益的调整而给予补偿的投入。真空陷阱成本是当新体制还没建立而原体制又失去作用而造成经济和生活的混乱,需用于人们的稳定所支出的费用。搭便车成本是因原体制的部分成员没有参与改革,但受到改革的效益,而使新体制的改革增量超过预计成本的投入。寻租成本是竞技体育向运动协会实体化的市场管理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吃体制双轨饭”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如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具有双重身份,即是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而进行竞技体育的事业经营和企业经营,这种行政权力介入市场经营中必然出现寻租现象。3)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完善阶段成本。它是当新体制如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后,为了确立改革后该体制的合法性和规范其体制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的费用(图2)。

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侧重公益性,其主要内容:1) 政治效益。在国际体育实践活动中,竞技体育是人民外交的重要手段,是外交的先行官,如我国的“乒乓外交”、东德与西德的统一、朝鲜与韩国共同组队参加奥运会等。2) 育人效益。竞技体育是造就人全面、协调、完善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促进人的社会化的作用。可分为两个阶段即进入竞技体育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into sport)和通过竞技体育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via sport),通过不同阶段的竞技体育活动来教育年轻一代。3) 文化效益。竞技体育是一种庄严肃穆的礼仪庆典的文化;是记录人类潜能的人体文化;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规范文化;是提高审美意识的情感文化,是体现现代城市现代化水准的体育建筑文化。[6]其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7]各种体育赛事的成绩对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对美化生活、陶冶情操、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对培养人社会意识和心理素质,激发聪明才智的作用。

竞技体育经济效益侧重产业性,其主要内容:1) 以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培养与培训为主的体育本体产业经济效益。[8]2) 体育本体产业外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依据曹可强博士的研究,体育产业与其他行业有一定的关联度(表1)[9],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体产业外相关产业主要有:实体相关产业,如体育用品、器材设备、体育服装等以体育为重要资源和手段进行生产和服务的部门经济效益;体育延伸产业,如体育与其他行业形成的体育彩票业、体育信息传播业、体育广告业、体育金融保险业、体育经纪业、体育商业服务业等在体育周围形成综合网络的部门效益;体育边缘产业,即为实现体育产业目标服务的综合服务部门如餐饮业、交通旅游业、体育建筑业、体育场地服务业等等;他们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将有助于竞技体育的经济效益的提高。

4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关系

研究表明,改革越抓得早,工作质量越高,成本就越低,效益就越好。[10]其相互关系一,改革成本与效益的货币计算的数学关系,收益是成本的函数,即效益=收益/成本。依据刘世锦博士体制效益的研究,成本与效益有三种衡量方式。假定SE是体制效益,SR是体制收益,SC是体制成本。第一种,有体制与无体制的比较。用公式表达:SE=(TR―PR)/SC=SR/SC式中TR代表生产过程的全部产出,PR是无体制收益。第二种,同种条件下两种体制的效率比较。假定有两种体制A与B,若有TRA/SC大于TRB/SC时,则SEA >SEB。。第三种,体制变动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比较。假定MSE为体制的边际效率,MSR为体制的边际收益,MSC为体制的边际成本,则MSE=MSR/MSC。故成本的扩大,导致收益的减少;成本的节省或是成本利用律的提高,将导致收益的增加,从而使效益的提高。关系二,改革成本作为一种社会成本,其效益针对全社会而言,成本与收益是相互转化的[11]。

5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优化评价

在竞技体育改革实践中有以下几种现象:成本大,收益小;成本大,收益大;成本小,收益大;成本小,收益小。据函数效益=收益/成本不难得出只有“成本小,收益大”的情况下,其效益是绝对升高的,因此如何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成为改革的关键。

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提高效益的措施。第一,科学管理和充分利用成本。对用于竞技体育改革的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投入等资金实施合理的成本预测、科学地的成本决策、完善的成本计划及控制和有效的成本核算与分析;达到优化成本控制,提高成本效益的目的。[12]第二,不同改革主体与速度的合理搭配。首先,利益格局变化大、收益大的改革如体育管理与竞赛管理制度等,易采取政府强制性改革;同时诱导体育团体运用自身协调机制制约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某种主观性。其次,收益很小,而预期收益大的改革如协会实体化改革,俱乐部制改革等,采取“放权让利”进行诱导的改革方式;同时利用政府的强制行为制约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某种盲目性。第三,选择适宜的改革时机。参照樊纲博士《论改革过程》的研究,不管何时改革,其改革效益总是先下降后上升(见图3:T代表时间,R代表体制收益,AB代表不同体制,C代表成本;图4同此);改革时机越晚,成本越大(图4);因此,在改革初期人们要选择恰当的改革时机和正视暂时利益的下降,要着眼长远利益。

第四,利益主体多元化,多方协调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竞技体育是高度集权管理体制,政治利益驱动突出,国家和政府成为唯一的利益主体;而单位,个人的利益而被忽视,使得成本高而效益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都有兼顾,利益得到调整,产生了经济效益,提高了效益。第五,成本的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相结合。在传统经济体制条件下是以公有制为财产制度,其约束形式是以外部约束为主;而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充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体制,以内部约束为主;因此,二者结合优劣互补,提高效益。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体制自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型逐步向结合型转化,并有向社会型目标发展的趋势,其效益已处于回升期,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得到了兼顾,因此尚未改革的项目易早日改革。选择何种体制运行,始终离不开效益的指挥棒,因此对发展过程的体制效益进行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效益的检测评价。第一,改革的社会效益评价。其一,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的程度。竞技体育竞赛规则的社会示范作用、竞技体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社会影响。其二,满足人民精神需要的程度[13]。竞技体育对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的促进、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其三,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的程度。体育对社会成员身体建设、对社会成员劳动力质量、对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社会成员科技文化建设和对社会成员全面教育的影响。其四,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和资源利用方面的程度。主要包括竞技体育改革中大型建筑物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对土地使用价值提高、对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使用率和体育产业对生产力布局的影响。[14]第二,改革的经济效益评价。其一,对竞技体育改革经济效益的定性分析。[15]竞技体育改革的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协调。其二,对经济效益的定量分析。[16]反映竞技体育改革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如全部投入生产率=体育成果/全部体育投入要素价值;全部投入要素边际生产率=一定时期体育成果增加量/相应时期全部体育投入要素的增加量。反映竞技体育改革投入资金占用的指标:如工资产出率=体育成果/工资总额;资金产出率=体育成果/(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流动资金余额)。反映竞技体育改革劳动消耗的指标:劳动生产率=体育成果/体育工作人数;技术增长率=体育成果增加量/技术进步投入 等等,选取指标时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6小结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必然立足本国国情,协调好短期效益与长远效益、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的相互关系,合理控制成本和有效利用成本。从总体而言,竞技体育改革成本与效益可以通过科学管理和利用成本、选择适时的改革时机、选择合理的改革方式、兼顾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和成本的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制度相结合的途径实现优化;可以通过社会效益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来检测效益提高的程度。但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从理论到实践、从定性到定量还需进一步探讨研究;固对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进行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还需要一套完整客观的体制改革效益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 秦椿林,张瑞林.体育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7:88-89.

[2] 罗华敏,李艳翎.转型时期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成本[M].体育学刊,2005,5:10.

[3] 范彦华,张鸿文.中国体育改革成本问题研究[M].天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8,3:29-30.

[4] 贾高建.社会发展的成本/效益与代价问题[J].理论前沿,2004,7:14-15.

[5] 钟天朗.体育经济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1:173.

[6] 吕树庭,卢元镇,体育社会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6:147-151.

[7] 体育概论教材编写组.体育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5:29-30.

[8] 黄晓灵.体育经济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6:54-55.

[9] 曹可强.体育产业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3:121-137.

[10] 魏在禄.改革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关键[J].世界经济与政治,997,5:77.

[11] 陈维.制度的成本约束功能[M].上海:上海社会学院出版社,2001,3:22.

[12] 孙素梅,王茹燕.改革和完善现代成本管理体系[J].内蒙古统计,2000,5:30-32.

[13] 卢元镇.体育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7:63-66.

篇4

一个经验老道的玩家会用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来选择他们的球员,使用认知启发来组建他们的团队。事实上,一些运动员很明确的表示,他们并不依靠有名的运动员的加入来组建他们的团队,有些运动员只是简单的想选他们喜欢的NBA的球员,并不会多加考虑他们被统计的比赛表现。例如,休斯敦火箭队的球迷会出于喜爱去选择自己球队的球员,而不是单单只考虑哪个运动员被统计下来的总分高一点,这样的选择是基于对一个城市或团队的忠诚,一般初学者和新手才会选择这种认同模式或是忠于团队的策略。其它没有战略思路的玩家一般都缺少对时间和背景的考虑。它一般出现在新玩家的行为和话语中,并在关于“球迷”的讨论中经常被提到。可以说,那些参与者会被统计的偏差所欺骗,由此显示出他们缺少对情景的理解。运动员可能会在比赛中表现不佳,但其表现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重新去评估的。例如,这种情况发生在同另外一个一直限制对手得分,有很好的防守的球队进行对抗的时候。美国商界对此引起了极大关注。卡拉维控股的高尔夫公司在2010年推出了梦幻高尔夫挑战赛项目,要求参加者选出他们认为可以赢得预想比赛的选手。

优秀的选手每周会得到一些奖励,比如高尔夫球,参加专门安排的俱乐部,或者高尔夫休闲假期。有一个专门做梦幻体育的网站叫Sandbox,在2009年总收入近900万美元,而之前两年它的收入才20万美元。还有一个类似的网站以20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投资商。因为梦幻体育的投资影响,CBS 旗下的体育在线网站在2010年到2011年之间利润增长了二分之一。根据比赛被转变为平分体制,以及与惩罚无关的结果为比赛数据的产生而用。这些梦幻体育参赛选手同时也是监督者,因为澳大利亚梦幻足球联盟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梦幻体育从不停止,经常是以文本、网站、信息、新闻、趋势、绯闻、排名、数据、讨论、竞技场、贸易、资源和网络拓展来进行其可持续发展。例如,美式橄榄球跑卫的一个得分也许完全不重要,只要具体的游戏状态被涉及。但是对于数千的梦幻体育联盟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

雅虎体育网有一个梦幻专区,以及五个不同的NFL比赛链接,主流的梦幻比赛项目主要是模拟高校足球、NBA、NHL以及MLB赛事,以及非主流运动的高尔夫、赛车等项目。这些评论席基本上全部由更大更新更精简的主流梦幻联盟中的新手来参加。这种安排主要有两个原因,他们的评论通常具体地体现他们自己团队(超级教练或梦想队),同时也体现他们特别的评分规则和体制(球员转移所在团体或球员的观念)。这些联盟由多种而非单一的球员归属体制所形成,任何一个为梦想队效力的人都可以拥有相同球员,只要他们愿意也能够负担起联赛的基本费用。虽然现在有越来越多的私人赞助商来举办梦幻体育联赛,但是很多联赛都由大型体育网站的体育专栏来主办。

由于运动竞赛通常需要调停,比赛有时候就会非常沉闷,很少甚至没有重大比赛争议事件发生。在细分了比赛的每一分钟或者每一细节后,观众彻底且普遍地以“从一个点飞向另一个点”和居伊·德波所指的“一个普遍歇斯底里的世界”融为一体,作为观看的反馈(例如了解比赛、发现亮点、预测结果)。真实的比赛会有中场休息,因此这可能会让冰球爱好者和观众失去兴趣,但是对于很多梦幻玩家来说,任何的意外(毫无意义的射门或惩罚),或者甚至是非意外的事情(如果没有射门,守门员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是至关重要的。梦幻体育网的主页链接了一些和梦幻比赛相关的文章、网站和日报。梦幻体育世界把喜好相同的人和整个团体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也可以说是组成了一个大家庭。梦幻体育游戏的比赛时长是6个月,因此,梦幻体育游戏玩家有充足的时间与之前并不认识的其他玩家相识,以及建立长久的联系。由于很多游戏联赛常年基本都是同一批玩家,他们就可以在想赢得冠军的选手和联赛排名靠后但感情深厚的选手之间加剧竞争。

参考文献:

[1]黄璐,陈新平.西方体育媒体研究专著述评及其启示[J].体育学刊,2010(1).

[2]黄璐.对《让数字演绎体育无限精彩》中若干问题的质疑[J].体育学刊,2005(5).

[3]于文谦.自媒体环境下的体育微博及其价值[J].体育学刊,2012(2).

[4]黄璐,张玉明.电子竞技运动若干理论问题商榷[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2).

[5]黄璐.新闻媒体建构国家认同的价值发现[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3(1).

篇5

目前,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9.1%,在未来20年内还将有3亿人口从农村转向城市,城市化倾向非常明显。因此,研究体育与城市经济发展关系,对于城市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体育与我国城市发展现状分析

研究体育与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体育”的基本内涵。一般地,国际公认的“体育”概念其内涵可分为“大众体育”和“运动竞技”两大部分。我国的竞技体育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城镇居民的体育发展却令人堪忧,发展极不平衡。我国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是高校、企业集团集中之地,是该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基于这些方面的需要,大城市均修建了很多体育场馆,这是中小城市所无法比拟的。同样,作为社区的体育健身中心,由于经济因素,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经济不发达城市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我国体育消费作为一种“新消费”,水平还相当低,人均体育经费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仅为0.5元,而日本为20元人民币。尽管1985年到1997年全国居民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占工资支出的8.1%提高到10.7%,提高了2.6%,但从静态分析,增长幅度还不快,而且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体育消费需求缓慢。城镇居民人均活动场地严重不足。从我国体育场馆开放和经营情况看,数量和利用率很低。有数据表明,我国体育场馆远没有达到国家相应的建设要求。同时缺少体育辅导员,这些均无法满足城镇居民健身要求。造成我国城市体育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1)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维模式中认为体育仅是一种公益性事业,是国家投资的必然行为,这种惯性思维阻碍着体育在城市经济中的正常发展。(2)人们参加的是简单的活动,所以居民在体育用品消费方面较少。(3)体育公共设施缺乏,加之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率较低,造成我国体育场地服务供给与居民需要之间的矛盾。(4)政府机关官员缺乏体育对城市经济发展作用的认识。

二、体育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许多国家发展体育的经验证明:在一个国家经济能力许可范围内,发展体育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同那些需要大量资金和高科技的其他经济部门相比,通过发展体育来发展经济,具有较大优势。

1.发展体育可以加快城市化进程

在和平年代,体育赛事是城市塑造形象最有效的催化剂之一。它不仅能刺激和打造城市文化,体现城市活力,丰富城市经济结构,而且还能加快城市化步伐,对城市进行扩容。众所周知: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原是广州市的荒郊,由于成功举办了全运会,如今成了广州市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发展体育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1)发展体育最明显的经济作用就是促进体育产品的消费,而体育消费主要集中在城市;能增加当地财政收入。(2)发展城市体育能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体育具有健身、娱乐、休闲、竞赛等特点,能推动城市旅游、商业、交通、电信、新闻出版、餐饮等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3)体育能体现增加体质、提高素质、形成技能――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从而达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体育的发展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体育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对于体育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从体育产品技术含量上讲,体育产品的生产一般为劳动密集型生产,如体育服装、鞋类、球类的制作以及体育旅游等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其次,体育还带动和促进相关行业人员的增加。同时,为广大妇女和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提供就业机会。这对缓解当今日益突出的城市就业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无疑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3.体育的发展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事实已证明:当今无论是世界性的,还是洲际性的比赛,以及国家和省级的大型运动会或单项比赛,都将加快该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体育有利于扩大城市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体育运动是国内外大量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汇的过程;是城市间合作与交流的“纽带”。城市体育的发展,既可以吸引外来技术、设备、人力、管理经验和资金;还可以使一些知名度不高,但质量过硬的产品,通过体育媒体的宣传而进入国内,甚至国际市场。诚然,体育发展对城市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给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1)大型赛事的体育场馆大多是为竞技体育而建造的,项目设置专业性强,功能单一,除承担部分训练和比赛任务之外,多数处于闲置状态。所以,我们的设计和规划必须突出体育馆的公益性,特别注意大型体育设施的后续效应。(2)举办大型赛事,需修建大量场馆及道路、停车场、旅馆、餐馆等基础设施,势必减少耕地面积,加重城市污染,减缓城市现代化发展进程。因此,在赛事中应树立环保理念所谓“绿色体育”概念。(3)商业运作要适度。

三、体育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对策

体育应与城市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协同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一个城市的资源分布、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而作为城市经济组成部分的体育,它的发展也自然受以上因素的影响。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发须符合地域文化特征;城市体育应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体育的发展应以信息、高技术为主发展体育产品,建立社区俱乐部;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应以竞技体育带动群众体育的发展;经济不发达的城市竞技体育方面应以民族传统体育为主,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大化,体育用品业的生产则应以生产少数民族体育用品业为主,在社区体育方面,应采取百花齐放的方针。

体育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体育的发展对城市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应必须引起足够的注意。

1.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体育项目

每个城市都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预测市场对体育的需求,通过市场调研摸清开发哪些项目,参加体育活动人群的来源,体育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周围一定距离内有无竞争(同类体育)项目点等等。要以较小的投资和较短的周期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开发那些地理位置优越,人口居住密度大,流动人口多的地方,便于人们前往进行体育消费。同时,还应注意体育的超前发展战略研究和制订正确可行的长远发展计划,切不可盲目地开发体育运动项目,体育场馆的建设更不能不分先后地全面开花。

2.注意与体育相关配套的建设

体育的发展,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了更好地使人们从事体育锻炼、休闲与观赏,就需要取得交通运输、服务接待、社会治安、餐饮、检疫等部门的有机配合,形成一个以体育为中心的服务网络,让前来锻炼、休闲、观赏的人们心情舒畅,实现健康发展、服务大众的要求。

3.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体育产业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体育事业的兴衰。体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做到服务周到,态度良好,以优质服务待客。为此,要做好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制订和完善各种责任制,推行体育服务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此外,还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使消费者有安全感和舒适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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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其一,它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在大学校园里,繁忙的教学科研工作,紧张的学习生活,使师生感到疲劳和焦虑。而丰富的校园体育文化,不管是竞技项目还是休闲项目,普遍都带有浓厚的娱乐色彩,这正迎合了师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文化需要。在这些活动中,师生暂时忘掉了工作和学习的烦恼、焦虑和紧张,获得了精神的愉悦与自由。并且,通过活动还能达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目的。美国一位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参加体育活动可以成功地减轻大学生在考试期间的紧张情绪。人们还发现,一旦出现忧虑和烦躁,只要放松慢跑一定的距离,不愉快的情绪波动就会慢慢消散。

其二,有利于终身体育意识和行为的培养。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不仅可以使学生掌握科学的体育方法,还能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其养成终身体育的意识。校园体育文化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学生在体育文化环境中学习、生活,体育以文化的形式传播信息,在不知不觉中受其感染、暗示或对其进行模仿,逐渐形成了敢于进取、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性格和品质。通过参加校园的各种体育活动,可以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精彩的体育表演和体育赛事能够激起学生对美的向往和追求,领悟到体育锻炼的乐趣和价值,为学生形成终身体育意识打下坚实基础。

其三,有利于健全学生的人格。作为校园体育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竞技精神所追求的“更高、更快、更强”不断超越的精神,能够激发大学生形成积极进取、不断超越的奋发向上精神,有利于在学生中间形成集体主义观念,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四,有利于学校素质教育的开展。校园体育文化活动与其他课堂教学共同担负着育人的责任,在培养学生素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丰富多彩、健康活跃的校园体育文化可以弥补其他领域教学的不足,也为学生个性充分展现创造了理想的环境和条件,从而有利于学生发现、培养、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优势和特长,增强自信心和社会活动能力,养成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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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的内涵

1.1竞争意识的内涵。竞争是个人或群体为了某种利益或目的,克服外部或内部因素去打败对手的心理状态或行为活动。竞争意识是学生在认识过程中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学生意识到某一事物或某一目标对其自我发展能够产生重大意义的时候,其内心就会出现一种意识要得到这一事物或达到这一目标。但是如果有众多人都意识到某一事物或某一目标的意义时,其内心都会出现该种意识,竞争随之产生。竞争是个人意志的直接表现,其主要体现在选择目标、制定计划、实施计划等过程中,也会在决策、行动以及战胜对手的具体行为中体现[1]。当学生出现竞争意识时就说明其情绪开始发展并且日渐成熟。在竞争过程中学生会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失败的挫折,但是只有学生学会承受失落与痛苦,学会享受成功带来的喜悦,才是学会了真正的竞争。

1.2团队精神的内涵。团队精神是团队内部的成员为了达到既定目标,共同奋斗努力,相互配合与协作进而实现团体目标的心理状态以及新打工。团队精神是竞争意识的特殊表现形式,其一般都是表现在各个团体之间的竞争中。例如在一只篮球队,每个篮球运动员之间肯定是存在相互竞争的,每个人都想做最佳球员,但是想要打败对方球队又要相互合作,相互配合。只有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够把个人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并且发挥到最大的程度。而这种合作必然会出现未来同伴的入球而创造时机,而自己仅仅是起到帮助进攻的作用。这就是团队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要求运动员忘记个人之间的竞争。学生的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是在日常生活与学习过程中逐渐养成的,并且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对学生的生活与学习构成影响,使得学生形成积极与合作的性格与品质。

2.体育活动与学生竞争意识以及团队精神的关系

2.1在体育活动中引导学生进行良性竞争。体育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竞争活动,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就必须具备竞争意识,但是良好的竞争意识仍然需要由体育教师进行引导首先,体育教师可以进行具有竞争性的体育游戏来激发学生潜在的竞争意识。这是由于学生具有天生活泼好动的本质,并且具有一种好胜好强的心理,所以在进行具有竞争性质的体育游戏的过程中就能够使得学生全身心投入。其次,在体育活动中教育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适当安排小组比赛或个人比赛,从而激发学生相互竞争的欲望。再次,学习可以组织运动会让学生积极参与到体育竞技比赛中,利用体育竞赛的特点来激发学生潜在的竞争意识。第四,让学生感受并且学会竞争的策略[2]。体育竞争并不是单纯的体力活动,而是体力与智慧相结合的综合比拼。要让学生了解对手与滋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并且实施相关策略。最后,要让学生学会用正确的心态对待竞争中的成功与失败。在体育的竞争中是一定存在成功与失败者的,在获得成功时不应该骄傲,在失败时不能气馁。

2.2在体育活动中引导学生学会合作。体育活动中的团体运动项目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例如篮球、足球、排球等运动。这些需要团队合作精神的运动项目不单单能够培养学生们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的能力,还能够帮助学生将个人目标融入于集体目标,从而获得团队竞赛与合作意识。再次,体育教师应该在体育活动中设置一些小团队之间的小组竞赛,在比赛过程中小组成员需要相互鼓励,互相扶持,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奋斗。

2.3体育活动中的认知引导。在体育活动中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学生投入也十分顺利。但是学生能够参与其中并不代表其已经了解竞争与合作的本质。体育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认知引导的过程中需要有进行针对性处理,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来对学生作出引导,让学生理解竞争的目的以及团队竞赛的意义,充分体会到竞争意识与团队竞赛对于其自身发展的重大意义。另外,体育教师还应该向学生传授一些与人沟通的技巧与方式,帮助其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败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要让学生学会平衡个人名利与团队荣誉。只有学生将正确的观念通过认知转化为自身意识,并且自觉指导行为时才能够证明其已经具备了正确的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3]。

2.4体育活动中的情感引导。只要存在竞争就会有成功、失败。不论是成功还是失败,瞬间的情感体验是十分强烈的。体育教师应该在日常的体育活动中时刻引导学生正确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态度。成功时要保持清醒,失败时要冷静分析,不断进取学习。引导学生在遭遇失败时保持信息,找到克服缺陷的方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提高自身实力,从而以健康的心态迎接新的竞争。在合作时,同伴之间应该相互信任、鼓励,只有这样才能够将个人的力量融合为强大的团队力量,从而获得团队的胜利。

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是一种必备的思想特质。而体育活动对于在校学习的学生来说是培养竞争与团队意识的有效途径。学生在体育活动中树立竞争意识、培养团队精神不单单是当前素质教育的要求,更为的重要的是其能够帮助学生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获得优势。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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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2-0011-05

自治是行业自律的表征,开放则是国家法治的需要。任何行业总是天然地倾向于自治,其原因有二:一是行业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行业自身的特质需要行业团体提出契合自身发展规律的治理措施,而行业外人士对此难以有深刻的认知;二是垄断利益的存在。竞争前提是存在独立自由的多元主体,而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导致竞争主体的单一,从而带来行业垄断。国际单项体育运动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s,下称IFs)或类似机构具备有利的自治条件,它们以某项运动项目为中心在全球范围内纵横联合,并在其管理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排外性,特征之一即是试图垄断内部纠纷的管辖权,使纠纷解决程序出现内部封闭的趋势。但国家法治精神允许任何人持有接近正义的希望,这就迫使IFs等行业团体必得突破行业自治的局限[1],提升治理方式的法治水平。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则体现为一个外化的进程,此即接近正义之征程。

1 行业自治:内部救济机制

体育组织为自治成为一个有序的团体,增强自身的凝聚力量,都必然在其章程或类似的纪律性文件中设定相应的行为规范,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并由此对不服处罚者设计出一系列的程序机制进行救济。此类救济程序依靠行业的集体力量予以实施,使纠纷经“内部处理”后复归于和谐的秩序。相比于外部救济程序而言,内部救济机制的主要特征表现为:

1.1 推定管辖

各体育协会对内部纠纷行使管辖权的根据是其章程性文件中的管辖条款,该管辖权条款本质上是一个类似于悬赏广告的开放性要约,通常无须当事人签署。实践中以两种方式作为判断相关人员接受该开放要约的承诺:一是当事人作为某一体育协会成员的身份就足以反向推定他已经接受这一管辖权条款。这是体育协会行使管辖权的主要依据。二是当事人参与某体育协会主办的赛事活动之事实可作为它行使管辖权的正当根据。这是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下称CAS)奥运会特设分庭取得管辖权的主要方式。依《奥林匹克章程》第74条的规定,任何产生于或关联于奥运会的争议只能提交给CAS依据《与体育相关的仲裁法典》进行仲裁。CAS仲裁庭在悉尼奥运会期间仲裁Baumann vs. Inter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下称IAAF)案件时指出:“IAAF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根据奥林匹克第74条之规定就与奥运会相关的争议接受CAS仲裁管辖。”[2]国内有学者也持相同观点认为,CAS管辖权的取得是基于IFs致力于奥林匹克运动及参与奥运会的原因,据此应认为它们已经接受了《奥林匹克章程》中的仲裁条款[3]。在其后仲裁的Melinte案件中,仲裁庭以相同的理由确认了自身的管辖权。基于参赛事实构成某一体育协会的临时成员,并当然地受制于该协会的内部救济程序规则的约束,CAS奥运会特设分庭明确地表达了这一观点:“本庭一直认为,根据奥运会章程74条规定,由于各IF隶属于奥运会的整体框架,本庭对它们拥有管辖权。也就是说,作为国际运动协会参与奥运会的必然结果就是,该协会接受了奥运会章程中规定的CAS仲裁条款。这一立场为奥运会章程29条进一步证实,该条规定,协会的地位、实践与活动必须遵守奥运会章程。”[4]

在另一个类似的案件中,FEI认定N的马匹尿样含有违禁物质,决定进行处罚,N向法院。FEI以其章程中的仲裁条款为由进行管辖抗辩。N则答辩认为,他与FEI并没有直接的组织隶属关系,并不是FEI的成员,他原则上并不受FEI章程中仲裁条款的拘束。法官认为:如果原告没有接受仲裁协议,他就无参赛资格,因此也不能够参加FEI举办的马术比赛。法官据此参赛事实支持了FEI的主张,推定N接受了FEI章程中的仲裁条款。[5]

1.2 多级处理

大多数IFs在其章程中设定了多级处理机制。这些IFs内部救济程序涉及的机构包括处罚机构和申诉机构,处罚机构一般是体育协会内部纪律或执行委员会,而申诉机构通常是体育协会内部上诉委员会或上诉庭,纪律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上诉委员会则主持复审程序。在国际足球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otball Federation,下称FIFA)章程中就采取了二级处理机制,其司法机构包括纪律委员会和上诉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主席需具有法律相关资格,其职责是实施FIFA规章,也可以对国家协会、俱乐部、官员、成员、教练或运动员的违纪或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进行处罚;上诉委员会主席也应具有法律资格,其职责是审理对纪律委员会的决定提起上诉的案件,所作裁决是终局和不可撤销的。而International Amateur Swimming Federation(FINA)设立的救济程序相对复杂,它区分争议是否属于兴奋剂性质,并设定不同上诉机构:一般处罚机构是执行委员会,兴奋剂违纪的处罚机构是反兴奋剂小组;被执行委员会处罚的个人或成员可向上诉局提起申诉,对反兴奋剂小组作出的决定只能向CAS提起仲裁。

还有一些IFs设立了更多层级的解纷机制,如国际体操协会(FIG)章程中设定了三级处理机制[6],申诉机构包括技术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和上诉庭。纪律委员会是一级申诉机构,它由一名主席和两名非FIG官方成员构成,其职责是审理并裁定针对技术委员会之裁决提起的上诉,以及调查、裁定由FIG任何官方机构提交给它认定的违规行为。上诉庭负责二级申诉程序,它也包括一名主席和两名成员,其中之一必须是律师,职责是审理并裁决针对纪律委员会之裁决提起的上诉。如果加上CAS外部仲裁的衔接,FIG设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四级处理程序。

1.3 非中立性

体育协会内部救济机制在组织、财政、人事方面与作为纠纷一方当事人的体育管理机构存在密切的关联,这也是它常被指责的重要原因[7]。体育协会内部救济机制的成员一般包括主席、副主席和若干成员,这些成员具有内部性,即便此类人员不是全部来于协会,也都由协会选定。其裁决程序规则概由协会官方机构设定,并在协会资助下运行。事实上,除了在极端地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内部救济机构几乎都维持了协会的处罚决定[8]。尽管近年来各体育协会致力于改善内部救济机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但由于内部机制“毕竟是一种体育行会内部的纠纷救济制度,其中立性往往存在疑问,特别是在纠纷一方当事人为体育行会自己的时候,这一问题容易引讼案件。”[9]一般认为,裁判者应当保持利益和情感的中立立场,但裁判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他至少还应当在形式上传递出一种超然的印象,体育协会内部救济机构中立性受到质疑或许更多的并不是它实质性上的偏袒,而是它形式上的不中立,这违背了裁判者和运动员相互隔离的正当程序原则。内部救济机制无论怎样在实质问题上改善中立性,如果它不在形式上同步跟进,则它的中立性就是不饱和的,但体育协会内部机制在结构、人事和资金上无法脱离对协会的依托,这一先天局限决定了体育协会的内部救济缺乏完足的公平,对纠纷当事人而言,真正的正义裁决还得诉诸外部救济。

1.4 全面救济

内部救济通常采取全面审查,且不受技术性规则和非技术性规则区分的影响。内部救济的审查范围不局限于法律规则的运用,它同时审查技术性规则的运用[10];它不仅审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也审查该决定的“合理性”。此点已得CAS判例的证实。

在CAS于2002年3月裁决的S vs. FIG案件中,CAS支持了FIG内部上诉庭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的权力。该案中,作为体操主裁的仲裁申请人被FIG内部上诉庭禁止参与一年赛事裁判活动。申请人不服而提起上诉仲裁。CAS仲裁庭提出两点意见:其一,国际体联有权力对违规裁判员进行管辖,并作出处罚;其二,在审查范围上,根据国际体联的规定和纪律守则,任何上诉都意味着管辖权转移给上诉机构,国际体联上诉庭有权力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的复审[11]。

1.5 非终局性

体育协会内部裁决在过去一般被赋予终局性,但随着法治文明的进步,协会内部救济机制逐步向外部救济程序开放。目前,所有IFs均接受了CAS管辖,这使各IFs内部裁决不再具有终局性。但在传统上各IFs均通过其章程以明确的措辞和强硬的态度肯定了内部裁决的终局性,时至今日,在IFs体制内已经只剩下极少数争议的处理具有终局性。例如,根据IAAF接受CAS管辖的制度安排,IAAF仅将与兴奋剂相关的争议提交CAS管辖,而对于兴奋剂之外的包括参赛资格等问题仍然适用IAAF章程第二部分第21(4)条之规定:“(内部)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的,并对所有当事人、IAAF所有成员具有拘束力,不得对仲裁庭裁决提出任何上诉。”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这样的争议范围正在日趋减少,相反地CAS凭借其权威性逐步取得了对各体育协会的影响力,各IFs纷纷接受CAS的外部管辖充分说明了,体育协会内部裁决机制向外部开放是其历史命运;另一方面,由体育协会单方宣布其内部救济机制的终局性,这种做法在法理上是缺乏依据的,在实践中要得到国家司法支持也是值得怀疑的。总的来看,体育协会内部救济决定正在经历从终局性向非终局性的转变。

2 接近正义:外部程序之衔接

法治以公开为要义,以开放为路径。尽管各体育协会努力维持其行业自治地位,但内部救济程序因有悖正当程序而缺乏正义性。学者指出,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12]。即便是以私密为特征的内部救济机制,也必须维持必要和适当的程序公开。体育行业的开放性直接与其自治性要求相冲突,行业在何种程度上依赖自治就在相反的程度上拒绝行业开放的尺度。然而体育行业毕竟不是超越国家之上的法外空间,它必须认可国家的法治进程并在法治化进程所涉的范围内调整自身的治理方式。考察当代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的开放格局,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衔接:一是衔接外部仲裁程序,一是衔接国家司法程序。在外部仲裁与国家司法之间则存在一种监督但非上下级的关系。

2.1 衔接外部仲裁程序

在体育领域内最主要的外部仲裁程序是指CAS上诉仲裁机制,此外,包括美国仲裁协会AAA在内的其他中立仲裁机制也常为有关体育协会所援引。CAS凭借它与IOC之间的历史渊源,被后者确定为唯一的适格机构以专属管辖与奥运会相关的体育争议。IOC作为体育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组织,其所辖范围和赛事极其广泛,CAS管辖的范围也同步拓展。包括IAAF和FIFA在内的所有IFs均进入了CAS的一体化仲裁制度安排,各IFs向CAS开放的主要方式是在其章程中将仲裁协议制度化为章程条款[13],一旦相关成员或组织参与其举办的赛事活动或成为其成员,则CAS作为独立的外部仲裁方式就向他提供了接近正义的最高和最后保证。在国际体操协会章程中,其21条设定了CAS仲裁条款:“由上诉庭作出的任何决定均应排他地提交瑞士洛桑CAS仲裁,由其根据《与体育相关的仲裁法典》裁决争议。”国际业余摔跤协会FILA章程第38(3)条规定:FILA与其成员之间,或其两个成员之间发生之争议应提交CAS仲裁,不管相关国家在管辖权问题上如何规定;CAS作为最后一级上诉机构将管辖并裁决提交给它的所有上诉;上诉人必须遵守CAS章程、规章及其裁决。而国际业余游泳协会FINA章程第20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在FINA与其成员之间或各成员之间发生的争议可提交瑞士洛桑CAS仲裁;CAS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发生拘束力。通过此类仲裁条款,各IFs原来锁闭的程序机制转变为CAS前置程序,CAS则成为各IFs之上的终端救济机制[14],它与各内部救济程序组成一个金字塔,CAS位于金字塔的塔尖。

应当指出,各IFs向CAS仲裁程序的开放使其行业自治在当代法治化进程中以一种新形式被保全。当CAS成为各内部救济程序的终端救济机制时,CAS同时作为一个终点锁定了各IFs继续向外开放的进程。尽管从理论上讲,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仍然可以对CAS的裁决行使司法监督的权利,但一方面司法监督并不等于上诉管辖,它只针对有效仲裁裁决进行程序监督,另一方面瑞士司法机关在过往案例中对CAS裁决既判力和终局性的维护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与体育相关的仲裁法典》第59(3)条规定之精神,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CAS之所以能达到“敞开的收敛”之效果[15],关键在于各IFs通过改革内部救济机制的非中立性,将纠纷自治的道德正当性转移至更具独立性、且经受司法机关考验并赢得司法尊重的CAS之肩上。至此,各IFs完成了从自治到开放,并通过开放而抵达收敛之效果,最终实现自治精义的现代转变。而CAS则凭借其与各内部救济机制之间的距离获得了中立的地位,赢得了纠纷当事人、各IFs、尤其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尊重和认可,从而避免了司法机关对体育行业可能的不当介入,在体育界的整体行业自治与国家司法之间设立了一道合理的“防火墙”。因此,各IFs向CAS开放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可高度概括为一句话:以整体自治置换个别自治。反之,如果缺乏中立仲裁机制的外部救济,各体育协会就无正当理由拒绝国家司法程序的干预,这就构成内外衔接的第二种形式。

2.2 衔接国家司法程序

向司法程序的开放可使体育协会内部救济机制获得更高程度的法治补偿。尽管奥林匹克委员会项下各协会均以接受CAS管辖条款的方式选择了向CAS进行衔接的方式,但是仍然有一些其他地方体育协会或机构处于CAS的仲裁制度框架之外,对于它们而言,其内部救济程序结构上的中立程度难以满足自然正义的要求,也就不足以维持其自我封闭。它们将被直接置于国家的司法干预之下,纠纷当事人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可就内部救济程序的处理决定诉诸法院。即便该类体育协会赋予其内部裁决以终局效力,但此类规定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德国体育协会的实践与德国司法机关的态度即是这方面的典型。在德国,每个体育协会内部一般都存在三层纠纷解决机制,一个体育纠纷首先需要经过协会的主席等类似的官员解决,其后则向协会内部某一委员会上诉,最后则可向协会成员大会组建的最终裁决委员会上诉。尽管大多数协会均规定经过终局裁决后,不得再向其他纠纷解决机制重开讼事,有的甚至明确禁止向法院,然而由于协会内部救济程序难以达到中立裁决的标准,德国法院对此明确指出:体育协会的章程条款不能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禁止当事人向法院的条款是无效的[16]。可见,体育协会内部救济机制由于缺乏外部仲裁裁决所必须的中立品质,又没有向外部CAS等仲裁程序开放,因此它要维持纠纷的内部自治就难以可能。也即,如果体育协会没有为自己的内部救济程序选择一个适格的、真正中立的仲裁程序作为实现自我法治化的手段,那么法院的司法介入就无可阻挡了。

2.3 两类衔接之关系

应当提及的是,即便纠纷当事人选择了CAS等独立仲裁程序作为外部衔接机制,法院仍然存在介入的可能,但法院在判断是否需要介入的时候考虑得最多的仍然是外部仲裁机制是否真正的保持了与纠纷当事双方超然中立的立场。如果CAS之类的外部仲裁机构仍然具有“附属”或“依附”的性质,则法院仍然会实施司法监督权力。在Gundel vs FEI的案件中,申请人就以被申请人IOC对作为裁决者的CAS提供了财政资助和组织支持为由,质疑CAS的独立性。瑞士法院尽管维持了CAS的裁决,但仍然表明了其态度:只有真正独立的仲裁机制才能阻止体育协会继续向外开放的程度。有观点即指出:当一个人受到某一组织的决定的影响,该组织的有关决定必须是公开的,并接受真正独立的仲裁庭或法院、而非对处理结果有利益的机构的司法监督[17]。

可见,内部仲裁程序之所以需要开放,关键在于纠纷当事人是否得到了真正中立的对待,客观中立的救济程序是否向当事人开放,并为当事人提供了公平公正地接受审理的机会和可能。此种中立救济程序既可以是诉讼程序,也可以是外部仲裁程序。二者的关系从“司法监督不容剥夺”的精神来看[18],任何一种纠纷,包括体育纠纷无论经过何种程序的救济和处理,它终极性地都将接受法院的审查,即便是独立权威如CAS者也必须接受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依据公法上诉进行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在这一意义上,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的开放最终仍然是得向司法程序保持开放。但从裁决既判力角度出发,中立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赋予的既判力,一旦有效作出即具有终结程序的逻辑结果,在这一意义上,外部中立仲裁机制与国家司法机制具有平等性和同质性。无论如何,当代问题不再是体育协会应否开放其行业自治的问题,其内部救济程序向外衔接已然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衔接,及其幅度与方式。这就涉及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之辩证关系。

3 程序法治: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之关系

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是:过度强调行业自治将会导向自我封闭,从而阻断行业中人通过外部中立救济程序接近正义的路径;过度强调对正义的接近则会干扰行业自治的合理规律,从而影响体育行业的科学治理。因此,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之间应保持适度的沟通或衔接,避免行业自治与行业开放的双向过度。要实现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之间的合理衔接应把握两大关键点:一是衔接之界限,它关注的是哪些领域仍然属于行业自治的保留范围,除外之事项则可附条件地降低自治程度,允许衔接外部救济机制;二是衔接之条件,它关注的是,在允许向外衔接的事项领域内,外部救济机制应在满足何种条件时方可介入进行依法干预。

3.1 衔接的界限:竞技规则例外

体育行业毕竟有其独特的规律,它向外界的衔接并非是毫无保留的开放过程,在开放与自治之间必须设定一适当的分界线,才能在恰当的比例上体现正义之治。一般认为,体育行业内部救济机制可以保留其在技术性规则上(rules of game)的自治权限,至于非技术性规则,尤其是指法律性规则(rules of law)必须接受外部中立救济机构的司法审查和复核[19]。

之所以在技术性规则和非技术性规则之间划上一条界限,作为体育协会行业自治的空间,主要原因在于外部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在技术性问题上的相对劣势。相对于专业的赛场裁判之处理及救济而言,正如波斯纳法官(Richard Posner)指出的那样:“很多机构都比法院更为合适”[20]。对赛场裁判在技术规则上的理解、运用及其作出的决定进行尊重,这不仅是遵守比赛规则的规定和精神,也是CAS一贯坚持的要求,即掌控比赛的裁判人员之权力不应受到干涉[21]。禁止对裁判的实体问题进行裁决,可以有效避免仲裁员或法官不当地作为第二个赛事裁判[22],除非该裁判方式存在恶意、专断等不当行为[23]。CAS特设分庭于悉尼奥运会仲裁的Segura、Kibunde和Neykova三个案件都涉及这一问题,仲裁庭重述了如下规则:所有体育事项中产生的争议(当然应为仲裁协议所包括),无论其所指事项为何,均可仲裁。但当争议涉及竞赛或技术性规则时,仲裁庭不得干涉裁判员在竞技场上作出的决定,除非这些规则被不诚实(如贿赂)、恶意或专断、非法地滥用[24]。

开放与自治的界限反映了法治精神的宽容程度和科学水平,它一方面给予体育界足够充分的自由去根据自身特质发展和促进体育业及体育精神,另一方面也为体育行业的自治划定一个正义的框架和平台,使体育行业在正义的舞台上自由行动而不恣意放纵。不仅如此,在允许外部救济的非技术性规则领域内,外部救济机制的介入也是附条件的,这就是穷尽内部救济。

3.2 衔接的条件:穷尽内部救济

体育行业的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行业自治的尊荣再次通过一项技术性原则得到强化,即“穷尽内部救济(exhaustion of local remedy)”原则。穷尽内部救济原则要求体育行业的内部救济程序除非被当事人用尽,否则不对外衔接救济机制。此项技术性原则通过各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在上诉级次、步骤和条件设定上的“递进”机制所保障。各体育协会一般都要求当事人首先将争议提交内部上诉机构裁决,在其作出裁决后,方可就该裁决寻求外部救济,而不能绕开内部程序直接向外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寻求救济。这里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界定内部救济,一个独立且中立的外部仲裁程序经体育协会章程援引后,是否应当算作内部救济程序而必须被耗尽方可诉诸法院?第二个问题则是,外部仲裁机构在接受仲裁的时候,是否需要当事人以“穷尽内部救济”为条件,换言之,穷尽内部救济原则是只适用于向国家司法程序进行的衔接,还是同时适用于向外部仲裁程序进行的衔接?以下分述之:

其一,外部中立仲裁程序经体育协会内部规章援引后能否算作内部救济?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或许参考如下案例具有启发意义。1993年美国弗吉尼亚地区法院审理的Barnes vs. IAAF案表明,外部中立仲裁程序在经过内部援引后应算作内部救济程序,且必须穷尽该仲裁程序后方可向司法机关[25]。该案将美国仲裁协会AAA这一外部中立仲裁机构的救济也视作内部救济,因而要求当事人必须首先穷尽这一程序。法官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一方面,AAA救济程序不会因体育协会内部援引就被变成为其内部救济程序,它仍然是外部仲裁救济机制,此时更为合适的做法应是以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为由拒绝行使管辖权,因为真正的仲裁协议本身即具有碍诉抗辩权[26];另一方面,假设AAA经内部援引就变成内部程序救济程序,则意味着当事人在利用AAA程序之后,法院即可以当事人已经“穷尽内部救济”为由进行救济,但这样一来则必将有违仲裁法之精神,因为AAA在美国立法上是独立仲裁机构,其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既判力,法官只能对之进行监督,但不能对之进行上诉管辖。换言之,本案根本不应将外部仲裁程序视为是内部救济程序,而应以仲裁协议之有效存在为依据拒绝行使管辖权。

应予强调的是,美国AAA作为法定的独立仲裁协会,其所辖仲裁机构具有与CAS同等的独立地位,由其所属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具有终局效力。不论体育协会是否援引其作为后续解纷机制,其独立地位均不受影响。其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虽然可由司法机关依照相关立法规定进行司法监督,但对于其作出的有效仲裁裁决则必须予以认可和执行。司法机关不能因其为体育协会之援引而将其视为内部仲裁程序,并进而否认其仲裁裁决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这种情形类似IFs在其章程之中载明以CAS作为上诉救济机制,此种章程援引并没有使CAS仲裁程序转变成为IFs的内部仲裁程序,CAS作出的有效仲裁裁决仍具有终局效力。因此,该案法官强调穷尽内部救济这个原则是正确的,但他误将外部仲裁机制也视为是体育协会的内部救济程序,则是对内部救济程序的误解。

其二,外部中立仲裁机构作为救济主体是否也必须尊重“穷尽内部救济原则”?一般情况下,外部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需要以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如果体育协会将中立仲裁程序制度化为章程中的仲裁条款,则此时该体育协会通常会在章程条款中对内部救济程序与外部仲裁程序之顺序进行设定,在此种情况下,仲裁机构需遵守体育协会设定的顺序,在穷尽内部救济之后方可接受仲裁申请行使管辖权。

如果体育协会没有对内外救济程序的顺序进行设定,外部仲裁机构是否需要当事人首先穷尽内部救济?笔者以为,从逻辑上讲仲裁机构似乎没有必要以该原则要求当事人去启动内部救济,除非体育协会与相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之中另有约定。但从尊重和借鉴CAS仲裁判例的实践来看,外部仲裁机构有必要尊重该原则:一方面如果双方通过内部程序能解决争议即为上策,另一方面如果不能解决争议,则外部仲裁机构由于尊重了体育协会的内部救济,从而能够降低体育协会对仲裁管辖进行抗辩的风险,提升双方当事人与仲裁机构的合作,促进仲裁裁决的无障碍执行。CAS的做法即是如此,它非常谨慎地在仲裁规则中明确设定了穷尽内部救济原则以强调其对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的尊重,CAS仲裁法典第47条即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纪律委员会或协会、联合会或体育组织的类似机构所作的决定提出上诉,只要前述体育机构的章程或条例如此规定或当事人达成特别仲裁协议,且上诉人在上诉前已根据前述章程或条例穷尽其可适用的法律救济。”

总结起来,“穷尽内部救济原则”作为衔接体育协会内、外部仲裁程序的技术性规则,它的实践意义大于逻辑意义。它一方面有助于捍卫行业尊荣,体现自治精神的现代延伸;另一方面也可以敦促行业公开,给予行业生命以法治关怀。但该原则也可能产生负面的消极效应,最大的弊端即在于该原则很可能使内部救济程序变成当事人主观不愿、客观不得不实施的程序,在此意义上它将减损效率,并使内部救济机制的案件分担功能形同虚设。尽管如此,鉴于该原则承载的是对体育行业自治的尊重和支持,因此该原则所造成的潜在消极影响还是可以容忍的。更何况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一般耗时不多,且历经内部处理过后的体育纠纷在事实和法律上经过初步整理后,更有利于通过外部救济程序发挥解纷效率。

参考文献:

[1] 柏拉图. 国家篇[A]. 柏拉图全集[C]. 王晓朝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3: 510-515.

[2] [4][19][24] Gabrielle Kaufmann-Kohler. Arbitration at the Olympics: Issues of fast-track dispute resolution and sports law[M]. London: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1:15-24,17-8.

[3] 黄世席. 奥运会赛事争议与仲裁[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5: 8-15.

[5] [17][20]布莱克肖. 体育纠纷的调解解决:国内与国际的视野[M]. 郭树理译. 北京: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5: 206-212,186,4-5.

[6] [14]Robert C.R.Siekmann, Janwillem Soek. Arbitral and Disciplinary Rules of International Sports Organizations[Z]. Hague: I.M.C.Asser Press, 2001: 161-162,3.

[7] Matthieu Reeb. Digest of of CAS Awards 1986-1998[Z]. Switzerland: Editions Staempfli S.A, 1998: 79-91.

[8] Richard McLaren. The CAS AD HOC Division at the Athens Olympic Games[J]. Marquette Sports Law Review, 2004(15): 175.

[9] [16][25] 郭树理. 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4: 204-207,190-193.

[10][11][21][23]Mattieu Reeb. Digest of CAS Awards III 2001-2003[Z]. Hagu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4: 489-502,478-488,489-503,611-616.

[12]Michael D.Bayles. Procedural Justice[M]. London: Kluwer Publishing Company, 1990: 42.

[13]张春良. 强制性体育仲裁协议的合法性论证[J]. 体育与科学, 2011, 32(2): 23-27.

[15]刘想树, 张春良, 陈芳华, 等. 国际体育仲裁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10: 190.

篇9

一、 引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增长。1978年~2010年,中国取得了年均9.89%的增长速度,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然而,随着经济体量的持续变大,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如经济增速放缓,区域差距扩大等。(1)经济增速放缓。从2010年以后,除2011年以较高9.5%的增长以外,其他年份均小于8%,2012年~2014年经济增长分别为7.7%,7.7%和7.3%。(2)区域差距依然巨大。从2014年的GDP总量上来看,国内生产总值第一的广东省为6.78万亿元人民币,而仅为920.83亿人民币。从人均GDP来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天津,北京和上海,排名最后三位的分别为云南、贵州和甘肃,其中排名第一的天津为105 231元,而排名最后的甘肃为26 433元,两者相差3.98倍!在中国经济的“新常态”下,中国政府通过“对内深化改革,积极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外加大开发力度,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其目的就是使得中国经济在时间维度上维持稳定增长,在空间维度上形成合理的分布。因此,从理论上理解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增长、区域差距的影响就显得十分必要。

从本质上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微观主体的区位选择问题。因此需要关心的是,当区域一体化政策实施后,经济活动的主体将会如何选择自己的区位?经济活动不同的空间分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什么?在这一过程中,与经济增长相生相伴的区域差距又是如何变化的?对这些问题回答的好坏是政府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能否制定合理的区域政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而新经济地理学(New Economic Geography,NEG)是一门解释经济活动空间分布的理论,以新经济地理学理论为切入点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将会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经济活动的空间变化规律。因此,本文论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1)阐述新经济地理框架下主要模型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增长与区域差距关系的研究;(2)新经济地理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解释;(3)总结和建议。

二、 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增长与区域差距的关系:基于新经济地理模型

1. 静态模型。最初的新经济地理模型旨在解释区域一体化发生后,经济活动在空间变化规律以及由产业分布的变化而导致的区域差距,其现实背景就是欧盟的产生。Krugman和Venables(1990)最初的模型就是解释当区域一体化发生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产业是如何在空间上进行变动的。模型中企业的区位分布是由聚集力(Agglomeration Forces)和分散力(Disperse Forces)的相对大小来决定。模型中的作用力主要表现为三种:市场接近效应、价格指数效应和市场拥挤效应。聚集力主要体现在市场接近效应和价格指数效应,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工业企业倾向于选择市场规模大的发达地区,因为这样可以实现自身的规模经济,同时生产接近大市场还能节省运输成本;另外,在企业集中的地区其生活成本也低,因为企业数量多的区域生产的工业种类和数量自然就多,需要从外地输入的产品种类和数量就少,从而承担的运输成本就小,于是产品价格相对便宜。市场接近效应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定位于大市场,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一个地区集中时,这个地区的价格指数又进一步下降,从而使得更多的制造业人口迁移到本地区。而分散力主要体现在由市场拥挤效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方面,企业较多的地区竞争更加激烈,激烈的竞争使得企业为获得生产要素支付更高的价格,从而降低企业的利润,进而促使其转移至边缘地区以降低生产要素价格。区域一体化化程度(模型中的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对于聚集力和分散力的大小至关重要。当区域一体化程度比较低时,经济系统的分散力大于聚集力,各地区的经济活动保持对称分布状态。随着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聚集力和分散力都开始下降,但分散力不聚集力下降得更快,这样就存在当一体化程度达到某一临界水平时,聚集力大于分散力,进而导致经济活动的聚集。

从区域一体化不断深化对过程来看,由于在静态模型中,生产要素都是事先给定的,因此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模型中没有明确表示经济增长的变量,模型中经济一体化程度(由运输成本下降导致的商品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增长与区域差距的变化过程具体如下:由于区域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运输成本下降),聚集力和分散力都发生下降,但分散力不聚集力下降的更快,这就存在运输成本的某个临界点,当运输成本低于突破点时,聚集力大于分散力,产业的聚集过程开始,工业企业逐步流向另一个地区,两个地区工业企业数量也就不再相等,最终形成核心-边缘结构。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增长对两个地区来说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以企业数量和实际工资来衡量经济增长的话,(从整体和局部来进行分析)核心区域会随着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出现经济增长(企业数量增加),同时核心区的实际工资也会提高,实际工资的提高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由于运输成本的下降,消费其他地区的产品的价格下降而导致的实际收入的提高;另一个是由于核心区企业数量的增加,消费者消费其他地区产品的种类减少而导致的价格指数下降,从而使得实际工资提高。而边缘区则会发生经济衰退(企业数量减少),同时由于消费外地产品数量的增加,实际收入将会下降。在这个经济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区域差距的变化,在运输成本从无穷大降低到零的过程中,两地区消费者的实际收入差距会呈现出现增加后减少的倒U趋势。这与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倒U结论一致,这说明在政府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来发展经济过程中,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先富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会不断扩大,只有在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时,全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会不断缩小。这个模型本质上解释的是初始有差异的两个地区进行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活动进行区位选择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中地区收入差距的变化规律。但模型没有说明是什么因素造成了两个地区初始的差异?随后Krugman(1991a)修改的假设说明了在即使在两个区域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也能最终出现经济活动集聚的状态。其作用机制就是劳动力流动而形成的自我强化的作用效用。此后,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现实条件对模型进行修改,如把制造业工人的流动改为实物资本的流动就形成了自由资本模型(Footloose Capital Model,FC模型)以及把制造业工人修改为自由企业家就形成了自由企业家模型(Footloose Entrepreneur Model,FE模型)。从本质上来说,静态模型的修改并没有改变区域经济一体化影响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结论,即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区域差距先增加后减小的倒U的变化规律,完全一体化后,区域之间不存在永久性差异。

2. 动态模型。从本质上来说,静态模型的经济增长只能通过价格指数的下降来体现,而非真正意义上的GDP的增长,因此在随后的发展中模型中增加的动态模块,由Baldwin(1999)提出来的资本创造模型(Constructed Capital Model,CC模型),与CP模型不同的是,CC模型中生产要素的存量没有提前给定,其经济增长是通过资本的折旧和创造来反映的。模型中引入了资本形成和资本折旧这两个新的变量。创造新资本的条件是资本价值大于等于资本创造成本,其中资本价值的确定是由资本长期收益流的现值来确定。只要资本价值大于创造成本,新资本就会不断会被创造出来,在长期,资本的价值与创造成本相等时,资本存量不再增加,经济增长也就停止了。对于初始条件相同的两个区域,贸易成本在一定范围内,经济活动是对称分布的。只有当贸易成本下降到足够低的时候,其中一个区域获取初始优势,对称均衡将会被打破。在一段时间变化后,所有的工业企业将会集聚到一个区域。同样,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增长地区获益,而萧条地区受损。平均价格指数下降,全国实际收入将会上升。如果初始区域规模不相等,这个转变过程会更快,尽管局部均衡也可能发生。

显然,在CC模型中,经济增长和区域差距是相互作用的:区域差距具有增长效应(区域差距的扩大,区域增长率将会提高)以及在区域差距扩大过程中,发达地区变为增长极,而另一个地区则沦为塌陷极。这样,与新古典增长理论不同的是,发达区域将会比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更快,这与Myrdal(1957)的循环累积的概念是一致的。然而,一旦经济活动全部聚集到一个区域,那么经济增长将会停止。但此时,如果一体化继续推进,边缘地区的实际收入将会由于进口价格的下降而得以提高。这也意味着全国实际收入的提高。但与静态不行不同的是,即使区域间完全一体化后,两个地区的收入差距依然存在,即存在永久性的收入差异。从长期来看,如果贸易成本不变,则区域差距的程度不会对经济增长形成影响。在CC模型提出后,不同学者对资本创造的过程进行了修改微观机制的描述,形成了全域溢出模型(Global Spillover Model,GS模型)和局部溢出模型(Local Spillover Model,LS模型)。模型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也更为丰富,不仅有商品一体化程度的变化,也有知识溢出程度的变化。从经济增长方面来说,LS模型的典型特征为经济增长受到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的影响。其决定变量就是两个维度的一体化程度。当经济系统处于分散状态时,如果知识溢出程度很低,则创新成本很大,因此经济增长率低,但随着贸易自由度的提高,企业开始慢慢集聚,当所有产业集聚到一个区域的时候,其区域内的溢出程度会非常高,因此创新成本会大大减小,从而提高资本增长率。这就告诉我们在区域间知识溢出程度很低(如通信技术落后等)时,可以通过经济集聚来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使得经济进入 “快车道”。从区域差距方面来说,LS模型中不同的区域一体化路径对区域差距的影响也不一样。如果一体化中仅仅降低交易成本(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减小市场分割等),那么最终会促使经济发生核心边缘结构,经济会完全集聚到一个地区,从而加大区域差距;但如果同时降低交易成本和知识溢出成本,这样就可以避免经济的完全集聚。实际上,扩大知识溢出政策可以导致经济活动的分散。如当经济需同中贸易自由度和知识溢出系数都为中等水平的时候,如果区域一体化中等贸易自由度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知识溢出水平就可以把经济系统从核心边缘结构转变为对称结构,从而减小区域差距,当然这个过程中也会降低经济增长率。因此,从区域一体化过程来看,政府的政策其实是在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中权衡。如果形成核心边缘结构,则区域间存在永久性差距,且核心地区的福利高于边缘地区。但从时间维度上来看,边缘地区与一体化化之前相比福利是否提高,其不仅取决于一体化程度的大小,而且还取决于消费者制造业支出份额的大小。随着一体化的与此同时在最新的新经济地理研究中,更多的是从企业和劳动力异质性方面来进行解释经济活动的空间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增长和区域差距的关系(Okubo et al.,2010;Fallah et al.,2011),这种异质性之间互相作用关系(异质性的企业和异质性的劳动是在空间上匹配问题)将是新经济地理学研究的重要方向。

三、 NEG模型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区域差距的解释

1978年以来,中国通过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手段,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从理论上来说,这两项政策分别对应着国内区域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和国际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按照新经济地理模型的预测,在一体化过程中,具被更好的市场可达性(Market Access)的沿海地区将会聚集更多的产业,因此沿海地区也会得到更强劲的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从制造业的分布来看,陈秀山和许瑛(2008)研究表明,中国29个制造业行业中仅有9个行业存在扩散效应,1996年~2005年中国工业化过程中,制造业的空间结构整体表现出核心-边缘分化过程。从沿海―内陆的经济活动分布来看,根据《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009》,中国的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正如模型所预测的那样,内陆和沿海地区已经形成了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中国经济通过空间集聚实现了快速增长,1978年~2007年的三十年时间里,中国GDP的年均增长率高达9.8%。大大高于同期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长率3.0%的速度,创造了令人关注的中国模式。

这种空间非均衡的经济发展也使得区域发展差距被不断的扩大。按照不同的尺度空间,这种差距可以分为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差距,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从2014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来看,排名前四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江苏和山东,全部为东部沿海城市,而排名最后的四个省份分别为宁夏,青海和,都是来自于西部大省份,其中排名第一的广东省GDP是排名最后的的73.64倍。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基本上符合新经济地理学理论的预测,即随着在工业化初期,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和地区间基础设施的改善,区域间的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促使经济活动向东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集中。当地区间的运输成本从高到低,运输成本与产业聚集之间确实存在着“倒U型”关系,随着运输成本由高到低, 经济出现分散到集聚、再扩散的过程。根据文玫(2004)的研究显示:在1993年~1994年中国工业依然位于倒U型曲线的左方,即这段时间区域发展差距是单向扩大的,随着交易和运输费用的进一步下降可能会促进制造业在地域上进一步聚集。当把时间维度加长后,区域差距的变化就体现出模型所预测的那样呈现倒U变化的规律。徐召元和李善同(2006)的研究表明,区域差距在20世纪90年代呈扩大趋势,2000年~2004年区域差距扩大有所减缓,而2004年收入扩大趋势开始明显减小,2004年也是大部分学者认同的区域差距变化的拐点。因此,新经济地理模型对中国的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经济增长以及收入差距的变化有着很好的解释力。

四、 结论和建议

本文从新经济地理的理论出发,回顾了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增长与区域差距这一对变量的变化。在现有的理论中,随着区域一体化推进,空间经济过程的变化是非单调的,这直接影响了区域经济增长与区域差距的变化。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运输成本的不断下降),经济活动的分布规律是分散―集聚―再分散的过程。经济增长与区域差距也随着经济活动不同的空间分布而发生“倒U型”的变化规律。这种规律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很好的解释力,但随着一体化程度进一步的推进,政府应该更加注重一体化手段的多元化。按照新经济地理动态模型的预测,贸易一体化和知识程度一体化都会引起经济活动空间分布的变化,不同的是前者的提高倾向于使经济活动的集聚,而后者的提高会使得经济活动分散。而通过贸易一体化使得经济起飞后,区域一体化程度的深化会改善欠发达地区福利水平,如果这个时候采取加大贸易壁垒或市场分割的手段来进行干涉的话,反而不会提高欠发达地区福利。此外,在深化一体化的过程中,政府需要从提高贸易一体化转移到提高要素流动和提高知识溢出一体化层面上来,以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希伟,陶永亮.经济集聚与区域协调[J].世界经济文汇,2011,(32).

[2] 许召元,李善同.近年来中国地区差距的变化趋势[J].经济研究,2006,(7):106-116.

[3] 文玫.中国工业在区域上的重新定位和聚集[J].经济研究,2004,(2):84-94.

[4] 陈秀山,徐瑛.中国制造业空间结构变动及其对区域分工的影响[J].经济研究,2008,(10):104-116.

篇10

一、对制约中小学体育竞技发展的因素分析

1.受升学率的影响,竞技体育锻炼意识淡漠

中小学学生对体育锻炼的总体认识是好的,但如果让其参加体育训练、比赛,有的家长便以影响学生学习为由拒绝孩子参加,对少数成绩较好的同学,班主任甚至也出面干涉,不让其参加体育训练,对学校体育训练队的正常训练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一般的家长认为孩子只要学好文化课就可以了,参加课余训练必然影响学习成绩,自然不会同意了,作为体育教师在经过努力无望后一般也只能放弃了,这就影响了课余体育训练队的组建,也限制了学生自己的发展空间,从长远角度看有可能埋没了运动天才。因此还需通过教育或某种激励机制,提高这部分学生及其家长对体育的正确认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体育训练的积极性,使他们动有所乐,动有所获。

2.学校的经济投入对学校体育的制约

各校对体育发展的投入有限,由-丁训练需要一定的费用,如场地的改善、训练器材的添置;运动员及教练员的训练补助等都需要一定的开支,而很多学校由于种种原因对这部分开支不愿意支出,而是采取了开空头支票、拖欠或不了了之。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教师和学生的训练积极性,必然影响学校竞技体育的正常发展。

3.学校工作与课余训练的冲突

课余体育训练本身就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部分,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也存在着冲突,其实学校工作开展的好坏对课余体育训练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很多学校习惯于把各种活动如教师会议、学生会议、兴趣小组等安排在下午的两节课后,而这个时间段正是课余训练队的训练时间,训练是周期性的,缺少了一次或几次必然影响整个训练的系统性。有的学校领导只重视文化课程的管理,课余体育训练只是敷衍了事不能认真对待,使得基层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受到打击,表面上也组建了课余训练队,其实体育教师身处夹层之中,能力根本得不到发挥。

二、对体育竞技发展的相关建议

1.加强和重视课外体育训练,全面提高学生体质

各级学校应加强课外体育活动的制度建设,制订年级、班级课外活动日程表,确保课外活动的时间、场地、学生、辅导教师落到实处,建议各级学校将课外活动列为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之一。在开展课外活动中,应调动班主任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在课外活动中带头兵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杜绝课外活动时间被挤占的现象。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体育的基础设施条件

各校应从实际山发,贯彻灵活多样的方针,城镇等发达地区力争在达标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规范、优质、丰富的体育器材,使学校体育教学物质条件合理有序地发展。同时,应鼓励与提倡农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学校尤其是农村小学自制一般教具与器材,如小学生自制毽子、跳绳、沙包等,保证农村学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的基本需要。真正使学生“人人享有体育卫生”教育。

篇11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现象,它的迅猛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流之一,显著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如今,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时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作用和地位更加重要。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作用更为凸显,而且市场的力量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动力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区域市场,商品、服务与资本的交换与流通同时受市场与非市场两方面因素的制约,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一、区域市场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分割至始至终扮演着负面影响者的角色。市场分割体现了在某区域内不同地方的市场主体受到不同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以及各地方之间存在大量的贸易壁垒,导致各地方之间的经济边界不断得以强化,从而给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与此相反,市场一体化与地方市场分割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区域统一开放市场的过程就是逐步消除地方市场分割的过程。对于区域市场一体化的理解可以从三个方面出发。首先,一体化旨在消除一种地方市场分割行为,其中,一个国家某区域内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的利益,通过费率控制、技术壁垒与行政管制等多种手段,限制外地要素和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或限制本地要素和产品流向外地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分割行为。而市场一体化,意味着货物、服务、人员和资本可以完全自由流动,而且意味着地方辖区内外这些要素或产品持有者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机会,也就是不断消除市场分割的行为或采取的措施等。其次,它描述的是一种状态或水平,即在这种状态下,某区域内不同地方的市场主体受到同类型的供求关系的影响和调节。再次,它描述的是一个过程或趋势,即在这个过程中,区域内部各地方之间的经济边界逐步消失,即市场分割行为消失。某区域内各地方间具有内在的经济联系,经济区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种横向经济联系在空间上的表现。经济区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空间区域分工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分工的形式之一。区域内各地方行为主体采取合作行为,并形成合理的区域内地方间的合理分工和消除地方分割的过程就是区域市场一体化。

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突破地理上相互毗邻、原本独立发展的模式的区域间经济交流逐渐频繁,这使区域间经济分工与合作日趋深入,从而导致经济联合发展与区划分割矛盾日益突出,这就是一种称之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显著特点,其本质就是通过建立区域整合市场,实现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的地区分工并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进一步保障区域内外由经济联合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促使地区内行政单位有效地协同行动,逐渐消除区域内外市场流通壁垒,降低区域经济发展成本,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效率,进而协调各行为主体的社会经济政策,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才是解决日益突出的矛盾的方法。在我国,生产要素流通的“壁垒”主要体现为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下的行政分化所导致的市场分化和市场封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区域差异向前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日趋成熟,呈现出以城市圈为先导,部分行业或领域先行的特点的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正越来越明显地出现在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视线中。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弱化并最终消除行政边界对经济活动的制约作用,使资源配置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进行,扩大资源配置的选择空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效率,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的。

二、区域市场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载体,它的良好运作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市场一体化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主要的动因之一,同时也是区域内外的生产要素顺畅流通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区域市场一体化正在各行为主体即政府与市场作用的合力下深入发展,并且出现了整体推进和部分先行两种一体化模式。众所周知,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作为促使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两种市场因素,都对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出了强烈及高层次的要求。在国内,市场拉动力主要体现在跨越行政区域的成产要素流动、生产活动的日益频繁所产生的经济一体化要求。为了实现本区域短期经济发展利益,一部分地方行政主体倾向于对本地和非本地企业区别对待,由此产生了市场壁垒。这种区别对待实际上缩小了企业发展的市场范围,同时也提升了要素流动不顺畅造成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不可避免地为企业和个人所承担,这不但影响了该区域企业的发展环境,也阻碍了经济的平稳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日益成形,为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契机,相关利益体对其产生的强烈推动欲望不得而知。国外市场作为另一个影响因素,正从侧面推动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的发展对外依存度仍旧较高而且是不可避免,引进并利用外资一度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打破了以往经济发展“一致对外”的特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经济内部发展潜力挖掘方面的不足。外国资本的进入通常倾向于选择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投资环境较好的区域,使得中心城市与经济腹地形成“二元化”的产业结构,经济关系时常出现断裂或者脱节。如今,处于后经济危机时期,国际市场依旧疲软,对外贸易遭受严重挫折,这也使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视角逐渐由对外联系为主,转向对外联系与对内挖掘并举,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步伐。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促使全国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和谐,同时也会反作用于区域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总体来说,区域市场一体化能够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又会为区域市场一体化提供支撑。

综上所述,面对发展条件日趋成熟,驱动要素日益明显的大环境,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各个区域的协同带动,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意味着区域经济发展联动机制以及协同机制的建立,同时也为实现区域市场的一体化和产业发展的一体化提供有效支撑。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有利于形成我国行政调控的新载体,促成地方政府管理方式的新变革,为区域企业发展的带来新机遇。

三、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确保区域经济一体化稳步前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自然地理方面的限制或壁垒、企业垄断壁垒、政府行政垄断等都是形成市场分割的原因。同时,企业与地方政府均可能是形成壁垒的主体。区域市场一体化作为消除市场分割的手段,需要拥有合理的促进一体化的措施。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1、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环境。政府始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政策环境的制定者。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主要扮演着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而不是主动干预经济活动。因此必须要进一步调整政府职能,进一步限制和规范政府行为,从而引导并制定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服务的政策。首先,要克服不同区域政策差异性。加强行政协调磋商,克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倾向,制定相关整合区域政策,完善区域共同市场。同时,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要联合制定统一政策,着力营造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无差异的政策环境,彻底清除市场分割形成的壁垒。再就是,要建立区域市场共同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突破相互之间壁垒,开放相互之间市场,做到市场透明;着力实现金融服务自由化和自由融合;统一和完善技术、人才在地区间自由流动和就业的区域服务网络。

2、力促企业主导实现,提供发展支撑。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从根本上打破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中以政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的发展模式,而转向企业作为一体化的主体。企业的自主选择和作用有助于建立区域市场,同时也为企业和各种要素的自由流动提供保障。首先,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毋庸置疑,弱化地方保护动机的根本举措是国企改革。其次,实现民营等其他市场主体与国有主体的平级待遇。在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整合中抓住机遇,把一体化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经营中。再次,组建更多跨区域大型集团,发挥区域内外协调的作用。形成以资源有效配置和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合理的专业分工格局,进而整和产业结构,并通过市场交易内部化,绕开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从而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从而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3、制定有效的法律,保障有效实施。法治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重要性都极为关键的因素,尤其当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它的影响力将会达到更高层次。通过法律构建起经济布局合理,城市地位明确,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区域内经济和社会总体均衡发展,这些是合理的法律的追求。有效地抑制各地政府片面追求本地利益,防止资源流失,减少经济纠纷,降低交易成本,亟需各地密切配合的一体化发展的法规,为促进市场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首先,进一步立法与完善法律体系。在最高法的修改中,必须坚持相关原则,比如严禁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维护统一的全国市场与区域市场等。其次,尽快制定相关区域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便引导和规范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保障经济一体化中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通过严谨法律体系调空,从根本上扭转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的局面,保证区域经济发展健康、合理和高效。再次,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对地方保护做出尽可能具体的界定,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条款。建立负责区域统一市场的行政执法机构,并构筑完善的法律服务平台,保证执法的规范与公正。

四、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它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区域市场一体化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推动力,同样需要稳步前行。故此,想要确保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市场不可避免的成为治理过程中首当其冲的突破点。市场有条不紊的发展才能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从而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反过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又能为市场一体化提供条件。总体来说,区域市场一体化能够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又会为区域市场一体化提供支撑。在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过程中,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条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的自主发展,才能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而服务于全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洪:中国市场发展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2] 潘捷军:从行政区经济走向经济区经济[J].浙江经济,2001(21).

[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国内市场一体化对中国地区协调发展的影响及其启示[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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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体育院校 思想政治教育 困境 对策

体育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体育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承担着提高体育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培养合格体育人才的重任。相对于普通综合性院校,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大,教学效果并不理想。这纵然与社会环境变化、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有关,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教育理念相对于社会发展而言不能与时俱进,教育指导思想也缺乏现实针对性。本文试就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困境提出一些对策性思考。

一、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困境分析

1.机械地对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内容,脱离了体育大学生的个性需要。纵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的基本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教学内容是关于世界、国家、社会等问题的解说,而教师往往只是按照教材或者是从自己的角度而不是从体育大学生成长成才所遇到的思想问题、现实需要的角度去选择教学内容、设计教学目标,其解说难免会因问题宏大而抽象,难以被大学生接受。看不到思想政治教育与个人需要满足、个人自我发展完善的关系,不仅会使大学生失去了自觉自愿接受外在思想观念影响并内化这种影响的内在动力,而且会使他们把思想政治教育视为一种外在于个人需要的来自国家、社会的强制要求,使他们疏远甚至拒绝思想政治教育。

体育院校大学生是大学生群体中有着独特个性的一类,具有与众不同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和精神品质,表现在个人需要的问题上比普通大学生更感性、更具体、更现实,偏向于生理心理需要甚至物质利益的满足。这既与他们自身的主观因素有关,也与社会环境、专业特点有关。竞技体育的爆发效应影响到体育大学生的思想走势,使他们潜意识里对知识的学习、技能的训练增添功利色彩。同时,体育专业大学生的学习方式主要是在场馆里自主训练专业技能,学生个体本位思想相对浓厚。僵化地理解和利用思想政治教学内容,一味地强调社会集体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集体利益,忽视体育大学生的个性需要,使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常常处于高耸的神坛之上,让学生感到遥不可及的距离感,容易激发大学生的戒备心理和逆反心理,容易遭到大学生的漠视,甚至反感、抵触,教学效果甚微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2.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政治宣传,限制了体育大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人是一种理性存在物,但人的理性的获得不是自然生成的,而主要是通过教育进行的,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理性是社会规范在教育对象个体身上内化的结果。这表明大学生思想政治观念的形成需要教师把社会的思想伦理规范传递给他们,作为他们思想观念形成的重要资源。因此,理论说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观念形成的必要方式之一。但是,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发展完善的过程,并不是单向宣传式的灌输过程,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双向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虽然发挥着重要的教育、引导作用,但由于思想认识是贯注大学生的主体精神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一定的思想伦理规范能否被接受,能否转化为个体内在法则,大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主体地位的确立是关键。

长期以来,体育院校不恰当地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政治宣传,突出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忽略了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陷入困境。总体上看,体育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甚理想,虽然思想活跃,但缺乏深度;热爱专业,但很少关心时事;政治参与意识强,但缺乏理论素养。一方面,由于政治觉悟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高压式的思想教育在政治观念淡漠的体育大学生面前会遭受冷遇,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流于空洞的说教或口号式的宣传,难以被大学生认同和接受;另一方面,会给大学生造成错觉,似乎思想政治教育只是党和国家的需要,我们只要被动接受就行,最终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目中无人”。过度功利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体育大学生的主体性缺失了。这种工具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也难免使大学生同样对其采取工具主义的态度: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仅在于获得完成学业所必需的几个学分或成为走向社会的一种政治资本。这样就会严重影响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

3.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专业教育,离散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从体育大学生成长发展的环境来看,其思想伦理观念的形成既有学校教育的塑造性影响,也有社会的诱导性和自身习染性的影响。因此,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学校各专业、各部门和社会教育合力的发挥。但长期以来,体育院校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专业教育,忽视了体育院校学科的单一性和差异性,使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学相互游离,造成思想政治教育试图用一元的价值观念和规范标准并以课堂抽象概念演绎与推理的形式去教育大学生,离散了应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首先,体育院校大学生专业情节浓厚,重视体育专业技能的训练,轻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体育大学生一般都具有体育专项特长,这是他们的强项和优势,但是他们的弱点和劣势也非常明显,也就是文化基础薄弱,人文素质不高,大多数体育大学生对文化课尤其是思想政治课的学习提不起兴趣,心理上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随着社会对体育人才要求和评价标准的专业化,当代体育大学生更专注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掌握,忽视了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主观上削弱了他们对思想政治素质重要性的认识。众多的体育训练比赛又占去了大量的时间,这在客观上剥夺了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有效学习机会,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其次,体育专业课程多数是技术课,其学习的环境和形式完全不同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更多的是在广阔的场馆采取师傅带徒弟式的示范性技法学习,难以渗透思想教育内容,使学校教学离开思想政治理论课便不再谈思想政治教育。体育专业教师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缺位现象,直接造成结合专业教学特点的强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力量不足。对于体育大学生来说,在运动场上跑惯了、跳久了,回到相对严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很难唤起他们用“理论武装头脑”的志趣与需要。

再次,思想政治理论认知教育由专任教师担任,而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实践活动往往由学工部、团委来进行。由于归属不明,两方面的教育者难以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教育合作。这就会造成,一方面,思想政治理论认知教育因缺乏相应的实践渠道和手段的支持,而成为一种单纯的说教;另一方面,由学工处、团委来进行的各种实践活动,由于缺少有针对性的理论引导而变成一种形式化的活动,不能起到有效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质的作用。缺乏两方面合力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极易导致大学生的智能分离、言行脱节。

最后,体育专业大学生经常参加体育比赛等社会活动,接触社会比较多,直面形形的思想观念和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由于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完全成熟和定型,思维方式因缺乏理性深度而呈直观化、表面化和感性化,正确的立场观点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动摇,当他们所见所闻的社会现象与学校教育不一致时,学校的应然教育招致社会实然教育的强力消解,大学生在相互矛盾的校内外教育中会产生迷茫与困惑,甚至怀疑学校教育的科学性,形成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逆反心理,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陷入低迷。

二、增强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途径

1.立足于体育大学生的发展需要,使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更趋人性化。要想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突破性进展,就必须要彻底改变单纯讲授理论知识的教学模式,把理论说教与大学生切身的利益、成才的愿望、存在的思想困惑有机联系起来,创造条件,运用各种途径设法满足大学生的正当合理需求,实现人性化教育。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性化的理念,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要以大学生为本,满足大学生的合理需要,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尊重和实现大学生的个人价值,最终促进其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体育院校大学生非常重视自己的切身利益,首先要求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适应社会现实的变化,以正确的态度看待他们的自然性需求,而不是采取虚无主义和禁锢主义的态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带来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必须实现转型的根据。当今中国处于由群体本位向个体本位表现的过渡时期,折射到价值观上表现为由原先强调集体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集体利益向充分尊重个人合法利益、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辩证统一的新型义利观转型。个体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个人利益不仅获得了政治合法性地位,也获得了道德价值的认同。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相应地由强调个人利益的克制转向关注个人利益的保障,尊重关注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利益需求成为选择教学内容的重要依据,使教学内容既有主导价值趋向的先进性内容,也包含适应社会现实的广泛性要求的内容。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重视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有的放矢、不失时机地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体育大学生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尽可能满足其在成长过程中的精神需求和生理心理需要,从而增强体育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2.立足于体育大学生的个性特点,使体育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更趋个性化。面对现代社会对人的主体意识、主体精神、主体创造性的呼唤,体育大学生特有的张扬个性得到进一步的认可和发展。体育院校必须把弘扬主体性、培养个性化纳入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体系,抛弃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政治宣传,单向强制灌输,把学生当做工具来打造、当容器来灌输,实施“非人”教育的思想,建立教师主导性与大学生主体性辩证统一的教育观念。在这一教育模式中,教师与学生平等交往,双向主动,教师负责价值引导,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基于自身的思想基础和内在的需要,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能动地选择接受教育的影响进行自我建构。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再是主体对客体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平等关系。学生的主体性得以确立,能动性得到发挥,个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与展现。在这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真正成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和思想观念的主动构建者,而不只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和理论灌输的对象。过去那种居高临下、我讲你听的传统做法得以抛弃,教师更多地采用民主讨论的方式与学生平等交流、相互沟通,耐心听取他们不同的意见,支持鼓励有见地、有思想的学生,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发挥他们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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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一)自我发展意识的定义

意识,作为一个哲学的范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指人在周围客观事物的感、知觉基础上,经过思维加工而形成的心理活动的最高形式,并通过自己的语言和行为表现出来。

“自我发展意识”是指把对自身发展这一现实问题的认识观念化,上升到价值观的高度,进而指导人们自觉行动。它是自我意识在职业中的具体体现,它包括自己对过去专业发展过程的意识,对自己现在专业发展状态、水平、所处阶段的意识以及对自己未来专业发展的规划意识。

(二)选题依据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终身学习阶段,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化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竞技体育教练员要想带出一支具有高水平的运动队,首先自己应该具备终身发展的自觉性。由于竞技体育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竞技体育使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运动员同场竞技,因此,竞技体育的“世界性”要求竞技体育教练员必须具备自我发展的意识,提高自我发展的自觉性实现自身专业随时代潮流的发展而发展。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郑州大学(田径、篮球、乒乓球)、河南大学(田径、篮球)、河南师范大学(排球)、河南财经学院(田径、武术、健美操)和河南理工大学(篮球、武术)的教练员。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依据本项目研究的目的和内容的需要,在郑州大学图书馆,郑州市图书馆,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查询有关此项研究的内容,了解国内外前人的研究成果,为本项研究提供文献支持。

2.问卷调查法。依据研究内容设计出调查问卷,对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的特色项目的教练员进行调查,并加以分析总结。

3.逻辑分析法。运用归纳法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对研究资料进行逻辑梳理,找出研究对象内在联系,从而得出结论。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职业倦怠对自我发展意识的影响

所谓倦怠(burnout)一般是指“失败、精疲力竭,或因过渡消耗精力、资源而变得枯竭”。教练员的职业倦怠是指由于工作压力导致在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表现出精疲力竭、麻木不仁的高度精神疲劳和紧张状态,教练员在职业行为过程中情绪衰竭,工作没有激情和动力。在对河南高校竞技体育教练员自我发展意识的调查问卷中“您对自己从事教练员这一职业感到是否满意”,有29.5%的教练员认为比较满意,另外有58.8%的教练员则不满意,还有11.7%的教练员选择很不满意。

究其原因,可能是竞技体育教练员这一职业各种过度的压力造成了人们精神上的高度衰竭,情绪上极易产生倦怠。

(二)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对自我发展意识的影响

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是制约教练员自我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教练员自我发展是通过自主活动来达到的,教练员的发展愿望只有落实到自觉的学习和实践中才有可能转化成现实的专业素质。调查问卷显示:利用训练之余时间去学习更广泛知识来丰富自己经常会的的占41.2%,偶尔会的占53%,从没有过的占5.8%;在学习对训练理论有指导意义的上位学科上一直在学习的占17.7%,经常学习的占23.5%,偶尔会学习的占53%,从没学习的占5.8%;在处理人际关系,很善于的占29.5%,善于的占23.5%,还可以的占47%,不善于为0;在是否经常跟兄弟院校进行交流这个问题上,经常的占70.5%,不经常占29.5%,从没有的占0%,从每年进修的情况来看,从未进修的占29.5%,每年能够进修一次的占58.7%,能够进修两次的占5.8%,参加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占0%。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可以看出,河南高校竞技体育教练员部分存在有职业倦怠现象,调查中有70.5%的教练员对职业的满意度进行了负向评价,可见大多数教练员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经常会感到压抑、焦虑对当前工作失去兴趣,敷衍了事,缺乏进取心,自我认识、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愈发漠然,进而严重影响到教练员的自我发展意识。另外由于教练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的工作特点,所以他们在自我发展的活动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少了很多,甚至是没有,这就直接影响到了教练员自我发展意识。

(二)建议

1.教练员要正确认识职业倦怠,坚持正确的信念和职业理想,自我反省,建立合理的专业期望,丰富生活,学会放松自己,提高处理问题和自我调节能力,另外,学校和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更新评价机制,为教师创设宽松和谐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增强自我解放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讲,教练员的自我发展的过程也是教练员自我解放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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