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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5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土地供应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土地供应管理

篇1

徐绍史部长最近明确批示:“加快推进系统运行,争取上半年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最迟在三季度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国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我省这项工作开展的不是太理想,在全国处于落后位次,必须痛下决心迎头赶上,否则“冻结”建设用地审批将直接影响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刚才大家的发言,不同程度提到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不好的客观原因,但我觉得更重要的应找一找主观原因,我们究竟重视程度怎么样?我们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是一个技术性强、协调面广、关联度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是领导的重视程度,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地区,工作推进就比较快,比如*、合肥等。

下一步,各地应加强“两个结合”,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用工作。

一是把系统的运行与整个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首先是要实现土地出让的电子合同取代纸制合同,接着是计划指标分配、用地预审、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工作要同系统运行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成果,增强开展工作主动性,如果没进行土地供应信息的录入就视为批而未用,它将会影响到计划的分配。下一步,省厅还要通过各地供地和用地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计划管理,通过掌握监测监管中批而未供情况,来把握土地审批的节奏;通过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推进节地考核;通过将电子合同号列为登记的必备要件等,从根本上解决系统运行和日常工作流程两张皮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把系统运行与严惩约束机制结合起来。对于系统运行不理想、数据质量较差的市,我们将比照国土资源部的做法,约谈政府和市局相关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还不能整改的,暂停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大家回去以后要转达省厅意思,切实重视这项工作。将系统运行由外在的要求变为市、县国土管理部门的内在需求,变“要我用”为“我要用”,确保三季度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确保三季度土地供应情况数据全覆盖,系统赋予的电子合同(包括划拔决定书和出让合同)全部取代纸制合同。

篇2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ical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al system, each area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 had beginning the resolution of electron. The department of land management as electrical development’s basic resource of our country has become the centre of today’s resolution. How to manage the land resource in the fastest 、earliest 、best 、efficient way has become the most concerning question in millions landsman’s heart.

Keywords: Electronic cadastral maps; electronic information; l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电子地籍图就是将地籍图矢量化之后形成的一系列的宗地图的总和,地籍图是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的图件,却具有宗地图所不具有的功能,通过对宗地图的矢量和汇总,将一个大范围地区的所有宗地图信息汇总于一张地形图之上,形成一系列完整的宗地信息库,也就是形成了完整的电子地籍图。

一、电子地籍图产生的原因

首先,电子地籍图的产生是信息大时代的推动。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致力于提高本国本行业的科技含量及电子技术水平的大环境下,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资源的土地,也不能再维持传统的管理方法,为适应新环境下的新要求、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新问题,土地信息的电子化已成为制约土地管理工作的瓶颈。土地管理工作的自动化、数字化改革刻不容缓。

其次,电子地籍图的产生是土地管理地籍工作的要求。随着山西各地开发程度的提高,闲置土地数量的减少,土地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的数量成倍增长,土地纠纷案件中,权属纠纷占土地纠纷总数的七成以上,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个人)的占土地纠纷总数的半数以上。由此可见,土地纠纷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权属混乱,地籍登记与管理的工作中由于缺少快捷的查询方式,致使土地信息不能准确、及时汇总,登记部门的申请审核工作也形同虚设,因而导致多起同宗地重复登记发证、土地登记宗地地块重叠的土地纠纷的发生。

第三,电子地籍图的产生是提高土地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土地管理工作的效率,减少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错误的根本途径。在日常的土地登记及地籍管理工作中,电子地籍图不仅能够缩短登记审查人员查找资料的时间,也可以将登记信息的资料最快速的以数字形式进行更新和保存,为核发证书和地籍管理工作的现势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数字化管理的宗地信息,不仅为日常地籍登记工作提供准确的现势性依据,而且也为地籍资料的查询和索引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在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地籍管理工作中,电子地籍图渐渐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逐渐成为提高工作准确率和效率的关键。

另外,在原始宗地图与地籍图无法满足快速查询的要求的同时,国土资源信息的共享已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地球村观点的提出、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信息资源的公开查询等都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提出了产业化、电子化、共享化、高度信息化的要求。为适应新时代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电子地图的制作和编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地籍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民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便成为数字化改革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电子地籍图是数字化地图的重要部分,也成为地籍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电子地籍图的编制及应用

(一)电子地籍图的编制

电子地籍图就是一个地区所有宗地的汇总信息,将土地登记的所有信息汇总到一张电子地图上,以便于能够及时的对辖区范围内的宗地信息进行有效的查询。

电子地籍图的编绘是以外业权属调查的结果,及权属调查的宗地草图为底图进行制作的;以全区的电子版标准分幅地形图或现状图为基础;通过配准等工序将宗地草图上反映的宗地信息准确及时的反映到地形图或现状图上。其中须注意的是:地形图或现状图的现势性对于宗地图的现势性和准确性的影响很大,即地形图和现状图的准确性对宗地展绘的准确性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电子地籍图的初始编绘一般由有技术能力和现势的电子地图数据资源的单位完成;为保证地籍图的现势性,国土部门应定期将土地登记申请及审核信息反馈给制图单位(间隔时间不宜过长,最好一季一次),则可保证在更新后办理土地登记工作的准确性。

(二)电子地籍图的应用

1、电子地籍图在土地管理系统内的应用

首先,土地管理系统中对电子地籍图应用最广泛的工作便是土地登记工作。土地登记工作中从土地申请到土地审核发证都离不开电子地籍图的帮助。传统的土地登记工作中地籍二底图作为土地登记工作的长期保存的原始资料,起着查询和历史缩影的作用,通过对地籍二底图的查询来审核土地登记申请的合法、合理性,来确保土地登记工作的准确,减少土地登记工作的失误,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电子地籍图作为电子版的地籍二底图,相对于原始地籍二底来说,查询更加快捷、方便,使地籍资料的查询时间大大缩短;查询时间的缩短将直接缩短土地登记申请与审核的时间,确保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快速、准确。

其次,电子地籍图对国土资源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也起了较强的索引作用。电子地籍图对于土地使用中各项税费的征收起到了索引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各项税费的征收都以土地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为准,由各乡镇土地管理所下达征税及收费命令,于是在日税及收费管理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重复征收、漏收、少收甚至多收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不仅会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而且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利于农村的稳定。而电子地籍图在税费征收中的应用不仅可以规范土地各项使用税费的征收机制,而且可以将土地税费征收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到实处,做到群众监督,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电子地籍图在国家土地储备、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规划与整理等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中也起了重要的参考信用。电子地籍图形成的快捷的宗地信息查询系统为不同位置、不同需要的土地提供完整的属性信息,为国家各项国土管理工作提供现势的、准确的数据,提高了国土各部门的工作效率。

2、电子地籍图在其它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电子地籍图地国家其它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最主要体现在金融、房地产、公路、水利等建设行业。

在金融行业中,信贷业务与土地权属息息相关。现阶段,我国的金融信贷业务大部分是以不动产(即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抵押为保障。而电子地籍图及其查询系统的产生将金融信贷业务规范化、透明化,规划了金融尤其是信贷工作人员的业务活动,是有效的减少金融机构信贷资本流失的途径之一。同时,土地权属信息的电子化和公开查询,也为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篇3

正确的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目前有些地方政府还认识不到社会转型时各类潜在危机爆发的普遍性和危险性,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实践相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理念相对滞后,甚至有的出现偏差或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理念不正确。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责任主体不清晰、组织机构不健全、公共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基层基础薄弱、反应能力跟不上要求、工作机制不适应等。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改革使社会结构全面分化,转型期的制度漏洞和真空,全球化的影响,使社会趋于复杂化、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社会矛盾与摩擦增加和社会冲突加剧不可避免。不可预测的天灾给人类带来巨大挑战,加速工业化带来的事故风险几率加大,人与自然不协调发展的矛盾,既有天灾也有“人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一方面造成有形资源的损失,发展计划的打断,投资环境的影响,必然导致政府确定的长远发展目标受到影响。为了处置这些突发公共事件,必然要把资源进行重新调整,从而使发展从长期战略规划转移到满足眼前所需。另一方面,如果事件处置不当,则可能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到社会的长治久安。

重视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不仅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责任问题。地方政府既担负着发展经济的第一要务,同时也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要对当前所处“转型期”历史阶段有足够认识,科学判断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发展观和政绩观,不断创新管理职能,实现角色转型。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一条腿长、社会管理一条腿短的问题。转变更为广泛的发展视野,把更多的财力、物力、精力放在社会管理和加强薄弱环节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作为检验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具体实践中要做到“六个纳入”。一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发展的阶段特点,相应制订应急管理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加强应急机制体制、应急平台、应急储备、应急力量等各方面建设,做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要纳入政府及部门工作权责。要以法定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纳入政府及部门常规管理,做到责任到位,任务落实,责权统一,常备不懈。三要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地方党委、政府要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确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做到功过赏罚分明。四要纳入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强化各级干部及公众的法制意识,加强应对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建设及普法工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法制意识。五要纳入文化建设重要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全社会安全防范和安全素质教育,营造和谐安康的先进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参与水平,不断凝聚众志成城的民族精神。六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把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做为民生之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应急硬件设施及应急反应网络建设,建立应急专门的危机基金及滚动风险保障金储备。积极倡导在市场机制下调动一切潜在的社会资源,提升保障水平。

二、整合资源,不断创新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当前,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仍存在着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和困难。主要表现为:1、管理体制上的不适应。政府各部门在管理方式上仍习惯于层层审批,普遍存在办事手续烦琐,效率低下,责任不明确,管理交叉等弊端。一旦遇到突发性公共事件,常常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目前在责任管理上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而很多有执法权或有较多资源的管理部门又是条条管理,使一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对某些部门的有效调控。特别是在应对极端事件等复杂局面,必然会影响应急反应的速度和效率。2、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性。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级管理、分灾种进行管理的模式,至今没有大的改变。这种单一的管理模式表面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由于缺乏有机的集成,导致信息通道不畅,资源不能共享,难于形成应对总体合力。由于缺乏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和有效的监督体系,易产生监管上的空档和“真空”地带,甚至有些部门忘责失职,使本来可以防范在萌芽状态的小矛盾、小隐患积累成大事件、大事故。3、政府成员分工无法明晰。由于部门设置的原因,政府成员分工上存在交叉,一件事往往有几个领导分管,出现突发事件时,现在比较普遍的是对一些专门事件成立非常设性或临时性机构应对,问题解决后自动解散。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缺乏专业性、权威性、长远性,突发事件发生时,往往会打破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以上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事故善后处理、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重新审视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管理体制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主要应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1、完善指挥决策和执行机制。一要合理确定领导分工。要打破政府日常业务分工,整合党委、政府交叉分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四大类型,分别确定领导担负突发事件的具体指挥决策。二要设立常设综合监督协调部门。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直接受党政主管领导,监督专门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日常应急工作。有权协调辖区内各种救援力量资源,整合各专门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并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最终建立起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信息综合平台体系。三要加强专门应急处置和救援力量建设。发挥专业管理机构的特殊作用,明确其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条管专业部门“双重管理”模式,做到责权一致,达到地方政府总揽全局之效。四要整合部门资源。要打破“小而全”的应急资源储备模式,运用工业化手段,平时储备“零部件”,突发事件发生时“就地组装”,达到部门资源发挥最大化,同时需要在市场机制下调动一切潜在的社会资源。

2、完善应急管理预警机制。要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全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真正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制定可操作预案。提前设想事件可能爆发的方式、规模,并且拟订出多套应急方案,事件一旦发生,可以立即根据实际情况优选方案。同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二是建立社会预警机制。要不断把分散的信息集中到一起,并向决策部门提供决策的方案以应对随时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科学的预防和预警。适时对社会运

行状况发出信号,并确定具有高度权威的“级别戒备状态”。

3、完善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在危机状态下,很多事情都是不确定的,都要求决策者必须在特别短的时间内作出决定。而且机会稍纵即逝。一要有畅通快捷的反应体系。应急管理部门首先要在极端紧迫的情况下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决策者再依靠这些信息迅速找到应对事件的根本和要害,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二要有高效的指挥体系。在事件发生时。要有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应急管理,包括采取预警提示、启动应急计划、提供紧急救援、实际控制隔离、紧急疏散居民、评估灾害程度、向公众报告危机状况及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安全保障等措施。三要有监测体系,及时跟踪掌握事态发展新情况;要有动员体系,把潜在应对能力迅速变为现实能力。四要有责任追究机制。从行政层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处分和问责的力度,提醒各级官员必须如履薄冰。认真履行职责。还需注意的是,在事件过后,要重视评估和修复工作,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或事件发生。

4、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公众的有效传播沟通十分重要。“谣言止于智者”。有效进行信息的预防、、引导和批驳,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把群众欲知、想知、应知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告知群众,既可以矫正视听,避免信息传递失真,提高政府公信力,又可以有效避免和控制事件升级。在资讯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的权威信息传播得越早、越多、越准确,就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的威信。政府不要在灾难发生时保持沉默,应快速、频繁地信息。并且要始终忠于事实,反复强调组织的立场与观点。要告诉公众,党和政府关心所发生的事件,正在采取有力措施来处理危机。设法使受危机影响的公众站在党和政府一边,确保社会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市场经济下”,各级政府应更加留心媒体上传来的各种信息、信号,善于与媒体沟通,善于与媒体合作,从而更好地发挥媒体的监督、鼓励和推动作用。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形式,培育多元化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始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超过家庭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流转期限、流转收益等由流转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挠农户依法流转承包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截留、扣缴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

3.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积极引导,又要坚决禁止不顾客观条件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严禁行政干预。

4.坚持管理、服务、规范、有序的原则。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综合服务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建设,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及时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规范有序。

二、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形式

一)按照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求,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限期解决好两田制机动地超标、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等问题,按照四到户标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位,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微机化、网络化、信息化。

二)农民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行协商流转,也可以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集中流转。受让方可以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专营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也可以是其他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组织和个人。集中流转、连片开发过程中,对少数不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包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用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愿意流转的农户承包土地或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进行调换解决,妥善平衡互换双方利益。

三)允许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农户可以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将集体土地与村(组)集体资产统一量化,实行股份合作经营。股份合作终止时入股土地应退还承包户。

四)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和四荒地等,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进行发包,承包方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再流转。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流转收益,应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确定,可以现金或货物兑现。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收益分配提倡保底分红。

三、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生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接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

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种养专营企业或其他工商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或订单农业的方式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允许各种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承租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其利用流转土地依法兴办的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鼓励各类人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专业种养大户或外出务工经商回乡创业者带头创办规模化农场或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各界人士利用技术、资金、项目等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事农业合作生产;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事农业经营;鼓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利用技术承包、技术参股等形式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成绩显著的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鼓励规模经营主体对农田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设施进行投入。对受让面积较大,流转期限较长的经营主体,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以及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四)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统一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连片土地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流转手续规范,有条件的市县可对土地流出户给予适当补助。农村金融机构可把受让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主体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参保对象,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对其保费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对经营农田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按照不超过经营土地面积的0.5%用于建设生产管理辅简易设施,其性质按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期满后自行复垦。畜牧规模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

四、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全部转让的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认定,参加就业培训、接受岗位推介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被征地农户同等待遇。

二)严禁借股份合作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等名义进行违法集资,侵害农民利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受让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土地应归还原承包方耕种。以个人名义承租承包土地受让人在履约期内死亡的可以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续经营受让土地,直至合同期满。继承人放弃经营的土地应当归还原承包方。但死者个人在经营期间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原流转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在不超过原流转合同约定期限内依法再流转。受让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流转的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四)国家各项惠农补贴依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协商,协商结果在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流转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应报发包方备案,需要公证的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办理公证手续。实行委托流转的应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签名盖章。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代替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文本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县级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六)做好流转土地的质量监测,防止受让方采取掠夺式经营,以保护耕地质量,维护原承包农户的利益。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制定并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规政策,注重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发挥好示范作用,顺势而发,有序推进。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各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要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同审查、备案、登记、管理、相关奖励和项目申报工作。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要依托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政府为民全程服务的内容,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登记、流转委托信息、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处、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年前,各市、县(区)要全面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形成比较完整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体系。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大厅,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篇5

土地规划作为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确保土地利用率可以更好的提高城市交通通畅度,并且可以提高市民的生活娱乐质量和居住条件。所以在一个城市中,对于土地工程进行合理的管理是必要的。在对于土地进行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引进测绘技术,更好的提高了土地测绘数据准确率,并且,测绘技术作为一门新型的技术,对于统计学、线性模式等专业都有涉及,提高了测绘质量,将其应用于土地工程管理工作中,确保了土地开发规范性。

1 常用的测绘技术

1.1 遥感技术(RS)及其优点

遥感技术在工程测绘的使用中,并不需要直接接触测绘对象,只需要在遥感平台进行操作就可以达到测绘的目的。只要确保测绘对象可以将电磁波反射到遥感平台,遥感平台就可以通过反射电磁波来分析出测绘对象的数据。当接收到电磁波后,可以利用计算机对其进行判别和计算,从而实现对于测绘对象的全面数据测量。

遥感技术在测绘工作中可以测量的范围极广,并且可以有效地而较少测量时间,遥感技术所获取的图像分辨率也很高,对于测绘队形的数据分析准确性很高。其在天气、环境监测中应用很多。

1.2 GIS测绘技术及其优势

GIS测绘技术是一种综合性的测绘技术,对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都有应用。在测绘过程中主要是采用空间数据采集的方式,对于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建模等方面度有很大优势。并且GIS测绘技术更加适用于对于复杂数据的处理工作。

GIS测绘技术所测量的对象并不是实体,主要是对于地理空间定位、空间遥感以及空间图形等数据进行分析的技术,通过对于这些虚拟对象的分析过程,可以更好的对于测绘区域的内部空间信息进行了解,确定更加准确的规划结果。在实际应用中主要应用于环境评估以及灾害评估等方面,对于提高城市经济效益有重要作用。

1.3 GPS测绘技术

GPS是卫星导航系统的建成,应用GPS技术进行测绘工作,可以实现对于检测对象的三维监控,对于建立三维模型优势极高。现有的GPS测绘技术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地面控制、用户接受和空间监测三个部分。空中监测系统主要是应用卫星来对于检测对象进行全天候监控和三维画面收集工作;地面控制主要是对于实现对于检测对象地面的控制工作;用户接受系统由接收机和接收天线等部分组成,主要是为了将空间监测获取的信息传输给用户,来进行分析工作。

相较于其他的测绘技术,GPS测绘技术在检测时间上具有很大优势,可以实现全天二十四小时不停止的监控,并且数据测量的精度很高,覆盖面也很广,技术使用更加简单,并且检测准确率很高,应用GPS测绘技术进行测绘更加简单、便捷。现在主要应用于航天器定位、地理位置测绘等工作中,都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多,增加城市土地利用率迫在眉睫,只有对于城市土地进行更好的规划,才能在人们生产生活中不造成影响,更加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对于环境也能更好的减轻压力。所以如果可以在土地工程管理中更好的利用测绘技术,对于土地信息进行收集,就可以更好的完成土地规划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率,保证土地开发的合理性。

2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和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2.1 绘测技术在土地更新调查中应用

土地更新调查是指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实现对土地实际利用和更新情况的客观调查,土地更新调查以土地实际调查为基础,并以测绘技术为手段。土地更新调查的基本目的是建立土地利用与更新的实时数据库,从而实现土地更新数据和土地利用图像的一致的土地管理目标。随着全新测绘技术的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就开始呈现全新的特征,其基本调查流程如下:首先利用遥感技术获得土地影像资料,并据此制定全新的土地图件;其次对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评估土地影像数据,实现对土地影像数据的分析和综合;最后是建立土地的实时更新调查监管系统。在这个过程中,GPS实现地理空间的准确定位,GIS技术实现对获取的地理信息的准确分析和处理。

2.2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在当前的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中,土地规划设计是重点工作。土地规划设计过程设计各种各样的土地信息,包括土地的位置、土地的质量及价值等。因此在进行土地规划设计中,必须做好相关信息的搜集工作,并及时分析整理搜集到的土地信息,这不仅有利于土地规划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更能保证土地规划设计工作的准确性,为今后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做好准备。利用GIS可以建立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再利用GIS实现对搜集到的土地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从而全面掌握土地利用情况,建立土地规划设计数据库,做好土地的规划设计工作。

2.3 绘测技术在土地勘测与界定中的应用

在土地勘测与界定工作中,绘测技术根据土地征收、土地利用、土地规划的实际需求,对土地进行准确的勘测和界定,测出土地的使用范围和使用位置。根据当前国家土地勘测和界定的工作流程,土地勘测工作分为四步,即土地外业测量、土地外业调查、土地内业整理及土地资料归档。在具体的土地勘测和界定工作中,利用GPS技术进行土地外业测量,实现对土地的准确定位,并将监测获得的数据传送至数据流动站,最终实现土地位置的三维定位。另外,在具体的土地勘测和界定工作中,通过GIS技术和其他数据库技术的相互结合,可以提高土地勘测和界定的准确性,促进土地勘测和界定工作的发展。

2.4 测绘技术动态监控应用

在我国的土地资源测绘过程中,测绘技术实现了对土地使用的动态监控,提高了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效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测绘技术通过GPS、GIS及RS集成技术对土地资源变化趋势进行动态检测和分析,对我国土地资源走势进行精确把握,提高了土地资源管理效果。测绘技术在动态监控的过程中,通过使用GPS密度定位技术,提高了对土地资源测绘的准确度和可靠度,将土地资源信息化处理,对土地资源进行透视管理和可视化图像分析。测绘技术将土地数据资源进行及时更新,进行动态图像把握,使我国当前的土地资源管理效果大幅提高。

3 结论

测绘技术的出现,有效地改善了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并且在提高管理质量上起到了很好地作用。土地规划的方式发生了变革,测绘数据准确性的提高,提高了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并且对于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也进行了加强。虽然测绘技术在现阶段的应用还不成熟,但是相信随着其在土地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发展也会越来越好,会成为土地工程管理工作发展更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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