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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的概念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9:1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竞技体育的概念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竞技体育的概念

篇1

    “基准”是机械制造中广泛应用的概念,是用来确定生产对象上几何关系所依据的点、线或面。与“标准”比较起来,“基准”具有多维性、立体性和系统关联性,可以全面演绎民生行政与公民生存权之间的互动关系。“民生”即“人民的生计”。从广义来说,民生包罗万象,广泛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几乎所有满足和实现人民生计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手段都属于民生范畴。在社会国家理念下,“民生”具有双重内涵。在应然层面,民生是公民生存权充分实现的理想状态;而在实然层面,民生则表现为公民生存权借助政府民生行政获得实现的客观程度和状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民生理想和民生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因而民生是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对当前公民的生存状态予以确认和保障的过程。既然应该“由政治权利的拥有者负有满足人民生存照顾之义务”,则国家应首先明确“现代社会之大规模人口的生存方式”,作为民生行政的基准。[1]52即所谓民生基准,是国家通过民生行政活动为公民提供生存照顾时,用作起始尺度的一系列标准。民生基准的实质在于显明特定历史条件下,国家对于公民生存状态的认知及保障程度。民生基准是民生行政的依据和正当性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民生基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民生基准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互为因果。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民生基准”概念及系统尚未确立,不但导致实践中概念使用混乱,更使得民生基准呈现非系统化,直接影响民生行政工作的整体效果。而且,民生基准的非系统化,导致了民生基准的多元与评价机制单一性抵牾,不利于对民生行政的监督和评价。另外,将“民生基准”等同于“日常生活基本基准”的狭隘认知,与全面构建民生基准形成了悖论。

    1.概念的混淆与民生基准的非系统化矛盾。德国学者福斯多夫虽然提出了“生存照顾”的概念,但并未对何谓“大规模人口的生存方式”,即民生基准进行具体阐释,加之此后学界均倾向于“生存照顾辅助论”,使“生存照顾”从概念到范围都显得模糊不清和充满争议。[1]87片面强调“生存照顾辅助论”的结果是,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民生基准”认识不清,概念使用混乱。如将民生基准混同于单行的民生标准,忽视单行的民生标准之间的系统整合,导致以单行民生标准界定和诠释单行民生标准,进而引起民生基准系统的混乱等矛盾现象时有发生。例如: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3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用“基本生活”诠释“最低生活”,这本身就是矛盾。因为从生存权的涵义来看,“基本生活”显然比“最低生活”的含义丰富,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对普通公民(而非贫困群体)的“民生常态”所做的诠释。

    2.形式的多元与民生基准评价机制单一性的抵牾。在实践中,作为民生行政行为的依据,民生基准的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其中既包括通过立法确立的保障和维持民生的各种基准,如:最低工资、最低工时等劳动保护基准、最低生活保障基准等,也包括国家通过政策和行政手段,制定并实施的改善和规范民生问题的其他基准。例如:为了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销售行为,2000年原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界限、购买对象条件、购买程序、价格确定办法等,就是要求各地政府构建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基

    准。与多样化的民生基准相比,民生基准的评价机制就显得相对弱化了,尤其是司法审查的审慎态度,使得在实践中民生基准的正当性几乎不容置疑。

    3.范围的局限与民生基准的全面性悖论。目前我国的民生基准主要集中在公民日常生活照顾领域。如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等领域中,国家对于特定群体给予的制度化的生存照顾。这些制度保障主体分别为全体社会劳动者、全体社会成员、军人及军人家属以及社会贫困者等不同群体;保障的内容是通过行政给付,保障上述群体能够从国家获得持续、稳定的物质帮助,以维持其日常生活,因此我们将这种民生基准统称为日常生活基本基准。然而近几年不断发生的各种人为及自然灾害,暴露出政府在灾难预防、应对及灾后重建过程中的民生行政工作普遍缺乏民生基准的指导。因而有必要在完善日常生活基本基准的基础上,构建灾难预防的日常基准,分别适用于日常管理和危机管理两种不同状态。

    三、民生基准的完善路径

    1.民生基准的系统化。从立法政策学的角度来看,根据“生存照顾辅助论”确立的给付行政制度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但却无法提供全面的视角。除了“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生存的公民”可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基准”,要求国家提供给付的情形之外,国家对于公民实施的其他“生存照顾”完全被划给立法机构或者行政机构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把握,这不符合公民生存权实现的客观状态和客观需求。民生基准是公民基本生存权的实现基准,是国家对于公民生存权及其实现程度在特定历史时期全面和综合认知的结果,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于公民生存权实现所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公民生存权的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公民生存权实现的客观环境来看,民生基准应包括日常生活基本基准与灾难预防的日常基准两个大的方面;而从生存权实现的层次和程度来看,民生基准应该涵盖最低生活保障基准、基本生活保障基准以及社会福利基准等三个维度。因此,民生基准是涵盖日常生活和灾难状态这两个项度,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三个维度的基准体系。从我国民生基准体系来看,最低生活保障基准已经相对健全和完善,而基本生活保障基准和社会福利基准则仍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我国虽然没有制定统一的基本生活基准,但在具体的制度中却体现了对于基本生活基准的考虑。例如工资制度中,除了最低工资基准之外,政府普遍实施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就是对基本生活基准的一种诠释。我国灾难预防的日常基准则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系统的构建。

    2.民生基准的政治、法律与行政三维评价体系。从政治、法律与行政三个维度考察民生基准,主要是针对民生基准具有不断更新和展拓属性的运行规律而言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政府往往通过政策贯彻实施民生改善的一系列规划和构想,甚至突破原来法定的民生基准。基于政府行为的单方性和强制性,即使是以政策形式贯彻的民生基准,也会成为民生行政的依据,并发挥调整社会生活的实际作用。但相比较于法定的民生基准,政策确立的民生基准往往会引发社会对其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质疑。因此,应运用政治途径保障民生基准的正当性,以确保新的民生基准被社会民生行政系统所接纳,进而替换原有的法定民生基准,顺利完成民生基准的更新。民生基准的政治保障首先在于有一个健全的舆论监督和评价机制,通过舆论和代表机关监督政府的行为。[2]这符合民主政府的理念,即决定公共政策的最终政治权力应属于全体人民,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意志的反映。“政治与行政的分野更多地表现在其具体的实施过程或者实施方式上。并非所有的行政都表现为概括性、普遍性的公共利益追求。相反,行政的常态表现为由特定的人(群)或者地域享受或者忍受其实施所带来的结果。”[3]因为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公共决策主要控制在行政管理者手中,而不是在公众监督下,由政治领导者做出。因此,政治争论和政治决策已经从政治机构转移到行政管制机构手中。[4]因而通过法律保障公众对民生决策过程施加合理的影响和保持足够的控制成为必要。法律保障主要是合理的控制民生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通过设置咨询、对质、公开、说明理由等行政程序制度加强民生行政及决策的民主化。 3.日常生活与灾难生活二元背景与民生基准的全面化。民生主要是公民的生存权在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背景下,通过国家获得实现的过程。生存环境作为影响民生的重要因素,必须在民生基准的制定过程中予以全面考虑。与日常生活相对应的,

    灾害(hazard)”和“灾难(disaster)”是影响民生的另一较重要的因素,二者往往具有突发性、偶发性、不可预见性、损害范围和强度大等特点。在灾难发生时,往往要求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采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在保障灾区居民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恢复灾区的民生秩序。很显然,日常生活的基本基准在这里无法适应政府行政管理的需求。确立灾难预防的日常基准,作为民生行政和公民生存权在灾难这一特殊背景下互动所应遵循的准则,对“民生常态”在灾难背景下进行诠释和解读非常必要。

篇2

Denise Amyot: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经济全球化的变化意味着,扩大人们接受技术和专业教育(technical and professional education)的机会,增强技术和专业教育的适切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相关研究表明,所有国家的大部分人口都需要获得一系列广泛的中等后教育与培训,而应用学习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教育不可能在所有国家都采用同一种模式,也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全之策。但为适应全球经济的迅速变化,技术和专业教育机构需要与雇主及其所在社区更紧密地合作,以确保提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怎样形成这样一种高效、有活力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所有国家面临的关键问题。传统来说,人们普遍希望通过进入大学实现个体的就业和生活成功,因此,怎样吸引更多的人到应用型学习机构学习是我们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为此,我们需要提高专业和技术教育的地位,使其成为一个促进个体实现成功的公平和有吸引力路径。我们需要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就业率,帮助其创业成功,这些是改变学生及其家长对技术和专业教育看法的重要信息。我们还必须确保职业教育体系中有一流的领导者和改革的先驱者。仅仅有充足的管理者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动态的领导者。我们也要求教师不仅仅是授课者,还能利用各种工具启迪青年人,给予他们动手操作的经历,从而为其获得有报酬的职业生涯作准备。

《职业技术教育》:各国职业院校在办学和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是什么?各国和学校又是怎样应对这些挑战的?

Denise Amyot:我上面已经提到了现在面临的关键挑战。就可能的解决方法而言,我可以介绍一下加拿大的学校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就培训的适切性而言,加拿大的学校都设有项目咨询委员会,每年都对相关的课程项目进行调整。我们还设有国家行业理事会,持续推进与雇主的合作关系,从而使课程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要求和标准。现在加拿大负责中等后教育的国家部门也根据一些关键的绩效指标对部分学校给予经费资助――这包括毕业生的就业率以及雇主和学生的满意水平。这种实施形式和问责机制持续激发了专业和技术教育机构在国家资格框架的基础上努力增强所提供课程和服务的劳动力市场适应性。

就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来看,职业教育毕业生职业生涯的成功及学校开展的创新性教育项目就已经证明了职业教育的价值。在这方面,我们的职业教育机构已经适应了新的不断变化的全球市场,我们已经改变了这一领域的用语――现在探讨的是专业和技术教育(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而不仅仅是职业培训(vocational training)。事实上,加拿大近来出现的一种现象更加证明了需求驱动应用学习体系的优势,如一些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再回到技术学院学习证书或文凭课程。在过去的五年中,仅在多伦多地区,大学毕业生进入职业学院学习的学生人数就增加了40%。现在的雇主对其青年员工培训的投资日益减少,因为他们都积极寻求雇佣已经证明具有劳动力市场需求相关资格,而不仅是具备理论知识的员工。职业学院提供的与行业相关的实践导向的生涯培训和工作场所实践是一个有益的结合。

就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的培训和领导能力来说,为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增强职业教育机构的影响力,我们在过去几年中已经积极致力于加强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发展、领导力构建及其合作网络建设。我们已经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CAEIE)合作,开展职业教育领导力培训(Vocational Education Leadership Training,VELT)项目。通过该项目,中国职业教育机构的校长和副校长可以到加拿大和其他五个国家学习技术学院的领导模式。

《职业技术教育》:通过与中国职业院校办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交流及到中国职业院校的参观考察,您对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有哪些感受?

Denise Amyot:近年来,中国努力通过政府决策和增加投资加强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的发展,以增强其适切性,扩大其受众。在与其他国家教育部门交流时,我们经常把中国作为这一领域的一个范例。中国应该为其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感到自豪――努力提升其职业教育机构的领导能力及其师资的能力,并把这些方面作为评判未来成功的标准。我们对其中的一些积极改革感到激动和振奋。例如,利用亚洲发展银行的贷款,加拿大温哥华社区学院(Vancouver Community College,VCC)对来自中国湖南省职业院校的教师开展了三个月的定制教师培训项目。这一项目关注的重点是培训教师的课堂教学方式、课程开发、领导力、评估技术、战略规划和治理能力等。

我们积极鼓励来加拿大参与这次培训的教师能够在课堂教学方式上进行改革,以支持其实现对学生的积极教学目标。

参与者对培训的反馈是非常积极的,大部分参与培训的教师都认为,这次培训经历丰富了其教学途径和方式方法,他们期望能够进一步开展合作。

《职业技术教育》:与您所在的国家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您认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有哪些差距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Denise Amyot:首先,我认为在中国文化中有一种较强的倾向是,希望每个人都能进入大学学习,并认为其他类型的教育都是次等的。要改变这种心态,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前面已经说了加拿大的例子――要改变这一点需要发展并宣传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并使职业教育学生有继续进入大学学习的路径,以满足想进入大学学习的这部分学生的需求。同时,还要宣传具有应用性学习经历的学生在就业及获得工作机会方面的优势和价值。雇主也需要认识到职业教育的价值――一个高质量的劳动力依赖于他们与教育机构的合作,以提升相关的教育项目,并确保教师具有相关的行业工作经验。教育机构需要向企业一样运营――需要创造条件,实现自身经费的可持续性。如果看到了职业教育的价值,行业企业就会向职业教育提供相关的设备、教师培训、应用研究合作、技术转让及学生实习机会等多种支持。

为使应用性高等教育机构做到这一点,需要为职业教育发展一个高效的治理体系,从而为学校或教育机构提供决策的权力,以应对经济发展的变化。他们需要敏锐地抓住社会中的各种机会,使社区和行业参与到学校的治理中来。在这方面,需要实现一种范式的转型――这一体系必须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而不是以机构为中心,以确保整个体系都关注学生的成功,从根本上支撑他们从教育到就业的顺利过渡。

《职业技术教育》:目前,建设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在这方面,加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实现学生的无缝过渡是中国职业教育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这方面,您所在的国家有什么经验,国家政策应提供哪些支持,职业院校在具体办学中应作出哪些改革?

Denise Amyot:通过加拿大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提供不同教育体系间沟通的路径是实现成功的关键。有许多国家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错误是,强迫青年人过早地对教育路径进行选择,但并没有为他们提供改变教育路径的机会。需要为青年人发展从中等学校到不同类型中等后教育机构过渡的清晰且容易转换的教育路径。加拿大学院体系90%以上的就业率吸引了很多大学毕业生到我们的体系学习。我们还看到很多学生特意到技术和专业教育体系进行学士学位学习,因为他们知道,这一体系提供的学位是应用性的,并包含工作经验,很多老师和指导者也来自行业。一个令人满意的教育体系不是完全一样的,这一体系应有不同类型的学生、不同类型的学习方式,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

图1是加拿大教育体系的示意图。

《职业技术教育》:近来,中国相关政策提出将一些大学转向以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教育机构,许多院校在这方面面临困惑,您对中国这些院校有什么建议?

Denise Amyot:我的第一个建议是,他们首先需要考察本国最成功、做得最好的技术学院,同时实地参观其他国家有效应对这些挑战的学校。比如加拿大,在实现教育体系的多样化和为学生提供多元学习路径方面就做得比较好。

此外,还可以参观巴西联邦学院,该学院计划派遣1000名教师到加拿大学习三个月,以提升他们学院的教学水平。首批50名教师已经在加拿大接受完培训,并返回巴西,他们在教学方式改革及与行业企业合作方面获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同样,我们也已经与中国的一些职业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他们计划于2015年春天到加拿大参观考察,我们非常欢迎并期待他们到加拿大来!

《职业技术教育》: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适应国际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人才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在这方面,WFCP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WFCP未来在促进国际职业院校合作方面将采取哪些策略,重点目标是什么?

篇3

一、会展经济生态圈的概念与内涵

狭义上看,会展经济生态圈是以会展项目为核心,会展主办方和组织者以及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和服务配套的相关行业,在一定时间和空间限制内,极力促进会展项目的开发与推广、管理与发展,满足作为会展项目消费方(参展商、专业观众、一般观众)的需求,从而使各个相关主体从项目运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取得各自最大利益的价值环。

会展业从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为会展项目执行和运营管理提供支持的各个行业彼此具有协作关系,它的生态构成类型是协调互助型。整个生态圈的相关行业包括从事一线会展项目策划与组织(生产)、营销与推广(促进)、消费(消化)的行业:专业会展企业、会展场馆和运营组织机构、展示设计公司、展览服务机构等;还包含为会展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的行业:展示物品运输、展品存储、商务旅游、广告营销、住宿餐饮、通讯及交通等;同时还包括会展项目举办地城市为会展项目顺利开展提供的各项基础设施:绿化环境、轨道交通、治理卫生等。

从会展产业链角度去看会展经济生态圈,所有之间都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可以将整个会展行业划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板块。所谓会展业上游是指,将承办会展的企业视为核心,经营会展项目的策划、开发、组织和宣传等内容,其基本上都是会展服务企业以及主办企业。事实上,产业链表示的是,对主体项目的创意策划,以及对主体项目的宣传等。上游企业主要使用概念设计以及组织发展等方式,实现产业链不同节点的联系,整合各环节资源服务会展项目主题。会展项目策划是在充分考虑地点、行业与产品特性、参展商和专业观众偏好等重要因素前体下,涉及会展项目运行的全过程,含主题、定位、操作方式、运营管控和风险防控、工作人员任务安排、物流运输安排等;会展项目组织协调是对实现项目主题和概念,为资源整合和相关活动的展开进行沟通调节,涉及招商招展、场地选址与落实、配套服务安排等,必须和相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进行沟通,同时还要与当地的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对接。

所谓会展产业链中游是指,以会展场馆为主的场地租赁和运作、设施设备、配套服务等业务环节。中游环节是会展项目的具体运作和实施阶段。

会展产业链的下游指,为会展的举办提供支持的机构,主要包含那些直接或间接提供资源或服务的部门。包括展示设计装修、展品运输与管理、保险、旅游、广告、交通、餐饮、住宿、娱乐、购物、法律咨询等机构。

因此,会展经济生态圈主要是指,在一定的行业内外部环境条件支持下,由特定关联的行业内外组织和项目参与主体组成的一个动态结构系统,这些组织可能是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公司、高校、研究机构、公共服务组织及其他各种与整体会展业运营有关的关联性组织,会展经济生态由占据不同“关键节点”的企业组成。这些企业的关键点相互关联依靠,假设转变其中一项因素,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竞争者、合作者和替代者均发生变化。会展经济生态圈是将循环经济原理应用于会展行业市场战略后的新生概念,与自然生态系统类似,会展经济生态圈的特征是,具有大量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存在的会展经济参与主体,所有行业内外参与者都与其他参与者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而产生一种抱团取暖的效果。会展经济生态圈中的各参与者彼此命运相关联:如果行业生态圈健康,所有参与主体能够繁荣共生;如果不健康,相关参与主体都会连带受挫。参与主体应该从相互争斗,转换为怎样更好的共生合作发展,把原来注意力从内部能力上,移到关注共生共融的合作关系上。

二、会展经济生态圈特征

从整体上看,会展经济生态圈的特性包括协调性、可控性和开放性。

(一)协调性

会展经济生态圈是一个相对灵活的会展经济生态结构,其内部企业拥有非常强的自我优化能力,上下游企业之间可以实现良好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不方面拥有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另一方面还存在互利互惠的协调机制。结合以会展项目为中心的产业链,各参与主体责任明确,形成会展产业链闭环。

(二)可控性

会展经济生态圈的可控性主要由行业调节者(行业协会等)来体现。作为调节者,还扮演着监督和维护会展经济生态圈的角色。一方面需要借助会展经济研究机构、专业研究院,以及政府部门等第三方机构,制定出符合需求的的政策制度和行业规范,管控和协调会展经济生态圈的相关利益主体的内部关系,调节和优化会展经济生态圈的健康发展氛围;另一方面,内部参与主体有序竞争,保留收效好、成长迅速、抗风险和创新能力强的行业参与主体,淘汰收效差、成长慢、盗用别人创意的参与主体,从而保障会展经济生态圈持续有效的发展。

(三)开放性

事实上,会展经济生态圈是一种开放系统,其在发展过程中,能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l展、成长空间,而且可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转行和退出的余地。随着会展业成为区域经济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城市形象经济之后,会展经济的作用日益突显,展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同时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开始关注展会经济,并且展会经济生态圈能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发展、成长空间,而且可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转行和退出的余地。此外,会展行业具有非常强的灵活性,其很容易受到经济政治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干扰。

参考文献:

[1]琚胜利等.基于城镇体系的中国会展经济空间结构研究

[J].城市规划学刊,2006(1).

[2]吉广林.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生态圈构建及平衡机制研究

[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3

[3]孙翌伦.打造适合深圳发展的“会展生态圈”[N].深圳商

报,2008(2).

[4]赵驹、郭靖.成渝经济区会展业共生发展途径探究[J].人

篇4

1.1 竞技体育不同于竞技运动

这主要表现在某些文献在论述竞技体育或竞技运动时,如某些教科书和专著中,对各自的定义、特征作了一些探讨,如指出竞技运动是竞技体育的手段。但这类界定却仅仅停留在语词的表面,未进一步指出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在同一文献其他部分、章节的论述中,未有二者的区分,经常存在混用情况。

1.2 竞技体育即竞技运动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是明确指出竞技体育就是竞技运动——这包括某些教材的定义[1~4],二是同一的文献和研究中,不自觉地相互串用,或不同的文献中分别用“竞技体育”或“竞技运动”,但从内容来看,并未对二者做出区分。

(2)在与英文sport(s)的转译中表现出来。一是“竞技体育”和“竞技运动”二概念在不同的研究与文献中均被翻译成sport(s);二是在把英文sport(s)转译成中文时,在不同文献或译成“竞技体育”,或译成“竞技运动”(但从表述和指向来看,二者具有同样的意义)。

另外,在不同的文献中,分别用“竞技体育”或“竞技运动”,但并未指出二者的区别。总的来看,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基本认为“竞技体育”与“竞技运动”是取同义。少部分文献虽然指出了竞技体育不等于竞技运动,但并没有进行恰当、具体、深入的分析。事实上,二者的混用和不加区分的使用,不仅造成认识和交流的混乱,不符合学科发展的规范性、科学性要求,还使得长期以来我们关于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等关系的争论陷于僵局。出现这种情况一是由于我们还没有对二者进行区分的意识,即缺乏科学使用、运用术语的意识;二是与我们对体育、竞技体育、竞技运动等(特别是对竞技体育的内涵有关)的认识不清有一定的关系。以下,我们通过认识“体育”和“竞技体育”等方面来甄别“竞技体育”与“竞技运动”。

2 前提与背景:质疑“体育”

要理解竞技体育的综合与复合内涵,并进而理解“竞技体育”与“竞技运动”,必须首先对体育的概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目前,对体育的属性与功能有了较全面的认识,但这种认识还没有反应对体育概念界定上地体育认识。关于体育概念的界定,一是比较笼统,如“以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目的”、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等;二是比较褊狭,如把体育只看作是教育过程或教育的下位概念。仅把体育看作狭义的体育,认为体育即体育教育的略写。对体育理解的歧义必然影响与相关概念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而造成分类的混乱,如由此分析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关系。

另外,“体育”一词在我国片面的理解,还与外来词的引入有关,对体育概念的理解应排除外来词的影响与干扰。体育是一种融入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体,世界各国体育运动开展的实际状况和体制等并不相同,体育概念与术语的使用必须考虑这种因素的不同。在翻译过程中,必须注意原词与翻译后,层次和涵义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把“sport(s)”译成“体育”,或把“physical education”译成“体育”其内涵就发生了偏移。诸如此类的偏移使得国内外比较时,许多概念进行的是不同位的对应,概念比较失去了基准,故并没多大意义。我们进行体育概念的分析,应超越这种对应某一外来词的局限与障碍。

体育应作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体育应涵盖各个类别意义上的总和。我国体育实践的展开,使得体育具备丰富的内涵,把体育理解成身体性活动(运动)、教育或文化现象等只是体育的某一,或说狭义方面,却不足以全面概括体育的实质。如它不仅是一种身体活动, 而且还涵盖其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机制等方面。即,一方面,我们认为体育是泛指由身体(性)活动、运动构成的(综合国内研究结论),主要表现在运动和项目本身方面的属性,如活动形式(其中很多活动在开展时展现了一定的竞争性、规则性);另一方面,体育又可能一定程度地包涵着组织形式、社会建制、职业和相关活动等方面内容。我们把体育这两方面属性分别指称为身体性活动、运动属性与“社会属性”。竞技体育只是在这个意义上突显其特殊目标和具体形式而已。

在我国,虽然也从社会性活动来理解“运动”,如“政治运动”、“群众运动”,乃至“奥林匹克运动”,但单就“运动”与体育的关系来说,“运动”一般不包含、不等同于“体育”的广泛内涵,而通常理解为体育项目方面的“身体活动、动作”属性。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认为,“竞技体育”与“竞技运动”中的“体育”与“运动”不应看作是同一层次概念,其“体育”的多重含义应区别于“运动”的“身体活动、动作”属性。

3 “竞技体育”与“竞技运动”之辨析

3.1 对目前界定的辨析

综合各种文献,关于竞技体育主要有以下认识:

(1)如前文所述,认为竞技体育等同于竞技运动。

(2)关于竞技体育的目标。这是揭示竞技体育的根本特征,目前对此的认识比较一致,即“发挥人体极限运动能力,提高竞技能力水平,取得优异成绩,夺取优胜”。

(3)是一种活动、或社会活动过程、或社会体育活动。

关于竞技运动,主要有以下认识:

(1)认为竞技运动等同于竞技体育。

篇5

体育的概念是人们对体育的本质认识的高度概括。其内涵揭示体育的本质属性;其外延则是对其概念范围的指定。正确理解体育的概念,无疑将有助于从根本上、宏观上把握体育的本质特征、目的任务乃至基本途径和方法手段,便于灵活机动地开展体育实践。

研究体育的概念就回答什么是体育。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内外并无绝对一致地肯定回答。但纵观世界各国教育、体育发展史,则可清楚地了解到,体育最初是标志教育过程一个专门领域的名词。在我国,自1923年《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中将“体操科”正式改为“体育课”之后,体育一词才成了标志学校中身体教育的专门用语。

20世纪五十年代,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体育便由学校扩展到社会,走进千家万户,逐浙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在其内容形式上不断丰富,其影响与作用远远超出了学校中身体教育的范畴。于是体育的外延被扩大,社区体育应运而生。与此同时,随着人类中普遍存在的竞争意识不断作用与强化人体技能的较量,竞技运动蓬勃兴起;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大潮中,竞技运动的职业化、竞技化、商品化日趋明显,体育的概念被混淆。

自本世纪六十年代起,国内外许多教育家、体育家围绕着什么是体育,什么是竞技运动以及与体育类似的一系列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展开讨论,虽各自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繁荣了理论研究的学术氛围,但在体育的概念上至今仍未达成共识。至八十年代中期,我国高等学校试用教材《体育理论》中,认为体育的本质属性是“人们有意识地用自身的身体运动,来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的活动”,并以这一本质属性作为内涵,将体育定义为“体育(广义)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为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丰富社会文化生活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的身体运动和社会活动”。于是认定体育是由体育(狭义)、竞技运动和体育锻炼三大部分组成的。其实,这样界定与划分,显得并不客观,尚存不科学、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其一,同一概念体系中,“体育”这一术语重复出现,易使人们混淆不清,显然不妥。其二,就其本质属性而言,竞技运动与体育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它是两股道上跑的两趟车,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①在体育中,身体运动是手段,“身心发展”、“健康”、“体质”是目的;而在竞技运动中,身体运动是“手段”身心发展“健康”、“体质”,加上专项运动技战术仍然是手段,其目的是比赛夺标。②体育的对象是全人类自身,包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生命过程中。不分地域与国界,不分性别与年龄层次,不分健康人与伤残人,都可以从事体育,并通过体育获得诸如身心发展、体型匀称、姿态优美、身心愉悦、健康长寿等方面的帮助。而竞技运动的对象,则是极少数具有某种运动天才的人,为了达到比赛夺标或通过比赛夺标获取名利与财富,而从事紧张激烈的训练和比赛,机体超负荷运转,导致身体或畸形发展(如举重、摔跤、拳击、相扑等运动员)或五劳七伤或生命早天。如实地说,竞技运动是一种损害人体健康、牺牲人的青春和体质的运动。它如同军队,为了保卫祖国是要付出牺牲的,但在国家消亡之前,军队是需要的。在和平时期,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竞技运动也是需要的;对于具有某种运动天才的人积极投入,也是值得欢迎与称赞的。然而,在其目的上它却与体育格格不入,②体育的过程实则是育体的过程,必须针对自身身体,选择适合自身身体的身体运动来进行。换言之,它是一个从自身身体出发,通过适合于自身的身体运动地锻炼,以获得健康人体的过程。其中,人是处于第一位的,身体运动是为人自身服务的。体育以其教育的形式出现,则是“有教无类”。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从不淘汰人。而在竞技运动中,则完全是根据创造某项优异运动成绩的需要来挑选人,即适合的就要。否则,表现再好,身体再健康,常识再高的人也不需要;能表现出优异运动成绩、比赛夺标的人就受到重视、称赞与奖励,而无优势者将受到冷落,无发展前造者就被淘汰。换言之,竞技运动是一个从专项成绩需要出发,选择与之相适合的人并用专项运动技术战术加以武装,然后令其比赛夺标的过程。其中,人则处于第二位,是被用来当枪使的。以上足以说明,体育与竞技运动之间,彼此是不能相互包容和取代的,自然也不是隶属关系。广而言之,体育与竞技运动,连同人们熟悉的舞蹈、马戏、杂技等,都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均由其目的不同相区别,同属于身体文化的范畴。于是进入九十年代后,我国教育、体育工作者,就根据当今国内外许多知名专家学者都试图从体育的“育人机制”上探求体育概念论述,将其综合提出新的观点,其典型见证是1995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体育概念》中界定。书上写道:“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并分别与国际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发生着紧密的联系。它们与杂技、马戏、人体艺术等同属身体文化的范畴。并因此将体育划分为学校体育、康乐体育和竞技体育三大组成部分。这显然是理论研究上的一大进步,它为客观地反映了体育的本质属性,还了真义体育的本来面目。但仔细地加以考究之后,仍然觉得这样界定与划分,还是存在一些值得商榷。其一,定义中关于目的的表述,似存某种局限性和不确定性,也体现不出体育的终生性。例如“全面发展”字样,似就将体育局限于青少年时期,而“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又显得欠具体明确和漫无边际。其二,对于构成体育的三大组成部分,其术语确立显得根据不一。例如“学校体育”是根据体育开展的范围或对象的年龄(青少年)来确定的,而“康乐体育”和“竞技体育”又似乎是根据其目的来确立的。其三,从关于“竞技体育”的论述看,“竞技体育”实无单独列出的必要,列出来了反而容易导致人们在“竞技体育”与“竞技运动”之间在概念上产生误解。例如,书中写道:“正是竞技运动中那些具有教育性的内容和手段与体育中那些具有竞技性的要素共组成了构成现代体育三大要素之一的竞技体育”。“而竞技体育则是利用竞技内容和手段促进入的身心和精神的协调发展的一种手段”。“竞技体育的实施场所主要在各类运动场上,主要手段为运动训练和比赛”,“其目的是培养人类不断超越自我的竞争意识”等。显然这里单独列出竞技体育,是想借用体育中的竞赛形式来培养人们的竞争意识。而“竞赛”只不过是体育实施过程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即言之,只要内容、形式、办法、标准统一,就可以组织开展个人间或集间的较量;且这种组织形式在“学校体育”和“康乐体育”亦可促进入的身心和精神协调发展以及培养人们的竞争意识。由此看来,“竞技体育”作为一个专门用语出现,并无其本质属性作为内涵,显然这样的概念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什么是体育的基本回答应该是:“体育是人类针对自身,以其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获得并保持终身健美乐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由此揭示体育是属于人类社会中每一个人的,且以教育的形式出现,理当作用于人的一生。而在人的一生中,与其生理、心理的和社会的需要最贴近的体育追求(即目标)是健、美、乐。这个目标的实现,除自身努力外,要凭借着父母、保幼员、体育教师和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帮助来实现。从而也显示了体育的阶段性、教育性、终身性较为突出,因此,对于体育的划分,既可依据年龄划分为胎婴儿体育、少儿体育、青年体育、中老年体育:又可按人一生中主要活动场所(范围),划分为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工体育。且无论哪种体育中,都是以人自身的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其目的都是为了健、美、乐。这才抓住了体育的本质,真实地反映了体育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它既是现实的,又是终生的,因而必然成为每个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主要组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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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身体运动 智力运动 竞技运动 体育概念

一、智力运动与体育的比较

(一)智力运动与体育同具有健心功能

首先,智力运动无疑具有健心功能,可以促进人智力的发展,并且在培养人记忆能力、观察能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体育也是如此,但我们不能从功能上去定义体育的本质。其次,两者相同功能的表现形式差异较大。体育的健心功能是靠身体运动形式来达到的,而智力运动是以智力为主导的运动,它的身体基本动作大多为辅,对健心并不具有实质意义。

(二)智力运动与体育同具有固定程式和规则性

智力运动与体育项目相同,有自己固定的竞赛程式,并有一套能被大众认可、完整、公平的竞赛规则。竞赛规则的核心是公平,规则是保证竞赛开展法律性文件,具有权威性。而体育项目更是如此,并且传统体育项目的规则与方法往往更具有系统性、规则性。

(三)智力运动与体育对人的道德情感同具影响作用

人的情感是在活动中产生、变化和发展的。智力运动对人的情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有趣味性,并且伙伴间要保持合作并具有默契,从而发展人们友爱、团结等多种情感,增加人们的集体主义情感。这些与体育的对人的心理发展的作用极其相似。

(四)智力运动与体育同具有竞技性

智力运动与体育都具有很强的竞技性。智力运动更看重技巧且主要是以智力为主;而体育更看重技能,是一种体力与智力的综合较量。它们分别具备自己的战术体系和训练方法,但它们战术的呈现方式是不一样的。智力运动很多是单纯思维的战术,而体育的战术(智力参与)必须是以身体活动形式来体现的。

二、对体育自然属性“身体运动”的研究分析

(一)研究“身体运动”内容的必要性

我们无论是从“体育概念”的演变过程看,还是把各国体育概念加以比较,都会发现体育离不开“身体活动”。自1930年起,体育开始被定义成以身体活动为方法的教育,身体活动第一次成为体育概念。之后部分学者认为体育就是“身体活动”;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体育是文化与教育。比如杨文轩在著作中表述“体育是以人体运动为基本手段增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过程与文化活动。”尽管“人体运动”代替了“身体运动”,在他的著作里依然可以看到身体运动的文字表述。由此而知,体育概念不管如何争论,大家对体育的自然属性“身体运动”都高度认同。

(二)智力运动并不具备体育的自然属性―身体活动性

智力运动虽然具备体育的多种特性,在组织形式与功能上也与体育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并不具备体育的自然属性――身体活动性。智力运动不属于体育范围的“人体运动”,它的比赛是智力为主的竞技,最终的胜利并不是通过身体运动来体现的。因此,智力运动不能属于体育,类似于智力运动的以智力为主导支配的娱乐活动也不能归属于体育。综上所述,造成智力运动、棋类、电子竞技等娱乐活动是体育误区主要根源是我们对体育概念与本质界定模糊,体育的“身体运动”到底是否能包含智力运动(脑力运动),其实这是一个关系到体育本质的问题。

(三)竞技运动与体育的关系―智力运动的归宿

1.运动(Sport)与体育之间发展关系

如今部分国家已把sport作为体育的上位概念或总概念。sport发源于拉丁语deportsare,意为消遣、快乐。随着体育的普及,Sport在内涵和外延上持续扩大。如今,在美国百科全书中sport指注重提高身体力量和技能等素质的消遣或娱乐过程。而体育则是以人体运动为基本手段增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过程与文化活动。运动(sport)指的是消遣或娱乐过程,它的内涵远比体育宽泛。随着运动(sport)的发展,它的内涵已超出了体育的自然属性――身体运动,一些不属体育范畴的竞技活动的产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早期 sport 内容虽然主要来源于体育,但它的本质决定着它的发展并不一定非得局限于体育。

(二)类似智力运动等智力主导支配性的娱乐活动的定位

智力应该属于sport,但不能属于体育。如今,国际上趋向于把运动(sport)当作体育的总概念,但这并不能代表我们能够随意增大体育的内涵。在体育发展的目前阶段,在适合体育自身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暂时用运动(sport)作为体育的上位概念,但前提是不能改变体育本质属性。 运动(sport)的发展已超出了体育的范畴,它的手段更为多样,智力主导支配性的娱乐活动是它的手段之一。而且sport里的类似智力运动的项目还有很多,例如航模、电子竞技等项目的比赛。

三、小结

类似于桥牌、象棋、围棋、国际象棋这种的娱乐智力运动经常被一些人看作为体育,这是存在问题的。本文通过对智力运动与体育进行对比研究,并对体育的根本属性“身体活动”进行分析研究,在相对意义上较为合理的区分体育与智力运动,从而避免体育概念的混淆和范围的盲目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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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逐渐的提高, 余暇时间的增多, 必然引起生活方式的变化。体育已经为人们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内容。在现代体育的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体育给人们带来快乐和健康、欢乐与自信,但是体育运动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例如球场暴力.兴奋剂等。这些问题都是体育哲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以哲学的视角来审视。

体育的发展和演变,与辨证哲学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辨证哲学不仅可对体育进行具体的研究,同时它还能给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7]。而体育运动更是离不开辨证哲学的积极指导,正是辨证哲学认为物质世界的运动和发展受到对立统一规律的支配,而用这个规律可以去解释体育运动中丰富多彩的变化和发展,以及对体育运动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从而也就能够得到更多的启示。唯物辩证法认为对立统一规律当然也适用与于体育运动,在体育的演变过程中,体育自身内部矛盾既是基本矛盾,又是一个既统一又斗争的矛盾运动过程,它也是推动体育演变的主要动力[8]。虽然体育内部矛盾是体育的基本矛盾,但它同时又与体育周围外部矛盾相互作用,从而不断推动体育运动由初创时期的低级阶段发展到创新与攀登高峰时期,并向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我们必须深刻的掌握对立统一规律这一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才能够真正的从哲学的视角去深入分析和研究体育运动。我们只有用辩证的视角看待体育,才能使体育运动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1用辩证的视角看体育概念

体育的概念是世界各国学者多年来一直倍受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但迄今为止并无定论。正如恩格所说:“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体育概念的形成和发展也是时代产物,概念的争论必伴随着一场“术语的革命”。用辩证的观点展述体育概念的研究和界定,是认识体育现象的本质,揭示体育发展的规律,建立体育科学体系的迫切要求,而且也有利于国际间的体育学术交流。

1.1 体育概念的历史发展及其演变

体育概念萌发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古希腊就有竞技和“Gymnastics”等术语。“Gymnastics”中文翻为“体操”一词,产生于公元前五世纪,在公元前10世纪前后已广泛使用。直到中世纪晚期至18世纪中叶以前,欧洲各国所通行的体育概念和古希腊大体上是相同的。18世纪中叶以后,体育也随着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而在西欧蓬勃发展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体育术语及其概念也出现了新的发展势头。“体育”一词,源于法语edcationphysical( 身体教育)。此后,德国近代学校体育的先驱们也在许多文章中多次提到 “体育”、“身体运动”和“身体教育”等名词术语,不但体现了近代体育的实质,也对后世纪如何使用“体育”这个概念产生了深远的启迪作用。直到今天体育一词定义为广义体育和狭义体育;所谓广义体育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2 ] 。狭义体育是“通过身体活动,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技能、技术,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过程”[ 2 ] 。总之,体育概念的历史发展是一个不断连续演变过程。

1.2 从体育历史的发展看“体育”概念

从的辩证哲学的角度上看,实践总是早于理论,体育的实践总是先于“体育”概念。体育的原始形式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经过漫长的发展,到奴隶社会才形成近似于“体育”的概念。因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一个过程,要认识事物的本质才能形成概念的事实说明,所以对“体育”概念的规范界定应从体育实际出发,离开客观实际去探讨“体育”概念是不行的。历史上体育及其概念的内涵从来都是与时俱进的,不仅只是增强体质,而且也是着眼于身、心两个方面的教育。体育从来都是以内部的动力(即内因)加上适应国家、民族的需要外部动力(亦外因)相协调的发展。

1.3从体育的本质特征看“体育”概念

从辩证哲学的角度上看,体育的本质特征是认识体育的核心。但国内外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是体育本质的教育观。另一种是体育文化观[3]。随着人们对体育特征由教育观逐渐向文化观的两种不同争论中,可以透过体育的本质特征去辩证看体育概念发展, 也是一个与时俱进发展的趋势。

2用辨证的视角看体育的结构

结构是事物组合和存在的形式 ,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属性。哲学的观点告诉我们 ,宇宙间的任何系统都是由许多子系统组成,体育的结构与分类也是如此,目前对体育的结构与分类存在不同争论,有人认为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并列 ,一起组成群众体育 ,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并列;有人认为三者是同一层次[1]。,前者突出竞技体育的地位 ,而后者虽是折中的态度 ,但也没有很好的理清三者的关系。要了解三者的真正关系就要用发展的眼光聚焦三者的独特结构和功能。今天就具体的谈一谈。

2.1  学校体育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 ,它是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学校体育主要包括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学校课余训练。(1)体育教学是在体育课上让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教学过程,在学习运动技能的过程中增强了学生的体质 ,提高了学生的机能水平。论文参考。教学任务一般都在课堂上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2)课外体育锻炼最主要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体质 ,提高学生的机能水平。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 h ,改善学生的身体素质。这个任务主要由课外体育锻炼来完成。它的活动形式有早操,课间操、“大课间体育活动”、班级体育锻炼、体育节和节假日体育。(3)学校课余训练是“利用课余时间,体育教师对部分在体育方面有一定天赋和才能的学生进行有目的系统的训练 ,增强他们的体质 ,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不断提高专项运动成绩 ,为培养业余体育运动员而专门组织的一种教育过程”[4] 。这种教育过程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业余体育运动员 ,在中、小学体育比赛中获得好成绩与名次,发现优秀的运动员苗子 ,将其选送到各种运动员训练基地 如体校 ,。到了训练基地再进行筛选 , ,逐渐组成一支高水平的体育运动健儿 ,逐步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选拔模式。这个过程是我国整个竞技体育的初级阶段 ,竞技体育的高水平运动员大部分都是从学校课余训练萌芽开始,而那些没有选送到训练基地的队员与学校的其他学生一起进入更高一级的学校深造 ,有些业余运动员成为体育专业的学生 ,将来成为体育教师 ,还有部分学生进入社会。继续参加体育活动,融入社会体育人群中。

由此可见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可以看出,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而且又是相互促进的。学校体育是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前提。学校课余训练的运动员有 3 个走向 ,一部分向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发展,一部分将成为社会体育成员 ,最后部分将成为学校体育工作者,担当着继续培养体育人才的重任。

2.2  社会体育

社会体育是指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之外所有社会成员的体育活动。社会体育的活动目的是多元化的 ,例如娱乐、健身、交流等 ,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主要目的。活动形式有两种 ,一是集体型的体育活动 ,另一种是个人型的体育活动。集体型体育活动有家庭体育、社区体育等。社会体育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参加对象广泛性。参加对象有老年人、中年人和青少年 ,有男性和女性 , 2; 锻炼内容多样性。民族性、文艺性、娱乐性等等; 3锻炼时间的业余性、延长化、随机性更为明显; 4 体育意识增强性。随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幸福一辈子”的观念深入人心 ,人们参加锻炼的要求更加迫切,更为广泛; 5 机制转变性,在经济因素将逐渐渗透和参与人们的锻炼过程中,社会体育将逐步实现由福利型向消费型转变。论文参考。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社会体育是我国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继续的“加油站”,是体育结构中不可缺少的成分之一。社会体育为广大群众离开学校以后 ,继续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所和机会。

.2。3  竞技体育

竞技体育是在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技能水平 ,并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和发挥人体的运动能力,“甚至在运动训练和运动比赛中使最强健的机体系统频临一朝崩溃的边缘 ,当局者在所不辞[5]”。竞技体育的主要形式是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从学校体育朝着3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来看,逐步形成相应的社会体育、竞技体育以及学校体育师资。第1个方向是由学校体育的普通学生和部分学校课余训练的学生成为社会体育成员 ,社会体育的成员的形成相似于一个倒三角形。第2个方向是学校课余训练的部分优秀的运动员向竞技体育的运动员发展 ,它的发展形式是“金字塔”型[6]。成绩较差的运动员逐渐被淘汰 ,优秀的运动员逐渐被选。第3个方向是部分学校体育的学生通过体育专业的学习 ,将成为学校体育的体育教师 ,从而为体育教育事业服务。

总之,我们用哲学的视角可以看出,体育结构是体育的表现形式。体育结构由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竞技体育 3 部分组成。它们的关系是学校体育是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前提和基础 ,同时学校体育也是体育师资的培养途径之一。社会体育是学校体育的继续 ,是学校体育的发展的总趋势。竞技体育是学校体育的发展 ,是学校体育的重要方向。3个部分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使体育结构的构成即是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3用辨证的视角看待体育中的问题。

现代的体育可以增强人体体质、促进健康、健全体格,促进人们心理、生理、个性发展, 使之奋勇向上, 坚韧顽强; 提高机体对内外环境适应力和抗病力等作用。如果我们用辨证的观点去分析体育,你也会发现它的不足和问题。

3.1体育与人的关系问题。

体育与人的关系问题涉及到体育的本质、体育的功能、体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 因为体育的主体是人, 正是由于人的参与活动,体育才能倍受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我们也要看到体育给队员们带来的精神压力,特别在重大比赛前后,引起生物钟的变化甚至引起精神错乱。论文参考。另外队员们的伤病也是一个不可回避话题,它们一直伴随着队员成长、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只有站在辨证的高度,客观冷静分析矛盾的存在,重视和加强体育与人的关系研究,才能更好解决问题

3,2体育中的热点问题

从哲学论中可以明白,任何事情都有主次之分。体育中的问题很受人们关注,最为热点的是:1“兴奋剂”事件,是困绕体育运动永恒话题,不仅影响队员健康,而且造成比赛的不公性,使体育比赛失去健康发展的轨道。2球场暴力事件,进几年来球场暴力事件仍层出不穷,无论是赛场暴力还是观众暴力,都会造成流血事件,甚至上千人失去性命。3“吹黑哨”事件,它是违反体育公平、公正执法道德的不良行为,给队员和观众造成不良的后果,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分清主次,用辨证的思维,用发展的眼光去对待体育中的每一个问题,找到解决的最佳方案。

结论:

辨证哲学思想时时刻刻引领体育运动历史演变进程的航船,只有牢牢地掌握辨证哲学基本原理的武器,从哲学的视角,用最科学的方法,去分析体育运动的历程中的变化,讨论其未来发展,才能够真正地理解体育运动,解决好体育中产生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运动事业的飞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洪潭. 体育之理论结构新解 续一 [J ].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7

[2]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 体育概论 [M] .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

社,1994 :18~19

[3]林笑峰.健身与体育[J] . 体育学刊,19952

[4]金钦昌.学校体育学[M]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8

[5]张洪潭. 体育之理论结构新解 续二[ J] .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7 4

[6]韩 丹.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J ]. 体育与科学,1999 2

[7]龙天启,李献祥著.体育哲学「M].北京:北京体育学院.1987.1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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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0)10-0011-03

随着“促进中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奋斗目标”的确立,方兴未艾的“大体育”理念推动着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快速发展,体育的内涵得到了极大丰富,业已成为新世纪我们亟待建立和完善体育系统整体观的原动力。然而,从文献及相关的文本中发现:“体育系统”一词完全被作为“体育局系统”的代名词,在行文时存在逻辑关系上的混乱,不能全面反映其内涵,以至于严重影响学术研究的科学性和完整的概念建立,对正确理解和建立体育大系统的整体观及科学决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正确认识时代赋予体育系统全面内涵,对实施“体育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 “体育系统”的内涵

1.1 系统概念及属性

系统论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4个要素,并具有整体性、关联性等基本特征。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在一定的位置,起着特定的作用。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在研究系统时,必须从整体出发,立足于整体来分析部分以及部分之间的关系,再通过对部分的分析达到对整体的理解。

1.2 “体育系统”的元素构成

体育是指根据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依据人体生长发育、动作技能形成和机体机能提高的规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达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在体育的分类中随着人们对体育价值认识的提升而不断使体育的内涵产生新的变化。按照系统结构分析,体育系统由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3个子系统构成。卢元镇从目的和对象视角将体育划分为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娱乐体育、休闲体育、康复体育等部分,子系统的构成得到了细化;体育是整体概念,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体育的各级系统又有着各不相同的子系统构成。卢元镇按参加体育的群体和活动区域范围,将我国的群众体育又划分为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社区体育、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等等。“对体育概念分类,可以采取很多标准”,无论运用何种标准来划分,这些子系统的要素组成必定具有整体功能和综合行为的统一集合体,共同构成上位系统的全部内涵,具有重要的多元素相互作用的综合特征。同时,各系统也并非是一些子系统的简单组合,而是具有统一性,各组成部分或各层次的充分协调和连接共同影响上位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运行效果。

体育系统是由许多总体目标一致又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子系统构成的系统,体育的全面发展靠的是所有子系统的协调发展。子系统具有各自的功能和特点,子系统的结构调整和功能发挥直接影响到体育大系统。正确理解“体育系统”的概念,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把握“体育系统”的本质特征、目的任务乃至基本途径和方法手段,从而科学地指导体育实践。

2 “体育系统”的整体观缺失与歧义

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体育界开始研究和使用系统论,80年代中期应用系统论思想研究体育的各种问题,到了90年代“体育系统”的概念逐渐被广泛使用。近年来,“体育系统”的概念在学术论文中运用也越来越多,但出现了许多使用和理解上的歧义。

2.1 子系统从母系统中分离,母系统与子系统内在联系割裂

学校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体育系统的重要分支,理所当然的隶属于体育系统,是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的子系统。但行文中较多表述成以下关系:“‘体教结合’是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联合培养体育人才的一种形式”。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两大系统概念并列使用,造成了把学校体育子系统作为无本质(体育属性)关系从体育系统分支出去,造成了学校体育子系统与体育系统成为一对并列关系,剥离了系统的关联性和层次性。研究成果中有很多类似的表述:“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的优势互补效应只有在学校内才能体现,……而体育系统内的教练员资源向教育系统内的转移完全能够实现”。诸如此类表述均割裂了母系统与子系统的内在联系。

系统整体中的部分不能脱离系统整体,一旦脱离系统整体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部分了。实施“体教结合”的意义在于促使竞技体育系统中的要素与学校体育的有机结合,是学校体育系统增加发展竞技体育要素,并非是两个并列系统间融合问题,更不是“从过去由体育系统独家包办的单一发展格局,逐步向由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其他体育社会团体等多家参与的多元化格局转变”的混乱关系。这种表述严重扰乱体育系统完整概念的形成和“体教结合”精神的正确领会,无疑使“承担竞技体育发展的主体不明”,责任不清,以至于二者并没有像当初规划的那样齐心协力共谋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之事。

2.2 子系统代替母系统,子系统间互相排斥

体育系统中的子系统之间具有重要的关联性和内在统一性。在使用时经常把竞技体育这一子系统的部分工作表述为体育系统,造成了子系统代替母系统,母系统与子系统间的关系混乱。如:“仅在体育系统内部挖潜难度很大,只有协调好体育系统与非体育系统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完成2008年的任务,才能推动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了培养人才我们要“处理好体育系统与非体育系统的关系,不断拓宽体育发展的途径,改变竞技体育人才只靠体育系统独家培养的状况”;从“体育系统一家办向体制外多家系统共同办的方向转变”等等。文中所要表达的是利用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来培养体育人才之意,但从“非体育系统”词义上看,此种表述已把学校体育系统和社会体育系统排斥于体育系统之外,成为了内外系统的“合作伙伴关系”。歪曲了三者之间的真实联系,导致了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偏差:作者把“我国体育系统的工作人员中25 077名教育及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作为我们的主要研究对象,……这是我国体育系统首次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结果是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队伍中有“裁判员20 079人、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3093人、竞赛组织工作人员5850人”;我国体育系统篮球后备人才队伍发展动态的研究中“以2000至2007年我国体育系统篮球一、二、三线运动员、教练员数量动态变化为研究对

象”,等等。虽然这些数据只是来源于各项目训练管理中心的竞技体育系统之内,学校体育系统和社会体育系统的体育人才却没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系统整体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一旦改变或中断,系统整体就会丧失原来的性质和功能”。整体观的缺失,造成了文中研究的对象与“体育系统”词义不符,得到的结论远不能全面反映我国体育人才的整体情况,造成了以偏概全,致使学术研究结果缺乏科学性,因而是不能作为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依据。

3 “体育系统”的整体观与思想转变

篇9

我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始建于1983年。20年来,伴随着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迅速提高,运动训练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方面,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出版了一系列运动训练学领域的研究性专著。曹景伟等(2001)把这些独具特色并有重要理论价值的研究进展称为运动训练学理论的“中国流”,主要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提出与建立、运动员选材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竞技能力的结构及其评价、博弈理论与制胜规律以及训练理论对训练实践的指导与服务等内容。本文则拟从6个方面进行阐述。

1运动训练学三层次理论体系的确立

人们在描述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的时候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不同的构架。从横向来看,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运动训练的原则、运动训练的内容、运动训练的方法、运动训练的安排、运动训练的负荷这样5个方面。而从纵向来看,可以解释为包含着一般训练学、项群训练学和专项训练学这样3个层次。适用所有的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称做“一般训练学”;适用于部分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理论,称做“项群训练学”;而适用一个运动专项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则被叫做“专项训练学”。构建这样一个三层次理论体系的关键在于项群训练学的提出和建立。

1984年,田麦久提出了建立“分类训练学”的构想。1987年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题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构思与命名》的论文。1990年在北京亚科会上发表了论文《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与应用》,1998年正式出版了《项群训练理论》专著。

2000年出版的《运动训练学》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中,把“项群训练理论”列为重要的一章,这表明项群训练理论已经得到训练学界的认可,达成共识。这一章里的第一节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总论,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及其科学意义、竞技运动项目的划分、分类及项群体系的构成和项群训练理论的应用三方面的内容;第二节则分别论述了依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所聚合的8个不同项群各自的竞技特点和训练方法。

项群训练理论问世十几年来,受到体育界的普遍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其中主要的理论进展包括:依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以及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

1.1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竞技运动项目的项群划分是建立项群理论体系的重要前提。1983年,田麦久首次提出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为标准进行项目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体能主导和技能主导的两大类的项群理论体系。近年来,田麦久吸取了谢亚龙、竺义功、徐本力等对项群的划分提出的不同看法中的合理思考,建立了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概念,依不同项目的竞技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拥有两种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类属。把射击、射箭等项目归属为技心能主导类项群,把各种球类项目和格斗类项目归属为技战能主导类项群(表1)。

这样一种划分,应该说,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不同项群所包含项目的竞技特点,会有更好地帮助,会使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解除若干不必要的束缚,更有利于我们准确地认识项目的竞技规律,从而确定对应的训练理论和方法。

1.2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经典的项群训练理论中,主要是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运动技术的动作特征和运动成绩的评定方法为3个分类标准建立起了3个主要的分类体系。而实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因为由于有着无穷个分类标准,项群体系的划分从理论上来讲也是有着无穷个的。所以在我们的研究过程当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新的项群体系,进行相应的研究。这里仅以几篇论文为例,如“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男单选手基本单元竞技过程的运行模式”,用“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这一名称,概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3个手持球拍进行比赛的项目。又如“陆上同场对抗性项目集体球类项目”的名称,就排除了水上、冰上的同场对抗性集体球类项目,只包括足、篮、手、曲4个项目了。总之,我们在实践的研究过程当中和我们在进行分析组织训练活动当中,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的需要,按照多种标准、多个维度组织相应的项群进行研究。

表1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的调整

原有项群名称调整后的项群名称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技心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同场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

1.3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面对3个层次的训练学理论体系,任何一个训练学命题,如训练的原则,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训练的负荷,训练的安排等等,都既可以在一般训练学层次进行研究,也可以在某一个项群和范畴内进行研究,还可以就一个专项的需要进行理论研究。

训练大周期的划分是否恰当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能不能使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周期性变化,适应于特定日程重大比赛的参赛需要。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特征是不同的,显然,其训练大周期的划分也应该有着明显的区别。而经典的马特维耶夫的周期学说的主体内容,是在体能主导类项目的训练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很少顾及到技能、技心能、技战能主导类项目的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变化和表现的特点。田麦久(2000)关注到这一问题,并专题研究了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他首先分析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和相应的指标,然后建立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评价体系,确立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培养途径,最后提出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表2)。

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看是否在比赛中能够表现出最佳的体能状态;体操、跳水这些项目主要是看成套动作的熟练稳定和流畅的连接;射击、射箭项目,主要是看运动员技术感觉的细腻度与心理状态的自控性;而各种对抗性项目,则主要是看技术是否合理、熟练,战术准备是否充分,战术运用是否多变而实效。不同的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表现的主要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训练大周期的结构就不应该是同样的,而应该各有其特点。这一研究为非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训练大周期的安排,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人们在项群层次上开展更多内容的专题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示例。

表2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

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安排的要点

体能主导类各项群1.专项化程度的变化;2.负荷强度与复

合量的变化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1.由单个动作到成套动作的完成过程;

2.有序地提高成套动作的成功率

技心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1.基本功训练,空射到实射的转换;2.

提高并力求完善定向的心理自控能力

技战能主导类个人对抗性项群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实战性

对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阵容选

技战能主导类集体对抗性项群配,组合训练及成队训练;3.实战性对

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4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项群训练理论被提出20年来,已经得到了体育界普遍的共识。而且,项群这一概念正日益广泛地被应用于体育工作、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健身、体育产业、体育管理等众多的领域。

2训练目标导向与控制作用的强化

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人的一切行为又都是为了实现其目的而展开和进行的,这是人们的一项共识。但是在我们的实践活动当中,又常常会被具体的微观事物所包围,而忘掉了为实现终极目的而做的努力。训练活动当中也是这样,如某教练员,训练课的初始目标是想让运动员很好地掌握一项技术,或改进一个动作细节。但运动员做得不好,教练员生气了,罚他再作50遍。运动员学习、掌握动作技术,本来应该是在神经系统、肌肉反应各个方面都处于良性反应的状态下、在很好的协调状态下才能够做好。这时,运动员已经疲劳了,动作也没做好,你还要罚他再做,什么时候能做好呢?运动员在疲劳的状态下即使勉强完成了动作,其动作质量也很难保证。教练员的这一要求是与其在这一堂训练课的初始目的不一致的。

所以,在2000版《运动训练学》教材中,特别强调训练目标对训练活动的导向和控制作用,专门列出一章谈“运动成绩与竞技能力”,而且,排在全书第三章这样显要的位置。发展竞技能力与提高运动成绩,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直接目的,运动员在训练中完成竞技能力的变化,并在比赛中力求使它变成相应的运动成绩,得到社会的承认。训练的所有内容、各种训练负荷、各式各样的训练安排,都是为了训练目标的实现。把训练目标问题置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会有利于人们强化训练目标的导向意识。

强调训练目标的导向和控制作用是竞技需要原则的体现。竞技需要原则本质上就是从实战出发的训练原则。训练是为了比赛,要从比赛的实战出发,紧紧围绕着目标的实现去组织训练活动,才能取得更好的训练效果。这样一个本来是很明确的基本认识,过去却没有得到必要的关注。此前各个版本的运动训练学教材,都没有把训练目标的重要价值给予更为充分的确认和强调。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的这一变化,则把训练目标的导向与控制作用鲜明地突显了出来。

3训练理论时空构架相对均衡的调节

训练理论的时空观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在时间、空间里运动。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包括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和训练的手段;运动训练的时间特征则包括训练的过程、训练的周期和训练的安排。

张英波(1998)“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的时空协同理论”的研究认为,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密切地协同和配合,是实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良性转移的必要条件。其结论之一为:“运动训练的内容与方法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空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过程是训练活动的时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的计划是时、空因素协同的组构,运动训练计划的实施则是时、空协同的具体操作。”这条结论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但却是从时空观这样一个视角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从时间、空间的关系和协同去理解运动训练活动的规律和要求。另外一条结论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中,时、空因素良性协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获得同样的转移效果只花费最短或者较短的时间,花费同样的时间可获得最大或者较大的转移效果。”显然,这两种协同的形式正是我们的训练活动所追求的目标。

附图

图1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时空协同的结构模式(引自张英波1998)

多年以来,在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研究中,人们常常偏重于对运动训练空间特征,即训练的内容和方法的研究,而却相对忽视了对于运动训练时间特征,即训练的过程、节奏和安排的研究。例如,在1990年版的教材里面,反映运动员运动训练空间特征的章节很多,而反应时间特征的章节很少。但在运动训练的具体活动当中,许多教练员都是按时间特征来考虑问题的。今天练什么,明天练什么,这个月练什么,下个月练什么,这是教练员组织训练活动重要的思维路线。因此,在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里面,把原来的“运动训练过程的结构组织与控制”这一章,分成了“运动员多年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年度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周课训练计划与实施”一共3章,加大了关于反映运动训练活动时间特征的内容和份量,使得运动训练时空特征的均衡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4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研究并建立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模型,是实施模式训练的重要工作环节。任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都是由其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这五种子能力所构成的,刘大庆、田麦久的研究,使得我们对这五种子能力的组合方式,亦即其结构特点有了更为全面的科学认识。

根本勇(日,1985)把经济学界的“木桶模型”引入了运动训练领域。一个盛水的木桶由若干木片所围成,用桶中所盛的水平面的高度表示运动员的总体竞技水平,各个木片的长度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即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的发展状况。由于各种子能力发展的程度不同,所以各个木片的长度也不相同。在这个模型中,木桶里能够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那些长木片所代表的优势子能力,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片所代表的劣势子能力,因为,长木片本来有可能围存的水会从这块最短的木片所造成的缺口流出去。因此,我们就要找出运动员竞技能力构成中最差的子能力,及时地予以相应的发展,藉以促进运动员总体竞技水平的提高。“木桶模型”表达的是一种对于平衡的追求,要求我们注意发展不同竞技能力之间的均衡性特征,通常称之为“补短”。

刘大庆的研究中发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各个子能力之间的不均衡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呈现着非衡结构,从哲学意义上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是绝对的。但其构成因素中某种素质或能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它高度发展的某种素质或能力所弥补或代偿,从而就使得总体的竞技能力保持在一个特定水平。例如,邓亚萍凶狠快速的技术风格对其较低的身高条件的补偿;朱建华出色的助跑起跳结合技术对其最大力量不足的补偿等等。

与“木桶模型”相对应,我们为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设计了新的模型,称之为“积木模型”。这个新的模型如同一个积木堆,由9个小积木块构成。绿、红、黄3种颜色各有3块。我们把这个积木堆的体积比做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绿、红、黄3种颜色的小积木块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如果从积木堆中去掉2块黄色的小积木,再用一块绿色的小积木和1块红色的小积木“补偿”到积木堆中,积木堆的体积,即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仍然保持不变。以此直观地展示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提示我们在运动训练过程中,注意充分发挥运动员优势能力的竞技价值,通常称之为“扬长”。

“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分别从不同的视角观察竞技能力的结构特征,用不同的图象展示竞技能力结构中各子能力之间的不同联系。两个模型各适用于不同的运动员,或同一个运动员不同的训练阶段。所以说,“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和表述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构成状态,我们把它们叫做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图2)。

附图

图2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5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科学定义的给出

在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中,基本概念的选定及其科学定义的给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建设,但多年来我国运动训练学界还没有系统地进行这一工作,许多概念的定义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缺陷。田麦久等16名运动训练学者(1999)对运动训练学的常用概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选出190个词条作为基本概念,并分别编写了释文。

我们注意到,此前的同事们在解释这些概念时出现最多的逻辑错误有两个。一是将概念归于不恰当的类属,二是提出了不应有的理想期望。前者如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后者如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

一切人类的行为都可以归为一种活动过程,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也不应说是错误,但不准确,类属过大。而如果将其归结为一种“体育活动”,则明确得多,准确得多。

“比赛战术”这个概念本身并没有特定的倾向性。有正确的比赛战术,也有错误的比赛战术;有实战效果很好的比赛战术,也有实战效果不好的比赛战术;有成功的比赛战术,也有不成功的比赛战术,或者失败的比赛战术。而如果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做不到“充分发挥己方特长,限制对方特长”,所采取的计谋和行动不够“合理有效”,那就不是“运动战术”了,这显然有悖于运动训练的实践和运动竞赛的现实。这一证伪的结果告诉我们,原有的定义违背了对此类概念应“中性定义”的原则。我们把它改成“为战胜对手或为取得预期的比赛结果而采取的计谋与行动”,定义本身不被附加任何倾向,就具备了普遍的适用性。

《词解》的作者对大约1/3的词条作了如同上述的修订,同时为过去未见定义的近半数的词条给出了全新的定义。从而完成了对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体系的一次重要的基本定义的规范化工作。

6运动训练学理论向竞技体育学理论的扩展

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也在逐渐地向竞技体育学的理论扩展。竞技体育的主体活动是运动员的培养、训练及参赛的过程,沿着这一轨迹进行思考和设计,竞技体育学应该包含着运动员选材学、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竞赛学以及贯彻始终的竞技体育管理学,这4个学科应该说是构成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图3)。

在运动选材学方面,我们国家已经陆续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专著。国家体委科教司于1983年出版了《优秀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论文汇编》;赵斌(1989)、谢燕群(1990)、刘献武(1991)、曾凡辉等(1992)、钟添发等(1995)陆续出版了有关运动员选材的若干专著。我国有组织的运动员选材工作的普及程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许多项目运动员选材工作科学监控工作也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运动竞赛学方面,有刘建和(1990)的《运动竞赛学》和富(1990)的《运动竞赛方法学》朱章玲等(1995)的《运动竞赛学》和王蒲(2001)的《运动竞赛方法研究》等。竞技体育管理学领域有关的理论专著中,比较有力度的有周爱光(1999)的《竞技运动异化论》,宋继新(1999)的《竞技教育学》、吴寿章(2001)的《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等。这些研究成果的问世,正在为我国《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形成重要的积累。

附图

图3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

本文所列举的上述6个方面只是近年来我国运动训练理论研究的主要成果。我们应该而且可以期待,中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必将会伴随着中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一步步走向成熟,也会向世界运动训练学界贡献出更多新的科学理论。

【参考文献】

[1]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2]吴寿章.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3]王蒲.运动竞赛方法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4]梁慈民.论竞技体育的前沿技术[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5]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体育院校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6]徐本力等.运动训练学(体育函授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7]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词解[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9.

[8]宋继新.竞技教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9]周爱光.竞技运动异化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篇10

我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始建于1983年。20年来,伴随着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迅速提高,运动训练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方面,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出版了一系列运动训练学领域的研究性专著。曹景伟等(2001)把这些独具特色并有重要理论价值的研究进展称为运动训练学理论的“中国流”,主要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提出与建立、运动员选材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竞技能力的结构及其评价、博弈理论与制胜规律以及训练理论对训练实践的指导与服务等内容。本文则拟从6个方面进行阐述。

1运动训练学三层次理论体系的确立

人们在描述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的时候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不同的构架。从横向来看,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运动训练的原则、运动训练的内容、运动训练的方法、运动训练的安排、运动训练的负荷这样5个方面。而从纵向来看,可以解释为包含着一般训练学、项群训练学和专项训练学这样3个层次。适用所有的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称做“一般训练学”;适用于部分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理论,称做“项群训练学”;而适用一个运动专项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则被叫做“专项训练学”。构建这样一个三层次理论体系的关键在于项群训练学的提出和建立。

1984年,田麦久提出了建立“分类训练学”的构想。1987年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题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构思与命名》的论文。1990年在北京亚科会上发表了论文《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与应用》,1998年正式出版了《项群训练理论》专著。

2000年出版的《运动训练学》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中,把“项群训练理论”列为重要的一章,这表明项群训练理论已经得到训练学界的认可,达成共识。这一章里的第一节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总论,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及其科学意义、竞技运动项目的划分、分类及项群体系的构成和项群训练理论的应用三方面的内容;第二节则分别论述了依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所聚合的8个不同项群各自的竞技特点和训练方法。

项群训练理论问世十几年来,受到体育界的普遍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其中主要的理论进展包括:依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以及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

1.1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竞技运动项目的项群划分是建立项群理论体系的重要前提。1983年,田麦久首次提出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为标准进行项目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体能主导和技能主导的两大类的项群理论体系。近年来,田麦久吸取了谢亚龙、竺义功、徐本力等对项群的划分提出的不同看法中的合理思考,建立了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概念,依不同项目的竞技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拥有两种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类属。把射击、射箭等项目归属为技心能主导类项群,把各种球类项目和格斗类项目归属为技战能主导类项群(表1)。

这样一种划分,应该说,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不同项群所包含项目的竞技特点,会有更好地帮助,会使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解除若干不必要的束缚,更有利于我们准确地认识项目的竞技规律,从而确定对应的训练理论和方法。

1.2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经典的项群训练理论中,主要是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运动技术的动作特征和运动成绩的评定方法为3个分类标准建立起了3个主要的分类体系。而实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因为由于有着无穷个分类标准,项群体系的划分从理论上来讲也是有着无穷个的。所以在我们的研究过程当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新的项群体系,进行相应的研究。这里仅以几篇论文为例,如“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男单选手基本单元竞技过程的运行模式”,用“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这一名称,概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3个手持球拍进行比赛的项目。又如“陆上同场对抗性项目集体球类项目”的名称,就排除了水上、冰上的同场对抗性集体球类项目,只包括足、篮、手、曲4个项目了。总之,我们在实践的研究过程当中和我们在进行分析组织训练活动当中,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的需要,按照多种标准、多个维度组织相应的项群进行研究。

表1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的调整

原有项群名称调整后的项群名称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技心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同场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

1.3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面对3个层次的训练学理论体系,任何一个训练学命题,如训练的原则,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训练的负荷,训练的安排等等,都既可以在一般训练学层次进行研究,也可以在某一个项群和范畴内进行研究,还可以就一个专项的需要进行理论研究。

训练大周期的划分是否恰当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能不能使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周期性变化,适应于特定日程重大比赛的参赛需要。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特征是不同的,显然,其训练大周期的划分也应该有着明显的区别。而经典的马特维耶夫的周期学说的主体内容,是在体能主导类项目的训练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很少顾及到技能、技心能、技战能主导类项目的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变化和表现的特点。田麦久(2000)关注到这一问题,并专题研究了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他首先分析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和相应的指标,然后建立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评价体系,确立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培养途径,最后提出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表2)。

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看是否在比赛中能够表现出最佳的体能状态;体操、跳水这些项目主要是看成套动作的熟练稳定和流畅的连接;射击、射箭项目,主要是看运动员技术感觉的细腻度与心理状态的自控性;而各种对抗性项目,则主要是看技术是否合理、熟练,战术准备是否充分,战术运用是否多变而实效。不同的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表现的主要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训练大周期的结构就不应该是同样的,而应该各有其特点。这一研究为非体能主导类项

目运动员训练大周期的安排,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人们在项群层次上开展更多内容的专题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示例。

表2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

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安排的要点

体能主导类各项群1.专项化程度的变化;2.负荷强度与复

合量的变化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1.由单个动作到成套动作的完成过程;

2.有序地提高成套动作的成功率

技心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1.基本功训练,空射到实射的转换;2.

提高并力求完善定向的心理自控能力

技战能主导类个人对抗性项群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实战性

对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阵容选

技战能主导类集体对抗性项群配,组合训练及成队训练;3.实战性对

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4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项群训练理论被提出20年来,已经得到了体育界普遍的共识。而且,项群这一概念正日益广泛地被应用于体育工作、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健身、体育产业、体育管理等众多的领域。

2训练目标导向与控制作用的强化

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人的一切行为又都是为了实现其目的而展开和进行的,这是人们的一项共识。但是在我们的实践活动当中,又常常会被具体的微观事物所包围,而忘掉了为实现终极目的而做的努力。训练活动当中也是这样,如某教练员,训练课的初始目标是想让运动员很好地掌握一项技术,或改进一个动作细节。但运动员做得不好,教练员生气了,罚他再作50遍。运动员学习、掌握动作技术,本来应该是在神经系统、肌肉反应各个方面都处于良性反应的状态下、在很好的协调状态下才能够做好。这时,运动员已经疲劳了,动作也没做好,你还要罚他再做,什么时候能做好呢?运动员在疲劳的状态下即使勉强完成了动作,其动作质量也很难保证。教练员的这一要求是与其在这一堂训练课的初始目的不一致的。

所以,在2000版《运动训练学》教材中,特别强调训练目标对训练活动的导向和控制作用,专门列出一章谈“运动成绩与竞技能力”,而且,排在全书第三章这样显要的位置。发展竞技能力与提高运动成绩,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直接目的,运动员在训练中完成竞技能力的变化,并在比赛中力求使它变成相应的运动成绩,得到社会的承认。训练的所有内容、各种训练负荷、各式各样的训练安排,都是为了训练目标的实现。把训练目标问题置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会有利于人们强化训练目标的导向意识。

强调训练目标的导向和控制作用是竞技需要原则的体现。竞技需要原则本质上就是从实战出发的训练原则。训练是为了比赛,要从比赛的实战出发,紧紧围绕着目标的实现去组织训练活动,才能取得更好的训练效果。这样一个本来是很明确的基本认识,过去却没有得到必要的关注。此前各个版本的运动训练学教材,都没有把训练目标的重要价值给予更为充分的确认和强调。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的这一变化,则把训练目标的导向与控制作用鲜明地突显了出来。

3训练理论时空构架相对均衡的调节

训练理论的时空观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在时间、空间里运动。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包括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和训练的手段;运动训练的时间特征则包括训练的过程、训练的周期和训练的安排。

张英波(1998)“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的时空协同理论”的研究认为,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密切地协同和配合,是实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良性转移的必要条件。其结论之一为:“运动训练的内容与方法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空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过程是训练活动的时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的计划是时、空因素协同的组构,运动训练计划的实施则是时、空协同的具体操作。”这条结论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但却是从时空观这样一个视角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从时间、空间的关系和协同去理解运动训练活动的规律和要求。另外一条结论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中,时、空因素良性协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获得同样的转移效果只花费最短或者较短的时间,花费同样的时间可获得最大或者较大的转移效果。”显然,这两种协同的形式正是我们的训练活动所追求的目标。

附图

图1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时空协同的结构模式(引自张英波1998)

多年以来,在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研究中,人们常常偏重于对运动训练空间特征,即训练的内容和方法的研究,而却相对忽视了对于运动训练时间特征,即训练的过程、节奏和安排的研究。例如,在1990年版的教材里面,反映运动员运动训练空间特征的章节很多,而反应时间特征的章节很少。但在运动训练的具体活动当中,许多教练员都是按时间特征来考虑问题的。今天练什么,明天练什么,这个月练什么,下个月练什么,这是教练员组织训练活动重要的思维路线。因此,在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里面,把原来的“运动训练过程的结构组织与控制”这一章,分成了“运动员多年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年度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周课训练计划与实施”一共3章,加大了关于反映运动训练活动时间特征的内容和份量,使得运动训练时空特征的均衡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4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研究并建立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模型,是实施模式训练的重要工作环节。任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都是由其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这五种子能力所构成的,刘大庆、田麦久的研究,使得我们对这五种子能力的组合方式,亦即其结构特点有了更为全面的科学认识。

根本勇(日,1985)把经济学界的“木桶模型”引入了运动训练领域。一个盛水的木桶由若干木片所围成,用桶中所盛的水平面的高度表示运动员的总体竞技水平,各个木片的长度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即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的发展状况。由于各种子能力发展的程度不同,所以各个木片的长度也不相同。在这个模型中,木桶里能够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那些长木片所代表的优势子能力,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片所代表的劣势子能力,因为,长木片本来有可能围存的水会从这块最短的木片所造成的缺口流出去。因此,我们就要找出运动员竞技能力构成中最差的子能力,及时地予以相应的发展,藉以促进运动员总体竞技水平的提高。“木桶模型”表达的是一种对于平衡的追求,要求我们注意发展不同竞技能力之间的均衡性特征,通常称之为“补短”。

刘大庆的研究中发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各个子能力之间的不均衡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呈现着非衡结构,从哲学意义上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是绝对的。但其构成因素中某种素质或能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它高度发展的某种素质或能力所弥补或代偿,从而就使得总体的竞技能力保持在一个特定水平。例如,邓亚萍凶狠快速的技术风格对其较低的身高条件的补偿;朱建华出色的助跑起跳结合技术对其最大力量不足的补偿等等。

与“木桶模型”相对应,我们为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设计了新的模型,称之为“积木模型”。这个新的模型如同一个积木堆,由9个小积木块构成。绿、红、黄3种颜色各有3块。我们把这个积木堆的体积比做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绿、红、黄3种颜色的小积木块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如果从积木堆中去掉2块黄色的小积木,再用一块绿色的小积木和1块红色的小积木“补偿”到积木堆中,积木堆的体积,即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仍然保持不变。以此直观地展示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提示我们在运动训练过程中,注意充分发挥运动员优势能力的竞技价值,通常称之为“扬长”。

“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分别从不同的视角观察竞技能力的结构特征,用不同的图象展示竞技能力结构中各子能力之间的不同联系。两个模型各适用于不同的运动员,或同一个运动员不同的训练阶段。所以说,“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和表述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构成状态,我们把它们叫做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图2)。

附图

图2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5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科学定义的给出

在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中,基本概念的选定及其科学定义的给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建设,但多年来我国运动训练学界还没有系统地进行这一工作,许多概念的定义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缺陷。田麦久等16名运动训练学者(1999)对运动训练学的常用概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选出190个词条作为基本概念,并分别编写了释文。

我们注意到,此前的同事们在解释这些概念时出现最多的逻辑错误有两个。一是将概念归于不恰当的类属,二是提出了不应有的理想期望。前者如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后者如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

一切人类的行为都可以归为一种活动过程,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也不应说是错误,但不准确,类属过大。而如果将其归结为一种“体育活动”,则明确得多,准确得多。

“比赛战术”这个概念本身并没有特定的倾向性。有正确的比赛战术,也有错误的比赛战术;有实战效果很好的比赛战术,也有实战效果不好的比赛战术;有成功的比赛战术,也有不成功的比赛战术,或者失败的比赛战术。而如果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做不到“充分发挥己方特长,限制对方特长”,所采取的计谋和行动不够“合理有效”,那就不是“运动战术”了,这显然有悖于运动训练的实践和运动竞赛的现实。这一证伪的结果告诉我们,原有的定义违背了对此类概念应“中性定义”的原则。我们把它改成“为战胜对手或为取得预期的比赛结果而采取的计谋与行动”,定义本身不被附加任何倾向,就具备了普遍的适用性。

《词解》的作者对大约1/3的词条作了如同上述的修订,同时为过去未见定义的近半数的词条给出了全新的定义。从而完成了对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体系的一次重要的基本定义的规范化工作。

6运动训练学理论向竞技体育学理论的扩展

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也在逐渐地向竞技体育学的理论扩展。竞技体育的主体活动是运动员的培养、训练及参赛的过程,沿着这一轨迹进行思考和设计,竞技体育学应该包含着运动员选材学、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竞赛学以及贯彻始终的竞技体育管理学,这4个学科应该说是构成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图3)。

在运动选材学方面,我们国家已经陆续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专著。国家体委科教司于1983年出版了《优秀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论文汇编》;赵斌(1989)、谢燕群(1990)、刘献武(1991)、曾凡辉等(1992)、钟添发等(1995)陆续出版了有关运动员选材的若干专著。我国有组织的运动员选材工作的普及程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许多项目运动员选材工作科学监控工作也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运动竞赛学方面,有刘建和(1990)的《运动竞赛学》和富(1990)的《运动竞赛方法学》朱章玲等(1995)的《运动竞赛学》和王蒲(2001)的《运动竞赛方法研究》等。竞技体育管理学领域有关的理论专著中,比较有力度的有周爱光(1999)的《竞技运动异化论》,宋继新(1999)的《竞技教育学》、吴寿章(2001)的《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等。这些研究成果的问世,正在为我国《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形成重要的积累。

附图

图3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

本文所列举的上述6个方面只是近年来我国运动训练理论研究的主要成果。我们应该而且可以期待,中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必将会伴随着中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一步步走向成熟,也会向世界运动训练学界贡献出更多新的科学理论。

【参考文献】

[1]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2]吴寿章.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3]王蒲.运动竞赛方法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4]梁慈民.论竞技体育的前沿技术[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5]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体育院校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6]徐本力等.运动训练学(体育函授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7]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词解[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9.

[8]宋继新.竞技教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9]周爱光.竞技运动异化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篇11

关键词 体育 竞技运动 健康

体育是训练运动员提高成绩、夺锦标;还是普通市民、学生参与的健身锻炼,哪个代表体育的本质,这将影响到体育开展的方向和普及的效果。讨论体育的本质,明确体育的目标是很关键的问题。本文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意在了解体育的重心是“健康第一”的思想。

一、何为体育

体育(PhysicalEducation)是什么?如何来进行其含义的解释?近代体育传入中国之初,学堂中的体育是“身体的教育”,是增强学生体质,传授体育知识、技能的教育过程。随着体育内容的不断丰富,涉及领域的扩大。到20世纪体育的涵义出现了“广义”与“狭义”二重理解论。“广义”体育包括体育教育、竞技运动和群众体育。到21世纪体育的视野更开阔了,从健身的角度,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达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目的的保健活动。从教育的角度,体育是增强受教育者体质,传授相关知识、技术、技能的教学过程。从文化欣赏的角度,体育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较量和表演,是极具魅力的闲暇观赏。从经济的角度,体育是容量巨大的文化消费活动,是潜力最大的文化市场。从政治的角度,体育是通过比赛的胜利来展示国家或地区实力的舞台,是提高政治声望振奋民族精神的载体。

二、何为竞技运动

1989年版《体育概论》对“竞技运动”定义如下:“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人体在体格、体能和心理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力,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运动训练学》定义:“竞技体育又称为竞技运动,是我国社会主义体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在全面发展身体,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个体或群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潜力的基础上,以攀登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成绩为主要目的一种运动活动过程。”从竞技运动源于游戏这个角度,则认为“竞技运动是一种具有规则性、竞争性、挑战性、娱乐性和不确定性的身体活动。”它明确了竞技运动的属概念是“身体活动”,明确地与属于“教育”的体育区别开来,显示了竞技运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即通过竞争显示差异,发挥最大潜力战胜对方。

三、体育与竞技运动的差异是在于受健康需求的制约

体育与竞技运动,哪个对人体健康更有益?竞技运动作为一种为了丰富人们生活锻炼手段,在我们的生活中得到了响应,形成了体育锻炼与竞技运动相结合的体育锻炼模式。但体育活动与竞技运动是两种不同的结构和目的的活动,具有不同的差异性,两者各成体系,不能代替,也不能混一体的。

(一)竞技运动需要的健壮不能代表体育

竞技运动具有体育活动的外部特征――身体活动,但没有增进身心健康之目的。在体育与竞技运动结合后形式混乱,难辨目的性。从我国体育院系传授的体育课程可以看出,开设课程传授内容中竞技运动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运动训练学,二是运动竞赛科学。两者都强调了产生的附带品―健壮,是竞技运动职业的需要,并非竞技运动的本质。但是运动员和普通市民,参与运动的外部形式是增强体质,前者极限追求,是以职业目标为基础需要。后者是提高生活质量而增强体质。因此,竞技运动不能作为体育的本质提倡它的增强体质的功效。当体育引入竞技运动作为增强体质的手段之时,就要抛开其训练式和明显的竞赛性,这样才能明确目标达到增进身心健康。

(二)健康不可追求强化体能

强化体能伴随而来的问题是伤病,它几乎在强化与运用过程中为同步概率。有多大的消耗就可产生相应疲劳,极限的边缘与伤病近在咫尺。任何一种健康,公认之点是无伤病,体能与健康有联系也有区别,两者与普通健身者结合在一起时是体魄强健,对疾病有较高的抵抗力,对外部刺激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应付一般日常活动且有朝气,表现出的是健康状态。当与职业特点相结合时两者相悖处甚多,职业特点强化体能结果,铅球运动员一肩高一肩低,排球运动员手臂x形,这些是非正常健康标志的东西。因此体能在范围之内是一种健康的代言标志,范围之外也许成为健康的异化者。

四、结束语

任何一种健康目的的体育形式都不应过分强调竞技性和为竞技目的而采用的训练方式,竞技运动迎合少部分体质优越者以优胜为目的,使运动员体质健壮。体育要求的直接目地是对健康的追求,非竞技性项目研发,增进健康的一切手段都应是体育的内容,还体育一个真实的追求。

参考文献:

[1] 李力研.野蛮的文明.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

[2] 熊晓玉.体育概念之探讨.武汉: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9(1).

[3] 王健.马骥.对体育概念的逻弊攀思考.上海: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0(2).

[4] 侯晋龙.学校体育如何在素质教育层面走向成熟[J].体育与科技.1999.4.

篇12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5-0001-06

对于任何一个学科而言,围绕构造学科理论体系的元概念展开长期、激烈论争是极为常见之事。其实,概念之争并非“文字游戏”那么简单,概念定位上的任何一个细微差异,最后导致的必然是理论领域的巨大范式分野,因此,对有一定学术见解的学派而言,围绕学科的元理论、元概念,坚持己见,据理力争,不肯丝毫让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王学锋先生是真义体育的忠实拥护者,始终坚持体育是增强体质的教育,认为体育与竞技具有质的区别。近年来更是频频撰文表达对真义体育的支持、对大体育的否定。《体育界的语言和思维问题》、《走进体育语言――对体育与竞技思维混乱问题的认识》、《划界与批判――论体育概念研究中的主体性思维结构问题》、《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的哲学思考》等一系列文章便是从思维差异的角度来解读真义体育的“真”,大体育的“伪”。通过这一系列文章,王先生表达了这样几个基本观点:其一,大体育与真义体育的分歧其本质是主体思维结构方面的,是由于二者在不同的价值领域中来探讨体育概念问题所造成的。真义体育讲分析、重逻辑和正的方法,主张研究体育概念应从科学认知价值领域用“可以言说”的准确语言来探讨解决体育概念问题,强调体育概念术语的规范化与科学化;而与其对峙的大体育观讲综合,重直觉和负的方法,主张探讨体育概念应从美学和伦理价值领域,用一种国人所喜爱的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语言来探讨体育概念,强调体育概念的整体性和本土化。其二,身体教育在于求“真”、竞技运动在于求“善”,二者分属于不同的价值领域,求“真”的真义体育秉持的是科学理性精神;求“善”的竞技运动依托的是个体自由精神。事实上,王先生表达的这两个学术观点是成互为因果关系的,前者提出了真义体育与大体育的思维差异;后者则是通过证明真义体育“求真不为善”、竞技运动“向善不求真”来佐证大体育与真义体育的思维本质差异。前者提出问题,后者解答问题,前后一以贯之。对于王先生求身体教育之真的精神,我们表示由衷的敬佩。通过援引哲学原理,将体育元问题深化到本体论、认识论高度,对解决当前体育理论界术语使用混乱现象将是有所裨益的。并且将真、善、科学、自由等引入到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的关系说明中来,也是颇具理论深度与新意的。尽管对于王先生论证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的过程我们仍然存有不少疑问,但对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这一结论我们还是赞成的;至于其更进一步将真、善机械分割,将竞技运动扫出“真”的领域,提出竞技运动不具有科学认识价值,则是我们完全不能认同的。

难道身体教育只能求“真”不能向“善”?竞技运动只能向“善”不能求“真”?

1 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的证成逻辑

到底身体教育、竞技运动在价值领域应该各自对应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暂且搁置,先回顾一下王先生论证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的过程。

第一,身体教育求“真”的证明。对于身体教育求“真”这一命题的证明,王先生是分3步走的:首先,基于身体教育的起源与科学理性产生同步,推导出身体教育先天就具备科学性。身体教育最早出现在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著作《爱弥儿》中。卢梭生活的时代,正是科学理性得到释放的年代。为了实现社会平等,造就一个契约社会,卢梭将爱弥儿视为虚拟的改造对象,遵循自然规律与秩序对其赢弱的身体实行身体改造,拟从消除人的自然差异人手来消除人的社会差异。对于长期游离于宗教统治的法国社会而言,人一直都是上帝的臣民,人的生老病死,上帝自有安排,同时,身体作为欲望产生的机体,对于人接近上帝起到了阻碍作用,因而,应当予以压制。压制欲望、压制身体一直构成宗教社会的主体特征之一;文艺复兴以来,人的觉醒、理性的复苏无疑对传统的宗教统治造成了致命的打击。身体、身体的欲望从上帝手中解放出来,这无疑有科学理性的一份功劳。所以,体育从一开始产生就具有科学性,它是科学理性精神的产物。其次,身体教育的对象――剥离了心灵后的物质身体是科学能够认知与改造的对象,物质身体具有客观性,因而围绕身体所展开的身体教育自然具备客观科学性。因为人的身体(剥离了心灵的身体)是物质性的东西,是经验能够感觉到的对象的现象界,是自然的一部分,身体的生长发育成熟衰老具有自然的必然性,是有规律、有秩序的,更为重要的是,身体的这一自然规律和秩序是人能够认识的。按照自然因果律的法则去实施健身教育,既是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教育,也将是科学的教育。最后,身体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被赋予了科学性――身体教育是科学的教育。凡教育,必然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规律运用一定的教育媒介对受教育者实行教育。教育既是完善人的过程,也是追求真理的过程,还是形成科学的过程。身体教育是以exercise为主要手段来实现身体教育目的的,而exercise正是一种符合自然规律性和普遍必然性的运动,是一种科学性的运动。显然,从手段来看,身体教育也是富含科学性的。通过溯源身体教育的起源、关联身体教育与教育、解析身体教育的手段与途径,身体教育的科学属性得以证成。

第二,竞技运动向善的证明。先将竞技运动排除出“真”的领域,而后另为竞技运动寻找一个委身之所――善域。如何将竞技运动扫出“真”域?依据康德的哲学理论“自由和道德问题,只具有实践意义,不具有认识论意义”。如果,竞技运动能够与自由扯上关系,依据康德理论,不就能够轻而易举的将竞技运动扫出真域了吗?因此,欲证明竞技运动向善,首先必须证明竞技运动与自由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通过回溯竞技运动的发展史,可以发现游戏竟是竞技运动的原始形态,而正好有论者将游戏的本质界定为自由,于是,通过勾连游戏与竞技运动,继而抽取自由本质,也就能够实现对竞技运动求真的否定。另外,王先生还以能否对身体产生普遍必然性影响来评判“科学”与“自由”。能够对身体产生普遍必然性影响的身体活动即是“科学”的活动,不能产生普遍必然性影响的身体活动只能是“自由”的活动。竞技运动这种不确定性的身体活动虽然是我们可以感觉到的,但是它却不能对身体实质产生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影响,所以它不是“科学”,只能是“自由”。既是自由的活动,竞技运动必然不属于“真”的认识范畴,也就可以将其从“真”的领域清除出去。如何将竞技运动安放到“善”域?既然竞技运动求的不是真,而是自由,依据康德理论,自由属于道德范畴,竞技运动归位于善

的领域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

2 对身体教育求真与竞技运动向善证明过程的几点质疑

应当承认,直观王先生提出的“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两个命题是具有一定的经验合理性的。身体教育必然可以求真,竞技运动也一定可以向善。然而,王先生的用意并不在于表述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而是想进一步得出身体教育求真不向善、竞技运动向善不求真的结论,以实现分离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的目的。由于带有先入为主的“分裂”的意图,且秉持的是真、善机械分割不可统一的价值观,使得论证的过程及研究结果难免存在偏颇。

第一,关于价值取向问题。无论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还是社会科学研究,都要求研究者采取一种中立的立场来开展研究。任何先入为主、预先怀揣观点所进行的研究,必然使得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受到研究者立场的左右,最终使得研究结果失真。事实上,在证明竞技运动不具有认识价值、只具有伦理意义的过程中,研究者是带有明显的主观偏见的,突出表现为将真、善截然的机械分割,人为的将真义体育与大体育对立。正像其所宣称的:在中国体育界,我们可以说,你不赞成真义体育观,你就赞成sport大体育观。既是一个坚定的真义体育观持有者,在论证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的差异时,就必然会把研究假设当成研究结论,必然带着差异看问题,带着差异找差异,使得差异逻辑处于事实差异之前。关于大体育与真义体育的分歧,事实上是由视角不同所导致的,并非是绝对性的事实差异。如有论者所评论的:不变的体育术语与其所指向的变化的体育实践之矛盾的外部表现形式,是体育术语与体育实践的矛盾引发真义体育观与大体育观的争论。依我们看,真义体育观站在身体教育的内部仰看不同身体文化形态,强调的是身体教育与不同身体文化形态的差异;而大体育观从实践工作的角度强调各种身体文化的共性与融合,二者看待问题的角度是不相同的。如果能够取消成见、统一范式,二者是完全可以实现互补的。

第二,关于理论引用问题。研究者常常引用已有的学术观点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这对于增加学术观点的说服力显然是有益的。但引用观点并非是无原则的引用,只有权威观点或者经过长期实践,获得较多人认可的观点才具有较高的引用价值。如果以尚存争议的理论观点来支撑自己的研究,其研究的科学性是会受到质疑的。这是理论引用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引用理论过程中,必须客观、完整地尊重引文的原始含义,既不能肢解含义,也不能发挥性解读。对身体教育求真的证明,本具有较多科学素材,王先生偏偏采用大陆理性主义者笛卡尔的二元论思想。用哲学来证成科学,实不可行,强而为之,也只能是画蛇添足罢了。笛卡尔作为近代哲学的奠基者,由其发展的认识论、方法论为日后的西方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思故我在”所确立的主体性原则,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具有科学理性的精神并非就是科学的。笛卡尔的整个理论体系是构建在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的,第一原理“我思故我在”的挺立是借助了上帝之手的,笛氏的理论作为哲学思辨的对象尚可,作为科学证明的理论则是不太恰当的。欲证明身体教育的科学性,不能依靠哲学理论,只能通过经验的实证方法。并且,笛卡尔的物质观是机械的,物体只是一个死的客体,身体作为人的物质组成部分怎么能附会成死的客体了?难道身体教育仅仅是围绕一个抽空了思想意识的“死”的躯体的教育吗?这显然也是不恰当的。另外,物质的广延是指物质实体的无限可分,并非王先生误解的范围广泛。

第三,关于方法选择问题。在体育研究中,归纳法与演绎法是较为常用的两种方法。归纳法通常会受到演绎法偏好研究者“以偏概全”的攻击。演绎法通常会受到归纳法偏好者“丐词”魔术、“同义反复”,或是“第一原理”错误的诘难。正因为归纳法与演绎法各有优劣,具体的研究中通常要综合使用二法,扬长避短,实现互补;偏取一方,难免有所遗漏。在对竞技运动伦理性的证明过程中,王先生采用的是演绎法,其技术路线为:依据康德理论,凡以自由为本质属性的问题必不是认识问题,只是伦理问题,脱胎于游戏的竞技运动具有与游戏等同的自由本质,因此,竞技运动必然也是一个求善求美的伦理问题,不具备认识价值。事实上,在论证竞技运动伦理属性的整个过程中,王先生的演绎基点、逻辑都是有问题的。首先,将问题的两面性绝对为一面,过分强调竞技运动向善的一面,否定求真的一面是有失公允的,竞技运动既求真,也向善。其次,过分迷信康德的哲学理论,认为:要真正深刻理解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的哲学含义,我们就不得不从最艰涩、最深奥、最富于思辨气息的康德哲学人手,在“真”与“善”两个领域确定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的各自价值。相反,那种不想在康德哲学上花费精力而打算直接掌握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哲学内涵的企图是十分幼稚的,其结果也必然是肤浅的。康德在调和唯理论与经验论上做了一些努力,但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其理论的适用范围也当有所限定的。最后,纵使如有论者所言“游戏的本质为自由”,也不能以此推断出竞技运动的本质为自由。竞技运动虽然与游戏具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毕竟二者非同质体。非同质体,本质必然是相异的。显然,王先生也发现了这一问题。为解决这一矛盾,他将竞技运动对游戏本质――自由的迷失,归结为竞技运动的功利化发展的结果,是功利掩盖了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当自由不能成为竞技运动向善的理由时,王先生不得不重新选择“第一原理”。最后寻觅到了“竞技运动是一种具有规则性、娱乐性、竞争性和不确定性的身体活动”这一理论表述,在他那里,竞技运动“不确定性”被创造性解读为不能对身体实质产生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影响,进而指出,竞技运动这种不确定性的身体活动虽然是我们可以感觉到的,但是它却不能对身体实质产生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影响,所以它不是“科学”,只能是“自由”。依靠这种演绎逻辑,才使得竞技运动与自由挂上了勾,最后得出竞技运动向善不求真,只具有伦理价值不具有认识意义的结论。

第四,关于结论得出问题。王先生虽论证了身体教育求真,但并没有证明身体教育不向善,也就不能得出身体教育求真不向善的结论;同样,理想化的高水平的竞技运动虽是追求比赛结果的不可预定,但仅此并不能得出竞技运动不具有科学认识价值的结论;另外,认为竞技运动对身体不能产生普遍、必然影响的结论也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得出竞技运动只向善不求真的结论是没有可信度的。

3 竞技运动向善也求真,身体教育求真也向善

3.1关于真与善

论及竞技运动、身体教育向善求真之类的问题前,我们首先得明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事实上,关于什么是真与什么是善,长期以来也是争论不断、难以定论的问题。尽管有论者将真、善分列于不同的领域:一者为认识领域;一者为意志领域;并强调前者为经验界之事实,后者为先验界的范畴。但我们不难

从真――主体认识与客体相符合以及善――人们的行为与主体利益相符合的规定中看出,无论是真,还是善,均是一种主客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真,极端而论,可以是纯粹不沾染人主观意识的物质世界,在海德格尔眼中,真即是存在本身,即存在的去蔽与无蔽状态一。客观存在的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这种真是如何进入人的思维结构的呢?还得依靠主观的认识结构、认识形式。只有人的经验范畴内可以把握到的客观物质世界才是真。显然,与海德格尔观点不同,康德将真归结为物和知的符合。依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不单物质,人类社会、人类历史也是有真可言的;真,在历史唯物论里,被解读为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人正是通过实践,才获得了对物质世界、人类社会历史客观真理的把握。可见,真,无非是在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表现出来的客观事物自身的客观规律性、客观条件性、客观结果性等,它表征着社会和事物发展的物质生活过程。

如果说真还可以还原成纯粹的物质,剥离人的主观因素,脱离主体;善则必须与主体勾连才具有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善,必然是主观的一种评价。真是合规律性,善则是合目的性。冯友兰认为:所谓善恶,即是所谓好坏。施太格缪勒也说:肯定的价值的承担者,就是善…。因此,对个人而言,所谓善,就是客体的事实属性对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的效用性;对社会而言,善即是客体的事实属性对社会需要、欲望、目的的效用性。对于个体、社会具有正价值的事物均可谓善。从认识论来看,经验范围内的客体世界,由于其纯粹的对象性,是可以通过一定的认识形式,为人们所把握的,通过人类的“文本”重叠客观“世界”。其实,真也好、善也好;认知问题也好、意志问题也好;物质也好、自由也好,必然都是主体与客观的相互作用与反映,它们完全可以通过主体与客体实现统一的。

事实上,真、善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存有以下4种观点(哲学中,一般将真、善、美三者并论):一是机械分割说。持此说者认为,科学探索真,道德研究善,艺术追求美,真、善、美分别是各种专业考察的不同现象,彼此不相干。二是部分相通说。或强调真与美的统一或重视美与善的统一,但认为真、善、美之间,只能部分相通,三者难统一。三是完全混同说。持此说者认为,真即是善,善即是美,美即是真,真、善、美之间,彼此可取代,完全无差别。四是玄虚说。持此说者认为,真、善、美及其相互统一,只是空虚渺茫的意境,即主张真、善、美三者应当统一,又缺乏使这三者统一的科学论证和现实措施。对于第一种观点,认为真、善截然各异,显然是片面的。第四种观点将真、善完全混同、玄虚说,也是不恰当的。应当看到,真与善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二者在某种状态下能够实现相互转化。一事一物,既可以以真的标准认识,也可以按善的标准评价。王学锋先生正是基于第一种观点,片面地强调了身体教育求真、竞技运动向善,没有看到真与善的相互转化,没有看到竞技运动、身体教育既可求真也能向善。

3.2身体教育求真也向善

身体教育是求真还是向善?实际上这是一个关涉到身体教育目的与功能的问题。尽管理论界对于身体教育的目的仍有着不同见解,但可以明确的是,身体教育的目的绝非单一的,必定是有着多层向度的目标体系。周登嵩认为:对新的体育课程而言的体育教学活动,应该围绕下列目标展开:第一,增强体质,掌握和应用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第二,培养积极参与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第三,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表现出人际交往的能力与合作精神;第四,提高对个人健康和群体健康的责任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第五,发扬体育精神,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开朗的生活态度。教育部2002年8月12日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确立了高等学校身体教育的5个学习目标:运动参与目标、运动技能目标、身体健康目标、心理健康目标、社会适应目标。可见,身体教育并非简单的改造体质的过程,而是一个以身心一体的人为教育对象的,寓知识、技能、情感、社会适应、身体锻炼等多层目标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主要门类,身体教育必然具备与其他教育门类等同的特征――具有独特的知识结构与体系;同时,身体教育还具有自己个性的特征――既是知识性的学科,也是实践性的学科;既有个体的目标,也有社会的目标;既是知识学习的主体,也是知识实践的主体。当然,身体教育区别于其他学科,其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关涉人的身体实践知识、能力的获得与运用的科学。

在身体教育的诸多目标中,有些是求真的,它们指向的是知识认知领域;有些则是向善的,指向的是人的实践能力。

身体教育的真,关涉的是身体教育是什么?显然,身体教育是通过人类长期的实践所积累起来的身体实践能力获得与运用经验的升华,是以基本概念、基本判断、基本原理为表现形式的知识体系,是有关身体活动的自然性规律与社会性规律,以及身体活动与人体健康、情感体验、技能获取、社会适应等的关系。如王道俊先生所述:体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即是使学生逐步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技巧,并在符合科学规律的基础上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可见体育的真从某个层面来说指向的就是身体教育的客观知识、客观规律。当然这些已有的有关身体教育是什么的知识体系能够通过人的认知结构,内化到人的观念系统中去。其后,身体教育的真才表现为人们运用身体教育知识所展开的身体实践。身体教育的身体实践必然是发生在一个客观的社会关系、历史场景中的社会事件,定然受到时间、空间、社会场域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因而,身体教育的真通过人的主体实践得以生动活泼地展现,这种关联时空的具体化行为定然以客观的形式记录下来,记录既可以记录于人的身体之上,还可以记录于身体之外。

如果说身体教育求真,求的是客观的身体知识,求的是知识之上的客观实践的身体痕迹;那么,身体教育的向善则是表现为求真之上,人所获得的一种摆脱有限制约的无限向度。人作为自然与社会的综合体,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由完善到超越完善是一个逐渐从个体走向群体,由自然走进社会的多向度的复杂进程。人的肉体固然是物质的,它赋予了人的自然有限性;而人的心灵则是自由的,他给予人无限的超越可能。身体教育向善,一方面表现为人在已有身体规律之上的能动选择,使客体契合主体的理性诉求,客体不断主体化(对于这一点,连王学锋先生自己都不否定,在论及什么才能作为体育的手段时,他同样是以“合目的性”为价值标杆的――只有那些合目的性(强身健体)的身体活动,才能作为体育手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人对于客体规约的自觉性超越,不断将生命的境界拔高,将生命的主体性特征扩充到客体难以规限的无限向度,从而使人在必然性中获得解放。因而,身体教育向善所表达的是身体教育知识、技术如

何服务于人,使人完善,不断使人由个体走向群体、由自然走向社会、由有限走向无限的超越过程。

3.3竞技运动向善也求真

尽管有人仍然坚持竞技运动与身体教育是旨趣各异的两类不同事物,我们仍然希望将二者统一到一个可以对话的空间来。依我们看,身体教育是身体对身体实践知识与能力的习得,而竞技运动则是在身体教育过程之上的一种身体性的自我实践,二者都是以身体为载体的人的存在方式的表现途径,不过一个是“体”,另一个则是“体”的“用”;身体教育使得主体的人获得了身体实践的能力,竞技运动使得人能够将身体的实践能力外显于世界。可见,身体的实践能力来自于身体教育。通过身体教育,受教育者获得了与身体实践相关的知识与技能,获得了身体实践的能力。但此时,知识与技能的意义仅体现于个体的层面,教育的身体仍然没有社会化,如何将个体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竞技运动是一个有效的拓展途径,通过竞技运动,经过身体教育的个体的身体被置于一定的社会场域之中,在身体技能展示为纽带的链接中,群体的意义产生了,实践的客观性涌现了,人的主体性地位也获得了。需要强调的是,以竞技运动为载体的身体实践活动,并不是一个随意的自由过程,其实践的自由度受到了身体教育程度的规限,也就是说,通过身体教育所解放的身体能力越多,在竞技运动的身体实践中,身体实践的自由度就越大。身体技能的自由实践是建构于身体机能的必然性规律之上的。之所以将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做一个紧密的关联,是为了表明,身体教育并非单一的体质教育过程,它应是一种自然身体之上,蕴含了社会含义的人的育化的实践教育;而竞技运动也并非举目皆是的工具化的赚钱仪式,而是一种契合了社会需求,人的主体能动的实践表现形式。身体教育与竞技运动统一于身体的实践之中。

篇13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摘要】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思考和思维最基本的单位是概念,人是通过一个一个概念来思考问题的,有时候可能是不自觉的,但是大脑肯定是经过这一个过程的。所以在研究每一个领域时必须首先要做的是弄清楚该问题的概念,体育当然也是如此。

【关键词】概念体育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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