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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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维持治疗的患者现在一般是社会的底层,文化素质一般为初中,与家人之间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这些患者心理方面也都存在问题。主要有:
1 仇视社会
现阶段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以下简称:美沙酮门诊)的患者一般于1990年后开始吸毒的,在那个年代他们均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只是因为一时的好奇、空虚、无聊染上了毒瘾,导致现在倾家荡产、穷困潦倒,他们从来没有从自身找过原因,将一切责任推向了社会。"如果没有我也不会成这样"。
2 焦虑、抑郁、自卑
2.1海洛因成瘾者由于吸食后无法戒断,正常的生活规律已经严重破坏,每天为而奔波,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再加上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使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参加美沙酮治疗后也无法立即摆脱对其自身的困扰,就产生了焦虑情绪。
2.2 海洛因成瘾者85%以上为静脉注射,90%以上为丙肝抗体阳性,由于家庭成员缺乏相关知识,对患者避而远之,就导致了患者的自卑。
2.3患者参加治疗康复后普遍存在想就业而无就业途径,有的没有经济来源,有的患者家庭有多人吸毒,无法支持长期的维持治疗费用,对患者均形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由于没有工作,长期吸毒导致生活懒惰,有的患者人格缺陷,没有愉、充实感,自卑、自责。
3 急躁
3.1随着生物医学和心理学的研究的不断深入,吸毒已被证明是一种极易复发的慢性脑部疾病。对吸毒者的治疗是长期的和困难的,并常常会出现反复。他们的防御系统薄弱,应对挫折的能力很差,缺乏承受环境压力的能力,遇到事情就会急躁,发脾气。
3.2患者对美沙酮维持治疗缺乏认识,错误地认为美沙酮治疗是一种根治疗法,并且无法保证服用美沙酮药物的持续性,刚接受治疗就急着戒断美沙酮。
4 烦不了
患者因为反复戒毒、吸毒,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稍有不顺就激动,认为"我是吸毒的,我有病,连公安都管不了我,对我没辙,你能把我咋样"。
5 对策
5.1指导患者合理服用美沙酮药物:在患者患者入组前应明确告知,药物维持治疗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过程,它不是用来戒毒的而是维持治疗,服用后不会因为海洛因的戒断而产生身体上的不适。开始使用美沙酮药物并逐渐调整至稳定状态通常需要15~30d,首次服药剂量根据患者吸食海洛因的剂量来定,一般小于40mg,以后根据患者的海洛因成瘾的戒断症状或患者自身感觉决定是否加量5~10mg/次,直到患者的戒断症状得到控制,自身感觉舒适为止。
5.2通过宣传册、宣传栏等告知患者药物维持治疗的相关知识和的危害,宣传安全服药意识,提醒患者在治疗期间谨慎服药,禁止饮酒、吸毒等行为,降低治疗风险。
5.3采用患者能够接受的沟通方式,了解其抑郁、自卑的原因,通过行为干预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患者对的抗拒心理,逐步引导患者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
5.4为患者极其家庭成员进行健康宣教,告知丙型肝炎、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经血液、体液、母婴垂直传播,切断传播途径是关键。指导患者和家属在日常生活中消毒隔离的方法,平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别是不能与他人或自己共用针具。并且美沙酮门诊每年为患者免费进行一次血液检查,主要检查项目为艾滋病病毒抗体、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和肝功能,帮助患者和家属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
5.5门诊通过各种方式为患者家属普及美沙酮维持治疗相关知识,让他们对患者有更近一步的了解,帮助患者与家属进行沟通,使其家庭关系得以改善,让患者能够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属也可以起到一个支持和督促患者服用美沙酮的作用,防止其偷吸,提高治疗的依从性。
关键词 :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个案;特点
基金项目:广州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14年社区教育重点项目“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项目编号:2014SQJY04)
作者简介:杜君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社区教育研究中心、市民学习指导中心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成人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5)04-0073-04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办学模式
当前学术界关于“办学模式”的理解存在诸多分歧,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张春梅在硕士学位论文中,将办学模式看成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对教育活动是有规范化意义的,能使教育活动中各要素的配置最优化的一种结构体系或程式。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理解办学模式,前者着眼于国家和地区,后者聚焦于某所学校。并且,提出办学模式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示范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征。[1]郭景扬教授认为,办学模式的内涵是指学校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管理思想指导下,通过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抽象概括而成的,为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的,有效的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管理的艺术结构及其操作程序。[2]各位学者由于研究立场、视角的差异,致使该概念存在理解差异,要彻底明辨该概念需要运用分析综合的研究方法。
“办学模式”从字面上可拆分为“办学”和“模式”两个词语。“办学”一词在《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创设、兴办、管理学校,可知“办学”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1)创办过程,即从无到有的新建过程;(2)经办过程,即从有到优的科学管理与良性运作的过程。办学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综合系统,包括经费筹措、师资选聘、考试招生、教学科研、后勤保障和就业指导等多方面内容。“模式”一词在我国是由著名社会学家最先提出的。1984年,他在考察苏南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后提出了“苏南模式”的概念,1986年,在考察温州后,进一步明确提出:模式就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色的发展路子。[2]赵庆典认为,“模式”一般应具备三个要素,即事物(或客体)的规范或标准、事物现象(包括思维现象)的抽象、人们可以学以致用(包括研究所用)。[3]饶坤罗认为,“模式”就其外延来讲,就是指有特色的发展路子或发展范式;就其内涵而言,应是理论化、标准化、定型化的型式及其内在运作机制。[2]
依据上述分析,综合各家观点,可将“办学模式”界定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以一定的办学理念为指导思想,为实现预定的办学目标,对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供借鉴的规范化特色化的发展样式。
(二)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社区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职业院校能够以社会化开放化作为指导性的办学理念,为实现民富区强的办学目标,将办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结构形态与运行机制进行抽象概括而形成的规范化特色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样式。
二、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个案研究——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为例
(一)办学路径
一个学校的发展路径就是一个学校发展历程中所经历的道路,这条路径由一些关键事件连接。研究一个学校的发展路径有助于从历史中找出学校办学的机制构成,把握学校未来发展方向。
1.初成阶段。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前身是上海市闸北区业余大学,作为地区性的成人高校,只有服务社区依靠社区,才能生存发展。为适应这种趋势,学校在1992年就成立了社区教育工作机构,当时称为“区服务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开展为社区服务工作,参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2000年,学校转型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后,重心偏向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但是,学院领导仍然清醒地认为,学院既是高等职业学校,又是所在地区的社区学院,不应该游离于社区的文化孤岛,而应主动与社区架设桥梁,致力于社区问题的解决。
2.核心发展阶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同时,附设成人高等教育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海电视大学闸北分校。2002年,学院与闸北区社区紧密关联起来,专门成立了为社区服务的部门——闸北区社区教育研究中心和市民学习指导中心(简称“两中心”)。该部门作为学院下属部门之一,服从学院和闸北区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办公室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为:(1)承担沟通学院内部与外部,为区提供社区教育指导与服务的职责,承担社区教育理论研究,为闸北区提供政府决策咨询;(2)承担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3)指导服务闸北区社区学校内涵建设;(4)作为全区社区教育信息资源库,即代表学院发挥社区教育龙头作用,发挥社区教育研究站、指导站、信息站、服务站等功能。2005年12月,学院召开以“社区发展与高职教育”为题的学生专题研讨会。“两中心”在学院领导下,为社区教育工作的探索研究、信息沟通、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3.全面发展阶段。学院在发展职业教育的同时,注重辐射周边服务社区,结合社区特色,使得其在上海市乃至全国的社区教育服务方面表现突出。2008年,闸北区被评为全国首批社区教育示范区。可以说,学院在服务社区的理念及实践上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学生积极参加特奥会、世博会志愿者,学院团委组织敬老爱老、学雷锋活动,维护和促进区域发展。这一阶段,学院实现了从单一的场地开放到办班开课,从孤立服务到与社会公益机构、基层政府等合作的完美过度。2014年,学院在院内成立闸北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旨在整合学院各系部优势力量集中为区服务。学院在各个方面尽高职所有、为社区所需,学院服务社区,也从社区吸纳一定数量的学生、教职员工,共同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熟悉本土环境的资源,在发展社区的同时,也全面发展了学院。
(二)办学经验
1.开放资源为社区提供服务。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成立之后,并没有把自己看成一个孤立于闸北区的职业教育学校,而是找准自身定位,明确认识到学院位于闸北区,是闸北社区的一部分。多年来,学院不只做好围墙内的教学科研工作,还开放资源为社区居民服务。学院有一个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练舞蹈用的舞蹈房,这个舞蹈房在学生不上课的时候,开放给居民学习舞蹈使用。学校还安排许多实验室、机房,空闲的时候安排社区的小朋友们参观学习,让他们提前对做实验有个初步认识,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学院充分调动高职师生资源,为社区居民开设钢琴班、摄影摄像班,素质拓展班,吸引周边居民参加学习,并与阳光之家、居委会联动组织开展居民学习活动,开发了居民学习指南。这样既增加了资源利用率,方便了社区居民学习,而且,密切了学校与社区的联系,有利于提高学校知名度,为学校的未来发展开辟了平台。
2.结合专业特色举办特色活动。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有学前教育、信息技术与机电工程、经济管理、商务外语系、应用艺术系5个系20多个专业。在为社区服务中,各专业结合本专业特点,利用本专业人力、物力等资源,创造性地举办一系列活动,不仅服务了社区,也使学生得到了实践训练。2008年,在学院、系以及彭浦镇等各级领导大力支持下,学前教育系慕心社与闸北区小海豚早教中心结成服务对子,协助该早教中心的工作人员对0-3岁儿童及其家长开展早教活动。募心社成员在校内完成培训后进入志愿者岗位。随着小海豚服务基地的建立,学前教育系募心社的校外服务基地数已达多所。通过在普陀区悦苗寄养园和彭浦镇阳光之家中开展的服务活动,学前教育系已积累了一定的操作经验。而参加社会服务,不仅为学前系学生提供学以致用的机会,也为今后就业打下扎实的基础。2011年,上海国际茶文化旅游节在闸北区大宁剧院隆重开幕。学院礼仪社的25名同学在老师带领下,担任此次活动的礼仪接待服务。其中11名同学参加了会所晚宴礼仪接待,另14名同学担任主会场的贵宾引导、嘉宾入席引导等礼仪活动。这样的礼仪服务活动,不仅为办在社区的大型活动提供了帮助支持,也使职校的学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3.从实际需求出发为社区服务。学院由“两中心”牵头,发挥社区学院在教育教学中的龙头作用,组织社区学校、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取得积极效果。组织全区8街1镇社区学校探索特色课程建设。在对闸北区人文风俗、居民学习需求等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社区学校班级——社区居民学习团队”互动模式的研讨、座谈会,指导社区学校建设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开发社区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社区学校内涵建设,进而满足居民丰富多元的终身学习需求。学院高职大学生通过社团、社会实践从社区的实际需求从发,设计服务项目,为区域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三)办学模式
办学模式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以一定的办学理念为指导思想,为实现预定的办学目标,在对办学实践中形成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供借鉴的规范化特色化的发展样式。
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一种社校联合、整合资源、服务社区的办学模式。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区域高职院校,突出的特征是它的社区化。主要表现在建在社区、脱胎于社区成人教育、服务社区、依靠社区、与社区环境融为一体。从学院的办学路径和办学经验可以清晰看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采取社区化办学模式,从其结构形态上有“两中心”这样专门为社区服务的部门,在学院的课程设置、实践活动中,紧密与社区相关联。高职院校与普通院校相比,社会服务的职能更加突出,意义更为重要。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学校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因此,学院走社区化高职院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各专业的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发挥高职院校在社会工作专业化方面的作用,为社区提供青少年校外教育服务、居民基本学习服务、再就业实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等。
一直以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把高职教育与服务社区结合起来,把学生的理论培养与社区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把学院资源开发与社区资源利用结合起来,使社区化办学模式在多方共赢的状态下日趋完善。
三、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特点分析
(一)办学理念与目标
1.社会化、开放化的办学理念。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区域性、开放性特征,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主要是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该秉承“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的理念,在生源选择、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学校规模、就业指导等方面科学预见区域的发展需求,广泛开展社会调研。职业教育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环与外界发生紧密的链接,应当树立开放化的理念,破除独立办教育、封闭办教育的境况,尽快使自身融入社会,与企业合作,依靠市场经济规律办教育。
2.民富区强的办学目标。办学目标反映了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要求,是职业教育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目标应当倡导“民富区强”,这是由个体发展、社会进步和职业教育本质共同决定的。职业教育的首要特征是职业性,遵循“能力本位,就业导向”的原则。同时,职业教育作为区域性教育,应当承担促进社区发展、致力社区建设的历史使命。“民富”就是要使培养出的学员物质生活富足、精神世界充裕,既要具有专业的技能,又有深邃的素养。“区强”旨在通过职业教育与社会要素的融合、互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社区居民的职业素养,凸显区域的经济竞争力与文化优势。
(二)办学主体与功能
1.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办学主体多元化是职业教育市场化、社会化的必然要求,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强调社会系统中利益相关者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与推动。职业教育的规范办学与有效运行需要社会力量提供物质设施、资金经费、师资队伍、法律制度、实习基地、教学场所等。因此,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都理所应当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职业教育作为一项区域性教育事业,应当鼓励并引导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搭建合作平台,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对话,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办学模式多元化能够使职业教育灵活全面地反映社会需求,同时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使职业教育获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2.服务社区的办学功能。社区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以服务社会为努力方向,通过促进学员的社会化来实现社会服务的办学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推动社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输送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促进高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2)维护社区政治环境稳定和谐。职业教育通过培养学员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感与政治参与意识,维护社会和谐局面。(3)促进社区文化繁荣昌盛。职业教育是践行终身教育的重要力量,通过职业教育传承、传播、创新科技文化、职业岗位文化、学校文化和企业文化来濡染学员,激励社区文化持续地生成与更新。(4)实现社区民众素质提升。社区化职业教育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满足广大居民的教育愿望,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职业素养。
(三)办学管理与运行
1.民主协商的管理体制。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决定着必须实行民主协商的管理体制。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多头领导、缺乏统筹的管理局面导致职业教育办学效益过低、发展方向不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的开放性、社会性特征逐渐得到认可,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法人和个体等应该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形成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合力。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循“平等对话、共同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高效的管理体制依赖于多方力量的密切合作,需要确立一定的规章制度来引导和保障这种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关系。
2.动态全面的运行机制。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是指职业教育内部组成要素及影响职业教育运作的外部诸要素相互影响的内在机理与外化的体制,它是职业教育持续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条件。[4]职业教育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运行机制主要有:(1)投入机制。在职业院校新建阶段,需要解决资金、设施、场地、师资等要素的来源问题。(2)竞争机制。职业教育参与市场竞争,寻找差距,弥补不足,从而树立品牌,获得办学效益。(3)约束机制。为保证职业教育科学规范地运作,职业院校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监督、检查体系。(4)激励机制。职业教育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需要政府给予地位认可、财政支持。除此之外,还应当有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等,而且,在具体运行中应当动态地遵循,不断调整、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春梅.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模式研究:从对东丰县办学模式的调查中引起的几点思考[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7:2.
[2]饶坤罗.中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比较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06:1,2,2.
我们正在不断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过渡,也一直在推动“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形成,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善治,是各级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当今社会,多样化需求不断增长,以多元主体提供的多元供给来应对多样需求的趋势正在逐渐显现,微公益、微治理就是多元参与的一个重要表现。小和微能接地气,小和微亦能落地。因此,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构建大格局,更要关注小和微。
1多中心治理及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1.1多中心治理的内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热潮,这场改革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治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应运而生。
关于治理的定义,西方学者给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的说法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他们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者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义为我们描绘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打破传统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事务管理的统治格局,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参与的多元的权力中心。“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治理方式也是多元的,通过各主体间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1.2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社区体育活动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出现,80年代中期得到了迅速发展。1997年国家体委等五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对社区体育进行了界定,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根据这一定义,社区体育服务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行为的全面健康;社区体育服务的对象是以街道办事处划分的全体社区成员,不仅包括社区的居民,还包括社区所辖的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其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场地及器材、开设运动处方,进行锻炼指导、体质监测、体育服务信息、体育活动的组织服务等。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指为了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和非政府部门(社区所辖各类机构、私营体育服务企业、体育社团或居民)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共同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治理。
2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的必要性
2.1突破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体制障碍,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系统。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政府工作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二者的职责界限模糊,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因此,我国的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将促使社区体育管理体制发生转变。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全能政府遇到市场经济挑战的情况下,重视政府之外的市场及社会力量,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中心格局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社区体育所独有的地域性、自愿性、多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决定了社区体育服务更加适合采取多中心治理的体制,除了需要代表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外,还应当有更多的私营体育服务机构及非营利的体育社团参与社区体育服务。非营利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自治性特点,能保证其在提供体育服务过程中,解决一些政府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2.2突破社区体育发展的资源瓶颈,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从社区体育服务的内容来看,场地、经费及人才是开展社区体育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馆设施资源匮乏,无法满足居民体育需求等问题。除了物质和资金条件,社区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离不开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参与和指导及有关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的管理,他们的数量及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和广度。但是,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人口来说,我国的社区体育指导员人数少、指导率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我国街道社区体协中,专职管理者仅占19.6%,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兼任多职,很难在社区体育工作上投入很多精力。大量经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则主要由晨、晚练习点等自发性社区体育组织来完成。以天津市为例,全市晨练活动站的体育指导者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30%。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场地设施、经费及人才短缺的问题。在多中心的治理框架下,社区所属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成为社区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这些单位尤其是学校向社区提供体育场地、设施,是解决场地、设施短缺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社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天津市马场街社区本着双赢互动的原则,与社区内外的机关、院校、部队、医院、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共建了社会实践基地,为居民提供日常健身咨询、健身技能培训、体质检测等服务。与天马集团、水利局、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干部俱乐部、自然博物馆等12家单位达成协议,通过无偿或低偿等方式,向社区开放35个体育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11500平方米。每年的社区运动会和大型体育竞赛都利用这些单位的场地和设施举行。
3政府在构建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过程中的责任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发形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社会力量和市场发育均比较薄弱的国家,推行这样的管理模式,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3.1转变职能,培育社会和市场力量
多中心管理模式必须贯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把政府过于集中的权力分散开来,以纵向放权实现层次化管理,以横向分权实现社会化管理,将体育管理体制从现在的线性结构改为矩阵结构,从行政命令式的“垂直管理”改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矩阵式管理。政府承担体育的宏观管理、体育总目标和政策的制定、政策调控、经费支持等职能。其中,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由主办体育转为主管体育,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个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开发利用社区体育资源,培育社区体育组织等。
培育社区体育非营利组织。健全、自主的居民自治组织既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也是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力量。因此,要确保社区自治的各项权利,发挥社区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应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综合管理权赋予社区居民委员会,使之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
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根据居民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对于一些基本的需求,可以由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对于一些个性化的高层次的体育需求,政府可以调动市场力量加以解决,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体育产业,依法开辟体育经营场所,为经营体育产业提供场地、税收等有利条件。
3.2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体育观念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价值的认识还比较有限,体育作为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未被更多社区居民所采纳。由于社区体育具有较强的个人余暇性和自由性,决定了对社区体育的发动、组织和管理不能做硬性干预,而主要应从刺激其体育需求,调动其参与积极性着手。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地向辖区居民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开展健身知识咨询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通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积极性。
3.3投入经费,保证社区体育服务的公益性
由于社区体育利益的外溢性,公益性是社区体育的一项本质特征。政府在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同时,应保证社区体育公益目标的实现。维持社区体育发展的均衡性,逐步增加对社区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社区治理是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从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社区成为一个能够接纳多重力量的开放性场域,这就必然打破原有社区治理主体的单一性,转变为由政府、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居民等主体共同治理的多元合作格局。信息技术的变革发展催生了网络社区的形成,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思考空间和实践路径。重庆市B社区突破传统管理的窠臼,以互联网为载体,对公民网络参与社区治理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一、社区治理中网络参与的特点
社区是社会的基层自治空间。在我国传统的社区自治中,“由于参与渠道不畅通、参与机制不健全,以及缺乏利益保障和实际诉求的动力, 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 参与范围不广,仍然是一个普遍的问题。”[1](P205)然而,在当代治理浪潮中,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则成为一种必然逻辑,这既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诉求,也是社区治理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同时,互联网在城市生活中的普及发展,已然超越了信息传递工具的简单功能,塑造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空间。在现实社区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中,传统的沟通交流方式和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方式发生转变,网络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工具、方式和途径,是公民参政的基本载体”。[2]
所谓公民网络参与,是指“公民个人或公民组织以网络为基本载体,对与自己相关或者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发表意见、阐述利益诉求,进而影响和推动国家政治、经济或社会生活的一切活动。”[3]由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互动性、开放性、平等性等特性,与传统的政治参与不同,社区治理中的网络参与凸显出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参与主体的拟实性。传统意义上的参与主体主要是社区居民、社区组织,身份是具体的、单一的。而网络参与的主体则不然,他们既可以是传统现实的居民个体和组织,也可以是现代虚拟的“网民”、“虚拟团体”等。二是参与客体的公共性。网络领域比现实社会更天生地指向“公共性”,因为“虚拟自我总愿意围绕着社会公共利益诉求而聚集、发声乃至行动。”[4]网络参与的治理客体主要指向典型的社区公共事务,比如社区的环境、治安和公共设施等,鲜少涉及政府行政性事务和个人选择性事务。三是参与方式的便利性。基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突破了传统地理上的局限、信息沟通方式和信息获取途径的局限,体现得更为直接和便捷,也大大降低了参与成本。四是参与环境的开放性。互联网具有天然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是一个无边界、无中心的分散式结构。参与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跨越时空界限,自由访问社区内外的各种网络信息资源,广泛交流、传播自己的理念和观点,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信息和内容。可以说,网络参与体现了政治行为与信息工具的深度结合,它打破了居民制度性参与的禁锢,使城市社区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遇。
二、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个案实践
B社区位于重庆北部某高校校园内,建于1950年。现有常驻人口2776户6516人,其中16岁以下803人,17岁至59岁4143人,60岁以上的1389人。社区劳动人口中,经商劳动力147人,工人2045人,教师、医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589人,其他行业137人。社区空巢、独居老人76人。总体来看,B社区具有独特的优势资源:1.居民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公共参与能力强;2.社区历史悠久,居民相互熟识,社区归属感强;3.学生和教师志愿者众多,社区建设的人力资本丰富;4.居民电脑拥有率和上网率高,便于信息沟通与交流。基于这些优势,2010年 B社区积极探索了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型模式。
(一)创建公共参与平台。网络社区是网络参与的主要载体。网络社区是“建立在电脑基础上,用来满足特定社区中个人社会需求和经济需求的一个系统或一套系统。”[5](P118)B社区居委会与高校志愿组织合作创建了一个数字化综合管理与服务的网络页面平台――“我们的网上家园”,开设了社区动态、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活动、社区论坛等版块。居委会在社区网上征求居民意见,回应居民诉求,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逐渐赢得越来越多的关注率和参与率。其中,“社区服务”、“社区教育”、“邻里互助”、“特色论坛”等版块更是备受关注,成为社区居民之间、居民与物业、居民与居委会(或其他管理机关)等主体间交流互动的平台。
(二)培育社区参与主体。在网络社区治理体系中,B社区除了维持传统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等治理主体,还将培育社区组织列为工作重点。首先,社区主要通过展板、海报、宣传页、入户走访、条幅、宣传手册、文艺汇演以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培育社区组织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其次,通过网上投票、入户走访的形式寻找社区内的积极分子与社区精英,从中选出老年人代表、青少年代表和妇女代表,聘请专业教师培训他们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最后,让这些代表们负责发动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与建设,并建立社区组织,为社区和居民服务。目前社区主要有志愿组织、活动组织、教育组织、管理组织、邻里互助组织和环境治安组织等居民组织。
(三)扩展居民参与范围。依托社区网络平台的信息传递和资源整合作用,重点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治理,重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事务管理,让居民对社区服务、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等社区事务建言献策,形成良好的舆论场所。二是社区教育活动,通过整合、优化、利用地区教育资源,形成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社区教育体系,其中包括“生命教育”、“老年大学”、“家庭学校”、“社区大讲堂”四个子项目,它们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形成了一张密织的教育网络。三是社区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组织,形成以居民为主导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的模式,培养居民自主管理的社区意识。四是社区志愿活动,志愿者协会秉承“爱心、奉献、互助”的精神,负责及时各类信息、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慰问和帮扶老人等公益活动,融洽了社区人际,提升了居民的凝聚力和社区归属感。
(四)构建互动回应机制。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有赖于政府对民众诉求是否主动回应。为促进公民网络参与的积极性,B社区构建了互动回应机制。一是建立社区(街道)网络党建工作指导小组,通过网络党建推进网络参与社区治理。二是成立社区网络舆情分析和研判联席会议,由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应对网络重大、焦点舆情,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三是将网上回应和网下落实相结合,相关政府部门将网络信件按接待回复、待签收、办理中、已办结等进行分门别类,并规定了信件办理时限。
从B社区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公民网络参与社区治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居民诉求能及时反映并得到妥善解决,提升了政府形象;居民邻里关系进一步融洽,增强了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政府治理模式。
三、进一步推进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思考
需要指出的是,B社区对公民网络参与的探索和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困境:缺乏整体宣传和理性引导,居民对社区组织的了解还不深;社区网上的服务内容仍需完善,存在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开设栏目单一等现象;参与主体和参与领域不平衡,参与主体不平衡,偏重于专业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和学生,中青年人居多,同时参与的领域也失衡,主要集中在文化教育等非政治活动和医疗、社保、就业等密切关系自身利益的事务。要进一步推进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主体参与意识。公民网络参与的有序运行,取决于参与主体的理性意识。首先,作为政府主体,要革新观念,摈弃“全能政府”的传统思维,建立与公民、自治组织等主体多元合作的治理结构,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共同行动,实现社区善治;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引导社区居民理性认识网络参与的社会价值,力争将社区参与内化为居民个人的价值追求和生活需要,并将网络民主参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激发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再次,加强社区的网络化建设,降低网络通信使用费用,提高其使用率,同时注重丰富和适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满足居民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使社区网站真正成为各治理主体间的信息桥梁。
(二)加强参与教育,提升主体参与能力。互联网虚拟、匿名的特性容易消解公众参与的心理障碍,往往成为公民释放现实压力、畅所欲言的网络公共场域。这种隐匿性、安全性一方面促使居民乐于通过网络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积极与政府互动,另一方面又容易使社区网站成为非理性情绪酝酿和发酵的聚集地,从而背离了民主参与的理性精神。因而,应加强对社区居民网络参与能力的教育,引导其理性、有序参与社区治理。一是建设网络社区的同时,针对各类群体,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开展社区网站使用培训班,使居民能够灵活应用网络操作技术,正确识别和分析各种网络信息,提升公民有序参与的基本技能。二是强化网络道德教育,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橱窗、互联网、专题讲座等形式,有目的、有步骤地培养人们的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感,规范居民的网络道德行为。三是加强网络道德监督,筛选和过滤网上的不文明、不健康言论,清除虚假信息,建立文明、生态的网络空间。
(三)完善参与机制,保障主体有效参与。稳定的、良好的制度是实现公民有效参与的保障。首先,要加快制定网络参与的相关法规。对网络参与立法,可以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一个“有法可依”的制度环境,规范网络参与秩序。完善网络立法,既要注重“将互联网的特征与民主政治的实质相结合”,又要“注重处理好网络秩序与公民参与之间的关系”,[6](P36)从而有效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秩序。其次,要推进社区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天然具有的技术性和便利性特征,为居民的网络参与提供了一条制度化的途径:一方面,政府通过社区门户网站推行阳光政务,能够有效缓解乃至规避信息传递的“肠梗阻”现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它能够促进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政府借助网络平台广泛征集社情民意,而居民则可以直诉衷肠,表达自己真实的利益诉求或意见,有利于政府科学决策,促进社会治理。加强社区电子政务建设,一是要丰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居民广泛、踊跃地参与;二是要优化政务信息服务,及时透明公布信息,整合区域网络资源,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三是要提高网络安全性能,培养优秀的社区网络技术人才,强化居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再次,优化社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社区网站是服务居民的重要窗口,也是影响居民网络参与度的重要环境因素。优化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整合网络服务资源,注重拓宽服务内容的亲民性、便民性和实用性,同时网络平台设计要界面亲和、操作简洁、便于居民参与,提升居民参与率;二是要以维护居民根本利益为导向,提供人性化的网络服务,根据不同的用户群体需求,提供规范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尤其增强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服务供给力度;三是要加强对政府等责任主体的监督问责,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网络参与,尤其对一些网络热点问题要及时引导,有效解决,及时公开结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此促进网络互动的规范化、常规化。
从理论上讲,与传统社区的管理模式相比,网络参与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它是一种自发的、主动的、去中心化的治理形式,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精神内涵相契合,是社区治理的发展方向。但事实上,由于当前的参与机制不太健全,网络参与还仅仅只是一种制度外的有效补充路径。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个案的重庆市B社区网络参与的实践,本身就是颇具自身特色的发展方式,能否持续地、有效地发展下去,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和分析。相应地,作为普遍意义上的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长效机制,还有待于政府、社会、学界共同深入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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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11-0068-05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社会在中国逐渐兴起,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由于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因此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试从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和空间性与社区治理模式选择的互动关系来考察中国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问题。
一、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
之所以基于公民社会发展研究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原因在于,公民社会发展与社区治理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治理理论以公民社会的日益发展壮大为基础,公民社会是治理理论实施的前提。
(一)公民社会与治理的关系
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等。它们被称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1] (P12) 是一种独立于政治国家的各类自主、自治、合法、非政治的民间组织和团体构成的社会力量。治理指的是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互动。[2] 其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基础上的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合作互动。治理理论的兴起与公民社会发展紧密相联,“治理”概念与“公民社会”常常同时出现,治理理论以公民社会发展为基础。首先,从治理的主体来看,政府不是唯一主体,治理需要政府、民间组织、公民共同协商参与。公民社会的民间组织和公民是治理的重要主体,没有公民社会的核心要素参与的管理是统治而非治理。其次,从治理产生的直接原因来看,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存在“市场”的失灵,也存在政府的失效,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重视社会力量在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公民社会组成要素是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其突出特点是非官方性、独立性和自愿性。公民社会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领域发挥着独特的无以替代的作用。第三,从治理的最高境界来看,须注重善治,而善治的基础是成熟的公民社会。同时,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种合作的最佳的状态。“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有赖于公民的积极参与合作。[3] 从这个角度讲,善治是“公民价值”的体现。
(二)公民社会发展目标取向与社区治理
公民社会和治理理论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治理理念的运用和公民社会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对社区的治理上,体现在地方政府主动与公民社会组织合作,实现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公民社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弥补地方政府角色的失灵,还表现在以积极的姿态改变社区治理结构和治理状况,并与政府共同承担社区治理责任。公民社会发展目标与社区治理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的沟通最终目的是化解社区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政府与社会沟通失灵必然导致民意堵塞,影响社区稳定发展。公民社会组织作为处于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中介力量,它既有利于公民利益要求和建议向政府表达,又有利于传达政府反馈信息和政府政策,起到双向沟通协调作用,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互信和良好合作,社区治理强调社区内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各治理主体之间协商、谈判、沟通、合作、参与,也是为了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二是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维护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巨大工程,单靠哪一方的力量都不够。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力量有限,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益事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开展社区治理活动和发挥公民社会作用,社区各种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可以弥补地方政府在维护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不足,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三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公民社会的出现以及发展起来的有独立自我管理能力的公民社会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权于社会提供了承接载体和支撑。通过大力发展公民社会和深入开展社区治理,使公民社会不断完善和成熟,社区内各治理主体负担公共事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公民社会和社区治理能够不依赖政府,在很多涉及准公共用品的领域开展自我服务与社会服务,通过广泛与政府合作,促进社区公共事务的妥善解决,推动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四是促进社区民主政治发展。公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社会条件,通过发展公民社会和开展社区治理活动,可以监督控制政府部门运作,培育民主参与的文化和技能,推动公民参与公共事务,鼓励公民参与政治。
(三)社区治理与公民参与
社区治理本质上是通过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实现还政于民的过程。公民社会是社区治理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真正的社区治理离不开公民的参与。公民参与除了受政策环境、发展空间和制度平台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外,还深受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及公民意识等微观因素影响。
1. 人的自然性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是社区发展的基本参与主体,社区治理的模式选择必须围绕社区居民作为人的自然性展开,这在本质上体现了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必须与治理环境相一致的基本原则。人的自然性集中体现在年龄阶段上,这是人的最根本的自然性,年龄与人的生活能力和人与对社区发展的依赖程度密切相关。年龄阶段与居民对社区发展的依赖之间的关系曲线呈倒U型,也就是说,人的少年时期和老年时期对社区发展的依赖程度最高,中年时期对社区发展的依赖程度最低。但是,从参与和推动社区发展的能力来分析,中年时期的能力最强,老年、青年和少年时期依次减弱。所以,成功的社区发展需要为最依赖社区发展的人群提供社区服务,同时又要能够吸取最有能力参与社区发展的人群的社区发展资源。
2. 人的社会性与社区治理。公民是生活在社区中的重要主体,根据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人除了低层次的物质利益需要满足外,还有被尊重、认可、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社会需求,社区居民是利己与利他统一的人,是个性化与自我约束统一的人,是植根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人”和“社会人”的统一。但一般情况下,社区居民是兼顾个人理性和社会理性的,不仅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还有寻求共同体生活和被认同的需要。因此,在倡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同时,必须考虑人的社会性,通过居民广泛参与和合作改善社区交往结构,增强社区发展和公民社会发展动力。公民参与有助于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规范,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意识,这是社区治理与公民社会发展的本意所在。
3. 公民意识与社区治理。对社区居民来说,其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讲,公民意识是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也是公民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己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和社会责任的一种自觉认识,也是对自己社会主体身份的认同。有了完整的公民意识,居民才能成为公民。公民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中的主体,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4] 社区发展是一个基于法治和契约的治理领域,社区治理需要众多主体参与尤其是公民的自愿参与。如果公民没有公民意识,就没意愿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导致社区治理重要主体缺失。没有公民意识就不可能有合格的公民,就不可能建立成熟的公民社会,更不可能实现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
二、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空间性与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
公民权利的实现是一个由少到多,由不真实到真实的发展过程。有些公民权利的行使还有一个从形式到内容、从动员到自愿的过程。与此相适应,公民社会的形成发展也有一个从兴起、发展、形成到成熟的过程。从公民社会发展过程来看,它既有历时性,也有空间性。由于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视角来考察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模式之间的关系非常必要。
(一)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根据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公民通过交往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愿团体的行为能力与行为空间的发展及企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和社会责任状态等标准,公民社会的发展从历时性角度可划分为萌芽兴起阶段、形成发展阶段、成熟完善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公民社会具有不同的特征,社区治理模式选择也应与此相适应。
1. 公民社会的萌芽兴起阶段与社区治理模式。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基本上没有过西方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城市居民也没有经历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生活。中国公民社会是随着改革开放深入而逐步兴起和发展的。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末是中国公民社会萌芽兴起阶段。在这个阶段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逐渐改善,但还存在很多制约公民社会发展的问题。从外部环境来看,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市场秩序很不规范,公民社会的文化意识基础没有形成,诚信严重缺失,法制基础不健全。从内部结构看,构成公民社会主体的公民仍有浓厚的臣民意识;中产阶层还没有形成,规模很小,发展很慢;民间组织刚刚出现,且自主性和自治性差。萌芽阶段的公民社会显著特征是整个社会不存在社会自治领域,公民社会的行为能力非常低下,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还处于酝酿起步阶段。与此相对应的城市社区治理也处于起步阶段,表现为政府对社会进行管制,政府是社区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是政府管理的客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能力和活动空间十分有限,社会缺乏与政府自下而上的沟通,缺乏表达意愿和要求的有效机制和途径,政府与社会缺乏互动合作,社会处于被动接受和服从政府的从属地位。管理主体单一化,行政权力单极化和政府管理范围的全域性,决定了公民社会这个阶段社区治理应该选择政府管制型或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
2. 公民社会的形成发展阶段与社区治理模式。经过30年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正逐步进入公民社会形成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民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中产阶层正形成并逐渐壮大;民间组织获得飞速发展且独立性、合法性日益增强;社区自治不断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逐渐增强;价值观念开始多元化、世俗化等。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市场经济体系不够完善,传统的家族意识和臣民意识存在并严重影响着公民意识发展,社会中产阶层不够强大,贫富差距大。作为公民社会核心要素的民间组织官办色彩浓,民间色彩淡,自主性、自治性弱。在这个阶段,中国公民社会的最大特征是公民社会的独立性与依赖性并存。中国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政府仍是城市社区最大最强的治理主体,社区的各项事务基本上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下,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有的依赖性强,有的发育不全,在与政府的博弈中处于劣势,社区无自治事务可言。在这个阶段,社区治理模式应该选择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或政府与社区自治结合型治理模式。因为采取政府主导型或政府与社区自治结合型模式可以通过政府的主导或引导推动作用,促进社会公民组织的发展壮大,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中产阶级队伍壮大,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引导公民社会逐步走向成熟。
3. 公民社会的成熟完善阶段与社区治理模式。成熟公民社会的特征是政府开始与社会分离,社会成员有相当大的自由,社会自己管理自己,并与政府处于一种互动的良性关系中。构成公民社会的四大结构性要素完整呈现:即在私人领域,个人能自主地从事各种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自由;志愿者社团这种非政府、非盈利性的组织发展壮大,成员可自愿加入或退出;社会运动有序进行,公民组织可以在宪法或法律允许下自由地开展多项社会活动。公民社会的六大价值取向和原则,即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和开放性、参与性、健全的法治及社会自治得到广泛认同和践行。这个阶段公民社会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完全拥有自己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在政治上、管理上还是财政上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5] (P190) 公民社会组织能独自承担社会的某些管理职能,或与政府合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社区公民的公民意识与参与意识强。在公民社会的成熟阶段,社区治理理想的模式是社会主导型或社会主导与政府支持型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应是我国城市治理模式的发展方向。
(二)公民社会发展的空间性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
公民社会发展的空间性是指在不同类型的社区,公民社会发展的程度存在差异性和不均衡性。市场经济替代计划经济,打破了政府对资源的垄断,社会资源向不同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分散,资源流动、人员流动和社会结构的多样性构成现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城市社区往往是由若干不同利益群体所组成的异质性共同体,利益群体可以根据收入、职业、年龄、居住条件、社会地位等差异性进行分类,利益群体的多样性带来社区类型及其需求的多样性。不同类型的社区,由于社区内企业、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及居民等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发展状况不同,导致社区公民社会发展程度不同,进而导致社区治理模式选择不同。
公民社会发展的空间性还体现在同一个城市不同区域发展不均衡上,同一个城市不同区域公民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一般来说,处在公民社会发育兴起阶段的社区、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组织弱,社区公民参与能力和参与意识差,在这类社区,社区治理宜选择政府主导型模式。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主要主体,承担社区治理责任和风险。治理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经费以政府财政划拨为主,政府在主导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注重培育社区公民组织和公民意识,引导和推动公民社会由不成熟向成熟阶段发展。公民社会已形成的社区,根据公民社会形成的程度可选择两种模式:一是可选择政府与社区自治结合型治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社区自治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是社区的治理主体,社区自治组织权利有法律保证,资源投入以政府为主,社会组织为辅。二是可选择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治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主要主体,政府和社区组织共同承担社区治理资源提供的责任,经费支出以社会组织为主,政府支持为辅,或者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区工作。在公民社会发育相对成熟的社区,社区内一般居民的文化程度和社会地位高,公民意识和民主精神强,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意愿强,社区内多种志愿者组织、社团组织,非政府、非盈利组织健全,社区内物质基础、公共设施好。这样的社区治理模式适宜选择社会主导型治理模式,社会主导型治理模式的特点是社区治理以社区居民为核心,由社区居民联合社区内各种组织机构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实现民主自治式管理方式。这种治理模式的核心价值取向与公民社会发展的目标价值取向能够很好地契合,它强调社区治理是一种集体民主协调选择的过程,是社区内各治理主体:政府、社区企业、非盈利组织、居民等之间的民主协商合作互动的过程,它将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为民主协商,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治理关系由依附与庇护关系转为信任与互惠关系。社会主导型的社区治理模式是成熟公民社会社区治理模式的理想选择。
三、对公民社会发展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
公民社会发展对社区治理模式选择有着重大影响,通过分析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得到如下启示。
一是选择社区治理模式应该以公民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公民社会是治理产生的土壤和先决前提,没有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就不可能有治理的出现,治理模式的确定,要根据公民社会发展状况和社区治理结构中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主体因素各自所起的作用主次、承担责任的大小而定。而且,在社区治理活动中,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和公民发挥作用的主次、作用大小、地位高低,不是由他们自身主观意志而定的,而是由公民社会发展程度而定的。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以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和空间性为转移的。当前,我国公民社会正处在成长阶段,公民社会的独立性和参与性不强,与成熟的公民社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现阶段公民社会发展的特征决定了中国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还必须起主导作用,选择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模式。
二是政府在公民社会发展和社区治理中应该准确定位。政府的权力和行为应该是有限的、适度的、规范的,作为公共组织在公民社会发展和社区治理活动中应该有其独特地位和作用,并且在公民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和社区治理不同模式中政府的职能定位也应有所不同。政府职能定位准确,能促进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实现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促进公民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定位不准确,就有可能出现失位、缺位、越位、借位现象,影响公民社会健康发展和社区治理有效开展。在公民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要改变过多参与和干预具体的社会经济活动现象,把政府的职能主要转向对社会公共领域的管理,提供对社会有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职能是对社区工作作出基础性制度安排,搭建平台,保证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目标得到有效实现。政府的义务和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服务,而是保证服务提供的实现。[6] (P1) 政府应该根据各类社区公民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在社区治理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建立与社会沟通机制,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是中国目前应该大力推进公民社会发展。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努力实现中国“政治文明”。公民社会是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标志着国家、市场、社会公众等各种不同的力量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公民社会是一个以民主、协商、参与为特征的社会,意味着存在一部渗透着自由、民主和人权理念的宪法,存在着众多充满活力的民间团体,存在着提供制约与纠错功能的健全的公共领域以及拥有公正、责任、完善、善于对话、善于合作、积极参与精神与责任的普通公民。[7] 公民社会的建立和发展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为市场与国家权力之间,不同经济成分和利益集团之间构筑一个相互交流、协调、参与合作的公共平台和空间,有利于社会与国家、政府关系的重构,有利于社会自治,加快民主化进程和社会稳定发展。健康有序的公民社会可以为社会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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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是围绕石油生产与管理开展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从以往只注重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向所辖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本文对新形势下石油企业所面临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石油企业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1.1单一企业厂区向多功能社区转变
石油企业大都建立在地理位置较偏远、周边交通生活环境不便的地方,以前的石油企业主要是针对厂区方面进行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也大都局限于企业的社会治安方面,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加之石油企业自身内部环境的不断改善,石油企业的社区化功能不断凸显,这就与企业的业务功能与服务功能发生了一定的矛盾。由于石油企业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其性质限制了自身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依照市场规律,石油企业只能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管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社区化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了提高了石油企业员工的生活环境,方便了大家的工作,但社区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则强加给石油企业,这就给石油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同时增加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的难度,比如社区化后,小区内的闭路电视信号、小区大门外的交通拥堵、小区的盗窃、医疗卫生服务、学前教育服务、老年工作服务等问题,都会让石油企业来解决,这使得石油企业在管理自己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的职能,与石油企业的实际性质冲突较大,也相应地让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额外增加不少。因此,社区居民对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寄予的这种高期望,希望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能够附带解决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把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从“重管理”转变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状态,也使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从以往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转变到社区所辖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上来,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与挑战,这一方向性的转变,将很多难题摆在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者的面前。
1.2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复杂
社区化给石油企业周边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让石油企业周边的环境变得复杂,石油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复杂化程度也不断增加。这种复杂化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方面。一是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短信诈骗、银行卡诈骗,同时,伴随着这些新的违反犯罪案件的发生,在社区发生多发财案件如“盗窃机动车”等也呈现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等特点。这些新型的违法犯罪不断给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新难题。二是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化。随着石油企业周边环境的好转,社区居住人员的多元化,带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需要协调好的关系更为复杂。三是移交社区负责的特殊群体人数众多,管理难度大。按照石油企业管理的统一部署,社区化后接手管理的特殊群体有:退养家属、协解人员、企业失业子女、改制单位移交油田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在油田每个社区人数都数以千计,是社区在职职工人数的数倍。巨大的人员底数,带来的是管理难度的增大。
2、石油企业综合治理措施探讨
2.1 完善综合治理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改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把综治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2 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将综治工作与党政工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开展“爱企、敬业、守法”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尽量多照顾有困难的职工,让他们安心工作,增强保卫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从抓保卫人员风纪入手,严明组织纪律。从军事训练入手,使保卫工作真正成为半军事化组织,把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为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
2.3 利用信息化网络辅助管理
由于社区化的功能增加,给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因此,石油企业内部的综合管理就相应的会减弱,而在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扩充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一些高科技的辅助手段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使用信息化的监控网络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也可以利用其他的防控措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1)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依靠公安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增加企业周边联网防控,才能真正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确保企业平安(2)加强人口流动密集区域监控。在企业与社区人口流动密集的区域,重点加强视频监控,对可疑人员随时掌握动向,必要时,通过视频锁定可能带来综合治理隐患的人员。(3)与地方政府的联防联动。由于企业在地理位置上隶属于一个地方政府,搞好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行动。(4)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联防联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身就是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对象,社区居民是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只重要力量,吸引居民参与到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做到治安一起管,防控一起抓,社区治安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才能真正铸就抵御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内容: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赢利组织、非赢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居民是社区组成的基础力量。因此社区治理与社区居民是利害攸关的。社区居民人口结构是研究社区居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研究社区治理与社区居民人员结构是非常必要的。
XY社区位于河南省东北部,有居民住户5600余人,社区居民有多个单位构成人员比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并且社区上一任物业公司管理松散,唯利是图不顾社区居民利益,对社区事物经常是不闻不问,而且经常乱收费,因此跟社区住户的关系非常差,甚至多次发生冲突,最终该物业公司被迫撤出社区。新到的物业公司吸取上一任的经验和教训,改变管理策略,经常与社区居民沟通听取不同意见,对于分析社区居民人员结构,针对不同的人员采取不同的方式,最终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该物业公司的成功给了我一些关于社区治理方面的启示,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关于社区居民人口结构的研究与分析。
一.人口结构相关概念
马克思指出:“人口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
人口结构,指的是反映一定地区、一定时点人口总体内部各种不同质的规定性的数量比例关系。又称人口构成。它依据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自然的、社会的、地域的特征,将人口划分为各个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人口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总体,有性别、年龄、居住地、民族、阶级、文化、婚姻、职业以及等标志,但就其性质特征而言,人口结构类别可归纳为人口自然结构、人口社会结构、人口地域结构三大类。
二.城市社区治理与社区居民人口结构关系研究
了解完了相关概念,我们来通过分析XY社区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方法,研究城市社区治理与社区居民人口结构之间的关系。下面先来看该物业公司的具体做法。
该社区主要管理组织就是业委会,由社区住户中的几位退休的干部组成,管理社区内部的大小事物,例如为该社区的所有住户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以及相关手续,一些本来很复杂的手续业委会全部替你办理,只需要你复印几份证件和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足不出户拿到土地证和房产证;组织各种社区活动,例如组织了旨在强身健体的羽毛球赛和开发智力的宝宝识字大赛;协调小区住户与物业公司关系,例如社区居民在小区停车费的收取问题上与物业公司多次出现争执,业委会出面调解最后采用投票方式确定了社区停车费的收取标准解,等等。
该社区的治理的不同之处在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社区住户的人员组成结构和年龄分布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社区进行管理。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青壮年是社会的主要劳动力,大部分的青壮年(18----45岁)一般周一到周五都在工作,到了周末又因为工作了一周身心俱疲需要休息,所以很难抽出时间来参加社区活动,针对这种情况,业委会把社区活动的主要对象放在了老人和小孩子的身上,这无疑是非常明智的。因为老人和孩子相对来说闲暇时间较多,并且在如今的家庭中老人和小孩是家庭中的“重点保护对象”并且拥有“话语权“,一旦老人和孩子通过参加社区活动认可了你的管理方式,那么家庭的其他成员自然也会认可你。同时在业委会成员的选择问题上也非常谨慎,不仅要求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这里主要是退休或者离休干部),至少是高中文凭,而且会对候选委员进行民主调查,一旦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将立刻重新对候选人进行评估,这样就能保证社区管理人员的素质。业委会的管理方式也很民主,很多管理活动都会张贴告示告知社区住户并征求他们的意见,最大程度的照顾到每个住户的利益,听取各种不同意见。
总结该物业公司的做法可以发现,该物业公司管理方式的核心内容就是根据社区居民的人口结构采取最合适的方式进行管理。社区居民人口结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怎么样才能把社区居民人口结构和社区治理很好的结合起来,这里就要考虑几个方面的问题;
(1)社区居民的年龄结构。如果老人较多可以组织戏迷组织、组织老年合唱团、组织老年自行车游或者徒步游和老年书法比赛等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如果低龄儿童较多可以多组织幼儿活动和少儿活动,如宝宝识字比赛、宝宝诗歌比赛、宝宝歌唱比赛等等吸引低龄儿童的活动,而且一旦有幼儿和少儿活动必然会有大人陪伴,这样可以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如果未婚青年较多,可以多组织由未婚青年参与的交流活动,这样可以促进友谊,也可以为其解决“终身大事”提供方便。
(2)社区居民的职业结构。如果社区的高级知识分子比较多那么就要强调社区文化建设;如果社区的学生比较多那么就可以考虑多一些校园活动;如果社区工人比较多,可以开展工人职业技术竞赛;如果社区内部领导干部较多,那么社区内部有什么事务需要协调可以找他们帮忙:这里要注意一点,如果社会闲散人员较多那么管理中就要格外注意安全问题,事实证明现在的社会治安事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由社会闲散人员引起
(3)社区居民的地域结构。社区居民主要是由哪一地区的人口组成,若大部分成员来自同一地区,可以打出“家乡牌”组织一些当地特色的活动来拉近与社区成员间的距离,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如果社区成员大部分来自外地,可以打出“温情牌”,社区内部为其营造一种家的氛围,即使你身在外乡也能让你感受到家乡的温暖,这就需要去调查看看大部分都来自哪里,而那个地区有什么特色的事务(饮食、娱乐、生活各方面都可以);若大部分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可以打出“大家庭牌”突出虽然来自不同的地区但能居于同一社区就是缘分,无论来自哪里,在社区内部我们都是一家人的概念
(4)社区居民的性别结构。有资料显示,男性DNA和女性有百分之零点三的差别。 男性没有女性进化的高级。有人说,那就百分之零点三也没什么。那我告诉你,大猩猩和人类只差百分之一。所以,广大男性朋友们别自视过高,你那点小把戏你的女性朋友都一清二楚,她看你就跟你看大猩猩是一样。这个玩笑也从侧面体现了我们社区管理中性别结构也是不容忽视的方面。如若女性居多,那么针对女性的特点,可以在美容、饮食、时尚等方面做做文章;如果男性朋友占大多数,那么针对男性的特点,可以在军事、政治、车等方面下下功夫。
社区居民的人口结构对于城市社区治理具有重大意义,社区治理过程中要考虑到的社区居民人口结构问题远不止这八个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最合适的方式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建新.当代中国人口问题研究系列 [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
在现阶段,这一论断具有特殊意义。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深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表现出财富大增加、社会大流动、身份大转变、结构大改变等鲜明特点。换言之,我国社会正在面临一次崭新的重构。在单位制已然式微、小家庭成为主要社会细胞的情形下,何处才是抵御社会原子化、碎片化的堡垒,何处才是安放漂泊心灵的港湾,何处才是我们的家园?此时,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
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明确“抓稳定、抓治安,根本上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创平安社区的意义和目标,建立了“以人为本、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综合防范”的工作思路。为此,我们把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区平安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平安社区“的创建对于塑造辖区形象、展示辖区魅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创建活动能不能形显着成效,首先要看熟悉,只有熟悉上有高度,行动上才有力度。本着这样的熟悉,我社区在领导高度重视下,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成立了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职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探索新形式下治安工作新方法、新途径。认真解决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题目,积极稳妥地推进防范工作的开展。二是熟悉到位。众所周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亲身利益的系统工程,能否搞好关键是解决熟悉题目,尤其是领导的熟悉,我们正是充分熟悉开展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历来都将治安防范工作摆上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列进年度两个文明建设工作计划,逐步推进,不断实现新突破。三是责任到位。社区专门成立以书记负总责、警务区*主抓、社区群防群治巡逻为骨干的治安防范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四是宣传到位。通过街道、社区干部及社区*进家进户做工作。我们利用分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印制的《安全防范必备手册》的机会,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激发社区群众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同时,结合开展“创建平安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经常性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定期刊登《安全防范365招》、《安全防范15招》和“四防”宣传。五是经费到位。在安全防范上我们舍得狠下血本,在社区主干道全面实现“亮灯工程”同时还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有效地进步了社区治安防范能力。
二、深化创安,把民心工程做强大
“三个代表”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坚持为民服务。当前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看是平安。因此,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是一项得人心、热民心的防范工程。区委、街道在20*年把我社区列进创“平安社区”示范点,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建设整治就成为搞好治安防范工作的重点。社区内曾经进室盗窃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很大,为彻底扭转治安混乱的不利局面,经规划研究,对社区进行了全面建设整治,实行专项整治。一是完善“物防”设施建设。针对社区原没有停车场所,出现机动车随意停放和被盗等实际情况,社区一方面多方筹集资金,建起停车场,最大限度的满足社区居民的停车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对车场的整治,制定了社区《停车场职员值班守则》、《停车须知》等制度,并对停车场的治理职员进行培训,有效地减少了机动车被盗案件的发生。二是强化“技防”建设。在区政法委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投资1.8万,在辖区主要路口建起了以视频为主体的技防设施,对主要路段和部位实行24小时监控。配备了专职的巡逻队员,分两个时段进行巡逻,下午巡逻一次,大约2小时,第二次巡逻时间是晚上10点至凌晨5点。在巡逻方式上采取巡逻队员签到制度,还为巡逻队配备了与Xx派出所联网的无线电设备与全街所有联网的110、保安巡逻队和社区巡逻队联系,在第一时间内把握了主动权。
三、攻坚克难,在活动人口治理求突破
活动人口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的气力、运用简单的手段是难以奏效的。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收到显着的成效。社区有活动人口136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36.8。在加强活动人口治理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健全加强活动人口治理机制。成立活动人口治理站,配备了专职的协管员。在治理上,首先加强对出租户的治理,对出租户实行等级治理,制定了10条的评分标准,实行10分考评制。同时还与出租户签定了《出租户治理责任书》实行一户一档,把出租户的所有资料扫描过录到电脑中,实行微机治理。在活动人口的治理上,主要采取电脑治理,把活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相片、身份证过录扫描到电脑。同时制作了“罗建社区活动人口动态治理操纵平台”加强治理。
2.突出抓好活动人口治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在治理中,从活动人口流进一开始,就着力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三个重点群落。“四个环节”是指登记、发证、清查和注销。活动人口来到我区后,必须到治理站登记、验证。保证做到“五个清楚”即流进时间、地点、原因、从业单位和现实表现清楚。对无婚育证的敦促补办,证件齐全的准予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等。并将资料输进电脑。活动人口离开时必须到治理站注销。对于“三个群落”即散居的活动人口群、用工单位活动人口群和“三无”活动人口群。对于散居的人口和用工单位活动人口群,我们同房屋出租户和用工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连带责任制,促进形成治理工作的协力。实践中,我们把对出租户的治理作为对活动人口的治理途径。
3.不断完善活动人口长效治理措施。为了把活动人口治理纳进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始终坚持“四个结合”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1)治理与清查相结合。(2)治理与服务相结合。在严格治理的基础上,我们把服务保障工作推向前沿,利用挂图、图片、宣传资料进行计划生养教育,为活动人口进行环检、孕检,免费提供避孕药具。(3)治理与教育相结合。采取图片展览、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教育,增强遵纪遵法意识。(4)治理与检查相结合。为了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人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题目。
四、众志成城,把治安防范体系筑牢固
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为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民群众需要不需要,满足不满足”为工作目标。从强化社区警务工作,着力进步驾驭社会治安综合能力着眼,立足社区实际,在警务配置、*职责、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进行探索和实践。充分利用110这一广大人民群众信赖的品牌,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足”的目标。
五、超前防范,把治本之策做深进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社区成立以来,积极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倡导社区干部学法、懂法、用法。通过组织开展综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编写宣传资料、户外挂牌、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综合治理,使群众家喻户晓。加强两劳开释职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和社区组成帮教小组,从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帮教对象。确保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职员不漏管、不失控。目前社区内3名两劳开释职员都能安心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治理、服务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鼓励他们通过自学和其他途径进步文化知识水平,为就业创造条件。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我们配合家庭做好重点帮教,避免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大力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和“社区青少年阔别”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的危害。同时,为了增强活动的实效性,社区设立了治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六、突出满足,把综治队伍抓过硬
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着力进队伍伍素质。为了确保综治队伍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复杂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考验,始终保持高昂的士气和旺盛的斗志。在开展“三个代表”教育的基础上,依照上级同一部署,加强对综治工作职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新时期综治工作法规和要求,使开展综治工作的能力有了明显的进步。并组织综治职员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对活动人口治理、深化创安活动、辖区治安环境等方面进行调研。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捉住责任制这个“龙头”。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关键在于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为了保证综治工作职员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措施上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实施,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做到领导个人责任与工作职员责任相结合,牵头领导责任与协作领导责任相结合,总体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相结合,使综治领导责任制环环相扣,节节相连。使一张责任书,将维护稳定的千斤重担分解到每个综治工作职员的肩上,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的良好局面。
---发挥“综合”这个上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种气力、各种手段的综合。社区治安状况良好,人民群众满足,这是坚持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的结果。街道始终以发展求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致富、治安一起抓,做到“三个综合”即在气力上综合、手段上综合、工作上综合。并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夯实基础这个关键。综合治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关键在基层。为了夯实基层工作基础,通过“五个加强“(加强台帐治理,做到整洁规划;加强业务培训,进步综治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反馈,保持情况畅通;加强分类指导,注重解决题目;加强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使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社区服务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探索的一条深入社会基层、服务社会大众的社会化服务道路。在我国社区服务发展的历程中,社区服务的范式也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从“精细化”一词中可以看出,我国对社区治理范式的认识不断升级。在治理范式下的社区服务也进一步注重福利化,不断形成“福利治理”的新道路。
我国社区治理范式演变的历程
从1978年起,我国社区治理范式开始由行政化向福利化演变。1978年至今,我国社区治理范式向福利化演变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至20世纪80年代末):社区服务化的萌芽阶段。1978年我国召开了,自始我国发展的重心逐步向经济建设转移,国内城市的工作任务也不断加大。1979年初,我国重新出台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于是城市街道和居委会的运行体制全面得到恢复。1983年的全国八次民政工作会议上,国家首次明确提出了改革社会福利机制,通过联合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1984年全国城市福利事业单位改革整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国家民政部明确提出要多渠道、多形式推动社会福利事业要面向全社会。在这一阶段,虽然表面上我国的社区服务开始向“社会化”演变,但总体上我国的社区服务仍然是政府化的范式。从经费来看,该阶段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经费是以政府的拨款作为绝对主体的。从目的来看,该阶段我国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解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经济社会运行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社区治理范式的行政化色彩仍然占绝对主导,该阶段属于我国社区治理服务化的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末):社区服务市场范式的推进阶段。1987年,我国正式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标志着我国社区治理范式由行政化向福利化转变的萌芽阶段开始向推进阶段过渡。1993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我国社区服务具有群众性、区域性、福利性和服务性等特点,社区服务的发展应根据不同的社区服务对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准则,建立差别化的社区服务价格体系。这一政策是我国社区服务产业化的直接体现和实施依据。
在市场范式引导下,我国社区服务对社区治理带来重要作用,但该阶段我国社区治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在政府责任上,单位制、国企的改制迫使部分原有单位福利保障的社会群体沦为社区的弱势群体,而国家由于体制上的瓶颈无法对其提供充分服务,甚至出现政府推卸责任的弊端。其次,对社区服务的福利化产生一定的本质威胁。部分地方政府过分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开展社区服务,结果往往导致社区服务业运行不当,也使得社区服务的福利化本质被淡化。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社区服务的治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时,我国的社区服务存在三大难题:首先,在社区服务的主体方面,当时主要是政府,提供的服务内容也主要局限在社会救助、社会救济等方面。其次,在社区服务的质量方面,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大量社区服务已无法满足居民需求。再次,在社区服务的方向方面,由于我国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得到改革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兴办的各类服务组织和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被引入。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不断探索社区服务范式的改革,社区服务业的概念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政府对社区服务的着眼点逐步由第二阶段的经济利益为主转向第三阶段的公共利益为主,提出了要大力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并凸显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这一重大调整体现了社区治理范式不断显现出来,社区治理的福利化开始得到回归。2000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意见》等政策,逐步明确了社区公共服务的对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途径等,体现了我国对社区治理的重视和深化。2015年,我国确定了40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体现了我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化全面开启试点进程。
我国社区服务福利化转型发展的路径导向
在社区治理范式引导下,我国的社区服务必然将由行政化向福利化转型。未来推动我国社区治理范式福利化,在发展导向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审视界定社区治理范式下的社区服务内涵。在我国社区的发展与治理过程中,国家及各地政府、社会各界等对社区的定位已基本达成共识,即基层治理与共同体。基层治理,重在通过政府权力的再造、下沉,对社区进行有效治理。社区共同体,则重在公共服务的强化和社区团结氛围的营造。在福利化视角下,我国社区服务应遵循两种导向:一是社区服务公民化导向,将社区服务定义为一种以公民身份所享有和参与的社会活动;二是社区服务物品化导向,即在保证社区服务的福利性质到位的前提下,尊重社区服务的市场特性。这也就表明对社区服务的界定不应仅局限在福利性质,也应包括市场性质,应根据社区的类型以及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提供多元化的社区服务。
加快构建面向多元主体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虽然我国社区服务的治理范式已不断形成和完善,但是目前还存在以扶贫救弱为导向和以个体消费为导向的特征,即社区服务仅仅初步实现了纵向整合。在未来社区治理范式的引导下,我国的社区服务就应该形成主体多元、服务多元的社区服务网络化格局。在社区治理范式引导下要构建这种网络体系,应充分认识三大特征:一是在政府的角色定位方面,要求政府由原有的行政能不断向服务职能转变,具体就是将以往的权力和资源控制型的角色转变为以权力协调、资源对接、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化角色。二是在主体关系方面,要求重新配置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破除自上而下式的行政格局,逐步形成主体之间良性协作、共同治理社区的格局。三是在服务内容方面,要逐步走出原有的单一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范围,积极向全体社区居民靠拢,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积极性,凝聚合力,主动深入调研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分层分类有序提供社区服务,形成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元化、社区之间互补的网络型社区服务格局。
积极建设多元化的社区共同体。在社区治理范式下,要构建面向多元主体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就应该明晰政府、市场、社区这些主体在社区服务方面的分工,并推进主体之间联动,实现“社区共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要确立社区治理范式下政府的权责。应遵循社区服务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冲破政府作为社区服务福利化唯一运行主体的瓶颈,不仅要提供基础的社区服务,还应建立社区居民服务的信息平台、沟通平台和质量监督平台等。二是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这一第三服务部门在社区治理范式下的主体服务功能,促进社会组织在服务理念、组织运行、与政府关系处理等方面不断提升。三是要全面激发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加速建设社区共同体。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对社区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等都是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实现社区服务福利化的重要保证。
(作者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长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1-0119-08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和历史任务。作为一个总体性范畴,“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包含着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形式上,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包含三个基本要素:首先是组织要素,其涉及到政府内部权力与资源的配置;其次是职能要素,其涉及到政府与其他权力主体和社会权利主体的权力与功能配置;再次是环境要素,其涉及到政府与各类社会行动者的情境关系。在动态互构的过程中,这三个要素并不能被严格地区分与线性地构序。但就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而言,回应社会环境、解决社会问题总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前提,政府的职能与组织都要围绕着这个逻辑前提进行重组。
社区是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构成部分,我们同样也可以通过它来透视政府治理现代化。不过就“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模式”这一问题而言,其具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虽然形态各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以前,不论是中国的全能型政府,还是欧美的干预型政府,都具政府吸纳社会职能,进而控制社会的特点。但是随着改革的开启,政府与社会实现了新的分化,政府把一些它不能很好承担的职能转移到社会之中,进而为社区的重建以及政府治理社区方式的革新开拓了空间。
(一)政府改革的权力效应
不论是中国的全能型政府,还是西方的干预型政府,都是一种集权型的权力体制。在这种集权型的权力体系中,资源、信息与人员都被组织到紧密控制的科层结构之中,中央政府的计划成为权力体系运行的重要依据。而且这种集权型的权力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管理性权力是一种主导性权力。依靠管理性权力的强大控制力,科层制组织以及科层式社会管理结构才得以建立并得到维持。在科层式社会管理结构中,社区也被政府所吸纳,成为政府有计划地推进国家建设的重要工具。二战后,联合国所倡导的“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吸纳、动员、改造和管理社区的运动。诸如“社区自主计划的有效实现,有赖于政府积极而广泛的协助”,“制定全国性的社区发展计划必须有完整的政策、行政机构的建立、工作人员的选拔与训练”,“地方性的社区经济发展,必须与国家的发展计划相互结合、协调推进”〔1〕等原则都表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政府的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全球布展,权力结构出现了分化。由于政府向社会分权与市场分权,权力体系的构成及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原先的那种管理性权力主导的权力体系,现在演变为契约性权力、管理性权力和互惠性权力互动的体系。契约性权力与互惠性权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改变了管理性权力。政府改革所带来的权力体系变革对社区也有重大的影响。随着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尤其是住房的商品化,社区内在的契约性权力在不断增长。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福利的社区化,社区内各种志愿组织的形成,也促使互惠性权力呈现增长态势。社区内契约性权力与互惠性权力的增长,既促进了社区的自治,也限制了政府的管理性权力。无疑,政府改革的权力效应促进了社区内在权力结构的变化。无疑社区内在权力结构的变化也会进一步要求政府的治理方式进行革新。
(二)社会转型的整合诉求
政府的分权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新型的社会分化。由政府所推动的市场化更是社会分化的重要动力之一。由政府的分权以及市场化所引发的新型社会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政府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市场化所推动的社会分化潜藏着各种风险。市场化有两个重要的方面,即个体化与全球化。诚如鲍曼、吉登斯等人所认识到的那样,个体化与全球化不仅带来了整合性后果,也带来了分化性后果。个体化与全球化所内涵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新型社会分层的标准之一。
其实,市场性的社会分化蕴含着社会整合的需求,只不过它总是以否定或隐含的方式存在。随着市场流动性的增强,“社群的以及由国家支撑的抵御个人失败和厄运的保障,现如今正在逐渐地、持续不断地收缩以及削减,这种现象削弱了这种保障从前所具有的种种吸引力,同时也破坏了社会连带的社会基础”。〔2〕市场性社会分化破坏了传统的社会整合,但却没有为新型的社会整合提供出路。在这种情况下,社区作为承载社会整合想象力的概念又被重新激活。社群主义以及社会资本理论对于社会团结以及社会纽带的谋划,都为社区作为一种应对新型社会分化的社会整合机制提供了合法性证明。社区作为社会转型中的整合机制,无疑会对政府的治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当政府以市场化理念为主导促进改革时,社区作为社会整合与团结机制的重要性就会更加明显。
(三)政府治理方式革新的要求
当前的政府改革最主要的是要改变政府的管理型特征,或者说要变革管理型政府。管理型政府的最大特征是,它不但用科层制组织自身,而且用科层制组织社会。科层制作为一种政府的组织方式,把政府建构成为一个依靠规则和命令、自上而下执行的专业体系。科层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把社会职能纳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围之内,使社会变成了政府的附属,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在政府通过科层制管理社会的体制中,作为社会基础的社区也被纳入到政府的行政计划之中。西方国家专业化的社区管理以及福利体系的设置和中国的单位之都是管理型政府开展管理的基础。
但管理型政府及其管理社会的方式也存在弊端。管理型政府持有一种技术理性,以效率最大化为价值追求。为了便于管理,管理型政府用同一性的策略来剪裁现实的多样性,以致破坏了社会活力,陷入悖论性的困境之中。各国政府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相继实施了改革。一方面,通过分权与职能转移来提高政府效率与社会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内部民主化与外部民主化策略为政府的有效运行于社会的良好治理塑造新型的制度空间。虽然,当前的政府改革并没有完全扬弃管理型政府,但是随着政府价值追求的转换以及社会自治空间的扩展,政府的模式也在发生变化。服务型政府成为替代管理型政府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社区重建的视角,可以发现随着职业属性、政治属性与伦理属性等方面的调整,政府的理念正在从管理走向服务。
(四)治理与现代化概念新内涵的影响
治理概念的新内涵起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变革与经济研究。“外包的系统化发展、核算单位的自治化倾向、零库存管理等等都是重新审视‘福特式’生产模式(将生产线一体化,从设计部门到机器制造、从工程师到工人严格等级化)的信号。”这促使学者们思考“能用等级化以外的另一种方式来指导企业吗?在企业内部和在企业与其他企业关系中,生产单位的日益自治化会要求采用哪些新的协调方式呢?”〔3〕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治理理念的兴起就是为了扬弃管理理念。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扩展,治理理念也渗透到政府治理体系之中。在全球治理委员会看来,“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4〕很显然,治理理念为政府模式的革新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方向。
现代化概念的新内涵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政府改革及其效应的影响下形成的。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化是一项未完成的工程”;在鲍曼看来,现代化正在从“固体现代性”转向“流动现代性”;而贝克则认为,现代化正从“第一现代性”走向“第二现代性”。无论学者们做出何种区分,都意味着现代化正在经历新的阶段。与早期现代化的“西方中心论”与“单一现代化”不同,新型的现代化是一个在多元化与复杂化的情境中寻求合作的过程。这种现代化理念对社区治理以及政府模式都提出来新的要求。
综合起来看,“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选择”是社会转型与政府改革情境中生成的一个新议题。社区与政府关系重塑的理念选择,必须回应权力体系变革的要求、社会转型的整合诉求、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要求,并遵循“治理现代化”的新原则。
二、传统理念革新以及困境
虽然,社区治理现代化中的服务型政府建构,是一个新的时代命题与历史任务。但是,通过革新传统理念来探索这一议题,也不失为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其实,在社区重建的过程中,不难发现那些通过革新传统理念对政府与社区关系进行重塑的各种尝试。传统理念的革新其实是社会重建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并不是要回归到传统中去,而是基于新的社会现实的传统再造。当然,传统理念革新也有其局限。只有理解其局限,我们才不至于仅仅停留在依靠传统的外衣来包装新的理念。
(一)管理理念的革新
当前的政府改革就是要变革政府的管理特性。管理型政府及其对社区的管理,是依靠科层制实现的。通过科层制组织,政府强化了控制自身的能力;通过科层制度,政府强化了对社会的控制。政府通过限制市场性经济权利、扩张福利性社会权利的方式,渗透到社区的管理之中。通过再分配和规制,原来由社区承担的职能被政府所吸纳。再分配主要涉及到资源的配置问题,诸如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加强规制则主要涉及到确定行动准则,诸如各种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政府法规等。管理型政府通过科层制式的管理想象力,构建了以自上而下的社区控制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体系能够动员社区内在的资源以服务于国家建设。但是,从长期以及实践经验的角度看,它却是一个资源低效利用与社会等级化的体系,并最终失去活力与合法性。
为了打破政府管理社区的科层体制,政府逐渐减政放权,并把新管理主义引入到政府过程之中。新管理主义“是工商企业管理领域长期流行的一套管理哲学,它主要包含如下几点核心观念:(1)社会进程的主要途径在于经济意义上的生产力的持续增长;(2)这种生产力的增长以‘管理’功能对劳动力要素和复杂的信息技术、组织技术、物质形态的商品的生产技术的有效组织为前提;(3)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分离的和特殊的组织功能,在诸如计划、执行和衡量生产力的实质进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商业的成功越来越依赖于高素质和职业化的管理者;(4)为履行‘关键作用’,管理者必须拥有合理的‘管理权限’”。〔5〕新管理主义的最大特点是管理的自由化与市场化。通过新管理主义的视角,不难发现:一方面政府自身的组织方式不再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制,政府组织朝着扁平化、管理者自我控制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与社区的分离,社区具有了一定的自治权,因而政府管理社区的方式也不再仅仅是命令――服从,而是协商互动。
(二)自治理念的革新
随着政府的分权化改革,政府与社区逐渐分离开来,社区自治的理念得以复兴。不过,社区自治理念的复兴并不是要回归到传统社区自治的理念中去。传统的社区自治所赖以嵌入的传统“社会――国家”结构,在全球化与个体化的冲击下正在走向解体。“社会正在遭受全球政治和生活政治的夹击。在‘流动的现代性’条件下,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社会不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实体,不再有明确的边界和规范,以至于个体被迫用自身的资源去解决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国家从总体上丧失了大部分曾经拥有的各种:它经常处于‘别无选择’的境地,而不是自由地实施政策选择。”〔6〕而传统“社会――国家”结构解体包括“整合与瓜分、全球化与地方化,是两大相辅相成的过程。更确切地说,它们是同一过程――即世界性的、权力和活动自由的重新分配――的两个方面”。〔7〕上述这些因素都促使社区自治的理念进行革新。
自治理念的革新促使政府从集权走向民主。不过就政府的民主形式而言,其不同于传统抽象的“人民”以及代议民主,由于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协商民主正在成为政府民主的新形式。与此同时,新型的自治理念要求,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放任”的立场,任自由市场理念侵蚀社区自治,也不能采取过度干预的方式破坏社区自治。随着社区内在生活政治的兴起,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懂得分享权力、实现与社区的合作共治。
(三)情谊理念的革新
情谊理念其实是一种伦理道德理念。正如卡蓝默所认识到的那样,“伦理问题……是因为公(国家)和私(市场)的双重失败造成的”。〔8〕虽然,通过传统理念的再造,管理与自治都具有了一定的新内涵,但是,新管理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仍然具有忽视情谊关系的缺陷。这就引发了人们对情谊关系的再思考。哈贝马斯看到,新的市民社会“不再包括控制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经济领域。无论如何,‘市民社会’的核心机制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9〕与此同时,“许多集体行为的问题只通过个人行为无法解决,但是由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的正式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决。相反,社群的自我调节,结合民主国家及其机构的权威,倒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10〕这就为社区情谊关系的重塑提供了可能。尤其是“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使得社区情谊关系受到广泛的重视。“社会资本包含隐含的知识、网络的集合、声誉的累积以及组织资本,在组织理论语境中,它可以被看作是处理道德陷阱和动机问题的方式。”〔11〕 毫无疑问,上述的思考都为社区在新型社会情境中构建抵御流动性风险的伦理情谊网络提供了方向。
情谊关系的重塑不仅仅关乎社区,同样也关乎政府对社区的治理。帕特南在研究政府改革时,通过意大利政府改革的不同效果分析,发现社会资本在促进政府改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帕特南看来,社会资本存储在一些自发性的组织之中。“这些自发出现的组织,与其说是代表了一种理想的利他精神,不如说反映了一种实用主义的未雨绸缪。处境相同者愿意齐心合力,以抵御社会迅速变化所带来的风险。”〔12〕这其实意味着,政府在进行改革时,为了促进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依靠社区内在的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开发和完善社区内部的社会资本对于培育社区情谊关系、维系社区团结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社区情谊关系的培育反过来也要求政府实现伦理化和道德化。
(四)传统理念革新的困境
在工业社会中,“政府与社会关系是中心与边缘的关系,政府处于中心,而社会则是围绕在政府的边缘,并形成了稳定的中心――边缘结构”。〔13〕在中心――边缘结构中,中心对边缘具有特定的支配作用,边缘要服从于中心。就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而言,社区管理的科层制就是中心――边缘结构的实现方式之一。随着政府职能社会化,社区从政府的严格管制中脱离出来。社区与政府的分离使得政府的中心地位被削弱。随着社会中心论的兴起,社区与政府关系的中心――边缘结构发生了变化,两种社区中心论被凸显出来。一种是从市场社会中心论的角度看社区与政府的关系,社区被嵌入到商品化的理念之中,与此同时政府也被放置到边缘位置。另一种是从志愿社会中心论的角度看社区与政府的关系,社区被嵌入到互惠互利的理念之中,政府同样也处在边缘位置。虽然,从基于科层制的政府中心论到基于市场理念或志愿理念的社会中心论的转变,促进了经济、社会与政治秩序的辩护。但是这三种中心论在试图把功能相对分离的社区与政府整合到一起时,采用的都是单一化的策略。这种单一化的策略其实是追求同一性的表现。这种同一化的策略无视功能分化的合理性,试图强制性地实现功能的高度整合,最终却导致社会功能的紊乱。尤其是在当前社会复杂性与流动性不断增长的情境中,这种依靠单一中心进行功能融合的策略就会更加不合理。
为了克服单一中心整合模式可能带来的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一种多中心的理念逐渐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多中心理论的兴起为多元力量的共同发展提供了合理性证明,并减弱了多元力量为了争夺单一中心地位而发生分裂的可能性。但是,多中心理论仍然停留在中心理论的视野之中。虽然,多中心理论虚化了那个绝对的单一中心,但是它并没有真正地解决碎片化问题,而只是把碎片化问题弱化了。一旦那个能够维系多中心之间均衡的隐秘力量被忽视,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会以更极端的形式出现。其实,不论是单中心还是多中心,都没有真正的理解当前社会分化的意义及其限度,因而也就没有理解社会整合的意义及其方式。社区治理的碎片化问题,看似是一个分化过度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整合不当的问题。社区内在力量的分化,自然会带来多样化的功能及其合理的存在。但是多样化的功能之间必须有所整合才不至于出现紊乱状况。这就要求超越简单的分化逻辑和局部思维,从整合与整体的角度重新思考社区治理。
三、合作理念中服务型政府治理社区的策略
传统理念的革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展人们对于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认知。社区管理理念的革新透露出服务型政府的职业属性,社区自治理念的革新揭示出服务型政府的政治属性,而社区情谊理念的革新则凸显了服务型政府的伦理属性。但是,传统理念对于新型社会分化与整合的不当理解,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准确理解。这就要求,用一种更加合理的理念来理解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合作理念的维度
社区治理的现代化需要服务型政府具有一种合作理念。虽然,合作的概念早已有之,但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合作具有新的特质。
首先,合作蕴含了领域融合的维度。近代社会“处于不断分化的发展过程之中,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进入了一个不断分化的历史进程中了”。“在近代社会的分化中产生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这同时,日常生活领域也开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出现。”〔14〕领域的分化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多样化,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社会的复杂化。为了实现社会秩序与整体功能的发挥,各个领域之间必须被有效协调起来。不过工业社会中的领域协调是依据同一性的领域侵蚀。所谓领域侵蚀,其实就是用一个领域的原则与功能来取代其他领域的原则与功能,以实现各个领域之间功能的一体化。但是,领域侵蚀用单一功能来支配其他功能的实践,最终被证明是无效的。在新型的社会情境中,重新分化出来的各个领域不仅具有了新的特质,而且在协调的理念和方式上也发生了变化。从社区治理的角度看,生活在社区之中,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同质性的空间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信息、资源和人员不断流动的空间之中。社区内存在的多种功能领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同一性的支配和服从关系。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侵蚀与被侵蚀的关系,而是融合关系,即从相互建构的意义上把握各个功能领域之间的嵌合方式。
其次,合作理念蕴含了伦理的维度。社区内在各种力量之间的融合,显然不能通过竞争与控制实现,而是需要激发一种关于伦理共同体的想象力。“对共同体来说,多样性和包容性并非势不两立。在许多语境中,我们把共同体理解成是由比较松散的合作活动和群体构成的。忠诚和凝聚固然重要,但是,关切和考虑每一个人的利益这一隐含承诺同样重要。为了共同体的目的,分界线被打破了。焦点转移到共同事业和共同的生活。”〔15〕 换言之,共同体的构成虽然是多样的,但是共同体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并非是相互隔离的、而是相互沟通的。共同的事务也并不是被事先自上而下给定的,而是通过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相互破除自身的禁锢而相互建构起来的。与此同时,对于合作的伦理之维和道德共同体的理解也可以通过社会资本这一路径。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粘合剂,有利于修补由市场机制所引发的社会分化与分裂。在帕特南看来,社会资本有两种,一种是黏合性社会资本,一种是连接性社会资本。“黏合性社会资本有助于加强特定的互惠原则和成员的团结。连接性社会网络,能够更好地连接外部的资产。连接性社会资本可以产生出更广泛的互惠原则,而黏合性社会资本则会使人们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16〕利用这些社会资本的有利特性,可以建构出一个合作网络。
再次,合作理念蕴含了网络的维度。正如鲍曼所认识到的那样,“‘社会’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种‘网络’而非‘结构’(更不用说一个稳定的‘整体’):社会被人们认识为各种随意性的联结和分离的矩阵,一个能出现无数种排列组合方式的矩阵”。〔17〕 在很大程度上,网络概念提供了一种不同于结构概念的理解图式。第一,结构可能预设了一个先在的整体性或者说“一”,然后结构中的所有其他构成要素都要依据这个整体性或“一”来进行自我建构;而网络并不预设一个先在的整体性或“一”,而是在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各构成部分之间的平衡。第二,结构具有信息传递的单向度性,而网络具有信息传递的多向度性。第三,结构具有稳定性和寻求确定性的特点,因此不适应高度流动与不确定的社会。网络则具有灵活性,它能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第四,结构中的构成部分具有固定的位置并且处于不同的层级之中,而网络中的构成要素则不再具有固定的位置,处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只有“网络”才能为社区与政府的合作治理提供有利的关系模式。
(二)服务型政府治理社区的策略
首先,引导新型社区自治。当前社区自治的兴起并不是一个单向度的内生过程,而是一个多向度的互构过程。政府也将会在新型社区自治兴起的过程中发挥特定的作用。就社区治理的建构而言,社区治理中的关系既不应当是竞争性的交换关系,也不应当是控制性的管理关系,而是服务性的合作关系。就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社区自治兴起的关系而言,服务型政府应当引导社区走向新型自治。服务型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主义的策略放任社区自治,也不能采取管理主义的策略控制社区自治。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两种策略都是不可行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建设的目标模式,就应当以服务的理念来处理其与新型社区自治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服务型政府既要承认新型社区自治,又要促进新型社区自治的成长。因而服务型政府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促进新型社区自治。服务型政府引导社区自治,就是要以合作的理念引导社区自治,使社区自治被纳入到网络化的治理结构之中,并促进政府与社区在功能上的有效融合。
其次,培育社区伦理精神。工业社会是一个理性化的社会,伦理精神被作为一种价值巫魅驱逐到社会精神的边缘位置。社区的伦理精神同样也受到了排挤与限制。一方面,社会层面上的个人自由和组织控制的理念把伦理精神变成了附属于它们的理念,因而社区伦理精神就无法得到伸张。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也支持个人自由组织控制的理念,社区的伦理精神也就无法制度化。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人们重新从社会团结与道德责任的维度来寻找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在社群主义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助推下,社区伦理精神的培育再次成为一个焦点问题。第一,我们不能够再用一种感性的和自然主义的视角来看待社区伦理精神。随着社会越来越复杂,社区伦理精神的建构必须自觉化。第二,当前社区伦理精神的培育需要从领域融合的角度来理解。工业社会中的社区伦理精神在领域分化的过程中被削弱。在后工业化进程中,随着政府职能的社会化,社会治理的主体变得日益多元化,领域融合的迹象已初露端倪。第三,随着领域的融合,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也将发生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社区不应再持有一种传统的自然主义的道德观,政府也不应当在从自由主义或管理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自身的伦理特质和社区伦理特质。只有通过服务型政府才能培育社区伦理。服务型政府只有通过实现行政人员道德化以及建构道德制度才能矫正自由主义和管理主义对于其自身伦理精神的限制。政府的伦理化有助于引导社区的伦理化。
再次,构建社区合作制度。社区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障,而政府在提供制度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过,在当前社区重建的情境中,政府所提供的制度保障类型以及提供制度保障的方式都与工业社会中政府的所作所为有很大的区别。工业社会中的制度设计是由两种理念支配的,一种理念是竞争,一种理念是控制。当然,这两种理念之间也存在着交叉和混合的现象。不过这三种形式不再适应新型的社会情境。通过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合作制度的理想类型应当是由伦理精神联结在一起的行动者网络。第一,通过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合作制度不是一个结构而是一个网络。“网络”与“结构”相比,更适合于理解和应对当前社会的特质,即由高度复杂性和流动性所导致的关系模式。第二,通过服务型政府所建构的合作制度是行动者的网络。行动者具有自主性,不像结构中的行为者那样只是被动的服从并执行来自上面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行动者不仅仅再从上层接受命令,而且也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中开展活动。在由“网络”所提供的无中心和无层级的关系中,行动者能够围绕着公共事务的解决展开自主而平等的交往。第三,服务型政府所建构的合作制度是具有伦理精神的行动者网络。行动者只有具备伦理精神才能彼此信任和相互合作。政府作为网络中的一个重要行动者,必须实现自身的伦理化,并以伦理精神为指导服务于其他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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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近年来,科学和信息技术不断进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升。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积极加强社会建设,从政治、文化、经济等多方面出发,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水平是一项长期工程,这要求我国各个领域和各个部门在运行过程中,都积极将自身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够团结一致,为促进我国社会的全面建设作出贡献。在这种情况下,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凸显出来,积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模式创新与制度保障分析势在必行。
一、西方发达国家社区治理原则
地方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社区治理,英国具有代表性的社区治理人物有John Stewar和Michael,他们在社区治理中,以社区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提出了以下治理原则:第一,地区发展中,整体的福利应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第二,在判定地方政府地位的过程中,应从其运行中对社区居民的服务水平入手;第三,志愿组织、公共组织等运行过程中对地方的贡献应对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第四,地方政府在运行过程中,应从地区利益入手,努力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第六,地方政府运行过程中,必须能够对当地各种利益进行充分的利用、掌握以及平衡,从而才能够将自身的领导能力充分体现出来[1]。由上述原则可以看出,西方发达欧就爱在进行社区治理的过程中,都是紧紧围绕社区利益以及居民权利而展开的。
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模式创新
(一)对政府管理理念和社区治理模式进行创新
在这一过程中,应将政府的主导功能充分发挥出来。现阶段,从我国社区社会组织整体的发展情况来看,质量相对较低,产生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部分政府机关忽视了社区社会组织对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而是将社区社会组织作为一种辅助工具,来帮助政府执行社区治理工作;同时,还有部分政府机关认为社区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不仅不注重将其社会建设的功能激发出来,而是增加了对这一组织的监控和防范,甚至认为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是对立的[2]。在这种情况下,新时期政府必须及时转变管理理念和社区治理模式,承认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在日常进行社区管理、地区建设的过程中,从整体规划入手,将社区社会组织的功能充分激发出来。
(二)构建网状社区组织多元结构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对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逐渐产生了深刻的认知,同时该组织的规模也逐渐壮大起来。尽管该组织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但是该组织运行过程中,活动执行力度不足、成员机构运行合作能力较低等始终制约着该组织在社会建设过程中功能的充分发挥。
在这种情况下,新时期我国在进行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应积极构建网状社区组织多元结构,充分连接各个社区社会组织机构,各个机构在互相连接、相互配合与写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典型的网络机制,为社区社会组织整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最终也才能够将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与此同时,现阶段,网络化被有效应用于我国的城市管理当中,新时期,这一网络中还应对积极融入社区社会组织网络,促使社区社会组织真正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将该组织的社会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三、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
(一)构建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功能的过程中,政府应积极构建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社区社会组织的功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一方面,积极构建内部监督制度,确保社区社会组织运行过程中,各个内部运行机构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同时还可以积极完善社区机构[3]。例如,积极构建员工大会,引导社区员工在参与员工大会的过程中,对社区治理、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知识产生深刻的认知;另一方面,还应对积极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积极展开社会建设的活动中,活动内容能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二)鼓励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到社区社会组织中来
新时期,在积极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激励机制,鼓励社区居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社区社会组织中来至关重要,在积极提升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过程中,有助于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功能[4]。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相对较低,因此,现阶段,当地政府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对志愿组织进行培育,同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措施,通过奖金等形式,鼓励其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社区社会组织中来,为提升社区管理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从晚上社区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引导社区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产生深刻的认知,从而自主的参与到社区社会组织对社会的建设活动中来。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壮大起来,其日常运行过程中,有助于提升社区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但是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社会组织相比,我国的社区社会组织规模相对较小、发展也不够规范,其在社会建设中的功能也无法得以有效发挥。在这种情况下,新时期,我国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相关原则,病有针对性性的进行社会建设模式的创新,制定相关制度,才能够为我国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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