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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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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

篇1

2011年8月我国内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五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指南》,这部指南的颁布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内审实务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领导干部进行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审计,其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时甚至超越了内审本身的职责范畴。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研究就显得格外有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现代企业制度下联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是受托责任,本文从受托责任角度出发来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受托责任是指委托人将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担所托付的责任。受托责任可以分为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经济责任两个部分,因此对受托人的审计就分为财务绩效审计和管理审计两个部分(王光远,2004)。英国审计学家戴维·费林特(Flint,1988)认为,“作为一种几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审计的地方,就一定存在一方关系人对另一方或其他关系人负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义务这样一种关系,此种责任义务关系的存在是审计的重要前提,可能还是最重要的前提。”同时,他还认为,“审计是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是一种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另一位英国的审计学家汤姆·李(Lee,1988)认为,“要求人们的行为对他人负责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共同特征,正是这一特征构成从古至今审计功能之基础。在此意义上,审计正是作为强化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之手段而被运用的。”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蔡春认为“受托经济责任”乃现代会计、审计之魂,受托经济责任关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的存在乃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受托人即单位负责人对经济活动的合规、绩效和控制等方面的实现情况。

在受托责任观看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通过对“事”的审计来达到对“人”的控制。通过对受托责任人在任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绩效和决策的有效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审计来实现对其受托责任的考察。这点不同于原来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合规审计,原因在于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只对事的审计,而是通过对事的审计来实现对人的控制,其审计的方式也更为多样化,可以使用财务审计的一般方法,也可采用诸如谈话、举报、对群众进行调查等方法。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应当明确为对受托责任人的特定经济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为了反映单位负责人的受托责任,需要一套有效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来度量。从上述的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经济责任的视角出发,对受托责任人的评价体系相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控制评价;另一个是财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是从定性的角度来反映责任人的管理水平,而财务绩效主要是定量地反映负责人任期内的成绩,两者缺一不可。

(一)评价指标

1.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是对受托责任人在任期内对内控制度的建设、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来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按照COSO对内部控制五个因素的角度来对其评价:

(1)内部环境。审查被审单位的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合理,部门设置与权责分配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是否能够在日常经营、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作用等。

(2)风险评估。审查被审单位是否能够及时识别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是否能够及时采用定性与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

(3)控制活动。审查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资产保全控制、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以及能否运用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各种业务和项目的风险有效规避或者是控制在可承受的程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审查上下级和同级之间的信息传递是否及时、顺畅和准确,发生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错误或是舞弊是否及时反映并及时更正。

(5)内部监督。审查是否制定内部的监督制度以及内审机构工作是否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

2.财务绩效评价是对受托责任人任期内的盈利能力、资产管理状况、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情况四个方面来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笔者采用2011年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中对财务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来说明。

(1)盈利能力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在任职期间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能力。可参考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2)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运行状态、结构以及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可参考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现金回收率等。 在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中应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受托责任人的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的主观和客观原因等情况来分析企业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

(3)债务风险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可参考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等。

(4)经营增长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市场拓展、资本积累、效益增长以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资本增值状况及持续发展能力。可参考指标包括: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任期年均资本增长率、销售(营业)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

(二)评价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1)内部控制完备程度。内部控制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如果内部控制系统残缺不全,缺乏整体系统性,内部控制的整体功能将大打折扣。

(2)内部控制是否科学有效。在完备基础上,内部控制还应做到能够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内部风险降到最低,不仅需要分工明确,还应做到各部门之间的互相牵制,防止个别环节出现,从而发生有损企业利益的现象。

(3)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评审。在测评内部控制完备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还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通过检查被审单位有关的证据、实质性测试等方法,抽样选取若干项目的若干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点,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测试来发现失控点。内部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系统,应当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对各种变化作出快速反应。正因为这样,可以根据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测评结果,找到失控或控制不力的原因,并对现有内部控制进行改进,以提高控制效果和经营管理效率。

2.财务绩效评价标准

(1)客观性。如果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没有发现并通过专业判断认为被审单位的审计材料不存在重要的不真实的事项,可以认为其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如果有不客观的现象,程度轻微的应给予指明并要求其改正;严重的应交给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2)合法性。根据受托责任人任期内的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如果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未发现受托责任人存在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否则应当判定违规程度的严重性,如果很严重,需要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并交给相关部门或上级处理。

(3)效益性。评价效益性时,评价标准应当将受托责任人被审期间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历史、同行业指标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情况进行比较。评价时应当对有关评价标准的选择依据和具体内容作出说明。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控制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与以往的以财务导向审计、业务导向审计、管理导向审计相比,出发点、评价方法和最终的目的都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更倾向于达到对被审计对象的控制为目的。这是因为: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司控制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控制”为出发点,来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控制。公司控制是确认受托责任的关系,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检查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解除。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方法上也是以实现控制为导向的,按照先对受托管理责任后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先对被审单位的内控进行调查,确定其薄弱环节从而找到审计重点,然后再对财务绩效进行审计。由此看来,经济责任审计在于能够保证单位负责人受托责任的履行以及上级对负责人的控制。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实现对受托责任人的控制。委托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信息不对称性,受托责任人在对企业的经营、财务、风险等方面信息的掌握要优于委托人。放到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就是上级对下级的责任履行方面不能够完全掌握,这就需要上级动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手段来控制下级,从而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总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对象解除受托责任以及从治理的角度出发来考察被审对象的内控和财政、财务效益情况的一种特殊的审计,考察指标既包括了内部控制,也包括了各财务指标,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特殊的审计形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内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S].2011.

[2] 马冬梅.基于受托责任视角的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 2011(1):100-101.

[3] 孙民.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J].财会研究,2011(1):61-63.

篇2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评价意义

1、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 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予以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转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干部使用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干部使用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较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1、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以及其他各地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都只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出了规定,其中两办的《暂行规定》中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但总体看,条文规定较为笼统,内容没有细化,评价的量化指标缺乏,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不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

2、审计评价目。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及事不及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对被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是否合理、任期内取得的政绩是否真实等关键性问题无法给以合理界定或比较,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致使经济责任界定不完善,造成评价主次不分,背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评价证据。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应以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能受主观意识的支配;对那些未经审计,证据不足或未来的经济事项不应予以评价。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审计报告习惯于凭自己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主观感觉进行评价,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有些事项的提出缺乏相应的取证资料佐证,也有个别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的年终总结报告或被审计者述职报告的有关内容作为评价内容的情况。

4、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内容多,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而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大多面临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不足,已有人员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很难保证人员质量。

三、评价原则

1、法制性原则。坚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能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既不要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又不要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清责任,既要有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

3、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实际工作环境出发去分析问题、评价责任,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脱离实际、妄加评论,做到以理服人。

篇3

1.客观性原则。即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客观,不能以偏概全。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

2.谨慎性原则。揭示问题的证据要充分,定性要有法律依据,评价用语规范,语气中肯,对审计组无法判断其真实性事项,群众有所反映的问题,审计难以发现的无法查证的事项等,不予定性,不加评价,采取写实的办法,把事情经过表述出来。

3.审计结果与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审计到哪评价哪,依据审计结果评价,未经审计的事项不作评价,没有充分证据的事项不评价,不具备审计条件,无法查证核实的事项拒绝评价。

4.突出重点原则。结合所在地区域特点、经济特色、龙头产业等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有所侧重。

二、具体评价中应突出六个重点

1.评价依据为客观事实。审计评价应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资料,尽可能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2.评价过程要慎密细致。在审计过程中思想上要重视,操作上要仔细。对审计数据资料要综合分析,认真研究,仔细琢磨,力求恰如其分,不偏不倚。

3.评价内容要抓住重点。对所掌握的审计事实,要进行适当筛选归类,以抓住实质突出重点,切中要害,不能事无巨细,陈铺罗列。

4.评价方法要一分为二。避免有主观色彩,对被审计者的成绩既不能夸大,也不可缩小;对问题既不能隐瞒,也不可捕风捉影。防止审计评价文过饰非,华而不实。

5.评价的范围不逾越审计职责。审计评价要紧紧围绕两办暂行规定的精神和地方党政部门颁布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评价时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未涉及的事项不评价,没查清的疑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6.评价语言要注重写实。语言运用要简要朴实,不作多余的渲染和修饰。行文要以写实为主,不作过多议论。

三、在审计评价的内容上注重四个方面

乡镇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前期功夫在“审”,后期功夫在“评”。为此,审计评价除应根据审计现场所取得的书证、审计调查材料和群众反映并核实的情况外,还应对前任期末指标进行了解和核查,在调整基期指标(仅审计分析时使用)并剔除前任影响因素外,再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

1.对财政收支状况和执行国家财政结算纪律情况的评价。通过近几年的审计,我们发现有些被审计的乡镇出于完成“上级任务”和乡镇领导的政绩等目的,一般在财政决算表中都能求得平衡,但在“平衡”的背后,隐藏着许多虚假的因素:一是以经管站垫支、企业预交等形式代垫税款,形成虚假财政收入。二是预算内支出改为预算外安排,或者应由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项目因财政拮据,向外单位变相融资,不列入当年财政决算,从而对以后年度形成负债。三是不合规调入资金以隐瞒财政赤字状况,使年度财政决算形成虚假平衡。此类情况在审计评价中均应充分揭示,对有些乡镇因财政状况较好,在财政决算时留一手,以期“以丰补歉”的情况,应指出其错误行为,肯定其工作实绩,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2.对集体资产使用和管理的评价。乡镇集体资产是前任们多年奋斗的积累,确保其保值增值是现任领导的责任。所以审计评价应围绕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一中心进行,具体包括:(1)评价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运营状况,分析评价其资产存量的总量、质量、结构及发展变化趋势。(2)评价乡镇党委政府在企业产权制度改期过程中作为的合理性、合法性。重点揭示将企业资产低评低估、违规贱卖、变相奉送等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3)评价乡镇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登记、领用和归还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3.对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评价,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些乡镇财政所“大账”清清白白,下属单位“小账”浑浑浊浊。尽管政府财政十分困难,而下属单位经费开支却“出手大方”。形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监管不力,未能推行“零账户”管理,对下属部门负责人的财权监督失控。二是少数乡镇领导为了自己开支自由,方便其在下属部门消化部分不合规费用,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三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对此类单位疏于日常监督,使其形成逃避管理的“防空洞”。由于上述资金一般涉及金额较大,反映出的问题较多,在审计中主要评价的内容有:资产办的产权转让收入及集体资产管理收益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存储;建房办按国家政策收取的规费是否按比例上缴,有无坐收坐支行为;农经站、民政所、司法等部门的代收代缴、乡镇统筹、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等等是否被挤占挪用。以及集镇土地开发、房屋建设收益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财经纪律。

4.对乡镇领导重大决策和主要发展指标的评价。乡镇领导的重要决策应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再作出切合实际的有利于乡镇经济长远发展的行动选择。在审计中要用简朴的语言,详尽的数据和事实对三种类型的乡镇领导作出评价:第一种领导凡遇重大决策一切着眼于长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他们增收节支,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使用在刀刃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倡导企业创新,鼓励企业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并在政策上扶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采取切实措施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虽然,其效果短期内尚难以显现,当期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也不快,但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却发挥着长远的积极的影响。因此,审计部门不仅要分析评价“账面上反映的数据”,还应肯定其“潜绩”,倡导继任者“多栽树”。第二种领导萧规曹随,墨守成规,开拓进取意识不足,成绩不大,问题不多,社会经济发展顺其自然,经济总量徘徊在前任的水平。第三种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不切实际地上一些“达标工程”“面子工程”,项目建成后或空置或利用率不高,花光了多年的积累(比如:用企业产权转让收入新建办公楼、购置小汽车、出国考察等),致使财政赤字(或隐形赤字),企业拖垮,阻碍了当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给继任者留下沉重的还债包袱。而且,在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大搞数字游戏,弄虚作假,以虚假的政绩骗取党和政府对其的信任。通过我们审计评价,要充分揭示光环下的阴影,不给投机取巧者以可趁之机。

四、充分认识建立和健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重要作用和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评的重点在“工作实绩”,对工作实绩的评价主要采取对比分析的方法,虽然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已有较长时间,但至今尚没有明确而统一的规范,而现任党政领导的任期一般又在三、四年以上,这给工作实绩的评价和界定带来一定的困难。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后,审计人员用客观的数据和指标来反映和鉴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取得工作业绩以及工作疵点等情况,可以有效地防止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主观推理、判断,可以减少和避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发表不恰当的评价意见。

2.通过建立、健全党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就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统一而适用的评价依据或标准。这样各个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领导、组织和领导社会经济活动能力的强弱及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努力程度的差异,就会在具体的评价指标上以数据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为客观公正地比较和评判领导干部经济工作业绩的优劣提供了一个量化标准。

篇4

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通过对地方商业银行行长及其所在银行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繁多、过程复杂,它不是对被审计的对象进行一种简单评价,而是对其进行总体分析和判断,反映被审计对象在经营、决策、管理、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客观,直接影响了审计职能的履行和发挥的效果。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深入研究工作重点,全面发掘问题根源,积极提出应对决策,最终才能拥有一套科学、合理且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法。

一、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审计评价内容

(一)审计评价地方商业银行行长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商业银行的绩效考评体系以经济增加值为主,对地方商业银行行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应首要审计评价其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业务发展指标、盈利性指标、安全性指标和流动性指标。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地方商业银行行长任期工作情况的直接体现和基本体现。

(二)审计评价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的经营决策能力

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的经营决策能力决定着其所在银行的发展走向。应审计评价其信贷资产管理水平、人事任免决定、各项费用支出的批复、资产剥离和购置情况等,被审计人的决策是否及时、合理,是否科学、民主,是否存在重大决策失误,是否存在越权决策等,还要考察评价各项决策的实施效果。

(三)审计评价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的业务真实性与合规性

审计结论是否客观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经营信息的可信程度和会计报表的真实程度。从审计工作实践可以总结出,审计风险的根源就在于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因此,资产质量与损益的的真实程度,以及对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执行遵守情况也应作为审计评价工作的重点。

(四)审计评价地方商业银行行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往往只注重既有现象和问题的审计,实际上更应注重被审计人在任期间所做业务所存在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如果审计工作不注重其决策对于所在银行后续发展造成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审计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应该根据各方面的评价结果来进行综合衡量。

二、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指标

结合被审计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的业务性质和业务内容,制定出不同于财务审计的评价指标。包括被审计对象的经济任务完成指标、经营决策能力指标和业务真实性与合规项指标,以及廉政指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确定审计评价指标的明确范围界限,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据此对被审计的地方商业银行行长作出全面、深入、合理的分析和判断。

(二)查找充分、有力的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证据

查证工作是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充分、有力的证据是对被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的先决条件。进行查证工作应遵循全面、谨慎、突出重点这三个原则。查证内容包括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业务职责履行情况和决策执行及效果。查证方法有外调搜集、谈话询问、分析性复核、现场检查验证、计算机辅助审计和汇总分析等。查证工作决定着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优劣程度,审计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不包庇、不回避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这一工作程序。

(三)作出客观、公正的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结论

作出审计评价结论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所以,审计评价结论必须保证其具有高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查清审计事实并且准确界定经济责任是审计评价结论的基础,所以要坚持审慎原则,特别是对于审计未涉及的内容只作出说明即可,不做审计评价。还有一些虽涉及到审计评价但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而且没办法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的问题,也应遵循只做说明、不做评价的原则。同时,在初步作出审计评价后,为进一步确保审计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还应进行复核把关。对审核材料和审计结果的关系、对使用制度的正确有效程度都应该进行全面检查。

三、结论

地方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加强和完善审计评价方法,是此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重要的一环。总而言之,地方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应该从多方面进行,应该以客观、全面的态度,从历史和发展的双重角度来评价被审计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以完善评价体系为基础、以端正评价导向为动力来督促地方商业银行行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从而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科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不同性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标准很难统一,审计评价尚不够规范。主要的问题在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目前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较多是对审计的具体操作、审计内容、职责、执行等进行了明确,而对审计评价却缺少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这给审计评价工作造成困难。尽管某些暂行办法和规定中已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责任,但条文规定相对于基层部门实际操作而言,仍较宽泛和宏观,容易导致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能会带有主观性,做出不同的审计评价,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一般对经济指标的分析仅仅包含今年与往年的纵向比较,即“量”的比较,而对于今年的各项经济指标之间的分析、对比,则存在较大的盲区,缺乏“质”的飞跃。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原则

为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 ,应该按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组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及其门类、层级特点等分类制定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同时,确定一些基本原则,逐步统一规范审计评价,提高审计评价质量。

(一)客观性原则。经济责任设你就评价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客观事实和数据为基础,尽量采取写实的方式给予准确、恰当的描述和评价。

(二)辩证性原则。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要反映其相关业绩,并避免相互矛盾

(三)重要性原则。审计评价不宜面面俱到,应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突出重点进行评价。

(四)相关性原则。审计评价应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宜评价。

(五)历史性原则。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六)充分性原则。审计职能范围之内的、审计已经查明、证据充分的事项才能评价,否则则不宜评价。

(七)统一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八)系统性原则。对于工作业绩的评价不能单纯用静态数据比较,应尽可能连续系统地分析评价绩效数据的来龙去脉及前因后果,分清主观和客观原因,分清前任基础情况和后续发展情况,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严防短期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参考标准

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科学评价,主要应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事项、目标完成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等几个方面入手。本文主要提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评价标准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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