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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本质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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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本质

篇1

作者:殷杰,祁大为

由于经济学不能提供对事件的具体预测[1],而经济学家主要支持的却是实证主义方法论准则[2],因此,这导致了经济学研究内容和方法论之间的矛盾。有关经济学知识如何构成及其获取方式的探讨,直接关系到这门学科的认知地位和知识的合法性问题。在经济学方法论的近期研究中,经济学修辞学和经济学批判实在论的研究在化解上述困境方面有所贡献,然而也形成了新的矛盾。经济学修辞学的代表麦克洛斯基(DeirdreMcCloskey)认为,因为波普尔传统在科学哲学中根深蒂固,所以由其所形成的方法论不能合理地解释那些实践经济学家所做的研究,她主张回到“实践”,尤其是要关注经济学家的实践带给方法论的启示。经济学批判实在论的代表人物劳森(TonyLawson)认为,方法论者专注于认识论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经济学理论的本体论意义,即这些理论忽视了关于社会经济现实本质的预设[3]52。劳森主张要找寻经济学理论的本体论前提,并对经济实在的本质进行概念化,也就是要对经济学研究中的本体论构成加以探讨。在面对经济学方法论究竟应该是“理论导向”还是“实践导向”这一问题上,科学隐喻作为一种说明框架逐渐引起了经济学家和经济学方法论者的关注。此外,“模型”作为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辅助工具,在经济学理论建构和实践中有着频繁的运用。本质上说,经济学隐喻和经济学模型在实在性上有着很多的共同点,甚至一致性。因此,针对上述两个“导向”的争论,本文跳出传统方法论的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争论的态度,在探讨模型这一经济学研究对象本质的基础上,采用隐喻话语分析的方法来化解经济学的困境和方法论的分歧,进而说明隐喻分析方法不仅是更新经济学方法论的可行方案,而且还深深“扎根”于“实在性”之中。

一、作为理论建构和实践工具的经济学隐喻

在当代哲学的语言学、解释学和修辞学三大转向过程中,传统上作为修辞手法的隐喻进入到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关研究者的视野之中。此后,隐喻在哲学上的价值也逐渐体现在了认知的内在性、本质性的本体论层面;认知功能实现的认识论层面;以及跨学科、跨视域的方法论研究层面。与此同时,经济学方法论也发生了两个研究路径上的转向,分别是以仔细探查经济学家实践而不是专注科学哲学“教义”的经济学修辞学,以及旨在修正波普尔理论对经济学理论影响下对本体预设忽略的经济学批判实在论[3]51。两个理论分别在经济学研究者的话语实践,以及经济学假设的、未被观察到的经济实体(economicentities)和机制进行概念化的研究对象投入认识的过程中都着重强调了隐喻分析方法。传统上仅作为修辞手法的隐喻由此进入了哲学基础的阐发以及寻找其本体论意义的活动中,这对于经济学理论建构和实践的实在性分析,乃至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语用学为经济学隐喻分析提供了基础。孔多塞在《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中写道:在语言的起源时,几乎每一个字都是一个比喻,每个短语都是一个隐喻[4]。而经济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语言为媒介并辅以假设、图示以及数学符号等的系统表征。传统上作为“手段”的经济学隐喻,其“目的性”也在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中越发凸显,尤其是有关类比、模型、寓言以及语用上的语境转换带给隐喻意义方面的探讨,给予了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强烈的“指引”意味。根据格赖斯(PaulGrice)标准二分法,在我们得到语义含义(semanticmeaning)后,通过“语用推理”(pragmaticinference)推导出语义的语用含义。在这一过程中,其一,语用学强调在语法和语言意义研究过程中语境因素的作用,通过设定语用学讨论语言交往过程的普遍性前提,事实上是构造言语可能理解的先决条件,以反思该设定的有效性,进而对言语行为的规则提出质疑或展开辩护。其二,要让指称词所指有意义也须借助语用学的语境理论。在经济学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过程中,隐喻与指称相互作用确保了意义的必然性,由此,“所言”进入到了“所含”,经济学隐喻就此到达了语用层面。

我们都知道,语用学研究的是语境对话语解释的影响[5]51,经济学则研究人类针对价值交换和彼此相互作用过程中对某种规律性进行解释的尝试,语言的运用为这一切提供了交流机制。另外,经济学试图将社会制度解释为某些函数的最优化过程中所衍生的常规性[5]6,隐喻的使用无疑会使这种尝试成为可能,并且有效。

其次,经济学隐喻是经济学理论建构的可行方式。从经济学的发展历程来看,经济学研究对象客观实在的样态往往超出主体所有可能经验观察的范围,这使得经济学语言在指称或表征一些特殊概念方面常常陷入某种困境。有鉴于此,隐喻的理论建构功能越来越被经济学方法论者所重视。

隐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认知工具,长期活跃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构建及使用过程中。其一,隐喻被视为发现新知识的工具。隐喻方法对于经济学理论未确定的解释和证实对象构成了一种微妙的“指引”,为确定的解释和证实对象提供了明确的借鉴,针对新理论意义的探讨也因此获得了可能。其二,经济学隐喻为经济学理论赋予意义。隐喻的解释力涵盖了所有其他相关的比喻,通过对众所周知事物的描述,把已知事物的现有洞察和语词用作新的,已转变的经济学语境中的理论描述,进而形成了对新理论的建构。其三,隐喻深深扎根于经济学理论的描述和评价过程。在经济学理论建构过程中,具备隐喻特质的联系定义了经济学概念。与此同时,隐喻将我们的关注点从承载者(基体)转移到了隐喻本身,经济学隐喻中的“联系”定义了知识,由于持续性“联系”的变化,达成了不同的结构、组织、技术或者其他有关经济学的认知,新理论由此形成。

最后,经济学隐喻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实践”指的是经济学家的研究领域,通常由经济学家在研究和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观点、理论、研究策略、测量技巧、说明假设和对象描述等组成[2]96。上述的每一种实践方式都与隐喻密不可分,甚至还需要借助于假设和隐喻建模来展开相应的说明。实际上,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也是人类借助于一事物对另一事物进行诠释或理解的方法。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进程中,隐喻的存在方式已不局限于修辞手法或语言游戏,事实上隐喻已经成为人的思维方式和话语实践的有效方法,甚至已经成为经济学家概念系统的“加工厂”。进一步来说,隐喻的存在方式已渐变为,如何使用经济学语言来描述经济实在“赖以生存的基本方式”。

经济学隐喻的实践价值具体体现为:其一,隐喻为经济学实践提供了话语媒介。由于实践经济学家无法做出对研究对象的全称判断,也不可能做出经济世界与经济语言完全一致的描述,通常经济学家采用的策略是将经济世界和与之相应的语言置于约定的定义之下,运用隐喻的“连接”,将二者的相似点和一致性设置成为衔接点,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正,使经济学话语的逼真度逐渐接近经济世界的本质。其二,隐喻化解了经济学实践与理论间的冲突。理论化并非经济学本质,理论之外的实践也并非缺少意义。经济学实践和经济学理论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即便是搁置了理论优位视角,在实践过程中也常常发现经济学理论系统内以及实践与理论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乃至冲突。那么,如何理解这种相互作用呢?用黑格尔的话来说:“相互作用”已经达到了具体概念的“门口”,但它还属于“本质”论中的“反思范畴”,尚未达到对立统一的认识———“概念”(“具体概念”)[6]。这也就是说,在试图找寻经济学实践与理论谁决定谁这一问题的答案时我们发现,经济学所用的概念往往存在问题。要么是概念过于抽象不明确,要么是它们在经验中的适用范围缺乏明确界定。隐喻允许我们依据一个经验领域去理解另一个经验领域,这表明理解是依据经验的整个领域,而不是孤立的概念[7],而概念化经验的方式正是隐喻功能的实践价值所在。

通过审视经济学实践与理论的相互作用我们发现,概念作为经济学实践与理论的本质性存在,其精神内涵是借助于隐喻来实现其具体表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隐喻本身就是经济学概念的“精神”。另一方面,从实在性角度来讲,隐喻作为科学说明的重要方式,其为经济学理论和实践之间提供了意义转换的媒介,同时,隐喻还是由科学共同体约定的一种对客观世界特征具有洞察力的描述,以及对社会世界实在性的结构表征,而科学思考的特征是模型的使用[8]。事实上,模型可以利用隐喻,均衡就是一个例子,但是如果把模型应用于理解社会实在,模型本身也就成了隐喻[9]。因为,模型在本质上是要排除掉干扰因素,把变量用可衡量的值隐喻地表达出来,并依据隐喻的非定义性固化指称模式(non-definitionalmodeofreference-fixing)来构造模型变量变动本质的可捕捉的前提,在经济学模型建构过程中这种隐喻的使用尤其凸显了其实在属性的重要性。

二、经济学模型的隐喻实在性

作为经济学隐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学模型一直是经济学家与经济世界交往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经济学模型实在性的探讨也关系到其自身合理性存在的前提。通常来讲,经济学家仅仅把模型视为诸如启发式的工具、理论的解释或预测的方式。然而,随着有关经济学模型事实和虚构对立关系研究的深入,其讨论的实在性指向日益明显。

对于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来讲,模型的运用早已司空见惯。尽管经济学家和经济学方法论者对各类模型的评价不尽相同,但模型与建模作为经济学中具有主导地位的认知方式,却是二十世纪后半叶的事[10]。在通常情况下,经济学建模做的工作就是从一个截然不同的学科或建模传统中选择一些新的隐喻元素,将它们做一系列改进并应用在经济学家现有的理论框架上。因为,一个足够好的经济学模型能够做出准确的进程简化,还可以通过使用少量的因果性箭头而获得大量的知识[11]。

由于模型的工具属性早已在经济学共同体中获得认同,因此,针对经济学模型的有效性进行解释,进而对经济学模型展开基于隐喻实在性的说明,这对于澄清经济学隐喻和模型的关系,揭示经济学模型的实在本质就具有重要的本体论意义。

1.经济学模型的实在性

经济学刻画的是人与经济社会的关系及其对这种关系内在结构实在性的表征。而经济学模型的本质属性就是为描述人与经济社会的关系以及为描述这种关系的内在结构提供一种途径,一种可能。那么,一个恰当的经济学模型就应该具有描述真实与虚构联系的可信性、本体论承诺下的信念、表征抽象的经济要素等特征。本质上讲,任何事物都可以作为其他事物的模型。经济学模型成立的核心问题体现在,建构所获得的经济实在在多大程度上与含有虚构成分的模型相一致,也就是模型实在性的说明问题。

首先,经济学模型描述的是某些事件的可信状态。经济学模型的可信性来自模型中假设之间以及模型与真实世界因果结构之间的指称一致性[11]12。因为,经济学模型是一种与真实世界并行不悖的抽象概念,而且模型世界要比真实世界单纯得多。模型世界的建构过程是从真实世界出发,去除干扰因素,并指称真实世界与之对应的指称物的这样一个过程。尽管模型描述的与事实有出入,但却是可以置信的世界。这种可信性使得我们的研究从模型世界归纳推论进而来到了真实世界。

其次,经济学模型的本体论信念(ontologicalconvictions)具有实在性。在一个社会中,一个信念只有属于某个社会团体或社会群体(socialpartyorgroup),它才有存在的前提[3]3,在经济学共同体内也是如此。在经济学领域,熊彼特最早使用了“洞察力”一词来描述经济主体的信念实在性,这是经济学中本体论信念的早期形式。众所周知,经济人这一概念有着长期的、变化的历史。在历史上经济人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目的、认知或更多其他的能力、以及对他人采取的态度等等[11]19,信念的实在性伴随着“经济人”这一术语发展的整个过程。因此,本体论信念作为经济行动者(economicactors)的本质属性就有了经济学建模的可能基础。本体论信念通常表现为有关本体的世界观,例如,在模型建构的过程中,假如我相信决策是经济人做出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效用最大化的理性原则作为建模的基本信念。假如模型中存在消费者偏好,市场失灵等不确定性的变量,那么我们就会采用与之不同的建模策略。最后,模型是经济实在结构抽象的表征。抽象,意思是用单方面或片面的方式看待某一事物,这种方式在经济学中是不可或缺的。其目的是使一个具体实体(entity)某个部分或方面的特点更加鲜明,从而更好地理解该实体。在建模过程中,当抽象被巧妙地运用时,它能够让我们接近或理解一个结构化的、动态的、整体的实在。[1]231劳森认为,关注一个经济学对象的某些特征而忽略其他特征是一个典型的抽象化过程。当然,选择一个关注点会带来各种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分析观点、概括水平,以及与二者都有联系的时空延展问题等。

在经济世界中,虽然模型具有实在性,而且还可能帮助我们把研究对象看得更加通透,但是,它们仍然会留下一些盲点,因此,我们不应只靠一套模型来理解未可知的未来。那么我们如何来克服这个问题呢?经济学隐喻中的新隐喻向我们暗示了理解实在的一个新的概念框架,可以使我们摆脱看待隐喻和模型问题的惯有思路[9]106。

2.经济学隐喻与模型的同构实在性

随着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实证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所强调的模型的清晰化、精确性、客观性和形式化等特征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而恰当的经济学模型应该依据事实来进行建构,把通过分离出现实中关键的因果联系作为目的。由于科学思考的特征是使用模型[12],还因为经济世界不仅是由经验中直接给出的事件构成,还包括尚未被观察到的或者也许是无法被观察到的实体、结构和机制等等,基于此两点,经济学隐喻的本体实在性在经济学建模过程中就被日益清晰地阐发出来。

按照罗姆·哈瑞(RomHarré)的思路,我们可以用两个特征来描述一个模型:模型主体(modelsubject),即模型表征了什么;原型领域(modelsource),即这个模型的基础(basis)。模型来源于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被用于区分两种类型的模型:拥有相同主体和来源的模型为同胚模型(homeomorphicmodels),而主体和来源不同的模型为变形模型(Paramorphicmodels),批判实在论认为变形模型对于科学具有根本性的作用[8]497。科学通常使用的是变形模型,因为理论构建的任务通常是更好地说明我们尚未充分理解的事物,而不是为那些我们已经熟知的实体或事态构造模型。

回到经济学领域,变形模型利用我们对于模型来源的理解来启发人们做出存在的假设,去思考那些可能解释主体行为的各种推定实体(putativeentities)、关系和因果机制。也就是说,变形模型提供了尚未被人们观察到的推定实体、联系和机制,并把它们作为存在的侯选答案,这激励着经济学研究者从复杂的研究中确定那些假设的实体是否存在。通过这种方式,变形模型为经济学提供了一种因果框架,还提供了进行说明所需的理论术语和假设实体。

经济学隐喻在这种变形模型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其一,关于经济学模型的说明离不开隐喻。如果从一个经济学对象或事态与其他对象或事态的相似程度来看待这个对象或事态,不管是真实的还是假设的,那么它就是一个经济学模型。经济学隐喻与模型的这种密切的联系在于隐喻的说明需要建立在底层模型(underlyingmodel)之上;当我们在隐喻的基础上讨论事物时,我们就有了一个经济学模型,因为隐喻意味着受众(audience)会用其他事物来理解当下谈论的经济学领域中的事物。也就是说,经济学隐喻暗示了一个模型,而经济学家可以通过这个模型尝试说明他们的研究对象。换句话说,当我们在模型基础上说话时,我们就是在用隐喻的方式说话,因为我们使用了体现经济学模型来源的术语来谈论模型主体。其二,模型的反身性依赖于经济学隐喻的运用。个体的经济学知识会反馈到他们的经济行为中,而经济学家的经济学知识也会反馈到经济政策的建议中,这就使得经济学具备了反身性特征,这种特征是自然科学所不具备的。最近的文献关注的就是这种反身性特点带给经济学的各种操演(performativity),特别是在金融模型的语境中[10]50。经济学的各种基于模型的研究策略虽然与自然科学研究策略颇为相似,但同时经济学也与其他社会科学在解释学特征方面有着一致性。由于经济学部分上是基于日常概念的,而作为经济学研究主体的我们却或多或少地对于各种经济学现象有着某种程度的先在的理解。另一方面,经济学隐喻提供了一个模型,经济学家可以利用这个模型理解和建构他的研究主体。隐喻在经济学建模中的任务就是确定我们观察到的行为中那些未知的实体和机制,这时,隐喻的作用在于它并未去重新命名模型中通过其他的常规方式可以确认的部分,而是通过提出新的解释性范畴和假设新的实体和机制等来促进经济学家对模型的研究。由此,我们对模型的认识就成了对隐喻的认识,反之亦然。

科学思考是通过模型来进行论证的,模型的应用借助于一种外部事实和一种想象事件或一个尚待解答的问题。由于经济学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很难由准确、清晰的科学话语来表达,因此,经济学对存在的表达不得不向具有模仿功能的隐喻求助。从模型与世界关系的角度来看,隐喻就是典型的科学思考方式,经济学家用经济学模型来理解或说明经济世界的事实,隐喻描述在有关事实的展开过程中通常使用的是故事的呈现方式,这正是典型的隐喻实在性存在的一种体现。因为故事既不“仅仅是启发式的”,也不“恰好是修辞的”,而是把模型贴上标签在使用过程中来发现模型本身的基本组成部分,隐喻“故事”式的呈现方式让理论经济学研究者把研究聚焦在具有描述性的模型上。这种描述方式使得模型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真实经济世界的描述,而非“理想的”模型[11]178,这同时也是隐喻实在性存在的一个典型说明。

三、经济学隐喻实在性的本质

经济学修辞学和经济学批判实在论都将隐喻视为分析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重要方法,他们分别从各自的视角来探讨经济学隐喻的本质,经济学修辞学认为:经济学就是漂浮在隐喻之上的[13],经济学批判实在论则主张“类比和隐喻的逻辑”[8]487。那么,从探讨经济学方法论的合理性角度来讲,更好的方法论应该能使我们用一种明确的方式确定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本质。该本质应尽可能地独立于经济学理论对各种研究对象想当然的表征,从而被当作社会实在的一部分来看待[1]45。因为,在社会实在这个问题上,人类主体成为了核心概念,而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更具层次化的本体论图景[2]92,在经济学方法论多元化发展趋势下,将经济学隐喻进行实在性分析,对经济学本身乃至经济学哲学无疑具有重要的本体论意义。

1.经济学隐喻的指称实在性

语言与世界的一致性关系是社会实在研究的主流方向,并且研究通常聚焦在符合论真理观基础上的语言与存在实体相对应的指称问题。经济学批判实在论在主张类比和隐喻逻辑的同时也强调了这种指称的趋同性,由此,隐喻的指称问题就成为了有关经济学隐喻实在性问题探讨的核心部分之一。

首先,“指称”是一种经济学研究者的实践。通过隐喻指称,包括经济学家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任何可行的方式,将另一个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们共同熟悉的某个事物上面。同时,指称也要受到特定语境中说出一个话语的说话者的影响,而不是受到个别的词汇术语(词根)本身的影响[8]488。经济学术语同样包括“涵义”(sense)和“外延”(denotation)。一个词根的“涵义”就是它的字典定义。“外延”指的是词根与它在经济世界中所指谓的事物,也就是指谓实体与事态之间的关系。因此,在货币银行学的语境中,词根“流通”指谓的是货币流通。其次,指称是经济学隐喻获得意义的途经。根据术语学(terminology)对隐喻本质的描述,由隐喻构成的理论术语用来指称研究路线、重要意义、操作规程(protocols)等。术语的意义能够为经济学家指出指称所特有的认知路径,由此,隐喻指称就成了术语获得意义的可靠方式。例如,“机会成本”是相较于传统“会计成本”而提出的决策分析术语。“会计成本”指称的仅是可还原为单位货币的计算,而机会成本则指称做出某一决策而放弃其他若干可能收益中最大的那一个,同时还指称了“机会成本”的成立前提,即资源稀缺、资源的多用途、资源已得到充分利用以及资源可自由流动。显然,“机会成本”的指称涵义与经济世界的本质对应的更合理。这样的例子还有“挤出效应”、“边际效应”、“木桶原理”等等。这些例子反映出隐喻在指称上能够适应经济世界的因果结构这样一个互动、辩证的过程,也体现了隐喻对指称物指称上的成功。另外,我们发现了隐喻在经济学术语的使用中具有了指称连续性的特点,这是经济学隐喻指称意义更进一步的说明。最后,指称是经济学隐喻分析的前提。在经济学家尚未对理论的指称物形成最终描述的时候,隐喻此时作为一种非定义性固化指称的模式在发挥着作用。进一步来说,一个指称表达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是这并不妨碍受众去挑选出指称表达所指称的指称物。在经济学共同体认为指称与指称物发生了较大的偏离(无论正负),也就是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时,隐喻指称所提供的认知路径以及指称仍然能够得以维系,这就是指称实在性的本质特征。例如,对“资本”一词的理解离不开“资本增值”这一语境。如果我们要说明资本是否有增值属性是一个开放的问题,那么,现在假设资本持有者通过使用“血液流动”这个由隐喻构成的理论术语而试图去获得资本运行机制的指称路径,这里“血液流动”指称的就是类似于资本在流动过程中实现增值的一种假想的机制。我们的隐喻获得了这样一种指称实在性的观点,并可以解释资本持有者投入到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经济活动当中,于是经济学家就会得出下面的结论:资本流动就是血液流动。“流动”这个术语的意义是在人体血液循环这个语境中得到的,它促使经济学家尝试去用这个词来指称资本运行中的一个假想的部分或方面,并使我们对指称物实在本质的理解得到了强化。

2.经济学隐喻的结构实在性

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还是在社会科学中,隐喻的价值已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根据结构实在论的主张,隐喻原则将文化内在的深层结构转换为一种浅层结构,而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恰恰是通过这一方式来实现的。而从本体论出发,如果知识是可能的,那么科学家的语言和概念结构必须与世界的因果结构相适应[8]491。在经济学领域,隐喻在结构化非经验对象,也就是说在解释不能被还原为经验事件的经济学对象过程中,隐喻不仅是一种语言修辞,更体现为一种人们对经济学对象进行认知与思维的,本质性的实在结构。

首先,经济学隐喻是认知结构上的极简表达。由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着多样性和异质性等特点,人们有限的认知能力无法对经济世界全部知识进行有效的描述,因此,根据“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准则,隐喻呈现出一种类似于“奥卡姆剃刀”的本质属性,其一般句法形式是“S是P”的主谓结构。例如“市场是看不见的手”、“效率就是金钱”就是典型的经济学隐喻陈述句。无限多样的经济世界由此通过意义映射的连接,使经济学概念成为可认识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结构。其次,经济学隐喻结构的“能指”本质。“能指”是语言符号单位“音响形象”指称的替代,能指并不代表“音响形象”发出的实质性的声音,也不是一个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声音在我们意识里形成的一种心理印迹[14]。在经济学研究中,经济学家心理印迹的形成依赖意识中的联想关系,通过联想关系,经济学语言展示了其社会性这一内在特征。因为经济学语言离不开社会现实,经济学语言与社会现实的联系同样离不开主体意识和主体意向性,隐喻在经济学语言与社会实在之间架起了桥梁,其内在结构的张力在经济学语言与社会实在之间反复作用,意识中的这种心理印迹所表征的内容因此就与经济事实无限接近了。再次,经济学隐喻塑造了“因果”机制视域外的可描述性结构。实证主义经济学提倡用符合根本性的因果力或机制的方式对经济学现象进行描述和分类,而经济学的研究主体和研究对象均是动态和变化的,那么,“在世界的连接处断开世界”这种实证主义认知策略便不可能实现经济学的可靠描述。由于隐喻非定义性(non-definitional)结构的存在,在面对经济学研究中诸如理论的重大变革或重构,以及面对实践中新观察或者新现象出现的情况下,运用对指称物的指称,经济学描述依然可以实现,并且能够使经济学理论和实践中术语的指称涵义得到改善。最后,经济学隐喻的语言结构与施喻者和受众的语境同构。任何科学研究都需要在特定的语境(社会的、文化的和历史的语境)中展开,并且科学研究的结论也需要在语境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理解[2]3。在经济学中,隐喻的表达与接受必须基于特定的共同语境,施喻者在语境中表达某一隐喻,受众在这种语境结构中调整语词的内涵,选择描述对象某一属性的相关度,从而在描述对象内涵的选择与遗弃中建构认知背景,以理解此隐喻。脱离了这种语境,我们则无法理解经济学隐喻的所指为何。由此来看,经济学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词汇的替代,即一个词取代另一个词,还是“一种相互的借用和思想的互动,语境之间的交换”[8]495。

篇2

关键词: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创新

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是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在政治经济学教学研究中受苏联范式的影响,恪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教条,强调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忽视政治经济学的建设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重大的时代变迁,新经济的出现,“使知识经济成为新的社会经济形态,虚拟经济成为经济活动的新模式,网络经济成为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使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变化。因此,在新时期和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在坚持理论指导的前提下,适应时代变迁,推进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

一、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应处理好的六个关系

“政治经济学必须发展,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政治经济学也不例外”,“科学的理论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在于它能够反映实践和时代的要求,随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只有能够不断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理论才是能够指导实践的理论”。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需要立足于新经济带来的现代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立足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的基本特征,使政治经济学能够与时俱进,增强政治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追求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因此,在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实现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要研究市场经济问题,但在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中政治经济学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而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及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要以市场经济为中心,既要研究生产关系,又要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以经济学为主体,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份,“借鉴西方经济学从资源配置角度研究生产方式”,实现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互补,提高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生命力和对现实问题的解释能力。

(二)处理好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从经济改革的角度讲,在理论的号召和指导下,可以使人们更加清楚改革的目的,形成“改革共识”,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尽管30年来,中国改革的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国的改革理论仍处于滞后状态。为促进改革理论的发展,应在对实际应用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把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与改革理论的创新结合起来。一是提升改革理论研究水平,不断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改革理论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人们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积极性。二是处理好改革与实践的关系,一方面要善于从改革的实践中及时地总结、提升改革理论;另一方面要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验证和修正理论。

(三)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可以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这两种方法,它们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应是统一的,相互补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本前提,没有定性的定量是一种盲目的、毫无价值的定量;定量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定性更加科学、准确,它可以促使定性分析得出广泛而深入的结论。从当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看,定量分析占据主导地位,忽视了定性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失去了思想性。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要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加强政治经济学的思想创新。

篇3

这样不仅是对人性的藐视,同时也会给社会资源造成两重性的浪费:首先,只考虑显性的工资成本,不计员工的隐形成本,即员工的额外消耗,不然会对“人力”造成巨大的浪费;其次,员工的额外付出主要转移到社会福利的账户中,必然会使得社会福利作为一种公共支出的效率低下。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视角下,企业更多地将员工看作“经济人”,不会去考虑员工的人性需求,员工只是生产流水线上的一道道工具或者机器,没有社会性的承载。然而,由人力资源转到人力资本的层面,境况就大不一样了。

将人力看作资本,就要关注投资与收益,要想不断地进行投资与收益循环,企业就不能紧紧计算员工的显性成本,还要更多地关注其他的隐性成本,同时不断地对员工进行教育投资,增加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以获取更大的收益。这样在企业的员工管理计划中,就不能只关注员工的经济需求,还要把劳动者看做“社会人”以及“复杂人”,即在同时注重劳动者经济需求与社会交往需求的前提下,更要因地制宜的根据每个员工的特殊性和每一个个体不同时期的特殊性来培养员工,发展员工。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人力资源到人力资本的发展似乎向着人性的方向迈出了巨大的一步,体现了对人的权利和尊严的尊重。

在人力资本的理论中,不断地强调关于人的发展,尊重人的各种权利,使得人和劳动得以结合,而不是像大工业时期那样使得劳动者成为一种生物机器,被劳动所奴役。在一般经济学的解释中,似乎在向我们展示着这样一种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并不在一般经济学的范畴内,而在政治经济学之中: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指出人之所以成为劳动的奴隶是因为劳动和人相分离进而使人成为劳动的工具和奴隶,那么人力资本中对于人性的关注是否能从根本上转变“人服从于劳动”至“劳动服从于人”?从而实现人的“自由王国”?

二、人力资本理论的经济学剖析

马克思在《18料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提出了劳动异化的理论,以此来说明私有制基础下劳动者同其劳动产品以及劳动本身的关系。劳动本身是人的本质,但是在私有制经济下发生了异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表现:第一,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产品成了不依赖于生产者工人的异己力量。第二,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活动相异化。劳动不在是人的自觉活动,而是处于被迫与强制之下,“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活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第三,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的生产劳动成为了动物性的维持基本生存的活动,失去了人类生活的特征,“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以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第四,人同人相异化。主要表现为普通劳动者同控制劳动产品与劳动活动的资本家之间的对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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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经济学一样,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动方式的理解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基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现在国内所进行的马克思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的理论前提,而许多对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西方经济学家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学基础,却简单地将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理解为只具有抽象的阶级属性的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就认为,马克思关于长期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以实现”,由此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未能解释问题的全部”。。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曲解。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的思想进行界定与区分,是我们准确把握两大经济学说体系理论区别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理解,与科学实践概念的提出密切相关。1845年春天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逻辑内部矛盾的一种科学解决。在新历史观中,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实践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如果说自然界的人化生成意味实现人的自由的自然界限被不断突破的话,人们借以进行物质改造的社会形式则是制约着人的自由的社会界限,狭隘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市民社会个人盲目异在的根本原因。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外延作了具体说明,“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并指出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在内的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个人“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个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取决于他对社会关系具体的、历史的占有程度。因此。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如何行动,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由实现程度,取决于他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他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的和个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

具体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

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的首要特征。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又是以分工、协作等社会化形式进行的,现实的个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取决于个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现实中的每一具体的、有差异的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财富占有状况、交往对象、政治资源、伦理情感等等,从个人占有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看出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体现出其具体的本质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具体的个人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二,在构成具体个人的多元规定性中,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他的其他方面属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么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第三,具体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历史性特点。每一个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0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方式中获得的,个人在社会关系占有上的差异性又直接表现为每一个人的局限性,它既是个人活动的实现条件,也是个人活动的客观界限,它规定了个人活动的具体方式和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交往形式是在这些束缚和界限的范围内运动着的。”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成为规定个人活动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他或她行动的特点和方式。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分割,每一个人都被局限于狭隘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此,人的行为受到他或她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带有特定社会关系结构的特点;并且,分立还造成个人的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失去了直接的社会性,因而还需要在社会交换关系中确证这种社会性,人的这一行为目的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论解释是对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传统中相关思想的延承与发展。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了系统的“经济人”假定。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自利性,即时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二是完全理性,即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充分地掌握关于自我和社会的完整信息,并能够准确找到实现自我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进而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说明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下,恰恰是追逐私利个人完全理性的充分张扬,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走向一致。“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意蕴在于:自由市场中社会福利最为缺失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能使个人获得最大私利的环节,因此,个人的逐利努力会自发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合理配置,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使社会福利获得增进。可见,“看不见的手”作用机制的有效性是以“经济人”假定为前提的,“经济人”假定设定了古典甚至是新古典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前提,从而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大门。“经济人”假定在方法论上的变化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一个可进行量化分析的前提。通过“经济人”假定,经济学家们借助于边际分析和数理经济学工具,将新古典经济学搭建成一座逻辑严谨、结构优美的理论大厦,从而论证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全面阐释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机理和评判准则。

新制度经济学吸纳了西蒙、纳尔逊、西尔伯格等人关于人性的重新理解,对作为经济学分析前提的人的行为特征做出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指出: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

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嘶制度经济学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从“实际的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做出新的解释。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只能获得不完全的信息。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复杂且多变,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每个人所获得的信息总是有限的。其次,人只能具备有限理性。现实的个人对环境的判断和评估能力有限,不可能无所不知。再次,人具有非财富价值取向。在某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诺思认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接受约束等一些非财富动机也应当出现在个人的预期效用函数中。尽管如此,在有限理性的个人之间经常发生的还是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进行重新界定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逐利的个人只具备有限理性,并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人们追逐私利的行为常常伴随着“外部影响”,即存在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致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之间无法保持一致性。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不在于证明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及其具体形式,而在于探讨如何通过适当的制度设置或选择,使交易费用最小,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偏离程度的最小化。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很明显,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两大经济学说体系在社会历史观和研究方法论上的具体区别。大体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而马克思则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总和”。

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传统都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背景。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开始, “趋利避害”就被假定为人之本性,是人们一切经济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在西蒙等人看来,所谓“理性”是一种基于利益目的的行动方案选择,是人们对追求最大化的利益或规避更大利益损失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性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制定目标。目标可假定是效用函数期望值在某一区域上极大化的形式”。0理性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是人们具体行动方式的依据所在,人们根据自身的这种主观认知结构,遵循“认识一动机一反应一行动”的逻辑进行决策和活动。

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解释是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重要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甚至将之称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同样,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理性的作用,相反,在马克思哲学的意识观中理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马克思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人们之所以有必要进行理性的“选择”,是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约束,正是既定的约束条件使人们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因而只能从中选择达到利益目标或偏好的最优途径。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他或她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西方经济学中对人的理解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特征,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每一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都变成了同一面目、竭尽全力张扬理性以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丰富现实生活中活生生个人之间存在着的人格个性和行为特点差异不见了。新制度经济学尽管通过不完全信息、有限理性、“满意准则”等范畴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进行了修正,逼近了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更为实际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完全信息占有结构上的差异以及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上的区别,因此仍然是从相对的“普遍性”、“共性”上理解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因此,这种静止的人性既不会在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同,也不会因不同时代背景而有所区别。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经济学也是将个人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但我们注意到,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爱”、“友谊”时,提出他的人的本质观的,并且马克思特意在说明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之前加上两个定语——“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有他或她自己所占有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正是通过现实中每个人具体的社会规定性特点来说明其特定的行为方式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马克思经济学中用具体的社会属性说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带有时代性和历史性特点,这一动态发展观为马克思的长期社会形态变迁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性论支持。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也不得不叹服:“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

第三,西方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丰寓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在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关于人性的理解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霍布斯丛林”,西方经济学传统将根本的人性定位于“利己”,理性的作用也是服务于人的一己私利。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某些经济学家认为应当将正义、利他等因素纳入个人的效用函数,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定义,在他们实际的经济模型分析中——比如在研究外部影响、机会主义行为时——被考虑到的也仅仅是利己主义。这种对人性的狭隘单调界定所必然导致的理论逻辑结果,就是将现实中人与人之

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是处于对立状态下的交易关系。

马克思也承认人存在利己之心,但他认为,人利己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实现的,社会才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个人“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一方面,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是现实的、丰富的和多方面的。马克思将人的各种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方式全都纳入人的“社会关系总和”。另一方面,每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是多元的,但同时也是相对有限的。因此,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这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渗透于他或她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

因此,马克思经济学中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人们通过分工协作形式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关注重点在于交易活动,研究如何通过制度的创设和调整来减少人与人之间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巨大的交易费用。

四、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

通过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界定的比较,我们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关于“人”的理解,具有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的唯物论特点;不同的个人对“社会关系总和”的差异化占有构成了人们社会联系的基础,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具有动态的、发展的辩证性质;同时,这种差异化的“社会关系总和”的占有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需求、相互依存,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在。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唯物、辩证的科学思想,并赋予时代特点和国情内容,是新时期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目的和根本动力。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的上述三个方面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从而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唯物、辩证的理论特点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关系中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存在,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在社会财富、生产要素占有关系上的差别,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认为,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其社会联系,是一个人进行行为选择和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范围。人与人之间所占有的社会关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选择和行动方式就不同,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也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侵犯社会弱势群体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实中这种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化存在,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是为了谁的发展等问题。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发展动力的基本内涵。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根本目的。

马克思强调,个人所占有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总和不是静态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改变现状的行动努力将推动人类社会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进步也将为个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宽广的制度空间。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制度条件,只要我们完善法律法规。转变发展方式,兼顾“五个统筹”,尊重发展规律,就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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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经济学一样,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动方式的理解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基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现在国内所进行的马克思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的理论前提,而许多对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西方经济学家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学基础,却简单地将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理解为只具有抽象的阶级属性的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就认为,马克思关于长期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以实现”,由此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未能解释问题的全部”。。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曲解。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的思想进行界定与区分,是我们准确把握两大经济学说体系理论区别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理解,与科学实践概念的提出密切相关。1845年春天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逻辑内部矛盾的一种科学解决。在新历史观中,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实践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如果说自然界的人化生成意味实现人的自由的自然界限被不断突破的话,人们借以进行物质改造的社会形式则是制约着人的自由的社会界限,狭隘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市民社会个人盲目异在的根本原因。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外延作了具体说明,“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并指出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在内的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个人“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个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取决于他对社会关系具体的、历史的占有程度。因此。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如何行动,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由实现程度,取决于他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他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的和个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

具体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

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的首要特征。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又是以分工、协作等社会化形式进行的,现实的个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取决于个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现实中的每一具体的、有差异的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财富占有状况、交往对象、政治资源、伦理情感等等,从个人占有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看出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体现出其具体的本质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具体的个人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二,在构成具体个人的多元规定性中,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他的其他方面属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么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第三,具体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历史性特点。每一个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0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方式中获得的,个人在社会关系占有上的差异性又直接表现为每一个人的局限性,它既是个人活动的实现条件,也是个人活动的客观界限,它规定了个人活动的具体方式和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交往形式是在这些束缚和界限的范围内运动着的。”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成为规定个人活动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他或她行动的特点和方式。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分割,每一个人都被局限于狭隘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此,人的行为受到他或她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带有特定社会关系结构的特点;并且,分立还造成个人的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失去了直接的社会性,因而还需要在社会交换关系中确证这种社会性,人的这一行为目的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论解释是对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传统中相关思想的延承与发展。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了系统的“经济人”假定。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自利性,即时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二是完全理性,即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充分地掌握关于自我和社会的完整信息,并能够准确找到实现自我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进而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说明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下,恰恰是追逐私利个人完全理性的充分张扬,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走向一致。“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意蕴在于:自由市场中社会福利最为缺失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能使个人获得最大私利的环节,因此,个人的逐利努力会自发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合理配置,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使社会福利获得增进。可见,“看不见的手”作用机制的有效性是以“经济人”假定为前提的,“经济人”假定设定了古典甚至是新古典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前提,从而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大门。“经济人”假定在方法论上的变化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一个可进行量化分析的前提。通过“经济人”假定,经济学家们借助于边际分析和数理经济学工具,将新古典经济学搭建成一座逻辑严谨、结构优美的理论大厦,从而论证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全面阐释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机理和评判准则。

新制度经济学吸纳了西蒙、纳尔逊、西尔伯格等人关于人性的重新理解,对作为经济学分析前提的人的行为特征做出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指出: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

转贴于 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嘶制度经济学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从“实际的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做出新的解释。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只能获得不完全的信息。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复杂且多变,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每个人所获得的信息总是有限的。其次,人只能具备有限理性。现实的个人对环境的判断和评估能力有限,不可能无所不知。再次,人具有非财富价值取向。在某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诺思认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接受约束等一些非财富动机也应当出现在个人的预期效用函数中。尽管如此,在有限理性的个人之间经常发生的还是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进行重新界定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逐利的个人只具备有限理性,并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人们追逐私利的行为常常伴随着“外部影响”,即存在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致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之间无法保持一致性。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不在于证明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及其具体形式,而在于探讨如何通过适当的制度设置或选择,使交易费用最小,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偏离程度的最小化。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很明显,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两大经济学说体系在社会历史观和研究方法论上的具体区别。大体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而马克思则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总和”。

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传统都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背景。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开始, “趋利避害”就被假定为人之本性,是人们一切经济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在西蒙等人看来,所谓“理性”是一种基于利益目的的行动方案选择,是人们对追求最大化的利益或规避更大利益损失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性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制定目标。目标可假定是效用函数期望值在某一区域上极大化的形式”。0理性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是人们具体行动方式的依据所在,人们根据自身的这种主观认知结构,遵循“认识一动机一反应一行动”的逻辑进行决策和活动。

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解释是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重要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甚至将之称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同样,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理性的作用,相反,在马克思哲学的意识观中理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马克思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人们之所以有必要进行理性的“选择”,是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约束,正是既定的约束条件使人们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因而只能从中选择达到利益目标或偏好的最优途径。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他或她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西方经济学中对人的理解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特征,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每一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都变成了同一面目、竭尽全力张扬理性以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丰富现实生活中活生生个人之间存在着的人格个性和行为特点差异不见了。新制度经济学尽管通过不完全信息、有限理性、“满意准则”等范畴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进行了修正,逼近了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更为实际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完全信息占有结构上的差异以及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上的区别,因此仍然是从相对的“普遍性”、“共性”上理解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因此,这种静止的人性既不会在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同,也不会因不同时代背景而有所区别。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经济学也是将个人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但我们注意到,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爱”、“友谊”时,提出他的人的本质观的,并且马克思特意在说明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之前加上两个定语——“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有他或她自己所占有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正是通过现实中每个人具体的社会规定性特点来说明其特定的行为方式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马克思经济学中用具体的社会属性说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带有时代性和历史性特点,这一动态发展观为马克思的长期社会形态变迁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性论支持。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也不得不叹服:“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

第三,西方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丰寓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在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关于人性的理解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霍布斯丛林”,西方经济学传统将根本的人性定位于“利己”,理性的作用也是服务于人的一己私利。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某些经济学家认为应当将正义、利他等因素纳入个人的效用函数,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定义,在他们实际的经济模型分析中——比如在研究外部影响、机会主义行为时——被考虑到的也仅仅是利己主义。这种对人性的狭隘单调界定所必然导致的理论逻辑结果,就是将现实中人与人之转贴于 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是处于对立状态下的交易关系。

马克思也承认人存在利己之心,但他认为,人利己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实现的,社会才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个人“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一方面,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是现实的、丰富的和多方面的。马克思将人的各种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方式全都纳入人的“社会关系总和”。另一方面,每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是多元的,但同时也是相对有限的。因此,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这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渗透于他或她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

因此,马克思经济学中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人们通过分工协作形式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关注重点在于交易活动,研究如何通过制度的创设和调整来减少人与人之间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巨大的交易费用。

四、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

通过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界定的比较,我们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关于“人”的理解,具有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的唯物论特点;不同的个人对“社会关系总和”的差异化占有构成了人们社会联系的基础,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具有动态的、发展的辩证性质;同时,这种差异化的“社会关系总和”的占有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需求、相互依存,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在。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唯物、辩证的科学思想,并赋予时代特点和国情内容,是新时期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目的和根本动力。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的上述三个方面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从而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唯物、辩证的理论特点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关系中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存在,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在社会财富、生产要素占有关系上的差别,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认为,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其社会联系,是一个人进行行为选择和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范围。人与人之间所占有的社会关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选择和行动方式就不同,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也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侵犯社会弱势群体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实中这种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化存在,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是为了谁的发展等问题。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发展动力的基本内涵。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根本目的。

马克思强调,个人所占有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总和不是静态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改变现状的行动努力将推动人类社会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进步也将为个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宽广的制度空间。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制度条件,只要我们完善法律法规。转变发展方式,兼顾“五个统筹”,尊重发展规律,就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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