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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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企业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这是它赖以生存、求得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增加积累的源泉。因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之所在,同时也是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力之所需。何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产量和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人则认为是市场畅销或上缴利润,也有人认为是产值。笔者认为这些都是考核企业的单项经济指标。马克思曾经说过,“真正的经济――节约――在于节约劳动时间,即低限度的,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生产成本,但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这一论断完全反映出现代管理中有关“投入产出法”的实际运用。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有目标、有规则、有计划地按着“优质、低耗、高产、安全”优化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标,有程序、有系统地组织企业的生产技术,分配销售等环节的工作,通过产品销售回收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方面的数据运用现代数学方法计算其投入、产出比例,以最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从而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形成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两个基本层次。对此,分别研究建立它们各自的管理规律和管理途径,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上述认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八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抓好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经济体制改革上述三个相互联系的任务提出既指明了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向,又提出了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管理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市场条件和微观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对于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问题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二者之间虽然没有天然的鸿沟,但也决不仅仅是范围的区别、量的区别、层次的区别。
一、从内涵上划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主要有两个标志
第一,是否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公司,它的范围再大,产值再高,但它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微观经济范畴。而县、乡的经济,它的范围再小,产值再低,由于它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属宏观经济范畴。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全国实际上也是一个大企业,也就很难区分宏观与微观经济。第二,是否是经济总体。一般说宏观经济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而微观经济则表现为一定的经济个体或经济系统要素。据此,不难得出结论,宏观经济就是指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及其总体运行。其外延包括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地区、城市、部门、县、乡镇总体等。微观经济则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及其活动,其外延包括企业、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因此,单从管理主体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凡是国家政府机构发挥其应有的经济职能所进行的管理则是宏观经济管理。这一点也是划分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宏观经济管理就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大体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所进行的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等过程。在这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是它的客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是目的。规划、调节、监督、服务则是它应发挥的主要经济职能。
二、理解、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的本质特征
综观我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包含了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是要坚持搞活企业,搞活微观经济;二是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这两个基本方面是相互统一、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国民经济就不能协调稳定地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管理体系,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首先与微观经济管理相比,它的特点主要是:(1)管理主体的行政性;(2)管理客体的总体性;(3)管理方式的间接性;(4)所需信息的综合性;(5)管理目标的全局性。其次,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资本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也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2)管理主体与客体不同;(3)管理内容不同;(4)管理方式不同;(5)管理目的不同。
总之,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体系不同于过去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且在指导思想、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指导思想上说,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而宏观调控体系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力求做到计划与市场即价值规律调节的统一。从管理的内容上看宏观调控体系则以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为前提,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混淆一起,统包统揽。宏观调控体系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政府部门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长远和全局发展进行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上。从管理方法上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主要运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运用指导性计划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间接的调节和引导,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运用直接管理,指令性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全面的控制。
郭复初教授的财务理论体系是由三大理论构成的,一是基本财务理论,二是国家财务理论,三是财务机制与财务调控理论。
基本财务理论建立在一个最基本的财务范畴本金之上。所谓本金是直接为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而垫支的货币资金,具有循环周转和增值性的特点。本金是资金中处于物质生产流通领域之中的部分,而处在物质生产流通领域之外的财政资金、保险资金只是货币资金而非本金。从本金这个范畴出发,郭复初教授把财务的本质描述为本金的投入与收益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特定的经济关系。由于本金投入与收益活动的主体不同,国有经济财务包括国家财务、企业财务和个人财务等层次,前者为宏观财务,后者为微观财务。本金的投入与收益决定了财务的职能是筹资、调节、分配和监督。财务的本质和职能决定了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和本金扩大化。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本金扩大化的理财目标,财务管理必须遵循计划性、真实性、责任性、权益性等管理原则,并运用一系列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基本财务理论框架。
1.1管制(规制)的性质
丹尼尔•耶金在他的一书《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中》写到的管制(规制)在战前与战后被接受的程度和内容有非常大的差别,这是什么原因呢?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前的管制(规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制,政府的手伸向市场的各个微观领域,因此它指的是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凯恩斯主义则将政府从微观拉向宏观,主张管理总体经济而不是具体的市场运作。因此,凯恩斯主义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名称“政府干预”,用与区分政府管制(规制)。丹尼尔•史普博认为管制是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者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者特殊行为。金泽良雄认为规制可以理解为是对于一定的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经济法规制的对象就是经济生活涉及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循环的全部过程,并包括与此有关的金融、运输等。维斯卡西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这种强制力。植草益认为,政府管制是社会公共机构依照一定的规则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我国学者王俊豪则将管制定义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因此,管制(规制)的性质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和主体的干预。
1.2监管及市场监管法
监管,有学者将其解释为监督和管理,但其并不是监督和管理的内涵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特定的含义。国外有学者认为:监管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国内也有学者认为:监管就是由监管者为实现监管目标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被监管者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的活动。卢炯星给监管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监管就是市场运作的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为目的,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和干涉,或者说,监管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制定与执行规章的行为,因此,市场监管就是监管主体制定各类市场的行为规则,并通过执行这些行为规则来减少市场失灵、构建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监管法作为经济法需要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不断加深,而逐渐进入法学家们的研究视野中。目前学界关于此方面系统化、专门化的研究不多。但是,市场监管法在微观经济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调整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监管主体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市场监管法不仅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运营的准则,也是市场监管主体依法监督、持续审慎监管、有效监管的依据,对于保障市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市场监管法进行研究的学者们一致认为,它是属于经济法,而且应当是经济法的独立组成部分。它与市场规制法虽然都是调节微观经济的法律,但是作用的领域却各不相同。经济法学界注意力普遍集中在体现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宏观调控法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微观市场规制法,对于市场监管法很少提及,这在各个法学著述中可以发现大多学者将经济法的内容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如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学》,邱本的《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等。有的则用市场规制法包含了市场监管法,但是对于两种微观领域的调控措施又没能很好的协调两者的差异。在研究微观经济立法时,没有必要区别市场规制与市场监管,因为微观经济活动的配置应该交给市场,政府只是在市场失灵时的一个次优选择,所以微观经济领域的立法就应该本着少管,间接管理的原则。当需要管理一项经济事务时,根本不用区别是规制范畴还是监管范畴,我们的着眼点应该是什么时候管以及如何管的问题。
2干预与调控
干预一词在国家与市场的博弈过程中似乎历来就被视为国家或者政府的一项权力,在读了丹尼尔•耶金的《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一书后发现,在英美国家,管制与干预有过一次巧妙的交锋,而分水岭就是1929年的经济危机。此后大多数文献都使用的是干预,以区分危机前的管制。探究其中的原因,是凯恩斯和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引起的变化。众所周知,经济危机后,美国民众强烈呼吁政府出来“主持大局”,他们一方面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利用自己的权力增加就业、降低通货膨胀、恢复市场等,而另一方面,特别是曾经一度控制市场的资本家们,害怕政府的介入会影响到他们的活力和发展,不想再回到20世纪初那种被管制的时代,更不需要一个什么都管的政府。因此,在这种踌躇中,管制逐渐淡出美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政府发现他们试图再次激活管制的计划有些力不从心。
调控一词在西方很少被使用,而在我国的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领域被使用的频率很高,特别是当与另外一个词——宏观一起使用时,就构成了通说认为的国家调整经济的两大手段之一,即宏观调控。调控与上述的干预在特定语境下有着同样的内涵,就是国家对宏观经济生活的管理与监督。
2.1干预
即使是对政府干预最具权威性的斯蒂格利茨的著作《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也没有对干预一词进行解释。但是他有一段形象的描绘来说明政府干预是对的,这对于理解干预有一定帮助:保险公司不能完全区分高风险与低风险的客户,对同样巨额财产保险收同样的保险费吸引的往往是高风险的客户,低风险的家庭买保险的可能性比较小。有那么多高风险客户,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巨大,所以公司进行“干预”限定保险范围,不让人们想保多少就保多少,这样做可以激励人们安装防火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降低火灾风险。又如劳资关系,纯市场体系,假定雇主掌握每个雇员的大量信息,那就可以经常调整工资以便使每个人生产出最多的产品,偷懒的工资少于勤快的。但是雇主并不掌握所有这些情况,所以走捷径采取某些“干预”,如补贴午餐费,以提高积极性从而提高平均生产效率。从中文词义来讲干预的意思是过问别人的事情。干预是一种外在力量的影响,市场有着自身的运作机制如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价值规律等,政府对其进行干预的确是一种外来权力的干涉,相对于政府来说,市场的确是“别人的事情”。在看看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发展历史,由于过度的竞争导致垄断妨碍了自由的市场环境,于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先有市场和市场失灵从而产生了经济法。这也足以说明,在私有制度国家,使用干预一词是非常的贴切,虽然即使学者们也没有做如此的区分,如马克•波尔曼在他的文章《美国联邦政府的历史演变与国家的经济角色》中谈到19世纪末政府的经济政策时使用的是:干预的加强,并没有使用当时流行的词语管制。在国家与市场不断协调的今天,用干预来表示宏观领域的调节,用管制来表示微观领域的管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方向。
2.2宏观调控
漆多俊给宏观调控的定义是:国家用以调节经济的各种引导促进方式发达并形成系统后的综合体现,是国家运用引导促进系统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由于国家经济调节的本质是宏观和总体的,作为国家调节基本方式之一,国家所运用的引导促进方式也主要是对社会经济宏观和总体上的引导和促进。国家引导促进的主要着眼点和目的是社会经济的宏观结构和总体运行,所实施的措施重在影响社会经济的全局,而不仅仅触及某些局部和个体。宏观调控的作用方式具有指导性,并非强制干预或者直接参加经营活动,而是按照宏观规划目标和方向,给社会经济活动者以指导、鼓励、帮助和服务,引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控本身具有内在力量自发作用于外在的意思,中国政府相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来说是一个内部的力量,是政府建立了市场,并且运用自身的权力来规范市场运行。可以说是自己建立自己管理。因此用调控代替干预来说明政府在宏观领域的调节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历史和国情。
3我国的选择——以规制(监管)为重心的探索
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发展方向以及经济法的制定,应当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一味的效仿英美国家或者采用单一的手段,而应该是:立足宏观调控,微观领域重在研究哪些规制(监管)是现阶段必须但是长远要“退出”的,哪些无论是现阶段和长远都要“退出”的,哪些现阶段很“弱”而长远需要加强的,哪些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并且完善和发展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监管)法,明确二者的界限,发现二者的联系,从而能够灵活的运用于实践当中。
在研究经济立法时,我们要有这样一个逻辑起点:具体的政府市场经济活动和经济立法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徐杰老师用了一个很贴切的词语——互动。首先要考虑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变化是如何影响法律体系的建构和运转,其次是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又是如何影响政府管理经济秩序的形成。在经济立法研究过程中,应当把政府规制(监管)视为研究的重心,这不仅因为宏观调控的理论研究远远丰富于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研究,更重要的是,政府规制(监管)是直接作用于各个市场主体和具体的经济活动中,一旦政策有所偏差,市场参与者将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微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是主导,所以对于市场规制(监管)的研究更侧重于个案的分析。我国有着很深的计划经济传统,如何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规制(监管),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规制(监管)确实应当成为经济法研究重心的深刻的体制原因。
有了这样一个逻辑起点,我们的研究应该遵循这样的逻辑不断深入:(1)国家规制(监管)市场经济的度;(2)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如何影响经济立法;(3)我国经济法应该有怎样一种体系框架。
3.1确定政府规制(监管)的度
理论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可是并没有太大的突破,因为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活动,要作一个定量分析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个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受许多因素影响下,不断维持这一种动态平衡。
3.2规制(监管)程度对经济立法的影响
关键词:
经济非均衡 二次调节 所有制改革 转型发展 道德调节
一. 引 言
在中国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的以渐进式制度变迁为特征的市场化进程中,歧见纷纭的经济学家们以其各自的知识背景和社会立场为我们展示了丰富精彩的经济改革理论,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流派,使得经济学成为中国社会科学中最为繁荣活跃的领域。这些思想,映射着中国的经济学者在深刻反省传统经济体制和理论范式的基础上所经历的艰辛而勇敢的探索轨迹,携带着鲜明的时代转折的印记;尽管这些思想家们也许并未形成缜密而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他们独特的理论进路和富有创新色彩的思想必将在经济思想史上留下值得珍视的篇章。事实上,中国经济学家在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经济体制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方面的卓越成就正在受到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对中国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具民族特色的变迁路径进行合乎逻辑的理论阐释,如何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寻求和选择一种社会成本最低的推进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学家们试图解决的两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论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张上迥然相异的思想派别。其中有以强调价格体系的全面改革从而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为理论核心的“协调改革派”,有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现实出发、强调企业改革优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观管理体制作为研究重心、把转换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中心环节的“宏观改革优先派”,有以稳健见长的、主张把双重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双重发展模式的转换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宽松学派”,有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经营权主导改革派”,有将如何明晰企业产权作为研究重点、主张通过产权制度变革改造传统体制、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需要的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派”,有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工具和范畴、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视角来研究改革的“制度学派”,不一而足 。这些极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论经历了学术上的激烈纷争和与现实经济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选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论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论却日渐被中国改革的实践所证实和接纳,从而奠定了它们在经济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厉以宁先生著述宏富,视野开阔,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富于独创性的研究,要对他的经济思想进行一番科学梳理并进行恰当中肯的评价,殊非易事。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
二.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
一般均衡理论自1874年瓦尔拉《纯粹经济学要义或社会财富理论》发表以来,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的50年代,阿罗和德布鲁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现代化阐释工作。一般均衡理论所要回答的,一是经济均衡的存在及其稳定性,二是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以及经济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相互关系。一般均衡的哲学基础是相信自由竟争的市场机制是一个精巧的装置,经济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效用最大化行为使得市场自动产生供求的均衡,分散决策的市场行为下面存在着一般均衡结构,均衡价格把市场秩序强加于可能发生的市场紊乱之上。这种以理想主义的完善的市场结构和灵敏的价格体系为基本假设前提的均衡理论是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起点。而非均衡理论在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罗沃(Clower)和莱荣霍夫德(Leijonhufvud)有关宏观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的研究开创了现代非均衡理论的新时期,并产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罗沃、莱荣霍夫德、巴罗(Barro)和格罗斯曼(Grossman)等人为先驱的非均衡学派,此后的经济学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论从单一的市场经济领域扩大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领域,贝纳西(Banassy)的非瓦尔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计划经济非均衡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研究都有深远的影响。与西方经济学中非均衡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相似,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研究中,以巴罗内和兰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主张中央计划当局借助“试错法”达到模拟市场的目的,形成均衡价格,以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这种乌托邦式的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现实运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偏离瓦尔拉均衡状态的非均衡经济,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甚至认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经济体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经济学》和《反均衡》中,他认为短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正常状态,并从这个观念出发试图建立以说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他的开创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经济学》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对处于深刻变革之中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厉以宁先生是较早对非均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国内经济学家,他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尤其在汲取科尔内等现代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主义非均衡经济运行的学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独特的解析,指出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现实起点。早在80年代初期撰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时,厉以宁先生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并认识到失衡或者说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状态。而社会主义经济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均衡,不是一种静态的绝对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社会经济的动态相对平衡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相对平衡 。根据动态相对平衡的观点,厉以宁先生认为,从我国现阶段以及从更长远的时间来看,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状况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而且为了实现预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了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相对动态的失衡是对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和现实的状况。 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标论”的理论基础。
80年代末期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被厉以宁先生认为是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在这部专门论述中国经济运行的体制特征的著作中,他从中国目前的非均衡经济现实着手分析,以说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型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而合乎逻辑地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必须构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政策主张。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的提出,是厉以宁先生对于非均衡理论的重要发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根基所在。何谓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而厉以宁先生观察中国的经济现实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国固然存在着市场不完善以及价格信号不灵敏的经济非均衡状况,但是,中国非均衡经济运行中隐藏的更为严重的非均衡现实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换句话说,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厉以宁先生作出了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第一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但是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权利,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厉以宁先生认为,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第一类非均衡,而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第二类非均衡。而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从而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 。
厉以宁先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时期双轨运行体制的最核心的本质特征上的深刻洞见,澄清了人们在经济改革路径选择的优先次序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中国在举步维艰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众多经济陷阱,诸如产业结构调整的迟滞,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剧烈波动,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微弱等,都与中国经济所处的特殊的非均衡状态有关。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企业运行机制和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不是首先进行大规模的价格体系的调整,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改革必须以现阶段的经济非均衡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当迷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灵活的价格体系;从我国特殊的非均衡状态出发所得到的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只能是,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是厉以宁先生全部经济改革理论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优先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都是非均衡理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
三.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理论的最终指归,也就是说,由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既定的资源达到最大的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自从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在资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趋向认为,市场机制是能够完善地、合理地在社会有限资源条件下配置各种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机制,因此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其实质是相信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种理论趋向认为,从资源配置过程和效果来看,市场机制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善,从而造成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或者反映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理论趋向强调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调节应当与市场调节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起来以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古典学派之后的新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应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在资源配置的研究上,无不是这两条理论进路的发展和演化,他们的理论分歧,实质上是对市场机制作用的估计程度的分歧,或者说对政府调节效应的判断的分歧。厉以宁认为,尽管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理论对研究我国资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西方经济学的现有理论不可能成为适用于解决我国资源配置失调的现实可行的对策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寻找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含义。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指在资源配置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以达到最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出。厉以宁先生指出,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 。通过区分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和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厉以宁先生认识到,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应的是两个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较低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由此使得企业变得充满活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更加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发挥经营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较高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经济地位,使企业由过去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转变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化,使企业成为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经由对资源配置理论的研究,厉以宁先生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关于经济改革顺序的基本选择,即:要使资源配置由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以赋予企业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和完善市场,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价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经济转轨时期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这种路径特征,是由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厉以宁先生的资源配置学说的最大特色,或者说他对资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从中国的经济非均衡的独特状态出发,从经济体制变革的角度,从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协调衔接的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 。
按照厉以宁先生从资源配置角度所设想的新经济体制的目标框架,这种体制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趋于合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亦将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以实现。但是这种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新经济体制的正常运作离不开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在厉以宁先生关于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以及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方面的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准则,即:对于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来说,在运行目标上,宏观目标优于微观目标,而在运行机制上,市场调节优于政府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在于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趋于协调,具体而言,政府调节就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政府干预经济的目标是要从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视角来考虑资源投入的社会边际收益,而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式是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决策,通过微观经济单位的资源投入调整和资源转移来达成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就是厉以宁先生著名的“二次调节论”的基本观点。
对资源配置中政府行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为适度与优化的深入理论解析是厉以宁先生资源配置学说中颇具特色的篇章,他通过对政府调节局限性的剖析划定了新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边界。政府行为的理想化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存在一个理想化的政府,它作为经济活动的主持者,拥有调节经济的丰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够通过及时科学的分析对客观存在的经济问题和政策实行的后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周密的考虑,并能够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采取适当的对策。这种政府行为理想化的假设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种非凡的万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厉以宁先生认为,根据非均衡理论,由于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由于政府所获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应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出发,才能正确估计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预在非均衡经济的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考虑到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调节行为的优化应当以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并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原则,政府调节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影响而体现出来。
四.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的论战中,厉以宁先生是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业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优先论是厉以宁先生从他的经济非均衡论和资源配置学说中必然推致的结论,从逻辑上来看,只有彻底改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从而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商品生产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转轨。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派)之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主线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思维侧面和理论视角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中国当代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机制归结为价格机制,认为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是均衡价格向量的确定;而这种论点的基本前提是,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经济当事人的交易界区和产权界定是极其明确的,因此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从而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配置就只取决于均衡价格。诚然,帕累托最优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前提是相当苛刻的,事实上,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经济生活中的当事者是分散决策的,这种分散决策不仅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应当有制度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2)决策者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决策不能发生直接的影响,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决策的行动结果事先谁也无法掌握,否则便无公平竞争可言。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须以产权界区明确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必须首先创造这样一种制度条件。在我国特有的经济非均衡的现实条件之下,经济当事人尤其是企业由于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使得均衡价格的形成遭遇阻碍,因此试图以放开价格为先导从而建立一种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观念是不切现实的。实际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市场机制赖以运转的微观基础是完善的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界区明晰的基础上,企业与市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才是明确的,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从而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厉以宁先生从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所处的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现实状态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样印证了科斯的理论 。
兰格和哈耶克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持久的论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普遍接受兰格的通过试错法建立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不同于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苏联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一种试图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一模式以取消消费者为前提,中央计划当局只是被动地反映消费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制订模拟的市场价格,并通过这种价格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时代的厉以宁先生同样认同和服膺兰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会经济现实迫使他重新审视和反省传统经济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体制缺欠,他认为,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的强大约束之下丧失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和决策权力,由于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体制顽疾,国有企业既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这样,厉以宁先生由对兰格模式的推崇转而对兰格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并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确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须从企业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没有进行企业改革从而企业尚未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在改革并不触及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和产权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真正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稳固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 。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个性的语言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 。这句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厉以宁先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所有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也是最为艰难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线论由于触及最为敏感的产权问题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倍受磨难,厉以宁先生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始终以一个诚实谨严的学者的姿态阐扬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论,充分表现了一个经济学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科学精神。
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主线派)和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主线派)的论争的焦点在于对市场机制的理解的差异。在厉以宁先生看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的存在,在独立的产权明晰的商品生产者缺位的情况下,以价格为调节资源配置基本信号的市场机制就不会真正起到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业的灵敏反应为前提的政府宏观调控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通过所有制改革彻底改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才会最终建立并正常运行。在吴敬琏先生看来,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体系,这个有机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但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是以完善的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价格改革大大滞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协调改革派更强调价格改革在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认为只有理顺价格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所有制改革从而构建整个市场体系 。所有制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之间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视角为中国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恰是选择了一条中庸的路线,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全面推进。实际上,价格改革主线论和企业改革主线论只是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两个不同侧面,前者强调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环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强调经济运行主体和微观基础方面的改革,而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极为必要的:没有独立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性的市场,同样,企业也无非是市场关系的总和,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企业改革先行还是价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将经济体制改革的诸方面协调推进配套进行,注重多种路径选择和目标取向的折中和谐,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的真正转轨。
五.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严格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性质的社会科学,因而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应该处于一种完全超脱的摒弃“价值判断”的“道德中立”状态。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所谓“价值判断”,即是指研究者“宣称他接受从某些伦理原则、文化观念或哲学观点中所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而“道德中立”,是指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是认为“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或是“主张即使不能用某种逻辑上的完整方法作出这种区分,但还是有希望把对价值判断的断定坚持到最低限度” 。然而每一个经济学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区分经验事实的陈述和价值判断是如何艰难。这就产生了一个令所有学者都感到尴尬的悖论:一方面:“科学经济学”的鼓吹者们总是顽固地维护经济学本身的纯洁性和道德中立姿态,认为经济学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学意义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另一方面,所有经济学赖以存在的理论预设却又与“经济科学不能把主观性评价作为其分析的主题”这种貌似公允的判断相左。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经济学非但不能摒弃和回避价值判断,不能完全摆脱或忽视价值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为一门社会设计和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应该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对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现实社会经济状态与经济学家经由自我的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对理想社会的科学设计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的科学目标和道义目标结合起来。作为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告知人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客观标准,从这个意义而言,经济学不是超越阶级的纯粹抽象的数理科学和逻辑哲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经济学将告诉人们,如何进行经济建设,如何制定发展目标并且把目标实现的可能变为现实,如何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以及如何把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用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学的社会启蒙作用和社会设计作用在实质上是统一的。经济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如果不能在明确经济中的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不能对一种社会设计的经济运行后果作出恰当的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是非辨别,那么经济学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发展目标实现的作用,其社会设计功能的道义上和科学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样,尽管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启蒙的科学能够告诉人们如何评价一个目标和经济政策,但是如果不发挥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设计的科学应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标可能变为现实,那么即使是构想科学并且符合道义标准的目标,它也不会自动实现。厉以宁先生将经济学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强调价值判断和规范研究在经济学中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反,他认为实证研究所获致的成果将会丰富规范研究的内容,使得经济学中有关社会评价、政策探讨的判断建立在更有实证根据、更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
新技术革命在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不但是经济学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的挑战,而且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内容上的创新的挑战。以新技术革命为出发点,作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的经济学,就必然将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方面,这种影响在三个主题上同时展开:就“体制”而言,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促进和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又对经济体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标”的研究为例,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应当如何把经济上的要求与社会上的要求联结在一起?微观经济单位和宏观调控主体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如何趋于现实化和合理化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从“人”研究层面来说,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人类福利的含义和度量标准发生何种变化?如何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总体福利的增进而不会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牺牲品?由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在新的时代面前回应挑战,就必须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全新的探讨:第一个层次是对现行经济体制以及该种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的研究,第二个层次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第三个层次是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 。三个层次的经济学研究在逻辑上有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其内容各有侧重:经济体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种比较经济体制研究,即在现存的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中,从集权体制和分权体制各自的优劣比较出发,寻找一种既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率又能够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体制,即探求一种将微观经济的管理与宏观经济的管理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目标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理论预设,在摒弃最优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将现实原则而不是理想原则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决策中使得目标的确立走向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追求多种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和谐的实现方式;对“人”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学的终极人文关怀的观念之上,在这种观念中,对人的研究被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最高层次,对经济体制和发展目标的研究都是为了人的总体福利的增进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研究的这个层次上,经济学的视角与伦理学的视角往往产生相互的交叉与认同。
厉以宁先生将“体制、目标、人”作为经济研究的三个层次,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正是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他的较早期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反映了他试图以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来对传统经济理论进行重新阐述的积极而有意识的努力,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仍可以明显觉察这本著作在体系创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而经济运行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的,因此,必须将一定的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前提。在厉以宁先生的设想中,理想的目标经济体制应该包含以下特征:(1)这是一个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之上的、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框架的经济体制;(2)这是一个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独立法人的经济体制;(3)这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4)这是一个有着基本合理的灵活的价格体系从而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经济体制;(5)这是一个依据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动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促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经济体制;(6)这是一个基于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为趋于合理化从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行为之间寻求协调平衡的经济体制 。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从国民经济运行、企业经济活动、个人经济行为三个层次分别考察,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经济改革的基本路径。在发展目标的研究中,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给定的经济体制之下研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两大社会经济目标。由给定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分析转入有关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确定的规范分析,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探讨的深化。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一个包含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体系,这种目标体系的动态相对平衡性要求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注重多种目标的统一协进,并考虑到在目标的变动中社会承受能力的强度。在对“人”的研究中,厉以宁先生始终以一个关注民生的经济学家的姿态,主张“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认为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深化自身历史使命的认识,社会生产发展的最终目标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达到统一。以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出发点,厉以宁先生对平等与效率问题、社会福利的基本含义问题、人的地位的社会评价标准问题、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等进行了广泛深刻的探讨 。
六.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
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最近几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学术界公认的成果。但是发生在中国的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却给发展经济学提出了崭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对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对发展经济学基本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挑战:中国制度变迁中面临的转型和发展的双重使命是传统发展经济学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题。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种转型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许多命题诸如资本形成、人力资本培育、市场化、企业家成长等,都与传统发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传统的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长期积淀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合力影响,强化了中国转型发展的特有的路径依赖特征,逼使许多经济学家在正统发展经济学的教条之外寻求中国独特的转型发展之路。厉以宁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讲演中,一直关注于转型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基本观点:所谓在转型中发展,就是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在这种体制变迁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最为艰巨的使命是重新构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所谓在发展中转型,是指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对剧烈的体制转轨的承受力,增加整个社会力量对改革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以市场化为根本指归的经济体制变革 。针对中国在转型发展初期所面临的特殊社会经济背景,厉以宁先生提出了中国转型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以构造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相比于价格改革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的失业问题相比于通货膨胀问题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分析相比于货币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这三个命题之外,厉以宁先生还对与转型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协调和观念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对关系中国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反贫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关于第一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改革既是实质性的,又是渐进性的,“实质性”意味着产权改革将彻底改造深受传统体制束缚的微观经济主体,从而实现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而“渐进性”意味着中国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将摈弃激进论者的路线而采取较为谨慎的推进战略,以最小的社会震荡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厉以宁先生在产权改革上的这种立场,一方面将自己与以维护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依据而对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态的保守人士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与那些主张效仿苏联东欧的经济转轨模式从而对中国实施大规模彻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进人士划清了界限。以股份制为新企业体制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完善和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和体制创新,是厉以宁先生产权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张,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学术界的长期论争,股份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关于第二个命题,厉以宁先生历来主张“就业优先兼顾物价基本稳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将就业目标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强调,认为惟有将就业置于突出地位即把发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准,使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发展,除非是在物价急剧上涨而引起社会强烈动荡的特殊情形之下。而产权改革和就业优先这两个政策主张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的:产权改革的顺利进展带来的企业发展将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宽松的环境,而就业目标的优先策略带来的良好就业态势又可以减少产权改革引发的社会震荡,降低产权改革的社会成本。关于第三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尽管货币流量分析是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常用的说明经济增长与波动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国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经济增长分析比较适宜于研究转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国不但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特殊的转型发展背景之下,体制的非单一性、市场的不完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有力干扰、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状态长期存在、隐蔽失业和隐蔽通货膨胀的公开化等,都使得传统的货币流量分析方法无法对困扰中国转型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准确的阐明,而更为严重的是,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对中国转型发展的扭曲解释会使我们的战略决策受到相当的误导,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战略的制定。具体而言,货币流量分析无法说明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中的短线部门“瓶颈”制约背后真正的体制与结构根源,而由这种分析方法所导致的将治理通货膨胀置于首位的经济政策选择会严重忽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货币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长战略在处于特殊转型发展时期的中国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七.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道德问题并非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资源配置和效率增进。然而经济学并不是不涉及道德问题,相反,在对经济学的许多命题的最终解答中,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似乎总是难以回避的。但是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把人们的“偏好”、“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等等当作外生的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变量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 。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这种学术分野并未成为经济学家关注道德问题的阻碍,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有着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必然怀有道德忧患意识,在20世纪末中国学术界有关道德问题的饶有兴趣的论争中,许多经济学家以其精彩的论述和独特的理论视角引起伦理学家们极大的关注。经济学家“不务正业”介入道德研究领域,在世纪末的中国似乎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在中国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中,经济学家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普遍的强烈的关注不仅反映出学者的强烈的道德忧患意识和社会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个社会在制度转型期面临道德规范的混乱与道德意识的迷茫时对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唤与强烈渴求 。
厉以宁先生是国内经济学界较早关注道德伦理问题的学者之一,从他许多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经济学的诸多范畴进行规范分析的努力 ,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其理论进路与伦理学家的相异之处在于,他并不将眼光贯注于有关道德的是非判断与善恶评价,而是将道德置于整个经济运行体制中去考量,探讨道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情形,因而单纯依赖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运行目标,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遗漏的空白,应该由习惯和道德调节来填充和弥补,在交易活动中如此,在非交易领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厉以宁先生提出,道德调节和习惯调节是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一种调节,它的社会整合和经济调节功能介于作为“无形之手”的市场调节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调节之间,作为第三种调节起作用,共同维系和引导着整个经济的和谐有效的运转 。习惯和道德调节的力量来自于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内部,即来自每一个行为者自身,它表现为各个行为者按照自己的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来影响社会生活,使资源使用效率发生变化,使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因此,习惯和道德调节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信仰的认同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社会成员建立在共同价值谱系基础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换言之,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一种手段,是通过各个行为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相互之间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一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道德风尚,它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前景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坐标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为我们探讨经济学中的一些规范问题诸如效率与公平等提供了新鲜而有说服力的视角。厉以宁先生认为,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效率的道德基础,单纯用物质技术因素来阐释效率是不够的,事实上,物质技术因素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够真正挖掘效率增长的潜力从而产生非常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这个结论已经被经济史中无数例证以及管理学的现论所证实。道德视角的引入同样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公平的标准的理解。从收入的绝对或相对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个客观统一的尺度,类似的,用机会平等来测度公平同样会遗漏下许多难以解释的空白点。厉以宁先生认为,公平以对群体的认同为基础,在一个群体内部,成员对群体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强,当社会中的成员从其处于超利益的考虑而参与的群体中普遍感到一种受到尊重和和谐的氛围,其公平感就会增进社会的协调的效率的提高。
厉以宁先生强调道德力量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个“道德乌托邦主义者”或“道德万能论者”。第一,他一直强调道德激励与利益动机的相容性。社会成员的道德的自我激励使他们激发起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的热情,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但是,社会群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动机的尊重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我道德激励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成员的持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既来自自我的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也来自自我的正当的利益动机。第二,他始终重视现代社会运行中法律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习俗或道德传统属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属于正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习俗和道德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法律规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确立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习惯和道德调节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协调功能,但是,习惯和道德调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边界,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规范。第三,他关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张建立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保障与激励机制、约束与监督机制,以此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一种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为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强制性秩序的组织,政府的成员需要有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种由公众实施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政府行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滥用权力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
处在制度转轨关头的中国既需要经历经济体制变迁的洗礼,又必然经受伦理道德体系和文化传统更新的阵痛,对于一个具有长期集中计划经济传统并拥有丰厚的历史道德资源的国家来说,这种经济体制与道德传统的双重变迁的使命注定是意义深远而步履艰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时又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
八.结束语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中国伟大变迁的时代,我们目睹这个曾经饱受患难的国家重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气和信心,向着民族复兴的梦想靠近。而尤其令我们感到荣幸的是,作为经济学的研究者,中国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丰富而生动的素材,这是时代赐予经济学者的宝贵的际遇。而经济学界诸多学派之间严肃的探讨、论战和争鸣,不但促进了经济学科的繁荣,也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视角。厉以宁先生是同时代这些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假若以对中国经济学术界和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独特的理论进路、勇毅的创新精神、坚实敏锐的现实感和严密宏大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经济改革思想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确立了自己在当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他以深远的忧患意识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的关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着一种强烈的人文精神,充满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如同所有深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学知识结构影响的经济学家一样,厉以宁先生的理论体系和论证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所遗留的深刻的印记,对此,厉以宁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中国经济学的繁荣昌明有赖于中国经济学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厉以宁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 厉以宁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
3.《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
4.《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1
5.《关于经济问题的通信》,厉以宁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6.《经济漫谈录》,厉以宁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7.《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厉以宁著,人民日报出版社 1987
8.《经济·文化与发展》,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6
9.《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5
10.《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厉以宁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2.《体制·目标·人 :经济学面临的挑战》,厉以宁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一、为什么现有理论似乎解释不了中国经济的矛盾现象?
比较经济制度理论能解释计划体制下的盲目高增长,但对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往往抱持偏于乐观和过于简单化的判断。这种理论认为,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价格、利率等经济信号的扭曲,同时在中央计划当局的指挥下无法产生正确的激励,所以虽然能形成一段时期里的高增长,但这样的增长缺乏效率,造成经济结构畸形化,其长期经济表现必然是失败的。(Szelenyi, Beckett and King, 1994)但对中国这样一个经历了25年渐进型经济转轨的国家来说,比较经济制度理论并未提供现成的分析框架来认识漫长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的机制和动力。一些经济学家往往简单化地认为,只要中央计划当局的计划管理解体了,价格信号能反映市场供求了,企业有了追求利润的动机,转轨中的经济体制就归同于市场体制,那么主义国家转轨时期的经济增长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增长就没有根本差别了。
笔者认为,这种简单化的判断恰恰是误判中国经济状况的原因之一。在中国经济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的动力和特点与市场经济国家事实上存在着重大区别。任何经济制度都必然建立在某种制度之上,经济制度的变迁理所当然会受到政治制度的,这在中国尤其明显。经济本来应当把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纳入经济制度分析之内,而不能将其排除在外。在所有转型中国家里,中国和越南是唯一坚持在政治集权体制下实行市场化转型的,而且试图以市场化转型来巩固政治集权体制。因此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被政治化了(下文将进一步展开分析),由此出发才可能有效地解释中国经济目前的矛盾现象。
运用宏观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中国经济增长的专家一般会倾向于认同中国经济制度已经市场化了的判断,因为现有的宏观经济学体系是以市场经济为制度背景的,离开了这个制度背景,宏观经济学的许多概念和假设就都不能成立。但是如果把中国转型期经济体制假定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宏观经济学家就很难解释目前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徵。宏观经济学一向把持续性大幅度的价格下跌及失业率上升判定为经济萧条,认为在这种状态下不会出现持续的快速经济增长;反过来,如果经济确实持续快速增长,则不应该出现价格的持续下跌和失业率不断攀升。然而,面对中国目前的经济实况,似乎宏观经济学无法提供能够自圆其说的分析。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有两种可能的逻辑假设:其一,中国的经济市场化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宏观经济模式,其是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所无法把握的,只有修改宏观经济理论才能解释中国的经济特点;其二,经济市场化过程并未把中国的经济体系改造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所以用宏观经济理论去解释中国的经济特点本来就会遇到难以说明之处。即使是对中国的经济市场化过程高度赞扬的学者,恐怕也不敢轻易接受第一个假设。但如果接受第二个假设,目前还未看到有说服力的具体分析。其实,不仅国际学术界有这样的困惑,中国的经济学者中愿意深入分析的人也同样说不出所以然。于是,中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就成了一个“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谜。
二、从“繁荣”到“缩长”:中国经济增长之谜
90年代上半期,中国确实经历过经济繁荣,笔者曾在繁荣尚未消退之际分析过其中原因,认为这样的短暂繁荣隐含着走向长期性萧条的可能。[1] 90年代后半期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似乎表明,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的那种经济繁荣确实消逝了。早在几年前,中国的一些经济专家和学者就用“宏观好,微观不好”表达了自己对经济状况的困惑。在这个流行的说法中,所谓“宏观好”是指经济增长率持续保持在7-8%的水平上,如果把这个数字等同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中国这样的经济增长率当然是相当高的。而所谓的“微观不好”,是指市场需求不足,物价持续走低,多数企业开工不足或产品严重积压,失业规模不断扩大。[2]很明显,“宏观好,微观不好”是个充满了矛盾的表述,既然在微观层面看到的多是经济困难,那么作为微观之总和的宏观经济怎么反而会令人鼓舞呢?
其实,仅从宏观的层面来看,“宏观好”的判断也同样是非参半。在经济景气中,需求变化和原材料价格指数是先行经济指标,根据价格和需求的变化调整生产,而消费者价格是滞后指标。如果先行指标和滞后指标都数年连续下跌,经济是不可能持续高增长的。但是在情况却不同:需求萎缩了,绝大多数行业的订单都严重不足,产品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3],这些先行经济指标的数据呈下降态势;同时,作为同步指标的就业率[4]和作为滞后指标的消费者价格也持续下跌[5];唯独经济增长率却始终保持在7-8%的水平。从这些指标的动态来看,好像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与先行和滞后指标都脱钩了,真成了“一枝独秀”的指标。增长率的变化甚至与先行和滞后指标背道而驰:先行指标生产者价格连年下降,增长率却毫不为其所动;增长率稳居8%,但滞后指标消费者价格却持续跌落。
不久前,终于有中国的经济学者把埋在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2002年下半年在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有一位学者提出,中国的经济运行特徵可以用“缩长”来概括,就是说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伴却随着通货紧缩和失业率上升,这是中国所独具的现象。中国国家计委宏观经济院的王建指出:“其人语惊四座,在座的不乏国内经济学界的‘大腕’,却谁也说不出中国为何会出现‘缩长’。……之所以会‘语惊四座’,是因为这的确是一个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的大。……已经持续了几年而表现出一种趋势,则说明必然有重大的经济因素导致这种趋势,并且不会马上消失。……不论是世界200年的化,还是二战以来的历史,还是近10年以来的世界历史,都没有出现过中国目前这种增长、通涨与就业关系的奇怪组合,这就难怪中国的这些着名学者谁也对此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破解中国‘缩长’现象之谜具有极为重大的与现实意义。一直以来,实现充份就业都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而过去一向认为,只要经济增长速度达到一定高度,就可以使就业率达到一个满意的水平,经验说明,经济增长率只有在7%以上,才能使当年新增加的劳动人口大致上进入就业领域,这也是近些年来政府不敢把经济增长率安排在7%以下的主要考虑之一。但在出现‘缩长’现象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就必须有所修正了,因为即便增长速度在7%以上而且还在上升,失业问题仍然在恶化。”[6]
毫无疑问,承认“缩长”现象的存在是重新认识中国宏观经济状况的一个起点,中国经济学者关于这一现象的初步讨论反映了一种认知上的深化。在此之前,中国的官方说法一直把过去几年来经济中的困难解释成亚洲危机之后世界性经济收缩的结果,而中国的许多经济学者也倾向于这种说法。事实上,90年代中国的反通货膨胀政策始于1995年,早在亚洲金融危机出现之前,中国的经济增长率就开始回落了。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当然有一些,但并没有那么大。
中国物价数年来持续下降与加入经济全球化也没有多少关系。美国和日本最近若干年来因为大量进口中国等中国家制造的低成本消费品,物价相当稳定,某些类别消费品的价格甚至有所下降。中国是此类商品的主要生产国而非主要进口国,此类出口的作用是拉动了国内需求而不是增加国内供给,能抑制物价进一步下滑,却不是物价持续下降的原因。事实上,物价连年下降基本上是国内需求不振的结果。然而,为什么一个需求不振的经济却能保持8%的增长率?目前中国经济学界还只是有人提出要正视“缩长”现象,但如何解释它还需要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机制和特徵有更深入的分析。
三、8%的经济增长率在中国意味着什么?
上述引文中提到了一个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圈里多年来形成的共识:只有当经济增长率高于7%时,失业率才不至于上升。也就是说,对中国的经济政策制定者而言,7%是维持中国经济基本正常的增长的“下限”。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下限”远远高于市场经济国家,这是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所留下的制度“遗产”。正因为如此,把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率直接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增长率相对比,是缺乏充份依据的。换言之,在西方国家,经济增长8%意味着经济高度繁荣;而在中国,8%的经济增长率可能只是免于经济严重萧条的底线。
在宏观中有一个概念,当经济增长达到充份就业状态时,上仍会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处于未就业状态,这时的失业率可被称为失业率。美国从1955年到1990年自然失业率一直在5%到6%之间波动;90年代以前的城市自然失业率更低。在现实中,实际失业率必然会围绕着自然失业率上下波动。如果实际失业率高于自然失业率,经济就处于就业不足状态。套用上面所说的增长的“下限”概念,当实际失业率相当于自然失业率时的经济增长率,对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来说就是保持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基本正常的增长“下限”。
在美国,当经济增长率达到3%时,实际失业率大体上相当于自然失业率。描述这一现象的经验观察结果被称为“奥昆定律(Okun's Law)”[7]。可以说,对美国而言,维持社会经济基本正常的增长临界点是3%;而对中国来说,类似的“定律”是,在80年代只要经济增长率低于7%,就会全面亏损、失业率上升。1986年的经济就是如此,当年增长了8%,但企业利润却大幅度下降,呈现负增长态势。当时笔者撰文指出,由于过度扩张行业和低素质产品生产企业对需求膨胀的依赖越来越深,保证企业利润正增长所必需的生产临界增长率已经抬高到8%以上,所以尽管该年工业增长率达到8%,企业仍然难以生存。[8]
90年代以来中国的这一性现象并无改观。中国近几年的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上下,正是在这样的增长状态下失业率高居不下。,中国的失业率已“进入建国以来的第五次高峰。虽然统计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有3-4%,但实际的失业率在8-9%。失业人员中,包括700万左右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120-150万城镇农民工失业人员,70万待业的大学和专科毕业生。”[9]显然,在中国增长的“下限”远高于美国;换言之,中国经济增长7%大体上相当于美国经济增长3%,这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
由于中国经济增长的“下限”偏高,所以中国的经济增长率其实是不能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增长率直接对比的。这一点过去十多年来似乎被一些经济学者淡忘了,他们常常以中国保持了8%的经济增长率为由,误以为中国处于增长的“下限”状态时就相当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8%时的繁荣状态。正是因为这一误解,导致许多中国经济的观察家陷入了“宏观好,微观不好”的困惑。其实,中国经济增长7-8%只不过是处在增长的“下限”状态,这时的宏观经济谈不上“好”,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不好”事实上是一致的,并没有矛盾。换言之,“微观不好”的真实状况证明所谓的“宏观好”不过是误判而已
所谓中国经济增长的“下限”偏高,是基于80年代对中国经济基本特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整个90年代中国一直在推行市场化,经济转型是否改变了这一特点呢?这是需要实证分析来检验的。由于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失业率差不多是个“常数”,从1996年到2000年基本不变,一直固定在3%的水平上[10],既不随经济波动而变化,也远低于真实失业率,因此这个数字不具备统计分析意义,要考虑换一个角度,从工业平均利润率的变化来看中国经济增长的“下限”。
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单纯地以利润为动力,对需求和价格的变化非常灵敏,财务上完全独立,必须承担所有的债务偿还,没有利润就不会投资,也不会长期保持过剩的生产能力和员工,更不能拖欠银行贷款拒绝偿还。但中国的情况不同,市场化转型并没有根除预算“软约束”(Kornai 1992),国有企业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投资饥渴症”,盲目投资之后拒绝偿还银行债务和生产能力过剩是常见现象。在改革初期中国的企业界、政府和经济学者都承认这种现象的普遍性。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推进,无论是中国的企业界、政府,还是经济学者,都偏重于强调企业机制的积极变化,而不太愿意面对社会主义体制的余留。
事实上,市场化虽然使的对市场比过去灵敏得多了,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过剩产能使企业的损益平衡点大大超出正常水平。这种微观层面的现象反映到宏观层面就是多数行业的生产能力长期过剩,成为一种常态。结果,经济增长或企业产出的增长低于7-8%时,如果不大规模裁员,部门就可能出现总体性亏损。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宏观经济均衡状态一直是扭曲的,也就是说,能让大部份企业处于收支平衡点、实际失业率接近失业率的经济增长水平不象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那样是2-3%的低增长,而是7-8%甚至更高。
中国工业部门平均的损益平衡点,必须要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盈利环境。如果按照企业的盈利环境来看,中国的工业行业大致可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生存在竞争程度相对比较高的行业中的国有、集体、私营、外商企业,另一类是垄断行业,这些行业主要由国有企业组成。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盈利通常与原料垄断以及各级政府在市场销售环节的定价政策或保护性关税政策有关,例如,轿车工业依靠高关税保护而形成了超额利润,石油工业和石油化工工业则受到原料垄断以及垄断性定价政策的保护。这些行业的利润率通常高于其他行业,而其利润变动的往往是与市场需求变化关系不大的政策因素。此外,国际市场价格(如石油价格)变化对这些垄断性行业利润的冲击也可能很大。只有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的损益平衡点与国内市场的供求变化有比较密切的关系,会灵敏地随产出增长率的升降而变动。
数据说明:GDP和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直接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竞争性行业利润率的公式是: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1998年以前的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表(含国有、集体及私营企业),1998年以后的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的“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