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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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企业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这是它赖以生存、求得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增加积累的源泉。因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之所在,同时也是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力之所需。何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产量和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人则认为是市场畅销或上缴利润,也有人认为是产值。笔者认为这些都是考核企业的单项经济指标。马克思曾经说过,“真正的经济――节约――在于节约劳动时间,即低限度的,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生产成本,但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这一论断完全反映出现代管理中有关“投入产出法”的实际运用。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有目标、有规则、有计划地按着“优质、低耗、高产、安全”优化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标,有程序、有系统地组织企业的生产技术,分配销售等环节的工作,通过产品销售回收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方面的数据运用现代数学方法计算其投入、产出比例,以最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从而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形成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两个基本层次。对此,分别研究建立它们各自的管理规律和管理途径,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上述认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八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抓好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经济体制改革上述三个相互联系的任务提出既指明了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向,又提出了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管理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市场条件和微观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对于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问题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二者之间虽然没有天然的鸿沟,但也决不仅仅是范围的区别、量的区别、层次的区别。
一、从内涵上划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主要有两个标志
第一,是否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公司,它的范围再大,产值再高,但它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微观经济范畴。而县、乡的经济,它的范围再小,产值再低,由于它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属宏观经济范畴。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全国实际上也是一个大企业,也就很难区分宏观与微观经济。第二,是否是经济总体。一般说宏观经济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而微观经济则表现为一定的经济个体或经济系统要素。据此,不难得出结论,宏观经济就是指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及其总体运行。其外延包括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地区、城市、部门、县、乡镇总体等。微观经济则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及其活动,其外延包括企业、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因此,单从管理主体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凡是国家政府机构发挥其应有的经济职能所进行的管理则是宏观经济管理。这一点也是划分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宏观经济管理就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大体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所进行的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等过程。在这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是它的客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是目的。规划、调节、监督、服务则是它应发挥的主要经济职能。
二、理解、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的本质特征
综观我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包含了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是要坚持搞活企业,搞活微观经济;二是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这两个基本方面是相互统一、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国民经济就不能协调稳定地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管理体系,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首先与微观经济管理相比,它的特点主要是:(1)管理主体的行政性;(2)管理客体的总体性;(3)管理方式的间接性;(4)所需信息的综合性;(5)管理目标的全局性。其次,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资本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也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2)管理主体与客体不同;(3)管理内容不同;(4)管理方式不同;(5)管理目的不同。
总之,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体系不同于过去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且在指导思想、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指导思想上说,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而宏观调控体系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力求做到计划与市场即价值规律调节的统一。从管理的内容上看宏观调控体系则以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为前提,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混淆一起,统包统揽。宏观调控体系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政府部门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长远和全局发展进行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上。从管理方法上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主要运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运用指导性计划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间接的调节和引导,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运用直接管理,指令性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全面的控制。
郭复初教授的财务理论体系是由三大理论构成的,一是基本财务理论,二是国家财务理论,三是财务机制与财务调控理论。
基本财务理论建立在一个最基本的财务范畴本金之上。所谓本金是直接为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而垫支的货币资金,具有循环周转和增值性的特点。本金是资金中处于物质生产流通领域之中的部分,而处在物质生产流通领域之外的财政资金、保险资金只是货币资金而非本金。从本金这个范畴出发,郭复初教授把财务的本质描述为本金的投入与收益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特定的经济关系。由于本金投入与收益活动的主体不同,国有经济财务包括国家财务、企业财务和个人财务等层次,前者为宏观财务,后者为微观财务。本金的投入与收益决定了财务的职能是筹资、调节、分配和监督。财务的本质和职能决定了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和本金扩大化。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本金扩大化的理财目标,财务管理必须遵循计划性、真实性、责任性、权益性等管理原则,并运用一系列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基本财务理论框架。
1.1管制(规制)的性质
丹尼尔•耶金在他的一书《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中》写到的管制(规制)在战前与战后被接受的程度和内容有非常大的差别,这是什么原因呢?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前的管制(规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制,政府的手伸向市场的各个微观领域,因此它指的是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凯恩斯主义则将政府从微观拉向宏观,主张管理总体经济而不是具体的市场运作。因此,凯恩斯主义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名称“政府干预”,用与区分政府管制(规制)。丹尼尔•史普博认为管制是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者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者特殊行为。金泽良雄认为规制可以理解为是对于一定的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经济法规制的对象就是经济生活涉及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循环的全部过程,并包括与此有关的金融、运输等。维斯卡西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这种强制力。植草益认为,政府管制是社会公共机构依照一定的规则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我国学者王俊豪则将管制定义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因此,管制(规制)的性质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和主体的干预。
1.2监管及市场监管法
监管,有学者将其解释为监督和管理,但其并不是监督和管理的内涵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特定的含义。国外有学者认为:监管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国内也有学者认为:监管就是由监管者为实现监管目标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被监管者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的活动。卢炯星给监管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监管就是市场运作的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为目的,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和干涉,或者说,监管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制定与执行规章的行为,因此,市场监管就是监管主体制定各类市场的行为规则,并通过执行这些行为规则来减少市场失灵、构建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监管法作为经济法需要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不断加深,而逐渐进入法学家们的研究视野中。目前学界关于此方面系统化、专门化的研究不多。但是,市场监管法在微观经济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调整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监管主体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市场监管法不仅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运营的准则,也是市场监管主体依法监督、持续审慎监管、有效监管的依据,对于保障市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市场监管法进行研究的学者们一致认为,它是属于经济法,而且应当是经济法的独立组成部分。它与市场规制法虽然都是调节微观经济的法律,但是作用的领域却各不相同。经济法学界注意力普遍集中在体现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宏观调控法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微观市场规制法,对于市场监管法很少提及,这在各个法学著述中可以发现大多学者将经济法的内容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如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学》,邱本的《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等。有的则用市场规制法包含了市场监管法,但是对于两种微观领域的调控措施又没能很好的协调两者的差异。在研究微观经济立法时,没有必要区别市场规制与市场监管,因为微观经济活动的配置应该交给市场,政府只是在市场失灵时的一个次优选择,所以微观经济领域的立法就应该本着少管,间接管理的原则。当需要管理一项经济事务时,根本不用区别是规制范畴还是监管范畴,我们的着眼点应该是什么时候管以及如何管的问题。
2干预与调控
干预一词在国家与市场的博弈过程中似乎历来就被视为国家或者政府的一项权力,在读了丹尼尔•耶金的《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一书后发现,在英美国家,管制与干预有过一次巧妙的交锋,而分水岭就是1929年的经济危机。此后大多数文献都使用的是干预,以区分危机前的管制。探究其中的原因,是凯恩斯和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引起的变化。众所周知,经济危机后,美国民众强烈呼吁政府出来“主持大局”,他们一方面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利用自己的权力增加就业、降低通货膨胀、恢复市场等,而另一方面,特别是曾经一度控制市场的资本家们,害怕政府的介入会影响到他们的活力和发展,不想再回到20世纪初那种被管制的时代,更不需要一个什么都管的政府。因此,在这种踌躇中,管制逐渐淡出美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政府发现他们试图再次激活管制的计划有些力不从心。
调控一词在西方很少被使用,而在我国的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领域被使用的频率很高,特别是当与另外一个词——宏观一起使用时,就构成了通说认为的国家调整经济的两大手段之一,即宏观调控。调控与上述的干预在特定语境下有着同样的内涵,就是国家对宏观经济生活的管理与监督。
2.1干预
即使是对政府干预最具权威性的斯蒂格利茨的著作《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也没有对干预一词进行解释。但是他有一段形象的描绘来说明政府干预是对的,这对于理解干预有一定帮助:保险公司不能完全区分高风险与低风险的客户,对同样巨额财产保险收同样的保险费吸引的往往是高风险的客户,低风险的家庭买保险的可能性比较小。有那么多高风险客户,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巨大,所以公司进行“干预”限定保险范围,不让人们想保多少就保多少,这样做可以激励人们安装防火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降低火灾风险。又如劳资关系,纯市场体系,假定雇主掌握每个雇员的大量信息,那就可以经常调整工资以便使每个人生产出最多的产品,偷懒的工资少于勤快的。但是雇主并不掌握所有这些情况,所以走捷径采取某些“干预”,如补贴午餐费,以提高积极性从而提高平均生产效率。从中文词义来讲干预的意思是过问别人的事情。干预是一种外在力量的影响,市场有着自身的运作机制如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价值规律等,政府对其进行干预的确是一种外来权力的干涉,相对于政府来说,市场的确是“别人的事情”。在看看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发展历史,由于过度的竞争导致垄断妨碍了自由的市场环境,于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先有市场和市场失灵从而产生了经济法。这也足以说明,在私有制度国家,使用干预一词是非常的贴切,虽然即使学者们也没有做如此的区分,如马克•波尔曼在他的文章《美国联邦政府的历史演变与国家的经济角色》中谈到19世纪末政府的经济政策时使用的是:干预的加强,并没有使用当时流行的词语管制。在国家与市场不断协调的今天,用干预来表示宏观领域的调节,用管制来表示微观领域的管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方向。
2.2宏观调控
漆多俊给宏观调控的定义是:国家用以调节经济的各种引导促进方式发达并形成系统后的综合体现,是国家运用引导促进系统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由于国家经济调节的本质是宏观和总体的,作为国家调节基本方式之一,国家所运用的引导促进方式也主要是对社会经济宏观和总体上的引导和促进。国家引导促进的主要着眼点和目的是社会经济的宏观结构和总体运行,所实施的措施重在影响社会经济的全局,而不仅仅触及某些局部和个体。宏观调控的作用方式具有指导性,并非强制干预或者直接参加经营活动,而是按照宏观规划目标和方向,给社会经济活动者以指导、鼓励、帮助和服务,引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控本身具有内在力量自发作用于外在的意思,中国政府相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来说是一个内部的力量,是政府建立了市场,并且运用自身的权力来规范市场运行。可以说是自己建立自己管理。因此用调控代替干预来说明政府在宏观领域的调节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历史和国情。
3我国的选择——以规制(监管)为重心的探索
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发展方向以及经济法的制定,应当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一味的效仿英美国家或者采用单一的手段,而应该是:立足宏观调控,微观领域重在研究哪些规制(监管)是现阶段必须但是长远要“退出”的,哪些无论是现阶段和长远都要“退出”的,哪些现阶段很“弱”而长远需要加强的,哪些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并且完善和发展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监管)法,明确二者的界限,发现二者的联系,从而能够灵活的运用于实践当中。
在研究经济立法时,我们要有这样一个逻辑起点:具体的政府市场经济活动和经济立法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徐杰老师用了一个很贴切的词语——互动。首先要考虑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变化是如何影响法律体系的建构和运转,其次是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又是如何影响政府管理经济秩序的形成。在经济立法研究过程中,应当把政府规制(监管)视为研究的重心,这不仅因为宏观调控的理论研究远远丰富于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研究,更重要的是,政府规制(监管)是直接作用于各个市场主体和具体的经济活动中,一旦政策有所偏差,市场参与者将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微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是主导,所以对于市场规制(监管)的研究更侧重于个案的分析。我国有着很深的计划经济传统,如何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规制(监管),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规制(监管)确实应当成为经济法研究重心的深刻的体制原因。
有了这样一个逻辑起点,我们的研究应该遵循这样的逻辑不断深入:(1)国家规制(监管)市场经济的度;(2)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如何影响经济立法;(3)我国经济法应该有怎样一种体系框架。
3.1确定政府规制(监管)的度
理论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可是并没有太大的突破,因为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活动,要作一个定量分析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个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受许多因素影响下,不断维持这一种动态平衡。
3.2规制(监管)程度对经济立法的影响
关键词:
经济非均衡 二次调节 所有制改革 转型发展 道德调节
一. 引 言
在中国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的以渐进式制度变迁为特征的市场化进程中,歧见纷纭的经济学家们以其各自的知识背景和社会立场为我们展示了丰富精彩的经济改革理论,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流派,使得经济学成为中国社会科学中最为繁荣活跃的领域。这些思想,映射着中国的经济学者在深刻反省传统经济体制和理论范式的基础上所经历的艰辛而勇敢的探索轨迹,携带着鲜明的时代转折的印记;尽管这些思想家们也许并未形成缜密而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他们独特的理论进路和富有创新色彩的思想必将在经济思想史上留下值得珍视的篇章。事实上,中国经济学家在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经济体制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方面的卓越成就正在受到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对中国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具民族特色的变迁路径进行合乎逻辑的理论阐释,如何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寻求和选择一种社会成本最低的推进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学家们试图解决的两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论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张上迥然相异的思想派别。其中有以强调价格体系的全面改革从而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为理论核心的“协调改革派”,有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现实出发、强调企业改革优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观管理体制作为研究重心、把转换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中心环节的“宏观改革优先派”,有以稳健见长的、主张把双重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双重发展模式的转换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宽松学派”,有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经营权主导改革派”,有将如何明晰企业产权作为研究重点、主张通过产权制度变革改造传统体制、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需要的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派”,有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工具和范畴、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视角来研究改革的“制度学派”,不一而足 。这些极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论经历了学术上的激烈纷争和与现实经济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选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论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论却日渐被中国改革的实践所证实和接纳,从而奠定了它们在经济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厉以宁先生著述宏富,视野开阔,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富于独创性的研究,要对他的经济思想进行一番科学梳理并进行恰当中肯的评价,殊非易事。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
二.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
一般均衡理论自1874年瓦尔拉《纯粹经济学要义或社会财富理论》发表以来,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的50年代,阿罗和德布鲁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现代化阐释工作。一般均衡理论所要回答的,一是经济均衡的存在及其稳定性,二是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以及经济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相互关系。一般均衡的哲学基础是相信自由竟争的市场机制是一个精巧的装置,经济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效用最大化行为使得市场自动产生供求的均衡,分散决策的市场行为下面存在着一般均衡结构,均衡价格把市场秩序强加于可能发生的市场紊乱之上。这种以理想主义的完善的市场结构和灵敏的价格体系为基本假设前提的均衡理论是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起点。而非均衡理论在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罗沃(Clower)和莱荣霍夫德(Leijonhufvud)有关宏观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的研究开创了现代非均衡理论的新时期,并产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罗沃、莱荣霍夫德、巴罗(Barro)和格罗斯曼(Grossman)等人为先驱的非均衡学派,此后的经济学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论从单一的市场经济领域扩大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领域,贝纳西(Banassy)的非瓦尔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计划经济非均衡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研究都有深远的影响。与西方经济学中非均衡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相似,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研究中,以巴罗内和兰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主张中央计划当局借助“试错法”达到模拟市场的目的,形成均衡价格,以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这种乌托邦式的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现实运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偏离瓦尔拉均衡状态的非均衡经济,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甚至认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经济体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经济学》和《反均衡》中,他认为短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正常状态,并从这个观念出发试图建立以说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他的开创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经济学》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对处于深刻变革之中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厉以宁先生是较早对非均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国内经济学家,他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尤其在汲取科尔内等现代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主义非均衡经济运行的学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独特的解析,指出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现实起点。早在80年代初期撰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时,厉以宁先生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并认识到失衡或者说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状态。而社会主义经济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均衡,不是一种静态的绝对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社会经济的动态相对平衡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相对平衡 。根据动态相对平衡的观点,厉以宁先生认为,从我国现阶段以及从更长远的时间来看,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状况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而且为了实现预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了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相对动态的失衡是对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和现实的状况。 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标论”的理论基础。
80年代末期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被厉以宁先生认为是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在这部专门论述中国经济运行的体制特征的著作中,他从中国目前的非均衡经济现实着手分析,以说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型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而合乎逻辑地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必须构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政策主张。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的提出,是厉以宁先生对于非均衡理论的重要发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根基所在。何谓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而厉以宁先生观察中国的经济现实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国固然存在着市场不完善以及价格信号不灵敏的经济非均衡状况,但是,中国非均衡经济运行中隐藏的更为严重的非均衡现实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换句话说,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厉以宁先生作出了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第一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但是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权利,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厉以宁先生认为,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第一类非均衡,而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第二类非均衡。而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从而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 。
厉以宁先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时期双轨运行体制的最核心的本质特征上的深刻洞见,澄清了人们在经济改革路径选择的优先次序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中国在举步维艰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众多经济陷阱,诸如产业结构调整的迟滞,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剧烈波动,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微弱等,都与中国经济所处的特殊的非均衡状态有关。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企业运行机制和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不是首先进行大规模的价格体系的调整,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改革必须以现阶段的经济非均衡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当迷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灵活的价格体系;从我国特殊的非均衡状态出发所得到的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只能是,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是厉以宁先生全部经济改革理论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优先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都是非均衡理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
三.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理论的最终指归,也就是说,由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既定的资源达到最大的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自从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在资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趋向认为,市场机制是能够完善地、合理地在社会有限资源条件下配置各种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机制,因此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其实质是相信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种理论趋向认为,从资源配置过程和效果来看,市场机制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善,从而造成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或者反映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理论趋向强调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调节应当与市场调节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起来以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古典学派之后的新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应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在资源配置的研究上,无不是这两条理论进路的发展和演化,他们的理论分歧,实质上是对市场机制作用的估计程度的分歧,或者说对政府调节效应的判断的分歧。厉以宁认为,尽管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理论对研究我国资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西方经济学的现有理论不可能成为适用于解决我国资源配置失调的现实可行的对策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寻找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含义。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指在资源配置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以达到最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出。厉以宁先生指出,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 。通过区分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和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厉以宁先生认识到,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应的是两个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较低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由此使得企业变得充满活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更加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发挥经营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较高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经济地位,使企业由过去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转变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化,使企业成为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经由对资源配置理论的研究,厉以宁先生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关于经济改革顺序的基本选择,即:要使资源配置由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以赋予企业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和完善市场,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价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经济转轨时期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这种路径特征,是由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厉以宁先生的资源配置学说的最大特色,或者说他对资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从中国的经济非均衡的独特状态出发,从经济体制变革的角度,从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协调衔接的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 。
按照厉以宁先生从资源配置角度所设想的新经济体制的目标框架,这种体制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趋于合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亦将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以实现。但是这种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新经济体制的正常运作离不开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在厉以宁先生关于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以及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方面的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准则,即:对于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来说,在运行目标上,宏观目标优于微观目标,而在运行机制上,市场调节优于政府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在于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趋于协调,具体而言,政府调节就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政府干预经济的目标是要从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视角来考虑资源投入的社会边际收益,而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式是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决策,通过微观经济单位的资源投入调整和资源转移来达成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就是厉以宁先生著名的“二次调节论”的基本观点。
对资源配置中政府行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为适度与优化的深入理论解析是厉以宁先生资源配置学说中颇具特色的篇章,他通过对政府调节局限性的剖析划定了新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边界。政府行为的理想化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存在一个理想化的政府,它作为经济活动的主持者,拥有调节经济的丰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够通过及时科学的分析对客观存在的经济问题和政策实行的后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周密的考虑,并能够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采取适当的对策。这种政府行为理想化的假设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种非凡的万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厉以宁先生认为,根据非均衡理论,由于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由于政府所获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应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出发,才能正确估计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预在非均衡经济的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考虑到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调节行为的优化应当以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并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原则,政府调节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影响而体现出来。
四.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的论战中,厉以宁先生是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业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优先论是厉以宁先生从他的经济非均衡论和资源配置学说中必然推致的结论,从逻辑上来看,只有彻底改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从而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商品生产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转轨。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派)之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主线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思维侧面和理论视角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中国当代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机制归结为价格机制,认为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是均衡价格向量的确定;而这种论点的基本前提是,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经济当事人的交易界区和产权界定是极其明确的,因此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从而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配置就只取决于均衡价格。诚然,帕累托最优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前提是相当苛刻的,事实上,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经济生活中的当事者是分散决策的,这种分散决策不仅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应当有制度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2)决策者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决策不能发生直接的影响,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决策的行动结果事先谁也无法掌握,否则便无公平竞争可言。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须以产权界区明确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必须首先创造这样一种制度条件。在我国特有的经济非均衡的现实条件之下,经济当事人尤其是企业由于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使得均衡价格的形成遭遇阻碍,因此试图以放开价格为先导从而建立一种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观念是不切现实的。实际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市场机制赖以运转的微观基础是完善的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界区明晰的基础上,企业与市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才是明确的,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从而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厉以宁先生从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所处的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现实状态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样印证了科斯的理论 。
兰格和哈耶克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持久的论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普遍接受兰格的通过试错法建立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不同于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苏联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一种试图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一模式以取消消费者为前提,中央计划当局只是被动地反映消费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制订模拟的市场价格,并通过这种价格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时代的厉以宁先生同样认同和服膺兰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会经济现实迫使他重新审视和反省传统经济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体制缺欠,他认为,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的强大约束之下丧失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和决策权力,由于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体制顽疾,国有企业既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这样,厉以宁先生由对兰格模式的推崇转而对兰格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并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确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须从企业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没有进行企业改革从而企业尚未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在改革并不触及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和产权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真正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稳固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 。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个性的语言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 。这句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厉以宁先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所有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也是最为艰难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线论由于触及最为敏感的产权问题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倍受磨难,厉以宁先生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始终以一个诚实谨严的学者的姿态阐扬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论,充分表现了一个经济学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科学精神。
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主线派)和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主线派)的论争的焦点在于对市场机制的理解的差异。在厉以宁先生看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的存在,在独立的产权明晰的商品生产者缺位的情况下,以价格为调节资源配置基本信号的市场机制就不会真正起到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业的灵敏反应为前提的政府宏观调控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通过所有制改革彻底改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才会最终建立并正常运行。在吴敬琏先生看来,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体系,这个有机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但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是以完善的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价格改革大大滞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协调改革派更强调价格改革在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认为只有理顺价格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所有制改革从而构建整个市场体系 。所有制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之间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视角为中国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恰是选择了一条中庸的路线,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全面推进。实际上,价格改革主线论和企业改革主线论只是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两个不同侧面,前者强调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环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强调经济运行主体和微观基础方面的改革,而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极为必要的:没有独立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性的市场,同样,企业也无非是市场关系的总和,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企业改革先行还是价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将经济体制改革的诸方面协调推进配套进行,注重多种路径选择和目标取向的折中和谐,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的真正转轨。
五.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严格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性质的社会科学,因而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应该处于一种完全超脱的摒弃“价值判断”的“道德中立”状态。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所谓“价值判断”,即是指研究者“宣称他接受从某些伦理原则、文化观念或哲学观点中所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而“道德中立”,是指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是认为“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或是“主张即使不能用某种逻辑上的完整方法作出这种区分,但还是有希望把对价值判断的断定坚持到最低限度” 。然而每一个经济学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区分经验事实的陈述和价值判断是如何艰难。这就产生了一个令所有学者都感到尴尬的悖论:一方面:“科学经济学”的鼓吹者们总是顽固地维护经济学本身的纯洁性和道德中立姿态,认为经济学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学意义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另一方面,所有经济学赖以存在的理论预设却又与“经济科学不能把主观性评价作为其分析的主题”这种貌似公允的判断相左。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经济学非但不能摒弃和回避价值判断,不能完全摆脱或忽视价值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为一门社会设计和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应该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对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现实社会经济状态与经济学家经由自我的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对理想社会的科学设计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的科学目标和道义目标结合起来。作为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告知人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客观标准,从这个意义而言,经济学不是超越阶级的纯粹抽象的数理科学和逻辑哲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经济学将告诉人们,如何进行经济建设,如何制定发展目标并且把目标实现的可能变为现实,如何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以及如何把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用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学的社会启蒙作用和社会设计作用在实质上是统一的。经济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如果不能在明确经济中的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不能对一种社会设计的经济运行后果作出恰当的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是非辨别,那么经济学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发展目标实现的作用,其社会设计功能的道义上和科学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样,尽管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启蒙的科学能够告诉人们如何评价一个目标和经济政策,但是如果不发挥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设计的科学应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标可能变为现实,那么即使是构想科学并且符合道义标准的目标,它也不会自动实现。厉以宁先生将经济学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强调价值判断和规范研究在经济学中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反,他认为实证研究所获致的成果将会丰富规范研究的内容,使得经济学中有关社会评价、政策探讨的判断建立在更有实证根据、更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
新技术革命在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不但是经济学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的挑战,而且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内容上的创新的挑战。以新技术革命为出发点,作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的经济学,就必然将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方面,这种影响在三个主题上同时展开:就“体制”而言,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促进和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又对经济体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标”的研究为例,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应当如何把经济上的要求与社会上的要求联结在一起?微观经济单位和宏观调控主体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如何趋于现实化和合理化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从“人”研究层面来说,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人类福利的含义和度量标准发生何种变化?如何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总体福利的增进而不会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牺牲品?由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在新的时代面前回应挑战,就必须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全新的探讨:第一个层次是对现行经济体制以及该种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的研究,第二个层次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第三个层次是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 。三个层次的经济学研究在逻辑上有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其内容各有侧重:经济体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种比较经济体制研究,即在现存的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中,从集权体制和分权体制各自的优劣比较出发,寻找一种既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率又能够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体制,即探求一种将微观经济的管理与宏观经济的管理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目标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理论预设,在摒弃最优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将现实原则而不是理想原则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决策中使得目标的确立走向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追求多种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和谐的实现方式;对“人”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学的终极人文关怀的观念之上,在这种观念中,对人的研究被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最高层次,对经济体制和发展目标的研究都是为了人的总体福利的增进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研究的这个层次上,经济学的视角与伦理学的视角往往产生相互的交叉与认同。
厉以宁先生将“体制、目标、人”作为经济研究的三个层次,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正是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他的较早期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反映了他试图以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来对传统经济理论进行重新阐述的积极而有意识的努力,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仍可以明显觉察这本著作在体系创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而经济运行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的,因此,必须将一定的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前提。在厉以宁先生的设想中,理想的目标经济体制应该包含以下特征:(1)这是一个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之上的、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框架的经济体制;(2)这是一个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独立法人的经济体制;(3)这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4)这是一个有着基本合理的灵活的价格体系从而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经济体制;(5)这是一个依据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动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促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经济体制;(6)这是一个基于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为趋于合理化从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行为之间寻求协调平衡的经济体制 。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从国民经济运行、企业经济活动、个人经济行为三个层次分别考察,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经济改革的基本路径。在发展目标的研究中,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给定的经济体制之下研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两大社会经济目标。由给定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分析转入有关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确定的规范分析,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探讨的深化。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一个包含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体系,这种目标体系的动态相对平衡性要求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注重多种目标的统一协进,并考虑到在目标的变动中社会承受能力的强度。在对“人”的研究中,厉以宁先生始终以一个关注民生的经济学家的姿态,主张“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认为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深化自身历史使命的认识,社会生产发展的最终目标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达到统一。以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出发点,厉以宁先生对平等与效率问题、社会福利的基本含义问题、人的地位的社会评价标准问题、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等进行了广泛深刻的探讨 。
六.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
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最近几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学术界公认的成果。但是发生在中国的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却给发展经济学提出了崭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对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对发展经济学基本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挑战:中国制度变迁中面临的转型和发展的双重使命是传统发展经济学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题。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种转型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许多命题诸如资本形成、人力资本培育、市场化、企业家成长等,都与传统发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传统的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长期积淀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合力影响,强化了中国转型发展的特有的路径依赖特征,逼使许多经济学家在正统发展经济学的教条之外寻求中国独特的转型发展之路。厉以宁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讲演中,一直关注于转型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基本观点:所谓在转型中发展,就是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在这种体制变迁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最为艰巨的使命是重新构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所谓在发展中转型,是指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对剧烈的体制转轨的承受力,增加整个社会力量对改革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以市场化为根本指归的经济体制变革 。针对中国在转型发展初期所面临的特殊社会经济背景,厉以宁先生提出了中国转型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以构造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相比于价格改革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的失业问题相比于通货膨胀问题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分析相比于货币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这三个命题之外,厉以宁先生还对与转型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协调和观念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对关系中国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反贫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关于第一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改革既是实质性的,又是渐进性的,“实质性”意味着产权改革将彻底改造深受传统体制束缚的微观经济主体,从而实现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而“渐进性”意味着中国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将摈弃激进论者的路线而采取较为谨慎的推进战略,以最小的社会震荡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厉以宁先生在产权改革上的这种立场,一方面将自己与以维护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依据而对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态的保守人士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与那些主张效仿苏联东欧的经济转轨模式从而对中国实施大规模彻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进人士划清了界限。以股份制为新企业体制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完善和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和体制创新,是厉以宁先生产权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张,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学术界的长期论争,股份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关于第二个命题,厉以宁先生历来主张“就业优先兼顾物价基本稳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将就业目标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强调,认为惟有将就业置于突出地位即把发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准,使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发展,除非是在物价急剧上涨而引起社会强烈动荡的特殊情形之下。而产权改革和就业优先这两个政策主张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的:产权改革的顺利进展带来的企业发展将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宽松的环境,而就业目标的优先策略带来的良好就业态势又可以减少产权改革引发的社会震荡,降低产权改革的社会成本。关于第三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尽管货币流量分析是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常用的说明经济增长与波动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国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经济增长分析比较适宜于研究转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国不但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特殊的转型发展背景之下,体制的非单一性、市场的不完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有力干扰、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状态长期存在、隐蔽失业和隐蔽通货膨胀的公开化等,都使得传统的货币流量分析方法无法对困扰中国转型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准确的阐明,而更为严重的是,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对中国转型发展的扭曲解释会使我们的战略决策受到相当的误导,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战略的制定。具体而言,货币流量分析无法说明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中的短线部门“瓶颈”制约背后真正的体制与结构根源,而由这种分析方法所导致的将治理通货膨胀置于首位的经济政策选择会严重忽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货币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长战略在处于特殊转型发展时期的中国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七.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道德问题并非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资源配置和效率增进。然而经济学并不是不涉及道德问题,相反,在对经济学的许多命题的最终解答中,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似乎总是难以回避的。但是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把人们的“偏好”、“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等等当作外生的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变量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 。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这种学术分野并未成为经济学家关注道德问题的阻碍,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有着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必然怀有道德忧患意识,在20世纪末中国学术界有关道德问题的饶有兴趣的论争中,许多经济学家以其精彩的论述和独特的理论视角引起伦理学家们极大的关注。经济学家“不务正业”介入道德研究领域,在世纪末的中国似乎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在中国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中,经济学家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普遍的强烈的关注不仅反映出学者的强烈的道德忧患意识和社会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个社会在制度转型期面临道德规范的混乱与道德意识的迷茫时对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唤与强烈渴求 。
厉以宁先生是国内经济学界较早关注道德伦理问题的学者之一,从他许多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经济学的诸多范畴进行规范分析的努力 ,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其理论进路与伦理学家的相异之处在于,他并不将眼光贯注于有关道德的是非判断与善恶评价,而是将道德置于整个经济运行体制中去考量,探讨道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情形,因而单纯依赖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运行目标,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遗漏的空白,应该由习惯和道德调节来填充和弥补,在交易活动中如此,在非交易领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厉以宁先生提出,道德调节和习惯调节是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一种调节,它的社会整合和经济调节功能介于作为“无形之手”的市场调节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调节之间,作为第三种调节起作用,共同维系和引导着整个经济的和谐有效的运转 。习惯和道德调节的力量来自于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内部,即来自每一个行为者自身,它表现为各个行为者按照自己的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来影响社会生活,使资源使用效率发生变化,使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因此,习惯和道德调节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信仰的认同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社会成员建立在共同价值谱系基础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换言之,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一种手段,是通过各个行为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相互之间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一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道德风尚,它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前景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坐标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为我们探讨经济学中的一些规范问题诸如效率与公平等提供了新鲜而有说服力的视角。厉以宁先生认为,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效率的道德基础,单纯用物质技术因素来阐释效率是不够的,事实上,物质技术因素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够真正挖掘效率增长的潜力从而产生非常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这个结论已经被经济史中无数例证以及管理学的现论所证实。道德视角的引入同样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公平的标准的理解。从收入的绝对或相对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个客观统一的尺度,类似的,用机会平等来测度公平同样会遗漏下许多难以解释的空白点。厉以宁先生认为,公平以对群体的认同为基础,在一个群体内部,成员对群体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强,当社会中的成员从其处于超利益的考虑而参与的群体中普遍感到一种受到尊重和和谐的氛围,其公平感就会增进社会的协调的效率的提高。
厉以宁先生强调道德力量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个“道德乌托邦主义者”或“道德万能论者”。第一,他一直强调道德激励与利益动机的相容性。社会成员的道德的自我激励使他们激发起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的热情,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但是,社会群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动机的尊重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我道德激励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成员的持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既来自自我的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也来自自我的正当的利益动机。第二,他始终重视现代社会运行中法律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习俗或道德传统属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属于正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习俗和道德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法律规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确立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习惯和道德调节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协调功能,但是,习惯和道德调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边界,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规范。第三,他关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张建立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保障与激励机制、约束与监督机制,以此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一种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为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强制性秩序的组织,政府的成员需要有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种由公众实施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政府行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滥用权力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
处在制度转轨关头的中国既需要经历经济体制变迁的洗礼,又必然经受伦理道德体系和文化传统更新的阵痛,对于一个具有长期集中计划经济传统并拥有丰厚的历史道德资源的国家来说,这种经济体制与道德传统的双重变迁的使命注定是意义深远而步履艰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时又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
八.结束语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中国伟大变迁的时代,我们目睹这个曾经饱受患难的国家重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气和信心,向着民族复兴的梦想靠近。而尤其令我们感到荣幸的是,作为经济学的研究者,中国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丰富而生动的素材,这是时代赐予经济学者的宝贵的际遇。而经济学界诸多学派之间严肃的探讨、论战和争鸣,不但促进了经济学科的繁荣,也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视角。厉以宁先生是同时代这些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假若以对中国经济学术界和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独特的理论进路、勇毅的创新精神、坚实敏锐的现实感和严密宏大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经济改革思想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确立了自己在当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他以深远的忧患意识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的关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着一种强烈的人文精神,充满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如同所有深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学知识结构影响的经济学家一样,厉以宁先生的理论体系和论证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所遗留的深刻的印记,对此,厉以宁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中国经济学的繁荣昌明有赖于中国经济学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厉以宁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 厉以宁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
3.《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
4.《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1
5.《关于经济问题的通信》,厉以宁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6.《经济漫谈录》,厉以宁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7.《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厉以宁著,人民日报出版社 1987
8.《经济·文化与发展》,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6
9.《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5
10.《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厉以宁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2.《体制·目标·人 :经济学面临的挑战》,厉以宁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一、为什么现有理论似乎解释不了中国经济的矛盾现象?
比较经济制度理论能解释计划体制下的盲目高增长,但对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往往抱持偏于乐观和过于简单化的判断。这种理论认为,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价格、利率等经济信号的扭曲,同时在中央计划当局的指挥下无法产生正确的激励,所以虽然能形成一段时期里的高增长,但这样的增长缺乏效率,造成经济结构畸形化,其长期经济表现必然是失败的。(Szelenyi, Beckett and King, 1994)但对中国这样一个经历了25年渐进型经济转轨的国家来说,比较经济制度理论并未提供现成的分析框架来认识漫长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的机制和动力。一些经济学家往往简单化地认为,只要中央计划当局的计划管理解体了,价格信号能反映市场供求了,企业有了追求利润的动机,转轨中的经济体制就归同于市场体制,那么主义国家转轨时期的经济增长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增长就没有根本差别了。
笔者认为,这种简单化的判断恰恰是误判中国经济状况的原因之一。在中国经济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的动力和特点与市场经济国家事实上存在着重大区别。任何经济制度都必然建立在某种制度之上,经济制度的变迁理所当然会受到政治制度的,这在中国尤其明显。经济本来应当把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纳入经济制度分析之内,而不能将其排除在外。在所有转型中国家里,中国和越南是唯一坚持在政治集权体制下实行市场化转型的,而且试图以市场化转型来巩固政治集权体制。因此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被政治化了(下文将进一步展开分析),由此出发才可能有效地解释中国经济目前的矛盾现象。
运用宏观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中国经济增长的专家一般会倾向于认同中国经济制度已经市场化了的判断,因为现有的宏观经济学体系是以市场经济为制度背景的,离开了这个制度背景,宏观经济学的许多概念和假设就都不能成立。但是如果把中国转型期经济体制假定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宏观经济学家就很难解释目前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徵。宏观经济学一向把持续性大幅度的价格下跌及失业率上升判定为经济萧条,认为在这种状态下不会出现持续的快速经济增长;反过来,如果经济确实持续快速增长,则不应该出现价格的持续下跌和失业率不断攀升。然而,面对中国目前的经济实况,似乎宏观经济学无法提供能够自圆其说的分析。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有两种可能的逻辑假设:其一,中国的经济市场化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宏观经济模式,其是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所无法把握的,只有修改宏观经济理论才能解释中国的经济特点;其二,经济市场化过程并未把中国的经济体系改造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所以用宏观经济理论去解释中国的经济特点本来就会遇到难以说明之处。即使是对中国的经济市场化过程高度赞扬的学者,恐怕也不敢轻易接受第一个假设。但如果接受第二个假设,目前还未看到有说服力的具体分析。其实,不仅国际学术界有这样的困惑,中国的经济学者中愿意深入分析的人也同样说不出所以然。于是,中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就成了一个“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谜。
二、从“繁荣”到“缩长”:中国经济增长之谜
90年代上半期,中国确实经历过经济繁荣,笔者曾在繁荣尚未消退之际分析过其中原因,认为这样的短暂繁荣隐含着走向长期性萧条的可能。[1] 90年代后半期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似乎表明,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的那种经济繁荣确实消逝了。早在几年前,中国的一些经济专家和学者就用“宏观好,微观不好”表达了自己对经济状况的困惑。在这个流行的说法中,所谓“宏观好”是指经济增长率持续保持在7-8%的水平上,如果把这个数字等同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中国这样的经济增长率当然是相当高的。而所谓的“微观不好”,是指市场需求不足,物价持续走低,多数企业开工不足或产品严重积压,失业规模不断扩大。[2]很明显,“宏观好,微观不好”是个充满了矛盾的表述,既然在微观层面看到的多是经济困难,那么作为微观之总和的宏观经济怎么反而会令人鼓舞呢?
其实,仅从宏观的层面来看,“宏观好”的判断也同样是非参半。在经济景气中,需求变化和原材料价格指数是先行经济指标,根据价格和需求的变化调整生产,而消费者价格是滞后指标。如果先行指标和滞后指标都数年连续下跌,经济是不可能持续高增长的。但是在情况却不同:需求萎缩了,绝大多数行业的订单都严重不足,产品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3],这些先行经济指标的数据呈下降态势;同时,作为同步指标的就业率[4]和作为滞后指标的消费者价格也持续下跌[5];唯独经济增长率却始终保持在7-8%的水平。从这些指标的动态来看,好像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与先行和滞后指标都脱钩了,真成了“一枝独秀”的指标。增长率的变化甚至与先行和滞后指标背道而驰:先行指标生产者价格连年下降,增长率却毫不为其所动;增长率稳居8%,但滞后指标消费者价格却持续跌落。
不久前,终于有中国的经济学者把埋在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2002年下半年在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有一位学者提出,中国的经济运行特徵可以用“缩长”来概括,就是说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伴却随着通货紧缩和失业率上升,这是中国所独具的现象。中国国家计委宏观经济院的王建指出:“其人语惊四座,在座的不乏国内经济学界的‘大腕’,却谁也说不出中国为何会出现‘缩长’。……之所以会‘语惊四座’,是因为这的确是一个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的大。……已经持续了几年而表现出一种趋势,则说明必然有重大的经济因素导致这种趋势,并且不会马上消失。……不论是世界200年的化,还是二战以来的历史,还是近10年以来的世界历史,都没有出现过中国目前这种增长、通涨与就业关系的奇怪组合,这就难怪中国的这些着名学者谁也对此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破解中国‘缩长’现象之谜具有极为重大的与现实意义。一直以来,实现充份就业都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而过去一向认为,只要经济增长速度达到一定高度,就可以使就业率达到一个满意的水平,经验说明,经济增长率只有在7%以上,才能使当年新增加的劳动人口大致上进入就业领域,这也是近些年来政府不敢把经济增长率安排在7%以下的主要考虑之一。但在出现‘缩长’现象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就必须有所修正了,因为即便增长速度在7%以上而且还在上升,失业问题仍然在恶化。”[6]
毫无疑问,承认“缩长”现象的存在是重新认识中国宏观经济状况的一个起点,中国经济学者关于这一现象的初步讨论反映了一种认知上的深化。在此之前,中国的官方说法一直把过去几年来经济中的困难解释成亚洲危机之后世界性经济收缩的结果,而中国的许多经济学者也倾向于这种说法。事实上,90年代中国的反通货膨胀政策始于1995年,早在亚洲金融危机出现之前,中国的经济增长率就开始回落了。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当然有一些,但并没有那么大。
中国物价数年来持续下降与加入经济全球化也没有多少关系。美国和日本最近若干年来因为大量进口中国等中国家制造的低成本消费品,物价相当稳定,某些类别消费品的价格甚至有所下降。中国是此类商品的主要生产国而非主要进口国,此类出口的作用是拉动了国内需求而不是增加国内供给,能抑制物价进一步下滑,却不是物价持续下降的原因。事实上,物价连年下降基本上是国内需求不振的结果。然而,为什么一个需求不振的经济却能保持8%的增长率?目前中国经济学界还只是有人提出要正视“缩长”现象,但如何解释它还需要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机制和特徵有更深入的分析。
三、8%的经济增长率在中国意味着什么?
上述引文中提到了一个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圈里多年来形成的共识:只有当经济增长率高于7%时,失业率才不至于上升。也就是说,对中国的经济政策制定者而言,7%是维持中国经济基本正常的增长的“下限”。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下限”远远高于市场经济国家,这是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所留下的制度“遗产”。正因为如此,把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率直接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增长率相对比,是缺乏充份依据的。换言之,在西方国家,经济增长8%意味着经济高度繁荣;而在中国,8%的经济增长率可能只是免于经济严重萧条的底线。
在宏观中有一个概念,当经济增长达到充份就业状态时,上仍会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处于未就业状态,这时的失业率可被称为失业率。美国从1955年到1990年自然失业率一直在5%到6%之间波动;90年代以前的城市自然失业率更低。在现实中,实际失业率必然会围绕着自然失业率上下波动。如果实际失业率高于自然失业率,经济就处于就业不足状态。套用上面所说的增长的“下限”概念,当实际失业率相当于自然失业率时的经济增长率,对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来说就是保持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基本正常的增长“下限”。
在美国,当经济增长率达到3%时,实际失业率大体上相当于自然失业率。描述这一现象的经验观察结果被称为“奥昆定律(Okun's Law)”[7]。可以说,对美国而言,维持社会经济基本正常的增长临界点是3%;而对中国来说,类似的“定律”是,在80年代只要经济增长率低于7%,就会全面亏损、失业率上升。1986年的经济就是如此,当年增长了8%,但企业利润却大幅度下降,呈现负增长态势。当时笔者撰文指出,由于过度扩张行业和低素质产品生产企业对需求膨胀的依赖越来越深,保证企业利润正增长所必需的生产临界增长率已经抬高到8%以上,所以尽管该年工业增长率达到8%,企业仍然难以生存。[8]
90年代以来中国的这一性现象并无改观。中国近几年的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上下,正是在这样的增长状态下失业率高居不下。,中国的失业率已“进入建国以来的第五次高峰。虽然统计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有3-4%,但实际的失业率在8-9%。失业人员中,包括700万左右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120-150万城镇农民工失业人员,70万待业的大学和专科毕业生。”[9]显然,在中国增长的“下限”远高于美国;换言之,中国经济增长7%大体上相当于美国经济增长3%,这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
由于中国经济增长的“下限”偏高,所以中国的经济增长率其实是不能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增长率直接对比的。这一点过去十多年来似乎被一些经济学者淡忘了,他们常常以中国保持了8%的经济增长率为由,误以为中国处于增长的“下限”状态时就相当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8%时的繁荣状态。正是因为这一误解,导致许多中国经济的观察家陷入了“宏观好,微观不好”的困惑。其实,中国经济增长7-8%只不过是处在增长的“下限”状态,这时的宏观经济谈不上“好”,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不好”事实上是一致的,并没有矛盾。换言之,“微观不好”的真实状况证明所谓的“宏观好”不过是误判而已
所谓中国经济增长的“下限”偏高,是基于80年代对中国经济基本特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整个90年代中国一直在推行市场化,经济转型是否改变了这一特点呢?这是需要实证分析来检验的。由于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失业率差不多是个“常数”,从1996年到2000年基本不变,一直固定在3%的水平上[10],既不随经济波动而变化,也远低于真实失业率,因此这个数字不具备统计分析意义,要考虑换一个角度,从工业平均利润率的变化来看中国经济增长的“下限”。
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单纯地以利润为动力,对需求和价格的变化非常灵敏,财务上完全独立,必须承担所有的债务偿还,没有利润就不会投资,也不会长期保持过剩的生产能力和员工,更不能拖欠银行贷款拒绝偿还。但中国的情况不同,市场化转型并没有根除预算“软约束”(Kornai 1992),国有企业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投资饥渴症”,盲目投资之后拒绝偿还银行债务和生产能力过剩是常见现象。在改革初期中国的企业界、政府和经济学者都承认这种现象的普遍性。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推进,无论是中国的企业界、政府,还是经济学者,都偏重于强调企业机制的积极变化,而不太愿意面对社会主义体制的余留。
事实上,市场化虽然使的对市场比过去灵敏得多了,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过剩产能使企业的损益平衡点大大超出正常水平。这种微观层面的现象反映到宏观层面就是多数行业的生产能力长期过剩,成为一种常态。结果,经济增长或企业产出的增长低于7-8%时,如果不大规模裁员,部门就可能出现总体性亏损。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宏观经济均衡状态一直是扭曲的,也就是说,能让大部份企业处于收支平衡点、实际失业率接近失业率的经济增长水平不象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那样是2-3%的低增长,而是7-8%甚至更高。
中国工业部门平均的损益平衡点,必须要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盈利环境。如果按照企业的盈利环境来看,中国的工业行业大致可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生存在竞争程度相对比较高的行业中的国有、集体、私营、外商企业,另一类是垄断行业,这些行业主要由国有企业组成。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盈利通常与原料垄断以及各级政府在市场销售环节的定价政策或保护性关税政策有关,例如,轿车工业依靠高关税保护而形成了超额利润,石油工业和石油化工工业则受到原料垄断以及垄断性定价政策的保护。这些行业的利润率通常高于其他行业,而其利润变动的往往是与市场需求变化关系不大的政策因素。此外,国际市场价格(如石油价格)变化对这些垄断性行业利润的冲击也可能很大。只有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的损益平衡点与国内市场的供求变化有比较密切的关系,会灵敏地随产出增长率的升降而变动。
数据说明:GDP和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直接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竞争性行业利润率的公式是: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1998年以前的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表(含国有、集体及私营企业),1998年以后的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的“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表。
发展电动汽车是我国能源和环保战略的一个重要方向,商业化运行示范是电动汽车产业化进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目前,我国已有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分别启动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动汽车的商业化示范运行,为实现我国汽车工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绿色奥运”作准备。而电动汽车产业的特性又决定了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但是政府在商业化运行中的作用又不能夸大,政府角色安排适当与否,直接影响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顺利进行。如果政府的行为适当,可以为电动汽车产业化提供适宜的外部环境,反之,则可能成为阻碍因素。
1、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内在制约因素
1.1、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基本属性
各国进行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目的基本相同,主要是通过商业化运行:①发现电动汽车产品技术、设计上的缺陷,改进产品;②建立和完善电动汽车运行基础设施,开发建立充电(或加氢)系统,研发电动汽车维修保养技术和设备,制定维修保养规范;③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商业运行经济规则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探索确定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模式;④使更多市民认识和了解电动汽车,达到宣传、教育和培育电动汽车市场的目的。
(1)政府职能属性。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生存与自然环境的基本矛盾日益尖锐,环境也日趋恶化,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污染,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各种电动汽车也是其中一项措施。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统一性决定了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具有某些政府职能,如宣传、引导人们的环保意识和使用电动汽车的观念。从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角度来看,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与一般物质生产部门和服务提供部门没有区别。但是,从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分析,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能使人与自然关系更加协调,促进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统一,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2)服务属性。电动汽车的商业化运行的服务属性表现为:①为政府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②为电动汽车研发、制造企业服务,提供示范运行电动汽车产品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改进建议;③为社会公众服务,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为社会提供出行、咨询和宣传服务。
(3)战略属性。电动汽车是以科学技术表现的战略实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军事安全。
1.2、电动汽车商业化的运行特征
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揭示了电动汽车运行运作过程中的特殊性,反映电动汽车产业运行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提出影响电动汽车运行质量的关键因素。
(1)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受政府、市场、公众环境意识三重因素驱动。发达国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拓宽环境投资渠道,调整、扩大环境设施运营主体,逐渐推动企业作为环境投资和污染治理的主体,充分展现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这一行为应该具有经济效益的特点,使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催生绿色产品消费需求,拉动汽车需求转型。
(2)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对技术具有高度依赖性。电动汽车的研发制造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过程中对电动汽车设计、检测、试验、维修技术等有高度的依赖性。对于面向末端改进的狭义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而言,主要依靠对电动汽车故障的分析、运行模式监测、针对特定零部件的故障修理技术,对电动汽车整体产品、零部件产品提供故障数据和改进意见。对于广义的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而言,主要依靠建立在系统工程的角度上,对商业化运行与电动汽车商业化影响关系、与电动汽车设计理念等分析基础上,推进电动汽车的产业化。
(3)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营模式是提高电动汽车商业运行质量的核心。国际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发展历史说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依靠建立运营机制,实现经济效益,提高运行绩效。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营模式的核心是在对环境、电动汽车产品和相关服务科学定价的基础上,利用成本效益机制,促使企业进入电动汽车服务运营领域,实现电动汽车商业化的社会化、集约化,提高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经济效益,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减少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负外部效应,增加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有效需求。
(4)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具有运营企业财务收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相差悬殊的特性。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一般首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这是因为:①公交系统路况复杂、使用频繁、运行条件相对较为恶劣,有利于车辆性能测试;②电动汽车购买成本较普通燃油汽车要高,公交车辆具有营运特征,易于评估经济效益;③与各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趋势相吻合,有利于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质量;④公共车辆运行于城市和城际之间,利于宣传、扩大电动汽车的影响。公共交通具有社会公共事业的特征,必须兼顾服务公众,考虑社会效益,而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目标之一是使电动汽车尽快商业化,必须考虑经济效益,二者之间存在非差异殊的特性。
2、政府行为在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中的类型
政府行为应该介入经济运行,与市场体系相匹配。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基本属性和运行特征可以发现,政府行为对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肯定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确立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承认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和其他社会经济目标上存在着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具体表现为4个层次:①较低层次上的“市场局限”,严格地说,并不是市场机制本身具有的问题,而在于市场机制得以顺利进行的各种条件难以得到充分满足;②较高的层次表现为作为市场机制核心的微观效率实现机制本身也不是十全十美的,而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③更高层次是指即使市场机制已经实现了充分的微观效率,但这微观效率向社会宏观效率的传导具有不确定性;④最高层次表现为作为市场机制运行全部成果的经济效率与社会经济运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即社会公平之间未必是完全统一的。“市场局限”的层次性决定了政府行为的层次性。因此,在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中,政府行为同样按照由低到高4个层次展开。
(1)确保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有序运行的政府行为。第一层次的“市场局限”决定了政府要通过一定的措施,为创造和维持市场机制顺利运行而制定法令、制度、标准等,以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和市场交易的效率与公正性,从而充当监督各个经济个体的活动是否符合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权威和裁判。另外,政府的各种经济活动、经济措施都应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要求,或者促进这些原则的建立和巩固,而不应破坏这些原则。进一步说,就是不应由于政府的行为影响到各个经济个体正常的决策行为,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对于某些由于内部产生的消极因素(如运行线路垄断),政府还应采取财政、法律等各种措施来主动地加以限制和消除。
转贴于
(2)配置社会资源的政府行为。第二层次的“市场局限”决定了政府应当为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中社会资源的配置而积极作为。当然,这不是对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否定,而是对后者某些局限性的补充。例如,为弥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盲目性、滞后性的局限,政府有必要制定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采取一定的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来引导个体的合理经济行为,避免在运行中出现长期性或大规模的失衡。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市场调节机制最终也能纠正这些失衡情况,但其调整时间过长、付出的代价太大,而且很可能旧的失衡尚未解决,新的失衡情况又已出现。所以,更为理性的行为应当是尽量避免这些失衡情况的出现,自觉地促进市场资源在较长时间内的最佳配置。这种补充强调:一是通过差别性的政策措施,改变个别成本—收益的结构,并使其与社会成本—效益分析结构趋于一致;二是对于某些个别成本—收益结构与社会成本—收益结构差别极大的项目必须由政府直接承担。
(3)稳定经济的政府行为。第三层次的“市场局限”决定了政府行为的经济稳定职能。稳定经济的目标,是保持高水平的资源利用和保持稳定水平的运行成本,为实现合理的运行效率创造条件。为此可以采取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
(4)维护社会公平的政府行为。第四层次的“市场局限”决定了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行为的最高表现和最终目标,其核心是协调社会分配公平性。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成果,是成功实现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条件,但严格地说,它仍然是一种手段和中介,还不是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成功的根本标志。将创造出来的大量成果满足广大劳动人民而不是少数人的需要,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当然,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并将与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总量的过程同步发展。
3、政府行为在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促进作用
在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已不是简单的“社会仲裁人”,仅仅限于维持法律和秩序,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介入了国民经济的生产、分配和流通过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具体表现为:①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控制总需求的变动,实现总供求的平衡;②通过建立国有企业来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基础产业的发展;③通过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维护社会稳定;④通过政府投资和消费,支持科学研究和新兴产业部门的发展;⑤通过限制进口、支持出口的各项政策,提高本国商品和国际竞争能力;⑥制定各种中长期计划,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
风险投资属微观经济行为,若没有适宜的宏观经济环境就难于发展。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的形成是在长期市场机制运行下,在政府的政策、法律规范、调控下形成的。显然,投资者在没有政府明确政策规范的和缺乏风险投资环境的情况下,是不敢贸然行事的。特别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情况下,从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运行所需要的条件看,政府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了。从武汉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1年多的经验可以看出,政府在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发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微观规制。微观经济基础活动是整个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基础,是政府行为定位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政府对微观经济应当放开放活,否则,微观经济就会失去发展动力,致使整个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缺乏活力。在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中,政府的微观规制主要表现在通过地方政府的协调以及资金投入引导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主体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的道路,使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能够健康发展,从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
(2)宏观调控。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涉及到交通、环保、科技、企业等多部门、多行业之间的密切配合和互相依赖,是汽车产业中的一个有机整体。因此,由一个高于各部门之上的机构来对整个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活动进行协调管理,就成为客观需要。
对于电动汽车产业而言、政府宏观调控至少应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使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达到政府所设定的预期目标;纠正市场偏差,遏制错误的市场走向,使之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目前原油价格急剧上涨和我国传统汽车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下,通过宏观调控引导汽车产业的发展显得极为重要。具体说来,政府在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中的宏观调控职能主要包括:①提供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不仅包括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所必须的交通线路、运营场站等“公共物品”,也包括为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框架。②计划引导。如对电动汽车创新市场行为主体进行必要的引导,对电动汽车产业与传统汽车产业的相互融合作出示范功能,对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方向作出战略性规划等。③政策调节。主要是运用适当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等来扶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④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的形成,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仍然存在;而且,市场化改革之后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保持了相当大的连续性。以新建企业为例,目前新建企业所需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尽管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所减少,但基本框架几乎未发生变化(李郁芳,2001)。事实上,行政审批本身就是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在催生市场、扫除市场化改革障碍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有学者认为,“特许式改革”是广东市场化改革的特点。事实上,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思想下,“特许式改革”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事情常常是这样进行的:先由企业或改革项目的实施者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地方政府向上一级政府及中央有关部门申请,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层层审批、特许后方可实施某项改革。这种以行政手段强制性推动改革的方式,客观上必然强化政府的审批制度,使大量本应由市场本身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过程,如企业上市、市场准入等,需要通过层层的政府审查、批准程序方可实现。这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时期直接指挥微观经济活动,转变为目前通过审批标准来控制微观经济运行中的融资、市场准入等关键性环节;然而,政府行政审批的实质仍与计划经济时期一样,是政府企图控制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工具。
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与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有本质区别。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其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保护市场机制;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其功能却是保持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换句话说,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起源,应被理解为保持政府的微观资源配置职能,不需要寻找“市场失灵”或“帕累托最优”方面的原因。二者在性质上的区别可以归结为行政审批制度“为谁服务”的问题。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为市场服务的工具;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则是使市场机制服从政府意图的工具。
可见,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与政府的公共选择有关。具体说,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公共选择规则方面,有三个问题使当前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长期延续:
1.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构。正如布坎南所指出的,在行政领域或“政治市场”上,“个人是严格按经济人的方式行动的……当人们改变角色(即从市场交易主体变为公共选择主体——引者)时,并没有变为圣人”。(注: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347。)也就是说,政府并不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而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下,政府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可以运用行政权力收取各种管理费用,并与本部门的收入和个人利益发生了联系。这就在客观上推动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谋求更多收费项目,获取更多审批权力。正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果与审批所带来的收益有关,行政审批由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演变为政府官员追求本部门利益以及个人奖金或福利的行为,形成政府本身不愿放弃行政审批的局面。如不久前广州市清理出的1050项审批项目中,各部门自报要求保留的有949项,占90.4%,自报取消审批的只有10项,仅占0.95%(注:李郁芳.关于政府审批制度的思考[J].管理世界,2001,(4):197-208。)。
2.政府规模膨胀。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由于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利、酬金经营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因此政府官员必然千方百计地扩大政府机构,争取更多的职能和预算。这就在两方面要求行政审批的加强:第一,膨胀的政府规模需要更多的行政开支,在现有“吃饭财政”的状况下,财政难以满足政府机构膨胀的要求,导致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因财政困难而发不出工资,迫使国家不得不默认行政机构审批收费。第二,扩大政府规模必然要求为新增加的公职人员提供工作机会,扩充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是“因人设事”的简便办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规模持续膨胀,从1979年的505万人增长至2001年的1104万人,在国有单位职工总数中的比例由1979年的5.8%增至2001的14.0%(注: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0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对政府的行政审批造成较大刚性压力。
3.政府官员的“设租”和“寻租”。如果说审批收费还是政府官员以合法的理由获取个人利益,那么“设租”就是以非法方式获得个人利益了。寻租理论中的租金是指一种由政府官员带来的非生产性收益,它的存在必然刺激人们“寻求租金”,就像利润的存在刺激人们“寻求利润”一样。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在许多领域制造了垄断租金(即“设租”),而那些企图进入这些产业获取垄断租金的人会通过游说、贿赂、雇佣官员的亲属等方式去讨好、接近官员,以便通过行政审批获取租金。在这里,行政审批变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而那些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岗位则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肥缺和争夺对象。这同样使行政审批制度形成长期持续的刚性。
可见,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政府官员出于个人利益而选择的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政府行政审批的这种性质,产生了与西方国家行政审批制不同的政策后果。如在产业准入问题上,我国的行政审批缺席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某产业制造了障碍;而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却是要取消或削弱进入障碍。当然,在西方管制理论中也有关于利用进入限制来防止新企业的“过度进入”而引起“过度竞争”的讨论,但这种讨论的目的同样也是要弄清“过度进入”是否会偏离帕累托最优,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企图控制市场机制的精神实质是不一致的。
二、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逆向选择效应
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阻碍了企业的产业进入,这种阻碍是通过逆向选择实现的。政府行政审批制的逆向选择效应,与常规的逆向选择有区别。常规的逆向选择,主要特点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迫使信息劣势方对信息优势方采取一个武断的评价标准,低于此标准即停止交易;这使得高于此标准的信息优势方因不合算而退出交易,从而形成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效应。而对于政府行政审批制,即使政府审批部门与申请进入市场的企业之间是信息对称的,同样会出现逆向选择现象。产生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是,政府官员为寻求审批收费、租金等自身利益,无论政企之间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也必须为企业制定一个武断的审批标准,以便从企业那里获得符合自己要求的收益,这就将产生阻碍企业进入市场的逆向选择效应。下面我们利用信息经济学根据具体说明这一问题。
假定存在欲进入市场A的企业i,它预期进入市场后将获得利润R;但如果企业i选择进入其他市场,可获得平均利润S,即企业i进入市场A的机会成本是S。假定S是一个常数且R>S,即企业i进入市场A后将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率。这一假定意味着,由于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对市场A的进入管制,使市场A出现了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租金R—S,吸引新企业进入该市场。但企图进入该市场的企业未必就能够得到垄断租金R—S,因为企业i在进入市场时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这种行政审批将使企业i的成本增加W个单位,增加的成本包括三个方面:政府审批机构的收费;因行政审批而耗费的时间;寻租过程中的成本。由于这些成本纯粹是在进入过程中遭遇行政审批而产生的,因此可视为进入成本。政府审批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将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收益的审批标准,这个标准将使企业i付出进入成本W。在这种情况下,企业i是否选择进入市场A,将取决于R—S是否大于W,即进入市场后获得的垄断租金是否足以抵偿进入成本而有余;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不进入;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进入。
不过,除上述垄断租金、机会成本和进入成本因素外,企业i是否进入市场A,还需要考虑企业进入市场后成功的概率。如果成功概率过低,则企业将无法获得足够的垄断租金甚至亏损,它还是要选择不进入。而成功的概率则与企业的预期收益R有关,因为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是,高收益的项目蕴含着高风险(即低成功概率)。假定企业i存在连续多个投资项目,每个投资项目有两种可能的结果:成功或失败;成功的项目产生收益
从(4)式可以看出,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越高,企业i的进入成本越高,则企业i所选择的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越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随着政府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企业要进入市场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审批收费和寻租成本,耗费更多的时间,这就要求企业在进入市场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或垄断租金来加以补偿。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拥有高收益项目的企业才会进入市场。只有低收益项目的企业,随着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将因为不合算而逐渐被淘汰出局,放弃进入市场的尝试。但在市场经济中,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和较低的成功概率。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实际效果将是越来越多的低风险企业选择不进入市场,而越来越多的高风险企业选择进入市场,从而企业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将因此而逐步下降。这就是的形成机制。可见,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在这里导致了“高风险的企业驱逐低风险的企业”,因此具有逆向选择效应。在这种体制下,优质企业有可能因为进入成本过高而不愿再与审批部门纠缠,放弃进入市场的努力;而只有那些拥有高风险项目的劣质企业才舍得花功夫和成本继续向行政审批部门“公关”。显然,政府行政审批制的这种效应,在提高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难度的同时,也使进入市场的企业的质量发生了下降。从长期来看,这是极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做法。
三、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要解决企业产业准入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必要的。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即政府的行政审批制是不可缺少的。问题是我们目前的行政审批制不仅没有弥补市场失灵,反而在制造市场失灵,亟需通过改革,使其由政府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转为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工具。在这方面,西方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可以效仿的蓝本。但是,在目前政府行政审批制长期持续的深层次原因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照搬西方的经验不现实。目前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需要对政府本身进行改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仍然存在;而且,市场化改革之后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保持了相当大的连续性。以新建企业为例,目前新建企业所需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尽管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所减少,但基本框架几乎未发生变化(李郁芳,2001)。事实上,行政审批本身就是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在催生市场、扫除市场化改革障碍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有学者认为,“特许式改革”是广东市场化改革的特点。事实上,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思想下,“特许式改革”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事情常常是这样进行的:先由企业或改革项目的实施者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地方政府向上一级政府及中央有关部门申请,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层层审批、特许后方可实施某项改革。这种以行政手段强制性推动改革的方式,客观上必然强化政府的审批制度,使大量本应由市场本身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过程,如企业上市、市场准入等,需要通过层层的政府审查、批准程序方可实现。这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时期直接指挥微观经济活动,转变为目前通过审批标准来控制微观经济运行中的融资、市场准入等关键性环节;然而,政府行政审批的实质仍与计划经济时期一样,是政府企图控制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工具。
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与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有本质区别。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其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保护市场机制;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其功能却是保持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换句话说,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起源,应被理解为保持政府的微观资源配置职能,不需要寻找“市场失灵”或“帕累托最优”方面的原因。二者在性质上的区别可以归结为行政审批制度“为谁服务”的问题。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为市场服务的工具;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则是使市场机制服从政府意图的工具。
可见,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与政府的公共选择有关。具体说,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公共选择规则方面,有三个问题使当前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长期延续:
1.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构。正如布坎南所指出的,在行政领域或“政治市场”上,“个人是严格按经济人的方式行动的……当人们改变角色(即从市场交易主体变为公共选择主体——引者)时,并没有变为圣人”。(注: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347。)也就是说,政府并不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而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下,政府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可以运用行政权力收取各种管理费用,并与本部门的收入和个人利益发生了联系。这就在客观上推动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谋求更多收费项目,获取更多审批权力。正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果与审批所带来的收益有关,行政审批由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演变为政府官员追求本部门利益以及个人奖金或福利的行为,形成政府本身不愿放弃行政审批的局面。如不久前广州市清理出的1050项审批项目中,各部门自报要求保留的有949项,占90.4%,自报取消审批的只有10项,仅占0.95%(注:李郁芳.关于政府审批制度的思考[J].管理世界,2001,(4):197-208。)。
2.政府规模膨胀。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由于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利、酬金经营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因此政府官员必然千方百计地扩大政府机构,争取更多的职能和预算。这就在两方面要求行政审批的加强:第一,膨胀的政府规模需要更多的行政开支,在现有“吃饭财政”的状况下,财政难以满足政府机构膨胀的要求,导致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因财政困难而发不出工资,迫使国家不得不默认行政机构审批收费。第二,扩大政府规模必然要求为新增加的公职人员提供工作机会,扩充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是“因人设事”的简便办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规模持续膨胀,从1979年的505万人增长至2001年的1104万人,在国有单位职工总数中的比例由1979年的5.8%增至2001的14.0%(注: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0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对政府的行政审批造成较大刚性压力。
3.政府官员的“设租”和“寻租”。如果说审批收费还是政府官员以合法的理由获取个人利益,那么“设租”就是以非法方式获得个人利益了。寻租理论中的租金是指一种由政府官员带来的非生产性收益,它的存在必然刺激人们“寻求租金”,就像利润的存在刺激人们“寻求利润”一样。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在许多领域制造了垄断租金(即“设租”),而那些企图进入这些产业获取垄断租金的人会通过游说、贿赂、雇佣官员的亲属等方式去讨好、接近官员,以便通过行政审批获取租金。在这里,行政审批变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而那些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岗位则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肥缺和争夺对象。这同样使行政审批制度形成长期持续的刚性。
可见,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政府官员出于个人利益而选择的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政府行政审批的这种性质,产生了与西方国家行政审批制不同的政策后果。如在产业准入问题上,我国的行政审批缺席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某产业制造了障碍;而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却是要取消或削弱进入障碍。当然,在西方管制理论中也有关于利用进入限制来防止新企业的“过度进入”而引起“过度竞争”的讨论,但这种讨论的目的同样也是要弄清“过度进入”是否会偏离帕累托最优,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企图控制市场机制的精神实质是不一致的。
二、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逆向选择效应
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阻碍了企业的产业进入,这种阻碍是通过逆向选择实现的。政府行政审批制的逆向选择效应,与常规的逆向选择有区别。常规的逆向选择,主要特点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迫使信息劣势方对信息优势方采取一个武断的评价标准,低于此标准即停止交易;这使得高于此标准的信息优势方因不合算而退出交易,从而形成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效应。而对于政府行政审批制,即使政府审批部门与申请进入市场的企业之间是信息对称的,同样会出现逆向选择现象。产生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是,政府官员为寻求审批收费、租金等自身利益,无论政企之间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也必须为企业制定一个武断的审批标准,以便从企业那里获得符合自己要求的收益,这就将产生阻碍企业进入市场的逆向选择效应。下面我们利用信息经济学根据具体说明这一问题。
假定存在欲进入市场A的企业i,它预期进入市场后将获得利润R;但如果企业i选择进入其他市场,可获得平均利润S,即企业i进入市场A的机会成本是S。假定S是一个常数且R>S,即企业i进入市场A后将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率。这一假定意味着,由于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对市场A的进入管制,使市场A出现了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租金R—S,吸引新企业进入该市场。但企图进入该市场的企业未必就能够得到垄断租金R—S,因为企业i在进入市场时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这种行政审批将使企业i的成本增加W个单位,增加的成本包括三个方面:政府审批机构的收费;因行政审批而耗费的时间;寻租过程中的成本。由于这些成本纯粹是在进入过程中遭遇行政审批而产生的,因此可视为进入成本。政府审批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将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收益的审批标准,这个标准将使企业i付出进入成本W。在这种情况下,企业i是否选择进入市场A,将取决于R—S是否大于W,即进入市场后获得的垄断租金是否足以抵偿进入成本而有余;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不进入;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进入。
不过,除上述垄断租金、机会成本和进入成本因素外,企业i是否进入市场A,还需要考虑企业进入市场后成功的概率。如果成功概率过低,则企业将无法获得足够的垄断租金甚至亏损,它还是要选择不进入。而成功的概率则与企业的预期收益R有关,因为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是,高收益的项目蕴含着高风险(即低成功概率)。假定企业i存在连续多个投资项目,每个投资项目有两种可能的结果:成功或失败;成功的项目产生收益
从(4)式可以看出,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越高,企业i的进入成本越高,则企业i所选择的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越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随着政府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企业要进入市场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审批收费和寻租成本,耗费更多的时间,这就要求企业在进入市场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或垄断租金来加以补偿。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拥有高收益项目的企业才会进入市场。只有低收益项目的企业,随着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将因为不合算而逐渐被淘汰出局,放弃进入市场的尝试。但在市场经济中,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和较低的成功概率。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实际效果将是越来越多的低风险企业选择不进入市场,而越来越多的高风险企业选择进入市场,从而企业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将因此而逐步下降。这就是的形成机制。可见,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在这里导致了“高风险的企业驱逐低风险的企业”,因此具有逆向选择效应。在这种体制下,优质企业有可能因为进入成本过高而不愿再与审批部门纠缠,放弃进入市场的努力;而只有那些拥有高风险项目的劣质企业才舍得花功夫和成本继续向行政审批部门“公关”。显然,政府行政审批制的这种效应,在提高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难度的同时,也使进入市场的企业的质量发生了下降。从长期来看,这是极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做法。
三、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要解决企业产业准入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必要的。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即政府的行政审批制是不可缺少的。问题是我们目前的行政审批制不仅没有弥补市场失灵,反而在制造市场失灵,亟需通过改革,使其由政府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转为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工具。在这方面,西方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可以效仿的蓝本。但是,在目前政府行政审批制长期持续的深层次原因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照搬西方的经验不现实。目前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需要对政府本身进行改革。
1.重塑政府机构及官员的利益结构。据施蒂格勒对美国管制收费的研究,1969年美国的反托拉斯司、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关税委员会等基本不收费,其他管制机构的收费也很低,仅占总开支的0.022%—0.229%不等。这些费用只能弥补一些变动成本和手续费,政府官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政拨款。这种利益结构足以保证官员不把审批收费作为“创收”的目的。因此,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就是官员的利益结构的改革。政府官员的收入只能来源于财政拨款,不能与审批收费挂钩。如果做到这一点,就可大大消除审批项目的冲动。这就要求通过财政拨款适当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2.缩减政府规模。如果政府规模持续膨胀,财政开支就难以满足提高政府官员收入水平的需要,“因人设事”的现象也难以避免。如果仅仅取消审批事项,而机构和人员编制不作相应调整,行政审批制早晚会卷土重来。所以,缩减政府规模也是改革行政审批制的一个必要条件。目前我国的困难是事业单位规模、人员膨胀,占用的财政开支过多,使财政缺乏提高政府官员收入水平的能力。这就形成了一个链条:要改革行政审批制,需要缩减政府规模,而后者又要求缩减事业单位规模,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
3.建立制约政府行为的力量。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说到底是要约束政府行为。但由于政府本身所具有的政治强制力和内在的扩张冲动,只靠政府自身改革难以奏效,前述广州市的审批项目改革就是例证。所以,改革行政审批制还需要建立外部的制约机制,即建立超越于市场和政府之上的力量。这就是法治。只有把政府行政审批制纳入法治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审批,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和遏止行政审批项目的扩张。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政府行政审批的法制化,进而为实现法治社会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丹尼尔·史坦博.管制与市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李郁芳.关于政府审批制度的思考[J].管理世界,2001,(4):197—208。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4]BAUMOL,W.J.,ANDR.D.WILLIG.Fixedcosts.SunkCost,EntryBarriersand
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F24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09)08-0068-05
异质型人力资本研究本质上是对人力资本研究的深化,如果溯源到异质型人力资本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家的讨论,对异质型人力资本的讨论至少可以追溯到18世纪法国经济学家坎蒂隆(Cantillon)。
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后,人们不断丰富着相关讨论: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形成机理(廖泉文,宋培林2002[1];李 军,皮修平2007[2]);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实现机制(刘传江,董延芳2007[3];王鲁捷, 管永桦2005[4];倪志远,王致善2005[5];叶晓倩, 关培兰,韩 锟2005[6];张晓燕2004[7];连建辉,黄文峰2001[8]);异质型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欧晓万2007[9];林志伟 2006[10]; 刘智勇,胡永远,易先忠2008[11]);异质型人力资本与企业理论(王刚2000[12];丁栋虹2000[13];丁栋虹2001[14])。这些努力丰富人力资本的结构研究,并验证了不同构成的经济发展贡献;细化了人力资本形成机制;完善了人力资本实现机制研究;深化了企业理论的人力资本模式。
然而,由于异质型人力资本概念提出者认识本身存在一些缺陷,有必要重新认识区分同质型人力资本与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根本意义,或者说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报酬递增的本源和实现形式。这不仅对异质型人力资本概念本身,而且对构建在此基础上的研究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异质型人力资本概念的认识缺陷
(一)报酬递增源泉的不一致
作者在《从人力资本到异质型人力资本与同质型人力资本》[15]一文中,本质上是从人力资本投资的微观经济行为认识异质型人力资本的,“人力资本既然是人接受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它就是个投资的产物――没有投资,决不可能形成自己的人力资本。”“根据计算得出的结论之一是,全世界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构成比为64∶20∶16,人力资本已是世界总财富中最大的财富。”驱动人们不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而不是投资于物质资本或其他资本形态的动力不是出于替代稀缺的自然资本,因为人力资本的独特属性,如“人力资本无法出售或转移、人力资本的使用寿命等于人的寿命、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与管理权无法分开、人力资本的投资影响消费偏好”等是自然资本不具备的。
任何资本的价值都是由其预期的最终价值决定的。而人力资本的报酬递增性,是其区别于自然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本质区别,“也就是说,人力资本的根本价值,在于其边际报酬递增的生产力属性。”由此可见,这本质上是新古典主义的静态均衡的分析方法,在最优比例之前的报酬递增,这里的报酬递增本质上是要素的替代。在随后为提炼异质型人力资本概念本质,而对人力资本历史形态的考察中,作者指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人力资本形态之间――“农业革命时期的技术资本形态、管理革命时期的创新资本形态、信息革命时期的信息资本形态”――体现为不同的主导形态。而人们之所以通过投资推动这一主导形态的变换,主要是依据人力资本不同形态的报酬差异而来的,而具有报酬递增属性的人力资本形态便是异质型人力资本。这时的报酬递增含义已经是动态非均衡的范畴,即固定要素比例的变化或要素组织方式变化的范畴。本质上讲,边际报酬递增到边际报酬递减的变化,与主导人力资本形态演进是不同问题。
这种不一致同样体现在作者关于异质型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讨论中,“异质型人力资本的运动遵循生产函数的一般规律:在集约经营中,边际报酬从递增向递减发展,直到等于零,乃至负值;平均报酬从递增向递减发展;总报酬从递增向最大值发展,直到下降。”这是经典的生产函数关于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的特征描述。而在论述宏观经济增长时,“异质型人力资本边际报酬递增的生产力价值是通过微观经济的新生产函数和宏观经济的非均衡性的互动作用实现的。”“这种优越的生产函数可以表现为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异质型人力资本新的生产函数的产生,在宏观经济环境中造成了经济的不均衡性。”“对于任何历史阶段的经济发展来讲,都是从一个旧的均衡状态,经过不均衡状态,到达一个新的均衡状态的过程。” 要素组合方式演进,即分工演进本身是报酬递增的过程,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报酬递增不仅体现为局部均衡的边际报酬递增,还体现在分工演进过程中。
本质上异质型人力资本的边际报酬递增并没有给经济一个持续增长的前景,而且这种递增在一定条件下会以要素固定比例为基准出现倒退;而缺少均衡到非均衡的衔接,使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报酬递增缺少微观的基础,流于对现象的描述。这种混淆会导致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分布、形态演进和报酬分配等缺少一致的依据,即价格的作用仅是均衡的实现,还是分工的驱动?从而,“异质型人力资本的现实映照”也只是对现象的描述,和对人力资本重要性的强调。
(二)两种企业本质人力资本模式的异同
后续《现代企业:一个异质型人力资本与同质型人力资本的合约》一文中,作者对企业本质的探讨是对异质型人力资本报酬递增实现机制的研究,一定程度上也是均衡到非均衡转换的微观机制的探讨。在处理这一问题上,作者将人力资本投资机制推广到对企业性质的理解,“人,不会无缘无故地高尚;企业性质模式的微观层面经济分析必须首先解决个人投资取向的利益驱动机制问题。”并依据其异质型人力资本概念重新审视了周其仁(1996)的企业人力资本模式的理解,即提出现代企业并不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合约,而是一个异质型人力资本与同质型人力资本的合约。对企业人力资本结构的区分应该说是对周其仁的企业人力资本模式的深化,而不是否定。
表面上“如果说是由于难以监督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而达成合约(这是人力资本模式的基本论点),那么这种合约实际上与合约的“契约”本质相违背。”因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其实人力资本与其载体难分离、其价值实现体现在其载体的经济行为过程中,这些特征决定了人力资本独特的实现形式。并且所有的进步社会运动,即“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不仅是分工演进从而使人力资本的不同形态从经济人的众多职能分离的过程,也包含了社会基本制度变化对人身依附的解放过程,这些过程会丰富人力资本的形态和完善其实现形式,并没有改变人力资本价值实现的独特性。从而承认相对于现在技术、制度条件下难以逾越的人力资本所有者行为的监督成本,而达成合约不是一种倒退。
同时,在作者试图突出异质型人力资本企业合约与市场合约或人力资本企业合约的区别时,作者强调企业的合约安排是“一种企业家以其异质型人力资本为基础的信用安排”,甚至强调“企业家权力的核心是企业家能力而不是所有权”。这些极力突出异质型人力资本报酬递增特性的努力,并不能否认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即人的健康、体力、经验、生产知识、技能和其他精神存量的所有权只能不可分地属于其载体。从而其实现的企业合约形式便体现为周其仁强调的企业制度的关键――“激励性契约”。并且周也注意到这一合约形式“不但要考虑各要素的市场定价机制,而且要考虑各人力资本要素在企业中的互相作用(周其仁,1996[16])。”从这个意义上,周其实不仅注意到企业人力资本结构问题,还注意到企业人力资本构成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从而,丁的异质型人力资本与同质型人力资本的合约与周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合约的本质区别并不显著。
(三)人力资本投资行为与人力资本主导形态变迁之间的机制脱节
那么,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提出对企业人力资本模式理解深化的关键将是对形成企业的利益来源的解释。
作者将个人投资倾向和宏观经济发展源泉两个用来指向异质型人力资本报酬递增特点的问题,直接引向对企业模式的思考,旨在突出异质型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宏观经济体系增长、发展的源泉。而在已经回答了报酬递增的源泉后,企业便是这一源泉――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实现途径。“经济人这种对边际报酬递增经济价值的追求有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使拥有异质型人力资本的人成为企业家的合约安排;经过制度变迁(包括企业制度变迁)后,对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的追求,就使得这种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成了当然的企业家。”从而经济人追求报酬递增的努力要促进制度变迁,促进生产函数的改变,才能保障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实现。这时经济人所追求的应该不是边际报酬的递增,而是以分工演进为表现的技术变迁、制度变迁带来的报酬递增。这一点从作者认可的异质型人力资本产生的根本原因可以得到印证,“异质型人力资本是制度变迁的产物。因此,企业家的成长过程,直接原因是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变换过程,根本原因是制度结构的变迁过程。”
表面上我们似乎可以将经济人追求报酬递增而推动的制度变迁以实现自己价值的过程,与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根本产生的根本原因――即制度变迁,这两者的循环看作是作者对经济运行过程的累积因果过程的认识。但是结合前文指出的作者对异质型人力资本报酬递增源泉理解的不一致,可以看到作者的这种循环理解本质上是经济人微观人力资本投资行为与人力资本结构演进或人力资本主导形态变迁之间的机制脱节的表现。
二、报酬递增过程中的人力资本产生与实现
回顾报酬递增理论有助于我们对人力资本报酬递增属性的认识。报酬递增的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指出生产中的劳动分工是财富增长的主要原因, 而新的劳动分工取决于市场的扩大。推动分工累积发展的原因,即报酬递增的源泉在于人类的交易倾向, 对斯密来说报酬递增的深刻根源在于人类经济行为的相互作用,而这种相互作用的展开本质上是制约人类经济行为的制度安排及其变迁问题。分工和交易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这里斯密已经赋予了人力资本报酬递增的本质涵义,即人力资本在新的分工方向上的积累。从而人力资本微观投资行为与宏观经济运行根本上是通过人类生产制度变迁联系在一起的。
斯密在描述经济运行时,“实际上给我们提供了经济均衡和经济进化的两种理论(贾根良,1998[17])。” 均衡理论的静态性质导致了与报酬递增框架的不相容,从而产生了“斯密两难”,即 “如果确是市场规模限制了分工,那么典型的产业结构就必定是垄断的;如果典型的产业结构是竞争的,那么这一定理就是错误的,或无重要意义。”后续的研究者根据不同理解试图解决之一两难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处理报酬递增的思路。
(一)报酬递增的新古典主义思路
自19世纪中叶以来, 致力于把经济学建立成精密的科学的努力,使边际均衡分析、一般均衡分析技术及理论发展的相当完备。但马歇尔认识到经济系统的动态性质,一方面在严格的假设下用“代表性企业”抹杀了企业之间的差别,将报酬递增容纳到均衡框架中;另一方面引入“外部经济”作为报酬递增的来源,实现产业的一般发展。“我们可以把因任何一种货物的生产规模之扩大而发生的经济分为两类:第一是有赖于这工业的一般发达的经济;第二是有赖于从事这工业的个别企业的资源、组织和经营效率的经济。我们可称前者为外部经济,后者为内部经济。” 由于意识到企业内分工所产生的内部经济之差异可能会导致竞争均衡的瓦解, 马歇尔规定,“我们假想不论任何时候,该厂都享有所属工业生产总规模所具有的那些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平均份额”。从而通过将企业内分工、创新、技术变化等创造的增长与发展可以自动溢出的简化,剥夺了留给人力资本积累的努力空间。所以,其后来者不仅要提供外部性的来源,还要应该完善外部性内部化的机制。不仅如此,“如果其商品的正常生产增加,继而又减至原有的产量,则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将又回到它们在该产量上的原来位置”。从而静态可逆的报酬递增,并没有给我们经济进步的保证。
张伯仑突破了产品同质划一的假定, 企业以产品差别形式进行的水平分工保证了一定程度的垄断,但是仍受到竞争对手提供类似但不同一的产品的竞争,从而经济系统可以在每个企业报酬递增之下达到均衡。而为了保护均衡的存在,张伯仑未能深究导致产品差异的技术根源、技术变迁以及技术差异的企业特异性进行分析。琼•罗宾逊几乎同时提出了不完全竞争概念,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马歇尔在完全竞争情况下可逆报酬递增的缺陷。
对报酬递增的来源外部经济,一般区分为两种外部性:技术上的外部性和金钱外部性。技术上的外部性是由生产者之间通过直接的、非市场的相互依赖所产生的;金钱外部性是通过市场机制的相互依赖由价格变动所引起。本质上非市场相互依赖的外部性体现为未界定清晰的产权利益的公共性和分工演进的生产制度结构的互补,而市场机制下的外部经济体现为交易成本的下降。从而外部性的内部化体现为制度的变迁,而新古典主义思路的明显缺陷是缺乏外部经济内在化的微观机制。要么是依赖于知识或人力资本外部性的自动溢出,体现在罗默(1986)和卢卡斯(1988)等的新增长理论中;要么是仍保留在新古典传统之中的新制度经济学,旨在制度结构不变时,分析一项制度变化是如何导致另一项制度变化的。而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在许多时候表现为间断的跳跃, 从而新制度经济学不能解释其所指称的最优制度是如何产生。
(二)报酬递增的结构主义思路
针对经济理论日益忽视分工与报酬递增的倾向,杨格强调斯密定理是“全部经济学文献中最有阐述力并富有成果的基本原理之一(贾根良,1999[18])”。借助迂回生产这个概念,杨格从市场规模中抽象掉货币、金融及其他制度条件下,将分工的技术选择还原为生产水平的函数,而不是相对要素禀赋或要素价格的函数。从而 “斯密定理可以改写为分工一般地取决于分工,……这决不是同义反复,……这意味着不断战胜走向经济的均衡力量的反作用力在现代经济体制的结构中,比我们通常理解的更广泛和更根深蒂固”。
在这一累积性变化过程中,交互需求、分工扩大产生报酬互补,并且其不断因果累积,实现产业间分工扩大、生产的迂回发展。并且杨格将互补报酬的实现归功于创新者,“商人对市场的重商主义观点比更多地从静态角度进行思考的经济学家有更合理的基础”。而供求价格不仅是资源配置的信号,而且也是把市场刺激转变为创新者行为动力的制度工具。从而,人力资本微观投资行为与宏观经济运行的制度变迁联系有被恢复。
后来的结构主义者继承杨格,放弃了新古典主义思路的均衡、最优的思维理念。早期发展经济学者意识到了结构和制度差异这些更重要的因素,并认为理解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是静态传统的均衡理论,而是对非均衡增长过程的分析,并且这一过程是“因果累积”的过程。如缪尔达尔明确提出“累积因果关系原理”,其特例便是“贫困的恶性循环”;赫尔希曼的“联系效应”和“依附理论”都是对经济结构动态互补的一个描述。卡尔多为探究英国经济衰落的原因,开始致力于研究报酬递增理论,认为供求任何一方变化诱导的额外投资是报酬递增的必需,而保障诱导性投资的货币金融体系成为关键。并认为从累积因果过程来看, 在作为生产目的的财货存量增长的意义上, 产出的增长和资本的增长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从而,认为经济现实是一个非线性的世界,不仅每个产业,而且每个部门或某种技术在报酬递增程度上的差异,使经济系统不存在趋向均衡的内在趋势。80年代以来,布赖恩•阿瑟进一步和概率理论家合作用数学方法清晰演示了,经济系统均衡的不可预测性;历史事件影响的滞后效应;“路径依赖”效应。
结构主义思路提出了更接近现实的经济体系运行描述,然而如何处理局部上寻求稳定的均衡与整体上趋于非均衡动向的关系,结构主义还缺乏一个坚实的微观理论。早期发展经济学的功败垂成、到阿瑟的“经济系统均衡的不可预测性”,都显示了这种无力。然而,经济发展方向的选择离不开人的能动的参与,正如阿瑟说:“报酬递增率能够导致多种可能性的结果,这意味着,最基本的问题是要准确无误地知道为什么最终选择的是这种方案、而不是别的方案(张红芳,2001[19])。”
三、异质型人力资本涵义
从报酬递增理论演进来看,分工、专业化演进是报酬递增的源泉,而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报酬递增的涵义本质上是适应分工、专业化趋势,人的知识、技能的积累和实现。这一点充分体现在报酬递增两条不同思路的内在缺陷中。
新古典主义思路从竞争均衡到不完全竞争的发展,一定意义上恢复了以技术进步或差异为表现的分工、专业化的演进,但为了维护静态均衡这种恢复是不彻底的,从而要借助外部经济保证报酬递增。同样出于维护静态均衡,新古典主义不允许技术、制度变迁可能带来的差异性积累,而是让这些报酬递增的外部经济自动的、无成本的内部化。而至少这一内部化机制中,人力资本积累的主体不仅要支付成本而且要有收益预期的驱动,他们在不断的做着创造与选择。新制度经济学强调产权具有使外部经济内在化的功能,然而承认产权差异的存在,必然面临一个间断、跳跃的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
结构主义思路的经济运行描述更接近真实,其真实性至少体现在没有削足适履的迎合分析方法。然而,由于结构主义还缺乏一个坚实的微观理论基础,从而认为经济系统均衡不可预测。经济系统运行本质是人的经济行为的综合,仅就人力资本积累来看,由于人力资本积累和实现是一个耦合过程,即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实现的前提,而其实现又是积累的前提,从而使经济系统必然呈现“累积因果”、“路径依赖”等动态特征。而因为要承载所有的约束与激励,人力资本积累这一过程本身是内嵌在分工、专业化演进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从而人力资本的积累与实现必然结构性的体现着这一变化过程。这也是区分异质型人力资本的根本意义。
如果从丰富人力资本理论角度来看,如果需要一个表征人力资本结构或人力资本主导形态,随经济报酬递增动态过程而演进、变迁的概念,那么异质型人力资本概念的提出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深化,它反映了人力资本结构演进与经济发展的契合机制,从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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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ssence of Increasing Returns of Idiosyncratic Human Capital――Refinement of the Concept of Idiosyncratic Human Capital
Deng Qiang
一、行政审批的定义
对于行政审批,在我国基本上可以说是人尽皆知,但对它确切的定义,理论、立法、实践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说明。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行政审批指的是审查批准;从实践角度来看,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依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依法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并授予申请人从事申请名下的活动的资格或权利的一种行政行为。在行政法上,它有这样几个主要特征:第一,行政审批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就是说,相对人申请是启动行政审批程序的前提。第二,行政审批以法律的禁止为前提,法律如果对相对人从事的活动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行政审批即无存在的余地。第三,行政审批具有解除法律禁止的效力,行政主体一旦批准了相对人的申请,相对人便获得了从事批准领域活动的资格和权利。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中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类经济活动和其他行为关联最为密切的权力之一,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重大,是具有实质性价值的行政权力,同时也往往是腐败的多发领域。党的十报告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将之作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重要推手,在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新定位的同时,也对改革提出新要求。一些地方尝试的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即符合这一新定位和新要求。总理此前也曾表示,对目前各部委的1700项行政审批权、200项得到授权的审批权,总计1900项左右的审批权进行削减,且本届政府要减少三分之一。
二、行政审批制度的性质和起源
在西方国家,“政府管制”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的主要内容。对于政府所管制的各个领域,政府必然要对具体事项进行行政审批。也就是说,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是政府管制的形式。对于这些国家来说,之所以能够允许以行政审批出现的政府管制的存在,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
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在性质和起源上与西方有较大区别。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实际上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传统的集中计划体制下,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决策权,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支配权统统集中于中央,就业由政府统一分配,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物资实行统一调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成了政府的附属物,几乎没有自可言;政府的行政审批成了一切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环节,几乎覆盖了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这种覆盖全社会的行政审批制度,排斥而不是保护了市场机制,与市场失灵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其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保护市场机制;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其功能却是保持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换句话说,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起源,应被理解为保持政府的微观资源配置职能,不需要寻找“市场失灵”方面的原因。二者在性质上的区别可以归结为行政审批制度“为谁服务”的问题。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为市场服务的工具;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则是使市场机制服从政府意图的工具。
三、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的原因
行政审批制度虽然曾经有过积极作用,但是时至今日,似乎其消极作用更为明显,不管是国家还是民间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似乎都受囿于审批权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阶段,诸多领域中市场机制并未建立起来,存在着市场结构缺陷;于是,行政审批制的存在是为了帮助建立市场秩序、消除市场结构失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政府退出市场速度并未与市场机制同步,于是,审批制度改革是消除行政手段替代市场机制、防范政府失败的一剂良药。因此,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类型决定了行政审批制改革深度与广度。因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是政府治理变革而且也是整个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而当下我国正处于这一重要环节的历史阶段上,改革到了攻坚克难的历史关头。
(一)冗杂的行政审批权容易产生腐败
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行政官员利用行政管理权,特别是利用行政审批权贪污受贿的现象日益增多。而特权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所以说,行政机关在充分运用行政审批制度的同时,必须要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社会发展和需要,调整行政审批的范围。一方面,既要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权,另一方面,又不能因噎废食,也需要强化社会必需的审批制度,从而使行政审批制度依法建立和完善,防止行政管理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鱼肉百姓,防止重复审批情况的出现,提高行政效率。
(二)过多的行政审批及资格限制容易消减市场活力
审批权制度是建立于法律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权利限制以及行为禁止的基础上的制度。申请人一旦取得了从事某些活动的能力及资格,有了法律的特殊的许可和保护,有可能失去积极的进取精神,停滞不前。而没有通过审批进而取得相应资格的申请人即使不断进取,达到了相应的审批标准,也有可能会因数额的客观限制等原因,无法再获得相应的进入资格,与先前进入市场的主体进行竞争。这种消极方面,在商业竞争及职业资格的审批方面相当突出。而且,如果行政审批权运用过滥、范围过宽,还会限制社会成员的活动,使社会发展的下降,活力缺乏。因为行政审批范围设置过于宽泛,必然会出现审批制度在各个实权部门之间相互矛盾、重复的情况,进而在导致申请人无所适从,行政效率低下的情况出现后,必然会伴生市场活性的降低,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的方向
对于行政审批权制度的改革的大方向即是对审批权进行相应的限制,而在对审批权进行限制的时候有以下三个方面特别需要注意,且要在审批权改革中得到优先保证并贯彻执行的。
(一)首要的是要以市场为基础决定行政审批制度的设计
制度设计依照市场需求来进行是有相当道理的,市场意味着比较高效率的资源分配、相当的个体自由的保障、信息的个体发现和扩散、革新的诱导和竞争结果的不可预测。市场虽然是不完美的,但是也是人类迄今所能依靠的实现资源有效分配的方式。依照市场为基础来进行行政审批权制度设计是历史的潮流,符合这个时代的需求,我们不应过于好高骛远,放下手边触手可及的有效的社会调节工具而仅仅为了追求一个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而依此来进行制度设计。
当今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国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且无人尽责管理,民营企业进入市场困难、受打压严重都是前述两点缺憾所致。“持久的经济增长都起因于一种适宜所有权演进的环境,这种环境促进了从继承权完全无限制的土地所有制、自由劳动力、保护私有财产、专利法和其他对只是财产所有制的鼓励措施,直到一套旨在减少产品和资本市场的市场缺陷的制度安排。”市场的法律框架基础即是确立排他性权利的制度包括所有权法律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当然,还包括行政审批权制度。那么,什么样的情形比较适合选择市场性决定呢?日本学者平井宜雄给出了几点标准,即:
1.为了解决新的问题而应当设计新的法律制度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总的来说,更应当采用市场性决定。
2.即使在政策目标已经明确的情形下,如果实现该目标的手段不明确,即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不明确时,应当采用市场性决定。
3.在应当解决的问题随着时间的经过而发生变动、无法预测,并且相应地决定的内容也不得不随着时间的经过而变化(尤其是科学、技术问题)情形,即使交易费用昂贵,原则上问题的解决也应当交由市场性决定。
4.越是关乎人之生存的基本财富(生命、健康、最低限度的生活)或者消极财富的分配,使用纯粹型的市场性决定,就越是有可能违反正义性基准。在这种情形,就必须采用经过修正的市场性决定。
以上几点都符合审批权改革的背景,也就是说凡是相关市场已经配置发育成熟的,一定要尽可能的交予市场规律和机制来进行调整,政府尽可能的充当“甩手掌柜”,减少审批对市场的消极影响。
虽说制度设计由市场决定在世界范围内,不是一个新生事物,但是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必然有我国的特殊情况,故总的制度大方向须由市场导向设定,审批权限制的大方向明确,但是采取哪些具体的改革步骤与措施,又是一个问题。只有交由市场才能更好的解决,人为的排除市场规律,直接以命令等强制方式作出一些制度安排,会出现诸多问题,为后续发展埋下一些隐患。从上述四点可以看出,审批权限制之设计须以市场为导向。
(二)依法设定、实施、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建立有限政府;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民、高效、优质的服务
行政审批权的限制要符合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取消、下放、调整、创设都需要在法治轨道内进行,驶离法治轨道的,需要拉回航道。不管如何,都应当立即启动修法程序,以适应相应党的十精神。所有行政机关都应当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审批权,所有立法、司法机关都应依照法定程序修法、释法,使中央的精神迅速形成为法律,使改革的火车头不管行至何处都会有法律之轨铺往何处,避免真空,而出现脱轨的危险。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在于切实地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法治政府的第一出发点即是保障人民的自由,而只有约束和规范政府的各种权力行为,明确其职责范围,建立有限政府方能保障人民的自由。这就要求政府做到三点――该政府管理的一定要管理好,不须政府管理的就一定不要管,而在能够管理的事项中,一定要以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方式和方法来管理。贯彻好“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政府超市”等方式相对集中行使审批权,提供优质服务、遵守时间限制,对申请处理的程序尽可能简化。建立灵活多样的申请方式,规范有序的经费制度,以充分保证行政机关服务效能的发挥。
(三)审批权改革过程中对相对人坚持信赖保护原则
虽然改革长远来看是利于国家、社会、个人的,但是改革的代价不应过多的由相对人负担。尽管行政审批制度需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地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审批,但是因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补偿。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补偿制度,确立相应的补偿标准,尽力维护政府的信誉,努力做到不失信于民,最大限度地补偿因改革需要而不得不修改或废止的行政审批而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带来的损失。
以上三点就是我认为在对中央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限制过程中,所应注意到的,并要努力贯彻执行的三点。
一、县域经济的特征和内涵
县域经济即把“行政县作为地理空间、市场为导向、县级政府为调控的主要主题,把广大农村作为发展的腹地,县城和专业化城镇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和增长极。”这是具有地域性、不平衡性及独特特征的区域经济体系。由于县域经济的地理区位、历史人文特点、资源状况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其发展与否,不仅关系到区域经济、微观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宏观经济也起着基础支撑性的作用。所以,它关系到城市和农村经济的有机结合,而且还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先决条件。
县域经济的基本特征:(1)它属于区域经济的范畴,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2)县域经济有它自身的独立性和能动性,它有自己的县级财政;(3)县域经济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都存在这独特的地域特色;(4)以市场为导向,具有开放性的特点;(5)县域经济具有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等特点,注重发挥当地的优势,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6)“农业”、“农村”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是方向[1]。
二、山西省浑源县经济发展的现状及优劣势分析
浑源县是大同市的人口大县,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显示全县人口高达35万,居于全市各县之首。全县仍有5.5万名贫困人员需要扶持,其中绝对贫困人口高达2.25万人,近几年来,县里可用的扶贫资金每年只能帮扶3000人左右,若按照每年扶持人数递增5%进行计算,全县5.5万人,至少还需要15年。尤其受地质条件的影响,使浑源县煤田形成不连续的块状,煤田形成不连续的块状,(俗称“窝煤”),严重制约了全县煤矿安全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等等这些不利因素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目前,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浑源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地地貌特征,突出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战略,有效推动了高效特色的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特色产业的建设。形成了西坊城、裴村、东坊城、永安镇、沙圪坨五乡镇集中连片的万亩蔬菜基地,建起蔬菜大棚1600栋,发展万寿菊1万亩,计划新建蔬菜大棚2000栋。在南部山区,依托“中国黄芪之乡”和“全国道地药材基地县”品牌优势,发展黄芪28万亩,建设30多个高标准的绵羊、绒山羊、肉牛、奶牛养殖园区和50个羊、猪、鸡专业村,由畜牧业带来的收入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30%以上。在北部山坡区,大力栽植仁用杏经济林,形成了以吴城、南榆林、下韩、蔡村等乡镇集中连片的10万亩仁用杏经济林。形成实现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浑源县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势浅析
浑源是资源大县,现存的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其中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有4处,省级的文保单位有6处,如北岳恒山以及悬空寺等均驰名中外;浑源已探明的矿产资源目前有29种,像花岗岩、煤、膨润土等储量都相当丰富,尤其是黑色花岗岩质地堪称世界一流;除此之外中草药更是遍布恒山山脉,98种之多,《中华药典》记载的北芪含量颇高。
(二)浑源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劣势分析
就目前来看,浑源的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还不足等问题,也都在或多或少的抑制着浑源县的经济发展。
(1)管理体制方面:县域经济的管理还存在这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这会对市场体系的统一形成造成影响。部分干部的传统工作作风、陈旧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也会极大影响办事效率。
(2)长期以来,国家对县域的经济投入力度都不足,一些应有的交通、能源设施落后,严重延缓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与山西省一些经济状况发展较好的县域相比,还存在部分落后现象,依2009年金融危机之后山西省县域经济排行榜前浑源一位的屯留县为例:可参照表-1。经初步核算,2009年浑源县全年区域生产总值达到22.0亿元,屯留县为58.2亿元,高出浑源县36.2亿元。除此之外,地方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财政指标都超出了浑源县。要想切实实现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赶超其他县市,必须强化本县的经济发展战略。
三、浑源县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对策
(一)突出白酒、花岗岩、煤炭、二轻、建材等地方工业特色
改革传统体制,强化内部的管理,使浑源的花岗岩开采率得以提高,产业链接逐步延长。浑源作为一大产煤县,因受地质条件的影响,煤田形成不连续的块状,因此严重制约了浑源的煤矿安全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目前浑源全县44座煤矿仅有9座煤矿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给县财政税收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为此,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可采取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给予资金扶持和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浑源煤炭产业健康良性发展,使其为县城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二)围绕农业产业化和旅游产业化两大体系,着力发展替代产业;
旅游业一直是浑源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全县旅游业的投资匮乏,精品太少仍然是制约浑源旅游业的一大因素,鉴于浑源财力十分有限,建议市政府在加快浑源旅游资源整合和产业开发以及“精品”建设上给予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在旅游宣传促销上,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云冈・恒山旅游节主办地设在浑源,进一步扩大恒山风景区的知名度(。)
(三)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色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向来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标志,改革开发以来,国家一直强调一部分人先富起来,20世纪后,许多经济学家也提倡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鼓励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先发展,从而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发展县域的特色企业经济是现阶段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除此之外,县域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保证县域的经济发展与当地人口、资源、环境等协调性发展:
(1)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改善性别差异的比例,实现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
(2)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协调,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群众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3)坚持县域经济工作的连续性,政府各级部门做好相应制度的规划,各方面工作保持连续性,加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基础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七大以来,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劳动力有序转移等紧密结合,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建立一套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宜的经济发展策略,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实施县域经济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赵芳:《我国县域经济发展及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8,27(9).
[2]浑源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3]浑源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4]找准着力点实现大发展――浑源县靠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纪实.
中圈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1-0001-06
1950年,罗伯特・特里芬(Robert Triffin)警告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崩溃。经济学家并不明白这个预测的准确性。特里芬是能够作出准确预测的少数经济学家之一。然而。没有人对他的警告引起注意,即使他的预测即将明确地变为事实的时候,也没有引起注意。他的分析就是人们熟知的“特里芬难题”或“特里芬两难困境”。他1960年在其论著《黄金和美元危机》中对此作出了明确的阐述,指出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不断扩展和国际货币需求的日益增加,美元对国外的供给将不断扩大,但如果美国国际收支持续出现顺差,则美元的供给就将减少,就难以满足国际需求;相反,如果美国国际收支持续出现逆差,则又不利于美元价值的稳定。这样,以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体系就会陷入“两难困境”,既要满足国际货币的需要,保证国际货币的供给,美国的国际收支必须持续保持逆差,而国际收支持续保持逆差,又必然导致美元的贬值,这就是所谓的“特里芬难题”。应该说,特里芬的分析有其深刻的道理。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际收支持续出现逆差,引发了美元危机,美元贬值,导致黄金大量外流,便证明了特里芬见解的正确性。
美元在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在全球的资源配置中发挥金融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又为美国的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有利的货币和金融保障。简单地说,美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发挥全球融资功能的同时,也成为美国弥补财政和贸易赤字的主要工具。本文重点分析美国在周期性国际收支不平衡中的美元扩张的成因、美元扩张所引发的国际金融风险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的急剧增长的影响。
美元是美国的法定货币,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是一个国家货币,是为美国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服务的。就美元的社会属性而言,从货币的发行到流通,从交易投资,到结算,从货币的稳定,到汇率维护都是美国国家意志的体现,它使美国在全球的社会财富的积累与分配过程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美元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货币。然而,美元货币功能上的国际化使它超越了其他国家的货币,成为国际上广泛接受的储备货币,结算货币。但这改变不了美元国家货币的本质。
认识美元是国家货币是必要的,有助于我们理解美元的国际地位的确立和发展。
一、美元的国际作用与“特里芬难题”
美元的国际作用。是在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主导世界经济的背景下,通过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了美元的国际货币主导地位。第一,确定了美元对黄金的基准价值;第二,确定了各国货币对美元基准汇率;第三,确定了美元是唯一的干预货币;第四,美元的稳定是除美国以外的各国中央银行的义务;第五,美元成为国际流动性的来源;第六,美元成为国际储备货币。
按布雷顿森林协议,所有成员国家有权选择建立他们进行经常项目交易的本国货币与黄金或美元的基准汇率。事实上,所有交战的国家在战争结束后都对美国的援助和供给产生了负债。美国事实上拥有全部的黄金或对黄金的债权。这样美国就是唯一能够用黄金设定美元基准价值(面值)的国家,而其他国家没有选择用黄金确定本国货币价值的基础,因而只有按美元确定其货币的基准价值。美元有效地取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黄金的地位,美元的价值就由美国的黄金储备来决定。因为所有其他国家确立了与美元的基准价值,他们需要美元储备以保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性。这就意味着,汇率稳定是除美国以外的所有中央银行以美元干预的结果。美元就成了唯一的干预货币,并且把汇率的稳定置于美国以外的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维护美元价值的意愿和能力上。其结果就是美元变成了国际流动性的来源和国际货币体系的储备的基础。美元就有效地取代了黄金。
战后,由于美国经济没有受到战争的破坏,大多数国家的重建依赖从美国进口,美国国际收支表现为贸易顺差。然而,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国中央银行为保持汇率稳定产生了对美元大量需求,美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不久便开始发生逆转。当时,不仅在美国以外黄金短缺,美元也同样短缺。这样就通过创造美元流动性来满足国际货币体系的迫切需要。然而,美国以外的国家持有的美元逐渐超过了按照官方布雷顿森林平价计算的美国持有的黄金储备价值。于是,就出现了特里芬两难困境:国际金融体系的运行依赖于美元储备的扩张,这样才可以保持国际流动性与快速扩张的世界贸易同步增长。但是,这只有通过美国国际收支赤字才能实现。这样就会继续增加外国对美国固定价格的黄金供给的债权。一旦这些债权超过了按35美元平价黄金供给的美元价值,美元按照官方平价兑换黄金的可兑换性就取决于外国人重复用美元兑换黄金的意愿。尤其是外国中央银行承担着稳定美元的责任.由于非官方的持有人把美元兑换成其他货币。从而使中央银行只好积累从未有过的大量的美元余额。认识到黄金对美元升值。即美元相对其他货币就是贬值,就意味着美元储备的资本损失。这样美元的外国持有人面对的就是特里芬的两难困境。如果他们在美国财政部把美元兑换成黄金(他们不能把美元兑换成其他货币.因为他们有责任维护其他货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况且在外汇市场上美元长期供应过剩),那么会进一步降低支持美元余额的黄金储备,并且会使美元贬值,使他们持有的美元储备贬值。导致本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出现大量外汇损失。如果他们兑换过多的美元余额,就会承担美元的加速贬值,如果他们没有兑换,一旦出现美元贬值,甚至会面临更大的风险。
“特里芬难题”包含了多重涵义: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由于美元与黄金挂钩.而其他货币与美元挂钩,这就表现为两方面的矛盾,一方面是持有黄金还是持有美元的矛盾。对外国持有人来说,如果他们在美国财政部把美元兑换成黄金,就会导致美元贬值。使他们持有的美元储备贬值;如果他们没有用兑换黄金,一旦出现美元贬值.他们同样会面对美元储备的贬值风险;另一方面是持有美元还是其它货币的矛盾。由于各成员国负有维护其他货币与美元固定汇率的责任.因此,事实上不能把美元兑换成其他货币。一旦美元贬值,同样会遭受美元储备损失。因此,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维护美元汇率稳定是除美国以外的中央银行的责任。只有持
有美元,别无选择。为美元成为国际主导货币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并没有解决特里芬难题。灵活的浮动汇率虽然对美国以外的中央银行表面上摆脱了“双挂钩”的束缚,由于美元作为主要国际货币的绝对主导地位.全球对美元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流动性需求是以美元的扩张和贸易逆差来实现的。这样特里芬难题就是:各国都需要为适应世界贸易和投资的同步增长.迫切需要美元来满足国际流动性需求,同时各国也承担了美国贸易逆差和美元贬值的风险。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美元以惊人的速度扩张,美元与持有美元的各国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仍然面临矛盾加剧的现实。我们仍然可以发现新的特里芬难题,不过比以往更复杂。美元扩张的范围由原来的贸易赤字演变为贸易和财政双赤字。美元扩张的形式也从对外贸易逆差发展为国内财政赤字。这样新的特里芬难题就表现为:美国构筑庞大的金融帝国的同时。也在筑起巨大的金融泡沫和对内对外债务。美国在为全球提供贸易和投资提供国际流动性的同时,也在提供隐藏的巨大货币和信用风险。对美国以外的国家来说,参与在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为了保持国际流动性需要,就同时接受了美元的扩张所带来的巨大风险。 从特里芬难题看来,美元的扩张似乎是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双向选择。是国际社会对美元的供求关系的选择.解决这一矛盾就应该从美元的供求关系中寻找答案。各国应该积极调整国际收支平衡,供应方应该积极解决国际收支赤字问题.而需求方应该减少大量贸易顺差和资本的大量流入。许多国家主张。美国应该采取紧缩的国内货币政策和保持国际收支顺差。然而.美国长期保持国际收支赤字,实现美元扩张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国家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极力利用美元的国际地位把特里芬难题发展到了极致。
二、美元扩张与国际收支不平衡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特里芬难题”一直困扰着国际金融的稳定与发展。直到经济金融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这个矛盾更加突出。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频繁发生.包括墨西哥(1994~1995年)、亚洲(1997~1998年)、俄罗斯(1999年)、巴西(1999年)、土耳其(2001年)和阿根廷(2000~2003年)。自2007年以来发生的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危机愈演愈烈,导致了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或倒闭或被收购或向存款银行转变,并引发了全面的信用紧缩和流动性匮乏。这场华尔街金融危机堪称上世纪早期的全球经济大萧条以来源自发达国家的最为严重的金融灾难。其影响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如何认识这场金融危机要比如何应对更困难,因为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在全球金融最为发达的美国,与上面提到的金融危机有着本质的区别。过去我们认识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的金融危机。通常会认为是经济基础薄弱。资本市场不发达.过分依赖外部投资,外债规模过大,外汇储备不足。因而容易受到国际资本的冲击等等。而发生在美国的金融危机显然不能归结于上述原因。表面上看,次贷危机是由于滥用金融衍生杠杆,形成庞大的资本泡沫所致。而实际上它与美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周期性国际收支失衡和美元极度扩张密切相关。美元的不稳定使国际金融体系变得更加脆弱。
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社会实现了工业产业发展壮大后,伴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一方面,实现了金融服务产业的全球化,从工业产业大国发展成金融大国。另一方面,美元主导下的全球金融服务产业加剧了美国国际收支不平衡,使全球的经济不平衡更加严重。
近年来全球经济已经形成了广泛和持续的不平衡。一方面是美国经常项目的大量赤字,和与之相应的许多其他国家的经常项目总的顺差,主要是日本、东亚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各地以商品出口为主的国家和主要的石油出口国。这种不平衡导致近年来美元日益贬值。另一方面是全球跨国资源的不公平配置,导致许多发展中国家用超过投资的储蓄盈余向美国提供融资性投资,特别是为消费融资。因此,导致了以美国为主要债务国的全球性经济不平衡状态,形成了跨国资源主要从发展中国家向美国提供投资性和消费性融资的格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经常项目赤字已成惯例,而不是个别现象。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收支平衡调整对世界已经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70年代早期,对美国失去黄金储备的调整,以及尔后的经常项圈的逐渐恶化导致了固定汇率平价的布雷顿森林体制的崩溃,转变为主要货币间的浮动汇率机制,加速了主要工业化国家战前经济增长的“黄金时代”的结束进程’。
在80年代前半期,美国财政和对外的双赤字,导致了美元汇率实质上的升值。美元汇率调整始于1985年的广场协议。然而,市场反应却使美元急剧贬值。与当初设计的要实现美元有序贬值的目标相反。广场协议事实上加剧了美元的下跌趋势,这样就有了1987年的卢浮协议,试图稳定美元。却导致了1987年和1989年的股票市场暴跌。90年代早期的美国经济衰退导致1989~1991年全球经济下滑。
80年代后期美国赤字的调整与德国和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以及亚洲和石油出口国等发展中国家的顺差调整相配合。而日本仍然保持着大量的贸易顺差。即使这样,自80年代中期以来日元对美元还是大幅升值。这个经验表明,在一个顺差国家的货币升值并不会必然导致对外不平衡的调整。通过对国内价格水平的影响,产生了困扰日本90年代后期的通货紧缩,尔后日本经济发生金融危机和滞胀,抵消了真实汇率对经常项目的作用。有人据此认为,如果一些顺差国家被迫采取汇率升值政策,类似的情况还会发生。
尽管90年代后半期美元新一轮升值以来,美国经常项目赤字的扩大是由于美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严重偏离造成的。由于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许多发展中国家、转轨经济和日本经济增长严重下滑。进入21世纪。发展中国家为了抵御金融危机的发生,大量积累外汇储备,以实现“自我保险”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需求的增加部分抵消了自2003年以来美元贬值对经常项目赤字的改善。
美国反复出现的周期性不平衡,是通过美元的周期性扩张来实现的。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恰恰为美元扩张提供了根本保证。这个货币体系的核心特征是使用美国的国家货币作为主要储备货币和国际支付的主要手段。60年代早期,Robert Triffin(1961)强调指出,“国际”储备体系建立在主导经济的“国家”货币基础上是内在地不稳定的。首先,尽管当今全球经济中有许多途径创造以美元分类的资产,但是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积累美元净资产的唯一方法是美国持续保持经常项目赤字。其次,储备货币国家有巨大的自实现完全的独立货币政策.并强加给其他国家。根本原因是普遍认为美国的国债是世界经济中的“最安全的资产”.这就意味着美国的利率因素是相对独立于美元汇率。这与开放宏观经济模型恰恰相反。
然而,美国通过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赤字实现的美元
扩张政策会侵害美元作为储备货币的信心。对美元失去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信心就迫使作出美国作出调整以重建信用度。70年代放弃黄金一美元平价以来,调整包括美元周期性的贬值,一旦对美元的信心建立起来就跟随着美元升值。这种体制就使美国的对外赤字受到周期性的扩展和紧缩、主要储备货币的真实汇率强烈的周期性波动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波动所困扰。
在初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汇率的稳定依赖各国中央银行积累的美元储备。显然,美国没有这样的需求,而是能够通过其他中央银行积累储备过程为其赤字部分提供融资。但是,必须原则上保持足够的黄金储备以维持黄金一美元平价。自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固定汇率平价崩溃以来.美国仍然无需持有其他国家的货币储备,美国能够通过自身的货币创造过程,增加国际储备和国际流动性,实现美元扩张,增加国际流动性弥补国际收支赤字。
美元的扩张,决定了美国能够采取独立的宏观经济政策,而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却没有象美元那样的货币优势。事实上,美国在经济周期性的向上波动时,美元的扩张特权会被过度利用。迫使发展中国家作出调整。正如st堙Htz(2006)所分析的那样,经常项目赤字对美国经济活动有紧缩的影响,就是说,在向上扩张政策期间产生的刺激作用是给美国以外的国家带来好处。因为周期性的向上波动通常以美元升值为特征,其他国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持有的美元资产真实价值(以它们本国货币计算)的增值中获得收益。美元的国际储备地位,决定了美国对资本化力量的支配作用。美国的部分外债是其他国家积累的美元储备,通常这种美元储备是以存款和流动性工具的形式持有的,美国支付较低的利率。这就出现了全球不合理的资源分配的问题。也就意味着世界经济的资本化力量分配的不平衡。收入(外汇储备)从发展中国家向主要发达国家再分配的情况被称为反向援助”。即使在美国自2007年由次级抵押贷款引发的严重金融危机以来,这种资本化力量表现得更加强大。当银行同业间发生信用紧缩和流动性突然停止的时候,联邦基金系统的美元,或美国政府的债券成为全球美元储备的唯一选择。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有与美元竞争的国家(或欧洲的情形、区域的)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和支付手段也不能全部解决这些问题,真实的情况就是这样。资本化力量还将集中在那些富裕国家,因而反向援助将是这个体系的一个特征。进而,尽管多重货币世界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分散外汇储备资产的好处,但很可能更不稳定,在储备货币中的美元替代货币能够产生主要国际货币的真实汇率的额外波动。
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决定了美元在扩张过程中,一但发生美元贬值,美国的外汇资产会表现为正的财富(真实平衡)效应,因为美国居民持有的外汇资产价值会上升,他们的债务却没有发生变化。因此,美元贬值对全球经常项目不平衡的调整产生弱效应。事实上。美元贬值的财富效应与相对价格效应相反。而对其他用美元衡量外债的国家来说,当本国货币贬值时,就会蒙受净的财富损失。
在美国二战后经历的三个主要时期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中,以最近一次收支不平衡积累的数量上较大,持续的时间较长。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全球金融整合的加深已经使经常项目的不平衡无论是持续性,还是对世界经济的意义都有别于70年代和80年代的情形。经常项目不平衡仅仅反映了私营决策把储蓄配置到最优化的投资领域。事实上,所谓完善的资本市场是建立在美元扩张和国际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的基础上的。
有分析认为,经常项目不平衡会持续很长时间,因为这个体系已经逐渐进入第二布雷顿森林时代。事实上,亚洲国家为了避免汇率升值而保持出口主导型模式的重商主义决策意味着它们愿意继续为美国的经常项目赤字提供融资。按此观点,对这些国家来说,稳定和疲软的汇率的经济利益超出了储备积累的成本。因此中央银行持续的美元储备积累允许美国国内需求来促进经济增长。
然而,美国的债务正在积累风险,如果美元进一步贬值可能产生巨大损失。甚至官方机构,尤其是中央银行都可能不愿意继续积累美元资产。诚然,由于当前美国经常项目赤字的现状增加了资本流动逆转的风险,这就使资本流人不可持续。他们指出。赤字是为国内消费而不是为投资提供融资,美国投资正在转向非贸易部门,赤字日益通过短期流入融资,而不是直接投资。
美元利率与汇率因素背离。关于美国失衡(不平衡),最后必须提出,只要美国国库券在世界经济中持续被当做最安全的资产之一的话,决定美国利率的因素就会继续相对独立于决定美元对其他货币汇率的因素。但有时也会发生改变。纠正全球不平衡的最负面的情形包括外汇和金融市场(债券和股票市场)之间的关联,典型的情况是收支平衡危机:美元资产的挤兑(包括国库券)会迫使美元贬值和美元利率提高,导致美国经济衰退并蔓延到全球。外汇和金融市场的关联同样带来因全球不平衡产生的宏观经济风险,以及由金融创新和市场巩固而产生的潜在的脆弱性之间的相互作用。
三、美元扩张与全球金融风险
美元扩张已经积累了巨大的全球金融体系的风险,使全球经济面临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美国实体经济正在逐渐让位于金融经济。通过金融的发展和创新过程。美国在美元扩张的基础上,把美元的国际作用发挥取得了空前的发展。
美元过度扩张不断催生资产泡沫和投机行为。自90年代后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对理性投机有助于稳定金融市场的观点持怀疑态度,而更倾向于强调投机行为产生的相反现象,被称之为“非理性繁荣”和与之相对应的是“不合理的悲观”。在经济繁荣和萧条周期中,危机的广泛蔓延和“羊群行为”贯穿了“风险偏好”的变化过程,到最后是“风险厌恶”。这些繁荣和萧条周期是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内在的不稳定因素动力而产生的。有学者(1982)分析认为金融繁荣衍生市场中介机构过度持有风险,并逐渐导致危机。强调低利率环境下寻求收益的不同特征是如何激励信用创造,套刹和杠杆交易,这些很容易筑起资产泡沫。
美元的扩张是通过主要的市场中介参与者实现的。投资银行,评级机构,国际金融机构能够利用同样的信息资源并强化对事件的各自解释。因为这些机构被认为有较好的领悟,其他的市场参与者很可能会看它们行事,增强了“羊群行为”。“羊群行为”提高了许多市场决定和经营操作的短期焦点导致的波动性。许多风险模型大量依赖市场决定受量,如股票价格和信用产品价格。这些价格在资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偏向过分乐观,而在泡沫破灭后叉过于悲观。进而,利用类似的市场敏感性风险模型,并对经理和竞争对手进行对比和评估,可能会增加“羊群行为”和市场中介的短期倾向。资产和负债的按市价估值的实践和监管上的要求,尽管从透明度的角度看是有利的,但也能增加所有市场中介机构对资产价格短期变动的敏感性。更普遍地说,宏观层面的谨慎性研究在加强,传统的谨慎管理规定倾向于预防
周期性发生。新的巴塞尔协议也具有同样的特征。评级机构的风险评估,是高度的防止周期性波动并且倾向于风险的事实反应,而不是对风险形成过程中的反应。
经济全球化增加了金融危机的相互蔓延。在经济亢奋时期,全球经济的一方进入市场筹集资金的同时,就为另一方提供了投资的机会,一个国家从投资中获得利润的同时。也会带动其他国家的投资,通常包含巨大风险。接下来,迫使在一些市场蒙受损失的金融中介在另外的一些市场抛售它们的资产以恢复流动性,用于支付它们的短期债务,包括补易保证金等。危机蔓延的另一方面表现是按照一定的风险分类标准划分国家和企业的市场趋势。这种分类变成了“自我实现的预言”:发生在一个国家和企业的事情被认为是某类资产的“代表”,因此,就会对这类国家或企业的成员产生影响。新兴市场的经验表明,即使基本面表现较差的国家也会被引向金融繁荣。所有国家。尽管他们的“基本面”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但是,后来会被引向对外融资的“突然停止”。
在正常时期“羊群行为”也会发生,但是,当信息变得不可信赖并且预期变得高度波动的高度不稳定时期,“羊群行为”变得具有强大的冲击力。诚然,造成恐慌“信息”事实上可能是不准确或不正确的,但它能够依然盛行,形成“自我实现预言”。接下来发生的预期的急剧调整引发了新兴市场无数次的危机,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1997年的亚洲危机,还有2000年早期的科技股票市场的破灭和2007年的美国次债危机。这种恐慌的中心特征是同时发生的资产变现需求,特别是那些被认为风险较高的资产在市场上变得完全失去流动性。
美元周期性扩张是通过金融创新特别是衍生工具实现的。汇率灵活性和利率波动产生了新的金融工具用于投资者管理风险。这些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产品,使风险因素独立定价成为可能。并且调期保这些单独的过程并不必然化解或降低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简单地在不同的持有人之间转换或再分配。如果风险能够转移到金融体系中有能力管理的中介机构的话,那么它会改善效率。然而,与此同时它增强了不同类型风险之间的联系,并且使主要的风险评估变得更加困难。此外,风险转移机会的增加意味着更多的风险会最终发生在金融市场监管和风险揭示薄弱地方,或发生在过度的“风险偏好”和在上升期间高度使用杠杆工具以期获得意外收益的中介手中。因此,尽管衍生市场的加速增长有助于降低微观经济层面的风险,也能够增加潜在的宏观经济层面的不稳定。用Dodd(2008)的话来说,如果短期资本流动是“热钱”,在关键的条件下,衍生市场可以变成“微波”货币,加速和放大对预期突然变化的市场反应。
衍生交易和资产证券化已经使许多金融资产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平衡表中移出。这就便利了非银行机构的增长,并促使银行和非银行机构投资者的业务日益趋同。事实表明,集中在银行的风险较少就意味着系统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会比传统的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体系情况下要小。然而,与此同时,它也就意味没有计入按照全部风险资本计算的机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份额急剧增加。对平衡表外交易的软监管和对监管对冲基金的强烈反对,增加了潜在的不稳定性。大金融机构的稳固的增长规模和业务多样化使他们对金融震荡没有那么脆弱。但是,同样增加了潜在的系统性的重要的中介机构失败而造成的影响。
所有的这些结构性趋势表明,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结合与日俱增――金融机构和市场之间,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同的国家之间的结合都在增长。跨境资本自由流动和国内金融市场放松管制促进了金融结合。世界不同地区的市场关联性表明。事实上市场波动的关联程度在增加,从全球的角度看,有效的风险多样化的空间是有局限性的。这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发展之间的潜在结合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宏观审慎的研究,宏观经济风险是与汇率和利率变动以及经济活动变化相关的,可能比微观经济的分散风险的优势更加重要。这意味着与解决全球不平衡相关的宏观经济调整具有潜在的强大的金融含义。事实表现为更大,更复杂和内在联系的金融范围的出现,因此,金融系统的影响会比以往对现实经济产生更大的作用。
全球金融市场的繁荣和萧条的周期性体现了美元的扩张过程。由发达国家通过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推广到全球的金融体系中。而发展中国家明显地表现出与美元扩张主导下的国际金融体系的根本的不对称性。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具备用本国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务工具的能力。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原罪”,发展中国家国内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低,导致长期金融工具供应不足,而面对来自国际市场的潜在的巨大的投机压力来说金融市场规模较小。国际融资有不同的货币组合和不同期限。在货币、利率和期限上的掉期保值等金融服务方面就需要通过国际金融市场来完成。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产生对国际金融中介服务的需求,主要直接或间接依赖美国资本市场和美元债务工具。
亚洲危机以来,发展中国家的本币债务市场得到发展,发行债务工具发行能力得到改善。但仍然没有解决货币的错配问题。就是说,以发展中国家货币为面值的资产缺乏长期的国外需求,外国投资者纯粹是以投机为目的,即对本土货币工具的需求基本上根据对汇率升值的预期,当预期汇率贬值时,这些需求就会减少。
发展中国家在货币和期限上的错配.放大了外部融资成本和国家风险成本的周期性波动。货币错配和净外汇债务意味着通过资本流动产生的汇率波动会导致支持周期性的财富效应,也就是:在资本项目向好时期,货币升值;资本项目危机时,汇率贬值。而期限错配,是指通过短期融资进行长期投资。这说明债务面临较强的利率风险和对债务展期的成本会更高。如果获取国内融资同样是趋向周期性的,那么再融资需求只有在危机期间部分地得到满足,这样会导致信用紧缩和加剧资本市场波动。
发展中国家一体化进入全球资本市场总是一个“局部”的一体化,就是说对一体化按照风险种类进行划分,风险种类是把借款人归类,高风险借款人就是那些受周期性波动强烈影响的借款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是趋于周期性的,并且加剧经济的繁荣或衰退。资本流动对主要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也是支持周期性的。直接影响汇率、利率、国内信贷和资产价格,进而影响投资和储蓄决定。资本项目波动对很多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真实宏观经济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或主要根源。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周期性波动超过了不正常的短期资本流动的影响,甚至超出了墨西哥、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期间融资成本的急剧上升和融资的中断的打击。这些国家在融资能力和成本压力上表现为周期性。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经历了两个完全的较长周期:70年代国外筹资迅速发展,接下来80年代是主要的债务危机;90年代出现新的繁荣,接下来,1997~1998年的亚洲和俄罗斯危机导致净流动的急剧下降。2002~2003年,开始新的一轮向上波动周期,但在2006年五六月份已经开始进入波动,或许持
续更长时间。金融不对称同样导致宏观经济的不对称。主要工业国家采取反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美国充分地实行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却在实行反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受到自身能力局限。有分析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是趋于周期性,并且这种趋于周期的行为对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政策行动目标在于纠正资本项目波动这一根源。首先,在经济向好期间积累外汇储备作为“自我保险”,以备在发生危机时对外筹资能力下降的困难;第二,通过外汇市场干预以平稳汇率;第三,以价格为基础或行政性的资本项目管制;第四,外债管理(削减公共部门的外债或在经济繁荣期间改善外债的期限结构;为防止周期发生,调整政府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债务组合)。此外,还包括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强化谨慎管制和监管,尤其是减少货币和期限错位,通过资本项目干预,巧妙地执行反周期的货币政策。
然而,没有哪一个政策是无代价的。作为“自我保险”的国际储备积累导致准国家财政损失,国家风险成本和国内利率较高的国家尤其如此。资本项目管制在反周期货币政策中可能是有效的,但其作用可能是短暂的,并且不能完全阻止经济受到国际资本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严厉的审慎管制会增加金融服务的成本,并限制新的金融服务的发展。新兴经济国家采取的管理风险的许多金融管制行动仅仅是转换风险。而不时纠正面临的风险。已经提到的一个例子就是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它减少了外汇不会带来收益的货币错位,即可能会增加期限错位。
对资本项目已经开放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最好的反周期工具是财政政策。从国际收支的角度看,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应该是在经济向好的过程中进行.并伴随增加外汇储备和政府在国外的流动性投资,或者削减公共部门的外债。但是,反周期的财政政策会包含政策决策的长期滞后,这与防止资本项目波动的需要正好相反。此外,反周期的财政政策还要面对政治经济条件的限制。首先,在繁荣期间,很难用政治条件提出反周期的财政政策来补偿私营部门的“繁荣”,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国际社会中最富裕的国家输送繁荣。还有时间上的不一致问题,即在繁荣期间的公共部门盈余会产生很强的政治激励去用掉(智利在最近的经济繁荣期间积累了大量财政盈余就面临这种压力)或通过不可持续的减税使财政盈余来源受限(过去十年美国经历了这个过程)。
金融和宏观经济的不对称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然而,这些国家可采取的有限的措施中,有现成的可以采纳的反周期政策的原则。这个原则首先是源于资本项目波动。对主要商品出口国家同样存在反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原则,尤其是管理贸易条件波动。通常发展中国家的周期性出口收入业绩也可以通过反周期的方法进行管理。
发展中国家面对资本项目波动和贸易条件变化,其资本项目管制可能已经持续变弱(尽管阿根廷,哥伦比亚和泰国在近年的繁荣周期中采取以价格为基础的资本项目管制),但是,其他反周期性政策措施日益得到应用。这些政策措施包括较强的审慎管制(带有支持周期性特征,但同样发展了专门的工具来缓解货币错位);促进国内债券市场发展;主动的外债管理;一些国家采取反周期财政政策;以及大量的外汇储备积累。
近来的一些研究认为,与传统的外汇储备需求的重商主义动机相比,“自我保险”是外汇储备累积增加的主要动机。并认为以防止金融危机为目的的“自我保险”动机已经超出了Guidotti原则(也称之为Greenspan--Guidotti--Fisher原则),Guidotti原则认为,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至少应等同于短期外债。事实表明,与资本项目自由化相关的风险比短期外债形成的风险更大。发展中国家如何均衡地管理中期资本项目周期是更富有挑战性的任务。资本项目越开放,对储备的需求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