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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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既不用践踏法律,也不用冒着绞首的危险犯下任何罪行,能以低至1元/份额的投资赚得1600%的利润,资本又会演绎出怎样的疯狂?
这种疯狂目前正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下称:天津文交所)真实上映――艺术品份额遭遇暴炒。通过天津文交所的交易系统可以看到,该所第一批上市交易的两件绘画作品《黄河咆哮》(20001)、《燕塞秋》(20002)每份额的价格在3月22日就已分别高达17.16元、17.07元,相比1元/份额的发行价,涨幅双双超过了1600%。更令人吃惊的是,天津文交所第二批上市交易的8件艺术品都呈现同一个走势:每件艺术品3月11日上市首日的收盘价都比首发价涨了116%,之后8个交易日又皆以涨停板报收,这时每个艺术品份额价格较首发价的涨幅已经达到387%。
记者在对艺术品业内人士以及市场交易人士进行采访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并没有对每件艺术品的真实价值进行辨别就盲目追涨,具有非常强烈的博傻性质。也就是说,只要是交易的艺术品,资金就对其进行疯狂炒作,而不管它是否真的值这么多钱。
这种博傻的后果就是:各自价值有所不同的8件艺术品,连续多个交易日都呈现出一模一样的涨停走势。这种难得一见的艺术品投资“奇观”立即在市场掀起了一股风风火火的艺术品投资热潮,并迅速蔓延到股票市场。A股目前相关艺术品概念的股票主要有弘业股份(600128)、东方金钰(600086),两只股票最近一波短炒行情就始于1月中下旬,正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艺术品份额上市的时间段。至此,各类投资市场都充斥着强烈的“艺术品”概念。
然而,诞生于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交易还是与以往传统的艺术品交易有所不同:在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软件上,投资者不需要花上百万、上千万的钱去购买整件艺术品的产权,可以视自己的财力,仅仅购买艺术品的“一部分”。
“艺术品股票”面市
自古以来,艺术品就是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品种,而艺术品与证券化的接轨在中国却是刚刚兴起。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天津、深圳为代表的类证券化交易模式,另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产权交易模式。前者把一个艺术品“分割”为等量大小的多个份额,投资者可以购买其中一定数量的份额;后者则主要是针对完整的艺术品进行产权交易。与深圳文交所只针对特定俱乐部会员开放的特点相比较,天津文交所是平民百姓相对容易就可参与的艺术品投资市场。
在天津文交所,投资者可以像买卖A股股票一样买卖艺术品份额。这种艺术品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方式几乎相同,都有开户、首发申购、集合竞价、每次买卖至少1手等相似的步骤;当然也在涨跌幅限制、资金托管第三方、退市机制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则。其中,两个交易市场最引人注目的不同之处在于艺术品交易采用“T+0”的交易机制,而股票采用的则是“T+1”机制。(详见表一)。
在与股票市场极度相似的交易规则下,投资者对于自己购买的那部分艺术品的份额容易产生疑惑:“我交易的到底是艺术品,还是股票?”
通常,市场把这种产于天津文交所的新生事物称之为“艺术品股票”,将其操作模式定义为“与股市类似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把份额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
这种“艺术品股票”面世的最大意义在于让艺术品更贴近了普通投资者,即使你不是富翁,也能参与到艺术品的买卖,因为艺术品都被分成了不同的份额,你只需能买得起其中的几手即可。目前在天津文交所最贵的是《黄河咆哮》,如果购买一手即100份额,加上各种交易费用,也不过2000元左右,这个价格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并不困难。
暴利的诱惑
天津文交所没有想到,“艺术品股票”会受到市场这么热情的追捧,连续涨停的架势让该所不断调整涨跌幅,由最初的15%下调为10%,3月22日起又调整第二批上市交易的艺术品份额涨跌幅为1%,它希望此举能为艺术品份额的炒作降降温。但这显然收效甚微,第二批艺术品份额22、23日又连续“一字”涨停。“艺术品股票”的神话仍在延续,疯狂的暴涨依然客观存在。
回看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数据,我们发现不管用疯狂,还是暴利,都难以形容份额的那种令人狂热的汹涌涨势(详见表二:天津艺术品份额的周交易数据――3月第三周)。特别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艺术品自1月26日公开交易以来,1600%的超高暴利就像顶在其头上的一颗巨钻,闪亮得灼伤人眼。
由于3月份的月度数据还需等待,我们可以参考最近一周的公开交易数据。从表二中可以发现,上周交易中,尽管第一批上市的《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因涨幅过大被天津文交所停牌,但三个交易日也涨了52%的幅度;第二批共8件艺术品则复制了同一涨势――14日开盘价和18日收盘价完全相同,周涨幅皆为100.93%。
这样惊人的涨幅和完全复制的走势,会不会仅仅是上周的一个特殊现象?
记者通过天津文交所的全部交易数据发现,上周的涨幅并非偶然,艺术品上市两个多月以来整体走势一直就令人意外的强劲。从1月26日第一批交易的两件艺术品来看,它们在短短三十个交易日里,单位份额的价格较发行价的涨幅均超过1600%。第二批艺术品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8件价格走势一模一样的艺术品除3月11日上市首日都涨了116%,之后8个交易日全部“一字”涨停。截止3月23日收盘,相较发行价1元/份额的涨幅累计达387%(详见图一)。
谁在赚钱
在如此火爆的天津艺术品交易市场,哪些人在赚钱?又有哪些人是风险的最大承受者?
对于绝对主体――天津文交所来说,它具有双重属性。在发挥“交易所”作用的同时,也成为一家中介机构,相当于A股的“交易所+券商”职能,也就等于赚取了两份收入。
作为交易所,天津文交所可以将艺术品分成等量的多份份额,在其交易所上市发行。而不管艺术品是否发行成功,文交所都要在艺术品审核发行前收取上市费用――目前来看,是发行总价格的1%-2%。按照规定,如果发行成功,上市费由发行商支付;如果发行未成功,上市费则由艺术品持有人承担。通过交易所公开数据,记者发现不同艺术品的上市费用有所不同,大部分画作的上市费用为上市总金额的1%,而唯一的非画作艺术品――天然粉钻(41001)的上市费收取比例翻倍,达2%。天津文交所官网数据显示,这颗天然粉钻的上市费高达48万元,数额十分可观。
由于文化交易市场没有类似A股券商的中介机构,天津文交所还承担了“交易中介”的角色。基于天津文交所的电子交易系统,投资者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买卖,这就需要向文交所上缴一定比例的佣金。据天津文交所官网资料显示,交易为双向收费,单次收取佣金的标准根据交易金额累计程度的不同,范围大致在0.5‰-2‰。如果一位投资者交易金额累计没有达到5000万元,则一次完整的艺术品份额交易需要向文交所贡献“买和卖”两次共约4‰的佣金。从上周交易金额达11412.43万元来看(见表二),若按双向收取佣金的标准衡量,天津文交所上一周便可收40万左右的佣金,随着资金的持续流入,这种交易佣金的前景十分可观。
对于第二个重要主体――艺术品所有权的原拥有者来说,则可以通过类似A股IPO的过程,将艺术品的部分份额推向市场,最终成为赚钱的大赢家。首先,原拥有者会委托艺术品投资公司对艺术品进行上市准备,业内人士认为在对艺术品估价环节上,一般会有所溢价。其次,待艺术品份额正式上市交易,从目前如此疯狂的上涨势头来看,原持有人保留的份额少则翻了四倍,多则已经翻了16倍以上。
我们还注意到,艺术品上市离不开一个关键人物――艺术品投资公司,它起到承销商的作用。从天津文交所公布的10份艺术品发行说明书来看,所有艺术品均由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华赞)承销。以天然粉钻的发行说明书为例,记者仅仅找到天津华赞作为发行商的公司名称介绍,完全没有找到该公司的联系方式和更进一步的详细介绍。一切成谜,但一切并不影响天津华赞赚取发行费用。
普通投资者位于整个投资链条的最末端,虽然可以参与艺术品投资,就目前来看也确实是有利可图。但这种博傻游戏的最后一棒究竟会掉在谁手中?以证券投资的长期经验和规律来看,大部分“散户”难逃被套的厄运。业内人士表示,艺术品虽然涨得凶,如果哪天跌下来也是很可怕的,参与里面的普通投资者要注意见好就收,谨防下跌风险。
炒的是什么
艺术品交易的暴利吸引了更多的人投身于“艺术品股票”投资的洪流,然而许多人奋不顾身的同时,却忘记了洪流的途中可能有深深漩涡,尽头又是否会是千尺悬崖?
虽然交易规则与股票市场几乎一模一样,但艺术品与上市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深圳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研究总监石先生告诉记者:“用于交易的艺术品并不能像上市公司股票那样分红给投资者,毕竟艺术品不能生产利润。”我们投资A股市场,一个普遍的投资逻辑是看公司未来业绩的成长性,而艺术品没有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生产商品获取利润,那么艺术品投资炒的是什么?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在价格大幅偏离真实价值的背景下,艺术品投资更多的是一种资金的博弈。
深圳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蔡先生分析:“这其实还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艺术品投资当然有一定的投资属性,关键是价格和价值之间是否成一定的比例。比如同样一幅画,拿到拍卖市场上,到底是值多少钱,那么它分割成每个份额后,应该总市值大致接近这样的拍卖成交价。如果大幅偏离,那说明参与的资金更多的是在进行博弈,寻求流动性差价,因为分割成份额后,就制造了一种寻求流动性差价和炒作交易的可能。”
石先生也表示,“天津交易市场的艺术品炒作本来就不是理性的,现在就是博弈,是一种筹码游戏。博弈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赌,但目前还不能预测到底会疯狂到什么程度。”
“负利率背景下,流动性过剩造成了艺术品市场的暴涨暴利,预计未来会有暴跌的行情。这有点像郁金香的故事。当市场非理性情绪占据了市场主导之后,对风险过度追求的偏好等价变成了一场游戏。”华林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宇表示赞同前两者的看法。他还分析:“同样是资产,艺术品的估值其实很简单,但由于将资产证券化之后,就可能放大了艺术品的风险,同样也制造了一些新的所谓稀缺性。但其实,这种资产证券化的游戏已经不是新游戏。如果将这种暴利的游戏放大,就可能造成击鼓传花的效果。”
显然,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这种艺术品证券化的炒作非常不理性,价格已经大大偏离艺术品本身的价值,炒的的过程几乎完全就是一个资金的博傻过程,只是不知谁会接到最后一棒。
疑虑重重
作为金融创新的一个代表,天津文交所给予了普通投资者一个全新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新投资品种的诞生通常都伴随着初期暴利的出现,但也潜藏了许多值得警惕、商榷的不足之处,这需要时间来慢慢完善。就目前的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交易来看,确有几处值得共同探讨。
疑虑1:艺术品定价机制
记者发现,在绘画类艺术品发行说明书中,画作并没有被权威机构估值,最后的发行总金额由原持有者和作为发行商的天津华赞共同商议。这个总金额其实就是艺术品上市的首次估价,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画作进行准确估值,那么这个发行总价是否合理?同时,发行说明书对画作本身的解释也仅仅寥寥数页,更没有对相关的绘画行业情况进行一个大概的同比对照。
以《燕塞秋》为例,其发行说明书没有显示相关权威机构的一个估价情况,而仅仅是原持有人和承销商机构商议发行总价格为500万元。这样的估价受到投资者的怀疑:如果是有权威机构对画作进行了估价,应该把它放到发行说明书中,给投资者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而如果没有权威机构估价,那这个价格是谁估的,它合理吗?《黄河咆哮》、《沧海浪涌》等画作也发生了与《燕塞秋》一样的估值信息缺失情况。
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已经进行了近3个月,艺术品发行时首次估价的合理性、准确性受到市场质疑。到底是谁给绘画类艺术品估了价,这个价格客观不客观?目前也无处得知。
疑虑2:天津华赞的身份及资历
天津华赞全称“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它被关注,主要因为身份成谜。该公司负责了目前以“份额”上市交易的全部10件艺术品的发行工作。但在艺术品的发行说明书中,没有看到天津华赞的详细介绍和联系方式。记者在网上搜索的结果只显示天津华赞也许是一家私营民企,规模约在21-50人,而注册资金、成立年份等消息全部空白。信息的不透明,让市场对天津华赞的资历资格也产生了质疑。
疑虑3:发行说明书的过于简单
在天津文交所以份额方式上市的10件艺术品,其发行说明书都极为简单。如果说交易模式模拟了股票市场,但艺术品的发行说明书在严谨程度、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等方面,远远不及IPO的招股说明书。
10件艺术品的承销商都是天津华赞,这让许多民间投资者笑谈:“难怪发行说明书这么简单,一家承销商三个月内10件艺术品的上市业务,确实没有时间来筹备更完善的资料供市场参考。”
疑虑4:原始份额是否限制流通
发行说明书显示了艺术品原持有者保留了多少份额(大约都在10%-20%的份额),却没有显示这部分“大股东的原始份额”有无限制流通。但记者从交易软件上看到,10个艺术品的流通份额与全部份额的数量都完全一致。既然发行说明书没有限制流通的文字,交易软件上也显示流通份额与全部份额数量一致,那么投资者就会认为这部分原持有者的原始份额在上市首日就可自由流通。
记者接通天津文交所咨询电话后,对方告诉记者:“艺术品原持有者所保留的原始份额在艺术品上市后,过180天才可以在交易所买卖。”对方还表示,这个交易规则可以在天津文交所官网上找到。
诚然,我们也许可以花费长时间的精力在信息海量的天津文交所官网上找到想找的信息,可是这么一条重要信息不能在发行说明书中找到,在交易软件上却得到相反的信息,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艺术品份额交易上市的“匆忙”。有投资者表示,“当然我无意容忍目前交易所这个平台现存的种种弊端,我是希望它能逐步规范起来。”
疑虑5:投资门槛的提高
一些打算加入“艺术品股票”投资的民众突然发现,天津文交所将开户的门槛由原来的5万提高到50万元。也就是说,开通交易账户,投资者需要到招商银行开一张金葵花卡,并存入50万元,才能获取“艺术品股票”的交易账户。
那么这到底是招商银行的规定,还是天津文交所的突然调整?记者致电招商银行总行期货结算部总经理胥继锋,他表示“由五万提高到五十万的事情,是天津文交所的决定”,招行只按照规定执行。对此,有些投资者又迷惑了:如果我找人借钱先凑满50万元开个交易账户,是不是不久后可以再取出来,这个规定的意义到底有多大?天津文交所官网“如何开户”版面中,也找不到相关50万的信息。
疑虑6:规则变动的随意性太大
短短两个多月的交易日,涨跌幅三次调整、开户门槛提高十倍、推出新的交易品种“单有艺术品”等层出不穷的“新招”着实让人眼花缭乱。不少投资者反映,很多规则不仅解释不够详尽,频繁的变动更让他们无所适从。
那么,哪个机构可以监管天津文交所的一举一动,使其更为规范?查阅其官网资料,没有详细说明谁是天津文交所的监管机构,仅仅有“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起设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的描述字样。谁也搞不清楚,把艺术品以股票方式发行,这种结合两种投资品种特点的天津文交所到底归谁监管?
叫停之忧
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的疯涨,让很多人都产生了“为什么”的疑惑,并提出了质疑“这样的投资品种能不能长久生存?”市场人士表示,供给成为艺术品市场最大的问题,只有扩大市场的供给面,才有可能为炒作降温;现在“艺术品股票”还在尝试阶段,未来如果经过调整还不能健康发展,也有可能被喊停。
对于大涨原因,深圳某私募研究总监石先生分析:“艺术品近期涨这么好,关键还在于天津文交所的交易品种太少。目前的10个艺术品市值有限,而投资者还在不断开户,后续资金将持续流入艺术品市场。过量资金追捧有限市值的艺术品,暴炒是必然。”
也有网民投资者表示,“定价要看是在什么平台上定价,比如大宗商品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价格就不一样。就拿艺术品来说,每个人的估价也会有所不同。天津文交所的价格交易体系与传统的画廊等艺术品买卖市场不一样,它掺杂了更多的投机、心理预期等因素,出现这样的价格波动也可以理解。”
对于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未来,石先生表示可能难以做得像股票市场一样大。他说:“A股最早是四只股票,当时也有暴炒情况,但随着股票市场的扩容,市场已经相对规范化。股市是个大市场,但艺术品做得那么大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有几千、几万件艺术品上市,我看就炒不起来。”
现在也有很多投资者担心:“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可能只是尝试,如果做不好,是不是随时可能停掉?”目前也有迹象显示天津文交所有意暂缓以份额方式发行艺术品,在推出两批次“上市艺术品”之后,该所3月22日推出了第一批“单有艺术品”的交易品种。据了解,“单有艺术品”与“上市艺术品”交易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将艺术品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由单一投资者购买;后者则把艺术品分割成多份份额后,由不同投资人共同购买。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腾飞带来中国文化的复兴。近年来,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艺术品市场是文化市场核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三大投资市场之一,文化艺术品的证券化将会使只是“少数人的游戏”艺术品投资变成艺术品大众化投资。交易方式也将从以直接买卖为主的方式变成,完全无纸化的网上交易模式,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实现开户功能,通过下载相关的客户端就实现投资交易功能。强大的电子交易系统和网站系统,使交易结果更加真实、公平、科学,提供的信息更加及时、有效,从而让投资人的交易变得更加方便、简单。
近年来,文化艺术品交易金融创新在我国逐步探索和发展,文化艺术品证券化交易诞生。文化艺术品证券化主要是指以对文化艺术品实物严格的鉴定、评估、托管和保险等程序为前提,发行并上市交易拆分化的、非实物的艺术品份额合约。最典型的就是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推出的文化艺术品份额网上申购和交易。文化艺术品份额合约挂牌交易后,投资人通过持有份额合约分享文化艺术品价值变化带来的收益。
文化艺术品证券化不仅给收藏投资降低了门槛,彻底克服了以前收藏投资的诸多弊端,也降低了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的高风险压力。更重要的是,较好地保护和激励文化艺术工作者的权益和热情,推动鉴定、评估、保管、保险和银行等相关领域的深层次发展,拉动了行业需求,扩大就业,使文化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国的“文艺复兴”。同时,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为建立中国艺术品市场投资的退出机制打下了基础,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流动性,使艺术资源的投资价值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
然而,我国艺术品交易总体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容易控,艺术品证券化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交易规则频频修改,短短几个月内经历了交易由“T+0”改变为“T+1”,这将严重损害了公共投资者的利益。可见,这种交易隐含着巨大的风险,文化艺术品份额金融创新交易制度和监管准备不充分。这意味着文化艺术品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评估以及如何监管等系列活动还没有走上正式、规范的轨道。因此,为使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必须分析文化艺术品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及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本文的研究将会为交易机制的规范设计、文化艺术品投资风险及监管的协调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将对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及艺术品市场提供借鉴与理论指导。
二、文化艺术品证券化风险分析
艺术品交易市场证券化后,也会像资本市场一样有波动。同时,艺术品证券化交易机制和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在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所必须的监管机制等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艺术品证券化交易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蕴含较大风险,具体的风险分析如下:
(一)艺术品份额发售的定价机制还不完善,存在价值确立风险。
艺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艺术品特殊的价值规律使得艺术品价值评估本身就比较困难, 而中国当代艺术市场又缺乏对艺术品评估的共识,三重评判标准相互交叉, 拍卖市场又赝品充斥,拍卖价格与交易价格不统一等情况加重了艺术品评价的困难。艺术品之间的价格缺乏可比性,其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艺术品份额的定价过程中,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鉴定与评估机构,难以对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公允的估值。诸多不正常因素使得艺术品的估价有虚高的成分,这些因素造成了艺术品的发行价格有可能偏离艺术品的实际价值, 使艺术品证券化存有前提隐患: 即任何权利的交换都必须以权利被识别和确认为前提,但艺术品证券化操作不慎就会使得艺术品如同传统证券市场的空壳公司,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在实体上,艺术品是体积虽小但价值较大的物,与大宗固定资产相比,在保管过程当中极易发生价值贬损或者意外灭失,而这是传统证券基本不会面临的风险
(二)法规法律的依据尚不足,隐藏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与艺术品权利份额发行、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份额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艺术品份额的公开发售和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主要体现在我国各地文交所都把《物权法》相应的条例作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据。然而,艺术品本身除了拥有财产权之外,还具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等权利。艺术品份额化实际上只是将艺术品的财产权进行了份额化,财产权之外的人身权利显然不能进行份额化分割。目前的做法对艺术品所属的人身权利问题并无说明和交代,艺术品份额交易是否涉及财产权之外人身属性权利交易的问题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三)公开发售机制尚不健全,存在着信用风险。
文化交艺术品交易所是艺术品证券交易的平台,与传统证券市场相比,艺术品持有人通过转让艺术品证券获得资金后便与交易市场分离,其没有证券法上的信息持续公开义务,无需公开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去向,较之传统的交易所,文交所在交易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然而现实当中,文交所却存在着许多规制不明确的地方。
首先, 文交所的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要求,艺术品份额发售和交易中,与艺术品份额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均由文交所负责,交易所不但决定艺术品份额能否发行和上市,甚至还决定份额发行上市工作由哪家发行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损于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如天津文交所的股东就是自然人和法人的组合,实缴资本并不高,其责任能力也就有限。
其次, 文交所往往承担着多重职能,如审核上市管理交易委托遴选商和艺术品保管机构等,但其义务承担状况却不明确。这和传统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相背, 文交所的权力过大,交易市场公信力受质疑,容易滋生寻租现象。
(四)交易机制尚有缺陷,存在交易风险。
艺术品份额的投资回报缺乏稳定的基础。相对于股票而言,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相反每年必须支付一定的养护、保险费用。艺术品展览虽然可以获取一些收入,但成批展出的收入很难在每个艺术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艺术品实物无法按照份额交割,投资者不可能实现从持有份额中分享对艺术品的欣赏、收藏。艺术品份额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就成为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这种机制下,非理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成为受害者。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总份额相对较小,但依然容易被人为操纵,出现市场的剧烈波动,甚至被非法资金炒作,从事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和洗钱等不法活动,聚集市场风险。
(五)监管各自为政,容易形成社会风险。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场所的设立和交易管理等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各地情况多种多样。除少数地方由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相关部门监管外,其它的不是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就是由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除此以外,监管缺失的另一表现是监管依据。尽管,文交所也实行自律监管,但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同时,艺术品份额的发售审核、定价、交易、监督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估、保管等均由文交所负责完成,各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不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甚至为合谋、操纵市场留下空间。更重要的是,系统性和流动性风险也不容忽视。
三、完善文化艺术品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监管对策及建议
为使如何监管等系列活动走上正式、规范的轨道以及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需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对策。具体的策略如下。
首先,完善文化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制度。目前,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通用的价值评估程序和规则尚未建立,这将使文化艺术品市场容易陷入混乱的场景,也会危害交易的安全。尽管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做着推介销售艺术品的宣传,但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对欠缺相关知识的投资人不利。为了规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行为,应该建立客观中立的第三方鉴定和评估机制,鉴定和评估机构既可以由交易的当事人自己选择,也可以由交易当事人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选择确定。与此同时,要建立鉴定和评估人员机构的责任制度,区分人为风险和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只有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可以由投资者承担。
其次,建立与完善文化艺术品份额化的交易机制。文化艺术品份额的交易不同于传统物权交易,是一种证券化的权利交易,要针对此建立交易规则。艺术品证券和传统证券投资收益来源、投资收益周期的不同,导致短期交易对艺术品证券交易的损失比传统证券大得多。因此,在权衡限制泡沫和艺术品证券自由交易二者的利益之后,必须着重对短期交易进行限制。在交易模式上,对当前交易模式应修正, 并对持有艺术品证券达特定比例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时间和数量的限制,这样也有利于解决一级市场的疯抢问题,促进艺术品发行价格趋于合理。同时也应该禁止关联人员购买艺术品证券,比如评估机构,从证券市场的运行现实来看,证券发行之际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多重因素, 价格往往容易上涨, 在一定时期后市场才会趋于理性,使价格回归相对稳定。
最后,建立艺术品证券交易的信息公开制度。艺术品相关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包括转让方即艺术品持有人和发行人,艺术品信托机构, 以及艺术品交易的平台即文交所其中转让方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 艺术品的基本情况、可能影响艺术品评估和交易的重要信息如艺术品的来源和交易历史、 艺术品权威评鉴机构的评估意见、关联人员的相关信息等;艺术品信托机构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艺术品保管的花费项目和费用、艺术品的经营情况等;文交所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 艺术品、艺术品发行商、投资人、艺术品的保管和经营情况,艺术品交易的相关信息。
四、小结
总之,社会化、大众化、资本化是中国艺术品市场一个大的发展方向,而文化艺术资产的证券化是这一发展趋向的一个重要通道。从今后一段时间来看,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是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与转型的重要力量,而艺术品及其市场资源的资产化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核心。要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走向有序与规范发展,就需要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监管机制等机制,这才有利于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价值建构,有利于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
注:201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文化艺术品证券化风险与监管研究” (项目编号:GXU11T32635)
(作者:广西大学商学院会计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13)02-0185-0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艺术品的日益增多,艺术品投资被更多的人认为是除了黄金之外,另一种保值、增值的投资方式,因而艺术品市场活跃程度空前。根据Artprice在网上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已经超越美国,艺术品销售额超过500亿元位列全球第一,占全球销售市场的近1/3。面对这样的历史机遇,2010年4月,国家九部委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改善金融业对文化产业的服务状况,逐步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程度,增强扶植文化产业的力度。在鼓励金融业不断创新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国家政策指导下,我国有大量金融资本涌进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逐步实现了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联姻”,市场上开始出现了艺术品金融资本化的创新。
艺术品金融化是指金融机构将艺术品视作资产管理的目标或者是指金融机构在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级过程中将艺术品当做一种资产形式,艺术品金融化是艺术品投资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模式。在金融投资与艺术品交易“联姻”的过程中,有金融机构主导参与,有金融资本注入以及将艺术品视作一种金融资产,这些都是艺术品金融化最重要的标志。
一、艺术品金融化的现实意义
第一,丰富了市场的交易模式。目前运营的比较成熟的艺术品市场主要是以画廊、画展等为主的分散化市场交易模式,即艺术品一级市场和以拍卖会等中介机构为主的集中竞价交易模式,即艺术品二级市场。而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实现了对艺术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延伸,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类证券化的符号资产交易模式。在不需要标的物实际完整交割的情况下,投资人对艺术品产权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连续交易。这种模式改变了以往艺术品投资流动性差、投资回报时间长等的弊端,对于艺术品市场以及资本市场具有创新和拓展上的或者说具有启发意义上价值。
第二,满足了大众的投资需求。艺术品投资已经成为现代一个重要的投资领域。但是,普遍来说,一般的艺术品投资门槛比较高,草根阶层很难参与,尤其是一些珍贵稀缺的艺术品投资领域。在股市低迷、房地产投资受阻、艺术品估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艺术品金融化就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给普通投资人参与到高估值的艺术品投资领域,从而有机会分享稀缺艺术品增值所产生的收益。这种形式既丰富了艺术品的投资模式,也比较好地满足了多元化的社会投资需求。
第三,艺术品的价值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在传统市场规模比较小的社会中,艺术品的价值主要体现的是其文化价值,其市场价值往往得不到展现。在现代社会,艺术品的价值除了其艺术文化价值之外,一级市场是通过买卖双方的议价来确定艺术品的交易价格,二级市场是通过拍卖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撮合,由多个购买者以竞价的方式来实现艺术品的价值。而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可以让更多的社会大众参与到艺术品价值实现的交易中来,在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交易环境中,将艺术品交易的知识、信息和关系市场化、透明化,在减少了赝品欺诈等不良交易行为的同时,也可以充分地实现艺术品的附加价值。
二、艺术品金融化的历史借鉴及其特点
在西方社会中,早在18世纪艺术品金融化就盛行于欧美,许多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的投资资产组合中都配备了艺术品资产。例如,历史上名声远洋的艺术品基金是熊皮基金和英国铁路局退休基金。熊皮基金是一批金融家在1904年号召专业投资人出资而建立的。他们通过购买包括毕加索、塞尚、马蒂斯等现代大师的早期作品而运营基金。之后就是1974年发起的英国铁路局退休基金。由于当时处于英国经济低迷,失业率高、通货膨胀严重的大背景下,该基金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就拿出一部分钱投资艺术品。为了保障其专业性,还请了苏富比拍卖公司为其做投资顾问。
我国艺术品收藏历史可能不比西方发达国家晚,但是将艺术品与金融资产相结合,实现艺术品金融投资的时间并不长。目前,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艺术品与金融资产结合的步伐加快。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速度迅猛,艺术品金融化发展势头明显。除个人爱好者外,在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进程中,投资者机构化趋势明显,但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诉求增加。目前,参与艺术品市场投资的企业主要来自文化传媒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领域。二是大量金融投资机构开始在艺术品投资领域试水。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获取收益的方式不同,其借助的是雄厚的资金、丰富的信息资源以及更专业的资本化操作方式。由此推断,随着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的艺术品投资市场将逐步从散户市场向机构市场转变。
第二,在艺术品交易市场中金融化产品逐渐增多。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金融产品是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标志。目前我国推出的艺术品金融化产品主要有: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保险产品等。
艺术品基金的发起人通常是一些艺术家或者金融投资人,召集拥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对艺术品有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通过组合多种艺术品,获得理想收益。艺术品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经过了散户阶段、专业机构投资阶段和艺术品衍生品投资阶段。专业基金投资艺术品和个体一易受个人喜好影响的方式不同,基金主要考虑的是艺术品的未来出售增值价值,因此,前一种方式的收益率往往要比后一种方式收益率高。随着我国提供给艺术品投资基金的成长环境逐渐向好,艺术品投资基金市场频传捷报。2010年各种艺术品基金开始试水,先是年初中国民生银行消息称推出“非凡资产管理一艺术品投资计划2号”,再是同年6月怡桥财经艺术基金宣布启动。同年7月,德美艺嘉艺术基金正式,发行规模数亿,发行面向全球。目前情况下,由于艺术品投资基金的门槛不高,其广泛参与性使得艺术品投资的另类价值显现了出来。同时,艺术品基金让投资者不用费心思去照顾那些娇贵的艺术品,还能有所收益。正是因为这些优势,所以其未来十分值得期待。
把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机制和过程称之为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与信托的结合有两层不同的含义:一是艺术品作为一种资产在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及资产定价时发挥作用,即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二是首先将艺术品资产化,然后金融机构向投资者发行投资基金;最后,将整合的资金重新投放到艺术品市场中。艺术品信托市场的发展主要经历以下阶段:一是以散户市场为主的起步阶段,即个人或者投资机构在没有采纳任何专业指导和咨询的情况下,作出的个人直接购买行为。二是以机构购买为主的发展阶段,例如,购买由金融投资机构发行的艺术品按揭产品、艺术品基金产品等。这种背景下导致的问题是艺术品没有所谓的所有者,只有当投资者收购后,才能获得艺术品的所有权。三是交易艺术品衍生品的成熟阶段,即跨过艺术品变现的过程,通过艺术品指数挂牌上市进行交易。
与之相适应,艺术品保险业务也开始起步。2010年12月,我国《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定了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确定了11个与文化产业“联姻”的险种业务。自此,保险公司就有资格提供从保管、展览到运输等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项目。但考虑到艺术品确真估值以及出险后评估的瓶颈,保险公司目前只向公信力强、规模大的机构提供这类保险服务,艺术品个人持有者的保险服务尚未出现。
第三,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程度不断加深。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另一大特点,是艺术品正逐步实现由商品向资本的转变。艺术品投资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便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年增长率达到41%,交易总额达到1694亿元,在全球艺术品市场上所占份额已超过英国,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中存在大量闲散资金,使艺术品交易市场成为金融资本寻求利益的价值洼地。
虽然发展势头向好,但是,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火爆的场面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少业界人士提出异议,即过分强调艺术品在资本投资市场的作用,会磨灭其自身的文化属性,让艺术品单纯沦落为金融炒作的工具。西沐教授也曾指出:“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还面临许多问题,例如,缺乏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缺乏有力的风险监管体系,等等,都需要政府政策与时俱进”。
三、目前我国艺术品金融市场面临的三大问题
第一,发展环境问题。首先,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携带资金进入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但相应的市场监管与法规建设缺位,这一不利因素在金融资本大量介入之后显得尤为突出。艺术品交易市场涉及的资金量大、专业化要求高、风险程度大,没有专门化的监管机构与法规规范就容易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规则失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其次,在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上缺乏对于软性方面的有效控制,例如,职业道德等。此外,大多数扶植艺术品投资的金融服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这些无疑都是阻碍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因素。另外,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差也是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绊脚石。首先,自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进入发展的黄金期后,艺术品造假现象就从未停止,这也使得我国艺术品的投资风险居高不下;其次,由于综合性人才以及专业鉴定机构的稀缺,对于艺术品的确真鉴定目前没有公信的方式,许多所谓的鉴定专家以及专业机构唯利是图,缺失职业道德,有意推高艺术品价格。
第二,发展体系问题。我国艺术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处在初始阶段。这不仅体现在艺术品和金融资本结合的紧密程度上,而且还体现在配套金融服务不完善等方面。在艺术品交易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与艺术品相结合的资本市场,那么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就将前景灰暗。
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更好地实现艺术品与资本的结合。例如,艺术品估值体系随意,缺乏公信的艺术品鉴定机构,都增加了专业金融机构对艺术品进行资产化的难度,从而使金融机构在面对艺术品投资时只能望而却步。另外,专业监管机构的缺失以及税收制度的不明确都是制约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发展的因素。
第三,运作制度问题。与证券的标准合同化方式相比较,艺术品金融化在完善运作制度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必须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进行标准化交易、完善体系建设,才能保障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平稳发展。
四、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方向
针对上述情况,对未来我国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提出五点可行性建议:
第一,转变传统艺术品交易观念。有质疑者指出,非理性炒作与投机是艺术品金融化的最大特点。而其实,目前进入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投资者很多都是有金融投资背景的专业人士,他们不是利益的投机者,他们的关注点放在运用现资理念投资艺术品上。所以,艺术品金融化并不是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倒退,而是新理念、新观念介入后的一种良性发展趋势。因此,我们必须抛弃传统观点,不断提高投资技巧,总结鉴藏经验,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艺术品金融化,在充分研究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趋势的情况下,把握投资机会。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艺术品金融化的法律规制,需要在传统立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门立法。在立法层次上,可先出台行政法规或者多部门联合规章,形成多部门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的局面。
第三,完善艺术品金融服务体系。艺术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结合使得艺术品交易市场得到了扩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也提到了战略高度。面对这样的历史性机遇,如何建立与艺术品交易市场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我们研究的紧要课题。艺术品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有利于国家对艺术品交易市场进行保护;充分考虑艺术品金融化的特殊性;符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等。
第四,大力培养专业化的艺术品从业人员。苏富比拍卖公司专业投资人员的大力协助是英国铁路基金会能取得辉煌成绩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虽然艺术品金融化交易是非实物的交易模式,但是其专业化、科学化的特征并没有改变。因此,要加快艺术品金融化的进程,完善艺术品交易投资市场,就必须培养一批具有专业鉴藏知识,经验丰富,熟知金融市场的综合性人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建议设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估值资格考试系统,培养专业性人才。国家级艺术品鉴定估值资格证书可以隶属于国家艺术品登记鉴定机构,凡是由持有资格证书的鉴定估值人出具的鉴定估值结果都具有法律效应,受国家保护。此举不但能改变多年来鉴定人员一直处于“有岗无职”的无执业资格证书状态,而且将推动艺术品投资与经营市场的健康、繁荣和有序发展,并为艺术品的规范鉴定、修复、经营等经济行为提供保障。
浑
上市艺术品的选择、鉴定与价格评估标准模糊
乱
文交所、资产持有人、人三方权责不明确
骗
古代艺术品的交易涉嫌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
失
缺乏全国性监管机构,投资者无明确维权途径
奸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扰乱艺术家的正常市场价位
杂
注册资质和股权构成复杂,无全国易平台
异
各文交所交易规则不尽相同,无全国统一标准
文交所是什么?
文交所是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简称。文交所是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基本功能是什么?
A 艺术品价值发现、挖掘与建构的平台。
B 艺术产权的与交易平台。通过高效的信息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广泛征集卖家和买家,充分发现艺术品的市场价格,提高艺术产权的交易效率。
C 艺术品市场的投、融资平台。设计并开发面向投资人的符合艺术产权交易特征的投、融资产品和投、融资工具,为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支持。
D 艺术品市场主体的孵化平台。提供艺术品市场主体的改制、重组、股权登记托管、融资等相对完善的服务,提高孵化效率,加速其成长,辅导其走入艺术品资本市场。
E 艺术产权登记托管平台。主要是承担艺术产权登记,办理各类文化产权托管,提供交易见证、过户、质押、登记等职能与服务。
F 艺术品资本孵化、服务与资本文化的培育平台。
交易模式有哪些?
A 份额化(最创新,目前最为盛行)
遵照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交易规则,以对艺术品实物的鉴定、评估、托管和保险等程序为前提,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权益拆分化的非实物的艺术品份额合约。挂牌交易后,投资人通过持有份额合约分享艺术品不断竞价导致的价格变化获取收益,直至艺术品退市。
举例:天津文交所、汉唐文交所、成都文交所、湖南文交所
与传统交易模式的区别:从连续交易中赚取固定交易佣金,而不是像传统拍卖行一样赚取交易价格一定比例的佣金。
B 整体权益
与传统的艺术品一、二级市场一样,通过出售和拍卖一次性购买文化产品的整体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
举例:上海文交所、郑州文交所、湖北华中文交所
C 现货远期标准合约(独特的新模式,还未实行)
遵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交易规则,类似于期货,标的依然是现货。
举例:九歌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一再推迟运营时间、至今没有任何标准化合约发售的迹象)
资本来源是什么?
A 国有控股
各省市的产权交易所(中心)、文化传播集团控股,文化艺术产业投资公司共同出资
主要功能:产权交易(物权、债券、股权、知识产权等)、企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器、产权登记托管
举例:北京文交所、上海文交所、深圳文交所、广东南方文交所、湖北华中文交所
B 民营控股
全自然人出资
主要功能:份额化交易模式,以文化艺术品物权为核心交易标的
与机构投资有哪些
一、引言
美国著名的未来大师奈斯比特和阿伯丹在《2000年大趋势》中曾经预言,在21世纪,艺术品投资经取代证券投资和房地产投资,成为人类主要的投资方式。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的预言仍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但可以肯定的是,艺术品已经成为了继证券和房地产之后的第三大投资热点。
在国外许多银行都把3%左右的利润用于艺术品投资,毕竟不少银行还先后推出了艺术品投资的咨询服务,并且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作为有着悠远文化艺术发展历史的古国,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当代,艺术品投资浪潮已经成为上至国家,下至平常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
艺术品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购买艺术品,经营艺术品并带来经济收入的行为。但是由于艺术品自身的特性,使得艺术品投资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艺术品投资的参与人群比较少,大部分艺术品投资者都是有一定鉴赏能力,能够理解艺术品作者的收藏家;其次,艺术品的流动性较证券和房产差很多,进入和推出壁垒都比较高。但过去十年间,中国的许多艺术品价值屡创新高,不少艺术品价格翻了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许多大家的字画、玉器,经常在拍卖会上拍出“惊天价”使的游资,包括中小投资者都把目光投向了这块尚未开垦而投资回报又颇丰的“处女地”。因此艺术品市场非常需要金融机构的参与,即把金融投资的理念融入艺术品行业,用来扩大市场参与者,带动整个艺术品行业活跃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以艺术品为标的的金融创新产品“艺术品股票”在天津市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简称“天津文交所”)上市。“艺术品股票”以份额化交易的模式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艺术品的产权,所谓“份额化交易模式”就是把艺术品的产权进行等额拆分,再将拆分后的每个份额的所有权发型,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种类有:绘画雕塑类,珠宝玉器类等。从2011年1月26日开始不到一个月,天津文交所上市的两只艺术品股票――“黄河咆哮”(代码为20001)和“燕塞秋”(代码为20002)涨幅高达550%,除去自我炒作的因素之外,为什么艺术品股票如此受欢迎?股价高涨的背后又有哪些不安定因素潜藏其中呢。
二、艺术品股票的优势
(一)降低普通交易者的门槛,扩大艺术品市场的投资主体
艺术品的买卖和收藏一般动辄百万,尤其是市场看好,升值空间大的艺术品,普通百姓即使有艺术鉴赏力,也没有购买力。但艺术品股票的出现,使艺术品不再是只有富翁才能涉足的行业,因为“份额化”交易,艺术品投资的门槛由过去的成百上千万降低为50万(天津文交所在调整交易规则之前门槛只有5万),投资者并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可承受的风险的能力购买相对应的份额。
(二)分散投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众所周知,艺术品投资需要极强的专业能力,对艺术品的年代,历史背景,原材料等都需要非常熟悉,才能分辩艺术品本身的真伪。就连许多收藏家自己也有“买打眼”的时候,因此艺术品鉴定、保管直至最后拍卖的成本很高,使没有专业鉴赏能力的普通投资者望而却步。而艺术品股票可以将资源集中,散户只需要通过付佣金将这些需要专业技能的事情交给中介机构也就是“天津文交所”处理,“文交所”会将各种信息,包括鉴定、评估、保管、保险、展示流程,交易行情、价格在互联网上公开,使整个过程更为透明。从而降低了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三)提高了艺术品的流动变现能力,缩短了艺术品的投资周期
由于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存在着很大的主观因素和时代特征,其价值很难有固定的标准评估。购买回来再卖出需要较长的周期,因此投资艺术品变现速度慢,而艺术品股票只要单个账户持有单只份额数量达到该份额总量的67%时,该份额投资人发起要约收购或单只份额的全体投资人达成一致意见发起申请退市,艺术品就可以就行拍卖套现。
虽然这种创新的金融产品为当前的艺术品市场敞开了一扇通往金融市场的门,但是许多收藏家也反映,这种金融产品分割了艺术品本身鉴赏收藏属性,单纯成为金融资本炒作的工具,而与此同时其作为金融产品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和潜在问题:
三、艺术品股票缺陷
(一)艺术品投资泡沫
股票投资,投资的是某上市公司未来的成长和它的盈利能力,上市前都会经过严格审查,完成融资之后,公司都会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或再投资,以扩大公司资本的不断扩大,而投资者可以分享公司增长带来的红利。上市公司会将年报,季报等财务信息公开,公众可以根据财务报表上的数据理性分析股价和合理估值。虽然目前股票市场上也存在恶性炒作,但是其最终还是会回归到公司价值上去。而艺术品股票则不一样,份额化交易模式对应的是艺术品虚拟的价值,艺术品不具有再次生产动能,也不能再次创造社会财富。其估值更多的时候早就超越艺术品本身的价格,因此艺术品股票投资的不是艺术品本身,而是对其增值预期的投机,而艺术品预期升值问题,受到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媒体舆论,公众关注等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就如当年荷兰郁金香泡沫一样,如果过度依赖虚拟的价值,那么艺术品投资也会面临崩盘的可能,而最后一个接盘的投资者将成为泡沫破灭的最大受害者。
(二)如何合理估值
身兼画家与律师于一身的范呈曾说:一个艺术家的艺术轨迹很难讲,谁能判断他在艺术方面的天分与潜力,在这个阶段,他是一个天才,但另一个阶段,他是在走下坡路,这都是非常可能的。即使是同一个人的作品,它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因此,对于艺术品的估值和评价,就很难达到标准化和统一化。目前艺术品行业也没有形成评估鉴定的公共标准,只能单纯依靠专家声誉和名望,以及同类或者同个作者的产品来为艺术品定一个价值区间。与此同时,在“天津文交所”里,也没有第三方监管机构对于艺术品的估值进行审核,只能由投资者自己去评判是不是存在估值过高的现象,但投资者往往又会受到文交所的宣传或是媒体的炒作的干扰,无法进行合理的客观的估值。
(三)交易规则自定
在艺术品股票刚进入公开市场时,“天津文交所”针对交易时间,交易模式,交易报价,涨跌幅限制以及交易数量限制自定了五条交易规则,随着资金的不断涌入,又自主修改了交易规则,除此之外,据不完全统计,天津文交所网站关于艺术品价格涨跌幅更改的公告多达7次,涨跌幅比例几次修改;屡次改变开会制度,4次推迟开户公告,多次以临时、技术性、特殊原因停牌。在自主制定交易规则,有没有第三方监管的制约,天津文交所更容易操纵交易价格。
(四)监管真空
艺术品股票在形式上将股票交易的模式照搬到艺术品上,但因为艺术品份额化仅仅是现货交易,不具有融资功能,因此缺少像证监会的这样强有力的监管部门的监管。目前,文化管理部门对授权审批进行审核,而在交易过程中的监管则由天津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成熟的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应该有类似于证监会、银监会的专门监督部门,以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艺术品交易市场。
四、结束语
虽然艺术品股票有许多待规范,待改进之处,但是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它为将来成为第三大投资的艺术品投资开辟了新的道路。可以肯定的是,将艺术品和金融相结合的投资方式是未来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但是如果要建立一个成熟的艺术品金融衍生品,第一个前提必须是艺术品市场规范,建立合理的艺术品估计定价和登记模式,并完善艺术品流通体系,加强艺术品的变现能力。此外,我国还需要培养专业的既具有艺术品鉴赏,评估能力,又拥有金融专业知识技术的艺术品投资从业人员,并且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参考文献
[1]游春,邱元.探析艺术品金融化的一项创新-份额化交易模式;区域金融研究2011年9期.
[2]张栋.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问题研究.经济研究,2011(17).
据可靠渠道了解,未来两年,安徽版权交易中心将尝试版权证券化,把艺术品、文化产品拆分成若干等份。届时,投资者就可像购买股票一样购买艺术品所有权,来获得艺术品增值带来的相应收益。
这并非是安徽的“发明”。此前,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下称天艺所)试水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在60天内暴涨了17倍,掀起了一股狂热的艺术品金融化狂潮。近日,成都、郑州、西安、长沙等地的文化产权交易所纷纷提出要推艺术品股票的计划,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开始低调试水,艺术品与金融的联姻大有燎原之势。
将艺术品像上市公司一样拆分为一定数额的股份进行“股票”交易,究竟是引导投资还是加剧投机?这是金融创新还是资本癫狂,在运作中该如何规范?处于舆论漩涡中心的天艺所又给安徽哪些前车之鉴?
狂热“天艺所”
“进去一辆吉利,出来是沃尔沃。”一位投资者这样描述投资艺术品股票的收益。楼市阴晴不定,股市不温不火,买一点艺术品股票进行投资看上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一个“吃螃蟹”的天艺所成立于2009年9月,比各地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大胆的是,该所从今年1月起推出了一项金融创新,将《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两幅作品拆分成1100万份公开上市交易。
事实上,普通大众一开始对艺术品股票的热情也不高。《黄河咆哮》和《燕塞秋》发行的时候,只有约2000万元资金参与申购,中签率高达45.524%和47.135%。
不过,事情很快发生变化。这两幅画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天天涨停,到2月25日第二批艺术品股票申购之前,价格已从1元涨到5.4元,比发行价上涨了440%。
在“快速致富效应”的带动下,第二批艺术品的申购一下子变得火爆起来,参与申购的资金从第一批的2000万元猛增100倍至20亿元以上,第二批推出的8个品种的中签率从第一批的45%~47%骤降至3%以下。
3月15日,因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天艺所公告称《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停牌。
3月16日,公告再称,投资人00007616及投资人00047273因于3月10日至3月15日期间采取大量且连续申报方式造成《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异常波动,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警告。
与此同时,“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些在“资本市场”经常出现的标语,开始频频出现在艺术品股票交易公告里。
3月17日一早,天艺所突然公告:“接天津市政府监管部门通知,鉴于近期艺术品市场交易情况,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自即日起对上市艺术品20001(《黄河咆哮》)和20002(《燕塞秋》)实行特别停牌,复牌时间另行通知。”
之后,天艺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限价令”,一是从3月21日起,将15%的涨跌幅缩至10%;二是对连续6天涨(跌)停的品种实施“特殊处理”,每日涨(跌)幅缩小至1%;三是规定,到3月底,各品种的价格不能超过3月18日收盘价20%,否则就停牌。
3月24日,《黄河咆哮》和《燕塞秋》恢复交易,复牌首日,两画作价格终于有所回落。
人们在惊叹两幅画作价格飞升的同时,也不禁发出疑问:画作有何来头?
《黄河咆哮》和《燕塞秋》这两幅画,还有第二批上市的八件艺术品中的七幅(另外还有一件钻石)均为天津画家白庚延的作品。白庚延生前为天津美术学院教授,是天津山水画界的翘楚,但在天津之外,知者不多。白庚延于2007年11月过世,当年也是艺术市场最火的时候,但他的画作拍卖价最高仅14.5万元(《巍巍太行》)。
巧合的是,从2010年底开始,白庚延的画突然热闹起来。11月28日,白庚延作品研讨会暨画展在北京举行,12月4日,白庚延的《千峰接云图》就在北京保利以392万元价格拍出;之后一周,2007年拍出14,5万的《巍巍太行》在天津鼎天拍出了198万元,价格翻了十几倍。
今年1月26日,画作持有人与发行商以去年秋拍的新高纪录为估价基准,推出了定价600万元的《黄河咆哮》和500万元的《燕塞秋》在天艺所首批发行上市。而在20天前的上海中天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新年书画拍卖会上,《燕塞秋》的成交价仅为6.38万元。
“整个挂牌上市的企划,在时间上拿捏的可以说是太巧,艺术家过世没几年,画作送拍上涨了十几倍,马上再将作品分割挂牌上市,作价的痕迹太明显了。”资深艺术品投资人、摩帝富亚洲市场营销部总监尤惠玲女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20天内,《燕塞秋》从6.38万元涨到了500万元,看不见的推手让人们对“艺术品份额交易”的前景几多担忧。
安徽试水不被看好
天艺所艺术品被狂热炒作的情景犹在,安徽将推艺术品股票交易的信息又不胫而走。在这则消息犹如一枚信息地雷引发一批中小投资者跃跃欲试的同时,相关专家、收藏家却并不看好这个“创新”。
“艺术品如何评估定价?经营艺术品股票的公司与商玩猫腻怎么办?市场信息怎么披露?这个交易是由文化部门监管还是证券部门监管?”4月19日,安徽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钱念孙向《徽商》表达了自己对艺术品股票的疑问。
“国外艺术品投资从未出现过这种交易形式。”钱念孙指出,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艺术品投资主要是通过画廊、拍卖行等。即使是拍卖行,都没有国内如此虚高的价格,而“艺术品股票”更是“从未听闻”。
对于天艺所两幅画作被炒得狂热一事,钱念孙认为,艺术品是有一定的投资价值,而天艺所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投机心理,投资者贸然进入是具有很大风险的。
在制度设计上,天艺所制定的规则似乎在有意制造远比房地产市场疯狂的资产泡沫。入市门槛为5万元,申购1000元就可以交易,很难想象5万元资金、1000元份额的交易者对艺术品有多专业的研究。
从前一段时间狂热的市场表现看,天艺所可以说是投机者的天堂,但这样的交易市场会是艺术品专业收藏者的乐园吗?安徽收藏界名家、天徽集团董事长蒋伟态度坚决地指出,“安徽即使弄了,我也不会去买的,这里面有炒作成分,交易的艺术品最后谁来接盘?专业的收藏者一般都到画廊购买或者到民间收购,不会去投机。”在蒋伟看来,安徽市场并不成熟,并不适宜做艺术品交易,不应跟风。
艺术品是蕴含历史文化并以艺术形式表现的特殊、稀缺的商品,传统藏家多是将这一特殊商品视作寄托审美需求、展现文化品位的收藏品,而在经济金融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把艺术品归类为房产、股票之外的第三大投资品,通过低买高卖而获利。本文研究的投资性艺术品即指除沉淀在收藏家手中的纯收藏品之外的,购买后无需追加新的使用价值和附加新价值即可择机出售获利的艺术品。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投资性艺术品的投资功能先于其获得审美享受的使用功能。
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指的是艺术品作为投资标的成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标的或成为金融机构对企业、个人进行信用评级和资产定价对象的过程。艺术品金融化是艺术品为载体参与资本运作的一种新方式。
二、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现状
(一)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参与者机构化趋势明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艺术品金融化趋势十分明显。除个人行为外,在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过程中,参与者机构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其一,有投资诉求的企业主体不断增加。目前参与艺术品市场投资的企业主要来自文化传媒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及酒店服务业。其二,大量金融投资机构开始涉足艺术品投资领域。与个人投资者通过低买高卖获取价差收益的投资方式相比,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借助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信息资源更专业地将艺术品标的进行资本化操作。随着投资性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程度的不断推进,我国的艺术品投资市场正经历着散户市场向机构市场的转变。
(二)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产品不断创新
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最显著特点就是以艺术品为标的的金融产品的出现。目前国内推出的与艺术品挂钩的金融产品主要有: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保单和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产品。
艺术品基金按发起人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商业银行发起的个人理财产品,第二种为有限合伙人形式发起的艺术品私募基金。艺术品基金多为封闭式基金,投资期限通常设定为3~5年。基金发起人首先通过自己的艺术品顾问或者投资团队制定投资组合方案,参与拍卖会竞拍购得标的产品,最终以拍卖或协议转让方式退出。
与艺术品基金相比,由专业信托公司发行的艺术品信托产品投资门槛较高,其发行对象为资金充裕、有较高收益要求且风险承受能力相应较高的私人客户,购买起点为100万元。有些艺术品信托设有“超额收益分成”条款,优先受益人不仅可以获得预期收益,还能参与超额收益分成。
相应的艺术品保险业务也开始起步。2010年12月,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联合我国文化部《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定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险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国内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单位,确定了与文化产业相关的11个险种业务。自此,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从馆藏、展览到运输等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产品。但考虑到艺术品确真估值以及出险后评估瓶颈,保险公司目前只向资质好、规模大的机构提供此项保险业务,艺术品个人持有者的保险服务尚未出现。
我国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产品尚处起步阶段,最具代表意义的就是九歌艺术品交易所推出的标准化艺术品交易合约。交易所提供“类期货”标准化合约,交易过程中,买家需支付合约价值20%的保证金,到约定月份再交割标的艺术品。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的出现,综合反映了艺术品市场中供需双方对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走势的预期,为艺术品真实价格发现提供了渠道。与其他较成熟的艺术品金融产品相比较,艺术品远期现货交易投资者需承担市场规模小、交易活动不活跃的风险。
(三)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程度不断加深
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另一特点就是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程度的深化,即艺术品正在实现由商品向资本的转化。这一方面体现在艺术品市场规模的空前扩大。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年增长率为41%,交易总额达到1 694亿元,中国在全球艺术品市场所占份额超过英国,上升至23%①。艺术品市场的规模化推动了其金融化进程。另一方面是由于金融资本的大量进入,使艺术品市场成为金融资本寻找投资性艺术品的价值洼地,金融市场运用一系列金融运作手法,推动了艺术品市场的价格波动与板块轮动,提升了艺术品市场的资本运作效率。
三、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尚未建立完善的艺术品评估体系
无论是以艺术品为标的组合投资基金还是通过艺术品质押融资,不解决艺术品的确真估值,艺术品金融化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存在公立鉴定与民间鉴定两类艺术品鉴定机构,但均不能出具被法律认可的鉴定估值证书。缺少有效力的鉴定估值就无法确定艺术品的公允价值,各种金融产品真实价格发现功能也就无法实现,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之路将会举步维艰。国家应尽快建立兼具权威性与公信力的第三方艺术品评估机构,确定完善一致的艺术品评估标准体系,为艺术品金融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尚未推广
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通过为艺术品建立科学备案认证资料库,跟踪记录艺术品创作、收藏、交易信息,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艺术品真假难辨、定价无据可依的问题,另一方面可方便艺术品交易流通过程中出现的产权纠纷的解决。我国早在“十一五”时期就将“推广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列入保护文化知识产权议题,但就当前实施情况来看,全国范围内的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并未确立。首先,缺乏具有艺术品市场公信力的认证机构;其次,没有出台相应的登记认证细化标准;再次,艺术品市场还未形成自觉的登记认证意识。以上几点都影响了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完备艺术品市场金融化秩序功能的发挥。
(三)缺少专门化的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随着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育,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携带资金进入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但是相应的市场监管与法律法规建设缺位,这一不利因素在金融资本大量介入之后表现尤为突出。艺术品市场涉及的资金量大、专业化要求高、风险程度大,没有专门化的监管机构与法律规范容易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规则失准,给市场的金融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四、我国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路径选择
(一)通过培育艺术品展会、画廊,保证艺术品发行市场的供给
展会、画廊等推介(发行)场所的建设与发展,不仅会起到发掘具有市场潜力艺术品的作用,还可为艺术家进一步从事艺术创作提供资金与精神动力。只有不断培育高品质艺术品展会、画廊,才能保证艺术品市场中有价值作品源源不断地供给。壮大艺术品发行市场,投资性艺术品金融化的源头才有保障。就处于艺术品发行市场的展会、画廊来说,除传统经营业务外,可借力艺术家共同信托计划与艺术品抵押贷款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艺术创作,增加市场影响力。艺术家共同信托计划的组织方式为:展会、画廊寻找有市场潜力的艺术家签约,签约艺术家在共同信托存续期将所创作艺术品交由展会、画廊展览、出售,所得资金则分为三部分使用。第一部分为创作者收益,第二部分为参与计划艺术家共同分红,第三部分为信托计划费用支出。展会、画廊通过艺术品抵押贷款方式扩展经营规模需要典当行、艺术银行提供金融支持。以艺术银行为例,持有大量艺术品的展会、画廊将艺术品保单交予艺术银行,即可借此融通资金,实现规模扩张。
(二)构建分层次的投资性艺术品流通市场,逐步实现投资性艺术品的金融化
张小姐是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员,平时收入不错。十年前,贷款买了一套房,自从当上了“房奴”,“房贷”的压力使她的生活水平每况愈下。乔迁新居时,亲朋都来“温锅”,有的送来家用电器,有的干脆给一两千元现金。在前来“温锅”的亲朋中有一位开着“宝马”的“闺蜜”。大家都认为这位“闺蜜”定然出手大方,为张小姐解决一些眼前的困难。谁知,“闺蜜”拿出一幅四尺整纸的当代画家王西京的仕女图,轻描淡写地说道,没什么好送的,给你“补白”吧。送走客人,张小姐和爱人开始整理礼单,除“闺蜜”外,其他人送的都很实用。对于“闺蜜”的“补白”之物,夫妻二人嘴上不说,但是心中有诸多不快。2013年5月,张小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参加了“艺术品鉴赏培训班”,她这才想起“闺蜜”送的“补白”之物,赶忙回家取了出来,没想到,被30万元成交。事后,张小姐心生感慨:十年前的“实惠之物”早已不知换了多少茬,而十年前收的现金也早已不复存在。只有这百无一用的“补白”之物,十年后竟如此值钱!
新模式的“试探性”收获
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自古以来就是对抗通货膨胀的有效手段,但因交易市场高门槛将很多人拒之门外。于是,市场开始出现适合普通民众参与的艺术品投资交易模式,有些愿意进行“试探性”投资的投资人因此获利颇丰。
2012年,对于30来岁、在万达公司上班的吴瑜斌来说有点特别,他自己怎么也没有想到,学理工科出身、没有任何文博和艺术知识背景的自己会和艺术品交易结合在一起。
“我在建设银行开了一个银行卡,把交易资金存入——新艺术银行指定账户,从华夏和谐艺术品公司位于北京宋庄的营业厅办理了一个UK,就可以在网上进行艺术品的投资交易了。”说起这一年来的交易情况,吴瑜斌面露得意之色:“将近一年的时间,我的投资纯收益达到了47%,准备最近再追加一些金额。”原来,小吴正在使用一种全新的艺术品交易工具——华夏和谐艺术品交易平台,这个平台正是“新艺术银行”的业务平台。
“由于传统艺术品市场存在‘看不准、买不起、拿不住、卖不出’的现象,导致市场只在高端人群间进行交易,普通民众的艺术品消费需求被挡在行业壁垒之外。新艺术银行业务模式的建立,将会一改过去普通民众无法参与艺术品交易的困局。”著名经济学家、广东21世纪经济研究院院长马国书教授如是说:“新艺术银行给消费者了一个艺术品逆向交易的选择权,这对于不懂行的艺术品消费者来讲,无需对艺术品的价值进行判断就可以放心投资。这是艺术品交易迈向全民时代的里程碑。”
经济规律引领全民艺术品时代
根据世界经济发展规律,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时,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开始兴盛;当人均GDP达到8000~10000美元时,艺术品市场达到鼎盛时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达4000美元;根据中央政府的“2020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届时,人均GDP将实现翻一番,达到8000~10000美元。换言之,全民艺术品时代正在到来。
结合当前国家提出的文化强国战略以及当前文化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态势分析:今后10~15年的时间,中国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将取得巨大的发展成果。在民间,“持物保值”、“艺术品消费”的观念正在悄然流行。
据银行业资金流向监测表明:上半年,有近千亿人民币的资金在向文化艺术品市场移动。2013年,随着“新艺术银行”交易模式的推出,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将呈现高端与大众的分水岭。针对全民艺术品的保本交易模式——新艺术银行模式在试运行了一年之后,横空出世,有望化解普通民众无法参与艺术品交易的困局。
二、艺术品金融化发展困境
天津文交所以其戏剧性的财富数字游戏成为了当前艺术品金融化发展的缩影。从中可以发现,艺术品金融化的尝试,主要着眼于艺术品市场价格的升高,在艺术股票模式中,参与者名义上分得了艺术品的一部分份额,但在现实中艺术品不可能分割成很多部分供投资者收藏,也不太可能让所有股份占有者随时观赏、借阅原作,这就使投资者只是拥有理论上的部分所有权(艺术品未退出交易所之前,艺术品的所有权在交易所手中;艺术品退出交易所之后,艺术品的所有权在购买艺术品的个体或机构手中。交易所在艺术品上获得的全部收益由艺术股票的投资者按份额获得),几乎没有实际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这样的话,投资者投资艺术股票除了寄希望于艺术品交易价格不断升高之外,实在得不到任何其它的回报。《艺术品证券化:资产泡沫还是金融创新》一文详细分析了天津文交所艺术品证券的制度设计、产品设计、政策法律等问题之后,鲜明地指出:“如果艺术品证券的设计看中的是资本利得的收入,那本身就陷入了舍本逐末的逻辑错误。”艺术与金融是否可以结合在一起,成了众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从艺术的角度来看,不少人是持否定态度的,《“艺术品股票”横空出世谁是最后的“傻瓜”?》一文的标题就很尖锐,其中写道:“谁也没有享受到被交易的艺术品的价值,这些艺术品在这里仅仅一个可以用来交易、炒作的符号而已。”当前艺术市场进行金融化创新的推动力主要来自资本的力量。经济的发展使大量资金进入艺术市场,抬高了艺术市场的参与门槛,同时也使艺术市场进入到社会大众的投资视野中。大资金与普通民众共同的投资需求促成了艺术品金融化的种种尝试,资本逐利的需求使艺术市场投机氛围浓厚,艺术市场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诸如艺术品的真伪、艺术交易的真假、艺术品价值评估的权威性等等问题在经济利益的干扰下更加扑朔迷离,在这种状况下,金融化手段被引入到艺术市场中所产生的新型的艺术品投资、交易模式则更多的是为资本的利益服务,参与进来的人,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关注的焦点都只是艺术品现在或将来的经济价值。艺术品金融化极易导致脱离艺术品真实价值的炒作、投机行为,艺术品的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似乎难以协调,大多数持批评态度的研究者也是从这个角度认为艺术与金融难以有融合的地方,认为艺术品金融化是对艺术品艺术价值的损害。这正是艺术品金融化发展困境的根源所在:如何实现艺术品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统一。
三、传统艺术市场的运行
一、天津文交所交易规则及其出现的问题
天津文交所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天津文交所只是全国文交所之一,早在2007年,沪深等地就提出构建“文化产权交易所”,两年中均未出现大的突破。突破是在2009年,在144天内成立了3家文交所。2009年6月15日,国内首个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简称“上海文交所”)揭牌;2009年11月16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简称“深圳 文交所”)挂牌。这次文交所之争更是在职能上雷同为“综合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把自己的“综合”定位解释为“一拖四”:和文化相关的产权交易平台、产业投融资平台、企业孵化平台、产权登记托管平台。
(一)交易规则概览
根据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规则,在申购、交易和要约收购过程中有以下几条交易规则值得关注:(1)申购份额每份按1元发行、申购数量为1000份或为1000份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由文交所发行总量5%的范围内确定。(2)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实行T+0制度;报价方式分为市价申报和限价申报,最小申报数量为100份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1元。(3)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为申购成功价的80%~120%,连续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为开盘的20%~180%,连续竞价期间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30%时,文交所可以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4)份额交易日(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15%,单笔申购不能超过份额发行总量的5%,当日份额实时累计净买入量或净卖出量不超过份额总量的5%。(5)要约收购之的是单个投资人持有单只份额比例达到67%触发要约收购,该份额停牌;要约收购单价不得低于要约停牌前180个自然日内要约收购人买入该份额的最高价格。
(二)天津文交所出现的问题
1、暴涨暴跌引导致市场恐慌
天津文交所的首批艺术品在短期内大起大落引起投资者们的恐慌。首批艺术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于2011年1月12日上市之后频频无量涨停,3月17日,天津文交所刚对两只最牛的股票———《黄河咆哮》和《燕塞秋》实行特别停牌,它们在短短29个交易日中,收益率分别高达17.16倍和17.07倍。令人无语的是,在文交所特别停牌之后,这两个“股票”依然表现出强劲的走势,复牌之初继续上涨,而且距涨停仅有一步之遥,收盘才出现放量下跌,跌幅超过10%,一上一下振幅高达20%,而第二批上市的八个品种则不管文交所如何修改涨停的幅度,依然天天涨停,然而在8个月后,《黄河咆哮》单价跌至2元上下,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短期内涨跌幅如此之大难免不引起市场的恐慌。
2、规则频改导致文交所陷入信用危机
天津文交所在短期内频繁的更改规则让其身陷入信用危机。2011年3月21日,天津文交所紧急公告称,“为降低投资风险,本月临时设置上市艺术品月价格涨跌幅限制,以3月18日收盘价格为基数计算,月价格涨幅比例为20%,跌幅比例为20%。”此外,文交所对本月累计六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艺术品进行特殊处理。特殊处理的艺术品每日涨跌幅比例调整为 1%。艺术品原来每天的涨幅都可以达到15%,后来调整到10%,如今月价格涨跌幅比例不超过20%,特殊处理的艺术品每日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根本不利于大资金进出,新规则实际上相当于变相整顿。”不过这已是天津文交所对规则的第N次修改。如此频繁的更改规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天津文交所的信任。
3、资金三方存管缺失导致资金安全隐患
天津文交所投资者的账户缺乏有效的监管。根据规定投资者的账户注册需要客户在文交所网站进行注册并激活招行个人网银专业版的支付中介业务功能才能进行投资交易。这样投资者会收到两个U盾,一个是个人网银专业版的,另一个是由文交所由上海寄出的专用U盾。在进行资金操作时,两个U盾需同时使用才能进行资金的转入或者转出。但是,有一部分投资者遇到不用U盾就可以转移资金的现象,这一现象令客户十分担忧自己的资金是否安全,是否处于监管之下。
4、股东结构不明晰难以获取投资者信任
天津文交所的股东结构不明晰引怀疑。天津文交所天津文交所第一、二大股东均为民营企业,前者成立于2007年9月19日,后者成立于2009年3月17日,且这两大股东均以房地产业作为主营业务。第三大股 东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是开发建设于家堡金融区的主体公司,作为股东的天津新金融曾明确表示,不会干涉文交所的业务。这样的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企业所控制的天津文交所,其真实目的是什么引人怀疑,难以获取投资者的完全信任,也一定程度上阻碍的资金的进场,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
二、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分析
(一)交易机制设计不科学
1、交易机制过于灵活不利于普通投资者
天津文交所采用T+0交易机制,即当天买入的份额在当天就可以卖出,相对于T+1的交易机制,这样的机制下资金可以非常灵活进出二级市场,同时也给投机者与炒作者带来便利,也可能导致热钱的涌入从而产生泡沫。天津文交所对于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涨跌幅限制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从初期只有日涨跌幅限制到后来的月涨跌幅限制以及特别停牌处理等规则看出,这都是天津文交所的抑制炒作手段而不是去引导投资者合理投资,在一个不合理的交易机制下,无论如何抑制都是不合理的,过度的抑制指挥造成市场冷清,如果不采取措施又会被炒作直至崩盘。对于艺术品金融化这样一个特殊领域,想让艺术品金融化要文交所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只能更改合理的交易机制并且对普通的投资者外加以合理的引导。
2、交易规则频改导致文交所缺乏公平性
“交易规则朝令夕改”成为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重要罪状。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空白造成文交所“各自为政”的现象,频改甚至临时变阵的交易规则,本质上就是文交所自己制定游戏规则自己坐庄。任何一个交易规则的变更都会造成一部分人的收益与另一部分人利益的受损。每一次规则变更都应当进行严谨的论证与探讨并且要经过上级部门审查还应当听取投资者们的意见并提前发出通告。交易规则过于频繁的更改令文交所缺乏信誉,失去其权威性和公平性。这样一个文交所如何令广大投资者放心的将资金投入艺术品金融化的市场中,这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
(二)进退机制无法起到目的功能
1、入市场门槛过低无法其到筛选功能
天津文交所入市门槛较低,交易份额每份1元,按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 (每份份额1元)进行申购。合格投资人标准(自然人)投资人的开户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整,虽然也制订了高风险领域投资标准等,亡羊补牢也没有制止市场的疯狂。有5万元存款、申购1000元就可以交易,可见,文交所的初衷是将交易渗透到平民之中,难以想像5万元资金、1000元份额会是专业交易者。艺术品金融化不单涉及金融行业还涉及到了艺术品行业,这就要求投资人既得具备艺术鉴赏、评估的能力同时还得拥有经融行业上的一定专业知识,这一要求对于现在大多数普通投资人或者大众来说都是极其苛刻的要求。但是天津文交所的准入门槛如此之低,这有可能导致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市场的投机者大于投资者。这不仅仅是天津文交所的特有现象,在全国其他的文交所也有类似的现象,鉴于天津文交所的混乱现象,大部分文交所都有所抬高了其准入门槛,但这并没用从根本上改变文交所的混乱现象。
2、退市机制过于苛刻造成艺术品退市难
根据收购规则“经过每一个交易日的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阶段,如单一账户收购的份额达到67%时,就触发强制要约收购,该账户有权利也有义务收购其他份额。要约收购人支付余款后,即获得该件艺术品的持有权,该艺术品将退市。”这是天津文交所发售份额产品最初制定的退市规则。而此后一系列事实却证明,艺术品股票在退市机制上存在严重缺失,导致份额化产品极有可能出现价格一再炒高但却难变现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单个的持有者想收藏某件艺术品时可能需要从成百上千个人手中收购份额,最后的份额拥有者就有可能把价格抬的极高,这就导致了现有的退市机制是基本不可能实现一件艺术品的变现。并且一件艺术品退市1年以后又可以再次上市交易,这就意味着同一件艺术品可以无限期的炒作。
(三)筹资机制不明晰导致文交所缺乏公信
天津文交所是一家私企控股的股份公司,这一点是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性质不同的。天津文交所最初分别由3家法人股东和5位自然人股东投资创立,其中还包括天津市金融办等有关政府监管机构,最终的控股权却落在大股东一家地产商手中。冠以“交易所”的机构一般是社团法人,应不以盈利为目的,除此以外的机构应称为企业法人或财团法人,而天津文交所明显属于后者,其经营的最主要目的正是盈利。资本家是以利益为重,谁也无法保证文交所在一个缺乏监管的环境下是否会利用便利或者其他手段损害投资者从而获取非法利益。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全国的文交所的不统一性,大多数文交所并不是国家批准成立的机构,而是地方政府监管下的企业或机构。
股东结构的不明晰导致投资人无法完全信任交易所,尤其是其控制权在私人企业或集团的手中,这一定程度上限制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度,同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进入市场的资金。
(四)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文交所不规范行为
目前,正在兴起的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尚没有全国统一的监管机构,艺术品份额话交易虽然有类似股票的交易平台,文交所却没有受到证监会监管。并且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不完善导致很多问题并没有法律的依据。并且由于缺乏统一监管,各地文交所交易规则不一,每次买卖的数量、日涨跌幅限制、发行机制也有差别,规则的更改也是随心所欲没有规范的更改流程。其次,地方政府对所设立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或者文化产权交易所确定的监管机构尚处于临时状态,并且较为单一,要么由文化部门归口监管,要么由金融办归口监管。文化部门熟悉文化艺术,而对金融知之不多;金融部门监管对金融熟悉,却对文化艺术品知识有限,而文化艺术品金融化交易市场其实质是文化与金融的结合,需要由两者通力合作才能实现有效地监管与推动。监管机构级别越高,机构越长期化、越稳定化,文化艺术品金融化发行与交易就越有公信力,公信力越高,艺术品份额价格越有支撑力。
资金的存管方面,天津文交所与招商银行开展的是中介支付业务,其资金托管只是类似于三方存管,但实质是有区别的。客户一旦买入艺术品份额后,资金便会通过支付中介平台转入文交所在天津设立的企业账户里,而转入文交所账户的资金,招行就没有权限再监管了。可以说一旦购买份额,便与招行没有任何关系。然而我们的证券、期货行业的资金都有三方存管,购买股票后有相应的机构来监管保证金的去向,而当客户买了艺术份额后,资金却是处于无监管状态,就有出现挪用资金现象的可能性。证券行业实行三方存管业务,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证券公司恶意挪用客户资金,当年很多证券公司破产都与挪用客户保证金做自营业务有关。如今,证券投资者购买股票后,由证监会下属的中登公司负责对投资者的股票买卖进行监管,而资金则由开户银行负责监管,证券公司只是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无法支取资金。同时,对于没有购买股票的盈余资金,证券投资者可以获得活期利息收入。而在未建立三方存管制度之前,客户的账号与证券公司的自营账号完全混同起来,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公司资金在一个账上,挪用资金现象层出不穷。艺术品股票交易的资金监管也应该参照第三方存托管的方式,以防文交所发生挪用客户资金,尤其是在神秘股东控制的文交所,客户资金是注册资本的数十倍,如此高的杠杆率和客户资金监管存在的猫腻,很可能带来挤兑风险,危及地方金融稳定。
三、完善文交所运行机制政策建议
(一)确定文交所的属性及完成其定位
作为一种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金融创新模式,政府必须适时从法律上确定文交所的属性是否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继而确定监管机关,适用明确的监管规定,有效防范风险。更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交易在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条件下正常进行,确保建设一个健康的交易所。
(二)应当加强对普通投资者的正确引导
社会媒体和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普通投资者引导,树立对艺术品投资的正确观念,风险和收益的正相关关系在艺术品投资领域也一样成立。在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逐步成熟、艺术品金融化逐步推广过程中,不论是对于艺术品金融化交易还是其他艺术品金融化的相关产品,媒体和金融机构都应该引导投资者转变观念,以正常心对待,认识并遵循艺术品投资领域的规律。艺术品金融化是艺术品投资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份额化交易模式又是金融化的一项创新。天津文交所推出的份额化交易虽受质疑,但却在我国艺术品金融化的进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而且在其运营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和缺陷也将为后来筹备成立的交易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三)完善法律法规及其交易制度
尽快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艺术品的估值定价和等级制度,促进艺术品的资产化和资本化。目前我国尚没有法律法规对艺术品的定价、财产登记做出规定,因此艺术品无法作为一项确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录入资产负债表,也因此无法以艺术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担保和抵押贷款。要完善我国艺术品流通体系,加强艺术品的变现能力,促进艺术品投资市场资金的流动和周转,就必须指定法律法规对艺术品的估值定价和登记进行规范,为艺术品成为流通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及艺术品的进一步金融化做好准备。继续完善交易制度,配合监管部门形成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制度体系,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相应的标准,使这种模式能够健康平稳的发展下去。在现有的法律体系的要求下,要引入机构投资者,这样可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群体,这有助于市场的活跃,同时也有助于市场的平稳运行。继续研发资金结算系统,为不同地区的投资人顺利便捷地开通投资托管渠道建立基础
(四)培养专业的艺术品投资从业人员
英国铁路基金会是艺术品投资方面的成功典范,其每一投资阶段收益率都有不俗的表现,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得到了苏富比拍卖公司专业人员的大力协助。尽管有份额化这样的交易模式出现,但是艺术品投资市场高技术门槛却不会轻易改变,而金融业也是一个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领域,因此要建设艺术品投资市场,加快艺术品金融化的脚步,就必须培养一批既具有艺术品鉴赏、评估能力又拥有金融专业知识技术的人才。
(五)加强对艺术品金融化的监管
此次天津文交所推出的份额化交易之所以引起市场的异常反应,缺乏监管是主要原因之一,文交所自身既是份额化交易的主体又是交易规则的制定方,份额化交易与其利益紧密联系,但却缺乏明确的独立监管部门,这样必然导致交易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要完善监管体制,首先要明确监管主题和监管内容,艺术品金融化涉及艺术品和金融业两个领域,这一点有别于其他证券所以应该由政府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对这两个方面给予监管,加强信息披露,防范恶意炒作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由于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因此,艺术品金融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成了投资者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在这种机制下,投资者的非理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当然,也不能否认艺术品金融化在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上是一种积极的探索,但是必须是在比较完善的监管机制之下不断前进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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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市场现有问题的研究与分析
(一)艺术市场金融化探索的相关研究
(二)对艺术市场金融化问题的分析
艺术品产权份额化交易模式是当前艺术市场创新发展的热点方向。天津文交所艺术股票的戏剧化表现使其成为当前艺术品金融化探索的重要研究样本。通过对其发展过程的思考,我们可以发现,艺术市场的各种创新发展模式最大的问题在于投机现象严重,与金融手段联系得越紧密,投机现象越严重,因此最激进的份额化交易模式投机现象也最明显。最初两只艺术股票的大起大落让我们见识到了市场中投机力量的疯狂。目前实践中的艺术市场金融化尝试明显导致了脱离艺术品真实价值的炒作和投机行为,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似乎是格格不入的,持批评态度的研究者也多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认为艺术与金融没有交集,并且金融被引入到艺术中会损害艺术价值。这不禁让很多人产生了疑惑:艺术与金融的结合有可能吗?其实,艺术市场引入金融手段来进行创新是符合艺术市场发展规律的,是值得探索的。问题的核心在于,金融手段的引入使艺术市场中资本因素的影响效果被放大了。艺术市场和金融手段结合在一起产生的种种乱象,体现的是资本的逻辑:资本是逐利的。事实上,当前艺术市场进行金融化创新的推动力也主要来自于资本的力量。2010年中国艺术市场异常火爆,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的股市楼市等传统投资领域行情低迷,投资者没有合适的投资渠道,于是进入到艺术市场中,资本的进入抬高了艺术品的价格,也抬高了进入艺术市场的门槛,艺术品大幅升值的现象使社会大众将艺术市场视为稳妥的投资领域。持有大量资金的职业投资者与普通民众共同的投资需求促成了艺术市场进行各种金融化模式的尝试,资本对利润的追求使艺术市场中的投机氛围非常浓厚,艺术市场创新发展的各种投资、交易模式也深受资本逐利目标的影响,各方参与者关注的并不是艺术品的艺术价值,而是其升值空间。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对其发行的艺术金融产品曾做过这样的解释: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了文化艺术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使更广泛的人群关注文化、参与文化。从理论上来讲,份额化交易模式的确有助于降低进入艺术市场的资金门槛,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市场、进行艺术消费与艺术投资,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市场可以得到大量的资金,普通民众则得到投资的机会,并在艺术投资中建立艺术消费的习惯、提高艺术审美,进而推动艺术市场的发展。然而在现实操作中,虽然投资者拥有艺术品的一部分份额,但一件艺术品显然是不可分割的,份额所有者无法对艺术品行使所有权,甚至也无法对艺术品进行审美消费例如借阅、观赏原作。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只在于艺术品的股价,只希望从交易中获利。在资本的运转逻辑下,本应占据核心位置的艺术却成了无关的东西,仅仅只是一个炒作的符号。可以说,当前艺术市场创新发展的问题,表面上是投机盛行,而根本的问题在于艺术的缺席。
艺术市场金融化问题的核心目标与价值
艺术市场的金融化探索显然不是一个孤立的资本运行模式,它关系着艺术市场的运行,关系着艺术家的创作,关系着艺术品艺术价值的实现。单纯的资本游戏只能带来炒作和泡沫。艺术市场固然摆脱不了资本的逻辑,但它还有着更为本质的规则,即艺术的逻辑。艺术,是艺术市场金融化探索的逻辑起点,也是其主要目标,更是其核心价值。
(一)艺术价值
艺术市场的发展归根结底依赖于艺术自身的价值,艺术市场原本就是围绕着艺术品的交易展开的。因此,艺术市场的各种创新发展都应该首先从艺术的角度去思考,将艺术价值作为艺术市场的核心价值,注意到艺术的特殊性,从艺术出发去建立交易规则。艺术价值是艺术品的核心价值,是艺术家追求的最主要目标。而艺术品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为交易价格,它反映了市场对艺术品艺术价值的评价。可以说,艺术价值直接决定了经济价值。尽管在短时期内炒作、潮流变迁等因素会使价格大幅波动,但长期来说,艺术品的价格是以其价值为依据的,这是传统艺术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艺术市场的参与者只有在努力追求艺术价值时,才能因为艺术价值的实现而获得对应的经济价值。因此,艺术市场的创新交易模式只有在以艺术价值为核心目标时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否则只能是炒作的泡沫。将艺术价值视为艺术市场的核心价值,艺术市场的各种创新发展就应该首先关注艺术的特殊性。经济、金融领域的一些成功模式引入到艺术市场中时,对艺术品与一般商品的差异的分析就显得格外重要,如艺术品是不可分割的、大多具有唯一性、主要是精神价值、价值评价标准差异巨大等等。因此,艺术市场金融化探索的主要目标就是考察各种金融模式对艺术各方面产生的影响,找到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结合点,对金融模式加以合理的改造,最终促进艺术的发展。
(二)文化消费价值
艺术价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艺术对社会大众的文化消费价值。近年来艺术品拍卖行情火爆,艺术品价格屡创新高,每每过亿的天价刺激了大众的神经。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众大多只是以猎奇的心态来看待艺术品,火热的市场并没有给大众带来半点艺术的熏陶。我们不禁要重新发出这样的疑问:要不是人人都能享受艺术,那艺术跟我们究竟有什么关系?①让大众享受艺术,既是社会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是艺术价值自我促进的需求。艺术金融化实际上可以有效地完成这一任务。传统的艺术市场的文化消费功能主要建立在艺术品交易的基础上,画廊作为艺术家与消费者的中间商,往往承接了这一功能。画廊是艺术品的销售者,艺术家的作品,而作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画廊的经济收益。因此,画廊要发现有价值的艺术家,与其签约,并且为了获得更多、更长久的经济利益,在与艺术家的合作过程中,画廊还会举办作品展览和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发掘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从另一方面看,这也为画廊培养着潜在的客户。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把艺术价值向社会推广的过程,它满足了大众的精神文化消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艺术品高昂的价格门槛,使其受众的范围比较小。艺术市场的金融化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它能够降低门槛,使更多的人进入到艺术市场中。而由于存在投资与回报,人们会关注艺术品的艺术价值,并在不断的投资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艺术鉴赏能力,进而产生更高的艺术消费需求。从这个角度来看,各种艺术交易平台就不能仅仅是股票交易平台,而应该是一个类似于艺术投资者俱乐部的机构,它除了进行经济、投资的信息交流,更重要的是艺术方面的交流。这些机构可以组织艺术方面的讲座、研讨与展览,并且给大众提供价格层次多元的艺术品可以买较便宜的、自己负担得起的艺术品,也可以投资加入到高端艺术品的部分产权上。建立在内在精神文化消费基础上的投资、消费才是持久的、理性的,这对于当前浮躁的艺术市场来说是迫切需要的,这一基础应该成为艺术品金融化探索的重要目标与评价指标。
(三)艺术市场整体价值
如何快速变现已成为艺术品流通市场必须面临的一大难题,而运作的长周期和流拍的风险也急盼有一种模式来打通资金流的瓶颈。于是,能够从证券投资中借鉴的“两融业务”,成为了艺术品金融狂想曲的第一乐章。
通常的“两融业务”是融资融券的简称。融资融券的常见获利模式为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随后高价卖出并还款,或是借入证券卖出随后低价买入还券。首先从形式上分析,如果艺术品金融实现了“两融业务”,那么担保物首先必须是经估价证实后的藏品或如现金、房产、股票、债券等资产证明。其次得看出借资金方,如果是文交所则显得过于直接,而派生出与证券公司等交易类型相似的艺术品公司可能更有利于资金的融通。
随后还得看投资标的。艺术品的“两融”标的往往是书法绘画、文物雕塑或陶瓷宝器之类,而融资融券的获利建立在比较频繁的价格被动上,艺术品基金如果估值没有频繁或是大幅的起落,对于艺术品“两融”的投资者而言,可能很难获利。
第二乐章:质押和回购
和艺术品“两融”类似,质押和回购也成了打通资金流瓶颈的利器并成了艺术品金融狂想曲的第二乐章。类似于普通的动产质押,艺术品质押于银行后,藏家既可得到资金周转,也未更改藏品的所有权,而作为银行质押物的艺术品对于银行也着实有益,毕竟巨大的升值潜力在一定程度上冲抵了银行的风险。但面对这一看似肥硕的商机,大多金融机构的回应却仅仅是“浮光掠影”般的介入。究其原因主要有相较其他金融产品而言无统一鉴定和估价标准、艺术品专业人才的匮乏、优质可拍艺品资源的稀缺以及收藏和接受的小众化等。这些都是为何具有渠道、品牌和公信力等优势的银行不愿涉及的主要原因。
同样,在前阵“钱荒”中成为投资“新宠”的债券回购,如果运用在艺术品基金上,也可能成为一种投资利器。传统的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抵押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称为债券正回购,而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称为逆回购。
假设一家公司拥有一笔艺术品基金,在需要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且不想放弃艺术品基金时,就可通过回购市场以艺术品基金做抵押融入资金,同样如果一家公司拥有一笔闲余资金,也可在回购市场中融出资金并得到艺术品基金的抵押权,获得利息收益。
第三乐章:ETF、LOF和FOF
如果进一步大胆设想,把ETF、LOF以至FOF的概念引入艺术品基金中,无疑更具想象力。首先看看ETF,投资者既可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证券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基金份额。其中,申购赎回必须以“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ETF的魅力在于同时存在证券市场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投资者可在ETF市场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之间存在差价时进行套利交易。同样,在艺术品基金领域,如果产品线能够丰富到一定程度,那么投资者即可用“一篮子”的艺术品基金去换取ETF基金份额或以ETF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的艺术品基金并同样实现价格和净值之间的套利。
随后看看LOF,在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在指定网点(如银行或公募基金代销机构)申购与赎回,也可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由于LOF采用了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同时进行的机制,提供基金净值和围绕净值波动的场内交易价格,而常说的“LOF套利”原理即为每日收市后,由于场外的交易以当日的净值为准,场内的交易则以交易价格为准,因此当场内交易价格与基金净值价格不同时,投资者就可在价格低的一方买入,随后在价格高的一方抛出,从而实现套利。艺术品金融实现LOF,首先需实现艺术品基金的公募发行,否则就算单有一个“艺术品基金交易所”,投资者也无法套利操作;其次,在艺术品基金的公募发行和交易所交易之间的交易应通过类似真正LOF的“转托管”模式,实现较方便快捷的操作,否则一个价格波动甚至颠倒,就会让投资者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后再看看FOF,即投资于其他多个基金的基金,由于该模式并不直接投资证券市场,而是将多只基金进行捆绑,因此投资FOF就等于同时投资多只基金,但降低了分散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在艺术品金融领域中,较之ETF和LOF,FOF应该是最易实现的一种模式,只需有一定数量的艺术品基金,随后通过一定比例来购买这些基金的份额,即可实现FOF。
据公开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对于天津文交所投资者的诉求给予了官方的答复。文件中提到,“我们已与天津市政府进行沟通,督促其妥善处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份额化产品的善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继续督促天津市政府做好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清理整顿工作。”
原本淡出公众视野的文交所又重新获得关注。证监会督促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天津文交所份额化产品的“善后”问题。投资者认为,“善后”一词已经释放出了要“处理”的明确1信号。
天津文交所是目前仅存的还在进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全国的交易市场清理整顿中显得尤其特殊,而天津文交所份额化交易的退出,就意味着这一轮文交所的份额化交易退出历史舞台。
天津:坚守到最后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也即将估值后的文化艺术品进行等额拆分,每份额1元,拆分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上市交易。
2011年股市的低迷,反而放大了天津文交所的造富效应。天津文交所演变成了“证交所”, 其交易异常活跃,《燕塞秋》与《黄河咆哮》疯狂上涨,多次逼近停盘。曾从1元上涨至17元,涨幅超过1600%。各地政府群起效仿纷纷开办文交所,并推出份额化交易。但随之而来的高位跳水,让尾随而来的投资者叫苦不迭。
2011年下半年,《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37号)先后下发,对交易所清理整顿作出规范。由此掀起全国范围内清理整顿类证券化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以来,全国文交所都相继退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众多文交所先后提交整顿方案,湖南文交所、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郑州文交所等采取了“回购”等方式进行了善后处理,并不再开展份额化交易。
然而,距离2012年6月30日这个提交整顿方案的最后期限过去2年,全国仅剩下天津文交所依旧在进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更没有整顿方案,投资者如何“善后”等给出明确说法或者方案。
最早开展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发行产品和募集资金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天津文交所,成为“赖账”最久的文交所。
大而难倒
事实上,艺术品份额化产品的走势,与荷兰的郁金香事件极其相似。据资料显示,1637年,一种叫“Switser”的郁金香球茎价格在一个月里上涨了485%。一年时间里,郁金香总涨幅高达5900%。1637年4月27日,荷兰政府决定终止所有合同,禁止投机式的郁金香交易。
到1636年底,虽然人们大都知道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早已远离其正常的价值,但是他们宁愿相信别人会比他们更“傻”投资已经变为投机。
通过文交所的交易使得艺术品不到一年之间从上涨十几倍到下滑一半以上,这一涨跌幅度对于一件艺术品的投资周期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就实际结果来看,其被腰斩的局面证明了它目前仍未能引领艺术市场以一种创新模式发展。
尽管天津文交所此前发行上市的艺术品份额仍在交易中,但是交易量相比此前已经大幅萎缩,若比较其2011年刚上市的盛景已有“天壤之别”。进入7月份以来,该交易所两次“关于艺术品份额特殊处理的警示公告”,皆因跌幅达到最大限制要进行“特殊处理”。
据悉,天津文交所开户人数近5万人,在全国文交所中规模与影响都是最大的。迟迟没有解决份额化交易的问题,一种解释是,“投资人投资于该所的资金少则几万元,多则几百万元。在当时情况下停止交易,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市场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指出,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价格泡沫太大,如果退市无法补贴投资人。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天津金融办人士已向其证实,针对天津文交所的整顿方案已数易其稿,但因情况复杂,仍旧未最终确定。
转型艰难
艺术市场分析专家梅建平以“切糕现象”来概括文交所的投机经营。他将问题主要归结为四点:第一,没有考虑清楚谁是合适的投资者;第二,向广大公众进行集资这项功能开展得过早;第三,信息披露草率,特别是利益输送没有披露出来,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不小的损害;第四,在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后,没有做到及时保护投资人利益,成为一次“很不成功的尝试”。梅建平认为,可以重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然后再起步。
深圳文交所是最早寻找转型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文化国有产权文化企业上市、孵化文化版权艺术品、银行与文化产业基金一站式创新服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