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0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房地产开发的原则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1.项目设计变吏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控制工程变更的认可权限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具有最高的管理权限。监理工程师具有材料的审批权利,材料只有监理工程师先认可后,才能允许进入现场,这样保证了材料的具体质量和水平,保障了整个楼盘的水平和质量。另外监理工程拥有认可设计的相关权利,进而可以极大地增强设计的质量标准,而且在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拥有认可施工质量的一定权利,当监理工程师认可之后,这个工程才能通过验收。如果施工现场的指令比较模糊,工程监理可以代表业主对相关的修改指令进行。假设要对工程进行一定的变更,承包商要获得监理工程师开出的书面签字,这样才能够凭借拥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的书面合同向业主开展后续的索赔工作。
2)工程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
工程变更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具体范围当中进行相应的修改,假设修改一旦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具体范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该进行充分协商,签订新的工程合同。如果超出工程范围,承包商可以拒绝执行发包商的指令。
3)承包商不能擅自做主进行工程变更
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承包商对合同的变更都要经过发包商的允许,承包商不能擅自进行决定对合同执行范围的修改。如果承包商感觉原来的东西有问题,正确的程序是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小的问题监理工程师现场即可决定,如果大的问题,需要发包商决定后才能进行变更,如果一方擅自变更,甲方可以拒绝对乙方进行补偿。
4)所有的变更,尽量要在工程完工前完成。
所有的变更,尽量都要在工程完工前完成,因为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变更,就造成很大的浪费。另一方面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影响楼盘的形象,所以,如果需要变更,需要在变更前及时的双方进行沟通,在工程完工前就完成变更。
2、项目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管理原则
在施工阶段,把工程造价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是事中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要明确各种商品的最高单价,一个工程涉及工程量的大小。如果单价或者工程量超出了原来的计划,要执行严格的签证流程,即只要超出计划的部分,就需要进行严格的签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哪些是应该签的,哪些是不可以签的哪些是合同里规定的,哪些是新增的,签过之后对总体成本的影响是多少。
设计变更主要指对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如果进行变更,需要有设计单位、发包商、承包商和现场施工监理的共同签字。在施工过程中,还有很多的零星事物,这些对工程影响不大、对成本控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现场施工监理直接签字确认即可。
1)时间限制原则:如果乙方要对图纸和施工计划要进行变更,必须提前报送给现场施工监理审批,在图纸变更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一个成套的审批过程。如果乙方没有提前和施工监理打招呼或者审批超时,甲方对变更产生的费用将不予认可,如果乙方上报后,甲方没有给予及时的签证,认为甲方已经认可该签证。
2)先定价后实施的原则:在图纸进行变更后,涉及到很多原材料,新增原材料,乙方必须先向甲方进行价格说明,待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货,不能乙方先进货,再向甲方提出申请。
3)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变更申请只能针对一个项目变更,对应的也只是一份预算书;针对技术核定以及技术变更而导致的施工费用出现的提高或者降低,也一定要对应一份签订单。
4)原件结算原则:由于工程变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一定要提供相关的原始发票才可以当做结算的依据,可以这样说,原始凭证是进行结算的唯一依据。
5)针对于签证的具体格式,不管是由于任何原因而出现的签证,一定要对下一个项目进行确定:签证的依据、签证的原因,人工单位价格、具体的用工量和工作量,相关的金额、工程量的数据一定要大写才可以。
房地产业是国内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属于消费与投资的热点领域。房地产业过热引发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强化,与此同时,外资不断涌入更是将房地产市场引向白热化。我国商品房的销量不断攀升,但是其闲置率也随之增加,造成了天量不良资产的产生。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即宏观经济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较高,缺乏下调售价的空间。在这种背景之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资源整合的风险,房地产开发的微利化必然到来,伴随而来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形态与模式发生相应的变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成本进行控制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并进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减少风险。
一、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理论概论
1 房地产行业特性分析
房地产,顾名思义,是房产与地产的合称,属于不动产。房地产在物质形态上属于土地及其上面附着的永久性建筑,在法律上属于财产。土地具有多重特性,即可承受性、非移动性、不可灭失性、差异性以及使用方式和社会经济位置的可变性等。房地产具备自然和经济上的两方面特性,自然特性有耐用性、非移动性、效用多层次性等;经济特性则包括稀缺性、高投入性、资本消费两重性等。房地产市场是指各种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经济关系之和,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和房地产三级市场。受土地和房地产特性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也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共分为五点:不完全竞争性;局部性与区域性;专业性;强法律性;流通方式多样化。
2 房地产开发的内容和特性
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房地产开发意味着对土地和房屋进行相应的开发、改造和再开发。通过对城市地块进行改造,有计划的安排房屋建设,并开展营销和物业管理,从而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能实现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房地产开发有房屋开发和土地开发两方面内容,包括房地产项目规划与设计、土地的征收与拆迁、“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房地产开发有四个阶段,即投资规划与决策阶段、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建设阶段以及房屋租售阶段。房地产开发具有自己的特性,即综合性(开发关系的广泛性、项目操作上的复杂性、环节和设计部门的繁多性等)、开发过程的长期性、开发的时序性、开发的强地域性和投资的风险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组成及所受影响因素
1 成本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总成本包括两方面,即开发成本和费用。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费用、拆迁补偿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安工程费用、基础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费用则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2 成本影响因素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如宏观经济政策、内部可控因素等各类直接和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必须考虑风险问题、工期长短、质量情况、设计方案和销售策略的制定,需要建立整体而系统的成本控制方案。首先,成本控制的最重要部分就是项目决策,即从企业自身的资金情况、融资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入手,评测项目风险,以确定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与收益;其次,功能标准直接影响成本控制,即根据地块和市场需求设计房地产的功能情况;第三,工期长短也是成本控制的重要部分;第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组织架构是成本控制的中枢,即通过对资金的管理运作、安全保障、资金回款进度等进行成本优化。
3 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控制原则
成本控制就是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控制,以保障成本降低和效益提升。房地产开发需要全面控制,即全程控制和全员控制。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综合性与系统性的特点,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即开源与节流相平衡的原则、项目目标管理原则、“责任-权利-利益”的结合原则、项目和市场的动态控制原则、开发各环节的节约原则以及积极的例外管理原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成本控制中应采取的措施
1 选项与立项阶段的开发成本控制
一个项目的实施是以企业盈利为目的的,因此在选项与立项阶段对预期的收入、成本、风险和利润等应该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财务的角度,其经济指标分为内部收益率等核心指标和总投资回报率、获利指数等参考指标。在房地产这个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相对于成本而言,收益所受影响较大。财务人员要做好事前控制,在成本估算中细化会计分类。财务与会计部门需要对房地产开发的相关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密切关注建筑原材料与工程造价变动的新动态。优化资金链,控制好现金流,为提高资金利用率进行规划。
2 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设计阶段是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房屋建筑设计的节约是最关键的环节。在设计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重视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保障设计质量,避免设计的保守性和不配套性,避免施工中出现变更与返工情况的出现。不但要在控制房屋工程成本上下功夫,还要对工程新增费用进行严格审核。首先,引入设计的竞争机制,实施工程设计的招投标制度;其次,加大与设计部门的技术沟通,严格实行限额设计,对设计人员的技术责任和经济责任进行明确;第三,以价值工程的方法为指导,平衡房地产功能与工程造价;第四,做好设计出图前的审核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事故。
3 基建阶段的成本控制
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及时总结基建方面的经验,对工序的开展及时优化。对基建阶段出现的临时性支出做好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虽然具有工期短和质量要求低的特点,但是完全可以按照市场行情安排,以总价招标的方式进行处理。基建过程中,必须依靠市场规律办事,规范竞争秩序,建立起完善的招投标制度。与此同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严密监控,避免发包腐败的产生。在施工阶段,控制工程变更所造成的影响,对承包商索赔要求进行审核,管理好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的采购。当工程竣工后,应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和合同规划的完成情况,对验收单进行细心管理,避免忽略甩项的发生。
4 优化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优化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是成本控制中的核心,需要对全员进行控制,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目前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项目管理方式落后,引发了房屋单位成本上升的问题。目前常见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常规单一项目管理模式、常规多项目操作模式(工程部下辖项目组、项目公司制和项目经理部的架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企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5 创新施工技术,优化施工工艺
重视技术创新,将数学优选法运用到施工工艺的各环节中,以达到缩短工期,提升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在室内整体施工和室外整体施工中,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获取成品房价格竞争上的优势。
结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当今背景之下,必须做好成本控制工作,树立成本控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原则。以市场化经济为导向,有效解决成本控制中的各项矛盾,获得最高效的经济利益。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带动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这一特殊行业,不仅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内容,更是拉动我国经济全面增长的主要动力。房地产业发展经历了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国家宏观调控阶段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2007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随着我国2008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我国房地产热终于开始缓慢降温,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也开始下降。但是,这种表面的降温对于广大百姓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仍旧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购买住房的愿望。
导致我国房价偏高的因素有很多,但是,过高的税负是其中的饿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国外的土地价格及税费仅占房价的20%左右,而我国却高达50%-60%。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税种多大十几种,例如: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是各种税种中的重点税种,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进行筹划是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中税负的主要内容。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对其定义进行分析。本文提到的房地产开发的纳税筹划主要是从狭义的概念来理解: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更好地规避或降低自身税负而利用税法存在的漏洞或缺陷进行的一种非违法的避税筹划,也可以理解为利用税法特例进行的节税筹划。
2、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即事先筹划的原则、守法性原则、经济原则。事先筹划原则主要是指房地产的纳税筹划必须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认真规划与控制来进行的。而守法性原则规定的主要是纳税人向国家那谁的义务和立法的精神宗旨,要求企业必须是以合法节税的方式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经济原则主要是站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综合考虑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的绝对收益。
3、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纳税筹划使一项以法治税的重要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对税法的完善、减少和避免税收违法行、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加强对税收征纳双方的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纳税筹划的进行将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的减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降低房地产价格、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土地增值税概述
土地增值税主要是指:对于有偿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其中的增值额主要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所取得的收入与税法所规定的的扣除项目之间的差额。我国颁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我国房地产开发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未超过扣除项金额50%的增值额税率为30%,超过50%的税率为40%,超过100%但未超过200%的税率为60%。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才能通过有效地途径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技巧
为了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的,自2007年以来,我国多次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进行了加强。面对不断飙升的房价,合理的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才能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1、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角度来考虑
首先,进行房地产投资联营。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或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这一优惠证擦来济宁税收筹划。例如:某房地产企业以房地产作价投入到另一房地产企业,并做了股权转让。在这个交易过程中,第一家房地产企业只需要依照相关税法缴纳股权转让收益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从而为企业避免了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鉴于费附加等,节约了企业的税款支出。
其次,合作建房。《条例》中对于由一方出资,另一方出地合作建房的,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并属于自用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建成后进行转让则必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最后,代建房行为。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替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是并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问题,并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与客户签订代建合同,并为其进行定向房产的开发。
2、从房地产销售收入的角度来考虑
首先,成立专门的房地产销售子公司来进行税务筹划。这种方式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先转入到自己下属的销售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将房地产对外进行销售。此时,房地产企业的增值额就被分解为两部分,从而达到使用较低土地增值税率的目的。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自己的一栋写字楼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销售子公司乙,扣除项目合计为700万元,销售公司乙将该写字楼以1300万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整个交易过程中,企业甲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为:土地增值额=1000-700=300(万元),增值率=300÷700×100%=42.86%,适用税率为3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00×30%=90(万元)。如果该房地产企业不设立销售的子公司而是自己直接销售,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205万元。
其次,成立专门的装修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产销售时,可以同客户签订一份销售合同,一份装修合同。这样做得结果是企业免去了装修费那部分土地增值税。装修费的营业税税率也从5%降低到了3%。为企业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将一栋别墅以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购房者,其中包含60万元的装修费。该别墅的扣除法费用的合计为120万元。该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别墅时,跟购房者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一份装修合同。那么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需缴纳:土地增值额=(200-60)-120=20(万元),增值率=20÷120×100%=16.67%,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0×30%=6(万元)。如果该房地产企业知识与客户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的销售合同,那么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26万元。
最后,通过对销售价格的调整来实现纳税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普通标准的住宅出售来免征土地增值税。
3、利用扣除项目来进行纳税筹划
在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过程中、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很多扣除项目,如果能充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来进行纳税筹划,将是房地产企业达到较好的节税效果。如:可以对利息费用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通过对扣除项目的金额增加来进行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对扣除项目金额的转移来进行纳税筹划。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税负的方式有很多,这些方式都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完成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站在企业整体利益的角度,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并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降低、控制土地增值税,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决策的经济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06)
[2]贺志东.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1.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减少外部成本,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减轻自身税负的非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特定税制要素的存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2.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销售周期长、经营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具体可以表现为:
(1)税收筹划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提高竞争力。在房地产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较为复杂,例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增值税等等,这就加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而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说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2)税收筹划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财务管理水平。进行税收筹划是一种财务手段,它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提高资金利用率,使资金流得以改善。
(3)税收筹划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保证。在日常纳税申报时,及时准确的申报税额,可以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提高企业自身形象。特别是对于房地产开发这样高风险的企业来说,涉税无风险是提高社会信誉、打造自身品牌的有效保证。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一)对营业税进行筹划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房地产开发行业,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赠送产品、直接以折扣销售房屋等营销手段,达到吸引购房者的目的。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在开盘日购买者赠与一台价值3000元的冰箱,亦或者对购买者进行总房价的10%折扣销售。我们假设销售该房收入为5000万元,赠送冰箱总价值50万元,对于方案一开发企业需缴纳5000*5%=250万元的营业税,同时还需缴纳50*3%=1.5万元,共计251万元;而对于第二方案来说需缴纳5000*0.9*5%=225万元。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营业税负担较重的现象,许多地区对其实施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根据《于贯彻苏政发[2008]44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8]380号)文件规定: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1)纳入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2)土地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应;(3)销售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确定;(4)向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认定标准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对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被加以经济适用住房名称的其他性质住房,不得享受该项政策。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营业税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降低营业税成本。
(二)对契税进行筹划
契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购买、受让、获赠等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分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的相同企业,对新设方承受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但是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的保障房用地无免征契税优惠政策。
(三)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住房用于出售,如果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的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可以按累进税率进行交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的金额来降低增值率,从而达到减少增值税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国家政策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北京市财政局、地税局和住建委日前联合通知,对土地增值税征收进行了明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像房地产开发这样资金密集型的企业,通常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延迟纳税等方法进行所得税筹划。例如,企业可以足额购买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保险和公积金等,这样既降低了公司的所得税费用,而且还为员工带来了福利,实现了双赢。
三、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税收筹划活动必须合法合理性原则。目前,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制度还不完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以合法性为前提,进行合法的进行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活动应遵循全程性、系统性原则。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涉及到土地购买阶段、建设阶段、售房阶段和物业管理阶段等,因此就要求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应贯穿于各个阶段,做到全面监控。
四、 总结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面对现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能力不断加强、利润空间不断减少的现状,房地产企业采取合理的税收筹划势在必行。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合法、合理的运用税收筹划降低企业成本,实现企业利润空间最大化。(作者单位:上海中冶成工置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通常来讲,一个企业在完成一项经营活动之前,都需要对这项经营活动所要涉及到的所有成本开支进行核算,并通过会计手段进行利润分析,以确定该经营活动的利润空间,从而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同样需要在进行一项房地产项目开发时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详细核算,以确保企业能够完全掌握该项目的利润空间。但是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时,由于项目涉及到的成本支出组成范围较广,因而极易出现核算不合理或不准确的现象发生。这就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必须要格外注意一些必要的问题。现笔者就以自身工作体会来对这几点问题进行简要研究探讨。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组成问题
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核算时,首先就需要明确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主要是由哪些方面来组成,在明确了成本的组成范围的前提下,才能准确核算项目成本。一般来讲,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其成本的开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土地、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用
这些费用是组成房地产开发总成本的主体费用,一般会占总费用的八成以上,尤其是近年来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土地的费用成本开销更大,甚至成为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具备利润空间的关键指标。土地费用大致包含土地征用拆迁费、出让地价款、转让费、租用费以及其他费用等。通常在进行房地产成本核算时,开发商都需要将土地费用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换算,来得出未来房产每平米所占土地成本,继而再计算该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利润空间。
2.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支出
主要是指水、电、煤气、暖气、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商店、居委会、派出所等生活服务性配套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收费项目由垄断性经营企业或事业单位执行,随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响最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减少这部分费用支出,是降低开发成本取得经营效益的一项重要手段。
3.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
管理费用也是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核算中的重要环节,虽然其所占成本比例不大,但却对于项目的整体财务成本管理有着很大影响。因而企业的行政、财务、人事等各个部门对于项目实施而作出的各种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费用也是需要详细核算的。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问题
1.成本归集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该确定成本归集对象,即成本核算单位。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对于小规模的开发,如单幢或几幢房屋的开发,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可以将全部开发量作为成本归集对象,设立一个成本核算单位。但是对大规模的开发,就必须科学地确定成本归集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成本核算对象不能过细(如以单幢为单位),因为这样做势必会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琐化。相反,也不能简单地以整个小区为核算单位,因为一个小区从开始建设到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这样做势必使成本核算资料滞后,失去其在管理上的作用。
2.共同成本的分配问题
对成片开发土地而言。肯定存在共同成本,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分配方法有个别认定法,按面积分配法和按价值分配法。在选择方法时应保持使用方法的一致性。以价值为基础来分配共同成本是一个广为采用的方法,在这一方法下,其价值可取该项目的估计售价或评估价值。如若其中的直接成本可明确辩认,则应以减去直接成本后的共同成本来进行分配,以使分配结果更为准确。以面积为基础来分配共同成本通常只适用于成片土地开发后的成块出售或转让。如若每块土地上的构成内容不同,则分配结果必将与实际不符。个别认定法从定义上来讲可能是个最好的办法,如能分别认定,就可在平时归集,也就不存在共同成本的分配问题,这种方法可同以上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3.筹建期间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一般来讲,由于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金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在单纯以开发企业自身的资金力量显然是不能完成项目所需成本的,因而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会在项目建设前进行筹款融资,一般融资的对象和手段都是向银行贷款,这就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而由于房地产项目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资金回笼缓慢,因而这笔利息的数额也是非常巨大的。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这种利息支出应当资本化,即发生时列作开发成本,待销售实现时按照配比原则逐步转入当期的经营成本。项目竣工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则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4.项目的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