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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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几点认识
1.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含义与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指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同时该规定也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因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管理行为,即可以对工程的设计进行监理,也可以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
1.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业务对象
监理既然是一种管理行为,我们就可以哲学地从技术与监理的本质上来分析一下技术与监理的关系了。技术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生产力反映的是生产中人与自然(物)的关系;而管理(监理)是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确切地说是属于社会经济管理科学的范畴,它探索和解决的是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或通过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来更好地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
人与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多地体现为人在社会中的权(权利)责(义务)关系,体现为经济关系。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实质上就是一种交换关系,一种商品交换。工程是商品,工程承包商将生产出来的商品(工程)向项目法人换取货币(工程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就是为使这一“商品交换”得以顺利“成交”而进行的必要管理。这也就是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业务对象就应是明确、落实和协调工程这种商品交换中双方的义务、权利,以达到搞好工程建设和使工程建设方(设计、施工)获得合理回报的目的。例如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工程承包商的义务之一,而按时按量获得等价的工程款则是承包商的权利;而对业主而言,前者正是他的权利,后者却是他的义务。而监理的业务对象之一就是监督双方确保这种义务、权利的实现,而不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自身参加到工程建设之中,直接应用技术和解决技术问题。
1.3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掌握的主要知识
首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需要具备水利专业技术知识,其次,既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那么,我们的监理人员至少还要熟悉进行合同管理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专门业务。最后,为了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还应该会“理财”,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的经济立法体系已基本形成,《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已出台,这些都应该是监理人员当前所必须学习的主要内容。特别指出,要把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业务学深学透,光靠参加一些短期培训班是不够的,应当有计划地坚持自学。对于通用的合同条款,能够背得瓜滚烂熟,在合同谈判中才能挥洒自如,左右逢源。值得一提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招标程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文件,也是值得我国监理人员学习与研究的内容,如果把这些文件也学透了,不仅在进入国际建设市场时有用,在承担国内工程建设监理时也有开启思路的作用。
1.4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教育
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科学性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1.5水利工程监理机构的组建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机构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监理机构的组建必须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和工程地点的周围环境。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机构,除应有一个好的总监外,组成人员也要精干,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监理部刚刚组建之时,往往即投入繁忙的日常监理工作。而如何在监理机构内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管理的角度还是从增强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都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又值得认真做的事情。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也只有充分了解到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特长与不足之处,在权力上予以适当控制,才能避免监理工作的失误,规避监理工作风险。例如,同样是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有的人来自施工单位,他在工程现场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能及时加以解决,但却不习惯记监理日志或发监理通知单,使得监理工作无记录;有的人来自设计单位,其善于理解设计意图、勤于书写,但疏于实际操作,对于施工方法知之较少。这就要求总监根据每个人的不同专业特长,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内容,明确其职责范围,并在其专业薄弱处予以弥补,完善其工作,使得监理部总体监理水平保持在较高的水准,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2.几点体会
(1)监理是一种依靠企业信誉求生存求发展的行业。要维护企业信誉,必须有一批具有献身精神和高度责任心及较高专业素质、懂法律、会管理的监理人员。
(2)设计监理是消灭工程隐患,减少设计失误,实现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第一步,应该大力推广。
(3)仅是照图施工监理是不够的,必须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决不在工程中留下隐患。
(4)注重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强化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服务意识。
(5)监理取费偏低,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发展,容易造成行业人才外流,也影响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监理行业。
(6)强化法规学习,掌握国际惯例,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新形势的要求。
(7)加强各级监理企业之间的联合,打破条块分割的状态,提高监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结语
中图分类号:TU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7-0141-01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1.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基本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的建设施工管理行为中,管理人员流动大、专业性和针对性不强,严重影响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存在较大的人才浪费和管理费用的浪费,管理人员的专业化不能配套,而建设监理的实施能很好解决这些问题。
2.从适应市场经济、改变政府职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看,建设监理机制是从国外引进的,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成果,它虽然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同样适用于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是社会进步趋势。
二、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
1.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在制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有些建设单位忽视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多以挂靠形式出现,表面看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实际现场技术管理能力欠缺。目前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仅限于进度和质量的控制,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主要反应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 监理工程师是在具有一项专业技术知识和有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管理和法律知识后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主要来自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他们即使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但由于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而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基本不涉及。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三、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防治措施
1.完善建设监理制度,明确建设监理责任范围与权利、义务,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保持相对稳定,使监理单位形成了上下内外协调、高效率快节奏、有条不紊的运行机制。
2.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目前从行业对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全面程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求,迫切需要提高,并且由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各项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不断更新,监理人员应主动更新并加强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以及思想道德水平,监理公司也应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使监理人员在保证具有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意志品质,并对监理工作保持高度的热情。
3.加强工程技术监理和技术文件监理工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理人员一定要加强工程施工人员的监理工作。首先,要严格监督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其次,要做好工程施工人员的监理工作,并做好监理记录;要做好工程技术文件的监理工作,其中包括了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检测手段和检测结果等等,这些对于工程质量的审核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工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需要政府和社会从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扶持,尤其是需要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只有在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袁常升.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优化浅析.河南建材.2012(01).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进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进而达到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或费用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一个建设项目需要签订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纠纷,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项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活动投资大,涉及面广,要求要有一种科学的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充分地反映了这种管理的科学性。合同管理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办事要有依据,验收要有数据,变更要有指令,支付要有凭证,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各方都必须工作扎扎实实,以科学的态度,按客观规律办事,搞好工程项目的建设。
2、合同管理具有规范各方行为的意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本身就是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人与项目承包人或供应人为完成确定的施工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3、合同解决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纠纷。
二、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建设单位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施工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施工单位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有些施工单位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施工单位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施工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部分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解决风险的相关措施
1、建设工程合同的文本规定和研究
在制定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时候要采用规范化的形式,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使用建设部门专用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进行仔细的填写。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因为合同形式不同而产生的纠纷案件有很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明确的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进行合同制定的同时,合同制定人员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和研究,使得在制定合同的时候能够有一定的预见性,从而防止在拟定合同的时候出现矛盾。在进行合同的拟定时,还有几个方面需要多加注意: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确定;对于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的清单时间进行比对;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专用条目中的文件顺序进行确定,对于索赔方面的内容要进行加强。建设工程在进行合同拟定的时候,对于开始的文稿要进行全面和系统化的研究;确定好建设工程双方的利益和权益;确定好建设工程的项目是否具有实施资格和条件;在进行招标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来制定;检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从而检查合同中的文件和内容是否完整。
2、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其中的步骤比较繁杂,要想更好的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就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和一套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建设工程的相关责任制度(比如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查的批准制度和每天工作的保送制度等制度)更好的融合到合同管理中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要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对于现在手中的项目向各个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交底,并且做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更好的完善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确定好工作的责任和范围,对于合同任务进行很好的分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使其各个部门能够相互合作。在每天工作的保送制度一定要要求每个部门及时积极的进行上交,保送到合同管理部门,以便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消息,从而更好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在合同管理中采用动态管理的办法
3.1建立索赔制度,在建设工程中,进行相应的索赔是法律给予损失者正当的权利和义务,利用法规和合同的方式,对于索赔的相关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
3.2加强监督工作,在进行资金的支付的时候,要避免太早或是过量的签证,尤其是发生变更的时候,要根据合同的条款来进行分析,发挥合同的制约效用。
3.3对于建设工程中的有关文件要进行积极的整理、分析和收集,对于变更部分进行审查,如果出现停工现象要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记录,并且及时处理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
3.4在合同结束时,要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整理、存档以及清点等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化,提升企业效益。
结束语
总之,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面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设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袁宏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与分析[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05)
工程建设监理所进行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控制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三大目标实施的控制。它属于建设项目管理中的目标控制范畴,有别于施工项目和设计项目管理中的目标控制。
一、投资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投资控制就是经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力求是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投资控制不是单一目标的控制,他是针对整个项目目标系统所实施的控制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实施投资控制的同时需要兼顾质量和进度目标。
投资控制应具有全面性,对建设项目投资要实施多方面的综合控制。明确建设项目总投资是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对于控制它就能做到心中有数。投资花在哪,就在哪控制。
工程监理投资控制是微观性投资控制,是针对一个项目投资计划的控制,有别于宏观的资产管理,而是控制住一个具体建设项目的投资。从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开始,着眼整个项目,从多方面着手,实施全面控制。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未完成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任务,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制定本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坐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以避免、减少对方的索赔数额;及时处理费用索赔,兵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根据有关合同的要求,协助做好应有业主方完成的,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材料和设备等工作;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等。
二、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进度控制就是经过有效的精度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
开展进度控制工作,应先明确进度控制的目标是为了最终实现建设项目按计划的时间动用。具体到某个项目,某个监理单位,则由监理合同来决定。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进度控制时要设计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需要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控制、对整个项目结构进行控制、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工作实施进度控制,对影响进度的各项因素实时控制、对项目的组织协调进行有效的进度控制。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
未完成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人物,监理工程师应当做好以下工作:根据施工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确认期可行性并满足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制定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使其满足施工要求;审查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材料、几局、设备等的投入控制工作以及抓换控制工作、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有关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三、质量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质量控制就是经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
因为建设项目总体质量具有内容广泛性、形成过程性、印象因素多的特征,所以在建设项目质量控制方面要与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紧密结合。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沿着项目建设过程不间断的进行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
为完成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任务,监理工程师应当做好以下工作: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现场;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确认施工分包单位;做好材料和设备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保证施工质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并协助搞好各项生产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比选,保证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行使质量监督权;认真做好质量鉴证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协助做好付款控制;组织质量协调会;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审查竣工图等。
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功能与发展方向。随着我国的改革不断深化和开放的力度加大,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日益加强。对一个城市的规模、建筑风格、文化底蕴、风俗民情、投资环境、管理水平等将直接展示在人们的眼帘,并面对面的接触,但给人们的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城市的市容面貌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更直观地反映城市综合水平。笔者根据城建公共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践及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水平,谈谈个人见解:
一、XX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在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实践中,深切地体会到:
(1)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成效明显,市政府不仅对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高,管得严,而且对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极为重视。各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都明确各自的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严格做到“养管”经费到位,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制到人,使城市的交通干道、排水排污、市容卫生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市民反映满意,凡来宁的外省市人员也赞扬XX城市管理水平高。
(2)积极推进综合“养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水平。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城建公共设施“养管”任务的加重和难度的加大,市建委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联手从20xx年开始,先后在江东新区和栖霞、雨花等区,对城建公共设施进行综合养护与管理的体制,进行改革试点,收到了明显成效。不仅克服了原来三个维护管理部门(市政、园林、环卫)各自为政,在实施“养管”目标任务过程中,相互扯皮推诿现象,而且堵塞了“养管”工程款审报上的漏洞,提高了养护资金使用率,提高了城建公共设施“养管”水平,促进了城建公共设施硬件建设。
(3)加强养护与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了城建公共设施“养管”质量。为了适应现代化大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近几年来,区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除对养护队伍进行整顿和更新外,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努力提高人员“养管”工作技能和整体素质。市建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分期、分批地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班、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一是有效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全面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技术技能。三是参训人员获得了相应岗位资质证书。四是提高了整体养护队伍的素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要求,以技术骨干为龙头,广泛开展各种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坚持开展金陵之夏百日优质竞赛等活动,扩大培训成果。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与管理力度,促进城建公共设施“养管”水平的提高。为了发挥建设管理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力度,有效保证城建基础设施完好率及其功能的发挥,实现长效管理。例如:每年除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暗查外,还由XX市建委牵头,市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市财政局、市市容局等行政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对各试点单位分别进行两次集中考核检查,考核标准严格按《市政养护维修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打分制,与养护经费挂钩,绩优者奖励;连续两年不达标者,取消综合养护资格。明确区政府有关建设行政职能部门为管理单位(业主)对中标单位进行长效管理,每月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促进“养管”责任到位,提高综合维护水平。
二、目前全市城建公共设施“养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调查情况综合分析,我市城建公共设施“养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国际化城市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现行的城市公共设施“养管”体制相互制约因素太大,影响了公共设施“养管”上档次、上水平。现行“养管”体制是三个主管部门(市政、园林、环卫)行使各自职能,很难形成合力,在实施“养管”工作中,经常出现相互制约,相互扯皮的现象,行政主管部门也难协调。严重影响了城建公共设施“养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有些问题,很难追究那家责任。例如,园林工人在树木大修剪工作中,由于清场不及时或不彻底,造成树枝树叶随风飘落,对环卫工作造成影响;另外,环卫工人有时将路面的树叶和尘土直接扫进路边的雨水井,又造成市政雨水井淤泥超标;市政在清疏雨水井和窨井时又会因淤泥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等。
(2)依法加强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使“养管”经费和目标任务难于落实到位。公共设施的养护质量很难保证。
三、依法强化养护与管理,使城建公共设施“养管”上新台阶
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它展示着一座现代化城市的总体形象和综合实 力。在科学地做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需要依法强化,科学管理。尤其要重视依法对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我认为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实际工作:
(1)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目标“养管”责任制。从20xx年开始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联手对原相互扯皮的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体制,虽然进行了综合改革,推进新的综合“养管”体制,初步改变了基层“三所”(市政、园林、环卫)各自独立养护与管理,经常发生相互扯皮不协调、相互矛盾、任务与责任难落实的现象,但在实践中仍然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公共设施“养管”的要求,往往在清疏窨井、修剪行道树、清理道路绿岛杂草等工作中仍然存在相互不协调矛盾,影响城建公共设施“养管”质量达标。
为了彻底改变现实存在的问题,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养管”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检查监督,基层“三所”实行养护管理“一体化体制”,彻底改变原“三所”各自为营的旧体制。改革后,各区政府对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按区域划分等级,实行工程作业量公开招标养护管理,这样做既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和行政职能部门事务缠身以及违法行为,又彻底解决了原基层“三所”相互不协调,容易产生矛盾,任务与职责难落实的问题,真正落实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管理经费包干一次到位,便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质量。同时,新体制也能把竞争机制引入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中,逐步同国际接轨,使养护与管理战线的职工在无形中不仅增强责任感而且也产生了危机感。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养护与管理。我国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努力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实际上在实践中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法制经济体系。同样,对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否则,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很难达到国际化先进水平。为此,抓紧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依法加强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