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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的主体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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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的主体

篇1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 税收筹划 前提 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强化内部管理,采取诸如税收筹划等方面的措施来减少资金流出,通过一些业务技巧合理避税以达到增加效益的目的。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

(一)合理组建组织形式。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改变自身组织形式可以进行税收筹划,集团形式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平衡分、子公司整体税负,根据各个分、子公司的注册地和汇算清缴形式来完成税收筹划,并以此来协调和平衡集团内部各个分、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如转移内部交易定价等等来降低整个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此外建筑施工企业也可以组建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科目。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财务处理工作常常会对一些费用区分不清,无形中增加了所得税汇算的难度,也给税收筹划带来了障碍。会计涉税科目设置不合理很可能造成列支的费用大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增加企业所得税税负。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我们不仅仅节约开支,还应当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来调整费用的归属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如:税法已经明确对企业会议费进行了规定,只要建筑企业能够进行可靠、真实原始凭证的提供,那么,企业可以在所得税汇算之前将会议费进行全部扣除。

(三)合理确认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结算金额的大小不但影响缴纳营业税、教育费、城建税的金额,而且还影响到其利润总额进而影响所得税汇算。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可以根据完工工作量和工程进度来确认计量,原因是施工项目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完全可以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将相关工程结算收入进行科学、合理的确认,延迟纳税期间,无息使用税金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其设立地点、产业结构等方面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前筹划。⑴合理选择新建企业的设立地点。对设立地点的选址也影响到企业的税负,例如:在西部地区设立的企业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在经济特区、自治区以及沿海经济开发区,还有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等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低税率。⑵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避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利用废旧物资充当建筑材料,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废旧物资再利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税收筹划。⑴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充分列支成本费用。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最大限度的列支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来减少税基降低税负。根据税法规定超过限额的工资薪酬、对外捐赠、招待费不能在税前列支,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控制限额。⑵合理采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在存货计量中我们可以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以及个别计价等方法。遇见物价持续上涨,企业应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存货,减低库存存货成本,增加销售成本,进而降低所得税税额来降低税负。反之,遇见物价持续下降,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计量存货。近些年来,建筑材料水泥、钢材等物价持续上涨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和风险,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来降低企业税负是值得建筑施工企业重视的问题。

(三)资产减值损失方面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资产减值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反映和应用,而税法对资产的减值损失采用据实扣除的办法,企业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了坏账准备可以按应收款项总额的0.5%税前扣除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同时规定,如果资产发生永久性和实质性减损,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确认资产损失,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过期不报将不准税前扣除,这是进行税收筹划应当引起重视的。

(四)合同的筹划方案。建筑企业投标承包方式以合同形式为主,而经济合同中许多条款对企业的税负影响十分大,因此对合同条款的应税分析也成为筹划的重要一部分。在经济合同的签订中,应重视影响税负的各个因素,如建筑施工费与建筑材料费的异同、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形式的区别、土地转让合同中关于转让办法等,应将这类合同中的细节理顺清楚,避免拟定合同失误造成税收支出的不合理。

(五)承包方式和设备安装的筹划。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是目前施工企业主要的承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其一,无论何种承包方式,营业额均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样看来,施工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交纳全额的税款。然而企业的包料明显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因此在承包工程时,企业应尽量承包包工包料的工程,然后通过管理,控制材料开支等办法达到减税和增加利润的目的。其二,安装工程作业中,如以安装设备衡量作业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值。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购买原材料和安装费收入,使其产值中不包含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此外,合理的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如:在销售不动产的过程中,各个流转环节都需要缴纳一道营业税。所以,应最大限度的地减少中间环节,尽量合理合法地避免缴纳营业税。其他的在此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对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非常熟悉了解,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在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这样才能抓住机遇为企业牟利。同时,还需要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及时的了解有利于本企业的税收政策,使税收筹划工作方案能够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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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其发展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税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要素,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税收约束的市场中,税收筹划涵盖企业内部所有的财务管理决策。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事先对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策划,在多种纳税的方案中进行最优选择,在实现纳税金额最小化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2.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进行实际的税收筹划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整体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着眼于企业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防止顾此失彼。(2)合法性原则。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时刻关注有关税收相关法律的最新变化,使税收筹划做到与时俱进。(3)风险防范原则。税收筹划在给企业节约成本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行为一般发生在税法边缘。第四,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获得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成本。

3.税收筹划的目标

由于每个企业的规模大小、组织形式、管理水平以及产权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各不相同。有的企业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税收负担;有的企业是为了实现纳税零风险;也有的企业为了获得资金时间价值。不同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各不相同,但是其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在做出各项财务计划之前,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筹划,制定出最优的决策。(2)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在筹资决策中、投资决策中、生产经营决策中、利润分配决策中都需要进行税收筹划。(3)税收筹划关系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就是使成本最低化、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其中纳税的多少会给企业的价值造成重大影响。只有通过税收筹划才能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2.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可行性

国家对税收筹划制定相关的政策、人们对于税收筹划观念的转变以及完善的税收制度都使得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备可行性。(1)国家的税收政策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有多种纳税方案时,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做出有利于企业的税负选择。(2)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开始认识到税收筹划在当今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开始利用筹划的思路开展工作。(3)相关法律对逃税、偷税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使企业消除了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4)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正沿着法制化、体系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企业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的过程,是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的决策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各项理财和生产经营活动,还与政府部门、税务机关有着紧密的关系。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要在法律法规所许可的范围和框架内进行,依法对税收筹划的各种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背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和时间内制定多种方案,并从中选择有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的税收方案。一方面,企业的财务人员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能与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相冲突;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还要时刻关注国家有关于税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正与变更,并能够据此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保障企业获得最大的税负收益。

2.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税收筹划与企业其他方面的决策一样存在风险。一个既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常常会受到政策条件、客观条件、法律条件的变化的影响而对节税的效果产生大的影响,甚至导致无法在企业内部实施。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要加强工作人员要加强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方案;另一方面,大量收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变动、税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另外,还要对企业财务部门的人员进行风险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风险防范方法。

3.税收筹划应树立正确的认识

企业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有的人认为只有国家和相关的税务征管部门才进行税收筹划,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关系;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这上面,不如专心搞经营,做好市场和管理;也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逃税、偷税和漏税,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错误认识,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税收筹划与逃税、偷税、漏税的区别,并重点宣传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税务征管人员也要在执法活动中让纳税人知道其享有税收筹划的权利。另外,税务中介机构要通过介绍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比较进行税收筹划和不进行税收筹划的区别,从而增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收筹划的思想和意识,从而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4.税收筹划应关注成本效益分析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然而,不论什么样的筹划方案都具有两面性,企业在取得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成本与费用,也会因为选择此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损失机会收益。一份合理对企业有利的筹划方案,应该是取得利益大于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若所花费的成本或损失大于从中所取得利益,那么该税收筹划就是失败的方案。成功的税收筹划应该是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能取得更多的税收收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和损失的方案。

四、结语

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理性、走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纳税意识与纳税理念不断增强的体现,是企业减轻税务、降低成本、增加税收收益的基本权益,是当今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当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要遵循国家相关的税法和政策规定,要注意防范风险,要树立正确的认识和理念,要关注成本-效益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林凯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中国商贸,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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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企业中,财务管理工作是所有工作的重点,是企业发展和循环的基础。但是,财务管理工作中也与存在很多风险,能否正确把握风险、规避风险,对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研究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内容。我们要认真分析当前企业税收筹划中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强研究探索,吸取经验,实现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有效防范。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的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的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税收筹划的内容包括合法节税、税负转嫁筹划以及实现涉税零风险。虽然采用任何一种方法理论上都可以使纳税主体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收益,但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税收筹划也不例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主体的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确定每次税收筹划的净收益。如果净收益很小或者为负,则该项筹划就不值得去做。1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试点,或是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是递延纳税义务一种理财行为。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法中所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以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念与风险

(1)税收策划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各种经营和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努力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财务方面的筹划活动。在企业纳税减少、受益相对增加的情况下,税收筹划对企业的意义更加侧重于降低企业的成本,使企业在竞争中更有优势,同时也实现了买卖双方的互惠互利。

(2)企业税收策划的风险

任何一种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通常都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的税收策划同样存在风险。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税收筹划的失败及其后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企业不依法纳税的风险;第二,对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形成的风险;第三,缺少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把握形成的风险。我国企业目前在税收策划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税收政策不稳定

我国在税收政策的变化方面比较频繁,这种变化既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又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每项税收筹划项目的完成都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那么已经制定好了筹划方案有可能违反变化后的政策,变成不合理的方案,给税收政策的筹划带来了风险。

2.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

我国目前有多个征税主体,包括: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机构。在进行税务行政执法时,各个系统经常会发生重叠,同时,受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影响,经常会发生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在这种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环境下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经常会出现以下风险问题: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将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认定为偷税行为,或者没有及时追究企业违反税务法律的谁税收策划行为,使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产生错误观念,为将来的税收策划风险埋下了隐患。

3.税收筹划项目选择不当导致风险

税收筹划可以在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多个领域可以开展, 但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各不相同,涉及的税收筹划项目也有差别,就就需要企业能够进行有合理选择问题。如果没有认真分析就开始了税收筹划,那么项目成功的概率自然比较低。

4.相关人员能力不足导致的风险

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基础。如果企业的会计的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很低,会严重影响信息的真实;另外,企业税收的筹划还需要企业领导的重视,否则难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因此,做好税收筹划的人员基础工作,对保证项目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策略

(1)树立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

想要尽量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首先需要树立对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纠正人们对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错误理解。利用各种媒体对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宣传,对于一些重点内容要更要加大宣传力度。例如: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以及介绍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的法律概念。税务征管工作人员也要在执法活动中保证纳税人拥有了解税收筹划的权利。相关税务中介机构要介绍一些企业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

(2)加强相关理论研究

目前,我国企业缺少对税收筹划理论的研究,理论研究基础十分薄弱,导致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上缺少理论指导,也导致了对风险的防范能力不足。加强相关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1.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税收筹划理论成果,并且认真研究分析,努力从研究中寻找适合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方法,从整体上促进我国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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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8-0173-02

一、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1.收益理论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降低经济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利润为主要目标。合理的税收筹划就是降低经济成本的一种有效方式。 现在假设市场上有同等条件的两个企业,且它们都面临着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由于税收的无偿性使得税负的出现会减少企业的净收益,所以假设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净收益为 A=R-T,进行税收筹划的净收益为 B=R-T+t-C(其中 R 为企业税前收入,T 为企业应交税额,t 为节税额,C 为企业筹划成本,且 t>C,T≥t),由此得出 B-A=t-C,有效的税收筹划就会使得 t-C>0,因此就有 B-A>0。所以,筹划企业净收益比不筹划企业净收益多出 t-C。而该企业可将因税收筹划活动节省下来的资金t-C 进行扩大再生产或者技术更新,以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S。 因此,筹划企业最后的净收益为 A+S,未筹划企业最后的净收益为A-S。 由此可见,合理的税收筹划活动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整体收益。

2.效益理论

税收筹划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可由收入效益理论和替代效益理论解释。经济学中所说的商品价格变动对消费者产生的收入效应,是指在货币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价格的变动会造成消费者实际收入水平的变动,进而由实际收入水平的变动引起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量的改变。 从税收角度而言,收入效应是指由于税收的变动引起纳税主体收入的变动,进而由收入变动引起纳税主体对经营方式做出改变的效应。 税收收入效应的大小由平均税率(纳税主体缴纳的税收与其总收入之间的比例)决定的。平均税率高、税收负担重,则对纳税主体的收入效应大;反之,则收入效应小。经济学中所说的商品价格变动对消费者产生的替代效应,是指由商品的价格变动会引起的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动,进而由商品的相对价格变动所引起的消费者对商品需求量的改变。从税收角度来看,替代效应是指由于政府在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间实行差别税收待遇,使得不同商品和劳务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导致纳税主体改变对商品或劳务的选择,用轻税负或零税负的商品和劳务来代替重税负的商品和劳务。所以说,税收筹划一方面,为企业提高利润、扩大再生产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又为政府涵养税源、增加税收提出了有效方法。

3.博弈理论

税收在达到最大值前会随着税率的增加而增加,当税率增大到一定数额,政府税收达到最大值之后,税率继续增大,税收收入随着税率的增大而减少。当税率增加到 100%时,税收收入将降为零。 由于税收的无偿性造成了企业净收益的流出,高税率会大大挫伤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当税率增加到 100%时,则意味着企业生产经营得到的所有利润都将以税收的形式上交政府,企业的付出得不到回报,所以企业将不再生产,如此一来政府没有了税源,税收也将降为零。

收益理论、效益理论从企业角度论证了税收筹划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拉夫曲线理论揭示了政府与税率之间的关系,从综合收益理论、效益理论、拉夫曲线理论,可以得知政府和企业能在税收上寻求一个平衡点,即博弈均衡。

4.资源配置理论

国家为推动经济平衡战略,拉动三大产业的协调增长,不同程度地对一些相关地区和行业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 于政府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通过少征税或不征税的方式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政策,它通过政策导向引导纳税主体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从而影响资源在各地区各行业间的配置。它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国家主动进行资源配置的结果。对于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为其弹性选择会计处理和计税方式提供了依据,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有选择地进行节税,在满足自身利益增长的同时,促进了地区和行业的发展。

二、税收筹划的风险

尽管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税负,增加企业自身利益,但是不合理的税收筹划也会带来多种风险。所谓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对未来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分析差异,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情况。

1.政策选择和调险

税收筹划是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 合法地节税,因此企业税收筹划活动都与国家政策紧密相关,对国家政策进行熟悉和分析是税收筹划活动的一个前提条件。所以,在税收筹划前,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并为税收筹划选择一个合适的方向是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合理的政策选择是影响筹划成功与否的因素之一,如果政策选择错误或者分析错误,整个筹划活动都将面临失败的局面,更有甚者,将会导致企业退出市场的困境。即使选择了合适的国家政策也不能确保毫无风险,因为国家政策不是恒久不变的,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政策也在变化,政策的变化会给税收筹划带来严重的影响。所以,企业在税收筹划前要仔细分析国家政策,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分析国家政策与税收筹划活动的契合度,并在筹划的整个过程中跟踪政策的动态变化,确保企业的筹划方案能跟随国家政策的改变而弹性改变,同时推出风险管理方案,在筹划活动不能随国家政策更改的时候给出补救措施。

2.成本-效益分析风险

税收筹划是为了降低税负,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预测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只有当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该筹划方案才是成功的,否则就是失败的。企业若单从减低税负的角度思考,而不考虑为减低税负所付出的成本代价,就会造成筹划活动的失败,产生成本风险。

3.税务沟通-信用风险

从理论上说,税收筹划活动是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导向的,因而应该是一种合法活动 。然而,由于我国的立法层次和税收优惠政策繁多,加上税务部门的执法人员素质不同,因此税务执法人员对税法的理解可能会存在偏差,导致税务人员弹性执法的可能性 。所以,判断企业的筹划方案是否合法,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还要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二者缺一不可 。如果企业没有与税务部门取得有效的沟通,那么轻则可能导致筹划活动的失败,重则导致筹划活动被税务部门处罚;一旦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偷、漏税,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用。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经济下,信誉对一个企业而言意味着灵魂,良好的信誉意味着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也昭示着光明的未来。现今,信誉已经成为了企业的重要资源,其优劣程度甚至直接与企业的生死息息相关。所以,企业要与税务部门保持有效的沟通,在筹划方案初期与税务部门就该方案达成共识,规避因沟通失效而产生的信用风险。

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偏差

第一,税收筹划必须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它不同于偷、逃、漏税行为,偷、逃、漏税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是以法律为导向,选择适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节税。第二,企业对税收筹划的创造性不足,很多企业把税收筹划限制在减少税基和税率的范围内,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忽略了递延纳税给企业带来的收益。递延纳税类似于政府给企业提供了一笔与递延税款等额的有限无息贷款,企业可以利用这笔税款解决暂时的周转困难,也可以进行再投资和再创造,即便不利用这笔税款创造直接价值,也可以通过通货膨胀来减少实际的税负支出。所以,企业除了能从税基税率的角度思考税收筹划,还可以从递延纳税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以达到提高企业整体收益的目的。

2.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时没有全盘考虑成本-效益的因素

一些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进行成本-效益的全面分析,只考虑如何减少税负支出而忽略了节税方案的实施所付出的成本费用。这样一来,筹划后的企业净收益比筹划前的企业净收益还要少,不符合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企业利润最大化,最终可能导致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被破坏、正常的管理秩序被扰乱、成本费用被抬高、企业利润下降的局面,得不偿失。

3.企业应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

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否合法不仅在于是否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而且还在于税务部门执法人员如何认定企业的筹划活动。由于我国法律层次和种类繁多,税务执法人员与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企业在以法律法规为指导原则的前提下与税务部门就筹划方案进行沟通达成共识才是筹划活动成功的基础。如果对这一点认识不足,终将导致筹划活动的全盘失败。

4.企业应该加强对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控制

这需要企业对税收筹划方案高瞻远瞩,在筹划方案实施前做出预测,对不确定因素的变化方向做出估计,主动出击,制订相应的补救措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制订动态跟踪表,收集动态信息,确保筹划活动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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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主体生产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等的事项筹划和安排以达到税负相对最轻,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企业在纳税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实际是企业为实现价值最大化对税收经济事项进行统筹安排,是企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体现,也是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将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筹划中的具体体现,亦是税收筹划发展的高级阶段。

一、税收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

税收筹划的主观原因是纳税人受经济利益诱惑而产生的规避纳税义务的愿望和要求,纳税人对其利益的追求是一种本能,具有排他性和利己性。在纳税人看来,纳税行为无论怎样公平、正当、合理,都是其直接经济利益的流失,都是对其劳动成果的一种占有,而这种占有又是国家为保证财政收入所采取的强制手段。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纳税人千方百计地运用各种经济行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优。因此税收筹划成为纳税主体合法节税的内在原因和动力。

二、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税收筹划起源于西方,在我国起步较晚,尚处于初级阶段,它作为降低纳税人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工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时机已成熟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收筹划的实施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其必要性在于:有利于企业自身实现节税、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优的三者统一;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观念,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其可行性在于:我国法律确认并保护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权利;税务机关等逐步重视税收筹划的研究;全球不同地域和不同领域的税收差异为税收筹划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1、税收观念的改变是税收筹划的地位得到确认

首先,税收观念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转变为以征税主体的企业,过去人们对税收的观念是企业对国家财政应有的贡献,突出强调了国家在征税关系中的权威地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税收筹划在纳税关系的作用也愈发突出。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将围绕WTO的基础规则来修订,逐步重视纳税主体的利益,确认纳税主体的权利。其次,对税收筹划有了正确的认识,初谈税收筹划时,大多数人单纯的认为仅仅是少缴税即怎样去避税。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缺陷钻其漏洞,经过一些经济行为的巧妙设计一达到税负相对最轻。而税收筹划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合法性,是税收筹划区别于逃避税收行为的基本标志,因此税收筹划亦是节税,目的很简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完善的税收监管制度体系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保障

完善的税收监管体系是税收筹划的前提,通俗来讲,税收筹划监管制度的完备与否与其受重视程度呈正相关。简单地说,企业重视税收筹划并制定完善的税收监管体系为税收提供了合理保证。税收监管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税收诈骗的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税收诈骗的可能性,因此,加强税收监管完善税收筹划是企业降低税收成本的必然选择。

3、逐步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

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税收筹划存在的基本前提,企业之所以进行税收筹划,首先是出于对其自身利益的追逐。企业只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享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同时在激烈的竞争中产生节约成本的需求,从而为税收筹划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税收筹划在企业会计中的应用程序

对一个企业来讲,所得税的税收弹性相对较大,其税收筹划的空间也相对较大,效果往往比较明显,因此这类税收筹划的需求较大。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主体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的而从企业组织形式,销售收入、相关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方面税收考虑。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合理规划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决定了纳税主体的身份和纳税方式。在组建过程中,依照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权限,企业可分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从法律角度看,公司制企业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我国税法规定法人企业被规定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企业不是企业纳税人而被列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案例: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比较选择。某公司当年实现盈利140万元,计算三种组织形式下的最大化税收收益

(A)、成立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140×20%=28(万元)

个人所得税=(140-28)×20%=22.4(万元)

税后所得收益=140-28-22.4=89.6(万元)

(B)、成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纳税范围,因此不考虑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40×35%-1.475=47.525(万元)

税后所得收益=140-47.525=92.475(万元)

[筹划结果]:应选择方案B,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可选择成立合伙企业,能够为公司节税2.875(92.475-89.6)万元。体现企业筹划目标,实现企业价值最优。

(二)、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

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一般是销售商品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如果纳税人综合巧妙地运用不同的销售方式,既能够使企业的收入安全收回,又能确保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达到少缴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法规定,在企业销售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处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应尽量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对于企业而言就相当于从政府得到一笔无息贷款,而纳税主体又可利用货币时间价值创造双重财富,实现更多的企业价值。

如果公司的销售收入发生在月底或年底,公司可以推迟在下个月或明年确认这笔销售。前提是企业不能因为自己利益推迟纳税而让购货方推迟购货时间,这有可能会损失一大批客户;同时也不能因为推迟纳税时间而拒绝收款,这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从而得不偿失。

案例:某制造企业2013年12月份销售货物一批价值50000元,成本40000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至此企业2013年度税前利润总额600000元,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25%,资本成本率10%。试计算企业采用何种销售方式的税收收益最大。

(A)、采用现销时应当于12月份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600000×25%=150000(元)

税后所得收益=600000-150000=450000(元)

(B)、采用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次年1月份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600000-(50000-40000)]×25%=147500(元)

税后所得收益=600000-147500=452500(元)

收入占用资金折合现值收益=10000×25%×0.909=2273(元)

税后所得总收益为452500+2273=454773(元)

[筹划结果]:应选择B分期收款销售方式,能够为企业节税4773(454773-450000)万元,最大可能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相关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准予相关扣除项目金额。扣除费用的的原则应真实合法,其税收筹划的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列支费用,在收入不变的前提下,费用越多,利润越少,从而少缴所得税,这也是实现企业价值最优的体现。

固定资产折旧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重要因素。折旧具有抵税作用,因此对折旧的筹划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税法上对于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常年处于强震动等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尽量采取较短的折旧年限,在费用等同的条件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其实质是使未来期间的利润前移,当前利润后移,达到延期缴税的目的,实现企业价值最优。

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一台机械设备原值68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4%,预计可使用年限10年,该企业使用25%的所得税税率,资本成本率1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A)、折旧年限为10年时计提折旧:680000×(1-4%)÷10=65280(元)

(B)、折旧年限改为8年时计提折旧:680000×(1-4%)÷8=81600(元)

[筹划方案]:采用缩短的B方案使企业当期多计费用16320元(81600-65280),进而间接影响企业当期利润,少缴所得税。同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则:

(A)、折旧节约所得折现:65280×25%×5.335=87067(元)

(B)、折旧节约所得折现:81600×25%×4.335=88434(元)

折旧节约改为8年时折旧节约所得折现收益=1367元(88434-87067)

(四)、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对某一部分特定行业和课税对象,给与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依税法规定,企业可享有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减免税、加计扣除等。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经营项目以及节能环保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三免三减半”。

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为响应国家号召从事环保工作,自2013年8月份承接了一项国家重点污水处理项目,依照规定该公司可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该项目在2013年度完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预计未来的6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400万元,请计算从2013年至2018年度,公司应缴纳的纳税额,并分析税收筹划方案。

(A)、该公司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2013年作为第一年

2013、2014、2015年度均享受免税

2016--2018年度均享减半优惠=(400+400+400)×25%÷2=150(万元)

(B)、该公司将2014年作为生产经营收入的第一年

2013年不享有优惠条件=80×25%=20(万元)

2014、2015、2016年度均享受免税

2017―2018年度均享减半优惠=(400+400)×25%÷2=100(万元)

则公司2013年到2018年度总纳税为=20+100=120(万元)

[筹划方案]:从该题中已知公司从年度中间甚至是年底才开始经营,经营所得少于整年,所以不适合作为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第一年,该公司应将2014年作为纳税收入的第一年,完整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则为公司节税30(150-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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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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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7月16日

一、税收筹划风险概述

在现代财务管理的基本观念中,其中一条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税收筹划也是如此,它在给纳税人带来了税收利益的同时,也蕴涵着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被正确及时地看待,很有可能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战略上的失策。因此,纳税人应该对税收筹划风险有个系统的认识,树立风险意识,尽可能地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税收筹划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收负担,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并巧妙规划纳税人的经营方针、投资活动以及安排相关理财、涉税事项的行为,从而达到减轻企业开支的目的。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含义。税收筹划风险指筹划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某些因素致使筹划失败,损害了建筑施工企业利益各种可能性。因为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行为,具有预见性,而税收法规具有实效性,使得税收筹划具有不确定性,蕴含着风险,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消除的。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管理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前规划。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是指纳税人通过对筹划中预计的风险进行确认和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而采取一定的办法和手段,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来控制和规避风险。由于税收筹划具有预见性,因此事前规划是税收筹划管理的侧重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信息管理

(1)筹划主体的信息。筹划主体的信息内容较多,主要包含:筹划主体的意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税收状况等。筹划者首先必须了解筹划主体的意图,因为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理财的目标,只有有了目标,才会有接下来的活动。税收筹划需要筹划者及时充分地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而分析制定筹划活动的方案。

(2)税收环境的信息。税收环境的信息是极其重要的因素,需要给予高度重视,首先,要了解现行的税收制度、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然后在为筹划主体进行筹划活动的过程中,关注活动涉及到的法规等,保证筹划活动在合法的环境中运行,有效维护筹划主体的合法权益;其次,要了解与活动相关的税种,必须对涉及到的每个税种及其之间的联系都弄清楚;最后,要清楚税收征纳程序,这样才能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也能及时尽到纳税人的义务。

(3)税收部门的涉税行为信息。为了使筹划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筹划者应该也必须清楚、充分地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并对其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为税收筹划做好基础工作。税收部门的涉税行为的信息包括:政府对税收筹划中可能涉及的避税活动的态度、对筹划方案合法性的认定、反避税的主要法规和措施以及对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罚等。

2、人员管理。税收筹划涉及到很多不同领域的知识运用,这就要求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人员除了要精通会计、法律和税收政策,还要通晓金融、保险、工商等方面知识;其次,筹划人员还要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不可以设计一些属于偷、逃税的筹划方案;最后,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关注筹划人员的再教育,使他们的知识含量更丰富,对国家的政策更快地了解,以便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最优质便捷的方案。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发生的,是在筹划方案执行期间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具有临时性、现实性的特点,是一种动态评估,在进行税收筹划风险事中控制过程中,常进行备选方案的风险决策分析和内部纳税控制系统,具体如下:

1、备选方案的风险决策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的所有方案时,会依据各个方案的价值来进行选择。以下是税收筹划风险率的计算公式:税收筹划的风险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一般可以等同于国债的利率或同期同类银行存款利率,而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则由筹划者来估计。货币时间价值在此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筹划方案需要时间去实施。而货币时间价值与期望投资报酬率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风险越大,期望投资报酬率越大,节税收益就越小。

2、内部纳税控制系统。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采取内部纳税控制是采取的纳税筹划的普遍措施之一,内部控制的作用之一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拥有健全的内部纳税控制系统,势必会对纳税会计核算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税收筹划的进行,影响内部纳税检查的质量。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后评价。税收筹划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确定成败的。税收筹划风险可以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来量化。成本收益分析法,就是对所有筹划方案中可能发生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选择最优的筹划方案。如果方案中所要花费的成本小于建筑施工企业即将的收益时,那证明这个筹划案是成功的,反之,则是不合理的。

三、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措施和规避策略

(一)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做好防范工作。纳税人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风险无时不在,由于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和外部环境的多变性,必须时刻关注和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要考虑建筑施工企业的外部环境,树立风险意识,事先防范风险,保持警惕。

(二)关注税收政策和税法变动,保证筹划方案的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纳税人必须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及时把握税收政策的变动方向,使筹划方案为纳税人减轻税负的同时,保证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防止建筑施工企业存在逃、骗税的行为。

(三)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必须以建筑施工企业长远发展为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由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建筑施工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它必须以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目标为重,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做打算,而不是简单的只为建筑施工企业减免暂时的税负。从这个意义上讲,税负最轻的方案很有可能不是最佳的筹划方案,满足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才是最佳方案。

(四)切实贯彻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认真考虑各个方案中所有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在计算成本时,除了计算所用方案的成本和收益,还要计算为此所放弃的其他方案的成本和收益。必须将实施的方案中所可能发生的费用都计算在内,考虑一切引起成本发生的因素,切实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五)夯实税收筹划基础,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夯实税收筹划基础,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对此,需要施工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首先,加强税务会计和筹划的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涉税人员不仅要搞好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做高素质的财会人员,要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同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等,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其次,应该在业余时间多与税务机关交流、沟通。建筑施工企业免不了要与税务机关有诸多交涉,而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变化和法规的制定意图比建筑施工企业更清楚,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重视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以便能及时制定出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法的筹划方案。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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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在国外并不陌生,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虽然没有国外长,但其发展态势良好。根据前人对它的总结与概括,我们可以得出一般含义,即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上缴税费发生之前,在符合税法框架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行为或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实现少缴税或延迟缴纳税费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1.1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主体自身来讲,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对自身的资产、收益的正常维护,属于纳税人应享有的经济权利。除此之外,税收筹划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可以是企业避免税法陷阱。所谓税法陷阱,与税法漏洞相对,企业如果陷入税法陷阱中,很可能要上缴更多的税费,这也是我国反避税措施之一。而纳税人主动进行税收筹划,会使企业全面了解认识税法,这就有效的避免了税法陷阱。同时税收筹划也会使纳税主体形成依法纳税的观念。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主体必须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进行有关税务事项的提前安排,这也就意味着纳税主体在纳税之前就已经接受缴纳税费这一实际情况。

1.2 税收筹划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可以促进国家税收机制的持续完善

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选择的角度有很多,有的是顺应国家的政策,但也有的是因为税收法规不合理,政府通过各个企业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发现税收体制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税法。此外,纳税筹划也可以帮助国家实现其政策目标。一个良好的纳税政策导向所导致的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对经济的影响也应是良好的。例如,国家为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规定在我国境内建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这个政策无疑使软件企业的税负降低很多。反过来,这也促使软件行业的壮大,使我国的软件行业加快发展,最终实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

2  税收筹划的动机及方法

2.1 税收筹划的动机

从主观因素来讲,利益的驱动是让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原因。从客观因素来讲,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异,以及税种,税基,税制,税惠等的不同都会让企业采取一系列方案来降低企业自身的税负。

①自我利益驱动机制。在当代这样一个市场经济背景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会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有相应的成本支出,但如果筹划有效,同时也会让公司拥有非常可观的税收效益。正是这一因素,促使了纳税主体实施税收筹划。②国际上对税收控制权的不同。税收控制权是国家控制权的衍生物,是一个有着独立主权的国家在收取税金上所掌控的权力。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纳税人自身的跨国经营或投资活动就会形成重复征税或是纳税真空,企业就可以在这方面进行自己的税收筹划。

2.2 税收筹划的方法

对于公司的税务筹划手段,此篇文献综述主要从投资、筹资两方面对前人成果进行分析。

①在投资阶段投资于国家有所减免税费的项目。我国目前减免所得税的项目大致有高新技术行业,一些特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软件行业。投资地域的选择,往往也是制定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我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有高科技区,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并经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设立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②在筹资方面,纳税主体要充分考虑筹资活动对于纳税主体资本活动的影响,资本结构的变动对于税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以及融资方式的选择在优化资本结构和减轻税务负担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手段有发行股票或债券,向银行借款等,不同的手段会产生不同的融资成本,此外,资本结构的改变也会影响公司内的融资成本,这同时也影响企业不同的税务负担,如何在融资过程中找到融资成本与税务之间寻求平衡交叉点,要根据不同的企业而定。

不同的公司由于其侧重的业务不同,因此在经营阶段中的纳税筹划也不尽相同。比较普遍的方法有使用涉及进项税务的项目进行税务筹划,对购货运费实施筹划或是使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来实施税务筹划。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收筹划方案更是多且灵活。

3  产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及其防范

3.1 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原因

纳税主体在实施税收筹划时,之所以会产生风险,是因为以下几点主要原因。

一是税收的性质使得税收筹划存在风险。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一门法律,它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的性质,强制性意味着依法纳税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从这一角度看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是不对等的。企业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并不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决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认定,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可能存在风险。

二是缴纳税费的角度讲,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关系。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这种合法性是要有税务部门来进行确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会尽可能多的征收税款,防止公司少纳税或不纳税,而从企业自身来讲,企业则想尽可能的少纳税,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此外,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征税的相关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往往是税务机关掌握着主动权,来判定企业的税收筹化是否合法,当税务机关对税法的一些规定宣传不到位或是企业对税法及其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而错误地使用税收政策时,企业将会有可能遭受被罚款或是更加多的缴纳税款的税收筹划风险。

3.2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一是企业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自身所在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都是具有多变性的,这也是使得税收筹划存在风险的因素。除此之外,纳税主体也不应只在意识上考虑到其风险性,而是应从实际出发,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特点的预警机制,从而降低风险。同时,预警机制应当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次要保证该机制具有收集大量信息的功能不只是企业自身的相关信息,还应包括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税务工作人员对公司税收的认定情况,找出可能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可能因素,已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其次,预警机制还应具备风险控制的特性。当企业的税收筹划存在风险时,该预警机制应该可以迅速发觉,让纳税人或筹划者可以有时间找出对策,消除损失。

二是企业应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理性对待自身的税负。纳税主体有时为了减少公司税务负担,也可能会采取避税的一些措施,而避税的行为却并不都是合法的,同时,我国并不主张不合法的避税行为,甚至是拒绝这一行为。因此,纳税主体或税务筹划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保持理性,防止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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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引言

2008年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的2008年度“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表明在全球66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第五,亚洲第一。最近几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GDP的增长幅度。在如此重的责任下,纳税人总会想方设法来缓解压力,拯救企业,寻求发展。虽然偷税、逃税也能减轻企业税负,但是偷税、逃税是要付出代价的,即是有风险的。可能侥幸躲过一时,但终究逃不了长远。

纳税筹划行为是企业理性的、趋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将博弈论引入税收筹划研究的视野,通过对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博弈论分析,将有助于得出正确实施税收筹划的方法,引导企业摆脱偷税的诱惑,走上选择税收筹划的道路。税收筹划主要是企业的筹划,而企业要面对政府管理、国家政策调控、其他企业竞争和外部依存环境,企业在考虑这些不同的因素进行税收筹划时就必然会形成不同的博弈模型。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假设

(一)经济人假设。理性是经济人理论的核心。在给定条件的约束下,经济人总是倾向于那种能带来最大净收益的方案。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是税收的征纳关系,征纳双方都是理性的。从纳税理性来看,理性的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体现在其能够承受的风险限度内确保自己税后利益的最大化。从征税理性来看,税务机关总是在依法的条件下确保税收收益的最大化。纳税理性与征税理性总是互相制约的。在这样一对逃避或减轻税收义务与有效行使税收征管权的矛盾中,税收征纳双方的涉税能力都有所增强,这正是税收征纳间博弈关系的效果所在。

(二)资源有限性假设。税务机关的征管资源(包括人、财、物)是有限的,因此他们对所辖区域的税收管理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无一遗漏。当征管有时间要求时,在有限的时间内更不容易做到。这就使得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或特定决策下只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点对象或特意选取的领域。

(三)自由裁量假设。税收的自由裁量权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通过自由判断、自主选择而做出一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一方面出于行政执法效率与灵活的目的,要求给予税务部门具有自由裁量的幅度和范围;另一方面由于税收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使其难以驾驭和体现公正,稍有不慎,就会滋生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现象,对纳税人或国家利益造成危害。

二、税收筹划的博弈行为描述

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企业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行为选择的过程。企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和筹划意图有着完全的信息,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企业对其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战略不可能都完全了解,因此他们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在市场竞争中彼此直接就构成了一个博弈中的两个局中人。同时,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也是信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准确地预测市场的变化时间、方向以及如何变化。同样,就外部市场环境来说,它由无数的企业组成,其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所以企业和外部市场环境也构成一个博弈的双方参与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时,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是公开的、透明的,企业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却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税务机关对企业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且税务稽查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都将导致税务行政执行的偏差。因此即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偷税或恶意的避税而加以查处。所有的这些信息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判断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界定和税务人员的素质,从这一点来说,企业和税务机关又构成税收筹划博弈的双方。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博弈模型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在实际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虑竞争对手采用的策略对自己的影响;二是要考虑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三是要考虑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是否认定为合法税收筹划的影响。下面将通过建立对应的博弈模型来分析这三个因素对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决策的影响。

(一)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中,企业之间作为市场竞争博弈的主体是理性的,总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动。企业与企业之间展开的是在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本文假设在同一行业中存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大型企业A和B,都面临着是否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测算得出:如果两家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正的节税收益为X单位,而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的节税收益为零。如果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而B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A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为Y且Y>X,而B企业的节税收益为零(因为此时A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能够抢占B企业原来的市场份额),反之则亦然。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业,局中人(2)是B企业;行动策略:A、B企业都是筹划或不筹划;假设A、B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

节税收益的支付矩阵如下:

表中每格的两个数字代表对应策略下两个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一个数字是A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二个数字是B企业的节税收益。先站在A企业的角度看:

筹划的期望收益:EU1=XP2+Y(1-P2)>0;不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

从分析可知,不管B企业采用什么策略,税收筹划都是A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A企业会选择税收筹划。同样的道理,站在B企业的角度看,无论A企业采用何种策略,税收筹划也是B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B企业也会采用税收筹划策略。所以,(筹划,筹划)的策略组合不仅是这个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解,而且还是一个混合占优策略均衡的解。企业选择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税收筹划来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二)企业与外部环境博弈分析。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控的因素。其中,市场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税收环境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条件。尽管博弈主体外部环境在形态上不是一个具体客观实体,但却时刻影响企业的经营。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外部环境变化所造成的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是一种显性成本,筹划者一般都会在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采用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潜在收益;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方式选择不妥导致要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外部环境。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外部环境为变化或不变化。模型中变量的含义:C1表示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C3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表示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企业节税利益的矩阵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数字都是企业在对应的策略组合下所能得到的支付。由于企业所获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业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假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外部环境不变化的概率为1-P,可求出这个混合策略博弈的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1 =P(-C1-C2-C3)+(1-P)(T-C1-C2);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只有当EU1>0,即P

(三)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分析。在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中,虽然双方都是博弈的主体,但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企业作为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已成为事实的情况下,具体执行税务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可能承认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合法的,也可能认为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在以企业与税务机关为博弈主体的这种序贯博弈中,也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两个局中人的最优混合策略的组合,这里的最优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的行动选择是认定企业的税收筹划为合法或不合法。变量的含义:Y表示企业扣除应纳税额后的净收入;T表示税务机关征收的净税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表示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F表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对企业的罚款;M表示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

(1)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支付矩阵:

(2)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的树型表达式如下:

在假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时,企业选择税收筹划和不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U1=(1-P)(Y-C+M)+P(Y-C-F)

EU2=(1-P)Y+P(Y-F)

令:EU1=EU2,得到均衡概率该P*=(M-C)/M=1-C/M,即:当P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当P=P*时,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相同。

从以上分析可知:(1)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M越大,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2)企业的税收筹划的成本C越高,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

四、税制优化对策分析

(一)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几乎家喻户晓,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只是最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由于处于起步阶段,加上筹划水平不高,出现一些不正当的避税现象是难免的。纳税人总想少缴税而政府总想多收税,纳税人与政府在经济利益上的这种博弈关系将长期存在。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一种经济行为,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随着企业节税意识的日益增强,纳税人从事税收筹划的技巧和手段会越来越高明。而税收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的好与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收筹划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税制不合理,税收筹划则产生负向影响。这些都将刺激税制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要正确看待税务机关认定逃税。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税务机关执法不力,违法不究,部分基层税务征收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使一部分纳税人认为根本用不着依法筹划。只要偷逃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逃税的风险时,纳税人就不会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另外,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应精通税法,而且应该是博学多才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人才匮乏,整体税收筹划水平低,筹划活动走“弯路”、甚至“歧路”的现象很多。

针对上述问题,解决办法就是要求企业注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当然,这里说的沟通协调并不是搞不正当行为,而是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需要相关方面达成共识,税务机关作为重要的利益方(代表国家利益)理应与之沟通协调。为了避免不同利益方对同一税收政策的认定出现偏差,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伊始就应与税务机关沟通。向税务机关提出相应的书面申请,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查,对一些特定的或特殊的筹划方式,应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后方可操作。

(三)鉴于我国税收筹划环境现状,当务之急是营造有利于税收筹划健康发展的环境。虽然税收筹划有钻税法空子从而减轻税收负担的倾向,但客观上促进了税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只有通过纳税人税收筹划的选择才能暴露出来,通过分析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的反馈意见,改进有关税收政策和完善现行税法,堵塞漏洞、加强征管,从而促进税制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诚信纳税是现代经济社会对所有经济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依法纳税的重要保障。诚信纳税要求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做到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把应该缴的税款一分不少地缴上来。同时,也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为纳税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只有整个社会建立起诚实的信用体系,税收筹划活动才能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则可,李杰.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2]马丁J.奥斯本,阿里尔.鲁宾斯坦.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张新平.税务筹划的博弈分析.审计月刊,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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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国内关于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较模糊,从已有的专著来看,代表性的说法有:一是税收筹划属于避税范畴,避税包括税收筹划、税收规避和税收法规的滥用三种方式。二是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理解之分,广义的看法,税收筹划包括节税筹划和避税筹划。狭义的税收筹划指企业合法的节税筹划。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与减轻税负的其他形式如逃税、欠税及避税比较,税收筹划至少应具有以下特点。

1.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要依法缴税。税收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收机关对此不应反对。这一特点使税收筹划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

2.税收筹划具有可筹划性。在税收活动中,企业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3.税收筹划的目的性。纳税人对有关行为的税收筹划是围绕某一特定目的进行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收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此外,还包括有: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无理、非法侵犯以维护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主体的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的净收益,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4.筹划过程的多维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收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收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收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进行税收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其次,从空间上看,税收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二、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2.税收筹划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税收筹划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做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4.税收筹划的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三、我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必然性及现实意义

1.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即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筹划的重点。其原因在于:

(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自的日益扩大,企业在逐渐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和主体利益观念日益强烈。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税款支付是资金的净流出,企业的税后利润与税额互为增减,因而,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怎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企业来讲毕竟是既得收益的一种丧失。如何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影响举足轻重,成为现代财务管理面临的紧迫课题。

(2)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由于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大量的外资涌入,我国企业也大步走出国门。涉外企业的增加不仅引发一系列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而且由于外资企业大都有着强烈的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竞争力而进行税收筹划的需求。

(3)税收强制性特点使纳税活动受到法律约束,企业必须依法纳税。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偷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如果采用偷、骗、欠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纳税人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还将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企业不得不转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来追求其财务目的,即只有在不触犯税法又不违背税法立法意图前提下实现的税负最小化才是有效的。税收筹划--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2.开展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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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企业没有意识去选择适合本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会计政策

现在许多企业管理机制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不则手段的制造利润,却忽略了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负,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大的税后利润。除此之外,促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还存在其他原因,综合起来将其总结为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追求节税效应以增大税后利润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使纳税主体最大限度地取得税后利润。首先,纳税抵减既得利益的直接性以及社会对企业收益补偿的不确定性、隐蔽性和非对等性,是诱发企业在主观意念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动机。其次,纳税会影响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税收从整体上讲是中立的,但实际中却存在局部的不中立,这些带有优惠性质的非中立税收规定使纳税主体被迫改变投资方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形成企业的投资风险,税收的非中立性越强,企业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大。而在整个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和交易量一般都较大,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比如税种的增减、纳税人身份等的改变,如果能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并购的参与企业节省一部分税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大的税后利润。

(二)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可行空间大

尽管我国的税收法制已经建立多年,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问题也不断产生,相应的税收法制却没有与之同步得到完善,这就为纳税主体将主观的节税动机转化为现实的节税行为提供了可能。另外,政府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必然会运用多种杠杆手段,一国的税收法制便是这些有效杠杆之一。在制定税收法制时,考虑到一国地区、行业等资源的分配不均和发展不平衡,就不可避免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为企业依据税收杠杆导向来择取有利于切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财行为提供了客观可能。所以,可以说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一国政府的政策导向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提供了温土。

三、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应采取的措施

1、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树立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种税基之间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的缩减同时会引起其它税中税基的增大;某个纳税期限内免税,可能会在以后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税;总体税负减轻可能引起其成本费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业在并购的税收筹划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除了要考虑充分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递延来获取税收收益外,同时还要考虑这种税收收益对其他相关效益的影响,在所有相关利益中寻找均衡点,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税负最轻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只有考虑了企业总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最优的。

2、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企业并购行为中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并购行为能否成功完成,除成本因素外还受其它众多内外因素影响。而并购行为是否最终成功,关键更在于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与战略重组。税负的减少只是理财手段之一,要与企业其它理财措施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对企业整体的积极作用。况且企业并购行为对并购企业来说,作为一种资本经营方式,只是其众多经营管理决策及行为中的一种,并不是改变企业命运或挽救企业于危难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盲目高估企业并购的作用,因此也不能过分依赖于企业并购行为中的税收筹划这种单一理财措施。

3、把握好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

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避税、偷税于税法精神相违背,是国家法规政策所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的一种正当活动,是企业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的选择,这是税法政策所引导和鼓励的。因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避税,更不是违法的偷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税法的规定,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防止因疏忽或故意而将正当的税收筹划引入避税、偷税。

4、选择符合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会计政策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来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5、通过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下面通过例子来简要说明正确运用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纳税筹划措施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利用企业并购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并购变“小规模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税法依据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3%或17%),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购货金额×税率(13%或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4%或6%)。

筹划思路: 由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往往重于一般纳税人。若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具备转化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则可以考虑并购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来转化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享有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待遇。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5万元。另有乙公司也为工业企业,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此时,假设甲公司有机会并购乙公司,且是否并购乙公司对自身经营基本没有影响。请对其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一 甲公司不并购乙公司。

a.甲公司应纳增值税= 60×6%=3.6(万元)

b.乙公司应纳增值税= 50×6%=3(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应纳税额= 3.6+3=6.6(万元)

方案二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则并购后的集团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应纳增值税= (60+50)×17%-(45+40)×17%=4.25(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本期少交增值税2.35万元 (6.6-4.25),因此,应当采取并购的方式。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并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对企业并购后的税收筹划问题的简单讨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建设,特别是税法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展税收筹划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个地方情况不同,税务部门对法规的理解也存在差异,都会影响筹划的成功与否。但随着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并购税务筹划不仅会为纳税人所重视,也会为税务机关所接受,所以税务筹划在中国前景广阔。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一项应当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在企业并购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筹划”这一特点。从资金、时间、业务类型、办事人员质量、数量等各个方面统筹规划,达到最终目的。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问题,我仅就自己的认识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燕.企业分立合并中的税收筹划.涉外税收.2007-2.

[2]杨健、钟洪英.浅谈企业并购的税务筹划.税务与经济.2007-5.

[3]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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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房地产企业投资额巨大,涉及多种不同的税种,税收成本在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很高,因而房地产公司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获利,就必须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采取不同有效的方法,在这些方法中,创造成本优势是通用的基本手法之一,而税收负担的轻重是直接影响其成本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考虑其生产经营战略时,必须综合考虑税收这一成本因素,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税收筹划予以控制,对公司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及依据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其理论依据为:1.税收调控理论与税收筹划税收调控理论认为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差别来引导纳税主体行为使之产生正向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正是这种税收调控使得税收产生利益差别,从而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减轻税收负担最有效的途径。税收调控纳税主体行为是通过弹性税负来诱导纳税主体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领域,税收筹划是可行的。2.税收价格理论和税收筹划。现代财政理论认为税收的本质是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价格。因为公共产品的提供需要支付费用,政府就需要通过向社会成员征税来补偿。由于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纳税人即使想拒绝该商品是不可能的,所以纳税人总是试图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来购买该商品。所以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活动就自然产生了。3.企业契约理论与税收筹划。科斯的企业契约理论认为:“企业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企业与政府间的税收契约就属于其中之一。”企业逐利性和契约的可策划性下,作为契约关系人一方的企业就有动力和机会进行一些安排,以实现企业的价值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部分方法

房地产业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营业税等,房地产业的税收筹划,一方面需要借助其所涉及税种的一般税收筹划方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利用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进行具有自身特色的税收筹划。在现行政策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能够实现良好业绩,获得企业的利润?除了进行合理的价格策略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简要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几种方法:

1.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设立销售公司。目前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而且对于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住宅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可以适当考虑增加销售环节,将高增值额分解成低增值额,从而降低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增值额如果被分散的次数很多,就可以享受到起征点带来的税收优惠。因此,在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企业的销售部单独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销售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合理的定价将房地产项目转让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进行第三方销售,从而能够人为地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销售公司的增值率,通过筹划使得企业承受较低的土地增值税。2.利用公共配套设施投入扣除《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在市场接受的范围内适当的加大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用以改善环境,增加卖点,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能够提高销售价格。比如:可以在小区内有限的空间内增设体育设施,可以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锻炼的乐趣;也可以设立会所和在顶层设立游泳池等。这样既可以娱乐,又能够休闲,相应的隐私也能够受到保护。这些项目均可以列入到开发成本里进行加计扣除。

四、充分关注税收的筹划风险

风险管理是经济主体通过对风险的确认和评估,采用合理的经济手段及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控制,规避或减少风险损失的一种管理活动。税收筹划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涉税行为因为没有正确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使得房地产企业没有准确和及时的缴纳税款,从而引发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调整、处罚等等,最后导致房地产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税收筹划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不断变化的规则约束,因此其风险更难于掌握,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风险管理:1.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筹划观。2.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形、复杂性及不确定事件的发生,税法常随经济情况的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充分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作出正确决策。3.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提高税收筹划的权威性,可靠性,科学性。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能性,需要专业技能高的筹划人员来操作。4.力求整体效益最大化。筹划时,不能仅仅紧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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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税收筹划逐渐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因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使得各个企业都在追寻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法。而对于企业来讲,纳税支出属于成本当中的一部分,在纳税之前,通过采取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法,为企业减轻税收当面的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样也可以被视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在实践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已然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企业的工作税收筹划无法有效实施。在此过程中,我国税收筹划工作只有获取更好的发展与完善,才能真正确保企业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法来获取经济效益。

一、我国税收筹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在我国很多人都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避税等问题,但是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在本质上存在一定差异。偷税、漏税都是属于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人钻税法缺陷来躲避国家的税收,属于钻税法漏洞的行为,避税正好与税收立法适得其反。而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税收筹划即与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不同,又因为其在国家中具备一定的合理性,还与人们日常见到的企业避税不同。但是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与所探讨牵涉企业谁收的实践当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时而难以区别,在此基础中,一旦出现税收导向不明确,也不具备完善的制度,税收筹划极易转化成避税性质。

(二)税务等税务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税收筹划属于一种层次比较高的理财型活动,如果税收筹划的方法使用不当,就会引发避税甚至是逃税的行为,这样既会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处罚,严重的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经营非常不利。也就是说企业需要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其不仅要精通会计法与会计准则、制度等,还要全面的了解现代税务法与税务政策,更要熟悉企业的实际经营流程与业务情况。但是我国当前根本就不具备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关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大多都是由会计兼任,对于此种理财活动也仅仅是一知半解,甚至还有工作人员将税收筹划当作是税法当中的漏洞等,根本无法从全局对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统筹,最终使得税收筹划方法不能合理有效使用。

(三)缺乏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

基于我国企业目前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而言,纳税人在实行税收筹划的同时,通常都认为,只要进行了税收筹划就能够减少纳税的负担,极少甚至没人考虑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风险。其实,税收筹划相当与一种理财活动,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任意一种税收筹划方案的提出及顺利实施,都是建立在税务机关认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就算企业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行为,有时也会因为税务执法人员想法存在的偏差使得税收筹划的有关方案在实务中无法真正的落实,从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失败。

(四)缺乏健全的税收法律以及征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些税收筹划开展比较成熟的国家,通常所采取的征管方法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先进、处罚力度较大。但是我国当前的税收法律还不够健全,征管水平也比较低,对于处罚违法的力度也不足,而且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的税务知识浅薄,查账的能力较低,根本无法辨别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与非法的偷税、漏税等行为。外加执法也不够严格,政策缺失刚性,人员存在较强的随意性,这些都严重的限制了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对策

(一)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

工作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工作,是保证税收筹划发展的重要举措。首先,税收筹划立法必须简洁、实用、明确和规范。因为完善、规范的税收法律是企业实现税收筹划活动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在正确的税法指引下才能更好的实施税收筹划活动。其次,加强建立与完善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在进行有关税收筹划立法的同时,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这也是作为企业认可税收筹划实施的前提。

(二)正确掌握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企业相关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守法,明确的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并且能正确辨别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不同。其次,及时关注我国税收政策及税收筹划导向的变化。

(三)提高税收筹划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税收筹划属于一项具有较强专业性与政策性的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素质与业务知识。目前,我国企业基本不具备专业的税收筹划队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是由单位的财会、委托税务师、会计师等中介进行。而企业的税收筹划属于一种职业,必须由专业的人员与机构进行研究,才能实现其获得良好的发展。与企业一般的活动相比较,参与税收筹划的相关人员除了具备法律、会计、管理、金融等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备严密的思维逻辑、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从事税务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加大力度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有效合理使用税收筹划方法是企业降低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而目前在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存在较多问题,税收筹划发展缓慢。因此,企业应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工作,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计金标,主编.税收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6.

[2]苏爽.我国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2.

[3]赵娟.税收筹划在我国跨国公司财务活动中应用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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