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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的原则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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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的原则

篇1

责任制护理模式是现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护理水平的重要途径[1]。据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全球千人口的护士均数约为4.06人[2],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注册护士达到278.3万,每千人口护士数仅为2.05人[3],因此临床中一位护士有时负责近10位患者。由于社区医院病种繁多,流动性强,增加了对护理人员的要求,比如,每位护士都会分管到各类疾病,他们对每类疾病并不熟知,以致机械的执行医嘱,工作流程,死记硬背"十知道",护理质量往往不太理想。随着中国医疗技术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人们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的提高,中国护理必然走向专业化。本文探讨了责任制护理结合病种分管患者模式在社区医院的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

1 Y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3月在某综合科住院的41例患者,年龄为7~71岁,平均年龄(42.21±8.97)岁。其中内科疾病28例,包括呼吸系统疾病8例,心血管系统疾病7例,消化系统疾病7例,内分泌系统疾病6例;外科疾病6例;中医3例;其他疾病种类4例。

1.2方法 我科12名护士,每个平均分管4位患者。前期采用按当班护士轮流分管新入院患者,每位护士负责的病种具有随机性,并对患者满意度、专科护理、患者"十知道"进行调查,总分均为100分计算。然后根据病种及护士分层与特点分管患者,其中7位护士分别负责内科系统疾病,同一系统疾病分给一位护士,经验较浅或新进护士负责单一常见疾病。2位护士负责外科疾病,1位负责中医疾病,其他疾病种类由一位经验丰富或年资长的护士负责。采用新护理模式实施护理3个月。开展前后,科室环境,患者结构,规章制度,护理人力资源等均相同,并再次根据患者满意度、专科护理、患者"十知道"进行考核评分。新护理模式具体措施如下。

1.2.1按照病种分管患者,并结合护士性别、个性、能力、经验等特征。

1.2.2针对特定护士加强相应病种知识培训,每月进行理论考核,基础护理知识占比30%,相应病种知识占比70%,并每季度开展相关操作考核。

1.2.3负责某病种责任护士,每月开展相关病种护理查房或业务讲课,以提升自我并以点带面让大家共同进步。

1.2.4结合护理考核成绩,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及患者满意度等实行绩效分配。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软件对本研究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α=0.05为统计学水准,P

2 结果

开展责任制护理结合病种分管患者模式后,与开展前相比,患者满意度、专科护理、患者"十知道"等护理安全考核评分在开展前后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护理的专科化发展已成为临床实践发展的策略和方向[4]。传统的以轮流收管新入院患者、连续床号段,如1~5床或病房分管患者,虽然较方便。但是这样导致护士会护理各种类型疾病,不同病种发病机制,治疗,护理措施等各异,因此护士很难掌握患者"十知道"即床号、姓名、诊断、病情、治疗、护理等,护士对患者"十知道"掌握不牢,就很难更加主动专业的提供护理。实施新的护理管床模式要求护士对相关疾病知识的熟练掌握是前提,因此需加强对护理人员相关知识考核。同时会存在分配管床患者不均及疾病难易程度不同的问题,需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及奖惩制度,实施多劳多得,优劳多得,以提高护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次临床观察主在社区医院探讨,通过改进责任制护理-按分病种管床模式进行,护理质量明显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度增加,下一步可在综合医院各科室中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韩玉书.小组责任制护理模式在优质护理示范病房中的应用与效果[J].环球中医药.201 3,06(01):177-178.

篇2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2、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公安派出所在该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由该单位户籍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登记的事项时,直接在集体户口簿上进行签注或增撤,单位给予必要协助。

2、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家庭户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可继续管理并保管档案,设立主户户头。

“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部分,对居住集中、自成一院、自成一区或楼群集中的,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零散家庭户,统一纳入到主户户头,与“村改居”前该社区居民一同管理。

3、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集体户、家庭户,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登记管理权,依照政策决定人口的出、入、登、销,其他组织和单位根据公民申请负责对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三)坚持户口登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社区户口整顿。

1、社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一个公民有几个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

2、适时开展户口整顿。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后,要及时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区域划分立即开展户口整顿,对居住该社区的人口逐步将其常住户口过户到该社区,以便于社区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社区治安管理

(一)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常住人口(尤其是16-45岁的重点年龄段人口和有违法犯罪的女性)、暂住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并及时做好各类人口的调查和跟踪考察等日常管理工作,为现实斗争服务。

(二)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社区内要建立敌、社情动态信息员,在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内敌情、社情动态,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的发生。同时,社区警务人员要建立各类特情耳目,及时搜集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三)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并指导带领社区居委会及各驻区单位的治保、保卫人员开展站岗值班、巡逻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治安积极分子(楼长、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等)的作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社区群众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案件和的发生。四是积极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安装物防(如防盗门窗、车棚等)、技防(如无线报警器、电视监控等)产品,提高防范能力。

(四)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租赁房屋、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措施,查处社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社区人口与计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1、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的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社区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各自职责,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3、社区民委会按属地管理要求,统一管理驻本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使居委会范围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三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理顺管理职能

1、社区是属地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单位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要从根本上摸清社区计划生育底数,解决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界限清、辖区单位清、居民小区清、商业路段清、集贸市场清、辖区人员清、管理对象清、每家每户婚育状况清,彻底澄清社区各类人员的底子。对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专门档案,直接纳入管理并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统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外来务工人员(18-49周岁)要在15日内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验证。对本单位发生婚育现象的育龄妇女要在当月上报社区居委会。形成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工作机制,使单位负责与社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仍然继续管理并保留档案。“村改居"后纳入管理的原市直单位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与“村改居"前该社区的育龄妇女一同管理建档。

2、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不可替代的会长优势、理事优势、组织网络优势、会员队伍优势,形成领导、骨干、群众三结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局面。重视发展社区具有威信、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有文化的年轻人为会员,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素质,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讲究实效”的原则,组成若干个会员小组,使计划生育协会成为覆盖整个社区范围的活动和服务网络,从而推动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依托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社区居委会设有婚育新风图书角、计生服务咨询站,定期开展计生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品,组织计生志愿者编排一些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三查”(查体、查孕、查环)服务上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指导上门、五期保健指导上门、节育手术后随访上门和中老年咨询保健等技术服务。积极为社区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1、市建设局负责市区综合卫生管理和主要街道、人行道路面、市中心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市区垃圾的统管统运,道路两边各单位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治安、包规范车辆停放、包清除门前摊点、包铺换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并对城区四环路内所有单位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主要街道有:密州路(东外环—西外环)、兴化路(东外环—西外环)、人民路(诸日路—潍徐路)、繁荣路(诸日路—潍徐路)、东郊街(南外环—北外环)、东关大街(南外环—密州路)、府前街(人民路—南外环)、和平街(兴华路—密州路)、西关街(兴华路—繁荣路)、西郊街(兴华路—密州路)、老母庙巷(和平街—市场街)、沧湾小区步行街(府前街—和平街)、广场路(府前街—市场街)、电视塔东、西侧路段(密州路—潍河桥中间)。

2、市区各单位负责各自院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门前“六包”。路沿石以上人行道路面,单位、门店不愿清扫保洁的,可委托建设局代为清扫,委托服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委托单位承担。各单位的垃圾原则上由市建设局统管统运,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单位自运的,到建设局办理准运证后,到指定垃圾厂倾倒垃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3、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行政辖区除市环卫处管理范围以外的所有路段、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环境卫生保洁。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环卫保洁

各社区居委会在街办有关机构(城建管理所)的管理指导下,按照“扫净、存好、运光”和“每日清扫两遍、全日保洁”的作业要求,达到无马粪,无杂草,无薄膜、纸屑,无漏收堆,无淤泥;不脱岗,不乱到垃圾,不撒漏的“五无三不”卫生标准;负责社区内的垃圾清运,按照既方便居民,又便于卫生管理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合理布设垃圾点,并将垃圾点上的垃圾负责收集清运到市里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中转站上,由环卫处统一清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属地收费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凡社区居委会负责的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卫生管理,其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防止双头收费。

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房屋建筑总面积1%的管理服务用房,否则市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六、社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服务性企业,不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它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按照业主的委托管理小区的物业,不能将其功能延伸到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领域。社区居委会在本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据物业条例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2、审验物业资质和年报工作;

3、组织物业企业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4、培训物业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5、查处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篇3

2 创新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进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大量的人们涌入城市,原有的城市管理格局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人们的法制、环境、权益意识开始不断提高,教育、交通、医疗等社会问题频现,充分暴露出我们的社区治理工作还十分薄弱。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多头管理的问题十分突出。经常遇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

要想彻底解决这种问题,就需要创新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有利于政府的服务推广更加优化,将更多的职能、服务措施引入社区,方便居民;此外,在企业主导型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可以让企业内部资源充分调动和支配,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让平台真正融入社区,服务居民;同时当前各种社会资源的引入,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多元化的服务,一对一的责任划分,也让服务更加主动,精准和快捷。

整体来说,就是真正做到把各种社区服务管理资源整合到网格,把社区服务管理责任落实到网格,把属于社区服务管理的问题尽可能解决在网格,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矛盾纠纷在网格中解决,达到共同发展社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3 创新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的原则

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社区自治的最佳结合点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广泛的推广中不断改进新技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机制,同时也兼具几个原则。

3.1 资源整合,全面覆盖的原则

将政府、社会、企业、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各方面的资源有机充分整合,建设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将基础网格作为社区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做到区域全覆盖、对象全覆盖、管理全覆盖、服务全覆盖。

3.2 企地联动,共同推进的原则

网格化管理是改进社会管理的系统性工程,既强调政府职能部门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主要作用,又强调企业、社会组织及居民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参与、协同作用,实现企地联动,共同推进的原则。通过网格化管理,将社会各行各业资源融合起来,把商业、邮政、金融、家政、美容、旅游等社会资源综合在一起,为居民开展多样化的服务。

3.3尊重客观,因地制宜的原则

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的大框架下,充分结合当地社区的历史与现状,既考虑在网格化设计阶段方案的前瞻性,又要尊重现实的客观性,制定最符合社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3.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

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创新,就在于从百姓身边出发惠民生、顺民意着眼于多层次的居民需求,如何更好的服务好社区居民是创新网格化管理体制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以企业为主导的网格化管理是改进社区管理的系统性工程,不但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还应该积极倡导企业承担的作用,借助网格化管理系统,以人员要素为对象,以数据信息为基础,以事件处置为主线,主动跟进从而进一步实现社区的精细化管理。

4 创新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的内容和方法

4.1科学设置网格,推进服务管理新突破

当前,在企业主导型社区中,网格化组织体系建设要把社区管理服务的内容与政府进入社区的服务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在政府还未进入前,由企业运作和指导建设,并在相应的时间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网格化管理中心的正常运行。具体到划分网格时,更要充分考虑社区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按照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项目引领、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整合社区内各类资源,发挥社区物业服务、治安消防、社保、医疗卫生、居委会、学校、幼儿园等机构团体的作用,实现企业和政府职能相融合、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融合、企业主导社区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多项融合。

4.2加强网格人员队伍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

网格人员是社区网格中从事信息采集上报、矛盾纠纷化解和综合服务管理的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按照一格一员,一格多员、专兼结合等方式配备网格管理人员。我们要从企业内部公开招录,由于他们长期接受企业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与熏陶,有较好的个人素质,再加上社区及周边资源(学校、医院、天然气公司等)均属企业原有、现有或自主引入的服务单位,便于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天做好走访和巡查,做好信息采集工作。要通过区域联动等方式,采集网格、社区、单位、政府等多个层面的信息,做到信息准确、完整并将所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传递、反馈,确保信息的有效流转和利用,实现整个社区的精细化管理服务。

4.3 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篇4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2、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并及时上报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由单位户籍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登记的事项时,直接在集体户口簿上进行签注或增撤,单位给予必要协助。

2、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家庭户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仍继续管理并保管档案,设立主户户头。

“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部分,对居住集中、自成一院、自成一区的,根据需要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独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零散家庭户,统一纳入到主户户头,与“村改居”前该社区居民一同管理。

3、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集体户、家庭户,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登记管理权,依照政策决定人口的出、入、登、销。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根据居民(成员)申请,负责对申请事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三)根据户口登记管理原则,适时开展社区户口整顿。

1、社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一个公民有几个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

2、适时开展户口整顿。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后,要及时根据社区区域立即开展户口整顿,对居住该社区的人口逐步将其常住户口过户到该社区,以便于社区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社区治安管理

(一)公安机关是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治安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要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常住人口、暂住流动人口、派出所工作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并及时做好各类人口的调查和跟踪考察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社区内要建立敌、社情动态信息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内敌情、社情动态,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的发生。同时,社区警务人员要建立各类特情耳目,及时搜集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四)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并指导带领社区驻区单位的治保、保卫人员开展站岗值班、巡逻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治安积极分子(楼长、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等)的作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社区群众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积极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案件和的发生。四是积极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安装物防(如防盗门窗、车棚等)、技防(如无线报警器、电视监控等)设施,提高防范能力。

(五)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租赁房屋、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措施。

三、社区人口与计生管理

(一)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街道计生办负责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的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社区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使社区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正常管理,重点人员专人管理,确保无违法生育,流动人口持证率、验证率、建档率达到上级要求。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1、县建设局负责县区综合卫生管理和主要街道、人行道、县中心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县区垃圾的统管统运,道路两边各单位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治安、包规范车辆停放、包清除门前摊点、包铺换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并对城区四环路内所有单位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主要街道有:密州路(东外环—西外环)、兴华路(东外环—西外环)、人民路(东外环—西外环)、繁荣路(东外环—西外环)、东郊街(南外环—北外环)、东关大街(南外环—密州路)、府前街(人民路—南外环)、和平街(兴华路—密州路)、西关街(兴华路—繁荣路)、西郊街(兴华路—密州路)、老母庙巷(和平街—市场街)、沧湾小区步行街(府前街—和平街)、广场路(府前街—市场街)、电视塔东、西侧路段(密州路—潍河桥中间)。

2、县区各单位负责各自院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门前“六包”。各单位的垃圾原则上由县建设局统管统运,单位自运的,到建设局办理准运证后,在指定垃圾厂倾倒垃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3、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除县建设局管理范围以外的所有路段、街巷、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按照既方便居民,又便于卫生管理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合理布设垃圾点,并将垃圾点上的垃圾负责收集清运到县里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中转站,由建设局统一清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属地收费

社区居委会负责收取本辖区内的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社区居委会要依据有关标准及时向建设部门交纳垃圾清运和处理费,防止双头收费。

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要保证工作需要,新建居民小区,有关部门在规划时要按每个居民小区设一个居委会的要求,将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纳入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开发建设时,必须向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房屋建筑总面积1%的管理服务用房,否则县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六、社区物业管理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据物业条例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2、审验物业资质和年报工作;

3、组织物业企业参与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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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学角度讲精神患者是一种社会功能缺失的特殊患者,社区康复就是帮助他们逐步恢复缺失的功能或降低功能的缺失速度。

1.1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遵循的原则精神患者的社区康复和管理适用于精神疾病缓解期和康复期的患者,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夸大社区康复的效果,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做好患者的监护管理。

1.2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的方式建立以政府牵头、协调卫生、民政、公安、村社区的机制,以村社区为基础,在村社区建立活动场所,培训村社区辅导员并参与康复与管理的方式。

1.3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的目的①确保十七大和奥运会的顺利召开。②做好精神卫生条例的宜传和贯彻,提高全民的精神卫生水平。

2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的操作流程

在政府的宜传引导下,卫生、民政、公安参与,社区委员会主办的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其体操作流程:

2.1社区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挑选出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有爱心和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担任社区辅导员并请卫生、社区指导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参与精神患者的社区康复和管理。

2.2社区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活动场所和劳动项目,做到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2.3卫生、杜区民警、社区委员会根据社区内精神患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社区康复的患者,主要是处于恢复期和缓解期的患者。

2.4精神患者开展社区康复和社区管理时,每个社区应有不低于30m2的活动场所,康复劳动项目的设置要根据精神患者的特点:简单、实际、具有可操做性,安全系数要高,劳动工具管理要到位,减少在劳动过程中意外事件的发生。

2.5卫生部门、杜区民替、社区辅导员在精神患者参加社区康复时,要加强精神患者的管理、密切关察患者的病悄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减少在社区康复劳动中出现意外情况,确保其参加人员的安全。

3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内容、康复结果的评估、对精神患者的激励机制

3.1不良行为的社区矫正精神患者由于患病的时间较长、受精神症状的支配、家人不管或不敢管造成了生活没有规律、不洗手、不洗脸、衣着不整甚至蓬头垢面,这样就更加大了患者心理负担,加重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2培养兴趣、融人生活

3.2.1根据患者的具体表现由社区辅导员、精防所医生、社区民众共同评估,让表现好的患者进人本阶段。

3.2.2方法由社区辅导员组织患者进行活动。其内容:组织患者观看电视节目、阅览图书、打扑克、下棋、整理活动场所的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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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质量管理,创造服务精品,是社区医疗机构营造核心竞争力,使社区医疗机构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任务。如何保持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既是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社区医疗机构管理者必须不断探索的课题。

1.1 服务质量不高 无论哪一级的管理人员,置身服务现场,发现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都应拾遗补缺,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现场的问题,让患者满意,但有些管理人员并不是这样。如:社区医疗机构正在某小学进行大型常规体检工作。某工作人员忙着接待患者,连嗓子都哑了,当终于有机会出外舒舒气时,医院管理者出现了,并要求这位社区医疗工作人员为擅自离岗在过失单上签字。因为这个社区医疗工作人员在一连接待了几位患者以后,文明用语少了,一直挂在脸上的微笑也不见了,即使今天患者多,来得集中,也不能原谅。社区医疗工作人员虽觉委屈,但也不得不在过失单上签名。社区医疗机构应该严格管理,坚持质量标准,但其时医院管理者首先应该做的是: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或增加接待人手。减少患者等候的时间,或抚慰等候的患者,以减轻患者等候中的焦躁;提醒社区医疗工作人员使用敬语,微笑待客。总之,首先要保证患者获得高质量的接待服务。

1.2 无标准可参考 维护社区医疗机构的质量标准。按设计的服务程序提供服务,防止偏差,这是服务的主要职责之一。社区医疗机构应制订各种质量标准,但员工不是按社区医疗机构的标准而是按管理人员实际掌握的标准工作的。一旦容忍不合格的现象存在,它就永远存在。事实上。工作责任心不强,是导致许多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1.3 应急能力差 服务现场许多具体问题需要立即处理。这些问题处理得怎么样,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影响很大。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其他一些事情息息相关,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具备系统思考的能力。如果背离系统的原则。就事论事地处理面临的问题。其结果往往不是解决了问题。而只是推迟或转移了问题。

1.4 管理者定位不准确 社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强调走动式的管理。但更应该研究的是如何走动。有些管理者,置身现场。只是挑下属的毛病,训斥、处罚部属。只是在充当法官的角色。发现问题,处罚违纪的人员。这是必要的,是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如果认为它是现场管理的全部内容就未必恰当。任何一级的管理者,都是一位领导者。领导者的职责在于引领、指导、推动,让下属把工作做好。管理就是让别人把工作做好的工作。因此,管理者置身现场。发现好的做法。及时肯定、表扬,至少与发现问题是同样重要的。即使下属做错了事,作为主管,也首先应扮演教练员的角色。帮助下属找到失误的原因,纠正失误。吸取教训。不再重犯,而不是一罚了事。当然这不是说不要惩罚,必要的时候,也要敢于当法官。以维护法纪的严肃。总之,一个管理者要全面设计与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对于现场管理的好坏,也是很重要的。

2 社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途径

社区医疗严密的服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是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人员管理、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的核心准则。社区医疗服务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这一点是与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的特性有很大关系的。由于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事后无法返工或重做,因此社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就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并尽可能保证每次提供的服务都是优质产品。社区医疗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全面质量管理包括对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两个方面内容。全过程质量管理是对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的三个环节即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事前的管理主要是要消除质量发生的隐患,也就是预防:事中的管理主要是当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善:事后的管理主要是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促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2.1 强化全员服务意识 服务意识是提供服务的基础,没有服务意识,其他一切都将是空中楼阁,是无法落实到位的。做服务,首先要培养自己良好的意识。否则你就看不到一些细节的、容易被大家忽略但却非常重要的问题。若能“换位思考”,有着为患者着想的意识,你才能站在患者的角度去想问题,患者想到的,能想到,患者没有想到的,也能想到并及时向患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如此不断积累,就能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只有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每一位员工的服务意识都提高了,整个团队的服务质量才能做的更好。

2.2 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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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社区概念界定及特点

(一)社区概念。

社区就是在一定地域内发生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其基本构成要素有两个大方面:一是相对稳定的人文区位意义上的地域。二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具有同质性的人口。

(二)学生社区概念。

学生社区被理解为在以学生公寓为主的区域内,以高校学生和公寓工作者为行为主体的一切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的总和。国内著名专家时长江教授认为,高校学生社区是指以学生宿舍为中心,包括学生食堂、文化活动场所、公寓、宿舍区、商业服务网点等在内的课堂学习外的生活、休息、学习、交往、娱乐、个体及群体活动的特定区域。

(三)学生社区的基本特点。

1.社区人员的单一性。学生社区虽然不是脱离社会的世外桃园,各种社会现象和思潮也不会反映到这里来,但它毕竟是一个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和规范统一的相对独立的场所,人员相对较为单一,比居民社区相对容易管理控制和塑造。

2.社区主体的集群性。高校学生社区是由一些文化素质较高、行为习惯相近、具有较多共同语言、年龄介乎17-22岁之间的青年男女大学生构成。

二、我校社区管理的几种分布形态及利弊

(一)我校学生社区的分布形态。

学校的寝室楼都是按照一个学院的学生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各个学院在楼层的分配上各有不同。

1.按学院。

新生开学来到学校报到时,学校已就寝室安排问题分配完毕。鉴于方便对学生集中统一管理,又能有效的减少寝室空缺浪费现象,校方通常是以学院来划分寝室,充分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2.按年级。

每个学院的的寝室楼在楼层分派上一般都是按一个年级尽量放在集中的一两层内(如管理学院、信息学院等),这样可以方便大家交流,增进同学间的感情,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

(二)我校常见的几种社区分布形态的利弊。

我校学生社区管理在某些地方还是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弊处。比如:

按照年级集中分布的社区管理形态有助于一个年级整体的管理和年级同学之间的交流以及年级集体荣誉感的形成,也有助于不同专专业同学之间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学术融合。但是这样不利于上下届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容易把学生局限在本年级这个小圈子里。

按照专业横向集中分布的有助于相同专业上下届的同学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样有助于学生在学习上研究以及就业考研等信息的传递,还有助于学生接触范围的扩大,上下届关系融洽。但是这样在强调专业性的同时也弱化了年级的概念,学生的年级集体荣誉感容易减弱,年级的一些信息也不易传达,这给年级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和挑战。

三、我校学生社区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校学生社区管理目前的状况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我校学生社区管理主体参差不齐。

从管理主体角度看,学生社区管理通常可分为:学生社区学生工作管理、学生社区后勤管理和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在这三大类管理主体中,由于文化水平、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各有不同,往往造成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分工不明确等局面,使合作难以实现。

(二)我校学生社区管理对象多元化发展。

大学生是学生社区管理的对象,随着90后入住学生社区,我们不能忽视这一对象所发生的变化。他们主体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自信、追求个性张扬;缺少理想,缺失信仰,功利性较强;依赖网络、手机;相对缺乏团队精神;接受挫折教育欠缺;追求多元发展,创新意识增强等等现象。

(三)我校学生社区管理目标模糊不清。

从学生社区的定义可以看出,学生社区管理应该是社区内各种组织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的结合。学生社区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社区内学生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等方面的特定需要。近年来,市场经济中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思想被带入了学生社区内,于是学生社区管理目标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一些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已成为影响我校学生社区发展的一个“瓶颈”。

四、如何开展学生社区的管理工作

(一)做好社区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我们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政治信念。

2.突出民族精神教育。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血脉。要根据大学生特点和社会发展需要,把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三方面作为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内容。

3.突出人文教育。人文教育主要是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社区要办出文化氛围,让学生在高品位文化氛围中感悟、思考、理解,净化灵魂,健全人格,完善自己。

(二)加大社区管理的感情投入。

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以理服人,而且要以情感人。老师要做到以情感人,必须关心和体贴每一个学生,真心实意地去爱学生。

(三)重视社区社会实践。

社会是学生成长的最好的大课堂,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发展和需要的建设人才更少不了社会实践这一重要环节。因此,我校社区的管理应该重视实践教育,创造更多的机会让青年大学生走向社会、接触实际,引导他们了解社会。

五、总结

综上所述,我校学生社区管理模式是从充分调动入住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入手,充分借鉴社区管理中已有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资源,形成管理合力,提升管理效能,塑造良好管理形象的创新性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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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工作水平的目标,紧密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全面实施“网格化”社会管理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零距离沟通、一站式办公、下沉式服务,打破条块分割、下移管理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做到服务为先、机制领先、基础优先,全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内容

1、建立管理机构。各社区形成一委(社区党委或总支)一居(社区居委会)一站(社区工作站)一办(社区综治办)一社(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机制。其中社区综治办要形成一办二组三中心运作机制,即一办:社区综治办;二组:矛盾诉求调解组、治安综合管理组;三中心:即:矛盾诉求调解中心、治安综合管理中心、重点人员关爱中心。

2、划分管理网络。全街道划分12个一级网格,原则以社区、园区、街区管理的范围为网格单位,社区书记为网格负责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工包干一个一级网格;各个一级网络按照符合实际、内容相似、任务相当、便于联系的原则划片确定若干个二级网格,由社区、街区、园区干部为网格负责人,街道派遣干部协助进行分片包干;各二级网格可根据辖区的楼幢、单位、个体工商业等划分成三级网格,由居民楼组长、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业主为网格负责人。

3、整合管理队伍。针对社区人少事多的实际,按照“打破分割、一格多元”的原则,整合社区和条线各类管理资源。一是整合社工队伍。将社区工作人员(含条线下派人员)整合为社区综合管理员,作为二级网格负责人;二是理顺保安队伍。将公益性保安归并到物业公司保安大队,由保安大队进行调度、培训、监管,由社区进行管理、考核;三是建立维保队伍。街道物业公司建立维保、保绿二大中心,招聘具有水、电、气、暧、管道、电梯、通讯、消控、绿化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负责全街道各安置小区的设施维护保养和绿化养护;四是用好群防群治队伍。居民楼组长、治安楼组长、红袖套等进行整合,统称为综合管理楼组长,担任居住区域三级网格负责人。同时发挥社区老干部、老党员、辖区单位志愿者、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根据个人特长担任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安全巡察员、绿色网吧管理员、居民讲堂宣教员、家庭健康保健员等。

4、明确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岗位兼容”的原则,实行社区事务A/B岗工作制、走访工作“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处理问题“门外一把抓、门内再分家”等机制,各网格负责人通过走访居民、听取诉求、摸清信息、掌握情况、调处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应。通过共建共创,做到“十联齐发”即:城市管理联抓、公共安全联防、平安法治联创、群众工作联做、民生保障联帮、科教人才联享、发展平办、精神文明联建、区域党建联动。

5、建立管理制度。定期走访制:一级网格负责人每周一天时间走访管辖区域,了解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二级网格负责人实行每周“二三”工作制,即二天在办事大厅办公,三天在包片网格走访巡查。定期例会制:一级网格每月召开网格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查摆问题,提出推进建议。每季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辖区单位意见,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督查考核制: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负责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点评,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街道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

6、提升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马上办”效能工作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办理,对于涉及安全、卫生、城管、纠纷、民政事务等,原则在三天内办结;对于需申报、报批手续,如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原则在七日内办结;对于因政策和权限限制不能办理的,要在第一时间予以答复,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涉及到民情、民生、民心的综合性工程,事关转型发展和和谐稳定大局,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建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政法委。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社区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的实施。每年每个单位均要完成至少一项创新管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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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 对策

前言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城市化的历史,就是城市社区现代化的历史。在计划体制下,“办社会”导致企业经济效率低下,社区发育不足,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需要将企业的社会功能分离出来,交由社区承担,进而构建现代社区;而在社区建设问题上,政府不再包办一切,应当积极培育其他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让它们共同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从而形成社区管理的分工与合作。一般而言,城市社会中凡有社区就必有物业,区域性的特征使得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物业管理代表了社区现代化建设的方向,集中体现了社区服务产业化的未来趋势。物业管理通过专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不仅提高了物业的使用功能和经济效益,实现了物业的保值、增值,而且还为物业的业主、使用人营造了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工作环境。随着人们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工作与居住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城市管理和居住要求都期盼物业管理。广州市政府为加快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力争2008年底前实现全市老城区物业管理全面覆盖,为老城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这反映了广州市政府为民造福、加强城市管理的决心,是一项浩大的管理工程和民心工程。

一、老城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广州市老城区长期以来采用行政性、福利性的房屋管理模式,在管理体制上,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用行政手段,直接进行行政福利型的封闭式管理;而在管理上,以单一的“收租养房”为主要内容,但低廉的租金根本不敷房屋的维修养护之用,仍需国家的大量财政补贴。这种管理模式体制僵化、效率低下,造成房屋失修失养严重,致使老城区的居住环境与新建小区相比反差极大;并且老城区原有的管理形式不是对整个居住环境进行管理,既不适应居民日益增长的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也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要。而在老城区实施物业管理不仅可以养护、保养老城区的房屋和公共设施,延长其使用寿命,而且可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精神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化意识。同时,老城区的物业管理还可以把整个城市的物业管理水平带动起来,推进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步伐。随着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以前政府对城市房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政府统管房屋的比重减小,房屋自管和委托管理比重增大,从而为物业管理发展带来了有利条件;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屋产权多元化态势已经形成,从而为摆脱传统行政型的经营管理模式而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提供了良好机遇;随着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和规范,物业管理所显现出来的优越性越来越明显,从而对老城区的居民带来较大的和冲击,致使老城区居民的观念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居民对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居民的投资意识增强,深知良好的物业管理可以提升房屋的价值,因此,老城区的居民也希望将以前的房屋管理模式转变为新型的物业管理,希望能够享受到物业管理所带来的良好管理与优质服务。

伴随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而来的是房屋产权的多元化,异产毗连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在同一栋大厦里,相当多人分别拥有一个专有空间并共同拥有其他部分,专有空间与共有部分结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客体,上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同一栋大厦存在相当多数的区分所有权;而在同一区域内又有多栋建筑物,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又有共用空间。一方面,各位业主因为同处一栋大厦内与同一区域内,从而形成事实上的社区关系;另一方面,各位业主不论认识与否,相互之间不得不就此社区关系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即如何对共用部分与共有部分进行使用、管理和收益。各业主对自有的专有部分会加以爱护,但同一大厦内的共有部分与同一小区内共用部分可能会被忽视,而公共地如果不能有效地加以管理,就有可能造成公共资源被过度地使用,而过度地使用公共资源则会加速公共地的资源被耗尽,从而造成“公共地悲剧”1.对小区内共有部分与共用部分实施统一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正是物业管理的必要性所在。

二、老城区的物业管理:政府掌舵

相对于传统的住房管理制度和社区管理体制,物业管理无疑是一种制度创新。在老城区的改造中,如何完成物业管理的模式转换,顺利实现制度变迁,是一个重大问题。制度变迁的途径分为诱致性和强制性两种2.诱致性变迁主要依据一致性的原则,利害关系相关者共同协商一致而实现制度转换;强制性变迁主要是指凭借政府的力量,以较短的时间、较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老城区的物业管理由于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果业主之间能够协商一致,自发实现制度转换,将会是一种最有效率的模式。但老城区的物业管理难以采取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模式,而应当由政府以法律手段强制推进制度变迁,其原因如下:

(一)居民旧观念与旧思维方式可能难以转变

由于老城区多年来一直实行传统的房屋管理制度,计划经济色彩与福利性思想浓重,致使老城区居民形成免费午餐的观念与思想。在引进物业管理中,居民可能一时难以接受“自己花钱买服务”的方式,认为几十年来都是政府出钱维修,而现在自己要出钱,旧有的观念与思维方式可能一时难以转变过来。居民期盼物业管理却又不愿交钱,对物业管理就有可能采取抵制态度。

(二)居民共同决策的困难

在老城区中,居民组成呈现多样化的态势,彼此各有各的生活目标,其社区关系并非基于同意或身份而产生,纯粹是因为同居一地或同居一楼而自发形成;居民通常数量众多且身份复杂,有搬进有搬出、有先来有后到、有自住有出租,对于如何共同管理、如何使用大楼或小区的共有部分,将很难达成共识。

(三)居民自治自律意识不强

小区物业管理需要该小区的居民组成业主大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物业管理是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管理的结合,但老城区的居民多年来习惯于依赖政府,缺乏自治自律意识,纯粹任由居民自主决策,物业管理恐怕难以进入老城区。

(四)集体行动的难题

由于参与管理需要成本,居民对参与社区管理往往抱有节制的态度。在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决策是集体作出的。当众多的居民都有权投票时,没有人能够期望自己的投票能够决定“游戏”的结果,这样,居民就缺乏适当的激励去收集信息,以投出正确的一票。因此,在引入物业管理的问题上,居民可能会出现“理智的冷漠”。

(五)公共产品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

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密切相关的特征:一是消费的非竞争性,即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可供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量;二是消费的非排他性,即排除没有付费的消费者来消费这个产品的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没有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愿意提供这种产品。物业管理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减少其他任何消费者的消费量,如果只是一些业主购买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些未出钱的业主就有很强的动机成为搭便车者,因为他们希望无成本地从那些付费者那里获益;而对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而言,由于业主同处一个社区,排除没有付费的业主几乎不可能。因此,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可能会阻碍物业管理进入老城区。

老城区的物业管理不但涉及业主自治的问题,同时也涉及政府城市管理与社区管理的问题,老城区的居民自身难以实现制度转换,政府应当使用法律手段的方式在老城区强制性地推行物业管理。由于老城区的物业管理不但涉及业主利益(个人利益),同时也涉及社区利益与城市利益(公共利益),不但涉及业主的自我管理,同时也涉及政府的城市管理,因此,政府指导、帮助老城区建立物业管理并监督老城区实施物业管理。

1.政府应当为老城区规划合理的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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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管理区域网格化、管理标准精细化、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机制长效化”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为抓手,以加快老新村改造和加强重点地区环境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太湖杯”城管创优和“两整两创”环境卫生月月评的考评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争先升位,进一步提升街道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社区书记、主任。

三、考核内容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共五项,实施百分考核,考核内容为: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区域个性化考核项目、工地和违法建设管理、背街小巷综合管护、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具体的考核细则如下:

(一)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20分)

1、专职人员和装备的配备(7分)。

按2012年街道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标准执行。

2、网格化管理(8分)。

(1)专职城管队员工作责任落实。根据社区城管十项职能,做到工作职能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巡查区域明确(2分);

(2)建立与报酬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专职城管队员实行绩效考核(3分)。

(3)基础管理健全。制订工作例会制度,准时参加街道专题会议,巡查日志齐全真实,台账资料完善(3分)。

3、投诉及整改(5分)。

(二)区域个性化考核项目(40分)。

太康社区(40分)

1、完成大丁内街规范化管理(10分);

2、完成太康市场规范化管理(10分);

3、完成桃源居出入口环境整治(10分);

4、完成钱巷路背街小巷的整治(10分)。

桃源社区(40分)

1、完成新桃源市场规范化管理(10分);

2、完成青山24-1号旁公厕改造工作(10分);

3、完成区两整两创办下达的青山、产山自然村巷环境整治及最佳住宅小区的创建工作(20分)。

龙山社区(40分)

1、完成公益新村老新村改造(10分);

2、完成荣巷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10分);

3、完成大池路以北环境整治一期结转工程(10分);

4、完成区两整两创办下达的上荣、郁巷、东横山、许巷自然村巷环境改造(10分)。

荣巷社区(40分)

1、完成区两整两创办下达的张巷自然村巷环境整治(30分);

2、完成大张巷226号公厕改造工作(10分)。

梅园社区(40分)

1、完成区两整两创办下达的徐巷老街自然村巷环境整治(15分);

2、完成徐巷市场规范化管理(10分);

3、完成军民路环境整治(15分);

青龙山社区(40分)

完成青龙山新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及最佳自然村的创建工作(40分)。

勤新社区(40分)

1、完成勤新市场及周边地区规范化管理(20分);

2、完成区两整两创办下达的朱巷、乌泾桥、祝家旦自然村巷环境整治及精品社区的创建工作(20分)。

新峰社区(40分)

完成区两整两创办下达的东山、西山、张巷自然村巷环境整治(40分)。

梁溪社区(40分)

1、配合云景佳苑物业做好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20分);

2、完成云景佳苑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20分)。

(三)工地和违法建设管理(10分)

1、工地管理(2分)。配合区、街道城管、建设部门做好工地管理。

2、违法建设管理(8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内(包括企业、自然村巷、小区住宅)违法建设未发现以及发现后未及时处置,每起扣1分,造成后果的每起扣2分。

(四)背街小巷综合管护(25分)

见《荣巷街道2013年背街小巷保洁管理奖励办法》。

(五)基础管理及设施管护(5分)

1、绿化管理(2分);

2、垃圾桶管理及清洗点建设(2分);

3、其它基础设施管理(1分)。

四、考核办法

1、实行年度考核。网格化管理和背街小巷道路保洁两项工作必须在二月份按工作要求到位;区域个性化考核项目在一季度必须完成方案论证,并确定启动和完成时间,由街道对每只个性化考核项目实施跟踪,挂图作战,原则上11月份要确保完成;工地和违法建设、背街小巷环卫保洁、投诉及整改等按月统计,年度汇总考核。具体考核由城管办负责(背街小巷由“两整两创”办负责考核)。

2、与主职干部报酬相挂钩。各社区主职干部“基本报酬”中城市管理的年度综合得分由二项组成,一项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考核得分,按考核得分的70%计入年度综合得分,另一项为环境卫生“月月评”平均得分,按30%计入年度综合得分。二项相加,年度综合得分在前三名的,按考核政策全额兑现基本报酬;年度综合得分分档结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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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搞好城市犬类管理的现实意义

面对城市中越来越多的犬只,面对不规范养犬、不文明养犬等行为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让养犬者合规合法文明养犬,不影响社会文明建设和城市有序管理,营造“依法、文明、和谐”养犬的社会氛围,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得城市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同时也考验着作为一个责任政府的执政能力。笔者认为,城市犬类管理作为一项新兴的城市管理项目,能不能有效地抓出成效,不仅体现着一座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更关乎到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和品味,必须要纳入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从机制上着眼,在长效化上下功夫,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格局,建立起与犬类管理工作形势相适应的长效化机制,使犬类管理的逐步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从而进一步夯实现代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回应百姓关注、构建和谐邻里

邻里和谐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伴随着城市中越来越多的犬只,狂犬害人、犬吠扰人、犬只伤人、影响环境等问题层出不穷,犬类管理已经悄然成为影响邻里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还引发了一些楼道居民间的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笔者认为,抓好城市犬类管理,培育文明养犬习惯,是对民生诉求的有力回应,不仅减少了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因为养犬导致的思想摩擦和行为碰撞,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更有利于新形势下社区睦邻工作的深入推进,在养犬者和其他居民间建立一种和谐、稳定、融洽的人际关系,实现人与人、人与狗的和谐相处,实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提高市民素质、培育文明风尚

一个城市市民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城市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社会能否文明和谐进步。现代化的城市,不仅需要高楼大厦和靓丽市容的有形建设,更需要市民素质和文明风尚的无形发展。犬类管理看似只是针对犬的一个城市管理项目,折射的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内涵和发展底蕴。笔者认为,抓好城市犬类管理,只要找准切入点,由小及大、持之以恒,从行为细节入手,不仅有利于革除市民陋习,培养良好习惯,将文明风尚的价值导向植入到每个人的心中,更有利于引导广大市民在参与中感悟文明、呵护文明、共享文明、推进文明,逐步培育并提升整个城市的公共文明素养。

二、搞好城市犬类管理的三项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城市犬类管理,既要严格落实犬类管理的各项规定,又要契合城区实际,因地制宜分解管理目标,分层分步有序推进。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一是工作要“实”,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二是方法要“活”,既要集中整治、重拳出击,又要着眼长效、常态化管理;三是参与要“广”,既要发挥好居民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调动其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又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活动方向不偏离。具体要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他律自律并重原则

一种文明习惯的养成,既要有外在他律强而有力的约束引导,更需要有内化为行为自觉的自律支撑。笔者认为,城市犬类管理就是新时期下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必须要在大力度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现场执法的同时,把群众内心的理解、认同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以热情、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做通养犬者的思想工作,让文明养犬的理念和责任真正入心、入脑、入行,自觉地把言行控制在法规、道德和身边邻居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在政府的引导下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

(二)管理服务并举原则

当前的城市犬类管理中,普遍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尤其是在犬类登记、犬类办证等一系列环节上,我们的服务与居民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相当一部分居民抱怨现在的流程太复杂、办证免疫不方便。笔者认为,作为城市管理者既不能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服务,也不能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甚至放弃管理,城市犬类管理必须要切实站在居民角度换位思考,进一步创新形式,创造性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确保以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赢得广大居民对城市犬类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激化产生新的矛盾。

(三)上下联动齐抓原则

城市犬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充分发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笔者认为,作为街道基层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等自治组织的主体地位,尤其要着力提高业主自治组织、物业管理单位配合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健全完善以社区等自治组织为主体的基层管理网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对上衔接协调,建立健全职能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尤其在重点难点问题的推进上,要逐一分解任务,建立责任落实体系,确保犬类管理工作推进得坚定有力、反应及时、密切配合,放大职能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优势和“拳头效应”。

三、城市犬类长效管理的六大践行秘诀

通过近一年的实践,笔者立足街道现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探索总结出了“一宣、二摸、三借、四优、五治、六问”的城市犬类长效管理六大创新秘诀,具体为:

(一)宣:宣教先行,做到造浓氛围

群众能否从思想上真正认同并支持,关键在于我们的宣传发动。宣传发动得好,群众理解支持度高,我们的工作就好推进,反之,就会事倍功半,甚至陷入僵局、激化矛盾。我们在实践中,重点把握住“四条途径、三项重点”:“四条途径”,即依托社区、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这条主线,制定出台犬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依托街道、社区各类活动组织,以及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活动平台,利用居民集中的机会,充分宣讲犬类管理的重要意义;依托全市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将文明养犬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强化社区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依托社区社工、社区民警,针对性排出一批钉子户、难缠户,一对一地上门送政策、做宣传。“三项重点”,即重点宣传犬类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法规应知尽知;重点宣传办证免疫流程,确保业务流程一清二楚;重点宣传如何文明养犬,确保文明习惯深人人心。

(二)摸:摸清家底,做到信息畅通

我们在实践中,重点把握住“两项基础”和“三项机制”:“两项基础”,一是数据基础,各社区会同社区民警、小区物业,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对辖区内单位、小区居民的养犬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摸底和数据核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二是台账基础,街道统一下发台帐规范样式,各社区建立起社区(村)养犬情况基础台帐。“三项机制”,一是例会交流机制,建立街道犬类管理各成员单位、社区分管领导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犬类管理基本情况,协调处理犬类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信息报送机制,各社区对辖区犬只的增减、登记、办证或免疫等情况动态跟踪,在做好基础台账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相关基础信息的更新和报送;三是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流浪犬、无主犬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的犬类管理和监督。

(三)借:借助合力,做到管好源头

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我们认为,能否用足用好部门合力优势,有效抓好涉犬经营单位源头管理,关系到城市犬类管理的最终成败。我们在实践中,重点把握住“三抓”:一是抓台账,各定点免疫单位(诊所)、宠物经营单位对店内现有的犬只信息、犬只买主的基本信息,以及来诊所美容、洗浴或就诊的犬只信息进行详细登记,逐一建立基础台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街道;二是抓抽查,街道会同农办、工商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定点免疫单位(诊所)、宠物经营单位依法经营,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店内犬只经营合法、登记规范、免疫到位,从源头上堵塞犬类不规范养殖行为;三是抓创建,积极开展“星级经营”、“诚信经营”等系列评比活动,通过面上的一系列扬先进、鞭后进动作,赋予涉犬经营单位全新的内容和内涵,特别在硬件软件建设、规范化经营上均有新的明显变化。

(四)优:优化服务,做到便利高效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面对城市快速攀升的犬只数量,我们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很多保障措施无法及时跟上,尤其是在上证、执法等环节,很多居民提出了“给犬只上证比给新生婴儿办证还麻烦”、“犬类执法不及时”、“免疫定点不方便”等一些列意见。针对群众意见,我们开展了“一专三一”活动:“一专”,即社区窗口、派出所均确定一名人员负责犬类登记管理,做到接待有专人、解释有耐心、办理有热情。“三一”:一是一下放,对现有的养犬登记办证流程进行清理,推进犬类登记审核权限由市公安局向基层派出所下放,实现了基层派出所一站式审核办结;二是一承诺,各社区窗口、派出所,对居民犬类登记办证事项实行服务承诺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一集中,认真组织一年一次的犬类登记办证及防疫进社区活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走进社区,提供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养犬上门服务,确保社区70%以上的养犬居民在居住社区内一次性完成登记办证及防疫。

(五)治:综合治理,做到规范有力

在执法和管理上,我们坚持“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基本理念,既要保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非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讲究策略、教育规劝,体现管理的人性化,另一方面严守底线、依法依规,体现执法的严肃性。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教育规劝环节,对于不登记、不办证或不免疫,以及饲养禁养犬、一户多养的居民,及时进门入户,一对一地做好教育规劝工作,讲明政策、讲清底线;二是集中整治环节,对经教育规劝后仍不登记、不办证、不免疫或不改正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在经过社区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由街道牵头相关部门进入社区集中依法处理,造足严打声势,营造整治氛围;三是举报处理环节,街道成立捕犬快速应急小组,对于社区反映或群众举报投诉的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以及街面、小区的流浪犬只,以最快的速度、果断的现场处置,回应广大群众的呼声和关切,赢得群众对城市犬类管理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六)问:考核问责,做到落实严格

城市犬类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要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工作中,我们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街道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社区民警、居(村)委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组长“四位一体”的管理网络。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把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下达,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建立跟踪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将犬类管理工作纳入街道物业管理月度检查考核,一月一通报,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综治工作的年度综合考评。三是建立督查检查机制,由街道人大、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对犬类管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对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信息通报不及时、群众意见较大或造成犬只伤人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强势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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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是加快国有企业配套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后,原企业职工已由“企业人”转化为社会人,生活区的管理也应相应转向社会化管理;是加快我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生活区纳入社区管理进一步剥离了企业社会管理职能,有利于国有资产运营增值,提高经济效益;是加快城区改造建设的需要,生活区实行属地管理,有利于统一改造和开发,改善职工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的范围、主体及原则

(一)移交范围

所有区属企业(含国有和集体)生活区纳入移交范围,具体包括:区属企业的所有生活区(包括建成和危旧区)、土地、非房改房及坐落在生活区上的各类公建设施;企业生活区有关管理人员;以上各项的档案资料。

(二)移交主体

移交方:区属企业主管部门。

接收方:各街道、大兴镇。

监交方: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公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移交原则

1、现状移交原则。企业生活区无论是建成区还是危旧区,均按现状进行实物移交。

2、谁管理谁受益原则。企业生活区按属地移交街道后,街道按城市总体规划综合开发时,生活区开发的各项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由辖区享有。

三、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的有关政策

(一)企业在生活区移交时,座落在企业生活区上未出售的公房、土地、公建设施(含人防设施及维修费用)及其剩余房屋维修基金等国有资产无偿过户或划转给接受方。移交后的人防维修费用和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专项用于人防工事维修和居民住房及公用设施维修。

(二)企业在生活区移交时,如需办理产权过户,移交方要及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费用由财政承担。无权证的各类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要直接移交。

(三)对年久失修、对住户构成重大人身及财产安全隐患、其改造费用较大又没有提留维修资金的生活区,由接收方核查并经确认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同时,为引导企业生活区推进市场化管理,给予经确认的每片生活区一定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四)在生活区移交前,原管理单位要缴清历史拖欠的水电费,做好水、电分离工作;少数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进行水电改造的,按现行标准,由区财政将改造费用一次性折算给接收方,公用水电一并过户给接收方管理。

(五)各辖区应无条件接受随同下划人员。为稳妥做好移交人员安置工作,按一定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原管理单位负责对接受的上述人员及时变更劳动关系。

(六)企业生活区移交中发生的费用统一由区财政承担。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推进

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成立区区属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经促局、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以及各街道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各移交方、接收方面积极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企业生活区移交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完成移交工作。

移交过程中,要明确纪律要求,坚决制止资产隐性转移、资产无法正常移交等问题,对移交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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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4-0017-04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更是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立足点和最终落脚点。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城市管理最基层组织的社区,其作用越来越凸现,所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原有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因此,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是社会建设在现实层面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基层治理模式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剖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层次原因,对各地改革经验和实践模式的利弊加以分析,并对未来路径选择中的几个核心问题和几种关系进行梳理,以期为今后构建城市社区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参鉴。

一、追根溯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

从根本上说,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源于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二是自下而上的社会推进。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是政府面对原有社区管理体制困境的积极表现,也是政府实现公共事务的高效管理,防止政府机构膨胀的应然之举;而自下而上的社会推动源于公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和公民意识的增强。综合来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政府内生性的变革意愿与社会外在性需求意愿合力的结果,它是对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一种积极回应。

1.突破原有管理体制困境的必然要求。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端于上海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把“街道办”作为第三层级的管理单位,通过行政能力强化来解决越来越多的社区问题,这种体制在当时维系了城市管理的正常运转,也快速推进了城市社区建设,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化,其弊端日益显现。首先,街道办事处权责不统一,功能错位。一方面,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虽然名义上在很多工作上拥有协调权、监督权,但实际上则有事权而无职权。因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从法律地位上来讲,本身不具有完全的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管理权。加之,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关系比较模糊,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强调“工作向基层延伸,一切工作进社区”的口号下,把大量工作“漏”到街道办事处一级,街道办事处在没有相应的法定地位和权力来承接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各职能部门的委托办事或充当信息集中和发送的平台,久而久之,其“二传手”的角色定位日益明确。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涉及城市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拆迁安置、民政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方面。既有履行政府职能的行政功能,也有组织经济活动的盈利功能,还有社区的社会服务功能。在实际工作中,政社不分的现象突出。许多街道办事处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与街道财力紧密相关的经济创收上,造成功能错位。其次,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重,自治地位异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虽然表面上强化了街道的管理职能,但是与掌握的管理资源相比,明显负担过重。街道办事处又将大量事务下移到社区,使社区成为行政网络中的“第四级”,成为政府办事的另一条“腿”。过多地承担了政府的行政职能、市场组织职能和社会事业单位专业职能的社区居委会,变成了一个依附于街道办事处的、功能混淆重叠的全能主义组织。其过度的行政化带来的必然后果就是它对城市基层社会的代表性不足,自治地位异化,这种异化也造成了其自身的运转不良和居民对其认同感的下降。

2.对公民多层次服务需求的有效回应。随着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等变革,社区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单位中国”趋于瓦解,数以千万计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区成为城市最重要的组织方式。此外,在城镇化和市场化的驱动下,农村富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社区的人口结构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与此同时,伴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原来政府企业承担的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自然而然地转移到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量的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都纳入进社区管理的范围。据统计,全国8.7 万个城市社区平均每个社区的居民人数均超过1万人。[1]此外,社区居民因文化层次、经济水平、健康状况、年龄性别、兴趣爱好等不同,服务需求有所差异。家庭结构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出现,也导致社区居民福利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化的特点。[2]社区人口结构和社区工作内容的变化最终集中体现于城市社会组织管理的最小单元:社区。城市社会管理的难度、广度、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大,相伴的是居民委员会要不断提升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优化社区功能,适应不同类型居民的利益诉求和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以从根本上体现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属性。

3.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中,街道办事处在处理许多行政事务时必须“上传”给区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扮演着“二传手”的角色,致使管理层次增加、管理成本加大、行政效率降低、信息有效传递受阻。因此,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目标向“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推进,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功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在国家――社会关系的转型中,政府从全能型逐渐向有限型转型,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进行职能调整与重配。在这一过程中,社会自治和市场调节的空间不断扩大,实现体制优化和政绩改善的双重目标、实现政府一元管理模式到以政府为主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体模式、赋予公民、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地参与自主管理的机会成为必然。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政府出自管理需要,强力推动的结果,也是政府从一元管理到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共同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模式的大胆尝试与探索。

二、温故知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之比较

面对“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的困境和社会的现实要求,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一股社区建设的热潮。1999年,民政部第一次在10个城市确定了11个城区为“社区建设实验区”,经过几年的探索,各地出现了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如北京九道湾模式、哈尔滨南岗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上海卢湾模式、武汉百步亭模式、深圳盐田模式和成都锦江模式等。这些探索对于社区组织自治的回归、社区组织结构的改革和完善、社区建设乃至社会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城市社会结构的调整,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实践价值。

社区管理的核心就是“管理社区”,由谁来管理,即管理的主体有哪些?管理什么,即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如何管理,即管理的性质怎样?各管理主体间的分工和关系如何等构成了社区管理体制。由此可见,社区管理体制不是割裂的,而是置于区――街道――社区互动中的一个大系统。既有的诸多模式虽然都是针对地域情境的有效探索,特点与优势各不相同,但主要都是围绕着优化社区组织结构和重构社区组织体系这个目标进行的,核心问题也是街道和社区两个行动主体如何更好发挥其应然角色。

1.理论构想。(1)街道办的“去”与“留”。为了摒弃街道办事处权责不统一,功能错位的弊端,实现社区自治的应然角色,“对街道办的结构职能进行调整”是诸多学者关注的焦点。理论界对“街道办”的改革构想有三:第一种,主张将“街道办”变成名副其实的一级政府。因为事实上“街道办”在日常运行中已经承担了一级政府的工作,做其事而无其名,因此,应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从而结束现实中“街道办”之行政于法无据的现象。第二种,主张取消“街道办”的建制。理由是目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导致管理的纵向层次太多,不符合城市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和效率要求。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模式不仅管理幅度与管理层级更加科学,而且其合理化设置符合现代城市管理高效率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大社区”的构想。第三种,主张维持现状,但要对街道办的结构进行重组并对职能进行重配。一方面,按照“政社分开”原则,将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交给社区管理。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要在剥离专业管理职责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承担的职能,进行内设机构的调整,减少与专业管理部门对应的科室,实行“大科制”,加强综合管理和组织公共服务的部门。[3]

(2)社区组织原则的“议行合一”与“议行分设”。 在批判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过浓、自治性较弱的同时,大部分城市在对居委会层面的改革中将原来“议行合一”的组织原则变为“议行分设”。就是把居委会原先承担的议事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居委会只作为议事和决策机构,由居民依法选举产生,成员兼职且是义务的,实行属地化管理。居委会作为“非官方”的自治机构,其主要工作通过召开议事会议和开展各项活动来进行。另外成立社区工作站,作为专门的执行机构,它也是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的平台,负责各项行政事务。社区工作站的运作方式按照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参照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模式,依法、规范运作,可以实行聘任制等多种方式。而社区中对居民的社会化服务则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引入社会组织来承担。议行分设充分体现了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性质,真正使社区成为群众的“头”,而不只是政府的“腿”。

2.实践模式的比较分析。在上述构想基础上,中国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展现的是从无到有、从零星的东部少数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不断拓展的图景。当众多研究者倾心于阐述不同模式的积极作用时,我们不禁要问各地实践中产生的模式在中国大部分的土壤中是否适应?它的成长、壮大及推广是否需要时间的验证和实践的不断演练?俗话说:温故而知新。重新审视各地实践模式对新一轮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无裨益。

将“街道办”升格为一级政府需经国家立法机关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不符合国际惯例,短期内难以实现,因此,这种构想并无对应的实践模式。而撤销“街道办”的建制,在青岛市市北区浮山后社区、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社区、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安徽铜陵铜官山社区进行了试点,实现了“区直管社区”。不可否认,撤销街道办在政府层面减少了管理层级,实现了扁平化管理,达到了人员精简和效率提高的目标,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直接与社区互动,可谓“一竿子插到底”,方便了群众办事,也降低了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失真,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在社区层面按照“政事分离、政社分离”的原则,各职能部门把原先交给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向上收回,将政府行政职能从社区中剥离出来,而把社会性、群众性的事务剥离出来向下交予社区和市场,为社区自治角色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但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建制的做法,不仅需要根据实际对原有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而且还改变了区政府权利运作模式及各职能部门归口工作的重新分配,属于大刀阔斧式的改革,风险较大。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这一模式在短期内可能难以推广。比较而言,对街道办的结构进行重组并对职能进行重配,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难度较小,大部分地区在实践中多采用这种模式,以上海效果最好。上海在调整中着重强化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创造条件逐步淡化并最终取消了中心城区街道办招商引资的职能,保证街道办事处将更多精力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但是经济职能的弱化是否会影响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进而影响到社区建设和管理质量呢?此外,街道功能的调整,也必然牵扯到区政府功能的一系列调整,如何在区级层面上建立专项的社区公共财政体系,区政府职能部门如何真正实现专业管理到底,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演练。

在社区组织原则上深圳的盐田模式成了各地学习的样本。为了让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得以实现,1999年开始,深圳盐田区先后通过三次改革创新,从“议行合一”的旧体制逐渐向以“议行分设”新理念构建的社区组织体制过渡,让曾经承担着许多政府各职能部门下沉下来的大量行政事务的居委会逐渐还位于真正的居民自治组织。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推行了“居站分设”,也就是成立社区工作站作为行政机构,专门承担原先由居委会承担的行政事务,这样居委会承担的行政事务就可以剥离出来,从而可以专门发挥自治功能。[4]不可否认,社区管理体制“议行分设”的探索是治疗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过浓的一剂良药,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在中国社区现有发展阶段上,通过何种具体措施来保证“议行分设”的运行效果是关键问题。理论上,采取“议行分设”的做法,居委会在形式上行政化色彩的确得到减弱,但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度里,在权威主义政府占优势和社会组织处于相对弱势的环境中,各地居民的参与意识参差不齐,总体态势不是很强。此外,由于居委会成员是兼职的而且是义务性的,无法对社区事务做到全面细致地了解,又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来保证其积极性、责任心、议事权和决策权,在实践中难免出现居委会只有“行”而没有“议”的尴尬局面,有可能导致居委会地位的边缘化和空心化。这种边缘化和空心化在“居站分设”的模式中更容易出现。

以上分析表明:当前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仍有许多值得深思和反思的问题。本文认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街道层面不应在管理层级多少这个层面做文章,而应在服务流程科学化,即强化功能、提高服务这个层面花心思;在居委会层面关键不在于按照“议行分设”或“议行合一”的原则来设置其组织框架,而是怎样保证社区居民有畅通广泛的参与渠道和平台、怎样使居委会成为表达居民整体意志的载体、怎样使居委会真正成为联系政府和社区居民的桥梁。各地由于受一些客观经济因素和地方政策的影响,各种构想指导下的实践模式真实的效率图景只在部分地方成为了现实,但由于大部分地区正处在新旧体制的碰撞和过渡中,存在较多的阻滞因素,因此理想效率图景要成为现实还有漫长而遥远的路要走。

三、吐故纳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未来的路径选择分析

如前文所述,社区管理体制是区、街道、社区三个行动主体构成的系统整体,他们是社区管理的主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如何使行政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自治职能在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三者互动中形成和谐高效关系,从而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与管理绩效最佳。未来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在借鉴原有模式优势基础之上,扬弃其不足,结合各地现实,大胆创新。在未来路径选择中应进一步厘清几个核心问题和几种关系,才能避免走入误区,减少改革中遇到的阻力,降低改革带来的社会不稳定风险。

1.社区自治与政府参与应是互斥关系还是合作关系。综观全球,社区自治是世界的经验,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区是居民自己的家园,因此,无论从本质还是从实践来看,社区自治都是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是否因为要避免社区行政化状况的出现就一定不能有政府的参与?有政府的参与社区就不能实现其自治的功能呢?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并非绝对的互斥关系。政府的参与并不一定有碍于自治的实现,而社区的自治也不是完全排斥政府的参与,二者之间应是一种合作关系而不是互斥关系。合作关系就是按照“行政归行政,自治归自治”的原则,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善治和良治”的目标,由原来的政府“替民做主”变为政府指导下居民的“自己做主”。即使在社区自治下,政府依然要发挥起“舵手”的职能,对社区工作进行指导、拨款支持社区自治、为社会自治组织的成长创造条件。目前,社会组织能力较弱、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还不具备自治能力和条件,政府应当在社区建设中承担更多责任,这并非越俎代庖,而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负责的体现;当社区在实践锻炼中具备了成熟的治理能力时,国家权力自然退出。政府参与的程度并非一成不变,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区自治能力动态变化,而政府与社区权力责任分配的最优点,也应随着社区资源结构的差异性动态变化。

2.社区自治是不是就排斥政府的拨款。按照法律规定,街道和社区之间应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是,长期以来,城市街道办事处凭借其对社区居委会人、财、物的控制,将政府职能延伸到社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往往只停留在字面意义上,而实际呈现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这也就不难理解一些社会成员,甚至包括相当部分的政府官员将“社区”等同于“街道”,认为两者只是名称的不同,本质上没有根本区别,社区管理不过就是“街道办”或居委会管理的范围扩大、内容扩展和权限增大。[5]在未来改革和路径选择中应走出这种误区,即认为由于政府拨给居委会钱,居委会就理所当然地应接受政府的领导的认识是错误的。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而不是基层政权组织形式,这一点毋庸置疑。当然虽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是居委会自治的充分体现,但也不意味政府对社区撒手不管。政府对居委会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是国家支持和协助社区建设的责任体现,不应成为政府干涉居委会工作的合理借口。目前,在政府资源占优势,而居委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自筹能力较差且缺乏专门的公共资源配置下,政府应把社区自治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专项财政支出或一定量的拨款来支持社区自治发展。这种方式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更好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创造了条件,也使居委会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权力成为可能。政府和社会认为社会组织运转所需资源大多应靠自己筹集,这一思想本身就是错误的,即便在西方国家,社会组织运作所需的资源大多也是政府让渡出来的,靠的是一种制度性安排。[6]需要谨记的是,主张政府给予社区社会组织资金支持并非主张政府权力的渗透,而意味着二者伙伴关系良好态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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