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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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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篇1

中图分类号: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185-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在这期间,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看,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在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建筑企业多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但是在建筑生产安全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隐患。特别是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专业、劳务工作大部分都采用外包的方式,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建筑业从业人数从1952年的100万人,到2012年达到了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0%,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5%左右。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不到位,再加上有些建筑单位对农村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不仅耽误了工程的建设,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分包模式非常盛行,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会非常低,甚至亏本,还不如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划算,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2.1 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在施工管理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所以,这就造成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种误解,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进度容易超越安全,这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分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2.2 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

分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很多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只强调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2.3 分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的工程,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而分包单位往往连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置,即使有也要么是人员配置不足,要么是身兼数职,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都是由安全员进行,而不是技术员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都是由一人包办代替现象;再是一些分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2.4 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但形同虚设,只顾忙其它事情,事故隐患无人发现,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全监督经验,没有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2.5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充分的履行,认为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是分包单位的事,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再是分包单位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3 对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而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1 对分包单位要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组建的项目部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部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使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2

1 引言

建筑业由于其自身离散性、单件性、劳动密集型等特点,使得建筑业成为事故高发的行业之一。近些年,国家倡导在工程建设阶段实行工程总承包,未来总承包将是建筑施工的主要组织形式,施工现场是总承包项目最前沿阵地,而安全管理则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众所周知,我国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再加上施工现场露天作业、高危作业较多,不安全因素变化大等特点,都是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因此,对于总承包单位来说,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应对日益突出的安全事故,则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当务之急。本文经过对多个总承包项目的考察和结合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管理情况,对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做了以下几点分析。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和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编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图1所示。

工程项目开工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即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中,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都必须把施工现场中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保证项目工程安全顺利施工。

图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按《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分包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中,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专职的,且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并应体现专业高效、精干,同时又具备丰富的施工现场实际工作经验。

为了确保项目工程整个施工过程有序、安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中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应担负各自职责。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担任制定和完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协助总承包单位实施这些安全制度;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学习和培训,负责查处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情况并负责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3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识别

准确及时地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控制,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工作,安全施工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目前,较多的施工分包单位往往只重视工程进度,节省成本而忽视施工安全,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的防范措施不到位。因此,作为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要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对各自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中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并确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危险源的确定一般考虑因素有:(1)考虑容易发生重大人身、设备、爆破、洪水、塌方、高边坡、滑坡等危害因素;(2)考虑作业环境不良,事故发生率高的因素;(3)考虑具有一定的事故频率和严重度、作业密度高和潜在危险性大的因素。

危险源一经确定,总承包单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并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工作人员,必要时设置危险源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应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4 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总承包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深入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环节是建筑施工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质。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安全管理运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施工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由施工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且措施要有针对性、实用性。施工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由本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交于总承包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审批,三方审批全部通过后,施工分包单位可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

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我国2009年更新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规定了方案的编制要求。要求施工分包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文件,经施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承包单位技术、安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高空作业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也在建质[2009]87号文中明确提出施工分包单位必须组织5人以上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分包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承包单位总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施工分包单位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通过审批后,施工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施工分包单位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2)总承包单位要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总承包项目总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将分部、分项工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交底,技术负责人向各施工分包单位主管负责人交底,主管负责人向各施工队施工员交底,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向班组长及工人交底。层层递进,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确保总承包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向操作者说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要有文字资料,内容全面、具体,交接经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3)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总承包单位必须要求施工分包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机动车辆作业、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架子工作业等)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总承包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建立一系列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利用重点检查和阶段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控制现场施工安全,防患于未然。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施工分包单位自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安全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且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总承包、业主、监理等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教育培训:总承包单位定期审核施工分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保证施工分包单位对所有进场工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上岗前进行岗位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必须本人签字确认。施工分包单位的各班组在施工现场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力度不够不得放过。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等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车辆及通讯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若发生安全事故时,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总承包、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8)做好安全管理兼文明施工:从多个建筑施工现场来看,我们深切感受到安全管理与现场文明施工是密不可分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安全管理严格,就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搞好了,现场整洁、干净了,自然而然减少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存在,同时也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总承包单位对现场文明施工要重点从场容管理、施工人员着装形象、现场机械、现场生活卫生管理入手,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把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确保总承包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5 结语

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重点在于过程预控,更要求事前的控制而不是事后的安全措施补救。把确保安全施工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承担的重大任务和社会责任,强化安全施工基础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从而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谐、高效运转。

总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管理对象是施工中的一切人、物和环境的状态和行为。总承包单位要在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中切实做好组织者和监督者的工作,组织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高度重视,各负其责,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明确各单位安全责任和加强总承包单位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3]张晓艳.安全员岗位务实知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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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1-019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11.093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其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火电建设项目由于投资金额大、施工环境复杂、技术含量高,为了提高管理水平,近年来很多火电项目建设都逐渐采用EPC工程承包模式。因此,为了使工程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如何做好EPC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

1 EPC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安全管理的现状

1.1 EPC管理的组织结构

EPC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临时性和永久性组织结构。

1.2 EPC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根据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的经营情况来制定的,在管理要求中对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并且对具体的管理责任进行了划分。但是并没有对总承包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明确。虽然我国在总承包管理模式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对于总承包模式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国家也没有在相关法律法规上详细对安全管理职能进行说明。总承包方、建设方、分包方的责任义务还不明确,且没有系统的研究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因此,我国总承包安全管理还处于研究初期,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进行研究。火电项目作为一项高风险的行业,作业环境复杂,受外界影响大。作业种类多,存在的较多的施工安全隐患,如坍塌、高空坠物、触电、火灾等。这些安全问题对安全管理的要求更高,为了保证安全管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EPC项目的安全

管理。

2 火电厂项目EPC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责权分配不清。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不管是分包方、监理方,还是总承包方、建设方都存在责任权利分配不清的情况,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2)安全管理研究不深入。在进行安全管理时,只是对总包项目的进度、项目管理、分包管理进行研究,并没有深入的研究总包安全系统管理;(3)安全管理不完善。在进行安全管理时,没有对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和政策要求进行明确;(4)安全管理意识低。在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费用、安全、质量和进度出现矛盾,相关管理人员不能理清矛盾,对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安全意识逐渐淡化,经常出现违规情况,出现安全问题时也不能尽快改正;(5)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在进行安全管理时,虽然制定了管理方案,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不能严格遵守方案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出现了安全作业管理失控的情况。

3 火电项目EPC工程做好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将EPC总承包方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安全是管理的基础,如果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就无法保证工程的费用、质量和进度。因此,做好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在管理项目时,总承包单位要将自身安全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引导员工提升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并在各个项目管理中都加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总承包目标顺利实现。要将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为之间的关系厘清,督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情况出现。施工单位除了要参与总承包单位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外,还要肩负起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责任。总承包单位要定期进行隐患治理和排查,将各个分包方的责任落实到位,安排专人监督一些比较重要的施工环节。禁止出现以包代管的情况,避免出现安全管理事故。

3.2 设定安全管理目标

在安全管理中,安全管理目标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文件,是评价项目危险因素的主要参考依据。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时,要按照主次顺序开展。要做到定量化、详细化和数据化。根据不同的要素对管理目标进行分解,也就是说对总目标进行分层化和分解化。从要素上,可以将管理目标分解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三个方面,在层次上可以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成分包方目标和总包方目标。通常情况下,总包方要制定财产损失控制目标、人员伤亡控制目标、专项交通目标、文明施工目标等。分包方要建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安全管理目标,并根据分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控制目标,要保证两个管理目标可以合理的联系起来。

3.3 将发包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在进行总承包管理过程中,要将发包管理工作做好,选择口碑良好的分包商,在招标时,在招标文件中列入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进行明确。分包单位进行投标时,要在标书中明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措施。在评标的过程中,相关负责人员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的审查,不允许向业绩差、资质差的单位发包工程。禁止出现转包和分包的情况。签署合同时,要求承包的单位提供安全施工协议书,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责任进行明确,从而提高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度,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感。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对安全措施费用、安全责任、急救措施等进行明确,保证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可以肩负起各自的安全责任。

3.4 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4.1 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查看分包方是否按照承包方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比如,要求施工分包方搭设大型脚手架、开挖深基坑、吊装大设备、高空施工时,要制定出具体的技术方案,并由承包单位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开展施工。在施工前,分包方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则不允许施工。此外,还要检查施工有没有严格按照交底内容来开展。分包方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进行临时用电、动火、动土等施工。

3.4.2 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在管理过程中,为了提高安全管理,要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进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安全违章,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对改革措施进行落实。将检查制度贯彻到底,重点检查关键环节的施工,重复检查一些比较危险的部位,及时解决遇到的安全隐患问题。此外,要定期开展安全会议,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汇报、总结,然后布置新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提高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度。

3.4.3 控制好重要的施工环节。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关键环节的安全控制力度,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安全局面时刻保持在一个可控的状态。比如,要重点对大型脚手架、项目用电、边坡施工、洞室施工、施工和生产重叠区域的施工进行重点管理,将防火、防倒塌、防坠物等安全工作做到位。

3.4.4 加大安全培训力度。项目总承包方要将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除了要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要全面了解分包方的人员情况,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记录和备案,坚决杜绝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场施工。项目安监员和负责人需持证上岗。此外,要利用简报、现场会议、宣传短语等形式开展安全工作的教育和宣传,从而加强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

4 结语

火电项目EPC总承包安全工作的管理重点在预防和落实。对于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来说,要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搞清楚,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从而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S].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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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前言

由于建筑市场的广阔前景,每年都有上百万的农民工长期工作在城市的角角落落,基本遍布了整个建筑市场,他们为城市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一些农民工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教育,个人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且个别分包单位不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和有效的防护用品、安全设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建筑市场事故频发,给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幸福造成威胁。下面笔者根据多年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经验和个人工作实践,对分包安全管理的问题进行浅析,探讨分包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问题分析与保证措施

1.1确保分包单位的合法性。

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是使用分包单位的前提。由于分包单位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资质分包、转包、没有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等原因,造成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为防止以上问题的重复发生,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要做到以下几个环节,确保分包单位的合法性。(一)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三)不得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四)审查分包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各类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分包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此外,还要审查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处公证书、特殊工种证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1.2投入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

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可以说,只要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就会大大的降低。目前,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中标价格越来越低,许多工程效益微薄,个别分包单位直接将效益增长点建立在降低安全投入上,导致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确保安全措施费用足额、及时投入,是改善安全施工条件的保证。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分包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为了便于操作,确保现场及时投入,在签定分包合同时,总承包单位也可以从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备用金,一旦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总包单位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单位。

1.3促使分包单位内部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但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促使分包单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分包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分包企业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0.5%。确保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首要条件。(二),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培训的执行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论文大全。各分包单位每周安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学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要不定期抽查分包单位的安全学习开展情况,保证安全培训的效果。(三)监督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定。安全技术交底是对施工人员上岗前的最基本的培训,通过本次交底后,施工人员将会参与直接施工,因此,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是有效杜绝各类违章、了解施工中的危险因素、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非常有效地措施。论文大全。

1.4发挥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的作用。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首先提升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以及阶段性检查等等,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站班会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等进行不定期的抽检。检查完毕,要通过考核兑现安全奖惩,通过奖惩手段体现安全管理的权威性。

1.5发挥总承包单位安全文化的力量加强管理。

企业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在长期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并为职工广为接受、遵循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安全思想、安全观念、安全作风、安全态度、管理机制及行为习惯的总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文化。总承包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第一,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的宣传,使员工在心理、思想和行为上形成自我安全意识和环境氛围,使“严守规程”成为全体员工的基本素养,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成为员工的基本理念,才能够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论文大全。第二,主要从观念文化、物质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四个方面入手,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确保了企业长治久安。

2. 结束语

篇5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现在,建筑施工企业非常依赖工程分包,从专业分包到劳务分包普遍存在,施工企业逐渐成为管理型施工单位,这一现象亦可能成为建筑业发展的趋势,分包也会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

面对日益发展的这种形式,我们作为项目管理者,或职业安全人士,有必要制定和完善分包制度,来保证项目管理的安全。

2.分包概念

2.1分包的定义,一般指施工分包,是指“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将其承包的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发包给另一施工单位承包”。

2.2资质的限定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

2.3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①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②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2.4主体不得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

3.电力建设工程的专业分包

3.1主体工程的划分(一)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二)火电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主体建筑(主厂房、烟囱、冷却塔等的主体结构)及主体安装工程。

3.2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所分包工程专业和规模施工要求的资质、资格和施工能力。

3.3专业分包商如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并按要求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4.电力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

4.1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

4.2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

4.3禁止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承包商组织、指挥及带领的情况下独立承担拆除工程、土石方爆破、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大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隧道工程、沉井工程、大型模板工程与脚手架(跨越架)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吊装、铁塔组立、受热面组装施工作业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4.4有劳务分包人员参与的施工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施工承包商人员,由劳务分包商人员担任时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其中上款明确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施工承包商人员。

5.推行分包商准入制度

5.1施工企业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

5.2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重点审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和类似工程业绩。

5.3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6.合同管理

6.1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6.2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6.3施工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4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7.加强专业分包动态管理

7.1施工承包商应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分包商纳入到本企业和现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7.2施工承包商应在专业分包项目开工前对分包商投入项目施工的人员资质、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入场检查,并报监理单位验证,验证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报建设单位备案。

7.3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同意,由施工承包商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

7.4施工承包商应明确专门的分包管理人员,制定专业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建立专业分包商人员名册,不定期检查现场专业施工分包人员与名册是否相符。

7.5施工承包商每年或在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或监督专业分包商组织)对专业分包商全体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7.6施工承包商应督促专业分包商对新进分包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对专业分包商的全体分包人员分工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考试。

7.7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专业分包商进行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在内的综合能力动态评价。

8.加强劳务分包动态管理

8.1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与本单位职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8.2施工承包商应在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前核查其按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其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满足作业要求并具备相应资格

8.3施工承包商督促劳务分包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用工规定选派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

8.4施工承包商分包须建立劳务分包商人员名册,并将劳务分包商人员编入施工承包商班组管理,按照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同样的要求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发证考勤、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指导、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

8.5劳务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由施工承包商配备并负责操作。劳务分包商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可按合同约定由施工承包商提供或由劳务分包商提供,提供方对其质量和强制性检验合格工作负责,劳务分包商对使用维护负责,施工承包商负责监督管理。

8.6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办理,施工承包商负责在劳务作业前对劳务分包商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分包安全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每月对公司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提出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通过基建安全管理交叉互查、基建安全随机督查、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检查督查活动,对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闭环,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10.结语处理由分包工程产生的安全问题的策略不在于仅仅制定了制度,而是力求运用切实有效的的改善措施。重要一点是,问题不能独立针对分包商而可以解决,而是需要分析工地上各主要参与工程者所能作出对改善情况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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