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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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与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以及“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多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3年将镇、镇川镇、麻黄梁镇等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4年将其余乡镇、镇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2015年扩大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和借鉴市环卫处以及其他县区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及各镇村环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切实可行、利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环卫所(站)要认真梳理总结环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工作机构。在中心城区现有八个环卫所的基础上,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拓展,适时设立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新开通道路和建成区及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乡镇、镇办事处也要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尽快成立环卫工作站或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设立环卫工作队,由1名村干部担任队长,每5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确保城乡环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三)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城乡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距离城区较近的8个乡镇(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麻黄梁镇、古塔镇、青云镇、芹河乡、小纪汗乡)要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址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各行政村每5—10户家庭按要求配置一个垃圾收集箱。通过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分批逐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逐年分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等11个公路沿线乡镇及所属83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4年将其余13个乡镇(镇办事处)、187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5年将剩余各行政村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创建办和环卫局负责同志担任,财政、监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具体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环卫局负责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办法,对各环卫所(站)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财政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拨付;监察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效能监察;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环卫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分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和各乡镇做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卫生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物价局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水务局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区及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环卫工作;宣传部和广电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卫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市化,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新型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崛起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环境治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面貌较大改观,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年上半年,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底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民参与。以街、镇为主体拟定本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推进计划。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2、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将各街、镇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逐步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以建城区、近郊村(居)、街(镇)驻地、国道、省道、景区道路沿线为重点,优先治理严重影响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全面实施。
3、健全机制,实现长效。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要求,逐步建立“村清扫收集、街(镇)中转、区代运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检查、督导体系。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运行机制,条件成熟后,街(镇)道路保洁、设施建设、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工作采用委托管理模式,由区城管局实行统一管理,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代运,实现城乡环境整治的长效化和制度化。
四、内容要求
1、设施配置:
(1)垃圾转运站:原则上按每街、镇建设一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标准配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共计14处,其中新建13处(配置见附表),垃圾转运站设置应便于本辖区内村庄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建设用地由各街镇负责解决,占地面积不少于4亩,每个转运站配压缩清运车1辆,摆臂车4辆,侧装车2辆,每处转运站造价约300万元。转运站由各街、镇选址后报区城管局,区城管局负责转运站主体建设,转运站压缩设备、转运箱、垃圾清运车和垃圾收集车的配套。各街、镇负责提供本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的用地及水、电、路的配套和协调,并负责转运站场地硬化和周边围墙的修建。
(2)每村设置2至4个垃圾转运箱,村内背街小巷根据需要设置240升垃圾桶,由各村根据村内户数按标准配备。根据初步概算,约需垃圾转运箱1719个,垃圾收集桶5730个。按每百户村民设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村级保洁员,负责本村环境卫生工作,约需保洁员1578人。
2、管理运行模式:
(1)街、镇、区城管局是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主体,街、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街、镇城管所配齐5-8人,所长负责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员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区城管局委托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与行政村签订生活垃圾有偿委托服务协议,负责将生活垃圾代运至垃圾处理厂。
(2)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承担生活垃圾代运费,可采取集体支付、企业捐赠、一事一议等多种筹资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由村委会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各村按标准购置垃圾转运箱、收集桶。住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箱或桶内(不得投放建筑垃圾和容易引起燃烧的垃圾);村委会负责本村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杜绝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
(3)街(镇)驻地(含驻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等)生活垃圾由各街镇与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签订有偿委托服务协议。驻地环境卫生设施由各街镇负责设置。
五、经费保障
按照“市场运作,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工作思路,区、街(镇)、行政村三级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费用,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区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站建设。
2、区城管局通过争取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补助、环境卫生收费投入290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站主体建设、购置转运站压缩设备、垃圾清运车辆和收集车辆。
3、街、镇承担本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用地费用,修建转运站围墙、场地硬化和水电配套的费用,每处转运站约40万元。
4、行政村承担本村垃圾转运箱、垃圾收集桶购置费用,每村预计需费用2-3万元。
(二)资金拨付管理方式。区政府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投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给区城管局。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程招标、车辆购置、设施采购等工作,由区政府统一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其中垃圾转运站主体建设、压缩设备、配套清运车辆、垃圾收集车辆由区城管局制定计划,报区政府统一招投标;街(镇)、村配套转运箱、垃圾收集桶等城乡环卫一体化所需设施、设备,由街(镇)、村根据实际确定数量后,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型号的要求,与区城管局协商,可委托区城管局走政府采购方式购置,或自行组织报政府采购统一购置,相关程序及事项提前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办公室备案。设施建设、专用车辆购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工作所需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区审计局负责跟踪审计。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街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网络。建立区、街(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各村设一名村干部负责本村道路保洁、垃圾收集等工作的管理,接受街镇城管所管理,街镇城管所行政上接受街镇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业务指导。
在巩固第一批村居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全托管、半托管、自我服务等多种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措施落实,确保6月底前,将“三线三河”沿线的262个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使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做好一批收尾,巩固整治成果。环卫管护中心要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对第一批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进行摸底排查,拉出单子,明确责任,确保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村居覆盖收尾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要求,与环卫一体化村居签订责任书,完善农村环卫设施、环卫管护队伍,把任务目标落实到村庄,明确到人,形成环环相扣、衔接有序、推进有力的运行机制。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培训管理、指导考核,保证农村环卫作业规范化运行,提高城乡环卫作业质量。
2、严格验收程序,推进二批覆盖。按照“镇村为主、部门配合、系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6月15日前,由乡镇(街道)牵头,水务、交通运输、公路、环卫等部门协同配合,对乡镇(街道)辖区积存垃圾、河道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第二批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集中清理农村“三大堆”和治脏、治污、治乱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逐步将第二批262个村居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范围。对实行全托管模式的,环卫管护中心要按照“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的工作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及时纳入接管,并将环卫设施配备到位,实现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的常态化。对采取半托管、自我服务模式的,环卫管护中心及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指导,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3、坚持示范带动,提高环卫标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按照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同步推进实施“美化、净化、硬化、绿化、文化”工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向更高层次纵深发展。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五个一”为核心的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即建立完善一套农村垃圾管理、卫生评比等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村保洁员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民环卫意识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村环境卫生督查落实制度,健全完善一套农村环境卫生奖惩考核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运行机制,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到位,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龙海市现状及问题分析
第一,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现状。据调查,龙海市现有人口七十万人左右,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大约是一公斤计算,每天约产生七百吨生活垃圾。目前龙海市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主要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模式。每天运往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量约270吨:白水镇约12吨、浮宫镇约16吨、东泗乡约9吨、东园镇约14吨、海澄镇约33吨、石码镇约60吨、榜山镇约29吨、紫泥镇约17吨、港尾镇约15吨、颜厝镇约28吨、九湖镇约22吨、程溪镇约15吨。并有隆教乡约20吨、双第农场约4吨,自行处理。此外,全市每天还有约400吨垃圾没有运到焚烧发电厂处理。市区基本都能做到日产日清。第二,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较低,方式单一。目前,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由于垃圾填埋场容量有限、而且处理方式相对单一,没有进行垃圾处理的资源化,有些种类的垃圾(如餐厨垃圾)也尚未找到更为合适的处理方式,只能混在生活垃圾中。第三,投资渠道单一,科研开发建设投入不足,宣传力度薄弱。龙海市目前的情况是:环卫工人队伍老龄化严重,专业化程度不高;环卫工人文化程度低,固定工比例小。第四,经费缺口大,观念薄弱。环卫工人普遍认为自己的工作“又脏又累”,缺乏主人翁意识。环卫工作的经费不足,宣传效果不佳,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龙海环卫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具体做法及效果
(一)垃圾中转站的管理
垃圾中转站配备专职管理员、垃圾中转站操作工及垃圾中转站环卫工,负责中转站管理维护、保养、卫生整洁。对各个岗位的职责都上墙公示,如垃圾中转站管理员岗位职责:1.负责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站内环卫车辆日常工作调度;2.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的不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3.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报告,如垃圾中转站发生机械故障或停电、环卫车辆事故等,要及时报告、报修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负责统计站内环卫车辆运输次数,统计站内垃圾日清运量并进行月汇总,于月底上报。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二)石码镇、榜山镇的具体做法
龙海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部依托蒲姜岭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实现这一目标需分阶段实施。先期在石码城区及周边镇、街道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试点,实施的范围包括石码及海澄、榜山镇等生活垃圾场集中处理的村庄,解东街道、新华街道,龙海城区及周边街道,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由石码环卫所具体组织实施。就目前而言,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主要工作内容是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石码环卫所加快新建垃圾中转站的施工,确保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正常开展。榜山环卫所对拟建垃圾中转站的场址进行选择,完成环评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龙海市的活动以整治环境卫生为主、市政设施为辅,重点向支路街巷、边边角角等部位和区域延伸。从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关心的地方抓起,从环境卫生入手,精细化、高标准整治。坚决做到整治一处,提升一处,以集中整治保障长效管理,以局部整治带动综合整治,以点带面,力争做到让广大群众共享美好城市环境。
四、龙海市近期整改方案
在“城乡整洁”行动一体化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根据龙海市“建设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龙海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加强管理、强化责任
1.作业路段保证在规定作业时间内有专人保洁,确保保洁时段分别为:市中心区18小时,次中心区16小时,市区边缘区12小时;2.强化作业人员管理:所有保洁作业地段配齐配强一线工人,分为“三班”滚动作业,确保作业地段不间断有专人保洁;3.强化责任制度落实:按作业标准与要求分段责任到人,并实行滚动式轮换,在地段交接班定点定时保洁制度。针对街路清扫,在重点时间进行管理,即实行错时上班制,以减少因清扫作业而带给市民的不便;对重点路段进行管理,采用加强保洁力量、延长作业时间、增加运力等方式确保重点路段卫生质量;对突出的、市民反映强烈的卫生脏乱现象进行跟踪管理,针对乱涂乱画、随意乱放、乱扔、投垃圾等现象,死看死守。
(二)加强整治、巩固成果
在周末、节日期间人流密集、人流量大的高峰时段,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保洁工作难度增大时,我们加大清扫力度,增加机扫频次,重点针对人流量较集中的街路和片区增加保洁人员,增设垃圾收集容器,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我们采用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增加清运次数,加大街路洒水、除尘工作,以达到最好效果。
围绕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机制,加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村级收集点、环卫队伍,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环卫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在村级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池,1000人以下的村建设2个垃圾池,1000-2000人的村建设3-4个垃圾池,2000人以上的村建设4-6个垃圾池(垃圾池的标准为长宽高2:4:1.2或2:3:1.2,垃圾池开口为1米或1.2米,外墙统一刷草绿色涂料);有条件的村可以购买垃圾收集桶。对于各村按照标准建设的垃圾池,镇财政每个给予500元的补助资金;购买垃圾收集桶40个以上(含40个)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同时,镇政府给每个党总支配备1-2辆垃圾运输车。
(二)加强环卫组织建设。镇政府成立环卫所,各党总支设立环卫一体化工作站,党总支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负责所辖区环卫日常工作。各村按照人口总数的2‰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村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的收集以及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清理,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日产日清,保洁常态化。
三、运作模式
(一)实行环卫有偿服务制度。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结合村级实际,由村级负责向每户每月收取8元的环卫服务费,其中4元上交镇环卫所,用于支付各村收集点到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输、车辆保养等费用;各村自留4元用于支付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及管理维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
(二)建立科学的运作程序。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的环卫一体化运作程序。一是村收集:坚持每天一保洁、一天一清理的工作制度,各村保洁员每天定时保洁、定时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池内。二是镇转运:各环卫工作站定时将所辖村垃圾收集池内的垃圾运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三是市处理:垃圾经压缩后,由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户户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对于乱扔垃圾、不按规定上交环卫保洁费的群众,采取相应的村民自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