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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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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劳动者为省外农民工,有一定技术,以地缘为纽带自发形成“生产队”组织该就业形式的所有劳动者都为农民工,基本上都来自广东省以外,其中大部分来自江西、四川、湖南、福建、重庆、湖北、贵州等地的农村地区,而且以地缘为纽带,通过同乡带同乡的形式,自发形成类似“同乡生产队”的非正式组织,每个组织规模在15至30人。该组织内部的农民工与普通工人不同的是,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但一个“生产队”所具备的技术只是对应某行业生产过程中的某一工序,所以组织成员在劳动过程中往往只负责企业产品制造中的一个环节。笔者访谈了以特殊“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50位农民工,并进行简单的问卷调查。其基本情况汇总如下:(1)性别构成。在调查的50位农民工中,有男性36名,占总数的72%;而女性有14名,占总数的28%。由此可见,这类特殊“劳务派遣”的农民工主要以男性为主。(2)年龄构成。被调查的50名农民工中,最小的为20岁,最大的为40岁,平均年龄为27.56岁。由此可见,这类特殊“劳务派遣”就业方式的农民工主要是以年轻的劳动力为主。(3)文化构成。被调查的50名农民工中,14%为小学或以下文化程度,76%为初中文化程度,只有10%为高中、中专、技校文化程度。由此可见,该就业方式的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4)月工作时间和月收入构成。月工作时间在15-20天的农民工占总数的16%,20-25天的农民工占总数的48%,25-30天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6%。由此可以看出,这类特殊“劳务派遣”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在工作量上是趋于饱和的。在薪酬收入上,收入在1000-2000元/月的占20%,2000-3000元/月的占70%,3000-5000元/月的占10%,5000元/月以上的为0;而与2012年潮安县人均工资为1588.4元/月的水平进行对比,这类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收入显然要高于潮安县的人均工资。2.包工头担任“生产队队长”,派遣过程缺乏正规法律手续该组织中存在“包工头”角色。与常规劳务派遣机构相似的是,工头负责与各个企业就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进行协商,并负责人员配置和薪酬发放。而与常规劳务派遣不同的是,这种组织并没有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注册,组织由于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农民工没有与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3.与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合作关系,根据工作量进行分工派遣、“打包就业”工头与用人单位就工作量、工作报酬等方面协商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或者只是简单书写相关劳动注意事项,并未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以诚信来建立组织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且,组织不只与单一的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而是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多重的、非正式的合作关系。因为潮安县大部分为中小型加工制造型企业,用人规模较小,所以该组织的工头往往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量,对人员进行分配,并将分配好的农民工以团队“打包”方式派遣至用人单位。

(二)“生产队派遣”中农民工的工资决定机制

潮安县“劳务派遣”中农民工的工资决定机制分为两类,一类是计件工资,另一类是计时、计班工资。因为潮安县以加工制造型产业为主,产品种类多,数量大,且以出口为主,所以,该组织工头(“生产队长”)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时,会对该产品生产制造的难易程度进行评估,对自己加工制造过程的各个程序结合市场平均价格进行估价,选择适当的工资决定机制。首先,假如产品的生产难度小,工头会对该组织内的成员采取计件工资,按照用人单位给定的产品订单数量,分配相应的人数到用人单位,并根据每个成员完成的产品数量计算工资。其次,假如产品的生产难度大,在相同的时间内,生产难度大的产品数量会比难度小的产品少得多。为了保持工资的稳定,组织的工头会采取计时、计班形式来评定员工工资。而工人每小时或每班工资的决定,大部分采取以下公式来计算:每小时工资或每班工资=单件产品加工程序估价×总量/加工小时数或加工班数笔者从调查中了解到,与企业中的正式职工相比,这种特殊的“劳务派遣”方式与同行业、同岗位上的工资水平是持平甚至偏高的。因为组织只完成产品生产的某个加工程序,完成任务后便可以到下一家企业完成新任务,所以可以同时与几个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组织中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正因为如此,农民工更愿意选取这种非正规的就业形式,而不愿意“单干”。另外,农民工的工资是由雇主发放给“生产队长”,再由“队长”发放给工人。“队长”在跟用人单位协商过程中除了农民工的工作报酬以外,还会向雇主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而管理费便是“队长”的收入来源。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管理费=派遣至相应企业的工人总工资×比例系数(比例系数为10%至15%)

(三)供求特点及休息休假时间决定

1.该类劳动力的供求特点根据对雇主、工头、农民工的访谈可知,从劳动力供给的角度分析,这类“生产队”组织中的农民工多为技术型工人,在整个潮安县中供给量少,加上以地缘为纽带,农民工更愿意选择加入这类组织,而不愿到用人单位单独就业。从劳动力需求的角度分析,用人单位对这类技术型的工人需求大,但很少能单独招到工人到企业中就业。由于劳动力供需的不平衡,供给方即这类非正式组织在劳资谈判中占有优势,“队长”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优势以及潮安县劳动力稀缺性在劳动报酬上与雇主进行协商。而企业由于订单量巨大,产品加工制造时间紧迫,在合理范围内,雇主往往会在短时间内与之在劳动报酬上达成一致。2.休息休假特点由于“生产队”组织自身的技术特征,在产品加工过程只负责一道程序,所以这类组织中的农民工在休息休假上相对自由且休假时间不固定。在完成本组织的加工任务之后,从企业产品进入下一道程序到下一次接受新任务为止这段时间,便是这些工人的休息休假时间,所以他们的休息时间不是根据国家法定休假制度来确定,而是根据用人单位给定的任务量来决定的,具有更高的弹性和不确定性。

二、“生产队派遣”务工方式形成的原因

(一)农民工加入“生产队”的动因

潮安县外来农民工为什么选择以“生产队”集体的形式就业,而不选择“单干”呢?笔者对他们的决策动因进行了调查。58%的人认为,参加这类非正式组织能够减少寻找工作的时间以及所消耗的经济成本;98%的人认为在这类组织中能够赚取更多的工资收入;76%的人认为组织内部都为同乡,在工作过程中工作氛围融洽,生产积极性高;10%的人认为工作比较自由;48%的人认为,这类组织与企业的谈判能力较强,地位较高。农民工自愿选择这种“生产队派遣”务工方式,意味着这可能是农民工在面对自身人力资本水平偏低、单独就业谈判力弱等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决策。一方面,农民工以地缘为纽带形成“生产队”,虽然自身受教育水平较低,但由于该组织往往以同乡带同乡的方式教授技术,农民工易学到一技之长,使这类组织成为积累特殊人力资本的群体。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供需不平衡,企业用工需求波动大,加入这类组织往往能够提供比农民工单独就业更高的工资收入,所以这种特殊的劳务派遣方式成为农民工理想的选择。

(二)基于劳动关系理论的解释

从劳动关系的角度看,这样的“生产队”组织虽然没有工会名义,但实际上具有工会的一些职能。工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而在特定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主要作用是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待遇,推动产业民主进步,改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在这类“生产队”组织中,“队长”就劳动报酬与企业雇主进行协商谈判,与工会代表和企业资方代表谈判有相似之处。农民工通过加入这类非正式组织,不仅工资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且可以避免市场需求的波动,就业的稳定性得到保障。同时,这种生产队组织还帮助企业缓解了“用工荒”带来的人手不足问题,提高了企业劳动生产率,给用工方带来了利益。再加上这类组织是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成员对组织容易产生强烈归属感,成员与“队长”之间的信誉度也高,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就业风险。这样,“生产队”实际上成为农民工在外务工的“娘家”。

(三)基于劳动经济学理论的解释

1、农民工面对“三元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市场分割是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常态。辛怡、陈为民(2011)提出“三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将农民工面临的劳动力市场分为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笔者借用这一理论进行解释。这三种劳动力市场的不同之处是:第一,劳动力需求和供给弹性不同。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主要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资本密集型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代表。这些部门大多处于垄断地位,劳动力市场中工资的变化对劳动力的需求影响不大,因此劳动力的需求弹性较小。而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主要是以微型企业、自我雇佣等形式为主,就业岗位充足,进入门槛低,工资增加会引起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这类企业中,需求弹性较大。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但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基本为零,供给弹性无限大。潮安县主要是以小型加工制造型企业为主,劳动力需求弹性较大,符合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第二,福利和工作稳定性不同(见表3)。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劳动福利水平较高,工作稳定,失业风险较小;而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岗位虽然充足,但福利水平较低;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劳动福利低,文化程度低,隐性失业严重,其劳动力受推拉作用,必定向其他两个市场流动。第三,劳动力供求关系表现为不同状态。如图2所示,[3](P51-56)纵轴W为工资率,横轴L为劳动力供给数量。由图2可知,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实际工资W1高于市场出清水平。而城镇完全竞争和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实际工资W2和W3可以实现均衡。三元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关系为:W1>W2>W3。2、农民工在“三元劳动力市场”之间流动通过比较三元劳动力市场的特点与差异,可以看出潮安县的劳动力市场属于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而农民工会从其他两个劳动力市场流向这一市场。第一,由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向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流动。在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多为大型垄断性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在产业调整过程中会逐步以机器来代替工人生产,这便会导致这些工人凭自身的技能优势转移到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而由于潮安县的中小型企业大部分缺乏资金引进机器设备来代替工人,从而对这类农民工的需求量较大,能够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所以促进了这些农民工从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向潮安县这类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流动。第二,由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向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流动。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介于城镇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与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之间,以吸纳城镇失业者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是非正规就业的主要部门。因为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开放度较高,工资率高于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大部分城镇非正规就业者的收入水平会比农村富有居民的收入要高,便会促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并主要以劳务派遣、小时工或临时工的形式就业。而潮安县的农民工选择“生产队派遣”方式便是他们在两个劳动力市场之间流动的结果。综上所述,在潮安县这类城镇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中,农村劳动力的理性流动是促进农民工选择“生产队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力量。

三、对就业方式的影响效应

(一)对劳动者的影响

这种就业方式给农民工带来不少好处。首先,提高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拓宽了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渠道,提供饱和的工作量。“生产队派遣”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使农民工不单单只就职于一家企业,而是同时与相同类型的多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既增加了就业的灵活性,又确保了收入的稳定性。其次,减少寻找工作的时间,降低交易成本。“生产队”以地缘为纽带,通过“同乡带同乡”的形式,将前来务工的农民工带入组织中,使农民工减少了个人寻找工作的时间和费用。再次,提高农民工的工资谈判能力。由于这类农民工自身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以及这类劳动者的供给量少,农民工通过自发组建生产团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强资本、弱劳动”的局面,使工头与企业雇主的工资谈判能力大为增强。不仅为农民工的收入提供组织保障,还有利于提高组织中农民工的地位,使农民工与企业雇主能够建立平等关系,促进企业同“生产队”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农民工通过选择加入这种“生产队”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四,提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在该组织内部,有经验的农民工会对新进的农民工进行技术指导,使农民工在该组织内形成“干中学”的局面;又因为农民工只是专注于生产过程中某个环节,劳动分工的专业性很强,降低了技术的学习难度。因此,这种就业形式可以使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在短期内得到提升。但这种用工方式也给农民工带来一些问题。表现在:第一,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上的签订率较低,劳资纠纷难以处理。农民工与组织工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劳务组织与企业之间也很少签订正式的劳务派遣协议;即使有协议,一些条款也过于简单、模糊,使农民工、工头以及企业方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上关系不明确、不清晰,这为劳资纠纷的处理留下了隐患。第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低,缺乏就业风险防范能力。现有劳务组织的作用主要是就工作报酬及休息休假时间与雇主进行协商谈判,企业不为这类劳动者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组织也不为组织成员购买社会保险,使农民工除工资报酬以外的其他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虽然农民工可以通过参加家乡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避大病带来的风险,但在遭遇职业病时,由于农民工与多家企业同时存在劳动使用关系,难以界定理赔的主体,这给他们带来潜在的风险。第三,农民工无法得到有计划的正规培训。农民工除了工资以外,在福利待遇方面比企业的正式员工要差,无法接受企业正规培训。“生产队”组织内部的技能培训带有短期性,很少对农民工进行正式的教育培训,农民工难以应对劳动力市场长期变化带来的挑战。

(二)对企业的影响

首先,企业节省了招聘成本,缓解了用工短缺。在“用工荒”的大背景下,技术型工人在潮安县地区的供给量相对较少,企业若通过常规招聘渠道,要在短期内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工人,存在较大难度。而企业与“生产队”组织合作,通过与队长协商,由队长派遣农民工到企业工作,一定程度减少了企业的招聘成本,节省了用人成本和管理成本。其次,企业减少了培训成本。“生产队”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使农民工成为特定行业某工种某工序的“熟手”,减少了企业对职工的培训环节,大大节省了企业培训成本。再次,有利于劳资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却不受有关法规的约束。用人单位采用这种用工方式,既可以与“生产队”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又可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法规的限制,减少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使企业用工能兼顾灵活性与稳定性。但企业的这种用工形式也导致一些问题:企业同时使用正式职工与这种特殊“生产队工人”,在这种双轨制用工形式下,企业的正式工与被派遣的农民工交替工作,往往造成工作流程的衔接不流畅,生产过程中双方相互推诿责任,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

(三)对社会的影响

从社会的角度看,这种派遣方式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就业,特别是有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但这类组织目前处于自发、无序发展状态,政府对这类非正式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评估,使得这类组织的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些组织违法经营,不利社会稳定。

篇2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 制度性分割 自愿性失业

劳动力市场不同条件下就业问题概述

如果对大学生规模进行总量分析,由于我国大学生占总人口的比例和高等教育入学率仍然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加上我国幅员广阔,不同区域增长极带动的多层次经济发展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巨大的需求空间,因此,大学生依然是稀缺人力资源。然而,与劳动力市场上大学毕业生供给量逐年上升形成反差的是,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持续降低,市场对大学毕业生的有效需求滞后于毕业生的供给,不均衡的人才结构性分布凸显了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关于劳动力市场与就业(失业)的研究,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供给―需求”分析范式一直居于主流,认为凭借工资水平的灵活调整机制,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会实现均衡,劳动力市场将自动出清。他们承认劳动力市场有时也会失灵,不过认为市场之所以出现失业现象,主要是缘于因工会垄断、信息不完全等造成的工资刚性,致使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缺乏有效的工资调整机制。Freeman运用这一分析范式较好地解释了欧美发达国家大学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的长期变化(Freeman R.B.,1975)。不过,“供给―需求”分析范式由于建立在完全竞争、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假定基础之上,忽视了劳动力市场中非竞争性因素的影响,就发展中国家而言还忽视了二元经济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性(Lewis,w. Arthur,1954;Tpdaro,Mrchael,1969),因而对现实缺乏足够的解释力。

在批评“供给―需求”分析范式的基础上,影响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因素逐渐受到重视。克拉克•科尔首先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认为现实中的工资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结果,从而较早提出了有关劳动力市场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LMS)的思想。多林格尔(P.B.Doeringer)和皮奥利(M .J .Piore )在对波士顿低工资群体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模型,根据工资水平、工作条件、稳定性、培训和升迁机会等差异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他们认为二者之间不仅存在差异,还存在严重的流动壁垒,尤其是由次要劳动力市场向主要劳动力市场流动的可能性很小。赖德胜等在运用市场分割框架对我国劳动力市场进行分析时发现,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因经济内生性因素形成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不同,市场机制尚不成熟的转型经济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主要因外生的制度造成分割,就我国劳动力市场而言,则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正式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割(赖德胜、孟大虎等,2008)。

正是因为制度性分割因素的存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出现大学毕业生总量上稀缺与结构性过剩并存的现象,这意味着当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并非就业难,而是择业难(赖德胜、孟大虎等,2008),毕业生如果在就业过程中“先就业,后择业”,譬如选择去中西部农村地区或者降低就业期望值先行就业,就业空间将很广阔。但是大量毕业生在暂时无法找到不低于就业期望值的工作时,往往放弃低于期望值的就业机会,选择自愿性失业毕业生作为一理性个体,对于就业选择会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其放弃“先就业,后择业”而选择自愿性失业的行为并非是盲目的,而是约束条件下的最优选择,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这种约束条件,包括个人、家庭、朋辈群体的示范等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以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主要特征的外在制度因素。

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条件下的毕业生就业

古典经济学认为劳动力市场是统一的和完全竞争的市场,工资具有无限弹性,可以自由调节劳动力的供求,而且劳动力的供给取决于对收入与休闲的权衡,劳动力的需求取决于雇佣劳动力的边际成本(MRC)与边际收益(MRP)的均衡点。新古典经济理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古典经济学关于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假设,但是仍然假定市场主体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的理者,工资可以使劳动力的供求实现平衡。假如劳动力市场上毕业生供给大于需求,工资水平将趋于下降,从而使作为劳动力的毕业生使用成本下降,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增加,而由于毕业生的劳动收益率在降低,这个时候毕业生个人会倾向于选择更多的闲暇,因此劳动力市场上毕业生的供给随之减少。相反,如果劳动力市场上毕业生供给小于需求,则会导致工资水平的上升,并迫使对作为劳动力的毕业生需求减少和毕业生供给增加,最后使供给和需求重新达到均衡。

如图1所示,D是毕业生需求曲线,S是毕业生供给曲线。假如实际市场工资率位于W1,这时毕业生供给量为S1,而需求量为D1,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市场上的毕业生工资率会产生一种向下的压力,即新增的毕业生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来获得就业岗位,而厂商即便提供较低的工资也能雇佣到自己所需要的毕业生。这样,经过一个短暂的调整过程后,工资率会降低到W0的水平,从而实现毕业生供求的均衡。同样,如果市场工资率低于W0,则因为毕业生供不应求,会使工资趋于上升,一直上升到W0的水平。这样,只要工资率是可调的,市场上毕业生的供求都会在相应的水平上实现均衡,从而实现劳动力市场出清。

在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条件下,由于工资率对毕业生供需的灵敏反映和调节,一个劳动力市场是充分流动和竞争的,毕业生选择自愿性失业并不能带来额外利润,却丧失了如果选择工作则可以获得的工资收入,从这个意义上看,自愿性失业并不符合毕业生利益最大化目标。

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条件下的毕业生就业

劳动力市场分割是指由于经济内生因素或者政治、经济等外在制度因素的制约,使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具有不同特征和不同运行规则的领域,不同的领域在工资决定机制、工作稳定性、劳动者获得提升的机会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而且劳动者很难在不同的市场之间流动。对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来说,因经济内生因素形成的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是最主要的分割形式,但对市场机制不成熟的转型经济国家来说,则主要是制度性分割。本文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定义和特征,对劳动力市场作出如下假定:

劳动力市场是由两个不同类型的单一市场A与B组成,其中A市场在工资水平、工作的稳定性、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前景等方面显著性优于B市场;B市场接近完全竞争,基本上没有进入壁垒,劳动力由A市场向B市场流动比较容易,相反,A市场存在很强的进入壁垒,劳动力由B市场向A市场流动成本很高;A、B市场的差别主要缘于制度性分割,忽略其他因素的影响;因为分割的原因,A、B市场存在不同的劳动力供求均衡。

毕业生进入A市场,意味着可以获得较高的分割性收益,这种分割性收益是以各种形式的福利待遇或社会地位等形式存在的,而如果进入B市场,则无法获得分割性收益,因此作为“理性人”的毕业生,选择进入A市场符合利益最大化目标。

毕业生进入A市场,一般有如下三种不同路径:路径1:一步到位,直接进入A市场;路径2:先进入B市场,再择机进入A市场;路径3:放弃在B市场的就业机会,进行等待或工作搜寻,择机进入A市场。

以上三种路径,路径1显然是最优选择。但在短期内A市场就业岗位容量有限或者毕业生与A市场就业岗位不匹配等情况下,毕业生将一时难以进入A市场,此时路径2与路径3哪个选择更符合毕业生利益最大化呢?如果仅仅从短期收入来看,路径2比路径3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因此路径2优于路径3。但这种分析忽略了路径2与路径3对毕业生进入A市场的可能性差异。

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是一个毕业生与雇主之间的博弈过程,由于在毕业生与雇主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毕业生具有对自身的信息优势,而雇主处于信息劣势,因此,一方面,毕业生通过发送文凭、技能、工作经历等有利信号使自己“脱颖而出”,另一方面,雇主则需要对毕业生发送的信号进行甄别和筛选。在毕业生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是否有在B市场的工作经历,对于毕业生进入A市场可以起到信号的作用,雇主有理由相信,宁愿留在A市场失业也不到B市场寻找工作的劳动者生产效率较高,而B市场的求职者生产效率较低,因此,在B市场工作的毕业生更加难以进入A市场。此外,毕业生即使有幸能离开B市场进入A市场,也面临与B市场雇主的解约成本,包括可能存在的违约金、若干年内禁止从事同业竞争的限制以及从原先单位的其他退出成本。综上分析,在毕业生难以一步到位直接进入A市场的情况下,先进入B市场工作虽然能使毕业生获得一定的收入,但进入B市场工作不利于毕业生向A市场流动,相反,自愿性失业有利于毕业生择机进入A市场,因此更加符合毕业生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选择。

结论与建议

如果劳动力市场不存在流动,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毕业生会先进入次要劳动力市场就业,等有合适的机会再转移到主要劳动力市场。但是,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及其所导致的高流动成本,加上在追求劳动力市场分割性收益动力的驱使下,毕业生不惜暂时失业也要想方设法留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这说明在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的约束条件下,“先就业,后择业”并不符合毕业生的最大化利益目标。为此,需要通过改革缺乏效率的制度安排来培育市场机制,尽可能地消除人为的、制度性的市场分割,逐步建立一个统一的、更加具有弹性的、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

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当前重点是培育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减少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机制将是劳动力资源配置最有效的力量,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应主要限制在市场失灵的领域。

其次,政府要推动现有制度变迁,打破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壁垒,建立富有弹性和竞争性的统一劳动力市场。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主要表现为制度性分割,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推动现有制度变迁,减少劳动力市场的制度交易成本。

最后,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化,尤其要完善小城镇和农村公共资源建设,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区域分割。当前,大学毕业生之所以不愿意前往农村地区就业,除了不尽合理的就业心态等因素外,城乡之间包括劳动力、资本等在内的资源配置上存在严重的制度性分割是主要根源。因此,要拓展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除了进一步挖掘城市就业机会外,重点需要完善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劳动力市场环境的建设,辅之以配套性激励政策,进一步缩小农村与城市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区域分割。

参考文献:

1.赖德胜,孟大虎等.中国大学毕业生失业问题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篇3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7. 029

[中图分类号] F2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7- 0053- 01

1 选题背景

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是统一的和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且工资具有无限弹性,市场机制可以自动实现就业的均衡。而新古典学派则承认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性及劳动投入要素的不可替代性,但是仍强调市场竞争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但在实际中劳动力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并不是同质的,而且即便是有相同特征的劳动力,也不能自由地相互置换。而新古典理论不能合理地解释同质工人的报酬差别,制度学派则提出了普遍接受的观点:制度性因素(市场规则及工会条约等)和社会性因素(阶级和歧视等)会形成不同的非竞争性群体,进而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不同。

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简介

新制度经济学是在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交易费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3个最主要内容是: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这也为解决劳动力市场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方法和范式。

2.1 交易费用理论评析

交易费用的思想产生于科斯认为“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且交易过程所发生的费用要考虑在内”。而后康芒斯则提出:“交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诺思则指出交易费用包括:“衡量交换之物的价值,保护权利的成本,以及监管与实施的契约的成本。”随后其他制度经济学学者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交易费用进行了研究。

2.2 产权理论评析

产权理论是建立在交易费用理论基础上的,因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初始产权的界定对经济效率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在现实世界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产权制度会获得不同的产出,这正是科斯定理的基本内容。研究劳动力市场的产权主要是从产权理论中的权能结构以及产权安排的角度来分析的。

2.3 制度变迁理论评析

追求低交易成本的动力使得制度会发生变迁。诺思指出:制度均衡是在谈判给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可能通过投入资源来重构合约而获益。因此,制度变迁就是在非均衡状态下发生的制度安排的变化,以期在此过程中寻求交易费用最小化。

3 劳动力产权的含义和特点

3.1 劳动力产权的含义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劳动力产权的界定,主要有3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人力资本产权问题是人力资本所有者能否拥有企业所有权、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第二种看法认为,劳动力产权指的是劳动者的行为权,包括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劳动力自主支配权以及一部分剩余索取权。

第三种看法认为,劳动力产权就是劳动力所有权。李建民(1999)认为“人力资本产权是存在于人体内,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能乃至健康水平等的所有权”。

3.2 劳动力产权的特点

第一,劳动力产权必须与劳动力的载体相联系。由于劳动者的先天身体条件与后天技能培训都限制着劳动力价值的发挥,而且劳动力的使用要与人的生命周期相结合,因此劳动力的产权必须归劳动者所有。

第二,劳动力产权必须与产权的交易相联系。因为劳动者具有劳动力的产权,所以在交易中可以要求经济回报,以进一步保存并提升劳动力的价值。

第三,劳动力产权的自主性。劳动力是以劳动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当劳动力的使用不符合其载体的意志时,部分劳动力产权将消失,而消失的部分不能在其他载体中得到补偿。

4 劳动力市场综述

劳动力市场是受经济及非经济因素共同影响的复杂市场。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对劳动力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在竞争的条件下产生限制;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受制度因素(劳动合同、法律等)和社会因素(阶级、政治等)等方面影响,造成同质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不同的回报。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既有与其他要素市场相同的地方,也有其特殊之处,即劳动力市场需要清晰的产权界定。

劳动力市场归根到底就是劳动力交易活动的市场,由于当前劳动力产权的界定主要从劳动力所有权及对企业的索取权入手,这就决定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则掌握在劳动者与雇佣者手中。这两种权利落到实处,都是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的体现并受到其权利承载体的限制。因此,建立健全的劳动力市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合理提高劳动力的积极性,加强对劳动力的激励,提升劳动力的市场参与程度,并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不断寻求劳动力市场的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姚先国,黎煦.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一个文献综述[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7(1):78-83.

[2]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6.

[3][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篇4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0-0266-01

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研究的理论演进

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与劳动力市场分割相对应的概念。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劳动力市场是一个可以由价格机制实行充分调节的统一体。劳动力的买卖可以在这里实现平等的交换,工资决定了劳动力供给的平衡。传统劳动力市场理论的研究是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前提下进行的,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结果便是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所以根本就不会存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变迁、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观点提出质疑。

从20世纪中期开始,很多学者发现对一些劳动力市场出现的问题如歧视、贫穷、劳动力流动障碍等的解释,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往往无能为力。于是很多学者转而把视角定位在制度和社会因素对劳动报酬和就业的影响上,并于70年代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应生水起,从而使得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问题逐渐得到理论界的重视,逐渐成为劳动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

所谓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主要就是要修复劳动力市场的功能,这必然要打破现今这种分割的局面,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的干预,增强市场活力。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现状

(一)分割现状

就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况看,既有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所述的正式劳动力市场与非正式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同时也有城乡分割、地区分割、所有制分割以及行业分割等。同时这些分割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之间相互渗透,从而使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一个复杂的多重分割的格局。

1.制度性分割。制度性分割主要包括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不同体制的部门之间的分割等。

2.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中国一级劳动力市场与二级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割趋势日益显现,由正规企业、行政机关和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职员所组成的一级劳动力市场与这些部门之外的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分化越来越明显。

3.行业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古典经济学假定劳动力市场是一元化的和统一的,劳动力具有同质性。但实际上,经济结构是复杂的,不同的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其生产效率是有很大差异的,工资决定的方式也不相同,因而即便人力资本积累相同,所获得收入也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特定的制度设计以及制度的惯性密切相关,也有学者认为市场本身的运行也有一定的影响。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种种分割必然是对劳动力市场竞争原则的否定,严重影响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劳动效率的发挥。借鉴国际经验来看,虽然不能完全消除市场分割,但是政府可以减少行政干预和改革缺乏效率的制度安排,以此来培育市场机制,逐步建立一个统一的,具有弹性的、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

(二)分割的影响

1.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制约

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投资会受到来自投资回报方面的制约,从而使得人力资本的积累总量受到影响。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由于劳动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会倾向于减少人力资本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和流动。

2.对就业增长的制约

一级劳动力市场上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率抑制了厂商增加雇员的动力,同时,在一级劳动力市场上失去工作的的劳动者亦不愿到二级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造成的自愿失业。最后信息搜寻障碍导致的摩擦性失业。

3.收入差距、社会不平等

将一个经济体系的不同部分切割开来,各个不同的部分自我循环,而且还可能出现强势集团对弱势集团生产剩余的占有,这是导致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即便不能说一级市场上的高收入导致了二级市场上的低工资,但可以确定地说,弥合两个层级市场的分割有助于降低劳动者收入水平的差距。

三、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思考

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要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角度出发,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改革创新,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调控手段,打破这种分割的局面。政策保障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使劳动力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合理的流动。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户籍制度改革

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是隔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主要障碍。由于我国目前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还较为悬殊,且在今后相当一长的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近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户籍制度难度较大。户口迁移政策的放宽,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尽可能降低改革成本,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必要条件。社会保障为劳动力供求双方自由进入劳动力市场解除了后顾之忧。

由于非市场性因素的普遍存在,政府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就业和福利保障的保护程度。用人单位通过压低工资水平或不承担外来民工其他福利保障支出而获得比雇用城市本地劳动力更高的利润,这既加剧了城市劳动力的就业难度,也成为完善一体化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主要障碍。

(三)培育市场中介组织

培育市场中介组织,能够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进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中介服务要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网,从传统的介绍工作,向上下游延伸。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培育。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中介的发展,应定位于宏观指导、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劳动力市场中介行业协会建设和进入、退出机制建设,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绩效考核,通过绩效测评与管理改革,改善中介组织的市场服务水平。总的来说,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培育要达到有效传递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供求状况和信号的能力。

(四)人力资本的投资

经验证明,劳动力素质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关系极大。提升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有助于提高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流动能力,对于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具有重要意义。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职能培训更是重点,我们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状况做好就业职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相继推出对农民工文化和技术水平种种要求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工培训的力度,否则农民工将很难跨越这道门槛。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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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9.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003-02

一、 从劳动力国际流动现象分析其原因

对于劳动力的国际迁移,大概可以追溯到1600年的强制合同时期,主要指这个时期的移民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此后的1790年到1850年,被称做先驱自由定居者增长期,有大量的移民不受任何约束迁移。而大规模移民发生在1850―1913年。19世纪到20世纪早期是亚洲的移民的时代。而在1914―1945年间,劳动力的国际移民受到了战争、萧条和限制的约束。1946年至今,由于各国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移民现象被相对地限制,被称做限制性的移民时期。学者们了解了由古至今劳动力国际流动的各个时期后,从四个方面对劳动力国际流动的原因进行了讨论:大量移民流的产生;移民流的波动;大规模(1850―1913年间)的长期移民趋势和近代国际移民趋势。

(一)大量的移民流产生原因分析

大量的移民是由于经济刺激,许多的相关探究都证实了这一点。研究表明,一战前的大规模移民时代,当时国际移民相对无束缚,经济刺激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去解释那个时期的移民模式。同时,还有研究认为,年轻人和单身更容易去移民。他们可能更爱冒险和有企业家精神,并且继承更少的原始投资特征,所以移民成本较低,他们同时从流动中将获得更多的利益。年轻一代的移民,他们能够从工作生活中获得更多的收获,同时最小化先前的工作搜寻、对目的地的调整适应等成本。作为单身移民,他们也能够减小自身流动的直接费用。并且,年轻人是没有技术或有很少技术和特别的国家人力资本投资的移民,就会很少因此失去附加特殊技术性资源而带来的经济回报。

(二)移民流的波动原因分析

研究显示,20世纪20年代的原因探究主要是受到推拉理论的影响;而20世纪60年代,人们认为这依赖于人们对本国和迁入国的预期收入比较决策,而这由迁入迁出国的工资率差异和在迁入国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两个因素决定;20世纪90年代至今,人们认为,本国和迁入国工资率和就业率都可以决定波动,并且,失业率是短期移民的有力决定因素,而长期趋势主要由工资率决定。

(三)移民的长期趋势原因分析

研究表明,实际工资率必须和移出国适龄和农业劳动人口比重一起,才能决定移民率的变化。另有研究得出:有限的土地所有者带来的人口压力也会产生移出现象,且农村人口的国际流动率相较城市人口较低。此外,如前所述,相关学者又证明了工作搜寻等成本的减少也能带来移民流;同时,若控制好其他依赖变量,10%的流入国资源工资率的增长会带来0.13%的流出国移民。总结各种研究发现:人口量、相对收入、劳动力结构改变、贫困、农业的落后、移民信息的传播等,这些都会对移民趋势大小产生影响;同时,实际工资率和适龄移出人口比例共同决定了移出率的变化,并得出19世纪10%的流入国资源工资率的增长会带来0.13%的流出国移民;此外,大规模的移民趋势和移出率增长需要本国工资和收入增长作为先决条件。

(四) 近代国际移民趋势原因分析

有学者认为,影响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移民的是同一个因素。这能解释瞬息万变的当代国际性移民问题――欧洲收入的戏剧性趋同,特别是在南欧,在所谓的黄金时期从1950―1973年,帮助解释欧洲移民到新大陆(美洲)的移民比重的大幅下降,说明本国收入的增长,减弱了欧洲国家的移出率。又有研究显示,政策也是一个影响移民的重要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移民由于限额和规定,被大量地限制。所以,移民压力不能被清晰地观察,移民资源趋势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移民政策。还有一些针对不同国家情况所做的研究。如Germany (1964―1988)、 Karras and Chiswick(1999)证明了德国移民在短期内是由于周期性现象,像失业率影响,而长期因素则是德国和迁出国家的人均收入影响。

二、从劳动力流动理论分析其原因

(一)较早的劳动力流动理论

1.传统的劳动力迁移理论及其发展

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经济学家――拉文斯坦E. G. Raven Stein(1885,1889)的“迁移定律”。认为人们迁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并对人口迁移的机制、结构、空间特征规律分别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著名的人口迁移七大定律。人口经济学家E.S.Lee(1966)在拉文斯坦(E. G. Raven Stein)和博格(Burge)的基础上,在其《迁移理论》一文中系统总结了“推力-拉力”理论。他将影响迁移行为的因素概况为四个方面:与迁入地有关的因素;与迁出地有关的因素;各种中间障碍;个人因素。杨云彦(1994)进一步深入研究了这四种因素的内涵,提出迁入地和迁出地因素都包含着推力、拉力以及中性因素,其中中性因素对迁移不起作用,而推力和拉力因素对不同的个体是不同的;中间障碍主要是指移民限制、迁移距离等因素;个人因素则是指个体的年龄、价值观、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等,都会影响到个体对外界信息的判断和迁移决定。劳动力是否迁移,取决与他对这些因素的综合权衡和选择。

2.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Neoclassical theory)及其发展

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经济学中供给与需求关系引入人口迁移的研究中,认为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区域差异引起了不同区域之间劳动力的调整,人口迁移是这一调整过程的体现。同时,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对于个人来说,迁移被视为是一种在个人人力资本上的投资,这种个人投资可以增强自身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自身的整体生活水平。多数研究表明,人口迁移主要是在市场调节下移民对经济机会的选择。这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发展经济学理论视角的刘易斯(Arthur Lewis)和托达罗模型。它先后经历了刘易斯模型、拉尼斯和费景汉(Ranis and Fei)的修正模型、托达罗模型修正三个阶段。

3.新经济家庭迁移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假定个人是迁移过程的最小单位,而在实际研究中,许多学者发现个人决策往往与家庭有着很大的关系,从而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产生了新家庭迁移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体的迁移决策是由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做出的,迁移(特别是短期迁移)的因素归结为一种最大化经济利益和最小化风险的家庭策略,而周期性往返迁移则是充分利用城市和农村(家庭)资源。人的迁移行为不仅受个人预期收入的影响,更重要的还会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该理论对家庭观点较重的东南亚国家和中国,具有更广泛的普适性。

(二)新的劳动力流动理论的发展

1.世界系统理论

主要是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认识和解释人口迁移问题(Wallerstein)。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市场不断扩大,竞争的结果是多数发展中国家被边缘化,自身的发展过程被中断,成为部分核心国(发达国家)的附属国。发达国家的资本渗透到发展中国家的各个角落,控制了土地、原材料、劳动力和市场,于是双向流动不可避免。在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扩张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原材料等也向发达国家流动。这种流动不是工资率差异的结果,而是市场竞争和经济全球化的结果。

2.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下的两阶段迁移理论(模型)

现有的西方关于乡-城劳动力迁移的理论,或因其重要假设不能在中国得到统计验证(如两部门模型),或因其理论未能形成系统体系(如三部门学说),似乎均难以为中国国内现阶段乡-城劳动力迁移提供充分的理论指导。朱镜德于1999年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建立了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下的两阶段乡-城劳动力迁移理论模型。

三元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农村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可以自由进入、劳动力价格由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缺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和不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不可以自由进入、劳动力价格不完全由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很高)。两阶段迁移理论是依据乡-城迁移的流向,将整个迁移划分为两阶段。其中,将主要发生在城乡两个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迁移视为迁移的第一阶段,而将此后发生的迁移看作第二阶段,从而解释由于市场开放程度和工资率等因素造成的中国特殊的劳动力迁移现象。

三、总结

通过以上综述不难得出,劳动力国际流动原因分析的研究主要分为政策结构、社会网络框架、新古典、新经济、劳动力结构、人力资本以及全球化等七个方面进行的实证和理论研究。但由于劳动力迁移问题的复杂性和可变性,新的时期,劳动力国际流动的原因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如迁出国政策而非迁入国政策、政客动机意图、迁移人口年龄等因素也影响劳动力流动,却并未在之前的研究中包括。因此,我们不但需要理清早期对于劳动力国际流动原因的分析情况,也需要结合新时期的新情况,对迁移因素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和研究。如加强理论的综合和包容性研究、加强对相关政策及迁入国政客行为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的研究、加强有针对性的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研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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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hiswick, Barry R., “Are Immigrants Favorably Sel-Selected? An Economic Analysis” in Caroline D. Brettell and James F. Hollifield, eds. Migration Theory: Talking Across Disciplines, New York: Routledge, 2000,pp. 61-76.

[3] Winklemann, Rainer, “Immigration Policies and their Impact: The Case of New Zealand and Australia, “IZA Discussion Paper, 2000, pp.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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