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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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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

篇1

成立市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大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河湖管理股股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在汛期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河湖管理股:负责全区河道隐患排查整改。

规划计划与工程建设管理股:负责在建涉水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

水土保持与水资源股:负责农村集中供水站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供水站管理单位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灌溉中心:负责渠道、水库水电站、水闸等区管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水库管理单位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水、电、消防等安全。

技术中心:配合规计建管股做好在建涉水工程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方式

按照宁重不漏的原则,局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要与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密切配合,针对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涵闸、渠道、塘堰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排除,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应根据隐患轻重缓急程度,汛前能完成整改的要全力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严防整改不到位,加剧隐患点位风险。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汛后适时整改落实。同时指导督促镇(街道)做水旱灾害防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排危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汛前安全大排查阶段。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分管各股室领导牵头,股室人员具体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排查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2

中图分类号: B845.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旱灾害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的发展,水旱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就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提高对水旱灾害的防御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加强对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实行水旱灾害的风险管理,从而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工作效率,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的有效发展,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结合水旱灾害的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并提出相对应的防护措施,希望能有效的促进我国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

我国水旱灾害的特点

水旱灾害造成的影响

我国的水旱灾害发生较为频繁,其灾害的种类繁多,包括山洪泥石流、洪水、干旱、气候异常等。根据研究表明,我国三分之二的土地面积都可能发生不同类型的洪水灾害,尤其沿江河中下游的地区经常受到洪水灾害的威胁,而我国的大多数地区正在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洪水灾害和干旱灾害,而且这种趋势还在随着时间不断增长,给我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水旱灾害的发生给我国带来非常严重经济损失,而且这种损失也在随着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在不断的增长,给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我国干旱灾害的影响范围较广,其中西南地区干旱最为严重,众多地区存在饮水困难,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影响了大部分地区粮食作物的生产,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时,我国又是一个洪水高发的国家,近年来,供水的发生次数也逐渐上涨,到每年的汛期来临,我国的大小河流都会出现超过预警水位的现象,洪水灾害带来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它不仅危害了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还给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洪涝灾害死亡的人数也在成倍的增长,给国家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

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和人民群众对防汛抗旱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防汛抗旱工作仍然和防洪抗旱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缺乏一套完善的防汛抗灾基础体系,所以在进行防汛抗灾的具体工作时,很难做到有据可依,从而影响了防汛抗灾工作的效率。目前,由于我国部分江河流域没有及时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理,对河流治理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对山洪防御的能力。此外,我国的部分地区还存在缺乏灌溉设施,严重影响了粮食的生产,城乡供水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目前我国防汛抗旱工作缺乏一定的保障能力,国家的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有限,仅仅依靠国家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依靠社会的投入,又缺乏一套健全的管理机制,关于针对干旱洪水的的保险还只停留在研究的阶段,这一系列问题说明了我国关于防汛抗旱的工作管理还有待加强,普遍缺乏专业的防汛抗旱组织,并且缺乏对防汛抗旱能力的培养。除此之外,我国对水旱灾害的预警预测工作不到位,没有针对洪涝灾害易发点进行监测点的建立,缺乏对水旱灾害的预测能力,直接影响了对水旱灾害的预防工作,目前,我国的水旱灾害监测体系还刚刚开始,并且存在着众多的问题,所以,监测能力和预测能力相对较低。由于目前我国的防汛抗旱的工程设备相对老化,没有及时的更新新技术和新产品,因此,直接影响了我国防汛抗旱工作的工作效率。

针对防汛抗旱的措施

针对抗旱的措施

国家必须加大对抗旱基础设施的建设,要针对每个地区的地理条件,做出科学合理规划,加强对蓄水工程的建设,并对区域调水的工程进行规划和建设,从而实现对抗旱水源工程系统的建设,在加强建设蓄水工程的同时,也要加大对节约水源的相关技术的研究,从而有效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抗旱预案,才能让我国的抗旱工作得到充分发挥,此外,还必须加强对土壤墒情监测站的建设,土壤墒情监测站可以根据对土壤的实际检测和分析,从而判定旱情的严重性,然后把相关资料上报给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政府要加大投资资金用于支持抗旱服务组织,并且要为抗旱服务组织提供技术帮助,要针对抗旱组织适量的放宽政策,从而有效的提高抗旱组织的抗旱能力。有关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抗旱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各地方政府加大对抗旱物资的储备,中央也必须储备相应的抗旱物资,以备不时之需,一旦发生重大旱灾,各地方政府和中央能够及时的实现对抗旱物资的供应,能够有效的提高抗旱能力。

针对防洪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洪水风险的管理也在不断的加强,国家不断的加大对责任制的监督力度,针对防汛工作制定了责任人名单,明确了防汛督查制度,并且在我国的重点流域设置了统一的管理指挥机构,并加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针对我国的一些水灾易发地区特别设置了防洪抗旱组织。随着我国针对防洪工作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防洪条例》的出台对防洪工作的进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必须要针对我国重点流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防洪预案,洪水调度方案的制度也相当重要,要根据预案的实际情况来对防洪工程实施调度,加强对流域上下游和两岸的监测,以便及时有效的采取防洪措施。此外,国家必须加大对重点流域的防汛抗洪工程的建设力度,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地理位置,对防汛抗洪工程进行科学的设计,在加大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加大对防汛抢险队伍的建设,国家的每个地区都必须具备一批优秀的防汛抢险队伍,一旦发生重大洪灾,能确保这些队伍能立刻投身于抗洪抢险的工作中。国家必须完善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实现对洪水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从而促进洪水风险管理的快速发展。国家要不断的加强对防洪的应急措施,在面对突然出现的洪灾时,能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有效的减少洪灾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生态环境不断被破坏,自然灾害发生的几率也在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不断的出现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了极大的影响,水旱灾害不仅会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因此,要想避免水旱灾害带来的巨大损失,国家就必须加强对水旱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视,必须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对水旱灾害的监测,加大对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做到未雨绸缪,要不断的加强对防汛抗旱组织的建设,培养一批专业的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国家还必须做好防洪抗旱前的应急措施,完善物资储备制度,只有做好相关的预防措施和准备工作,才不会在突发灾害面前措手不及,在进行及时的调度的同时,不但能减少水旱灾害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最重要的是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刘宁.唐家山堰塞湖应急处置与水旱灾害管理工程[J].中国工程科学,2008.10(12) .67-72.

[2]刘宁,杨启贵.唐家山堰塞湖应急除险技术实践[J].中国工程科学,2009,11(6) .74-81.

[3]刘宁,张建新,林伟,等.汶川地震唐家山堰塞引流除险工程及溃坝洪水演进过程[J]中国科学E辑,2009(4) .801-809.

[4]刘宁.进一步提高科学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J].求是,2010(8) .47-49.

篇3

1基本情况

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位于我省西北部,南接青海省,北临河西走廊,西至玉门石油河,东连永登连城林场。地理坐标为东经97°24′~103 °46′,北纬36° 43′~39 °42′。范围包括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全部及古浪、武威、山丹、民乐、张掖、永昌诸县(市)的部分地区,划定土地面积2 722 260hm2,约占甘肃省总土地面积的6%。全区属高山深谷地貌,海拔一般在3 000~4 000m之间,山势西高东低,气温变化剧烈,雨量分配不均 ,温度、降水随海拔高度呈明显垂直梯度,降水总趋势从东向西减少,从南到北降低,雪线由东向西增高。海拔 2 500~3 300m为森林草原带,年平均温度-6 ℃以下,年降水量300~500mm之间,年蒸发量1 200mm,无霜期90~120d。

据2000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查明,全区林业用地面积66 666.30hm2,其中有林地166 843.60hm2,疏林地11 910.10 hm2,灌木林地412 569hm2,森林覆盖率21.30%[1]。全区活立木总蓄积2 166万m3,有林地上平均每公顷蓄积 127.70m3。林分平均生长率2.87%,年生长量62万m3,自然枯损率0.15%,年自然枯损量3万m3,年净生长率2.72%,净生长量59万m3 。主要建群树种为云杉,树种单一,结构简单,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

2自然灾害种类

2.1雪害这是造成祁连山森林成片受损的主要因子。1992年5月12~13日,祁连山区连续普降了几十年罕见的大雪,降雪时间持续长达45h,平均积雪厚度在450~1 000mm 之间。据调查 ,全区有12个保护站程度不同的受灾,受灾面积达4.22万公顷,受灾林木株数146.09万株,损失立木蓄积10.63万m3。其中,受灾最重的哈溪自然保护站,平均每公顷被压木100株以上的重灾区面积5 971hm2,被压木50~100株的中灾区面积6 037hm2,被压木50株以下的轻灾区面积4 070hm2。最重地段每公顷被压株数高达600多株。1998年5月14~15日 ,地处乌鞘岭以东的夏玛、乌鞘岭自然保护站林区内连续17小时普降大雨雪,平均积雪厚度350~600mm,两林区有19个林班的林木遭受了严重的雪害。经调查,受灾面积1万多公顷,受害林木77.78万株,损失立木蓄积4.674万m3。林木受灾后,林内梢头遍地,树杆横陈,有的被雪压弯了腰,有的被折断了头,有的被拦腰折断,有的被连根拔起,林内一片狼籍,惨不忍睹。根据调查分析,发生雪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初夏降雪,大强度的混合降水在高寒山区春末夏初乍暖还寒的气候条件下,不能及时融化滴落而在树冠上积累,导致树木承受不了巨大压力而受灾[2];二是大部分受害地段林木密度大树身细而高,林木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三是受害对象多为青海云杉单层纯林,且往往连片受灾。

2.2风倒青海云杉在祁连山的垂直分布高度一般在海拔2 500~3 300m之间,由于降水和温度的关系,青海云杉多分布在阴坡、半阴坡,并呈带状和斑块状分布。分布区的年降水量300~500mm之间,年蒸发量在800~1 600mm之间,年平均温度为-0.70~20 ℃,最冷月平均气温-11~-140 ℃,绝对最低气温-320 ℃,冻土层深2.16m。其分布区内永冻层或季节冻层广泛存在,阻碍降水渗透,同时使得植物根系下伸困难,造成青海云杉为浅根性树种,遇到大风,林缘和陡坡地段的林木极易倒伏。

2.3病虫害目前,全区森林病虫鼠害每年发生面积在2万公顷左右,其中一次性发生面积1.50万公顷左右,重复发生面积5万公顷左右。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的主要建群树种青海云杉病虫鼠害发生面积为1.20万公顷左右,其主要种类有:嫩梢小蛾类、多露象甲类、扁叶蜂类、尺蛾类、金龟甲类、小蠹类及锈病类。它们往往单独或混合发生,有的危害顶梢,有的危害叶部,有的危害枝干,有的危害主干,造成林木生长衰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最终慢慢枯死。

2.4滑坡青海云杉属浅根性树种,主根不明显,根系密集深度仅30cm,最深只有70cm,集中分布区(海拔2 500~3 300m)林下只有5~10cm苔藓层覆盖,无深根性灌木,地被物吸水和渗透力强,无固持土体力,土壤以褐色土为主,土层较薄,一般厚30~60cm,母质层为疏松的坡积物,透水性较高。由于祁连山地处高寒山区,气温低,林内阴湿,春夏之际,土壤温度回升缓慢,解冻时间长,一般到8月下旬至9月上旬才完全解冻,当雨季到来时,土体下层仍然冻结,因而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隔水层,当降雨量增加,土层土体处于过饱和状态,稳定性降低,遇到强大的连续降雨,在地形条件等因素的配合下,很容易发生滑坡,造成林木受损,破坏森林植被,降低林木涵养水源能力,林木滑倒后若不及时清理,当年或第二年就有蛀干害虫入侵,条件适宜时就会出现害虫大发生[3]。

3自然灾害的危害性

3.1恶化林分卫生条件,形成病虫害发源地林内受灾的林木若不能及时清理,造成林木在林内自然腐烂,给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创造了条件,一旦条件成熟,很容易爆发成灾。

3.2增加了林区可燃物,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可燃物是森林火灾的物质基础,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受气候和气象条件的支配,而且受可燃物规律的支配,森林可燃物“蓄之愈久”,森林 火灾“其发必速”。因此,把森林可燃物纳入森林防火全过程,是一项釜底抽薪的防火措施。

3.3加大了护林难度自然灾害造成林木受害,受害的林木往往成为群众抢拿对象,进入林区的群众增多,增加了护林难度,对森林的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

4预防措施

4.1科学经营祁连山森林祁连山森林自1980年实行封禁保护以来,林分密度逐年增大,部分林木因竞争养分逐渐枯死,没有枯死的林木因得不到足够的营养空间质量下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一旦环境不利,极易受灾。因此,通过综合培育、抚育促优、综合经营等方式提高水源林的质量已迫在眉睫。

4.2改造现有林地对因雪压受灾的林中空地,及时栽植深根性阔叶和灌木树种,改变林分结构,形成乔灌混交林,既有利于防火,也利于防虫防病,还可以防止山体滑坡。

4.3增加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祁连山林区近年来持续干旱少雨,病虫害发生严重。保护区各级领导对此都非常重视,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列入议事日程,但由于防治经费严重不足,防治手段和技术落后,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得不到及时有效防治,对祁连山森林构成极大威胁。因此,加大投入力度,有效防治祁连山水源涵养林森林病虫害,是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

4.4依法治区,加大管理力度尽快落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把水资源补偿费、核心区标桩立界和人口迁移、退耕还林和15m保护带划分落到实处,减少人为干扰,为林木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工作,保障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台旱灾害损失,全力支持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和《海宁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海宁市水利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局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科室、站办、中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水利局成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

组  长:张  彝  局党组书记

沈思阳  局长

副组长:姚晓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锋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汤亦平  局党组成员、规划建设科科长

成员由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监督科)、水资源水保科、水行政执法队(审批服务科)、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盐仓江堤管理所、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挥组、信息及数据统计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指导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详见附件1)。

(一)综合指挥组

联系领导:沈思阳 王伟锋

组    长:钱亚荣

副 组 长:黄朝辉

组    员:林婷婷、王茂东、吴龙华、程育、吴方明、金纯野、何昕杰、韩玲洁、沈思雯、郭树杰、章泽立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水利局其他应急工作组工作;

(2)承担全市水情、雨情监测,及时掌握水雨工台情动态,根据防指要求编制水情报表,提供洪水预报;

(3)负责盐官上河闸等工程调运计划申请,协调市级骨干水利工程调运工作;

(4)根据抢险、避险及救灾工作的需要,负责水利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二)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联系领导:王伟锋

组    长:沈周华

副 组 长:贺诗明

组    员:徐飞燕、孙怡、张毅、朱晓丽、裴征艳、周文芳、章佳瑜、王晓红、方益妹、黄源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圩区工情、市镇水利防汛动态、水利灾情、水利工程人员转移、水利抢险救灾动态等情况;

(2)拟定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信息、汇报材料; 

(3)根据工作需要,拟写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

 

(三)后勤保障组

联系领导:张  彝

组    长:姜伟平

副 组 长:祝德明

组    员:钱浩明、张铮逸、刘红平、刘文琼、戴玉叶、陈纯、庞媛椰、费哲欢、顾丽娜、徐波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防台检查车辆落实与调度;

(2)发放外业作业人员雨具及照明等防护用具;

(3)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含水文站点)、值班(加班)人员就餐保障;

(4)保障水利大楼供电、供水、照明、电梯等设施正常运行;

(四)抢险指导组一组

联系领导:姚晓红

组    长:朱曙雄

副 组 长:马一青

组    员:查海峰、王宇、濮於良、沈烨、庄燚人、王佳辉、吴凯、陈维(设计所)、陈斌、陆旦、朱天伟

联系单位: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盐官度假区

(五)抢险指导二组

联系领导:汤亦平

组    长:范小东

副 组 长:俞耿锋

组    员:徐超、莫超奇、许明超、俞家明、虞斐杰、徐晨栋、朱李伟、宋城飞、陈冲、陈维(公司)

联系单位:丁桥镇、袁花镇、尖山新区(黄湾镇)、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

抢险指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对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定期或不定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做好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市管海塘、城市防洪工程、上塘河流域排泄闸站等)抢险作业;

(3)负责对联系单位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等进行实地检查,指导解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技术难点,指导镇、街道做好圩堤抢险、排涝闸站及机电设备应急抢修;做好有关单位开展临时应急排泄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工作;

(4)掌握镇街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最新动态,落实专门人员整理镇村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动态图文资料,并及时将各类图文信息反馈综合指挥组和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5)记录检查、指导工作台帐;

(6)根据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完成临时应急抢险任务。

3.监测预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站负责全市水位站、雨量站的监测工作,加强水文监测设备的巡查巡检,确保全市30处水雨情监测站正常运行。根据市防指部署及时编报水情监测简报,预测预报钱塘江潮位;在市防指的领导下,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河网水情预测分析。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时,启动水利局防汛防台各个应急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应防御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加强防汛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

(3)每天1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4)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做好上塘河排涝工作,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全市圩区的应急排涝指导工作。

(5)加强水利防汛抢险物资的管理,及时办理水利抢险物资借用工作。

(6)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2Ⅲ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2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20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根据上塘河长安站水情,及时申请盐官上河闸启动排涝。

(4)做好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5)抢险指导组加强对市镇水利工程检查、督查,指导镇街做好水利工程运行、抢险工作,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3Ⅱ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3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20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抢险指导组加强对市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及时指导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做好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工作。

4.4Ⅰ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根据市防指部署,派员驻市防指。

(2)随时向市防指报送洪水预报分析,每日8时、12时、20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5应急响应行动变更与结束

当市防指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时,应急响应行动同步变更或结束。

5.灾后处置

汛情结束后,局属各科室、站办、中心根据职责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损毁的水利工程及时组织抢险修复。

局办公室加强汛情中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水毁抢险资金的检查,做好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科做好与发改、财政及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水利工程建设与修复资金,并按要求做好计划编报工作。

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做好镇村级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工程抢险、工程修复等工作,做好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修复工作。

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做好水雨情监测站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巡查、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做好水利防汛物资的归库及修复工作。

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毁工程修复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6.附则

6.1本预案由海宁市水利局制定和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之日起执行。

 

2021年海宁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

指挥

组别

联系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内容

张  彝

沈思阳

综合指挥组

王伟锋

钱亚荣

黄朝辉

林婷婷、王茂东、吴龙华、程育、吴方明、金纯野、何昕杰、韩玲洁、沈思雯、郭树杰、章泽立

(1)贯彻执行上级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水利局其他应急工作组工作;

(2)承担全市水情、雨情监测,及时掌握水雨工台情动态,根据防指要求编制水情报表,提供洪水预报;

(3)负责盐官上河闸等工程调运计划申请,协调市级骨干水利工程调运工作;

(4)根据抢险、避险及救灾工作的需要,负责水利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沈周华

贺诗明

徐飞燕、孙怡、张毅、朱晓丽、裴征艳、周文芳、章佳瑜、王晓红、方益妹、黄源

(1)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圩区工情、市镇水利防汛动态、水利灾情、水利工程人员转移、水利抢险救灾动态等情况;

(2)拟定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信息、汇报材料;

(3)根据工作需要,拟写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

后勤保障组

张  彝

姜伟平

祝德明

钱浩明、张铮逸、刘红平、刘文琼、戴玉叶、陈纯、庞媛椰、费哲欢、顾丽娜、徐波

(1)负责防汛防台检查车辆落实与调度;

(2)发放外业作业人员雨具及照明等防护用具;

(3)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含水文站点)、值班(加班)人员就餐保障;

(4)保障水利大楼供电、供水、照明、电梯等设施正常运行。

抢险指挥

一组

姚晓红

朱曙雄

马一青

查海峰、王宇、濮於良、沈烨、庄燚人、王佳辉、吴凯、陈维(设计所)、陈斌、陆旦、朱天伟

负责联系指导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盐官度假区的防汛防台工作的技术服务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抢险指挥

二组

汤亦平

范小东

俞耿锋

徐超、莫超奇、许明超、俞家明、虞斐杰、徐晨栋、朱李伟、宋城飞、陈冲、陈维(公司)

负责联系指导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尖山新区)、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的技术服务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说明:1.当启动Ⅳ级响应时,王伟锋总工到岗并可根据需要启动部分工作组或人员。

篇5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县水利行业实行“强监管”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严格履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政务以及水利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重在落地落实。坚持以问题追责问责为导向,形成严管的“强监管”态势,从而优化、发挥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管控水利行业可能存在风险,确保水利行业工作务实高效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股室:管理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安办)

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源调度和全县五小水利的行业检查指导的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设备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股室:建管股、质监站、法规股)

一是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依法受理招标投诉举报工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工程开工监管,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开工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四制”监管,重点对项目建设人员组建及履职、安全度汛、农民工工资支付、生态环境保护、工地食堂管理和常规疫情防控以及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加强工程验收监管,强化阶段性验收技术把关,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进验收工作进程。

(三)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责任股室:财审股、法规股、政工股)

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强化水利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县级报帐制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预防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加强水资源、河湖库长制、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等的监管(责任股室:水资股、河湖保护中心、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供水总站)。

1.强化水资源和节水监管。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监管,对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水资源、节水监管能力和水平。

2.做实河湖库长制监管。以全面深化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做好河湖划界,编好河湖规划,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对郪江、凯江流域“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巩固好治理成果,管好河湖库水体。

3.做细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管全县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费征收、水保评审、水土保持项目方案设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措施实施、监测监理,健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率。

4.做牢水旱灾害防御监管。重点对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水情旱情预警预报、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及责任落实进行监督,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5.不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在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水量保证、水质提升、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规范运行方面的监管。

(五)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股室:法规股、建管股)

一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水利信用平台,上报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单位不良信用信息,曝光一批不良企业单位。二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坚决制止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招投标行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环节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通过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和闭环运行,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长效机制。

篇6

今年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将水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摆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突出位置。中国为何要作此部署?

水利部部长陈雷认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是中国的基本水情。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中国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不可预见性日显突出,局部地区雨、极端高温干旱以及超强台风等事件呈突发、多发、并发趋势;水资源南丰北缺的趋势更为凸显,主要江河的实测径流量多呈下降趋势,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形势不容乐观;春季物候期提前,主要农业区的干旱面积呈现扩大趋势,作物病虫害早发高发,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增加;冰川与冻土面积减少,北方一些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消失,水库蓄水减少,湿地功能下降,河道水体污染加剧,海平面上升引起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河口海水倒灌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因此,应对极端气候,防御水旱灾害,保障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中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着力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夯实防灾应急基础

那么,“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和防汛抗旱体系建设?

陈雷表示,首先,要针对近年来严重洪涝灾害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中小河流和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全国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低到0.7%以下。 第二,要加快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完成70%以上的大型灌区和50%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净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260万公顷,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330万公顷。加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兴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方面,将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强化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水文监测体系和防汛指挥系统,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御措施,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健全保障有力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

采取措施节约管理水资源

“十二五”期间,在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提高水旱灾害应急管理能力等方面,中国又将采取哪些措施?

篇7

按照上级部署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度。继续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抗旱工作,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增强工程防御灾害能力;要做实汛前准备。建立并落实各类责任,抓好防汛物资储,做好各类水工程度汛方案,开展水利工程防御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值班值守,落实山洪灾害防御指挥系统维护,及时信息报送;要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开展避险宣传与培训,组织防灾避险演练,增强群众避险意识;要抓好强降雨过程应对工作,确保实现年度水利工程以及山洪灾害防御防汛目标。

二、协助河长办做好河长制工作

1、高标准规划建设碧道。密切配合省市河长办开展万里碧道远期规划和近期建设,指导各乡镇结合现有项目开展碧道建设工作,总结经验,推进和完善我县碧道建设项目。

2、继续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把“五清”(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专项行动纳入河流管护常态化工作。

3、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成当年上级下达的河流划界工作清单任务;完善已划界河流的河道范围管理。

4、健全机制,发挥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发挥县级河长助理和联络员的作用,让河长助理在县级河长巡河、召开河长会议、催办督办巡河发现问题等事务中切实发挥好河长助手的作用;完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进一步强化县河长办公室统筹协调流域涉河湖事务的作用。

5、夯实河长制信息化平台水平,助推智慧平台精准监管。 进一步推广“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使用,跟进“广东智慧河长”、“广东省河道信息查询和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填报和动态信息更新。

6、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涉河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强化日常动态巡查,督促指导各级执法监察部门利用在线巡查系统对涉及河岸线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到位。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河湖管护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宣传;加强河长制湖长制教育培训;广泛发动民间力量护河治河。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

1、继续加强执法队全体人员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执法队伍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执法意识,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服务水平,计划参加上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队员的整体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2、继续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法规的认识。

篇8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已经开展了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为确保防汛抗旱检查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防汛抗旱大检查,要把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山洪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重要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继续编制和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要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要不断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四)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在建工程、重点险工险段、重要水库尤其是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要求于年5月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要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军警部队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机构。乡镇防汛组织是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作为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来抓,所有乡镇要成立防汛指挥部,设立办事机构(有编制部门认可的批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防汛责任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要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要逐一落实辖区内各类水库水电站(灰渣库、尾矿库)、重要山塘、防洪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的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三)着力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加强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要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强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四)继续抓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和管理。各区、市、县要加强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负责落实好本地年度运行维护费;要在年底全面完成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建设任务。

(五)切实完善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要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印发科普读物、展播影像资料、开设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

三、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一)抓好水库水电站、灰渣库、尾矿库安全度汛。要严格实行水库水电站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即每座水库水电站必须落实2人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对灰渣库、尾矿库,要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年度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对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对未安排处理的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措施,保证度汛安全。

(二)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建立“群策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要落实汛期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紧急撤离方案等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排查,落实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章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最大限度规避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三)抓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要依据城镇建设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镇防洪规划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要加强城镇排水管网的检查,搞好河道沟渠的清淤和水毁设施的修复,及时检修排水泵站、闸坝等防汛设施,加强管理维护工作。要依法加强城镇河道、排水沟渠、蓄水坑塘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填埋河道沟渠及搭建违章建筑,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期到来前清除阻洪建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强化24小时防汛值班制,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干部带班,并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时。

四、切实加强抗旱工作

干旱是我市发生较频繁、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给我市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连续三年的特大干旱,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务必要做好抗大旱、救大灾的准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努力把旱灾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兼顾发电、航运等生产需求。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二)加强城镇抗旱工作。加强城镇抗旱基础工作,了解掌握干旱缺水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供水和用水的水源、结构等情况。要加强城镇抗旱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城镇供水动态,统计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城镇抗旱的决策参谋意见;要结合去年特大干旱灾害的特点制订城镇应急供水预案,做好应急水源调度与运用等措施准备,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篇9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水灾害的发生频次和造成的损失都呈大幅增加的趋势。如1998年中国大洪水,死亡4000多人,经济损失2500多亿元等。目前世界上有10亿人饮用不洁净的水,平均每年用水致疫病而死亡的人数达2500万人。据国内外许多专家预测,未来50年地表平均气温将上升2-4摄氏度,海平面将上升0.2-0.5m,水灾害将呈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二、我国水灾害演变趋势

在中国数千年的灾害史上,干旱和洪涝灾害始终是与农耕文明的发展相伴相生的,而且历来是各类自然灾害中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受灾人口多、造成损失大的主要灾害。随着人口增加,耕地面积扩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以及人类侵占江河行洪。蓄洪空间,对天然植被的破坏加剧,水旱灾害呈现发生频次加快、成灾范围扩大、危害程度加重的趋势。

纵观中国的水灾害历史,水灾害总体上呈现以下演变趋势。

(一)自然经济时期

(1)水灾害以旱灾和洪涝灾害为主,旱灾和涝灾的危害对象以农业生产为主,洪灾的危害对象以人民的生命财产为主。

(2)旱灾随人口增长和耕地面积扩大呈逐步加重的趋势。

(3)洪涝灾害随人类对江河中下游低洼易涝区及河湖滩涂的开发呈逐步加重的趋势。

(二)现状水灾害形势

(1)旱灾和洪涝灾害仍是现代社会的主要水灾害之一,危害对象已覆盖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城乡人民生活、生命财产和生活生产环境以及水生态系统等各个方面。

(2)随着人类控制洪水和防御常遇洪水的能力不断提高,洪水的反约束力和超标准洪水的破坏力相应增强,洪水风险依然很高。江河中下游洪水造成的单位面积经济损失呈不断上升趋势,目前已达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20倍以上;人员伤亡数量呈快速下降趋势,如1998年常见大洪水的死亡人数仅为1931年大洪水的1%。

(3)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导致江河湖泊和近海水域的水污染不断加剧,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失与水旱灾害相比已有过之而无不及。如2000年全国水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700多亿元。

(4)经过几十年坚持不懈的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的趋势在总体上已初步得到遏止,局部地区已得到恢复和改善,但有些地方边治理边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我国水灾害的致灾因素

广义的水灾害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水量、水质的异常变化所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事件。

水灾害具有显著的两重性特点,即灾害成因的两重性和受灾主体的两重性。

(一)自然因素

1.气候特征

我国的气候受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控制,降水年际变化大,年内季节分布不均,汛期暴雨集中,洪涝灾害多发。

2.地理特征

全国高原和丘陵、山区占国土面积的70%左右,地势西高东低,坡陡流急,水土流失严重,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繁发生。

3.河流水系特征

受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部分河流特别是一些北方河流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较低,本身就蕴含着许多易于致灾的因素。如黄河历来是我国水旱灾害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的一条河流。

(二)社会因素

1.人口

北方平原地区人口密度大、总量多,但人均水资源少,只有全国平均值的1/5,属于极度缺水地区。

2.植被破坏

森林能够涵养水源,迟滞、削减洪峰,减少水土流失,但人工林、次生林比重增加,森林整体质量下降。大量砍伐柴薪,天然植被破坏严重,是水土流失和洪水灾害不断加重的主要原因。

3.湖泊湿地萎缩

湖泊湿地是江河洪水的天然调蓄库,是大自然专门为特大洪水预留的蓄滞洪空间。但人类为了开发利用其优越的水土资源,导致湖泊湿地不断萎缩,蓄滞洪能力不断衰减,洪涝灾害日益加剧。

4.水资源过度开发

长期以来,人们无节制地甚至是掠夺性、破坏性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导致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人为加剧了缺水危机。

5.水污染

水污染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而人为导致的水灾害。我国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已从315亿t增加到700多亿吨。水污染不仅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破坏水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大大减少了有限的水资源可利用量,进一步加剧了缺水危机。

篇10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篇11

2、关爱生命,关注弱势,依法防汛,全民防台。

3、学习防台风技能,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共建平安椒江。

4、普及防台知识,增强群众抗灾自救能力。

5、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6、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7、公民有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的义务。

8、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9、依法防汛防台,积极构建平安义乌。

10、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1、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2、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执行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指令。

1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

14、坚持科学规划,加快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15、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16、防御台风,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平时做起。

17、发动群众依靠基层自防自救。

18、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19、全民参与,自防自救。

20、公民在防汛防台抗旱中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21、加强防汛防台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提高洪涝台旱灾监测能力。

22、掌握防台技能,构建平安椒江。

23、防御台风,人人有责。

24、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

25、以人为本,全民动员,防避抢救,科学防台。

26、学习《全民防台风知识读本》从儿童开始。

篇12

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

农业、建设、规划、水务、国土房管、海洋、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气象主管机构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分灾种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风工作,加强海塘、堤防、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搭建物、广告牌、在建建(构)筑物防风加固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雨、雪、冰冻等发生的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强电力、通信线路的巡查,做好排水、积雪(冰)清理、交通疏导等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的监测设施建设,并根据大雾、霾发生的情况,做好交通疏导、调度和防护等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根据干旱灾害发生的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减轻旱灾影响;在冰雹易发生区域,应当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工作。

实施增雨(雪)和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指导。

第十五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雷电防护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依法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国家和本市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论证中,应当把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气象、农业、水务、国土房管、海洋等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规定,提供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灾情监测信息。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增设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第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探测环境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不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第二十条 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二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无偿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向社会播发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情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报告信息予以更新、解除。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相应应急措施:

(一)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情况紧急时,组织人员撤离、疏散,转移重要财产,开展自救互救;

(二)及时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三)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气象灾害危害的场所;

(四)决定停工、停业、停课;

(五)实行交通管制;

(六)保障道路、通信、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七)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供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四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跟踪监测,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电力、通信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救灾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救援等应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气象灾害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政府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气象灾害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三)未执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的监测信息的;

(五)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六)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作出明确处罚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的类型⑴暴雨: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城市积水;

⑵雨涝:内涝、渍水;

⑶干旱:农业、林业、草原的旱灾,工业、城市、农村缺水;⑷干热风:干旱风、焚风;

⑸高温、热浪:酷暑高温、人体疾病、灼伤、作物逼熟;

⑹热带气旋:狂风、暴雨、洪水;

⑺冷害:由于强降温和气温低造成作物、牲畜、果树受害;

⑻冻害:霜冻,作物、牲畜冻害,水管、油管冻坏;

⑼冻雨:电线、树枝、路面结冰;

⑽结冰:河面、湖面、海面封冻,雨雪后路面结冰;

⑾雪害:暴风雪、积雪;

⑿雹害:毁坏庄稼、破坏房屋;

⒀风害:倒树、倒房、翻车、翻船;

⒁龙卷风:局部毁坏性灾害;

⒂雷电:雷击伤亡;

⒃连阴雨(雨):对作物生长发育不利、粮食霉变等.

篇13

中图分类号 F328.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4-0092-04

建国以来,安徽省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平均超过20亿元,约占全省平均社会国民生产总值的10%。20世纪80年代以来,年平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亿元。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呈加快、加大趋势,截至1997年,累计各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近1 000亿元,年平均超过100亿元。由于农户自身抗灾能力有限,一旦遭受自然灾害,在没有风险转移的情况下,绝大部分损失将由农户自己承担。对一般农户来讲,家庭收入较低,遭受灾害以后如果不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对其生活和再生产的影响很大。

1 文献回顾

所有贫困现象都是由于区域、群体或个体的经济发展受到一系列内部和外部不良因素制约,造成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的不足而产生的。而引起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不足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要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个人等多层次、多方面进行探讨。目前这方面已有许多研究成果问世,其中主要观点有:相对剥夺说、不平等说、价值判断说、政策界定说、权利丧失说、发展不足说、能力缺乏说等等。也有根据贫困产生原因将贫困划分为不同类型而形成贫困成因类型的学说,最为著名的是康晓光根据贫困形成的决定因素将贫困分成三种类型:制度性贫困、区域性贫困、阶层性贫困(康晓光,1995)。制度性贫困是由于社会制度,如政治权利分配制度、就业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社会服务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决定生活资源在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不平等分配而造成某些区域、群体和个人处于贫困状态。区域性贫困是在相同的制度背景下,不同的区域之间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条件的差异造成的,与区域生活资源的供给程度有关。导致贫困的区域性因素包括自然资源、发展起点、经济结构、积累能力、科技力量、人口素质、制度创新、市场机制、政治结构等。阶层性贫困是指相同制度环境中,在大约均质的空间区域内,某些群体、家庭或个人,由于身心素质较差、文化程度较低、劳动力弱、生产资料不足、生产能力不高等原因造成竞争有限的生活资源的能力较低,从而处于贫困状态(康涛、陈斐,2002)。从已有研究来看,对造成贫困的原因界定上还存在着分歧,但是总体可以概括为:一是由于缺乏发展的机会造成的贫困,即机会贫困;二是由于缺乏发展的能力和素质所造成的贫困,即能力贫困。随着我国农村教育的加强,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如今形成的贫困与返贫现象更多的是由于机会的缺失导致的,即机会贫困成为农村贫困发生的主要原因。

自然灾害总是与贫困紧密相联,世界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中发现,80%以上的穷人并不是“总是穷(always poor)”,而是“有时穷(sometimes poor)”,原因是他们面临各种自然灾害袭击时难以抵挡,从而陷入贫困或返回贫困的境地。王国敏从定性的角度首次对农业自然灾害与农村贫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自然灾害总是与贫困相伴随,且呈正相关关系。如何更加明确农业自然灾害对农村贫困的影响,即从定量的角度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以弥补以前定量研究的空白。

2 样本来源及其描述

巩前文等:农业自然灾害与农村贫困之间的关系――基于安徽省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7年 第4期安徽省地形地貌呈现多样性,长江和淮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将全省分为淮北、江淮、江南三大自然区。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区,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但气候条件分布差异明显,天气多变,降水年际变化大,常有旱涝等自然灾害发生。国家划定的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国贫县)中安徽省有17个,占总数的2.9%,处在贫困县比较多的省份行列之中。所以,选择安徽省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2.1 安徽省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安徽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种类主要有洪涝、干旱、干热风、高温热害、低温冷(冻)害、冰雹、龙卷风、动植物暴发性病虫害等。灾害严重时,连续几年或同一年内几种自然灾害同时或交替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破坏性极大。如1998年,先后出现春季低温冻害,夏季持续暴雨成灾,秋后水稻暴发白叶枯病和稻飞虱,大豆暴发甜菜夜蛾,致使全省大部分县市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1 00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16.8亿元,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自1995年以来,每年成灾面积都在1 000hm2顷以上,而且波动幅度比较大(见图1)。从图1可以明显看出,近年来,受灾面积与成灾面积越来越接近,说明农业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力越来越大。

受灾面积在农业种植面积中的比例在大部分年份都在20%以上,而同时成灾面积在种植面积中的比重也几乎都在10%以上(见图2)。

2.2 样本数据情况

为了获取足够的样本,我们选取1998-2002年安徽省58个县(市)共283个样本(不包括数据缺失样本)形成面板数据。面板数据既有时间序列数据,又有横截面数据,这种双维的信息可以克服样本数量少的缺陷,而且可以增加估计的无偏性和有效性,在经济分析中逐渐得到广泛的应用。面板数据主要来源于1999-2003年安徽统计年鉴。

3 基本计量模型设定与计量结果分析

3.1 基本计量模型设定

在讨论灾害与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关系时,一方面,可以通过对面上的情况进行一般性的描述来了解总体概况,也可以通过解剖典型案例了解不同的局部情况;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对统计数据的数量分析更准确地把握两者的数量关系(张晓,1999)。张晓(1999)认为农村贫困只与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和水旱灾害受灾或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两个因素有关,所以建立了简单的双对数线性二元回归模型,把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和水旱灾害受灾或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两个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即:

式中:PKL是农村贫困发生率(%),I是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元),ZR是水旱灾害受灾或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

但是,笔者认为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I)和水旱灾害受灾或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ZR)两个变量之间存在明显的线性相关,因为水旱灾害受灾或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越大越可能降低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即农村贫困(主要指经济贫困)可以直接表现为农民家庭人均每人纯收入低下,而人均每人纯收入低下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受到水旱灾害的影响。为了克服这个缺陷,笔者建立以下计量模型来描述中国自然灾害与贫困发生的关系:

式中:Y表示样本县市贫困发生率;X1是指样本县市农业从业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X2是指农村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例(男/女);X3是指人均拥有排灌机械数量;X4是指人均占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额;X5是指农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X6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用来衡量耕地质量;X7是指自然灾害受灾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比重(%),此处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和其它农业灾害。

模型试图说明:农村贫困发生率主要是由于农民自身能力不足和生存的自然环境恶劣造成的,农民自身能力不足主要通过农村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例X2和人均拥有排灌机械数量X3表示;生存的自然环境恶劣主要用人均占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额X4、农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X5、单位面积粮食产量X6、自然灾害受灾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比重(%)X7等指标来衡量。

3.2 计量结果与分析

运用SPSS统计软件,采用向后逐步回归(Backward)法对计量模型进行回归处理,结果见表1。

从表1结果可以看出,变量中“自然灾害受灾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比重”的回归系数为-0.955,t值为-1.746,在0.05水平上显著。在统计意义上,该变量是比较显著的。但是,这个结果与张晓(1999)得出的结论有显著的差别,即张文中得出的结论认为水旱灾害的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与农村贫困发生率存在正相关关系,而笔者通过利用安徽省的数据所做的计量结果表现为农业自然灾害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对农村贫困发生率的影响呈负相关关系,即农业自然灾害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越大,农村贫困发生率的可能性越小。对本文计量结果的解释可能:一是本文使用的数据是每个县市的平均数据,没有考虑到每个农户受灾的差别性,而且受灾不一定会成灾,而国家在对受灾地区的补贴和救助主要是按人口来进行的,这样会造成同一地区受到的灾害对各个农户生活的影响不同,一部分农户会因自然灾害而获得了更多的收入,而一部分农户因自身抗灾能力较弱,而受灾又很严重,显然容易导致极度贫困的发生,即虽然贫困数量没有因自然灾害而上升,但是贫困程度却加剧;二是农业自然灾害主要对农业生产产生影响,而对于受灾农户来说,在受灾后可能会通过从事其他产业或者兼业赚取非农收入以弥补农业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其结果可能是由于农业自然灾害的推动下,一部分农户的收入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三是农业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增加和农户抗灾能力的增强。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农业自然灾害救助方面逐渐加大了力度,见图3。从图3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全国还是安徽省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救助力度都呈逐年增大趋势,全国农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由1999年的355 627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529 365.26万元,增加到1999年的1.49倍;安徽省也由1999年的24 012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57 118.72万元,增加到1999年的2.38倍。同时,农户的抗灾能力在逐渐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户拥有的排灌机械数量增加,1998年全国抽样调查数据为13.37台/百户,安徽省为30.20台/百户,而到了2003年数量全国增加到21.12台/百户,安徽省增加到47.56台/百户。二是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建立了省级救灾应急预案,70%左右的地、县救灾应急预案也已经出台。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运用安徽省的面板数据对农业自然灾害与农村贫困的关系计量分析来看,笔者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农业自然灾害与农村贫困之间的关系明显,而且农业自然灾害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与农村贫困发生率之间呈反向关系,即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农业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越大,农村贫困发生率越低。这个结论与现有的研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笔者在上述中也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做出了可能的解释。

笔者认为,虽然农业自然灾害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与农村贫困发生率之间呈反向关系,但并不是说农户就不用增强自身的抗灾救灾能力,国家和地方政府也无须在灾害发生后对灾区进行救助,帮助恢复生产。情况恰恰相反,农业自然灾害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与农村贫困发生率之间呈反向关系产生的原因正是在农户抗灾能力增强和国家与地方政府救助力度增大的情形下发生的一种情况。所以,笔者认为,政府和农户更加要正确认识这种反向关系产生的效用。因此,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政府应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生产抵抗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从我们的计量结果可以看出,人均占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额越大,贫困发生率越小。农业本生具有较强的自然条件依赖性,因此,降低自然灾害发生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对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2)继续加大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力度,但要有针对性。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对收入低的农户影响更大,因此,在发放补贴时切忌“一刀切”。要遵循灾害成灾多少,补多少,而且政策要向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户倾斜。

(3)气象和灾害预报部门要尽量提高灾害预报的及时性与准确度。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和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自然灾害是可知、可防、可抗、可治、可避的。

(4)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要加大生产自救的宣传和引导。一是作物补种,当地政府应协助农户购买优良种子,恢复农业生产;二是鼓励和引导主要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其他产业,增加受灾农户的非农收入。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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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涛,陈斐.关于我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的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5~11.[Kang Tao,Chen Fei.the Study of China's Rural Poverty and Poverty[J].Journal of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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